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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药房整改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0 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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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药房整改报告

篇1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篇2

按照上级“两打两建”行动的具体要求,针对我县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风险管理理念,深挖药品安全隐患,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完善药品监管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两打”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

1、开展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经营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行为。

2、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等许可事项经营药品;出租、出借许可证照和柜台;药学技术人员虚聘、挂职或兼职;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采购药品票账货不符或未按照GSP要求索取并留存合法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书;不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采购并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等禁销品种,未按规定经营含麻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麻黄碱类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参与虚假药品广告和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3、开展互联网销售药品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的网站是否存在虚假药品信息及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未取得资格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打击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

(二)严厉打击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开展诊所、专科门诊、医院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假劣药品;违法配制制剂;不按规定做好药品购进验收和储存管理等行为。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建设

1、加强药品经营规范建设。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经营质量控制水平。严格执行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管理规定,落实资质条件和质量管理要求,规范网上售药行为。积极配合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药品购销存数据及时上传,基药核注核销率100%。

2、加强药品使用规范建设。诊所、医院要加大规范药房建设投入,设立药事管理机构(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本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积极探索建立药品质量安全赔偿机制,通过经济手段使企业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首负责任。进一步完善12331投诉举报系统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营造群众参与药品监管的工作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完善新闻制度,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本局将按照市药品零售企业诚信扣分办法要求,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严格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本局将定期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的监督评价,注重发现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将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从2013年8月初开始到12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前):确定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两打两建”工作方案。召开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动员大会,传达国家总局、省、市局对“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7日至8月31日)。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对照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两打两建”行动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8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交我局办公室,药品批发企业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上报市局流通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8月7日至10月31日)。县局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自2012年以来经营(购销)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从严处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吊销证照的,将及时上报市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停止受理其申报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四)巩固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县局将针对集中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尤其对提出限期整改的企业或单位,重点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两打两建”系全国性的统一行动,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抓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密切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依法抽验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篇3

为进一步推动和督促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工作,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认真地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本次共监督检查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卫生监督机构8家、综合医疗机构  家、中医医院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家、乡镇卫生院  家、门诊部  家、中医个体诊所 家,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共抽查从事中医工作的医师   名、护士  名,合格率   %。

二、工作情况

(一)卫生监督机构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中医服务监督科(股)8个,大部分挂靠在医疗市场监管科(股),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各级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辖区内中医药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中医药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综合医疗机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中药房设置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

(二)综合、个体医疗机构

全市综合、个体医疗机构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及中药房建设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一致;诊疗科目与核准登记一致;临床科室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科目名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中的要求;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地点、类别、范围与实际情况一致;外来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执业证书均进行了变更登记。在技术准入方面,我市目前尚无开展中医医疗美容服务和刊发中医类别医疗广告的机构。在执业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均建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能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中药饮片管理符合相关标准;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均在《***省调剂使用院内中医药制剂(第一批、第二批目录)》中。

(三)      基层中医药建设

全市已建成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建成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17家。乡镇卫生院“3个1/3”基本落实。

三、方法措施

接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市所及时将文件通过本所网站和纸质版进行了转发,组织相关科室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了方案和附表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发展中医条例》、《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及《关于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防病科、服务监管科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为依据,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督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检查表格内容对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机构中医服务监管科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机构中中医管理科成立情况、中医病房、中医门诊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个体医疗机构中医科目依法执业情况、乡镇卫生院“3个1/3”(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落实情况以及中医药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对于存在的不良执业行为下发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相关条款实施了行政处罚。通过检查起到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整顿和规范中医药服务市场的目的。

四、存在问题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医疗、康复等功能发挥得较好,预防、保健等功能相对薄弱,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生调理等中医药服务需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还处在解决一些常见疾病基本治疗阶段,治疗方法还不够精确有效,尚未形成特色明显、在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专科品牌,中医专科专病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二)中医药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群众对社区中医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逐年上升,但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心和站点的知名度还不够。中医药广泛应用于居民日常保健的氛围仍显不足,“治末病”等中医预防保健理念尚未能得到大众普遍认同,“信中医、用中药”的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中医药防病知识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中医服务监管工作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因受人员、经费、设备、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开展尚不平衡,虽设立了中医服务监管科(股),但挂靠在其他科室,未配备专职人员,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用设备,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 “建章立制”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通过这次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尤其是一些个体诊所有关中药饮片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还不够健全,进购验收记录、养护记录不够规范。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立即对照要求督促整改,促进全市中医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卫生监督中医服务监管科人员情况调查表

2.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3.中医类医护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4.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表

5.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续表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建设汇总表

7.机构汇总表

8.中医服务方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汇总表

 

篇4

[中图分类号] R969.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7-272-01

乡镇卫生院属于我国基层的医疗机构,用药服务直接面向广大农村大众。但目前广大农村用药现状不容乐观,出现了较为突出的新问题,不合理用药现象屡见不鲜。本文就辖区内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出现的新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和用药安全提出建议和对策,以供同仁参考。

1 基本情况 邕宁区蒲庙镇地处邕江中下游,17个行政村,人口13.1万,辖区内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店18家,国营医疗单位5家,个体诊所25个,村诊所17个,村卫生室28个。

2 现状分析

2.1 药品供应情况 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供应网)建设,是提升农村用药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从药品供应网络看,我镇辖区内已基本完成药品配送体系,基本满足全镇群众用药的需求。据调查统计:村有卫生室28家,乡卫生院1家,全镇内群众就医用药较为方便。

2.2 看病购药情况 从居民平时患病就医购药分析,大多数患者能到卫生院或个体诊所就诊取药,约占67%,到县级医疗单位就诊取药的占33%。小伤小病多数群众则自行到村级卫生室或药店购药。

2.3 购药方式 小伤小病根据医生的建议而到药店或村卫生室购药的占41%,而根据自已以往的经验自行购药的占59%。

2.4 药品管理方面 部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不规范,存在着重医轻药和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加之财政投入不足,很少有资金来用于药品保管条件的改善,因而药房面积小而拥挤,药房与药库不分或没有药库,药品储存条件差或未按规定保管,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完全,非药学专业人员司药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对村卫生室规范药房(柜)普及率不高等,农村用药安全仍然存在不少隐患。

2.5 群众安全用药知识掌握 从农村广大群众对药品常规知识看,大多数群众对药品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号等不很了解或不太注意,90%的群众根本没有听说过或根本不知道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对保健品和药品区分不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安全用药知识掌握十分欠缺。

2.6 抗生素的应用 在我国各医疗机构中,用于临床的药物品种日益增多,而抗菌药物则是用量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类药物。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医学界流行一句话说:在美国买枪很容易,但买抗生素却很难。然而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据报道,我国每年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其中抗菌药物滥用造成死亡的占40%[1]。中国慎用抗菌素联盟最近的公报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细菌耐药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滥用抗生素现象十分严重。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表示,目前我国每研制一个抗菌素需要10年,而细菌产生耐药只需2年。“如果我们再不加以控制,过不了多长时间,老百姓看病吃药就没有有效的抗生素可以用了。”因此2007年《世界卫生报告》将细菌耐药列为威胁人类安全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2.6.1 医务人员因素 1)目前抗生素种类繁多且同一种抗生素有多种商品名,因而使医务人员在掌握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2)部分医务人员分不清抗生素与消炎剂的区别,认为凡有炎症就应用抗生素;分不清抗生素与抗菌药的区别,有相当一部分医师对治疗病毒性感染疾病使用抗菌类药物。3)部分医务人员常把抗生素当作安慰剂来使用,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疾病,都用抗生素,总觉得不用抗生素不放心。据统计,有72%住院处方用上抗生素,门诊处方抗生素药物使用率也在21%以上。4)不少的医务人员因业务水平有限,没有很了解和掌握各种抗生素药品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知识,选用抗生素或联合用药不科学,或对抗生素药代动力等不了解,随意延长或随意减少药物剂量或停药以及频频更新抗生素。

2.6.2 药店因素 GSP认证是我国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的一种强制性认证,它对提高和保证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和药品质量起到很大作用。推行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是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手段。但是,不少已通过GSP企业特别是农村药品零售店未凭医师处方向消费者出售处方药的现象普遍存在。用药安全存在隐患。

2.6.3 患者因素 目前,大部分患者误认为抗生素是万能药,凡看病,就要医师开抗生素,若医师处方上未有抗生素药品,心里总是不舒服,认为这个医师不会看病,对抗生素产生依赖性。安全用药意识淡薄。

3 建议及对策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用上放心安全有效药品,笔者就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3.1 加强药学服务,提倡药师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建立药物咨询窗口,开展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工作,促进广大农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

3.2 强化法律观念。举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知识培训班,增强药品从业人员以法营药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3.3 普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积极开展药物常识宣传活动,进社区、下农村发放药物知识宣传单,开设药学讲座,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消除“凡病依赖抗生素或滥用抗生素”观念。

3.4 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对医务人员的药物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重新认识抗生素,正确选用抗生素,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3.5 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农村“两网”建设工作,正确引导零售药店或药品连销店向农村延伸,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广大群众用药方便、及时、优质、廉价、安全有效,购药放心。

3.6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积极推进“规范药房”工作。加大对药房、药库建设资金投入,改善药房、药库及药品储存条件,加强药品购进、验收、保管,提高药品质量。

篇5

各村(社区)主要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员。

二、考核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求援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当年村级工作责任考核。要求每季召开一次广播会、出一期黑板报,并将内容上报。(10分)

2、制定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及市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10分)

3、配合抓好辖区内“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对辖区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场所做到底子清,并开展每季一次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报告。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10分)

4、做好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巡查工作,促进企业规范生产。做到一企一登记,每月一次巡查。(10分)

5、配合市工商部门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和市经贸部门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开展每月一次巡查,督促开展诚信经营。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监管站报告,并协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分)

6、配合市经贸部门抓好生猪屠宰,引导、督促辖区内养猪户送猪“进场屠宰”,制止私屠滥宰,努力提高本地的生猪定点屠宰覆盖面,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上级下达目标。(5分)

7、与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达到100%,建立卫生监督巡查机制,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巡查建档工作,做到每季一次巡查。督促餐饮业、食堂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掌握辖区内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动态信息,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家庭十桌以上宴席的备案、指导和管理工作,做到每月一报。(10分)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村药品市场“两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一规范(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支持有资质的相关企业在本辖区内发展规范的药品供应网点或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督促本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全面完成“规范药房”或“合格药房”创建工作。(5分)

9、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违法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情况(无证无照等),并及时上报有关监管执法部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辖区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0分)

10、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等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10篇,超额完成的给予酌情加分。(10分)

11、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每次会议自觉签到。完成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三、奖励分

1、开展的特色活动将给予酌情加2—5分

2、信息超额完成的给予酌情加2-5分。

四、倒扣分

1、会议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扣0、5分,请假扣1分。

2、报表未交一次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

3、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和其他重大安全工作中,要求参加而未参加的,扣2分。

4、责任单位区域内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分。

5、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无故不参加的扣10分。

7、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知情不报、隐情虚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

三、奖惩措施

篇6

二、围绕线索抓抽验。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药品稽查与检验机构针对中药材染色增重、掺杂掺假,中药提取物非法提取、非法添加,原辅料使用化工产品等违法违规线索,对重点品种、关键环节开展了全覆盖、多领域的专项抽验。截至9月22日,全省已抽验化学药品885批次、783个品种,已发现不合格药品69批次;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665批次,已发现不合格药品165批次;协查核查发现假药94品种149批次。

三、围绕大案抓督办。针对基层稽查执法“火力难集中、小案多、大案少”现状,各级稽查机构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突破,要求稽查执法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点面结合”,面上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点上要求集中火力,重点突破,小案“经营”挖大案。形成了“小案覆盖、大案突破”打假良好局面。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和督查督办制,加强大案要案逐级报告和督查督办。目前,全省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药品案件4起、国家总局挂牌督办的2起、省局挂牌督办的8起。

四、围绕“严打”抓协调。为解决行政处罚“打不痛”、“打不死”问题,各级药品稽查机构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全国联手,着力抓好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查处了一批跨区域系列窝案,打击了一批重大违法犯罪,涉刑案件移送数、涉案金额、抓获犯罪嫌疑人达到历年之最,在全国药监、公安系统同时产生重大影响。

“十五味乳鹏丸”等暂停销售

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实施监测,核实“十五味乳鹏丸”等9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存在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疗效作证明等违法行为,且经公告后仍继续。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藏羚十五味乳鹏丸(通用名称十五味乳鹏丸)、退障眼膏、仙草骨疼贴(通用名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窄频冷激光耳鸣耳聋光疗仪、舒视通(通用名称眼周穴位贴)、西夏红(通用名称皮肤康复理疗器)、红魔减肥晶(通用名称肥肥乐减肥晶)、金龙肥不怕(通用名称金龙牌减肥茶)、柏独青大将丸(通用名称青大将丸)等9种违法宣传品种实施暂停销售。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管理

为贯彻国家禁毒委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零售环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近日,长沙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

一是严把购销环节。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购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严格审验供货企业合法资质,确保来源合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要认真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2个最小包装单元的数量限制;药品零售企业采购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

二是纳入处方药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全部纳入处方药管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严禁开架自选;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记录每月进行分析汇总,发现一人多次购买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于排队套购,单人反复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况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实际情况,在零售企业统一张贴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管理的通告》,在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等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政策规定。同时,要求企业制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设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区(柜)醒目标示,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今年以来,该局联合公安禁毒部门,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并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范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 周新悌/供稿

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开展药品贮存保管专项检查

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防止因药品储存、保管、养护不当而产生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从9月27日起,益阳市赫山区分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贮存保管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存养护相关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药品库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库房、运输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特殊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药品的质量特性;设施设备使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截至10月21日,赫山区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36家。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企业未及时进行温湿度的记录、阴凉储存的药品未完全按规定条件储存;部分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房未添置调温调湿设备,需阴凉保存的药品未转入冰箱内储存等。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已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处5种假冒保健食品

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期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5种假冒的保健食品质量可疑。

冬虫夏草口服液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1328,生产企业为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西路,产品规格为250mLX3瓶,产品批号为20121122。

无糖氨基酸口服液 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98号,生产企业为江西天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江西樟树市永泰开发区,产品规格为250mL/瓶X3瓶,产品批号为20121122。

血宝口服液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60272,生产企业为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西路,产品规格为250mLX3瓶,产品批号为20121112。

蚁活素(圣方牌知葛胶囊)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90543,生产企业为沈阳恒久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规格为0.4g/粒×12粒/板,生产批号为2013-04-16,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报告》(编号BP201310054)所示内容,该产品违法添加了苯乙双胍、罗格列酮、格列本脲。

中药降压丸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50616,生产企业为上海荷诺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规格为0.2g,生产批号为20120602,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报告》(编号BP201310032)所示内容,该产品违法添加了氢氯噻嗪。

目前,郴州市局已对上述经营违法添加保健食品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之中。

何涛 谭敏/供稿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捣毁一处无证经营药品窝点

近日,湘潭市局持续推动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城郊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在湘潭县某农贸市场内,成功捣毁一处无证经营药品窝点。

经查,当事人姜某原为某药品批发企业在湘潭县青山桥镇配送站的负责人,该配送站被注销后,姜某继续租用了该配送站门面,利用其销售网络,打着配送站名义,继续从事药品批发、零售。在获悉各方面情况后,执法人员于10月14日在当事人租用的门面内(共4层,含地下库房)共查获牛黄解毒丸、六味地黄丸等400多批次药品,现场储藏条件恶劣,摆放混乱,触目惊心;部分高风险注射剂(包含人血白蛋白、门冬胰岛素等生物制品)根本未按药品说明书标注条件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药品进行了扣押。据现场估算,该案涉案药品货值40余万元。

冷水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合公安部门查处假药案

近日,冷水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在渣渡镇一药店查处一起假药案。

调查发现该药店根据彩页宣传信息于2013年4月份购进平喘咳胶囊和骨筋康胶囊共计400盒,涉案货值6000元。其中,平喘咳胶囊包装盒上所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7028327,骨筋康胶囊包装盒上所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7027556,这两种药品所标示的生产企业均为“山东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均标示为“山东省德州市建新路518号”,两种药品的包装盒上均未标示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冷水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发函至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求协查。9月26日,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函证实上述两种药品均为假冒药品,山东省德州市辖区内不存在名称为“山东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企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罗竹华/供稿

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凉菜专项整治显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制售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6~9月份,澧县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制售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对经营凉菜的餐饮服务单位统一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凉菜经营情况。

二是规范许可,对符合凉菜经营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凉菜”,对不供应的加注“不含凉菜”。

三是落实“五专”,对凉菜制作实行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冷藏专用管理。

四是加大抽检,及时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凉菜食品安全隐患。对壹德壹餐馆、澧县重庆兄弟火锅店、中振私房菜馆进行凉菜抽样。目前暂未得到检验结果。

五是强化培训,提高凉菜加工制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是严肃查处,禁止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制作加工和经营凉菜;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凉菜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05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28户次,社会餐饮单位610户次,其中有效许可单位738户,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共抽取1个批次的样品。没收过期变质食品3.5公斤。对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4家,索证索票、台帐不符合要求的43家,加工过程不符合要求的2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关静/供稿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大力度查处假冒药品、保健食品

衡阳市局

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家药房处方柜冰箱内检查发现处于销售状态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诺和锐),标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制造,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分包装。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090097,分包装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00037,批号:BVG0345,不能提供药品购进票据。且该批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查询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都能对应,只有内包装与其它批号的产品有细微的差别,质量可疑。经发函至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核实,该批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为假冒产品。

经调查,该药房从一无证经营户个人手中购进40支,购进价为每只65元,截至目前,按销售价67元每只已销33支,总共货值人民币2680元,获得收入人民币2211元。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梁朝霞/供稿

衡东县局

在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中,衡东县局发现辖区内某保健食品经营店经营的保健食品存在质量可疑和包装可疑。

1.江西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增强人体免疫白蛋白口服液、安神补脑口服液等产品,质量可疑,且不能提供此批保健食品生产厂家及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

2. 广州巨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命壹號”包装可疑(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602号,规格为每盒装10mL×12支/盒,产品批号20130201,共计10盒),且不能提供合法的购进票据。

为进一步确认保健食品质量,衡东县局向上述保健食品生产地的药监局发函进行协查,现已收到回函情况说明:确认江西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但该企业说明未生产过白蛋白口服液、安神补脑口服液等产品,初步确认为假冒保健食品;确认 “广州巨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食药监管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中无注册信息,在广州市白云区沙河沙太路京溪桥东侧广州新百佳小商品城内没有“广州巨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陈芬、谢艺华/供稿

篇7

项整治为主线,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以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切入点,突出抓好农村食品、保健食品整治和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构建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1.整合监管资源,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探索整合监管资源的有效途径,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加大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力度。一是组织协调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重点品种、问题品种、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二是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充分依靠当地政府,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适时开展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等节令性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

2、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辖区餐饮服务行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我县餐饮行业进行规范,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换证工作。帮助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提高软硬件条件,以达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平稳的完成从《食品卫生许可证》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过渡。坚决取缔经整改仍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企业,全面提高我县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全面执行《食品安全法》,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保证能力,将积极协调食品监督所,开展好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保证能力培训,全面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巩固完善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县、乡(镇)、村(街)三级监管网络的作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药品监督信息员与食品安全信息员的整合,扩大监管覆盖面,延伸监管触角。同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和手段开展宣传,强化企业诚信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4.落实和完善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评价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政府责任的落实。

5.做好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通过一年的创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农产品源头管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生产流通溯源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使我县高质量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目标。

二、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和完善日常监管

按照市局整规方案要求,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深入开展,巩固和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大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原料、生产、销售质量关,逐步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实施完善药品生产企业gmp监督工作,强化gmp现场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今年重点加强对物料的供货商和物料质量等方面的检查。继续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体系,加大对关键生产工艺、投料、设备和原辅料供应的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同时,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月报表制度,全面掌握企业生产动态。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重点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加大对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控力度,加大对违规广告的移送和向公众曝光力度。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46家五年期重新认证企业的监督,要搞好新开办企业的认证初审和一年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3.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医院药房、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用药监管。实行“审计式”检查,从药品购进来源、购进验收、票据管理、药品储存、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处方管理等环节进行一条线的全面检查。同时要将医疗机构购进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外科植入物、冠状动脉支架、血管内导管支架

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

4.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要深化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实现监管与责权的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两网”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区责任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依靠地方政府,探索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形式,使农

村药品监督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要强化供应网络监管。一是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建设要把保证农村药品供应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突出对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二是发展符合乡镇实际需要、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品供应模式,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三是各乡镇药品分发站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全县分发站要统一实行招标管理,统一标准招标,对被招标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新农合”工作,促进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在加强医疗机构代购分发站规范管理的同时,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争取实现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率达到100%。不断完善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信息员作用,健全信息员反馈机制,形成群监群管的良好局面。

5.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药店”争创活动,对有不良经营行为,经教育、警告仍不改的经营企业,除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外,还要利用我县媒体加以曝光,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二是推进药品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争创优秀药房”活动,重点检查设施配置、药品验收、养护设备、温湿度、冷藏设备和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强化全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办公技能操作、公务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分局办公效率、行政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把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将按季度编制出集中学习时间表和中心组学习时间表,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组织好集中学习。

2、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一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继续整改提高。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我县食药监管工作的发展。二是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行政纪律意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逐步形成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开学发展的工作局面,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保障。

3、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为重点,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机关和公务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为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

二是抓好以理想信念、廉政自律为重点内容的学习教育,开展好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自查登记。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大家,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抓好廉政档案建设,定期组织副科级以上及执法人员,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自查登记,并做为年度述廉的平时考核内容,促进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现象的发生。

六是关注民计民生,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围绕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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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问题的研究上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英实施农村药品放心工程,全面开展药品“两网”建设,是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适应新时期农村发展的要求,开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它从根本上保证了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对于维护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用药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__年10月起,我局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这一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努力推动我县“两网”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上饶县现有人口73万,其中农村人口近80%,国土面积2240平方千米,全县辖21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98个行政村。辖区内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约1100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146家,县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医疗机构24家,村卫生所(室)、个体医疗诊所893家。近年来我局一直坚持不懈地抓药品“两网”建设,通过多年的扎实工作,全县药品“两网”建设已初具规模,乡镇药品协管工作站及行政村信息网络已基本完成,基本上达到了监督网覆盖率100%、供应网覆盖率100%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两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使我县“两网”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做出批示,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纳入县、乡两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内容。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药监、卫生、工商、公安、监察、广电、物价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乡镇药监协管机构正常工作。县政府制定印发了《上饶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饶县府办字[20__]46号),并于6月25日召开了由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管理相对人参加的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县政府副县长黄统征出席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分阶段部署了“两网”示范县建设工作;7月2日 ,黄统征副县长深入上泸镇、黄沙岭乡、四十八镇等乡镇食品药品工作站及卫生院检查指导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目前全县24个镇(乡、街道办)都成立了“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具体落实相关工作,使我县“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比较顺利。(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两网”工作深入民心“两网”建设是一项以保证农村药品质量、改善农民用药环境为目标的民心工程,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下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为使“两网”建设家喻户晓,我局共投入4.7万余元用于两网建设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电视里有形、专栏里有画、专刊里有字,以进乡村、进农户、进课堂为重点,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两网”示范县建设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努力营造广泛参与、多方受益的和谐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利用上饶县报、县电视台、市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两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编印800余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培训教材》、1000余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宣传单,送进村庄、送进农户,张贴到农村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村委会的醒目位置进行宣传;三是在国道、乡村公路沿线、行政村出入口刷写“两网”建设永久性宣传 标语38条,各乡镇工作站都设有“两网”宣传栏或黑板报,医疗机构、药店制作悬挂了“两网”建设宣传栏;四是制作了两网建设电视专题片,每月编印《上饶县农村药品“两网”工作简报》,及时向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两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了全社会对“两网”建设的认知程度。(三)精心组织,勇于创新,“两网”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在认真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的同时,注重创新机制与发挥实效相结合,注重“两网”建设与“新农合”相促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健康保障。1、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化。我局坚持以专为主、以协为辅的原则,在我局药品稽查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聘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的干部群众为协管员、信息员,在乡镇实行双协管员制,负责政府组织协调工作和日常药监协管业务;每个行政村聘用1名药监信息员,负责日常药监信息工作,做到了县有监督员、乡乡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覆盖率达到100%,形成了广泛覆盖、高效运行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从而扫除了农村监管盲区,提高了监管的有效覆盖。目前全县24个乡镇(街道)共聘请了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48名,信息员239名。并已建立了协管员、信息员、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培训档案、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管档案。2、两员工作管理正规化。今年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督网与药品安全监督网进行了整合,两网合一,建立了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档案。制定出台了《“两员”工作职责》、《“两员”工作程序》、《“两员”培训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两员”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受训方式,并颁发了工作手册,切实发挥“两员”作用。“两员”的管理工作已步入了正规化管理轨道。今年我局统一对乡镇聘任的协管员进行了上岗前业务培训,乡镇对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达到了参训率百分之百。为鼓励协管员积极参与药品监管,提高协管工作效率,我局在有限的经费中挤出近两万元用于对协管员进行工作补贴,较好的调动了两员的工作积极性。3、技术监督专业化。我局不断加强药品技术监督体系建设,设立了“药品快检室”,加大设备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现场监督快检,做到“人人会快检、个个会抽样”, 充分发挥快检的初筛作用,提高监督抽验针对性,提升药监执法的技术含量。截止到10月底,送上级药检所检验63批次,已收到检验报告书61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45批次,检验阳性率达74%。同时,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任务数196例、器械不良反应任务数3例,完成率达100%。4、药品监管电子化。为加强对涉药单位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我局开通了政务网站,建立了药品安全电子地图,将涉药单位基础信息和监管记录存入电子数据库内,实现了动态监管。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条件,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首先从县城药品零售企业着手,通过召开远程监管动员大会,对在线远程监控做了系列的宣传工作,为该系统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截止日前,县城12家零售药店和2家药品批发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且正常运行,并实行出具电脑销售凭证,同时,根据省、市局统一安排,我局投入资金为所有乡镇所在地的69家零售药店订购了药品管理软件,村级有条件的我局也免费提供安装软件,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5、药店、药房管理规范化。农村药品终端包括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抓好终端管理是保证农民用药安全的关键。我局一方面加大农村零售药店的监管和培训力度,督促药店认真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目前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均已通过gsp认证。20__年投入资金1.3万余元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参训人员400人,参训单位达100%。另一方面,与县卫生局密切配合,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联合制定印发了《上饶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评分标准》(饶食药监字[20__]3号),对医疗机构的涉药人员资质、药房条件、药品管理进行了细化,提出“八个方面规范”:即涉药人员培训上岗、管理制度统一制定、药橱药柜卫生整洁、药品摆放分类整齐、购进票据保存完好、验收记录规范完整、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医疗垃圾有效处理。目前,全县30家集体医疗机构,有5家医疗机构通过了规范药房验收,有13家正在实施改造,计划12月底进行验收,村级卫生所有115家已通过验收,有130家安排在12月底或09年元月初验收,其余的安排在09年底验收。6、农村药品供应配送化。农村药品市场点多面广,卫生所、个体诊所比较分散,我局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加,市场运作,科学监管”的原则,抓好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在县内四家批发企业中择优选择江西新源医药有限公司作为县内药品主配送企业,并与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签订包括药品质量条款内容的配送协议书。目前,江西新源医药有限公司对县内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直接配送率已达100%,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药品价格。通过随机抽取20个品种的药品价格调查,药品平均价格下降13.5%,有效遏制了药价虚高的现象,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7、农村医药行业诚信化。开展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是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局在“两网”建设过程中,坚持把诚信建设与监督执法、企业自律、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初步构建起全县药品信用管理运行体系。一是按照《江西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全县涉药单位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等级、评价管理和评价公布方式;二是积极倡导涉药单位开展行业自律,向全社会作出“质量第一、诚信发展”的承诺,悬挂群众监督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针对性,制定了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管理方法,将全县涉药单位划分a、b、c、d四个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药品质量信息,曝光典型涉药违法违规案件。从而努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农村医药市场环境。8、学习交流定期化。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药品“两网”建设评价体系的具体要求,使“两网”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满意网、放心网、方便网,今年我局分批组织干部到余江 县、乐平县、婺源县、玉山县参观学习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就“两网”建设中的工作方法、经验教训、资料整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交流。通过学习交流,搭建了长期交流的平台,建立了共同的信息资源,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四)结合“两网”建设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药品安全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立局之本,我局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把抓好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搞好“两网”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药品市场秩序。1、开展了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对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传播进行监控,对省市局阶段性分期的违法药品广告品种进行了逐一排查,重点以保健品充当药品宣传的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未经注册审批的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10月份,我局对药品广告进行检查涉药单位90余家,受理核查户外广告宣传10余次,有效地净化了药品广告市场。2、开展了对疫苗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预防保健所、社区服务中心和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单位购进疫苗全部是从市防疫站购进,运输过程能够冷链运输,基本保证了疫苗的质量。在检查中对各单位购进票据不规范、购进记录不完整等进行了规范指导,以切实保证疫苗质量。

3、开展了对一次性医疗器械、植入性器械、骨结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及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隐形眼镜产品质量的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969家,其中乡镇以上医疗机构24个,村卫生所893家。检查中有21家供货资格档案不全,骨科植入性器械有2家购货资质不全,另外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不及时等问题,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4、开展了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行动,我局与工商、卫生、公安等5个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与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定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150余份,对全县涉药单位含兴奋剂药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没有标示的规定标识的兴奋剂类药品进行了查处。5、开展了抗震救灾药品专项检查,5月份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四家药品生产企业江西泽众制药有限公司、江西一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5.12赈灾药品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特殊时期食品药品安全。6、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市、县政府下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分别于6月13日召开了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6月25召开了各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会议,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并与各涉药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在各涉药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三、取得的实效(一)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了农村药品质量。通过“两网”建设,规范了农村药品的购销渠道,打击了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维护了农村药品市场正常秩序,基本杜绝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行为。药品规范化管理覆盖了药品购进、储存、销售、使用各个环节,药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二)改善了农民用药环境,推动了新农村建设。通过“两网”建设,药品批发企业由无序恶性竞争变为有序规范竞争,服务功能得到加强,配送药品进乡到村,满足了农民用药需求,方便了农民购药用药;农村医疗机构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提升,改善了农民用药环境,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降低了农村药品价格,促进了“新农合”的发展。通过“两网”建设,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药价进一步下降,减轻了农民用药负担,促进了“新农合”的全面发展。(四)提高了药品监管效能,扫除了监管盲区。通过“两网”建设,农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正在发挥实效,弥补了药品监管的力量不足,扫除了农村药品监管盲区,“两员”举报线索和上报监管信息使县局执法监督有的放矢,提高了监管效率,特别是在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上效能得到充分发挥;主体清晰、相对集中的药品供应网络也使县局得以全面掌控农村药品市场状况,减少药品安全隐患,使涉药案件及时得到有效查处。(五)增强了企业诚信意识,促进了医药经济和谐发展。通过“两网”建设,建立健全了科学的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的信息收集制度、有效的信用教育制度和公正的信用奖惩制度,基本构建起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全县医药行业已经形成了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医药经济和谐发展。四、存在的问题(一)乡镇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由于药监工作未列入乡镇政府的年度工作,乡镇政府对药品监管重视程度普遍不高,有的乡镇领导认为乡镇一级没有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无法将这一工作纳入到正常工作中;有的乡镇领导认为药品都是从医药公司购买的,出不了大乱子,出了事也由医药公司负责,因此在乡镇一级政府中药品监管工作尚未走入正轨,从而直接影响了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二)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药品协管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水平有待于提高。在我县,很多农村药品监管网络是依托当地乡镇政府建立起来的,协管员、信息员由所在地乡镇、村干部兼任,由于协管员、信息员(特别是信息员)综合素质不高,学习药品监管知识难度很大,对开展药品监管工作总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进入角色缓慢,而且他们的主要工作并不是药品协管,难以保证药品协管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有的协管人员碍于情面,不愿去卫生院、个体诊所检查药品的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的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药品违法违规案件;有的借口平时本职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开展药品协管工作等等,总体表现在工作主动性不强,敷于应付,这些都影响了当地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三)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如果说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那么能不能给农民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机构就负有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的重大责任。然而通过检查发现,不少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方式上并不能适应药品质量管理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药品质量管理意识不强;二是药品购进验收制度执行不力,购进记录和质量信息登记内容不完整;三是药品储存、陈列场所硬件设施设备落后;(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价格缺乏有效管理。通过市场竞争,农村药品供应价格已经下降了一些,但由于缺乏物价的强制管理措施,仅仅按照现行的药品价格管理和购销协议 的约束,难以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将药品价格同比降下来,无法将药价下降的实惠真正让利于民,影响了供应网络的成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农民用药问题、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治本之举,因此在推进“两网”建设中,一定要把“两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放在首位,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应从“重规模”向“重实效”转变,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应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我局在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把这项惠及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持久有效开展下去。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领题人:徐英课题组成员:徐英、徐小彬、邓凌燕执笔人:邓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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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围绕“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市药品监管形势,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抓农村,捣窝点,促诚信,通过完善监管体制、强化药品认证、促进建立行业的诚信体系、全面整顿药品市场,大力推进药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市药品市场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巩固和发展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通过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政务公开、创建药监文明行业、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加强药监系统信息化水平等工作,迅速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行动快捷,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敢于动真碰硬的药品监督管理队伍。

(二)药品市场秩序继续保持领先水平。通过完善日常监管工作和持续不断的扪—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市场不断净化,为实现省局提出的“全省药品市场继续保持全国最好水平”的目标做出应有的成绩。加大药品市场整治的力度,花大力气杜绝无证生产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使各种涉药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评价性抽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合格率不断提高,尤其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骨科内固定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格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全面实施GMP、GSP,加快推进GAP。依法按期完成对现有企业药品GMP、GSP认证工作,积极推进对中药材种植的GAP认证试点。通过认证,将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及中药材种植牢牢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从源头上保证药品的质量。年内,80%的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或部分通过GMP认证;所有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其他小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也要按期完成GSP改造工作,递交GSP认证申请。对逾期达不到标准的药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取消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生产和中药材种植的管理水平。

(四)推动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药品市场诚信、行业自律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和服务作用。年内基本建立可供社会查询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或单位的数据库;基本建立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数据库。从年起,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采集相关信息,在数据库中进行记录并公开相关情况,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进行评定分级,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增加不遵守信用企业的违信成本,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五)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以下药品监督网,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的空白点。将专业执法队伍和建立群众性药品监督网络结合起来,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路子,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药品放心工程,营造人人关注药品放心工程、支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的良好局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药品连锁经营企业转向农村开设连锁门店,鼓励并指导乡村的普通商业企业按照规定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大幅度增加农村药品供应网点。100%的乡镇要设立药店或连锁门店,行政村逐步达到方便农民群众购药。

(六)推进药品连锁配送工作进程。加大推动药品零售连锁化经营,力争到年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数量增加到药品零售网点总数的50%左右,将零售连锁销售逐步提高到社会药品零售总额的70%左右。大力促进现代物流方式的运用,鼓励大型药品集团收购、兼并、组合我市的药品批发企业,将其改造成区域性基层药品配送中心,负责本地区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或其他形式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主要措施

(一)严厉打假治劣,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他厂生产的药品、假冒批准文号的药品、擅自配制的医院制剂、未经检验就销售的药品、检验不合格的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份及非药品冒充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未注明效期的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兽用药冒充人用药品等行为。将“正源行动在农村”活动与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10月底前完成“正源行动在农村”专项监督检查。

2.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从无证单位或个人手中购进药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提供票据、挂靠经营、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乡镇卫生院超代购范围销售药品以及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品种规定的范围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药品批发企业买卖、出租、出借或变相买卖、出租、出借证照,以及向非法经营者提供证照、票据、仓储服务,吸纳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

3.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凡是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以及助听器、隐形眼睛、一次性使用输注泵、合成树脂牙、射频消融治疗仪、激光治疗设备、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对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在库医疗器械质量的检查力度,清理所有不符合医疗器械规定的产品。重点检查:(1)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产品注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3)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标示的执行标准、产品适用范围是否与注册证批准内容一致;(4)年4月1日以后,生产、销售和购进无证医疗器械的行为,对无证的产品,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开展对中药饮片市场流通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重点检查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进货渠道,重点抽验不合格率较高的中药饮片,对来自安徽亳州等地集贸市场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实行重点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假劣中药饮片,均依法严肃查处。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从中药材专业市场购进中药饮片的,一律按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处采购药品进行查处。

5.开展对计生药具、隐性眼镜市场整治工作。会同计生部门,在橡胶市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计生药具的市场整顿。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计生用品商店、性保健品商店、计划生育指导站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经营使用的计生用品是否合格,产品的包装与标志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禁止或其他不宜宣传的内容。继续开展隐性眼镜市场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6.开展对二类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二类批发、零售企业对销售对象的合法资格审查情况;二类零售企业凭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的医师处方并按规定剂量销售的情况;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二类购销记录、收支帐目、库存以及处方管理情况;违规经营使用二类的情况。对违规销售和使用二类的依法予以查处,至8月底完成二类的专项检查。

(二)严格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

1.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项目。《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等7个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市行政审批中心受理,涉及收费的一律在“中心”缴费,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通透式集中审批:当前,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操作机制。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零售药店设置要针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坚持GSP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修订设置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周期,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购药,促进药品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2.继续推进药品GMP认证工作。着重做好对正在实施GMP改造,有望在年内申报并通过认证的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长江药业有限公司、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现场指导及市局初审工作。同时对8家已整体通过GMP认证或部分车间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做好跟踪回访检查。年底前,全市需通过认证的47个剂型有70%通过GMP认证。对已通过GMP认证的企业、车间跟踪回访率达到100%。

3.加快推进GSP认证工作。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对制度、职责、程序性文件的辅导和现场督导。年底前,完成15家左右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的GSP认证或认证申请,占全部应认证企业数的90%以上;9月前,完成50家以上单体药店的GSP认证申请,年底前完成150家单体药店的认证申请,完成数达到单体药店总数的30%以上。

4.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品种进行清理整顿和重新评价的通知》(药监安[]423号)安排,对全市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单位所配制的品种进行—次清理,对符合要求的品种,统一报送省药监局换发制剂批准文号。9—10月份,受理各单位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10月底,对审核合格的材料,集中报送省局审批。

5.推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8月底前,成立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明确基层药监部门、管理相对人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部门、人员和工作职责。完善激励考核制度,将报告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报告制度,定期向省监测中心报告有关报表;严肃通报制度,监测中心每半年向各县(市)药监局通报全市ADR监测报表报送数量,对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重点是利用一切机会,不失时机的向各类管理相对人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政策、措施和要求,不断强化他们的报告意识;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用药水平。

6.推动GAP试点基地建设。将射阳县洋马镇白种植GAP试点基地建设列入市局一项重点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加强与国家局、省局以及基地的信息沟通,按规范要求推动基地建设的开展。年内,试点基地建设通过省局立项初审,GAP认证依托企业射阳县洋马中药饮片厂省局批准立项,并按照GMP标准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制度。

1.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行为的监督。凡在监督中发观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企业,必须认真查明发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措施,防止再发生类似的事件。监管部门要督促其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将依照相应法规从重处罚。

2.加大对药品质量的抽验监控力度。药品检验机构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依法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扩大药品抽验范围,增力,抽验品种数量,县以上药品产供用单位的抽验覆盖率达100%。基层医疗机构的抽验覆盖率不低于70%,全检率保持在90%以上,使药品质量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中,力争在假劣药品出现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就给予有力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加强药品市场诚信建设。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年下半年要重点抓好“诚信药房”、“放心药店”创建活动。有重点地指导条件较好的二、三级医疗机构药房率先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年底,按实施方案的时间进度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现场检查评定,给合格药房授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一级医疗机构和个人门诊药房(柜)创建“诚信药房”的标准与实施方案。

把零售药店GSP认证作为“放心药店”创建的基础条件,在药品质量放心的前提下创造“价格放心”、“服务优良”、“咨询到位”的全优型的“放心药店”。年底,评选出50家以上符合“放心药店”六项标准的企业,给予授牌。年底前建立起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房的静态信息资料库及日常动态监管的记录档案;对药房、药店硬件条件差、软件管理薄弱的重点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促进药房、药店诚信建设的全面开展。

4.加强农村药品经营网点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在农村偏远地区或行政村设置乙类非处方药的经营企业;支持零售连锁企业把门店设置到农村乡镇,使农村的所有中心镇、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都有零售药店合理分布;争取年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数和门店数由现在的4家和103个发展到8家和300个以上,门店数占全部零售药店的50%以上;再经过一到二年的努力,将连锁门店的数量提高到60%以上,销售额占到零售总额的70%左右。

5.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继续保持我市药品分类工作好的态势。认真总结推二市在辖区范围内100%实现分类管理的成功做法;10月份在东台或大丰召开全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现场会,指导全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店堂店貌和内部管理上有新的提高。年底,城市药店100%实施分类管理,所有新设置药店100%符合分类管理的要求,乡镇药店80%以上实施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总体通过验收的市(县),其执业药师(药师)配置率100%;药师出勤考核率100%;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符合率100%;三针销售的处方率100%;抗生素、激素类(不含外用)处方药的销售登记率100%,三针、抗生素、激素类处方药的购销符合率100%;店堂布置的标识、近效期标志、导购标志、警示语、忠告语符合率100%。通过努力,力争使我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列。

6.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网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同时,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法律水平,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药品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的规定,配齐药品监督执法装备,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各地药监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入当地公安部门110联动机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的药品监管专业执法队伍,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7.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处方药、试产阶段医疗器械、改善和治疗障碍的医疗器械不得在大众媒体刊播广告的规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媒体刊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力度,对发现违规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要及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参与刊播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通过举办法规学习班、记录和公开企业信用档案以及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等办法,促其规范广告行为。配合工商部门对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增高仪、减肥仪、点穴治疗仪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作为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的,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学习和传达贯彻国务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家局等部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药监局《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联系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行动计划,动员全系统积极投入到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行动中去。

(二)集中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时间为到年年底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行动计划,抽调和组织人力,迅速采取行动开展药品放心工程。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情况、进度和质量进行公开和非公开的检查、督查和指导,并且了解社会公众对当地药品放心工程的评价,对进度落后,实施不力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我检查验收,并由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为年。在总结今年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制定年度的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使药品放心工程在市长期开展下去。

五、几点要求

(一)落实药品放心工程责任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班子。药监部门要主动靠前,发挥骨干和突击队作用,认真安排好年内的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要想细做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不留死角。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当地工商、公安、卫生以及整规办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及时向政府和上级药监机构汇报,做好地区和部门之间的联动,该移送司法部门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的实施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落实,要将工程的实施和“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年底,市局将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篇10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以解决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体要求,牢牢抓住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这个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卫生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整改目标

通过落实整改,达到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在推动本地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

一是提高解放思想能力。通过整改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卫生工作。

二是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深入研究我省卫生事业带有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三是提高体制创新能力。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切实转变职能,履行责任,建立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

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逐步健全领导机制。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服务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切实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提升卫生行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卫生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上见到新成效,保持和发展全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好势头、好局面、好氛围。

三、整改原则

一是明确整改项目。要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全面分析、归类和清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该废则废,该立则立,该完善则完善。

二是明确整改时限。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清楚,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对涉及多个地区和单位的问题,要采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办法积极解决。

三是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工作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厅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重新整改。

四是明确整改标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四、整改内容

针对厅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落实整改。

(一)实施加强党的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厅机关对科学发展的思想把握不够牢、作风不够实、创新发展的举措不够多以及破解难题的信心不够足等突出问题。

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学习,加强对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争当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委办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委办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3、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勤奋高效的工作作风,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党委办、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活动。推进电子政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减少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办公室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二)实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够高,不同地区、城乡居民间保障水平存在差距、新农合监管效能不够高等问题。

具体措施:

5、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2009年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110元以上,2010年提高到150元以上。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分阶段完成。2009年4月各级通过2009年度财政补助资金预算;2010年筹资方案在2009年2月提出初步测算意见,6月底前提交省政府。

6、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和县外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0%、60%和40%,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以上。推行门诊补偿制度。缩小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的差距。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09年1月启动

7、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效率和监管效能。2009年内实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补偿,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8、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推进建设城

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借助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11年

(三)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公共卫生网底建设

不牢、公共卫生职能未能完全落实,地区、城乡、不同人群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大等问题。

具体措施:

9、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继续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抓好精神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口腔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疾控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0、推动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试点,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创新应急培训和演练方式,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应急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创建工作试点。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的农村改厕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爱卫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2、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开展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和绩效评价,协调促进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落实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开发和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推进妇幼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农村。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及流动人口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提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5岁以上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促进城乡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3、深入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全行业依法依规办事。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卫监处

整改期限:2009年12月底前完成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各项业务工作。

(四)实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薄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后劲不足,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难度大等问题。

具体措施:

14、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在管理、技术、资金、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力争3年内全省县级医院在管理水平、学科结构、医疗质量等方面均可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加快薄弱卫生院改造的进程,继续落实好村卫生站和乡镇卫生院补贴政策。继续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相关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规财处、医政处、科教处、中医药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5、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氛围,做好服务,完善监管,争取在准入和审批、经营性质选择、金融和税收、设备配置、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取得突破,充分挖掘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潜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争取省政府半年内出台《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争取到2O15年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床位、门诊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O%和25%以上。

16、落实“CEPA补充协议五”医疗服务部分有关工作。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门诊部的申请。专人负责,优化流程,公平公开,为申办人士开通“一站式"服务,吸纳港澳优质办医资源,使粤港澳三地民众受惠。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申办条件、申办程序、申办指南等近期编制上网,并进行媒体宣传。2009年上半年设置10-30个港澳人士申办的门诊部(含诊所)。

17、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争取到201O年,实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出台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分解、细化和考核。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服务内容、工作量和绩效核定补偿额度。省按照均等化的原则对欠发达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部分补助。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8、探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的总体改革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益性,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三年内,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配合发改委、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同步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方式方法,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根据国家改革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政策。

19、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到2010年,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结合“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等活动,开展全省督导检查。探索新形势下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实行医院等级动态管理。制定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重点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大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及时化解和处理医疗纠纷。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2009年第2季度启动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组织检查组进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

(五)实施药品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尚未建立、药品购销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

20、尽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和发

布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按照国家确立的基本药物制度,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编制基本药物目录。

21、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与价格合理,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与技术提供方的沟通和协调,改善药品竞价议价系统、药品交易系统、药品交易监管系统、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制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计划分三批启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第一批拟对价值高、用量大的类别实行全省统一挂网。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规财处、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2、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按照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定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

2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对监测网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初步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六)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公共卫生人才缺乏、素质不高等问题。

具体措施:

24、制订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快人才成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科教处、人事处

整改期限:3年至5年

25、制定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引导医学相关专业大学生,争取在3~5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有2~3名以上本科毕业生。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处

整改期限:3~5年

26、研究公开招募执业医师和3000名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七)实施中医药强省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措施:

27、加快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的步伐。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8、加强名院、名科、名医的培育,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9、探索医、教、研、产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自主创新与竞争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0、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八)实施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全省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行风建设、民主监督、行业管理、服务质量和医患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

31、加强反腐倡廉和医德医风教育,大力推行卫生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党委办、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2、进一步抓好行业作风工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3、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执业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4、重视接待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创造良好的执业条件和工作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办公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5、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制度,积极开展卫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和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效益。

篇1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以解决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体要求,牢牢抓住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这个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卫生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整改目标

通过落实整改,达到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在推动本地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

一是提高解放思想能力。通过整改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卫生工作。

二是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深入研究我省卫生事业带有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三是提高体制创新能力。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切实转变职能,履行责任,建立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

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逐步健全领导机制。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服务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切实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提升卫生行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卫生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上见到新成效,保持和发展全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好势头、好局面、好氛围。

三、整改原则

一是明确整改项目。要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全面分析、归类和清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该废则废,该立则立,该完善则完善。

二是明确整改时限。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清楚,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对涉及多个地区和单位的问题,要采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办法积极解决。

三是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工作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厅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重新整改。

四是明确整改标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四、整改内容

针对厅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落实整改。

(一)实施加强党的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厅机关对科学发展的思想把握不够牢、作风不够实、创新发展的举措不够多以及破解难题的信心不够足等突出问题。

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学习,加强对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争当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委办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委办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3、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勤奋高效的工作作风,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党委办、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活动。推进电子政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减少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办公室

整改期限:2009年上半年

(二)实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够高,不同地区、城乡居民间保障水平存在差距、新农合监管效能不够高等问题。

具体措施:

5、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2009年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110元以上,2010年提高到150元以上。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分阶段完成。2009年4月各级通过2009年度财政补助资金预算;2010年筹资方案在2009年2月提出初步测算意见,6月底前提交省政府。

6、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和县外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0%、60%和40%,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以上。推行门诊补偿制度。缩小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的差距。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09年1月启动

7、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效率和监管效能。2009年内实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补偿,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8、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推进建设城

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借助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合作医疗办

整改期限:2011年

(三)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公共卫生网底建设

不牢、公共卫生职能未能完全落实,地区、城乡、不同人群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大等问题。

具体措施:

9、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继续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抓好精神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口腔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疾控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0、推动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试点,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创新应急培训和演练方式,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应急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创建工作试点。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的农村改厕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爱卫办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2、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开展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和绩效评价,协调促进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落实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开发和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推进妇幼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农村。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及流动人口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提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5岁以上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促进城乡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3、深入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全行业依法依规办事。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卫监处

整改期限:2009年12月底前完成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各项业务工作。

(四)实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薄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后劲不足,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难度大等问题。

具体措施:

14、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在管理、技术、资金、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力争3年内全省县级医院在管理水平、学科结构、医疗质量等方面均可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加快薄弱卫生院改造的进程,继续落实好村卫生站和乡镇卫生院补贴政策。继续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相关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规财处、医政处、科教处、中医药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5、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氛围,做好服务,完善监管,争取在准入和审批、经营性质选择、金融和税收、设备配置、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取得突破,充分挖掘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潜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争取省政府半年内出台《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争取到2O15年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床位、门诊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O%和25%以上。

16、落实“CEPA补充协议五”医疗服务部分有关工作。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门诊部的申请。专人负责,优化流程,公平公开,为申办人士开通“一站式"服务,吸纳港澳优质办医资源,使粤港澳三地民众受惠。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申办条件、申办程序、申办指南等近期编制上网,并进行媒体宣传。2009年上半年设置10-30个港澳人士申办的门诊部(含诊所)。

17、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争取到201O年,实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出台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分解、细化和考核。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服务内容、工作量和绩效核定补偿额度。省按照均等化的原则对欠发达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部分补助。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基妇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18、探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的总体改革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益性,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三年内,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配合发改委、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同步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方式方法,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根据国家改革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政策。

19、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到2010年,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结合“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等活动,开展全省督导检查。探索新形势下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实行医院等级动态管理。制定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重点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大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及时化解和处理医疗纠纷。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2009年第2季度启动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组织检查组进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

(五)实施药品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尚未建立、药品购销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

20、尽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和发

布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按照国家确立的基本药物制度,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编制基本药物目录。

21、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与价格合理,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与技术提供方的沟通和协调,改善药品竞价议价系统、药品交易系统、药品交易监管系统、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制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计划分三批启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第一批拟对价值高、用量大的类别实行全省统一挂网。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规财处、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2、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按照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定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

2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对监测网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初步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六)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公共卫生人才缺乏、素质不高等问题。

具体措施:

24、制订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快人才成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科教处、人事处

整改期限:3年至5年

25、制定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引导医学相关专业大学生,争取在3~5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有2~3名以上本科毕业生。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处

整改期限:3~5年

26、研究公开招募执业医师和3000名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处

整改期限:2009年底

(七)实施中医药强省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措施:

27、加快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的步伐。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8、加强名院、名科、名医的培育,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29、探索医、教、研、产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自主创新与竞争力。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0、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省中医局

整改期限:2009年底

(八)实施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程

主要解决:全省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行风建设、民主监督、行业管理、服务质量和医患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

31、加强反腐倡廉和医德医风教育,大力推行卫生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党委办、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2、进一步抓好行业作风工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3、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执业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医政处、监察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4、重视接待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创造良好的执业条件和工作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领导:*

责任处室:办公室

整改期限:2009年底

35、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制度,积极开展卫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和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