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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合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4 1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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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合同

篇1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人,系为独家全权总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取得佣金,其总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人系为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权。

第四条 总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人的要求,向总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人:按协议规定总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人委托的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8.2.非经总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篇2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人,系为独家全权总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取得佣金,其总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人系为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权。

第四条 总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人的要求,向总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人:按协议规定总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人委托的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8.2.非经总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篇3

FOB合同比较CIF合同最大的不同是价格构成的区别,其中CIF较FOB多出了从出口国到进口国的运费及保险费。当前FOB之所以普及是由于我国进入WTO以后,航运业对外开放,世界船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大的开放港口均有世界大的班轮公司船舶挂靠揽货。在此背景下,国外客商很容易通过境外的货代安排租船订舱,从而更好地掌握船货的动态,但是外商指定的货代由于资质不清,容易发生两者勾结,境外货代对其无单放货或直接将提单交给对方,从而导致出口商无法在安全收到货款前掌握物权。与此同时,国内货代在FOB条件下是按国外托运人指示行事,必然对境外货代交单或对进口商做“电放”,这样进口商在各方面都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大大减少自己的风险。

除此以外,从海上货运保险角度看,FOB比较CIF对于进口商更加有利,这也是由于我国的保险法某种程度上存在缺失。我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第21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领域,被保险人定义为其财产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因此,如果货物出险,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条件将是:1.索赔者一定要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2.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要具有可保利益。所谓可保利益原则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在货物出险的时候对货物具有利益关系,即货物出险他们就有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在不同的贸易术语下货物可保风险如何呢?让我们试着从最常用的两种术语分析一下。在CIF术语条件下,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发生转移,但是买方要负担保险费和运费。严格意义上说,CIF术语下的保险应该是卖方代为买方购买,因为买方要承担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并且买方支付的货款是包含保险费的,而不是卖方替自己买保险。但实际业务操作中,很多出口商或者货代简单的将CIF术语理解为“到岸价”,保险是保自己的货物到卸货港的风险。因此,出口商或者货代办理保险的时候,绝大部分是将被保险人写上出口商的名字。但是,由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了进口商,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此时进口商承担了风险就具有了可保利益。如果货物在海上出险,则进口商按可保利益原则是可以索赔的,但是,由于被保险人是出口商,因此进口商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无法索赔。那么,是否将被保险人写上进口商的名字,而同样是海上出险进口商就一定具备索赔的两个条件呢?也不一定。在这样状况之下,首先出口商将自己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而即便货物海上出险,根据《保险法》,可保利益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什么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呢?除了进口商手握代表物权凭证的海运提单,或者已经支付了货款,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点可以从1996年智德公司诉中保案的法院判决中得到支持。在1996年6月30日的一宗海上货物出险,香港智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潮安文祠殷发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广东省最高法院在判案结语中有这样一段话“根据保险合同的赔偿性原则,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实际损失确实存在。即使保险事故造成了保险标的灭失,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因此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保险人也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本案中,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信用证付款,但本案的事实表明,智得公司没有交单赎款,潮安公司也没有付款赎单。而且,潮安公司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向智得公司支付货款,本案也没有证据证明智得公司要求潮安公司继续支付货款。”( 民事判决书[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274号 )当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一般出口方交单期是装运后一段时间(以信用证约定为准),无约定的按UCP600规定交单时间是提单日起21日内或信用证有效期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因此可能出口商还没有到银行交单,或者单证在银行之间流转时,船上货物已经出险。在此情况下,进口商由于没有得到物权凭证或没有付款赎单,按《保险法》将被认定为没有经济上的实际损失,即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可保利益。但是信用证下银行付款是“单证相符”而不考虑实际货物状况,因此,即便出险,开证行还是会在交单期内“单证相符”之下付款,这样进口商为自身利益考虑将面临与出口商、保险公司,以及开证行多头协调和可能跨国诉讼的局面,陷入很大的困境。而在CIF下做仓至仓条款的保险,出口商背书转让保单同样会在单据流转中的物权确认和可保利益划分上给保险人带来技术上反驳的理由。

根据上述分析,由于贸易人士的不专业和我国保险法对可保利益的定义不严谨给了保险公司在可保利益原则上有了太多的抗辩空间,导致了进口商在CIF术语之下面临很大的风险。那么,在FOB术语之下买方风险情况如何呢?在FOB术语下,进口商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保险。如果货物在此期间出险,而自己还没有付款,进口商会选择不要货,保险费用由于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没有多少损失。而如果出险时已经支付了货款,则符合索赔的两要件,自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因此,从保险的角度来看,进口商选择FOB合同较CIF合同更为主动和有利。

参考文献:

[1]刘玮:海上保险.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

[2]姚新超.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

[3]陈岩于永达:解析贸易术语.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四月

篇4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工资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国之日止计

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公司____帐户,并按____国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国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银行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到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过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到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至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后,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篇5

由于钻研历史的缘故,我被我们的老祖宗潜移默化,一直有着深刻的“文化大国”国民的骄傲。所以,尽管我曾经为了考研究生强迫自己死记硬背过数千个英语单词,但我依然是一个对英文听不懂、说不了,连查字典的兴趣都没有的英文文盲。可是,我的办公室里却有来自三个国家的人坐在我的前后左右,成为我每天要相处8个小时的同事!

这个办公室里的其他同胞的英语水平突飞猛进,从原来的简单听说飞快地变成口语流利和标准,于是英语成为我所在办公室里的通用语言,我必须依靠同胞的翻译才能和外国同事们进行工作上的交流。

有一天,满脸大胡子的加拿大同事说了一句话,我的同胞们立刻面有愠色,却都哑口无言。我很好奇,让一位同胞翻译给我听,原来加拿大同事刚才得意洋洋地说的是,“在上海,外国人有特权。”结果那天,我把我仅有的在学校里学的那点英语基础挖了出来,加上一本英汉词典,把这位自说自话的加拿大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让他领会到中国人对客人的宽容和“特权”是两个概念。从此以后,这位30岁不到,曾经死也不肯学习中文的加拿大同事每天早晨对我用中文说:“夫人,你早。”

篇6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财政部有关文件、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署的贷款框架协议和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国政府贷款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分____次偿还,偿还方式为____________(等额偿还/非等额偿还),每次偿还金额为________.偿还日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第一次偿还日在________后第____个月,但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计划表将在第一次偿还后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根据国外贷款机构的还款计划表执行)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应当按期主动以原币种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

(4)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但需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框架协议或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国外贷款机构按贷款余额的____%支付提前还款贴水。

5.利息及有关费用的计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____%,为(固定/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按国外贷款机构当期通知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____________.

(3)借款人应按已提取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的____%向贷款人支付转贷手续费,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

(4)贷款人将按国外贷款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日期向借款人划收以下费用①管理费:指国外贷款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为办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本合同生效后____天之内,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一次性支付。

②承诺费:指借款人对已承诺但尚未提取的贷款向国外贷款机构支付的费用。按未提借款金额的____%/年,每________支付一次,直至提款完毕。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署的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签定/生效)后____天开始计算。

③保险费(担保费)指借款人应向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保险的贷款国贷款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借款人应按已提取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的____%/年支付保险费,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或借款人应在________之前,支付金额为________的保险费)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信息。

2.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3.按时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贷款登记、还本付息核准及其他手续。

4.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7.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8.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9.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

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11.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2.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4.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贷款人对外垫付本息、管理费、承诺费、保险费等费用,贷款人对垫付的资金按照国内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如国内无同币种贷款,采用美元贷款利率。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在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

5.对借款人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日期支付转贷手续费,应在应付之日至实付之日期间,按日费率万分之三向贷款人支付滞纳金。

7.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财政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________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第二类项目〈还款保证书〉标准格式》为本贷款出具的《还款保证书》(文号:_________________)视同本贷款的担保法律文件。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____________,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人:__________或授权人:_________

篇7

1.1 公司同意将________市__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第________号分块基地提供给fm作为建造________国领事馆馆舍之用。该基地的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该基地正确的位置和界线以及有关数据均在附图上标明,该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1)。

1.2 为使用该基地,fm同意向公司支付地皮处置费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美元,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fm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后的两个月内将第一笔付款,即上述地皮处置费总额的50%汇给公司(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分行),第二笔付款即另外的________%应在该基地交付给fm后的两个月内汇交。

1.3 公司收到上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第一笔付款之后,应在一个月内按照下述状况向fm交付第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分块基地:

(1)拆除一切现有的建筑物和构造物;

(2)按照自然的地形高度用推土机推平。

第二条

2.1 fm对第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分块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基地只能作为建造________国领事馆馆舍之用。

2.2在该基地上建造的________国领事馆馆舍将是fm的财产。

2.3 fm只能在获得公司的许可下,方可转让、出租或出售该领事馆馆舍。

第三条

3.1 未经公司的同意,fm不得将该基地供作本合同所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或将该基地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开采、动用或损坏地下资源。

3.2 fm必须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范围使用土地,除第五条第二款所述与市政公用主管线的衔接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范围以外的土地。

第四条

4.1 fm建造的领事馆馆舍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________市__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见附件2)。

4.2 领事馆馆舍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市房屋建筑、安全、卫生和与建筑有关的其他通用的现行法规的规定。

4.3 fm应取得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发给的建筑施工执照后方可开工。

第五条

5.1 领事馆馆舍的建造费用应由fm承担。

5.2 fm并应承担该基地范围内的勘察、所有附属设施的建造费用,以及其与用地范围外邻近的市政公用主管线的衔接费用。fm应向________市有关市政公用管理部门按现行规定申请该基地内的管线与市政公用主管线的衔接。

5.3 该基地范围外的附图所示的公共道路和市政公用主管线应由公司建造和承担费用(见附件3)。

第六条

篇8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

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篇9

——编者

新西兰:

14岁以下儿童不得独处

新西兰的立法对于儿童的保护非常严格。当地电视台报道,一位刚移民到此的父亲,由于在街上打了自家孩子一耳光,结果被法庭判罚6个月的监禁。新西兰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儿童不能独处,必须有其父母和监护人的看护,否则父母就违法。

新西兰中小学开设了专门的课程教导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侵犯(包括犯、来自同龄孩子的欺负等)”。例如,在小学阶段,学校会专门请来警察,给孩子们进行为期两周的安全教育,其中包括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当然也包括性安全。

新西兰救助儿童的福利机构大多是由政府组织的,他们一旦发现有虐待儿童的行为,会立即在警方的配合下带孩子离开使他受虐的环境,然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诉诸法律还是进行家庭教育。(刘眉)

澳大利亚:专设儿童治安官

澳大利亚在儿童保护的法律执行上有令各国瞩目的独特模式。20世纪70年代颁布的《1975年家庭法法案》和《儿童和青少年法案》使澳大利亚的儿童权利保护趋于成熟。为保障儿童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新南威尔士州还专门制定了《儿童和青少年委员会法》,组建了儿童和青少年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推进和监督社区儿童的整体安全、福利和幸福状况,监控由儿童提出或代表儿童提出的投诉趋向,对影响儿童的事项组织专门调查等。

此外,澳大利亚少年司法机构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以新南威尔士州1987年的《儿童法院法》为例,儿童法院由首席治安法官和儿童治安官组成,有资格被任命为儿童治安官的人必须是首席治安法官认可的有处理儿童和青少年事务能力的治安法官,而且依据法律规定,儿童治安官应当接受不间断的培训。

在悉尼、墨尔本等澳大利亚大城市中,儿童享受到全方位的关照。在幼儿园中,所有的老师都需要获得幼儿教育的专业文凭之后持证上岗。根据规定,每个幼儿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幼儿教育毕业生,必须持有急救证书等各种资质证明和幼儿看护相关的执照。(虎玉良)

英国: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

英国是最早针对儿童权益进行立法的现代国家,最早可上溯至16世纪。当时以英女王名义颁布的《伊丽莎白济贫法》中有针对孤儿流浪儿以及贫困儿童进行保护的内容。1868年颁布的《济贫法修正案》规定,父母故意忽略向其未满14岁并在其监护下的子女提供充足的食物、衣服、医疗或住宿的行为属于犯罪。1889年颁布的《预防虐待和忽视儿童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针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法案,该法案以防止儿童受虐待为目的,不仅规定了虐待、忽视儿童为犯罪,还增加了剥夺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权资格的规定。此后,1894年《预防虐待儿童法》及1933年《儿童及少年法》均对此进行了更细化的规定。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世界人权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等重要国际文件确立“儿童应与成人一样享有权利”的权利理念,英国防止虐待儿童立法也随之不断完善。这期间,与此相关的法律有:1948年《子女法》、1956年《性犯罪法》、1959年《婚生子女地位法》、1960年《猥亵少年儿童法》、1980年《儿童监护法》和《收养照管法》、1989年《儿童法》。

《儿童法》几乎将所有的关于儿童的法律结合到了一起,被当时的大法官称颂为“议会立法有史以来最全面深入的改革”,英国媒体则称之为“称民心的立法”。2000年和2004年英国又对《儿童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辅之以2000年《照管标准法》、2002年《儿童收养法》和《教育法》、2003年《健康和社会照管法》等法律。这些法律的陆续颁布,使英国防止虐待儿童的法律体系已蔚为壮观,相当完善,成为英美法系其他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相关立法借鉴的典范。

《儿童法》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基本原则,对于儿童权益的保护非常全面。首先,虐待儿童的内涵非常宽泛,凡是影响儿童生理的、智力的、情绪的、社会的或行为发展的行为,均视为虐待儿童行为。

英国高度重视政府机构在儿童权利保护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强调教养、保护儿童不仅是父母的责任,更是国家的责任。为此,从政府及国家层面而言,防止儿童受虐待的性质也经历了由消极到积极,由补救型到制度型的深刻变革。(李缘)

日本:早期介入是工作重点

在日本,厚生劳动省儿童虐待调查研究会、大阪儿童虐待调查研究会等政府部门和机构都在关注虐童问题。自1991年开始,东京成立了虐待防止中心,开始对儿童虐待信息情报进行统计。日本厚生劳动省从1990年开始对儿童虐待数据进行统计,并逐年公布。

2000年,日本颁布并实施了《虐待儿童防止法》,2004年又进行了修改,有越来越严的趋势。比如,修改前的条款中规定:“如果发现有虐待的必须举报。”修改后变成:“认为有虐待的必须举报。”同时,语言暴力也被列入虐待行为。

日本的社会力量在应对虐童问题方面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1998年成立的“儿童虐待思考协会”以虐童为题材创作漫画,向志愿者介绍虐童防范工作现状。各地的非营利组织还设立儿童访谈热线,与儿科医生、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联网,及时倾听虐童举报。此外,有关防止儿童虐待工作的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经验交流会、会、学会等集会也在日本全国各地经常举办。

在日本,早期发现、早期应对是防止虐童案件的重点。日本政府强调,警方拥有以确认儿童安全为目的的“入室调查权”以及与监护人面谈、勒令改正等权力,同时还要求负责学生保健的老师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受虐征兆。在日本每一个都、道、府、县都有儿童保护中心,专门收容被父母虐待的儿童。日本厚生劳动省资料显示,日本全国共有206个“儿童咨询所”,其中128家同时设有“临时保护所”,基本覆盖日本全境。

(赵津)

美国:举报是强制性义务

美国反虐童体系经历了近百年的历史。第一例虐童案件曝光于1874年,遭继母虐待近8年的幼童玛丽终于受到了保护。当年纽约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随后20年中,民间组织不断发展,截至1900年,全美各州成立了161个同类组织。

在民间组织发展的同时,政府和法律也在行动。1899年,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建立了第一个保护受虐儿童的少年法庭。1912年,美国国会创建了美国儿童局。194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认:各州政府在保护儿童的目的下,有权干预家庭事务。1960年,纽约州首先立法,由州政府建立儿童收养机构,很快扩展至全美。不久,美国政府儿童局制定了举报法范例,随后,各州先后制定了受虐儿童举报法。在随后的几年,全美44个州纷纷通过法律,强制医生必须向警方报告在医疗中发现的儿童受虐情况,随后,报告制度扩展到其他专业机构。

国际上被认为保护受虐儿童最重要的事件发生在1962年,以肯普医生为首的几位医生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上发表里程碑文章,专业描述了虐童死亡案例,建立了导致受虐儿童综合征的医学和心理模型。1971年,加州上诉法院确认“受虐儿童综合征”将作为公诉的医疗诊断依据。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并于1984年通过了《儿童保护法案》,比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还早5年。

现在,美国各州、区政府都有“儿童保护服务处”,做虐童事务调查、安排受虐待的孩子到养父母的家庭等事项。据统计,美国目前有40万儿童生活在“儿童保护服务处”安排的家庭里。

篇10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人________银行(简称人),经理人____ 银行和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____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 银行工作日指____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 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 银行、____ 银行以及____ 银行在____ 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 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 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 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 帐号为____ -____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行在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行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 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国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外币国际借款合同二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

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帐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帐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

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_________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帐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 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26年,其中包括宽限期XX年。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XX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 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 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 提款

5.1 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 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帐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美元保管帐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 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帐户。

6.4 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帐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帐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1)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 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1)部分。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如借款额度(1)部分和/或借款额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

第11条 保险

11.1 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 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1)部分为0.2%,借款额度(2)部分为0.4%,借款额度(3)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帐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material),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

16.3 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 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 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篇11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页):

四、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 元,其中 %可按月兑换外汇。

五、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500—20xx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

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

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聘 方

受聘方

CONTRACT

Ⅰ Party A ___________wishes to engage the service of Party B______________ as______________. The two parties, in a spirit of friendly cooperation, agree to sign this contract and pledge to fulfill conscientiously all the obligations stipulated in it.

ⅡThe period of service will be from the______day of______,20__ to the ______day of______,20__

Ⅲ The duties of Party B (see attached pages)

Ⅳ Party B's monthly salary will be ¥_______ yuan RMB,__ % of which can be converted into foreign currency monthly.

Ⅴ Party A's Obligations

1. Party A shall introduce to Party B the laws, decrees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enact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e Party A' work system and regulations concerning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perts.

2. Party A shall conduct direction,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Party B's work.

3. Party A shall provide Party B with necessary working and living conditions.

4. Party A shall provide co-workers.

5. 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s salary regularly by the month.

Ⅵ Party B's obligations

1. Party B shall observe the laws, decrees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enact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shall not interfere in China's internal affairs.

2. Party B shall observe Party A's work system and regulations concerning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perts and shall accept Party A's arrangement, direction,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in regard to his/her work. Without Party A's consent, Party B shall not render service elsewhere or hold concurrently any post uelated to

the work agreed on with Party A.

3. Party B shall complete the tasks agreed on schedule and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work.

4. Party B shall respect China's religious policy, and shall not conduct religious activities incompatible with the status of an expert.

5. Party B shall respect the Chinese people's moral standards and customs. Ⅶ Revision, Cancellation and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1. Both parties should abide by the contract and should refrain from revising, canceling, or terminating the contract without mutual consent.

2. The contract can be revised, canceled, or terminated with mutual consent. Before both parties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e contract should be strictly observed.

3.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with a written notice to Party B under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1) Party B does not fulfill the contract or does not fulfill the contract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stipulated, and has failed to amend after Party A has pointed it out.

(2) According to the doctor's diagnosis, Party B cannot resume normal work after a continued 30 day sick leave.

4. Party B has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with a written notice to party A under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1) Party A has not provided Party B with necessary working and living conditions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2) Party A has not paid Party B as scheduled.

Ⅷ Breach Penalty

When either of the two parties fails to fulfill the contract or fails to fulfill the contract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stipulated, that is, breaks the contract, it must pay a breach penalty of US$500 to 2,000 (or the equivalent in RMB).

If Party B asks to cancel the contract due to events beyond control, it should produce certifications by the department concerned, obtain Party A's consent, and pay its own return expenses; If Party B cancels the contract without valid reason, it should pay its own return expenses and pay breach penalty to Party A. If Party A asks to cancel the contract due to events beyond control, with the consent of Party B, it should pay Party B's return expenses; if Party A cancels the contract without valid reason, it should pay Party B's return expenses and pay a breach penalty to Party B.

Ⅸ The appendix of this contract is an inseparable part of the contract and has equal effect

Ⅹ This contract takes effect on the date signed by both parties and will automatically expire when the contract ends. If either of the two parties asks for a new contract, it should forward its request to another party 90 days prior to the expiration of the contract, and sign the new contract with mutual consent. Party B shall bear all expenses incurred when staying on after the contract expires.

Ⅺ Arbitration

The two parties shall consult with each other and mediate any disputes which

may arise about the contract. If all attempts fail, the two parties can appeal to the organization of arbitration for foreign experts affairs in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perts Affairs and ask for a final arbitration.

This Contract is signed at_____________ , in duplicate, this_____ day of _______,20__, in the Chinese and _______ languages ,both texts being equally authen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