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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历史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0 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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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历史论文

篇1

清政府沿袭前代遗留下来的货币制度,即白银和铜钱(亦称制钱)两种货币同时在市场上流通,具有同等合法性。“银与钱相为表里,以钱辅银,亦以银权钱,二者不容畸重。”8这两种货币有各自不同的使用范围,一般情况下,国家财政收入、官员俸禄、兵饷、商人大笔交易多使用白银,而民间零星交易则使用铜钱。由于中国银矿藏量很少,政府无法铸造统一的银币,所以白银只能作为称量货币流通。其成色、重量,各地都不一样,政府基本上没有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完全由商人自由掌握。白银数量的变化、流向,直接受到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影响,政府缺乏调控白银货币的能力。而对于铜钱来说,政府则有较强的控制力,可以不断发掘铜矿,从外国购买铜材,垄断铸币权力,随时调整制钱的数量,以及使用范围,使之发挥实际作用。

白银和铜钱不仅表示两种货币,而且又是两种金属商品。银和铜自身的商品价格,决定货币的价值。由于两种金属商品的价格,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波动,使得两种货币的价值也不能稳定不变。如果其中“一种比过去有了更大的需求,那么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就会很快改变它们之间的比价。”9因此,白银和铜钱的货币价值,也就与银和铜本身的价格同时不断升降,这就形成了白银和铜钱的市场价格,同时也产生了两种货币的市场比价。为了垄断货币权,控制货币价值,清政府继承前代政府规定银钱固定比价的方法,顺治四年规定钱值,“每十文,准银一分,永著为令。”10即规定铜钱与白银的比价为1000:1。一般来说,政府努力维持官定比价的操作,体现在对市场上流通货币数量的调控,同时也是政府推行货币政策的过程。

政府认识到,“民间钱多则价贱,钱少则价增”,11这个货币理论的基本道理。其货币政策就是通过对货币的生产、流通、管理三个方面来实现的。在生产方面,政府根据市场上银钱比价的波动,不断增加或减少铸币数量,从而控制流通中总的货币量。对于京城二个铸钱局,政府规定每年生产制钱的数额,采取增减铸币数量,和增减铸炉数量的方法,进行控制。据统计,从顺治至嘉庆年间,京局大约增减铸币数量十四次,以后因库存铜材不足,每月逐渐少铸。12

收购私钱13和官方减重的小制钱,回炉铸造标准制钱。顺治三年,“禁用旧钱,送部者,每斤给价八分。”14十八年,在京师等地方,“收买私钱及旧钱、废钱,使民间无法搀和使用。”15康熙十年,收购旧钱、废钱,“每斤照铜价给值六分五厘,解局销毁改铸。”16二十八年,下令“民间私钱,在京城限六月交送户部,照铜价每斤给银一钱收买改铸。”17乾隆二十二年,还分别规定了收换废钱的条例。18

在流通方面,清代前期多数时间里,市场的银钱比价低。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改变原来在税收和分配中,完全使用白银的情况,征收或配给一定数量的铜钱,来调整流通中的铜钱数量,起到平衡银钱比价的作用。政府规定在税收中,“银钱兼收,以银七钱三为准。”但在实际纳税时,多“随民便”。19在发放八旗兵饷和官员俸禄时,搭放制钱。20政府用平粜米粮的铜钱,减价兑换白银,调节市场上的银钱比价。八旗、内务府,在京城共设米局27处,政府一方面发给各局银两作为资本,使其收买米谷,另一方面也发给各局米谷,让其平粜,收买粜卖所得铜钱,在市场上减价兑换白银。乾隆二十七年统计,户部库存平粜钱八万五千余串,五城各厂存钱一万三千余串。“京城内外有此十万余串钱文,以资流通,而每日平粜钱文,又可源源转运,岁底钱价自可不至加增。”21政府还设立官钱局,并利用钱铺、当铺等金融机构,以低于市场比价,易换银两,调节市场中的制钱数量,使银钱比价接近官方的标准。

政府发放生息银两,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顺治年间,“为了解决官商周转资金的困难”,政府向“商人放贷帑银并收取本息,”形成一种生息银两制度。康熙时,继承这种制度,创设了“恩赏制”、“公库制”和“广善库制”。“恩赏制是把库帑管理经营所取得的利息赏赐给有关人员,受赏者没有偿还帑银本息的义务。公库制和广善库制则是将帑本直接贷借给有关人员,”借款者要偿还本息。22雍正七年,政府“为京城八旗兵丁人等生计,”“家中红白之事,经费不敷,”特别拨发“内库之银,交付王大臣转用滋息,以备兵丁不时之需。”23“到乾隆初年更有所发展,公项开支在利息银中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遂使生息银两收入蜕变成为公项开支的一种固定的财政来源。”24从货币流通的角度看,发放生息银两就是把放置在国库中的货币,投放到市场中。“最盛时期,户部库银总额有5000万两,而八旗公库生息本银的拨款前后几达1500万两。”25政府把占库存的30%白银,投放到市场,无论是用于旗丁生活消费,地方政府的经费,还是投资或提供其他需求,无疑都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作为中央政府发放生息银两的制度,大概在乾隆时期就结束了。26但是,用公款生息的方法,至道光年间仍然使用,而且已经成为各地方政府、书院、学校、救济等项经费的主要来源。可见,生息银两也是政府调控货币的一项很有成效的措施。

在管理方面,政府通过增减每文铜钱的重量,也就是增减每文钱的含铜量,使铜钱增值或贬值,以达到防止私销和私铸的目的。政府利用牙行在市场上平衡银钱比价,康熙六十一年,“于大、宛两县设立官牙,将钱价议平买卖。”27防止宝泉、宝源局炉头、工匠私自铸造钱币。对钱商、钱铺、当铺加强管理,防止他们贩卖、囤积制钱。乾隆九年,政府令京城各当铺,将所积制钱,“酌钱数送局”,由官钱局在市场上易白银给还。28当市场上钱票盛行时,政府企图把钱票控制在京城范围内流通。但是对私铸、私销、囤积、贩卖等各种政府认为的非法经营活动,官方的严禁则是有限的,常常是禁而不止。但是也不能因为禁而不止,就否定政府对货币的管理。

以上三方面的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上冬伊等议得数条,试行于京师。数月以来,钱价渐减,似有微效,民间称便。”29“前因京师及各省钱价日贱,由于小钱充斥,节经降旨饬禁,并立限收缴,乃自查禁以来,已逾年余,而京城钱价,近又减落”。30台湾学者郑永昌研究指出:京师对私钱流通“管理与控制较完善”,31有一定道理。

如前所述,政府之所以制订和实行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原因。“今各省开炉太多,铸造不精,以致奸民乘机盗铸。钱愈多而愈贱,私钱公行,官钱壅滞,官民两受其病。”所以“各省铸炉一概停止,独令京局鼓铸。”32“如遇京城钱价高昂,发八旗米局,照市价平减,零星易换,则钱可通流,与民有益。”33“以京城钱价昂贵,复设官钱局。”34以后又因京城“钱价渐减,奸民每以在京贱买之官钱,运至近京钱贵之地,兴贩射利,议将官局停止。”35嘉庆四年,因为“自增卯以来,钱价仍未甚平,所有户、工二局,俱著全复旧卯。”36市场上钱少,则增加铸钱量,钱多则减少铸钱量,政府根据流通中货币的需求量,下达定额。在兵饷、官俸中搭放制钱,是因为“京城钱价昂贵”,“俟钱价稍平,停止。”37“近日京师钱价颇昂,兼值雨水连绵,食物甚贵。”38“此项钱文,兵丁零星使用,自然散布流通,钱价可期渐减。”39“将卖米所收制钱,令五城照市价易银交库,俟钱价稍平,即行停止。”40照这种办法,“将搭放兵饷之钱文,令八旗于五城各设一局,兑换与民,照铺户之数,多换数十文,以银一两,换钱一千文为率,如此则钱价不待禁约,自然平减,于民用似有裨益。”41设立官钱局,无非也是“京师钱文昂贵,朕不得已,设立官局,以平市价”。42由此可见,市场中流通的铜钱过多,或者铜钱货币过少,就会引起物价变化,为了稳定物价,就必需调节钱价,这就是政府增减铸币数量的原因。那么,市场上铜钱数量的多少,又是什么原因决定的呢?

在市场上,人们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如果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其实际价值超过了名义价值,也就是当制钱含铜量高,市场银钱兑换率低(比价低),私人销毁制钱能牟取更多的利益,就会有人大量熔化铜钱取得铜,到市场上售卖,或者制成铜器出卖。但当制钱含铜量低,市场银钱兑换率高(比价高),铸币费低廉,民间私铸铜钱比较容易的时候,人们为了获取更多的货币,就私铸大量铜钱出卖。乾隆时,“铜价每斤直银一钱四、五分,计银一两,仅买铜七斤有余。而毁钱一千,得铜八斤十二两。即以今日极贵之钱,用银一两,换钱八、九百文,毁之为铜,可得七斤七、八两,尚浮于买铜之所得,何况钱价贱时,用银一两,所换之钱,可毁铜至十余斤者乎!”43可见,私销、私铸的出现与铜钱本身的轻重有直接关系。而政府原本为防止私销,减少制钱含铜量的措施,则给私铸造成机会;为防止私铸,增加制钱重量的政策,又造成私销的猖獗。政策、法律之所以无法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关键因素就是市场在其中起作用。

市场调节的作用反映在私销私铸,制钱贩卖、囤积等民间的货币经营活动中。顺治年间铜钱数量少,不能适应流通中的需要。所以,“奸民开铺市钱,多以前朝废钱插入,又每千短少六文,作为绳底,以致街市使钱,每银一钱至一百四十文以外。”44特别在“都城辇毂之下,天威呎尺之地,公然市井之徒,将民间废钱作铜收买,插和制钱之内,以一废钱当一制钱,是以废钱日见其多,钱数日见其增,钱本日见其亏”。45这种情况到雍正时,仍然如故。“京师钱局,每岁鼓铸,则制钱应日加增。今虽不致缺乏,而各省未得流布,民用不敷。是必有销毁官钱,以为私铸者。”46雍正四年,京城步军统领在“崇文门外,拿获销毁制钱之人。”47以后,因“于京城内,屡次拿获销毁制钱之奸民”,所以,京城“钱价已觉稍平。”48私铸、私销行为不仅在民间有,而且官局也有,炉头、工匠偷漏减重,假公济私,非法私铸。顺治十年,“向来官炉夹带私铸,尤为病国。”49乾隆时,宝泉、宝源二局,“所铸钱文尚不能无轻减分两等情弊。”“不肖官员,将官钱私行减少,额外多铸小钱,希图盈余肥橐。该管上司曾不顾问,或且从中分润”。50通常,私钱流通都是在货币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发生。而京师没有发现大量私铸、私销现象,可能是货币数量比较充足,减重制钱的收购,铜材的管理都比较严格的原因。与私钱流通同样违法的是制钱的贩运和囤积。雍正九年,有人发现:“京城内有奸民勾通经纪,预发本银于大小铺户,收买制钱,多藏堆积,俟钱贵始行发卖,名为长短钱。”51雍正十三年规定,“傥有不法奸商,专贩私钱,运载至数十百串出京货卖,及在京铺户人等,将钱囤积在家,俟价昂始行出售者,查拿究治。”52但到乾隆年间,贩运、囤积之事仍不断。“京城都会之地,各省经营贸易,络绎往来,奸商将钱装载出京,于价贵处,兴贩射利。再闽广商船,由海洋直达天津,回空时,概用钱文压载,运至本地买货。又各省漕粮回空,亦多载钱文,兴贩获利。”53同时,“近京直隶所属各村庄、集镇,每多富户,将粮草货物卖钱去串,堆积一室,以防盗窃。此等乡愚,只图一己蓄积,遂致钱文不能流通。”54

从以上私钱流通和私贩囤积的现象中可以看出,银和铜两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对私钱流通、制钱贩运、囤积起到决定作用。换句话说,是市场的价值规律起到调节作用。私钱流通是“制钱不足导致市场自我调适之现象。”55一些学者肯定了私钱流通的积极作用,“尽管私铸规模很大,私铸形质低劣,但并未严重影响银钱比价,形成恶性通货膨胀,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官钱不足给商民日常贸易带来的不便。应该说,它对当时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56

市场不仅调节了私钱的流通,而且也决定了钱票的流行。钱票是一种私人信用工具。“由于银铜本位货币无法适应经济发展之需要,导致私经济部门采用私人信用工具以利交易。在私人信用工具中,钱庄、当铺以及有实力的商号纷纷发行钱票、私票和私帖,在地方上通行,这在清代是很普遍的事。”57“钱票的发行自将增加铜钱的供给”,起到补充铜钱供给短缺的作用。58这说明钱票的产生,完全是市场需要信用工具的结果。在钱票流行的过程中,看不到政府的作用,说明市场在其中起主导作用。59

政府货币政策的目的,是政治性的,为其统治服务。各代铜钱都标有不同的年号,在这里货币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象征,当顺治年间,有人看到明代货币搀和在清代货币中流通,“禁之不止,诛之不胜诛”时,提出“凡市上行使,每废钱二文,当制钱一文”,由国家收购前代废钱的方法。户部大臣反驳称:“明季废钱,岂可并行?”60不同意用此办法,似乎使用明钱,有损清国。

其次是为了财政收入,保证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铸钱有时可以获得比较多的铸息。顺治年间,清朝还没有统一国家,战争需要大批经费。瑞士学者傅汉思指出:“政府从铸钱活动中获利是比较大的。对于有代表性的那些北京钱局而言,其结果是十分令人惊异的:直到1695年,那些钱局场是获利的,利润占铸钱成本的4—4.2%。然而,1700年以后,那些钱局都没有利润,反而受到严重亏损,那时北京钱局的亏损达到铸钱成本的16—63%。只是采办比较便宜的云南铜以后,北京钱局的形势又有了改善。但是其利润却是微不足道的,还不到钱局成本的5%。随着国家对云南铜矿补贴的增长,铸钱成本再次上升,最后再出现铸钱总经费高于铸钱收益的情况。”61

再次是为了社会稳定。按照货币经济理论,物价与货币有着重要关系。物价高低取决于流通中的货币量,当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时,则物价下跌;反之,货币量减少,则物价上涨。如果官方兑换率和市场兑换率的差别过大,就会使物价变动,给百姓生活带来困难,也可能导致社会冲突,甚至。因此,为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政府维持官方银钱的固定比价,稳定铜钱通货,就显得十分重要。

清代前期的政府是专制体制下执行权力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巩固统治,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定,很难说政府是为推动商品流通的发展,而制订货币政策的。但是为了达到政治、军事目的,政府提出的货币政策,也离不开经济。换句话说,政府的各种职能是相互关联的,经济作用离不开政治、社会和军事作用,而货币政策落实的结果,则体现在经济方面。当然,也并非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货币政策,只是为了论述方便,这里按照现代货币理论,把政府对货币的有关措施与管理归纳起来,以期从历史事实中,客观评价政府的政策。

政府货币政策的特点之一,是因时制宜,随着市场变化而不断改变的。例如:对市场作用产生的私钱流通,政府一方面在法律上严令禁止,另一方面又采取了相对灵活的政策。“乾隆初期,由于制钱供应不足导致钱荒的压力下,政府对私钱流通采取的基本方针是一种放任或弛禁的态度。至乾隆中叶以后,当制钱的供应逐渐稳定,各省呈报市场钱价日益平减的时候,处理私钱的政策才正式展开。采用的方式是多面性,但其中与历代政府的‘严刑峻法’政策迥然不同之处,是采用一种较温和的收买政策。”62又由于政府是根据市场中流通货币数量的变化,而推行货币政策的,所以,这些管理措施也是审时度势决定的。有人说,清朝货币规章多变,正反映了政府这种随时应变的能力。

发放生息银两是政府货币政策的又一大特色。康熙前期,全国经济不景气,有效需求不足。63但到后期,经济复苏,物价也开始回升。日本学者岸本美绪说:这是因为“康熙二十二年降服了郑氏,占领了台湾,再开海外贸易,从而自然地丰富了货币。”64理查德(RichardVonGlahn)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65他认为,“康熙朝的萧条与银的流向似乎并无简单的关系,中国国内物价的降低早于日本禁银出口,而物价回升也未受白银流入的刺激。”“铜钱价值下降并不能明确的与白银流入量的变化相关。”66笔者同意理查德的意见。从解除海禁的康熙二十二年到康熙后半期,大概有十年的时间,白银流入量是否能在这样短的时期内起到丰富货币,影响物价上升的作用,值得怀疑。笔者认为,起到丰富货币作用的,主要不是国际白银流入,而是国内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增加。这就是康熙时期开始的为使官兵摆脱生活困苦,而发放生息银两的政策。雍正七年,上谕称:“为京城八旗兵丁人等生计,朕悉心揆度,若逢家中红白之事,经费不敷,着实困迫堪悯。特着用内库之银,交付王大臣转用滋息,以备兵丁不时之需。兹念外省驻防之满洲、汉军兵丁亦应一体恩赐。”“其他各省督、抚、提督标下兵丁,亦循此例。”67从京城八旗到各地驻防之满洲、蒙古、汉军等官兵,都有生息银两之利息,作为生活补贴。当然,清代前期的政府不会想到,用这种政策可以摆脱经济停滞现象,但在客观上生息银两确实使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增加,扩大了需求,促进了消费,使康熙后期的经济开始复苏。到乾隆时,发放的生息银两本金,已经基本归还。68可见,货币滋息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对拉动内需的确很有成效。

关于在货币流通中,政府起主导作用,还是市场起主导作用的问题,理查德认为,“明代主导货币事务的是市场而非政府。主控货币的是市场,而非国家。”69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罗威廉(WilliamT.Rowe)似乎不同意他的结论。“我关于十八世纪货币政策的研究,使我对他的结论持谨慎态度。虽然象理查德表明的那样,当时的国家对它管理通货的能力失去了信心,但不管怎样,清中期官员们使用了广泛的间接方式――调整铜币的大小和含量,通过大量的技术手段,在不同的货币地区,控制银钱的相对供应量,高度选择性的反利用――作为一个市场的参与者来保证货币稳定,刺激了与人口同量扩张的经济生产力的发展。”70理查德的研究止步于康熙时期,罗威廉的研究重点在雍乾时期,虽然他们对于整个清代前期政府的货币政策、管理、执行情况,都没有全面研究,但是他们的结论都是有根据的。

一般来说,清代前期是政府与市场共同控制流通中的货币量。政府的货币政策确实起到一定作用,特别是在某些时期里,甚至起到主要作用,如前述发放生息银两,增加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就是市场在短时间里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但是,政府的货币政策是调控流通中的货币量。当市场上铜钱数量减少时,政府可以增加铜钱的数量,反之,政府也可以减少铜钱的数量。市场上货币流通量,又受到铜材的影响,当市场上铜材短缺时,政府可以增加铜材生产,或向外国购买。由于铜钱货币流通量是随着市场上铜材价格的波动而变化的,所以,货币流通量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官方按照市场银钱比价的变化来调节货币数量,政府的货币政策总是跟在市场调节的后面起作用。日本学者黑田明伸的研究指出,“私钱跨省性的流通则呈显传统中国货币流通的另一面貌。”“显示出‘私’的经济相对于‘公’的经济对穿越政治疆界的活力。”71如果把“私”看成市场调节,把“公”看成政府调控,那么,从长时期看,正是“私”钱流通冲破城市之间、省际之间的地域,起到左右整个货币流通的主导作用。

从整个清代前期来看,政府货币政策的干预能力呈下降趋势,乾隆时期钱票的盛行,就证明政府并没有能力决定钱票的流通,完全听凭市场调节。特别是道光时期,“新旧朝钱币一起流通及洋钱可用以缴税,表示当朝所铸的钱币不是那么成为王权的象征。”72低色洋银内流,国内白银外流,在一些地区洋钱与制钱同样使用。这时,政府提出了禁止中外贸易使用白银的反市场规律的政策,难于施行,就更表明货币流通越来越被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价值规律所操纵。

注释

1《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5。

2咸丰九年九月十六日工部尚书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张祥河等奏折,见清代钞挡,钱法,道光朝。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图书馆。

3《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4陆世仪《论钱币》,见《清朝经世文编》卷五十二,钱币上。

5汪宗义、刘宣辑录《清初京师商号会票》,载《文献》1985年第2期。

6“钱票是一种信用票据,由钱庄、银号等信用机构签发。它在一定范围内流通,起着代替货币职能的作用。”张国辉《清代前期的钱庄和票号》,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4期。“钱票的起源,也无法考据。当初可能也是一种期票,临时填写,其和银票不同的地方,大概只在于银与钱的分别。也许银票的面额大一点,钱票的面额小一点,因此钱票的流通性要更加大一点。”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557页。

7张国辉《清代前期的钱庄和票号》,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4期。

8《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六,钱币四,考5002。

9约翰·洛克《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1691年致一位议员的一封信》商务印书馆1962年中译本,第101页。

10《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6。先定为七文准银一分,后改为此比价。

1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46。

12参阅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户部,钱法;《清朝文献通考》钱币。

13私钱包括私人非法铸造的货币;官局中炉头工匠偷工减料,铸的低于法定重量或成色的钱;前代的货币。参阅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14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

15《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70。

16《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四,钱币二,考4972。

17《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四,钱币二,考4975。

18《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七,钱币五,考5012。

19《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8。

20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十四,户部,钱法,搭放京饷。

2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50。

22张建辉《关于康熙对生息银两制的初步推广及其在八旗军队中的运用》,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23《雍正朝镶红旗档》宿字三十九号,转引自韦庆远《雍正时期对“生息银两”制度的整顿和政策演变--对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研究之二》,载《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24韦庆远《清代乾隆时期“生息银两”制度的衰败和“收撤”-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过程研究之三》,见《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89年。

25张建辉《关于康熙对生息银两制的初步推广及其在八旗军队中的运用》,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26韦庆远《清代乾隆时期“生息银两”制度的衰败和“收撤”-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过程研究之三》,见《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89年。

27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

28《清高宗实录》卷二二六,乾隆九年十月壬子。

29《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30《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十九,钱币一,考7686。

31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32《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8。

33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十四,户部,钱法。

34《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六,钱币四,考5000-5001。

35《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六,钱币四,考5000-5001。

36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

37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搭放京饷。

38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搭放京饷。

39《清仁宗实录》卷一六一,嘉庆十一年五月甲子。

40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

4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46。

42《清高宗实录》卷,乾隆三年三月丁巳。

43陈廷敬《杜制钱销毁之弊疏》,见《清朝经世文编》卷五十三,户政二十八。

44顺治八年正月户部尚书巴哈纳题本,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中华书局1981年,第7辑,第169页。

45顺治九年十月户部尚书车克题本,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7辑,第178-179页。

46《清世宗实录》卷三二,雍正三年五月癸丑。

47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禁令。

48《清世宗实录》卷六一,雍正五年九月乙卯。

49《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8。

50《乾隆朝上谕档》第十七册,乾隆五十九年六月十二日,页958、976。转引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5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46-5147。

52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禁令。

53《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54《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55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56王光越《试析乾隆时期的私铸》,载《历史档案》1988年第1期。

57潘敏德《中国近代典当业之研究(1644—1973)》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专刊(13)1985年,第292页。

58林满红《嘉道钱贱现象产生原因‘钱多钱劣论’之商榷-海上发展深入影响近代中国之一事例》,载《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五辑,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3年,台北·南港。

59“道光年间,清廷也曾设立政府的信用机关,由内务府在北京设立官钱铺五家,发行钱票。”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649页。政府发行官钱票,比民间使用钱票晚得多,而且在前期是否起了作用,待进一步研究。

60顺治九年十月户部尚书车克题本,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7辑,第178-179页。

61(瑞士)傅汉思《清代前期的货币政策和物价波动》,载《中国钱币》1995年第3期。

62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63(日本)岸本美绪认为,康熙前期禁海和政府的紧缩政策,使流通中的白银减少,造成全国性的经济不景气,有效需求不足,出现康熙前期“全面物价下跌及与之相伴的滞销、收入下降等不景气的”情况。岸本美绪《康熙年间的谷贱问题-清初经济思想的一个侧面》,载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康熙前期经济不景气,有效需求不足是事实,但形成的原因不一定是政府紧缩政策。据日本学者百濑弘的研究,“至康熙三十六年皇室开支尚不及明朝一个内廷官署的经费。乾隆朝在清朝财政盛世的时代中,也只不是60万两。”百濑弘《清朝の異民族统治に於おける财政经济政策》,《东亚研究所报》,第20号,1943年。转引郑永昌译文《清朝的财政经济政策》,载《财政与近代历史论文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年。可见另有原因。

64岸本美绪《康熙年间的谷贱问题-清初经济思想的一个侧面》,载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65FountainofFortune:MoneyandMonetaryPolicyinchina,1000-1700.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96.338pp.台北南天书局翻印本1997年。

66转引刘翠溶书评,载《新史学》一九九八年九卷三期。

67《雍正朝镶红旗档》宿字三十九号,转引韦庆远《雍正时期对“生息银两”制度的整顿和政策演变--对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研究之二》,载《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68参阅韦庆远《清代乾隆时期“生息银两”制度的衰败和“收撤”-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过程研究之三》,见《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89年。

篇2

(一)儒家在社会中的作用及其生存基础。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的相同在于它的存在基础,甚至日本儒家、朝鲜儒家也如此。依笔者所知,儒家长时间在中国、越南、日本、朝鲜等国家生存下来的基础是东方国家社会经济条件,东方国家社会存在基础在于稻作农业经济与三角洲流域紧紧相连。该经济基础使社会产生更大的凝聚力,融入大自然,受到大自然的影响,崇拜天地自然,社会中人尊重长辈,尊重有经验者,尊重社会和家庭的秩序,注重和睦相处等等。这是个好土地给儒家扎根生枝以及发扬自己的学说。虽然在越南、日本和朝鲜,儒家都是来源于中国,并不是土著思想系统,但是,像中国一样,在支配社会发展时,儒家起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封建社会发展。今天,儒家思想虽然不再是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但儒家思想的标志仍然保留——它成为“民族传统文化”,也对当今社会的发展更具价值。在中国,儒家支配所有乡村和家庭关系、道德关系、教育活动等社会中人的活动,是中国封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思想基础,从汉代(公元前206年至220年)至清代(1644年至1911年)。在越南,日本,韩国也是如此,儒家思想也强烈地影响社会的所有活动。在越南,儒家长时间是支配封建朝代所有活动的指导思想系统,自李朝(1010年至1225年)至阮朝(1802至1945年),特别是后黎朝(1428至1788年)至阮朝末期(1802年至1945年),儒家在社会占据了独尊的地位。朝鲜李朝时期(1392年至1910年)和日本德川幕府(Mac phu Tokugawa)时期(1603年至1867年),朝廷重视儒家,儒家思想成为支配社会所有活动的思想体系。如今,儒家不再是支配社会一切活动的正统思想系统,但是,儒家仍在社会中留下深深的烙印以及许多对当今社会发展有价值的思想,成为民族传统文化。 

(二)经学相同。儒家透入越南的同时,经学经典也不断地涌入越南。越南儒家并没有创作出自己的作品,而是在中国儒学经典书籍的基础上创作出越南儒学作品,最有代表的是《四书》和《五经》。因此可以肯定越南经学和中国经学是相似的。李朝时期至今的越南儒士都使用孔孟、程朱作品作为经典书籍。例如:13、14世纪朱文安(1292年至1370年),阮廌(1480至1422年)非常重视《四书五经》以及儒家仁义思想和教育思想。他们的话和引用语都是来源于中国经学中的内容。十五世纪,越南儒神吴士连编撰了《大越史记全书》,15卷有174段评语,其中有98段引用或提到作者和作品,如:《周易》《金诗》《书经》《春秋》《论语》等文献,孔子、孟子、朱子等儒家学者。十八世纪末,中代时期越南最有学问的大臣代表——黎贵敦进士(1726年至1784年)十分重视朱熹。在越南,到目前为止,越南儒士忠于传统儒家经学。越南儒家仍重视孔孟经学,程朱思想则是道学。潘珠贞、潘佩珠、黄叔抗以及提倡民本(一定意义上是民主)、抵抗君主专制制度的东京义塾运动都一直重视儒家思想。潘佩珠(1867至1940)编写《孔学登》也是提倡儒学价值意义。 

(三)思想体系相同。从诞生到发展和传播的过程,儒家和儒家内涵不断地扩大和发展,并被社会经济环境、地理空间所支配;换句话说,中国历史阶段,历史背景和地域空间的不同,引起中国儒家思想不同的变化。简单地理解为“中国历史中没有一种统一和纯粹的儒家”(同一个空间和时间中没有一种同一宗教形式),更没有一种纯朝鲜儒家、纯日本儒家、纯越南儒家。展开其观点,可看出没有确定何为中国儒家、朝鲜儒家、日本儒家、越南儒家的划分标准。在不同空间和不同时间,儒家都有异同之处,但总体来说能称它们为儒家思想。因为在任何国家、 

任何时代,儒家都要依靠一个基础、一种不可改变的哲学体系。儒家诞生与发展于中国后才蔓延到东北亚地区,可见儒家的基础即是中国儒家。确定在丰富多样的中国儒家思想系统中哪里是中国儒家、朝鲜儒家、日本儒家、越南儒家的根本和共同点是一个难题。笔者认为有三种共同儒家思想流派在东北亚地区发展并支配该地区的所有活动,那是:1.孔孟思想的系统。2.汉儒思想系统(董仲舒为代表)。3.宋儒思想系统(程朱为代表)。上述三种中国儒家思想的所有内容(关于哲学、道德、教育等)是越南儒家、日本儒家和朝鲜儒家的基本依据。无论发展在自己的家乡中国还是发展在异国(越南、日本、韩国),尽管在形式上有些变化,可儒家仍然还背着它的基本思想内容。因此,中国儒家、越南儒家、日本儒家、朝鲜儒家都有共同的名称,为“儒家”。当认识到儒家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共同基础”和“不变”因素,我们才能了解到各国儒家的差异之处。 

二、中越儒家的差异 

除了相同之处外,越南儒家、中国儒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儒家也有许多差异之处,最凸显的是儒家学者队伍和思想风格。 

(一)越南儒士与农民和农村密不可分。越南儒士亲近农民,他们的生活与农村生活紧紧相连。据史料记载,17世纪,越南都市已发展到一定的繁华程度了。升龙、蒲献、会安和顺化是越南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但蒲献儒士寥寥无几,只有三贡生、没有进士,17-18世纪的会安也有如此状况。19世纪,绝大部分贡生(举人)和进士都出身于农村。比如说,自19世纪初至1919年,阮朝时期,39届考试的555位进士,47届考试的5226位举人大多都出身于农村。当官者在位时被调动到全国各地,他们退隐之后仍然选择回归农村生活。可以肯定的是,越南儒士是农村儒士,农村生活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越南儒家及儒士,对越南儒家发展有重要的意义。農村儒士阶层当老师、当大夫,同时也将儒家传播到农村。此外,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儒家与越南有不同之处。中国清明时期,华南地区的士大夫多出身于都市。余英时教授讲到:“清明时期,商人开始当官,他们也可以得到官品和功名。地方商人是有势力的。付依菱教授也有相似的观点。从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也能看出士大夫生活的环境是城市生活环境。朝鲜韩国的儒士是社会精英。在日本,儒士是研究儒学的专家或寻求儒学作为个人道德学科的武士。越南儒士阶层生活与农村乡村生活紧紧相连,因此诸多儒家观点,特别是宗法思想中的宗族和家庭组织渗透进农村生活中。越南儒生是越南封建朝廷选拔人才的主要来源。据黎贵敦在《乔文小录》中所统计获悉,在山南镇,壬午年(1462)香考共有4000多名考生,乙未年(1499)香考共有5000多名考生。18世纪,考生数量猛增,朝廷必须通过指定名额来限制报考者数量,如:乙酉年届(1765)大城市考生名额为70名,中型城市考生名额为50名,小乡镇考生名额为40名。自红河三角洲枝清艺地区的考生数额也达到上万人。根据上述数据获悉,乡村中,系统学习儒学的儒生数量繁多,直到21世纪初。在19世纪,阮朝主张通过儒学教育、科举考试和训条加强儒家思想在社会的地位。

    (二)越南儒家的思维风格。研究越南儒家学者的认识和思想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越南儒家与其他的国家不同,它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1.面向实际与功利。面向实际与功利体首先体现在学习目的。绝大部分越南儒生设定自己学习目的,学习是为了考试,考试是为了做官,做官是为了享荣华富贵的生活,完成学习目标标志着结束学习过程。极少人有远大的志向,学习是为了探讨地区热门问题,学习是为了服务社会或为了国家社会文化的进步。此外,儒家学者的学术态度也是该关注的问题。客观分析可见有一些儒家学者关注学术研究工作,他们常关注政治道德问题,少讨论玄学或高级思维领域,其中隐藏在内深刻的认识和创新的能力。甚至,他们将无形变成有形,运用于实践活动中。例如:天地人关系中“天”的概念,他们不考虑作为一种自然实体、“天”的本质怎样,或不考虑作为一种精神实体、超自然实体、“天”在宇宙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而只从利于人类的角度来考虑,如:“天”运行得有“时”、人要知道天时、种植耕作才能丰收,或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看,人类要如何对待天才能享福,从而主张“敬天”“顺天”“奉天”等。另一个例子,《易经》提出世界原本:“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 越南儒家学者并不关心到底何为“太极”“两仪”和“四象”,而是对最后一句“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感兴趣。他们关注到能带来给他们直接利益的东西。因持有如此的学习方法和思想,他们很少做出大贡献。高榜提名的成千上万举人和进士,很少有人能创作出国家和民族能记住的工程和光荣的事业。当然,越南儒家也有伟大的文化家,如:阮廌、阮秉谦、黎贵敦,阮攸。但是这是罕见的。2.习惯性地简化内容。越南知识渊博诸子在中国巨大渊博的儒家宝藏前都会有意识地简单化,选择主要内容,编辑成简单、明了又易懂的教学教材。例如,在中国已有关于某问题的完整书籍,如:朱熹的《四书集注》和宋、元、明、清的《四书大全》,到越南就变成“说约”(学说简约)和“约解”(简约注解);或明朝胡广的《性理大全》到越南卻成为“节要”。该现象并不是一个朝代特有的现象,而是越南封建王朝较为普遍的现象。关于《四书》的简化工作,陈朝有朱文安《四书说约》,黎郑朝有黎贵敦的《四书约解》,阮朝有阮文超的《四书选讲》;黎郑朝裴辉壁的《性理节要》仍被阮朝视为经典教材。简单明了的优点是易懂、容易记住、容易传授和学习。简单明了却是学术的局限,因为简洁等于要删略学说的许多观点,失去许多潜在的暗示教义,删除学说中丰富多彩的含蓄内容。更不用说简略和节要很可能将核心内容减去而留下来次要的。传授知识者满足于简单明了的内容,学习者也如此,这样抑制了人的思想和创新能力。 

三、总结语 

总之,儒家传入越南后,在越南领土上存在和发展几百年了,虽然有时达到顶峰,有时衰落。但儒家思想深深地影响了越南人民和社会。儒家作为统治阶级的精神工具,封建阶级以其建设封建社会制度,推进封建社会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对原有的儒家思想进行了一定改变,并成功运用到处理朝廷内部事务以及抗外敌事业。除此之外,儒家思想是越南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当时越南社会及人民生活,尤其是道德教育领域。儒家融入越南文化,被“越南化”,成为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相比,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存在诸多异同之处,越南儒家有着本国特有的风格,包括儒家在社会发挥的作用不同,儒家运动方向和发展动力不同,思考风格不同;越南儒家远离超形、崇拜利益的现象,越南儒家与人民实际生活紧紧相连,融合和折中人民的思考方式,为人民的利益而考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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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大尹,阮玉琼.关于阮朝官制的一些问[M].顺化出版社,1998:118. 

[3]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