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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文化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31 19: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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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文化论文

篇1

引 言

楷书鼎盛期在隋唐。隋唐楷书承前期的勃兴之势,将楷书艺术的发展退至鼎盛,书家辈出,风格多样,蔚为大观,以“唐楷”称之。隋朝楷书熔南北书风为一炉;初唐楷书承此楷书风格之变,欧、虞、褚、薛各显其个性体貌,开宗立派;中唐颜真卿楷书以雄风创新;晚唐柳公权以“柳骨”相媲美于“颜筋”。唐楷是唐文化的标志之一,是唐文化繁荣的产物。佛道兴盛,抄经也必以楷书为体,经生以此为业。楷书的实用价值在兴盛的社会文化中得到最广泛的展现。楷书内在的艺术特性及其以往的艺术积累,也在这深广厚实的实践中得到充分的提高,楷书艺术风格更趋多样化。

一、颜体楷书的风格特征及其影响

苏轼曾云:“君子之于学,百工之与技,自三代历汉至唐而备矣。故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画至于吴道子,书至于颜鲁公,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尽矣。”将颜真卿的字与杜甫诗、韩愈文、吴道子画相提并论,是极高的评价。

(一)颜真卿的生平介绍及其影响

颜真卿,字清臣,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唐代杰出的书法家。曾为平原太守,人称颜平原。安史之乱,颜抗贼有功,入京历任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开国公,故又世称颜鲁公。代宗时李希烈叛,宰相卢杞“衔恨”唆使皇帝使真卿往劝谕,为希烈所留,忠贞不屈,后为李希烈缢杀。他秉性正直,笃实纯厚,有正义感,从不阿于权贵,屈意媚上,以义烈名于时。

清王澍说:“魏、晋以来,作书者多以秀劲取姿,欹侧取势。独至鲁公不使巧,不求媚,不趋简便,不避重复,规绳矩削,而独守其拙,独为其难。”颜体书对后世书法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唐以后很多名家,都从颜真卿变法成功中汲取经验。“颜体”艺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对晚唐、宋、元、明、清,乃至今天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成为后学的艺术范本。

颜真卿开拓了书艺的崭新的恢宏境界:从特点上论,颜体形质之簇新、法度之严峻、气势之磅礴前无古人。颜真卿的楷书一反初唐书风,行以篆籀之笔,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慨凛然,这种风格也体现了大唐帝国繁盛的风度,并与他高尚的人格契合,是书法美与人格美完美结合的典例。他的书体被称为“颜体”。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特殊地位,唯一能和大书法家王羲之互相抗衡,先后辉映的,就是颜真卿了。他所留下的碑帖很多,后世的书法家认为从他的一些碑帖中可以找到圆笔的痕迹,和其他书法家的方笔不同。颜真卿被使用圆笔的书法家奉为开创者。

(二)颜体楷书的发展阶段与风格特征

“颜体”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五十四岁以前,笔法方峻,隶意犹在,筋骨层棱的独特风格尚未成形,代表作有《多宝塔碑》(图一)、《东方朔画赞》等。五十四岁至六十四岁是第二阶段,风格渐显,用笔由方变圆,横轻竖重,转笔不折而转,巧妙地用中锋和藏锋运笔,“蚕头燕尾”,字形由传统的背向转变为相向,这些都是颜体的崭新笔法。这时期的著名作品有:《八关斋会报德记》、《大唐中兴颂》、《麻姑仙坛记》、《颜勤礼碑》等。用笔雄重,结体更趋端严朴拙,中宫宽博,臻于炉火纯青,人书俱老之境,代表作有《自书告身帖》、《颜氏家庙碑》等。

二、当代书坛楷书创作现状分析

认真分析和观察一下当今书法的发展脉络,不难发现,最近几年,楷书,尤其是唐楷,出人意料的遭到冷落。

唐楷,以其形体完备,法度森严为特征。纵观历史上的楷书四家,无一不是法度森严的,走笔有致的,其中风范,不好学,是出不来的。现在都在谈书法个性,楷书在这方面的局限性就大一点,不像行草书那样能充分发挥个性,楷书的法度非常严备,

给个性的表现和张扬带来一定的局限,特别是唐楷,除了褚遂良之外其它的唐楷很少在展览中露面。这跟当今追求展厅效应可能也有比较大的关系,因为楷书篇幅写大了不一定好看,而且比较吃力,很难体现个性。

在品种比例与法源上来看:

(1)、小楷50%。小楷作品大多集中取法于锺繇、文征明、王宠、赵孟或《灵飞经》、《敦煌写经》等。

(2)、魏楷20%。魏楷基本集中在几块名碑名志之间,如《张猛龙》、《爨宝子》、《爨龙颜》和《张玄墓志》、《元倪墓志》、《元略墓志》等。

(3)、唐楷20%。唐楷取法以褚遂良为最多,依次是虞世南、颜真卿、欧阳询、赵孟和少量的柳公权。

(4)、其他10%。指非以上类楷书,如瘦金书、金农、弘一、赵之谦等,还有不少数量尾随当代名家风格的作品等。

除小楷外,大量的是中楷,大楷(指字径10公分)比重相对小,大字(字径20公分)和榜书作品甚少。楷书在整个来稿总数的比例是13.8%,这本身在总体上已经失衡。同时,自身内部各种书体也比例失衡,小楷占半壁江山,这不是一种正常的格局。

三、激活颜体楷书创作及对策

笔者不才,临习训练数年的颜楷常常会把其写呆,写死。更有时写滑,写媚。缺少了古韵的质朴,苍劲,浑浊之感。在求有所“变”时,也曾试着去掺入一些魏楷笔法,但往往做成机械、生拉硬套式的搬入。创作时并不能很好的融合,反而更显得做作、别扭。结合对国展和兰亭奖的综合考察,当代楷书创作在形态上的变化出现如下走势:

1.内容上,碑和帖结合,多体多书家互相结合、渗入,从其他碑帖中汲取营养,把它添加到颜楷中来。在国展中唐楷类创作作品虽有中国书协的呼吁和评选中的偏重,但是形式仍是无法乐观,取法于虞世南、柳公权、徐浩等几乎不见影子。颜体上有《自书告身帖》出现,但是《麻姑仙》、《颜家庙》、《中兴颂》、《多宝塔》消失了……

2.从形式上看,加强构成意识,从字法墨法,章法做一些变革。

3.作品外观上,可以注重作品的外形包装,如采用不同的形式:屏条,册页,色宣,也可加入图案、花纹等等。尺幅上可以选择八尺大幅,给人造成视觉的影响力。或者以小片拼接的形式。

前两点是在加强字体间的“综合、融合”。即是“矛盾融合、承传创新”,这个观点的依据源于哲学史观。当然,其中包括着“矛盾融合论”。课本中的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即是指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牵延过来,不同书体即是不同的矛盾个体,他们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即不同的书体有着属于自己特有的书风特色。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这里可以说是“逐渐融合”。

参考文献

[1]金开诚,王岳川.中国书法文化大观[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刘正成.中国书法全集・颜真卿 二五(卷一)、二六(卷二)[M].荣宝斋出版社, 1993.

[3].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室.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4.

篇2

近代以前的大部分时间里,日本作为中国的近邻,一直处在中国文明的辐射之下,对中国及中国文化深怀“崇仰”之情。随着日本同化他们引进的事物并将其转化成自己与众不同的文明时,这种自卑感才渐渐地消失。诚如美国的日本学学者赖肖尔(Edwin O.Reischauer,1910-1991)所说:“在历史上日本人对其他国家的态度犹如一个钟摆,晃动于自卑感和优越感之间。”[1]P23纵观近代以前日本人中国观的变迁,16世纪中期以前,由于两国文化的巨大落差,日本人对中国充满了憧憬和向往之情。但随着日本独特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日本人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对中国的崇仰之中又加入了疏离的成分。这也表明“中日两国人民的相互认识就建筑在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形成的新的价值观基础上。它以历史、文化为其出发点并最终回到各自国家利益的追求上”,[2]而日本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美好的“常夜国”

汉晋时期,日本人对中国的认识是较模糊的,但却十分向往中国。“他们(指日本)把传来稻米的西边(指汉朝)看成是美好的乐园,把中国称为‘常夜国’”,[3]P183看得出古代日本人对中国充满敬畏。首先,古代的日本及日本人急切地想了解中国,渴望与中国交往。公元1世纪时,日本列岛出现了许多部落国家,为了与中国取得联系,北九州一个小国的国君就下令造大船,船造成之后取名“天鸟船”,这只船载着几个日本人来到了汉朝设在朝鲜的乐浪郡。由于当时的日本没有文字,关于这一次出使没有留下任何记载。这正是《汉书・地理志》记载的:“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4]P1658从这句简单的记载当中我们可以得知,当时的日本正处于列国时代,而其中的一些国家向往中国、敬畏中国,尽管隔着茫茫大海,但仍然每年来中国朝贡,以得到中国的垂青。《后汉书》也有记载:“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光武赐以印绶。”[5]P2821这一记载后得到证实。《三国志・魏书・倭人传》又有记载:“魏明帝景初二年(按:公元238年)六月,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首次派遣难升米、都市牛利等为使臣前来魏国‘求诣天子朝献’赠送男女奴隶十人,斑布二匹二丈。十年间,邪马台国先后四次遣使至魏,赠送倭锦、马矢等。”[6]P857这些记载实实在在体现了日本与中国交往的渴望。

其次,日本渴望吸收中国先进的文明。古代日本人渴望与中国交往并不仅仅为了到达中国,而是想学习中国先进的文化来满足自己社会的发展。“历史上的日本曾长期醉心中国,将中国文化不遗余力输入日本”。[7]P26汉代时,古代日本还处于弥生时代(约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3世纪)。在与中国的交往中,古代日本人目睹了中国统一的国家组织和繁华壮观的城市,“远比他们当时纺织品华贵得多的丝织品、象征权威而又工艺精湛的铜镜等,引起了他们学习中国的文化的巨大兴趣”。[8]P65他们对中国文化无限向往的心情表露无遗,他们“希望政治上要像中国那样统一的国家组织,经济上要过像汉人那样灿烂的文化生活”。[9]P18日本与中国接触后,高度发达的中国封建文化对日本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五代倭王(赞、珍、济、兴、武)都向南朝的刘宋朝廷遣使求封”。[10]P8日本也不断地汲取着中国的优秀文明成果,诸如汉字、生产技术、典章制度等就是此时期中国观的产物。

二、繁盛的“唐国”

中国隋唐时期,日本人对繁荣昌盛的中国十分仰慕,他们认为“古代中国拥有非常先进的文明,对日本来说,学习中国,是一个莫大的恩惠”。[7]P27此时的日本统治者们热切希望前往当时堪称东方文化渊源的中国,以便直接吸收中国优秀的文化,更多地汲取中国农业、手工业等生产技术。这样就促成了这一时期遣隋使和遣唐使的发生。日本朝野对此一直极为重视,每次遣使团均经过精心策划和组织,倾注国力派出庞大的官方使团出使中国,全面向中国学习,大规模地汲取中国先进文物制度和思想宗教等举措就是这种中国观的产物。

1.频繁遣使隋唐。隋朝38年间,日本政府有4次遣使到隋朝。第一次是公元600年,日本使者向隋炀帝介绍了他们国家的情况。第二次是公元607年,小野妹子为大使,携国书前来,正式提出建立邦交关系。第三次是公元608年,也是小野妹子为大使。第四次是614年,大使为犬上御田锹,副使为矢田部造。唐朝时,日本从公元630年正式向唐朝派出遣唐使,一直延续到公元894年。“现已查明这时期日本向中国派出遣唐使达19次之多,其中除去3次‘送唐客使’和1次‘迎入唐使’以及2次任命因故未成行外,正式来华的有13次”。[10]P17-18除了这19次遣唐使之外,在中国的文献中还有7次非官方的日本人唐朝之行。

2.汲取中国隋唐先进文化。日本推古朝(公元593至628年)圣德太子(推古女天皇的厩户王子,公元574-622年)仰慕中华文明,积极开展与中国的交往,其在摄政期间数次派人使隋就是这种强烈的求知欲望的具体实现。他还选派大量留学生来中国,研究和学习中国文物制度、文化典籍,如儒学、中国化佛教、文学艺术等,希望得到中国的文明教化,建立像隋那样的国家。“随着遣隋使留学生的回国,这种愿望更加强烈,已经达到无可遏止的程度”。[9]P61这主要是日本在获得统一之后,急需引进中国先进的国家制度,以便改革内政,抑制豪强氏族势力,建立像中国那样的中央集权国家。因此把中国当做自己的楷模,加以崇拜。日本对大唐帝国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崇仰尤为突出。这因为唐朝是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发展,法制完备的封建大国,“成为屹立世界东方的亚洲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然成为周围国家无限向往的所在”。[8]P101这就促成了遣唐使的发生。在长达300多年的遣唐使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唐文化的优秀传播者。在此推动下日本决心建立以“大唐国为蓝本”的天皇制国家。

3.往来中国的日本留学生、学问僧等人员的增多。隋唐时,除正式外交使臣之外,还有留学生和学问僧频繁来到中国,他们以满腔热情向中国学习。日本来唐的留学生、学问僧,“根据中国学者胡锡年先生的推算,其总数估计在二百余人或三百人左右”。[11]P67其中留学生和学问僧中最著名的两个人就是阿倍仲麻吕和吉备真备。他们两个人的中国观可以说是当时的日本人中最具代表性的。吉备真备倾心于中国文化,学有所成后回国;阿倍仲麻吕则仰慕大唐文化,终身仕唐。

三、战乱的国度

宋元时期,中日之间的互相认识深度呈现出起伏,其中日本表现得尤为明显。一方面,日本对吸收的隋唐文化进行消化、创新,自以为已经汲取尽了中国的所有先进文明成果。这种心理催发了他们树立自我形象的意识。另一方面,唐朝衰落后,中国进入五代十国的割据时期,宋朝建立后,中国虽恢复了统一,但北方兴起的辽、西夏、后金与宋形成对抗,战乱不断;之后就是元朝的征战。日本对此采取非常保守的锁国主义的对外政策,中日之间的正式外交基本中断。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日本人对中国的态度与以前充满敬畏的态度有着明显不同。

1.此时的日本对中国采取了疏远的态度。五代时期的吴越国王为了继承和保持唐代与东海各国的贸易关系,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对日本也是如此。据说“公元936年,吴越商人蒋承勋受吴王的委托,带来送给天皇及左右大臣的信件和特产,以求同日本建立正式的往来关系。对此,日本退回了送给当时朱雀天皇的礼物,并由左大臣藤原中平回信给吴越王”。[8]P136但是,即使双方有书信往来,也没有采取正式国书的形式,书信的署名都由左大臣或右大臣来写。从书信的内容来看,如公元953年右大臣藤原师辅的回信中说道:“抑人臣之道,交不出境,锦绮珍货,奈国宪何。”可以看出这种应酬方式是迫不得已的,态度是冷淡的。[12]P119还可以看出“决定停止派出遣唐使的日本,不想与吴越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只通过吴越国的商人传递国书和信息,保持着半官方的联系”。[13]P137这意味着,日本政府担心在唐灭亡后五代十国格局的情况下,如果同吴越国建立友好关系,也许会被卷入中国的纷争,而使日本政局受到影响,于是对此采取了消极的外交方针。

2.日本自我意识增强,希望树立自己的国家形象。“随着生产的发展,日本列岛上有了统一的国家和一定程度的文明,也培养了民族的自尊感,不再以接受中国统治者的册封为满足了”。[14]P140的确,日本人的这种自我意识自隋时就开始出现。他们对隋唐视其为东夷小国产生的一种抗拒心理已经显现出来。公元607年日本国王遣使小野妹子来华,其所献的国书中就不再使用过去那样的“贡”、“献”等词,而是用了对等的称呼:“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这说明日本一面向往中国文化,极愿汲取,而另一方面又始终尊重自己国家体面,对隋坚持对等态度”。[3]P187现在看来,日本国书的用语显露出了日本想与中国平起平坐的意识。

公元1078年,赴日贸易的宋商带去宋帝赐日本国大宰府令藤原经平的牒状和礼物。牒状和礼物送到京都后,顿时引起日本君臣的狐疑,被看作是当时的朝廷大事。因为在日本看来中国与日本早就没有了外交关系,现在为什么宋朝频频送来牒文和礼物?对此日本政府又讨论了五年,“最后决定一项原则,只回信不回赠礼物”。[12]P144元朝时,忽必烈曾几次修书日本,“以武力要挟日本效法高丽,以通和好”,[12]P75,P80但日本对此态度冷淡,并且不甘称臣,结果导致了元朝的3次征日。

四、巨大的他者――中国

16世纪中期起,日本人意识到了西方文明的先进性。相较之下,中国传统文明便显得不合时宜。但对于日本来说,中国依然还是巨大的国家,不过随着日本自己已形成的独特文化和西方文明的影响,日本也在努力地强调自己及其文化的独立自主性,而不将中国他者化就不能顺利达到,因为“日本文化特别是成文书记文化来讲,中国及其汉字文化正可谓是一个作为前提条件的巨大存在。如果没有中国文化这个前提,日本文化是不可能存在的”。[15]P7818世纪之后,受西方文明的输入和日本人对外认识发展,日本将中国排斥在外,而日本成了中华文化的代表,也就是说把中国他者化了。

1.日本重新看待中国及世界。随着接触到的西方及西方文明的增多,日本人对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西方文明的登陆,使日本人对世界的理解发生了变化,迄今为止三分天下的天竺(印度)―大唐(中国)―日本观念当中,古代印度的地位被技艺精良的西洋人所取代。新的三分天下结构成为中国―西洋(泛指欧美)―日本的图式。”[16]P224这一变化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变化。通过后者不难看出,日本为自己的存在找到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在此之下,“日本强调其文化的固有性,试图将自己与中国文化区别开来,并确定日本文化的同一性”,[15]P80其中以18世纪中期的贺茂真渊和本居宣长的言论极具代表性。贺茂真渊认为大和文化优越于汉文化,本居宣长则对中国文化进行批判。这样中国对日本来说就成了异质性的他者。

2.构筑日本式的“华夷秩序”。古代日本自与中国交往以来一直处于“华夷秩序”之中,受惠于此。明朝时,足利义满虽然接受过中国册封的“日本国王”,但是从德川家康(1542-1616年)开始,幕府统治者就有意识地摆脱文化上从属于明朝的地位,构筑将朝鲜、琉球、荷兰、虾夷乃至中国置于从属地位的“小华夷秩序”。幕府把朝鲜、琉球确定为“通信之国”,把中国和荷兰定位“通商之国”,这样以日本为中心把邻国划分成了不同的层次。在同朝鲜进行交往时自称“日本国大君”就是一个具体的例子。“这个新称呼具有德川家康在以自我为中心设定国际秩序的过程中,把自己作为日本国统治权与外交权的总揽者而定义的含义”。[17]P162此后日本在对外事务活动中,要求各国使节实施“服属礼仪”,按照日本的礼节进行朝拜,通过这些来增强社会各阶级的国家意识和“华夷观念”。至江户时代后期,日本的国粹主义有所膨胀,其特点是“讴歌作为‘神国’的日本,认为日本理应统治世界,这种日本至上、天皇至尊的观念,既是对西方列强东侵的一种反应,也是对日本‘文化母国’――中国的一种抗拒式回应”。[18]P608

综上所述,近代以前,日本人的中国观处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但就总体而言,近代以前日本人的中国观仍是以尊敬崇拜为主流,对中国文化存在着较为强烈的认同感,并且体现了对中国的实用主义态度,这就造成了古代历史上日本人的中国观比较容易走向极端,难以保持持平之论。

参考文献:

[1][美]赖肖尔.当代日本人:传统与变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2]王屏.论日本人“中国观”的历史变迁[J].日本学刊,2003,(2).

[3]吕超.外国人的中国观[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

[4]班固.汉书・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99.

[5]范晔.后汉书・岛丸鲜卑东夷传.北京:中华书局,1999.

[6]陈寿.三国志・魏书・倭人传.北京:中华书局,1999.

[7][日]吉田茂.激荡的百年史[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8]王晓秋,大庭修.中日文化交流大系:历史卷[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9][日]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0]姚嶂剑.遣唐使[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

[11]中国日本史研究会编.日本史论文集[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

[12][日]藤家礼之助.日中交流二千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

[13]张声振.中日关系史(卷一)[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

[14]汪向荣.古代的中国与日本[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15]子安宣邦.东亚论:日本现代思想批判[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篇3

唐诗历四时三变,跨度大。对于晚唐“温李”诗歌向词体发展演变的状况,1943年缪钺先生《论李义山诗》一文从总体上明确提出了李商隐诗与词体的关系――“意脉相通”[1];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才开始关注这一课题并有一定的研究,主要涉及李商隐诗与唐宋词、温庭筠诗与唐宋词、李商隐诗与温庭筠词、温庭筠诗与温庭筠词等四大关系。本文按年代顺序就已有相关文献进行简要地综述,或许能为该课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20世纪80年代,涉及这一课题的研究较少,主要有万云骏《晚唐诗风和词的特殊风格的形成及发展》、吴肃森《谈李商隐爱情诗与温庭筠恋情词艺术风格的亲缘关系》、杨海明《“心曲”的外物化和优美化――论温庭筠词》、刘学锴《李义山诗与唐宋婉约词》、王希斌《绘阴柔之色,写阳刚之美――论温庭筠乐府诗歌的艺术特色》等论文和日本学者村上哲见的论著《唐五代北宋词研究》。

万云骏文从语言题材、艺术手法、感情倾向等方面论述了以李商隐为代表的晚唐诗风对词体风格形成的影响,吴肃森文也从这些方面论述了温庭筠恋情词的婉约风格是李商隐的绮词艳语从正面推动的结果。杨海明文论述了温庭筠把晚唐诗中香艳纤弱的风气纳入到新兴的词体中而创造出比诗较狭却又较细、较深的词境。刘学锴文从比较中说明了“温李”诗歌的词化特征,论述了义山诗对唐宋婉约词的影响。王希斌文认为温庭筠的乐府诗在韵律、句式和格调上引进了词的创作机制。村上哲见在“温飞卿词论”一章中认为温庭筠的诗与词在描绘感情世界的手法上、“在那根柢里的诗思方面”[2]是相近似的,有很多共同性。

20世纪90年代,涉及这一课题的研究依然较少,主要有霍然《隋唐五代诗歌史论》、林庚《中国文学简史》、杨世明《唐诗史》、刘扬忠《唐宋词流派史》等论著和赵山林《晚唐诗境与词境》、迟宝东《词“别是一家”:古典诗词美学特质异趋论――以温庭筠的词与绮艳诗为中心》、文艳蓉《试论李商隐爱情诗的历史地位》等论文。

霍然在“梦断魂消的晚唐词”一节中认为温庭筠等人把诗歌创作的着眼点从男子的外在世界转移到女子的内心世界,自此“描绘各色女子的绮罗香泽之态、绸缪宛转之度成为曲子词的创作心理定势”[3]。林庚在“词的成长”一节中论述了“温李”的恋情诗,为词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杨世明在“为婉约词开道的绮艳诗人――李商隐、温庭筠”一节中认为李商隐的艳诗“为词的转写恋情发出嚆矢”[4],温庭筠的“乐府诗善于描写,精丽纤细,对于他写作曲子词,是有帮助的”[5]。刘扬忠在“孕育词体文学的文化土壤”一节中认为李商隐诗在题旨、意境、语言、风格、表现手法及感情倾向等方面都接近了词的艺术规范,“接近了长短句词的内在特质和主体风骨格调”[6];温庭筠等人把晚唐诗风带进新兴词体之中,铸成了花间词风,促成了词体的独立和繁盛,“温庭筠的典范性创作,使古典诗歌形式完成了从齐言诗向长短句词的演变”[7]。赵山林文以李商隐的诗歌为例,从深情与苦调、艳体与曲笔、细意与静境等方面论述了词体的形成受到晚唐诗的深刻影响。迟宝东文论述了温庭筠诗词在撷取物象及表现手法上有统一的风格。文艳蓉文论述了李商隐的爱情诗在情感基调和艺术表现方式上与词有相通之处,认为他是由诗向词过渡的转递人。

21世纪前十年,涉及这一课题的研究逐渐增多,主要有倪进、赵立新、罗立刚、李承辉《中国诗学史・隋唐五代卷》,董希平《唐五代北宋前期词之研究――以诗词互动为中心》等论著和许总《论晚唐诗歌唯美倾向的心理内涵与文化渊源――以许、杜、李、温四家诗为中心》,李中华、韩樱《晚唐温李诗风评议》,李然《温庭筠的诗词比较――兼论晚唐文人的诗体与词体观念》,张煜《温庭筠歌诗研究》,陈如静、王冬艳《幽艳晚香沁词林――论晚唐诗歌对唐宋词的影响》,慈波《温庭筠绮艳诗刍议》,蔡燕《徘徊于诗境与词境之间的义山情诗与白石情词》,高慎涛《论温庭筠词》,蒋晓城《流变与审美视域中的唐宋词》,徐秀燕《温庭筠女性题材诗歌研究》,林春香《温庭筠恋情诗词比较》,张巍《温庭筠的诗法与词法》,刘霁《温庭筠诗歌艺术研究》,余祖坤《中晚唐诗变与词体独立》,张英《论李商隐诗歌与唐宋婉约词的关系》,高骅《诗学背景下词体特征的确立――中晚唐五代诗歌和同时期文人词关系研究》,叶帮义、余恕诚《“向着词的意境与词藻移动”――中晚唐诗歌的一种重要走向》,李定广《由诗词关系审视唐五代词的演变轨迹》,李静、唐颖菲《论李商隐和朱淑真两位爱情诗人之以词为诗》,王伟《唐五代诗体背景下词体的形成与发展》,黄立芹《温庭筠品行及其诗词若干问题考述》,余恕诚《中晚唐诗歌流派与晚唐五代词风》,余倩《从温庭筠诗看晚唐诗的词体特征》,过元琛《从李商隐的无题爱情诗到温庭筠的爱情词》,张丽丽《晚唐诗的兴盛与诗学观的转变》等论文。

倪进、赵立新等在“缘情侧艳与诗词一源”一节中论述了温庭筠的词风是其诗风的自然延伸。董希平在“晚唐五代诗歌的演进与词体的确立”一章中论述了李商隐缠绵悱恻的诗情与晚唐五代词中男女情爱的色彩是相一致的,已经具有了温庭筠开创的花间风味;“温李”写情之作在意象、表述方式上是相似的。许总的文章指出温庭筠情爱题材的诗歌创作侧重于感官的描绘,这一特点在温词中得到极端化发展。李中华、韩樱的文章从情感意境、语言技巧、配乐歌唱等方面论述了“温李”诗风对词风的影响。李然在文章中论述了温庭筠的诗与词在意境与意象运用上的异同以及他如何以乐府入词。张煜在文章中认为温庭筠的歌诗中出现了词在题材上相对集中的现象。陈如静、王冬艳文从表情深挚婉曲、景物细小静止、意境与凄艳美等方面论述了“温李”诗歌对词的影响。慈波的文章论述了温庭筠的绮艳诗是诗词过渡阶段的产物。蔡燕的文章论述了李商隐情诗具有从诗境向词境位移的过渡色彩,境界走向狭窄深隐。高慎涛文论述了“温李”诗歌的词化。蒋晓城文论述了“温李”诗在表现方式、意境、风格、体式上与词十分相近。徐秀燕文从女性形象和绮怨风格等方面论述了温庭筠女性题材诗歌与其词的亲缘关系。林春香文从女性形象、意象、主体风格等方面揭示了温庭筠对诗词两种文体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其恋情诗在婉约词产生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张巍在文章中比较了温诗温词的异同之处,论述了温庭筠以诗法入词。刘霁在文章中论述了温庭筠由诗入词的诗歌艺术特殊性.余祖坤文论述了“温李”诗歌在意象、意境等方面已极近于词;温庭筠等人将诗歌的移情、烘托、象征等艺术手法运用于词的创作中,促成了词体美质的形成.张英的文章从思想内容、艺术风格、无题意义等方面论述了李商隐诗与婉约词的关系。高骅文论述了“温李”的古体诗、近体诗与词的关系。叶帮义、余恕诚文从题材、境界、意象、情调等方面论述了“温李”诗歌渐入诗余的现象。李定广文论述了温庭筠诗词的一体化。李静、唐颖菲文论述了李商隐的爱情诗表现出以词为诗的特点。王伟在文章中论述了温庭筠借鉴诗情景相交之法而形成委婉含蓄的词风。黄立芹文论述了李商隐诗中的词化现象,论述了温庭筠绮艳诗的创作在题材内容和艺术风格上对其词的影响,探讨了温诗温词在女性形象、意象运用、意境表现等方面的内在关联。余恕诚文从表现“迷魂”、“心曲”,心象融铸物象,意象错综跳跃,接受楚辞影响等方面论述了“温李”绮艳诗风与花间词风的关系。余倩的文章从总体风格、题材、绮怨形象、意境等方面论述了以温庭筠为代表的晚唐诗的词体特征。过元琛文通过李商隐无题爱情诗与温庭筠爱情词在笔法、意象、意境等方面的比较来看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和后者对前者的发展。张丽丽文论述了“温李”诗在题材风格、艺术手法、营造意境、语言声律等方面对词的影响。

由此观之,唐诗流变中关于晚唐“温李”诗歌向词体发展演变的研究还比较零散,不够丰富,尚未出现专著。陈伯海先生曾在《走向更新之路――唐诗学百年回顾》一文中对唐诗研究趋向提出建言:“唐诗流变及其与社会生活各方面关系中的一些薄弱环节还要进行深入的探察和剖解,务使历史的总体风貌能得到较为全面而准确的展现,这也是科学总结工作的必要前提。在这方面,我觉得目前兴起的综合性课题研究很值得提倡,无论是对诗人群体、流派、诗歌体式、类别、历史时段、地区风貌以及诗歌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习俗乃至各种文体间的交互影响,均尚有深入发掘的余地,只有把这方方面面的环节把握住了,一代诗史的精细脉络才能清晰无误地显露出来。”[8]因而笔者认为,对本文所综述的这一课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总结。

注释:

[1]缪钺:《论李义山诗》,思想与时代,1943年,第25期。

[2][日]村上哲见著,杨铁婴译:《唐五代北宋词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2页。

[3]霍然:《隋唐五代诗歌史论》,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78页。

[4][5]杨世明:《唐诗史》,重庆出版社,1996年版,第647页,第661页。

[6][7]刘扬忠:《唐宋词流派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8页,第56页。

[8]陈伯海:《走向更新之路――唐诗学百年回顾》,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参考文献:

[1]缪钺.论李义山诗[J].思想与时代,1943,(25).

[2]万云骏.晚唐诗风和词的特殊风格的形成及发展[J].西北大学学报丛刊(唐代文学),1981,(1).

[3]吴肃森.谈李商隐爱情诗与温庭筠恋情词艺术风格的亲缘关系[J].贵州社会科学,1982,(5).

[4]杨海明.“心曲”的外物化和优美化――论温庭筠词[J].文学评论,1986,(4).

[5][日]村上哲见著,杨铁婴译.唐五代北宋词研究[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6]刘学锴.李义山诗与唐宋婉约词[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3).

[7]王希斌.绘阴柔之色,写阳刚之美――论温庭筠乐府诗歌的艺术特色[J].学习与探索,1989,(Z1).

[8]霍然.隋唐五代诗歌史论[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

[9]林庚.中国文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10]杨世明.唐诗史[M].重庆出版社,1996.

[11]赵山林.晚唐诗境与词境[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5).

[12]刘扬忠.唐宋词流派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

[13]迟宝东.词“别是一家”:古典诗词美学特质异趋论――以温庭筠的词与绮艳诗为中心[J].天津社会科学,1999,(5).

[14]文艳蓉.试论李商隐爱情诗的历史地位[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0,(2).

[15]许总.论晚唐诗歌唯美倾向的心理内涵与文化渊源――以许、杜、李、温四家诗为中心[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

[16]倪进,赵立新等.中国诗学史[M].陈伯海,蒋哲伦主编.隋唐五代卷[C].厦门:鹭江出版社,2002.

[17]李中华,韩樱.晚唐温李诗风评议[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2).

[18]李然.温庭筠的诗词比较――兼论晚唐文人的诗体与词体观念[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2002.

[19]张煜.温庭筠歌诗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2002.

[20]陈如静,王冬艳.幽艳晚香沁词林――论晚唐诗歌对唐宋词的影响[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

[21]陈伯海.走向更新之路――唐诗学百年回顾[J].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22]慈波.温庭筠绮艳诗刍议[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23]蔡燕.徘徊于诗境与词境之间的义山情诗与白石情词[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4,(5).

[24]高慎涛.论温庭筠词[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04.

[25]蒋晓城.流变与审美视域中的唐宋词[D].苏州大学文学院,2004.

[26]徐秀燕.温庭筠女性题材诗歌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2005.

[27]董希平.唐五代北宋前期词之研究――以诗词互动为中心[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6.

[28]林春香.温庭筠恋情诗词比较[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29]张巍.温庭筠的诗法与词法[J].中国韵文学刊,2006,(2).

[30]刘霁.温庭筠诗歌艺术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2006.

[31]余祖坤.中晚唐诗变与词体独立[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中文系,2006.

[32]张英.论李商隐诗歌与唐宋婉约词的关系[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2006.

[33]高骅.诗学背景下词体特征的确立――中晚唐五代诗歌和同时期文人词关系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06.

[34]叶帮义,余恕诚.“向着词的意境与词藻移动”――中晚唐诗歌的一种重要走向[J].东方丛刊,2008,(1).

[35]李定广.由诗词关系审视唐五代词的演变轨迹[J].文学评论,2008,(2).

[36]李静,唐颖菲.论李商隐和朱淑真两位爱情诗人之以词为诗[J].咸宁学院学报,2008,(4).

[37]王伟.唐五代诗体背景下词体的形成与发展[J].南京社会科学,2008,(4).

[38]黄立芹.温庭筠品行及其诗词若干问题考述[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2008.

[39]余恕诚.中晚唐诗歌流派与晚唐五代词风[J].文学评论,2009,(4).

[40]余倩.从温庭筠诗看晚唐诗的词体特征[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2009.

篇4

中图分类号:J9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8-0176-03

盛唐时期的宫廷音乐机构主要为教坊和梨园。“教坊”是宫廷中训练、培养乐工,传习、管理宫廷音乐的机构。教坊中汇集了唐代最为著名的乐工和乐伎。今人任半塘先生认为,“对教坊的研究”是唐代音乐文艺研究的“锁钥”。教坊初设于隋代,《隋书·音乐志》云:“大业六年,大括魏、齐、陈乐人子弟,急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其教益多前代。”张世彬先生云:“教坊实为宫廷燕乐的教习所。先是,隋炀帝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已为教坊之始。”教坊的含义“是教乐之坊,即设坊教乐。”教坊是唐代最大的俗乐机构,乐人的地位高于太常。“教坊”和“梨园”与太乐署不同,它们都直属宫廷,由宫廷派中宫(宦官)为教坊使管理全教坊的事务。有唐一代的教坊出现过内教坊、左教坊、右教坊、宜春院这样几种形态。

内教坊是培训宫女的机构。唐代的内教坊应有两处,一处是设置于武德年间后改名为“云韶院”,负责雅乐。另一处是设立于开元年间的内教坊,主要练习俗乐、散乐和百戏。亦称“仗内教坊。”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内教坊并不是相对于外教坊,而是“内教”之坊。日本学者岸边成雄认为,内教就是古之“女教”,即培训宫女的机构在《旧唐书·职官志二》中讲,内教坊最初是在武德年间(618~626年)设置于禁中的机构,其职责是“按习雅乐”,以中宫人充使各来负责。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设置“内教坊”,专门按习雅乐,由太监负责掌管。贞观五年,决死囚日,“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武则天如意元年(692年),改内教坊为“云韶院”,仍由太监管理。唐神龙年间改为“翰林内教坊”。也有学者认为,“翰林内教坊”是由原先的“文学馆”更名而来,武后时改为“习艺馆”,曾改为“万林内教坊”,最后改名为“翰林内教坊”。这个内教坊与音乐歌舞成百戏无关,而是教习宫人之中有儒学者。开元二年(714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设置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等职。《大唐新语》卷十曾说:“开元中,天下无事,玄宗听政之后,从禽自娱,又于蓬莱宫侧立教坊(蓬莱宫即大明宫),以习倡优萼衍之戏。”这与以前的操练、演出雅乐为主的李渊时代所开设的内教坊有了明显的不同,而以俗乐和散乐百戏的排练和演出为主。秦序先生指出:“唐代内教坊一直存在,与唐王朝相始终。”外教坊即左教坊和右教坊。开元二年(714年),唐玄宗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从此不隶属太常,以中宫为教坊使。这一机构的设立,“在唐代的音乐文化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教坊的含义“是教乐之坊,即设坊教乐。”根据崔令钦记述的教坊故事,虽系当时人描述当时事,但仍多得自于传闻。文中说因太常自负伎艺高超,与宁王带领的藩邸乐(诸王府乐)比赛,鼓噪喧哗,令玄宗不快,遂决定礼乐机关太常寺不应有徘优杂伎。此说即使有据,也只是改设教坊的诱因之一。玄宗实施乐制改革这一重大举措,应有更深刻动机。当时宫廷俗乐(包含胡乐、散乐百戏等)发展迅速,规模日盛,按旧有的管理体制,太常属于政府礼乐机构,既不适应俗乐的蓬勃发展,也不便于满足皇帝和贵戚们日益膨胀的日常乐舞享乐需求。因此需要将俗乐(包括散乐百戏)从太常寺划分出来。

教坊的全盛时期是开元二年之后,在内教坊玄宗时原有的一个内教坊设在禁苑内的蓬莱宫侧,其新设的外教坊两个在长安,两个在洛阳。长安的外教坊,一个设在延政坊,名为左教坊,以工舞见长;一个设在光宅坊,名为右教坊,以善歌取胜。《长安志》卷八记载,在宣平坊街南之西,还有一处“鼓吹局教坊”。洛阳的两个教坊,都设在明义坊。崔令钦在《教坊记》一书中记载,“西京: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工舞,盖相因成习。东京两教坊具在明义坊,而右在南,左在北也。”内教坊专门在宫内演出。而外教坊则既为宫中表演,也在宫外演出,甚至邀请到外地去表演。宫廷教坊之内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音乐人才,他们的任务主要是制调、谱曲、协律、配舞、歌舞、演奏,为宫廷礼仪和享乐服务。这些音声人大多数是从民间精挑细选出来的,规模庞大,仅乐师便有“10027人”,散乐艺人也有千余人。其音乐素质和艺术修养都堪称一流。玄宗天宝年间时,就有马仙期、李龟年、贺怀智等“皆洞知律度”的音乐艺术家。

唐代教坊中的女乐人也多有等级。最高等级的是宫中宣春院,因她们常常在皇帝和宫妃面前表演节目,因此称为“内人”。其中领舞者又称为“前头人”,一般是从外教坊中选拔的优秀者;第二等级的是云韶院里的“宫人”,主要是从民间挑选的擅歌舞的美貌女子,也有带罪人家女子;第三等为“搊弹家”,主要是从民间良家女子中选的专门演奏乐器的乐人;第四等为两院杂妇女。梨园中的艺人地位要高于教坊。与太常寺乐工平时在家乡到时上京轮值相比,教坊乐伎的生活范围相当有限。尤其位于深宫禁苑的内教坊和宜春院的宫伎,生活与一般宫女相似,非常封闭。《教坊记》记载,即使是较受宠爱优待的“内人其家犹在教坊,谓之内人家,四季给米”。其中获得格外宠幸者,则“谓之十家,给第宅,赐无异等”。然而她们仍难与家人见面,遇有机会与家人会面时,也有如探监一般,非常不自由。据《教坊记》载,当时规定每月二日、十六日,内人母得以女对。内人们与自家亲人会面的时间、地点,都有严格限定,行动受到极大限制。大多数市民百姓只能从远处窥视她们表演的身影,很少能见到宫伎盛装过市场景。“竞日而罢”。一般宫伎个人与外界的联系,则几乎完全断绝。若违禁与宫外私下联系日音通消息,一经查出,后果不堪设想。唐高宗永徽五年(654年),太常乐工宋某因给宫人传通消息,几被处死,可见宫苑封闭之严酷。

经过德宗、宪宗、穆宗几代恢复经营,唐敬宗时期唐教坊乐出现短暂的兴盛。据《旧唐书·敬宗纪》,敬宗对教坊乐宫恩赐有加,庆四年(824年)二月甫登基,即“赐教坊乐官绞绢三千五百匹”。三月幸教坊,又“赐内教坊钱一万贯,以备游幸”。同时对乐宫十三人“并赐紫衣、鱼袋”。唐文宗开成年间(836~840年)对乐工子弟也广有赐予。

唐以后的教坊组织长期存在。宋初循唐代旧制设教坊,凡四部,即第一部法曲部,第二部龟兹部,第三部鼓笛部,第四部云韶部。《宋史·乐志》云:“教坊本隶属宣徽院”。神宗熙宁九年罢宣徽院,其后教坊归属太常寺。故《文献通考?乐考》载:“元丰官制行,以教坊隶太常寺。”宋代教坊置使一人,副使二人,都色长四人,色长三人,高班都知二人,都知四人。第一部十一人,第二部二十四人,第三部六人,第四部五十四人,贴部九十八人。……以下皆招色;杂剧二十四人,板二十人,歌二人,琵琶二十一人,箜篌二人,笙十一人,筝十八人,筚篥十二人,笛十二人,方响十一人,羯鼓三人,仗鼓二十九人,大鼓七人,五弦四人。别有排乐三十九人,掌撰文字一人。南宋时,以内侍二人兼钤辖教坊。教坊在唐代音乐文化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唐玄宗时内外教坊的置建,是盛唐乐舞百戏发展的结果和需要,既顺应了艺术发展的时代潮流,又是隋唐艺术史上的重大创设。集中众多女乐、俳优及乐工的教坊,拥有一大批杰出的职业乐舞艺人。他们广采博收胡俗乐舞养分并加以创新发展。教坊乐人与梨园等机构中的大批优秀艺术家一道,共同推进盛唐乐舞艺术不断创新,实现了歌舞艺术及散乐百戏的高度繁荣。仅从教坊上演的由目来看,唐代最流行的一大批乐舞曲,包括各种大曲、歌曲,如《教坊记》、《羯鼓录》等所记载曲目,均出自教坊或集中于教坊。今天可考的唐代酒笼著辞的三分之二,约40曲,也源于教坊,教坊乐伎为唐代社会贡献了最优秀的一批歌舞曲。以中西(西域)交流为重点的各民族文化艺术交流融汇所形成的俗乐繁荣局面,也通过教坊乐工歌伎的创造加工得到充实和提高。唐代乐工歌伎不仅仅是宫廷显贵们的和娱乐工具,他们作为杰出的艺术家,登上了历史辉煌的舞台,他们的才艺放射出耀眼的光彩。五代以后至明清,尽管具体内容和艺术形式有种种不同,教坊制度仍为历代沿袭采用,成为中华表演艺术史上极其重要的组织形式和传承机构,源源不断地发生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张世彬.中国音乐史论述稿[M].香港友联出版社有限公司,1975:118.

[2]秦序.中华艺术通史·隋唐卷(上)[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21.

[3]柏红秀.唐代宫廷音乐文艺研究[D].扬州大学博士论文,2004:17.

[4]辛德勇.陏唐两京丛考[M].三秦出版社,1991:72.

篇5

萧统(501―531)是南朝梁武帝萧衍的长子,天监元年(502)十一月,被立为太子,本是继承大统的不二人选。然而,天妒英才,萧统未及即位便英年早逝,谥号“昭明”,故后世称其为“昭明太子”,他主持编纂的《文选》,也称《昭明文选》。

《文选》的编纂,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这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社会风气,以及萧统本人的W识素养有很大关系。

自建安以来,文学作品急剧增多的势头到晋、宋以后愈加明显,至齐梁间达到。据统计,从东晋初年到萧梁天监四年(505)的不到两百年时间里,皇家藏书增加了76倍。这些图书典籍当然包括了各方面的著作,但其中占相当大比例的乃是文学作品。此时的中国文学在自我独立的进程中取得了重大进步, 改变了其依附儒学的状况。文学作品数量众多,对它们进行品鉴别裁、芟繁剪芜,就成为广大阅读者的需要,选录优秀作品的文学总集便应运而生了。

据记载,我国最早的文学总集是西晋挚虞编撰的《文章流别集》,《隋书・经籍志》说:“总集者,以建安之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孔翠, 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是后文集总钞,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 而取则焉。”可惜,这部书没有流传到现在,我们无缘得览其面貌。但可以肯定的是,萧统编纂《文选》,与挚虞编撰《文章流别集》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作品日繁,览者劳倦,且萧统时代这一问题较之挚虞时代更加严重,编辑新的文学选本已经刻不容缓。

促成《文选》问世的另一个背景是,自建安以来学者对于文体分类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对于文体分类,曹丕在《典论・论文》中首先提出了所谓四科八目,讲得比较概括;到陆机《文赋》便分作十种,此前排在最末的诗赋被提到了前列,各体的规范讲得较为细致;挚虞更联系所选之文来畅论文体问题。《文选》在充分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它将“文”分为三十八个体类(有研究者认为是三十七类,也有的认为是三十九类,大体上是依据不同的版本所作的统计不同),意在为读者提供一部精品范本。可以说这是建安以来几代文论家想做已做而未能完全做好的事情,萧统率领其手下的学士们却做好了,对于这份成绩,《文选序》别进行了叙述。

当然,《文选》能够成功编就,还与萧统本人的成长环境和学识素养有关。萧统的父亲梁武帝萧衍对文学非常重视,他本人也是位作家,《梁书・武帝纪》称他“天情睿敏,下笔成章,千赋百诗,直疏便就,皆文质彬彬,超迈今古”。萧统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成长,自然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五岁遍读五经,悉能讽诵”。为帮助萧统尽快成长,萧衍先后派许多学士充当他的师友,著名的有《宋书》的作者沈约、《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南齐书》的作者萧子显等。这使得萧统自幼便对文学产生兴趣,并逐渐有了自己的研究和见地。加之萧统作为皇太子,有足够的条件充分利用皇家藏的典籍,据说他的藏书近三万卷,而他身边的学士,还可以利用民间藏书。这是编辑一部高质量选集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文选》的成书和体例

从目前的材料来看,《文选》的主编者是萧统,但他不是凭一己之力完成的,而是有手下的文人参与,在这些参与者中刘孝绰最为重要。刘孝绰可以说是萧统手下的首席文人,萧统特别让他为自己编定文集。此外,在萧统主持编纂《诗苑英华》时,许多具体工作都是让刘孝绰做的,以致《颜氏家训・文章篇》直接将该书系于刘孝绰名下。在《文选》的编纂过程中,刘孝绰自然也做了不少工作,所以弘法大师(遍照金刚)在《文镜秘府论》中有“梁昭明太子萧统与刘孝绰等撰集《文选》”的提法。可见,《文选》的编成,刘孝绰功不

可没。

《文选》所收文章时代上起子夏(《文选》所署《毛诗序》的作者)、屈原,下迄梁代,唯不录生人。书中所收的作家,最晚的陆卒于普通七年(526),而萧统卒于中大通三年(531),所以《文选》的编成当在普通七年到中大通三年之间。编排的标准是“凡次文之体,各以汇聚。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类分之中,各以时代相次”。从分类的实际情况看,大致划分为赋、诗、杂文三大类,又分列赋、诗、骚、七、诏、册、表、教等三十八小类。赋、诗所占比重最大,又按内容把赋分为京都、郊祀、畋猎等十五门,把诗分为补亡、述德、讽谏等二十四门。这样的分类体现了萧统对古代文学发展,尤其是对文体分类及源流的理论观点,反映了文体辨析在当时已经进入了非常细致的阶段。

《文选》中的文章,以辞人才子的名篇为主,强调的是以“文为本”。因此,凡“姬公之籍,孔父之书”,“老庄之作,管孟之流”,“谋夫之话,辩士之端”,“记事之史,系年之书”,即后来习称为经、史、子的著作一律不选。但是史传中的“赞论序述”部分则予以收录,因为“赞论之综辑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合乎“能文”的选录标准。也就是说,《文选》的选录标准并非是以文章的立意为宗,而在于讲究辞藻华美、声律和谐以及对偶、用事切当这样的艺术形式。这种标准,实际是为古代文学划定了范畴,是文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对文学的独立发展有促进作用。

《文选》李善注和五臣注

由于《文选》本身所具有的优点,使得隋唐以来的文人学士对这部书十分重视。特别是隋唐科举以诗赋取士,隋唐文学又和六朝文学有着密切的继承关系,因而《文选》就成为当时人们学习诗赋的一种最适当的范本,甚至与经传并列。在《文选》编成后不久的隋代,就有萧统的族子萧该为《文选》作音注。到了唐初,在当时的扬州有曹宪传授《文选》,聚徒教授,诸生数百人,并作《文选音义》十卷,“文选学”之名由此而起。在曹宪的学生中,有一位出类拔萃者,就是李善,他为《文选》作注,受到后世的推崇,影响很大。

李善知识渊博,号称“书簏”,他可以说是用毕生精力来注《文选》的。显庆三年(658),李善将修改完善后的《文选注》上呈给唐高宗李治,此后他又多次修改其注。李济翁的《资暇集》就记载:“李氏《文选》有初注成者,复注者,三注四注者。当时旋被传写。其绝笔之本,皆释言训义,注解甚多,余家幸而有焉。尝将数本并校,不唯注之赡略有异,至于科段互相不同。无似余家之本该备也。”足见其用力之勤、用心之精。

李善的注释主要为征引式,即为文章中的典故、成语寻找最早的出处。如果在文章作者之后、李善之前已有人在相关著作中提过某词的来源或用法,李善就引用他们的说法。如果某篇文章前人已有较好的注释,李善即全录其注,例如《二京赋》取薛综注,屈原的作品用王逸注等等。当然,对于前人的注,李善也作了补充修订,并加“善曰”以示区别。这体现了他作为一个学者严谨的治学态度。据统计,李善注《文选》引书近一千七百种。应该指出,李善的注往往采取征引有关原文的方式进行,这与先前古籍注释中常用的直接解释词语、串讲或翻译难懂的句子以及在注释中进行琐细论辨等方式有着明显的区别。征引书证的好处在于原原本本,信而有据,使读者一下子便能明白作者的遣词造句“祖述”了前代何人的什么词句,并在前后文本的对照中了解词义和句意,细心的读者还可以发现前后的异同, 从而更深刻地体会和欣赏眼前的文本。当然,征引式的注法也有其自身的弱点,那就是要求读者具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否则难以读懂,因此不适合初学者阅读。

到了唐玄宗开元年间,工部尚书吕延祚召集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五人为《文选》作注,当时称为《集注文选》,后通称《文选》五臣注。五臣注《文选》的初衷就是因不满于李善那种征引式的注释方式,认为他引证虽详,但无助于让读者明白文章的“述作之由”及创作旨趣。所以他们要撇开烦琐的引证,直截了当地去诠释作者的用意,至于为难字注音、为词语作注,也都简明扼要、切于实用。从这一点上看,五臣注确实较李善注更有益于一般读者。此外,五臣注还对李善注的一些错误和解释不清之处进行了订正和补充。因此,后人便将李善注和五臣注合刻在一起,称为《六臣注文选》。这无疑表明李善注和五臣注各有千秋,形成一种互补关系。

《文选》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

《文选》作为一部诗文总集,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首先,这部书保存了丰富的文学资料。根据《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的著录,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的文学作品散佚很多, 而《文选》保存了丰富的诗文资料,有些作品就是因为被《文选》选入才得以保存下来。这使得《文选》成为我们今天研究汉魏六朝文学必须参考的文学典籍。

篇6

高校中文师范专业担负着为基础语文教育培养和输送人才的重任,但今天高校师范专业在教学上很大的问题就在于对基础教育的漠视。笔者在近两年指导中学教育实习中发现大学教师在教育观念、教学方法、课程结构、教材建设等方面都与中学语文教育的新理念存在着严重的不适应,直接的反映就是毕业生在教育实习阶段进入中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实习单位提出毕业生自身的专业素养、知识结构都有待提高,否则难以适应中学语文课改的进程。这对高校传统教学模式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因此适应基础教育发展趋势,深化高等中文师范专业的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新制订的语文课程标准中无论是初中还是高中语文课的改革都明显地更为强调对民族精神、传统文化的传承,扩大了古代作品在课文中的比例,然而笔者在中学指导实习期间,通过和学生交流、课堂听课等方式对银川几所中学的语文教师古代作品的教学情况进行了相关了解,从采集的信息看,古代作品的教学存在较多的困难。部分教师自身古代文化知识储备欠缺、对诗词歌赋的鉴赏停留在一般的、表层的知识讲授上,而对其蕴含的丰富的文学观念、思想意蕴、审美理想、人文精神、价值取向、文体风范,以及创作主体所体现的人生态度、人格力量和艺术创造力等挖掘很少,这就导致学生对古诗文认识不深入、不到位,无法真正领悟其所蕴含的深刻的人文情怀,同时由于古代作品时代久远,使得学生在理解上有距离感,觉得难学甚至学不懂,长期下来,学生失去学习古代作品的兴趣和信心。最直观的反映就是测验卷面上涉及古代知识的题型失分较多。这种情况一定程度表明了担负着中学语文教师职前培养使命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在整体上与中学教育是脱节的,培养的语文师资还远未达到基础教育方兴未艾的课改的新要求。因此,大学古代文学课程应如何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和课程特点,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适应人才培养的需求,如何把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宁夏语文基础教育的现状很好的结合,都将成为古代文学教研室课程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作为一名从事“中国古代文学”课程讲授的高校教师,笔者认为,大学师范专业古代文学课程在改革中必须从教育理念、教学的内容、方法等方面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

针对中学语文教师教学实践的需要,高师古代文学教学的改革在内容上必须从知识层面、素质层面、审美层面及理论层面都做相应的调整。以宁夏大学为例,大学古代文学课程分为四段:即先秦两汉段、魏晋隋唐段、宋元段、明清段,在教学中把《中国文学史》与《历代文学作品选》结合起来,但该课程自身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就是在有限的课时里,如何让学生把握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学、如何让学生理解众多的经典名作,实是一件捉襟见肘的事情。以至于长久以来教学中采用的基本方法就是社会背景、作者生平加作品分析的“文学史模式”,忽略了古代文学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主讲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把重点用于讲清文学发展的脉络、形制特点、作家贡献、文学主张、文学现象上。而对学生的鉴赏评介,审美和领悟作品的能力以及对其阅读范围、知识的整体储备等等的检查较为忽略,这就使得毕业生走入中学岗位后自身的文化底蕴薄弱,在实践教学中困难重重。就此,笔者认为在现有的教学环境下,合理的分配教学内容是该课程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根据不同时期文学发展的特点把教学重点做适当调整,例如先秦两汉文学把重点倾向于对学生古汉语基本功底,原典阅读能力的培养上;魏晋隋唐文学继续培养学生阅读能力,同时侧重学生对文学自觉地阐释和理解;宋元文学更多的强调学生诵读能力、鉴赏审美能力;明清文学倾向于较广的阅读面,加强学生作品形象分析能力。与此相对应,教师可在古代散文的教学中形成文史结合,严谨扎实,重视史料的教学风格;在诗词歌赋文学中形成审美、吟咏讲解的教学风格;在小说戏剧的教学中形成知人论世、人物分析的教学风格等等,这就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学时数不足导致人才培养上的不利影响,缓解了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缺失导致其走入中学工作实践后和语文新课改的要求之间的矛盾。

作家、作品、世界、读者是构成文学的四要素。传统的大学教学还是中学教学只侧重于作家、作品的介绍,以及作家、作品与世界的关系,在涉及读者时,则仅仅注意到作品对读者的教育作用,而对读者(学生)是否接受作品或在什么程度上接受和理解作品,是不够重视的。接受美学认为,作家写出作品只是完成了文学活动的一个部分,作品本身并不产生意义。作品的意义是在读者的阅读过程中产生的。读者的阅读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要把作品和读者的关系置于文学研究的首要地位,充分承认读者对作品意义和审美价值的创造性作用,这一理论已成为文学史研究的新方法。中学新的课程标准的“总目标”中说的“具有独立阅读能力”、“教学建议”说的“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其主要体现的就是在阅读教学中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而这一教育理念也符合文学活动的本质,所以完全适用于大学及中学的教学。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在整体教学改革上提出“四环节”教学法:即教师在教学中贯穿“讲授—讨论—论文—阅读”四个环节,改变以往单一的讲授型教学方式,把教学主体转移到学生上,学生通过老师的讲授获得专业的知识,通过课堂讨论锻炼自身的表达、理解能力,通过小论文的形式加强其书面写作水平,通过阅读相关的参考书目拓宽知识层面、提升其对文学理解的深度和广度,最终目的体现在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希望通过这种改革,培养出适应21世纪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这种创新型的人才的培养目标显然也完全符合接受美学理论提出读者对作品意义和审美价值具有的创造性作用这一文学命题,符合“以学生为主体”的新的教育理念。古代文学课程改革中更应遵循这样的教育理念,在教学中让各类体裁所承载的有效知识交互使用,相互辅助和映衬,促使学生分析知识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知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以及知识的边缘性和内涵性,为学生提供广阔的探究、思索、感悟、再造的空间,从而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趋势。

值得说明的是,笔者提倡高校中文师范专业古代文学的教学面向基础教育,绝不意味着将大学教育等同于基础教育。我们甚至需要警惕中学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倾向对大学教育的干扰,拒绝教学上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面向基础教育的同时,始终保持大学课程应该具有的开放、多元、学术、个性等特色。

篇7

【关键词】 《毛诗》经学阐释 雅正 丽辞 雅丽

唐代诗学的雅丽这一概念是经学观念与诗学观念相融合的特殊概念。雅与丽的对立统一、复杂变化是唐诗纷繁多姿、气象万千的动态发展过程中主要文学创作思潮的理论渊源之一。雅丽概念的内涵处于复杂变化的矛盾对立统一体中,这一概念的表述在唐人那里反复出现,初唐时期如李峤《上高长史述和诗启》[①]表述了雅、丽对立的问题,盛唐时期如杜确《岑嘉州集序》[②]认为开元诗歌的成就在于雅、丽的统一,中唐时期如白居易《与元九书》中雅与丽又呈现为对立了。在“雅”与“丽”对立统一的复杂过程中,唐代大体上存在着崇雅斫丽、离雅崇丽和以雅参丽等三种诗学思潮。而这三种诗学思潮之间离合消长、此起彼伏的张力,往往又与不同时段唐诗创作的实践及社会思想背景紧相联系。雅丽观念的实质乃在于以《毛诗》经学阐释为主体的儒家诗教价值观念与诗歌审美价值观念之间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因而揭示“雅”的概念渊源于《毛诗》的经学阐释便具有了重要意义,它证实着唐诗辉煌成就的理论根源之一是植根于以《毛诗》经学阐释为主体的儒家诗教之中的。

唐代诗学“雅”的概念直接源于《毛诗》的经学阐释。《毛诗》的经学阐释对“雅”的概念阐释比较复杂,其复杂性来自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指《毛诗序》对“雅”的解释,第二个层面主要来自唐人孔颖达《疏》的阐释。在第一个层面中,《毛诗序》言及“雅”者有四条:

1、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③]

2、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④]

3、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⑤]

4、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⑥]

第一条虽未界定“雅”的涵义,但却把雅纳入六义的复杂系统。第二条一是将“变风变雅”联称,二是提出变风变雅产生原因,由此原因而生成其内涵“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讽其上”[⑦],可见“变风变雅”之作针对的是得失之迹、人伦之废、刑政之苛,作者的情感态度是伤、哀,方式是吟咏,目的是讽上。第三条界定风、雅的区别与联系,“事”的内涵被孔《疏》界定为“政事善恶”,风、雅之作针对的事的内涵相同,而区别在于风言一国之事,雅言天下之事。第四条是直接界定雅的内涵,即“言王政之所由废兴”,又区分政为小、大,故有《小雅》、《大雅》之分。这四条点出了雅的各方面特征,但最核心的是“言王政之所由废兴”。

第二个层面主要是孔颖达《疏》的阐释,孔《疏》的释文十分繁复,针对上引第一条,孔《疏》不厌其繁阐述了六义的定义及六义系统的复杂关系,概括出了《毛诗》经学阐释的主要手段和终极目的,主要手段即“其实美刺俱有比兴”,针对王政之善恶,风、雅、颂采用的主要手段即美刺比兴,作诗的终极目的即“风、雅之诗,缘政而作”[⑧],《毛诗》经学性质的复杂叙述被高度提絜为“缘政”二字,《毛诗》的经学阐释手段主要被浓缩为“美刺比兴”四字。在这一段阐释中,我们注意到三种组合,一是《风》《雅》《颂》组合,二是《风》《雅》组合,三是《雅》《颂》组合,而后两种组合则是唐代诗学常用的术语。孔《疏》[⑨]针对上引第三条的长段阐释有三点要领,一是《雅》分美、刺,王政兴则美之,王政废则刺之;二是划分出了小雅、大雅的题材类型;三是从乐音角度将《雅》《颂》联称:“雅、颂之音”“先王制雅、颂之声”,虽未指出《雅》《颂》联称的意义维度和目的,但却把《雅》《颂》组合成了一个概念。

《毛诗》经学阐释对雅的内涵界定被唐代诗学直接移植过来而成为其重要理论标准之一。例如《文选六臣注》、《诗中密旨》、《文镜秘府论》、《二南密旨》等著作往往把《毛诗》经学阐释对雅的界定直接移用来建构自己的诗学构架。兹列表如下:

唐代诗学著作关于“雅”阐释一览表

作者

书名

篇、题名

“雅”的阐释

资料出处

张铣

《六臣注〈文选〉》

《文选序》

六义者……政事曰雅

《四库全书》集部类

旧题王昌龄撰

《诗中密旨》

诗有六义

雅五。雅者,正也,当正其雅,言语典切为雅也。

张伯伟撰《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凤凰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200页

(日)弘法大师原撰

《文镜秘府论》地卷

六义

五曰雅。皎曰:“正四方之风谓雅。正有小大,故有大小雅焉。”王云:“雅者,正也。言其雅言典切,为之雅也。”

王利器校注《文镜秘府论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160页

旧题贾岛撰

《二南密旨》

论六义

……正事曰雅……雅论五。雅者,正也,谓歌讽刺之言,而正君臣之道。法制号令,生民悦之,去其苛政。

张伯伟撰《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凤凰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372、373页

旧题贾岛撰

《二南密旨》

论二雅大小正旨

四方之风,一人之德。民无门以颂,故谓之大雅。诸侯之政,匡救善恶,退而歌之,谓之小雅。

张伯伟撰《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凤凰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374页

旧题贾岛撰

《二南密旨》

论变大小雅

大小雅变者,谓君不君,臣不臣,上行酷政,下进阿谀,诗人则变雅而讽刺之。

张伯伟撰《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凤凰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374、375页

上表所列唐代诗学著作中“雅”的概念庶几《毛诗》经学阐释的翻版,例如张铣的“政事曰雅”就是孔《疏》的“雅为政名”,《文镜秘府论》的“五曰雅。皎曰:‘正四方之风谓雅。正有小大,故有大小雅焉’”,与《毛诗序》并无二致,到了《二南密旨》又增加并特别突出了雅的言王政废兴目的和美刺手段。所以,与其说唐代诗学“雅”的概念庶几《毛诗》经学阐释的翻版,毋宁说唐代诗学建构本身即吸纳有《毛诗》经学阐释的概念。

在雅与丽的复杂诗学关系中,许多文献表明,雅往往作为丽的对立面而存在。唐代倾向《风》《雅》观念的文人作家总是把雅与丽的对立视为一种正统的标准,并标举《雅》或者《风》《雅》、《雅》《颂》等概念的正统理论去批判 “丽”或者“丽”、“靡丽”等自己所认为应该批评的文学对象,这种现象贯穿于唐代文学批评发展的各个阶段,值得深入探讨。例如,骆宾王的批评“弘兹《雅》奏,抑彼哇,澄五际之源,救四始之弊。故可以用之邦国,厚此人伦”[⑩],以《雅》来抑制丽就可以达到《毛诗序》所说的“用之邦国”、“厚人伦”的政教目的,而由此正可看到“《雅》”的概念内涵与《毛诗》经学阐释的必然联系。陈子昂的《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说“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文献有可徵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毎以永叹,思古人,常恐逦逶颓靡,而《风》《雅》不作,以耿耿也……故感叹《雅》制,作《修竹诗》一首”[11],此《序》在文学批评史著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以风骨、兴寄概括《修竹篇序》的核心思想已是批评史界共识,然而我们认为从雅与丽对立观念的角度还可补充一点认识。《序》中与“彩丽竞繁”“逦迤颓靡”诗风相对立的主张不惟“汉魏风骨”,还有“《风》《雅》”、“《雅》制”,也就是说《修竹篇序》包含有雅与丽对立的观念,“《风》《雅》”“《雅》制”概念明确属《毛诗》经学阐释概念。而且《序》起首所说的“文章道弊”之“道”,与卢藏用《右拾遗陈子昂文集序》所说“于是《风》《雅》之道,扫地尽矣”[12]完全同义。有人认为“这里的‘道’,既不是指宇宙本体或宇宙万物运动发展的总规律;也不是指封建正统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系,而是指‘文章’自身的特殊本质或固有规律”[13],显然没有切中肯綮。这种雅丽对立、以雅斫丽的观念在盛唐亦有代表,例如孙逖《宰相及百官定昆明池旬宴序》“缉熙文教,以为正国风,美王化者,莫近于《诗》。微言浸远,大义将缺,乃命革刬浮靡,导扬《雅》《颂》,斫雕为朴,取实弃华”[14],《序》中把浮靡、雕藻、文华等丽辞列为革刬的对象,而把“导扬《雅》《颂》”作为“缉熙文教”、“正国风”、“美王化”的手段,表明了孙逖观念里雅与丽之间的对立和崇雅一面的意识,同时又坐实了“雅”的概念就是来源于《毛诗》的经学阐释。

中唐是排斥丽辞,推崇雅、雅正、风雅等诗学观念最为强烈的时代,正如罗根泽先生所说:“以风雅代,真正成了当时的共同目标,选家如此,著论者亦莫不然”[15]。首先是科场如此,刘秩《选举论》说“近之作者,先文后理,词冶不雅,既不关于讽刺,又不足于见情,盖失其本,又何为乎!”[16],这是对近代举子之文的批评,冶者,艳丽也,所谓词冶不雅,指辞采艳丽而不雅,意谓近代举子之文偏向丽的一端而失乎雅的本旨,故为其所不齿。选家可以元结、高仲武为代表,元结《箧中集序》说:“《风》《雅》不兴,几及千岁……近世作者,更相沿袭,拘限声病,喜尚形似,且以流易为辞,不知丧于《雅》正”[17],所谓“声病”、“形似”、“流易”正是唐人丽辞概念的相关特征,丽辞兴而《雅》正丧,这是崇雅之人所不可接受的,元结的诗学观念中反映出一种雅与丽尖锐对立、不可兼容的极端态度,元结选诗的标准及其诗歌创作倾向皆与此态度有关。高仲武选诗标准和兼容态度与元结出入较大,不少具有丽辞特点的诗人及其作品入选《中兴间气集》,如张众甫诗的婉靡绮错,于良史诗的清雅形似,郑丹诗剪刻婉靡,李希仲诗的轻靡华丽,李嘉佑诗的绮靡婉丽,崔峒诗的文彩炳然,郑常诗的婉靡文流[18],但其《唐中兴间气集序》还是标榜了雅的一面:“言合典谟,则列于风雅……《英华》失于浮游,《玉台》陷于……国风雅颂,蔚然复兴,所谓文明御时,上以化下者也”[19]。

著论者以柳冕最为突出,由于他固执于“尧舜殁,《雅》《颂》作,《雅》《颂》寝,夫子作。未有不因于教化,为文章以成国风”[20]一端,其文学观念中雅与丽形成了尖锐对立。柳冕的《与徐给事论文书》阐述了自己偏向于雅这一端的观念[21],柳冕正是用此种比较极端的文章概念来观照汉唐文章,故其认为屈宋以来的文章“文有余而质不足”、“才有余而雅不足”,以致陷于“丽”。柳冕的文章概念本质上是经学的概念而且是比较极端的经学概念,其文章概念中《六经》文本被置于最高地位[22],经学的经文是本,经学阐释是末,明通《六经》之义是君子之儒,明通《六经》注疏是小人之儒,泾渭分明的褒贬表述,说明柳冕的文章概念是植根《六经》文本及经义之中的。这种极端的文章观念反映在文学观念层面上,形成了对“雅”的极端推崇和对“丽辞”的极端排斥,其《答杨中丞论文书》说,形似艳丽之文兴,而《雅》《颂》比兴之义废,君子深以为耻[23],丽辞不啻成为《雅》《颂》比兴的诗学罪人,甚而丽形似之文皆亡国哀思之音[24],丽辞被打成了历史罪人。

晚唐推崇《雅》、《大雅》、《风》《雅》、《雅》《颂》、《国风》等的诗学思潮依然存在,如顾陶《唐诗类选序》、皮日休《正乐府十首序》、《松陵集序》、顾云《唐风集序》、吴融《禅月集序》等,无不把以《雅》、《风》《雅》等为标志的《毛诗》经学阐释精神作为其诗学主张一面旗帜。这股诗学思潮可以胡曾为代表,其《咏史诗序》[25]中“美盛德之形容,刺衰政之荒怠”与“非徒尚绮丽瑰琦而巳”,“八病兴”与“‘六义’坏”,“声律”与“雅崩”,构成了雅与丽的全面对立,似乎只有彻底摒弃丽辞,方才可以“庶几与《大雅》相近”,胡曾这种极端的诗学观念沿着中唐以来的崇雅斥丽意识,发展到了试图颠覆从初唐雅丽对立到盛唐雅丽统一局面的地步,从而使雅与丽对立统一之间的张力濒临破坏边沿。

唐代诗学的丽辞观念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丽人艳歌、雕藻绮艳和对偶声律。第一,所谓丽人艳歌,指《玉台新咏》、《续玉台新咏》、《花间》《香奁》一类诗歌。第二,所谓雕藻,崔氏所著的《唐朝新定诗体》有了定义:“雕藻体者,谓以凡事理而雕藻之,成于姸丽,如丝彩之错综,金铁之砥炼是。诗曰:‘岸绿开河柳,池红照海榴。’又曰:‘华志怯驰年,韶颜惨惊节。’此即是雕藻之体。”[26]意谓叙事说理,凡是采用姸丽的词藻来作诗者皆称为雕藻体,雕藻给人的视觉感受有如错综的丝彩、砥炼的金铁一般色彩鲜明艳丽、光泽耀眼。所谓绮艳,《文镜秘府论》说:“陈绮艳,则诗、赋表其华。诗兼声色,赋叙物象,故言资绮靡,而文极华艳。……绮艳之失也。”[27]“诗、赋表其华”显然直承曹丕《典论·论文》“诗赋欲丽”,王利器说此语为《四声指归》,小西甚一考其为《文笔式》[28],说明此语为初唐或初唐以前诗格语。小字为弘法大师的注语,表明诗赋的文体特点是叙物象描声色,故需绮靡华艳的语言以资装饰美化。

第三是语言的声律对偶。诗歌语言声音韵律的和谐悦耳被视为“丽辞”的观念是隋唐诗学界共识,例如刘善经的《四声指归》说:“莫不扬藻敷萼,文美名香,飏彩与锦饰争华,发响共珠林合韵”、“声韵抑扬,文情婉丽”、“四声发彩,八体含章”[29]等,语言声韵的抑扬抗坠,四声语音律动的协调和谐,可使诗歌发出动听悦耳的文采,使文情获得婉丽的效果。又如佚名的《文笔式》说:“然声之不等,义各随焉。平声哀而安,上声厉而举,去声清而远,入声直而促。词人参用,体固不恒。请试论之:笔以四句为科,其内两句末并用平声,则言音流利,得靡丽矣。兼用上、去、入者,则文体动发,成宏壮矣。”[30]善用平声规律、具有流利特点的语言声音被视为靡丽,等于说声调流利靡丽的语言即丽辞,而按照抑扬抗坠规律精心间用上、去、入声,则可构成宏壮。罗根泽先生说“初盛唐是讲对偶的时代”[31],而初唐诗学有关“丽辞”的概念正与对偶的语言艺术紧密地联系着。《文镜秘府论》说:“或曰:文词姸丽,良由对属之能”[32],丽辞很大程度上仰仗于对偶语言功能的发挥,这一认识秉承并拓展了刘勰《文心雕龙·丽辞》“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33]的丽辞概念,故《文镜秘府论》东卷《论对》主要论列二十九种对,这二十九种对包含有初唐人元兢、上官仪、崔融等的认识,可见初唐人诗学观念中对属的种类比刘勰要复杂丰富得多。由此可以说唐人诗学观念中对丽辞的理解也要宽广、深入得多。

唐人的对偶概念承传并超越刘勰的是,对偶既包括语言意义的对偶更包括语音的互对,后者更具有创新性。正如罗根泽先生说:六朝“对偶说与声病说各不相侔,未能打成一体(刘勰提倡自然的声律,对八病从未提及)。至唐代才混而一之,其所谓对偶,不惟有‘义’的作用,且有‘声’的作用。‘义’的作用是虚实自对,‘声’的作用是平仄互对。”[34]元兢《诗髓脑》阐述调声三术之一的“换头”时,所举《于蓬州野望》诗,便是平仄互对实践及理论的典型模式:

飘飖宕渠域, 旷望蜀门隈。

平平

仄仄(去上入)

水共三巴远, 山随八阵闻。

仄仄(去上入)平平

桥形疑汉接, 石势似烟迴。

平平

仄仄(去上入)

欲下他乡泪, 猿声几处催。

仄仄(去上入)平平

今人分析律诗格律时称其为四声(平上去入)二元(平仄)化和粘对规律,若从语言声音对属的角度看,平平对仄仄、仄仄对平平,可谓声音的反对,仄仄对仄仄、平平对平平,可谓声音的正对,元兢所举诗的双换头从对属的角度看是工整的声音对属,故被称之为“是最善也”。元兢又分析小有变化的情况说:“如庾信诗云:‘今日小园中,桃华数树红;欣君一壶酒,细酌对春风。’与‘日’与‘酌’同入声。只如此体,词合宫商,又复流美,惟此为佳妙。”[35]意谓此诗一至四句第二字之声,形成了入、平、平、入的声调平仄对属,和谐流美,甚为佳妙,评析之中实际上透露了声音对属和谐流美极为悦耳的一种丽辞观念。元兢对诗歌语言声韵的美还有表述:“叠韵者,诗曰:看河水漠沥,望野草苍黄;露停君子树,霜宿女性薑。此为美矣。”又说“叠连韵者,第四、第五与第九、第十字同韵。诗曰:羁客意盘桓,流泪下阑干;虽对琴觞乐,烦情仍未欢。此为丽也。”[36]这实际上表明了一种诗歌语言声音的叠韵、叠连韵所构成的音韵流和、词调清丽之美的观念,这种具有音韵赏心悦耳之美的诗歌语言亦为丽辞。

丽辞的好尚是初唐诗学的特征之一,好尚丽辞的上层人物可以许敬宗为代表。许敬宗是太宗、高宗时重臣,自贞观已来,朝廷所修《五代史》及《晋书》、《东殿新书》、《西域图志》、《文思博要》、《文馆词林》、《累璧》、《瑶山玉彩》、《姓氏录》、《新礼》,皆总知其事,“受旨草诏书,词彩甚丽”[37],可见其文的丽辞特征。许敬宗诗学观念中丽辞的意识亦颇浓厚,他在太宗、高宗时期宫廷丽辞氛围的营造过程中扮演了一位相当重要的角色。许敬宗主持编撰的《瑶山玉彩》是一部集古今英词丽句之大成的类书,据载:“龙朔元年,命中书令、太子宾客许敬宗,侍中兼太子右庶子许圉师,中书侍郎上官仪,太子中舍人杨思俭等于文思殿博采古今文集,摘其英词丽句,以类相从,勒成五百卷,名曰《瑶山玉彩》,表上之”[38],反映出龙朔前后所追求的丽辞意识,许敬宗的诗学观念和诗歌创作则是这种意识的代表之一。

如前所述,雅与丽存在一种对立,然而在一定条件下,丽与雅又可以统一。《文镜秘府论》南卷《集论》中有一段文字,铃木虎雄以为《芳林要览序》[39],此《序》较为完整地表述了许敬宗等人在宫廷需求的情况下把雅与丽相统一的诗学观念。《序》中把诗歌文丽炳焕、声气俱隆的形式美提升到非有不可的地位,提升的理由取决于“功成作乐”,即取决于“《雅》《颂》”。换一句话说,《序》的作者主张,依据《雅》《颂》的功成作乐性质而写作的诗歌,非有文丽炳焕、声气俱隆不可。故《芳林要览序》评姬汉至梁隋,皆突出了历代名家尽管各具风格但却“莫不竞宣五色,争动八音”[40]的文采风流,但在《雅》《颂》与丽辞的关系上,《芳林要览序》偏向了丽辞与雅颂互为依存的理论维度。葛晓音先生说:“许敬宗是瞄准了当时的政治需要而创造出这种虚夸的颂美体诗的。它适应了唐太宗后期和唐高宗好大喜功、爱听谀词的心理。而那种典雅富丽的风格,又理所当然地属于正声雅音,因此在高宗武后之世有很大的发展前途”,指出了许敬宗“典雅富丽”的所谓“颂美体”与“正声雅音”的当然关系,并且说“按当时对‘雅音’的理解,这类颂体诗和箴规诗一样,是已经去尽了郑卫之音的正声” [41],葛晓音先生以独具的眼光看出了丽辞与正声雅音、颂美的联系。我们可以更进一步说,“当时对‘雅音’的理解”,对正声的理解,对颂美的理解,正是植根《毛诗》的经学阐释,正是渊源于《雅》“言王政之兴”与《颂》“美盛德形容”的政教文德旨意。《雅》《颂》的主要功能为颂美,而《雅》《颂》的功能定位一旦与宫廷贵族的需求爱好相吻合,宫廷诗之类的作品中,颂美统治者王政鸿业和盛德形容的内容与雍容华丽的雕藻、悦耳和谐的音调,自然容易趋向合一。

这种从《雅》《颂》的“言王政之兴”、“美盛德形容”出发而追求丽辞的诗学观念在初盛唐时期多有可见,例如张说《唐昭容上官氏文集序》,又如韩休《唐金紫光禄大夫礼部尚书上柱国赠尚书右丞相许国文宪公苏颋文集序》等。这些《序》从手段与目的角度论丽与雅的关系,皆认为欲达《雅》《颂》经学阐释所训诫的“美王政”、“告成功”的目的,则非“垂芳”、“作丽”、“辞彩”、“藻畅”莫属,甚而认为非丽辞无以“懿我文德”,丽辞成为懿美文德的唯一选择。这表明了《雅》《颂》“美王政”、“告成功”必须依赖丽辞的观念,在一个综合国力上升王朝和宫廷贵族需求的条件下,丽辞与雅颂的统一及其丽辞的重要性得到了突出强调。

雅丽合一的诗学观念在盛唐时期尤为突出,无论是科场文词、诗歌创作评价,或是诗文集序、选集序等,都有许多表述,从中可以看到这种诗学观念由朝廷文场向社会文坛的扩展和变化。科场文词如开元七年始开科考试的“文辞雅丽科”,又如唐玄宗“二十六年八月甲申,亲试文词雅丽举人。命有司置食,勑曰:‘古者求士必择其才,考之以文,施于有政’”[42],此条材料表明,盛唐统治者高度重视雅丽合一的文词,并把这种文词之才作为施政的人才。科场的这种人才观念和政策势必对诗人的雅丽观念产生重要影响,高棅所说的“盖唐世以诗取士,士之生斯世也,孰不以诗鸣。其精深闳博、穷极兴致而环奇雅丽者,往往震发散落天地间,篇什之多,莫可限量”[43],并不是没有道理的。盛唐朝廷的诗歌评论多见雅丽合一的表述,例如开元丽正十八学士进诗,唐玄宗总体褒美评价说:“得所进诗,甚有佳妙。《风》《雅》之道,斯焉可观”,丽与雅两个要素都含在评语之中,唐玄宗对十八丽正学士的分别评价更可见出雅丽合一的诗论价值取向,例如:

徐坚:校书天禄,论经上庠,英词宛丽,雄辩抑扬。

韦述:职参山甫,业纂元成,六艺述作,四始飞英。

吕向:族茂飞熊,才高班马,考理篇籍,抑扬风雅。

孙季良:蓬山之秀,芸阁之英,雄词卓杰,雅思纵横。[44]

评徐坚“英词宛丽”,颇富丽辞,而“论经上庠”则提絜出其经学的素养;评韦述“职参山甫”,称其为仲山甫,山甫为《大雅·烝民》的周宣中兴之臣,“四始飞英”中“四始”出自《毛诗序》“是谓四始,《诗》之至也”,故“四始”既可代指《毛诗》,又包含有《小雅》、《大雅》的经学阐释内涵,“飞英”则含有英词丽句斐然之意;评吕向的才华可与班、马媲美,“抑扬《风》《雅》”指其诗内蕴《风》《雅》精神,吕向《美人赋》即为既有艳丽又不乏雅讽之作;评孙季良“雅思纵横”而又雄词卓杰英秀。这些评语频频使用包含雅与丽的相关概念来评价丽正学士的诗歌,表明了唐玄宗评价宫廷诗人时雅丽合一的诗学观念。

孙逖是著名的盛唐宫廷手笔,其诗学观念如上文所述具有以雅斫丽的一面,但由于他亦具颇厚的丽辞背景,史载其幼而英俊,文思敏速,应制登文藻宏丽科[45],故孙逖的诗学观念中又具有雅丽合一的意识。所以颜真卿给孙逖盖棺定论说:“公雅思遒丽”,意谓孙逖作品具有雅丽合一的特点,颜真卿的文学观念讲求雅丽“适中”[46],即雅与丽的合一,因而他用“雅思遒丽”评孙逖的作品特点可谓中肯之论。李泌为盛、中唐名臣,梁肃《丞相邺侯李泌文集序》评其诗文“闳丽而合雅”,道出了其诗文具有盛唐雅丽合一的特征,而其雅的内涵则在于其诗“在王庭,则有君臣赓载之歌,或依隐以翫世,或主文以谲谏,歩骤六义,发扬时风”[47],梁肃明确指出其诗之“雅”源于《毛诗序》“主文而谲谏”、“故诗有六义焉”,而且是当下的时代风气,可谓颇具慧眼。贾至《工部侍郎李公集序》说李适的诗文婉丽浮艳之中而兴深讽大,丽辞之中颇含《六经》奥意和《周南》《召南》之旨[48],此《序》一方面反映了李适诗文是雅丽合一的范例,另一方面则见出盛中唐名臣贾至推崇雅丽合一的诗学观念。

在大一统专制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牢固体制下,统治阶层的思想观念往往就是社会的思想观念。盛唐统治阶层的文艺思想观念势必制约和影响着社会的文艺思想观念,朝廷庙堂的雅丽合一诗学观念势必制约和影响社会文坛的观念,只不过朝廷庙堂的“雅丽”之“雅” 内容上多侧重于《雅》《颂》,即侧重于“王政兴”“告成功”“美盛德”“颂形容”等等,其“丽”也多有雍容华丽的宫廷贵族气派,而社会文坛的“雅丽”之“雅”,则侧重于“风雅”所涉及的更为广泛的内容,其“丽辞”的能指和所指也更为广泛。

社会文坛的雅丽合一观念可以两个重要的评论家为代表,一个是杜确,一个是殷璠。杜确的《岑嘉州集序》评价开元之际的诗人群“颇能以雅参丽,以古杂今”,形成了雅丽、古今等诗歌要素和谐统一的“彬彬然灿灿然”局面[49]。从杜确的诗歌评论中,可以看到“以雅参丽”、雅丽参半、雅丽合一是开元之际诗坛繁荣鼎盛面貌的重要内涵之一。同时,开元十数辈“以雅参丽”的诗学观念既有艺术历史的承传因革要素,更与“文词雅丽”、雅丽合一的盛唐诗学观念密切关联,以致成为盛唐“文词雅丽”诗学观念的有机构成。

殷璠《河岳英灵集》及其叙、论、评等是盛唐诗学的重要资料,历来为研究者所瞩目。正如王运熙先生所说:“殷璠诗论的特点是看法比较全面和合理”,“他的这种比较全面合理的看法,不但与当时最高统治者对文风的要求相吻合,而且也反映了盛唐许多诗人在创作上兼容并包的宏伟气魄”[50],且王运熙先生也对殷璠的诗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我们认为还有两点值得进一步探讨,其一是雅与丽的关系问题,其二是雅跟《毛诗》及其经学阐释的关系问题。

先谈第一个问题。确如王运熙先生所说殷璠品评诗人诗作的标准之一是重雅[51],可以再补充几个例子,如评贺兰进明“员外好古博雅,经籍满腹”,评阎防“防为人好古博雅”[52],其《叙》“南风周雅”,其《论》“雅调仍在”[53]。然而丽辞也是殷璠评论盛唐诗的又一重要标准,例如评刘眘虚诗“声律婉态,无出其右……自永明已还,可杰立江表”,对其丽辞超越南朝以来的声律给予突出评价;评崔颢“少年为诗,属意浮艳,多陷轻薄”,对其丽辞过分的倾向表示不满;评王湾“词翰早著,为天下所称最者,不过一二”[54],意谓王湾的丽词翰藻早有著名,然而为天下称最的并不多;又其《丹阳集》评余杭尉丁仙芝诗“婉丽清新,迥出凡俗”,对其丽词融有清新给予了不凡的称道,评吏部常选周瑀诗“窈窕鲜洁,务为奇巧”,首肯了瑀诗的丽词,评处士余延寿诗“婉娈艳美”[55],流露出赞美丽辞的态度。另外,《河岳英灵集》的《叙》“声律风骨始备矣”,把盛唐诗的声律视为与风骨相提并论的最为成熟的两大艺术特征之一,其《论》“宁预于词场,不可不知音律焉”,音律是盛唐词场的必备条件,而“论宫商则太康不逮”,则称誉盛唐诗的声律和谐艺术超越了唐前时代。由于声律在唐代诗学中属于丽辞范畴,故殷璠对盛唐诗声律的高度评价,从诗学观念角度说,实际上是对丽辞的充分肯定。由上可见丽辞是殷璠评论盛唐诗不可或缺的重要标准,也是《河岳英灵集》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不惟如是,雅丽合一的问题在殷璠诗论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表述,如《河岳英灵集》评王维诗“词秀调雅”,指秀丽与雅调的和谐;评孟浩然诗“文彩丰茸,经纬绵密,半遵雅调,全削凡体”,意谓文彩与雅调各半;评崔国辅诗“婉娈清楚,深宜讽味”[56],指其诗婉娈清丽而又深含《风》《雅》的讽味;殷璠《丹阳集》评监察御史蔡希周“词彩明媚,殊得风规”[57],丽词明媚之中颇富《风》《雅》的讽谏规劝之意。总之,《河岳英灵集》、《丹阳集》的评语既有针对每位诗人风格特征的中肯评价,又把雅丽合一的标准用来评价一些相关诗人,尽管其表述较为灵活变化但却体现了“以雅参丽”的一种意识趋向,这种趋向与其《河岳英灵集》里《叙》“声律风骨始备”和《论》“词与调合”、“文质半取,《风》《骚》两挟”等所贯穿的中和诗学意识是紧密相关的,也是盛唐诗融合前代诗歌艺术经验而通变创新局面的诗学升华之一,同样也是盛唐“文词雅丽”诗学观念的有机构成。

再谈第二个问题。《河岳英灵集》诗歌批评中的“雅”与《毛诗》的经学阐释具有直接的联系,首先看其《叙》“开元十五年后,声律风骨始备矣。实由主上恶华好朴,去伪从真,使海内词场,翕然尊古,有周《风》、《雅》,再阐今日”[58]。在唐代的经学背景下,这段叙文中的“有周《风》、《雅》”无疑指《毛诗》及其经学阐释,殷璠意谓《毛诗》及其经学阐释的意义内涵和精神在盛唐当下诗坛上再次显扬出来。其次,《河岳英灵集》所选二十四位诗人中二十一位明显具有经学教育背景,而储光羲、薛据、陶翰三人可以确定受过良好的《毛诗》及其经学阐释教育。例如储光羲,《河岳英灵集》评其诗“格高调逸,趣远情深,削尽常言,挟风雅之道,得浩然之气”[59],所谓挟《风》《雅》之道,就是指其诗受到《毛诗》及其经学阐释的较大影响。再次,《河岳英灵集》评阎防“为人好古博雅”,所谓“博雅”,《文镜秘府论》说:“至如称博雅,则颂、论为其标;颂明功业,论陈名理,体贵于弘,故事宜博,理归于正,故言必雅之也。”[60]博雅体与《颂》有关,遍照金刚小字所注“颂明功业”即为《毛诗》经学阐释语“颂之言容,歌成功之容状”[61],而“言必雅之”即指采用经学经典的典雅语言,各类实用性文体所采用的典雅语言可以涉及到多部经学经典,而诗歌采用典雅语言所涉及经学经典的面则往往较窄,主要采用《毛诗》及其经学阐释语言。例如阎防的《百丈溪新理茅茨读书》:

浪迹弃人世,还山自幽独。始傍巢由踪,吾其获心曲。荒庭何所有,老树半空腹。秋蜩鸣北林,暮鸟穿我屋。棲迟乐遵渚,恬旷寡所欲。开封推盈虚,散帙改节目。养闲度人事,达命知止足。不学东国儒,俟时劳伐辐。[62]

此诗写隐居终南山读书,其中多处摘取《毛诗》语言融入自己诗歌,以显示人格诗意的高雅。如“秋蜩鸣北林”,“北林”语出《毛诗·秦风·晨风》“郁彼北林”;“暮鸟穿我屋”,“穿我屋”语出《毛诗·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棲迟乐遵渚”,“棲迟”出《毛诗·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棲迟”,“遵渚”出自《毛诗·豳风·九罭》,《序》“《九罭》,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鸿飞遵渚”,《笺》云:“鸿,大鸟也,不宜与凫鹥之属飞而循渚”[63],这里寓有高人不宜隐逸而又隐逸之义。“俟时劳伐辐”中“伐辐”出自《毛诗·魏风·伐檀》“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此诗首章前三句下《传》曰:“伐檀以俟世用,若俟河水清且涟”,《笺》云:“是谓君子之人不得进仕也”[64],阎诗摘取《魏风·伐檀》语汇并以其经学阐释义来表达等待时机出仕之意,委婉含蓄而又不乏《风》《雅》的雅意。由此可见,殷璠用“好古博雅”评阎防的诗良有以也。综上,可以说《河岳英灵集》诗歌批评重视以“雅”评论盛唐诗人的创作,实际上是以《毛诗》及其经学阐释涵义为批评标准来洞察、把握和提炼盛唐诗的诗学特征的。

结论:雅丽是唐人诗学观的重要理论范畴之一;唐人的雅丽诗学观念中,“雅”的内涵植根于《毛诗》及其经学阐释内涵,丽辞的概念继承发展了前代的概念;雅、丽处于一种矛盾对立统一的张力结构状态,无论从历时角度或者共时角度看,这种状态都存在;盛唐人雅丽合一的诗学观念既是盛唐诗辉煌成就的理论根源之一,又是其创作实践的一种理论升华。

[①]《全唐文》卷二百四十七,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2502-2503页。

[②]《全唐文》卷四五九,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4692页。

[③]《毛诗正义》卷第一(一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1页。

[④]《毛诗正义》卷第一(一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4页。

[⑤]《毛诗正义》卷第一(一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6页。

[⑥]《毛诗正义》卷第一(一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7页。

[⑦]《毛诗正义》卷第一(一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5页。

[⑧]《毛诗正义》卷第一(一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1、12页。

[⑨]《毛诗正义》卷第一(一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7-18页。

[⑩]《骆临海集笺注》卷七《和道士闺情诗启》,陈熙晋笺注,中华书局1961年10月版第223-224页。

[11]《全唐诗》卷八十三,中华书局1985年月版第895-896页。

[12]《全唐文》卷二三八,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2402页。

[13]《中国文学理论史》(二),成复旺等著,北京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61页。

[14]《文苑英华》卷七一0,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第3664页。

[15] 罗根泽著《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月版第349页。

[16]《全唐文》卷三七二,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3785-3786页。案:此条引文上接“尚文章,小仁义……诵《楚词》《文选》之言;六经九流,时曾阅目;百家三史,罕闻于耳。撮群抄以为学,总众诗以为资,谓善赋者廊庙之人,雕虫者台鼎之器”等语,故其文的概念当为杂文学概念。

[17]《全唐文》卷三八一,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3872-3873页。

[18]《中兴间气集》,见傅璇琮编撰《唐人选唐诗新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467、469、470、471、472、497、517页。

[19]《中兴间气集》,见傅璇琮编撰《唐人选唐诗新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456页。

[20]《全唐文》卷五二七柳冕《答荆南裴尚书论文书》,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5357页。

[21]《全唐文》卷五二七,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5357页。

[22]《全唐文》卷五二七柳冕《与权侍郎书》,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5353页。

[23]《全唐文》卷五二七,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5359页。

[24]《全唐文》卷五二七柳冕《与滑州卢大夫论文书》,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5356页。

[25]《四部丛刊》三编·集部《新雕注胡曾咏史诗》,前进士胡曾著述并序,上海书店据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重印。

[26]《文镜秘府论》地卷《十体》,(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150页。

[27]《文镜秘府论》南卷《论体》,(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333页。

[28]《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张伯伟撰,凤凰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79页。

[29]《文镜秘府论》天卷《四声论》,(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73、81、104页。

[30]《文镜秘府论》西卷《文笔十种得失》,(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481页。

[31] 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287页。

[32]《文镜秘府论》东卷《论对》,(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222页。

[33] 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七《丽辞第三十五》,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第588页。

[34] 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285-286页。

[35]《文镜秘府论》天卷《调声》,(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58页。

[36]《文镜秘府论》天卷《八种韵》,(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68-69页。

[37]《旧唐书》卷八十二《许敬宗传》,中华书局1986年5月版第2764、2762页。

[38]《旧唐书》卷八十六《孝敬皇帝弘》,中华书局1986年5月版第2828页。

[39]《文镜秘府论》南卷《集论》,(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364页。

[40]《文镜秘府论》南卷《集论》,(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365页。

[41]《诗国与盛唐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版第30、26页。

[42]《册府元龟》卷三·贡举部《考试》一,中华书局2003年6月版第7710页。

[43]《唐诗品汇》附《唐诗拾遗序》,(明)高棅编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8月版第768页。

[44] 《玉海》卷一百六十七,(宋)王应麟輯,广陵书社2003年8月版第3062-3063页。

[45]《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中《孙逖传》,中华书局版第5043页。

[46]《文苑英华》卷七百二颜真卿《刑部侍郎赠右仆射孙文公集序》,《序》中用《毛诗》经学阐释之义和《论语》文质彬彬的理论建构了自己的“文质”、“雅丽”适中论,并以此评论孙逖,如:“古之为文者,所以导达心志,发挥性灵,本乎咏歌,中乎《雅》《颂》。帝容作而君臣动色,王泽竭而风化不行,政之兴衰实系于此。然而文胜质,则绣其鞶帨,而血流漂杵;质胜文,则野于礼乐,而木讷不华;历代相因,莫能适中。故《诗》人之赋丽以则,词人之赋丽以,此其效也。汉魏巳还,雅道微缺,梁陈斯降,宫体聿兴,既驰骋于末流,遂受嗤于后学。是以沈隐侯之论谢康乐也,乃云:‘灵均已来,此秘未覩。’卢黄门之序陈拾遗也,而云:‘道丧五百岁而得陈君。’若‘激昻頺波’,虽无害于过正,榷其中论,不亦伤于厚诬。何则?《雅》、《郑》在人,理乱由俗,桑间、濮上,胡为乎绵古之时?正始、皇风,奚独乎凡今之代?盖不然矣。其或斌斌彪炳,郁郁相宣,膺期运以挺生,奄寰瀛而首出者,其唯仆射孙公乎!”“可谓人文之宗师,《国风》之哲匠者矣。”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第3620页。

[47]《文苑英华》卷七0三,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第3624页。

[48]《全唐文》卷第三六八,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3736页。

[49]《全唐文》卷四五九,中华书局1987年2月版第4692页。

[50]《中国文学批评通史》第三册《隋唐五代卷》,王运熙 杨明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257页。

[51]《中国文学批评通史》第三册《隋唐五代卷》,王运熙 杨明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240页。

[52]《河岳英灵集》,见《唐人选唐诗新编》,傅璇琮编撰,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189、203页。

[53]《河岳英灵集》,见《唐人选唐诗新编》,傅璇琮编撰,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107、108页。

[54]《河岳英灵集》,见《唐人选唐诗新编》,傅璇琮编撰,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133、161、193页。

[55]《丹阳集》,见《唐人选唐诗新编》,傅璇琮编撰,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86、91、97页。

[56]《河岳英灵集》,见《唐人选唐诗新编》,傅璇琮编撰,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128、172、175页。

[57]《丹阳集》,见《唐人选唐诗新编》,傅璇琮编撰,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88页。

[58]《文镜秘府论校注》南卷《定位》,(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347页。案:此段文字中“有周《风》、《雅》”,王利器校注曰:“‘有周《风》、《雅》’,《汲古阁本》、《高行笃本》作‘南风周《雅》’,未可据。”(见同书第349页)又《文苑英华》卷七一二《河岳英灵集序》作“有周风雅”(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第3676页)。

[59]《河岳英灵集》,见《唐人选唐诗新编》,傅璇琮编撰,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178页。

[60]《文镜秘府论校注》南卷《论体》,(日)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第333页。

[61]《毛诗正义》卷第十九(十九之一)《周颂谱》孔疏语,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272页。

篇8

二、立体多维思考

在古代文学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不断训练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和逆向求异思维等能力,就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那么,如何将其贯穿在教学活动中呢?首先,要鼓励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各种问题,并大胆质疑,甚至对教科书上的专家权威提出挑战;同时还要能够勇于当众阐述自己的观点或见解,与老师和同学展开积极讨论。要不断告诫学生,对于启己的观点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只有认真仔细读书思考,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新问题产生,而这些问题必将一环扣一环地将他引领到更深更广的知识世界中,使之获得丰厚的学识与素养。一旦停止了思考,就会失去提问题的能力,知识的积累便会停留在肤浅的层面,无法深入下去。因而,“欲穷千里目”,则必须“更上一层楼”,始终保持提问的勇气与热情。其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也要把启发学生勤于思考,多提问题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教学设计中,要针对学生的学习实际和教学目标有意识的设计若干问题,在训练学生发散性思维、以及逆向求异思维的同时,使学生对所学内容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逐渐完善自己的知识建构,从而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教学效果。如在“元明清文学”的教学中,一些问题的设计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从而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围绕《窦娥冤》戏曲的讲解,可以让学生思考窦娥的悲剧与元代社会黑暗腐败的关系、窦娥悲剧之所以会感天动地的原因、如何评价窦天章这个人物等等;针对《西厢记》的爱情主题,可以让学生思考其爱情主题的积极进步意义以及与当代人婚恋观念的异同,而且还可以将它与同类题材的戏曲作品进行对比分析,从中找出它的艺术价值之所在;学习《牡丹亭》时,要竭力使学生思考和认识杜丽娘生生死死的爱情故事与人性寻求解放和自由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三国演义》则要思考其多重主题形成韵原因、艺术上实与虚的关系等;欣赏《水浒传》则要思考其中渗透的江湖流民意识、正确看待其中的血腥暴力描写、感受其浓郁的悲剧意识与传奇色彩等等。总之,教学活动是一个师生互动的过程,其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的重要手段便是在教学中贯穿问题意识,使学生养成立体多维的思考习惯。

篇9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王朝,有着富足的经济、稳定的社会环境、充沛的文化资源和多元开放的文化气度,其音乐文化的发展水平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堪称领先。能够取得如此的成就与唐人富有特色的传承观念密不可分,而各类史料文献中对唐代音乐传承背后的观念形态也有颇多记载。笔者在浩如烟海的唐代文献中撷取了《旧唐书》《新唐书》《颁示礼乐诏》《乐府杂记》《羯鼓录》《唐音癸签》《白氏长庆集》《幽闲鼓吹》《独异志》等史料,试从中考察唐代的音乐传承观念的形态及其与传承实践的关系。这其中有皇家官方的正统史料,也有官僚文人的文论以及野史笔记。囿于史观的局限,这些史料文献大多集中于唐人对庙堂音乐文化的传承思考,而缺少对民间音乐传承的充分关注。但是,无论是唐代民间音乐活动与宫廷音乐活动之间密切的联系,还是唐代宫廷音乐在唐代音乐文化水平中的代表性地位,都可使得史料辑录中的这种遗憾稍得消弭。

目前,涉及唐代音乐观念,尤其是传承观念研究的论文尚不多见,部分关于唐代音乐的论文涉及了师承和家传两类传承关系,但未有论文从传承观念的角度进行探讨,而“观念”的探究正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对观念的考察有两个角度,一是分析观念的阐述,二是分析基于观念的行为,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对主体观念的印证。但由于古人著述中常有夹叙夹议的习惯,一段史料当中往往既有行为,亦有观念,两者常浑然一体,因此笔者在行文中也不再特意将之区分对待。

一、“礼脉”胜于“俗脉”――

唐代音乐传承观念之对象范畴

“传承”,其字面义为更替继承。从应用的语境来看,这个动词所指涉的对象通常为非物质形态。“传承”的具体对象可分为不同的层次,下至微观的一曲一词,上至宏观的文化样态。唐代史料文献中音乐的传承同样包含了诸多层次,既有一首鼓乐、一段歌舞乃至单个音律的具体音乐内容的传承,也有从属于特定社会群体或阶层的特定音乐文化样态的传承。项阳在《礼乐・雅乐・鼓吹乐之辨析》一文中认为,“中国传统乐文化,从其功用上认知其实就是两大类:礼乐和俗乐。”{1}而在唐代正史文献中,礼乐文化乃是最能体现传承观念的音乐文化样态。

礼乐文化始自周代,经由儒家思想的浸润和发酵,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长达两千余年的深远影响。所谓治定功成、礼乐乃兴,礼乐作为治世的文化符号被各朝各代的君王所接纳。唐太宗在其所撰之《帝范・崇文篇》中谓:“夫功成设乐,治定制礼,礼乐之兴,以儒为本。”{2}明确地表达了其对儒家礼乐思想的承袭。尽管现代学者以周公制礼作乐作为礼乐之始,古人却将礼乐起源追溯至更早。《旧唐书》曰:“三五之代,世有厥官,故虞廷振干羽之容,周人立弦诵之教”{3},认为早在虞舜时期就形成了安邦教民的礼乐传统,然而,后世在礼乐文化的传承中却“但存其数,罕达其情”{4},甚或礼崩乐坏,典章散佚。因此“崇古”成为礼乐文化的鲜明思想倾向,与之相对应的传承意识也较其它音乐文化样态更为清晰。

据《旧唐书》载,唐代礼乐在内容上“按《礼记》云,大乐与天地同和,故制十二和之乐,合三十一曲,八十四调”{5},“以十二律各顺其月,旋相为宫”{6},使乐悬“皆遍扣钟,无复虚悬者矣”{7}。著史者赞之曰:“《周礼》旋宫之义,亡绝已久,时莫能知,一朝复古,自此始也。”{8}仪凤二年,太常少卿韦万石与刊正官议定文曲、舞曲之演奏顺序时,主张须“依古义,先儒相传,国家以揖让得天下,则先奏文舞。若以征伐得天下,则先奏武舞”{9}等等,类似记载在新、旧《唐书》中俯拾皆是,足见遵循古制乃唐人制雅乐的首要依据。正史以外,唐代野史笔记中也有反映礼乐思想的内容,如李亢《独异志》载曰:

隋承唐乱,乐散亡,独无徵音,李嗣真密求得之。闻弩营中砧声,求得丧车一铎,入振之于东南隅,果有应者,掘之得石一段,裁为四具,以补乐之缺。{10}

“乐散亡”描述了朝代更替中雅乐传承的困难,李嗣真“密求之”,又于弩营中尚且留心辨音,种种行为印证了唐代统治阶层对于雅乐传承的重视。

在制乐和修订中,若须对礼乐有所增益,则要“通融作之,即得与旧乐前后不相妨破”{11}。如若礼乐用乐中出现有违先制的主张,能否受到支持呢?据《旧唐书》载,景龙二年,皇后请求对自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在其迁葬仪式的用乐中赐以鼓吹。侍御史唐绍认为,“故知军乐所备,尚不洽于神o;钲鼓之音,岂得接于闺阃。准式,公主王妃已下葬礼,惟有团扇、方扇、彩帷、锦障之色。加至鼓吹,历代未闻……事非伦次,难为定制,参详义理,不可常行。请停前敕,各依常典。”{12}因此,皇后的要求遭到拒绝,可见礼乐制度中先例难违,即便以皇后之尊也不能随意触犯。

与礼乐文化相比,唐代宫墙内外俗乐文化的争奇斗妍更加令后人称道。不同于礼乐文化注重传统的倾向,唐代俗乐的创作倾向于推陈出新。民族大融合和社会经济的繁荣使得唐朝拥有前无古人的丰沛文化资源,传统的中原俗音乐文化则在此时受到了冲击。《唐音癸签》中对唐代音乐的创新有多处记载,如“近时乐家,多为新声,其音谱传移,类以新奇相胜,故古曲多不存”{13},反映了当时新乐对旧乐冲击之大。可以想见,在这样的风尚下,对俗乐传统的传承观念显然难以与雅乐传承相比肩。

总之,在唐代音乐文化的百花园中,雅与俗两脉音乐文化不同程度承袭了前代的发展成果,其中宫廷礼乐的制作因其固有的文化内涵与象征意义,而彰显出最为鲜明的传承观念,而俗乐则在传承的基础上,在异族音乐文化的交流碰撞中迎来了创新的高峰。

二、“传承”兼以“创新”――

唐代音乐传承观念之价值取向

杨荫浏认为:“每一时代的宫廷,都以为自己的雅乐比之前代是更加符合于远古时候的传统……不同时代的雅乐理论家,原则上有着共同之点,就是,反对当前现实的民间,追求渺茫无稽的远古时代。”{14}而在唐代却未尽然,唐代统治阶级一方面显示出对礼乐传统的尊崇与敬畏,另一方面却又在传统的传承中具有辩证灵活的态度。《颁示礼乐诏》是太宗时期颁布礼乐规制的文件,也是唐代礼乐传承思想的集中体现。诏文中一方面申明了官方礼乐思想与儒家的礼乐观的一脉相承“乐由内作,礼自外成,可以安上治民,可以移风易俗,揖让而天下治者,其惟礼乐乎”{15},另一方面则引用了《礼记・乐记》的观点“盖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16},为唐代礼乐述作兼备的观念和实践奠定了基调。

首先,在对前代遗存的音乐成果“守成”的过程中,唐代统治者有着坚定而理性的态度。贞观年间孝孙主持修订雅乐,御史大夫杜淹认为:“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玉树花》,齐将亡也,而为《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也。”

太宗却指出:“不然。夫音声能感人,自然之道也,故欢欣者闻之则悦,忧者听之则悲。悲欢之情,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忘之政,其民必苦,然苦心所感,故闻之则悲耳。何有乐声哀怨,能使乐者悲乎?各因人之哀乐。今《玉树》《伴侣》之曲尚存,为公奏之,知必不悲。”{17}这与隋初统治者“梁乐亡国之音,奈何遣我用焉”{18}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开明的传承观念为前代音乐的保存扫清了障碍,加之“隋末大乱,其乐犹全”{19}的客观条件,方使得隋代音乐在唐代没有受到人为的破坏和丢弃。

第二,对待在传承与创新的矛盾上,唐人也有着精彩的实践和理论阐释。《白氏长庆集》在谈到“古乐”与“今乐”时指出:

夫器者所以发声,声之邪正,不系予器之今古也。曲者所以名乐,乐之哀乐,不系予曲之今古也。……是故和平之代,虽闻桑间濮上之音,人情不也,不伤也。乱亡之代,虽《成》《灌》《韶》《武》之音,人情不和也,不乐也。{20}

可见较之对外在形式的拘泥,唐人认为固守传统的精神内核方为关键。以这样的观念作为支撑,“述”与“作”、传承与创新便达成了融合的可能,《秦王破阵乐》的传承即为一例。唐代武乐《秦王破阵乐》的制作、修订跨越了数十年的时间,制作者不断为其注入新的思想和精神,使得这部乐舞呈现出多彩的气象。太宗元年,以秦王破阵之曲入雅乐,太宗谓曰:“其发扬蹈厉,虽异文容,功业由之,致有今日,所以被于乐章,示不忘于本也”{21};七年太宗制《破阵舞图》,其型制“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贯,箕张翼舒”{22},起居郎吕才“依图教乐工百二十人,被甲执戟而习之。凡为三变,每变为四阵,有来往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数日而就,更名《七德》之舞”{23}。经过修订,此乐令观者“扼腕踊跃,凛然震竦”{24},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永徽年间,因高宗称破阵乐舞中的战斗场景令人“情不忍观”{25},因此改《破阵乐舞》为《神功破阵乐》;再于麟德二年间,舞者“被甲持戟,其执纛之人,亦著金甲。人数并依八佾,仍量加箫、笛、歌鼓等,并于悬南列坐,若舞即与宫悬合奏”{26},从舞者服装上着以金甲到扩大乐队编制,并增加箫、笛音色优美的乐器,与其前制相比,减少了抑扬蹈厉之态而增添了升平的气象,这统治者与“平定天下,革命创制”{27}之际谕晓后世、纪功旌德的意志是直接相关的。

三、“口传”兼以“谱传”――

唐代音乐传承观念之实践路径

纵观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历史,口传心授是学者所公认的重要传承方法,乃至于主要的传承方法。因为在目前考得的古代乐谱中,尚未发现兼具音高、节奏、力度、演奏方法等要素于一身的记谱法,更遑论音乐中变化万千的气韵与意境的记录与传达。因此,在当代学者看来,乐谱始终无法替代口传心授的作用。然而唐代乐谱的发展有着令人瞩目的成就,曹柔在古琴文字谱的基础上创制了更为方便的减字谱,至今仍在琴学领域得以广泛的沿用;工尺谱的早期形式已经出现,敦煌的燕乐半字谱,就是属此体系;汉族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交流还带来了琵琶谱、筚篥谱、筝谱、笛谱等。故可推断,在唐代音乐的传承中,口传与谱传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而史料中的记载也印证了这一点。

人们对口传与谱传的两种形式的选择往往取决于具体的传承场域。《新唐书》中有“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千,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28}乃是口传心授的典型场景。但是,当具体环境和条件所限,口传心授较难实现的时候,以乐谱为代表的“书传”就在传承和传播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故诗人王建在《温泉宫行》中有“梨园弟子偷曲谱,白头人间教歌曲”{29},《霓裳辞十首》中有“翻旋新谱声初足,除却梨园未教人”{30},白居易在《代琵琶弟子谢女师寄新调弄谱》中有“一纸展看非旧谱,四弦翻出是新声”{31}之语。

口传与谱传也常常共同出现在一项传承实践中,如张固《幽闲鼓吹》中记载的康昆仑求曲的逸事:

先有段和尚,善琵琶,自制《西梁州》,昆仑求之,不与。至是,以乐之半赠之,乃传焉,道调梁州是也。{32}

和尚段善本怀有惊人的技艺,琵琶弹奏得“声如雷,其妙入神”{33},可想而知他创作的《西梁州》是多么美妙动人,以至于名家康昆仑想方设法要得到它。那么“昆仑求之”的对象究竟是具体的“乐谱”还是老师的传授呢?结合文章的语境可以判断,应该是乐谱,根据有二。首先,从记载中使用的动词,“求”“与”二字的对象通常是具象的“实物”,因此文中“求之,不与”{34}的对象较可能是乐谱,而不应是抽象的“演奏方法”。及至段师应允教授的时候,则改用了“传”字,可知所传内容就不仅包括曲谱,还包括演奏方法和技巧等在内了。第二,唐代琵琶谱的记载见诸诗文的也不少见,因此段善本将其创作记之以谱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从这段故事既可以一窥在当时音乐传承中谱传与口传的存在情况,还能看到传者、受者双方对待乐谱的不同观念。从创作者和传者的角度来说,乐谱固然能记载音乐部分的形态要素,却未如口授详尽、妥贴,甚至可能差若毫厘,失之千里,因此当段善本决意传授后,选择的以道传之而非以谱与之。如果为师者完全无意传授,那么乐谱的流出则可能打破他们知识与技巧的垄断,因此授艺者将乐谱放在极其次要的地位。但从学习者的角度来说,在具备了一定音乐素养的基础上,没有老师面授的情况下演奏者依然能够凭借自身的演奏经验和对乐谱的解析,还原作曲者所创作的音乐,因此他们对待乐谱的态度是重视和珍惜。

总而言之,尽管唐代的乐谱在功能上有一定局限,在音乐的记录和传承中尚不能尽传其妙,但对社会各阶层的音乐实践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谱传与口传两种方式都是音乐得以传承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不同的传者和受者会根据其具体的环境和条件而选择一种适宜的传授、传承方法,又或将几种方法相结合,来达到传承的目的。

四、“家学”不逊“师承”――

唐代音乐传承观念之关系认知

在中国古代社会,师承关系之于文化的传承发展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后汉书・儒林传序》曰:“若师资所承,宜标名为证者,乃著之云。”{35}后世以“师承”来意指学术、技艺上的一脉相承。《宋景文公笔记》曰:“王弼注《易》,直发胸臆,不如郑玄等师承有来也。”{36}在音乐文化的传承中,师承关系也十分受人重视,唐代史料中的师承的事例不胜枚举,如前文所述段善本收康昆仑为徒的故事即为一例。据《乐府杂录》载,段善本在收徒授艺前要求“遣昆仑不近乐器十余年,使其忘其本领”,以使其去掉“兼带邪声”{37}的积习,保证师承“血脉”的纯正,充分说明其对师承的重视。

除师承关系外,家学也是唐代音乐传承中重要的传承关系。如名扬大唐的歌女许和子是吉州永新县乐工的女儿;《能改斋漫录》中著名的歌唱家四姐妹,其父亲乃是唐代乐工任智方等等,以家庭为单位的音乐传承事例比比皆是,说明在当时家庭生活中,音乐文化熏陶对乐人音乐素养的养成和提高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但遗憾的是,史料中这类记载一般仅粗略地言及乐人的出身,而较少对其家庭传承的具体实践和观念进行描述。

《羯鼓录》中关于汝南王李\学艺的记载是较为罕见的关于家学的记载。李琏是宁王长子,其父李宪为玄宗的长兄,担任过太常卿,属下有许多精于乐器的乐工。李琏生得姿容美丽,聪明敏慧,深得叔叔玄宗喜爱,并得玄宗亲自传授羯鼓奏法,因而习得精湛的技艺,“常戴砑绢帽,打曲,上自摘红槿花一朵置于帽上笪何处。二物皆极滑,久之方安。遂奏《舞山香》一曲,而花不坠落。”{38}这一事例中的家庭固然颇为特殊,但这种以家庭为单位、以血亲关系为纽带的传承方式却是非常典型和普遍的。另有一例与上例相应成趣,亦出自《羯鼓录》:

广德中,前双流县丞李琬者……尝夜闻羯鼓声,曲颇妙,于月下步寻,至一小宅,门极卑隘,叩门请谒,谓鼓工曰:“君所击者,岂非婆娑鸡乎?虽至精能而无尾,何也?”工大异之曰:“君固知音者,此事无人知。某太常工人也,祖父传此艺,尤能此曲,近张通A入长安,某家事流散,父没河西,此曲遂绝。今但按旧谱数本寻之,竟无结尾声,故夜夜求之。”琬曰:“曲下意尽乎?”工曰:“尽。”琬曰:“意尽即曲尽,又何索尾焉?”工曰:“奈声不尽何!”琬曰:“可言矣!夫曲有不尽者,须以他曲解之,方可尽其声也。夫耶婆娑鸡,当用 柘急遍解之。”工如所,果相谐协,声意皆尽。{39}

在这段文字记载中,一位是欲继承家传音乐的太常乐工,另一位是精通音乐的县丞李琬,羯鼓曲《婆娑鸡》通过两个人的协力而得以完好的传承,乐工“夜夜求之”的态度充分显示出其对家学传承的重视。

与师承相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传承通过耳濡目染的方式在有着血亲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实现音乐素养的培养和演唱、演奏技巧的传授,由于家庭成员间情感的亲密,沟通较一般师生更为方便和顺畅。因此,家庭传承可谓是传统音乐的各类传承关系中最为强劲有力的一脉。尽管在唐代的史料中对这类传承关系的论述尚未不足,却依然给今人留下深刻的启示。

音乐文化的传承固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在认识其本质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切实的传承观念并以之指导实践,是音乐文化传承得以顺利实现的。唐代音乐文化的辉煌系于唐人自上而下的通达的传承理念,唐人积极的传承实践、多样化的传承方法、有序的传承制度与强韧的传承关系,使得唐代音乐发展充分汲取了前代的智慧,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更为丰富多彩的音乐成果。反观当代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固然因社会文化生态的改变,其难度超越了古往今来任何一个时代。但是,我们依然能够从唐人从容不迫的态度中寻找到几许启示,寻找到锻造、提炼与融合传统的信心。

{1} 项阳《礼乐・雅乐・鼓吹乐之辨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3页。

{2} [唐]太宗《帝范》卷四,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6页。

{3}{4} [五代]刘d《旧唐书》卷二十八志第八,清乾隆武英殿刻本,第516页。

{5}{6}{7}{8} 同{3},第517页。

{9}{11} 同{3},第521页。

{10} [唐]李亢撰《独异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5页。

{12} 同{3},第522页。

{13} [明]胡震亨《唐音癸R》卷十五,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1页。

{14} 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版,第247页。

{15}{16} [清]董诰《全唐文》卷六,清嘉庆雀刻本,第54页。

{17} [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二十一礼乐志十一,清乾隆武英殿刻本,第197页。

{18} [唐]魏征《隋书》卷十四志第九,清乾隆武英殿刻本,第175页。

{19} [清]沈炳震《唐书合抄》卷三十七志十三,清嘉庆十八年海宁查世刻本,第657页。

{20} [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四十八,四部丛刊景日本翻宋大字本, 第421页。

{21}{22}{23} 同{3},第519―520页。

{24} 同{17},第200页。

{25}{26}{27} 同{3},第520页。

{28} 同{17},第204页。

{29} [清]徐倬《全唐诗录》卷五十五,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61页。

{30}{31} [清]曹寅《全唐诗》卷二十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83页。

{32}{36}{37} [唐]段安节《乐府杂录》,清守山阁丛书本,第7页。

{33} 同{30},第316页。

{34} [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卷中,明刻本,第7页。

{35} [南北朝]范晔《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列传第六十九上,百衲本景宋绍熙刻本,第1039页。

篇10

在『日本語形成の謎に迫る一书中,作者泽田洋太郎对日语的音韵特征进行了归纳,其中提到了:r音(ラ行辅音)不位于单词词头和日语中r音与l音没有区别[1]294,但却没有进行详细的解释。本文试通过分析ラ行单词的语种特点及ラ行音的音韵变化,从文化进化论的视角,运用同化原理及忠实性原理,对以r音为词头的词条较少之原因进行探讨,进而了解日语词汇的音节构造特点。

一、ラ行单词语种特点

日语中的词汇按其来源角度,主要可以分成三大类:和语词、汉语词和外来语词。在对『全文全訳古語辞典[2]和『新明解国語辞典[3]中的ラ行单词进行了逐一调查后,其中自立词统计结果为:『全文全訳古語辞典中,共有386个汉语词,而无和语词与外来语词;『新明解国語辞典中,共有1628个汉语词,572个外来语词,无和语词。不难发现,以ラ行音作为词头的词语大多数是汉语词或外来语词,且汉语词汇所占比重大,在日语的固有词汇中却没有以ラ行音作为词头的单词存在。

二、r音的音韵变化

依据上面的分析可知:日语的固有词汇中没有以ラ行音作为词头的单词,为探究其原因,须先了解辅音r的音韵变化。中田祝夫在其著作『音韻史·文字史中,将日语音韵史的发展变化分为四个阶段:1. 古代Ⅰ(奈良時代以前);2. 古代Ⅱ(平安時代);3. 近代Ⅰ(鎌倉·室町時代);4. 近代Ⅱ(江戸時代)[4]21-34。其中,古代Ⅰ(奈良時代以前)时期,在音韵法则一项中明确列出——「一般に、濁音およびラ行音は語頭にたたない[4]24(一般浊音与ラ行音不位于词头);到古代Ⅱ(平安時代)时期,音韵法则发生了变化,「語頭に濁音、ラ行音が立つようになった[4]29(浊音、ラ行音逐渐开始出现于词头)。

由此可知,日语中以ラ行音开头的单词的出现始于平安时代。

三、ラ行词条的音节构造特点

1. 和语词汇:日语与欧亚语族的语音特点的共通性——r音不可位于单词词头

“所谓的欧亚语族说,是指印欧语、乌拉尔语、阿尔泰语、朝鲜语、日语、阿依努语、爱斯基摩语等,均是从悠久的太古时代的一个共同语中分化出来的,换言之,这些语言组成了一个大语族。

作为根据,岸本通夫氏列出了这些语言在言语结构上的一致性。比如:

(1)动词位于句末。

(2)r音不可位于单词词头。”[5]

可见,“r音不可位于单词词头”这一特点在诸多言语中均存在,日语固有单词(和语词)的语音结构与其它语言存在着共通性。关于这个问题,金田一春彦在『日本語中曾明确指出:“在阿尔泰诸语言中,r音不可位于单词词头这一特征,被作为了日语与阿尔泰语同源的根据之一。”[6]

2. 汉语词汇:汉语字音的影响——r音开始位于单词词头

由上面的论证可知,在日语固有词汇中r音不位于单词词头,但是在汉语词汇和外来语词中却大量存在着,对此现象的解释则正如佐伯梅友所说的:“拨音、促音以及拗音等是受汉字字音的影响而产生的,关于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论述过了,除此之外,汉字字音对日语音韵变化所产生的影响也极大。虽然ラ行音与浊音原先在日语中就存在,但是作为第一音节位于单词词头,则是与汉字字音接触之后的事情”[7],日语中以ラ行音开头的单词的出现始于平安时代。日语汉语词汇所使用的字音分为三类,即:吴音·汉音·唐音(宋音)。

对于日语在受到了汉语影响之后,ラ行音作为第一音节开始位于单词词头的原因,笔者试从文化进化论角度进行具体分析:文化进化论是美国文化人类学者マーシャル·ロ·サーリンズ和エルマン·R·サービンス共同创立的。其观点为:“从历史的角度看,先进的文化形态有支配不先进的文化形态,进而取代不先进文化形态的倾向。”平安时代(794—1192年)的日本,大量摄取中国的隋唐文化,中国的文化一经传入日本,便对日本的文化起到了同化的作用。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的组成部分,汉语对日语同化的结果,使得日语的语言规则发生了某些变化,其结果之一便是ラ行音作为第一音节开始位于单词词头。为证实这一点,笔者对『全文全訳古語辞典中所列ラ行汉语词汇进行了统计,发现词头汉字为:“羅、来、礼、労、領、朗、流”等,这些字在汉语中的声母均为“l”;再参照『日本語形成の謎に迫る中,作者泽田洋太郎对日语的音韵特征的归纳,即“l”与“r”没有区别,可见,汉语对日语同化的过程中,使日语中原本不位于词头的r音由于汉语词汇的引进,开始在词头出现了。

3. 外来语词:外来语的读音影响——r音位于单词词头

现代日语中的外来语词汇一般指十六世纪以后,即室町时代以后传入日本的西方各国语言的词汇,对外来语的吸收基本上是从政治上或文化上占优势地位的国家进行吸收,日语中的外来语词的引入从明治维新以后开始盛行,主要有葡萄牙语、荷兰语、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俄罗斯语等,代表性的语言是英语,其中有以r或l音为词头的词语,“将外语吸收到日语中时,之前日语中所没有的读音,被变成了与之相近的日语发音。如:[r][r]writer[rait?藜r]ライター、[l][r]lighter[lait?藜r]ライター”[8],这样,在外来语词的传入过程中,虽然具体发音受到日语音韵体系的影响而发生了变化,但同时对日语音韵体系也产生了影响:r音也可以位于单词词头。这些词汇虽然受到日语音韵体系的影响而发生了变化,但同时对日语音韵体系也产生了影响。

四、ラ行词条整体数量少

汉字字音与外来语读音的影响下,日语中出现了r音位于词头的词,但整体数量并不多,对此,笔者对『全文全訳古語辞典『新明解国語辞典中的词条做了简要的统计,其中,『古語共1283页,ラ行词条所占页数为21页,占总体的1.6%;『新明解共1616页,ラ行词条所占页数为55页,占总体的3.4%。由于日语中词条分布在ア~ワ行(共10行)上,可明显看出ラ行词条的整体数量很少,针对其原因,试从以下两方面分析:

①由上面的分析可知,日语和语词汇(固有词汇)中无ラ行自立词条;

②汉语词汇与外来语词的分析,欲从同化原理和忠实性原理角度看,所谓同化原理指的是本来不同的事物变为相同的事物的原理。汉语对日语的影响使日语里原本没有的语言现象变得和汉语一样,如上文已提到的ラ行音出现于词头。所谓忠实性原理指的是尽量保持本来的形态这一原理。也就是说,日语虽然一方面受到汉语的影响,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某些语言规则,但同时也拥有抵触性,想尽可能的保留日语原来的规则,即日语中的固有词汇的发音忠实于原有的语音规则——r音不位于单词词头。

五、结束语

日语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变化和发展,作为构成要素之一的语音自然也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对其词汇也产生相应的影响。在日语的音韵发展过程中,和语词汇中r音不位于单词词头,但汉语词汇与外来语词由于受汉字或外来语原音的影响,r音可位于单词词头,这一音节构造特点的变化,是中国文化等外国的先进文化作用的结果;在同化原理和忠实性原理共同作用的结果下,在现代日语的固有词汇中仍然没有r音开头的单词,且r音位于词头的词的整体数量并不多,也正说明了其基本的语言特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会被长期保持下去。

参考文献:

[1]澤田洋太郎.日本語形成の謎に迫る[M].日本:新泉社,1999.

[2]北原保雄.全文全訳古語辞典[M].日本:小学館,2004:1222-1242.

[3]山田忠雄·柴田武·酒井憲二···倉持保男·山田明雄.新明解国語辞典(第六版)[M].日本:三省堂,2006:1546-1600.

[4]中田祝夫·奥村三雄·外山映次·上村幸雄·築島裕·山田俊雄·山内育男.講座国語史音韻史·文字史

[M].日本:大修館書店,1982.

[5]川本崇雄.日本語の源流[M]日本:講談社,1980:19.

篇11

引言

从《新唐书》等书的记载看,唐代的科举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六科。此外还有童子科,童子科是唐五代科举制下常科科目中的一个小科目,虽然与进士、明经等科相比,童子科并不占重要地位,但童子科的设置对童蒙教育和唐五代科举制的繁盛均起了积极作用。童子科限10岁以下,对考试内容的要求显然直接影响到当时的小学教育。在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支配下,科举对当时的儿童教育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为此编写适应科举需要的童蒙教材便可以说是应运而生了。

这些蒙书,除中原一直有的《论语》、《孝经》、《百家姓》、《千字文》外,还有中原早已佚亡的,以及敦煌地方性的许多读本,从而生动地反映了敦煌儒家蒙书具有中原蒙书不可比拟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在此,我按照蒙书文献的语言类别分为汉文类蒙书和非汉文类蒙书,并在此类目下分别概述各书特点和意义。

一、汉文类蒙书

(一)儒家蒙书

1.《新合六字千文》,佚名,敦煌写本计有两卷。其一写卷清楚,中间只有部分残缺,凡80行,约存千字。

这种《新合六字千文》,仅开头的“石勒称兵失次,梁帝乃付周兴。员外依文次韵,连珠贯玉相系。散骑传名不朽,侍郎万代歌称”几句为新语,其余基本上是由《千字文》每句多增二字而成。这种《新合六字千文》,不仅能使学童认识并学得比《千字文》更多的字,以及关于自然与社会的更多知识,而且还为儒家蒙书《千字文》增加了又一新的品种。它虽系增字仿作之类,但能作为一种新颖形式蒙书来说,亦是十分可贵。

2.《新集严父教》,佚名,敦煌本存有四个写卷。

它是流行于敦煌地区的蒙书之一,其中的“安参谋学侍士郎李神奴写《严父教》记之耳”等题记亦可证明。该书每句五言、六句一章,凡九章,二百七十字,并全由五言韵语所组成。其内容主要是将儒训融于日常生活的说教之中。

关于此书,台湾学者朱凤玉指出是家诫一类的教材。由于《新集严父教》语言十分通俗,又是简短易诵的韵文,加之每章中都有反复手法的运用和迭唱,因此,读之既使蒙书活泼上口,也利于学童记忆。然而,该书未能像《太公家教》等书那样为当时敦煌州、县、寺、巷各类学校所普遍采用,可能也与它篇幅过短和语言过俚有着诸多干系。

3.《崔氏夫人训女文》,佚名,敦煌本存有三个写卷。全书每句皆七言,两句一韵,凡三十二句,二百二十四字,内容主要是训女敬事翁姑、和睦家庭、尊卑守礼、顺从丈夫。

《崔氏夫人训女文》蒙书,是敦煌地区仅见的训女类教材。此书的存在,不仅反映了唐宋时代敦煌少女、识字儒训情况,而且还为我们保留了当时的婚姻习俗文化。由于其书假借崔氏夫人训女之口,使人倍感亲切。还有,其语言的口语化,自然也使该书更为当时少女、所喜爱和学习,因此,《崔氏夫人训女文》也就成了唐宋时代敦煌地区性的训女教材而得以流传。

4.敦煌遗书中有《上大人》习字四个写卷。

这是唐代学童习字的样本。古代学童既要一面读书识字,还要一面习字练习,这样才能达到学写一致的目的。而蒙童初习复杂汉字时,宜从简单易学入手,于是,儒师们便编制了像《上大人》这样简单的教材。“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一七十二,女小生,八九子,可知其礼也”,这种既包含着尊孔思想,又笔划多为简单的习字教材,是符合童蒙易学的特点的。所以,宋普济《五灯会元》,还有宋朱熹《答潘叔品书》中都提到有“上大人”语,元方回亦有“忽到古稀年七十,犹思上大化三千”诗句,等等,这说明《上大人》习字教材在唐代以后的中国一直不变的流传着,并成为童蒙习字描红的一种格式。特别是敦煌本《上大人》习字教材的发现,不仅反映了中国习字教育的科学性,而且也进一步证明了它具有自唐以来源远流长的发展历史。

5.《蒙求》为唐司仓参军李翰撰。它是中唐至北宋时期最为通行的一种蒙书。全书取经传故实,编为四言韵语,两句一韵,凡二千四百八十四字。取《易・蒙》“童蒙求我”之义,以教学童。

此书影响后代及日、韩等国,甚为深远,仿作、续作及以蒙求命名者甚多。可是,这种自宋以后影响深远的《蒙求》,中原却未见其书,幸赖敦煌石室为它保存了两个残卷。这两个虽仅存十分之一的残卷,但从中仍能窥见其一斑。该书前有李华序言,后为加注正文。其残存的内容,依韵缀文,语言生动,起《切韵》东韵,次为歌、姥等字。过去,《四库提要》以翰为五代晋人,而教煌本《蒙求》的发现,始知李翰为唐人,有力地纠正了《四库提要》之误。以此,足见敦煌本《蒙求》于学术史上的重要意义。

6.《兔园策府》系唐杜嗣先奉唐蒋王悍之命而作。约成书于永徽三年,一般以为《兔园策府》为学童学习程文典故之书,以备科考之教材。它盛行于唐宋,故在唐宋人著作里多见记载。

敦煌本《兔园策府》,存四个残卷。其残卷仅有序文及卷一部分,凡五篇目,约为原书的十分之一。《免园策府》做为唐代科考教材来说,当是儒家比较高一级的蒙书。由于《免园策府》在中原早已佚亡,而后人自然无法知晓唐代科考对策范围和该书内容情况。基于这一意义,所以,敦煌本《兔园策府》残卷,确实具有补充唐宋儒家蒙书阙佚的教育史的价值。

8.《字宝碎金》,据方师铎考,教煌石室发现的只是一个残卷,首尾已不全,共存一百八十六行,其中序文六行,口语一百八十行,系唐人手笔。

姜亮夫认为,此书名不见隋唐、宋志著录,书中所录皆唐时口语或俗语,而于不甚通俗之字,注以反音或直音,注语亦有释义者。此书属杂字俗书类,全书不分类、不连贯、不押韵,而以四声分卷,俗书伪字和自创的新字特多,形动口语词多,名物词少,反映了通俗蒙求书的特点。

9.《太公家教》,为唐五代通行之家训读本,于敦煌写本中发现,法国伯希和与英国斯坦因皆有所藏,另罗振玉藏有三卷。此书史志目录无著录,唐宋时代官方藏书目和私家藏书目,亦未见著录。

《太公家教》,太公系指何人历来学术界意见不一。《太公家教》从敦煌写本题记提供的传抄年代看,唐代后期经五代宋初,久传不衰,敦煌中虽无宋初以后的写本,但从有关文献中求证,《太公家教》汉文本流传的时代,可以下拖到明代。

10.敦煌《新集文词九经抄》写卷,卷号较多,已知英国、法国、俄罗斯均有所藏。

《新集文词九经抄》引文并不严格,并非据原典原原本本地徵引,且所用原书多系民间通行本,引文错讹颇多,此亦民间读物之特征。《新集文词九经抄》所辑录内容言,一方面偏重于人际关系和伦理修身。另一方面,与唐代科举取士有密切关系。关于《新唐文词九经抄》传抄之时代,根据写本,定在唐僖宗中和三年,似无可疑。至于《新集文词九经抄》辑录成书之时代,在十六个写卷中,均无明确标示。

(二)其他类

因为处在多民族而又佛道盛行的敦煌地区,遂使敦煌儒家蒙书又具有中原与地方兼有的特色。像《汉藏对译千字文》、《辨才家教》、《新集诸家九族尊卑书仪》、《新集吉凶书仪》、《开蒙要训》等教材在敦煌的流行和《开蒙要训》的音变,即是明证。

1.《辨才家教》,《敦煌遗书》存有四个写卷。该书共十二章,十二章后还有佛偈,是采用假托学士与佛教人物辨才间答形式构成的一种蒙书。书中既阐述了佛道要义,也宣扬了儒家经世之理。这种蒙书在敦煌的产生和流传,不仅与当时人民信仰佛道和寺院办学有关,而且也与当时敦煌佛道融儒、崇儒、信儒有关。

2.《新集诸家九族尊卑书仪》、《新集吉凶书仪》,这是“河西节度使掌书记儒林郎试太常寺协律郎张敖”删削,由中原传入敦煌的大量书仪编纂而成的地方书仪。敦煌地区流传的《新集诸家九族尊卑书仪》和《新集吉凶书仪二卷》两种,都是唐代通行于河西的儒家蒙书应用教材。

汉唐以来的敦煌,既有丝路贸易重镇的地位,又是中外使节与商贾僧侣出关入关的地方。加之它的军事和政治的战略特殊原因,所以,一直是“华戎所交一大都会”。而反映于蒙书应用教材的书仪内容也是更为多方面的,有送物的、谢送物的,贺各种佳节的,贺赐征马的等等。敦煌书仪虽为繁富,但因都有一定的程式,特别是经过张氏增删的书仪更为精粹和实用,所以,当蒙童们学习了这些地方性的书仪以后,还是可以依样画葫芦并逐步学会使用的。

3.《开蒙要训》,马仁寿撰。其书涉及天地、岁时、君臣、伦理、婚姻、纺绩、疾病、珍宝等诸多方面,是一种内容十分丰富的蒙书。它同《千字文》一样,也为唐宋时代各类学校所采用,并成为中原与边地广为流传的一种蒙童通用课本。《敦煌遗书》存有《开蒙要训》凡二十多个写本。由于它具有社会和人生许多有用知识,因此,自然又是学童们所不可缺少的。这些君臣、伦理方面的言行,都是人们应有的社会规范和准则,而学童亦必须知晓和实践。该书在敦煌地区长期流传中,还融入了许许多多方音,成为以某些方音训读的一种儒家蒙书。由于唐五代西北方音对于《开蒙要训》读音的影响和改变,因而,不仅说明了它在敦煌地区流传年代的久远,而且也使《开蒙要训》成为具有敦煌地方特色的一种儒家蒙书。

二、非汉文类蒙书

1.《汉藏对译千字文》

《千字文》为梁散骑侍郎周兴扇奉命所撰,是中国古代流传最久、地域最广的一种蒙书。隋朝以后普遍流行,续编、仿作、改编不绝,并远播日、韩等国。这种形式的《千字文》,正是唐代吐蕃族藏族儿童学习使用的一种教材。因为《千字文》不仅内容博赡,包括天文、地理、历史、伦常、饮食、起居等等,而且又是指导人们做人和生活的实用课本,所以,蕃族儿童也与汉族儿童一样的须要学习它。(P3419)《千字文》,是采用先汉文后藏文的对译形式书写的。蕃族儿童学习这种形式的教科书,既学习了藏文,并从藏文中了解了《千字文》的内容,从而也使蕃族儿童懂得了汉民族的许多历史、伦常等方面的知识,自然也有利于蕃汉儿童民族和睦感情的培养。尽管该蒙书只是一个残卷,仅存五百多个汉藏对译的文字,可是,做为一种带有民族特色的地方《千字文》来说,仍是一份值得珍视的祖国文物瑰宝。

2.北区窟出土的若干残片是重要的西夏文文献《碎金》的一部分。这些残片多经人为剪裁,内容已很不完整,加之有的残片背面墨写文书,字迹渗透叠压,更难识别。经逐字译释后,再参考已有文献,反复拼接、核对、印证,恢复了原来顺序,使之成为可以了解其内容、可以进一步研究利用的文献。

《碎金》全名《新集碎金置掌文》,西夏宣徽正息齐文智编,约成书在12世纪初期以前,是类似中原地区汉文《千字文》体的字书。全文一千字,每句五言。编者巧妙地将一千个不重复的西夏字编成了长达200句、100联的五言诗,全书没有明显的章节,自然也无类目。《碎金》的编排方法和叙事列名的顺序与汉字《千字文》相仿,只不过本书每句五言,《千字文》每句四言。该书序言简叙编书目的,明文采,解律令,懂礼俗,教成功,实际上是一本速成识读西夏文的蒙书。书中正文开始是自然现象、时节变化等,后为人事,包括帝族官爵、番姓和汉姓、婚姻家庭、财务百工、禽兽家畜、社会杂项等。不难想见,成书于年前的西夏文《碎金》对研究西夏的社会、民族、习俗、文学有重要价值。

此书的两种写本曾与其他大批文献出土于中国黑水城遗址,今属内蒙古额济纳旗,现仍藏于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东方学研究所。

3.《三九杂字》是中原古代“字书”的一类,最初大多用为乡塾的识字课本。《杂字》成书从体例到内容都是对汉代以来“经学”传统的背叛,它很少讲到古代“圣贤”的言论,而专门搜集日常口语,把一大批零散的词语堆在一起,因构不成完整的文章,所以始终不列学言,也和科举无缘。各种各样的《杂字》到了清代均已亡佚殆尽。前人著书偶有引用。敦煌石室所出汉文本《杂字》,都是残缺的散页,区别甚大,来历不详,有的按词排列,有的似以偏旁归类,有的附带注音,多数则是“白文”。显然,仅凭以上资料尚难窥见《杂字》类书籍的全貌。

俄罗斯所藏我国黑水城遗址出土文献中有一种西夏时代的汉文本《杂字》,保存相对完好,至此学界对“杂字”类识字课本的体例和内容才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西夏除汉文《杂字》外,还有西夏文本《杂字》,全称《三才杂字》。西夏文《杂字》以俄国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保存最多。

4.《番汉合时掌中珠》是西夏乾佑二十一年党项人骨勒茂才编撰,书中将常用词语以天、地、人分部,每部又分上、中、下三篇,各篇收录词语不等,以“人事下”为最多。每一词语皆有西夏文、相应的汉文、西夏文的汉字注音、汉文的西夏字注音四项。是当时西夏番人、党项人和汉人互相学习对方语言的工具书。编者在该书序言中表明希望此书能促进西夏境内番汉交流,达到互相学习的目的。《番汉合时掌中珠》中有番、汉两种语言、文字对照的特殊功能,因此,它不仅是西夏时期学习语言、文字的重要工具书,在西夏文献湮没数百年、西夏文字成为无人可识的死文字后,又成了现代西夏学专家们识读、破解西夏语言、文字的门径,又由于其中收录了很多西夏常用词语,此书也是专家们研究西夏社会的重要资料。

综述

敦煌蒙书所括甚多,包括《急救篇》、《开蒙要训》、《兔园策府》、《蒙求》等等。其中流传下来的如《论语》,在目前敦煌童蒙文献中研究甚少,哪怕是录文校异也不多见。已经失传唯见于敦煌文献的,研究深度亦不均衡。《开蒙要训》、《兔园策府》、《蒙求》、《太公家教》等已见专文著述,其余散见于童蒙文献研究。已经有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各写本情况比较、思想、内容、音韵、作用意义,可以说研究层次还比较浅,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将之与当时的教育制度、地方风俗、现代教育学意义联系起来。除上述汉文类童蒙文献,非汉语类更是少得可怜。西夏文、辽文等,难得一见。一方面,童蒙文献的残缺流失是难点;另一方面,国内目前对其不够重视。

敦煌蒙书的意义是不容低估的。它的中原与地方兼有的丰富多样性,不仅为我们保存了唐宋时代中原没有的许多蒙书,而且还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唐宋时代儒家教育史的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很多中原地区佚亡的蒙书,却在敦煌遗书里被保存下来。因此,这些佚亡的蒙书,不仅具有学术史和教育史上的重要意义,而且还使我们得以窥见这些佚书的原貌,并进而为我们提供了考证其渊源流变的依据。而且书中的关于我们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蕴藏,更是当前对于青少年教育的极好的传统教材。

参考文献:

[1]郭长城.敦煌写本兔园写本策府叙录.

[2]郑阿材,朱玉凤.敦煌蒙书研究.

[3]史金波.敦煌莫高窟北区出土西夏文文献初探.

[4]邰惠莉.敦煌本《六字千文》初探.

[5]徐梓.千字文的流传.

[6]张娜丽.敦煌研究院藏李翰《蒙求》试解与日藏古抄本之比较.

[7]屈直敏.敦煌古钞《勤读书抄》校注.

[8]张咏萍.敦煌古代教育思想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