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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4 1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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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

篇1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20xx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版权所有 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三、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四、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篇2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为突破口,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入手,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备案登记、农药市场监管、植物检疫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

自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以来,州农委就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普法工作具体负责机构及人员职责,每年都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2013年由于领导分工变动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二)加大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根据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州法治【2013】1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州农委“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治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州农通[2013]50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12316” 三农服务热线、“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依法行政宣传周” “3.15”、“6.26国际禁毒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发放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化肥简易识别、杂交水稻种子简易识别、失效农药简易识别、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假劣农资鉴别、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质量安全知识。重点加强对《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全州累计发放法律法规资料、购种须知、农药安全使用要点、“明白纸”、“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765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7场次,现场咨询2.84万人次,悬挂大小标语109幅。展销农资产品2000余公斤,销毁假冒伪劣农资1115.1公斤。

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了领导干部和职工普遍学法,执法人员强化学法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中心学习组与各执法部门层层学,个人自学、法律培训等方式进行学习。6月27日请州党校邓连引老师到委里对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和党课讲座。2013年11月8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全委114人参考,考试成绩都在90分以上。2013年12月组织全委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和执法证的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狠抓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结合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要求,坚持常年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共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检查等行动。一是加大肥料市场监管,加强重点农时抽检。为保障我州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组织了全州八县市在重点农时开展肥料市场抽检工作,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为检查对象。共计春季抽样36个,送检31个,代表基数136.86吨,合格产品20个,合格率为64.5%,不合格产品11个;秋季抽样17个,送检15个,代表基数25.85吨,合格样品9个,合格率为60%,不合格样品6个。二是加大种子市场管理,确保生产用种安全。采用种子市场准入和备案登记制度,在种子销售两个关键季节,组织开展备案销售工作,共发放备案登记证1793个,杂交玉米及杂交水稻备案品种各100余个,杂交玉米备种数量1398吨,杂交水稻备种数量941吨。出动种子市场检查车辆1553车(次)、出动市场检查人员2331人(次),查获未审先推品种案件11个,销售假劣种子案件1个,未备案销售种子案件2起,立案查处违法种子案件14个,涉案种子数量328公斤,处罚金额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三是加强农药市场管理,确保流通环节安全。为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替代农药滥用,强化了农药源头监管、物流环节监管、经营环节监管等管理,开展了农药专项整治及假劣物资专项治理,将辖区内的609家经营门店100%纳入日常监管;对34家物流配送门店进行宣传和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到各物流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形成打击假劣农药的高压态势;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经营知识培训,参训人数达856人(次),要求农药经营备案,并签订不生产、经营违禁和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承诺书,督促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销台帐,做到进货有来源,售货有去处,经营门店基本能按要求实行分类经营及仓储管理;推行“黑名单”跟踪监管制度,对售假的经营单位(人)实行“黑名单”通报淘汰制度,有效遏制违法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四是加强检验检测,把好质量安全关。对各县市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进行例行抽样检测,截止11月30日,全州各县市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9103个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速测,合格9068个,农残超标35个,超标率0.38%,合格率99.62%,完成目标任务数9600个样的114.55%;完成蔬菜229个样的定量抽检工作,其中生产环节58个(蔬菜50个,水果2个,茶叶6个),合格率100%;市场环节171个(蔬菜133个、水果22个、食用菌16个),合格率100%。未检出违禁农药。全州2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点(含重点产业区12个)完成农产品检测5170个样,合格5101个,不合格69个,合格率98.67%,完成任务数(6000个样)的86.17%,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平台。全力配合省农委对我州农产品交叉抽检工作,受省农委委派,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我州进行了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在我州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抽取了140个检测样品(其中:蔬菜100个、水果20个、食用菌20个),经检测,合格率100%。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农业执法支队除平时开展日常监管外,还组织种子、植保、土肥等部门对全州农资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重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有力地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截止到11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205人次,检查市场2060场次,检查经营门市7225个次,检查企业172个次,受理举报2件,立案查处案件57起,结案41起,移交案件18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份。没收违法所得2437.6元,罚款86534.6元。查获违规种子341公斤,农药316.2公斤,肥料107.875吨。六是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保了重要节日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9-10月组织执法、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州八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文档、记录和资料进行查阅,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检查,查阅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记录,实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取样;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项目集中精力开展检查,深入到生产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督促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签订在生产过程中不购买、不使用有毒有害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对与学校营养午餐对接的农产品配送中心进行重点监管,要求配送学校的农产品全部出具农药残留速测报告,并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供货协议,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不销售变质、发霉农产品。七是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开展对市场上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有效的产品证书,是否存在转让、买卖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期使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证“三品”产品的质量。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24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制发文件1025份文件,清理出2011年12月28日制定并经州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州第一批拟停止推广的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的公示》1份,并根据文件精神上报。201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认真做好农业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许可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和《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的要求,从2013年9月1日起,对州农委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行政许可案件55件;对全州8县市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61件,评选结果为:90以上案卷12件,85-90分16件,80-85分10件,80分以下23件。2013年比2012年优秀卷宗比例提高了4个百分点,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立案并查处办结案件比2012年增加了19件。通过案件评查,全州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是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按《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要求,州农委组织开展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考核评议严格按照《***州农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进行,要求执法人员对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评,所属科室、法规科和委领导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全委持有执法证人员46人,有45人参加评议,通过评议共有10人评为优秀,35 人评为合格。其中因1人停薪留职出去领办乡镇企业,未参与评议。

四是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并下发了《***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维稳工作的通知》(州农通知[2013]7号),《***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群众来访领导接访工作方案》(州农通[2013]15号)文件,认真做好各重点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13年在全州农业系统内未出现各类上访事件,实现了“六个零”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偏低,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法制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业行政执法装备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二)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2、加强对新进农业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2014年举办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及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篇3

根据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经过对全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拟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以《20*年*市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及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各县(市)区参照实施。为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局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和我市的工作特点也制定了《*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下发给各县(市)区。市局还召开了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做好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制订了措施。各县(市)区按市局的要求,先后作出了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继续抓紧完善体系工作建设

今年经过努力,常宁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已经得到了(市)编委批准。设立常宁市粮食监督检查执法大队,与监督股合署办公。原内设的耒阳市粮食监督检查办公室正在抓紧申报,使行政执法主体资质符合法律程序。目前,全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形成了有机构管理、领导重视、专人负责的局面。今年以来,在落实工作经费、配置装备设施方面也有新的进展。耒阳、南岳、衡东、祁东等县(市)区的工作经费部分得到解决。常宁市的粮食执法工作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为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为了提高我市粮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市局在7月2日至5日组织各县(市)区粮食局的粮食监督执法的主管副局长到株州市茶陵县、娄底市双峰县参观。学习他们粮食监督检查执法体系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如何开展执法工作情况;有关办案、档案建立情况。并在7月7日到12日组织各县(市)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一次交叉检查。主要检查内容: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已执行的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是否合法,案卷是否完整;对发证单位是否建立基本情况档案;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上报情况;最低收购价粮食拍卖情况等。通过这次交叉检查,各县(市)区粮食局对自身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新的认识,能积极吸取兄弟地(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为更好的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四、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守法、执法水平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根据国家和省局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从五月下旬到六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粮食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重点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先后进行了举办学习班,请当地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张贴宣传版画、标语、悬挂横幅、彩球,散发宣传册、传单,设立粮食法律、政策咨询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宣传活动中全市共张贴“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宏观调控”的宣传画报500余张。散发宣传小册、宣传单千余份。出宣传栏刊10多期。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30余次,组织宣传人员70多名。各县(市)区宣传到乡镇,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欢迎。衡山、祁东、耒阳等县(市)粮食局组织举办了粮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或收粮经营者的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着力依法治粮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执法工作程序。市局将规范执法监督程序,建立统一制度。

篇4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篇5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篇6

一年来,我局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年初,全系统以分级召开工商工作会议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贯彻落实到各基层工商所。《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及时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把《条例》发到每一干部职工的手中,并集中组织了学习。全系统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好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18分,自评得分18分)

对行政审批和注册登记工作中涉及安全内容的项目我局做到严格把关,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和注册登记的前置程序,未发生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等事件。同时,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本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及易燃易爆、有害危险化学品品行业的安全监管,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县(区)政府开展的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其中7—9月,集中清理整顿矿山开采。在八步区黄田、沙田、鹅塘等乡镇取缔了一批非法采石加工点,在昭平县取缔证照不齐全的非法采矿场18个(处),在钟山县取缔了2家无证照开采的大理石场,在富川县查扣了一批用于非法开采矿山设备一批。我局还多次开展对小砖窑、小煤矿、小作坊、成品油、烟花爆竹及旅馆、餐饮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今年,辖区内没有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由工商部门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局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毎季度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研究防范安全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今年,召开安全专题工作的局长办公会议共有4次并都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县局、分局和科室,促使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单位抓好落实。

四、认真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为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并切实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由局长分别与各县局、分局和本局各科室进行签订,各县局、分局也以同样方式与工商所、股室签订,把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内保工作制度。制定《贺州市工商局综治工作制度》、《安全保卫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等。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三是在管理工作中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完善相关的安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和干部考核内容进行考评、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加强安全工作机构建设(6分,自评得分6分)

我局积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贺州市工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贺州市工商局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并分工李帮志副局长负责市场管理安全工作,许适纪检组长负责单位内部综治工作,党组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按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本单位负责。综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后勤中心,专抓本单位内部综治工作。安全工作经费按需要给予保障。

六、积极开展安全工作教育(6分,自评得分6分)

我局坚持做到安全教育长抓不懈。结合“五五”普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年初召开的干部会议和每个节假日前,都进行安全工作动员和教育,提出值班和出行的安全纪律。对机关聘用的临时人员(司机、门卫、卫生工、职工食堂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履行好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

七、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安全检查(19分,自评得分19分)

今年,我局按照本局职责和综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打好“食品安全保卫战”,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整治、含苏丹红辣椒制品的辣椒市场整治、排查美国peterpan及GreatValue牌花生酱、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五一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六一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屠宰市场监管工作、暑期冷饮消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查处不合格湛江万佳花生油专项整治、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查处销售河豚鱼违法行为、流通环节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截止11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992人次,检查经营户23634户。检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664个,食品经营夜市摊点35个,饭店酒楼39家。取缔无照经营户111户,其中取缔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无照经营食品的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53户,责令997.6公斤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下架、退市处理,销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食品875.53公斤。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34件,其中有13件为查处白板猪肉、注水猪肉案件,1件为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鸡肉产品案件。

二是积极参与矿山整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行动。一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采石场、选矿场121个次,采矿企业87个次,网吧200户次,检查娱乐场所123个次,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126个次,市场163个次,消除安全隐患13处。

三是及时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的,责令进行了整改,整改率达100%。例如,我局对存在被盗隐患的办公室都装上了防盗网,以防止办公场所被盗。

同时,我局明确市场开办方与经营户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督促指导了开办方与经营户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下发通知并指导、督促各工商所对辖区内交易市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辖区内的市场没有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车辆安全管理(5分,自评得分0分)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有效使用,防止发生车辆被盗和交通责任事故,我局制定《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机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从严管理车辆。定期做好车辆安全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定各科室负责人为保管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年内没有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也没有擅自将公务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但在今年10月10日晚,我局市场科人员在外出执行公务中,停放着的公务车辆被盗走。

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局建立有《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整治三轮车问题引发预防和应急预案》,在办公场所和宿舍区消防安全所配备了必需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在办公室、财务和12315指挥中心、电脑机房等重点场所还装置了安全报警系统,年内在本单位没有发生消防及其它安全事故。

十一、事故报告制度(5分,自评得分5分)

为加强安全管理,我局坚持并完善了信息处理、收集和报道制度,及时报告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直接关系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存在信息漏报、迟报现象。例如,今年贺州市新世纪大酒店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上访事件、昭平县城荷花棉胎厂失火烧掉附近商场事件,我局不仅及时向当政府及自治区工商局如实报告事故情况,还依据职能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十二、办公场所防盗、保密工作(3分,自评得分3分)

篇7

现在回过头来看,20__年的工作我们基本达到了年初工作计划的目的:

1、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到目前为止,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有851名职工与原21家下辖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户口、计划生育、党群关系等已按就近原则移交属地管理;直属库通过全县公开招聘的36人已全部到位上岗,目前生产秩序良好;经济适用房工程方案已获通过,准备启动;企业法人代表安置方案、二级机构筹建重组方案已获通过,均将于今年底、明年初得以实施。

2、粮食购销工作取得近10年来最大突破。收购早籼稻30200吨,其质量都达到了国标三等以上,并都通过了省分公司验收。目前,集并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晚籼稻收购,已收购1400余吨。

中储粮轮换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省储粮2500吨轮入已获验收。

粮食销售工作进展良好。直属库人员返聘后,已销售粮食9000吨;目前又拍卖成交5000吨,年内可出库完毕。

现有储粮66069吨(其中中储粮30000吨,省储粮6500吨)在企业改革特别是直属库改革时确保了“一符四无”,实现了安全无事故。

3、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初见成效。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的契机,运用电视、广告、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库等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及《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干部理论、普法教育内容并严格实行考试、考核;组织社会粮食流通经营者进行免费培训,将服务、监管的理念灌输到他们意识中去,并突出服务意识与服务态度,积极引导广大经营者学法、守法,齐心协力投入到公平合理竞争的粮食流通环境中来;认真引导全社会粮食流通经营者报送统计资料,搞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严格实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通过上述工作,有60家(个)粮食经营者向粮食局申报并取得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收购价格、质量逐渐向国家标准靠近;32家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主动向粮食局报送统计数据,并且报送的数据逐月精准、可靠;粮食流通管理渐入佳境。

4、全系统其他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没有出现任何事故。

二、关于明年的工作

1、新机构筹建重组到位并正常运作。

新机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双峰县粮油购销管理站)已经县企改领导小组批准,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籍此达到安置原企业法人代表,构建新型粮政管理职能的目的。明年我们的主要工作是界定和规范其运作,使其为粮食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作为粮食局,首先要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深化改革,更新观念,树立市场主渠道意识;其次要逐步引导他们做大做强,走联合发展之路,开展产业化经营;再次,在积极化解矛盾,创造宽松的经济环境的条件下,积极建议政府根据粮食总量平衡的需要,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第四,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支持,经常保持现有仓储设施的完好状态,加大对粮食仓储设施的建设力度。

在现有仓容条件下,为了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来年粮食收购时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从现在开始到明年早稻上市前,我们将通过拍卖的方式将现有老粮(自有粮)15000吨销售完毕,并结合明年中储粮轮换量5000吨以上的实际,力争销售粮食总量达到20__0吨以上,腾出仓容35000吨左右,以便明年主导粮食收购市场。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服务和管理。

双峰县曾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在娄底市内是唯一的产粮大县,现有个体米厂32家,对整个娄底粮食流通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大队成立的契机,我们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及其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加强与工商、物价、质监、

卫生等涉粮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强化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基础上,把粮食市场管理好,把农民利益保护好,把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好,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重点地开展粮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粮油质量监管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活动,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粮油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二是在收购季节开展以粮油收购市场监管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活动,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正常的粮油收购市场秩序;三是在半年和年末依据《湖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重点非国有粮食流通企业流通统计进行专项检查,以维护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要通过上述专项检查,结合平时的突击检查与举报,对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进而达到逐步规范粮食流通市场,创造公平、合理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购销市场和消费市场的目的,确保粮食安全。

4、积极扶持非国有重点粮食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使之逐步向加工龙头企业靠拢,走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道路。

重点要扶持餐餐香米业有限公司(原县精制大米厂)。该公司现有年产6万吨加工能力,我们将积极引导其发展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大力发展深加工和精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大幅度提高[:请记住我站域名/]粮食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现其粮食加工向工业生产形态的转变,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全力打造原已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餐餐香”品牌,使之在近3年内达到年加工能力10万吨的规模,并通过该企业带动现有的其余30余家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做大做强双峰的粮食产业。

5、启动双峰县粮食批发市场建设。

双峰是一个粮食生产大县,其原粮和产成品的销售和批发早已在周边的娄星区、涟源、冷水江、新化、邵东形成稳定的市场,并已与广东、广西有了一批固定的客户,但一直没有一个批发市场。构建功能完善和覆盖湘中、辐射周边缺粮省份的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一直是我们的梦想。我县原在建的粮食批发市场由于缺乏后续资金,只能在企改时忍痛拍卖。目前,我们决定通过拍卖现处于县城商业中心的粮食局大院、干部集资入股、发动社会投资主体入股以及争取银行信贷支持等方式在县政府新址附近择地建设10000M2的粮食批发市场。在建设好该市场后,我们将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其他企业入市交易,规范交易行为,逐步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统一粮食市场。

与此同时,在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同时,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建设一个功能齐全、完备的军粮供应中心,在确保军粮供应的同时,做好救灾救济粮、退耕还林粮的供应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涌现,作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局,很多是不能自己解决的,在此选择带普通性的问题向大家汇报:

1、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队伍的设立及专项经费问题。这个问题,湘政发[20__]15号文件有规定,但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希望省局出台一个便于操作的模式。

2、仓库网点及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今年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后,我们先后启用了22个点库才收购29500吨粮食。如果仓容充足,今年的早稻收购量可望达到38000吨以上。这22个仓库,除直属库以外,其余点库都超过了收购仓容,并且有20个点库不符合省分公司对临时储存点仓容的要求。这里暴露出一个问题:原有点库分散、偏僻、设施不完备、完好率差,生产率低下,完全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大粮食、大流通、大市场的需要。1998年以来,国家利用国债资金先后安排了多批中央储备粮库建设,有效地缓解了粮食仓储严重不足的压力,但地方粮库建设严重放松,设施老化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

粮食仓库网点和军粮供应中心、粮食批发市场均应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必须列入各级计划,由政府拨专款解决。

针对双峰这样一个缺粮市中的产粮县而言,必须通过地方加大支持力度,贴息贷款和多渠道融资等方式,在仓库网点建设方面,除直属库外,还要新建和改造永丰、走马街、杏子、荷叶4个重点粮库,使各个点库高标准仓容及其相应配套设施达到5000—10000吨并保持其经常完好,确保能经常性开展粮食收购,并起到临时储存作用。

同时,建设好双峰粮食批发市场和军粮供应中心。并且,务必使这些企业成为国家和地方直接掌控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部分国有参股的粮食企业,以确保各级政府对粮食调控的主动权,为发挥主渠道作用,承担宏观调控职能积极创造条件。

篇8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3页,当前第1页1

三、注重方法,讲求实效

学校肩负深入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开展工作牵涉面广,难度大。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注重方法,务实求效。一是在思想上实现了三个转变:转变重智轻德的错误观念,树立素质教育的新观念;转变法制教育是软任务,可轻可重的观念,树立培养“四有”新人的新观念;转变只重视学校教育,忽略家庭、社会教育的观念,树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观念。二是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进行施教。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以及安全自护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以及分辨是

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初中重在培养和帮助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注意禁烟和拒毒工作的落实;三是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多样化的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以互动教育为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安全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结合团队工作开展青少年文明创建活动、“青少年远离”活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开展课堂法制课教学的同时,观看法制电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报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制宣传板报、法制图片展览、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的法制专栏、专题、讲座等节目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多种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感受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坚持学法用法的一致性,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避免学法不用法、宣传教育与实践脱节的倾向,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轻松、愉快的课外活动中,寓教于乐,既巩固了课堂教学成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学法积极性。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抓好在校青少年以课堂教育为主的法制教育的同时,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听犯罪、犯错青少年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让学生扮演有关角色,从中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密切家校联系,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从多个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深入社会,积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规和科学的教育思想及方法,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次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四是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①处理好法律条文知识性学习与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关系。通过“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知识的学习,指导学生懂得一个合格公民,决不是仅仅守法就满足了,还要不断进行道德修养的培养和提高,进行科学人生观的培养,促使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成为各中小学生的自觉行为。②处理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每学期利用年段召开家长会,交流家庭教育经验,汇报学校工作,向家长发放诸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讲话》、《不要沉湎于网吧》、《成功家教启示录》、《失败家庭警示录》等宣传材料,具体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③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不断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教育环境,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外环境;聘请辅导员,联系关工委,请他们经常关心学生的校外表现,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电子游戏场所和不法网吧的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④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各校针对问题学生特别是生活在特殊家庭中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够得到学校、班集体和师生的关怀,引导他们及时纠正缺点和改正不良的行为倾向;加强学校德育、法制工作的难点在于转化差生,因此,我们把防差转差工作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发动全体教师配合家庭参与,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普法教育与防差转差相结合,有效防止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五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各校邀请政法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其他专业人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建立固定的专家咨询队伍,对青少年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总结。通过法律工作者应用法律武器,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在常规教育的同时,进行法制教育模式的研究,努力拓宽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探索新路子,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共3页,当前第2页2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成立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办事机构,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程,要求各部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小结、每半年有动态分析、年终有总结”。二是层层签订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责任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体制。三是学校有计划地对各班级的法制教育、普法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开拓思路、创新思维,随时发现差距找出薄弱环节,对责任制推行不力,没有完成责任制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将考核评议结果与目标管理、评优、年度考核奖惩挂上钩,加强对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把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情况与任用、奖惩挂钩;从责任目标完成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中发掘典型,予以表彰奖励,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四是把督学、督政和督法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监督检查。设立民主评议行风投诉信箱及投诉电话,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学校法制教育效能问题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来电、来信和来访。

几年来,在在上级行政的正确领导,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校法制教育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促进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过去,部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较大的局限性,认为法离他们很远,法律主要是管那些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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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疫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当前,我省部分州市血吸虫病流行仍然严重,血吸虫病危害尚未彻底消除。国务院公布施行的《条例》,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各疫区血吸虫病预防、疫情控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为科学依法防治血吸虫病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大力宣传贯彻《条例》,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防治力度,全面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二)疫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血防工作机制,完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春查秋会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血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措施与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措施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根据血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在安排实施农机推广、农村改水改厕、林业工程、水利建设、“三村四化”建设项目时,要同时考虑血防工作需要,充分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协调安排建设项目,促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导村民组织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逐步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血防组织。

二、深入宣传,动员疫区群众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一)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将血吸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及部门工作内容,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并督促指导新闻单位,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展版、民族节日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知法、守法、依法防治血吸虫病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负责提供宣传教育技术指导。

(二)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纳入“五五”普法规划,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干部职工带头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条例》规定,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

(三)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每年5月1日前后,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血防知识,提高疫区群众血防知识知晓率,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任务,狠抓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工作

(一)要紧紧围绕《****省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2015年)》、《****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20****年)》确定的防治目标任务,加大血防工作力度,确保到20****年底,全省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其中弥渡县、剑川县、宾川县、古城区重新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二)要认真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防治策略。各级卫生、农业、林业行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传染源控制工作,大力推进血吸虫病重疫区农村改厕、沼气池建设,确保到20****年全省重疫区村100%的建好沼气池或三格式卫生厕所,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级农业(畜牧)行政部门要帮助和引导农民圈养家畜、定点放养家畜或不养家畜,禁止在有螺地带放牧和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

(三)疫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卫生、农业(畜牧)部门按照血防工作查病治病规范,同步开展人、畜查病治病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源,严防血吸虫病传播流行。

四、协调配合,实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

(一)疫区各级卫生、农业、水利、林业、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落实部门职责,做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国家下达的卫生、农业、水利、林业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由省级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根据当地血防规划目标,优先安排重疫区村和有螺环境开展血防工作。

(二)各级血防办要牵头协调并督促检查血防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确保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到重疫区,达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的目标。

(三)疫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农业(畜牧)、水利、林业等工程项目时,要将有关血防工程措施纳入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凡是与血防结合的农业、水利、林业建设工程,在执行行业技术规范的同时,必须执行血防技术规范,并按血防技术要求施工。已建成的血防综合治理工程要明确管理部门及使用维护单位的责任,以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五、加大投入,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

(一)疫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加大对血防经费的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财政经费主要用于人畜查病治病、查螺灭螺、健康教育、药品采购、疫情监测、应急处理、督促检查、专题调查、检验检疫、晚期病人救助治疗等补助。卫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血防经费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血防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救治体系,发挥其功能作用,并根据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逐步改善血防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

(三)要进一步加强血防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血防工作人员待遇。同时,要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和能力。

六、严格监督,落实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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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和发挥名牌带动作用,着力抓好质量管理建设和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增强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区总体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努力打造国际化大都市东部新城区。

二、总体要求

在全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做大做强制造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名牌产品和支柱产业,使主导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地位,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的根本宗旨。

(二)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加快技术进步,推进技术创新。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全面增强我区产品的竞争能力、努力提高全区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四)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的目标任务

(一)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

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通过“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推进全区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和自主品牌,不断增加我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数量。

(三)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标准和计量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开展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事故处理应急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小事故损失。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得到有效整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产品质量明显提高

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质量损失率达到全市水平;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杜绝,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及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竣工交付使用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机械综合试验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

(六)服务质量明显改进

服务行业积极推行国家标准和服务规范,拓宽服务空间、提高业务技术、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争创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先进单位,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七)生态与环境质量改善

重点污染源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达标排放率均达到90%以上;年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人为生态破坏事件。

(八)做好世园会的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

对世园会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周边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食品加工、销售企业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世园会顺利举办。

五、工作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质量振兴为己任,积极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调动和组织各行各业持续推进以提高质量、振兴经济、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兴区”和“质量兴企”活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领导,将由区政府质量兴区领导小组负责“争创”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联席会议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研究审定实施质量兴区工作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远景目标,研究实施质量兴区有关政策措施、总结汇报、表彰先进等。联席会议的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研究实施质量兴区日常工作,布置具体任务,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了解质量工作情况,研究协商有关事宜,提出工作建议。

(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1.质监分局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从源头抓好质量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及质量体系认证,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抓好名牌产品和名牌服务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特种设备、食品、建材、农资产品和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给予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对个别屡教不改的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落实打假责任制,积极组织联合打假、专项打假和日常打假行动,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网络,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积极推广“质量兴区”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把“质量兴区”活动引向深入。

2.区农林局要积极开展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的相关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及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等投入品及包装、储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争农产品品种改良,档次提高,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明显。

3.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商标监管,积极开展“驰名”、“著名”商标推荐和管理工作,查处假冒、仿冒商标等侵权行为,依法实施合同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命名活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及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监测工作,加大打假维权力度,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强商品和服务诚信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4.区外宣办要加大对争创质量兴省、“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质量兴区”活动。

5.区财政局要根据“质量兴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财力上给予必要支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质量兴区活动经费和联系打假专项经费。

6.区食品药监局要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食品及化妆品市场的质量监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当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7.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提高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卫生的宣传和监督检查。

8.区科技局要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农产品和工业产品质量和档次。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提高质量,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供支持。

9.环保分局要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治理工业“三废”,严格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行环境体系认证,巩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0.区建住局要督促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完善质保体系。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其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引导、培育和推荐企业争创优质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隐患,防止质量事故。

11.区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区发改委、区商贸总公司、区中小企业局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辖区工业企业及商贸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教育;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兴企,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广泛开展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提高商贸企业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积极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13.区旅游局要在本辖区各旅游景点组织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

14.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质监、工商、卫生等管理部门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采取极端行为阻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事件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

15.各街道办事处要把“质量兴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辖区“质量兴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促进辖区各行业的质量工作,为质量兴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

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必须在深化质量兴区工作中狠下功夫,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抓出实效。质量兴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质量兴区活动深入开展。

1.以发展名牌产品带动相关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及农产品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辖区优质服务和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有计划地选定一批品牌声誉好、生产规模大的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的重点扶持单位,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和企业,建立争创名牌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名牌争创活动。

2.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全区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质量工作突出,为全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荣誉称号做出贡献。

3.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化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区域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消灭无标准生产,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帮助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计量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企业配备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检测设备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严格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鼓励生产定量包装产品的企业积极取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帮助企业应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4.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完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探索建立质量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

5.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制假售假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集中力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

(四)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1.加强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将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增强群众质量法制意识。

2.加大质量建设投入。引导企业增加质量建设投入,切实加强新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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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再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基本认可,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满意。2014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依法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社会管理职能和在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社区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商会互动合作机制,加快制定培育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协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中的作用。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逐步将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行业规范、资格认证等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社会事务性、公益服务性等工作,转移或委托关社会组织承接,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原则,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管理的事项,做好衔接、指导和监管工作。

(五)继续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部署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率、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行政审批网上公开运行率均达到100%。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探索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继续提升、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探索行政合同、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调解等柔性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完善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方式。大力推动行政管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

(六)积极构建完备的政务公开体系。加快以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政务应用中心、信用信息中心为核心的电子政务中心公共平台建设,构建主动服务模式下的智能化政务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充分、有效。扩大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参与和监督,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医疗、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继续办好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测评结合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听取意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率达100%。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的依法组织听证率达100%。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报告等配套制度。

(八)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先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决策事项要重点实行预测预防。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九)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每年选取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抓好政府制度规范化建设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统一由区政府登记、编号、公布的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实施;所有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众监督的机制和程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十一)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全面规范规范性文件评估机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由主要实施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周年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重要依据。已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变动的,或已施行满5年的,或社会关注度高、公众提出较多建议的,实施部门应当进行评估。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机制,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需继续实施的,重新确认公布。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积极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领域的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预警执法、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十三)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健全权力运行领导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完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将网络终端向街道拓展延伸,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监督、救济等各项权利的网上运行全覆盖。

六、切实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十四)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强化层级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重大决策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其他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十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及报告工作和接受人大质询等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要公布处理结果。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建立常态的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

(十六)完善行政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问责决定一般应向社会公开。

七、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协调和解、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之间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功能。落实省、市有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的自觉履行率达100%。

(十八)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机制,将排查面覆盖到社会各领域和行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机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调解在初发阶段。建立并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实现各类调解主体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仲裁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裁决等其他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十九)建立畅通有序的工作机制。以到2015年底总量下降50%为目标,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问题的保障机制,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工作格局作用。做好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各类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

八、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区政府每年要向区委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十一)坚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制度。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落实措施。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确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区政府向上级政府、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