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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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黑加油站治理、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综合治理等攻坚战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力争7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7%以下,8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6%以下,9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下。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28个村
1.全面开展“散乱污”、“脏乱差”企业整治回头看。
再次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来个回头看,工业大院、老旧车间、废弃厂房等进行排查,对属于关停取缔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实施复耕、绿化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碍观瞻,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对手续齐全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严禁“以停代治”,严禁放宽标准要求。另外明确一条纪律,谁给散乱污企业供水、供电,一并从严从重处罚。
2.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反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断水、断电等限制性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和村级网格员作用,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成果。
(二)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严格管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村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继续执行《镇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持续实施专班推进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实施动态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加强234国道、太行高速段、果酒工地、兴鑫钢管工地、玉岭路扬尘施工治理,按照“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全部实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依法移交住建局从严从重处罚。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监管,确保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到位。
2.大力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28个村
持续组织开展城乡地面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宜硬则硬、宜绿则绿、宜景则景”的原则,对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国土储备用地、道路两侧(含道路)及公共区域土地、河道及河床两侧土地、施工工地土地等五大类裸土裸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实施整治,确保镇区无泥土。同时对地面和进出口道路没有硬化的场(点)立行立改,8月底前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停车场。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尤其是各村主街道上建筑垃圾,清理前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清理时做好装卸、运输过程扬尘管控。加快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全面减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扬尘污染,降低裸地扬尘排放量。
(三)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网格员及涉及28个村
1.加快推进产能压减。
9月底前,列入去产能的焦化企业,力争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
2.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和焦化企业要稳定实现超低排放。龙山电厂锅炉有色烟羽治理工程,力争9月底前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3.积极推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精准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部得到有效管控,7月底前,完成28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自主验收工作。剩余没有验收达标的企业,两个处理途径:正在施工的写出延期申请并加快施工;没有施工的要上报生态环境局分局,采取措施。
重点行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地方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我镇3个煤厂、3个水渣厂。
(四)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家具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特别是森彬木业)。汽修行业底色漆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
2.开展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修复。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照《2020年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鑫森焦化、天利煤化两个焦化厂为重点,全面摸排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按照技术要求开展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建立健全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3.全面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加强全镇区域内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管,示范区范围内大型餐饮饭店、食堂等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依法打击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清洗、维护、排放全过程监管到位。
镇区禁止露天烧烤。
(五)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派出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联查,实现问题拉单挂账,限时办结。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及自备加油设备建立监管台账,加大抽检频次。
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震慑局面,实现黑加油站(点)基本清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立即查封,限期拆除;审查追溯劣质油品来源,跨区域的,逐级上报,协同打击。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六)开展洁净煤保供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涉及村
构建镇村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严格开展洁净煤保供行动,尤其是四台、下庄冬季禁煤,对劣质散煤坚决打击、执行到位。
(七)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28个村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告知村民禁烧秸秆、垃圾,做到村村有宣传,户户知禁烧。秋收前,组织一次集中宣传。
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私烧乱烧,形成有效震慑。在重点时段,对村边地头等重点区域,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制度,严防死守。
(八)科学实施大气环境应急管控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三季度重点行业差别化管控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人员:网格员
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对钢铁、焦化、水泥、砖瓦窑、岩棉、铸造、白灰等7个重点行业(9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控,科学确定差别化管控方案,按诚信守法原则落实到位。
2.大力削减臭氧前体污染物。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7—9月份高温时段(9:00—19:00)禁止实施加油站卸油作业、路面沥青作业、露天装饰喷涂作业(工艺特殊要求除外)等。
3.重视件及媒体曝光,有问题迅速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杜绝问题扩大化。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28个村
重视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把问题扩大。
三、保障措施
工业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按进度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整改销号。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加快未销号任务整改进度,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任务。
2.扎实做好整改任务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整改任务销号程序及要求,扎实做好已完成整改任务销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已销号任务“回头看、回头查”,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防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强化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认真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梳理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强化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督察过程中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二)坚决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编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科学制定碳达峰目标和实施路径。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碳达峰目标分析研判,研究提出本地时间表和路线图。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高碳产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二氧化碳减排示范项目。
5.持续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全覆盖“回头看、回头查”专项行动,严防已整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注重精准甄别和分类施策,坚决杜绝整治工作简单“一刀切”。
6.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认真贯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研究制定全市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持续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砖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进一步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成果,加快推进非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
7.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分级、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牵头开展工业污染源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继续以化工、喷涂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指导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
8.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认真执行《省2021年工业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2021年夏季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旌阳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预警、启动和响应,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等特别管控措施的落实。
9.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制定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石亭江流域管理保护。组织开展石亭江流域工业企业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快推动石亭江流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三)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10.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十四五”工业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市、县)政府。严格落实《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严控高耗能项目盲目上马。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组织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低效变压器淘汰力度,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变压器。
11.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研究制定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进一步加大重点用能企业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监察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逐步扩大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范围。
12.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加强节能诊断服务第三方机构培育力度,面向机械、电气、电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全年力争完成20户企业节能诊断工作。
1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十四五”工业节水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钢铁、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设,大力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四)持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4.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磷石膏产消台账,加强日常调度管理,确保全年全市范围磷石膏“产消平衡”。大力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磷石膏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攻关,进一步拓展利用途径和产业链。
15.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广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借力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支撑作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心中有责
县委县政府紧急会议后,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将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多次强调要将医疗废物、散乱污、食品安全等关乎民生大计的重要问题,作为基层干部的使命,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全局意识,提高责任意识。
二、整治重点工作安排
(一)小散乱污企业清查治理。
由常务副镇长XX牵头,各管区书记负责,环保所、供电所、村进行拉网式再排查,切实做到逐村逐户排查,尤其对于旧仓库、破旧院落、三相电使用户、锅炉进行重点摸排。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立即处理。凡是散乱污企业,立即关停,实行两断三清;凡是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关停整改。
(二)小家庭作坊、食品加工点排查。
由副镇长XX牵头,市场监管所、环保所、供电所、行政村进行全面摸排,切实做到逐村逐户调查。凡是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单位,立即关停,做到两断三清,对于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立即与派出所结合,坚持零容忍,立即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三)垃圾收购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加工点排查。
由
副镇长XX牵头,市场监管所、畜牧站、村将收购站、家电维修、机动车拆解点、畜禽收购点进行摸排,重点检查站点证件是否齐全,收购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收购畜禽是否存在食品安全。严禁接受或转运存放医疗废弃物,一经发现一律坚决取缔。凡是无证件站点立即取缔关停,做到两断三清,凡是收购品违反规定的,立即结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学校校内及周边商业网点、烟花爆竹经营点、化
工生产经营点排查。由副镇长XX牵头,管区书记、市场监管所、教委、中学、安监站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单位周边网店进行食品安全问题、进货渠道排查,排查是否有营业证件。烟花爆竹经营点、化工生产经营点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凡是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网点,立即进行关停整改,凡是营业证件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点立即取缔整改。
(五)涉及医疗废物场所排查。
由常务副镇长XX牵
头,XX中心医院、市场监管所、环卫所对全镇范围内涉及企业、单位进行调查,并配合处理。
(六)全面排查医疗点。
由副镇长XX牵头,中心医院、市场监管所、各村对全镇卫生室、诊所、医院等医疗点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其营业资质、行医资格是否具备,药品质量、有限期是否存在问题。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取缔。
三、工作推进及时间安排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已关闭“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政策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精准治污,强化科技支撑,实施“一厂一策”管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联动。强化压力传导,持续推进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实行量化问责,完善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国土所、工商质检所按职能分别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电网公司变压器电量数据,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镇环保站、环保中队、供电所、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对按期完成整改的,督促企业按证排污。(镇环保站、环保中队、供电所,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3、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大源头替代力度,按照工业和信息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工商质检所,各行政村落实)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有效推进清洁供暖。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各村应根据采暖期供气合同以及实施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镇建设办、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严防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死灰复燃”。(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快淘汰国二级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加强对“油改气”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车辆定期检验管理,严禁“油改气”车辆在定期检验时使用汽油通过检测。(交警中队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配合开展油品质量检查行动。加强企业单位自备油罐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及流动加油罐车,依法查处无照及相关无证油品生产经营行为。(工商质监站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3、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四)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十个百分之百”;镇建设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2、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放和地面扬尘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村中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对公共用地的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减少地面,防治扬尘污染。
3、强化禁燃禁放管控。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强化各村村委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秸秆禁烧工作,各村巡查员各负其责确保自己所负责的区域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燃”。要严格执行“五禁”措施,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落实)
(五)突出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1、强化臭氧污染源控制。根据臭氧污染形势,适时启动针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镇环保站、环保中队、镇建设办、各行政村)
2、实施秋冬季错峰调控。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秋冬季错峰生产的要求,继续对铸造、建材等行业及土石方、拆除和喷涂作业实施管控,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或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工业企业,秋冬季一律错峰停产。
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全部实施停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建材行业:采石、采砂、石灰、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实施停产。
施工作业: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除和喷涂施工作业。
3、严格落实错峰调控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制定“一厂一策”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秋冬季期间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县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经县政府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实现“六降”。1月1日-7月31日,PM2.5浓度56微克每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6.4%;PM10浓度100微克每立方米,下降22.5%;二氧化硫浓度2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32.3%;N氮氧化物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下降9.4%;一氧化碳浓度2.1毫克每立方米,下降25.0%;O3浓度184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1.1%。市下达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优良天数均有改善:年度综合指数5.77同比下降18.3%;年度PM2.5浓度56微克每立方米,较2019年67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6.4%;优良天数126天,优良天比率59.1%,较2019年增加41天。
(ニ)水环境质量取得好成绩。水环境质量“十三五”以来最好,取得较好成绩,好水更好、劣水减少、饮水达标。地表水100%达标。1个市控考核断面每月进行1次水质监测,平均浓度达标率100%,优于去年同期水平。今年2月份因断面不达标被扣缴生态补偿金100万元,3、4月份全市断面排名第一,5月份排名第三,共获生态补偿金260万元。饮用水100%达标。对2个县级、10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季度进行1次常规指标分析,全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二、深挖减排潜力,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一)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划线定标,按照35类“散乱污”行业整治标准,完善“县督导、乡负责、村落实”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10轮次,出动人员720余人次、车辆240余辆,对全县“散乱污”企业集中大排查,共排查废弃工厂大院、养殖场、村庄周边闲置庭院及举报多发地等537个点位,发现疑似“散乱污”企业244家,最终核查认定并交办乡镇、经开区及供电公司170家“散乱污”企业,目前,已组织人员分成6组,对2017-2019年全县名单内529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建立“一企一档”,对今年以来排查交办的170家“散乱污”企业督导乡镇、经开区加快清理进度。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我县成立4个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对全县28家涉VOCs企业精准治理,完成5家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2家重点企业采用催化燃烧高效治理技术;28家企业开展差异化臭氧生产调控;完成240家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全县25家加油站实施三级油气回收。对全县20家工业炉窑企业按照已编制的一企一策方案,确定了153个无组织排放清单,按照“六化标准”已有10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全县48家涉粉状物料企业已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制定了无组织源排放清单,清单源共计144个。目前,24家企业已完成治理工作。
三、健全监管制度,全链条治理移动源污染排放
按照“控源头、管在用、严治理、促淘汏”的原则,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为重点,以“用车大户”管理为突破口,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
(一)遥感抓拍路检路查。投资约280万元,建成1套固定遥感监测加黑烟抓拍一体监测系统、2套移动监测设备,在此基础上,再投资300万元,在主要交通道口、重点用车企业出厂ロ及厂区加装6套黑烟抓拍系统,形成全覆盖技防体系。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一体化管控机制”,利用黑烟抓拍系统,对“冒黑烟”车辆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合执法。15辆“冒黑烟”车全部处罚到位。
(二)加强柴油货车监管。投资150余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OBD),对全县7家重点用车大户进行抽检监测,出动41人次,共计抽检监测72辆,现场劝返国四以下运输车辆17辆。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共出动130人,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9台,对尾气净化装置排放不达标的停止使用,对监测合格的30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登记编码。
四、建立专班专攻,统筹扬尘治理和禁烧管控
(一)以执法开道、掀起扬尘治理大会战。
自扬尘办成立至今,共检查发现537个(次)点位存在952个问题。其中道路50个(次)点位73个问题,建筑工地101个(次)点位264个问题,裸土裸地187个(次)点位280个问题,自建房197个(次)点位335个问题。以上问题已全部交办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215个问题未在限期时间内整改到位。
为改善我县PM10环境质量,扬尘办坚持“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持续开展“零点行动”,针对两个省控站上风向的自建房拆迁、建筑工作等施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多次联合交警队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夜间施工不规范、车辆不密闭不冲洗和使用非正规运输车辆上路造成的扬尘问题。对发现的1辆带泥上路、3辆密闭不严的渣土车进行移交处罚,对23辆不正规运输车进行移交查扣。
(二)以人盯技防、视烦监控筑起露天焚烧“防火墙”。出台《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奖惩规定》,建立“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乡村组禁烧责任。今年以来,我县红外线监控拍摄告警火情300余次,省禁烧专项督导组对我县督导3次,市级检查组督导12次,通过积极向省厅、市局沟通,市大气办共通报露天焚烧火情90起,避免省,市对我县的追责问责,市大气办扣减生态补偿金29.6万元。禁烧技防的同时,每天安排2组对全县开展督导巡查,在清明、夏收等关键时期,组织全局力量成立8个督导巡查组,出动300车次、600人次开展全县禁烧巡查,发现火情83处,第一时间移交乡镇及时处置,降低露天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以匠心精神、花功夫打造精细管理示范区。出台了《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精细化管控暂行方案》,通过示范区先行精细打造,带动提升全县域治理水平。一是划定范围、建立清单。对省控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直径2公里内的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和扬尘源进行全面排査,排查问题191个,东湖示范区排查133个,实行清单治理、台帐推进。二是严格标准、限期整改。对排查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及时交办,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成立专班、精准指导。安排20人组成专班,白天16人,晚上4人,不间断指导县城26条主要道路保洁洒水及2个站点雾炮作业,根据风向、湿度、温度等指导三创公司实施精准洒水,有效管控空气质量指数。
五、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抓监测,建立覆盖考核断面、涉水企业、工业区总排口的水质监测体系。为保证考核断面及工业区涉水企业达标,对重点涉水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对考核断面及污水处理厂每周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确保上游来水、工业企业汇水稳定达标。
(二)护好水,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连续开展六轮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和“回头看”,完成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规范化建设。完成10个“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净河水,加强地表水综合治理。针对生产团结东干渠西南庄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努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谋划实施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前,生产团结渠生态治理项目前期手续已完成,并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专门去省厅与相关领导和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尽快通过评审并拨付资金,以确保项目尽快实施,使西南庄断面稳定达标排放。
六、抓住源头防控,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一加快完成原化肥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进度。今年多次赴省厅沟通化肥厂修复相关政策事宜,并积极配合争取尽早完成工程招标,进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验收。
二全面开展危废排查,成立专班,对全县涉危废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企业25家,发现24个问题,停产整治2家,立行立改15个,限期整改7个。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三按时完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我县今年任务15个污水治理村、95个污水管控村,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10万元,拟建7个污水处理站。目前已经完成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50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四聚焦“一证式”管理,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通过“摸、排、分、清”,对的246个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进行清理整顿,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七、严格铁腕执法,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按照《市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今年以来新建项目分行业进行抽查,共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20个,依法整改到位。
(二)高质高效开展执法监管。充分使用手机APP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351人(次),检査企业1262家(次),日均出动执法人数、日均检查企业数在全市名列前茅。今年行政处罚案件88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8件,増加76%:罚款金额206.6万元,较去年增加52.1万元,增加35%:对14家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起案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罚款8万元。
(三)开展夏秋臭氧管控专项执法。按照《县加强臭氧污染精准管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6个执法组,对全县34家涉VOC企业开展错时生产调控、治理设施运行、厂区道路洒水降温保湿作业等执法检查。运用VOC走航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和工业园区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高值区域开展进一步排查,发现并制止沿街露天刷漆1次。
(四)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案件122起,重点案件14起,由局党组成员进行包案,一般案件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走访,查处,调解、回访,回复,均已经按照条例办结,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我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制定帮扶方案,扎实有效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17名中层以上干部对34家企业开展帮扶,17名干部通过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方式,开展体检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53个,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梳理解决,提前有效防范对环境的影。
(六)今年以来,对主城区的240余家餐饮行业,分包到人,常态化开展晨查早餐店、午查饭店、夜查露天烧烤。整改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清洗不及时、未安装等问题151个。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排查整治行动,共查扣烧烤炉具65个。
(七)分表计电系统推进情况;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全县108家涉气企业全部安装分表计电工作,召开全部企业部署调度会1次,每周召开安装进度调度会。截至目前,已安装并联网17家,已安装未联网25家,已签安装合同7家,正在安装,除24家企业长期停产,剩余企业执法人员正在督导安装。
填报单位: 胡张乡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9 年10 月17 日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进 展 情 况
备注
1
“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不够,乡村网格化管理存有漏洞。
1.继续深入开展对“散乱污”实施动态清零,取缔类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2.对升级改造类的加强监管,确保设施到位,达标排放;3.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现一家,整治一家。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
水头工业园区管委会
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目前辖区内无“散乱污”企业。
2
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时有发生。
1.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最大限度进行综合利用;2.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实施网格化监管,排查落实到街道、落实到片区、落实到村组;加大巡查、严防死守、及时处置;持续开展全方位、多频次、广领域的宣传教育,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村)、
住建局(城区);
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秸秆综合利用)
给25个村下发禁烧宣传标语,各村利用广播、微信平台等方式宣传,建立网格化监管网络,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无“三烧”现象。每天安排专人巡查,无“三烧”现象。
3
冬季将至,个别乡村非法销售散煤,特别是烟煤现象存在反弹,规划的散煤销售点存在治理标准不高等问题。
1.严格执行“禁煤区”实施方案,对“禁煤区”内煤炭实施“清零行动”,取消非法散煤销售点;2.规划散煤销售点严格落实喷淋、围挡、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降尘措施,确保物料全部入仓;3.制定年度散煤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有效降低煤炭消费总量;4.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民用散煤违法行为的抽查和惩处力度,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
2019年
10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能源局
市场监管局
加大非法散煤销售点的排查力度,鼓励村民使用清洁能源。目前辖区内无非法散煤销售点。
4
物料堆存在苫盖不严不全、工地扬尘、渣土车车辆遗洒、不覆盖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需常抓不懈。
1.建筑工地、搅拌站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喷淋、苫盖、围挡、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和规模以上工地在线联网),其中一项不达100%都不得施工。责任单位:住建局;2.水利、交通等各类工程,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责任单位:水利局、交通运输局;3.加大运输物料车辆整治,杜绝道路抛洒。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4.建成区道路清扫洒水频次要达标,作业区域要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所有物料车、渣土车要严密苫盖、密闭运输。责任单位:住建局;5.加大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做到物料入仓、喷淋降尘、车辆冲洗和固废“三防”(场地硬化防渗漏,分类储存防流失,表面苫盖防扬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住建局
水利局
交通运输局
交警大队
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排查,保障料堆全部苫盖,采用洒水、冲洗等扬尘治理措施。目前各建筑工地采取措施到位。
5
渣土车、拉砂车、农用车、“冒黑烟”车等问题需长期持续整治。
1.交通、交警、农机中心制定针对性措施,组织专门警力,对本辖区重型柴油货车、黄标车、冒黑烟车、农用车、等禁行区域周边道路重点进行管控,采取非现场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对城区范围机动车违反限行交通管制规定的查处力度;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交通局
交警大队
农机服务中心
6
燃煤锅炉存在反弹隐患,需加强巩固。
各乡镇要加强动态摸排,强化督察监管,严格落实全域淘汰燃煤锅炉要求。
2019年
11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每周例会、干部大会安排对燃煤小锅炉的排查,并实施取缔,目前已取缔到位。
7
矿山砂石整治还未全面完成;已完成整治的,部分存在标准不高、达不到验收要求。
1.全力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严厉打击私挖乱采,手续完善的矿山砂石企业必须实行规范化开采、密闭化生产,确保喷淋、苫盖、围挡、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防渗等降尘措施高标准落实;2.督促矿山企业全面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加大治理恢复力度。
2019年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8
部分畜禽养殖场无粪污处理设施,设施密闭不严,导致臭味散逸,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个别养殖户不符合选址要求。
1.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养殖户,加大治理,实施关停或搬迁,对已停止养殖的,拆除圈舍,防止复养;2.对现有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在散养密集区推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模式。
2019年
11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召开养殖户大会,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尽快按规定选址。已符合选址要求的要健全配套设施,减少对周边村民的影响。目前辖区内禁养区无养殖户。
9
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还未全面完工。
加快技术改造和设施提效,确保C0D、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地表水V类标准的要求;加强运营管理及目标考核,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运行台账。
2019年11月底
住建局
10
个别乡镇和区域发现违法小化工企业。
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发现的违法小化工,严格执法查处。
2019年
11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办事处成立辖区2021年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二)宣传指导组
职 责:负责加强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监测预警组
职 责:对接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辖区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各级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四)应急工作组
职 责:负责对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相应等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五)网格工作组
职 责:专业公司负责做好辖区街道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处环保办、城管办做好巡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工作原则
全面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定于2020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期间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持续时间超过一周的污染天气过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二是属地负责,区域防控;三是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四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五是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落实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一)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是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领域,以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管控对象,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力度;二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清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辖区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实行动态管理,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辖区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推广宣传使用新能源车,确保新能源车辆数量同比有所提高。
(四)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加强辖区施工现场、道路和堆场管控,严防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加强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提高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率和清洗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强化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销售环节管控。加大巡查力度,严控辖区露天熏制腊肉,加强宣传引导,防止辖区腌腊制品污染大气环境。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大力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查巡查。
(六)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加快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针对性有效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考核问责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加大全镇污染减排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响应区域应急联动。强化压力传导,实行量化问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x.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目标,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安全生产、污染治理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企业升级改造。
一是培育示范企业,引领行业升级,运行规范、执行治污措施到位、污染防控效果好的企业,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引领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落实退出机制,实施整合关停。对不能按照《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整改提升或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发现违法生产的一律顶格处罚,限期进行整合或转产,否则拆除或封存设备。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巩固整改成果。对已按《技术导则》整改提升并达标的企业,充分利用好视频监控平台,重点检查企业违规生产、执行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执行《技术导则》不规范的行为,从严从重加大处罚。(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辖区内X县鸿福板材厂、X县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X县恒旺木业有限公司x家木板加工企业,XX信德铝材有限公司x家铝材喷涂企业,聘请专家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机械设备制造、汽修、等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提高废气收集率。每月底以前开展一次执法专项检查。(镇生态环境科)
x.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对x家已取缔的“散乱污”的企业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创新监管方式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对X县盛源肉类加工厂x家已颁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x-x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行登记管理,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x年x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镇生态环境科)
x.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落后、优化整合、治理提标”的原则,对x家砖瓦企业x家玻璃瓶制造企业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实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差别化管理,全镇行政区域内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x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强化动态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按时限完成绿色工地评审工作,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发放秋冬季绿色施工证,凡未取得绿色施工证的工地秋冬季期间土石方工程一律不得施工。通过治理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不符合要求的动态剔除,及时报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镇村镇办、镇农技科、镇水利科、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实施季节性绿色管控措施。针对X县禹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x家水泥制品预制件、X省X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x家烧结砖厂高排放企业,科学组织实施差别化绿色管控措施,避免“一刀切”。评选水泥、砖瓦行业绿色标杆企业,严格评审确定享受豁免政策企业,制定抽查、巡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对于享受豁免政策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不符合豁免要求的,取消其豁免资格。经贸、生态环境、电力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全镇绿色管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日监控措施,研判企业是否执行停限产措施。(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县供电公司X所)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x.加快推进清洁取暖。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积极推广气代煤、电代煤和生物质取暖应用。x年x月底前完成气代煤x户。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生物质节能炉具的使用,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推广清洁煤x吨。(镇村镇办、经贸办)
x.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时序进度。强化源头管控,严控新增用煤,对新增耗煤项目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压减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用煤。(镇经贸办)
x.严防散煤复烧。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成果,对已取缔的x台燃煤小锅炉实施台账管理,不定期巡查。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加快农业大棚、畜禽舍燃煤设施淘汰。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村居散煤复烧。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住户家不得存有散煤,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对散煤经销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抽检,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村镇办、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以施工工地、大型工企业等为重点,x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人对所管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村镇办、自然资源、经贸办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水利科)
x.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x年x月底前,对x家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货运车辆停车场、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开展企业自备柴油专项执法检查,严禁储存和使用非标油,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镇经贸办、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三)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x.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盗采矿产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严管土地复垦、农田水利、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各项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需外运的,定点、定时、定量外运,禁止国V以下车辆参与运输,各项目严格参照《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实施。成立联合工作组,对用地性质、原材料来源、企业注册、环评手续、安全生产、消防、依法纳税、用电、运输车辆管控等开展联合检查,对手续不全、不达标生产的予以关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从重处罚。(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镇应急办、X县公安局X派出所、镇水利科、X供电公司X所)
x.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排放,按照已出台治污技术导则要求,对扬尘面源污染进行规范治理,严格落实“x个百分百”及加细加严措施,对执行不到位、落实缺项的,立即停工整改,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最新导则要求,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再次发现问题的,除停工整改外,按日连续顶格处罚,对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实施约谈,将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水利科)
加强镇驻地各类沙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达到“四净五无”,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无乱堆乱摆,无乱停乱放,无污泥脏水,无杂草杂物,无白色漂浮物。驻地主次道路每天湿式机扫作业频次不少于x次,路面保洁后及时洒水,确保道路湿度、无扬尘。(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的绿化、硬化。加大人工清扫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弥补机扫不足;雨夹雪天气,机扫车巡回作业,人工配合清理落叶。在具备洒水条件的情况下,道路每天巡回洒水降尘不少于x次;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道路、背街里巷提高清扫频次;主次干路采取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构建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x.严控餐饮场所油烟污染。严格禁止各餐饮单位使用非清洁能源,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地段执法巡查频次,餐饮经营业主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使用及清洗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执法巡查及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台账,实现餐饮油烟治理有效提升。(镇执法大队)
x.严控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切实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动态巡查、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及垃圾监管。开展秋收阶段禁烧专项巡查,增加错时巡查力度,严控露天焚烧、烧荒等行为。(镇农技科、镇村镇办、镇生态环境科)
x.禁燃烟花爆竹。严格执行《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按照“网格化、无缝隙”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禁放监管查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对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跟进宣传告知劝阻,对违规燃放的个人,给予罚款。对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加强禁燃管控,凡是在各自从业地点接待婚丧嫁娶、开业庆典时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处以罚款。(县公安局X派出所)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x.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x%的要求,未达标的实施整治。x年x月底前,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等工业炉窑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鼓励对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及智慧环保监管平台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电力数据等高效监侦手段,结合网格员线下巡查,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镇生态环境科)
三、保障措施。
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要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方案》,各县(区)、市直园区分别制定《2017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落后产能退出的职能职责,积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二、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取缔“地条钢”和治理“散乱污”企业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三大战役”办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对砖瓦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制发了《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现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对钢铁、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开展了督查调研。我市目前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已无必须整体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全市开展对“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共清理出“散乱污”企业210户,目前已完成整治94户,完成率44.7%。下一步,为切实贯彻遂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我委计划于本月会同环保、质监等部门对全市燃煤锅炉淘汰及“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开展督察,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重点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大力推进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和煤改气、改电工作,改善和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制发了《2017年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各县区、园区也分别制订了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1-9月,全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4台,额定出力共计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力争11月底前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大气质量。
四、依法依规关闭落后产能。
结合此次中、省环保督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艺设备落后、环保不达标的明辉竹业实行了关闭退出;对宏鑫铸钢落后产能中频炉等设备,责令企业予以退出,对金星苗圃铸造厂采取断电措施,责令其淘汰落后铸造工艺设备。
五、积极推进企业自主淘汰。
华润锦华在实施搬迁改造中,积极主动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在8月底已经全部淘汰落后纺纱6.3万锭,织机93台套;联恺照明实施转型升级,8月底已淘汰退出空压机、割脚机等生产设备59台套。
六、严格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根据中、省要求,2017年全面实行钢铁、水泥、电解铝阶梯电价。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给我市的阶梯电价政策的现场监察任务,我市共涉及4家水泥企业,其中3家正常生产、1家停产。
七、加快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对已完成油气回收加油站的装置进行了抽查检查,对未完成油气回收的加油站进行了停业整顿,并函请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0个加油站和2个油库进行油气回收改造,其中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104个,油库已完成2个,占计划的86%,未完成油气回收加油站16个已进行停业整顿。
八、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一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对钢铁、冶金、建材、化工、石化、医药、纺织、印染、电子等行业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管控,实现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减少。2017年底,全市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4家造纸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4家氮肥企业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优化产业、企业和产品结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延伸拓展配套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集约式、链条化循环发展模式,建成产业间大循环、园区内中循环、企业内小循环的循环经济框架体系。三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废渣、建筑垃圾、工业废物等综合利用,推进污水、烟气资源化,最大程度地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鼓励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电动机产品、变压器等行业再制造。
九、存在问题
(一)部分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省上反馈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我们对企业的现场督察发现,一些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企业在新建项目时还存在环评“未批先建”,未严格实行“三同时”,未完全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少数老旧企业的环保投入不足,设施落后,造成排放时有超标。
(二)产业园区环保设施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发展需求。随着企业入园和新企业的增加,园区规划、设计及环保设施不能适应企业发展对环保的要求,区域环评时的规划面积与实际建设面积不合,排污因子评估不全面,与产业发展的实际不相吻合,一些产业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后于企业发展速度,引进企业时环评批复企业的排放标准为三级达标,但因园区未有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就被迫要求企业达一级排放标准,不但增大了企业的治理成本,还造成环保监测时使企业的排放不达标。
(三)企业的废气治理难度较大。工业企业的废气治理还存在技术上的瓶颈,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在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治理效果差,群众举报等问题。如我市几个屠宰企业的臭味治理还没有从根本上和技术上找到解决办法。
(四)企业发展与城市发展产生矛盾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在我市规划的企业发展区,企业建成投产后,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又在工业企业周边新建设了一些居民居住区、学校及公共生活、服务设施,从而造成了社会对企业环境问题的投诉,让企业环保建设本已达标的企业又不得不增加新的治理投入。如新绿洲、天宏纺织、美宁食品屠宰车间等都存在上述问题。
为继续改善XX空气环境质量,促进XX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持续改善相协调,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精准治理、合力治污,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根据XX实际,重点组织实施对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攻坚四项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再造山清水秀、镇强民富的新XX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
300
天以上,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持续改善,PM2.5年均改善率达到
14.87%,PM10
年均改善率达到13.40%,力争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任务目标。
三、集中做好四项工作
随着石材业综合整治及林水会战工作不断推进,XX综合环境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总体来看,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依然很大,特别是来自扬尘、石材业、机动车及面源等方面的污染日益增多。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园镇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必须按照问题导向、源头治理、责任落实、集中攻坚的原则,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
(一)
全力打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
X
月
X
日前,参照城区道路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完成各施工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国道、省道、县乡道路的日常保洁,推广湿法清扫,禁止道路干扫,加大车流量较大路段的保洁频次。X月X日前,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洒水降尘、停止土石方作业等应急措施实施条件、范围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石材加工业综合整治
1.强化XX生产作业场所治理。各项XX加工生产活动必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X月X日前取缔所有露天加工设备;X月底前完成车间和厂区防尘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严防厂区扬尘污染和生产过程中超过标准排放粉尘。
2.XXXX存放点全部硬化。各企业根据实际,留最多不超过50平方米的土地面,地面下挖,覆盖40公分厚的石子,覆盖石子后不能高于周围硬化的地面,XX倒到该区域后,尽快移走,该区域不能存放荒料。X月X日前完成。
3.强化XX运输车辆管理。各运输车辆要落实防尘、防泄漏措施,XX和车辆未经清洗一律不得上路。各加工企业要定期清扫厂区内外卫生,要对出厂区的作业车辆进行彻底清洗,确保废水、废渣和粉尘不带出厂外,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加大对无牌无证、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查处力度,严禁违法车辆上路运营。XX日-XXX日进行1个月的集中治理,逐步形成常态管理机制。
(三)全力打好工业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
1.实施燃煤工业炉窑改造。XX燃煤铸造炉一律按照有关要求实施煤改电、煤改气。
2.加快实施窑炉治理。对XX各类砖瓦窑、石灰窑、隧道窑、焙烧窑以及各类熔炼炉、焙烧炉、铸造炉等实施分类整治。6
月底前,对关停取缔类的,完成关停取缔。12
月底前,对升级改造类的,全部实施停产整治,完成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3.全面清理“小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取缔关停,落实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严防违法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辖区“网格长”,是辖区内排查、取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6月底前,全镇完成补充排查,列出清单。7
月底前,完成取缔任务的
50%,10
月底前全部完成取缔。
(四)全力打好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
1.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1)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推行秸秆各类综合利用措施,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2017
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
(2)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强化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建设,健全从XX到农田地块的无缝隙监管网络,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加强联合执法,落实督查和奖惩制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全年无秸秆焚烧的村庄继续实施生态补偿。2017年实现卫星遥感零火点。
2.
畜禽养殖异味整治。严格落实XX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按照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开展整治工作,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强化畜禽养殖异味管控,及时清除圈舍粪便,密闭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减少粪肥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提高畜禽粪便还田率。
3.
加快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林水会战要求,全力实施林果提升、荒山突破、通道连绿、镇村美化、竹韵绿化、水系扩绿“六大绿化工程”,完成造林任务,提高环境自净能力。
四、全面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XX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领导机构,要加强统一指挥协调,挂图作战、挂图督战。各XX、各村对本辖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负总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负责”的原则,集中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本方案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不得缺项、漏项或缩减工作范围。治理标准规范要准确详细,具备可操作性、可核查性。严禁推诿扯皮,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一、X年工作总结。(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X.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瞒报锅炉数量,影响全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问题销号,对煤炭配送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督促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并积极配合园区开展X片区文明创城整改及X片区“僵尸企业”清理整治工作。X.推进转办问题整改。已向X市上报销号报告X件,办结X件,剩余X公司、X公司目前已完成异味治理,正在报X市进行销号;X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正在按整改任务推进。X.推进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运行,解决X排水沟整治不到位、重点排水沟水质不达标的问题。X和X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
(二)加快推进“碧水工程”。一是加强重点沟道治理和湿地建设。通过控源截污、生态净化、违建拆除、“散乱污”治理等措施,加快改善各主要排水沟水质。截至目前,X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第四排水沟均达到Ⅳ类水质。X沟和X干沟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二是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
X水源地X栋专家公寓及X的拆除工作;X、X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项目均完成建设。三是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法处罚。加快推进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目前我县已建成的x家X生产废水全部采用一体式处理模式,正在运行,准备验收。四是将全县X家规模化养殖场纳入“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检查。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并针对不同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截止目前,我局针对水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X余份。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万元。
(三)深入实施“蓝天工程”。一是紧盯污染防治设施及项目落实落地。完成X公司煤改气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x个,建设X公司等标准化封闭煤库x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X台。X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调试。二是推进锅炉拆除及改造工作。全面拆除了建成区内X蒸吨以下燃煤锅炉;x家供热企业X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开展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进行网格员培训,狠抓秸秆禁烧督查检查。五是铁腕整治“散乱污”企业。建立了“散乱污”领导小组,实行统一调度。共开展联合执法X余次,排查问题企业X家,其中
X家已清理完成,x家已停产,x家正在清理。四是加强散煤监管,规范煤炭配送中心。严控散煤非法销售,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现已在x个乡镇建设了x个煤炭配送中心。强化散煤销售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小煤场。目前,全县建成区内餐饮经营户清洁能源改造率达X%。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X份。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X万元。全区通报X月份X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X.x%。
(四)持续推进环境宣传教育。x月份我局组织X余名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了X、X沟水质提升工程人工湿地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近距离参观了植物生长、设备监测运行情况及环境治理成果,让群众更深切的感受到湿地项目建成后带来的效果。今年以来,更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x·X”生物多样性日、爱国卫生日等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及环保纪念品X余份,营造了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五)稳步实施“净土工程”。一是开展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制定印发《X县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并对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及重金属削减量进行核查、校验。目前我县涉重金属x家企业未发现超标情况。二是严抓危废处置和转移。对全县
X家涉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单位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责令企业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三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修复项目。截至目前,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农业用地土壤已采集X个,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检测X个、有机类检测X个;土壤修复与治理工作已完成,正在对修复后农作物(水稻)籽粒、秸秆、根系检测,待检测合格后可进行项目总体验收。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共开展X余次执法检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共处罚金x万元。X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显示X县固废处置率为X%,危废处置率为X%。
二、存在的问题。(一)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县空气质量形式严峻,优良天数减少,各项指标数据不降反升。客观因素方面为绿地面积少、通风廊道少、县城空气流通不畅,工业园区污染物长距离输送等。主观因素方面工业废气排放、汽车尾气排放、餐饮油烟排放、喷涂、加油加气站等有机挥发气体、建筑施工、道路扬尘、裸露空地和大面积拆迁施工作业等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
(二)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X沟、第X水沟、X干沟主要受纳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A排放标准,但受纳的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属于劣五类水体,且村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后运行不稳定,偶有超标现象,排入沟道后会影响水质。典农河流动性差、河道自净能力弱,鱼池养殖尾水对水质也存在一定影响。二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种养业化肥农药、鱼药鱼料超标超量使用,农田大水漫灌退水和鱼池废水直排都会影响水质。沟岸坡两侧垃圾、散乱污小企业及“四乱”现象依然存在。三是
X沟湿地、X湿地(X段)等还未投入使用,无法发挥进一步水质净化的作用。
(三)全民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当前的环保形势认识不到位,对生产设备工艺更换和环保治理进展缓慢,环保宣传氛围不浓厚,人人知晓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基层网格员职能未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热情还没有激发出来。
(四)环境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环境监管覆盖面扩大,执法人员较少,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衔接。三是网格化体系末端建设存在短板,网格责任末端落实不到位。
三、X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强对重点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完成设备脱硫脱硝等技术改造工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X年底前基本完成清零。三是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扬尘督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X%”的扬尘防控措施。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五是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督促各乡镇场、各责任单位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六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开展重点行X排查工作,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X治理力度。
(二)继续抓好水污染防治。一是保障重点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通过生态修复、末端治理等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入X沟水质达到目标。二是加强X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排口达标排放。三是完成水源地违法企业拆除搬迁,于X年x月底全面清除东郊和X水源地存在的违法企业。四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涉重金属、涉危化品等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污染事故防控能力,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加强对燃煤锅炉、印染化工、生物制药、污水处理厂等执法检查,坚决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一步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