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金融政策论文

金融政策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8 15:35:3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金融政策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金融政策论文

篇1

韩国的政策金融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控制金融系统;二是政府控制利率;三是通过金融机构向特定产业以优惠条件贷出资金。

1.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及作用

韩国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始于朴正熙政权的建立,朴正熙高度重视国家对金融部门的控制,认为金融应该作为政府手中的得力工具推动经济增长,于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官治”金融体系,政府不但控制了政策制定权及金融监管权,而且在实际上控制了大部分的储蓄存款,这使政府在实施政策金融时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实力,见表1。

利率是重要的金融杠杆,韩国政府自然要将它控制在手中。政府不但把利率作为一般的货币政策工具,而且作为政策金融的有力杠杆去刺激经济的开发,其调控范围、调整幅度都相当的大,甚至不惜形成“逆利率”、“差别利率(歧视性利率)”等典型的管制利率形态。

韩国的政策金融是与其产业政策密切配合的。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执行出口导向战略,政策金融向出口部门倾斜。用于支持出口的政策性资金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在强有力的金融支援下,韩国的出口迅速扩张,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1973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重化学工业”立国的方针,把经济建设的重点转向重化学工业部门。政策金融的重点也由此转向重化工业。商业银行贷款大量向重化工业部门倾斜,至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用于推动重化学工业发展的银行贷款共有298种,其中政策金融占221种。用于重化工业的政策性贷款有力地推动了韩国的产业升级,使韩国这个资本匮乏、技术落后的国家迅速实现了高质量的工业化。

2.韩国政策金融的特点

(1)在政策金融运作过程中,政府与民间部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协商机制,并且对政策金融贷款对象进行密切的监督与管理。

韩国总统每月都要主持召开“外贸促进会”和“经济趋势碰头会”,参加人员有政府部门高级官员、产业界领导、银行家以及工会领导。这样,在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便建立了一个紧密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促成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政府、银行、企业三者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系统,共担风险、共谋发展、互相支持,成为韩国政策金融,也是经济发展模式的一大特色。政策金融只支持那些完成产业政策目标出色的大企业,这样必然要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这无疑增强了政策贷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政策金融的范围广、程度深、规模大、时间长,可以说它不但支撑了高速的经济增长,而且塑造了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这与日本以及其他新兴工业经济体相比,都是非常特殊的。

(3)政策金融对中央银行依赖很大。通过商业银行贷出的政策性资金中,来自中央银行贷款的资金高达35%左右。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倾斜性利率比一般利率低得多,比如,出口票据贴现率只有3.5%,而一般银行是9.0%;1974年商业票据再贴现率是11.0%,比一般商业银行低4.5%。这使得政策金融中,中央银行的利率补贴比重很大,容易引发通货膨胀,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起飞一直到80年代初,韩国的通货膨胀率几乎年年都是两位数,1964年和1974年甚至达到30%以上。

(4)外资也被置于产业政策之下,成为政策金融的一部分。

(二)韩国政策金融的弊病及改革

韩国的政策金融虽然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是也逐渐暴露了它的弊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韩国政府就开始了渐进的金融改革,但是由于体制惰性,大量的政策性贷款依然没有取消,政策金融的核心依然没有改变,终于酿成了1997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使人们把目光投向韩国式政策金融的负面作用,而此前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

1.政策金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政策金融使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增加了财务风险,助长了不合理的企业扩张,使企业家养成了依赖政府、依赖银行的不良经营习惯,阻碍了企业家经营能力的提高。

2.政策金融阻碍了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一个非市场化的、效益低下、管理落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能力的脆弱的金融体系,在金融危机中显得不堪一击。

3.政策金融恶化了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控股银行,特别是管理利率,这使得金融市场上信号扭曲,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政策性贷款更是一种直接的人为干预,是一种根本上反市场的行为。政策金融造成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长期对出口产业、重化工业的倾斜政策,造成了内需产业、农业、轻工业的相对落后,在部门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均衡。长期支持大企业集团,歧视中小企业的政策,造成了企业规模结构的失衡,降低了整个经济结构的弹性,增大了风险。

4.政策金融以歧视性为特征,损害了公平原则。它人为地阻碍了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也,包括银行)间的平等竞争,造成了垄断,在长期中肯定不利于经济发展,同时也扩大了收入差距,使社会动荡日益加剧。

5.政策金融使政府权力过大,官员寻租的可能性增加,助长了腐败。

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冲击下,再加上国内的政治动荡,韩国经济大幅滑坡,在1980年出现了负增长,政策金融的弊端也随之暴露。从全斗焕政府开始,韩国进行了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与政策金融相关的许多做法都发生了改变,经过十几年的改革,韩国的政策金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积重难返,很难在本质上有所改变。畸形的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负债率过高而又盲目扩张的大企业集团,脆弱的金融体系,仍然延续了下来而没有质的改变,这些经济深层结构中蕴藏的体制性矛盾终于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发生了总爆发,使韩国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在“亚洲四小龙”中,韩国的损失最大,危机最严重,应该说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其特殊的发展道路密切相关。

金融危机中产生的金大中政府,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建议,推行了一条市场化、民主化的改革路线。其四大措施(分别针对企业、金融业、劳工制度和政府机构)动作之大、影响之深都是空前的。这次改革对整个企业结构、产业结构、金融体系以及政府机构都动了大手术,原来的政策金融体系看来很难再存在下去了。这些重大措施取得的效果也是令人振奋的,韩国仅用了两年就走出了低谷,成为最先摆脱危机的东亚国家(包括东南亚)。这说明韩国式的政策金融只能是一个暂时性的措施,它在一个落后经济的起飞阶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祸根”也从此埋下,当经济进一步成长、成熟起来之后,其弊端也暴露得日益明显,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否则就避免不了经济危机。从韩国的发展史中我们看到的是政府与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复杂作用,看来最终是政府向市场的复归。

二、韩国的政策金融带给我们的启示

政策金融本质上是政府对市场的一种干预,而韩国的政策金融在政府干预度上甚至超过许多政策金融失败的国家,为什么却取得了成功呢?答案归结为一点,那就是政策金融必须是对市场效果的一种逼近。也就是说,政策金融手段要达成的目标必须是市场同样要达成的目标,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只不过依靠政府的力量可以缩短时间,而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加耗时罢了。反过来,如果政策金融从本质上变成了一种反市场的行为,那么它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所以,对市场效果的逼近是政策金融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一)考察韩国的政策金融我们可以发现,它实现了对市场效果的逼近

1.虽然金融机构为政府所控股,但贷款对象却基本上都是私营企业。公营企业因其产权的公有性质,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不是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因为公有企业缺乏利润动机和激励机制,难以避免效率低下。向公有企业提供大量政策性贷款,无疑会造成资源的非效益使用,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效率,引起宏观经济的一系列问题。我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土耳其、印度、墨西哥及一些拉美国家)长期用政策金融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绩效始终不尽人意,其根源就在于此。国有企业是人为建立的,大规模支持国有企业的政策金融是对市场的背离,与市场所要达到的目标南辕北辙,不可避免地要遭到失败。

2.韩国政策金融在运作上逼近了市场效果。首先,政策金融的实施以经营状况作为标准,出口多、效益好的企业能够继续得到贷款支持,而不成功的企业便不能再得到贷款,这就依据客观经营状况人为地实现了优胜劣汰,逼近了市场机制所能达到的效果。其次,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原因就在于政府所依据的标准是市场化的。出口工业市场在国外,经营实绩由国际市场的竞争决定,因此反馈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市场信息。发展重化工业也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出口的,因此作用机理是相似的。要想达成此种效果,经济体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经济,关起门来搞进口替代,市场信号不可避免地是扭曲的,政策。金融所依据的标准也不可能是客观的。

3.高效、廉洁的发展型政府是韩国政策金融成功的有力保证。政策金融的执行者——政府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的朴正熙政权是一个务实的军人政权,其反腐败措施非常有力,机构精简、运转高效,满足了成功的政策金融对政府的苛刻要求,保障了政策金融在逼近市场的轨道上运行良好。

(二)我国能否模仿韩国,通过政策金融推动经济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

1.我国的国情与韩国不同。虽然我国与韩国在50年前处于几乎相同的低发展水平,但是此后却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韩国融入了所谓资本主义阵营,而我国则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一整套体制所带来的弊病都是韩国在经济起飞之初所不曾遇到的,这也就是说,韩国能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政策金融体系,而我国则扛着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前进一步都步履维艰。我国首先面临的是深化改革的问题,从改革中脱胎出来的各方面体制与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颇为不同,因而不可能简单地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

2.韩国的政策金融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我们不可能对之进行模仿。想达到那样的效果而又不建立那样的体制是很难的,但是建立类似韩国的金融体系和企业制度必然重蹈韩国的覆辙。

3.韩国的体制性弊端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而在20世纪60-70年代之所以未遇到严重的问题,原因就在于韩国处于半保护状态下,尤其是资本市场处于关闭状态。今天,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经济一体化程度与60年代相比大大加深了,金融深化已是各国都普遍认同的一个趋势,对利率进行大范围的、长期的管制已经不可能,对某些产业、企业倾力支持而忽视其他产业、企业的歧视性做法也已不再是明智之举,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必须打破,因此我国不可能再去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了。韩国的政策金融无疑是一种金融压抑,而我国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是与韩国类似的金融压抑,需要的是金融深化,需要一个更加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和竞争机制。

4.韩国上台的务实军人政府是实施政策金融的有力保障,而我国的文官政府是不适合韩国式政策金融的。即使在韩国,那样的军人政府也只能是—种历史的过渡。

但是,政策金融也不光是韩国一种,世界各国都存在着政策金融,而韩国政策金融由于贴近市场运行效果取得了成功,这是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良好示范。我国虽然不能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但是可以学习借鉴它的许多东西,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使政府干预逼近市场效果。为此,我们在体制层面上应该做到: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放弃对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转而支持私营企业,把私营经济提高到战略地位;第二,建立真正的产权保护,彻底打破超经济权力的压制,实现财产权的解放;第三,扩大经济开放度,不再把进口替代战略作为基本的发展战略;第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政策金融的具体实施上,有这样几个要点:第一,控制政策金融规模,比例不宜过大;第二,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完全分开,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要全部取消;第三,政策金融的主要支持对象应转向私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第四,政策金融的针对性要加强,力度也要加强而不是减弱,手段多样化,可以更多地采取政府担保等間接手段。

由于我国在许多方面仍然落后,所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之一,政策金融仍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国的政策金融将与韩国大不相同,它一方面要彻底从旧体制中摆脱出来,一方面又要适应新的世界经济形势,从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市场化色彩。我们相信,这样的政策金融能够逼近市场运行效果,同时又能够避免韩国政策金融的各种弊端,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摘要】韩国的政策金融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弊端。本文在介绍、分析韩国政策金融的基础上,总结了韩国实施政策金融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我国与韩国的比较,对我国的政策金融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参考文献:

[1]瞿强.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若干案例研究[N].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张晓轩,于洋,王丽娟.韩国金融制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3]张蕴岭.韩国市场经济模式——发展、政策与体制[N].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

篇2

中间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中国对外经济的计放程度将会更大人而面临的外部竞争也更激烈地意味着中国支持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时必须遵守共同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各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中国政策性金融面临的挑战和对策只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发展的新趋势

国外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的进出问政策性金融在新形势下呈现出全新的发展态势,其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达国家都把发展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放到重要的战略高度。

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都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在这样长的历史时期内,它们经历了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和发展中的各种挫折,可以说其适应性是相当强的。不仅如此,在这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真正作用,历史上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曾一度解散过美国进出口银行(Export-ImportBankOftheUnitedStates,Ex-ImBank),但是后来又坚定不移地发展进出口银行,同时在70年代初期又成立了另一家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PrivateInstmentCorperation,OPIC);近年来日本也出现过人们对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作用怀疑的现象,但是大藏省经过实际考察和论证后发现,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具有不时替代的作用,随后在1999年对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体制进行了重整,成立了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apanInternationalCooperationBank)。这表明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不可或缺,不仅仅是存在与否的问题,而是如何大力发展的问题。发达国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都对本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体制进行了全面调整,使其逐步完善。

2.各国都在进行着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创新活动,以提升这一政策工具的功能和作用。

发达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都在根抢环境的变化进行着各种各样的金融创新,可以说政策性金融的创新力度丝毫不亚于商业性金融创新、从“混合贷款”(mixedCredit)fg“网上信用评级”(@rating),都是在商业性金融领域绝无仅有的,有趣的是这两种重要的创新活动都是出自法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法国对外贸易保阶公司(CompagnieFrancaised‘AssurancePourLeCommerceEx一terieur,COFACE)也是世界范围内仅有的一家上市公司,从这里足见法国人的远见之明和创新精神。分账户经营制度——同家利益账户和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自身账户分开经营——是加拿大出日发展公司(ExportDevelopmentCor-poration,EDC)的创造,在当今国际社会已经被相当数量的国家所采用,这种经营制度已经使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焕发出勃勃生机。

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呈现出强烈的开放性倾向。

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部在法律允许和政策框架内逐步扩展业务空间,增强生存能力,加强国际交往,实施着一种开放性战略。这种计放性倾向主要表现为:在国内加强与商业性融机构的联系,对商业性金融具有强烈的诱导作用,在国际市场上,加强与国外同类机构的联系,加强从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的力度,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利用国际金融资源。这种强烈的开放性倾向的重要结果是把商业性金融资源巧妙地转换为政策性金融资源。把国际金融资源巧妙地转换为国内金融资源,从而对本国经济和贸易政策的执行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4.国外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有增强的趋势。

与世界r:其他国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支持出口的程度相比,日本最高为36.9%,法国为17.7%,加拿大为71%,德国为5.4%,英国为4.4%,美国列第六位,为3.7%。发达国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对本国对外经济活动的支持个仅力度大而且呈现出上升趋势。如1945年《美国进出口银行法》颁布时,美国进出日银行的信贷规模为35亿美元、1951年10月扩大到45亿美元,1963年美国进出日银U''''的贷款规模达到90亿美元,1968年贷款规模又被提高到135亿美元,到1993年,美国进出日银行的贷款规模被增至750亿美元。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外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对本国对外经济活动的支持力度有日益增强的趋势。

二、中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约束

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其发展和扩大出口信贷业务(尤其是买方信贷)面临着至少三个方面的约束条件:(1)资本金约束;(2)信贷资金约束;(3)风险承担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约束。这三个约束条件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首先,进出口银行的资本金规模决定了其资产司扩张程度的规模和弥补损失的能力,从资本金实力来看,1994年中间进出口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33.8亿元人民币,到1997年其所有者权益达到34.89亿元人民币,到2000年财政又增加其资本到50亿元人民币,但是这个数额仍然与中同的经济总量和对外贸易总量是不相称的。中国进出日银行要扩大出日信贷业务,必然导致总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地就必然要求资本金实力与相应扩大的出日信贷资产的风险相适应。作为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日银行的资本金山财政拨付,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决定了它不可能通过自如的积累来加快实现资本金扩充。

其次,即使进出口银行的资本规模较大,但是如果没有充足可靠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进出口银行也无法有效地拓展出口信贷业务,近年来虽然中国进出日银行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债券进行了多次融资,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融资对象狭窄,主要融资对象是国有商业银行,而区在某些程度上有硬性摊派的味道;二是成本较高,因为通过商业银行融资,其成本显然已经高于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这与国外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政府信誉的担保下从国际金融市场低成本融资相比其成本是较高的,这在客观上降低了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盈利空间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

再次,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限度内是保证进出;对银行保本微利、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出口信贷风险较高的特点要求进出日银行必须高度重视风险控制。但是,进出日银行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不但与其风险管理的方法、手段有关,也与其资本实力、可运用资金的规模以及良好的财务结构有关。进出日银行的收益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出日银行对本国资本性货物出;河支持的力度,它表现为进出日银行的社会收益;二是进出日银行为实现保本微利经营而必须取得的财务收益。如果单纯强调降低和控制风险而在扩大出日信贷业务规模方面缩手缩脚,以至不能分发挥促进本国资本性货物出日的作用,进出日银I的保本微利、持续经营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为了保证社会收益的实现,在许多情况下,进出日银行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就不能单纯执著于短期的财务平衡以及满足于低外会效益下的低风险。

以上对发展和扩大出口信贷业务约束条件的分析表明,中国进出口银行发展和扩大出口信贷业务所面临的并不仅仅是技术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独自解决的问题,而是政府最高决策层在增加进出日银行的资本金、扩大进出日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规模方面的决心问题。

三、中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战略选择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成长期相对较短,经营规模相对狭小,经验相对不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为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提供了发展空间,同时也为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挑战。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如何应对国内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有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处理好与国外同类机构关系问题。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重新审视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体制。具体讲,主要应该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发展战略

发达同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重点是出口信贷保险(担保)以及对外投资保险,另外,在出日信贷中有相当比例的信贷是买方信贷,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业务重点则主要集中在提供信贷支持上,当然有些国家也有保险(或担保),但是前者占的比重一般都远远大于后者。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资金供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一是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自有资金相对比较丰富;二是由于我国的居民储蓄率较高,大量的消费性资金等待转换为生产性资金;三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外资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的外资支持。所以下一步,中国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也应该逐步转型,逐步增加出日信贷保险(或担保)的比重,逐步增加买方信贷业务的比重,这些业务对于促进中国的出日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再强调的一点是,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深入,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将大量增加,大景的中小企业将在出日中占有示要的比重。由于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和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中间的进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大对这部分企业的支持力度。

因此,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必须迅速实现四个根本性的战略转变:(l)实现从以往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方式向WTO框架认计和各成员方普遍通行的异种形式的信贷形式,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方式的间接支持方式的战略转变,扩大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规模;(2)全由调整我问信贷支持方式的总量与结构,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支持方式的总量与结构,提高不同信贷形式的支持实力,特别是进出口银行的资本实力和资金实力,同它承担的支持促进我M出日的重任之间,由极不相称到大体相匹配的战略转变;(3)实现出日信贷支持方式由主要通过出口卖方信贷(95%以上)到适应国际买方市场和国际通行方式主要通过出口买方信贷的战略转变;(4)实现中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看重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全面支持各种所有制类型以及各种规模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方向转变。

(二)正确处理好与国外同类机构的关系

借鉴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经验,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触在这一问上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适应进出口政策性金融领域内的国际惯例和规则。目前,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在国际领域内,对进出日政策性金融进行协调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伯尔尼联盟(the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CreditandInvestmentInsurers,BerneUnion),另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两个机构在加强各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和协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许多规则已经逐步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普遍遵守的国际惯例。这些惯例虽然还不具有国际法的硬约束力,但是在实践中,有很多国家已经自觉遵守,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惯例已经具有了国际法的某些特征,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作用。有些方面,中国已经承诺自觉遵守其规则,有些规则可能与本国的法律、经济条件等有一定距离,暂时还无法做到,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国经济的日益强大,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逐步强大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展,必然会对其他国家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比如在竞争力方面的影响、业务的递延效应方面的影响等等,所有这些都将涉及到国际关系协调问题,都涉及到规则问题。二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交往的范围将逐步扩大,经济交往的深度也不断推进,这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将显得越来越重要,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业务合作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前面,比较典型的是,发达国家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把活动边界扩展到国外,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

篇3

把国家和地方的文化产业金融政策作为打造洼地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指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

1.2建立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对接的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是信息沟通的有效通道,通过平台文化企业可以把资金诉求与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有机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依托网络,形成开放式的互动平台,通过网络使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金融资本向文化产业金融洼地汇聚。

1.3创新金融市场对文化企业的开放机制

完善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模式。改进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态度,金融机构应由被动,变为主动,积极开发和引进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力度。

1.4发挥保险业对文化产业金融洼地的保驾护航作用

保险机构可开发和引进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通过保险产品降低文化企业的市场风险,保障金融机构投资安全。同时,根据《指导意见》保险业可以与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为文化企业提供一览自子金融服务。

2、发展多种形式资本市场

扩大文化企业融资规模上市是文化企业凤凰涅槃的壮举,但企业上市并不是企业融资的唯一渠道。《指导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票据等方式融资”。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宽松的、多层面的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可以试点运营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进入项目的初始阶段。

3、争取中央金融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支持

3.1争取中央对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的支持

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从整体规模、经济效益、社会影响上存在不足,需继续向中央申请专项财政资金补贴,申请金融优惠政策,把文化产业基地做优做强。

篇4

2008年9月集中爆发了被称为“华尔街风暴”的金融危机,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使得人们将之与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相提并论。

9月7日,曾占据美国房贷市场半壁江山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接管;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第三大投行美林被美国银行收购;9月21日,美国第一大投行高盛和第二大投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加上今年3月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至此,美国前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其它的金融巨头也未能幸免:9月16日,世界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告急;9月25日,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被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接管;9月29日,美联银行被花旗银行收购……金融机构纷纷倒闭不仅意味着“华尔街模式”的覆灭,而且引发了人们对于金融市场的深刻反思。

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10月23日表示,信贷危机“与我所能想象的任何情形相比,涉及面都要大得多”。在回答美国众议院监督委员会主席沃克斯曼(HenryWaxman)的问题时,美联储前主席表示,他从自己的思路中“发现了一个缺陷”。格林斯潘说:“当时我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假定各机构(具体来讲就是银行和其它企业)的自我利益决定了,它们是保护自己股东利益的最佳方面。”[1]

格林斯潘曾经是神话般的人物,他1987年8月开始担任美联储主席,并且史无前例的四次连任,历经四位总统。他导引下的美国经济经历过两次衰退、一次股市泡沫和一次历史上最长的增长期,在克林顿时代创造出了“零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奇迹。美国媒体曾经毫不掩饰的宣称:“谁当总统都无所谓,只要让艾伦当联储主席就行。”

由于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力,人们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清算”到他头上也不奇怪,那么格林斯潘错在何处?他的错误对今天的危机应当负多大的责任?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这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投机与扩张--华尔街模式的本质

长久以来,以大摩和高盛为代表的一批从事证券买卖、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比从事储蓄和贷款业务的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独立投行,一直是华尔街的“形象代言人”。他们以少量资金投入,通过杠杆作用,对各种衍生证券进行炒作,以小博大,极短时间内实现牟取暴利。在这样的模式下,风险也随着一次次交易进行而累计、扩大,最终爆发出来。

金融衍生产品主要的积极作用是“对冲”投资损失,或者说规避风险,但并不是消除风险,只不过把一部分人的风险转移到另一部分人头上。比如商业银行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就面临着居民违约的风险;为了转移风险,商业银行将这些贷款合同卖给房地美、房利美和投资银行等机构;投资银行当然不能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它一方面将贷款处理成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卖给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全球投资者,让债券持有者来分担房贷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行创造出“信用违约保险”CDS(CreditDefaultSwap),让保险公司如AIG等为这种次债提供担保。

金融衍生产品的另一个作用是投机和套利,炒家除了会投机升跌,还会投机波幅。在1995年时,衍生金融工具投机得到臭名远播。尼克·李森,巴林银行的一名交易员,造成13亿美元的损失,导致这家有数百年历史的金融机构破产。

“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无法还贷的风险很高。随着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次贷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不断加重,同时美国房价下跌,使次贷购房者难以通过出售或抵押住房来获得融资,这样,越来越多的次贷购房者无力还贷。于是,房贷机构(商业银行)形成了大量的次贷坏账;“两房”、投资银行、全球各类投资者手中的大批次债由于失去偿付来源而大幅贬值,金融危机从此汹涌袭来。

“把钱借给能还钱的人。”是人类第一间银行大门柱上刻的唯一一句话。可是今天这些世界顶尖的银行家们竟集体把钱借给低收入者,投资银行给把贷款做成债券并且给予很高的等级,保险公司甚至为这种债券担保,为什么?

追逐利益固然是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则可以用心理学的一个规律解释:群体在做同一件事情时,个体容易丧失自我。于是人们相信:只要美国地位不变,全世界的人就都想去美国定居,美国的土地有限,那么房子价格总是要上升的,只要住房还在,我的贷款就不会收不回来。

次贷危机之所以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金融衍生市场的高杠杆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以雷曼兄弟为例,从2004年到2007年,雷曼炒作的资产负债表高达3000亿美元,主要是通过购买住宅和商业房地产贷款证券作支撑的后盾。而同一期间,雷曼只增加了60亿美元的股本--相对3000亿,可说微乎其微。所以,雷曼的资产从极高位的24倍资本,增加到了更高位的31倍。反过来,如果投资总价值下降3%,那股东的权益便完全被销除一空。[2]

二、新自由主义--格林斯潘拒绝监管衍生金融市场

既然认识到了衍生金融市场本身的高风险,以及银行家及投资精英可能利用专业知识和影响对其他投资者作出不当引导,那么首先想到遏制危机的重要办法就是加强市场监管。然而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奉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强调减少政府对金融、劳动力市场的干预,从而埋下了危机的祸根。

20世纪90年代,有些人声称,衍生品市场已变得如此庞大,并且难以理解。为了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他们要求联邦政府介入,加强衍生品监管。无论是会见政府官员、出席国会听证会,还是在听众云集的场合发表演讲,格林斯潘一直坚决反对限制衍生品交易。他希望这一问题由华尔街自行解决。[3]格林斯潘一方面信奉市场的力量,相信华尔街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行为是可靠的,因为他们都应该是自己机构利益的最佳代表;另一方面,他认为与个人私利相比,政府的干预会是“邪恶的”。1998年,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因衍生品投资而陷入破产境地,引起一场金融风暴。但在格林斯潘施压下,美国国会仍然宣布冻结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6个月监管权力。

格林斯潘对华尔街的信任并非毫无理由--经济学基本假设之一就是“理性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知道什么是有利的,什么是不利的,并且总是趋利避害。所以华尔街精英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声誉,把握好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低估了市场扩张的力量,一个人冒险固然不是明智之举,拉上其他人一起“摊薄”风险之后,人们的行为就要大胆得多。正是有投行的分析、金融创新作为支撑,商业银行才一再扩大次贷业务;而投行有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客户,金融创新之举也越来越多。当经济不再增长,资金链断裂,自然是一损俱损。

在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政策下,政府放弃了对市场的有效监管,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高度自由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爆发,对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三、政策导向的变化--金融危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仅是大量金融机构的倒闭、危及实体经济,还将改变经济政策导向。从格林斯潘“认错”来看,金融危机将促使人们重视金融监管,背离自由导向的市场原则。

自现代经济学产生的三百年间,西方国家一直强调自由市场的力量,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曾频频指责其他国家比如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市场的优点非常明显,能够促进效率,而它的缺点也非常明显,以自我为中心的盲目扩张容易导致危机。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是一例,这次金融危机也是。

理论在现实面前总是虚弱的,尽管美国一再推销“让金融体系自己寻找平衡点”的自由主义金融政策,但是自由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拉美债务危机;美国储蓄和贷款危机;斯堪的纳维亚银行业危机;美国房地产危机;日本房地产泡沫和随后的金融危机;墨西哥龙舌兰危机;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TermCapitalManagement)破产;“网络泡沫”;以及现在的“次贷危机”。金融自由化的好处明显:让很多人变得格外富有,但坏处也是明显的:危机频繁并且代价高昂。

于是在金融危机面前,白宫毫不犹豫的举起了干预大旗:10月14日,美国政府宣布向银行注资2500亿美元,同时为银行新债提供担保;10月21日,美联储表示,将动用多至5400亿美元,用于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购买短期债务,以扶持美国金融体系的一大关键支柱;推行从陷于困境的金融企业买入问题资产的7000亿美元计划;[4]等等。

美国政府这次市场干预的政策力度堪称历史之最,对我们也有重要启示。首先,市场自由是相对的,比信奉自由主义更重要的是把握好国家在经济中的职责,那就是维持经济稳定,尤其注重行业监管的力度,预防危机的发生--多数人相信,如果美国政府重视金融市场的风险,对金融衍生品加以管制,那么次贷危机不会扩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第二,金融危机的关键是如何恢复信用,政府注资私人银行最主要的作用不在于提供资金,而在于给出一个信号:政府将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美元本位制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困扰乃至灾难的风险急剧增加,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传递效应,这已是关系到我国金融战略和中国整体发展战略的问题。尤其是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时期,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制订政策、如何对待衍生金融市场,都需要更加谨慎的考虑。

参考文献

[1]引自《格林斯潘“认错”》,FT中文网,2008-10-24

篇5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潮流,作为推动这一潮流的主要力量——金融全球化尤其引人注目。伴随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加深,金融市场动荡波及的范围在不断扩展,金融风险传递的速度在不断加快,金融危机爆发的周期在缩短、频率上升,由历史上的10年左右缩短到现在的2年左右。2007年,令全球金融界瞩目的金融危机莫过于美国的次贷危机。由于美国楼市的低迷,造成银行坏账,进而使关联的次级债券贬值,最终让很多购买这些债券的全球投资银行亏损巨大,甚至是破产。转嫁策略;补偿性策略等。

一、我国金融危机的诱发因素

(一)国际收支失衡

统计显示,2007年全年,外汇储备余额增加4178亿美元。稳居全球外汇储备第一的位置。截至2008年12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约达1.9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7.34%,外汇储备超万亿固然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它也是一把双刃剑,过多的外汇储备增加了贸易摩擦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复杂性和难度,货币政策实施独立性不足,从而给经济金融稳定发展带来越来越大的风险。

(二)流动性过剩

流动性过剩是指银行自愿或被迫持有的“流动性”,超过健全的银行业准则所要求的通常水平。简单地说,就是货币当局货币发行过多、货币量增长过快,银行机构资金来源充沛,居民储蓄增加迅速。以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2007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40.3万亿元,同比增长16.7%。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15.3万亿元,同比增长21%。流通中现金M0余额3万亿元,同比增长12.1%,全年累计现金净投放3303亿元,比上年多投放262亿元。货币的供应相对与需求显得“过剩”。不受控制的流动性过剩,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大量的流动性集中于金融体系,增加了金融企业多发放贷款的冲动和压力。加剧了商业银行之间的盲目竞争和增加了商业银行经营预期的不确定性。

(三)资产泡沫

从房地产市场来看,第一,房地产开发商的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对银行贷款非常依赖,而且往往通过土地或者房产本身来获得抵押贷款。一旦房地产市场崩溃,那么开发商的资金链条将会发生断裂,从而难以偿还银行债务。第二,在房地产牛市阶段,住房抵押贷款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坏账率很低、收益率很高的产品,很多商业银行为了招揽业务,可能降低对购房者还款条件的审查。一旦房地产市场崩溃,那么个人违约率的上升将给商业银行的房地产金融部门造成毁灭性打击。同样,银行难以通过变卖贬值的抵押品来收回贷款,从而形成债务危机和银行偿债压力。2007年美国因房地产泡沫破裂而产生的次贷危机和次债危机便是上述两种压力的体现。

(四)金融体系风险

当前,中国银行业无论是在产品服务种类、服务质量方面,还是科技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方面较以前都有很大的提高和改进。但是我国国有银行在风险管理上的差距,给将来与国外商业银行展开全面竞争带来巨大挑战。另外,虽然股份制改造已基本完成,但是离建立真正的现代金融企业的目标还是存在较大距离,特别是在经营管理、激励约束等机制上还存在不足。外资银行大多实行混业经营,往往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于一身,中间业务发展成熟,谙熟各国的法律框架和运作惯例,其成型的市场、成文的规章、优良的产品、丰富的经验、知名的品牌,都将对中国证券公司目前粗放的经营战略产生前所未有的冲击。

二、进一步加强我国金融会计监管的政策措施

(一)积极引入市场力量

目前,国内以银行为主要部分的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数量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市场约束的精神,在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资产持有人不足的情况下市场也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资料深入分析银行的风险状况。因此,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既要确定具体金融机构的应当揭示的信息,也要引导市场强化对于银行信息的分析,逐步提高市场约束的力量。富有成效的市场约束机制是配合监管当局强化监督工作的有效工具。此外,社会评级机构对金融机构所进行的信用等的等级评价,则通过市场的压力对金融机构进行约束。美国安然公司财务危机爆发的导火索之一就是标准普尔公司鉴于其存在财务欺诈嫌疑,将其债信评级连降六级为“垃圾债”。为获取良好的市场形象及等级评价,以确保日常业务的进展,金融机构通常会通过改进和完善经营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来赢取较高的等级评定。目前我国国内的社会评级机构尚处于发展阶段,更多的还需要借助国际评级机构的力量实施。而尽快培育本土的权威性评级机构,不但是关系评级行业话语权的问题,也是对包括金融机构在内进行有效评级的根本性措施,其中还涉及到一定的行业机密保护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管体系

1.强化会计业务制度体系。会计业务的制度体系是银行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一套完善的会计业务制度,将有利于内部制约机制的充分发挥,从而使银行会计工作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起到化解风险的功效。

2.设置一套会计监管指标体系。在会计监管中,中央银行要由合规性监管向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审慎性监管转化。应设置一系列有效的指标体系,通过日常核算和对相关会计报表的分析,反映出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便能够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

3.统一会计科目以利于会计监管。随着体制的重大改革,原有业务界限已打破,各家银行的业务相互交叉、渗透,用原有的会计科目进行分析已远不能满足和适应中央银行监管的需要。因此,必须尽快统一各家银行会计科目,从而便利于中央银行非现场监控的软件开发,为中央银行监管者对各银行资料组织并表监管提供条件,方便中央银行对各银行会计结算业务的监督,使各家银行在一个互相监督的基础上进行横向比较,共同发展。

(三)构筑有效的资金“防火墙”

从世界各国既有的经验看,“防火墙”制度的关键在于能否消除银行与证券业务、保险业务融合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其制度构成主要包括:(1)法人分离;(2)业务限制。不同种类的业务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需受严格限制,集团内部交易应依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并要对银行向证券及其他机构的贷款和证券等机构向银行出售证券的行为进行管制;(3)银行、证券及保险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本流动最低不能低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尤其不得损害银行稳健经营的要求。但“防火墙”等隔离管制也有着一定的弊端。通过政府立法措施建立起来的防火墙通常是基于金融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而出台,本身有打补丁的涵义,更兼伴随着经济和金融的发展,金融形势也在迅速发生变化,而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的制度刚性,易形成管制措施滞后,形成过度严格和僵化。而且,由于金融集团经营存在特殊性和复杂性,监管者很难深入金融集团内部进行现场监管,以获得第一手的监管信息,多数情况下只能进行事后监管,信息来源依赖于金融集团的信息披露,监管者在信息的获取方面的被动局面给金融集团提供了监管寻租及监管规避的可能,降低防火墙的效力。

(四)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法律规范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和国际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参与以金融机构为主的结构特征,我们可以考虑构建一个以会计准则为基础,以上市公司为重点,以金融机构为主体,以风险披露为中心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法律规范体系。具体而言,一是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和套期业务的信息披露》,强化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的分类披露,以有利于监管机构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二是针对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制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三是修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增加有关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信息披露的内容;四是必要时考虑针对特定市场的特定交易品种制定专门的信息披露规则,如关于互换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定,关于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规定等。

(五)将金融监管纳入市场约束的轨道

金融机构属于经营特殊商品的高风险企业,其资产价值和财务成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采取不同的会计准则和价值评价方法,其评价结果直接影响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其真实风险的判断。因此,我们必须实施审慎性会计原则和审慎监管标准,运用这些原则和标准正确识别、衡量和控制风险,确保银行稳健运行。随着金融机构业务和机构的多元化与国际化,以及银行控股集团和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并表监管已成为有效监管的重要前提,可以说并表监管是判断金融监管部门是否有能力对商业银行实施有效监管的一个重要标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别强调,监管者要有能力在并表的基础上进行监管,包括审查银行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各项银行和非银行业务,以及其国外机构从事的业务。同时并表监管为金融监管部门从资本要求方面控制商业银行风险提供了可能。面对国际舞台,我们必须建立金融机构稳定退出市场的处置和保障机制,以便应对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问题。对难以挽救的危机机构,要及时采取市场退出的处置措施,以防止演变为系统性或区域性金融风险。

(六)构建金融企业信息共享与沟通系统

构建完善的信息共享与信息沟通系统,是提高内控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内控风险的重要手段。

1.构筑系统内风险识别信息共享平台,培育全员共同的风险防范偏好,各业务条线的职能管理部门,应根据其业务条线的业务类型、业务品种在交易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逐一制定风险识别标准,让所有分支机构能够统一遵照执行风险识别标准,从而形成共同的风险防范偏好。

2.构筑金融企业“三道防线”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有关内控信息的共享,实现“三道防线”之间的信息沟通,可以降低内控成本,提高内控工作质效,更好地防范内控风险。

因此,第一道防线的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及时地总结和反馈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各项业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环节和风险岗位;第二道防线的内控合规团队或岗位应该及时评估第一道防线执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情况和内控制度的健全情况;第三道防线的稽核部门应及时分析评价各分支行机构或业务条线的整体内控状况。各防线按照上述职责进行良好的信息沟通后,将有关内控信息统一反馈到内控委员会下设的常设机构——内控合规部,由内控合规部提炼加工后,通过内部网络搭建的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展现。

三、结语

目前,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并已经向实体经济蔓延。不仅给美国金融界,也给世界金融行业敲响了警钟。而会计标准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金融体系的过程中,毋庸置疑要给予高度的关注,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体系,提高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于防范金融风险、遏止金融危机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篇6

(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年度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以及接受监管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考核。

(三)合规性检查。对照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检查设置或变更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超授权、超范围经营,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完备,业务经营状况是否合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等。

(四)日常的非现场监管。根据政策性银行定期呈报的报表、报告,主要从五个方面的监管指标:贷款投向指标、安全性指标、流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及总量控制指标进行业务分析和监督。

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对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法规不健全,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只有根据政策性银行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策性银行的发展方向问题。国外对政策性银行都是先立法、后建行,不管是国际上成立政策性银行时间较早的美国、加拿大和德国,还是成立时间较晚的日本、韩国,都制定了自己的政策性银行法,如美国的《国民银行法》、《银行法》、日本的《政策投资银行法》等。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均在1994年成立,确定三大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任务、经营目标和宗旨的主要依据是成立之初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监管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法》和相关的《会计法》、《贷款通则》等。但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完善的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或法规,来明确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规范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监管。

(二)非现场监管很多指标是参照和沿袭商业银行的标准,需要调整和修改。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监控报告一般都分为七个部分,其中只有一部分不同,一千是要求政策性银行报送贷款投向分析,一个是要求商业银行报送资本充足率分析,要求分行二级法人报送再贷款余额和按照一逾两呆进行分类的资产质量状况等。上述指标的设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政策性银行监管的内容和指标没有根据其发展状况和国际惯例作相应的调整,而是照搬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

(三)监管手段落后,监管质量和效率不高。近年来,监管机构先后开发了具有不同特点、覆盖不同业务功能的多个版本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但这些系统与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发展及加入WTO后对金融监管提出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是没有针对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特点而专门开发监管程序和系统,造成大量的重复劳动,效率不高。

三、监管建议

笔者认为,要建立对政策性银行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使政策性银行贯彻中央“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又要支持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针,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尽快制定《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法制化、规范化。《新巴塞尔协议》把一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作为有效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并要求监管当局必须依法依规对金融业实施监管,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而金融法制不健全,尤其是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银行法和相应的监管法规,是困扰我国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主要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尽快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实行依法监管。在制定法规时,一是要根据政策性银行的不同特点和业务范围,分别制定不同的政策性银行条例或法律,明确政策性银行的定义、性质、职能和任务,组织模式,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与商业银行的关系,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二是完善对政策性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使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保证政策性银行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科学的监管指标和内容,从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走向风险性监管为主。目前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年度经济发展规划,考虑三大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和融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目标及业务特点,分别制定适合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的专门监管指标和内容,应坚持合规性和风险性并举,以风险性为主的指导方针。因为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金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建立了比较完善和完备的贷款程序及规则。鉴于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期限长,大部分在5—10年,有的长达20年,所支持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项目的借款人的法人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建议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结合近年来开发银行的发展情况,一是取消目前对二级法人再贷款余额等指标的考核,修改完善存款和利润与计划数完成情况等监督指标;二是增加政策性银行是否及时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贷款投向是否合理,内控制度能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保证国家信贷资金的安全,贷款的期限结构和资金来源结构是否匹配、能否控制资金风险,资本充足率和风险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国际通行的标准等内容。

篇7

统一存款准备资金政策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区域货币分布不均。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而言,其货币乘数较低,因此在统一存款准备资金政策的算法下落后地区非配到的资金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缺少资金支持就无法进行当地招商引资以及各项基础建设,对经济落后地区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经济发达地区本就有能力进行自建,再加上大量的货币被分配到这里,其建设发展的空间被进一步扩大,此消彼长的建设方式不断拉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

(二)再贴现政策

就目前我国再贴现政策而言仍旧不够完善,使用的仍旧是相同的利率政策。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我国的票据难以实现不同地区的同化,很多时候难以发挥票据的一些基本功能,例如票据的融资功能等。票据市场的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这种想象尤为明显。经济落后地区难以实现融资,经济建设以及市场发展受到阻碍,造成经济水平发展缓慢。

(三)金融机构分布不均

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国有银行、地方银行、外资银行、信用社、政策性银行等),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在东部发达地区银行遍布,银行种类多,数量也多。而在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只能在一些大城市中心地带看到银行分布。金融机构的数量决定了当地的融资能力,由此可见,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融资能力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企业发展以及地区建设上的差异被进一步放大。通常情况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责就是给当地企业以及地区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缺少银行的支持,对自建能力较弱的西部地区而言想要获得经济上的飞速发展明显不太实际。

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策略

(一)在经济落后区域建立金融组织体系

基于原先统一的金融政策造成经济水平的区域差异,为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建设必须针对性制定区域金融政策,以此带动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缩小区域经济水平差异。重视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构建,投入大量政策性资金。例如我国经济水平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国家应该颁布区域性金融政策,首先明确当地政策性银行的首要职责。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应该被主要应用与区域经济建设,包括西部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银行应该为地区预留相当一部分的建设资金共当地的区域建设,保证西部地区发展的基础资金。在西部地区建立专属于当地的金融机构,旨在为当地经济水平的发展提供资金服务。例如一些当地的开发银行或者投资金融机构,为当地经济发展进行融资,保证稳定的资金支持,加速当地经济发展。

(二)完善经济落后地区金融市场体系

落后区域的经济水平建设不仅要为当地建立专门的金融组织体系,还需要不断完善发展,组建统一的金融市场,以此带动当地市场经济水平的提高,促进当地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东西部经济水平差异的出现原因之一就是金融市场的分割,在东部经济发展取得成效后国家有能力统一金融市场,以此带动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降低东西部经济水平的差异。通过金融市场统一促进东部资金流入西部,在东部资金日益饱和的情况下实现资金在西部的有效利用。统一金融市场后还要在西部构建区域金融市场,提高当地金融市场的层次性,从而根据当地企业层次的不同为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加速当地经济建设。

(三)加强经济落后地区金融调控体系的构建

加强经济落后地区金融调控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实现对区域经济的调控,在宏观上掌控经济发展的方向,有助于区域经济发展。中央加大对银行的宏观调控,有助于中央根据区域发展的市局需求分配资金。另外中央可以经济落后区域的利率、贴现率等进行宏观调控,以此促进经济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另外在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存款准备资金政策,增加经济落后区域的货币分配量,保证其经济水平建设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例如我国目前可以根据地区的不同按照西部、中部、东部等实行不同的存款准备资金政策,加强西部以及中部地区建设。

篇8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4,69-70]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学界尚无统一的说法。这既由于不同学者关注金融创新的侧重点不同,又因为金融创新本身仍处于不断演化之中,必须动态地对其进行跟进研究。综合已有文献的观点,并结合当代金融创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本文将金融创新界定为:在特定的经济金融环境和技术条件下,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基于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持续创造性变革和研发活动。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为: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因此,我认为金融制度创新可被定义为:引入新的金融制度因素或对原金融制度进行重构。这包括:(1)金融组织变革或引进;(2)新金融商品被引入;(3)拓展新市场或增加原金融商品的销量或市场结构的变化;(4)金融管理的组织形式创新;(5)金融文化领域的创新。

(二)货币政策概述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持政策目标--比如,抑制通胀、实现完全就业或经济增长。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设置银行最低准备金(最低储备金)。

二、我国货币政策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金融创新经过了2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5,125-138]:

(一)组织制度上的创新

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形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银行为主体的存款货币银行体系,城市信用社也改成了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的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的步伐。

(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

中央银行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理制度转变为金融宏观调控,调控方式由计划性、行政性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向经济和法律手段转变,调控手段上逐步启用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业务管制有所放松,各专业银行可以开办城乡人民币、外汇等多种业务,公平竞争;企业和银行可以双向选择。对信贷资金由原来的“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改为“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

(三)金融市场创新

建立了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和短期政府债券为主的货币市场,建立了银行与企业间外汇零售市场、银行与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公开操作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统一市场。在资本市场方面,建立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深、沪市为核心、以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圈、以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

(四)金融业务与工具的创新

从负债业务上,出现了三、六、九个月的定期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种;从资产业务上,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在中间业务上出现了多功能的信用卡。从金融工具上看,主要有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资本工具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期货、受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

三、中西方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1.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在通货膨胀下物价水平的上升,都会导致货币需求绝对数量的增加,金融创新却降低了对货币的需求并使货币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创新涌现出大量货币性极强的新型信用丁具和存款种类、兼具流动性与收益性的证券,这些新型金融工具模糊了各层次的货币供给量之间、货币与收益性资产之间的界限,在金融电子及支付清算系统的推动下降低了收益性资产变现为货币、广义货币变现为狭义货币的成本,给投资者带来较高收益的同时,又确保一定的流动性,促使公众在资产组合中降低了通货M1、M1占M2、M2占收益性资产的比率。

2.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降低

根据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人们持有货币有三种动机[6,216]: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是实际收人的函数,投机动机是利率的函数。金融创新创造了许多流动性很强的金融工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流动性偏好,从而改变了人们持有货币的动机,对交易性及预防性货币需求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上升。一般的理论认为,实际收人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以实际收人为白变量的交易和预防性货币具有可以预测和相对稳定的特点;投机性货币需求受市场利率、个人预期等因素影响,具有易变且难以预测的特点。金融创新使前两种货币需求的比重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比重上升,因此动摇了货币需求的稳定性。

3.货币流通速度不稳定

货币供给量最终是以流量的形式作用于总需求。货币流通速度直接影响到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实施效果。[7,236-237]1994年以来货币流通速度呈现不规则减缓的趋势。1996--1998年M1的流通速度为2.71、2.40、2.29,M2的流通速度为1.0l0.91、0.83,波动很大,导致货币供给量很不稳定,难以达到中央银行的调控目标。1996--1998年M1年增长率分别为18.87%、16.54%、11.85%,M2的年增长率分别为25.17%、17.32%、15.34%。从1994年到2000年7年间,M1实际值与目标值相差不到一个百分点的仅有1996年。

由于金融市场上的投机、套期保值、套利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出现,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市场交易量增加。使金融交易比商品和劳务交易具有更高的收益。其结果就是金融市场的交易能够有效的从GDP市场吸收货币,使货币收人流通速度持续上升并显示出不规则性。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1.金融创新限制了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缩小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范围

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创新工具的使用,如回购协议、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等不受存款准备金制约的非存款工具,更充分地利用货币市场。这样做既能确保其负债规模,又能规避存款准备金对其的约束。中央银行也可以通过负债管理的创新,调整其负债结构,降低寸款比例,增加其他资金来源,减少应交准备金。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创设不受存款准备金管制的新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附属机构),使存款准备金对其鞭长莫及。

②金融创新增大了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弹性

存款准备金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是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相对固定。这样,才能对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作出反应,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才能起到收缩信用或扩张货币和信用的作用。金融创新却破坏了这一基本前提。由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的创新,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创新业务和创新工具,轻而易举地通过货币市场,调整其超额准备,从而使超额准备的弹性增大[8,50-53]。当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在收缩信贷时,中央银行可以减少超额准备,以维持其贷款规模至于货币的流动性不足,也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来解决。其结果是中央银行难以达到紧缩信用的目的。可见,超额准备金的增强,削弱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力。

2.金融创新弱化了再贴现政策的效用

①金融创新使中央银行实施再贴现政策时的被动性进一步加大。再贴现政策因受到一些诸如商业银行不愿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以及贴现窗口管理过严、贷款期限过短等非市场或非价格因素的影响而具有被动性,金融创新则使这种被动性进一步加大[9,26]。金融市场上兴起的贷款证券化、融资证券化、发行短期存单、从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等筹资渠道的创新,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避开贴现窗口,获得资金融通的机会。商业银行能通过金融市场,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或以较优惠的条件将剩余资金贷出去,以保持资产的良好流动性。随着愈来愈多的市场筹资方式的创新,能一次解决所有需求的金融超级市场得以产生。这使得商业银行对再贴现窗口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中央银行运用贴现率政策,调控经济的做法渐渐失去了意义。

②金融创新使合格票据贴现的规定逐渐丧失。金融创新使再贴现的有关规定向自由化方向发展[10,94]。目前,大多数中央银行不再对再贴现作出严格的规定,其原因有二:(1)金融创新使“真实票据说”的理论影响逐渐消失,活跃的金融工具创新使新型票据都能符合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2)金融机构可以以政府债券为抵押,从中央银行借人准备金。这种方式在再贴现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它并不受再贴现条件的约束。由此可见,创新使合格票据规定的作用逐渐丧失,导致再贴现政策的效用不断下降。

3.金融创新加强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为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灵活、有效的手段和场所。

金融创新导致的资产证券化趋势为政府融资的证券化铺平了道路,它不仅满足了政府融资的需要,而且为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提供了多样化的买卖工具;同时,它还创造了回购协议等灵活有效的买卖方式,使中央银行能更加主动地按既定的时间和数量注入或减少基础货币[11,223]。

②金融创新使公开市场业务能够更直接地影响金融机构的运作。

在金融创新的证券化趋势中,金融机构调整了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加了有价证券在其总资产中的比重,特别是政府债券已成为金融机构举足轻重的二级准备。这使得金融机构在补充流动性资产或资产的重新组合中,对公开市场的依赖性增大,而这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其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效果。

(三)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1.金融创新使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不断下降

①金融创新使银行间资产的替代弹性大大提高。

例如,当中央银行想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减少准备金供给以压缩货币供应量时,银行可以通过负债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资金,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通过减少贷款满足存款准备金的要求。所以,要达到增减某一货币量的目的,必须使利率经常波动,利率调控对宏观经济变量的作用相对缩小;

②银行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

金融创新以后,银行越来越多地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非利息收入不断增加,利润总额对利差的变化反映灵敏度降低[12,158];另外,金融创新与金融国际化互为因果,跨国银行国外利润的比重不断上升,它对国内利率的变化反映越来越迟钝。

2.货币供应量与国民经济相关性减弱

在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上,我们过去一直强调,为控制通货膨胀压力,M1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加物价上涨率之差一般应控制在4%的水平。而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这一差额呈快速上升趋势。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6年第4季度,这一差额从-2%上升到4.6%,物价上涨率从18.7%下降到4.7%;从1997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该差额从5.1%上升到10.7%,物价上涨率从4.4%降到-3.4%。另外我国一方面M2/GDP比率自1998年到2000年直线上升,三年分别为1.31、1.46和1.52,在全球为最高;另一方面,尽管近几年货币供应速度不减,尤其是M1增速更快,但经济增长速度却趋于平稳稍降,物价甚至出现了下跌势头。尤其是从1998年起,M1与物价出现了明显背离,物价在M1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持续下跌,就业压力也不断增大,甚至出现了城镇就业人口绝对下降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现行货币供应量指标与国民经济的相关性已出现了明显问题。

(四)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的影响

1.金融市场的创新削弱了各国中央银行对国内货币的控制能力

以欧洲货币市场为例,它的出现使各国中央银行调控货币政策的难度加大。例如,[13,71-72]当一国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利率或减少准备金时,另一方面,在中央银行提高利率时,国内银行可以通过欧洲货币市场取得资金而维持其信用规模,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过程受阻,紧缩效应难以达到。

2.金融机构的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控制的基础

随着金融机构的创新,出现了大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是银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分流了银行的存款来源,使银行的存款更多地流向证券投资,使传统的货传导的主要载体一商业银行的作用减弱,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范围缩小,中央银行货币控制的基础被削弱。

3.金融业务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控制能力

金融业务的创新导致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及金融机构本身的同制化,使经营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它们都具有货币派生的作用[14,109]。这样,货币创造的主体不再限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而趋于多元化,传统的以控制商业银行派生乘数为中心设计的倾向控制方法难以奏效。此外,随着金融同质化的发展,属于货币政策控制范围以外的业务和机构增加,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出现了真空,这就降低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的能力。

四、货币政策面对金融创新的改革建议

(一)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创新机制和动态自我调整机制

金融创新对货币供求机制与传统货币政策的影响,只是意味着传统货币政策操作体系的失效,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本身功能的消失。如果说金融创新是市场本身发展力量的自发显示,而货币政策则是政府运用货币手段对市场发展中表现出的某些方面的失灵和缺陷进行的人为调整和补救。只要这方面的市场缺陷存在,货币政策便有存在的必要,两者的这种冲击与调整的对比较量便会持续下去。从长远的发展需要看。必须在明确目标的条件下,在政策目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体系本身与时俱进的动态化调整。必须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中央银行地位,确保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金融创新破坏了传统的货币供求机制,不管是货币需求还是供给都因此由确定变得不确定,货币政策的可控性大大降低,提高了货币政策的操作难度[15,68],同时,也加大了政策的操作风险,稍微的政策偏差可能将诱发严重的宏观经济震荡。因此,必须切实保证货币政策制定者性,以保证其对其它各类参与货币创造过程的经济主体的影响力。

(三)锁定单一的最终目标,灵活调整中问目标

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增长内生性的加强,货币政策多重目标间的矛盾必将变得相当突出。[16,73-76]作为货币政策,首要而根本的目标应当是保持币值的稳定,为切实实现这一目标,防止其他目标的干扰和冲击,必须实现最终目标的单一化。在锁定这一根本目标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的经济金融环境,根据“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等要求灵活选择中间目标。在传统既有的条件下,我们主要以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然而从现在的情况看,由于货币供求机制的变化,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在逐渐减弱。为保证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应当及时调整,适当考虑选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等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

(四)调整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提高政策操作市场化程度

适应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货币政策的操作必须突破传统模式,充分重视对社会公众市场反应的重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增加货币政策操作的市场化色彩。例如,面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工具效力的减弱,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政策工具的地位,规范政策操作,提高决策的透明性,更多重视货币政策操作对社会公众的导向性影响,通过调整社会公众的预期,在尽可能取得社会公众行为配合的情况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目标。

(五)循序渐进,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进

篇9

金融创新是金融资源重新组合的过程,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创新,资产证券化、表外业务、金融一体化是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以市场为载体,以利率为传导机制,影响中介指标从而影响企业、居民的投资、消费行为,最终实现这个政策目标。

1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1.1使得货币需求收入有变小的趋势

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和证券化趋势,使得介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它们提高了持币的机会成本,从而人们增加非货币性的金融资产,银行甚至出现“脱媒”现象,由此,人们对于交易性货币需求减少。

1.2使得利率弹性的作用越来越大

在证券化促进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市场效率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大,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人们会缩小交易需求量,扩大闲置余额,从而使机会成本变量发挥作用的空间扩大,增强了货币利率弹性的作用。

另外,交易性货币需求要受国民收入的影响较大,而国民收入在短期内相对稳定,决定了交易性货币需求具有可预测和相对稳定的特点。

2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2.1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证券化趋势和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强化了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力。其主要表现为:金融工具创新可以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大量可供买卖的工具,使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的能力大增;金融机构在补充流动性资产或进行资产组合调整中日益依赖公开市场,其积极参与市场买卖在客观上配合了中央银行的操作;微观经济主体对各种经济信息、动态和金融市场行情的关注度增加,有利于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明确的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地引导和微调。

2.2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2.2.1使商业银行对利率的重视程度下降

这主要是因为创新使利率的决定性因素复杂多变,例如,确定一个利率的上限主要是为了抑制需求,但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创新工具却把利率推向了这一高度,于是政策效果和非政策效果混在一块,使央行无法确定货币政策是否奏效。

2.2.2将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金融创新,尤其是诸如货币利率互换、票据发行便利等金融工具的创新,使借贷双方越来越容易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信用替代形式,从而使资本的国际流动性加剧,而较高程度的资本流动除了货币政策的实施产生影响外,还对汇率未来走势的预期产生影响,并且二者产生互动。

2.2.3使得基础货币投放量变得难以确定

货币乘数的加大,最终导致央行可以以较少的货币投入获得相同的货币供给,但对它的控制程度降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金融创新模糊了货币概念。目前NOW账户、ATS、MMMFS、NA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出现,使传统货币的划分体系出现混乱;二是金融创新使得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存款准备金率、通货比率或现金漏损率、活期存款与存款总额的比例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从而加大了货币乘数。

2.3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资产证券化对传导机制的影响主要在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方面。资产证券化为银行和其他的发行者提供了广阔的融资渠道,无论货币当局怎样变动利率水平,都很难发生资本成本效应,货币供给和投资需求的利率弹性会减小;而且资产流动性的增强,也大大抑制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流动性效应,从这两方面都可看出,资产证券化削弱了货币当局利率政策的时效性。

金融创新使公众和金融机构通过派生的信用扩张满足其日益扩大的需求,加大了货币政策主体控制货币的难度,使中央银行难以判断既定货币增长率的实际运行结果,使得存款准备金率传导机制部分失效;金融衍生工具出现之后,原有的货币供应量的概念发生了变化,需要修正货币总量的定义以反映金融衍生交易所产生的影响。与此同时,金融市场的创新,使得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难度加大;信息收集、储存和传递的技术进步推进了金融创新的过程,都使得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数量控制货币和信贷增长的效率有所降低。

3金融创新程度及政策效果

由于前面阐述过,金融创新会使交易性货币需求较少,投资性货币需求增加,那么我们可以用交易性货币需求和投资性货币需求之间的比来反映金融创新度。根据我国从1991~2001年存款余额和A股股票筹资额的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的金融创新过程中,交易性需求投资性需求并不像前面理论所论述的那样此消彼长,而是都存在上升趋势,但是存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股票筹资额增长,并且根据存款余额的增减额和定期存款的增长额向比较可以看到,我国居民依旧较为倾向定期存款而非货币存款,可见我国金融创新水平还相当落后,金融体制的创新没有跟随金融衍生产品创新的脚步,而金融工具的创新也相比发达国家十分的单一,可供居民选择的投资产品并不多,因此我国的银行存款逐年增加。

另外,在对我国货币流通速度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货币流通速度的运行特征和变动趋势指出了金融创新是货币创新程度的提高而上升,犹如我国货币流通速度开始会随货币化的深入而降低,但随后会随金融创新程度的提高而上升,而我国货币流通速度仍处于下降阶段,因此金融创新水平相对较低。

那么根据以上分析,在我国创新水平还相对较低时,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还不能明显表现出来,传统的货币政策调节机制或手段仍对我国的经济运行发挥着作用,例如,央行在2003年9月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之后,于2004年4月25日再次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些都有效的控制了我国的货币供给过多,降低通货膨胀以及缩减信贷规模,使我国经济保持正常稳定的经济增长。

篇10

一、前言

政策性金融是指为了满足政府特殊的政策性取向,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为贯彻和配合国家特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对象,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以优惠性利率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显然属于政策性金融的范畴,基于此,农业政策性金融,就是在国家和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优惠的存贷利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的界定,以支持农业发展为主要职责,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国家对农业支持和扶持政策的一种特殊的资金融通行为。

从上述界定内容看,农业政策性金融有三个特征:政策性,主要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而实施的手段,金融性,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以让渡资金的使用权为特征的资金融通行为,优惠性,即其在利率、贷款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比商业银行贷款更加优惠。这三个本质特征充分显示了政策性金融同财政和商业金融的区别。

农业是高风险、收益率较低的弱势产业。由于资本的逐利性,不仅城市的、发达地区的资金不往农村流,农村的资金还会往外流,这样关系人类生存的农业问题却得不到资金的支持,当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就需要政府的手来弥补这个作用。因此政策性金融的产生、存在与发展是有深刻的经济金融与社会根源,它是市场缺陷与政府干预、资源配置主体和资源配置目标错位与失衡的必然结果。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这三个特点恰恰体现了政府的作用所在,尤其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的发展来说,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二、国外政策性金融支农经验分析

不同国家的政策性金融各具形式,而且一些国家的政策性金融经过了长期的实践,并日益普遍发展壮大,在实现政府的特定政策目标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借鉴他们成功的政策性金融制度和活动经验,对于构建中国欠发达地区的政策性金融体系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美国、日本、印度、巴西、法国等各个国家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有效地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尽管各具形式,但总的看来有以下一些特点:

1形式多样,目的明确

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形式多样,如:美国有对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和对农业生产给予补贴的农民家计局,有对农村非盈利的电业合作组织和农场等发放贷款点农村电气化管理局,有对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或对农业生产给予补贴点商品信贷公司,还有为融资困难的小企业提供信贷援助的小企业管理局等等。日本农业中的政府金融机构是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向森林渔业的公共事业提供低息长期贷款和各种农业贷款。印度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三类: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地区农业银行、农业中间信贷和开发公司,每一类机构的目的和任务非常明确,法国的农业非常发达,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系统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贡献最大,它是由总行、地区和基层三级机构组成的。尽管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名称不同,但是,他们的服务范围非常明确,在执行政府的政策上富有效率。

2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多样化

主要有政府资金,政府担保债券、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存款等方式。如:美国的农业合作信贷机构均在很长一段时期都由联邦政府出资,是一种政府出资的形式,然而,美国的农业合作信贷机构的筹资方式是发行统一政府担保债券。由于有政府信用作为支撑,所以很受欢迎,筹资能力较强,这种做法可以适应中长期的资金需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则是以吸收活期、定期、储蓄存款的形式补充资金。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开始是国家通过一般会计和特别会计投入财政资金组建的,后来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邮政储蓄资金和邮政简易保险。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一般都由中央银行直接发放或充当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向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如泰国就采用了这一做法。

3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法律制度健全

各个国家大都通过立法对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支持和保障,目前,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法律体系,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监管严密规范,如美国的《农业信贷法》、《农产品信贷公司特许法》,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等,都是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专门法律,除此之外,还有农业信贷法,农业信用保证、保险法等关于农业信贷、信用保险的专门法律。同时,在政策上提供许多优惠,如减免税收、注入资金、利息补贴、损失补贴、债务补贴以及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鼓励和保护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来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的发挥。

4政策性金融机构层次明晰,支农范围宽泛

各个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各自有具体的支农范围,而且,支农的领域很广,和农业有关的融资都可以找到对应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些支农领域涉及到生产领域贷款,如美国农业电气化管理局的农用电力改造贷款,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农业综合设施贷款等,流通领域贷款,如美国商品信贷公司,不仅发放粮食收购贷款,国家储备贷款、农场主自主储备贷款,还提供出口信贷,加工领域贷款,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等都有农产品加工贷款,扶贫贷款,如印度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对小农、无地农民和边际农民等贫困人口的扶持贷款;农业担保和保险业务,如美国农民家计局对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进行担保。

5各国注重建立支农政策性金融中的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制度是化解转移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如美国的农业保险非常发达,美国在1938年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其农作物保险经历了试办、加速发展、政府出政策并与私营保险公司混合经营、政府出政策并完全由私营公司经营和的四个阶段。法国是的农业保险体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险公司组成,政府只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中国欠发达地区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定位

1完善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立法工作

可以借鉴国外立法的经验,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使其行为有法可依,摆脱外部干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监管,发挥和完善中国银监会的监管作用。

2拓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来源

农发行的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的资本金以外主要就是人民银行的金融债券,目前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面临着资金来源和使用规模不一致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对资金需求的规模在逐渐扩大,然而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来源已经不能够满足这种需要。欠发达地区支农的金融支持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源,因此,扩大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融资渠道是关键,日本做法值得借鉴,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不直接吸收存款,而是间接的利用率邮政储蓄的资金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重要资金来源。我们可以参照这一方法,中国的邮政储蓄在农村吸收了大量存款,其中的大部分都存入了央行,造成央行负担很重。在2006年底挂牌成立邮政银行后才开始有了贷款业务,因此,借鉴日本的经验,把邮政储蓄在农村中吸收的大量存款当作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解决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问题。还可以,利用政府担保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获得低息低资金成本的优惠贷款等等。

3拓展农发行的业务范围

2004年农发行转型以来,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贷款为一翼,以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的一体两翼的支农新格局,有选择性的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农发行的支农格局与欠发达地区的支农需求的不相匹配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很少有农产品的加工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项目,而往往是单个农户分散,小额和急需的资金的需求。这种资金的需求是商业银行所不愿支持的,必须要有政策性的金融来承担。

4发挥农信社的作用

农信社在农村覆盖面广,与三农接触最多,这些都具备了服务三农的基础,因此,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将农村信用社建成产权关系明晰、可持续发展的支农型社区金融机构是可行的。农村社业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走商业银行的道路,另外一部分是支农服务,规定支农的比例和最低的底线,针对社区农民的需求来确定金融产品,以微利为前提,办理扶贫、开发贷款业务、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加工贷款等各项业务。关键是要贴近农民,了解需求,提供快捷的金融服务。

5建立有效的合作金融和合作信用担保体系

篇11

党的十四大在分配问题上提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该原则更加明确了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性。从哲学层面上讲,效率与公平是两个判断社会进步的价值范畴。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个人、群众、社会创适的劳动价值和劳动成果。公平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经济、政治利益的分配公道合理,差别不大。兼顾效率与公平就是既要效率,也要公平,两者同等重要,不分先后和轻重,将两者兼顾并重,并使之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思想,在金融体系中,集中体现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互补性。商业性金融主要具有扶富的效率功能,政策性金融主要具有扶贫的公平功能。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在理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促进两者平衡发展。

一、金融的基本分类: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

对于金融的定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学者们对金融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不尽相同,有的界定较窄,有的界定较宽,但他们基本上都包括了货币资金的融通,并从理论上都可以基本地分为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我们都知道,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是配置资源的两种基本手段;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别对应于这两种资源配置手段。商业性金融是市场调节、自由竞争、自负盈亏的金融,而政策性金融是与商业性金融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政策性金融是商业性金融市场失灵的条件下产生的。

所谓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按照市场的原则所从事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所谓政策性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尤其是政府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即“市场失灵”,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国家作为融资主体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为配合国家特定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而进行的特殊的资金融资行为。世界近二百个民族国家和经济体的金融机构,都是由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样两大类所组成。各国立法当局也是严格将金融类法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商业性金融的一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及期货法;另一类是针对政策性金融的单一的特殊的开发银行法、农业发展银行法、进出口银行法、住房银行法、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法以及社会保障保险法和出口信用担保保险法等。

二、商业性金融扶富的效率功能

商业性金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按照市场的原则所从事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具有商业性、营利性、竞争性等特征。商业性金融诞生于西欧资本主义初期阶段,一直以来都是为具有足量资金和信用的阶级或群体服务的。商业性金融如果不是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富有的资产阶级服务,是不可能得以建立和发展下去的。商业性金融天生就是嫌贫爱富,它的趋利性使得它扶富,它的避险性使得它嫌贫。商业性金融发明至今,为提高人类社会的效率发挥了无法估量的作用。扶富的效率功能是商业性金融的重要作用。

(一)从金融资源配置主体与目标的角度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微观层面的金融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主导作用的是商业性金融主体。商业性金融主体依照市场机制的正向选择是基础,并且是一个不断变化和调整的动态过程。在资源配置的目标上,金融资源微观(商业性金融)配置的效率目标是经济有效性。

(二)从业务经营宗旨的角度看。商业性金融机构以追求盈利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在经济有效性目标的驱使下,商业性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中往往呈现出趋利性强的特点,按照市场法则和比较收益原则,其业务宗旨必然也必须着眼于每一项经营活动、每一笔业务都能盈利,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商业性金融的来往客户都是资金能力比较强的。以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为例,由于富人的收入预期好、申请款额大、还债能力强、信用等级高,银行愿意将钱贷给这些人。相反,由于农民、工人等低收入者还债能力弱、信用等级低、抵押问题多,商业银行一般是不会贷给他们的。

(三)从运行机制的角度看。商业性金融一般没有融资项目选择的限制,只要有利可图就会积极主动去竞争。商业性金融以市场为导向,一般不会提供优惠利率,在融资中会较多考虑风险因素,追求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三性”的有机统一。在金融功能上,商业性金融通过接受活期存款而具备派生存款或信用创造的功能。

(四)从资产与负债结构的角度看。从负债结构看,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负债主要是各种期限的储蓄存款。从资产结构上看,商业性金融机构在信贷资产“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约束下,主要从事风险低、期限短、流动性强而且能盈利的资产业务。可想而知,农业的低收入者是很难满足商业性金融结构的资产业务要求的。因此无法阻止这样的事实,商业性金融的资产业务一般都是面向城镇,其资金无论是来源还是流向也都是城镇,而不会是落后的农村和贫困的山区。

三、政策性金融扶贫的公平功能

政策性金融作为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产物,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以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为标志,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性金融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正初步显现。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政策性金融从国民经济全局要求出发,以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为目标,用金融行为实现政府意图。政策性金融具有政策性、优惠性、扶贫性、诱导性、补充性等特征。

政策性金融的扶贫功能是国家对商业性金融市场调节缺陷的弥补,主要体现在农业的政策性金融。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为农业提供中长期低利贷款,以贯彻和配合国家农业扶持和保护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农民家计局、英国农业信贷公司、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德国农业抵押银行、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印度国家农业及农村开发银行、巴基斯坦农业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亚洲太平洋地区农业信贷协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等。这些金融机构多以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贯彻和配合国家振兴农业计划和农业保护政策为目的而设立,其资金多来源于政府拨款、发行以政府为担保的债券、吸收特定存款和向国内外市场借款,贷款和投资多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金需要、改善农业结构、兴建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等。

农业政策性金融扶贫就是通过小额信贷的模式重点满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型金融需求,以缓解长期困扰农户和金融机构双方的“贷款难”问题,推动造血式扶贫模式的发展,提升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解决贫困人口生计问题。一是利用金融工具干预控制资金的趋利性流动,使适量的资金配置到社会效益高、比较经济效益差或相对在较长时期才能产出效益的弱质产业或欠发达地区,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二是在一定时期内,集中资金支持基础产业、滞后产业的发展。三是运用银行信贷“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经营机制促进所支持的项目提高经济效益。

四、对称、平行与互补的关系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关系本质上反映的是对于金融资源的政府调控和市场调控两者之间关系。一个注重效率,一个注重公平,两者互补统一方能实现金融和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因此,商业性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是一个国家和经济体中的不可或缺的完整两翼,二者相互对称,彼此平行、并列,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替代的,是平等协调合作的伙伴而非对立的或从属的或竞争的对手。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使一国的金融体系整体功能得以实现,具体表现在两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业务范围互补,存在业务委托关系以及当商业性金融从事的业务符合政府的经济政策意图时政策性金融就会给予支持。在当代各国经济金融体制中,只有同时存在这两翼,才是协调与均衡的,才是稳定和有效的,否则,就将会是扭曲的、非均衡的、不稳定的和低效的。长期以来,理论界与实际部门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两者混淆等同,这是影响中国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混淆等同,也必然将国家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督与对商业性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混为一谈,同时也造成了我国政策性金融发展严重的不协调与不均衡的一系列问题,如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总量与结构总体上还不协调均衡;国家资源配置宏观主体与微观配置主体、宏观目标社会合理性与微观目标经济有效性间不够协调均衡,赋予政策性金融的特殊宗旨、目标、任务与其拥有的资本与资金综合实力之间的不协调均衡等等。笔者建议,我国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在理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促进两者平衡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朝方、武海峰.论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J].商场现代化.2007(4):272-273

[2]白钦先、剑眉.论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J].上海金融.2005(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