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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县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2xx号)精神,我县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我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下达我县第一批农村危改任务是2537户。截至目前,我县危房改造户2537户已经全部竣工。各乡镇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县一级验收工作将于xx月初开展,有望xx月底前能够迎接上一级验收。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任务1425户的上报审批工作于xx月开始启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自治区危房改造办的工作要求,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县住建牵头、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发改、计生、国土、残联、移民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精心安排,制定好实施方案
经过综合考虑全县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xx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了各乡镇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三)合理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指标
综合考虑了全县各乡镇对危房改造的积极性因素和平衡分配的要求,在去年xx月各乡镇在调查摸底仍然存在危房数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四)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确保安全。
(五)严格危房改造资金配套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设危改专户,专款专用,各种资金申请手续完善,县财政按危改竣工验收后将补助直接拨入农户帐户中,不再经过其他环节,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加强廉政工作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我县组成督查组不定期的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并对工作队和村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于律己、是否优亲厚友、是否以权谋私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保证项目透明,工程公开,干部清白,群众满意。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群众户数多,涉及面广,而上级下达的危改指标较少,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致使民主评议难度大,意见集中统一困难。
(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时间相对拖后,影响了工作进度。
(三)个别乡镇危房改造工作抓得不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的整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组织第一批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下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三)组织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上报审批工作。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为了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XX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由分管镇长为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和调度等工作,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织,由村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和下乡工作队具体负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经旗危改办鉴定危房改造对象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已开工建设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未开工建设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建立特殊档案X户,其中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
“小黑屋”改造完成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残疾人家庭户X户,一般户X户。
三、坚持公平、公正,走正规程序,加强质量监督。
(一)目标任务
**年,省住建厅未对我县下达危房改造任务,要求自行消化存量资金。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做到应改尽改。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部署安排。x月x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对全年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制发了《**县**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全面完成危房鉴定。x月x日至x月x日,县危改办会同危房鉴定办公室,对全县所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进行逐一的危房鉴定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危房改造要求的坚持予以剔除,鉴定为C级危房的要求修缮加固,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求拆除重建,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经鉴定核实,**年我县计划实施**户改造任务(重建**户,修缮加固**户),预计补助资金**万元。并要求各镇及时将增加的名单上报我委,做到应该尽改。截止目前,开工率达**%。
3、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危房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委于x月x日制发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年以来(含**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目前各乡镇已经完成自查,我委于**月**日至**日完成现场核查,抽查了**个村,**个农户。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我委制发了《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目前,各镇正在认真整改。
二、传统村落
**年x月争取到**镇**村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逐步消除农村危房,提高农村基本住房的安全性,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完成县下发我乡2011年农村贫困群众30户危房改造任务。各村根据乡下达的任务分配计划,合理安排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尊重群众的意愿,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
2011年我乡危房改造采取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选择安置方式,优先安排五保户、特困户和计生困难独双女户。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引导危房改造对象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对扶持农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形成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设的合力。
五是坚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乡所有农户,对象是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综合补助60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为确保顺利实施好我乡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乡政府研究成立了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程兆琦任组长,乡人大主席王森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2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明确危房改造基本要求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要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代建。各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要统筹协调道路、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农村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方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先建40至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向上加盖,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
(四)、实行政策倾斜
各村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要优先安排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计生困难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五)、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危改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危改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在此基础土,建立健全危改户纸质档案表信急化录入制度,确保危改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2011年10月5日至10月15日)。
乡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将县下达给我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
制定和规范农村村民自建房审批手续流程,对于符合规划的申请,做到尽快审批,解决群众所难。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镇共审批17户自建房。
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市级中心村进行建设,安排100万元建设资金,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
三、危房改造工作
为努力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今年我镇共2户扶贫户危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我所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流程,从摸底公示到现场勘查确定,村级会议评议公示等。现全镇2户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一)加大规划工作力度,逐步完善镇域规划。1、完成已通过市14届规委会的灵山西片区控规的动态维护和报送工作。2、完成灵山镇晋文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及反馈意见的收集工作;3、推进三江镇总体规划修编(2011-2020)第三次报送市政府批复;4、做好丁荣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前期道路开工的协调工作;5、完成大致坡镇总规、咸来墟总规、大致坡中心片区详规方案并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6、完成大致坡镇7个行政村五图一书及134个自然村三图一书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二)努力推进市政道路贯通工程、为民办实事工程(即“11+1”)项目和重点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征收工作。1、全面完成大英七路、海大北门天桥征收补偿任务;2、签订东新大道(新埠岛4号路)征收协议38户,完成总任务量的76%。3、完成大英六路征收前期工作,已签订协议7户,占任务的78%;4、进一步推进新东大桥的征收工作,提前在5月份提交施工工作面;5、提前完成江东大道(一期)项目征收前期工作,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8户;6、出色完成水滨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路网的部分征收工作。
(三)全面启动2014年农村(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实施。2014年,市里下达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50户,水库移民危房改造任务81户(补助对象277人)。我局已于4月底全部完成鉴定。截止目前,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开工,竣工40%以上,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全部开工,竣工70%以上。
(四)主动协调,加强管理,开展小街小巷、农村公路的修建任务。2014年我区共修建农村公路12条,长度约5.5公里,区财政投资300万元,现已经全面开工,总体工程量完成60%;2014年小街小巷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已完成,待审核后进入建设程序。
(五)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做好辖区建筑工程的报建工作。
(六)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中的道路建设和改造工作。1、基本完成机场搬迁村庄桃莲村的道路排水修建工程;2、完成灵山镇仙云路建设工程总体工程量的70%。
(七)积极开展江东南五街B段工程前期工作。与前期代建单位完成对接。
(八)积极开展安置房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完成安置房建设项目的环评、地质灾害评估工作,正在开展安置房建设初步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工作。
(九)积极开展冲坡岭农场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农场一队地形图测绘,并与农场商定初步改造方案。
(十)开展大致坡镇北友村的帮扶工作。组织园林设计施工单位进村进行前期调查、设计及后续施工工作。
(十一)开展07、08年立面改造工程严重破损点除险工作。
(十二)严格把关,主动服务,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三)未雨绸缪,制定预案,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十四)主动配合,积极协调,配合区棚改办做好“旧改”工作。
(十五)其他日常工作:完成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农村“两户”等日常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按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控规、修规的修改完善及报批工作。
(二)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市政道路贯通工程、为民办实事工程(即“11+1”)项目和重点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
(三)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水库移民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争取资金对部分村庄进行整村改造。
(四)进一步开展小街小巷、农村公路的修建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五)继续做好报建审批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做好审批工作,加大批后管理力度。
(六)进一步落实“为民办实事”中的道路建设和改造工作。
(七)继续开展江东南五街B段工程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八)继续抓紧推进冲坡岭农场危房改造、大致坡镇北友村扶贫工作进程。
(九)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区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依照中央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各乡镇农户数,依照省里统一部署。危房数及今年遭受洪灾农房损毁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确保年春节前完成900户倒塌农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1重建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年遭受洪涝灾害倒房户的恢复重建放在优先的位置。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动身。充分体现平安、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顺序。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充分听取他意见,充分调动他积极性。
5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原则上不能占用耕地。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6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市、乡(镇)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年遭受洪涝灾害倒房户和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
2补助规范。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要求。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5万—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3万—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万—1.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由各乡(镇)街道办根据房屋破损水平实施分档补助,每户最高不得超越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危险的房屋要拆除重建。也可进乡(镇)街道办敬老院集中供养。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困难农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扶贫移民整体搬迁村中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翻新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其他贫困户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3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平安管理制度。市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1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除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外。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自然灾害倒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整合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新农村建设和农户自筹等资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资金发放与管理。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会保证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布置的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资金。扶贫和移民建房等资金管理渠道不变。
3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要从实际出发,建设和民政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方法,不得挪用、挤占改造资金,确保资金平安运行。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按审批补助额度先支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操作顺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因灾倒房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申请表》附件1或填写《市农村困难户建房申请表》附件2或《市农村困难户住房维修申请表》附件3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定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资料后。并说明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4审批和公示。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资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水平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以审批,并说明理由。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5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字体为红色,标示牌下方标注“年”挂牌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六、实施方法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市建设、民政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办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并进行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前完成。
2入户鉴定、确定等级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市农村房屋平安鉴定演讲书》附件因灾倒房户鉴定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依照《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基本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落实到户。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在前完成。
3及时填写《市农村困难户危房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明确任务、组织实施阶段。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鉴定任务完成后。及时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和村委会,并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和维修加固房屋。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要于月底开工,月中旬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街道办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并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月底,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房管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和市气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毕长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要建立和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乡村建设助理员,具体负责困难农户新建房屋的规划选址、落实宅基地和建房质量监管等工作。要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848户危房改造任务,D级危房拆除、农户搬迁入住、水电路基本到位。具体做法是:核查档案资料,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检查五项内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按照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两个部分,具体内容有:
(一)资料检查:
1、查验并收取各乡(镇)危改办机构成立的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并专门进行发文,有公文材料;
②各乡(镇)有专门危改小组的成员名单,并配备了危改专职工作人员(在公文材料中有体现);
2、查验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资料:
①是否填写《县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要求:有乡镇公章,填表人、负责人签名;
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否公示。公示内容要求:1、房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危房危险程度,乡(镇)主要领导电话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公示期为一周;2、公示相片清晰度要达到能看清监督电话并在8月20日前已张榜公示;
③是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鉴定材料。要求:每户的鉴定报告书、危房情况统计表、危房情况汇总表三份材料齐全;
④是否提交整体验收申请书。要求:填写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⑤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存档资料是否齐全,要求:一式三份,资料规范、三张相片齐全、印章和签字等情况俱全,证明材料与收入情况相符,时间相符,面积符合规定,无明显错误;每户现场验收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
⑥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⑦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信息是否录入互联网。要求:录入完整,特别是三张相片要齐全,且无明显错误,面积符合规定。
(二)实地核实、查看补助对象建房情况:
1、清点建房数量:
清点建房数量是这次验收的主要工作。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核查建房竣工(房屋封顶,门窗安装完成)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是否一致;核查有无以旧代新,以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的房屋抵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房屋的情况。
2、核实维修对象:
随机抽查10%的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对照花名册、户口或身份证,询问住户,核定是否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3、检查五项内容
(1)现场验收:
在清点房屋数量的同时,对每户建房户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并安装“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标识牌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做到每户必挂。
(2)规划执行情况:
①新建房屋选扯科学,是否遵循村庄规划要求;
②是否做到“四避开”,即:一避,就是避开山体滑坡、泥石流、土质松软地段;二避开水道、风道;三避开高坡、高地、高台上建房;四避开高压电线,地震断裂带;
③集中建房点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否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确权资料;
④新建住房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①水到家,解决建房户生活饮水用水;
②电入户,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③道路平整,排水顺畅;
④检查附属用房,即猪牛栏、禽舍与住房是否分离。
(4)工程质量情况。
现场入户查验: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是否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
(5)拆旧还基情况。
现场查验旧房拆除情况:查验D级危房是否全部拆除;异地建房户的旧房宅基地是否交回;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三、验收办法
验收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按百分制计,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中档案资料情况占30分;建房数量完成情况占20分;检查其他五项完成情况(补助对象、规划执行、水电路、建房质量、拆旧还基)占50分。
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补验;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补验。
四、方法步骤
(一)验收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原则上成员单位挂点哪个乡(镇),就负责哪个乡(镇)的验收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各验收检查组组长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验收组到达各乡(镇)后,先听取各乡(镇)关于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后查阅文件、档案资料、有关表格等,并深入村、组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情况,对建房(维修)农房进行验收。
(三)各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由负责该乡(镇)验收检查的单位将有关材料(含汇报材料、档案资料及相关资料、评分表等)汇总,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安排在年12月24日开始至12月29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于12月23日以前完成验收资料、档案资料准备和自查自验工作,并于12月23日以前将本乡(镇)的《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12月24日开始,各验收组人员将分赴各乡(镇)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组长单位与受检乡(镇)商定,但必须在12月29日以前结束验收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情况报告,于年12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此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是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个总检验,具有政策性强、任务重大等特点,各乡(镇)和各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此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受检和验收的单位务必相互配合、协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严格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对受检乡(镇)的要求
1、各乡(镇)要对照验收的内容先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完整、真实地提供本乡(镇)的验收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
2、为验收工作组配备相应的能到达各农村危房改造现场的交通工具;
3、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及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数据失真,将按照误差率翻倍的原则扣除该乡(镇)工作考核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验收工作人员的要求
1、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
2、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不怕艰苦,不厌其烦,实事求是地进行验收检查;
3、验收实行验收组组长和组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对核点的建房(维修)数量、拆旧还基和其他验收事实负责;
4、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严格公正,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和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对因、马虎了事或不实事求是而造成情况不实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一、积极做好村庄整治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
加强建房审批与管理工作。做好村庄规划是合理利用村镇土地,协调村镇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建设和管理城镇的基本依据。因此,要把村镇建设好、管理好,就必须首先把村镇规划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审批、统一办证”的“五统一”管理制度,在整个建设活动中把好“四关”,一是把好选址关,凡在集镇规划区内的每一个项目建设,都由镇规划所按规划选址定位,详细确定具置及四邻情况;二是把好设计关,凡在集镇规划区内的每一个项目建设,设计方案都由镇规划所把关,要符合周边风格、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提交市规划审批后才能建设;三是把好审批关,要符合规划要求,交由市住建局审批后,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把好竣工验收关,竣工验收必须依照先前规划,如有不符,不予验收甚至强制性拆除。
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建房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对我镇下属15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的村民建房情况进行全面监察,积极下村走访了解情况,遇到因建房引起的矛盾纠纷和案件及时介入、认真解决,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对违法建筑举报,及时下达处罚整改通知,并把村镇部分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向市住建局反映并协助处理,极大地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借助三万活动东内,上半年,全镇共新建建垃圾池260个,清运垃圾1400吨,建设垃圾压缩站1座,购买新式垃圾车辆1台,共投入140余万元用于村庄道路和集镇道路恢复等建设,植树8000余株,自来水管道延伸1200米,收益农户达800余户。同时,上半年共征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21万余元。
二、积极做好__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__年,危房改造已争取指标150户,其中残疾人13户,低保户20户,其他贫困户130户,现已有75户开工建设,其中竣工20多户,全镇及时准确的完成了档案上报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录入率达到100%,并积极配合农户及村委会做好危房改造规划选址工作。
三、加大新农村建设与宜居村建设。
科学全理规划各村的居民点建设,引导老百姓到居民点建房,统一样式、统一风格、统一配套。其中双莲村是我市宜居村庄建设的示点村。__年双莲村多方筹集资金,宜居村庄建设共投入200余万元。其中:村庄绿化30万元,村庄街道硬化70万元,村庄改、供水建设80万元,电力安装15万元,有线电视、宽带安装10万元。村庄内卫生所、超市、农资超市、网吧、电信电力营业网点等服务网点配套齐全。购置了专用车辆、聘请人员负责村庄内的垃圾清运。
下半年我们主要着重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一、继续完成好危房改造工作。我们将进一步争取指标,继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料,加快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做好危房改造的审批、验收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二、继续加大建房审批的管理力度。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城建科室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全年重点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2019年工作做出安排,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重点工作总结
(一)立足镇村实际,开展村镇建设。 工作中,积极立足台头镇村镇建设实际,认真开展村镇建设服务工作,积极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继续改善道路交通状况:1、投资31.5万元,对台头绿源路进行挖补修复,修补面积为2500㎡。2、投资234.5万元,对台头中心路进行改造,同时拆除中心路沿街76处私搭乱建,营造良好公共交通秩序;二是电力升级改造: 配合电力部门完成台头主干线、穿越大清河线路、和平支干线3段线路的绝缘化升级改造。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动农村宅基地确权核实认定工作。前期我镇配合区国土分局完成农村宅基地测量7000余户,今年按照区政府、静海国土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核实认定工作于2018年4月4日正式启动。具体工作安排:一是及时组织召开村级动员会,邀请静海国土分局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使参会人员能更直接、更清晰理解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会议要求,促进了确权登记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是结合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由易到难。选择二堡片先行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核实认定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同时注意灵活处理,防止引发矛盾冲突,对于权属界线无法确定、存在争议的,本次暂不予以认证核实;三是认真组织村干部参与其中,做好确权核实认定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其优势,使各种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全镇18村农村宅基地确权核实认定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农户个人核实6000余户,完成四至认证3000余户。
(三)严格危房改造程序,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区建委关于做好2018年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结合区建委下达我镇85户指标任务数。在工作中,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成立台头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二是出台2018年台头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农户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公众号自行或通过亲朋好友、镇村干部协助,就可直接报名;四是加强宣传。在村级公示栏张贴公众号报名方式,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等有效措施,增强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实效,畅通农户表达参与危改诉求渠道。根据第三方鉴定结果已公示92户,开工85户,竣工85户,完成镇、村两级验收,目前正在整理档案,准备区建委、民政等部门联合验收。
(四)完成镇域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接特色村庄规划相关工作。按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及我镇发展实际需要,有效地优化乡镇布局规划,合理布置服务设施。同时,强化规划管理力度,用战略眼光进行规划管理,不断拓展村镇化发展的空间,优化布局,更加科学的引导村镇建设。我办正积极筹划镇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村庄规划及北二堡特色村庄四项规划工作。目前镇域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规划均与天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规划合同,委托该设计院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北二堡特色村庄规划方面,与都市意匠城市规划设计中心(北京)签订规划合同,现阶段规划设计已完成。
(五)加强监管,广泛宣传,加大力度整改,全面遏制违法违章建筑。一是落实责任。将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各行政村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落实网格员职责,调动各村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责任区域内的整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区政府治违的工作要求,全面遏制违法占地。根据区国土分局违法占地巡查整改任务清单内容,涉及我镇整改任务17宗,共计35.79亩。现已整改完成12宗,整改面积为30.82亩;正在整改验收中1宗,幸福村邢金利厂房0.72亩,剩余4宗未完成整改,合计4.25亩。具体为2018年二季度卫片2宗1.23亩(胜利村、民生村民宅2宗),2017年卫片1宗,0.6亩(具体为新力村农业机械仓储用房),2016年卫片1宗,2.42亩(和平村厂房1宗)。
二、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2019年镇城建办将继续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发展大机遇为抓手,以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与雄安新区实现统筹、协调、一体化发展,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建设。不断加强乡村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危房改造等惠民工程的实施,做好乡镇各项规划建设,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程更好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力度。2019年我办将紧紧围绕提升村镇载体功能,不断提高路网连通度,以不断改善全镇交通环境,使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得到提升为任务,计划投资约900万元,新建公路4条,改建公路6条,大修公路2条,累计全长9300米。直接受益村庄11个,受益人口3万余人。
(二)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核实认定工作扫尾工作。一是按照静海国土分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统一时间,组织对各村未进行核实认定农户再次进行核实认定;二是组织协调专业人员对未进行宅基地测量的农户进行测量核实。
(三)进一步推进危改工作进程。结合2018年危改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一是在工作中要严格认真参照执行危改文件要求, 做好危改补助对象认定工作,切实落实审核把关责任,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实地核实;二是加强竣工验收管理,进一步强化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四是严明工作纪律,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进行索拿卡要和报销所谓费用,发现问题,报请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一、 学习贯彻方面
严格贯彻执行港区工管委、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决定及文件精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2017年度26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进一步核实危改户信息资料,处理好群众举报、投诉或上访等问题;组织完成工程竣工评估验收、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材料收集及农户信息系统核实录入工作及补助资金发放等。截止2018年7月份,县级财政已拔付各级财政补助补助资金467.486万元。由于各镇不按时提交危改户信息资料,仍有部分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激励资金未发放。
(二)完成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厕改厨共计6000户任务的收尾工作,组织完成工程竣工评估验收、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材料收集工作等。根据各镇上报改厨改厕资料,至2018年11月份,对改厨农户发放62.104万元补助,对改厕农户发放补助资金68.636万元补助资金。
(三)制订2018年度第一批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方案,并报经管委同意后将任务落实到三镇,具体分解为:犀牛脚镇88户,东场镇10户,龙门港镇2户。由于三镇划回钦南区管理后,现由钦南区统一管理实施
(四)指导、督促各镇完成2017年村镇建设调查及数据汇总报送工作,并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核对,并于3月份完成上报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公厕调查的通知》要求,部署三镇组织村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公厕调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调查任务细化到各镇村委,各村有专门负责的调查员,并于5月初完成了统计上报任务。
(六)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钦州市扶贫领域机动巡视反馈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开展联动大巡防活动等对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逐一对照、立行整改。.
(七)认真对照市审计局对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反馈的疑点和问题进行再把关、再核实。对参加危改申报但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或拥有私家车、购有商品房或在村委担任干部等问题的农户,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整改;2018年10月23日,追回了2016年不符合危改条件的犀牛脚岭脚村委苏愿领取的8000元危改补助款并存入财政专户,严守党的纪律和维护危改政策的严肃性。。
(八)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及“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活动,并按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脱贫摘帽”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便民”活动等相关工作。上半年主要配合扶贫办完成2018年开发区预脱贫村贫困户住房情况调查核实工作,协助扶贫办对建房无启动资金的困难群众进行核实,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炮台洪福有、郑业等领建房奖补的资格。
(九)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户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存量核实录入和修改完善工作;完成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十)配合做好上级业务部门日常督查、指导的接待工作,做好业务对接、汇报和港区工管委、局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
基本完成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农村改厕改厨等村镇建设工作,为开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建设“美丽港区·宜居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进一步解决了开发区代管三镇期间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对全面改善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重点镇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都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
五、主要困难和工作建议
(一)主要困难
由于三镇从2018年6月1日划回钦南区管理,对2017年改厨改厕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收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级相关部门反馈不够及时,资料报送积极性不高,影响后期资金发放进度。
(二)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