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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流程借鉴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掌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有各乡镇(街道)、各局委安全办主任,市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这次培训机会很难得,希望大家认真珍惜,严格纪律,把手机设为静音状态或关机,不要随意走动,保持课堂安静和听课秩序,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了_________市_________主任_________同志,___主任在______市安监局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多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着丰富的阅历和工作经验,曾多次在郑州市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班上作报告。今天百忙之中再次为我们授课,为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张处长为我们解惑答疑!
刚才,主任围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运用大量案例,就如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从五个方面为我们做了非常好的讲解。一是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方式方法,三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点,四是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流程,五是执法检查的一些体会。___主任的讲课深入浅出,内涵丰富,既有对多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又有深入基层调研后的理性思考;既有理论上的深刻感悟,也有实践中的升华提炼。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这次学习,我和大家一样,感到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收获很大。回去之后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学以致用。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___主任!
培训班到此结束,散会!
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流程借鉴二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中层干部的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的运转,根据公司20______年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公司决定举办这次中层干部安全管理培训班,其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培训,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安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这次培训对象主要有:公司专职副总、机关各部门室负责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工程、机械、安监部长。现在,请公司总经理作开班动员讲话,大家欢迎!
授课老师介绍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市安委办的安排部署,本月初,我区安委办已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这次讲座,我们有幸邀请到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相桂生副主任给大家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参加今天讲座的有我区四大班子在家领导,三大园区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我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我区和三大园区安监系统工作人员。
相主任是工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任职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副主任,国家安监总局技术委员会委员、专家,曾在原国家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工作,曾具体负责机械、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海洋石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有深厚的______功底和研究成果。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请相主任给我们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小结
刚才,相主任就新《安全生产法》给大家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内容丰富、生动精彩,让我们受益匪浅,对我区正在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邬司长的精彩讲座。
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流程借鉴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区校园安全教育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这次培训班是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的。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区校园安全形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对校园安全有关指示精神。
出席这次开班典礼的领导同志有:市安监局原局长张宝和同志、区人大会副主任曹尊富同志、区教体局局长刘秀印同志、区安监局局长沈艳丽同志。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
参加这次培训的有:全区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面开班典礼正式开始:
议程进行第一项,请区教体局局长刘秀印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议程进行第二项,请曹主任作重要讲话。
同志们,刚才,曹主任和刘局长都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办好这次培训班,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曹主任的讲话精神。针对刚才曹主任的讲话,各学校负责人同志要在课余时间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讨论,充分消化、理解、领会曹主任的讲话精神。
二是要严格组织纪律。所有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培训期间都要服从领导和管理,听从安排,严格按照培训班要求,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和作息制度。
三是要切实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学习内容十分重要。希望大家端正态度,发扬认真、好学、刻苦钻研的好学风,真正坐下来,学下去,从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同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干部。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4-0097-03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时间的延长,中国独生子女的父母们逐渐步入老年。由于各种原因,一部分独生子女先于其父母去世,形成了中国当代社会的一种独特的处境不利群体:失独老人。以北京市为例,2013年失独老人的数量已达8 781人[1],且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中。这其中的绝大部分并不在福利院,而是居住在社区之中。《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许多学者也认为,失独老人的社会服务应以政府作为主导和第一责任人[2-5]。
社区是政府这个庞大神经网络的末梢,是指由居住在一定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各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相对完整的区域社会共同体[6]。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说:“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得以社区为重点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变得非常必要。”[7]一项调查表明,有86.0%的失独老人在“有困难时,我希望社区能够及时帮助”题项上选择了“同意”或“非常同意”[8]。因此,社区有责任承担对失独老人的心理社会服务工作,这将直接影响到失独老人们的晚年生活质量。
北京市作为失独老人心理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得较早且较好的城市,在市内的许多社区中建立了专门服务于失独老人的“心灵家园”,他们在紧急救助、经济帮扶、亲情牵手、志愿服务、走访慰问和宣传倡导等方面为失独老人提供服务[9]。由于对失独老人的心理社会服务缺乏可以借鉴的经验,这些机构的工作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取得了许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某机构在清明节为数十位失独老人举行“孩子的追思悼念会”,致使失独老人的心灵伤疤被揭开,场面几乎失控。类似的事例提醒我们,对失独老人的心理社会服务一定要建立在了解他们需要的基础上。否则可能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而要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失独老人们的需要,仅仅靠经验总结犹显不足,最好有相关的“需要理论”作为支撑。
加拿大学者曾家达(Tsang Ka Tat Adolf)提出的知行易径理论是一套特别适合老年人的心理社会服务理论[10],它的核心观点包括了“强调在提供心理社会服务时,应该从服务对象的需要入手”。只要了解到这些需要,就可以和服务对象合作找出更有效的策略和技巧来满足他们,让他们可以无须再依赖过去的问题行为[11]。知行易径理论将需要概括为生理、行为、认知、情绪、动机、环境六个方面,如图1。
由于知行易径模式在老年人心理社会服务方面已有数十年积累,在世界各地的相关实践中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本文以其作为理论参照,来评估实践中的失独老人心理社会服务是否做到了“以失独老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希望能借此发现相关实践经验中的闪光点,并改善其中可能存在的不足。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考虑到研究对象的典型意义,本研究选取北京市首家授牌专门服务于失独老人的心灵家园――展览路街道新希望家园作为研究对象。2006年,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即开始探索特扶群体生育关怀和及时救助机制。2009年,展览路街道计生办与计生协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成立了全市首家以关爱失独家庭为目的的新希望家园,其服务对象涵盖街道的所有120多位失独老人。家园有专门的活动地点和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都有固定活动,周末或节假日也组织各种活动。总体而言,新希望家园多年来的工作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辖区内失独老人,以及其他失独老人心理社会服务机构的好评。
(二)研究方式
本研究通过参与式观察和半结构访谈对新希望家园进行全面考察。其中,参与式观察是指研究者作为志愿者长期参与到新希望家园的日常工作中,使用非结构性的观察方式,对组织的环境、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尤其是工作人员与失独老人互动的情况进行观察,并做观察笔记。研究者也会从工作人员那里获得机构的相关资料来作为观察笔记的补充材料。半结构访谈是对新希望家园的1名领导和2名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的访谈,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对失独老人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等。
(三)研究过程
本研究的资料搜集和整理是以下三个步骤的循环过程:(1)研究团队成员每周通过参与式观察和半结构访谈来搜集原始资料,并做好研究记录;(2)研究团队每周定期召开讨论会,由资料搜集者对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和研究记录进行报告,并与团队其他成员进行讨论,从中提炼和归纳出有意义的主题,并对下一步的具体研究计划进行讨论和修正;(3)研究者带着整合后的研究主题和修正后的具体研究计划,开始新一轮的原始资料搜集。
二、研究结果及讨论
(一)新希望家园的失独老人心理社会服务
新希望家园从“每一位失独老人都是独特的个体”的理念出发,给辖区内的所有失独老人建立了个人信息数据库,并制定出“一户一策”的帮扶工作方案,与每个失独家庭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跟踪服务关系。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方面的帮助
由于失独老人没有孩子的赡养,在生活中可能遇到诸多不便,家园通过建立医疗、家政等服务队,为目标家庭提供健康咨询、电器修理等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
2.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由于部分失独老人的情绪状况令人担忧,家园引入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对他们开展必要的心理干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失独老人有着旺盛的精神需求。家园通过举办舞蹈、书法、摄影等各类培训课程,培养和发展失独老人的兴趣爱好,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3.帮助失独老人重建社会支持系统
一方面,家园有意识地组织失独老人同质性群体,满足他们抱团取暖的需要;另一方面,家园也积极引入社工、志愿者来参与失独老人的活动,以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合。在组织这些活动的过程中,家园充分重视老人的自主性,举办的各项活动都有失独老人参与筹划和举办。
4.落实现有的失独老人帮扶政策,并以实际调研为基础,提出政策帮扶建议
政府制定的社会政策对于失独老人的关怀具有重大影响。家园一方面重视相关政策的落实,如帮助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办理居家养老券、联系志愿单位与老人签订帮扶协议、帮助少数民族失独老人入住民族养老院,等等;另一方面,家园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研究,尝试提出失独老人帮扶方面的政策建议。
从知行易径的理论视角来看,新希望家园提供的上述服务基本能满足失独老人的生理、行为、认知、情绪、动机、环境六类需要。但新希望家园的服务模式主要是基于工作经验,若能引入知行易径理论的支撑,将会更具科学性。
(二)知行易径理论视角下失独老人的心理社会服务
从知行易径“从服务对象的需要入手”的理念出发,我们将对失独老人的心理社会服务划分为评估需要、归集需要、满足需要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评估失独老人的需要
社区在对失独老人提供服务之前,要先评估他们的需要。评估需要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1)失独老人自行提出;(2)第三方告知(如亲朋好友、邻里、志愿者等);(3)工作经验总结,即社区在为失独老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随着双方关系的发展而获知的信息;(4)利用测量学技术,即根据心理测量学的相关理论,设计出专门的问卷来评估。在上述四种途径中,有科学理论支撑的问卷评估法信效度最高。但由于社会赞许性等因素带来的测量误差,使用问卷搜集到的信息并不完全可靠,还需要与通过其他三种途径获得的信息相互印证。
2.归集失独老人的需要
在搜集到失独老人的需要信息之后,社区即可以根据知行易径的需要理论,将失独老人的需要归集到生理、行为、认知、情绪、动机、环境六个方面的需要类别中。失独老人的需要可能会主要在于但不限于下述情况中:
(1)生理需要。失独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的各项机能逐渐退化,常出现心脑血管、骨关节等各种疾病,由此产生出一些生理方面的需要。
(2)行为需要。失独老人常见的问题行为有哭泣、离群索居、过度活动、无所事事、不善于继续处理和伴侣的关系等,并有应对这些问题行为的需要。
(3)认知需要。在中国“传宗接代”文化的影响下,许多失独老人在丧子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面临着重新寻找生活目标的任务。他们需要重新审视世界的安全性,并重建人际信任和自我价值,最终重新树立起生活的意义。
(4)情绪需要。失独老人在丧子之后可能会产生悲痛、愤怒、内疚、焦虑、孤独、疲倦、无助、惊吓、苦苦思念、解脱、麻木、担忧等消极情绪。他们有应对这些消极情绪,并逐渐培养出积极情绪的需要。
(5)动机需要。许多失独老人希望被别人尊重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同情,他们有得到关注、平等对待以及有所依靠以便能及时解决困难的需要。
(6)环境需要。失独老人需要与其他失独老人以及关心他们的人建立关系的活动空间,也需要一个关注和爱护他们的社会大环境。
3.满足失独老人的需要
满足失独老人六类需要的主要方式如下:
(1)针对生理需要:一方面提供体检、就医、大病陪护等方面的服务,以维护失独老人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对健康状况不良的失独老人提供一些日常生活的照顾,例如在饮食、家务、出行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2)针对行为需要:对经常哭泣的老人提供陪伴、倾听、心理疏导;与离群索居的老人逐步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慢慢引导其走出封闭的内心;对过度活动的老人,不可轻易戳破其心理防御,而要逐渐引导其注意休息,在较长的哀伤过程中慢慢整合丧子的创伤经历;对于无所事事的失独老人,可以给他们提供参加文娱活动的机会;对于不善于继续处理和伴侣之间关系的老人,可以以家庭为单位提供心理疏导,对遇到婚姻危机的老人,可以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3)针对认知需要:可以通过心理和社工的干预来帮助失独老人,一方面建立与逝者的恰当连接,另一方面也为投入新生活做准备。尤其重要的是,帮助他们找到恰当的丧子归因方式,重构对生活世界的稳定信念。
(4)针对情绪需要:社区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创伤心理学知识,能够对正常的哀伤与延长哀伤进行区分,一方面,为处于正常哀伤过程的失独老人提供空间和必要的帮助;另一方面,也为哀伤时间过长或程度过重的失独老人提供专业心理干预资源,例如与医院、高校、社工机构、志愿单位等开展合作,为老人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服务等。
(5)针对动机需要:一方面,可以通过提供经济补助、争取政策帮扶的方式满足其养老方面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尊重和平等对待失独老人、在组织活动时体现他们的自主性、引导他们发挥余热来帮助他人,来协助他们重新建构社会支持系统,并逐渐恢复自尊和自我价值。
(6)针对环境需要:一方面,为失独老人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组织唱歌、跳舞、各类比赛、兴趣课程等活动,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组织失独老人外出游玩,在重要的节日对他们进行探访和慰问等,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物理和人际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等各类倡导方式,营造社会对失独群体的关爱氛围。此外,社区还可以利用自身政府背景,协调各部门为老人入住养老院提供方便。
满足失独老人的上述需要主要有如下四种途径:(1)利用社区自有的资源;(2)与其他心理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3)横向联系并利用社会资源,如志愿单位的资源;(4)招募志愿者,通过志愿者的活动来满足失独老人的部分需要。
三、研究结论
第一,新希望家园为所属社区的100多位失独老人提供服务,其工作理念是以老人的需要为出发点,这与知行易径的心理社会服务理念相一致。
第二,“新希望家园”为失独老人提供的服务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重建社会支持系统、落实帮扶政策并提供政策建议等,这些服务基本上能够满足失独老人的生理、行为、认知、情绪、动机、环境六类需要。
第三,知行易径理论为失独老人的心理社会服务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视角和更加明确的操作方法,是社区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的重要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于丽爽.失独家庭需要养老保障[N].北京日报,2014-01-15.
[2]刘振华.我国“失独”家庭帮扶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广西社会科学,2014(7):156-161.
[3]王勇.关于构建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的思考[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4(5):24-25.
[4]宋强玲.老龄化视域下失独养老问题及对策[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4,34(15):4403-4405.
[5]刘亚娜.中国失独者贫困状况及救助体系建构[J].社会科学辑刊,2013(5):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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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sang, AKT, Chu M,Liu KY, Ip LCF, Mak NS. Managing sexuality and intimacy issues among seniors: The SSLD approach[M]. Toronto: Yee Hong Centre for Geriatric Care.
[11]曾家达,游达裕.知行易径:基础与应用[M].香港:策马文创有限公司,2010.
Research on the Mental and Social Services for Lost Only-Child old Man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SSLD
――Taking the new hope home in the exhibition road of Beijing City as an example
YANG Yuting, ZHANG Yudi, JIA Xiaoming, GUO Puyang, HE Guojun
一、改薄强师,乡村学校一所不差。
为了让农村的贫困学子享受优质的教育,办好每一所乡村学校。X市把乡村薄弱学校改造和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扶贫攻坚的重点来抓。
近两年,X市投入“改薄”资金X万元。到X年底,该市X个省级贫困村的小学(教学点)全部建成合格学校,均达到“X条底线”要求,提前完成合格学校创建目标。X年X月,该市启动“教育一体化项目”建设,拟投资X.X亿元,将全市X所学校(幼儿园)纳入“四改三化”建设计划;投入X万元建设X所农村学校、X套教师周转宿舍,改善乡村教师住宿条件;统筹中央资金近X万元,用于大市中学、上架中学等X余所乡村学校的公租房建设以及围墙、道路、给排水、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如今,现代化的美丽校园和教学设施,让学生更加专注自己的学习,不仅让“农村娃们”大开眼界,也在他们心里种下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见识更大的世界”的种子,这是X市开展教育精准扶贫的一个缩影。此外,为缩小城乡学校管理与质量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X市启动了“教育精准扶贫校校结对帮扶”活动,安排城区X所优质学校与X个省级贫困村小学“联谊结对”,分别从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条件改善、教研教改、校园文化、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一对一”帮扶,整体提升贫困村学校办学水平,让农村孩子在“家门口”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只有一流的教师才会成就一流的教育。一是抓补充,优结构。X市积极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大力补充新教师,X年共补充教师X名,新进教师优先安排到乡村薄弱学校和贫困村学校任教,同时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
二是提待遇,激活力。
在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指标优先向乡村教师倾斜。出台《X市乡村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根据偏远程度提高乡村教师岗位津贴。开展“感动X十佳教师”、“最可爱乡村教师”、“师德标兵”、“四有教师”等评选活动,激励乡村教师扎根乡村、教书育人、建功立业。
三是抓培训,提素质。
X年,该市教师(含校长)参加国家级和X省级项目培训共X人次(国培、省培计划X人次);参加X市级各类教师培训共X人次;参加X市级各类教师培训共X人次(培训者月培训X人次;小学“送培到校、送教下乡”培训X人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共X人;普通话培训X人;普通话培训师培训X人;学分补休培训X人;合同聘用教师岗前培训X人;新特岗教师岗前培训X人;市本级教师工作坊研修培训X人),通过培训,教师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幅提升。
二、精准资助,结对帮扶一个不漏。
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教育扶贫是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伟大的民生工程。能不能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于能否精准识贫、精准资助。X市把保障每一个适龄学生“有学上”作为教育扶贫的目标,把精准摸底、精准识贫作为精准资助的前提。该市为每个贫困学生安排一名教师,实行“一对一”帮扶,促进扶贫、扶智、扶志相结合。
每年春、秋季学期,该市近万名教职工利用寒暑假或双休日,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一走访摸底,宣讲扶贫政策,摸清学生底子,告知受助情况,落实控辍措施,从生活、精神上、学习上给予关心和帮助。每名教师都有一本《帮扶手册》,学生就读学校、学段、家庭住址、帮扶教师、联系方式等清清楚楚,各学段的资助项目、资助标准、受助情况告知等一目了然,一旦发现有帮扶资金、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也能轻松找到责任人。
为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识别无错误、资助无遗漏,X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主研发一套Excel数据录入模板,即“学生信息匹配宏”。通过“信息匹配宏”,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园)学生信息与市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同时进行匹配,全市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更加准确,从根本上确保了“识贫”的精准性、“扶贫”的全面性。
此外,该市认真落实“学籍属地”资助政策,利用学籍管理平台,对本市在省内外县和外省就读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进行摸底,掌握他们的入学情况和享受资助情况,统计汇总后分别向学籍地资助部门发出公函,协调学籍地落实资助政策。对经核实未在学籍地享受资助的学生,将其纳入本市名册,同等享受资助政策。同时,对外地在X市就读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该市同等对待,确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靶向精准,扶贫效率才会高。在彻底摸清底子后,该市通过整合各类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学生受益,让教育扶贫政策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在求学路上掉队。据统计,X年发放国家政策资助资金X.X万元,资助学生X.X万人次,其中市本级落实“补天窗”项目资金X.X万元,受益学生X人次。
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共计金额X.X万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X人,发放贷款金额X.X万元。此外,该市积极动员社会团体、爱心人士捐资助学,X年发放助学金X.X万元,资助贫困学生X名。该市教育系统师生积极参与开展“助残日”、“X·X助学日”和“慈善一日捐”活动,X年共捐赠善款X.X万元,进一步扩大了贫困学生的资助面、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三、强力控辍,上学路上一个不少。
“努力让每一个孩子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不让一名孩子因贫失学”,这是教育精准扶贫的根本目标。为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辍学,X市多措并举,狠抓控辍保学工作。
一是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形成政府、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控辍保学体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为主体,积极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一个不少。
二是加大留守儿童关爱力度。
Abstract: Shanghai public health service - community colorectal cancer screening program was officially launched in November 2012 to promote colorectal cancer prevention and health education through free screening servic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rogram was based on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disease burden of colorectal cancer in Shanghai, with 3 years of pilot study in Qibao Community. In the 1st round of screening program, 1million people participated in the screening, 1960 colorectal cancer cases were diagnosed, the proportion of the earlier stage cancer was 52.8%, which account for 4.36-fold compared with average level in Shanghai before screening. At the same time, 7911 cases of precancerous lesion were detected, the objective of program has been achieved, and got a lot of experience for implementation of similar disease screening program.
KEY WORDS: noncommunicable disease management; community; colorectal cancer screening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于2011年年底正式纳入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一项目充分考虑上海市的大肠癌疾病负担和公共卫生资源状况,结合以往工作的基础,确定了项目的实施策略。将癌症筛查项目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上海在全国开了先例。
1背景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年肿瘤监测数据显示,本市居民大肠癌发病率上升最为明显,无论男性、女性都已经是第二位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大肠癌发现时中晚期居多,全市的早期比例水平仅为11%,这个比例在美国的平均水平已经达到了40%。
研究发现本市癌症上升主要是归因于人口的老龄化,而去除老龄化影响以后,仍呈现明显上升态势的癌种不多,而其中大肠癌最为突出。在公共卫生学意义上,现在国际公认有3种癌症是可以通过筛查来降低死亡率,那就是大肠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大肠癌可以通过筛查提高疾病早期发现的比例,降低死亡率,同时通过发现高危人群,及时地开展肠镜检查,还可以发现癌前期病变,尽早地治疗,从而切实地降低远期发病率。证据显示,在癌前期病变得到尽早治疗的人群中,其今后的发病率要低于一般的人群。
2七宝社区试点的示范作用
本项目在立项前经过了充分的试点工作,尤其是在闵行区七宝社区成功完成了项目试点和前期探索工作。
七宝镇位于上海的西南部,闵行区的北部,占地面积2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50个居委,户籍人口11万,常住人口28万,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镇,同时兼有城市和农村居民,具有很好的代表性。2008年七宝镇的社区诊断报告指出:慢性病已经成为影响该社区居民健康的首要因素,在死因排位中,肿瘤占到第1位,循环系统疾病占到第2位,其中大肠癌的发病率较高,而早发现率较低。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原市卫生局的批准,决定由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试点任务,并联合上海市肿瘤医院、闵行区卫生局、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闵行区中心医院、闵行区肿瘤医院等单位做好组织协调与技术支持工作。自2008年至2011年,共筛查了2.78万人,初筛阳性率达到了13.7%,有3900多人参加了肠镜检查,肠镜检查顺应性达到了50%以上,确诊了663例癌前期病变和75例肠癌,其中早期病例42例,早发现率(56%)提升显著。七宝的试点也推动了整个闵行区提前开展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建立了高危人群管理队列,定期实施随访及筛查,最终促成了该项目的全市性推广。
通过七宝社区的试点经验发现,有组织的筛查,提高居民的知晓度,提高居民健康筛查的依从性,可以切实提高疾病的早发现率。基于七宝获得的证据,也基于本市在其他社区开展的工作经验总结,经过反复的论证,认为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是一个效果好、可操作性强、惠民利民的项目。本着基于本市“基于国家、高于国家”的原则,2011年底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正式纳入了本市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是国内首次推行以社区为实施主体、以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全覆盖地提供癌症筛查服务。
3项目的目标与内容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立项后,经过了一年的紧密筹备,2012年11月,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了开展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的通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具体的目标是:通过项目提高上海市居民大肠癌知识的知晓率,提高大肠癌及癌前期病变的早诊率和治疗率,降低大肠癌的死亡率和未来的发病率。整个方案的原则是“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为达到退休年龄段的、参加了本市各类医保的常住人口提供免费的筛查服务,包括危险度问卷评估以及2次粪便隐血检查。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的目标是让居民全面、广泛地了解大肠癌的危害以及早期筛查的作用,居民也可以通过12320公共卫生热线进行咨询。
整个社区筛查的流程包括:发放知情同意书,对参与人群登记造册、危险度评估、粪便隐血试验检查,然后进行判读,并告知居民结果。通过完善的社区筛查和随访流程,鼓励和帮助筛查阳性和问卷判定阳性的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肠镜检查。
4筛查项目进展
4.1初筛登记和完成情况
2013年项目实施期间,全市共有955,237人登记参加筛查项目,其中933,003名居民参加了由大便隐血试验和危险度评估组成的初筛检查,初筛完成比例为97.67%。完成初筛检查的对象中阳性对象211,366人,初筛阳性比例为22.65%。初筛阳性对象都被告知需要接受诊断性肠镜的进一步检查。
4.2大肠癌和癌前期病变检出情况
本项目中参加诊断性肠镜检查58,710人,肠镜检查比例为27.78%。初筛阳性对象肠镜检查出大肠癌病例1,960人,检出率为210.07/10万。另外初筛阳性对象还通过肠镜检查出癌前期病变7,911人,检出率为847.91/10万。
项目共收集到在有明确分期的大肠癌病例1,368例,这些病例的早期比例为52.8%。根据上海市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显示,本市50岁以上人群大肠癌早期比例为12.13%,本轮检出的大肠癌病例的早期比例是筛查前本市平均水平的4.36倍。
5项目成效和经验
5.1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机制建立,组织管理运行良好,为项目逐步转向经常性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通过2013年第一轮筛查项目的开展,市及各区县政府均将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纳入了地方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中,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区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多部门合作优势明显,项目政策保障到位,各委办局联合发文对项目各方面职责予以明确,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人力、物力和经费得到有力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从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提供初筛服务,到以定点医院为主的医疗机构进行肠镜检查,各级疾控中心组织管理、收集评估数据信息,多个部门协同参与,逐步建立了协同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的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立、维护和管理开发了大肠癌筛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了筛查数据的准确、快速、安全的上传、汇总和存储。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协助做好项目宣传和咨询工作。
5.2项目工作执行顺利,工作量指标大多超额完成
符合项目的对象按照本市50岁以上年龄段符合条件400万人,登记率25%计算,计划初筛参与人数1,000,000人,实际参与初筛登记人数955,237人,登记完成率为95.52%;计划初筛完成800,000人,实际完成初筛933,003人,初筛完成率97.67%,达到计划的116.63%;计划肠镜检查人数为60,000人,实际肠镜检查58,710人,达到计划的97.85%。
5.3项目效果指标全部超过预期目标,公共卫生效益显著。
根据项目随访系统收集的信息显示,项目计划初筛阳性人数120,000人,初筛阳性比例为15%,实际初筛阳性人数为211,366人,初筛阳性比例为22.65%;计划检出大肠癌600例,实际检出1960例,按完成初筛人数计算检出率为210.07/10万。而全市50岁以上居民大肠癌发病率为109/10万,筛查项目的人群检出率显著高于监测报告发病率。
在有明确分期的1,368例大肠癌病例中早期(0-I期)比例为52.8%,而根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肿瘤登记报告系统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本市50岁以上人群大肠癌病例早期比例只有12.13%,本项目筛查出得大肠癌病例的的早期比例是筛查前本市平均水平的4.36倍,为临床治疗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大大提高了患者的预后和生存质量,预计未来大肠癌死亡率可显著降低。
更大的公共卫生效益在于项目检出癌前期病变对象7,911人,人群检出率为847.91/10万。有报道显示大肠癌有70%由各种息肉,尤其是腺瘤样息肉和不典型增生发展而来。各种不同的研究表明癌前期病变的5年恶变率高达42%至70%。 如果接受规范的随访和有效治疗,可以逆转大量大肠癌病例的发生。
5.4技术方案稳妥可行,技术示范效应明显
项目的初筛环节由危险度评估和大便隐血试验两个项目组成,两个初筛途径筛查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后期诊断性检查顺应性和最终疾病的检出结果。通过项目实施结果的评价,发现初筛的两个环节都必不可少。几种不同的初筛阳性途径最终的大肠癌肠镜检出率差异显著,仅危险度评估阳性对象的大肠癌肠镜检出率最低,为1.08%,仅便隐血阳性对象的大肠癌肠镜检出率为3.91%,而两者皆阳性对象的大肠癌肠镜检出率更是达到了5.31%,癌前期病变的肠镜检出率也呈现出类似结果,说明初筛中联合检查的效果要好于单项检查,为初筛方法的选择提供了依据。
5.5健康教育效果明显,居民对筛查服务满意度高
项目组对项目的目标人群进行抽样调查,了解项目实施以来的居民感受。共计调查6077人,其中4742人接到通知并参加了筛查,占受访者的78.03%。对比上海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发现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健康教育的效果十分显著。
5.5.1健康教育对人群防癌的KAP促进效果明显 与2010年相比较,被调查者对大肠癌早发现知识大便异常改变知晓率、肛肠指检知晓率、大便隐血知晓率、肠镜知晓率、每年主动一次肛指检查知晓率、每年主动一次大便隐血试验检查知晓率,以及50岁及以上每5年主动做一次肠镜检查知晓率均有所上升,表明项目的健康教育对广大居民对大肠癌的认知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效果。
5.5.2健康教育项目总体满意度达到“满意”水平 受访者中有2012人就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过咨询,占42.43%,其中79.87%进行了面对面咨询,80.86%的人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对咨询结果的满意度达到92.25%。受访者对大肠癌筛查总体满意度达到87.22%。健康教育总体满意度达到“满意”水平,对讲座内容“非常满意”,对于大肠癌防治的针对性较强,其中被调查者对于健康教育活动主讲人的满意度程度最高。
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所有公共机构。
前款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统领,以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为龙头,以节能工作体制、机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为牵引,以节能监管、奖惩为推手,突出能耗统计、能耗监测、定额标准、考核评价核心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建筑节能,日常能源节能,节能诊断,节能审计,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等工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第四条 节能改造经费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先进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等。
第五条 责任主体
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公共机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节能机构工作人员是本单位节能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部节能考评工作。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领导体制
(一)成立市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领导、协调等工作。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办”),负责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级也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管理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七条 具体职责分工
(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从宏观层面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能办负责本级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按要求报送、传递能耗各类信息;提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二)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负责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按规划要求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分解下达本级各公共机构,担负能耗监测、诊断、能耗定额执行、审计、统计、能耗公示等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并落实节能奖惩等工作。
(三)市、县级节能办应当与本级发展和改革、工业经济发展、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统计、电力等部门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协调小组。定期分析、研究、总结本辖区公共机构节能运行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沟通节能信息、评估节能形势,及时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第八条 工作例会制度
(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主要进行节能工作经验总结,节能经验交流,安排部署各项节能工作,及时研究决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公共机构节能协调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适时召开。主要进行节能信息的相互沟通,分析能耗定额内能耗情况,协调节能工作运行中的矛盾等。
(三)节能办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分析本行政区域、本级能耗特点、能耗定额标准执行、节能工作制度落实等情况。
第三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节能规划和目标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各公共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制定本级规划,同时将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公共机构。
(二)各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和对本单位的节能考核目标,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辖区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各级公共机构向上一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备案时间是每年3月底前。
第十条 节能联络员制度
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事文〔〕38号)的规定,各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专人担任本单位节能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节能工作重要信息,按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情况。
第十一条 能耗统计制度
能耗统计是指公共机构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全面地对能源消费计量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归纳汇总。各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房地〔〕20号)的规定进行能耗统计并及时上报统计结果,上报统计结果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各公共机构应当确定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能耗统计员(以下简称“统计员”)。建立单位能耗统计台帐,及时如实收集、整理和归纳汇总能耗数据。
第十二条 能耗计量制度
能耗计量是通过计量手段,采集公共机构的总能耗以及各系统、各部位的能耗。各公共机构应当通过计量及时掌握能耗各类指标,进行能耗状况分析,因地制宜制定各项节能措施,建立健全能耗计量工作岗位责任制。
各公共机构应当选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计量业务素质的人员负责能耗计量管理工作(简称“计量员”),并按规定时限将计量数据及时报送统计员。
各公共机构应当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计量(指对公共机构中不同的使用单位进行分区计量)、分类计量(指按水、电、热、油等不同种类对能源资源分别进行计量)、分项计量(指对公共机构中的空调暖通、照明、动力、信息机房、食堂等不同系统或部位进行分别计量)。
具备能源信息化管理条件时,应当实时对能耗计量数据与能源利用率进行监测管理,及时发现用能异常情况和管理漏洞,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第十三条 能耗公示制度市、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应当对本级公共机构能耗状况按照市每半年、县每季进行排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能耗数据通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公示内容包括:用水量、用电量和公务用车耗油量等。
各公共机构应当每月对本单位能耗状况在单位内部和其公共网站上公示。
第十四条 能耗定额制度
节能办应当综合辖区内各种能源尤其是水、电、油历史消耗、现在消耗、特殊时期消耗等情况,在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工业经济运行等部门配合下,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能耗定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耗消费结构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财政部门根据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制定能耗支出标准。
第十五条 能耗分析制度
各公共机构每月5日前应当对上月本单位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与同类公共机构进行比较分析。通过能耗分析查找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拟定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
节能办应每月分析一次本辖区能耗定额标准内使用能源情况,对超出能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发出预警意见。有关公共机构超出能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向本级节能办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 能耗诊断制度
节能办每季度应组织专门力量对能源消耗较大的单位进行节能诊断,根据能耗数据同比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十七条 能耗统计报告制度
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向本级节能办报送能耗统计报告,下级节能办汇总后应当向上级节能办报送:
(一)报送要求。按期报送,报送周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二)报送时间。按照各级节能办要求时限。
(三)报送奖惩。对积极完成各类报表报送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迟报、误报、不报、消极应付对待统计报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能耗审计制度
市、县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各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进行能耗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市、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报告和开展节能检查的情况,定期选择一定数量的高能耗公共机构和用能超过能耗定额机构进行重点审计。
第十九条 能源管理岗位制度各公共机构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指定或聘任节能督查员。重点用能系统、设备(主要指:供暖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炊事系统、给排水系统、网络机房、锅炉房、配电室等)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各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对能源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适时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进行岗位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条 节能运行管理制度
加强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完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克服“重设备、轻管理”的观念,确保设备高效运转。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应当包含:岗位职责制度,值班、巡视检查、运行记录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节能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制度,文档管理制度等。操作人员应当熟知岗位制度、工作流程、故障诊断与排除等基本技能。
第二十一条 节能改造制度
(一)节能改造前,需委托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或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进行综合诊断或专项诊断。
(二)根据能源审计结果或节能改造进行经济性评价,投资回收期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不超过四年。
(三)在节能改造合同中,应明确节能量化要求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应当充分收集节能改造前后的相关数据,对节能改造进行量化对比和评价,并据此确认改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二条 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度
(一)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标准,并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
(二)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分步骤、有秩序地组织实施。严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建、扩建办公用房或进行超标准装修。
(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三条 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节能办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内公共机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普及节能知识,浓厚公共机构节能氛围;定期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操作运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有鲜明特色的公共机构节能文化。
第二十四条 节能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公示制度,利用公共媒体公示公共机构节能情况,公布节能监督电话,广泛听取意见或建议,对有关节能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予以反馈。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制度
节能办应当与政府采购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设备。
各公共机构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二十六条 合同能源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研究,在本级范围内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形成经验后逐步展开。
第四章 节能措施
第二十七条 建筑节能
(一)所有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建筑节能措施。公共机构的既有建筑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耗能指标、寿命周期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综合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和既有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应采用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优先采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二十八条 办公节能
(一)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应当优化配置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设备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二)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的应用,充分使用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
(三)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系统,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
(四)及时淘汰更新高耗能办公设备,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五)建立办公区巡视检查制度,督促和提醒工作人员养成离开办公区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习惯。
(六)公共机构范围内逐步淘汰使用一次性纸杯,倡导绿色祝福,杜绝使用纸质贺卡。
第二十九条 用电设备节能
(一)创造条件采取分户、分项计量用电。
(二)空调系统节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加强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节能技术改造。
(三)照明系统节电。
1.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新装灯具应当全部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既有普通灯具应当换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
2.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除阴雨天气外,白天尽量不开照明灯具。
3.改进公共区域照明控制方式,推广应用声控、光控、红外感应等智能调控装置,提高控制效率。
4.严格控制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照明,除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外,尽量减少使用或者关闭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红灯等高亮度、高耗能灯具。
(四)电梯系统节电。
1.加强电梯运行调节,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选择最佳派梯模式,合理确定电梯启用数量、层次和时间,避免空载,减少等候时间,提高运行效率。
2.办公区内三层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
3.节假日原则上只保留一部电梯运行。
4.开展电梯智能控制改造,加强维护保养,降低电梯单位能耗。
第三十条 用水设备节能
(一)加强用水设备的维护,严禁跑冒滴漏和浪费。
(二)加大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力度,提高用水效率。
(三)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四)定期开展节约用水教育,培养公共机构人员养成良好节水习惯。
第三十一条 用气(燃油)设备节能
加强对用气(燃油)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需要进行节能检测和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切实提高气(燃油)利用效率。
第三十二条 公务用车节能
(一)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
(二)加强日常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
(三)建立完善本级公务车辆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每月对公务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进行公示,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油奖励制度。
(四)制定公务用车登记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建立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
(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报废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废高耗能、高污染的车辆。
(六)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加快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五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三条 监督检查管理机关事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三)能源消耗计量、监测、统计和报告情况;
(四)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五)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情况;
(六)能源和管理岗位设置及能源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七)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八)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
(九)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情况;
(十)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十一)执行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情况及执行国家、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录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设施及材料名录的情况。
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和能源审计中有重大问题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节能整改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管理机关事务机构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落实。有严重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五条 考核评价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工作,应当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激励机制。考核主要内容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节能规划、节能管理工作、节能宣传与培训、能耗统计、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措施落实、节能监督检查、节能资金落实等。
市节能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半年和年终,市节能办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表彰奖励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节能新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公共机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第三十七条 惩戒措施
公共机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或者建议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由有关部门对公共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一)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备案的;
(二)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或者未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
(三)未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制度和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的;
(四)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未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五)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未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作出说明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措施的;
(七)开工建设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公共机构建设项目,或者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建、扩建办公用房和进行超标准装修的;
(八)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采购公务用车,不如实报告公务用车数量,或者拒绝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
(九)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的;
(十)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八条 管理人员法律责任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