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14:2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农村环境问题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搞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一是建立建全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的领导;三是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资金投入;四是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五是加强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六是加大对科技、管理和服务人才的培训;七是不断地深化改革,端正指导思想,加强法制建设方向;八是抓点带面不断开拓新领域,使新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建设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1 农村能源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建设
农村环境问题,是当今农村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环境质量的恶化,对农业生物、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环境问题可分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两大类,农村地区能源的开发利用与这两类环境问题都有密切的关系。能源不但给农村提供了动力,而且带来了生活的文明和社会的进步,但也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如新柴的消耗量方面,19世纪以前,由于需求量不大,砍伐情况并不严重,保持了生态的平衡,没有产生污染现象。而在最近的百多年来,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使得生物质能源供不应求,使生态和污染方面都出现了问题。由于矿物能源的大量开发和使用,也为农村带来了严重的能源环境问题。由于能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对农村和能源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健康等都造成严重的危害和重大的损失。
2 矿物能源的开发利用对农村环境的重要影响
矿物能源的开发,包含了开采、贮运、加工、转换到消费。在这全过程中,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如煤在开采过程中,首先是开采占地,它破坏了地表的生态系统,影响了农业生产。另外井工开采易造成地表的沉降或裂缝并改变水体形态及渗漏而影响农田灌溉,同时也破坏了地下水资源。另一方面开采时的排污以液体、气体、固体同时存在,如酸性矿井水、泥浆、瓦斯、煤矸石等。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特别经数次堆放,会造成自燃、流失等大气污染,在煤炭的燃烧利用过程中,又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和灰渣,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等。又如水陆石油的开发会造成海水域的严重污染,影响水产业的发展和造成农田的污染。石油在燃烧时也会排放大量的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是:采伐对环境的影响,如导致资源的枯竭,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平衡;秸杆等大量燃烧,导致土壤肥力减退、农业减产等。如木柴在燃烧时会排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不充分时会排放大量尘烟和颗粒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2)自然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是:自然能源如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海洋能等。由于不同的能源各自的物理化学性质开发利用的方式不同,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如水能在开发利用发电时造成的河川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变化的影响。库区大面积淹没及周围生态、自然环境、地表、土质、农业生物等影响。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在用地热发电时,由于开发利用过程中废热污染和排放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甲烷、汞等。特别是其中的硫化氢在高浓度时会致人死亡。利用潮汐能发电时会造成海域的污染等。在太阳能大规模集中开发利用的地区,可能会造成太阳能的回流,影响局部环境的变化,如气候变化和生态失衡。太阳能电池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采用大量的有毒和可燃性气体,如三氢四磷、四硫化硅等。会对居民带来危害。开发利用风能发电时,会造成噪声的危害等。
因此,在开发利用自然能源时,必须充分考虑对局部环境的危害,并制订出预防措施。
4 几个重要的能源环境问题
(1)气候变化。近百年来,地球气候已发生明显变化,主要是全球变暖,其原因就是温室效应。而二氧化碳是引起温室效应的主要气体。温室效应带来的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极地冰雪的部分融化、海水变暖和膨胀,海平面上升使沿海居民的安全受到危协。另外带来的是干旱和沙漠化的扩大、旱涝频率上升和虫害增加等。
(2)酸雨的出现。
(3)主要是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造成的。酸雨的出现,造成土壤酸化,肥力减退,农作物减产,森林衰亡,植被枯死,水体酸化和水产的影响等。
(4)臭氧层破坏。主要原因是氟里昂的大量使用,矿物能源的消费和生产化肥产生的氧化氮造成的可导致过量辐射的影响。
(5)烟雾。烟雾是燃烧含碳量高的燃料造成的烟雾污染,主要是煤的矿物能源消费排放的影响污染物占百分之八十,烟雾能反射和吸收太阳辐射,严重时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减产,也直接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对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 in the process, the rural environment is the serious pollution, this is caused by many factors, such as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process is not reasonab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improper management, rural life garbage collection is not reasonable, and so on.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countrysid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ur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caused by a few reas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new rural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protection measures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农村环境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即表明新农村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当前,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农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却忽视了社会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导致农村生态环境一步步恶化,严重阻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农村污染现状中的问题
当前农村环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资料使用不合理。由于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和地膜等农用物资,农村耕地和水体受到了大面积污染。我国一些常用农药都有较高的毒性,吸收率仅为30―40%,大部分进入水体、土壤及残留于农产品中,严重威胁到人畜健康。农业面源污染逐年加重。由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以及化肥,并且越来越严重。尽管新型有机生态农药具有高效含毒量小,低残留等诸多优点,但是由于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还不能自觉使用有机生态农药,仍沿用以往的习惯,使用传统农药,严重污染了水质和土壤。同时使用无机化肥过多,导致土地板结,地下饮用水氨氮浓度过高,直接危害人们的生活健康。
2.畜禽养殖业产生严重污染。畜牧业的大发展,增加了广大农民和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加快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但随之也带来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那就是环境污染问题。到农村走访我们不难看到下面三个情况:①、畜禽距离人的生活区太近的情况。窗前就是鸡舍,屋后就是猪圈,有的农民甚至人畜同居一室。②、部分小城镇把养殖区或牧业小区建在繁华的大街两侧的情况。把养殖户或小区作为观光参观的旅游景点。③、垃圾粪便处理无规划的情况。街道、庭院随便倒,苍蝇成群,气味难闻,成为公害。
3.农民不良习惯积习太深。农民环境意识不高,一些不良习惯对环境影响较大,存在许多环境问题。在冬季,农村采暖用的依然是木柴,不仅砍伐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烟雾还污染了居住环境。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村民大部分洗衣服都用廉价的含磷的洗衣粉,而生活污水基本上都是渗排,不经过统一排放进行治理。垃圾随意乱倒,柴堆、土堆、粪堆乱堆乱放,家禽、家畜大多未实行笼养和圈养,到处乱跑,到处拉粪便,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得不到遏制。
4. 潜在污染不容忽视。由于乡镇餐饮业以及加工业迅速发展了起来,而它们大部分的燃料是煤,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一些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大部分使用柴油和70#含铅汽油,车辆尾气对农村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有的砖瓦厂或者采矿厂盲目开采土石,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们的生活,引起群众环境纠纷。再有,缺乏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是农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了严重影响,群众的身体甚是担忧。
5.生态环境破坏进一步加剧。农民砍柴做饭、乱砍滥伐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过度放牧牛羊等牲畜,使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仍未杜绝;对种植的树木草地保护不力,存活率比较低;水土流失、滑坡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农村生态系统越来越失衡。
二、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农村环境受到破坏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历史的积淀,而且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矛盾的外在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
1.农民环保意识低下。他们对环境问题缺乏认识,不了解环境保护的一些常识,只顾了眼前的利益,考虑到价钱低,因此他们并没有使用有机化肥,使土地越耕种越板硬。为了追求粮食、蔬菜、水果等得外观,没有限度得使用农药,造成这些农作物本身质量的下降。虽然近年在推广生态农业、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上作了一定努力,但依然“自毁家园”的现象仍得不到控制。
2.农村管理体制不健全。农村环保涉及到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科技、畜产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工作职能有所交叉,出现了都管却都管不好的局面,特别是没有统一监管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构,有些部门工作缩手缩脚,等待观望,嘴上喊得多实际干得少,使农村环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3.农村措施不力。农村环境制度建设滞后,虽然制定了有关规定和措施,但这些都不具备约束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无公害农药、环保地膜在广大农村不能强制推广使用,秸秆焚烧、滥用农药化肥的现象屡禁不止。
4.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已然成为农村环保工作的瓶颈,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诟病。事实上,为了筹措资金,也有不少农村在尝试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可成效仍不够明显。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自然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也就不强。而纵观国际社会,各种市场化的实践也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
三、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应采取的“五大对策”
解决当前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工程,需要一套整体性的方法和途径。
1.着力提高农村环保意识。树立现代生态意识,以现代生态科学、环境科学、经济科学和生态现代化理论为基础,提倡高效低耗、无毒无害、清洁安全、循环节约、绿色生产、绿色消费、预防创新和健康环保,反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超量消费,努力实现人类与自然的互利共生。
一是要严格环境执法和管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对工业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建立关键岗位环境责任制度、关键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奠定生态意识的法律基础、管理基础和监督基础。
二是继续控制人口规模,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关系,奠定生态意识的科学基础。
三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大力提倡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加大生态和环保教育投入,从小学开始普及生态意识,让孩子们充分了解他们生活的资源基础和生态条件,从小就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更好更多地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生物循环利用生态工程、清洁能源利用工程、生态复合肥料工程、绿色化学工程、绿色食品工程等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重点,开展“一池三改三处理”工作,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快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治理。
加速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集并到种养大户和现代农业经营者手中,形成规模经营的生产格局,逐步提高农机化作业率和农业生产力,以利于各项生态工程的实施,更便于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和环境的综合整治。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充分挖掘内部资源潜力,积极发展生态替代产业。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形成城市的绿色屏障,打造“诗意田园、浪漫乡村“的特色生态旅游休闲产业。
3.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回收处理机制。首先在农村建设一些“垃圾存放点”,让农民暂时把垃圾在这里存放,并且做好垃圾的分类,为回收垃圾做好提前准备,然后再把各村分类好的垃圾集中到乡镇,最后运送至市区进行集中处理。尽量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农村垃圾时,要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把猪粪、秸秆、柴草、谷壳等可作为生产沼气的原料回收利用起来,既节约能源,又发展农村的生态工程。在农村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开展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科学填埋、焚烧和堆肥。4.
加强农村环保法律体系建设,为农村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首先制定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因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的,要制定一整套有关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环境保护的规范和准则,保证农村的一切经济活动以及进行的环境保护工作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其次,要大力提高广大农民、企业经营者、基层领导干部等的环保法律意识,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再有,就是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逐步改变过去人治重于法治的现象,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从法律制度上保护农村环境不受污染。
5. 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保障机制。
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多元化的合理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全面筹措资金,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长效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不能走工业化进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应当积极采取对策,将“两型社会“建设的理念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始终,努力使农村向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农村环境主要是指以广大农民的聚居地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然及社会条件的总和,包括,大气、土壤、水体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来说,环境污染的空间还相对富余,因此,农村环境逐渐成为城市环境污染之后的另一个区域。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加大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逐渐伸向了农村,使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严重挑战。
我国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水体土壤污染严重
由于国家对新农村发展的推动,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渐加剧,使农村的水体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化肥、农药的使用可以对减少虫害、提高作物产量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化肥、农药用量的不断增加也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不得不依赖更大量的化肥。其次,农药、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作物,使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药、化肥同时还大量杀死无辜的动物、鸟类、昆虫,破坏生态平衡。大量废弃的农膜遗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碍作物的生长。而且这些“白色污染”很难被消除,因为农膜在50年之内都无法被分解。
(二)农村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
随着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加之不恰当处理就会对农村的环境造成危害。我国的人畜粪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认为是目前农村三类主要废弃物污染源。据有关调查,农村人畜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还不到5%,农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没能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农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流向路边地头、沟渠池塘以及被蒸发到空气中,严重污染着土地、大气、水源和庄稼,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三)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在农村,有很多农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树木森林砍伐使之变成耕地,他们没有认识到森林是农业的生态屏障。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已经不足15%,除去大片林区,广大农村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则更低,。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国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严重浪费。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渐趋荒漠化,有的只能弃耕,使一些地区的环境不在适合农民的生活居住。我国经济发展规模扩大、人口逐渐增多,饮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实际可用的水量却逐年减少。可见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四)一些新型企业造成的污染
十指出,对新型农村的建设要围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文明建设一起发展。但是,目前国家为了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一味的强调以工业致富农村,致使乡镇企业在农村大力发展起来,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凸现出来,由于乡镇企业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分布比较广,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面覆盖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开始搞一些副业,比如禽畜养殖等,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这样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较大,禽畜粪便的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杀伤,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公众参与率比较低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地位处于弱化的状态,特别是处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农村环境保护还仅仅依赖于政府的推动。中国虽然已经完成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但是农村人们的接受能力毕竟有限,更何况是环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众只是的跟随政府的脚步,当政府进行农村环境进行决策时,公众就会被组织起来集体参与;在政府没有环保政策时,便很少有公众参与。由于这种参与是在政府倡导下进行的,公众并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立场。农户们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于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依然不强。公众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往往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我国环保项目开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
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看,我国还缺少专门性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的保护,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有些甚至还仅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没有可执行性。农村环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仍然达不到要求,这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和财产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农村环境保护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规条例根本不适用农村,而适用农村环境的法律又不够完整且滞后,目前,我国农村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政策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以农药的检测体系为例,不仅检测的能力落后,就连检测的标准和覆盖面也很低,而且对农药残留超标监管力度远不能适应国际上对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近几年来发展较快的农村城镇化以及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等等,当前的法律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三)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系统混乱
由于农村大部分远离城市,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不能得到保证,而且农村环境保护职能和职权及各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另外我国涉农环境保护事项范围广泛,而国家关于涉农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对于涉农环境保护事项,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据的,这种职权分工上的不明确导致两部门争相管理对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务,而对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务则相互推诿。还有就是地方官员为了政绩都把主要环境执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从而忽略了农村环境的执法,例如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事项,生态保护执法等,往往是城市严农村松,甚至农村根本就得不到执法,这都导致了农村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难以操作的事实。
三、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通过上对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建设已经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立法是关键,环境立法是环境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相对比较薄弱,这就给农村环境保护的进行带来了很大阻碍。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政府的要求,努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规划,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机制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对重要饮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水库等环境敏感地带,制定并颁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标准,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相关预案,另外还应当尽快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等新型行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最重要的是无论制定法律,还是法规都应当充分面向公众,让每一个公众参与进来,这样所谓的法律体系才能发挥作用。考虑到农村成员的文化水平及法律意识比较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应该浅显易懂,以便每一个公众都能了解学习,这样也有利于执法部门的执法。
(二)强化农村环境执法与监督检查
1.2农村的面源污染分析农村的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随机性、难检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首先,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有的地方过度使用化肥,使得化肥残留物随着雨水渗入地下水或者流入河流中,造成农村的水体污染。农村家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但是由于养殖污水基础设施落后,有的养殖用户为了不增加成本,没有对家禽的粪便和废水进行处理,就直接排放出去,导致家禽污染越来越严重。其次,由于农村大棚技术的发展,长期使用的塑料大棚和薄膜碎片残留在土地中,破坏了土壤的结构,影响到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种植的长远发展。最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小企业和小作坊,有的农户为了降低投资成本,随意排放废气和固体垃圾;再加上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土地沙化较为严重,增加了空气中的悬浮颗粒,降低了农村周围的空气质量。
2新农村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
在新农村规划建设过程中,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生态环境问题比较严重,不利于农村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下面就农村出现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展开论述。
2.1农村生态保护规划不合理在新农村规划建设过程中,由于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的建设目标具有盲目性和片面性,存在布局凌乱、配置失当以及功能不明显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同时农村的后备资源不足,未来可开发用地很少,很容易导致生态破坏;另外,农村的水土流失和退化较为严重,降低了耕地的肥力,还很容易导致河流淤积。
2.2环保意识较为薄弱由于乡镇一级的政府没有制定合理的发展导向,各个农村各自建设,缺乏必要的环保意识,依然沿用被动的资源利用和开发方式———重视发展建设,轻视环境保护,没有合理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之间的关系。
2.3自然资源利用不合理自然的开发程度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各种资源没有得到优化的配置,对自然资源消耗和利用越来越多;同时又把工业生产的废品直接排放出去,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
2.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良好的环保基础设施对促进农村社会生产的发展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但是农村缺少资金,使得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缓慢,这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发展很不适应,同时也无法有效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尤其农村的垃圾和污水处理不及时,存在着随意排放的情况;同时农村的清洁能源使用率很低,因此,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烟尘、污水以及垃圾等污染问题。
3新农村规划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3.1不断强化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管理为了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当地政府要根据农村布局特点和农户居住情况进行合理规划,不能盲目地照抄照搬城市高成本\大规模和集中程度高的模式,要设计符合农村分散和小规模的特点,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要增加环保资金的投入,做好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水源环境的保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采用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等多种集资方式,建立长期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切实处理好农村农业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地乡镇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投资、土地以及科技等政策的优势,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积极合理的引导,做好政策方面的扶持。
3.2做好农村水资源生态保护农户是农业水资源的直接受益者,其特征和外在表现影响灌溉水源的节约问题,在有的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农户很难承担节水灌溉工程的资金投入,因此,首先,切实提高农户的收入,保持相对稳定性,追求农业水利资源的最大化;同时要提高农化的节水意识和实际的技术操作水平,还要对农户进行培训,保持他们能够在短时间内接受新技术和新工艺。其次,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做好灌溉工程产权、水价以及推广服务工作,消除一切不良因素的影响,保证各种漫灌、喷灌、防渗、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能够落实到位;同时要控制好水价,避免出现风险厌恶的情况,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增加农户的选择范围。再次,对于非常干旱的地区,农业生产比较脆弱,要针对这一地区的干旱严重和资金缺乏的情况,控制好投资的风险,让农户能够易于接受。当地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的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对农业的劳动力进行合理分配,建立起合理的经济支撑,从根本上提高农户的节水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对地下水使用的监管力度,做好粮食农作物的节水灌溉,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最后,针对农业使用农药和化肥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的情况,从农户的角度来讲,减少农业化肥和农业的使用,对耕地进行细碎化经营,注意土壤肥力的保育,采用科学施肥和使用农药的方法,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染源,保护农村的水生态环境。
3.3做好农村综合生物物质资源的利用针对农村综合生物物质利用效率低的情况,政府要及时帮助农民做好秸秆和家禽牲畜粪便等资源的合理循环利用,要建立和延长农产品的加工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和可再生能源,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同时还要做好地表水的净化和消毒工作,大力发展废弃生物物质能源的转换和提炼,实现农村资源和能源的循环利用。
1.农村环境污染根据污染源的不同,学者们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了分类。有学者将农村环境污染分为农村废弃物污染、化肥农药污染、乡镇企业工业污染和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污染。还有学者认为农村环境污染是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我国农村现代化包括生产方式的集约化和工业化、人口分布的城镇化以及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据此,进一步将农村环境污染分为现代化农业生产手段的过度使用带来的污染、农村聚居点因缺乏规划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污染,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污染治理不够导致的污染。根据污染域的不同,学者们对农村的各种污染进行了具体研究。农村水污染严重。农村水污染主要指水体富营养化和有机污染,其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早在1989年,就有学者考察了乡镇企业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有学者则以太湖流域污染为例,论证了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为种植业污染和养殖业污染。还有学者指出,农村生活垃圾会随雨水进入河流,进而对农村生态环境构成较大的威胁。农村土壤污染严重。有学者指出,化肥、农药、农用地膜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土壤环境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还有学者指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集约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土壤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000万hm2,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空气污染严重。与水、土污染类似,各种来源的有害物质随着物质循环和流动会进入到大气之中,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另外,针对农村独有的秸秆焚烧问题,有学者结合实证指出,农业秸秆焚烧综合各种不利自然条件,会导致空气严重污染,进而影响到周边地区甚至更广泛区域的空气质量。
2.农村生态破坏对农村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从而导致包括人在内的各种生物的生存条件发生恶化。对于农村生态破坏,学界基本取得共识,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耕地质量下降。耕地质量下降主要由于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导致。有学者指出,我国耕地资源自然质量不高。随着农田集约化利用程度的提高,农用化学品的大量投入和大型机械的使用,又引发了不少新生土壤问题。有学者则进一步指出,农村传统农业区和草原地区存在着不同的耕地质量下降问题。植被破坏。20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指出,我国天然林覆盖率低,宜林地因各种占用还在大量减少,林木资源面临着乱砍滥伐、开发破坏和污染的威胁。同时,草地退化率也在逐年上升。进入21世纪,有学者指出我国农村依然存在森林覆盖率低,草地资源破坏严重的问题。生态植被破坏是导致水土流失、自然灾害频发的重要原因,直接威胁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安全。水土流失面积增大。学者普遍认为,中国水土流失一直呈发展趋势,面积不断扩大,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面对如此严峻现实,有学者指出,水土流失也是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另外,水土流失会加剧土壤干旱、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导致耕层浅薄和土壤沙化,这已成为我国耕地持续利用的一大制约因素,严重地影响着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水平的提高。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对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学术界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概而言之,已有分析基本从表层原因和深层原因两大方面进行。
1.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表层原因学界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表层原因的探讨,来自于对各种环境污染源和生态破坏源的分析。乡镇企业不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发展迅速,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但是,其在发展中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忽视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课题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乡镇工业环境污染与乡镇企业生态破坏经济损失自1978年逐年增长,1988年的损失占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总损失值的1/4。时至今天,乡镇企业发展质量提升,但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城市污染蔓延。自20世纪90年代,城市工业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引起学界关注。有学者考察了沈阳市区1980~1989年的“三废”排放情况,指出农村是城市“三废”的主要排放场。有学者以上海为例,谈及城市垃圾运往农村形成的垃圾之灾、堆场之灾。农药和化肥滥用。有学者以农业大省河南为例,论证了其80年代化肥和农药高施用量的严峻情况。进入21世纪,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亦是高居不下,成为全国农村的普遍问题。大量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施用,不仅造成农田、水体和食物的严重污染,对人民的健康产生巨大威胁,还对整个生态系统极为不利。其它原因。如矿产资源无序开采、农业地膜滥用、生活垃圾随意处理、农村养殖场布局不当等。
2.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在对各种污染源和破坏源进行总结之后,学界进行了深入地理论分析,探讨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生产方式不科学。有学者指出,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农业生产方式休戚相关,认为现代农业大量采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模式,在提高农业产量的同时,也进一步破坏了生态环境。有学者亦认为农村生产活动、农村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密切相关。消费模式不合理。有学者认为,当前我国农村的消费模式不合理,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的恶化,更不利于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一些学者亦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同农村消费模式有关。认为农村总体消费水平偏低,消费所面临的环境约束日益显现。环境管理不力。有学者认为我国农村的环境管理体系是以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为目标建立起来的。因此,当前农村的环境管理不到位。有学者认为由于农村环境管理缺位,造成环境系统运行缺乏有效引导。另有学者认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是由于未建立起系统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所致。农村环境资本滥用。有学者指出,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中有人口和自然历史条件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是由环境资本滥用造成的。亦有学者认为,资源利用制度和产权管理制度存在弊端是行为短期化的根源,也是生态破坏、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根源。其它原因。如农民生态和环保意识缺乏、村民利益共同体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能动性与自治功能欠缺、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农民价值观偏差等。
三、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路径
基于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以及原因的分析,学术界为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建言献策。转变发展观念。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需要转变不合理的发展观念,提升生态环保意识。有学者认为要抓好环保宣传教育,特别要注意强化以农民和农村环保基层工作者为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学者认为,要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注重农民的价值观转换。有学者认为,农村生态伦理建设是农村可持续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转变生产方式。为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转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有学者提出要发展生态产业,使物质、能量能多级利用、高效产出,资源、环境能系统开发、持续利用。有学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最有效途径。针对乡镇工业发展忽视环境保护,有学者则提出要按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发展乡镇工业。转变消费模式。有学者认为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必须转变不合理的消费模式,包括农村的生产消费模式与生活消费模式,形成适度性、可持续性、全面性的生态消费模式。有学者亦认为应该转变农村消费模式,实现生态消费。完善环境管理政策和制度。有学者认为,农村环境管理应当借鉴城市的经验,逐步形成符合农村特点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制度。有学者亦提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农村生态系统建设。有学者认为,农村是以农业经营为主体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因此,应该运用生态学原则建设农村,实现农村生态化。有学者从农村复合生态系统结构多样性的角度,提出了农村生态系统结构设计的新思路。还有学者基于对农村生态系统的认同,提出要充分发挥农村生态系统的功能,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技术支撑。有学者提出,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建设农村生态环境。随着认识的深化,有学者提出为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要注重技术的系统组合,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有学者提出,为了彻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必须改革现存的不合理的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资源产权制度,制定并完善资源税费,贯彻有偿使用制度。还有学者从公共环境意识、经济手段、所有权、行政领导责任制,立法和执法方面,提出了建立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对策。
四、农村生态环境指标体系
究竟什么样的生态环境才是良好的生态环境?学界基于不同视角,对构建农村生态环境指标体系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基于农业竞争力的农村生态环境指标。一些学者在构建现代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时提及生态环境竞争力,体现了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有学者在构建生态农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时涉及到了农村生态环境指标内容,其中包括资源利用率指标、生态功能效益指标、经济功能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还有学者在构建农业现代化指标时,涉及到水土质量和产品质量水平、森林覆盖率等内容。这些研究都不是专门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指标的研究,但是也反映了农村生态环境指标的一些重要方面。基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有学者们初步探讨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体系,并对云南省元谋县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评价。一些学者则具体探讨了黑龙江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还有学者分析了福建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并构建了福建农村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另有学者则从空间结构、生态功能、协调度三个方面构建了农村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用以评价农村地区的生态化程度。基于农村复合生态系统的评价指标。有学者将农村视为一个社会、经济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认为农村生态复合系统结构的评价应该从系统的竞争能力、共生能力、再生能力、自生能力四个方面进行。
首先,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农民是农村环保的主体,其环保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环境好坏。但沿袭已久的农耕方式,环保知识的匮乏,造成广大农民在不直接危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环境、生态、污染不十分关心。具体行动上,许多农民不注意日常生活中的环保,随意排放生活污水,随意丢弃、堆积生活垃圾,且将此类陋习视为天经地义;一些农民只顾眼前利益,无节制地使用农药、化肥。由于对环保知识和法律的无知,有些农民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环境污染损害后,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其次,提防政府监管不力。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以单一的行政强制和直接控制为主要执法手段,但由于农村环境机构缺失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特殊性,致使现有法律体系往往失去可操作性。监管部门大量、直接采用的简单并略显粗暴的行政控制手段根本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某些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环境污染不检查、不督促,更不愿意投入人、财、物进行治理,致使环保在一些乡村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率,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甚至提出“宁可穷死”的荒谬口号。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忽视项目的环境负面效应,盲目引进,甚至明知污染环境严重,也要引进。
第三,农村环保法规缺失。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保法规体系,但在一些重要领域和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空白,特别是上述法规大多是针对城市环境污染,尚无一步专项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法规,有关农村环保的法律规定分散在法律文件中,且相当内容属于原则性规定,实践中难以操作。如罚则部分,大都规定得过于简单、笼统,缺乏具体处罚措施、处罚额度,以致难以落实。农村环保法规“少”“散”“软”的状况,客观上导致某些地区非法排污猖獗,环境污染失控。
二、农村环境污染法律规制
根治农村环境污染,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逐步扭转生态失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从法律角度来看,应当着重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农村环境主要是指以广大农民的聚居地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然及社会条件的总和,包括,大气、土壤、水体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来说,环境污染的空间还相对富余,因此,农村环境逐渐成为城市环境污染之后的另一个区域。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加大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逐渐伸向了农村,使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严重挑战。
我国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农村水体土壤污染严重。由于国家对新农村发展的推动,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渐加剧,使农村的水体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化肥、农药的使用可以对减少虫害、提高作物产量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化肥、农药用量的不断增加也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不得不依赖更大量的化肥。其次,农药、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作物,使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药、化肥同时还大量杀死无辜的动物、鸟类、昆虫,破坏生态平衡。大量废弃的农膜遗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碍作物的生长。而且这些“白色污染”很难被消除,因为农膜在50年之内都无法被分解。
2.农村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随着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加之不恰当处理就会对农村的环境造成危害。我国的人畜粪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认为是目前农村三类主要废弃物污染源。据有关调查,农村人畜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还不到5%,农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没能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农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流向路边地头、沟渠池塘以及被蒸发到空气中,严重污染着土地、大气、水源和庄稼,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3.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农村,有很多农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树木森林砍伐使之变成耕地,他们没有认识到森林是农业的生态屏障。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已经不足15%,除去大片林区,广大农村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则更低,。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国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严重浪费。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渐趋荒漠化,有的只能弃耕,使一些地区的环境不在适合农民的生活居住。我国经济发展规模扩大、人口逐渐增多,饮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实际可用的水量却逐年减少。可见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4.一些新型企业造成的污染。十指出,对新型农村的建设要围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文明建设一起发展。但是,目前国家为了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一味的强调以工业致富农村,致使乡镇企业在农村大力发展起来,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凸现出来,由于乡镇企业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分布比较广,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面覆盖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开始搞一些副业,比如禽畜养殖等,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这样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较大,禽畜粪便的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杀伤,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公众参与率比较低。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地位处于弱化的状态,特别是处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农村环境保护还仅仅依赖于政府的推动。中国虽然已经完成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但是农村人们的接受能力毕竟有限,更何况是环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众只是的跟随政府的脚步,当政府进行农村环境进行决策时,公众就会被组织起来集体参与;在政府没有环保政策时,便很少有公众参与。由于这种参与是在政府倡导下进行的,公众并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立场。农户们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于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依然不强。公众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往往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我国环保项目开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2.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看,我国还缺少专门性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的保护,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有些甚至还仅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没有可执行性。农村环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仍然达不到要求,这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和财产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农村环境保护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规条例根本不适用农村,而适用农村环境的法律又不够完整且滞后,目前,我国农村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政策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以农药的检测体系为例,不仅检测的能力落后,就连检测的标准和覆盖面也很低,而且对农药残留超标监管力度远不能适应国际上对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近几年来发展较快的农村城镇化以及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等等,当前的法律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3.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系统混乱。由于农村大部分远离城市,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不能得到保证,而且农村环境保护职能和职权及各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另外我国涉农环境保护事项范围广泛,而国家关于涉农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对于涉农环境保护事项,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据的,这种职权分工上的不明确导致两部门争相管理对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务,而对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务则相互推诿。还有就是地方官员为了政绩都把主要环境执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从而忽略了农村环境的执法,例如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事项,生态保护执法等,往往是城市严农村松,甚至农村根本就得不到执法,这都导致了农村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难以操作的事实。
三、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通过上对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建设已经势在必行。
信贷补贴论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农村金融的主导理论。八十年代以后,农村信贷补贴论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论替代。农村金融市场论特别强调市场所起到的调节作用,指出农村资金机会成本较大,认为政策性的金融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农村的金融中介结构可以通过利率的市场化补偿其发生的金融成本。
金融抑制是分析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状况时最为常用的一个概念,农村信贷补贴论和农村金融市场论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金融抑制可能是供给型或需求型中的任一种。
2.金融生态环境的解读
所谓生态是指生物与环境之间或生物本身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环境是指人类生存自然现象的总体,环境和生态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名词。金融组织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与其自身生存环境之间长期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过程金融生态,金融生态就是通过分工与合作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的动态平衡系统。
3.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直接受到金融环境的影响,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极为必要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包括:社会信用体系、金融机构及信贷资金、支付清算服务体系及政府的政策及执行等。
二、现阶段我们国家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
为了能够更清晰的说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我们以辽宁省丹东市为例从信贷资金支持状况、农村支付环境状况、金融机构设置情况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1.金融机构网点在农村地区的设置情况
辽宁省丹东市截止二零一三年年末共有银行机构十三家,营业网点共有二百四十个,其中城市营业网点数占总营业网点数的46%,农村地区网点则占据54%。
2.农村信贷资金的支持情况
截止二零一二年末,辽宁省丹东市银行各项贷款总额共计580亿元,其中涉及到农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4%;涉及农林牧渔方面的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32%;涉农其他方面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68%;按贷款城乡地域分类,农村地区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87%;城市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13%;按贷款接受主体分类,个人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7%;企业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73%。
3.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情况
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支付结算工作,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水平是农村多层次的客观需要。现阶段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情况可概括为:支付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但部分地区仍较为落后、农村人均银行支付结算账户拥有量较高、联网核查系统已经覆盖农村所有银行网点、农村地区的主要支付结算方式依然是现金、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依然落后于城市。
4.农村信用体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经济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农村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着信用缺失的问题,这严重的影响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最终造成农民贷款难、银行放款难的局面,严重的影响了农村整体。为了改变这一被动的局面,国家发动主要金融机构在二零零八年开始加强了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布局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偏低。辽宁省丹东市农村银行机构网点仅占自然村总数的10%,换句话说平均十个自然村才有一个银行机构网点,农村地区银行网点的数量不能够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从农村银行机构网点在当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大多数的银行机构网店多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村镇,有的经济落后的村镇甚至没有银行网点。
其次,追求效益最大化导致农村金融网点萎缩。农村金融机构规模较小是农村金融机构萎缩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如果受业务量限制出现亏损,金融网点的应对措施就是撤离或合并,这就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贷市场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农村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可概括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出发点偏离了三农主题;现有信贷产品不能满足农村信贷市场的需要;农村信贷服务不完善抑制了信贷需求、信贷没有有效的载体支撑;信贷营销力度不够等。
3.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概括的说,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支付结算资源配备不合理而且银行卡受理环境较差;支付服务组织较为单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途过于简单;支付结算体系基础结算建设落后,制约了业务的开展;支付结算知识未能普及,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支付结算收费偏高,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难以推广。
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可概括为:地方金融机构及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积极性;农户信息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农村信用评级缺乏科学性及合理性;农村征信市场缺位严重;风险分担机制不够健全。
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1.农村地区金融网点数量急需扩大
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在过分的依赖农村信用社,银行监管部门应该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机会,鼓励并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的进入农村金融机构结构布局,鼓励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另外,要逐步加强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来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分散风险。
2.农村地区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要加强
农村资金的大量转移、流走,使乡镇涉农金融机构缺少资金,造成存款比例失衡,这对农村经济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为加大农村地区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提出建议包括:强化信贷资金的支农责任,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完善农村信达抵押担保机制;各项信贷支农政策要切实有效的落实;金融政策宣传活动要在农村积极的开展,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全方位覆盖。
3.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农村金融服务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支付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畅通结算汇路、优化支付环境。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的具体建议包括:加快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支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银行卡的功能要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新业务、新机构的发展;扩大农民工银行开的特色服务范围。
世行报告指出的中国环境恶化的三项直接动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都与农村发展紧密相连。从总人口的角度,我国目前农村人口占主体,农村环境的好坏对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有相比城市更重要的贡献;从农村占我们国家国土的份额看,我们国家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村环境而不是城市环境决定的;从环境改善的潜力看,与城市相比,农村毫无疑问具有更大的可塑性。
1农村环境污染的分类和根源
就农村而言,其环境污染问题在当前复杂的背景下,根据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污染物来源不同,至少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外源污染,二是内源污染。
所谓外源污染,指来自农村以外的污染。例如,城市中的垃圾运往离城市比较近的郊区,即农村进行填埋;为了城市环境的改善,对城市中污染比较重的工业企业外迁至农村等;还包括环境污染物的自然迁移至农村,例如城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粉尘、SO2、CO2、NOx等)随大气迁移至农村地区,直接污染农村地区大气或是随降水进入农村土壤、水体等。
所谓内源污染,主要分以下4种情况:一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不合理使用。例如化肥的不合理应用,农药的不合理应用;二是农村生活污染。农村生活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 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三是农村生产污染。这类污染是由于饲养用于生产或是经济用途的动物对农村的污染,这类污染在南方有散养牛、猪、鸡、鸭,传统的地区尤为严重。另外,还包括农业秸秆的污染,无论是在东北还是在中西部,都有农业秸秆污染问题存在,东北主要以玉米秸秆为主,而中西部农村主要是小麦和水稻秸秆;四是本地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产生的工业污染。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2农村环境恶化的微观经济分析
2.1农村居民收入、财富效应与环境变化的关系分析
2.1.1由收入效应引起的环境问题。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发展,至少在短期内,意味收入的增加;而收入增加的直接后果是社会增加对包括“环境”在内的正常物品的需求。由收入效应引发的环境问题,我们将农民面临的购买选择分为环境物品和非环境物品,经济发展使预算线右移,农民不仅提高非环境物品的消费,同时也增加环境物品的消费。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先发展后治理”,还是“边发展边治理”,在“发展”过后,几乎都会有反省“治理”不足的反应。
2.1.2由财富效应引起的环境问题。经济发展带动了产权制度、产权关系的调整,就一般而言,产权制度的演进朝逐渐明晰的方向发展。假设在产权制度调整之前,环境物品的产权归属是模糊的,“模糊”比较方便的理解是个人拥有的环境物品的价值被制度性低估了,政府强制性要求提高环境质量,政府只需要给予农民几乎为零的物质补偿。当农民拥有环境物品完整的产权,环境产权的明晰在经济上意味着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富,而农民财富的增长会转变为对环境物品需求的增加。经济发展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从根本上对环境保护起促进作用。
2.2保护农村环境的价值分析
2.2.1文化的价值。农村维系着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是城市传统文化的基因库。因此,欧洲国家激进、固执地保护城市边缘的农村,使之在强大的工业文明下得以继续生存。
2.2.2生态的价值。农村不应在城市化过程中遭受破坏,相反应该从城市化过程中获得更丰富的生存和发展机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好的城市化不是取代农村,而是使农村发展更好。以农村的农地为例,农地一般意义上的固有功能,如防洪、涵养水源和防止土壤侵蚀,传统的这些功能主要服务农业和农村;但是,伴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城市也开始受益于这些功能。此外,如净化和景观功能,随着城市化进程,近年来得到很大的发展。
转贴于
2.2.3保障城市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城市化绝非意味着消灭农村,而是要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农村处处赏心悦目,适宜于居住、郊游、体验、野营、观光等。城市的发展,使农村传统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角色重要性下降了。总体上,农村需要实现从传统产品经济向新型服务经济的转型。我们认为,农村对我们国家环境保护的成败起决定性影响。此外,农村环境问题长期被忽视,国家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巨大环境投入,也很难维持“长治久安”的治理效果。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从“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3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对策建议
3.1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搞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科学规划是合理建设与健康发展的前提。在所在区域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村镇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主要应遵循以生态学及规划理论为指导,与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应能不断提高村镇的生产生态位和生活生态位。村镇生态环境建设应立足于促进生产,方便生活,使生产区和生活区布局协调,生产功能和生活功能逐步提高。
3.2积极建设生态型产业体系,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地方政府的领导者可能从政绩的角度,在短期内,严格执行国家在农村地区的环境标准,甚至会超前发展。但只要农村基本的利益格局没有改变,经济发展一定是更大的政绩,地方政府的领导者会很快地转向“经济优先”。从长远看,建设“生态型”产业体系可能是解决农村生产垃圾减少的唯一出路。国家应从战略的高度,规划、组织农村地区的产业生态建设。在城市工业有计划地向农村地区扩散的同时,我们认为,应根据“产业生态”的原则,将经过组织的“产业共生体”成建制地向农村扩散。
3.3扭转二元结构下的农村边缘化
回顾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可以发现,刘易斯预期的通过城市部门的经济扩张改善农村部门的人地关系,并长期随着农村“单位劳动产出比”的上升,最终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会面临挑战:一方面,农村人均收入下降引起农村地区环境需求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物品的积累以加总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为基础,“富有”农民的退出会导致农村总的环境支付意愿呈“指数”下降,从而从供给的角度看,城市化引起“农村边缘化”,加剧农村的环境恶化。
3.4农村环境保护与垃圾处置的财政制度创新
根据城市的经验,逐年攀升的垃圾产出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垃圾处置,尤其是“垃圾填埋”,不仅仅是资金问题。由于需要占用土地,城市垃圾的基本出路因此大体可以描述为“城市向农村的迁移”。在垃圾堆场占地问题上,城市与近郊农村的矛盾越来越大。 改革现有环境治理资金筹措模式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具备。我们的基本立场是:在建设“零售附加”税收系统的同时,发展“环保政府债券”;系统梳理目前的税收体系,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污染严重的行业和部门率先启动“零售附加”;在政府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在引入“零售附加”的同时,取消、降低现存的一部分税收项目。在加入WTO以后,城市通过农产品补贴对农村回哺的政策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从未来农村主导功能转换的角度出发,将这部分补贴转向农村环境建设,建设以“农村景观与生态服务”为核心的新的农村支持系统,是中国未来农村环境政策的一个发展方向。
4参考文献
[1] 苏扬.浙江经验:“三生统筹”理念下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J].环境保护,2006(4):79-84.
[2] 吴晓青.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建设新农村新环境[J].环境保护,2007(1):12-14.
一、改善农村环境在山西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
山西省是资源型省份,并且是农业大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资源、环境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要加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必须重视农村环境的治理。
山西作为全国的能源重化工基地,长期以来把重化工业作为其主导产业,这些产业的发展给周边的农村生态系统带来很大的破坏。要解决这些问题,势必要进行农村环境的治理。环境是农村能否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基。
二、山西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环境问题
自新农村建设以来,山西的农村环境有了些许改善,试点村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但这还不足山西农村总数量的4%,全省要达到村容整洁的目标,尚有一段距离。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厕所卫生条件不尽人意。大多村舍的厕所卫生条件比较差,难以达到卫生厕所的要求。卫生厕所的一般标准是:有墙、有顶;厕坑及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根据这一标准,水冲式厕所可能达到卫生厕所的要求,而旱厕或简易厕所根本达不到,与其标准相差甚远。根据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在农村卫生设施的使用上,使用水冲式厕所的7.1万户,占1.2%;使用旱厕的498.8万户,占84.7%;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82.9万户,占14.1%。
第二,村内道路通行条件差。目前几乎全部村庄都已修建了进村公路,但村内道路却存在着难行的问题。在对山西省28171个村落的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类型的调查中,村内主要要道有柏油马路的村庄仅有7.2%,低于11.1%的全国平均水平和11%的中部地区水平。其余村落的主要道路类型为水泥路面、沙石路面等,这些道路使用寿命短、轮胎附着力差,大都使用低质量的材料进行修建,而且长时间未进行再修建和维护,大都坑坑洼洼,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及出行造成了很大困难。此外,农户门前道路和田间道路的更差,连最基本的道路修建材料都没使用。这些道路一到雨季和农忙时节根本无法通行,有的连牛马车行走都十分困难。
第三,垃圾裸露堆放现象严重。山西绝大多数农村存在“垃圾靠风刮”的现象。在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的28172个村落中,仅有18.0%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在这些村落中,处理垃圾的方法是把垃圾运往较为偏僻的废弃地或沟壕,进行没任何处理的直接填埋。农村垃圾大致分三类,即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垃圾和农药包装物垃圾。大多数农村没有垃圾池,农户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树上挂满了各色的塑料袋随处可见。此外,随着对粮食需求的不断增加,农户使用的农药量也有增无减,产生了大量农药包装物垃圾。这些垃圾的无序堆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环境优美”极不相称。
三、新农村建设中治理山西农村环境问题的具体建议
第一,选择适宜的农村改厕技术。针对山西省农村的不同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适合不同地区的改厕技术,建立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目前国内改厕建造的卫生厕所主要有三联沼气池式、双翁漏斗式和完整下水道式。其中三联沼气池式厕所建造沼气池时需要的一次性投入资金较大,而且适合人口密集的村庄使用;完整下水道式厕所用水量则比较大;双翁漏斗式厕所易进行批量生产,而且造价低,可以进行大面积推广。由于山西处于华北地区,水资源比较匮乏,因此考虑到山西的实际情况,建议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和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建立三联沼气池式厕所,便于集中管理,以发挥规模效应;在人口分散地区和贫困地区建立双翁漏斗式厕所。此外,每个村庄都要改善公厕条件,进行修复,达到卫生厕所的要求。
第二,提高村内道路建设质量并加强保护。加大对村内道路的建设力度并进行保养,做到又建又养。实现道路硬化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应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由于村内主要道路反映着每个村庄的外部形象,因此应对沙石路和砖、石板路进行全面改造,较富裕的村落可以建设柏油马路,欠发达的村落建设水泥路。同时还要对农户门前道路和田间道路进行治理。为了方便农户出行和满足农忙的要求,应适当加宽乡间小道并修建农户门前道路,农户门前道路应最低达到砖、石板路的标准。此外,应限制超载车从村内道路通过,从而对这些道路进行保护。
第三,建立农村垃圾处理站。要切实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并进行处理。受山西各市县经济条件的制约,在每个村建立垃圾处理站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因此,建议在镇或乡设立投入资金较少、能够简单处理垃圾的处理站,在县或县级以上的市设立功能全面的垃圾处理厂,并对镇或乡的垃圾初步处理进行彻底治理。
同时对各村送到镇或乡垃圾处理站的垃圾进行收购,在各村村民间实行轮流责任制,进行统一集中收购,加强村民的责任意识。另外,还要对镇或乡配备收购垃圾的专用车,主要负责对各村的垃圾进行统一收购和运往县或县级以上的市的垃圾处理站等工作。
总之,农村环境保护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新农村建设中,山西省应借鉴发达地区治理农村环境的成功经验,并根据自身情况有步骤地进行村容村貌的改善,从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确保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得以实现。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
【正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①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②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③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④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注释】
[1]李建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07第3期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