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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发展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8 15:37:11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保险行业发展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保险行业发展论文

篇1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险业大有作为。第一,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通过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为人们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利支持,可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第二,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通过养老和健康保障,保险可以解决人们生活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的协调稳定。

一、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

1.经济补偿效应。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通过向所有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损失。因此,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担。作为一种集合和分散风险的机制,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保险经营技术的提高,经济补偿效应将逐步得到充分发挥。

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重大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人民生命和财产多次遭受重大损失,保险业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经济补偿的重任,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在1998年特大洪灾和2003年非典、2005年禽流感及重大煤矿事故中,保险业及时赔付,有效地恢复了生产和安定了人民生活。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医疗保障和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据统计,2004年山西省保险业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保险金达到19.7亿元,2005年达到20.08亿元,2006年达到25.27亿元,2007年达到52.5亿元。例如,2004年8月18日,大同合成橡胶集团发生的特大爆炸事故,生产线遭受严重毁坏。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查勘后,立即支付预付赔款400万元。并于2004年12月24日经公估机构里算后,向大同橡胶集团支付赔款869.59万元,使该受灾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经营。2004年10月7日,山西运城虹桥旅行社承办的旅游团发生严重车祸,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12人轻伤的恶性事故,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支付旅行社责任险赔款125万元。2008年3月9日,阳泉市平定县山西海祥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6名矿工窒息死亡。大地保险阳泉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后,加大理赔“绿色通道”的开放力度,及时支付保险赔款120万元。

2.资金融通效应。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业是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契约型储蓄机构筹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具有来源稳定、期限长、规模大的特点,内在的投资需求使保险公司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险具有资金融通效应。保险费是预付的,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要在整个保险期内履行,还有损失发生与给付之间存在间隔、历年赔付率波动、巨灾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保险公司要提留各种准备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保证保险资金的运动是必要的,投资可以进一步增加收益和增强给付能力。投资收入既是金融市场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

保险业通过收取保险费,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再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形式进行资金运用,为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融通了资金,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支援了经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了改革顺利进行。2004年,我国各省市保费收入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保险需求弹性值为1.49%。

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和同业拆借等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的资金融通效应将逐步得到发挥。

3.收入分配效应。保险基金的形成涉及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交往,即感到风险的行为主体(投保人)愿意出钱(保险费)给另一行为主体(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费后形成保险基金,当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愿意按照事先的约定进行赔(给)付。这是典型的交换,社会保险的财务及给付机制影响到储蓄与资本积累、劳动力市场供求和收入再分配的形成。

二、保险业发展的社会效应

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贯穿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安全的制度安排,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效应逐步发挥。

1.社会稳定效应。保险公司从承保、计算费率到理赔都要与灾害事故打交道,需要掌握财产的分布和各种灾害事故损失的统计资料,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积累防灾防损经验。减少灾害事故能相应减少保险的给付,从而增加保险资金积累和降低保险费率,所以保险公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宣传并向防灾防损部门投资,把防灾防损作为保险的首要任务。保险赔偿只是分摊灾害事故损失,但整个社会仍受到危害,只有防灾防损才能减少灾害事故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投保人投保只是预防万一,他们宁可保险费白缴,也不希望灾害事故发生。可见,保险公司是社会防灾防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门。

目前我国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保险业正确处理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以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仅通过招收业务人员,就解决了130多万人的就业难题,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社会保障效应。近几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快发展,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参保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政策,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满足人们大病医疗的需要,也不能满足人们退休后维持现有生活水平的需要。为弥补这一缺口,保险业报出了一系列商业医疗、养老保险,满足了人们较高层次的保障需要。养老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且可以减轻子女负担,增加扩展家庭效用,还可以增加子女教育投资,提高收入预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解除了人们医疗、养老等的后顾之忧。

3.社会管理效应。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辅助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开拓服务领域,保险可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政府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企业风险管理日益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在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将更多地依赖于时常化的手段来解决。保险将逐步成为个人生涯规划和家庭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

4.本地化效应。保险业只有融入地方经济,服务于地方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近年来,山西省各保险公司不断寻找保险发展的增长点和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从支持支柱产业、服务“三农”、推动责任险等方面创新产品和服务,拓宽保险发展领域。作为全国最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矿产资源丰富,尤以煤炭储量为最。煤炭行业是山西经济的支柱产业,安全保障问题又是备受政府和人民关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推动煤矿雇主责任险发展,组建专业性煤炭保险公司。针对各地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责任事故,2004年12月,山西省在采煤行业推动开展煤矿职工工伤保险、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2006年11月,山西省开始将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采掘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大力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责任保险,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篇2

(一)确立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和实施原则

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实行省级行业统筹管理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335号),2006年全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为顺利开展工伤保险各项工作,自治区制定并陆续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规范了业务经办行为,为自治区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平稳运行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框架体

以维护企业职工权益为宗旨,在不断夯实基础、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职工意外伤害和其他互助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险框架体系,在充分发挥工伤保险主体作用的同时,借助行业和社会的力量,最大程度的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遗属利益,使这些弱势群体在遭遇不幸后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较多的经济赔偿。

(四)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2006年参保人数为10万人,2006-2009年企业政策性破产2.4万人,通过加大工作力度,2013年参保人数为10.48万人;在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工伤保险基金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2013年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356万元,比2006年的4311万元,增收12045万元,基金规模扩大近4倍。

(五)完成“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从2011年开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布置和要求,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步开展老工伤实名登记、待遇核定和支付工作。截至2013年,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43949名老工伤人员登记入库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同时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到中央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政策7667万元。

(六)建设工伤保险信息平台

针对自治区煤炭企业分布于我区各盟市,点多面广、路途远,企业经办工伤业务不方便、待遇赔付速度慢的实际情况,2008年开始建设统一高效的煤炭行业工伤保险系统业务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2009年11月煤炭行业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正式启动运行。目前自治区劳动部门、煤炭社保局与参统煤炭企业之间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工伤认定、登记、缴费、审核、支付等功能,起到了方便企业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效果。

(七)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

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区煤炭行业启动并实施9年来,对于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和矿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参保扩面工作难度大,扩面范围有限。由于各地区工伤保险启动时间不同,造成同一煤炭企业(集团)跨统筹区域参保或选择性参保。二是老工伤纳入基金统筹管理,制度建设仍不完善,对基金支撑和平稳运行影响较大。三是基金支出结构和结余水平不尽合理。四是业务经办专业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当前,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我区煤炭行业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

二、促进我区煤炭行业工伤保险事业续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

(1)坚持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宗旨,努力让工伤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的煤炭企业职工,必须不断扩大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工伤保险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企业用工风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越来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核心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人的生命安全健康为本,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将企业劳动合同用工和临时雇佣工作为参保稽核重点,全部纳入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二是要将企业跨注册地或行政区域,在异地生产经营的煤炭企业职工采取相对集中方式参加自治区统筹,使工伤保险选择性参保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将2006年工伤保险启动以前,已在属地参保的煤炭企业职工转回自治区参保;四是鼓励煤炭企业为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办理意外伤害险,逐步扩大意外险保障实施范围,研究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协调发展的问题,强化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互补性,真正发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作用;五是研究全区重点煤炭企业和地方煤矿统筹管理模式,逐步提高这些煤炭企业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扩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统筹覆盖面。

篇3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合规”主要是指公司以及相关的员工行为与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公司内部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等相符合,并且,公司在运营发展的时候还要对一些与相关规范相违背的行为进行纠正,从而对声誉损失、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财产损失处罚进行有效避免。在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一直无法正确的认识,对它的建设力度也达不到相关的标准,因此,在我国保险行业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作为一个与风险时常相伴的行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对合规经营的建设力度进行强化。

一、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保险公司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对其进行合规经营的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的合规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进行改善,对合规意识进行有效的增强。

(一)推动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在保险公司运行的时候,对合规经营的合理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相关的合规经营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风险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对保险行业的经营形象造成了损害,导致保险行业在发展的时候公信力普遍较低,从而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想要促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对公司的合规经营建设力度进行加强,促使一些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为保险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培养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强有力的构建。另外,还要注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促使他们对内控要求以及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对工作人员的合规自觉性进行有意识的培养以及增强,促使他们能够对公司中的合规责任进行自觉主动的承担,在相关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对违规过失等情况进行有效避免,促使主动违规的事件的发生频率得到一定的下降,从而做到对公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的培养。

(三)促使监管政策的落实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关的监管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的政策宣传进行开展,重点关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行力度,对相关的监管标准、要求以及内容进行有效地提高。另外,在保险公司经营开展的时候,还要注意对监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促使公司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提供一些有效的建议。

(四)促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促使公司内部高层管理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保险公司内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实际开展的时候,在公司内部出现的一些违规事项需要公司的合规部门直接上报到公司的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但是,他没有直接否决的权利,从而使一些相关的逃避责任现象得到有效避免。

二、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保险行业得到了飞速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合规经营中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许多保险公司为了促使自身快速良好的发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进行引进,在公司内部对合规部门进行设立,由此可知,合规经营机制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度。另外,在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台后,保险公司在建设合规经营机制的时候得到了一定的指导,但是,在其实际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问题的表现

在我国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违规事件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也相对较高。近几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相关的保险投诉、保险诉讼案件以及保险行政处罚一直处在上升的状态,因为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较多,因而被吊销资格证以及行业许可证的人员更是大有人在。这一系列事情的发展大多是由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以及不规范操作而引起的,在其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合规经营机制中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成为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重要任务。

(二)对相关职能没有明确划分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对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旧处在初级阶段,在职能方面没有相对较为明确的划分。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将保费作为公司上下最为重要的,而且还在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主线进行设置,这种行为就在一定情况下造成了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合规制度的建设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其中,还有少数的保险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效益放到了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对立面。

另外,在一部分保险公司中,其在对合规管理职能进行建立的时候大多将其分散在了公司内的各个部门职能中,还不足形成体系,从而导致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方面没有较好的合力以及协调力。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合规管理资源方面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在专业素质以及数量上都不能对其体系进行良好的支持,无法满足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在实际建设运转过程中的需要。

三、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有效构建的措施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其相关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是其合规经营机制在实际建立过程中的载体以及基础,其中,在保险公司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主要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时候,在其公司内部进行独立的合规部门的设立。其中,公司的合规部门在保险公司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还可以将它称为是内部合规部门或是法律合规部门等,它是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部门在实际运转的时候,其主要负责的是对公司内部合规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还有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对其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沟通以及公司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加强等。

另外,因为合规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特殊的职责以及职能,所以,为了促使其在实际运转的时候自身的有效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将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合规等相关的部门进行分离,确保合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独立性。

二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加强对其内部合规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的时候,要对内部工作人员中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在工作的过程中拥有相对较高的实践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反驳专家,敢于质疑,拥有直言勇气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用和提拔,将其合规人员,保证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案及时提出。

三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健全,促使公司中的合规文化得到有效培养。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完善的时候,还要注意对公司内所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讲师队伍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可以对外部法律专家以及监管专家进行聘请,让他们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的合规意识的教育以及培训,促使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合规意识的不断提高,并将其表现在日常的生活和管理中。

篇4

【关键词】

金融保险;现状;合规管理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现状

金融保险业的发展已有一段历史,随着金融保险业的发展,金融行业也逐步细分,如今金融保险行业分为银行业和保险业以及证券行业。金融业和保险业融合实质是为财产服务的保险业逐步向为金融业服务转型和渗透,银行和证券以及保险之间的界限已经逐步被打破,也是当今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潮流,我国金融保险业也因此加入了WTO。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保险行业是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其保险费用可也达到当年GDP的10%左右。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目前我国的的保险行业费用只达到当年GDP的2%左右,根据国际目前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金融保险费用一般应达到当年GDP的4%左右。虽然我国的保险费用占GDP的比例较低,但是我国人均保险费用已从当初的10元,变为如今的100元,发展也是比较迅速的,但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的2000美元的平均保险费用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造成这个现状的根本原因,还是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还较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二)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不是很均匀,大多保险公司的总部都设置在北京以及沿海等大型中心城市,仅总部集中在北京等大型沿海城市的保险公司就多大三十多家,虽然各个保险企业也在小型城市和不发达地区的城市设置设立分部,但由于不发达地区的保险公司规模较小,造成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分布不协调、结构不完整,这在长远来看阻碍了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为了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就需要对我国的保险公司的分布进行调整。

(三)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保险市场再细分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目前国内对于保险市场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直接保险市场,而对再保险市场的关注较少,这对投保人来说有较大的风险,而在保险市场的体系建立还不是很完善,同行业内部之间的信任度不高,这对整个保险行业发展也造成了影响,此外对于外币保险业务的开拓大多集中在国外,这对保险行业来说是一大损失。

(四)保险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我国保险业务发展初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我国主要的保险企业,也是最大的保险企业,囊括我国大部分保险业务。十六大召开以后,我国保险行业的企业也逐步增加,外资保险企业也逐步成立,到目前为止我国保险行业的公司数目已经达到150多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业也逐步向多种所有制转型,公平竞争以促进金融保险的发展。财产险的发展已从单一的车险,逐步拓展,车险的发展变缓,其他的保险业务逐步增加,结构进一步调整,保险业务的结构更加完善。

(五)加强保险市场的监管目前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还不到位,监管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的漏洞,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对现阶段的保险市场发展的监管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还处于被动监管的阶段。对于行业稳定发展和资产负债质量以及再保险业务的监管目前还处于空白监管阶段,这些监管漏洞很容易引发不法分子的企图,影响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保险市场,就需要加强对保险市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对监管制度的完善,减少监管盲区。

(六)金融保险业务的国际化水平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我国金融保险行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国际交流也进一步发展,许多发达国家的保险企业开始在我国注资或者和我国保险企业开始合作。随着保险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也在发生变化,我国保险业务监管委员会逐步引用,国际监管制度,对国内、国外以及中外合资保险企业进行监管,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实现保险市场监管透明化,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为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坚持国际化金融保险发展原则,加大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深化与国外企业的合作,加强保监会与国际保监组织的交流,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

根据我国当前金融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逐渐向经营业务专业化、保险市场体系化、市场竞争有序化、保险制度创新化、保险产品品格化以及经营管理集约化和从业人员专业化等方向发展,根据这些发展方向,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将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有利于我国金融保险业务的发展制度的建设,有利于保险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带动保险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保险行业的合规管理

(一)树立合规的管理理念在以往对与保险市场的合规管理中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对于监管中存在许多漏洞和弊端。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原因是由于监管部门对于保险企业监管力度过大,监管太死、控制太严格,导致保险企业本身对于业务的合规管理没有太大的主导权和自,远远的违背了企业的发展目标,阻碍了保险企业的发展和业务的拓展,因此为了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合规管理的建设,合规管理意识的养成主要从三个方面实施,首先要加强高程管理人员合规管理意识,才有利于合规管理制度的制定,其次,加强对工作人员合规管理意识的培养,有利合规管理制度的实施,最后是,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和相关措施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对于保险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此外合规管理也是保险企业的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因此为了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实施合规管理。目前国内保险企业的管理还存在许多的漏洞,比如业务造价,财务数据不够清晰明确,销售中存在许多误导,这些错误因素给公司和客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加强合规管理的建设,加强对合规管理的宣传和推广,以及普及合规管理理念。

四、总结

我国金融保险企业发展水平目前还较低,和西方国家的金融保险还有一定的差距,不仅在保险业务本身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对于企业的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金融保险市场的监管不到位,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因此为了保证金融保险业发展,就必须加强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金英笋.中韩金融•保险业投资环境比较研究[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6):93-98.

篇5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消费模式日趋个性化、多样化,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企业升级换代、重组兼并趋势方兴未艾,经济增速的下调使传统的隐性风险显性化,要将其化解尚须时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保险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新形势下,保险业迫切需要高层次的人才,率领行业应对新形势、开拓新领域、带来新突破,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已成为现代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保险行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瓶颈

保险业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保险需求、社会环境、经济形势、科技发展水平、国家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但是最主要的还是保险从业者的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人才是保险市场的主体,也是制约经济新常态下保险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总体来看,当前保险业的人力资源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保险业的发展需求。(一)高层次人才比例偏低高层次人才比例偏低,专业化程度不够。新形势下,无论是化解以高杠杆、泡沫化为主要特征的各类风险,应对质量化、差异化为主的市场竞争,还是投资中的创新驱动,都需要保险行业推出具备精算、业务管理、风险合规等知识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人们的保险需求档次不断提高,并且日益个性化、多样化,需要进一步创新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这些工作由于其性质和类型的特殊性,对学历和专业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当前我国保险业人才队伍的情况如何呢?中保协的《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人力资源报告》显示,当前我国保险业人才队伍总量不大,质量不高。保险行业大专及以下学历者占从业者的49%,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仅占3%,保险行业较高学历背景人才仍比较稀缺。同时,高校本科保险专业的培养定位缺乏鲜明的特色,多是作为金融学的分支,专业知识较为泛化。这种状况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保险业的发展需要。(二)偏重于学术型人才培养偏重于学术型人才培养,实践能力培养不足。现代保险市场的发展,要求从业者不仅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拥有较强的研判、沟通和决策能力,以及比较丰富的保险行业实践经验,能够应对数字化时代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但是,现有的保险本科教育和学术硕士教育,都存在着重理论而轻实践的现象。一方面,教学方式仍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实践训练不足;另一方面,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往往比较陈旧,与当下保险市场需求发展脱节,学生缺乏对保险实际业务操作的了解,更不用说大数据、网络化的市场研判和风险管理了。高职、高专教育虽然侧重于实践能力培养,但是学制短、起点较低,难以培养出理论基础坚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三)知识结构单一知识结构单一,驾驭能力弱。目前的保险专业本专科教育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方面,教学内容主要局限于保险专业传统知识领域,与当代金融业密切相关的金融、经济、管理、投资、统计、心理、保健等领域的知识涉猎不够;另一方面,对学生风险管理与精算专业知识的培养依旧薄弱。这种单一的知识结构,使保险从业者很难应对保险业转型的挑战,更不能引领数字化时代市场经济保险产品创新服务的潮流。上述这些状况,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而保险专业学位硕士教育,恰恰是打破保险行业人才瓶颈、满足保险业深入发展需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部分高校开始招收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人数较少,并且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其在人才定位和培养方向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总结。

二、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的鲜明特色

保险专业学位硕士作为一种新型的培养对象,是适应保险业发展新形势、新需求而量身定制的,它不同于传统的保险专业本专科教育,也不同于侧重于学术研究的保险学硕士培养。这不仅表现在培养的水平和方向上,更表现在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上。(一)培养定位——高层次。。”[1]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目标是高档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同于普通保险专业本科教育,保险专业学位硕士一方面在专业知识深度、广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培养要求,另一方面在能力、视野和素质方面也有着更高的标准,这样才能胜任现代保险业不断创新发展的需要。这样的人才面对复杂数据资料能研判,能预见保险市场的发展潮流,面对多重利益冲突能果断决策,遇到困难挫折能坚韧不拔,有开放胸襟、全球目光和创新能力。(二)培养重点——应用型。保险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直接面对保险市场。针对目前保险市场对业务经营、保险中介人才的大量需求,尤其是对风险管理、精算、核保、理赔等专业人员的需求,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不仅对专业基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以鲜明的应用型为特色。吸取近年来各高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经验,保险专业学位硕士采取“学校学习与企业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理论学习与实习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聚焦创新与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教改模式[2]。紧密结合保险实务,注重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参与产品项目研发,同时提倡学生采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和业务设计等形式完成课程论文。以保险实训基地为依托,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打破学习和见习的界限,学生学业完成即融入行业,“零过渡期”使其成为保险业的行家里手。(三)专业背景——复合型。当前的经济运行和保险业的运营实践都表明,传统的单一知识结构培养出的保险专业学生,已经不能满足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无论从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经济秩序,还是从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愿望来看,保险行业都需要复合型人才。可见,必须提倡高校根据培养方向和院校特色,打造不同类型的复合型保险人才。如“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复合型理财核保人才、复合型保险金融工程师、复合型投资管理人才”等[3]。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在招生时,可以通过鼓励跨专业报考,吸纳不同专业知识背景的学生进入保险行业。例如,具有金融、经济、法律、会计、医学等背景,到了保险专业学位硕士阶段,都具有各自的独特优势和可塑性。可见,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定位具有复合型的特色。

三、新形势下保险专硕培养方向

围绕着“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业领军人才”这个培养目标,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在培养方向和途径上也有着特殊的要求。笔者主要从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与品行操守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理解。(一)专业技能。保险专业知识、保险业务能力任何时候都是保险从业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但是在新形势下,有了这些基本知识技能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经济新常态下新“国十条”的要求来审视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的专业技能培养。1.掌握风险管理与精算技能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市场经济是一个风险聚散场,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近年来,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在业内积聚了不少局部性风险;同时,经济新常态和保险科技时代的来临,产业融合、互联网+、险资运用等因素的冲击,催生了行业新的风险点。上述种种来自多方面的风险挑战,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健全体制机制,保证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对保险公司精算人才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防范化解风险需要以精算为手段。诸如保险产品的设计、相关费率的计算、保费和保额调整等,没有精算寸步难行。新“国十条”将“坚持完善监管、防范风险”列入基本原则,《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中,将风险管理、精算人才列为紧缺人才。这些领域专业性强、难度大,需要高层次学历教育进行专门培养,保险专业学位硕士正是上述紧缺人才的重要培养渠道。2.“一专多能”的知识架构“一专”当然指的是保险领域的专业知识。但是,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保险公司产业融合是大势所趋,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以及保险业跨界融合,使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日益复杂。在新形势下,高层次保险人才不仅应当精通保险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综合知识技能,这就是“多能”。保险专业本身就是综合性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使保险学学科融通进一步强化,学科边界更加模糊。必须鼓励学生跨学科选课,除了保险学概论等核心课程外,还应包括经济管理、统计学、法学、数理基础、财务会计等相关课程,商业银行经营、证券投资、金融理财等通识课,以及医疗健康、心理学、社会人口、气象灾害等方面的拓展课程[4]。有了“一专多能”的知识架构,才能抓住机遇,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潮流,创新保险产品,推进保险业发展,有效监管经济社会风险,服务于国计民生。(二)综合素质。这里的综合素质,指未来保险业高端人才信念操守、方法手段、情感态度以及视野胸襟等品格,它制约着专业技能的发挥。在未来保险市场的广袤空间里,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如鸟之双翼。因此,保险专业学位硕士教育,还必须重视综合素质的养成。1.强化创新能力,培养能够推动行业发展的高端人才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增强保险产品、服务、管理UniversityEducation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个性化服务。保险市场主体的消费需求日趋多样化,这要求从业者具备根据市场需求创新保险产品的能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出各类更具有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随着人们的消费需求层次不断提高,从业者要创新服务理念,将市场需求进一步深化、细化,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创新保险产品、创新服务理念,其内核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创新教育对于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来说必不可少,可以通过案例领悟,哲学、心理学方法启迪等进行思维方式的优化。创新教育还可以通过创新空间和平台的设置,如建立保险产品创新虚拟实验室、选定保险服务创新试验基地等。根据近年来国内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经验,通过校企联合、产学研相结合组成人才孵化基地——“协同创新中心”,这也是一个好的选择。它“提供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外部条件支持,如学校制度、师资、创新平台、资源环境等”[5]。2.注重科技引领,培养适应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高端人才近年来,中国的保险科技快速发展,这给整个行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保险行业逐步向数字化转型,保险产品设计、保险流程管理、保险服务提供、保险营销方式等各个环节的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正在使行业面貌焕然一新。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使保险业的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革,也为保险科技的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我们需要培育的是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网络应用,具有一定信息处理能力的新型保险人才:一方面,这是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保险市场的需要,提供更好的个性化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对保险科技的研究,形成产学研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可以推动行业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3.开拓国际视野,培养适应保险业改革开放的高端人才新“国十条”明确指出,要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一方面,外资保险公司正在大规模“引进来”。截至2018年底,中国共有59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374个,共吸纳6万余名从业者[6]。另一方面,中资保险公司正在逐渐“走出去”。在政策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入海外市场,行业竞争日益国际化。同时,区域性、国际性合作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也需要保险业作为重要支撑。在新形势下,需要大批具有全球视野、精通国际保险业务的领军人才进入这些领域,带动保险行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从而更好地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规模与影响力。要培养国际胸襟和开放视野,学生需学习世界历史、文化和语言,学校应开设世界经济和政治等选修课,和国外名校进行培养交流。4.凸显实践能力,培养面对市场经济的高端应用人才应用性特色决定了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不能以课堂教学作为单一渠道。学生入学后就要由学校和导师在相关实验基地安排见习岗位,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导师的遴选,资深保险业务专家应占一定的比例。实践导师“为学生提供了实践创新平台”“有利于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是传统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创新”[7]。毕业考核方式,可以以保险产品创新报告、保险服务个性化创新报告的形式出现,并辅之以实绩考核。这样一方面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纸上谈兵,另一方面能缩短从学生到保险从业者的转化时间,及时有效推动保险事业的发展。(三)品行操守。职业道德是任何一个行业的行为底线,保险业也是如此。近年来,随着监管部门逐渐加强监督和管理,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误导销售等问题仍存在,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新形势下,我国要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迈进,这意味着我国保险业不再追求数量上的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提质增效的内涵式发展。人人努力,诚信造福于民,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打造行业品牌,是保险业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保险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的主要培养对象,是未来团队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在行业中处于核心位置,可以对其他的从业者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强保险专业学位硕士职业道德的培养,有利于为其他保险从业者做出表率,提高行业的社会亲和力和社会吸引力。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角色心理转换和增强使命担当。要让受教育者从“卖产品、卖人情、卖服务”的“跑街先生”角色意识,真正转化到发挥社会稳定支柱、服务社会民生的时代担当上来。在道德修养上,导师必须躬亲垂范,通过课程思政等渠道,教育保险专业学位硕士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参考文献]

[1][3]许飞琼.中国保险人才战略:现状、目标与关键措施[J].保险研究,2011(12):108-112.

[2]尤嘉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企联合”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的探索[J].大学教育,2019(12):157-159.

[4]崔惠贤.新“国十条”颁布后上海高校保险人才培养改革探析[J].上海保险,2014(11):52-57.

[5]盛守照,叶冯超.基于协同创新中心改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究[J].大学教育,2015(7):10-12.

篇6

SWOT是一种战略分析方法,通过对被分析对象的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加以综合评估与分析得出结论。通过分析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将二者有机结合,以清晰地确定被分析对象的资源优势(S)和缺陷(W),了解对象所面临的机会(O)和挑战(T),从而在战略与战术两个层面进行研究,调整方法和资源以保障被分析对象的实行能够达到所要实现的目标。本文旨在利用SWOT方法分析我国发展商业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策略优劣。

二、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环境与资源分析

(一)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内部资源因素

1、产品组合

经营者要明确自己的产品能满足顾客什么需求,还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产品的核心利益体现出来,提供给目标客户。

目前我国在售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通常与寿险、大病险结合在一起,护理费用的保障功能并不明显,且价格昂贵。而且长期护理保险的很多重要条款,在现在的产品中没有体现,如通胀保护条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出现较晚,市场非常小,市场知名度低。

2、目标市场

在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大背景下,家庭核心化趋势明显,老年护理费用激增,广大工薪阶层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对老人的护理力不从心;而富裕家庭则希望老人或者自己得到较高质量的老年护理服务。面对各种各样的需求,保险行业要做好目标市场,面对某类有需求的人群。

3、行业规模与资源

“十一五”期间,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4%,2010年保费收入达到1.45万亿元,总资产突破5万亿元,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大型保险公司拥有较多的财务、技术和营业网点及管理资源,拥有较大的客户群。

4、保险文化

保险从本质上说,是集合风险分散损失的风险管理手段,保障是其本质,体现其核心竞争力。我国保险业发展三十年来,前期过多地追求规模和保费收入,采取粗放式经营,保险业还存在不少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覆盖面窄;保险市场秩序需要继续规范调整;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弱;保险业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二)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

1、竞争环境

站在保险业的角度,我国社保体系中尚无老年护理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不保障长期护理的费用,所以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此问题上无竞争关系。

2、经济环境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制度的确立或者是相关商业保险的研发,都要受到当前经济因素的影响。和保险相关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周期,购买力,消费者储蓄和信贷情况,消费者支出模式的变化,通货膨胀,全球经济趋势等。

3、技术环境

保险业是信息密集型产业,信息化对于保险行业具有显著的支撑作用,是保险企业增进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保险业应利用好当今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保险业信息交换和业务往来,建设各类信息系统,实现整个保险业信息共享。

4、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由各类消费者群体构成的一个人口总体,有其人口特征、价值观、信仰以及共同遵守所养成的行为规范。

(1)人口数量与人口结构

根据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我国2010年总人口13.7亿,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数1.19亿,占总人口的8.87%。2010年,我国人均寿命达74岁。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为77岁;2030年,将提高到80岁。2050年,我国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的21.78%。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因体弱多病需要经常照料的比例比65-79岁老人要高出4倍左右。长寿人口对老年护理的需求将与日俱增。

(2)家庭结构

2010年我国家庭户平均人数为3.1。核心家庭的老人护理问题使中年子女不堪重负。根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2006年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占49.7%,其中单身老人独居户占8.3%,只有一对老夫妇户占41.4%。

(3)人口流动

当前,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中西部落后地区的青壮年人口大量向经济发达地区迁移流动,造成中西部落后地区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4)人口受教育程度

根据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为8930人。受教育程度与保险需求成正比。

(5)养老观念

东方国家在养老方面注重家庭及家庭成员的作用,我国也一直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增加,人们对社会养老、社会护理的观念开始认同。

5、法律环境

我国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障制度的综合性法律。1995年10月1日《保险法》开始实施,2009年修订《保险法》。2006年9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首次提到护理保险,将其与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并列为健康保险的四大险种。

长期护理保险报案后,确定护理等级决定了之后的赔付工作。由哪个部门依照什么标准进行护理等级的确定,目前我国尚未有明确说法。市场经济的发展严重依赖于健全的法律和严格的执行监管机构。

6、护理事业的发展

2011年,我国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51万人,注册护士224万人,医护比为1.121。2010年,我国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7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52人。

2011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4.5万个,床位367.2万张,收养救助各类人员279.6万人。其中,农村养老服务机构3.2万个,床位232.6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82.8万人。

三、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SWOT分析

(一)单项分析

1、优势(Strengths)

保险行业有一定发展基础,拥有一定财务、技术、管理、客户等资源;保险行业有产品分销渠道基础。

2、劣势(Weaknesses)

精算资料缺乏,产品定价风险明显;产品不专业,缺少市场竞争力;保险业尚未回归保险本质,行业问题多,形象有待重新树立。

3、机会(Opportunities)

尚无功能相同的替代产品;国家经济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提高;信息技术发展迅速;老年人口多,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 家庭核心化,空巢家庭增多; 人口由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显著上升;人们养老观念改变,接受社会养老、社会护理;保险意识增强;政策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视。

4、威胁(Threats)

保险行业信息化程度不高; 相关法律不健全;相关监管缺失;护理行业发展程度低。

(二)综合分析

1、优势-机会(SO)

在老年社会大背景下,加强老年保险产品的研发,这是战略思想;选择目标市场,开发不同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需求;利用发展迅速的信息技术,改变经营模式,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增强管理,吸引新消费群体。

2、劣势-机会(WO)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保险业要重视积累老年护理相关的重要数据;保险行业加强经营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保险行业要利用好信息技术,加强与相关行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3、优势-威胁(ST)

保险行业要加强信息化水平;借鉴管理式医疗,尝试管理式护理,保险资金参与护理业,提升护理质量,降低护理成本。

4、劣势-威胁(WT)

保险行业要回归保险本质,发挥社会管理作用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荆涛.长期护理保险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文论,2005

[2]张铭.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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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伴随着中国的持续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中国的保险业有了飞速的发展。

到2000年底,中国的保险业务收入已达到1595.9亿元,同比增长14.5%;截止2000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3373.9亿元,比年初增加649.5亿元。从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务收入以年均近30%的速度增长,远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9.41%的年均增长速度。2000年的保险深度即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79%,保险密度即按全国人口人均交纳保费约为130元,都比上一年有所提高。

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截至2000年底,共有31家保险公司,其中国有独资保险公司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9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6家,外资保险分公司12家。保险中介机构从无到有,已成立保险经纪公司3家。另有30多家专业保险公司、5家保险经纪公司、3家保险公估公司获准筹建。此外,还有重新批准的兼业保险机构约6万家。约200家外资保险公司的代表机构在中国一些大中城市建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11月18日在北京成立后,一年多来已先后在31个中心城市设立了派出机构,扩展了保险监管的覆盖面,加强了保险监管的力度。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00年11月正式成立,对加强全国的保险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经过20多年的努力,到上一个世纪末,中国在构造一个成熟的、健康的、规范的保险市场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以国有独资和股份制公司为主体,中国和外资公司并存,多家公司相互竞争;保险法规逐步健全,保险监管日益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经营机制渐趋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优秀的保险专业人才脱颖而出;保险业同业其他部门的合作已经启动;中国保险市场向着国际化的目标前进。所有这一切都为新世纪中国保险业的更大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2000年中国保险业取得的成就

回首2000年,我们高兴地看到,这一年是中国主义改革开放和化建设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年。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顺利部署实施。西部大开发取得良好开端。我国胜利完成了第九个五年计划。我国继续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加速了about我国入世的对外谈判进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2000年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绩,而保险业作为的稳定器和经济建设的催化剂,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2000年4月10日为《保险知识读本》的出版所作的重要批语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造福人民具有重要的作用。”主席“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保险的基本知识,努力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加强对保险事业的领导和管理,促进我国保险事业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照主席的重要批语,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2000年我国的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业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培育保险市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发展保险业务、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赢得经济效益和效益方面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我国保险业在2000年所做的大量工作中,应当特别提到的有以下几项:

(一)加强保险监管,健全保险法规。

如上所述,保监会设立了31个派出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从从组织机构上加强了监管力量。在原有的保险法规的基础上,这一年保险监管部门又颁布实施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估管理规定(试行)》、《财产保险条款曲率管理智行办法》、《机功车辆保险费率规章》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等规章制度,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发挥了有力的作用。

(二)构建保险中介人市场,完善保险市场因素。

和我国其他行业一样,保险中介入长期以来基本上处于缺位状态,不利于为客户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在已经实行的财产保险兼业人制度和1992年之后实行的个人寿险人制度的基础上,2000年保险监管部门批准了—批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专业公司和公估行,其中有些已经建成营业,还有一部分正在积极筹建当中。保险中介机构的增加,对于完善保险市场结构,活跃保险市场交易,为保险各方当事人提供服务,都有重要的意义。

(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改革有了良好的开端。

众所周知,国有改革是中国政府三年以前提出的三项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令人可喜的是,同有企业改革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而国有独资的保险机构,经过1996年以后的几次重组,机构的调整和重新设置也已经尘埃落定。从2000年年初开始,中国最大的两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先后迈出了改革的岁伐,改革的总的思路和目标是:根据市场竞争的要求,调整公司的组织结构,增强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实力;把市场机制引入人事制度中去,进一步体现劳动差别和人才价值;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应当说、改革只是初步的,也是有成效的,但与既定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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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创新开始浮出水面。

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特别是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尤其如此。2000年,我国保险业界已经注意保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见诸于行动。

产品创新:在我国通货紧缩、利率下调、证券市场日趋规范、投资渠道增多,扩大消费信贷、刺激内需,以及进行保障制度、医疗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情况下,保险业如果仍然固守旧有的保险产品,经营将难以为继。因此,实行保险产品的创新势在必行。这一年,各家人寿保险公司先后推出了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应当指出,这些产品在国外已经推行多年)。有的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理财型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有些财产保险公司还陆续推出在国外实行多年的职业责任保险等等。新产品的竞相推出,拓宽了保险公司的经营之路,繁荣了保险市场,适应了客户需要。

服务的创新:有些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通24小时的服务热线,提供险种咨询、保单查核、预约投保、投诉举报等多方位的服务。各家人寿保险公司都设有“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之家”,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把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服务手段的创新:除了传统的直销、人和经纪人销售外,网上保险也渐露头角,不少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咨询、投保和理赔服务。

(五)保险业同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顺应了金融一体化的潮流。

2000年这一年被我国保险业界人士视为银保合作年,这是恰如其份的。从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到,国内众多的保险公司先后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签署了银行和保险合作的协议,形成了强强联合、信息共享、共同发展的“双赢”格局。继1999年11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即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后,2000年保监会又几次提高了各家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金额占总资产比例的上限(其中最高的可达15%)。这一举措不只增加了证券市场上作为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的投资额,活跃了证券市场,而且也有利于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以上都是在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出现的我国金融业各部门相互合作、相互渗透的新的苗头,对我国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

(六)外资参股开始进入中国的保险领域。

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于2000年先后成功募集外资股,此举的意义不仅在于增加了两家中国保险机构的资本,壮大了经济实力,而且也说明外资看中了中国保险业的广阔发展前景,他们不仅以合资方式,而且通过参股的渠道进入中国保险市场。这对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华投资,尽快实现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国际化,都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

三、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框架

中国人民以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辉煌成绩,送走了二十世纪,并满怀信心地迎来了新世纪的曙光。

根据我国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2001—2005年)经济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对我国未来五年保险业发展的整本定位是,大体形成一个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政府监管法制化、从业人员专业化、行业发展国际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框架。同时,根据专家预测,二十一世纪最初几年我国保险业将以12%的年均增长速度发展。到2005年末,中国保险费总收入预计可达到2800亿元左右,保险费收入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全国人口平均人交保费为230元。

根据我国和的总体规划,考虑到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新的情况,要实现二十一世纪最初几年的保险业发展计划,除继续实行那些行之有效的保险发展产业政策、法规、监管原则和经营管理方式以外。我认为还应当和解决好以下几个:

(—)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保险经营主体。

,我国的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了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的任务,这不利于政策性业务的开展,也不符合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方针。应当将政策性保险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剥离出来,成立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如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等,以明确划分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的界限。

按照《保险法》和有关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两种:中资以外的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有外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借鉴国际保险市场的经验,应当培育多种形式的保险机构,除已有的组织形式外,可在适当的时候设立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乃至自保公司。据专家论证,相互制保险公司把政府、农民和保险公司三者利益集于一身,更适合于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至于外资保险机构,也可不仅限于中外合资和外资分公司两种,可鼓励更多的外商参股中资保险机构,也可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外的经验,外资子公司既有利于其本身自主经营业务,也有利于当地保险监督部门的监管。

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还包括设立足够数量的保险中介机构(人、经纪人和公估人)和为保险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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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创新开始浮出水面。

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特别是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尤其如此。2000年,我国保险业界已经注意保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见诸于行动。

产品创新:在我国通货紧缩、利率下调、证券市场日趋规范、投资渠道增多,扩大消费信贷、刺激内需,以及进行保障制度、医疗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情况下,保险业如果仍然固守旧有的保险产品,经营将难以为继。因此,实行保险产品的创新势在必行。这一年,各家人寿保险公司先后推出了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应当指出,这些产品在国外已经推行多年)。有的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理财型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有些财产保险公司还陆续推出在国外实行多年的职业责任保险等等。新产品的竞相推出,拓宽了保险公司的经营之路,繁荣了保险市场,适应了客户需要。

服务的创新:有些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通24小时的服务热线,提供险种咨询、保单查核、预约投保、投诉举报等多方位的服务。各家人寿保险公司都设有“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之家”,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把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服务手段的创新:除了传统的直销、人和经纪人销售外,网上保险也渐露头角,不少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咨询、投保和理赔服务。

(五)保险业同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顺应了金融一体化的潮流。

2000年这一年被我国保险业界人士视为银保合作年,这是恰如其份的。从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到,国内众多的保险公司先后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签署了银行和保险合作的协议,形成了强强联合、信息共享、共同发展的“双赢”格局。继1999年11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即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后,2000年保监会又几次提高了各家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金额占总资产比例的上限(其中最高的可达15%)。这一举措不只增加了证券市场上作为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的投资额,活跃了证券市场,而且也有利于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以上都是在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出现的我国金融业各部门相互合作、相互渗透的新的苗头,对我国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

(六)外资参股开始进入中国的保险领域。

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于2000年先后成功募集外资股,此举的意义不仅在于增加了两家中国保险机构的资本,壮大了经济实力,而且也说明外资看中了中国保险业的广阔发展前景,他们不仅以合资方式,而且通过参股的渠道进入中国保险市场。这对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华投资,尽快实现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国际化,都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

三、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框架

中国人民以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辉煌成绩,送走了二十世纪,并满怀信心地迎来了新世纪的曙光。

根据我国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2001—2005年)经济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对我国未来五年保险业发展的整本定位是,大体形成一个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政府监管法制化、从业人员专业化、行业发展国际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框架。同时,根据专家预测,二十一世纪最初几年我国保险业将以12%的年均增长速度发展。到2005年末,中国保险费总收入预计可达到2800亿元左右,保险费收入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全国人口平均人交保费为230元。

根据我国和的总体规划,考虑到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新的情况,要实现二十一世纪最初几年的保险业发展计划,除继续实行那些行之有效的保险发展产业政策、法规、监管原则和经营管理方式以外。我认为还应当和解决好以下几个:

(—)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保险经营主体。

,我国的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了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的任务,这不利于政策性业务的开展,也不符合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方针。应当将政策性保险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剥离出来,成立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如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等,以明确划分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的界限。

按照《保险法》和有关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两种:中资以外的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有外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借鉴国际保险市场的经验,应当培育多种形式的保险机构,除已有的组织形式外,可在适当的时候设立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乃至自保公司。据专家论证,相互制保险公司把政府、农民和保险公司三者利益集于一身,更适合于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至于外资保险机构,也可不仅限于中外合资和外资分公司两种,可鼓励更多的外商参股中资保险机构,也可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外的经验,外资子公司既有利于其本身自主经营业务,也有利于当地保险监督部门的监管。

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还包括设立足够数量的保险中介机构(人、经纪人和公估人)和为保险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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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行业协会自律概述

(一)行业协会的概述

行业协会,是中介组织的一种。对国家来讲:既是管理的对象之一,又是国家管理市场主体的辅助力量和传导中介;而对市场主体来讲:某种程度上既是自己实现利益的助力,在某些领域中又是自己的管理者。①它具有双重性格特征,在经济法实现机制中,是介于国家和市场主体之间的辅助管理主体。

在计划经济下,由于国家包揽了一切经济调控权力,客观上不存在中介自律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和国家适度分离,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游离于国家直接控制和干预的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领域。由于国家对市场秩序的整合更多体现在宏观性和一般性上,在相对细致的专业性领域中,国家资源的进入往往显得力有不逮,所以就需要市场主体自己组织起来,形成自律整合的力量,对本行业部分活动进行自律性管理。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这一中介自律组织的存在具有合理的制度根源,这也是行业协会在经济法实现机制中发挥作用的逻辑基础所在。

(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行业协会通过内部组织机制的运行,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维持内部的良好秩序,并使其与真个社会的法律秩序相协调。自律性是行业协会存在的根本理由。与其相对的组织成员是处于管理者的地位。具体而言,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自律

市场经济的运行,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其实就是无数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的总和。②在现实生活中,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行业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干预和管制。

首先,行业协会可以对本行业的交易习惯和商业管理加以整理和确认。如保险行业协会可以将大部分的保险公司便于其日常运营的、长期存在的交易习惯整理成该行业的标准或者行规等。这种途径可以填补相关法律的空白,使保险行业经营行为效率的提高,有助于浙江省内各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规范化。

其次,行业协会可以为本行业制定统一的产品技术标准。工业化大生产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标准化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要认识到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能使各经营者可以通过最高效率最少浪费的方式向社会上的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达到平衡,既能够方便和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同时又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最后,行业协会可以制定本行业的竞争规则。竞争规则的制定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且在《反垄断法》中也有其体现,然而,相对来讲,这两部法律是从宏观和各行业的共性角度来制定规范。而在各行各业内部,因为其经营模式、消费者需求的不同,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体现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异的,此时,各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自身行业经营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更为规范细致具体的竞争规则。

2、准入自律

除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自律也就是行为自律外,一个行业的经营者进入市场和离开市场,其对行业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这都是对行业间和行业内资源的配置。新公司法的修订,体现以后要对经营者“宽进严管”进行的监管思路。因此,在“宽进”层面,也就是行业准入制度方面,行业协会亦将会起到越发重要的作用。行业协会的市场准入制度,一般来讲,是通过制定本行业内经营者所需要的相关资质和标准且向社会公布的方式进行的,如果某个经营者没有满足行业内进入或退出条件,便欲进入或退出时,不需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管理,行业协会就可以在其之前对其行为进行规范。然而,“宽进严管”虽然是以后发展的防线,但目前,因为各项具体规定还未进行制定或修改,市场准入制度还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来实施的,行业协会的准入自律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但是,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也是进行了一些探索的,例如在家装行业和锁具行业,行业协会在经营者准入方面都有很大的作为,为其他行业协会以后的发展做出了很多探索。

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的实现条件

行业协会如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其自律作用,要从其内外两大方面着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业成员的共同利益

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行业声誉、向政府和监管机构寻求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行业政策、制定可行且利于行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协力进行行业技术创新、共同分享行业先进科技成果等都是行业协会所赖以成立的共同利益。帮助行业内各成员共同利益的实现,是行业协会成立的最初目的。在保险业中,各保险公司的自律是保险行业协会自律的前提,而各经营主体的共同利益是保险公司进行集体性自律的基础。

(二)行业协会的合法性基础

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的基本前提,是行业协会的存在具有合法性,这时任何一个行业协会能够合法的行使任何权利、履行任何职能的前提。保险行业协会的合法性基础有:会员即各保险公司的认可即权力让渡、法律的承认、监管机构如保监会的支持。会员是否任何行业协会,在于行业协会自身是否有公信力,而公信力的来源在于其能够代表行业内经营者实现其行业利益、从社会和国家政策中谋取资源福利、对行业内成员进行服务等。

(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

良好的内部治理机构是实现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的重要保证。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的实现,不能是空中楼阁,其结构依托便是科学完善的内部治理机构。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其组织性要求其必须具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四)政府等监管机构监管和制裁

如果说上述所讲的内部治理结构中的惩罚机制是行业协会内部对经营者的惩罚,那么,政府监管和制裁则是政府等监管机构从外部对行业协会本身的惩戒。为了避免硬性的更加严格的政府等机构的监管,主动自律便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仅靠行业协会的自律,行业协会自身便很难维持下去。有了政府等监管机构严格的外部监管,经营者们要付出比在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下更高的代价和成本。因为强制监管的威胁很高,而企业自律的边际成本相对较低,因此,避免政府规制的唯一途径就是比政府行动更快――“占优自律”③。

三、小结

政府和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处在对立的地位,而中介组织作为“承上启下”者和“剂”则是两者关系的缓冲地带。政府不便做的或者做不好的,可以交给行业协会通过自律来加以解决,经营者们可以通过力量的集合通过行业协会来表达他们的诉求和实现他们的目标。

注解:

① 严运秋、曾明、龚劲松:《经济法视域中的软法规范刍议》,《山东警察学报》,2012年第5期。

② 孙茂:《行业协会自律行为研究》,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硕士毕业论文,2006年3月。

③ 郭薇、常健:《行业协会参与社会管理的策略分析――基于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的视角》,《行政论坛》2012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 汪莉.论行业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J].法学评论,2016,3:63~69.

[2] 常健、郭薇.论行业自律的作用及其实现条件[J].理论与现代化,2014,5:56~68.

[3] 阳毅.产业集群创新中行业协会的构成体系与运行机制[J].经济地理,2012,32(5):103~106.

[4] 黄秋娜.论市场中介组织的经济法监管[J].经济研究导刊,2011,7:46~57.

篇9

论文摘要: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固有产物,良性价格竞争有利于促进市场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利益。我国保险市场价格监管经历了复杂的变迁,其目标不是消除价格竞争,而是引导良性价格竞争。我国保险企业应该综合运用科学定价、创新产品、增加服务、降低成本、加强投资等良性价格竞争策略,适应价格监管环境的变化,从容应对价格竞争挑战。

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已于2007年4月日起正式启用。以“同质同价”为特征的新版车险行业条款的推出,主要目的是扼制近年来车险市场价格主导的恶性竞争,提升我国财产险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一方面.我国车险费率经历了从管制到放开再到管制的历程.另一方面.升息的压力使得我国寿险费率市场化迈开了步伐面对价格监管环的不断变化,我国保险企业应该采取怎样的价格竞争策略才能有利于自身的成长和我保险市场的发展?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一、我国保险业价格监管环境变迁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由于我国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只有一家,国家对其费率管制是通过指导性限制实现的即保险公司可以在其总公司制定的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90年代中后期,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增加,竞争(主要体现在费率的竞争上)加剧,费率大战蔓延开来,个别险种甚至出现全行业亏损的局面。因此,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费率的管制进入了严格监管的阶段。

2003年之前,我国保险产品执行中国保监会全国统一颁布的条款和费率。这一阶段,费率由政府确定,明显高于市场价值,使国内保险公司均有较大的盈利空间,从而有比较大的降价空间。2003年1月1日,车险改革在中国保险市场正式实施,车险成为第一种费率市场化的险种。车险改革后,恶性的价格竞争导致产险市场的平均价格大幅度下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利润,严重削弱其竞争力,甚至威胁到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制止恶性价格竞争,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应运而生。车险进入了“新管制时代”即“同质同价”的新阶段。

寿险市场方面,随着保险投资渠道日渐扩宽,保险公司间投资收益水平也逐步拉开差距,监管部门预定利率最高为2.5%的约束,阻碍了投资收益率高的公司在产品定价上降低费率、体现价格优势。对于利率步人升息周期的强烈预期也成为了寿险费率市场化提速的一个重要催化剂。在市场的呼吁下,2006年1月1日新《生命表》生效,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生命表》放开后,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术的不同以及市场策略的需要,使用不同的生命表。2006年6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成立了“费率市场化课题组”,对寿险费率市场化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寿险费率市场化已是大势所趋我国保险业价格监管环境的变迁有其独特我国保险业价格监管环境的变迁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在保险市场的发展进程中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价格监管的变迁实际上代表了我国保险市场对价格竞争这种自然和固有的市场经济状态的认知和适应过程。然而.无论何种形式的价格监管,价格竞争作为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之一都是不可避免的。科学合理的价格监管的目的并不是阻止价格竞争,而是限制恶性价格竞争的形成,引导良性价格竞争的开展。

二、在我国保险市场引导良性价格竞争的必要性

价格竞争有两类:一类是良性的,一类是恶性的。价格竞争的良性和恶性不能简单的由竞争范围和程度决定,更重要的是价格竞争策略是否有利于企业健康和可持续的成长.是否能够增加股东价值。

本文将良性价格竞争定义为:在真实实力支持下的、合理的、有科学依据的,基于成本下降或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有利于实现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的理性的价格竞争行为良性价格竞争对于任何市场都是必要的,它不仅能够激发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还会增加顾客让渡价值,同时也有利于行业的进步和健康发展。

相反,恶性价格竞争是指不顾企业的长期利益,没有科学决策支持的,不惜大幅降低利润甚至亏损,仅为了抢占市场份额的非理性的降价行为。恶性价格竞争会严重损害行业发展和市场平衡。尤其是在那些企业数量少、买方信息灵通的市场,同质产品市场和发展不成熟的市场,恶性价格竞争行为一旦出现,这就会迫使其他企业跟进,形成恶性降价,对整个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初期,其市场主体数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仍然有限,保险人和经纪人的存在使得保险市场具有买者消息灵通的特征,再加上我国保险企业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有限使得产品大同小异,因此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恶性价格竞争敏感市场。过去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我国保险市场对于恶性价格竞争叉具有显著的敏感性。因此,为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自身利益,我国保险企业廊该使用良性价格竞争策略理性竞争,避免恶性价格竞争行为挑起的“价格战”另外,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应该正确认识价格竞争,以政府公共政策来鼓励和培育良性价格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氛围,而不是绝对的阻止价格竞争。从我国保险业价格监管环境的变迁也可以体会到监管部门在这~方向上的努力因此,我国保险企业应该认识到不论价格监管政策如何变动,价格竞争都客观存在,而且只有良性价格竞争才有利于企业、消费者和市场。不能认为价格管制就意味着没有价格竞争,价格放开就可以随意采取价格策略。只有良性价格竞争策略才是应对环境变化的制胜之道。

三、我国保险企业良性价格竞争策略

1.科学定价。保险企业应该综合考虑环境因素、人为因素和标的属性。以精算技术、信息积累、规范管理为支撑实施科学合理的差别定价,灵活制定经验费率。科学定价不仅可以促进产品销售,确保企业的盈利,更重要的是区分客户群吸引低风险投保人,减少道德风险带来的损失。费率厘定的科学性是保险企业技术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我国保险企业应该在精算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上加大投入,以科学定价指导价格竞争。

2.创新产品。保险产品易于复制和复制成本低廉的特性使得简单的产品和服务差异化不能形成保险企业长久的竞争力。因此,我国保险企业应对自身各险种的历史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细致的分析,对保险市场进行系统的研究根据保险市场中的不同需求和投保人的特征进行市场细分综合开发出具有自身经营优势和特点的保险产品组合,以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满足社会各阶层、单位和家庭的不同保险需求,避免产品同质性造成的价格敏感。丰富多样的新险种不但可以成为保险企业重要的业务增长点,更重要的是使其在市场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把握着价格竞争的主动权。

3.增加服务。现代营销学认为,顾客将从那些他们认为能够提供最高顾客让渡价值的企业购买商品。提高服务实际上是在相同价格下增加顾客让渡价值.通过隐性降低单位顾客让渡价值的购买价格来吸引顾客。另外,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将提高保险产品的效用,有利于形成顾客的偏爱。这是因为不同的顾客类型需要不同的咨询和业务处理。

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在产品中附加优质高效的保前、保中及保后服务。尤其是财产保险企业在承保后应该依靠自身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为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技术指导,定时查验保险标的安全状况。事实上,发达国家的工业企业购买财产保险产品实际上更看重的是保险企业为其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因为一旦出险,投保企业遭受的损失是不能由保险赔付完全弥补的。在新车险出台后,一些财产保险企业已经开始考虑在车险产品中增设免费拖车、医疗急救、异地赔偿、24小时支付、提供代步车等服务,依靠服务提升价格竞争的趋势已经初见端倪。

4.降低成本。保险企业的费用一般包括损失赔付、理算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和税收等。保险企业只有在经营过程中将这些费用降到最低限度,才能为其产品价格保留充足的浮动空间。

保险赔款是保险经营的主要成本,它取决于保险企业所经营业务的风险程度、风险管理及防范水平、核保核赔经验技术等,带有很强的技术性。在核保环节中。保险企业可以根据险种的特点适当将核保权利收至总公司。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总公司的人才优势,增强核保人员的经验积累,规范核保流程,严格控制承保质量。在核赔环节中,加强对理赔定损人员的考核和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理赔人员的技术培训,尤其要加大对保险诈骗案件的防范与查处,减少不合理的保险赔款支出。

营销费用是保险企业的第二大经营成本。保险企业除了要加强传统保险营销手段的高效利用,更要探索适应社会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营销方式.综合利用传统营销模式和以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络为支撑的低成本的新型营销模式。对管理费用的节约主要依靠完善的制度,对各部门尤其是分支机构进行严格的成本和费用的预算控制取消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采购权限.建立集中采购中,,既能规范采购行为又能降低采购成本.是大型保险企业控制成本的有效方法之一。

5.利用投资。2003年以前,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制过严,使保险资金难以进入资本市场,获取资本市场的平均利润率,限制了国内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入资本市场”.从而放宽了保险资金经营范围.使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各种障碍彻底消除。2006年沪深股市行情一路上扬,投资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达到了75%。在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下,我国保险企业应该将保险资金的资本运作作为公司调整经营结构的重点,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充分利用投资工具,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资金运用风险,创造多元化的利润构成,为良性价格竞争创造充足的空间。

综上.我国保险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目标综合使用以上五种良性价格竞争策略(见图1)。以科学定价为基础;依靠创新产品、增加服务来摆脱同质产品价格敏感性引发的恶性价格竞争,培养客户忠诚度;通过降低成本、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为价格竞争创造充足价格浮动空间,适应价格监管环境的变化,从容应对市场经济固有的价格竞争挑战。

篇10

保险行业属于实践操作性非常强的行业,对于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与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尤为迫切。鉴于目前我国保险人才的供需错位现象以及保险人才职业素质的缺失,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构建基于职业素质提升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一、传统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才培养定位不清,难以体现高职教育特色。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既具有高等教育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具有职业教育的特殊属性,因其“职教性”区分于本科教育,因其“高教性”区分于中职教育。然而传统高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定位要么接近于本科教育,即培养面向各类保险机构的高等管理应用型人才;要么向中职教育培养层次下移,即培养面向保险机构一线操作应用型人才。这使得保险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么片面强调理论教学,教学进程和课程设置只是根据本科保险专业进行删减和压缩;要么过分强调基于保险经营流程的岗位操作能力和技术能力的培养。在这两种人才培养模式下,导致高职保险毕业生在理论水平上不如本科生,在实践能力上不如中职生。

(二)与行业企业互动少,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应树立面向需求的人才培养观,使培养的人才与区域人才市场相对接,并且能胜任用人单位的岗位能力需求。然而传统保险专业与行业企业联系较少,尚未建立起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人才培养方案只是校方凭借着自身经验“一厢情愿”地制定,导致在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规格以及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实际需求相脱节的情况。

(三)课程设置脱离实际岗位,难以有效提升学生职业素质。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职业岗位能力的训练贯穿始终,要坚持以学生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升为重点,培养用人单位满意的合格职业人。然而传统保险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难以真正反映实际岗位工作能力的需要;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单一,主要以叙述讲授型为主;教学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与实际业务操作相脱节。这样,既难以有效提升学生职业素质,更难以实现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目标。

二、职业化背景下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思路

(一)转变人才培养理念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必须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为重点,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随着我国保险业的长足发展,过去知识结构单一、实践操作能力不强的高职毕业生已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取而代之的具备综合的职业素养与能力,能有效应对与处理工作问题、具有职业成长空间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受到保险企业的普遍欢迎。因此,高职保险专业的人才培养应注重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为学生今后的终生学习和职业发展搭建好“立交桥”。

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保险实务专业为例,该专业在学院的“办好专业、注重学业、关心就业、鼓励创业、强化职业、成就事业”六业贯通人才培养理念的指引下,确立了教室、行业和社会相结合的保险“大课堂”人才培养理念,并把该理念真正贯穿于专业建设的全过程,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多方面的改革,从而使专业建设更上新的台阶。

(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

从现代保险业的运作流程与实际业务来看, 目前保险业急需的人才有:保险业务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法律专业人才、投资专业人才等四类。保险业务人才包括从精算、市场开发、产品设计、展业、承保到客户服务、理赔等有关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士。保险专业应立足保险行业发展需求,认清学生学历层次以及自身办学能力,区分于本科生与中职生培养层次,突出自身培养特色与优势,可将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如下:培养面向各类保险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一线岗位,培养具有金融、会计等基本知识背景,熟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保险营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能胜任保险机构展业、承保、核保、理赔、综合内勤等方面工作岗位,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三、基于职业素质提升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一)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基础

1.实施保险人才需求调研。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要主动适应保险行业人才需求,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因此,要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首先要对保险高等应用型人才进行市场调研,摸清行业用人情况,使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与市场人才需求“无缝对接”。关于保险专业人才需求调研与分析可每年做一次,以做到实时、动态的把握行业人才需求情况,主动调整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方向,使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同步。

2.行业专家共同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制定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时候,可邀请行业专家、政府监管部门领导一起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把脉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定位、课程设置等重要问题。比如可通过“保险人才培养暨产学合作恳谈会”、“保险专业指导委员会”等形式于每年定期召开,这不仅让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有了科学的依据,也加深了学校与行业间的沟通与联系,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人才培养模式设计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保险实务专业在依托学院“行业、校友、集团共生态”办学模式下,积极践行保险“大课堂”人才培养模式,推行“职业素质”为本位的多元课程开发模式,形成了学院、专业、课程不同梯度的基于职业素质提升的人才培养模式系统。该模式由学院、专业、课程三个梯次及所蕴含的不同内涵与特色构成,即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宏观层面,保险专业依托学院“行业、校友、集团”共生态的办学模式,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将企业真实经营环境引入学院,建成了产、寿险营销服务部以及电话营销中心,给学生提供了功能强大、集“教学做”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平台。中观层面,保险专业依托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以及遍布全省的校外实习基地,深入开展工学结合,并通过“虚实结合、灵活多样”的订单人才培养,让保险机构全方位、全过程地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来,从而践行“教室、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保险“大课堂”人才培养模式。微观层面,推行“职业素质”为本位的多元课程开发模式,即以保险经营流程为主线开发课程体系,以职业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为依据整合教学内容,以工作任务、仿真情境为载体开展项目化教学,最终达到提升学生职业素质的目的。

四、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现路径

(一)以就业为导向确立人才培养方案

高等职业教育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找到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道路。保险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立足于区域保险市场发展大环境,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宗旨,切合保险人才市场需求,确立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进程安排等要素;应坚持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融合、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相兼顾、就业导向与人生发展相统一的原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和实践性,实现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目标。

保险专业可采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式,以便让保险机构灵活地参与人才培养,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如可采取“虚实结合、灵活多样”的“订单培养”方式,通常做法为:企业在第四学期选拔学生并与校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第五学期采取由校企双方共同授课的方式完成企业未来“准员工”的培训;第六学期学生前往订单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实现毕业与上岗的顺利过渡。

(二)以内培外引为机制打造双师团队

保险专业可依托学校的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等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学历进修、师资培训、挂职锻炼和实习等方式,培养专业教师的教学技能和双师素质,进行保险专业的师资队伍梯队建设;同时,通过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聘请来自各大保险公司的行业专家、一线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三)以共性教育与个性培养为特点设置课程体系

专业在设置课程体系时,要体现出“共性教育与个性培养”相结合的特点,尊重学生的自主意愿,体现教育的人本化与通识化。同时,在课程设置中要全面渗透职业素质教育元素,体现出职业性。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保险专业为例,本专业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紧紧围绕“一年级金院学子、二年级系部学友、三年级企业学徒”的课程设置理念,一年级开设校本课程和学生素质类课程,二年级开设系本课程和体现专业特点的特色课程,三年级根据就业方向的岗位和职业能力要求进行课程重构,开展个性化培养。

五、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制度保障

(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机制

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制订,既是专业所有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总纲”,也是专业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基础性工作和能否取得事半功倍效果的根本保证。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以区域经济人才需求调研为依据,采用行业专家、教育学者、专业教师共同开发的模式,围绕提升职业素质的目标进行编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模式和方案的要求进行课程、教材、教学团队、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根据人才培养的条件、环境变化调整招生方案,根据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层次等组织学生就业。

同时专业要定期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对方案的阶段性运行效果进行分析与论证,对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与总结,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二)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稳定、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是保障人才培养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其功能的基础条件。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包括成立产学合作学院;建设融保险业务经营、实践教学、专业实习、顶岗实习于一体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订单班”的形式,让保险企业全方位参与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建立遍布全省的校外实习基地网络;学校与企业实现深度融合,专业教师定期到行业参加实习、挂职锻炼,同时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给企业提供业务咨询、人员培训等项服务。

(三)完善“专兼结合”的双师教学团队建设机制

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教学团队是实施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保险专业应通过创新专兼职教师间的互动合作平台、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拓宽互动合作领域3等方式,加强专兼职教师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如依托保险产研网等平台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企业项目开发,掌握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吸纳行业专家参与专业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教学团队教学科研水平;完善专业教师企业实习、挂职锻炼管理制度;建立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专兼职教师考核评价激励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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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在各方面都获得了较大发展,经济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之

,汽车行业更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汽车产销量不断增加,依然居于全球汽车销量的前几名。同时,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汽车金融服务业的不断发展。

一、汽车金融理论概述

汽车工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汽车产业总体效益的提高,同时还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包括钢铁、石油、电子产业、保险等行业的全面发展与提高。换句话说,汽车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发挥着十分重要的联动作用。汽车产业具有高价值转移的特性,能够起到疏通上下游通道的作用,这也避免了各个上游产业产品的大量积压等,有效缩短了产品的周转时间,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利润水平等。第二,汽车金融的发展能够带动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例如保险行业及各种法律咨询服务等。第三,汽车金融的发展,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总之,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时期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

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笔者对新时期我国汽车金融行业发展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由于经济体制和金融管制等限制性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汽车金融起步相对较为,发展也较为缓慢。但到2010年为止,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实现了恢复性的增长,汽车信贷的规模不断扩大,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汽车产业及国民经济的健康迅速发展。从市场规模来说,根据中国汽车金融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难发现,从2010年到2014年底,我国的汽车消费金融产品余额直在不断地增长,同时,汽车的效率及市场渗透率也在不断地加深。从竞争格局方面来看,商业银行在汽车金融市场中仍然占据主导性地位,市场份额在百分之六七十左右,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份额大约在百分之二三十左右。截止2013年底,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已经超过20家。到今年底,专家预测,汽车金融公司的消费贷款金额将突破1600亿元,市场份额将达到25%左右。从市场类型来说,汽车金融业的发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汽车批发金融、汽车消费金融、汽车租赁金融以及二手车市场等。由此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汽车金融发展较为迅速,市场主体进一步多样化,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但是,当前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与配合。

三、促进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对策

(一)构建多元化的汽车金融服务主体

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为商业银行,而国外发达国家汽车金融市场的主体则为各种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服务的主体相对多元化。为了改变当前主体单的状况,我国汽车金融行业应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汽车金融发展经验,扩大汽车金融行业的市场主体。

方面,要继续完善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提高汽车消费信贷的经济产值。而另一方面,要加快各种专业化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建设。要加强商业银行与专业化汽车金融公司之间的合作与发展,促进汽车金融行业朝着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方式

充足的资金是保证汽车金融行业顺利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的汽车金融公司都是依靠股东存款或者向银行借款等方式,获得必要的资金,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汽车金融行业的规模扩大。因此,汽车金融企业在积极寻求银行支持的同时,要努力放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允许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商业票据融资、可转换债券融资等方式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

(三)创新汽车金融的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