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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税工作汇报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3 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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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税工作汇报

篇1

(一)建立税收预警机制是解决税源监控乏力问题的需要。

税源监控管理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前提和基础。其突出特点是提前性和控制性,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有以下3种失控现象,急需通过预警机制在内的税收管理措施予以解决。

1、管理性失控。是指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如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就是管理性失控的突出表现。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办理税务登记,也不纳税。有的纲税人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是没有设置账簿,长期不申报纳税。

2、机制性失控。是指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失控。如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配合等。

3、政策性失控。主要指个别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违规减税、免税,避税。

(二)建立税收预警机制是解决征管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需要。

目前,受税收信息化建设速度、公民法制观念不强等因素的制约,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纳税人清楚自己的经营行为或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因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及部门配合,不能获取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及纳税义务等方面的信息。由于受各种利益因素的驱动,目前我国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受人为控制,存在经营指标造假严重,计税依据失真现象。有的企业在银行多头开户,建立假账,资金体外循环,隐瞒销售收入,致使很多税源在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中被转移或隐匿,税务稽查时难以从帐目上发现问题,造成税收流失税收,监督难以真正实施到位。

(三)建立税收预警机制是打击偷逃骗税、遏制税收流失的需要。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偷逃骗抗税犯罪还难以有效遏制,涉税犯罪普遍化、社会化程度在个别地区呈进一步加剧的趋势,每年全国大约有300多名税务人员在与偷税抗税行为斗争中致伤。需要通过预警机制及时得到偷逃骗抗税方面的有关信息,采取预防措施,通过协税、护税网络、司法保障体系给偷逃骗抗税行为以遏制和打击。

二、建立税收预警机制的目标要求和职能作用

为确保新征管模式的有序运行,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应尽快建立以“预防为主、过程监控”为特点,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和基础,涵盖税源监控体系,上限报警指标、下限报警指标等体系在内的税收预警机制。即在信息集中处理和共享的基础上,上级税务机关通过预警机制网络实时监控来查询各基层单位的征管状况和外部单位协作情况,定期公布各单位税收执法及征管质量指标等方面的情况;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实时预告或警示,以便其及时处理或纠正。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税收预警机制一般要具备以下的职能作用:

(一)报警、提醒作用

从内部管理要求来看,税收预警机制一是要具备征管质量指标异常波动报警职能。如发现税务登记率、税款入库率明显偏低,欠税增长率偏高,予以提醒和报警;二是要具备税收管理缺位报警职能,如漏征漏管户报警;三是要具备金税工程“三率”偏低报警、发票协查报警职能;四是具备执法行为不规范报警职能,如对违章发售发票、办理出口退税,税务检查等执法程序违规、证据不全、文书不规范等行为予以报警。

从外部协作要求来看,税收预警机制一是要具备纳税人不奉行报警职能,如对纳税人开出税票但不按期到银行缴款现象予以报警。二是要具备大额欠税纳税人转移资产、帐户及察出境报警职能。三是要具备协税护税缺位报警职能,如对工商部门不及时-传递户籍信息、司法机关打击涉税案件的不作为行为予以报警。四是要具备偷抗骗税等大案要案发案率偏高报警职能。五是要具备税收收入与GDP逻辑关系出现异常现象报警能。如税收收增长速度突然低于GDP增长速度,即开始报警。

(二)规范和防范作用

通过对预警机制提供信息和问题的分析,促进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执法过错问题的发生。

(三)限制作用

通过预警机制设置职权权限的“警戒线”,限定各操作岗位和领导岗位的权限,以防止违规操作、越权办税问题的发生。

(四)决策和计划作用

通过对预警机制提供问题的分析,制定应急工作措施,防偷堵漏,明确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指明工作努力方向。

三、税收预警机制的体系构成

在建立税收预警机制工作中,首先必须树立预警意识,在系统内部建立一支由办公室督查员、信息中心信息分析员,征管、法规、稽查等部门执法人员构成的预警信息分析人员队伍,以及由领导层组成的决策和纠查反馈系统,其次要按照新《征管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及时收集外部税收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从而最终形成税收预警机制。

(一)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及岗职体系建设。税收执法责任制及岗、职体系是预警机制的核心,要体现“两权”监督原则,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及岗、职体系建设,通过合理分权、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一个管理严密、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税收管理体系。偏离执法责任制及岗、职权限的有关要求即亮“红灯”,产生对内部执法行为的预警信息。

(二)建立管理缺位、越权预警机制。通过工作督查、岗位目标考核、执法检查等途径,对征、管、查三个环节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管理缺位、越权现象,及时提醒和采取措施。

(三)建立下限报警指标体系。在征管质量“七率”、金税工程“三率”,指标中设置下限,如将地准期申报率、准期入库率的下限 (必达指标)设置为90%,低于90%即报警,由数据分析人员将此信息传递给决策层,以便采取措施。

(四)建立上限报警指标体系。主要分为税务干部廉政建设上限报警指标、涉税案件发案率上限报警指标。如将违纪干部人 (次)、比率设置上限,接近或突破这个上限时,就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设置大案要案发案率上限、接近或突破这个上限时,就要研究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打击偷抗税的坚决措施。

(五)建立税源监控体系。税源监控包括微观监控和宏观监控。微观监控指对单个纳税人个体的监控,如利用第三方数据(工商登记的开业、停歇业、注销信息)监控具体纳税人变动情况,监控具体纳税人日常经营的税源异常情况。宏观监控则应利用宏观经济信息(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GDP指标),分析经济增长情况,分析经济结构变动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的结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估算税收收入贡献能力,比较税收收入的总量、结构变动与现有各类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情况的差异,从宏观上把握税源变化和税收差距的分布,采取相应征管措施。

(六)建立纠正纳税人不奉行行为的纳税申报监管体系。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方面的不奉行行为有3类:不履行申报义务、逾期不缴纳税款、申报税款不真实。如果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不奉行行为,不仅可以纠正该行为,还可以有效地抑制纳税人在以后时期的不奉行行为。

在监控未申报纳税人方面,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应用和数据的对比分析,利用掌握的纳税人名册以及当期已申报纳税人名册,统计出该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此基础上,扣除在其他业务记录中发现的不需申报的纳税人(如汇总申报户、未达起征点纳税人、临时停业纳税人等等),从而准确掌握应申报而未纳税纳税人名册,进行催报催缴和处罚。

在监控逾期未缴纳税款行为方面,可以通过建立与金融部门的协税护税网络,实时取得纳税人存款余额等信息,从而采取强制执行、税收保全、加收滞纳金、罚款等措施。

在监控申报不真实行为方面,可以利用第三方数据进行核对,如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利息的清单,核对纳税人申报利息收入是否真实;利用出版机构支付的稿费清单,核对稿酬收入是否真实;利用商业运输单位的业务记录,核对纳税人申报的流转税是否真实,从而对计税依据进行合理调整,及时查补税款。

(七)建立纠正干扰税收执法、协税护税不作为行为的预警机制。针对个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悖于税法的文件,,或以行政命令直接干扰税收执法;金融部门不提供存款信息、不配合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司法机关不配合税务打击涉税案件等行为立即预警,向上级领导汇报,予以协调解决。

(八)建立健全涉税案件举报机制和税收密报系统。全面落实鼓励纳税人举报涉税案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基金,调动广大公民举报涉税案件积极性,探讨建立税收密报系统的可行性,快速获取有关预警信息,遏制涉税违章、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税收预警机制的运作

现以市级税务机关为例,谈一下预警机制的具体运作形式。

(一)设计预警机制数据模型或开发相关软件

按照体现预防和提醒的功能要求,设计一张表格,涵盖下限报警指标、上限报警、税源监控体系等内容,形成数据对比分析模型 (税收预警形势图),用红色图标表示预警的事项。有条件的地区直接开发具备预警功能的软件,在月终自动生成税收预警相关图表。

(二)设置运行预警机制的常设机构

篇2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中心站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组织人员机构如下:

组 长:

组 员:

职 责: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本系统所管辖的在建工程、单位用电燃气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隐患漏洞进行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水务平安。

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治理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防火措施的准备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供排水管线管理,供水水质情况和水务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民工宿舍工棚违章搭建临时用房及冬季防火、防气体中毒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11.河道.水库的巡查工作。

三、 下步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整治排查力度。

2、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检查力度,杜绝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篇3

(一)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审计机关要全面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高度关注财政、金融、产业、土地、税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特别要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规范投资行为和建设秩序,减少损失浪费,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二)加强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当前,各级财政增收节支的压力很大。审计机关一定要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对财政资金的监督上,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要积极运用联网审计等现代化手段,动态监督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防止挤占挪用、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在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特别是要加大对“小金库”的审计和查处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要强化政府债务审计,全面规避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加大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最大限度降低一般性行政开支。要加强对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做到应收尽收。要继续深化金融审计,促进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

(三)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重点是加强教育、医疗、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对落实政策不到位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坚持界定责任与推动发展并重、查处问题与促进改革并重,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扩大任中审计覆盖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要严格依法规范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

二、注重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方面,要狠抓审计结论落实,促进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全面整改。审计决定书和审计建议书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文书,任何被审计单位都必须自觉执行。但从目前情况看,个别被审计单位对此重视不够,存在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不到位甚至拒不落实的现象。审计机关要加强对重大审计项目的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各级政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该通报的通报,该批评的批评,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确保审计的严肃性

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着力发挥审计的建设。审计机关要在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搞好审计情况综合分析,总结归纳问题产生的体制性、机制性原因,提出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向政府提供高价值的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要重视审计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尤其是在遇到阻力时,要为他们撑腰,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要重视解决审计机关在机构建设、工作经费、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开展工作。

篇4

    第二条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第三条 税收管理员在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下,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按照管户责任,依法对分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

    第四条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

    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

    第六条 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第七条 对分管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 ;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第八条 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第九条 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共享。

    第十条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所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管户责任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要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交通不便地区和集贸市场可以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零散税收的,要实行双人上岗制度,并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第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实行轮换制度,具体轮换的时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收管理员开展下户调查、宣传送达等各类管理服务工作时,应按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避免重复下户,注重减轻纳税人负担;对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和税务约谈时,一般不少于两人;送达税务文书时,要填制《税务送达回证》。

    第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纳税评估时,要将案头分析与下户实地调查工作相结合,案头分析与实地调查结果要提交工作报告并作为工作底稿归档。

    第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发现所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应向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未按规定开具、取得、使用、保管发票等违章行为的;

    未按期申报纳税、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或催缴期满仍不缴纳税款的;

    欠税纳税人处理资产或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未按规定凭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并向税务机关报告账户资料的;

    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表》和会计核算软件说明书的;

    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器具及申报纳税的;

    经纳税评估发现申报不实或税收定额不合理的;

    发现企业改组、改制、破产及跨区经营的;

    经调查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

    纳税人有违章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发现纳税人与关联企业有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结算价款、费用等行为的;

    其他税收违章行为。

    第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发现所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应提出工作建议并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

    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

    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税务检查的。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十八条 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听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户”工作经验,组织交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第十九条 基层税务机关要充实税收管理员力量,选拔熟悉税收业务、具备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知识、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税务人员担任税收管理员。

篇5

第二条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第三条 税收管理员在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下,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按照管户责任,依法对分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

第四条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

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

第六条 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第七条 对分管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 ;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第八条 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第九条 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第十条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所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管户责任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要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交通不便地区和集贸市场可以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零散税收的,要实行双人上岗制度,并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第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实行轮换制度,具体轮换的时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收管理员开展下户调查、宣传送达等各类管理服务工作时,应按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避免重复下户,注重减轻纳税人负担;对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和税务约谈时,一般不少于两人;送达税务文书时,要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

第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纳税评估时,要将案头分析与下户实地调查工作相结合,案头分析与实地调查结果要提交工作报告并作为工作底稿归档。?

第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发现所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应向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未按规定开具、取得、使用、保管发票等违章行为的;?

未按期申报纳税、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或催缴期满仍不缴纳税款的;?

欠税纳税人处理资产或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未按规定凭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并向税务机关报告账户资料的;?

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表》和会计核算软件说明书的;?

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器具及申报纳税的;?

经纳税评估发现申报不实或税收定额不合理的;?

发现企业改组、改制、破产及跨区经营的;?

经调查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

纳税人有违章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发现纳税人与关联企业有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结算价款、费用等行为的;?

其他税收违章行为。?

第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发现所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应提出工作建议并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

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

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税务检查的。?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十八条 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听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管户”工作经验,组织信息交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第十九条 基层税务机关要充实税收管理员力量,选拔熟悉税收业务、具备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知识、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税务人员担任税收管理员。?

篇6

一、迎难而上,奋力拼搏,2012年财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极为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和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区委、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策应吉泰走廊建设,深入推进“四区”战略目标,全力以赴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开拓进取,财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再攀新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收入总量创新高。全区财政总收入突破5亿元,完成5.23亿元,在全省排名第59位,较上年前进6位,是全市排位提升最快的县市区,在全市排名第6位,较上年前进2位;年增量1.5亿元,超过2004年财政收入总量;增长40.6%,增幅全省排名第39位,较上年前进了7位,增量增幅均创撤市设区以来新高,并首次实现三年翻番。国、地税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国税收入2.01元,增长36.3%;地税收入2.32亿元,增长45.6%。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突破3亿元,完成32627万元,增长37.9%。二是税收收入创新高。全区税收收入完成4.64亿元,增收1.43亿元,增长44.7%。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88.69%,比上年提高2.55个百分点,列全市第一。三是乡镇收入创新高。全区6个乡镇财政总收入均突破1000万元;超5000万元乡镇有2个。同时,白塘街道、长塘镇、禾埠乡三个乡街进入全市乡镇30强。四是行业税收快速增长。工业、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四大行业快速发展,带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四大主体税收全面增长,平均增幅达43.4%,比上年提高14.1个百分点。特别是工业园区税收增长凸显,全年园区企业上缴税收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增长69.7%,新增纳税2000万元以上企业2户。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统筹兼顾、有促有控”支出原则,积极筹集资金,努力保障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47亿元,比上年净增1.21亿元。一是重点保障了民生支出。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重大民生工程政策,让全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社会保障、教育保障、三农保障等各方面公共财政服务进入全方位、多层次覆盖阶段。2012年全区民生工程支出达3.9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6.1%,创历史新高。二是重点保障了津补贴提标和绩效工资发放。区财政筹集3000万元资金,确保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单位阳光津贴提标及承担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新增部分全部兑现到位。同时,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负担,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实行“分类划档、定额补助”,确保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实施。三是重点保障了三项法定支出。2012年,全区教育支出1.56亿元,同比增长16.1%;支农支出7930万元,同比增长17.4%;科技支出457万元,同比增长21.5%,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了法定增长要求。四是重点保障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年内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准确发放41项惠农补贴资金5214万元。全年兑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869万元,补贴兑付率在全市一直名列前茅,活跃了农村市场,促进了农村消费。

(三)服务发展积极有为。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资金调度,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搞好政银对接,年内为各项目拆借资金1.45亿元,争取上级资金35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争取农发行5000万元贷款用于城北新区建设,有力保障了区重点项目的建设需要。利用财政信用担保平台,为全区11家中小企业提供了6303万元贷款担保,办理废旧物资再生资源退税457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借款1538万元用于非工口企业改制,拆借2650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国税部门发挥税收杠杆效应,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全年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24.36万元,备案审批增值税减免65户次、企业所得税减免22户次,办理税务登记优惠165户,为2户享受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办理“先征后退”税款444.43万元,为14户外向型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免抵调”税收1934.13万元。地税部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结对帮扶。通过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引导房地产业、货运物流业等行业健康发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免税收1647.25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财税管理日臻完善。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部门预算、票据电子化改革均实现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乡财区代管”、惠农资金“一卡通”制度逐步规范,执收执罚部门收支脱钩、公务卡改革试点顺利启动,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财政监管能力逐步提高。税务部门逐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信息管税,积极探索税源分行业管理和纳税评估专业化新模式,深化数据整合和利用,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综合征管能力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机关效能不断提升。财政部门通过扎实开展创业服务年、创先争优、“三民三增”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创建,机关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不断增强,政务环境不断优化;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市财政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区部门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创业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被列为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免测评单位。国税部门积极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推出短信提醒服务,拓展“税收服务直通车”服务,改善办税的软硬件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优质高效服务;荣获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区2012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执法类)第三名等荣誉,办税服务厅被认定为省国税系统2012年度四星级办税服务厅。地税部门深入开展“三个比对”、“三送三问”等活动,不断强化窗口建设,优化纳税服务,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荣获全区和全市地税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并在2012年全区机关作风建设评议中被列为免测评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广大财税干部开拓创新和辛勤工作的结果,区委、区政府对过去一年的财税工作非常满意。在此,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做好今年财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进位赶超,加速崛起的关键之年,任务艰巨,压力很大。当前,我区财政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经济综合实力还不够强,产业结构还不够优,城乡发展还不够均衡,社会建设和管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的压力较大。从财税收入横向比较来看,在全省,浔阳区(10亿元)、袁州区(10亿元)、章贡区(10.3亿元)、渝水区(18.3亿元)、安源区(17.9亿元)等设区市所在区的财政总收入都已过了10个亿,而我区去年财政总收入只有5.23亿元,只有章贡区的一半,要实现王市长提出的“三年基本赶超、五年必须赶超章贡区”的目标任重道远;在全市,去年县财政总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安福、泰和突破8亿元,新干、永丰突破6亿元,我们的总量排第6位,比前面的永丰县少7721万元,比后面吉水县只多80万元。从今年1月份的财税收入完成情况看,我区完成5625万元,列全市第7位,被吉水县赶超,比后一位峡江县只多了451万元。与标兵差距越来越大,与追兵比优势越来越小,进位赶超压力越来越大。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虽然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但也遇到不少难得的历史机遇,总体上机遇仍然多于挑战。关键是要把握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形势发展变化,清醒认识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严峻形势,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既要能够抢抓机遇,又要有效应对挑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是积极稳健、审慎灵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国家保持适当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三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有利于我区加快争取和推进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支撑我区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增长。二是要积极抢抓区域发展带来的有利机遇。国家和省加快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市里继续深化“主攻项目、决战两区”主战略,加快推进吉泰走廊建设、城乡发展、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尤其是大力提升中心城区形象、突出抓好示范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为我们发展带来更多机会。三是要充分发挥多年积蓄的内生动力。近年来,我们致力于打基础、增后劲、挖潜力、利长远,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正加速向内地转移,中心城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北片区、工业园、城南专业市场三个优质平台对各种生产要素吸纳能力明显提升,住电电装、友利电、中兴摩比等一批大型企业的落户和发展,电缆、杰克机床等一批改制企业技术升级和产业层次提升,为我们迈入下一个持续高速增长阶段奠定了基础。

三、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全区财税工作新局面

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区财税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6.61亿元,增长26.4%,力争完成7个亿,增长33.8%(去年全省的平均增幅为32%,全市平均增幅为37.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09亿元,增长25.4%。分部门看,国税部门2.53亿元,增长26%;地税部门3.39亿元,增长29%;财政部门0.69亿元,增长16.7%。

完成上述目标,全区财税部门要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促发展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全区重大项目,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切实做到“三个全力支持”。一要全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围绕“决战城区”,推进城北片区、小城镇建设和三产发展。按照经营财政、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理念,不断完善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缓解资金瓶颈,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二要全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围绕“决战园区”,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壮大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加速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力促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80亿元。三要全力支持发展方式转变。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突出发展技术含量高、资源能耗低、污染排放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在强实力上下功夫。精心谋划,增收节支,争取资金,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一是培植主体税源。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上大力支持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医药化工、食品加工、物流、金融、商贸等支柱产业发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加财税贡献。二是壮大乡镇街道实力。认真落实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街道护税协税管理办法,调动乡镇街道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乡镇街道以工业招商为重点,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从而带动全区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三是争取上级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规划、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尽可能地向上多争取项目和资金,尤其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推动我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在保重点上下功夫。要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民生、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尤其要按照公共财政“四个倾斜”的工作要求,在确保运转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省政府确定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66件民生实事,突出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突出抓好社会公益事业,让公共财政更好地惠及城乡群众。对今年的民生任务,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同时,要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公共财政科学决策和稳健增长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