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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指导节能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4 15: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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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指导节能工作计划

篇1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6户、4户、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5户、3户、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6户、5户、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篇2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__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__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__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 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__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__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__】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__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__省财政厅 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__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__〕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__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__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__〕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

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20__年,我中心继在20__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__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__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__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篇3

市节能监察支队主要负责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86户重点用能企业(据省经信委下发的名单)进行监察(见附件二);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年耗能3000-5000吨标准煤的27户重点用能企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名单)进行监察(见附件三)。

二、工作内容

(一)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察

涉及27项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目录见附件四)的企业进行全面自查,节能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监察

今年是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工作方案》淘汰任务的最后一年,按照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继续加大对电动机、电焊机和电阻炉、变压器和调压器、锅炉、风机、泵、压缩机、柴油机和其他设备共9大类272项设备(产品)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力度。一是对未进行自查的重点用能企业,督促其尽快进行自查,制定淘汰计划,力争年底完成淘汰;二是督促已完成自查的企业按预定淘汰计划实施淘汰,对不按计划淘汰的企业将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节能基础管理情况监察

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进行日常监察。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从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监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篇4

进一步加强对能源计量监管、完善能源计量专家服务制度,指导和帮助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进企业建立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能源及节能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积极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推进能效标识的应用,深入开展节能专项执法检查。

二、领导小组及分工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市质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一)能源计量管理与服务(牵头部门:计量科)

1.继续建立和完善企业能源计量档案,动态掌握企业年度用能状况和能源计量的基本情况,分析能源计量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2.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继续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按计划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对标验收工作。

3.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专家服务制度,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对口服务。为企业提供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和校准等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运用工作。组织开展“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回头看”活动。

4.指导和帮助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年耗标煤10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组织体系推进计划报送。

(二)帮助企业建立节能标准体系(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按照GB/T15496-15498和GB/T19273《企业标准体系》等4项国家标准和《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以满足企业实际需要、提高节能效果为重点,推进重点用能企业逐步建立节能标准体系。各县在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中选择1家企业,按照AAA标准良好行为要求,开展建立节能标准体系的试点工作。

(三)能源及节能相关产品监管(牵头部门:监督科)

1.进一步严格工业产品许可证受理审查,强化证后监管。在申报确认、受理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许可证受理审查,严格把关。对已获证的企业,要利用年审、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基本生产能力、条件、环保以及节能设施的有效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2.组织开展获证企业及节能相关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节能耗能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产品能效指标和能效标识符合性。各县(分)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意见》的要求,做好对我市煤炭、水泥、石油化工等重点能源产品及耗能产品的质量监管,做好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管。

3.严格按照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企业,及时督促其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再次抽查,直至复查合格。对区域性节能耗能产品质量问题,要运用质量分析会等形式集中分析共性质量问题,运用集中给予解决,不断提高节能耗能产品整体质量水平。

(四)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牵头部门:特设科)

1.组织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普查、热效率测试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图纸和设计文件审查,开展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的节能评价工作,新产品能效测试符合节能要求后,方允许批量生产。

2.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的监管,开展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和锅炉房达标活动。

(五)能效标识应用与节能产品认证

1.市局计量科牵头负责整体协调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监管;监督处负责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稽查队负责能效标识执法检查工作。(牵头部门:计量科)

2.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和帮助节能产品、节水产品、可再生能源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认证工作;指导和帮助市质检所,计量所等质监系统技术机构积极承担节能产品认证相关检验检测任务;加强对节能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质量科)

3.加强对节能产品认证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规范证书及标志的使用。结合认证全过程监管试点工作,加强对节能产品认证过程的现场监督和对承担认证检测任务的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上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质量科)

(六)节能专项执法检查(牵头部门:稽查支队)

1.继续加强对能效标识、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3C产品、“地条钢”、“土炼油”、煤炭等六个领域重点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2.围绕《节能法》的宣贯,深入开展节能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伪造、冒用节能产品证书标志,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标识,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检查频次,特别是加强对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大案要案随时报告。

(七)公共机构节能(牵头部门:办公室)

1.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加强全市系统公共机构用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杜绝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利用能源。

2.建立健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建立统计台账;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

今年的节能目标作要求比2008年更高,各单位务必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充分发挥质监职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事来抓,做到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分工清晰、确保成效。市局各职能科室要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确保完成目标责任。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篇5

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为核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把节能监察作为节能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积极性,扩大节能监察的广度和深度,增强部门间联动,加大处罚力度,促进节能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把列入我市38家重点用能企业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象,节能监察覆盖工业、建筑、交通、学校、宾馆商场、公共机构等领域。

2、部门联动、加强指导。坚持市县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联动执法能力建设,及时总结推广节能监察经验,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监察、规范行动。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和《省节约能源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尺度,严明执法纪律,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定期通报、惩罚分明。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定期公布节能监察情况,对违法用能单位和行为予以曝光。对节能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三、总体目标

全县拟对38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现场监察。除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外,还开展能耗限额、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节能服务机构、建筑领域节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等专项监察。

四、主要任务

(一)、工业企业节能监察

监察对象:以列入市“十二五”38家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监察对象。监察内容: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节能教育培训,设立能源管理员岗位,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状况分析制度,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等);2011年度综合能耗情况及主要耗能设备装备情况;2011年度节能技改实施情况及2012年节能技改计划;新增或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情况;对国家及省出台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节能目标分解情况及2011年度节能量指标完成情况;对耗能设备的节能监测等。时间安排:2012年6月-9月。

(二)、服务业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监察对象:本县重点能耗服务业用能单位,包括宾馆、酒店、商业中心及交通运输领域等。监察内容: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技术标准的情况;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节能技改实施情况等。时间安排:2012年7月-8月。

(三)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节能监察

监察对象: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宾馆酒店、大型超市等公共建筑。监察内容:根据国家关于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冬季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度的规定,加强对公共建筑夏、冬季空调温度设置的检查。时间安排:2012年7月-8月。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

监察对象:近年来通过节能评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察内容:建设项目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情况,耗能设备的选用情况及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情况等。时间安排:2012年7月-8月。

(五)能效标识检查

监察对象:电器卖场、各大超市电器专柜和灯具市场等。监察内容:国家已的列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25类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张贴了能效标识,标识粘贴是否规范以及生产者能效标识产品的备案情况等。时间安排:2012年7月-8月。

五、要求

篇6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i]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西部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西部公司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西部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成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设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日常工作。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设在市场部,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

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西部公司党委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目标;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减排综合目标测定、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单位的年度节能减排综合指标考核工作;制定和完善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减排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十条西部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或岗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明确节能减排管理岗位职责。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减排专业知识的人员兼职开展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西部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市场部负责汇总、编制西部公司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能源消耗的汇总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篇(章)以及限额以上节能减排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报批;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财务部负责编制西部公司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资金的编制和筹资情况。

(三)党委工作部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工作。

(四)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交流活动;编写西部公司节能减排推广技术及节能减排设备目录;负责组织制定节能减排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负责节能减排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选。

(五)保障部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减排设备的市场准入;负责组织节能减排投资项目、参加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

(六)人力资源部会同节能减排办公室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培训工作。

(七)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应重点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办公设备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八)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现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

(九)各项目部设立节能减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岗,贯彻落实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全面履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责职。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所在工区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2.负责制定所在工区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分解节能减排指标。

3.负责制定和完善所在工区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4.负责所在工区节能减排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根据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规划、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计划和节能减排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公司做好节能减排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节能减排岗位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或审查节能项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经验交流等。

(四)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组织或参与节能技术开发工作。

(五)测定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定额。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源审计、能耗监察、节能监测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七)负责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档案和台账;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八)参与节能减排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增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

第三章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节能减排分析例会制度。西部公司建立节能减排例会制度,按季度召开节能减排分析会,对照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计划,小结季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节能减排计划管理。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和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范围,根据华北局总体节能减排目标,结合西部公司具体情况提出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建议,编制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制定主要节能减排措施。

规划、计划建议的上报时间:各单位在规划期前1年的4月底前,将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建议报节能减排办公室;节能减排办公室在规划期前1年的6月底前,将各单位的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建议汇总后,提交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将正式规划报华北石油局节能减排委员会。

各单位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和建议报节能减排办公室。

规划、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下达: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各单位的节能工作计划和建议,汇总、编制西部公司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华北石油局节能减排委员会批准后下发执行。

各单位根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下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结合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上报节能减排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能源计量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节能减排计量台账和节能减排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能源统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西部公司有关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节能减排统计台账,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并将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按隶属关系按月上报。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能量平衡和能源审计等工作,摸清并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定主要装置、和主要设备能耗定额或指标,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项目部、各单位要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以及企业的相关节能减排标准,编制、完善节能减排设计标准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加快节能标准化进程,完善节能标准化体系。

第二十条各级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节能减排意识,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抓好采暖、空调、照明系统及办公设备节能减排,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办公区域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能耗;优先使用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办公区域尽量使用自然光,走廊、通道等照明要求较低的场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随手关闭水龙头,减少水流排放。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华北西部之声》、《华北油气信息》等报刊、报纸、黑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降耗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和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节能减排知识,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多层次节能减排人才的开发和培训,有计划地培养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四章合理利用能源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减排技术措施,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努力降低能源消费,防止和减少能源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应用效率、转换效率和输送效率;努力节约非生产用能。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对现有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进,优化操作,提高用能效率。

第五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二十六条西部公司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二十七条西部公司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管理,由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责汇总、优选和提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建议计划,报公司节能管理办公室;公司节能管理办公室会同生产、保障、财务部门审查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重点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考核、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保障部每年要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六章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管理

第三十条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减排篇(章),凡无节能减排篇(章)的投资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节能减排篇(章)应进行评估审查,并出具评估报告;对未进行节能减排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减排评估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二条节能减排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三十三条投资项目的节能减排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减排设计规范;投资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投资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投资项目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减排措施和节能减排效果分析等内容。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单位能耗指标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三十四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必须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三十五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减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岗位责任不清、工作开展不力、节能减排指标不达标、能耗超过定额、浪费能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单位提交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第三十八条西部公司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作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同时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

第三十九条节能减排办公室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综合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与公司年终综合奖奖金分配。评价考核结果达标的单位,有权参加公司节能减排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第四十条西部公司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节能减排管理方面措施落实到位,节能减排指标居于西部公司先进水平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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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经贸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绿色腹地工业强县的战略目标,持续“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种

种困难,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有效推进了工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业经济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规模工业增加值:1-10月完成8.6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0.8亿元,比增10以上;

3、规模企业数:1-10月87家,预计全年达到87家

4、产值超亿元企业数:1-10月6家,预计全年达到9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1家;

5、产品产销率:1-10月96.6,预计全年达到98; (二)开展主要工作情况

1、抓学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定期召开局务会及党委会。坚持每月初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议对上月的工作进行小结,对当月工作进行安排,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解决。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局党委会议,会议内容是总结上季生产、工作情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季工作任务。有问题、有困难,早发现、早解决,经贸工作既有中、长期规划,又有短期安排。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

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进一步落实机关绩效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管理机制,为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我局在原定《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基础上下发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更加明确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更加细化了奖惩标准。

2、抓平台,推进一区多园进程。

经过近年来的开发建设,我县的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目前有新屯工业园、郑坊工业园、金山化工园、沙墩工业园、富洲光电园区等,其中新屯工业园和金山化工园规模较大。但与兄弟县市比,我县的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小,适应不了今后xx产业集约化发展的需要。因规模小,相关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也较难引进大客户来xx投资兴业。还需政府加大园区建设资金投入,建设几个有规模、上档次的大型产业园区。

3、抓项目,壮大工业发展后劲。

我们按照总量调大、产业调强、结构调优、效益调高的目标,抓住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强化协调服务,不断做大做强,促进工业经济内涵深化和外延扩张。

一是抓龙头企业。集中力量扶持富宝、榕昌等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强化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各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在政策、服务上给予倾斜,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1)、上海翔雀钢材发展有限公司和xx宏丰钢铁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00万吨规模的炼钢及轧连铸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亿元,注册资本1.2亿元,用地300亩,已于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50万吨钢坯生产线主体厂房土地平整,进入主体厂房基础施工和供水、供电、道路等配套基础实施建设,预计2012年初一期工程可竣工并试产。现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66万元。就业岗位。该项目于6月22日顺利开工。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和基础水泥浇注及厂区规划设计,现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万元。

(4)、圣达威服饰项目。由福建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在xx新屯工业园区投资兴办的现代中式仿古服装研发和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用地52.59亩。该项目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地质勘探、厂房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4、抓运行,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我局经济运行部门按序时进度每月对各规模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产值、产品产量、行业、质量等方面进行运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发觉经济亮点,及时引导企业科学调度。同时积极参加xx市经贸委每季举办的全市经贸系统经济运行工作分析会,相互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好的做法经验,以好的对策帮助企业解决在金融危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抓安全,促进企业正常发展。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xx市政府办公室、x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工商贸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动,特别是把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使用等监督管理作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了《xx县经贸局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明确了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班子成员应负其分管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企业也制订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杜绝了以往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工作推诿、相互扯皮现象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年来,经贸系统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6、抓节能,推动经济循环发展。

一是加强对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xx县节能降耗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由经贸局牵头组织负责节能方面综合协调的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加强我县环境保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

篇8

一、监察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监察范围。本次专项节能监察的范围是:年耗能五千吨以上标准煤主要产品列入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目录的重点用能企业。

(二)监察内容。一是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辖区内涉及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超国家和本省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企业名单及具体情况;超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的企业整改情况;对改造无望或经过改造仍不达标的应将其列入淘汰名单;2010年度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了节能技改措施,是否落实了惩罚性电价。二是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对辖区内列入监察对象的各工业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仍在使用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明细表及企业名单,核查是否采取限期整改或淘汰等措施;2010年度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察方式和工作程序。本次专项监察采用书面监察和部分企业现场监察的方式。先由企业填写相关表格,各县(市、区)发改局审核汇总整理报市节能监察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审核汇总报市发改委审核,再报省节能监察中心。

二、监察依据

国家22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及省能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等。

三、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一)时间安排。

9月1日-10日,为重点用能企业自查填写表格时间。

9月11日—15日,为县(市区)发改局审核汇总上报时间。

9月20前市节能监察中心汇总,经发改委审核后报省节能监察中心。

(二)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收到文件后,请尽快通知本辖区内企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迅速及时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报送方式。企业所报表格要企业盖章领导签字一式2份报市节能监察中心。各县(市、区)汇总表要运用EXCEL电子表格格式,报送市节能监察中心电子版一份。本文件及所附表格,可到市节能监察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监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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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坚持以“禁实”工作为重点,继续推进粘土类墙材企业转产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转型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不要继续盲目扩大粘土类墙材的生产能力,使企业明白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第二,坚持规范管理与示范引导,推进新墙材生产应用的健康发展,城市规划区“禁实、禁粘”工作成效显著。目前,我市共有5家新型墙材企业通过省级认定,产能基本满足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市场需求。全市“禁实”目标基本实现,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第三,为有效地监管各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规范相关单位行为,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加大“民用建筑节能公示”力度,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市场主体各方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也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在进行检查时,我们把这项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检查中。凡是发现不按规定实施的,将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二、2009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09年的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在推广新墙材和节能建筑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困难,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建设、开发及施工单位对掺有粘土的墙材很认可,新型墙材市场发展不平衡,墙改工作专项基金未征收起不到杠杆调控作用,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

(二)建筑节能设计专篇不完整、深度不够,热工计算书不规范,漏报备案现象依然存在;

(三)专项基金征管不到位,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偏低;

(四)地方节能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济激励等环节还缺乏系统、全面、强有力的地方性政策来支持和保障;

三、2010年工作计划及措施

坚持以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宣传、引导、监管、服务为手段,立足新型墙材产品生产中心和新型墙材产品输出中心两个新型工作机构,开展《居住建筑节能设计65%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50%标准》。规范管理,使我市的墙改节能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加强产业导向。在全面完成省市规定的“禁实、限粘”目标的基础上,学习外地的成熟经验,建设和扶持新型墙材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开发高性能的节能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利用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推广步伐,发展非粘土承重墙材及其产品系列化、配套化的开发应用等,提高我市新墙材的档次品位。

(二)、在全面完成城区规划内禁实目标的基础上,全市“禁实”工作,加大建制镇“禁实”工作力度,由城市向乡镇扩展。加快农村新型墙材的推广和应用,要深入农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建制镇民房新墙材试点为切入点,采取政策扶持、经济杠杆调节、舆论宣传引导等措施,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墙改的积极性。

(三)、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省节能新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制度及节能材料、产品、设备的认定检测和公示制度等系列配套政策;所有新建公、民用建筑必须经过节能审查和节能专项验收。

(四)加强新型墙材节能技术的管理。凡在我市生产、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实行全省统一认定制,对新申报认定的,符合认定条件的技术,及时上报市墙改办,对已经认定的产品实行产品标识制度,标明品牌和生产年月,加强动态管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用于建设工程中,对新墙材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制度,并将抽查结果及时上报市墙改办。

(五)、加强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征管,把专项基金的征收、返还与工程施工现场查验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紧密挂钩。一是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新型墙材使用情况和建筑节能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管;二是建设工程中未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未执行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返还专项基金;

严格落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

(六)、加大闭合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继续强化开工前、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各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节能重要部位实施情况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查验;强化对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监督抽检。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按节能设计新标准建造。

(七)、新建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禁实”与建筑节能公示制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房屋销售节能措施明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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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按进度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整改销号。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加快未销号任务整改进度,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任务。

2.扎实做好整改任务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整改任务销号程序及要求,扎实做好已完成整改任务销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已销号任务“回头看、回头查”,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防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强化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认真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梳理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强化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督察过程中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二)坚决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编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科学制定碳达峰目标和实施路径。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碳达峰目标分析研判,研究提出本地时间表和路线图。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高碳产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二氧化碳减排示范项目。

5.持续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全覆盖“回头看、回头查”专项行动,严防已整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注重精准甄别和分类施策,坚决杜绝整治工作简单“一刀切”。

6.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认真贯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研究制定全市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持续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砖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进一步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成果,加快推进非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

7.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分级、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牵头开展工业污染源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继续以化工、喷涂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指导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

8.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认真执行《省2021年工业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2021年夏季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旌阳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预警、启动和响应,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等特别管控措施的落实。

9.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制定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石亭江流域管理保护。组织开展石亭江流域工业企业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快推动石亭江流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三)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10.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十四五”工业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市、县)政府。严格落实《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严控高耗能项目盲目上马。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组织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低效变压器淘汰力度,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变压器。

11.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研究制定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进一步加大重点用能企业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监察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逐步扩大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范围。

12.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加强节能诊断服务第三方机构培育力度,面向机械、电气、电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全年力争完成20户企业节能诊断工作。

1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十四五”工业节水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钢铁、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设,大力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四)持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4.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磷石膏产消台账,加强日常调度管理,确保全年全市范围磷石膏“产消平衡”。大力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磷石膏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攻关,进一步拓展利用途径和产业链。

15.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广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借力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支撑作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篇11

1、整理我厂近几年节能降耗工作材料,并进行数据分析,对节能技术改造、定额管理等工作进行总结。继续推进有效的节能措施,对不完善的地方要进行改进,为以后节能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2、为了更好的落实各类节能降耗措施、满足能源管理方针,成立节能降耗工作检查小组,落实、检查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监督,以全面完善、推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3、修订节能管理制度。为了使节能降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我厂的生产经营现状,进一步修订各类节能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梳理,使节能措施更符合我厂实际情况,确保节能措施执行到位。

4、制作节能降耗宣传标语、横幅,在厂内张贴、悬挂,为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在厂宣传栏,开辟节能降耗专题栏,做好舆论宣传的节能降耗导向工作。

5、积极挖掘身边节能降耗的典型员工、典型事例。对平时在节能降耗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项目、以及节能降耗工作较突出的事迹,进行发掘,在厂内进行宣传。

6、根据厂部要求,利用空余时间,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讨论,不断强化员工的节能意识。

7、组织节能工作人员,参观有关节能环保会。通过参观使大家了解新技术、新能源设施,拓宽员工节能降耗工作思路,加强科学环保观念。

8、加强班组学习,并鼓励广大职工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我厂节能降耗工作献计献策活动,结合本厂特点,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9、开展节能降耗讲座、培训,让在节能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或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的节能技术、节能优秀事迹讲座,并组织交流。

10建立节能目标和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班、组、个人,重点能耗岗位,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

11、抓好节能监察和监控。通过限制消耗定额,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节材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实现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