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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3 11:24:1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绿色食品申报材料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

篇1

记者:梁主任您好。辽宁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得很快,也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您能给介绍一下详细的情况吗?

梁洪军:好的。辽宁省自1990年开始发展绿色食品,经过25年的努力, 绿色食品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无论是数量质量还是体系建设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目前辽宁省绿色食品已涵盖粮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饮品等六大类。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共认证绿色食品企业137家,绿色食品产品290个,全省有效绿色食品企业达到334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736个,分别比2013年增长10%和6%。生产面积346.69万亩,实物总量225.53万吨,年销售额81.3亿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面积达到360万亩;辽宁省绿色、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6个,面积106.4万亩。随着绿色食品的发展,整个产业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企业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结合绿色食品的快速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做了哪些调整与创新?

梁洪军:因为辽宁省绿色食品产业是从无到有做起来的,所以很多工作都需要我们去创新。可以说,我们的工作是在辽宁省的绿色食品产业不断发展中总结摸索出来的。

首先,我们结合各地的自然条件,集中发展优势产业。考虑到绿色食品生产成本较高,政府加大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将绿色食品产业纳入各地财政支持范畴。在各类项目建设中,我们也优先考虑绿色食品企业。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有计划有目的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食品基地。其次,我们还全力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化经营,以食品加工为主要方向,引导大型龙头企业加入绿色食品产业。针对那些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和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我们进行重点扶持。通过产业化经营,不但带动了周边效益的发展,扩大生产规模,还加快绿色肉、蛋和水产品的开发速度,从而满足人们日益扩大的需求。

最后,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也认识到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所以持续不断地加强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县(市、区)级工作机构,逐步推动绿色食品工作向乡(镇)基层拓展,也成为了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今,辽宁省的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已经逐步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工作体系建设一并纳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范围。针对企业员工流动大等不利因素,我们强化了企业内检员制度建设,及时对内检员进行培训。

严字当头 优中选优

记者: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如何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后的质量监管工作?有哪些经验?

梁洪军:辽宁省绿色食品质量总体良好,在频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中,绿色食品企业以过硬的质量、规范的管理、良好的信誉经受住了考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主导作用。这些年来,我们在绿色食品包括无公害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上,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引导综合素质好、自律能力强、诚信声誉高的主体进行申报。按申报资质和条件,对申报主体的诚信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入品管控、标准化生产能力等开展评估,把好认证工作的第一道准入门槛。

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辽宁省农委和省财政联合实施“辽宁省绿色、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要求各基地按照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实施,实现基地生产、质量管理、科技推广、农业投入品控制等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目前辽宁省年检实地检查率已达100%,并连续多年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这样的结果体现了我们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稳定。为此,我们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对绿色食品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进行培训,使辽宁省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的队伍稳定在一定数量,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认证工作中,我们不光看申报材料,更加注重现场检查。当然,我始终认为认证是监管,更是服务。知晓企业所需,帮助企业解难,是我们在认证工作中给自己的新任务。例如一家养殖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在申报过程中,饲料方面出现了问题,买不到绿色食品豆粕。我们多方打听,终于帮助企业在黑龙江购买到,解决了申报中的难点,使企业成功取得绿色食品标志。通过这样的工作,不仅拉近了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方便日后监管,也学到了企业的管理和文化,对检查员队伍素质的有效提升起到助推作用。

目前,辽宁省已经建立起一套自己的监管体系,即:产品抽检、市场监查、企业年检和公示公告,同时推行属地化管理。在年检过程中创新进行互检,从各市抽调骨干检查员进行异地检查,发现问题决不手软。2013年,在检查抚顺一家绿色鸡蛋企业时发现该企业违规使用绿色食品禁用的饲料,果断下达检查通知书,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维护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今后我们将逐步加大抽检力度,扩大市场监管范围,完善年检制度,加快公示公告频率。严格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企业用标,维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宣传 提升认知

篇2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福泽千秋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建设与组织申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篇3

一是加强治污工作的组织领导。规模化畜禽场排泄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源头之一,为切实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资源循环型现代生态农业,2013年,区农林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养殖场业主召开治污工作会议,签订排泄物治理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工作内容和责任,保障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治污工作的力度。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每个场进行现场调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方案,对四周有较多农田、农地的养殖猪场,选择“农牧结合”为主的生态型循环利用模式,无害化处理后的排泄物直接施于周边农地、农田,就地消化利用,最终实现粪污“零排放”。三是加强对治污经费的管理。对省、市、区规模化畜禽场排泄物治理扶持资金共计136万元及时下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与所在乡镇一起落实治污用地,已安排用地13.6亩,为治污工程建设顺利开展解决难题。落实责任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施工进度,协调治理工作,解决实际困难,保证施工质量。的共同努力,得到了有序开展,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第一批14家治理场任务已经顺利完成,治理设施已投入使用。14家猪场建造成各类污水处理池4356立方米,其中建成发酵池1358立方米;建成堆粪房418平方米;建成各类排污排水管道3010米。通过改造排雨排污管道和安装积水天沟等设施,实现了干湿分离、雨污分流。与治理前相比,明显地降低了污水产生量和浓度。据初步测算,14家猪场全年减少污水排放约5000吨,实现了过程中控制,减轻未端治理压力,达到节能减排目标。通过建造防渗、避雨储粪房,产生的干粪量可以实施多点循环堆积发酵,猪粪无害化处理,改变以前随便堆放、未经有效发酵就直接施用的状况。实现了14家猪场猪粪无害化处理率100%和利用率100%的目标。通过建成发酵池,污水可以多点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通过农牧结合管网设施,就近在茶果园、竹笋园、苗木园、农田和鱼塘进行消纳利用,实现了污水资源化、“零排放”的目标。治理前各场污水排放随便,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水没有进行资源化利用。据测算,14家猪场全年共计污水COD减排量约400吨。实现了14家猪场污水无害化处理率100%和利用率100%的目标。

二、农业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

农业源普查属及7个乡镇,16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71461.1亩,人口25万人,共调查样本数3369个,其中:典型地块抽样农户数473户,畜禽养殖专业户数839户,水产养殖专业户数1118户,农村生活源抽样农户数769户,农村生活源行政村调查样本数162个,乡镇种植业调查样本数7个。普查中聘用普查人员356人(其中:村级普查员323人,乡镇普查指导员28人,区级指导员5人)。完成各类表格统计、填报上万份。普查数据输入工作在2013年5月底全部完成。

三、全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实现农业“减排”目标

2013我局实施以“减量增产”为目标的农业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以减少农业化肥的施用量,全区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次,占全年任务38万亩的157.9%。一是落实目标责任促推进。建立测土配方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促推进。已向乡镇、村二级发放发放培训资料5万份,发放施肥建议卡5万张。区、乡镇、村、组织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20期,培训技术骨干170人次,培训农民5000人次。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及时指导技术难题。通过技术指导,使农户更加合理施用化肥,据抽样统计,全区农业生产共减少不合理施用化肥2622吨,有效地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四、突出抓好无公害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我局紧紧围绕区政府提出的新增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万亩工作目标,及早部署,创新破难,大力推进全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及名牌农产品申报工作,目前3.1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通过省里认定。一是科学规划抓培训。按照今年新增3万亩产地的市定目标,该局4月初及时召集乡镇、农业企业等30多人举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培训会,对申报单位进行重点辅导,及早准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材料。二是精心指导抓落实。坚持以建设规模产地为重点做好服务工作,主动邀请省有关环境检测单位对我区2013年申报的6.59万亩无公害产地进行了水、土、气抽样,送省地质矿产研究所的36个样本全部合格。至10底,我区累计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1个,面积达43.7万亩。三是强化检查抓监管。在做好产地申报的同时,组织区农技服务中心、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对申报单位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生产过程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在今年省、市无公害农产品突击抽检中,我区所有产品全部合格。此外全区今年已有13个农产品申报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绿叶蔬菜等12只农产品申报国家绿色食品。目前已确定8家企业的农产品申报市级名牌,4个企业的农产品申报省级名牌,其中:有3只农产品商标申报省著名商标。

五、深入开展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今年以来继续抓好监管员、护林员队伍建设,并组织护林员对有关知识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措施、林业法律法规,并要求护林员佩带袖章、上岗证上山巡查,做好巡山记录,遇到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及数据录入工作,今年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1.8万亩,已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面积13.6万亩,绿化造林更新面积2667亩,占总计划数156.9%。

六、加快省市级绿化示范村的建设,推进森林城市的创建

篇4

申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地址在**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分所有制性质;

(二)项目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营业绩良好;

(三)项目确属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范围,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二、引导资金的导向和要求

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以及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但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服务业项目的补助、贷款贴息或奖励,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体现下列导向和要求:

(一)促进现代物流、综合技术服务等生产业发展。

(二)大力推进功能创新、交易方式先进和专业性强的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增强市场辐射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专业市场。

(三)加强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别是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四)鼓励创造服务业自主品牌,推进和培育服务业品牌建设。

三、引导资金使用范围

(一)商业基础设施及大中型市场建设。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指为提升城市商业内涵,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商业流通格局,进行商业特色街及商业中心区的改造、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大中型市场建设指大中型专业市场、农村专业市场和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市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和县(区)、乡镇建设规划要求。其中:大中型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村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贸市场建设指市场的新建、迁建以及“农改超”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二)物流配送。指具备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搬运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项目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正在建设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仓储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网络平台等。申报物流配送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三)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指涉及“菜蓝子”工程及“绿色食品”供应,与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联系紧密、社会影响较大的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申报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已建成的连锁网点达5个以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是指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申报项目已建成的连锁网点需达5个以上,20**年新增网点2个以上。

(四)综合技术服务。指为生产服务的生产(技术)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及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申报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单位20**年技术服务收入在8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五)服务品牌建设。20**年新认定的服务业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产品。

四、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要求及资金拔付

(一)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方式,其中: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品牌建设。

(二)申报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于20**年1月底,将下列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三产办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538420、3532**8)

1、申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文字材料(企业基本概况;申报引导资金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20**年项目单位缴纳税收、银行贷款、资产负债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申报贴息、投资补助、奖励哪一类扶持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年项目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原件。

4、申报项目开工建设的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总投资及20**年当年完成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贴息项目需提供贷款协议(合同)、贷款入账凭证及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申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项目需提供连锁网点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服务品牌建设项目奖励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行业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项目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篇5

申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地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分所有制性质;

(二)项目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营业绩良好;

(三)项目确属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范围,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二、引导资金的导向和要求

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以及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但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服务业项目的补助、贷款贴息或奖励,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体现下列导向和要求:

(一)促进现代物流、综合技术服务等生产业发展。

(二)大力推进功能创新、交易方式先进和专业性强的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增强市场辐射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专业市场。

(三)加强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别是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四)鼓励创造服务业自主品牌,推进和培育服务业品牌建设。

三、引导资金使用范围

(一)商业基础设施及大中型市场建设。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指为提升城市商业内涵,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商业流通格局,进行商业特色街及商业中心区的改造、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大中型市场建设指大中型专业市场、农村专业市场和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市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和县(区)、乡镇建设规划要求。其中:大中型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村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贸市场建设指市场的新建、迁建以及“农改超”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二)物流配送。指具备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搬运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项目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正在建设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仓储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网络平台等。申报物流配送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三)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指涉及“菜蓝子”工程及“绿色食品”供应,与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联系紧密、社会影响较大的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申报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已建成的连锁网点达5个以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是指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申报项目已建成的连锁网点需达5个以上,20**年新增网点2个以上。

(四)综合技术服务。指为生产服务的生产(技术)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及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申报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单位20**年技术服务收入在8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五)服务品牌建设。20**年新认定的服务业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

四、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要求及资金拔付

(一)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方式,其中: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品牌建设。

(二)申报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于2007年1月底,将下列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三产办和合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538420、3532078)

1、申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文字材料(企业基本概况;申报引导资金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20**年项目单位缴纳税收、银行贷款、资产负债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申报贴息、投资补助、奖励哪一类扶持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年项目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原件。

4、申报项目开工建设的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总投资及20**年当年完成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贴息项目需提供贷款协议(合同)、贷款入账凭证及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申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项目需提供连锁网点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服务品牌建设项目奖励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行业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项目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篇6

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国奔小康,保山怎么办,单位、个人怎么干"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学习,全站上下进一步解放了思想,转变了作风,共谋单位发展,更新观念,重新认识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农业环保监测工作从意义上来说,必须站在发展可持续农业的高度,更新就农业谈农田、就环保谈污染,就农田污染谈污染源等陈旧的观念,从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的高度来谈农业环保工作,以环保抓监测,从监测中攻农业生态技术,以生态技术来带动生态经济的发展,就是把观念转变到农业环保监测工作的最终目标上来。按照我省农业环保工作"三个服务"宗旨和目标,一是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二是为大众提供"放心食品"服务,三是为农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农民增收服务。提出我站工作"以监测为中心,靠法制抓环保,攻科研促生态发展"的方针。

加强管理,根据市农业局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单位制度,年初制定了“农环站规章制度”,从工作、学习、财务等各方面制定了职工一年的行为规范,突出了以制度来管理单位的宗旨。结合今年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相应制定了《农环站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职责》、《农环站人事制度改革考核分配办法》,于2004年5月初全面完成了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单位与个人经人事部门合同鉴证,签定了聘用合同书,同时单位还制定了"保山市农环站2004年工作项目任务书",确定了每个职工的具体岗位和职责,使每个职工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单位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根据市农业局工作考核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实施,年初单位制定?quot;保山市农环站2004年工作项目任务书",明确了项目主持人、承担人、协作人,全站职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了监测室检测和建设工作。我站监测室,在去年市农业局支持下,已经初步具备了蔬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农产品部分污染物的检测及水质检测能力。通过对全市部分商场、生产基地在重大节日(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对蔬菜、水果采样检测,蔬菜农药残毒检测合格率92%,水果农药残毒检测合格率96.5%。另外为了提高化验人员技术水平,为今后化验室工作打下基础,我站决定分批选送技术人员到省上进行培训,今年有二人经过培训学习获得了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验员上岗证,下一步将继续派人参加培训。近年来由于市局对我站化验室、检测平台建设比较重视和支持,连续两年都安排经费进行检测平台建设,所以我站化验室已初具一定的检测能力,加之近几年工作也开展得比较好,今年被上级确定为"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保山工作站",纳入全省监测体系管理,属全省首批。同时安排了一定的经费进行化验室建设,完成了有机、无机样品前处理室等8个化验室基础设备建设,并购置了环境监测车辆,为单位监测工作提供便利。

2、加快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发展。①通过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帮助农业企业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申报认证。今年全市又有3家企业(施甸生物公司的茶叶、施甸木老元的鱼腥草、保山永坤饲料公司的猪肉)获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到目前全市通过认证的企业已达12家,基地面积14.3万亩;通过对腾冲13家企业和隆阳区1家企业21万亩的生产基地(涉及20个乡镇)的实地考查和环境监测评价,帮助14家企业撰写了生产技术规程,加工规程、环境监测报告等共40余份报告。帮助14家企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其中有2家认证绿色食品),14家企业生产基地的191个土样全部由我站现场取样,室内制样,目前已经完成了环境评价,样品检测。另外在已取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12家企业中,又选择4家企业(施甸万兴茶厂、放甸生物工程公司、施甸坤宏食品公司、保山开心食品公司)申报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帮助企业完成了所有上报材料,已报国家认证中心。②进一步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研究,去年我站编写了《保山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为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供了技术保证,在全省属首家,得到各级的肯定,省环保站已经确定以我站所编《规程》为基础,加以补充完善,报相关部门作省级地方标准出版。随着技术的发展,对《规程》进行不断的补充和完善,为加快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3、其它业务工作:①与省农科院合作开展"云南省农田(地)环境评价、动态监测及综合治理技术研究"项目,今年通过大、小春两季实施,试验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两季试验完成较好,得到了省环保站和省农科院的好评,认为道街登高点是全省三个实施点完成得最好的一个点,通过试验,初步掌握了我市农田(地)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技术,为今后我市开展农田(地)综合治理打下基础。②参与环保局完成了“保山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查清了我市养殖业的分布情况和粪尿等畜禽废物的利用率,排放状况,为下一步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措施,因地制宜,有的放失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示范区、生态县、生态乡和生态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③成立了"保山市野生植物保护领导小组","保山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两个领导小组的办公室都是设在我站,工作已经开始起步,完成了保山市野生玉米和野生稻调查,撰写了《保山市疣粒野生稻分布点》已上报省上,争取列入野生植物保护目录,完成了《保山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自查报告》,基本摸清了我市转基因生物基本情况。野生玉米通过对昌宁更嘎乡西贵村白泥塘实地调查,并采样移栽到示范园温室里已经成活,相关植物学性状有待进一步研究。④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环境质量监控检测,完成了74个点的年初计划。⑤抓好农业生态建设技术研究,做好"神内"基金的运行管理。通过对保山现有生态模式进行研究,初步摸清我市生态建设的现有基本模式,为我市生态农业发展奠定基础。搞好生态环境调查,通过调查完成了《保山市紫茎泽兰的生态影响》调查报告。"神内"基金通过运行周转,大部分资金在市直及隆阳区农业系统内作为农业生态建设周转使用,资金运行稳妥安全。⑥搞好培训工作,参与了市局组织的示范村培训,培训40余人次,另外,我站还在腾冲举办了"蔬菜农药残毒检测"培训,为期3天,为腾冲培训了一批检验人员,得到了各级的好评。⑦1000口沼气池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启动,我站已经派人到省上参加"沼气建设新标准"培训,协助搞好该项目建设。

三、存在问题

1、体系建设滞后。体系建设包括技术体系建设和检测体系建设。全市目前只有市级和昌宁县有独立的农业环保站,其它四县(区)还没有独立机构。技术体系建设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检测体系建设经去年和今年投资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监测能力,但离国家标准的二、三级站建设标准相差甚远,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建设。

2、农业环保执法宣传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经过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现在持有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很多,但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都很低。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田污染事件越来越多,我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也在逐年增加,许多事件都只能通过我们现场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协商解决,根本无法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执法力度不够。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其次是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环境污染特别是农田污染的危害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执法比较困难。只有加强执法领导,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广泛宣传,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

3、资金投入不足。农业环保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但资金投入仍然不足,近两年来随着业务工作不断扩大,特别是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越来越多,在农产品认证中,基地监测,产品检测等都需科技人员亲临指导,还有申报材料审核等都需经费开支,单位监测车辆虽已解决,但无车辆指标,无预算经费。另外,虽然成立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而且工作已经开展,但没有具体工作经费,特别是技术培训费用。

四、2005年工作计划和打算

1、加强监测室工作,开展好监测室检测工作,多方筹资,不断添置检测仪器,完善监测室建设,以监测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2、宣传农业环保法律、法规,防治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环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3、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认证、生产技术研究、技术培训等工作,计划成立"保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做好农业生态经济发展研究,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各种生态农业模式,管理好"神内"基金运行。

5、继续设立基本农田质量监控点,扩大监控范围,建立点位档案。

篇7

1.检测中心认真执行快速检测任务,现已完成120个样的例行检测,以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农药为主,合格率100%。同时配合省、市级开展送检工作,完成我县黄果柑(15个样)、蔬菜10个,和“三品一标”产品15个抽检工作,以检测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为主。检查区域以具有代表性连片生产的黄果柑基地和蔬菜基地为主,即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送检产品全部合格,确保我县黄果柑安全上市。

2.今年正式对各乡下达了农产品检测任务,配合省、市、县抽检,形成省市县乡为一体的农产品检测体系,确保检测不留死角。产品以各乡镇基地内的黄果柑、枇杷、蔬菜为主。检测内容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两类农药为主。现已完成600个样品样检测任务,合格率98%。

二、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对全县农资经销商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主。重点检查农业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重点打击种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的行为,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的行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标识严重不符的行为。在春耕备耕之际,已出动人次50余人次,检查企业80家,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对县内55户两杂种子经营进行了种子备案,共备品种41个。开展了农业部通报2014年第四期抽检兽药不合格兽药专项检查,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32(次),检查2家兽药GSP经营企业,22家兽药加盟店;全县未发现农业部要求查处假兽药。

(二)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了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肉品市场7个,肉品摊点16个,巡查生猪养殖大户53户。未发现有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所有上市肉品都是经过畜牧部门检疫,出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参加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摩尔赛尔超市发现未经检疫牛肉15公斤上市经营,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春节期间有人举报肉品市场发现未经检疫猪肉上市,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肉品来至美罗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经过检疫,但属于超范围经营,责令停止经营。

县畜禽定点屠宰场一季度检疫生猪6820头,未检疫出有病死猪和不合格肉品。

三、加大基地巡查督导力度

今年农业执法队、农产品质量安全股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到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多次检查督导,督促种养殖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养殖档案,做好农资购销货台账。重点检查了黄果柑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是否完善,督促获得“三品一标”的企业按相应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督促屠宰企业健全落实生猪入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

四、加快“三品一标”品牌建设

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品牌建设,2015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10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无公害认证7个,涉及产品有黄果柑、核桃、枇杷、蔬菜、肉、蛋类等主要农产品,2013年9个企业、合作社获得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称号,面积3031亩。今年启动全国绿色原料基地创建工作,申报面积19万亩,产品为我县主打产品黄果柑、枇杷、核桃。目前,已配合省绿办完成申报材料编写和环境检查前期工作。品牌建设有力推动我县农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提升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

五、强化宣传培训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是指通过南宁市本级现代工业发展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给予补助扶持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招商引资扶持资金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协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安排的原则和条件

第三条  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对南宁市工业发展、产业升级优化以及财源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优先支持:

1.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及其配套项目。

2.高端铝加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3.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化工、绿色家居等传统优势产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进行智能化改造、产品升级、“零土地”技改等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重点可结合南宁市委、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申报时的技术改造重点方向和扶持指南为准。

(二)对已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的招商引资企业,在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投资、产出等考核指标未达当年度要求指标前,不能享受市本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政策扶持。同一企业已获得过技术改造贴息(补助)资金扶持的,原则上须在获得扶持的项目完成建设并验收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

第四条  项目安排的条件

(一)实施项目的企业为在南宁市(含所辖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经营活动正常,企业项目、财务等管理规范,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符合有关扶持政策的规定,且须纳入我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统计。

(四)项目经工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开发区管委会核准(备案),用地等前期手续完善。

(五)项目的投资进度须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0%以上。申请补助的项目预计能在申报当年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投产。

(六)企业须承诺项目投产时间、项目验收时间以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验收当年新增工业产值、税收等绩效考核指标。

(七)历年曾获得过技改资金扶持的企业,再申报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申报年度之前的三年内至少有一年税收不低于获扶持项目原预计新增税收的50%或三年累计增加税收不低于扶持资金额的1.5倍或三年累计增加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不低于扶持资金额。

2.企业上一年度上缴税金增幅达到或超过10%。

3.获扶持项目完成原承诺的绩效考核指标。

第三章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

第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提出年度技术改造重点方向和扶持指南,并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会同同级财局部门根据年度技术改造重点方向和扶持指南,组织本辖区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并于规定时间前联合行文盖章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仅提交PDF电子文档,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排版):

(一)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或授权的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四)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

(五)项目节能审查文件或相关证明。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完税证明。

(七)项目设备投资额相关凭证(以发票、支付凭证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其中,提供发票、支付凭证的须自列清单、排序编号;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须附有设备投入清单。项目设备投资有效凭证的总额将作为计算项目补助的依据。

(八)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九)曾经获得技改资金扶持的企业,须提供第四条第(七)点要求的证明材料。

(十)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六条 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并出具推荐意见,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附PDF电子文档)。

第七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提出初审名单。初审采取材料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评审

第八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组织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第九条  专家组的专家由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负责聘请,专家应包括技术或行业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选取专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自愿参加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具有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了解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精通专业业务并在所属行业或专业中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影响力。

(三)未涉及参评项目、企业相关工作,未与参评项目、企业有利益关联;

(四)身体健康,能履行现场踏勘等工作职责。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第十条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组由技术或行业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一)专家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技术或行业管理专家不得少于3人,财务管理专家不得少于1人。

(二)专家组组长应当具有较深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行业威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理解表达能力,能够从全局角度对评审项目进行把握。

(三)专家组全体成员中在职专家比例不应低于五分之三,在评审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专家。

(四)可根据当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行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分组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

(五)同组专家工作单位不得有重复(含下层机构)。

第十一条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评审以召开评审会方式进行。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成员独立实施。评审专家组成员推荐专家组组长,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会。

第十二条  专家组根据评定标准(附件5)进行评议、打分,对项目是否符合扶持条件提出明确的专家意见建议。取各专家平均分作为项目评审分数,项目评审分数低于60分不得列入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负责收集汇总后专家评审结果向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南宁市财政局反馈。

第十三条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征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依据专家评分、专家意见、部门意见以及当年工业发展资金预算等综合提出具体项目安排建议计划,并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保密要求的除外。如公示期间有反馈意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对复核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  列入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签定项目绩效考核责任状。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应按照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扶持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单位、建设内容、投资以及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因市场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按原申报流程提出调整申请,原则上只允许调整一次。对固定资产投资减少额不超过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20%的建设内容调整,由项目单位报请项目所在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和财政局调整,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备案。上述范围外的项目调整,由项目所在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联合同级财政局提出调整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予以批复。项目调整等原因需收回的专项资金由各县、城区、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收回,并退回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配合。

第十六条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应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地区项目实施跟踪和监督管理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将本辖区技改扶持资金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情况、存在问题等书面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时,应按规定设置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目标内容包括完成投资、形成效益等。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未按规定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审核后的绩效目标随同项目计划一并下达。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下一次申报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由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会同当地财政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项目验收。经市本级拨付资金的市属企业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验收。项目原则上在建成投产后6个月内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准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绩效指标是否达到设定目标、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等。对固定资产投资未能完成计划80%及以上或绩效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按照完成情况最差的绩效考核指标的相应比例调减扶持资金,并由项目所在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会同当地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核定。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取消资金扶持计划并收回扶持资金。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批准文件所列的各项建设内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计划的70%及以上,并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二)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稳定试运行一定时间;

(三)编制完成项目财务决算,经审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对以下内容进行审计: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设备投资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依据

(一)项目核准(备案)文件、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项目调整批准文件等。

(二)项目绩效考核责任状。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编制《南宁市重点技术改造财政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附件5),向项目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有关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负责组织验收。验收采取组成验收组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组由技术或行业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第二十三条 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有关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给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项目验收批准文件(附件6:关于××××项目通过验收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完成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南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7)一式四份,同时将以下项目验收报备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并扫描PDF电子文档,《南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申请表》、项目验收报备纸质材料和PDF电子版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并办理技改扶持资金的拨付。技改扶持资金采取验收后一次性拨付方式拨付。

项目验收报备材料:

(一)南宁市重点技术改造财政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及其附件。

(二)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责任状。

(三)项目验收批准文件及其附件。

第二十五条 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验。对复验未能通过验收的,取消资金扶持计划并收回扶持资金。

第二十六条 项目未能按承诺时间建成或按承诺时间验收的,应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财政局报告说明情况,无合理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未建成或未报请验收的,取消资金扶持计划并收回扶持资金,五年内暂停该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金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工信规〔201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表

2.南宁市技术改造项目专家评审评分及意见表(提纲)

3.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

4.关于××××项目通过验收的通知(参考格式)

5.南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申请表

 

 

附件1

 

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备案/核准文号或代码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内容(含土地、厂房、设备、产品、产能等)

项目申报类型

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瞪羚企业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投资

项目承诺完成经济指标

申报年度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申报当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达产后企业预计年度效益

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承诺投产时间

企业近两年产值及纳税情况

属地

企业联系人姓名、电话

备注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设备投资

承诺验收年度产值

承诺验收年度纳税

产值

利润

税金

 

 

 

 

 

 

 

 

 

 

 

 

 

 

 

 

 

 

 

 

 

 

 

 

 

 

附件2

南宁市技术改造项目专家评审评分及意见表

(提纲)

项目信息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评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价标准

评分

1

项目所属产业类型情况(10分)

属于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铝加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化工、绿色家居等产业或其配套项目8-10分;其他产业项目根据其带动经济发展情况8分以下;属限制类产业0分。

 

2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情况(10分)

项目是否属于技改项目、招商项目招商指标是否全部完成、项目承担单位是否上规入统、项目申报时固定资产投资是否达到30%以上、项目年内是否能完成投产等基本条件,符合要求条件8-10分,部分存在问题可以修正8分以下,任一条件完全不符合的0分。

 

3

项目材料齐全情况(10分)

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8-10分;必要材料暂缺、但是能补充的8分以下;必要材料无法提交的0分。如不是必要材料缺项不扣分(如零土地技改项目没有提供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

 

4

项目材料与实际内容相符情况(10分)

1.材料与申报内容相符8-10分;

2.材料与申报内容部分存在问题,企业可以补充完善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8分以下;

3.材料与申报内容有严重出入,企业不了解情况或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0分。

 

5

项目在库总投资情况(15分)

1.项目在库总投资≥5000万以上(14-15分);

2.项目在库总投资≥1000万且<5000万(5-13分);

3.项目在库总投资<1000万元(5分以下)。

 

6

申报当年在库投资情况(15分)

1.项目申报当年在库投资≥3000万以上(14-15分);

2.项目申报当年在库投资≥1000万且<3000万(5-13分);

3.项目申报当年在库投资<1000万元(5分以下)。

 

7

项目承担单位产值情况(15分)

1.验收承诺产值增长幅度≥20%(2-15分);

2.验收承诺产值增长幅度≥10%且<20%(7-11分);

3.验收承诺产值增长<10%(7分以下)。

 

8

项目承担单位纳税情况(15分)

1.上一年及验收承诺税收均高于补助金额(12-15分);

2.上一年税收低于、但验收承诺税收不低于补助金额(7-11分);

3.上一年或验收承诺税收低于预计补助金额(7分以下)。

 

附1

区域差异化项目(加分项)

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项目加5分。

 

附2

双百双新、千企技改(加分项)

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加5分,列入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计划加5分。

 

合 计

 

专家评审意见(提纲)

____年__月__日,受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  (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组织专家组对(企业及项目名称)进行专家评审,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自治区、南宁市工业发展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行业发展有何积极作用。

2.项目实施与申报内容是否相符情况,项目材料是否齐全。

3.项目实施进度如何,是否符合预期,能否在年内投产。

4.经核实发票/支付凭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有效设备投资为____万元;经核实相关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年度税收为____万元。

5.本项目设置经济效益指标(产值、税收)是否合理。

6.其他情况说明。

专家组经集体评议,推荐(或不推荐)该项目列入市本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如不推荐请详细说明理由)。

(以上仅供参考,专家组可根据实际调研情况调整)

 

职务

专家姓名

专家职称

单位

签字

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请双面打印)

附件3

 

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

验收申请报告书

 

 

 

 

 

      项目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承担企业的基本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实施前后企业规模、生产装备水平、项目建设前一年至验收当年生产经营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的依据

项目建设必要性、实施意义,项目相关批复文件,财政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文件。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项目批准及实际实施的主要内容、产品纲领、规模,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的,要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批准机关。

四、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资金来源以及完成投资情况;财政扶持资金到位、使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设备、土建、公用设施、安装工程完成情况及单项验收情况;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情况;技术文件归档情况;投资节约或超支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项目技术经济效益情况

产品升级换代及新产品开况,项目实施前后产品新增生产能力或企业生产纲领的变化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变化情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情况,项目实施前后的企业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的环保、社会效益。

六、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七、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篇9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壮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品安全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高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努力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载体。

(二)总体目标。围绕蔬菜产业发展,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年全县发展优秀蔬菜专业合作社8个,做到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好、竞争能力强、服务措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从而更好地带动全县的蔬菜发展。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的目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合作社组织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品牌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示范社建设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为范本,民主制订本社章程,确定合作内容、利益分配、民利等内容。通过开展这一行动,切实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广泛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相关技术规程的培训,加强生产信息监管,使成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三)加强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良好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或使用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市场、超市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大农超对接力度,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有关农交会、农展会等营销活动,逐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合作社。通过开展评选优秀示范合作社和项目资金竞争立项活动,主要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科技推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仓储、销售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产品包装、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农业机械、农产品运输设置购置,信息服务,人才引进和信贷贴息等。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开展培训教育。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农村经纪人“阳光工程”培训,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

(四)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大力开展合作社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收集和合作社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服务。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农超对接力度,支持和鼓励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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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村矿小学位于常村矿社区的东南面,空气清新,环境优雅。始建于1988年,校园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教学楼、实验楼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现设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095人,教职工63人。配备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德育室、红领巾广播站、多功能教室、舞蹈排练室、美术活动室、卫生保健室等17个专用教室。学校建有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体育器材活动场地、300米环形跑道。绿色面积达7800平方米,尤其是学校因地制宜地开拓了绿色生命带、树荫栖息长廊等,教学楼前的两块植物园,成长着孩子们亲自种下的花草,是大家辛勤劳动的结晶,教学楼前的七棵梧桐树是师生在建校初期共同种植的,昔日的小树苗如今已长成参天大树,上面挂着孩子们自己动手给小鸟做的“家”。校园绿色覆盖率达60%以上。校园环境整洁幽雅,教学设施配套齐全,常规管理规范有序。绿色教育、养成教育、书香教育已成为学校办学特色,常村矿小学是一所充满活力、充满和谐、充满绿色的学校。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1、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校自八八年建校以来,一直把创建绿色式学校,实现环境育人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为了做好创建绿色学校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首先成立了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政教处、大队部、教导处、教研室和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常村矿小学创建绿色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网络工作图,各个部门明确创建任务,分工到人,制定学校环境规章制度和文明环保公约,各负责人制定年度绿色学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把学科教育、课堂渗透、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环境改造、活动宣传等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与开展。

2、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以校本培训为基本途径,组织全员学习,致力打造一支热爱环境教育事业,观念领先的教师队伍,通过学习《关于XX年度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增强教职工意识,通过观看专家讲座和环保宣传片,让教职工了解环境知识,通过举办各种环保活动让教职工重视环境教育。学校也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号召学生争做“环保小明星”。

三、有机结合,多方渗透,扎实做好环境保护教育

1、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

学校要求各学科要结合各学科特点,以教材为本,充分挖掘教材中的环境教育因素,选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对学生进行渗透式教育,并与最新科技发展、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环保生态资源等内容联系起来。比如科学课讲绿色食品,思品课讲节约资源和变废为宝,语文课教孩子写保护环境的文章,美术课交给学生用纯真的绘画语言表达爱我家园的情感,这样把环保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学科的渗透,让学生知道要节约能源,不浪费水电、粮食,保护环境;要爱护动植物;要会变废为宝,重复使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还要知道吃东西要选择绿色食品等。

2、在德育教育中渗透环保教育

学校一直很重视素质教育,并将环保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培养少年儿童热爱大自然、保护地球家园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保理念,作为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的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每年都在春季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学雷锋“我是环保小卫士”的活动,学生走出校园,走到社区,捡烟头、捡塑料袋、擦墙,擦门等,学校不失时机地教育学生不践踏草坪、不随地乱扔垃圾,明白我是社区一份子,社区环境靠我们来维护,做环保小卫士。

3、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进行环保教育活动

首先充分利用周一的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环保为主题的演讲如《如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水,无可替代的资源》《善待地球妈妈》等专题演讲,其次学校在“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爱眼日“等节日,少先队开展丰富的队会活动,如“学雷锋,争做做环保小卫士”“低碳生活,从我做起”“善待地球,保护环境”等,号召学生走进生活、走进社区,共创绿色校园,共创绿色家园,

四、我们的收获

1、学校整体绿化效果突出

学校绿化绿色面积现在达到了78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60%,人均绿化面积超过了14平方米,形成了四季有鲜花,终年可见绿的绿色校园。

2、师生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爱护环境已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

师生消费观念科学合理,学校实行严格的门岗制度,严禁师生将严重污染环境和能耗高的商品带入学校。学校师生环保参与意识强,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环保宣传活动等形式对社会、家庭改善环境质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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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级等级划分

合作社等级用五角星标注,分为五个星级等级,由低到高从一星级至五星级分别用一至五颗星分别标示。

(二)星级等级标准

1、一星级

(1)设立登记

①合作社已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②合作社成(社)员数5名以上;

③农民成员占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以上;

④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万元以上;

⑤合作社依法登记后报农业局(经管站)备案。

(2)股金设置

①单个成员的出资额不超过成员出资总额的20%;

②农民成员出资额应达到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的80%以上;

③同一户家庭成员在合作社不重复出资;

④成员出资额全部筹集到账;

⑤设立每个成员账户;

⑥向全部成员颁发成(社)员证。

(3)建章立制

①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②依照合作社会计制度独立建帐核算,有完整的会计资料;

③有财会人员;

④有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⑤有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⑥有合作社成员入退社制度;

⑦设立合作社会议记录簿;

⑧有年度工作总结并报送农业局(经管站);

⑨每季向农业局(经管站)报送财务报表(会计科目余额表);

⑩按时参加农业主管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

(4)民主管理

①合作社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②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

③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2次;

④监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次;

⑤合作社财务公开每年1次;

⑥重要规章制度上墙公开。

(5)统一服务

①有主产品生产技术或服务管理操作规程;

②对成员开展科技业务培训;

③向成员发送经济信息每年3条以上;

④为成员统一采购配送农业投入品比例20%以上;

⑤统一销售成员主产品比例30%以上。

(6)生产经营

①有生产经营服务及办公场所;

②有核心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须20亩以上,家畜存栏须500头以上,家禽存栏须1万只以上,水产养殖须50亩以上,滩涂养殖须50亩以上,农机作业服务须500亩以上,食用菌3万袋以上;

③有生产服务性固定资产;

④有生产经营服务收入。

(7)盈余分配

①年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②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③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④合作社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8)社会效益

①带动当地农户30户以上;

②为当地农民发展生产开展科技业务培训1次以上;

③为当地农户销售与成员同类的主产品10%以上。

2、二星级

二星级在达到一星级所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设立登记

①合作社成员数50名以上;

②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

(2)建章立制

①有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

(3)民主管理

①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

(4)统一服务

①有产品生产质量标准;

②每年对成员开展科技业务培训2次以上;

③每年向成员发送经济信息6条以上;

④为成员统一采购配送农业投入品比例50%以上;

⑤统一销售成员主产品比例50%以上;

⑥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占全部产品比例30%以上。

(5)生产经营

①合作社有生产经营服务及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

②合作社有核心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须100亩以上,家畜须存栏1000头以上,家禽须存栏3万只以上,水产养殖须200亩以上,滩涂养殖须200亩以上,农机作业服务须1000亩以上,食用菌须30万袋以上;

③合作社生产服务性固定资产10万元以上;

④合作社年生产经营总收入100万元以上;

⑤合作社股东权益60万元以上。

(6)盈余分配

①合作社年盈余总额10万元以上。

(7)社会效益

①带动当地农户100户以上;

②为当地农民发展生产开展科技业务培训2次以上;

③为当地农户销售与成员同类的主产品20%以上。

3、三星级

三星级在达到二星级所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设立登记

①合作社成员数150名以上;

②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80万元以上。

(2)建章立制

①有合作社发展规划;

②有合作社岗位责任、财产物资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③有专职财会人员1人以上。

(3)民主管理

①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2次以上;

②监事会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

③合作社财务公开每年2次以上。

(4)统一服务

①有注册商标;

②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产地认证;

③对成员开展科技业务培训每年2期以上;

④向成员发送经济信息每年10条以上;

⑤为成员统一采购配送农业投入品比例80%以上;

⑥统一包装销售成员主产品比例90%以上;

⑦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占全部产品比例60%以上。

(5)生产经营

①合作社有生产服务及办公场所200平方米以上;

②合作社有核心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须200亩以上,家畜须存栏2000头以上,家禽须存栏5万只以上,水产养殖须500亩以上,滩涂养殖须500亩以上,农机作业服务须1500亩以上,食用菌须40万袋以上;

③合作社生产服务性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

④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500万元以上;

⑤合作社股东权益100万元以上;

(6)盈余分配

①合作社年盈余总额30万元以上。

(7)社会效益

①带动当地农户200户以上;

②为当地农户销售与成员同类的主产品比例30%以上。

4、四星级

四星级在达到三星级所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设立登记

①合作社成员数300名以上;

②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300万元以上。

(2)建章立制

①有专职财会人员2人以上。

(3)统一服务

①产品品牌获得地方名牌;

②有机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

③为成员统一采购配送农业投入品比例80%以上;

④统一包装、统一品牌销售成员主产品比例80%以上;

⑤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占全部产品比例80%以上;

⑥建立合作社网站。

(4)生产经营

①合作社有生产服务及办公场所300平方米以上;

②合作社有核心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须300亩以上,家畜须存栏3000头以上,家禽须存栏7万只以上,水产养殖须800亩以上,滩涂养殖须800亩以上;农机作业服务须2000亩以上,食用菌须50万袋以上;

③合作社生产服务性固定资产80万元以上;

④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1000万元以上;

⑤合作社股东权益400万元以上。

(5)盈余分配

①合作社年盈余总额100万元以上。

(6)社会效益

①带动当地农户300户以上;

②为当地农户销售与成员同类的主产品40%以上。

5、五星级

五星级在达到四星级所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设立登记

①合作社成员数500名以上;

②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

(2)统一服务

①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占全部产品比例90%以上;

②统一包装、统一品牌销售成员主产品比例90%以上;

③工业产品通过国家食品安全QS认证。

(3)生产经营

①合作社有生产服务及办公场所400平方米以上;

②合作社有核心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须500亩以上,家畜须存栏5000头以上,家禽须存栏10万只以上,水产养殖须1200亩以上,滩涂养殖须1200亩以上,农机作业服务须3000亩以上,食用菌须100万袋以上;

③合作社生产服务性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

④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3000万元以上;

⑤合作社股东权益800万元以上。

(4)盈余分配

①合作社年盈余总额200万元以上。

(5)社会效益

①带动当地农户500户以上;

②为当地农户销售与成员同类的主产品50%以上。

二、星级评定

(一)组织实施。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依法登记运营一年以上的合作社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评定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一季度为评定期。

(二)申报程序。要求参加星级评定的合作社,于每年12月底之前,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星级评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合作社星级评定申请表、合作社自评表、合作社书面工作总结、本年度末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及其它评审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机构代码证、合作社章程、合作社规章制度、合作社成员名册、制定(参照)的生产操作规程、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培训次数人数证明、社员产品交易记录、取得的荣誉称号等反映合作社运行情况的资料复印件和有关图片。

(三)审查受理。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合作社星级评定申报材料后,采用查阅、审帐、明查和暗访等形式进行考核检查。考查人员将考查结果及整改意见书面提交集体评审。评审主要围绕合作社设立登记、股金设置、建章立制、民主管理、统一服务、生产经营、盈余分配、社会效益等八个方面进行评议。

(四)公布确定。被评定为星级的合作社,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星级管理

(一)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被评定为星级等级的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星级合作社于每年年底须对照星级等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并将合作社年度工作总结、年末财务报表和合作社自评表等材料报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查评定,确保星级合作社持续达标。

(二)对已取得星级的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自查自评、发生重大事项造成恶劣影响等原因的,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降低或取消星级处理。

(三)合作社自接到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星级变动的合作社,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须将原星级证书收回。

(五)对严重降低或复核认定不达标的合作社,按下列规定处理:

1、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达标合作社的情节,做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2、凡在一年内接到整改通知三次以上或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合作社,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降低或取消星级处理;

3、凡被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合作社,自降低或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评定星级,一年后经审查符合整改要求的,方可重新申请评定星级。

四、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