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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7 15:20:4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工程施工合同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工程施工合同

篇1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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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篇2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篇3

2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问题

2.1对合同内容不够重视

在港口工程中,对于施工合同很多企业是不够重视的,认为合同对于港口工程的开展来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只是一张写明工期结束够需要拿钱的合同而已,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施工合同中,不仅包括项目结束后的金钱问题,还跟在施工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问题有这密切的联系,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才能够保证在港口工程中能够很好的去完成工作,保证港口工程的质量,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风险,合同里都会记载,如果施工方没有很重视施工合同,不仅导致港口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还加大了成本,导致施工的经济受到影响。

2.2合同中的分工不明确

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还会去记载分工问题,这关系到某项工作的具体工作是谁做的问题,在现阶段,很多施工合同中都没有明确的对分工进行记载,这样的情况不仅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互相推卸责任,还有可能导致由于某项工作没有做而影响了项目的进行等问题,这样的情况是很容易导致港口工程出现问题的,在出现问题后,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记载,也就导致工程的延期,甚至会影响港口工程的质量,其影响是非常大的。

2.3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由于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导致无法根据施工合同中所标明的管理工作去进行跟踪,虽然合同中对一些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了记在,但是,由于没有实现监督等制度,也就很容易导致在对工程进行施工时,容易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工程并没有按照预期的工作方式去完成,对港口工程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2.4没有将工作记录成文件报告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没有将工作记录成文件报告,这样的情况也是会影响工作的,由于没有文件报告,就无法得知在工作中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这就导致了后期很难去对港口工程进行维护,也无法将一些工作进行改正,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

3合同管理的解决措施

3.1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的港口工程之中,并没有很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这也就导致了在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混乱,一些工作没有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完成,这对于港口工程来说是十分致命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对整个工程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去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这样一来,不仅能够避免很多在工程中的风险,还能够让港口工程工作按照预计的工作方式完成。

3.2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遇到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工作人员就很有可能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这也就会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对于港口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去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其了解具体的工作流程,掌握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些关键问题点,这样一来就能够让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得到很好的提高。除此之外,还应该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让工作人员能够对工作有一定重视程度,对工作更加认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3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分工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对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的问题也是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合同中由于没有记载明确的分工,这也就会让施工方无法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做对甚至是没做,这样的情况是很常见的,都是因为合同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分工,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况,才需要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去明确的记录应该干的工作,只有分工明确了,才能够将港口工程项目做的更好,都有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稳定。

3.4重视合同中的内容

港口工程的合同内容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多港口工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都不够重视合同中的内容,这就很容易导致港口工程中的很多工作方式是不正确的,甚至是对于经济的管理这一方面也有不正确的认识,从而导致经济纠纷等情况,这是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的,因此,就需要去对重视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只有了解了工作内容,才能够保证在管理工作中做好管理,让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得到提高,并且能够让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对我国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4结束语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 。

1.4 承包内容: 。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4.3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严格执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高空作业、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5 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6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7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9 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

4.10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11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12 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 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 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 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图纸及工程资料

6.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

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 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套,竣工原图由 方提供。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 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 %,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4 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7.3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篇6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通江闸河道清淤工程

2、 工程地点: 江都区长江管理处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的内河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嘶马镇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该河道部分河段落因长期未清理,河淤泥大量堆积已经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需要将该段河道的堆积淤泥清理,确保船只正常通航。 二、 工程内容

清理该河道内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的淤泥,工程量约6000立方米。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元)。本工程项

目为一次包干价,超支不补。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六、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100% 。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

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 (盖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人:

乙方单位名称:

篇7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开工日期:20xx年8月14日——20xx年9月10日

2、工程承包范围:水泥罐,皮带走廊及其附属小型钢结构防腐。

3、工程承包内容:包工包料,采用手动和动力工具清除设备锈蚀,油污和杂质,点补底漆和面漆。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驻施工现场的乙方进行统一管理,给乙方提供住宿。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

(2)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一切生活都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

(3)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乙方在施工中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甲方环保体系组织施工,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建筑、生活、粪便、污水等。

第五条:材料、机具供应。

所有材料、机具均有乙方提供。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X元一平方,罐体及钢结构以实际平方面固定单价为准,皮带走廊,按空方实算为准。

2、支付方式:待乙方施工工具、材料、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应付工程总价的30%,待工程完工一半时应再付工程总价的40%,待完工验收后应付剩余工程款2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腐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将所承建的施工部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材料选用:

二、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2. 承包单价:

3. 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建筑物展开面积计算。

三、 付款方式:

1. 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施工人员到厂,工程竣工在30天内付总造价的95%,留5%质保金,在一年内一次付清。(不含税)

2. 在产品质量保证的期限内如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不收任何费用。

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

五、 质量及质保范围:

1. 在质保期内出现渗漏,乙方必须及时修补。

2. 由甲方屋顶建筑工程所引起的屋顶鼓泡,致使SBS出现的渗漏不在乙方保持范围内。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派为现场责任人,指定方式部位,核实工程量,监督施工质量等事宜。为现场责任人,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施工,在现场服从甲方人员的安排。

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若造成伤亡事故有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证物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完毕后现场及时清理干净。

3. 乙方不得私自中断工程,如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

4.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 其它: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提出终止合同:

1> 未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并无具体整改措施.

2> 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未做处理。

3> 防水工程的后期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九、违约责任及相关事宜:

a)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条款中另得商定,作为本合同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b) 甲乙双方合同纠纷时,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可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腐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造价

甲方将,双 商定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工程验收标准为合格,须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二、甲乙双方各负责任

甲方需提供精确图纸及要求给予乙方,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各阶段工程进度款,如甲方不按合同工程进度付款,乙方可无条件停工,撤出场地;在施工过程甲方应派人现场协商;(包括施工当中用电、水、水泥、沙石等提供便利及材料到现场安全问题。

三、工程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工。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为 。 (注:如发生人为不可抗拒力量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四、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预付乙方工程款全款的 %为人民币做为工程定金预付款;材料到现场后付工程全款的 %;安装完验收合格后付清至工程全款的 %,不含发票及税款。

五、工程要求及质量承诺

工程所用木料须为进口樟子松木料,木料须进行脱脂及防腐处理,处理后须满足甲方工程环境使用要求。木材出现裂痕、色差为正常现象,在施工当中乙方达不到甲方图纸要求;乙方应及时修改。若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本工程乙方承诺质保期为三个月,自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内如若发生霉变、虫蛀等影响外观观感或正常使用等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要求三日内迅速组织相关技术力量无偿进行维修,若工程向甲方交工后,出现人为损坏,甲方使用不当,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合同制约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另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不能履行或完成甲方合同所要求条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甲方逾期不能履行或完成乙方合同所要求条款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七、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后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八、合同期限

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后并付清乙方工程余款后,本合同自行作废。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篇8

 

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各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比如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4.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4.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3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4 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结束语

 

篇9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m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相关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钢结构施工合同·家装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维修施工合同·广告牌施工合同·景观施工合同(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篇10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 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建设需要,经同意委托由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负责施工,双方除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

工程开竣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3月30日 工程地点: 无锡新区新畅南路5号

二、 承包方式:按规定实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开 具工程款发票给甲方。

2.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无锡市蠡园开发区支行账号:1103023319200514829

四、 材料供应: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

五、 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照图纸为依据组织施工,如果实际需要变更,甲方必须办妥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作为增加工程量依据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六、 工程质量:

1.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办理。

2.如果设计不当造成返工的损失由相关方负担,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担。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一年内乙方应负责回访,如果施工不善乙方应负责修补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在竣工前应做好自检,竣工后10天内甲乙双方协商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甲乙双方协同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为工程负责人

乙方指定 偰云真 为工程负责人

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十一、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乙方代表人: 工程监理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均以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 ;

1.2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有效期限 天;

预计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预计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第三方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内,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施工条件, 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自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应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

4.2开工前应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邻里等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道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户外主供水供电设施及线路;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阶段性与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手续。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施工区域内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的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____%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_____%的项目变更费用。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货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含未完成),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货运费、机具费、管理费及拆人工除费与清运费;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8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乙方应将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自购材料造成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方案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假日、物业规定、停水停电、恶劣气候及自然灾害);

(3)甲方未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项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及乙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时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易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隐蔽工程伍年,其它贰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及说明: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3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及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天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市建筑装饰协会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13.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3% 至10% 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如没有相应的垃圾堆放点需远程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篇11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金额。

(2)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36.2 结清单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人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人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他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给发包人。不论是发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始终未能就最终付款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人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双方均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十六、价格调整

37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1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Ftn

P=P0(A+∑Bn-- - 1)

Fon

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按第33.2款、第35.2款和第36.3款规定的付款证书

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不包括价格

调整,不计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以及预付款的支付和

扣还;对第39条规定的变更,若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

亦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

调因子在合同估算价中所占的比例;

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与第33.2款、第35.2

款和第36.3款规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前

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o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投标截止日前42天的

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规定在投标辅助资料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内。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若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或双方商定的专业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或价格代替。

37.2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可暂用上一次的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37.3 权重的调整

由于按第39.1款规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37.4 其他的调价因素

除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和本条各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7.5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在按第37.1款所示的价格调整公式计算时应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若按第20.2款规定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38 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37条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七、变更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③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⑤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⑥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⑦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第39.1款(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39.2 变更的处理原则

(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①《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③《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39.3 变更指示

(1)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按第39.1款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变更项目的详细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文件图纸以及监理人按第39.2款规定指明的变更处理原则。

(2)监理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任何图纸和文件前,应仔细检查其中是否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若存在变更,监理人应按本款(1)项的规定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经检查后认为其中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而监理人未按本款(1)项规定发出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在开始执行前(以日期早者为准)通知监理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据。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答复承包人;若同意作为变更,应按本款(1)项规定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作为变更,亦应在上述期限内答复承包人。若监理人未在14天内答复承包人,则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作为变更的要求。

39.4 变更的报价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其内容应包括承包人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

(2)承包人对监理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则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答复承包人。

39.5 变更决定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监理人的决定取得一致意见,则监理人可暂定他认为合适的价格和需要调整的工期,并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此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对已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可将其暂定的变更费用列入第33.2款规定的月进度付款中。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在收到监理人变更决定后的28天内要求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若在此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则监理人的变更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按第39.4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则仍应按本款(1)、(2)项的规定补发变更决定通知。

39.6 变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按第39.1款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39.7 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

完工结算时,若出现由于第39条规定进行的全部变更工作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不包括备用金和第37条、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的总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时,在除了按第39.6款确定的变更工作的增减金额外,若还需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其调整金额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若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监理人在进一步调查工程实际情况后提出确定意见,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确定结果通知承包人。上述调整金额仅考虑变更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之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的部分。

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1)若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监理人对合同的任一项目和任一项工作作出变更,则应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2)承包人要求的变更属合理化建议的性质时,应按第59条的规定办理。

(3)承包人违约或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9.9 计日工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其金额应按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列入合同文件的计日工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2)采用计日工计量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列入备用金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工作数量;

②投入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③投入该项目的材料种类和数量;

④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⑤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人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人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人,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40 备用金

40.1 备用金的定义

“备用金”指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

40.2 备用金的使用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第39条规定的变更办理。

该项金额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动用。承包人仅有权得到由监理人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40.3 提供凭证

除了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承包人应提交监理人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

十八、违约和索赔

41 承包人违约

41.1 承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承包人违反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

(4)承包人违反第26.1款的规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第26.2款的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5)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按第20.3款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第53条的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7)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1.2 对承包人违约发出警告

承包人发生第41.1款的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予以改正。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41.3 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

承包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继续延误工期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甚至危及工程安全,监理人可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并按第19.3款的规定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改,并限令承包人在14天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1.4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继续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发出通知14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1.5 解除合同后的估价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监理人应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并证明:

(1)在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或应得到的金额。

(2)未用或已经部分使用的材料、承包人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估算金额。

41.6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1)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并应在解除合同后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委托监理人查清以下付款金额,并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后支付。

①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应得的金额和其他应得的金额;l

②承包人已获得发包人的各项付款金额;

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其他应付金额;

④由于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合理赔偿发包人损失的金额。

(2)监理人出具上述付款证书前,发包人可不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金额。此后,承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1)项①减去②、③和④的余额,若上述②、③和④相加的金额超过①的金额时,则承包人应将超出部分付还给发包人。

41.7 协议利益的转让

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为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本合同而签订的任何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或任何服务的协议和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这种转让。

41.8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时,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监理人在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违约

42.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若发生第42.1款(1)、(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若发生第42.1款(3)项的违约时,发包人应按第33.4款的规定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2.3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若发生第42.1款(3)、(4)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并采取了暂停施工的行动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抄送监理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天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合同。

4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

(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

(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

(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5)由于解除合同应合理补偿承包人损失的费用和利润。

(6)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费用。

发包人除应按本款规定支付上述费用和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外,亦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未扣完的全部预付款余额以及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金额。本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监理人应将确定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43 索赔

43.1 索赔的提出

承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43.2 索赔的处理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应及时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第33条、第35条或第36条规定的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双方均可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条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按第44.3款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