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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宫科普室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8 15: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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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宫科普室工作计划

篇1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从事科普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科普工作是公益事业,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教兴省的一项战略任务。

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青少年、农民和工人。

第五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迷信和反科学、伪科学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违背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主张和观点,作为科普知识传播和推广。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参加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八条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科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科普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确定科普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审议科普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四)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科普工作;

(五)协调本地区和部门间的科普工作;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第九条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科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科普工作计划,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制定本地区科普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利用并发挥其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加强对所属团体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鼓励并支持科技人员进行科普研究和科普创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科普工作。

第三章青少年、农民和工人科普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挥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并安排一定的教学时数,在校本教材和乡土教材中适当增加科普内容。

第十二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科普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大赛、具有科普内容的夏令营、冬令营和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

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定期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科普辅导教师,提供科普读物,保证必要的讲座时间,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科技、教育、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有针对性地向青少年推荐科普课外读物,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课外读物,并向青少年优惠提供。

图书、电子、音像出版部门应当将青少年科普读物纳入出版计划,保证每年制作和出版一定数量的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图书、电子和音像制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社会各界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并支持农村科普工作。

第十七条每年的农历正月十六为农民科技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民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科技竞赛、举办农业科技讲座等活动。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乡(镇)科普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科普活动。

乡(镇)、村文化站(室)、广播站应当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等服务。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他涉农单位,开展面向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定期组织乡(镇)农业技术干部培训,扶持并发挥重点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等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有关部门每年应当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下乡活动,并落实经费,制定奖励、考评等相关制度。

文化、科技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农民需要,组织捐赠科普图书,放映科技电影,演出文艺节目,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讲座、咨询、培训等活动,并协助建设农村文化、科普图书室。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向农民开展医疗保健咨询等服务,宣传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健康保健等知识。

第二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科普大集和科普村镇建设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应当组织职工开展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利用现有的文化宫(馆)、职工干部培训学院(校)、技术交流馆等场所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普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结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组织职工技能培训,普及与生产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生产技能。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创办行业博物馆、科技馆,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四章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条普及科学技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参与和支持,提倡公民参加科普活动。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科普事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将科普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要,开设现代科技基础知识课程或者举办科技知识专题讲座。

第二十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现代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学习讲座。

第三十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结合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特点开展科普活动。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综合性互联网站应当开办固定科普宣传栏目,制作科普节目,在科技活动周和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应当免费播放科普公益性广告。

综合类和自然科学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宣传科普知识。

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单位应当制作、发行、放映科普影视作品。

第三十二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组织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学生开展科普活动。

具备开放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功能的陈列室、生产车间、实验基地、实验室和其他场地、设施。

第三十三条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开展相关科普宣传。

鼓励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提交相关的科普成果。

具备开放条件的省重大建设和技改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供向公众开放、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模型和展示等。

第三十四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气象站、公园、医院、商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的业务和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

第三十五条大型洽谈会、博览会、重大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利用场馆和设施设置相关的科普宣传内容。

第三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定期向居民开办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婚育知识、公共安全、节约等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讲座,并设置固定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板,开展创建科普文明社区活动。

第三十七条鼓励大学生、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种科普志愿活动。

第三十八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活动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全省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科普经费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经费。

提倡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科普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四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和场所,做好科普工作。

第四十一条利用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享受政策优惠的博物馆、科技馆、青年宫、少年宫(中心)、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及重大科普宣传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鼓励和支持省外、境外博物馆、科技馆到我省布展、巡展;向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十三条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奖项或者具有科普创作成果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提高科普工作者待遇,改善科普工作者条件,依法维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所改为他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篇2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1.深入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以“暑期社区大课堂”、“法制校长进社区”、“乡村青年文化节”、“青年文化节”等品牌活动为载体,创新形式、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联合区图书馆开展“送图书下乡助青年成才”活动,为龙泉镇青年中心和潭柘寺镇青年中心各更新图书300余册,并分别在妙峰山镇水峪嘴村和永定镇贵石村新建青年图书阅览室,各配送图书500余册;联合区卫生局在妙峰山镇水峪嘴村开展“青年健康使者火炬行动”,为当地群众体检并接受健康咨询,共接待咨询就诊检查群众300余人次,并发放常用药品600盒,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健康文明意识。

2.以国庆60周年城市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宣传科普知识。利用我区4个城市志愿服务站点,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展板、播放广播、接待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科普知识、文明礼仪知识以及法律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和海报3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

3.举办“××区青年科技周”活动。组织青年参加××区2009年北京科技周闭幕式暨慰问科技、科普工作者电影专场,通过观看科幻电影的方式激发青年对科学知识的学习热情。“青年科技周”期间,各级团组织开展科普活动20余次,在农村青年中营造了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

4.普及网络通信知识。联合中国联通北京市××区分公司共同举办××区“羽协杯”羽毛球比赛暨“联通杯”青年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并以此为依托,通过在赛场周围布置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设置专人讲解等形式,将传统通信基础知识、宽带连接技术、3g网络应用技术等科技知识带到青年身边,使广大青年在参加和观赏比赛的同时了解学习网络通信知识。

(二)扎实开展科普实践活动

1.认真组织农村青年现代化素质培训。团区委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以“农村青年现代化素质培训”为抓手,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针对农村青年的实际需求和分布情况,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培训思路、整合培训资源,采取“独立办、联合办、参与办”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区、镇、村三级培训体系,围绕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创业就业引导和学历教育等内容,广泛开展青年农民培训工作。2009年,举办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教育等各类培训班46期,培训农村青年2000余人次。

2.继续办好《××青年创业信息专刊》。为传播农业生产、农业技术、农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团区委坚持每季度刊发一期《××青年创业信息专刊》,刊物内容包括政策导航、技术推广、创业论坛、市场分析、良种推荐,林果医生等十余个版块,内容来源于多个农业刊物和网站,均为最新的国家政策、技术信息和科技成果。2009年共刊发4期,2000余份。

3.扎实推进青少年生态环保教育。举办绿染西山——第九届“京西植树生态游”活动,开通潭柘寺、戒台寺、天门山、妙峰山、京西十八潭、双龙峡等多条植树游线路,共有2000余名首都各界人士来我区植树2000余株,为首都市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搭建了一个实践的平台,为加强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为发展××区旅游产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热情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团区委将继续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科普宣传,深化科普教育,推进科普实践,不断开创青少年科普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引导青少年从小培养科学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青少年法律学校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培训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校长公开课”、“青少年科技讲堂”、“暑期大课堂”、“珍爱生命远离”、“青春红丝带”、“阳光心语大课堂”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并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掀起活动,加强青少年的科技、法律、禁毒防艾以及心理健康教育。

(二)深入开展科普实践活动

篇3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校、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第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动手动脑、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

(二)德、智、体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三)遵循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寓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活动之中;

(四)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重视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对有特长的少年儿童加强培训和训练,使其健康发展。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应接受当地各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各种形式、内容和层次的校外教育机构或捐助校外教育事业。

第二章机构

第七条设立校外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儿童活动需要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二)具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辅导教师队伍。

(三)具有卫生、美观的活动环境、活动室采光条件;场馆内有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用电等防护措施。

第八条设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报当地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当地主管行政部门应报上一级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独立设置的校外教育机构符合法人条件的,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一般应由行政领导、后勤供应、群众文化、教育活动、专业培训及少先队工作指导(限少年宫)等部门组成,以满足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校外教育机构实行主任(馆、校、园长)负责制。主任(馆、校、园长)在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机构内部可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辅导员、教练员、管理、后勤等人员代表组成,主任(馆长、校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奖惩、重要财务开支,规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不设管理委员会的单位,上述事项由全体教职工会议议定。

第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应加强内部的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机构规模及工作性质建立岗位责任制以及财务管理、考勤考绩检查评估、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

第三章活动

第十二条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各项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少年儿童表演为手段,进行经营性展览、演出等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应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应通过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的新信息。引导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他们的科技意识和培养良好的科学素质。

(三)体育运动,应通过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模型、无线电、棋艺和多种多样的军事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活泼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四)文化艺术教育,应通过课外读物、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五)游戏娱乐,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并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多种游艺设施,让少年儿童愉快地玩乐。

(六)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凡有劳动实践基地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教委颁发的劳动教育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教育,培养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是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应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选择鲜明的主题,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举办展览、讲座、组织联欢、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

(二)开放适合少年儿童的各种活动场所。通过参加活动,开发智力,培养少年儿童的各种兴趣,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组织专业兴趣小组。通过对少年儿童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一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技能。

第十五条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向少年儿童开放,安排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少年儿童实行减、免收费及其他优惠。

第十六条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艺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园林、遗址、烈士陵园以及社会单位办的宫、馆、家、站等,可参照本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少年儿童活动。

第四章人员

第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按照编制标准设主任(馆、校、园长)、副主任(副馆、校、园长)、辅导员(教师、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除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学历要求可按当地具体聘任文件执行。

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教师、教练员、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加强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六)管理和规划机构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

(一)关心、爱护少年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儿童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对本单位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应重视工作人员的职前培训并为在职培训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校外教育机构要主动争取各级各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会)中的老干部、老专家、老文艺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工人、老党员、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请他们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兼职辅导员。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二十六条校外教育机构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地、市、区(县)到街道(乡、镇)的校外教育网络。

第二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的经费应列入各主管部门财政专项开支,随着当地经济建设和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增加。

第二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要按《教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事业编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活动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动场地,并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开展社会服务,其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活动经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对滋扰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秩序,破坏校外教育活动设施的,有关部门应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顿,以至停办等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

(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

篇4

1.更新办学理念,树立科技兴校意识

英国哲学家培根对知识的获得曾经做过三个比喻:一种像蚂蚁一样,只知道搬运材料;一种像蜘蛛一样,只知道从自己的肚子里吐丝布网;而科学知识的获得应该像蜜蜂一样,把采集来的百花的花粉进行消化和加工,再酿制成蜜浆。培根的比喻是形象而深刻的。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所以我们确立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并把科技特色教育作为学校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长盛不衰的动力。

2.加强规划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领导、科技总辅导员组成的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建科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制定科技教育可持续性发展规划和每学年的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做到:目标确立层次化、管理工作网络化、活动安排系列化、学生参与全员化。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布置工作,交流经验,力求科技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同时为了进一步激发科技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学校不但在校内结构工资考核中加大了科技成绩的奖励力度,还设立了“重大贡献奖”,重奖具有突出贡献的科技辅导员。

3.优化队伍建设,盘活科技教育资源

教师的科学素养和教学水平,直接影响着科技教育的质量。学校加强了科技辅导员的培训辅导和管理工作,邀请专家来校作专题讲座和技术支持,参加“江苏省科技小发明研讨活动”“南通市科技骨干培训班”等各级培训,培养了一支技术过硬的科技辅导教师队伍,我校科技辅导老师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竞赛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奖。

我们还注意拓展教育渠道,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周边共建单位的科技阵地,如启东市科技馆、少年宫等,组织学生去参观,去收集素材,去现场操作。更大的活动空间,更开阔的活动阵地,激发了学生对科学知识的兴趣;动手、动脑的实践活动,培养了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我们坚信:“儿童的世界,是儿童自己去探讨,去发现的,他自己所求来的知识,才是真知识,他自己所发现的世界,才是他的真世界。”

4.凸现科技特色,营造科技教育环境

充分利用空间张贴科学家的生平、事迹介绍的图片;开辟科普宣传橱窗,定期刊出有关科技知识及科技发展的内容;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校园电视台”等阵地,挖掘本校科技亮点,宣传科技成果,让学生耳濡目染,从中得到启示和激励;建立科技活动室、科学探究室,以解决学生动手能力严重滞后于动脑能力的问题。集科学性、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校园环境,为孩子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奠定了很好的物质基础。

二、开展特色活动,教育活力迸现

1.科技天地,让科学创新富有生命力

①“三模”活动。坚持开展航空、航海模型制作以及四驱车的拼装和竞赛活动。多种形式的活动,能使学生已经形成的某种能力迁移到其他方面。例如:会制作航模,就很容易学会制作船模和车模。“三模”成为学生课余一个重要活动,在学校各个角落,都能看到三五成群的试飞试航者,他们时而聚在一起切磋技艺,时而放飞手中的航模。科技活跃了孩子们的校园生活。

②生物与环境科学主题实践活动。如“创新伴我行”系列活动,包括:科技小论文、小发明、科幻画、科技实践活动等竞赛项目。在这些广泛性的活动中我们注重及时发现、培养科技新苗。比如黄语霖同学看到家中饮水机出水口沾满了油腻和灰尘,就设想把自动移门的技术用到饮水机上,教师适时指导“加一加、减一减、扩一扩、改一改、搬一搬”,指导学生发明了“封闭式卫生型全自动饮水机”,获得了江苏省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液体热对流实验仪”“低阻雨伞”“单双人可玩的跷跷板”等数十项发明专利都是在这样的活动中应运而生。

③趣味科学实验比赛和电子科技创新活动,“变废为宝”的环保活动,“小巧手”活动,都让孩子们不断发掘着自己的潜能。

我们还建立了“小小科技人才库”,招收有一定科技特长的学生作为“小研究生”,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全国、省市级比赛,让学生充分发挥、展示自己的才华。

实践证明,创新并不神秘,有时候就在于改变一下角度和多方位的思考。我们将“自主、合作、探究”精神渗透到了学习中,让科技创新成为学习、生活的一种习惯。

2.校本课程,让科学创新富有普及力

科技教育没有专门的教材,学校就自行开发本土化、特色化的校本课程。学校的校本课程分为“科技与创新”课程、德育课程、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通过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家长学校、活动课、学科教学等来实施德育课程;通过教学渗透、教学拓展、举办讲座、研究性学习等来实施学科课程;通过全校性的活动、专业队活动来实施活动课程。目前,我们的科技教育校本教材之一《科技与创新》已基本定稿,并被评为南通市优秀校本课程。

3.课题研究,让科学创新富有提高力

学校在科技教育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果,南通市“十二五”课题《提升小学生科学素养的实践与理论研究》顺利结题,并在全市推广经验。

三、科技助推教育,创新动力无限

篇5

2、继续抓好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推进工作;

3、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工作;

4、抓好省四星级高中复评工作;

5、抓好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年工作部署;

6、抓好各类检查评比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班);

8、调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办公室:

1、做好迎接年终各类检查评比的准备工作;

2、继续进行教育系统老干部和档案工作检查;

3、配合基教科做好省四星级高中复评的接待工作;

4、组织学校红十字工作“示范学校”和“达标学校”考评检查;

5、做好2009年度教育工作总结,拟定2009年教育工作思路。

人事科:

1、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2、完成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信息更新;

3、做好职称晋升人员工资变动审批;

4、启动2009年新教师岗位培训;

5、完成2010年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6、完成2009年党员、编制、公务员、干部、人事、工资年报。

监察室:

1、查处违纪案件,报结重要人民来信;

2、迎接综治平安、法治建设等工作考核;

3、总结上报治理教育乱收费、安全等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

4、组织中小学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5、召开2009年度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会议。

基教科:

1、召开全区小学教学工作会议;

2、会同招办做好高二计算机学业水平测试;

3、做好南通市优质幼儿园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4、评选*区级特色学校、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常规管理先进集体、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初中优秀教师;

5、组织参加南通市中小学优秀班会课评比和班主任工作年会;

6、组织参加南通市特殊教育研讨会;

7、开展全区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活动;

8、配合科协组织第二批科普特色学校检查评比;

9、抽查学校贯彻“打造高效课堂”文件落实情况。

财审科:

1、配合区财政局审核发放义务教育特困寄宿生补助等各类政府助学金;

2、配合区财政局对2010年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进行专题培训;

3、按照省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做好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到期学生的本息催收工作;

4、做好200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5、布置2009年全区教育经费决算工作;

6、审定发放2009年上半年中小学生重症互助金;

7、做好健康促进学校评选的有关工作;

8、完成局机关2010年部门预算。

职社科:

1、继续做好区域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推进工作;

2、集中做好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班)工作;

3、完成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清理整顿汇总工作;

4、组织对部分申办幼儿园进行评估;

5、总结2009年度工作和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

教研室:

1、召开小学教学工作会议;

2、迎接南通市教学常规督导检查;

3、部分学科继续参加南通市优课评比;

4、部分学科举办高考复习研讨会;

5、中小学各科常规教学调研;

6、继续举办“希望的田野”教研活动;

7、举办有关学科专题研讨活动;

8、举办小学语文中年教师优课评比活动。

教科室:

1、组织*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现场调研;

2、做好部分省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走访工作;

3、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课堂诊断”现场竞赛;

4、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南通市第三届中小学优秀班会课评比活动;

5、举办第十三期“特级教师论坛”;

6、做好区“名师之路”教育科研协会年度总结工作;

装备室:

1、组织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年度目标考核;

2、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系列活动;

3、完成教育城域网一期工程信息中心机房设备和机房至各学校线路施工,城域网进入试运行阶段;

4、制定城域网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并进行预算申报;

5、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大赛(高中组);

6、开展“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交流研讨活动;

7、深入有关学校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堂教学调研;

8、09年下半年学校采购设备分发;

9、做好区域现代化信息化设备的招标采购准备工作。

招生办:

1、组织201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2、做好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工作;

3、做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

4、完成各类招生考试的总结评估工作。

审计办:

1、对原石港初中校长丁卫军、赵甸小学原校长高则才、兴东初中原校长缪国林、正场小学原校长季炉军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组织片审计小组对部分成人学校离任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与部分学校、单位反馈审计意见;

4、对部分2009年审计过的学校进行跟踪审计;

5、组织考核片内审小组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6、组织评选*区教育系统2009年优秀审计项目;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审计任务;

8、总结2009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勤工办:

1、做好总结材料的准备,迎接南通市教育局的年终考评;

2、对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3、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助学金登记表,并进行审核;

4、做好学校一体速印机纸张的招标。

校舍办:

1、开展校舍安全工程检测鉴定工作;

2、开展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工作;

3、做好基建年报工作;

4、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青少年宫:

1、做好参加江苏省校外教育工作年会的准备工作;

2、组织选手参加第六届《德艺双馨》中国文艺展示大型公益活动江苏选区的比赛;

3、艺术团继续排练、加工节目,准备参加第五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十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节目选拔展演。

教育工会:

1、发放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

2、继续指导各校召开好教代会;

3、汇总、核实特困教职工情况;

篇6

家园一致的教育是幼儿和谐发展的基础。我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家长学校工作管理体系,家园密切配合,同步教育,使家长真正成为幼儿园发展的合作伙伴。

(一)完善组织,构建家长学校教育平台

高度重视,建章立制。成立了由园长负总责、保教主任具体分管及教师代表和优秀家长参加的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家长在园行为规范》《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等,使家长学校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设立了专门的家长学校活动室,配备了音响设施、手提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打字复印机等现代化设施设备,为家长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提供了便利。每学期我们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征集对幼儿园的评价和建设性建议,将其作为制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形成了家庭、社会、幼儿园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二)与时俱进,提高家长学校办学实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园在原有家长会、开放日、家教橱窗等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时代与幼儿园的特点,利用家长学校创新性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家教指导活动,使家长每年至少得到四次以上不同形式的指导,受指导率达到100%,使家长学校真正起到了改进家教方法、增强幼儿园活力的效果。

1.利用专题讲座进行家教引领

每年我们都有针对性地举办家长讲座,不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引领家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还组织编印了《园长教你养孩子》家庭教育读本,先后给全园600余名家长举办《幼小衔接》《吃苦教育―孩子的必修课》《坚持正确的办园思想,旗帜鲜明地反对学前教育小学化》《和家长谈早期阅读》等讲座,为家长解答疑难问题、进行家教指导,受到了家长的普遍欢迎。我们还积极与县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季节特点,针对幼儿易发的传染病进行预防知识宣传,如:春季《流感的症状与预防》讲座,春夏季《手足口病的发生与预防》讲座,秋季《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讲座。

2.开设家教指导专栏加强家教交流

在大门口的宣传橱窗和各个班级门口设立家教指导专栏,通过“育儿宝典”“家园直通车”“请您关注”等栏目,从不同层面开展对家长的指导,引领家长科学教育幼儿,使家园形成一致的价值取向。

3.利用互联网开辟网上指导新模式

抓住网络交流便捷、更新、更快的特点,我们及时开辟了“网上家教”这一现代化的家教指导新模式。2005年,建立了本园网站,通过登陆幼儿园主页与班级主页,家长可及时了解幼儿园、班级、幼儿的情况,并特别开设了“早教服务”“家园共育”专栏,针对家教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疑答惑。2006年,我们又开辟了幼教论坛,家长们纷纷把自己的育儿经验、意见建议及寻求帮助的信息与教师、家长进行交流共享,真正把论坛办成了家长们的“网上家园”。2008年,在山东省首届学前教育论坛大赛中我园荣获“最佳园所博客奖”,月月被评为“明星论坛”。

4.利用家教论文评选推广家教经验

在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长的教育方法是独特的,教育效果是显著的。为使他们的宝贵经验能有效地推广,我园每学年开展一次家教论文评选活动,并把获奖论文在网站、论坛上,让幼儿家长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家教工作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5.利用家长资源拓展教学空间

家长是幼儿园教育中的重要资源,为了发挥家长的职业优势,我们请吕剧团的家长教唱地方戏;请司机家长到班里讲交通安全;请医生家长到班里讲卫生保健;请擅长绘画的家长指导“鞋子涂鸦”;请蛋糕房的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制作“亲情蛋糕”……“爸爸”“妈妈”走进我们的课堂,将专长和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孩子们,大大拓展了教学空间。

6.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为真实记录幼儿成长过程中的童真童趣,我园对幼儿成长档案进行了科学性、创新性的设计与整理,设计出了“我的小档案”“健康宝宝”“成长点滴”“精彩瞬间”等新颖独特、富有童趣的八个栏目,由教师、家长和幼儿三方共同参与档案资料的搜集和积累,档案内容集文字、照片、作品、表格于一体,全面而真实地反映幼儿的成长历程,为家长、教师相互了解幼儿情况提供了便利。

由于我园的家庭教育工作扎实深入、指导到位,2009年5月,利津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仪式在我园举行,2008年12月,赵兰会园长被东营市妇联聘为“家庭教育志愿辅导员”,2009年4月又被山东省妇联授予“山东省家庭教育骨干”称号;2009年5月,高翠萍主任被利津县妇联聘为“家庭教育志愿者”。

(三)亲子共育,凸显家长学校教育实效

在多年的家长学校工作中,根据幼儿园孩子年龄小、对家长依赖性强的特点,我园在亲子共育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探索,遵循自愿性、参与性、适当性与快乐性的“亲子活动原则”,深入探索“多元化亲子活动”,走出了一条提高家长育子水平、促进孩子快乐成长的创新之路。

1.家庭型亲子活动

儿童传统游戏是我园的特色教育活动,我们倡导家长做孩子的玩伴“把传统游戏带回家”,每天抽出半小时的时间同孩子一起玩游戏,在游戏中拉近亲子感情,促进家园合作;在交通安全教育中,开展“小手拉大手”亲子诵读安全童谣活动,实现了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开展书香家庭建设活动,发放――“让阅读开启孩子的智慧之门,让阅读润泽亲子的情感世界”――致家长的一封信,指导家长建立“家庭小书屋”,开展“图书漂流”“亲情融书中”等活动,引导家长和孩子每天共读好书半小时。每年底开展一次评选“书香家庭”活动,并请入选的家庭做经验交流。一系列措施沟通了家园、亲子感情,建立了健康的生活态度和方式,形成了浓厚的亲子氛围。

2.全园型亲子活动

我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多种大型集体亲子活动,如:根据节气时令开展的春季“情系家乡、拥抱春天”,夏季“水上娱乐”,秋季“秋果博览会”,冬季“运动技能大比拼”;根据节庆日开展的“迎新年亲子民间游戏乐翻天”“三八我和妈妈齐欢乐”“团团圆圆过中秋”,等等。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让孩子在家长的陪伴下快乐地完成游戏,从游戏中让家长和孩子体验到亲情、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3.班级型亲子活动

班级中老师与家长共同设计亲子活动,从而为家长和孩子提供了共同游戏学习的机会和条件。如在主题活动“香香的野菜”中,亲子来到田间地头采摘野菜,从家长甜美的笑容里读出了儿童时代美好的回忆。接下来,亲子共同制作菜肴,当香气四溢、清香可口的野菜拼盘、野菜包、野菜汤摆放在餐桌上时,家长和孩子都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温情和幸福。

4.公益型亲子活动

每周末,我园对未入园的幼儿家庭实行“半日开放”,为他们提供户外游戏场地,孩子可以尽情地攀爬、嬉戏,并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有计划地组织多种形式的亲子活动。“亲子活动巡演团”定期到社区展演,传授亲子活动的相关知识和活动形式上的指导,向他们发放亲子游戏素材。同时,在幼儿园网站中社区家长享受与在园家长同等的待遇,可以随时进入“家园互动区”交流探讨育儿经验和亲子活动方式。我们还利用周日办起了亲子园,以满足1~3岁社区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使亲子效应由幼儿园外延到了社会。

5.特殊意义型亲子活动

每年的七八月份是新生入学前的准备时期,我园通过发放通知书、网上宣传等形式,公布幼儿园为新生所开设的活动项目,如周末的“户外亲子游”“室内亲子乐”以及专门为即将入园家庭举办的“家庭亲子活动讲座”,等等。家长可以和孩子尽情参观幼儿园环境,同玩户外大中型玩具,还可以提前进行活动室内生活环节的训练,如:盥洗、入厕等,为家长和孩子熟悉幼儿园的生活做好物质和心理方面的准备提供了条件。而在大班毕业前举行的“毕业典礼”以及亲子合作创作“离园纪念册”,使他们能更具体地思考如何做好入学前各方面的准备,为顺利升入小学打好基础。

二、以社区为依托,构建幼儿园教育的多元化

开放的时代要有开放的教育。《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由此可见,充分开发和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立新型的教育体系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将社区作为育人的大课堂,为幼儿创设了更为开放的教育空间,开辟了幼儿教育的新途径。

(一)与大自然对话

我园充分利用周围得天独厚的社区资源优势,组织幼儿参观实践、交流表达、动手尝试,让每一个孩子用心灵与大自然对话。如:春暖花开时节,我们带领孩子到黄河岸边,在河床上堆小山、挖地道、捏小人、玩“跳跳床”,带孩子们到明集蔬菜大棚摘西红柿、参观雁鹅养殖场;每年三月三带领孩子们来到县体委宽阔的操场,一起放飞风筝、放飞梦想;深秋时节,带领孩子们到华益小区观赏红叶,带领家长和孩子到冬枣之乡――虎滩摘冬枣,真正让大自然、大社会成了活教材。

(二)在生活中体验

我们充分利用丰富的社区资源,带孩子们回到现实生活当中,体味生活的本色。教师和孩子一起走出幼儿园,来到超市、购物中心、菜市场,孩子们通过自己购物,认识了货币和多种多样的生活用品,感受浓浓的生活氛围;世界读书日带领孩子们来到书店、图书馆,在服务员的讲解下,了解书籍的种类及功用;来到东营少年宫参观“寻找活着的龙”大型科普展,种类繁多的“活体”动物以及科学益智游戏,让孩子们大开眼界,享受丰盛的科学大餐;“世界水日”来到自来水厂,亲眼目睹水的消毒、沉淀、加压、过滤等净化流程,让孩子懂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义;每年七月,带领大班幼儿到一墙之隔的实验二校,观看小学生上课、模拟听讲、在阅览室看书、到操场上同小学生一起玩耍,打破了上小学的神秘感。

(三)利用节日培养互助友爱的情感

每年的重阳节都是孩子和老人齐欢乐的日子,孩子们为老人揉腿捶背、献礼物,与老人一起唱歌跳舞,老少同欢、其乐融融;清明节,孩子们来到烈士陵园李竹如烈士塑像前,献上自制的花圈、纸花,寄托对先辈的缅怀之情;母亲节孩子们将亲手制作的礼物散发给社区的妈妈,为她们送上深深的节日祝福;每年的儿童节都是家长与幼儿同游戏、共欢乐的日子,孩子们在趣味横生的“运气球”“快乐投球”“搭桥运宝宝”等活动中,增进了彼此的合作与关爱,增添了绚丽的人性色彩。

(四)心系灾区,培养关爱他人的情感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2010年的西南大旱无不牵动着孩子们的心,他们纷纷将自己平时积攒下的压岁钱、零花钱投入了红红的“爱心”捐款箱,也将生存的希望和信心传达给了灾区的小朋友。爱心传递无时不在,为本园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李瑞超捐款,为职教中心患尿毒症的周氏两兄弟献爱心……通过活动孩子们进一步体验了“灾害无情、人间有爱,爱心救助,温暖你我”的人间真情。

(五)警幼共建,筑起安全长堤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我们与县交警大队携手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教育实践活动,让孩子们通过亲身体验,感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一系列活动让我园的交通安全教育成效卓著:2007年,东营市交通安全示范幼儿园创建活动现场会在我园举行;2008年,我园被评为全省唯一的一所交通安全示范幼儿园。

(六)开展消防演练

每年的“11.9”全国消防日来临之际,我们都邀请县消防大队来园进行消防演练。听听警笛鸣叫,看看打水炮、水幕,戴戴防火帽,向消防队员叔叔提问题,参观消防车上的各种设备,被家长称为深入孩子骨髓的教育。

(七)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