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航空论文

航空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6 17:14:5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航空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航空论文

篇1

(一)票据法规不尽完善现行的《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票据的法律法规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不是很完善,使会计人员在具体操作中难以把握,对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少。

(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章不详尽,会计人员防范风险意识差目前部分省份人行办理再贴现业务采取票据回购的方式,要求由商业银行自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但对查复书格式与签章却未做统一规定,致使查复书格式多样,有系统内电子查询,信汇、电报查询,且要素、签章不一,查复内容过于简单,极易导致票据风险。

(三)金融机构内控制度不严密会计部门没有相应的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票据风险防范的内控制度,票据前台受理后便不再作检查,或者有的检查只流于对票据金额与票据数量的核对,未做到对票据风险作系统的检查等。

二、防范控制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根据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不同风险种类、特点和性质,应分别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1、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票据诈骗风险,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尽快补充修订有关票据法律法规,完善对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有关银行承兑汇票规定,同时制定详尽的有关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内控制约。

(2)进一步提高银行承兑汇票的防伪、防诈的科技含量,以机器鉴别票据真伪代替肉眼判断,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配备各个商业银行的印模与票样,减少跨系统银行承兑汇票识别难度。

(3)做好宣传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

2、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承兑风险,应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1)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贷资金风险控制机制,要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列入信贷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授信管理,从签发汇票的环节上控制承兑风险。严格控制承兑总量,防止过量承兑造成的承兑风险;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信贷承办人负责制和审批制,承办人要认真审查承兑申请人的交易合同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审查承兑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对符合条件可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人,必须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且还应该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抵押担保,若该笔银行承兑汇票款项转为逾期,信贷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建立监测每一个出票企业经营风险的预警系统,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建立健全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金融风险。

篇2

自1999年人民银行内审部门行使中央银行再监督职能以来,内审部门在全面内审、专项检查等检查中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查促建、以查促整。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内控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补充建立新制度、修订完善旧制度的活动。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建立了包括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在内的内控制度体系。

通过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对内控制度在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履行基层中央银行职能等方面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排查内部风险点进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自觉性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单位领导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等职能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渐加大,初步形成了内控制度先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并重的风气和氛围。

二、目前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部门向来以内控制度严格而著称,但近几年部分机构在内控上却出现了“外紧内松”的现象。这一点从全国各地不少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中可以得到答案,特别是最近发生的人行洪湖支行枪弹失盗案和赣州抽张短款案给我们以警示,必须从内控制度建设中查找不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内控制度全面性难以界定

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现代化的产物,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各种工作程序、手续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因此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主要为:金融监管制度、货币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结算管理制度、国库业务管理制度、货币发行与金银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尽管各种制度较多,但内控制度全面性方面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建制工作中缺乏具体判断标准也即定量要求,导致内控制度评价、检查时标准不一,不利于相关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现实的问题是:基层行及科室需要制定多少制度才是全面的?作出全面性判断的标准或依据是什么?

2、内控制度的规范性不够

(1)有的基层行未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内控制度,有将上级行规章制度、全行性内控制度直接作为单位、部门内控制度的情况。

(2)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且与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有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情况。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文化,操作性不强,不能为业务提供实际的指导;有些制度偏重于强调纪律约束,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有些制度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制度。使一些基本制度如柜台交叉复核、双人双责和事后监督等难以落实,替岗、代岗、代人签章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导致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失误,增加了经营上的风险。

(3)内控制度未按照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部分制定。

3、内控制度的及时性不够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是,一些单位、部门未根据上级行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内控制度,以致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有些新型业务已经开展,但制度尚未建立,致使运作上带有盲目性。

三、对内控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将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理解为一项临时任务、阶段性工作。甚至,个别原来内控制度比较薄弱的单位、部门存在厌烦、畏难、抵触情绪。

2、由于内控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比较原则,导致部分单位、部门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理解、做法不一。例如,部门内控制度包括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组成部分,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应首先制定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然后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岗位,最后将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具体体现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中。又例如,部门岗位责任制如何制定未明确,有些部门即按部门现有人员来制定岗位责任制。我们认为应“因事设岗”而不应“因人设岗”。

3、内控制度体系不够完整。从目前情况看,从上到下都只要求职能部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从内控制度的体系角度看是不完整的。我们认为,一个单位的内控制度应由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两部分组成。全行性内控制度对全行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约束,部门性内控制度对部门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约束,两者无重要性之分,其区别仅在于约束范围的不同,即全行性内控制度是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部门性内控制度是该部门、该部门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4、内控制度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存在缺陷

(1)内审部门只是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协调、监督、检查部门,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部门误认为内控制度建设是内审部门的工作,因而不是主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而是等内审部门提出问题后再去修订、完善制度。

(2)内控制度评价效果不佳。各行虽然按规定成立了相关内控制度评价小组,但一方面由于熟悉全行各部门所有业务的人员毕竟是少数,评价缺少针对性,另一方面评价小组即使提出了修改意见也存在理解上的不同缺少权威性。

(3)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不够。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职责,在内控制度建设上也不应例外。而且,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各项业务和工作比较熟悉,对制度规定和岗位分工的原则要求比较了解。而现实的情况是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

四、增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性、有效性的建议

首先应该解决好对内控制度的认识问题。对上级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在内部制度面前,员工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就要追究责任。只有切实解决好这些认识问题,才能克服内部制度管理中的随意性,提高内部制度的权威性,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构筑起风险防范的“铜墙铁壁”。

1、为改变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的状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内审部门负责本行及下级行全行性内控制度的规范、统一工作,上级行职能部门在做好自身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下级行职能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2、为解决下级行内控制度建设上理解偏差的问题,同时避免上级行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监督时标准执行不一可能导致下级行无所适从的问题,建议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制定下发下级行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的目录(目录中规定的制度必须制定,除此之外可结合各行、各部门实际补充制定)。

篇3

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关联方的具体定义,但明确规定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这一判断标准给出了各方在横向和纵向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主要形式。从纵向看,关联方主要存在于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从横向看,当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该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该准则进一步规定,“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去也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而实现控制的方式包括:(一)通过一方拥有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确定;(二)虽未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和其他方式达到控制。

二、关联交易产生的根源

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自由竞争的加剧,导致生产、技术和资金的不断集中,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使得专业化和规模化成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模式。为获取最大化利润,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不断扩大规模,于是出现了集团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企业规模扩大的同时,为了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在集团地内部,专业化又成为一个基本特征.以往由一个经济实体完成的企业功能往往转由多个企业来实现,而由于是在同一个控制者之间,所以,这种分工和合作往往能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关联交易既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又适应了竞争的需要。而此时如果不存在独立第三者的利益,也就没有所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制度也在发生变化。股份制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制度,又为公司股东设置了风险防火墙。而这种企业法人制度恰恰成为不公平交易产生的制度根源。

从各国立法来看,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公司财产权利的独立性;(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3)公司独立人格的完整性;(4)资本多数决。这些基本原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些原则本身有其先天缺陷,很容易被滥用。例如,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使得“内部人控制”现象便成为可能,从而损害股东利益;又如,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利用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另外,“资本多数决”规则,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利用资本优势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的利益。

在我国,关联交易的产生尚有一些特殊原因:

(一)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的缺失。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平衡现代公司利益相关者之权益的基本规范,应包括两个关注点:一是股东权的保护与股东的平等待遇,二是董事会的监督与董事会的责任。

尽管我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多年,但很多企业在内部治理方面是“形似神离”,这点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偏差,导致上市公司“重融资轻治理”现象积疴难返、疾重难治。很多上市公司都是从国有企业通过剥离生产性资产改组而来,和控股母公司在人事任免、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都存在“混同”的现象,有的甚至就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母公司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使其成为母公司的提线木偶,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权益。而由于股权分置和一股独大,对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害在公司内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纠正。

(二)公司的外部治理不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是指当股东对该公司不满时,可以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这样,当股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市场必然引入新的投资者收购这家企业,更换公司的权力层和管理层。但是,由于目前国有股不能流通,股权过分集中,外部治理结构就无法发挥作用,公司的管理层就受不到来自外部的约束。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多以协议收购为主,这也给关联交易提供了存在的基础。

(三)公平竞争的缺失。成熟的市场经济,是经营主体之间是自由、公平和充分的竞争,任何限制竞争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都受到严格监管和限制。但现阶段,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为了吸引投资,竞相提供诸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将成本和利润在不同的税负地区之间相互调剂,从而避税,形成所谓的“税收洼地效应”,尽管税法对此也有所调整,但其征收和监管难度很大。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制及总分公司制得到广泛运用时出现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关联交易常常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在亚洲的一些家族企业和官营企业中,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掩盖亏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性质上看,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公平的关联交易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前者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后者则会损害其他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法规作要进行规范和限制的。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

(一)人格混同。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在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经营方面存在依附关系,被控制的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或者和控制公司是“一套班子,多套牌子”,也没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因此,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根据自身的利益操纵关联交易的条件。

(二)资本抽逃。我国实行的法定资本制度,遵循资本限额、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三原则,旨在保证公司的赔偿能力,对此《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所必须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和抽逃资本的法律责任。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很多关联企业在注册成立后,控股公司便通过各种方式抽逃下属企业的注册资金。尽管资本金的多寡和公司的赔偿能力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正相关关系,但资本金的抽逃至少增大了债权债务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表明了公司出资人对公司的信心和责任削弱。

(三)利益输送。交易的一方缺乏独立谈判的能力,导致交易条件往往显失公允。控制方企业往往可以按照其单方面的利益需求,将成本和费用通过合同交易方式转移给对方,从而操纵利润。

(四)交易虚假。很多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交易,捏造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中国的“银广夏”、“蓝田”、美国的安然等公司无不是通过虚假的关联交易,凭空捏造其收入增长的事实,欺骗投资者。而一些企业在面临债权人的追索时,利用合同进行不对价交易,转移公司资产。甚至直接或授意另一从属公司与被执行公司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使被执行公司财产转移到关联公司其他公司名下,或者在参与分配时占有较大份额

四、关联交易对银行信贷安全的影响

银行贷款作为目前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企业之间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往往对银行贷款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不正当关联交易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

1、信用膨胀、授信过度。有时从单个企业的贷款量看,可能并不会大,但关联企业成员往往串通其他成员,隐名获取贷款,规避法律,而且被控制企业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因此,从关联企业的整体上看,就会存在授信过度的问题。

2、担保虚化。担保制度可使债权的效力扩及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第二还款来源,转移债权人债的风险,为贷款债权提供安全屏障。表面上看,关联企业担保是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之间的独立行为,对贷款是有保证作用的。但由于关联和控制关系,被控制的一方对担保的做出和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控制方,因此,它对控制企业的担保效力和担保能力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3、信息失真,风险信号钝化。其一,借款人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可靠,银行在放款时无法准确判断贷款风险。其二,关联交易的隐秘性,使得银行无法监控借款用途。其三,贷款检查失效,风险预警钝化。

4、逃废债务。在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关联交易也是逃废债的重要途径。控制方企业往往通过前述的抽逃资金、剥离资产、悬空债务、转移财产等道德异化行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这样一种困境:碍于法人人格独立原则,无法向转移资产的幕后关联企业直索还款责任。于是,大量的贷款无法得到有效回收,金融机构蒙受极大损失。

五、国外对关联交易的法律控制

关联交易所导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世界各国都对此有深入研究,并在法律和其他方面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揭开公司面纱原则(theprincipleof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s)

日益增长的现代商业社会的复杂性,使人们认识到将每个公司都看作独立法人的传统观点与公司集团通过复杂的组织结构完成统一商业任务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因此而产生.这一理论旨在突破有限责任原则的严格限制,用现实的态度来解决集团公司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揭开公司面纱的核心是否定子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此基础上,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判决的基础和依据主要有包括:1、。2、母公司的不当行为。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充分控制。4、资产和事务的过度混合。即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和事务混合在一起,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对事务的决策权。5、公平和合理的考虑。

(二)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

又称“从属求偿”原则,是美国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深化和具体运用。其含义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分配破产财产时,将债务人的关联公司作为债权人的求偿予以推迟,直到其他债权人得到偿付后,再将破产财产的余额用来清偿关联公司的债务。国内有的学者也称之为“次级债权”原则。

篇4

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会计内控制度的全面完善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对于现有的会计内控制度,银行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纠正其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对于阻碍新业务发展的制度加以改进。同时要注意的是,完善制度只是一个过程,制度完善后切不可只存在于纸上,加强制度的落实才是最终目的。而且,经济的全球化发展,金融业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对于银行的会计风险管控也提出了新的标准,所以,必须改变传统的内控制度,实现制度创新,以使内控制度适应银行的业务发展需要。

(二)提升银行会计业务水平

在现在的一些银行中,存在着会计人员缺乏责任心的问题,极大影响着内控制度的落实。为此,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会计人员的工作素养。在银行方面,可以通过会计再教育制度的实行,对会计人员展开全面的职业道德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丰富会计人员的工作素养。此外,在人才管理机制上,应该针对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出合理改进。同时,也有必要全面落实会计从业资格制度,督促会计人员进行自主学习。从银行会计人员自身来讲,必须不断学习,加强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以较强的责任心投入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三)全面提升会计业务管理质量

在银行会计管理工作中,业务管理是关键,良好的业务管理质量是防范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的必要保证。为此,必须全面提升会计业务管理质量,主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账务组织系统的构建。二是实现账户的全面控制。三是落实印章管理制度。四是保障数据安全。

(四)强化制度监督体系

银行会计核算工作环节较多,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产生会计内控风险的可能性。所以,对于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通过制度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强化,提高监督力度,以降低风险的发生。主要做到两个方面:一是做好事前监督。在受理银行业务的过程中,柜员必须加强业务的手续审核,确保手续完整并符合法规,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二是做好事中监督。在会计凭证处理工作中,必须反复审核相关数据信息。遇到重大事项,一定要通知会计主管进行审核。同时要注意的是,在审核监督阶段,要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确保其相关应用程序的合法性。

篇5

1对供应商的影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一直是航空公司经理们所要考虑的问题。在传统情况下,当公司需要进行采购的时候组织采购部门会填写请购单,这个请购单会交付给供应商。表格交付后,确认产品信息确认后付款。采购过程非常耗时。在网络没有出现的年代,寻找要购买的商品通常需要一个半天的时间,而电子采购只需要20分钟。(Chaffey,2002)可以说企业机构从电子采购中获益很多。

2对分销商的影响对航空业来讲,分销是指航空公司如何把机票分配给消费者。在网络没有盛行的年代,旅行社是重要的购买机票的渠道。而现在购买机票方式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许多航空公司设立了官方网站来吸引消费者购票。Law和Leung(2000)认为网络能够在不通过旅行社和电脑预订系统(ComputerReservationSystems,CRS)直接与消费者沟通,从而降低了机票的分销费用。EasyJet航空公司就是通过各种方式来降低不必要成本的典型,比如通过网络售票。2001年9月75%的人上网买票,这可以看作是一种脱媒方式。随着网络的普及,几乎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建立自己的网站,同时网络订机票的中介也应运而生,这就意味着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尤其对那些以价格为导向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更倾向于价格更便宜的机票。以2012年4月22日从伦敦到巴塞罗那的机票为例,大英航空的最低票价为196英镑,而Easyjet的票价只有699英镑,可见Easyjet在降低成本上所做的努力。可以看出,网络在降低了航空业分销渠道成本的同时,也加大了行业内部之间的竞争。

3对客户关系的影响如上所述,航空业属于服务业范畴,因而公司与消费者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Chaffey(2002)认为客户关系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客户获取(customeracquisition)和客户维系(customerretention),其中获取一个客户要比维系一个客户成本更高。因而公司希望与已获得的客户保持长期而良好的关系,而网络让维持这种关系变得更加容易。荷兰皇家航空公司(KLM)的网络客户关系管理团队(CRMteam)会根据客户在网上订票后所留下的cookies(小型文本本件)来判定客户的消费习惯,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信息,比如给他们发送专门为他们定制的邮件。他们也为常旅客(frequentflyers)提供专属的服务,并称之为常旅客计划会员(frequentflyerprogrammem-bership)。其次,对消费者来说,网络的产生让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查询相关信息,比如网上值机系统(onlinecheck-insystem)能够节省消费者的时间同时也能降低公司人力成本。航空公司通过电子商务(网络,手机等)可以更好与消费者维持良好的关系。廉价航空公司EasyJet通过使用RightNow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软件使该公司运行成本降低了75万英镑。

二电子商务在未来发展中的隐患

1网络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来说网络安全是他们进行网上购物的顾虑之一,这种顾虑不仅仅存在于航空业之中,其中就包括网上转账安全。2011年美国社交网络脸书(Facebook)的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事件让网络安全问题处在了风口浪尖上。网络诈骗及其他网络问题的出现让消费者们对网上转账产生了疑虑。据统计,仅2008年美国航空业损失费用达到14亿美元,占了当年世界航空业总产值的百分之1.3。Cunningham等(2004)认为“对于基于网络和传统的航空预订服务来说,对风险的感知是系统的模式”这就意味着尽管航空公司不断强调他们采用多么现实的网络安全技术,消费者始终会对网上支付有一定的顾虑。其次,消费者也担心在网上注册账号会导致更多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美国廉价航空公司捷蓝(JetBlue)航空在顾客信息保护上面下了很大功夫,公司信息技术副总裁ToddThompson认为“网络能够提升他们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但不幸的是,电子通信总是会被转发、打印或复制,因此完全的保密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捷蓝航空计划为WindowsServerTM2003和微软办公系统使用微软公司的权限管理服务MicrosoftRWindowsRRightsManagementSer-vices(RMS),这种信息保护技术是建立在文件级别上了,内部信息的交流会降低信息被他人误读,从而提高了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性。但根据Krishnamurthy(P.5)的研究,通过旅行网站所泄露的个人信息占据所有网站之首,旅行网站的直接泄露指数(directleakageindex)为9,而像购物网站和新闻网站分别只有3和5。由此可以看出,航空业在未来发展电子商务方面还存在着潜在的风险。而且提高升级网络系统容易,但是改变人们对网络隐患的担忧却不是那么容易。

2硬件问题Phaladsingh(2006)认为“个人电脑的普及率”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之一,这就意味着不管网络技术有多发达,如果人们买不起电脑和其他数码设备,电子商务就很难发挥其作用。对于航空业来说同样是如此,网上值机、网上购票等服务只有在有电脑设备的时候才会体现出其优越性。显而易见,发达国家更容易接触到电子产品也更容易享受到电子产品带来的便捷体验。2004年在美国每1000人中有763个人拥有电脑,而在一些欠发达国家每1000人中平均只有1到2个人拥有电脑,非洲国家尼日尔每1000人中只有0.1716人使用电脑,这个数量在增加,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并不能产生很好的效果。

篇6

2.当前航空英语口语的教学状况

对航空英语进行口语教学的时候,很多学校并未将应与航空进行有机的结合。也就是说,教师在航空英语口语讲授的过程中,英语口语教学与航空知识时分开教授的,这导致学生学习的知识不成系统,过于零散。这所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对学生关于航空岗位方面的知识认知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在航空英语的口语教学上,其方法的使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教师都习惯性地采用传统式教学方法来对航空英语进行讲解,这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学习兴趣,影响学习的最终效果。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够。这种现象的出现对学生学习的进步与学生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在学生对航空英语进行学习的时候,因为口语实践的机会少,所以不能将课堂上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融会贯通到实践中来,丧失了必要的学习效果。这样的教学使得学生在与外国友人交流的过程中,无法顺利的进行,对学生长远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航空英语口语情景教学方法的探析

在了解航空英语口语教学的特点与教学现状就可以看出,现如今航空英语口语教学并不容乐观。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发展。针对此种情形,口语情景教学方法,有必要进行分析。

3.1采用情境教学的方法进行教学

对航空英语的口语进行教学,最好的方法就是采用情境教学方法来进行,教师可以利用直观道具为学生们创造必要的情境。为学生提供辅助,使学生置身于情境中,融入到口语学习内,在这样的情境中,学生就能够对英语进行更好的练习。举例来说,教师可以租赁一些航空专用服饰,让学生们穿上航空服饰进行口语情境对话,这样学生就会感觉自己是一名空乘人员,进而产生一种责任感。所以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也会格外的认真、努力。

3.2多媒体技术的合理运用

英语教师在开展航空英语口语教学的过程中,可以运用多媒体展示情景。现如今,多媒体在教学活动中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大。多媒体教学的独特性对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一种图文并茂的教学辅助工具,教师可以将英语通过多媒体播放。学生在此环境下就能够纠正自己的发音,促使自己的英语更加标准。在运用多媒体创设情景教学时,教师拥有绝对的主动权和自。所以,教师就可以对网络资源进行充分地调配,采用多媒体技术来促使教学活动好沟通与交流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因为多媒体教学的素材比较丰富,多事教师能够将其和课本相配套的DVD,促使学生更好的学习。

篇7

二、精益生产改进的保障措施

(一)生产要素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精益生产的基础,只有及时准确的掌握生产信息,才能制定出合理的生产方案[4]。在进行精益生产改进时,首先要做好人力、物料、资金、仓储等不同生产要素的基础数据管理,能够及时全面掌握生产过程中不同主体所处的状态;其次,在生产中要进一步完善物料清单和生产工艺的数据,并根据不同主体状态的变化情况,对各主体实施动态管理;再者,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为生产管理做好技术保障。

(二)培养员工适应精益生产管理员工的积极性关系到生产效率,在进行精益改进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员工制定出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培训方案;培养企业的学习氛围,提高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并制定出相应的激励措施,保证员工能够适应新的生产管理模式;鼓励员工不仅是技术人员,更包括一线工人,在工作中发现可以改进的地方,及时地向管理层提出,能不断改进和优化生产流程;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心,全企业营造出人人都主动实施和优化生产的局面。

(三)建立精益生产的企业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别注重“人情”、“关系”等,当一些员工违法操作规定或零部件存在缺陷时,其他人碍于情面不能及时纠正,这导致一些精益生产方式很难落到实处,若简单的处罚了事又容易使员工产生抵触情绪。这就需要航空企业积极营造精益生产的企业文化,引导和激励员工注重工作效率与团队协作,而不是讲人情、重关系网。管理者要树立以生产为本、以员工为本的理念,多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纳员工参与生产管理与改进,从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建立精细化生产计划管理建立生产计划模块化数据库管理模式,实现生产计划精细化编制,使计划的制定科学合理,可性强,达到生产计划的分成管理更准确和逐级控制更规范,保证各层次计划之间既相对独立,又完全集成,实现项目计划与现场执行计划的无缝连接和及时反馈的目标。

(五)全面进行精益生产改进精益生产理论不仅可以用于指导产品的生产环节,对于非生产部门,比如财务、采购、销售等部门同样可以用精益生产理论进行改进。其“消灭浪费,创造价值”的精髓在对非生产部门进行改进时,能够对资金流、供应链、仓储和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优化,能够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减少采购周期、降低库存压力,使航空企业的每个环节、每个部门都实现精益化,这将为精益生产管理创造出良好的改进环境。

篇8

为了实现系统结构的通用性、综合性,必须首先实现模块化,这是航空电子系统的另一重要发展特征。模块化有效简化了开放式系统的结构,是实现系统结构综合化及系统重构的基础。模块化的基础是标准模块SEM,可以使航空电子系统由传统的三级维修转变为二级维修,从而有效缩减了后勤保障费用的支出。如今,集成电路以及电子技术已能够使所有功能浓缩于一个标准化的电子模块中。为了实现航空电子系统的高度模块化,需要利用模块化结构,采用通用式外场可更换模块LRM,同时,应注意尽量减少LRM的使用量。系统功能实现需要借助于操作系统的控制,设计过程中,应根据系统结构特性选择相应的软件结构,当系统步入实时、高速计算阶段后,加快分布实时操作系统软件的研发,实现系统的可控性与可管理性,同时,加强执行、应用标准接口的研究,以满足软件可测性及应用性方面的要求。

1.2COTS技术

COTS技术,即所谓的“CommercialOff-The-Shelf”,中文译为商用流行技术,指的是将流行货架产品直接或适当改造之后用于军用装备的一项技术。此技术诞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在军事航空领域得到了迅速的应用,它不仅可以应用于硬件,还可以应用于软件。该技术优点如下:利用通用性、开放性技术标准,因此拥有良好的兼容性;采用先进的现代化技术,因此满足了技术的发展潮流;拥有良好技术支持,具有可扩展性,便于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可直接于货架上进行采购,确保了供货来源;采购费用较低;生产及研发周期较短;便于维修与后勤保障,且费用较低;不必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研发等。在航电技术中应用COTS技术,可以有效减少专用组件、元器件及模块数量。利用该技术的同时,还需要加强COTS加固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以确保新型航电系统技术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1.3现代化传感器技术

通常而言,传感器费用约占航电系统的70%,因此,传感器一直追求多功能、低截获率、高精度等目标,如今,射频传感器已经成为综合航电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新型雷达体制有效提高了雷达的探测能力,为雷达探测提供了源动力,当前,有源相控阵雷达已经成熟,并开始投入装备。相控阵体制是当前雷达领域的一项新技术,较单脉冲、合成孔径、脉冲压缩等技术都更为先进。它拥有快速的扫描速度,功能多,被拦截的概率极低,雷达截面积小等优势,因而在高分辨率识别与探测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可以利用软件进行波形重构,对可编程信号处理器进行相应的处理,为了提高传感器的性能,可以利用数据融合技术,确保目标信息的准确性与质量。

2航空电子技术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未来航空电子技术的发展将朝着“综合化”、“信息化”、“网络化”趋势发展,重点在于加强信息化,解决网络化,对这两方面的设备与技术加强开发。

2.1综合化

当前,航空电子技术的发展核心在于有效提高性能、缩减成本、提高可操作性,因此,“综合化”发展趋势在于将航电系统光电、通讯、雷达、导航等设备与传感器进行综合设计,形成一个集多手段、多功能、多频谱于一身的综合航空电子信息系统;

2.2信息化

航电系统“信息化”趋势是指从提高航空信息传输、搜集、处理及应用功能出发,加强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最新科研成果的应用,实现航空电子系统的高度集成化;

2.3网络化

航空电子系统“网络化”趋势是一种新型的概念,是指利用航电系统相关设备等,实现航空信息网络的有效连接,以更大的效率,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实现硬件与信息资源的共享,从而提高指挥控制力、平台生存能力,在以网络为中心的平台上发挥更有力的体系对抗能力。网络化是航空电子系统更高层次的综合化与信息化,是继“四代机”之后,航空电子技术发展的又一重要趋势。

篇9

(二)航空经济成长期的主要特征航空经济经历了机场极化空间阶段,区域不断吸引跨国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进入,尤其是研发部门和区域性的企业总部,甚至是全球或全国的总部,而且其本土化进程加快,与当地企业逐渐联系密切,因此,在机场周边逐渐聚集了较多的航空偏好型企业。第一,航空经济发展的支撑条件较好。此阶段通过对机场跑道、航站楼、空管设备的扩建和更新,机场的服务保障能力和经济辐射面大大提升,日航班密度较多,航线网络的通达性大大提高。第二,航空产业集群趋于完善,航空产业综合体形成。在此阶段,航空经济主导产业进入结网阶段,经济网络和社会网络完善,航空产业集群基本形成。航空经济区内的企业步入稳步高质的成长,大量的中介组织和支撑机构走向兴盛,研发机场和劳动力培训机构不断完善,产品推介会和技术交流会制度形成,企业间除了物质联系外,更主要是非物质联系,形成较强的协作关系,如彼此间的市场信息交流、技术信息交流等,产业内企业间形成稳定的协作机制,构建起紧密的社会联系,发挥的主要效应是社会网络效应。航空制造产业集群或航空运输产业集群沿机场交通走廊沿线地区布局,成为航空经济的主导产业集群,并形成航空产业综合体,航空经济发展已较为成熟。航空配套企业根据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关联程度,以及核心企业对配套企业在本着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分布在与机场距离不同的方向。而航空主导产业分布在紧邻机场区。第三,航空产业与全球网络营销的融合性开始加强。随着机场航线网络扩张,尤其是通达的国际工商业大城市的增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与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扩张的背景下,国际大型机场成为一个国家与全球市场沟通的渠道。企业开始向海外扩张,航空产业与全球融合性加强。机场周边地区成为空间增长中心,航空经济区的增长极作用开始显现。从总体上看,在此阶段,随着地面交通系统的日趋完善,航空经济空间规模逐步加大,航空经济的区域发展环境也有了较大的改善,空间结构的层次较为丰富,交通沿线区域的产业空间经济极化现象明显,航空经济区内企业创新活动开始活跃,企业产品已经融入全球网络,航空经济区的增长极作用开始显现。

(三)航空经济成熟期的特征航空经济经过了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其整体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有了极大提升,航空经济逐渐进入稳定成熟阶段。第一,航空经济发展的支撑条件得到较大提升。机场进入大型繁忙机场行列,机场的基础设施资源发展极为完善。大型枢纽机场会吸引更多的航空公司进入,航线网络将延伸至世界各地,机场通达性将进一步提升。第二,航空产业集群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机场周边地区产业圈层结构基本形成,航空产业空间布局结构沿着航空经济内在规律进行调整,逐步形成“蛛网结构”空间布局。以高速公路为核心的构建完善,成为连接机场、航空经济区以及主城区的高速公路成为综合交通体系的核心,新增产业与调整产业沿交通走廊沿线地区进行布局,并逐步形成新的产业集群。第三,产业创新网络逐渐完善,知识创新空间形成。产业集群日益完善并开始向研发、设计等价值链高端演进,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大提升是该阶段的主要特色。由于通达性提升,企业与区外的合作和联系日益频繁,区域创新功能不断增强,创新系统逐步形成。第四,航空企业与全球产业链深度融合。随着机场通达性的大幅提升,航空经济区及周边地区的产品会以最快的速度运达全球各大工商业城市,成为全球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实现航空经济区内的企业与全球产业链的深度融合。综上所述,在这一时期,航空经济区的全球通达性非常好,航空产业集群也已非常完善,企业创新网络形成,企业产品迅速通达全球,航空经济区成为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对周边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

二、航空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支持模式:从“供给领先”到“需求跟随”

金融支持航空经济的发展,即金融对航空业和航空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既包括通常所指的各种有针对性的支持某些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也包括各种商业金融的日常运作对航空产业发展所起的基础性的支撑作用。金融支持发生作用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金融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过程,通过金融总量的扩张、金融结构的安排、金融效率的提高等金融功能的发挥,金融部门与航空经济部门之间相互作用,产生多重、稳定状态的平衡,来推动航空经济的发展。金融支持航空经济发展同样不是静止的、割裂的,金融发展与航空经济之间联系紧密,金融发展水平也会随着航空经济系统的演进而变化。同时,金融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又会对航空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作用,二者在发展的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促进。帕特里克(Patrick)研究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作用,提出了“供给领先”和“需求跟随”的金融发展理论,论证了金融体系在提高存量资本和新增资本配置效率、加速资本积累中的作用。供给领先型金融,指金融提供企业中具有先导性产业的资金需求。也就是说供给领先型金融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企业能够创造出先导性产业或至少能创造出先导性产品,特别是先导性消费品,找到新的消费领域,从而刺激经济增长,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需求跟随型的金融发展,即金融发展是实体经济发展的结果,市场范围的持续扩张和产品的日益多元化,要求更有效地分散风险和更好地控制交易成本,因而出现了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经济增长是金融发展的动因,金融发展只是完全被动地适应经济增长的要求,现代金融机构的产生、金融资产的提供以及相应的金融服务仅仅是对实体经济活动中参与者。帕特里克认为供给领先式的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的初期处于主导地位,一旦经济发展进入成熟期,将主要是需求跟随式的金融发展。这一理论为我们进行金融支持航空经济的阶段分析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思路。航空经济与其他经济形态一样,会经历形成期、发展期和成熟期,各个发展阶段中,航空经济建设面临的核心任务不同,从而会有不同的金融需求。在航空经济的形成期,航空经济的支撑条件还相当薄弱,为提升机场通达性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投资相当大,需要政府通过支持或创办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创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创新金融政策支持等方式来构建和完善金融体系,从而为航空经济发展提供全面深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领先型金融在形成期居于主导地位。

当航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航空产业的金融需求被激发,并通过金融市场表现出来,由金融机构参与完成,提供不同发展阶段所需要的金融产品,以满足航空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这就是帕特里克所说的“需求跟随”,其实质是金融市场对航空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需求的被动反应,是由航空经济发展的内生性决定的。或者说,航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空间集聚产生什么样的金融需求,金融体系就会发挥什么样的金融功能,提供什么样的金融服务。经过了形成期和发展期的“需求跟随”,金融发展会极大地促进航空经济的规模和质量的提升,同时支持航空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也得到了发展,从而为航空经济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支持,通过扩大资本投入规模、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促进航空经济的持续发展,这是伴随整个航空经济发展阶段的“需求跟随”。在航空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金融市场也将获得极大发展,金融机构及相关金融服务往往更加敏感,能先于航空产业提出金融需求之前,提供并引导航空产业相应的金融需求,产生帕特里克的“供给领先”。在这样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则会按照市场的原则,以航空经济的发展为导向,将金融资源最大限度地配置到航空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供给领先”则是由金融发展的外生性决定的,金融机构的健全程度、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金融工具的发达程度都决定了金融体系的供给模式,直接影响着航空经济的发展。

三、基于航空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分析航空经济所处

发展阶段,其产生的投资价值、投资风险不同,对资本需求的方式和数量也不同,从而也就会使用不同的金融工具,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需要不同的金融政策和服务安排。从产业角度理解“航空经济”,指以航空指向产业为主导、多种产业有机关联的独特经济发展模式,以航空产业、航空关联产业和航空引致产业构成的航空产业生态系统的对金融的需求,构成了航空经济需求的主要内容。

(一)航空经济形成期的金融需求根据上文提到的航空经济形成时期的特征,这一时期航空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有三个:一是改善区域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硬环境。提升机场通达性,改善区域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提供保障航空经济发展的产业资源。出台相关土地拆迁、农户安置及其就业安排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好航空产业发展用地和相关航空产业布局的长远规划。三是促进区域产业航空化转型。置换当前和未来均没有航空偏好的企业,吸引区外航空偏好企业入区,按航空偏好的强弱对企业进行布局。航空经济形成期的三大任务,决定了这一阶段的特殊金融需求。首先,航空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从提升通达性的角度考虑,在全球范围内的通达性,需要进行航空运输网络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要进行机场及与机场相联结的公路、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投资一般非常巨大,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为例,按照实验区总体规划,到2025年实验区建设完成,需要万亿元投资,导致航空经济对金融资金的巨大需求。其次,保障航空产业长远发展的金融需求。现在的机场一般建设在离市区平均距离是20-30公里的地方,这个距离的区域正好处在城乡边缘区内,因此会涉及多个行政单位的土地拆迁、农户安置及其就业安排等问题,航空经济形成期就要做好航空产业发展用地和未来布局的长远规划,而规划涉及的城乡统筹费用巨大。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例,目前实验区拥有的413平方公里的土地,涉及新郑、中牟、尉氏及隶属各行政区的土地,在实验区建设中涉及几十万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再次,吸引航空产业的金融需求。航空经济形成期,航空产业布局的优化度较低,航空产业主要分布在机场运营区和紧邻机场区,入驻产业也主要是航空运输或制造保障性产业,因其自身为机场和飞机制造商、航空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城市中心迁移出的制造业则因其追求廉价的土地以及机场附近交通条件的便利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等诸多原因,也在邻近机场区的紧邻机场区布局。为形成更大规模的具有航空指向的产业布局,政府要进行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多轮的产业规划宣传,以形成具有前向后向联系的航空产业集群网络,形成资金的需求。最后,入驻企业所需的研发资金。航空经济的关联产业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当其处于形成期时,大部分企业主要从事产品的研究开发,只有实验室成果,还没有真正的产品,企业甚至尚未真正建立,但创业者能够确认其未来的产品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此时,企业或项目的整个财务处于亏损期,没有收入来源,无正式的销售渠道,只有费用支出,无直接投资回报。因为没有投入正式的生产运营,形成期对资金的需求不大,但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工业化生产过程的各种技术风险、产品风险、市场风险却极大,导致金融机构对其评级较低,难以获得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大企业的股权投资或商业银行的外部债券融资,又主要以政府研究开发资金、创业者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为主,这部分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篇10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增长具有强大的推动力。而银行是一国金融体制的核心,其稳定与安全关系到一国整个金融体制的稳健与安全。金融业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行业,其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大,影响面广,破坏性大。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部门的监管,以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危机。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主要目的就是追逐利益,它本身具有极其高的特殊性、风险性,也正因为如此,要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意识,更为严格的防范风险措施;用以抵抗外界各个环境带来的不便和阻碍银行内部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保障国家的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目前是经济社会,竞争发展要求逐步增大,给银行带来的压力也与日俱增,银行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1、内部控制的概述

1.1内部控制的概念。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的产生是企业管理的需要,它的发展也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为发展。经济社会的竞争要求企业有其独特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第一要素主要集中在财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的保护,要有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注重金钱和充电严格的程序,审查方面也要加强控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扩大生产规模和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内部控制管理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内部监控系统。1.2内部控制的发展历史。20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是内部控制制度阶段,内部控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公司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都用于保护公司的财产,检查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公司坚持执行既定的管理政策。首次提出了系统完整的内部控制定义。20世90年代后,是内部控制框架阶段,内部控制是由一个公司的董事长、高层以及所有人员实现的过程,旨在为下列目标提供制约:1、准确的财务分析;2、经营的效果和效率;3、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将内部控制划分为五要素,增加了风险控制要素。21世纪以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内部控制是由董事层、监理会、高管层和全员工实施的、主要保障控制目标的过程。把内部控制的目标提升到“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高度,超越了CO-SO。

2、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现状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给危机国和周边国家国民经济所造成的灾难引起了各国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风险的高度重视。中国人民银行也于当年制定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2002年又对该指导原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了《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旨在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我国银行建立更加有效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努力,我国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已有了较大的改善,主要表现在内控优先意识有所增强,内部控制环境得到一定改善;按照内部控制原则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调整和完善了组织结构新建和修改了大量的业务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并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等等。

3、银行会计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认识不够。虽然在内部会计控制系统领域在审计运用方面家喻户晓,但银行管理层的角度来看,很多人仅仅是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一知半解,甚至忽略其在银行的作用,还有很多误区,一些银行了解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发展的各种法规,结合和聚集,建立了一个新的系统的工作相当于建立了内部会计控制机制;虽然有的银行也能重视内部控制的理论研究,但在实践中,如发生在掌握了解内部会计控制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自我发展的关系上,有一种偏见理解,管理不规范,有的甚至背离经济发展的初衷。(2)内控系统缺乏有效性。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占比来看,虽然较大数量的规定更广泛的覆盖面,但相互间的协调,支撑阻力,限制较差,也正因为此使得效率下降。从个别的角度来看,虽然个别业务流程规则相对偏紧,但由于会计业务在一家综合性的企业中往往导致复杂综合业务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动态控制难以实施。(3)内控手段缺乏先进性。我国银行业务操作的电子化己有很大发展,但目前大部分稽核检查和各类业务监督活动基本上停留在手工查帐的水平上,缺乏运用高科技方法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同时如何有效地控制高科技所带来的风险如对电脑业务、信用卡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等的控制等这给内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4)内控观念滞后。银行如何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和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内部控制和发展的关系等问题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仍存在不规范,企业控制无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有约束力的银行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升高减弱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忽略了社会的正确需求,仅仅满足银行在过分追逐利润目标经营,也忽略了银行的风险防范和银行企业形象建设,这使得已经非常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失效。(5)人员素质较低。银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业务流程的质量。高品质的企业会计人员不仅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并可以有效地补偿由于缺乏内部控制制度。在许多大型单位的会计劳动力,层次结构不合理,就业需求配置和业务工作不相容的,一些重要岗位的整体素质偏低是不由于长远旋转,使银行能够与会计人员更多的银行业务不熟悉,达不到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

4、银行会计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策略

(1)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加强风险意识的培养。作为领导,要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确立“风险首位”的工作原则,自觉把加强内部控制作为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常抓不懈,确保经营实现安全、流动、盈利。同时以再教育的方式,对职工进行培训灌输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2)建立内控管理体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合规管理要加强四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对基层营业机构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管理,实施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解决屡查屡犯问题。二是重点加强对基层机构网点客户经理和其他掌权人的监督管理,重点关注贷前调查、贷后检查、账户开立等重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三是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把好整改质量关。四是加强对合规风险点预警和规避。针对已爆发的合规风险案例、内外审计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监管当局的合规风险提示等,完善相应的合规操作程序及尽职标准,开发合规风险培训项目。(3)优化会计劳动组织结构。合理的岗位设置,职责是优化劳动组织结构的关键。可以根据业务范围和业务操作两个区块,对于簿记,审查,综合会计业务核算纳入业务处理的特点,事后监督,工作的会计人员,分支机构不足,就业可适当降低操作人员的失误,但事后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在设计岗位职责,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漏洞,必须体现“相结合的责任和权利”的原则,突出每个位置的责任,应承担事故岗位之间的责任和约束。(4)推行CSA管理方法,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特别是在控制文化、职业道德等软控制领域比较薄弱的现状,有必要在我国商业银行创新内部监督管理体制,大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借鉴控制自我评估(ContrSelf—Assessment,简写为CSA)在企业内控运用中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商业银行内控领域大力推行CSA。(5)注重过程监督,切实防范风险。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优势,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事后监督系统中增加科技核算流程监督项目,前移监督关口,丰富监督手段,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方面的结合,强化过程监督,提高业务监督时效性;强化对前台会计核算程序的合规性、合法性监督,强化技术手段的硬性控制,从而实现控制重点向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转移,有效地防范化解会计风险。

作者:张娟 单位: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

【参考文献】

[1]王利军.加强和完善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策略途径[J].财经界(学术版),2017(06)

篇11

在当今社会经济生活和市场交易中,各种各样的格式合同随处可见。特别是在自然垄断型的公用企业,以及维修、旅店、餐饮和其他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型行业中,格式合同的使用已司空见惯。格式条款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为人们的交易行为提供了诸多便捷,有效地促进了经贸和社会发展,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却存在一系列问题,如“霸王条款”等。我国法律对格式条款虽有规定,但较为简单,本文拟就格式条款的概念、解释及规制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通过立法规制、社会规制、司法规制、行政规制等发式来予以规制。只有协调发挥多种手段的功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规制体系,才能使格式条款的规制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关键词:格式条款,法律规制

 

 

 

 

 

Analysis on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clause of style

Author: Cai Linling

Tutor: Gao Shuangmei

 

Abstract

In today’s social economic life and market transactions, there are a variety of standard contract everywhere. The use of contract is common, public enterprise and service trades are in particular. The use of contract provides a lot of convenience for people transactions and promotes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u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in judicial practice such as imparity clause. Although our country’s law has the stipulation to the standard contract, it is simpler.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cept, explanation and regulation of format terms, and wants to issue legislation, social regulation, judicial regul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to regulate the format terms. To really resolve the problem of regulation of standard terms, we only can play the functions of various means to establish a sound regulatory system.

 

Key words: clause of style, legal regulation

 

 

目       录

 

1  绪论... 1

2  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2

2.1  格式条款的概念... 2

2.2  格式条款的特征... 2

2.2.1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 2

2.2.2  格式条款是一方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的... 3

2.2.3  格式条款的内容固定化... 3

2.2.4  格式条款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3

3  格式条款的解释及其原则... 4

3.1  格式条款的解释... 4

3.2  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 4

4  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含义及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6

4.1  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含义... 6

4.2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几种霸王条款... 6

5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9

5.1  实行立法规制... 9

5.2  寻求司法保护... 10

5.3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1

5.4  强化社会援助... 11

结论... 12

致谢... 13

参考文献... 14

 

1  绪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市场空间日益拓宽,交易数量急剧增加,市场关系纵横交错,谈判签约的信息量日趋增大,信息成本大大增加,在不计其数的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格式条款登上了市场经济的大舞台。经营者通过预先确定格式合同文本的方式,对经常并大量发生的各类交易规定出多种固定的交易条件,以此简化谈判程序,节约谈判成本,提高谈判效率。正是由于格式条款具有此种优越性,它的产生和存在才具有必然性、合理性和现实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才有其存在根据,

,也正是这种经济现实的客观要求。但是,这种合理性东西生产之时,一些不合理的否定性的成分和因素相伴而生。居于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有时凭借其优势地位,在格式合同中加进不合理、不公平的内容,对交易对方的选择自由进行限制。正是由于格式条款滋生了种种消极因素,随着公平理念、社会本位和国家干预在现代社会中的突出和强调,以及消费者运动的蓬勃兴起,对格式条款予以法律规制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和趋势。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对格式合同的干预正是这种潮流的一种体现。格式条款有其固有的合理性,我们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但是,格式合同又无法避免其负面效应,我们必须加以规制,不使其放任自流,危害社会。这其中就牵连一个如何来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的问题。

 

2  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2.1  格式条款的概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可见,所谓格式条款,是指由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是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采用格式条款而不是格式合同的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从实践上来看,尽管格式条款有可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独立合同,也可能形成一个固定化的完整的书面合同,但绝大多数格式条款都是以一个书面合同中的某一条或者数个格式条款表现出来的。当然,也有许多格式条款是印刷于一定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也可能通过简单的告示表现出来(如货物出门概不退还的告示)。合同法适用格式条款的概念,意味着在一个合同中可以将所有的条款分为两类,即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即使不存在书面合同,那么对于已经纳入到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也可以使用我国的《合同法》相关规定。可见,合同法适用格式条款的概念扩张了合同法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是极为有利的,因为区分格式条款与一般合同条款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2  格式条款的特征2.2.1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格式条款是预先制订出来,而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格式条款一般都是为了重复使用制定的,因此从经济上看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许多公用事业服务具既定的要求,所以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可以使订约基础明确、费用节省、时间节约,从而大大降低交易费用,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要求。

2.2.2  格式条款是一方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的格式条款在订立以前,要约方总是特定的,而承诺方都不是特定的。在格式条款订立中,与条款制定人订立合同的人,都是社会上分散的消费者,他们具有不特定性,在进入实际订约过程以后,有不特定人变成了特定的承诺人。正是因为格式条款将要适用于广大消费者,因此对格式条款加以规范,对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2.3  格式条款的内容固定化所谓固定化是指格式条款具有稳定性和不变性,它将普遍适用于一切要与起草人订立合同的不特定的相对人而不因相对人的不同所区别。一方面,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协商。另一方面,格式条款的要约人和承诺人双方的地位也是固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可见,格式条款的主要特点在于未与对方协商。

2.2.4  格式条款以书面明示为原则原则上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以某种方式将所有条款明示以便让对方当事人有可能了解其内容,否则对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按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明示格式条款最迟应在缔结合同时为之,否则格式条款不能订入合同;但制订方必须在承诺方承诺以前明确呈示其条款,若明确呈示其书面文件有困难,则应将合同条款悬挂于订约所在地的清晰可见之处,并向承诺人指明,使承诺人能明确了解合同条款内容。若格式条款不为承诺人所知道,则不能成立合同。

 

 

3  格式条款的解释及其原则3.1  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的解释,是指根据一定的事实,遵循有关的原则,对格式条款的含义作出说明。一般来说,如果格式条款的各项条款明确、具体、清楚,而当事人对条款的理解不完全一致,因此而发生争执,便涉及到合同的解释问题。格式条款虽然是合同条款,却又与一般合同条款有所区别。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格式条款不是为特定的相对人制订的,而是为了不特定的相对人制订的,因此格式条款的解释所依据的原则又应当具有特殊性。

3.2  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格式条款的解释应当采取以下三项特殊的解释原则。

1、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是指对于格式条款,应当以可能订约着平均、合理的理解为解释标准进行解释。既然格式条款是为了不特定的人所制订的,格式条款就应考虑到多数人而不是个别消费者的意志和利益。因此,在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应按社会是一般观点和一个正常人的思维进行解释,具体来说:

第一,格式条款的解释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以外,应超脱于具体环境及特殊的意思表示,即不应把各个具体的订约环境或特别的意思表示作为解释合同的考虑因素,据此探求个别当事人的真实意志。

第二,对某些特殊的术语应作出平常的、通常的、通俗的、日常的、一般意义的解释。

第三,若格式条款经过长期使用以后,消费者对其中某些用语的理解,与条款制订人制订条款的理解有所不同,则应以交易时消费者的理解为标准进行解释。

第四,应根据其适用的不同地域、不同职业团体的可能订约者的一般理解来解释合同。我们认为,既然格式条款应实现条款制作人的不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利益,解释合同应考虑大多数可能订约者而不是个别订约者的意志。因此,即使个别当事人对条款的特殊含义能够理解,但仍应依据格式条款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标准进行解释。

2、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法谚上有所谓“用语有疑时,就对使用者为不利益的解释”,罗马法上有“有疑义就为表意者不利益之解释”。我国《合同法》第41条也采纳了这一规定,这显然是合理的。因为,既然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制订的而不是由双方商订的,那么各项条款可能是其制作人基于自己的意志所作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尤其是条款制作人可能会故意使用或插入意义不明确的文字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或者从维持甚至强化其经济上的有时地位出发,将不合理的解释强加于消费者,此原则就是为了限制格式条款提供人的优势地位。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在一般的合同解释中,如果个别商议的条款与一般条款不一致,那么个别商议条款应当优先于一般条款。但是,在格式合同中,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制定的,因此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含义不一致时,应当是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  这也充分地尊重了双方的意思,而且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在格式条款的解释中,还应当遵循严格解释原则。严格解释又称为限制解释,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在格式条款的解释中,应从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出发,对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完备的事项,不得采用类推或扩张适用某些条文的适用范围的方法进行解释。因为,如果允许对格式条款未规定或规定不完备的事项根据合同的条文简单加以类推、扩张和补充,必然会对相对人产生不利的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个条文在适用范围上不明确时,应从“最狭义”的含义进行解释/应当指出,严格解释规则是为了保护经济上处于弱者地位的相对人,但如果该规则在适用中与保护相对人的要求相悖时,就采用其它的规则进行解释。

 

 

 

4  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含义及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4.1  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含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含义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条款即属不公平格式条款。而日常生活中所谓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内,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目前这些霸王条款已经成为束缚、阻止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障碍之一,并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4.2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几种霸王条款1、商场规定: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家电“三包”服务规定: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商场举行各种有奖销售或买一赠一活动是为扩大销售,商场已经将赠品、奖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商品中。商场单方面免除自己作为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免除对奖品和赠品依法应承担的三包责任,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限制,不具有合法性。

国家有关部门出台《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也无此类规定。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限制消费者的求偿权,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

2、儿童乐园规定:儿童在次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拒不负责。

商场以次条款作为店堂说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商家应该在游乐设施处全面准确地标明使用方法,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保障使用此设施的儿童人身安全。

3、银行公告:用户必须统一办理银行卡,不允许用现金交费,不办卡者不予代收水电费。

消费者到银行交纳水电费,采用现金交易还是划卡代扣方式,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决定。人民币现金缴费是法律认可的合法缴费方式,银行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4、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属于出卖方。

业主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屋面、屋顶作为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依法归业主个人所有,业主共有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屋顶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依法享有对屋面、屋顶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开发商利用该条款强行占有、剥夺业主的财产所有权,属法律禁止行为。

5、物业停车收费规定:车辆丢失、损坏概不负责。

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用,将车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收费停车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了保护服务合同关系。那么作为保管人的物业公司,有妥善保管车辆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保管责任。

6、照相馆声明:如遇意外损害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负其他责任.

照片本身是有纪念意义的,损坏或遗失不仅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也给消费者造成精神损害,经营者除了要负责赔偿该物本身的价值及合理的损失之外,还应赔偿权利人精神损失,决不能用同类、同量胶卷赔偿了事。该声明属于经营者单方面为自己减轻责任的无效条款。

由此可见,制订格式条款的一方多为固定提供某中商品和服务的公用事业部门、企业和有关的社会团体等,他们可能垄断一些经营和服务事业,而消费者通常都是弱者,消费者在与其进行交易时通常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其提出的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因此,格式条款的制定对制定的一方说是自由的,而对相对人来说则是不自由的。这就形成了格式条款的弊端,就有必要对格式条款在法律上进行控制。

 

  

 

5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5.1  实行立法规制我国法律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首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其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但是上述禁止性规定过于简单,对于格式条款的订立程序、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具体情形等未涉及。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可见,格式条款无效主要具有如下四种情形: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具有这些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二,免责条款免除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或者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第三,格式条款免除了条款制定人的责任,或加重了相对人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的免责条款须提请注意,是因格式条款完全因一方制定所决定的,免责条款只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责任予以免除;而我国《合同法》第40条所提到的免除责任,是指条款的制定人在格式条款中已经不合理地、不正当地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所免除的不是未来的责任,而是现在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单纯的免责条款是有效的,但条款制定的人应当提请对方注意,而条款的制定人在格式条款中不合理的、不正当免除其现在应当承担的责任,则该条款是无效的。第四,格式条款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例如,格式条款的制定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5.2  寻求司法保护目前真正因为不公平格式条款而提起诉讼的消费者却很少,原因在于:

1、目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将不公平内容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单个消费者往往不愿意为了这点钱而向法院起诉;

2、诉讼需要成本的投入,如长时间的对抗、复杂的程序等;

3、不公平格式的条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格式条款的订立程序、认定的具体原则、格式条款的类型等规定不明确,法院在认定时往往不能统一;

4、在举证责任上,《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未明确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目前还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消费者很难对商品或服务的科技含量有深刻的了解,更何况一些重要的信息资料完全由经营者所掌握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属于消费合同的内容之一,只能由作为全同当事人的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确定该条款无效,达到保护其权益的目的。诉讼是解决讼争、打击不法商家的权威途径,若处理得好将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注入强力。因此,应积极引导消费者打官司、支持消费者起诉。

所以应该修改民诉法有关起诉条件的规定,设立例外条款允许社会团体(如消协)或专门行政机构(国家工商总局)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公共利益,可以提起与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有关格式条款无效,即所谓的“消费者公益诉讼,”。这样设置的目的的首先解决了许多消费者不愿花费心思和精力进行诉讼的现状。其次,现在的许多格式条款的不公平性不明显,一般消费者不知道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被损害了,而有关主体,特别是专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消协及有关行政机构掌握到更多的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对于不法商家的作法更清楚,因此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再次,由有关主体提起诉讼在收集证据上的能力强于一般消费者,这弥补了相对处于劣势的消费者在证据采集与运用上的不足,更能与势力强大的商家对抗。最后,有关主体可以通过广泛接受投诉的职能,能从宏观上了解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各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能够有针对性地提起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侵犯消费者公共利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一般影响范围广,涉及面大,应由中消协而不是其下设地方消协、应由国家工商局而不是其下级地方工商局享有此类案件的诉权,而且如果不是这样,则会使地方机构肿大、职能过于宽泛,并可能造成权力的滥用。

5.3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相对于司法保护而言,行政救济具有程序简便、及时、效率、主动等优势,而且,强化行政裁决权是当今世界的一种普遍趋势,行政裁决的触角也不再仅仅限于公法领域,特别是在消费者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等领域强化行政救济是极为必要而又非常可行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当事人因消费者权益纠纷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的规定就是一种极好的立法例。因此,对于格合同损害交易对方的行为和争议。我国应当完善救济制度,尤其是行政救济制度,即一方面,要完善行政机关对经营者滥用格式合同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度,另一方面,规定和完善行政机关对格式合同权益纠纷的行政裁决制度。

5.4  强化社会援助一般的说,格式合同的受害者都是经济生活中的弱者。为对弱者给予充分的保护,除完善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外,我们还必须建立广泛的切实可行的社会援助体系和制度。政府和社会要为经济生活中的弱者创造尽可能的条件,使其能够及时掌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当事人享有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结社自由,有权依靠各种有关社会团体保护其合法权益;国家应当为当事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其受到格式合同的侵害时给予充分的声援。

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处于优势地位的各行业进行严格监管,不断规范其格式合同,避免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的产生,要加强宏观调控,适应“两个转变”的需要,督促经营者尽快转变观念,树立市场意识和正当竞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