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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工作意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3 1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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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工作意见

篇1

1、继续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增强办事机构力量,发挥领导组织作用。

2、完善全区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构建区、镇(办事处),两级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平台。

3、积极推进区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4、依托现有医疗救援资源,积极筹建我区战略性医疗救援中心。

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

5、继续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体系建设,及时预警信息。

6、组织实施重点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三、加强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

7、加强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根据需求,制订计划,开展人禽流感、食物中毒、医疗救援等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并进行评估。

8、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争取财政支持,及时补充和完善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区、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医疗急救包、便携式急救设施设备等可随应急队伍出发的物资储备。

9、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应急工作队伍成员档案,及时调整、充实卫生应急专家组织和应急处置队成员。

四、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普及全社会卫生应急知识

10、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应急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原则,加强和指导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

11、大力推进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工作,年内确保达到省卫生应急示范标准。

12、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活动,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控、防暑降温、食物中毒防范等应急处置科普知识宣传。

五、加强应急信息管理工作,提升12320电话管理水平

13、进一步健全信息报告和信息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信息报告,坚持公共卫生信息统一扎口和依法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100%。

14、加强12320社会宣传知名度。

篇2

1、传染病防控安全

(1)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医生防护不规范、人员不固定、初步流行病学史询问不详细,容易造成误诊、漏诊。

(2)霍乱、O157:H7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不明原因腹泻等肠道传染病。肠道门诊医生未经培训上岗、登记不全、人员不固定等容易造成漏诊、误诊等。

(3)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前告之不到位,给有禁忌症的儿童注射相关疫苗、疫苗漏种、错种等,造成预防接种安全隐患。

(4)血防防急感工作责任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渔船民流动性较大以及三角圩与江宁区交界处船厂的流动人员导致我区的防急感安全隐患增大。另外血防发热门诊诊疗意识淡薄给我区血防防急感第一道关口也造成一定的漏洞。

2、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

(1)部分餐饮单位、快餐制售、企事业单位食堂、熟食卤菜存在卫生条件差,食品索证不规范、违法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保管不当,凉菜间“五专”落实不到位、食品不烧熟煮透等现象给我区食品卫生安全容易造成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2)建筑工地食堂尤其是中小型食堂饮食加工流程不规范、设备简陋、工程时间短、流动性强、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导致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增大。

(3)二次供水单位未规范落实生活饮用水消毒不规范,设计不合理,二次供水水箱周围环境差,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传染病的暴发。

3、职业卫生安全

企业业主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薄弱,无专人分管,对作业场所粉尘、铅、苯、硫酸等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严重的场所未落实具体防护措施。

二、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加强对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防急感等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门诊医生的诊疗水平。

2、区疾控中心加强腹泻病门诊督导力度,紧盯几个重点环节,特别是人员资质、登记项目完整、医生掌握腹泻病知识、02检索等重点环节,每周检查一次,定期进行全区通报。

3、对全区预防接种门诊冷链、预防接种前告知、疫苗接种规范开展督导检查,每周检查一次,通报一次。

4、加强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召开饮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单位自身管理水平。

5、加强监管力度,发挥卫生监督员、街道检查员、社区信息员三级网络作用,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化管理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大中型餐饮继续实行5桌以上宴席申报制度,开展预防性监督,落实留样制度,对卤菜行业加强监管,重点监控亚硝酸盐使用和销售场所温度的控制(25度以下),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6、加大与街道、建设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建筑工地本底资料,加强工地食堂的监督频次,提高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水平。

7、开展对供、管水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完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提高供水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确保安全供水。

8、加强工作联动,健全二次供水基础档案,依靠街道、社区开展二次供水的专项整治,区卫生监督所每二个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强化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防护、水管人员的健康体检、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方面的日常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按照每半年开展一次水箱清洗、消毒的要求,落实水箱的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具卫生监测单,区疾控中心负责落实对二次供水水箱开展水质抽检,区疾控中心将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及时通报区卫生监督所。

9、建立辖区内存在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岗位的用人单位基础资料,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开展综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围绕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人群、职业病危害企业,检查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和职业危害评价情况。

11、加强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管理相对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

三、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

当前连续高温天气,正值各类传染病、食源性疾病、职业性危害等公共卫生安全高发季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长抓不懈,提高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对保证社会和谐、经济稳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应急处置等各项公共卫生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引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公共卫生单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密切配合、上下协作,加强合作机制,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共同解决公共卫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大力开展血防防急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及其他不明原因的发热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力度,进一步突出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驻区大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宣传教育、疫情监测、医疗救治等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共卫生许可标准,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消除公共卫生隐患。按照分段监管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重点抓好快餐制售、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卤菜(冷菜)等食品卫生综合整治,依法打击无照生产经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其他不规范行为,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加强二次供水的监管力度,规范水箱清洗、消毒措施,提高监督覆盖率。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自觉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业卫生环境。

(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篇3

通过工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增强工会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干实事的氛围,促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工作成效明显增强。

(一)加强职工队伍思想素质建设。要认真落实职工培训、学习制度,通过岗位自学、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促进全体医护人员的整体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效明显提高,各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对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会业务知识学习,加大创新型、技能型、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三大行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会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加强工会委员的分工与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工会委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工作,使基层工会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按工会章程配齐配强基层工会领导班子,保证工会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抓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使工会组织深入基层,成为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

(四)加强工会组织民主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必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充分发挥系统工会委员的作用,建成以局工会委员联系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格局,加强对基层工会组织的服务与指导,引导、督导、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二、抓载体,丰富活动内涵

以“平安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好医生、好科室评选”、“医德医风建设”等活动为基础,在卫生系统内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做好“优质卫生资源,服务群众”工程,为“构建和谐卫生、民本卫生,幸福”目标服务。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标准的“三好一满意”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推行廉政文化建设,形成自觉规范医疗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岗位、文明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把树立典型和行业先锋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弘扬大医精诚、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良好行业风气,激发职工的创新智慧和创造活力,使劳模精神、劳模形象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发扬光大。

三、抓民主管理,切实维权

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会组织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把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发展与维护医务人员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作用;要及时公开党务、院务,把广大医务人员关注的重点、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公开,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积极开展民主监督管理活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将院务、党务公开事项落到实处,真正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到位、民意畅通、干部职工满意的目标。

四、抓民生,切实解民难

篇4

一、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现行计生政策

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全面落实《2014年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要经常研究解决本单位及挂点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特别是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把将计生工作与卫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进行。按照《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继续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指定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并充分利用卫生墙报、宣传栏、上街义诊咨询、卫生三下乡等各种有效手段和途径宣传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失调的社会危害性,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保证。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各项计生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

1.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积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利用卫生进社区和三下乡活动,进一步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母婴保健等科学知识,积极开展生育咨询指导,普及婚前保健知识,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婚检率。大力开展优生检测、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率。

2.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在职责范围内,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生育女孩的家庭在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深化“关爱女孩”的政策,对农村二女结扎户,实行看病免收挂号费、“六一”节期间免费为二女结扎户女学生体检等优惠措施,使农村生育女孩的家庭在政治上得到关心、在政策上得到优惠、在服务上等到优先、在生活上得到帮助。

3.协助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4.抓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全系统的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调查,建立计划生育台帐,确保计划生育率、晚婚晚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查环、查孕查病率、计准确率达到100%,综合节育率达95%,台帐建成率100%。

三、把握重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要认真执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和省卫生厅《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爱岗敬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要加强对母婴技术执业机构执业人员的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规范持证育妇终止妊娠手术。对政策内怀孕因意外伤害如不及时施术将影响其生命等特殊情况,须由二人以上施术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施行手术,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

3.要健全完善无生育证分娩通报制度。对无生育证分娩的,做到在分娩后2日内,最迟不超过5日,向计生部门通报;根据有关计生政策,积极配合计生部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定期与计生部门就出生、免疫、节育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交流通报制度。

4.落实B超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手术行为,要与计生、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整治终止妊娠类药品市场,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

篇5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可及原则

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保证城乡居民,公平的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二)分级诊疗原则

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功能、任务、规模,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

(三)整体效益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当地卫生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局部要服从全局。

(四)公有制主导原则

医疗机构应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为补充的原则。

(五)确保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特别要建设好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加强学科建设和内涵建设,并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

三、布局要求

医疗机构的布局要以现行设置的医疗机构为基础,以当地的实际医疗需求为依据,考虑其可及性,便于居民就诊、转诊,合理利用资源。

对到“十五”期末已超过或达到本控制标准的地区,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医疗机构,重点做好布局调整,资源优化。

四、床位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控制标准根据我省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卫生强省建设和“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目标,“十一五”期末,全省医院床位的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控制在:

每千人口床位数3.13张;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02人;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77人。

五、基本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功能和任务不同,分别对一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医疗机构以及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出设置和发展规划,并按服务人口,控制规模大小。

(一)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公立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以迁建、扩建、合并等形式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原则上在设区的市的市区范围内,不再新设25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院),在县(市)的城镇范围内,不再新设**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院)。

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或捐资兴办各类医院。

省级医疗机构为**省先进医疗水平的代表,定位为三级甲等医院为主,有2家争创三级特等医院;设区的市级医院主要为三级乙等医院,少数可以为三级甲等医院,为本市的医、教、研中心;县级医院主要定位为二级甲等或二级乙等医院,部分有条件的可为三级乙等医院,为本区域的医疗中心,并作为双向转诊中的重要环节。

到20**年,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模与水平的医院为18—20所,分布为:杭州市(含省级医院)6所,宁波市、温州市(含省级医院)各2所,其余市各1所,剩余2所名额视各地医院发展情况综合考评后确定。80%的县第一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包括区)。

(二)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1.传染病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按国务院批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城镇每万常住人口配置1张床,农村每万人配置0.5张床的标准,加强传染病医院和病区建设。

依托国家传染病重点学科、卫生部传染病重点实验室,加快建成传染病医、教、研于一体的省级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11个设区的市应建立独立的传染病医院(院区),达到具备收治各种烈性传染病的能力;各县(市)依托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在医院内设置单独或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区,其他不设感染性疾病病区的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加强和规范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建设。

传染病医院的建筑格局应符合各种传染病隔离要求,配备良好的抢救设备、实验条件和消毒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并预留土地以备应急时建造临时隔离医疗用房。

到20**年,中心卫生院设立感染性疾病门诊,形成由省级传染病学科、市传染病医院、县(市)感染性疾病病区、感染性疾病门诊组成的传染病医疗服务网络。

2.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省精神科总床位控制在**-12张/**万,其中城市控制在**—15张/**万人口、农村控制在6—8张/**万人口。到20**年,全省精神病医院总床位达到6000张,并应有一定比重的老年和心身病房床位。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院)设置精神卫生心理科(门诊)或心理卫生科(门诊),并发展与建立社区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社区可设置精神病人工、农疗站等康复机构。

3.惠民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惠民医院主要是为“低保”、“低收入”等弱势群体,采取“免”或“减”等措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医疗机构。在2005年全省11个市各完成一所惠民医院建设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也逐步设置惠民医院。同时,积极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惠民医疗服务,以及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各类慈善医疗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

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通过慈善活动筹措一部分,专款专用。对贫困特助人群采取“免”或“减”有实质性内容并落到实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4.其他专科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发展规划

专科医院的兴办以老年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口腔、眼科、骨(伤)科等专科医院为主,各地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情况自行确定。

专科医院的专科床位数不低于80%,科室设置和学科发展应具备鲜明的专科特色,在本区域内的专科发展水平处于先进水平。

(三)急救中心设置和发展规划

急救中心建设的重点是要加快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完善,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由省急救指挥中心、各市急救中心、各县(市)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组成。

各市应设置一所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县级急救中心一般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目前不具备设置急救中心的市,可成立急救指挥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单独设置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配置的救护车应服从市、县急救中心(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基本配置标准为城市人口每5—8万人配置一辆救护车,农村按每**—15万人口配置一辆救护车。各市配备1辆负压车,建立GPS卫星定位系统和120急救电信接收台,设无线电指挥系统和足够的中继线,保证服务区域内无盲点。

(四)采供血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省会城市设血液中心,一个地级市只设一个中心血站,部分县(市、区)设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的分支机构;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所辖的区和分支机构所在的县(市、区)内严禁设置单采血浆站。

实现全省血液管理信息化,保证血液质量,确保用血安全。到20**年,省血液中心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市级采供血机构达到国内同类机构先进水平。

(五)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根据区域协调发展要求,以现有三级中医院为基础,在杭州、宁波、温州、浙中地区加快具有区域辐射功能的重点中医院的建设步伐。8-**所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其中1所中医医院争取达到三级特等水平,1—2所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国家级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平;12—15所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30—35家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鼓励兴办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保健院、保健康复中心等。

加强中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形成一批中医药特色突出、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中医院。

(六)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妇幼保健机构分省、市、县三级设置,每个行政区域应有一个政府举办独立的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省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规范服务等方面进行建设。力争6—8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其中1—2所妇女、儿童保健院争取达到三级特等水平;**—12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水平;25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9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市应按照《**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产前诊断机构。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地方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机构设置规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市辖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原则上政府按照3—5万人口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所辖范围办好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站的业务由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对市辖区的区级医院、街道卫生院和县(市)城区的城关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改造设立。对于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不足的中小城区、开发区或新建小区,政府应加以补充完善,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年,争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0%,其中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保障机制

(一)强化全行业管理,严格机构人员准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应根据当地的实际医疗卫生资源,严格掌握机构数量、床位数、分布区域等准入标准,规范准入程序,完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制定的规划要求,按程序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制订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定期进行监督评价,评价结果实行公示制,推动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二)确保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履行政府职责急救医疗服务、精神病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传染病救治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应纳入公共卫生建设范畴,政府对其建设应全额拨款,以确保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三)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强评估考核

政府要对公立医院中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予以经费支持,同时加大对代表区域水平医疗机构的投入,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对其资金使用、学科发展、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四)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篇6

(一)强化制度管理,提高两员素质。

我们始终把优化“两员”思想品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作为经常性的头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了《xx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强化检疫规范化操作程序和检疫员工作职责,对全市检疫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考核,加强了对检疫员执法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违法违纪,有失职行为的检疫员按章查处,有x名基层站检疫员因工作不到位,违反《xx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而受到了处罚,使全市的检疫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二)强化检疫检验,提高检疫质量。

充分利用了快速检测箱等动保工程配套仪器设备进行检疫操作,对定点屠宰场的疑似病猪肉进行快速检测,全年共查处了x起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增强了人们对上市畜产品安全的信任度,同时提高了对外运畜禽产品的声誉。检疫执法做到检疫员到岗到位及时,检疫工具全齐,检疫质量得到保证。在检疫过程中,严格把住以产地检疫为重点的五关:一是产地检疫关;二是进场(点)检疫关;三是宰前检疫关;四是宰后检验关;五是市场监督检查关。注重了产地、屠宰两大环节的监督检查,使之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完善,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的检疫工作机制,全年完成猪、牛、羊产地检疫xx万多头,白肉检疫xx万头,家禽检疫xx万羽。

(三)强化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全面推动检疫工作。

自从对猪、牛、羊实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为推动我市动物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们实行以检疫促防疫、以防疫促发展的工作方法,严格把住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对没有免疫标识的猪、牛、羊一律不准流通、上市和交易。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每个猪场的围墙上都刷写了宣传标语,下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牌,并在各乡、镇交通要道涮写了xx多条宣传标语,宣传形式多样,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于宣传力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促进了我市动物疫病的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没有监督管理,违法行为就得不到惩处和改正,我们主要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即日常管理与经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定期监督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4月份对全市中等以上规模的养殖场、11月份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点)的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并经常组织防疫监督员对乡村级交通要道和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全年监督重点放在打击逃检,无证经营,经营死因不明病害畜产品以及检疫员、防疫员违纪违规行为上,并以集中力量查处案件为突破口,解决群众举报突出问题,推动全面检疫工作和猪、牛、羊免疫标识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x起,查处逃避检疫案件x起,经营死因不明畜产品x起,不凭检疫证明运输畜产品案x起,防疫员违规使用免疫标识x起,对当事人均依法、依规给予了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

二、XX年工作要点

(一)从抓业务培训入手,重塑检疫监督队伍形象。

为切实提高“两员”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防检疫队伍形象,全年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建章立制,继续推行去年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xxx检疫员考核管理办法》;二是严把两员的审核关,对全市检疫员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工作能力差的人员取消检疫资格;三是抓好“两员”的业务培训,拟在x月份对全市检疫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是抓好检疫示范站建设,着重抓好xx等x个条件较差的检疫示范站建设,并对xx、xx、xx等三个定点屠宰场实行重点监督。

(二)从审证发证入手,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是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防疫监督的重要手段,今年要重点抓好贩运户、屠工及饲养场的办证及年审工作,严格办证程序,先培训,后规范,力求《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率达xx%以上,做到依证管理,持证经营,同时加大《动物防疫法》、《xxx动物防疫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从强化免疫标识管理入手,扩大检疫面。

严格按照省、市免疫标识管理制度,严禁无免疫标识的猪、牛、羊出村出场,上市流通,做到以防促检,以检促防,防检并重,在抓好猪、牛、羊检疫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家禽检疫和狗的检疫,力求猪、牛、羊检疫率达到xx%以上,家禽检疫率达xx%以上。

(四)从查处典型案件入手,营造依法治牧氛围。

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对违法人员实行公开张贴检讨书,违法录相向社会曝光,同时加大对检疫员、防疫员违纪的处理力度,不讲情面,借《动物防疫法》、《xxx动物防疫条例》及配套法规宣传的东风,印刷宣传手册,刷写标语,利用宣传车下乡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以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促进防疫检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五)从加强横向联系入手,增强检疫执法合力。

1、加强周边县(市)特别是与xx、xx、xx等县市的联系,增强本系统执法合力。

2、加强与边检站联系,严厉打击逃检和无证经营行为。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以弥补自身执法手段和力量的不足。

4、加强与养殖户的联系,充分利用群众的监督职能,建立畅通便捷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监督执法的参与度,形成社会执法合力。

(六)从完善考核办法入手,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今年结合与各基层站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的情况,对基层站的防检员制定出相应的考核评分办法,力求考核制度合理化、公开化,充分调动各基层防检站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年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以促进兽医卫

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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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把创建市卫生镇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大投入,通过全民动员、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把我镇创建成为市卫生镇。

二、创建目标

通过市卫生镇创建活动,将进一步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增强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从根本上提升城镇建设的品位,推进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创建标准

参照《市卫生镇考核评分标准》

四、实施步骤

市卫生镇的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

1、调整充实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创建办公室,负责创建具体工作的实施。

2、准备宣传资料。

3、调查摸底了解现状情况。

4、制定创建计划和实施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

1、召开有关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氛围。

3、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签订好创建工作责任书。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9月)

此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点阶段。主要是落实各项措施,按照市级卫生城镇创建标准要求逐项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创建力度,务必使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如期完成。

1、督促落实各村长效保洁机制。

2、督促落实集镇沿街店铺、单位、住户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3、监督做好镇自来水厂和农贸市场运营管理工作。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活动。

5、开展除四害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顿全镇环境卫生。

(四)完善提高、迎检阶段(10月—12月)

1、对照标准做好自查。

2、查漏补缺,完善提高。

3、迎接检查。

五、创建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们对创建市卫生镇工作要从提升我镇卫生工作整体水平、优化旅游环境、服务经济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要把创卫工作作为一个有效的载体,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的品位。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卫生镇创建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到亲自抓、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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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非”等监管职责,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工作目标。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降低百亿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市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

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市城乡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措施。对取得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要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信息监控平台的推行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乡建委将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8、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9、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与项目部脱钩。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10、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11、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并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3、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1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淮)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信用诚信体系挂钩,与招投标和安全许可挂钩。

15、严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安全报监手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建筑安全监管薄弱区域的工程项目的重点监管。对于未办理安全报监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6、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办法,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督促整改。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8、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20、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2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因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含农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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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为导向,突出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大职业病病源、职业病病控等相关环节的监管力度,按照“开展一个活动、突出二个重点、落实三项措施,抓好四项工作”的工作思路,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成立机构,专项负责

乡政府成立由副乡长为组长,社会事业服务站站长为副组长,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组员,乡卫生院安排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工作小组。

三、全面监督,针对处理

(一)全行业领域监督

我乡领域范围广,行业众多,涉及水泥制造业、机械加工业、煤矿业、非煤矿山行业以及农业和林业,因此,我乡职业卫生的监督也必须全面到位,才能有效防治职业病、卫生隐患。

因此,对全乡各行各业的职业卫生防治,要分区分点分行业进行监督防治。

一是工作小组要牵头各村社全乡各行各业进行全面督查管理、汇总监督,及时与相关单位、村社以及卫生院协调处理职业病、卫生情况的应急工作;

二是各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及其他特别病状,要及时造表归档并上报;三是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完善软硬件设施、物资,保证防护到位,治理有方,从源头出发,做到标本兼治。

(二)重点危害专防治

1、粉尘职业危害治理。结合我乡实际,工作小组要对水泥生产、煤矿、非煤矿山等粉尘危害严重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要求各相关企业要针对相关制定治理方案,督促企业负责人积极设置集中或局部抽风除尘系统,引进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取自动化生产、封闭远距离操作等措施,避免和减少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粉尘;在工艺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如喷雾、洒水等)方法,抑制粉尘产生;作业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品上岗。

2、是毒物职业危害治理。我乡虽然并没有直接涉及到毒物相关的化工产之类的企业单位,但诸如水泥厂、加工厂油漆等部分环节,仍然涉及到毒物的职业危害,因此,相关单位尤其是红狮水泥厂、远翔机械等厂企要及时对所存在的毒物化工品进行严格管制,对相关化学物品的使用要有规章制度,对相关操作人员严格训练,有效防治毒物职业危害。

(三)基础工作应落实。

1、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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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2006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为中心任务,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全面推动“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基本建成“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科学,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满足社区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我区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一次性达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推进服务功能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着力从“健全服务功能、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和构建信息平台”四方面入手。全程规范提升社区卫生的服务内涵、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力求从改善服务方式上强化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连续服务和主动服务能力;为建设城市二级卫生服务体系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工作指标

1、建成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

2、全科医师配备率≥3/1万居民;

3、开展社区卫生诊断,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90%;

4、35岁以上居民家庭保健合同签约率≥20%。

5、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知晓率和满意度≥90%。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能,落实相关政策

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已纳入区政府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今年将以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为契机,合理调整财政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形成多元化投资发展格局。机构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协调落实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政策,区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策,制定规划,并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为创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创造必要条件。

(二)加快中心建设,完善中心功能

按照《*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建设标准》全面启动建设和完善设置,及时调整科室布局,制定工作规范和服务承诺。中心功能以社区卫生诊断为着手点,以老、弱、残、妇等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明确服务范围、服务重点,切实做到以健康教育为先导,预防保健为动力,社区医疗为支撑,社区康复为特色,信息管理为基础,计卫合一,全面实施“六位一体”功能。

(三)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已设置和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规划的社区为服务范围,继续开展60岁以上老人建档工作,以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指导标准进行改重建,按照行政区域设定的中心为上级业务指导中心,落实健康教育,计生技术指导和预防保健基本功能,功能调整以中心为主体,站为补充,实施区卫生局全行业监管,区疾控中心、监督所和妇保所提供技术指导,中心对站实行业务管理,站作为服务网底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本年度以*街道办事处为试点,上半年完成并示范推进,力争年内完成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一体化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素质

根据创建标准,全科医师配备应占总人口数的3名/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人员全科岗位培训率60%,社区护士、防保和管理人员应完成专业培训80%—100%,结合××市卫生局统一安排,组织参加第三批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计划。我区以岗位培训为切入点,开展相关专业人员培训,首先落实2/10万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其他专业顺势而进,同时各机构加强“三基本”及院前急救技术学习考核,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力争与全省同步落实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全面打破人才瓶颈,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素质,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健全制度,落实监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规范运行

在市卫生局统一印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本区卫生服务准入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并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标准,服务规范,通过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把人员、技术、机构准入关和服务行为规范,严防责任性医疗事故发生,确保医疗卫生安全,区卫生局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随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逐步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进能出的机制。

四、工作进度安排

1、2月下旬召开2006年度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度工作,布置2006年工作任务。安排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落实中心建设任务,研究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实施方案。

2、3月上旬,制定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实施方案,纳入区政府办公室议事日程并召开动员会议,分解任务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新晨

3、4月下旬—5月下旬,落实中心建设任务,同步完成“六位一体”功能调整,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一体化建设试点并评估。

4、6月上旬—7月下旬,参照标准,对争创示范区活动开展和完成情况自查自纠。

6、8-10月,在自查、整改、复查合格基础上,由区政府逐级申请示范区验收,并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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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人才战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局班子建设,尽快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继续培养和选拔专业型干部进入班子,分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要注重培养和引进人才。通过对现有医技人员的培训进修、上挂下派等方式,培养一批名医。吸收鼓励专业学校毕业的大专毕业生进入基层卫生院,把更多人力、技术引向基层,改善基层的医疗卫生队伍年龄结构、专业层次和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充实的人力资源队伍。突出医德医风建设,有针对性地通过教育、激励、引导等方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并逐步探索和完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重视新农合工作人员紧张问题。建议设立乡级合管办工作编制,彻底解决合管办工作人员兼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