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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培训体系建设
培训发展部在集团培训管理章程的基础上,切合操作实际,新制定《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远洲酒店培训课程体系》、《远洲酒店培训教材管理办法》报批下发,《内训师管理办法》已提报审批;
2、确定酒店培训课程体系并制定课程开发计划
为各级员工在远洲酒店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完善的培训保障,培训发展部通过与各功能总监的积极访谈及岗位分析,列出岗位所需知识点,形成《远洲酒店培训课程体系》。并根据课程体系内容推荐有资质、有经验的部门经理、总监在时间节点要求内协同开发。现已完成课程大纲开发72个、课件46个;
3、酒店培训工作支持及管理
为推进酒店日常培训的执行,培训发展部每季度将对酒店培训工作进行检核,主要检查内训师授课时数、新员工培训执行、部门培训计划执行及员工人均课时数等。现已通报两期检查结果;
4、已完成培训情况
计划内:
A、酒店后备中层培训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已于2月20日及5月30日在临海牛头山进行酒店备后中层第二期、第三期培训及阶段检核;
B、酒店SOP培训
2月18日-29日在九江国际大酒店培训教室完成餐饮SOP培训;
2月23日-3月1日在九江国际大酒店培训教室完成工程SOP培训;
3月 5日-11日在九江国际大酒店培训教室完成市场销售SOP培训;
C、酒店高管培训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酒店总经理第一期培训班于4月26日-29日在宁波大酒店顺利开班。并特别邀请开元及宁波华侨豪生总经理座谈进行主题分享。
D、集团新员工培训
3月21-23日,6月6-8日;参训人数共22人,另有5人通过所在职能中心或分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的辅导,完成入职培训课程学习,并全部通过考核。
E、外派培训管理
4月18日-28日 人力资源总监及培训副总监参加由浙江大学旅游管理学院举办的第42期酒店总经理培训班
肯耐珂萨公开课培训:
5月9日-10日 集团采购中心郭冰心及信息中心李刚、杨海波3人在上海东银中心参加肯耐珂萨培训公开课《项目管理》课程
5月17日-18日 总裁办行政经理张欢参加上海肯耐珂萨公开课《行政管理实务与优化》
5月19日-20日 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十几位管理人员参加了锡恩公司在杭州举办的“团队执行力训练营”,锡恩公司的杨鹏博老师等三位明星培训师依次登台,与学员们激情分享了《商业人格》、《4R制度执行力》等主题课程内容。
计划外:
F、总部专题培训
5月22日-5月23日,为积极宣导2012年新修订的财务《费用报销制度标准及管理规定》培训发展部的组织在集团总部会议室先后开展2场专题培训;同月,开展组织信息中心《笔记本电脑维护保养知识》及《酒店品质检查》培训等。
G、酒店培训支援
5月14日-5月19日协助泰兴酒店管理团队,完成《督导角色与职责》《激励与团队建设》《沟通技巧》《实施员工培训》4门课程的培训支援;
6月15日根据凤凰徐总及人力资源周主任提出的培训需求,为凤凰的管理团队开展TTT培训;
6月18日-6月22日,根据大连酒店的培训支援计划,完成《远洲战略与文化》的宣讲、《打造高绩效团队》及《一站式亲近服务》课程的导入,并对酒店培训管理工作进行协助指导。
5、培训文化
完成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学习与交流》内部培训电子刊物;
6、 上半年工作亮点
Ÿ 培训体系搭建初步完成。《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远洲酒店培训课程体系》、《远洲酒店培训教材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经与各酒店培训主管沟通讨论,完成指定并报批。在2011年年底的培训系统会议以及2012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系统会议上,对相关体系制度进行了两次宣讲和培训,对各酒店培训经理的专业度有一定提升。
Ÿ 全面启动课程体系开发工作。2012年2月1日完成了关于“酒店(集团)培训课程体系开发进度计划”的备忘录报批,在各职能中心及各酒店的支持下,课程体系开发工作全面展开。
Ÿ 2012年远洲酒店(集团)第1期总经理培训班于4月26日-29日在宁波举行。培训邀请到集团高管以及邹益民教授为学员们授课,共有18位各酒店高管参加了此次培训。
Ÿ 酒店后备中层训练营。2月20日-22日,5月20日-6月1日在牛头山分别开展了后备中层第二期和第三期训练营,并进行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检核和培养评估。
7、 待改善工作及偏差原因
Ÿ 课程体系开发工作。
1) 内部开发课程:
存在问题:课程开发过程中主要问题:大部分开发人无课程开发经验,对所开发课程专业度的把握没有自信;开发人投入课件开发的时间与精力非常有限;培训管理团队缺乏对开发课件的独立审核能力;功能总监工作饱和,无精力关注课件开发;课件开发量太大,收集、整理、安排审核等工作及配合课件审核人员的时间不能保证,工作较为被动。课程开发量与开发进度的合理性不够,之前做计划是考虑到要全年完成所有课件开发任务,时间估算紧张。人员变动后课程开发出现衔接问题。如集团财务,销售负责人离职,各版块课程开发存在比较大问题。
解决建议:再次进行大范围的宣导,使各职能中心与酒店清楚了解到此项工作的进行。对出现开发人员变动的情况,需请相关部门及时告知培训发展部,及时沟通是否需调整课件卡法人;财务专业课程已与彭中华总监明确调整后的课程开发计划,将继续跟进;工程部课程开发由王启斌总监一人完成,工作量大,已调整后延;营销专业课程待与叶总确定调整后的开发人和试讲人。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台州培训资源整合:为进一步提高培训效率,根据台州区域酒店现有培训情况,在新员工入职培训、通用课程及内训师课程可资源共享;
2、推进课程开发,启动课程试讲计划:根据课程开发进度,已课程大纲为基础,在7月中旬在台州区域开展前厅、客房及部分通用课程的试讲,并在其他区域逐步推行;
3、完成2012年大学生入职导入培训:2012年大学生入职训练时间为7月15日—8月28日,为期46天,备忘录已审批;
4、加大培训工作的营销力度,积极寻求培训资源,让更多高管给到更多的支持与认同,加强与各酒店联动,加强培训资源的整合开发,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按时定期《学习与交流》内部刊物;
5、加强内训师队伍培养,定期开展TTT培训及辅导,并选送有潜质的内训师参加STT内训师实战培训;
协助参与追逃工作。我院司法警察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和探索追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追逃工作实效。
积极服务刑检办案。建立和健全司法警察服务刑检办案工作制度,完善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的工作措施,努力为刑检办案提供警力保障。
大力开展警务协助。不断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警务协助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警务协助内容、程序,确保警务协助依法、规范进行。
狠抓办案安全保障。我院深入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增强司法警察安全防范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健全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预案、风险评估等制度,不断总结完善安全防范新举措,提高办案安全防范/,!/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警务巡查制度,对司法警察规范履职行为、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秩序。
大力加强业务培训。我院抓好授予、晋升警衔培训,严格按照省院规定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组织训练,做到应训必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办理授予、晋升警衔手续;抓好新任司法警察培训,对新进人员加强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使其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及警务技能,以适应司法警察履职工作需要;抓好业务骨干培训,组织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各类技能骨干培训,努力提高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努力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专业尖子。
大力加强岗位练兵。我院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全体司法警察的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
按时做好警衔晋升工作。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察警衔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警衔工作管理细则》,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做到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晋升手续当年办结。
注重新进人员质量。我院对拟授予警衔人员,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规定的年龄、体能、健康条件,杜绝迁就照顾;从其他警种调入检察机关拟担任司法警察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未经省院批准,不得更换警衔标志手续;畅通补员渠道,补充司法警察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努力改善队伍年龄、知识结构。
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已建成办案工作区尚不规范、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及时整改、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维护以及安全检查、检医联动、检警配合等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经验,不断推进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
2、关于人民调解员培训:?二〇一〇年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计划?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上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已发给大家)。年度培训要在5月底以前完成,各司法所要认真组织,并主动与县局联系乡镇的人员联系,并准备好培训材料。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解决培训经费,要主动邀请法庭派员协助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法律服务所也要积极参加,共同开展培训工作。我们还要认真总结,培训结束后,各司法所应在6月5日前将培训材料、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工作总结的电子文档上报县局基层科。
司法所按照2019年工作计划开展“七五”普法法制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半年的努力司法所圆满完成了2019年上半年的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本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共组织了农民工法律讲座、社区工作人员法律讲座、市民房产继承法法律讲座等各种讲座。同时我们利用“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助残日”“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法律广场宣传为广大市民发放了法律知识手册。并与江山律师事务所联合在社区开展了“宣传扫黑除恶 共创安稳社区”律师百场公益讲座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楼道、法制庭院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落实和调整法制宣传内容。
二、 矫正工作
司法所按照矫正的相关程序开展调查、接收、矫正、解除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司法所在矫人员二十六人,监外执行人员一名,未成年人一名。同时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我们根据矫正人员的相关情况对它们开展法律教育、心理辅导并定期进行家访、谈话。同时对于没有工作的矫正人员我们联系相关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项培训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每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手机定位,并利用手机定位平台对矫正人员进行监管,我们制定了一日一查的制度,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同时在每月开展四次集中教育和义务劳动,保证了每月学习劳动8小时。同时对监外执行人员定期家庭走访,未成年人每周家访并安排其单独学习。
三、 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及时调查,及时补充,避免遗漏。同时对于接收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进行走访调查补充刑解档案。上半年完成了2019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同时根据刑解人员的不同需求帮助他们找工作或者对于生活困难人员协助他们办理低保,解决他们的生活难题,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稳定他们的思想,保证社区的和谐。
四、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一项基本工作,可以帮助居民解决一些纠纷维护家庭邻里和谐关系,同时也帮助居民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难题。目前我们聘用专职的调解员,协助社区主任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共调解纠纷三十余次。其中包括家庭财产纠纷、人身纠纷,邻里之间的纠纷、居民和物业纠纷等等。通过司法所、社区的不断努力帮助居民解决法律上的疑问,同时也帮助居民排解了纠纷。获得了居民一致好评。同时多次开展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技能培训,加强他们法律上以及调解技巧上的能力,同时规范了调解卷宗的书写。同时司法所定期开展了调解排查工作,主动调解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
五、 扫黑除恶工作
今年三月份按照市区司法局的部署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相关的排查,并填写调查问卷同时对重点人员制定了研判报告。同时定期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掌握涉黑涉恶线索。
综上所述,通过半年的努力司法所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居民排忧解难,为维护地区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在今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仍将继续开展各项工作,为保障地区经济繁荣,人民幸福做出努力。
实战大练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服务跨越发展”为主题,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扎实开展实战练兵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为实现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迎接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参加人员及组织机构
(一)参加人员
县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实战大练兵活动。县局机关处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继续与司法所开展结对联系,共同参与实战大练兵活动。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县司法行政系统实战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定点联系乡镇(园区)。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督查和组织。
三、活动目标和内容
通过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深化”的工作目标: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二是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三是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四是深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
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保障机制建设,按照省厅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四千四万”专项活动,即:千员万人大培训,对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分层次开展培训;千乡万村大排查,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活动;千人万件抓化解,动员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下基层,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千所万会争表率,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六统一”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力。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巩固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分布推进,有序抓实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特定行业和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服务省会经济圈机制建设,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等规范统一。
2.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做好婚姻、家庭、继承、赔偿、邻里等常发纠纷调处的同时,重点加大对拆迁安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有效预防新矛盾,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意愿和诉求,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按照全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抓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落实,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主动性。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采取岗位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法庭案件审理、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运行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启动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建设,完善检调、援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人民调解工作成果。
(二)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0〕22号)精神,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落实衔接措施。县级安帮办、司法所要依托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我省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网上传递、相关文书和交接、登记建档、落实帮教责任和帮教措施等工作。对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三假人员”、“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县安帮办、司法所要协调监所、各成员单位做好提前一个月网上传递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相关文书和交接、落户(迁户)、教育管控、安置帮扶等工作。
2.加强安置工作。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一乡镇一过渡性安置基地”,在重点帮教对象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县级安帮办根据监所通知,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将重点帮教对象安置到过渡性基地,并做好与监所交接相关材料等后续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委、扶贫办等部门合作,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政策,努力解决安置帮教对象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抓好即将推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储蓄金制度落实,并以此为契机抓好衔接。
3.强化帮教工作。坚持首次帮教、日常帮教、上门帮教制度,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和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对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认真落实双向联系制度,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所在社区、家庭(或单位)的衔接机制,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向延伸。大力培育和宣传创业典型,发挥创业典型引导示范作用。
(三)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加强教育矫正。组织社区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聘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系统性的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开展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分类管理等多种方式,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其良好品格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根据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评分考核,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落实扣分奖惩措施。县局将统一印制《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范本》和《社区服刑人员扣分奖惩文书范本及实施指导意见》,并协调监狱劳教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加强监督管理。抓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和《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暂行办法》、《市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完善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和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质量评估等制度体系,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迁居、请销假、政治权利行使限制等管控措施。探索建立日常管理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常态化录入和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系统应用,提高矫正工作流程监管质量。
3.加强帮困扶助。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积极推荐就业,并为社区服刑人员在申办企业、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四)深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要求,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分类分级举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大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扎实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和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念主题教育活动,以争当全省信息化应用能手活动为抓手,全方位加强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实现基层工作网上全案全流程应用,推进“阳光办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四、方法步骤
实战大练兵活动从2011年4月开始启动,到9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1.县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
2.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局属各部门,结合实际根据县局实施意见和会议要求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安排活动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9月中旬)
1.按照活动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抓好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2.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县局领导组督查指导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的舆论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评比阶段(9月下旬)
1.对照活动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缺补差,保质保量完成活动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
2.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各司法所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县局基层科。
3.省厅、市局、县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按照省厅司法所建设第二个五年周期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全系统人员积极参加省厅开展“争当信息化应用能手”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全县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其作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的有关安排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着眼全县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重点实现“四个更加”:即硬件建设更加完善、队伍建设更加规范、业务建设更加有效、保障建设更加有力的目标;重点确保年底前90%的司法所实现“四有”:即有合理划分的功能用房、有清晰规范的标牌标识、有统一上墙的内务制度、有统一样式的工作档案,努力推动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明显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配备不合理等问题。加强对司法所及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把司法所人员培训纳入法治工作队伍培训规划,开展符合基层特点、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升级和法律、心理咨询与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干部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每年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年人均至少参加1次县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集中培训。推进司法行政“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智慧司法”系统的运用水平。树立“互联网+”思维,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群众的信息化矩阵。
(二)进一步提升业务用房保障水平。认真抓好“十三五”期间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维修、调剂等方式,全面解决司法所无房或业务用房被挤占挪用等问题。严格已建业务用房的管理使用,清理腾退被占用房,明晰产权归属。根据司法所职能和业务要求,以设计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置调整司法所业务用房使用功能,满足办公值班、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档案等功能需要。拓展和延伸司法所服务职能,完善司法行政基层治理体系,年内实现全县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全覆盖。通过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所务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徽章及各项业务工作标识的悬挂、佩戴和使用。实行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公开,工作人员去向公开,保持房间简约、整洁、美观。健全和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廉政勤政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统计制度、所内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依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考评公正,奖惩分明。不断加强司法所文化建设,精选贴近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法治图片、警句格言、廉政图片制成画框,提升司法所品味,弘扬正能量。进一步强化案卷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各类档案资料,努力做到工作情况有记录、办案过程有案卷、工作成效有反映。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工作。突出主责主业,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绝不能淡化甚至冲击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要围绕精准扶贫、生态治理、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努力把司法所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树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意识,在服务大局中推进自身事业发展进步。司法所在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的参与配合乡镇中心工作,以更好的实现司法所业务工作和法治实践的统筹兼顾。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使司法所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符合实际,不断满足群众需求。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五)积极落实省市加强司法所建设要求。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省委政法〔2016〕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法发〔2017〕6号),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具体目标。要把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作为今年加强司法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方案,强化措施,主动汇报,积极协调,努力解决制约司法所建设和工作中的各种瓶颈和短板,不断奠定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深入发展,为全县基层法治建设、基层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活动步骤
“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全县司法所工作管理体制不畅、工作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基础条件薄弱、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待遇尚未落实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重点实现“四个更加”:“即硬件更加完善、队伍更加规范、业务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标;重点确保年底前90%以上的司法所实现“四有”:即有合理划分的功能用房、有清晰规范的标牌标识、有统一上墙的内务制度、有统一样式的工作档案,打造一批基础硬件较好、工作运行规范的标准化司法所。
二、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一是着力解决业务用房保障问题。要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优化提升。全面落实司法所功能用房标准化配置,充分保障办公和服务用房所需,全面杜绝司法所业务用房被占用现象发生。二是着力解决标牌标识问题。标牌标识的统一悬挂关系到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单位的形象,各司法所要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规范悬挂标识牌,规范统一内务制度上墙公示,特别是司法行政徽章和外观标识,除在司法所大门上方悬挂司法行政徽和外墙悬挂司法所标牌外,不得悬挂其他单位任何标牌和标识,司法所标牌和司法行政徽章因年久褪色的,要及时刷新或更换。三是着力解决功能用房不规范问题。部分司法所因功能房紧缺或业务用房无力分设等原因,导致“两室”(调解室、宣告室)与其他功能室混杂使用、功能区布局模糊不清。各司法所要按照调解室、宣告室分别独立,进行规范布置,以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四是着力解决档案卷宗零散不整洁问题。各司法所统一规范内务管理,使用统一业务工作档案盒、档案封面和内容格式,限定档案装订期限,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步入标准化、正规化轨道。五是着力解决所容所貌不整洁问题。部分司法所外观破旧、院落荒芜、内务凌乱,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体形象。各司法所要在强化整治的同时,大力加强文化建设,通过推出司法所“墙上文化”、“文化走廊”,精选贴近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法治图片,警句格言、廉政图片制成画框,提升司法所品味,弘扬正能量,有条件的通过司法所要增设“宣传橱窗”、“法制宣传LED屏幕”等文化阵地赋予特色文化元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加强环境整治、外立面改造、绿化美化周边环境等途径,提升司法所形象。为此县局将集中统一采购一批标识、标牌徽章,配备统一内务用品、印刷统一的卷宗,各司法所要认真清理上报缺额情况,并及时完善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及时汇报补充缺额人员,充实干部队伍,严格司法所人员准入门槛,多渠道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强化考核管理,逐步提高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逐步落实司法所科级机构建制,推动科级所长及时配备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县局将定期组织以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业务工作为内容的知识培训、实岗练兵和上机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活动。各股室及早编写培训资料并经分管领导审定,重点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智慧司法”系统的运用水平,并对上机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司法所及个人的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各司法所在抓好规范化的同时,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村居司法工作室创建工作,力争在年内实现全覆盖。通过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活动步骤
“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部署阶段(3月)。要认真组织学习“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自身基础情况,精心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动员,认真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
(二)推进阶段(4月一10月)。要对照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进度安排,强化措施、全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11月)。县局成立考核验收组,按照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成效和主要做法,梳理已经整改办结的工作内容,对未按时完成的事项,提出明确的落实时限。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下一步所有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司法所建设年”活动是市司法局的工作重点内容、是今年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主要抓手,县局各股室及司法所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目标要求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6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计划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四、选拔条件
农村“法律明白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工作职责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组织领导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6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一)训练目的
公证岗位训练活动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增强公证公信力为根本要求,以实施《公证法》提高公证岗位专业技能为重点,围绕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内强素质,就是要通过开展岗位训练活动,使广大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政治信念、法制观念、业务能力、诚信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普遍得到强化。外树形象,就是通过开展岗位训练活动,进一步树立公证法律服务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训练要求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岗位训练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训练活动,强化公证队伍的“四个意识”:
1、责任意识。广大公证人员必须把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认识公证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的社会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公证活动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2、法治意识。广大公证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证活动的基本规定,把法律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公证活动之中。
3、规范意识。广大公证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开展公证业务,不得随意扩大业务范围,不得随意减少办证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审查标准。
4、质量意识。广大公证人员必须把公证质量视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真正认识到公证质量是公证公信力的基石,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应以高质量的公证文书为载体,不断增强质量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公证文书的质量,做到对当事人、对法律、对社会负责。
二、训练对象
**年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对象是:区公证处执业公证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
三、训练主要内容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年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年全市岗位训练活动实施意见》和《**年全国公证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年公证岗位训练活动侧重训练公证员和公证业务辅助人员从事公证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宪法法律知识、公证职业知识、公证业务知识、公证技能知识、微机应用知识等。学习训练活动以《**年全国公证岗位训练大纲》为主要依据。
公证岗位训练要紧密联系我区公证工作实际进行。尤其是要联系公证执业中疑难、易错公证事项的研究;联系公证操作程序中薄弱环节的完善,联系公证行业微机信息管理统一规范,开展“四学一练”。即:学政治理论、学法律知识、学公证业务、学办证规则,练微机操作技能。使训练对提高公证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方法步骤
方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坚持“五个结合”,即:个人自学与单位助学相结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训练要求与岗位职责相结合,岗位训练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学习训练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岗位训练活动取得实效。
步骤:公证岗位训练活动从**年7月1日开始,到**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
按照市司法局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公证工作实际,制定区司法局公证岗位训练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训练活动内容和时间,并向全体公证人员传达,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8月—9月)
1、集中教育培训。以《**年全国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大纲》和司法部指定的参考书目为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公证人员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培训学时不少于40学时。组织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公证程序、执业技能、防范执业风险等方面的培训班,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2、开展知识竞赛和组织考试。区司法局将在组织学习训练的同时,按照岗位培训大纲,选择重点内容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培养出公证岗位技能能手。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
3、组织微机操作训练。通过训练,执业公证员必须掌握公证信息软件微机操作的技能。届时将组织执业公证员参加全省执业公证员公证信息软件微机操作考试。经省组织的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离岗学习培训。
4、区司法局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考试、专业测试、典型案例分析、卷宗质量检查评比以及到其他公证处参观学习等活动,增强岗位训练活动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阶段(9—10月)
1、区公证处对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于9月27日前将情况书面报区司法局,经区司法局同意,于9月30日前报市局公证管理处。
2、10月初,迎接市局对我局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是切实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公证队伍的重要举措。公证处、广大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层层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岗位训练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改善干部队伍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行业风气进一步端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执法执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队伍执法执业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上升。
三、方法步骤
“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查找分析问题,整改分析问题、检查总结5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下旬)。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都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明确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和要解决的问题,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组织学习(6月上旬)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采取集中专题学习、学习体会交流、座谈讨论等形式,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责任要求等,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保障严格执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
(三)整改分析问题(9月—12月)。要做到边查摆、边整改、边规范,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各单位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活动领导小组。
(四)总结验收(2010年1月)。各单位要根据“公正廉洁执法”活动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县局将对全系统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接受全县“公正廉洁执法”活动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落实轮训制度。按照年初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培训计划,抓好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法执业教育培训。6月底前,局中心组要安排一次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下半年将分别举办全县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班。
二、建立执法执业考评机制。通过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运用调查问卷、满意率测评、回访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掌握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的意见、建议和满意程度。建立执法执业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档案,作为执法执业人员表彰奖励、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评选“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人民调解员”、“十佳法律服务人员”等系列活动,发现、培养和推出一批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人物,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职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坚定职业信仰、践行职业道德中的表率作用。
五、活动要求
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是全面加强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县局决定成立“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合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书记同志担任,各分管的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日常事务,由分管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认真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根据行业特点,创新活动形式。通过多层次培训,培养出一批法制宣传能手,一批调解能手,一批法律服务业务能手。要通过“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能力、依法执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诚实守信能力、维护稳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