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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名称概念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由于药品的特殊性,WHO(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药品国际非专利名称(INN),即国际通用名称。无论各国的专利名称和商标名称如何,都可使全世界范围内一种药物只有一种名称。我国与之对应的中文通用名即法定名称,即药品的通用名称或称药品的法定名称。
药品商品名称是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注册药品时,根据自身需要而拟定的药品名称。06年药监局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通知》中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定的通用名称之外,另行拟定商品名,报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该商品名作为商标注册;药品商品名称须经药监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药监局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不得使用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药品商品名称的特殊性在于实行审批制度,由国家食品药品临督管理局负责。严格来说,药品商品名称并非是知识产权上的法律概念。在注册为商标之前,它仅是某个药品的通俗名称,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是知名药品的特有名称,才作为一种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一旦成为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后,实质上可以称之为药品商标名。所以,药品商品名并不应视为药品名称,而是定性为商业标识更加准确。
(二)与商标的比较
由于商标必须具有显着性特征,不能使用直接表示药品功能等特点的标志,但药品商品名称却可以体现其自身的特点和功用。
药品商标虽与药品名称同为使用在药品上的标记,但两者的功能有所区别:药品的商品名称不同,则意味着处方药名、赋形剂、原料质量、生产过程等不同;药品商标则用于识别不同药品生产厂商或药品品种、剂型,同时具有品质担保功能,保证药品的同等质量,维护其良好声誉;另外,还兼有广告性和宣传性。
药品名称和商标可能互相转化:药品商品名称通过使用获得显着性后可作为商标注册;而商标也可能因为使用不当而丧失显着性,从而演变为药品通用名称,如阿司匹林、仁丹等,都曾是注册商标,但最后丧失了显着性特征。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可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商品名。
二、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
(一)可立停案案情简析
原告为九龙公司生产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在1994年1月由原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其商品名为可立停。2003年2月,九龙公司重新申请并取得了药监局颁发的包括可立停商品名在内的新的药品登记证书。1999年至2005年期间,康宝公司就其可立停糖浆广告的画面及其文字内容多次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批,并获得该局的广告投放批准。2000年6月6日,康宝公司提出争议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对争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本案经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一审、二审判决及最高院驳回再审的申请后,终于落下帷幕。
(二)冲突表现
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主要是药品商品名称与商标之间的混淆及纠纷,表现为: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职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法律专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高职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在历史沿革和专业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随着我国1999年开始高考扩招,法律专业如雨后春笋在各高职院校开设,这样的繁荣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生对这个“高大上”专业的向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呼职院)开设了法律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高职院校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与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侧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而高职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定位主要表现在:1.法律高职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紧密联系,侧重应用。法律高职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定位,社会对法律职业需求什么岗位,就设置什么专业,如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法律英语等专业的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应需而设”的特点。2.法律高职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所谓法律职业,是指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总称;又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即法律职业者。换言之,法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因此,我们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二、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设置目的
毕业论文对于大多数文科专业来讲,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在以培养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为教育理念的高职法律专业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写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过程。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为例,我们在大学三年级时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具体写作目标。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对学生而言,写作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平台和媒介寻找自己论文的基础支撑材料,然后根据具体写作目标进行甄别和思考,最后形成论文写作的大纲和思路。这是一个 “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以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得以反馈。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也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路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三、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指导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至今,我发现学生在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中涉及到学生的态度、能力、论文的形式、论文的内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在给定的题目索引里,学生毕业论文题目、题材选择过于集中,论文题目选择重复率高
很多学生在选择写什么方面的论文时并未仔细思索自己是否有兴趣并擅长或有能力创新,而是选择一些成熟甚至陈旧的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章多已成型,观点表述上不会出现大的风险且答辩的时候能够对答如流。这样会导致一届甚至连续几届的毕业论文中“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等论文题目的“上镜率”很高。
(二)论文的内容陈旧、缺乏新意、没有创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论文格式不规范,甚至有的学生在出了两稿后论文的字体、行间距等基本规范问题仍未改正。有的学生在论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规范内容存在滞后性,论文的内容在逻辑结构上不成体系,参考文献不规范。只有很少的学生能在毕业论文中提出对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认识或对现行法律法规如何完善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不端正,出现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的行为
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中,有的抄袭他人作品,但未做标注或说明,有的将几篇文章进行拼凑形成自己的论文,最为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的是诚信缺失、学风不严谨、不求勤奋上进与求真务实、缺乏锐意创新等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样低水平的复制式论文写作完全与论文答辩的设置背道而驰,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学校和教师在就业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学生的论文失范行为
学校虽制定了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文件,但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很多学生虽知抄袭论文的做法不正确,但这样的行为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照样答辩毕业。因此,法律专业学生“不守法”的论文失范现象与有效的惩治机制不健全不无关系。
(五)学生论文写作中资料查找途径单一,论文缺乏有力基础支撑
大部分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时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甚至直接将要写作的内容从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载“引用”,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别和考证。学生在资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识欠缺问题,缺失学习的主动性。
四、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改进对策探析
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当下国家对法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对毕业论文存在意义的探析,改进毕业论文的写作,确立符合实践需要的目标
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专业设置和授课内容上的不同,实践技能的侧重培养使我们对学生在理论层面的知识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毕业论文中的映射就是我们在对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偏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目前,我们的论文题目索引给定的题目并未表现出这一特点。因此,在课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广益重新确立论文题目库,给出学生偏实践性的指引。其实,除了现有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式,我们还可以运用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结业考察。换言之,学生在最后一年的学习中,可以利用假期时间或实训单一或组成团队针对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这个过程既能使学生全程参与也能体现出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针对学生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教师可以在答辩或交流过程中与其进行沟通并给出成绩。
(二)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净化校园学习环境,建立诚信校园
学术道德建设的强化路径可以在新生入学之初的教育培训中体现,也可以在日常课程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学术道德的建设和学校的学习环境息息相关,诚信校园建立后,大家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信做人、诚信做事。长此以往,心存侥幸的同学就会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感到羞耻,从而纠正存在的学术失范问题,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完成大学期间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论文惩治机制,保障毕业论文设置目的的实现
学生自我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除此之外,对于学校而言,应该出台管理文件,对于在毕业论文环节态度不端、行为失范的学生进行教育、纠正和惩治。就业率的确能体现出学校的成绩,但我们给社会培养和输送的应该是优秀的人才,优秀不仅体现在技能上,还体现在职业道德上,职业道德又会受到在校期间的道德体系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论文中存在严重学术问题的学生给予延迟毕业或重新组织答辩等形式的惩治是有必要的。一个完整科学的惩罚和有效纠正机制的建立能够为失范行为的约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发挥指导教师的督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论文写作
教师,身肩“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为人师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师的学术良知和学术创新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近些年来,职称评审条件高门槛及的高难度导致在学界出现了诸多学术失范行为,这对于教师和学生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换言之,教师学术声誉的重建和学术责任的承担能够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学生分配给导师之后,导师要能够时刻起到督导作用,无论从论文题目的遴选还是论文逻辑的架构以及论文内容的创作上都需要认真对待、实时关注,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逐渐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2、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报名材料全部采用原件,无需复印件。单科合格证必须是原件或者是直接从网上打印(无需盖章);报名时,只需要提供论文题目(不提供选题,题目自拟,任何方向都可以,但必须是与法律有关系),不用提供论文大纲或者正文;报名后,若要变更题目,必须在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后,与指导老师沟通后直接变更。
3、现场缴纳报名费780元(现金,不找零、不刷卡),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报名单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存在网上报名或者邮寄报名方式,原则上要求本人报名,若确实需要委托报名,则必须出具委托书及说明原因。报名前,不接收任何材料,待现场报名时,统一审核、确认。
法律是每一个国家最基本的体系,一个国家的法律关乎了国家的稳定,进步与成长,无论是哪个方面的发展都要将法律作为根基。下面是学术参考网小编为朋友们搜集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欢迎阅读!
在完成终稿的今天,在敲完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刻,我的思想同周围凝固的热气一样停驻了,不知道是慰藉还是悲伤,大学四年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而眼前的路还很长,虽然似乎有些迷茫,但我必须整理心情,背上行囊,坚定的踏上新的征程……
感谢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祥瑞老师,一位平易近人的良师,一名优秀的律师,对我论文耐心的指导,新锐的启发,认真的审阅。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毕业论文从选题到写作再到最后定稿所付出的辛劳!感谢您在这个我即将离开湖南大学的最后的炎热夏天对我人生方向的指引!
感谢翟理和张跃胜同学,如果没有他们在电脑方面给予的便利,本论文的结稿恐还遥不知期;感谢刘文瑾和李馨香同学,感谢他们在论文写作信息及联系指导老师方面对我的帮助。
论文写作在最艰难的时刻,发生了汶川大地震,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生活的艰辛,安静学习环境的来之不易,这使我更坚定了信心,激发了奋进的欲望,论文的进度有了质的飞跃。愿:地震中的亡灵们安息!地震中幸存的生命好好生活!所有的生灵都感知生命、都感谢生命!在过去的四年日子里,我满怀憧憬和希望,在这千年学府的浓厚底蕴中,在百年法学的学术争鸣中,我用自己的青春写下了美丽的大学篇章。在师长和前辈的帮助下,走出了迷茫,走向了理想。在这里我想向所有帮助过我,鼓励过我的人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感谢你们在人生最关键的时刻给予我的指引!
一、案例选择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熟悉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
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通过这种知识领域的跨越,即考核学生对法学思维、知识掌握应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学生将各类知识整合运用的综合素质能力。其二,疑难性。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案例选择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地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二、文书设计
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法律文书写作形式上的格式化包含着远远超过形式主义的法律内容,它是法律专业知识的积累、复制与繁殖,是文书制作者按照逻辑规则整合和实际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是文书制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的品格和创造性思维,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建立法律语言的话语权威实现国家法治。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的掌握,将直接体现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教师在指导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教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曾指出的那样:“现在有些司法文书,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书,水平不高。有的语句不通,甚至有错别字;对事实的叙述逻辑性不强,层次不明;对使用法律的理由表达不充分,有的不准,有的甚至出现严重差错。”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言简意赅、逻辑严谨。
三、模拟审判
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是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梁”。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开庭程序等相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点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的选择时,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的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色分配和审判。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了空间。
四、案例分析
模拟审判的结束并非意味整个毕业设计的结束,还要求学生根据选择或参与的案例选择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考核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素质。而根据选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评述型、分析型。
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深入的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这一类型不仅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现多层次性、多类型性、专业差异性,因此,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和形式,也应“因校制宜”“因业制宜”。法学专业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提出和构建,为高校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建议性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孙晓楼.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商务英语专业的选题方向是什么?在毕业论文开题意见和成绩评定表中往往会有这么一条: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于培养目标《商务英语国家标准》规定,商务英语专业旨在培养英语基本功扎实,具有国际视野和人文素养,掌握语言学、经济学、管理学、国际商法等相关基础理论与知识,熟悉国际商务的规则和惯例,具备英语应用能力、商务实践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思辨与创新能力,能从事国际商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从培养定位来看,商务英语专业学生以文学、语言学作为选题对象肯定是不怡当的,选题的核心还应是商务英语。对于地方性本科院校来说,由于教育部已经将这类院校定义为应用型高校,选题的重点还应放在商务英语在相关领域的应用上。
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生甚至是指导老师都不清楚什么是商务英语,商务英语到底该研究什么。无法明确这一点,就会导致论文选题不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笼统空泛、与社会实践脱节等问题。
(一)选题不符合专业培养方案
要符合专业培养方案,除了熟悉教育部的商务英语专业介绍外,还一定要明确什么是商务英语。对于商务英语的定义,Hutchinson和Waters称:商务英语是ESP的一个分支,是以英语作为语言媒介、以商务知识为核心的一种ESP。从其定义可以看出,商务英语可以根据实际用途来界定,其范围涉及到许多不同行业和领域,所以商务英语涵盖了各个相关领域的专业英语,如经贸英语、金融英语、会计英语、法律英语、物流英语、广告英语等。因此,商务英语的一般定义是一切与商业相关领域的英语。
这样看来,符合商务英语专业培养方案的选题范围相当广泛,只要涉及与商务相关的专业英语领域即可,例如“合同英语中赘述现象的语用分析’、“物流英语语篇的语法衔接研究”、“从张家界景点的翻译看旅游英语的翻译策略”等均是相当不错的商务英语选题。但是,脱离了商务界定的选题就很可能不符合专业培养方案,例如“文化因素对电影片名翻译的影响”、《快乐大本营》中汉英语码转换现象探析’、“从英汉句法差异看长难句的翻译”等选题就明显不符合商务英语专业培养方案。
(二)选题笼统、空乏、单一陈旧
由于缺乏对商务英语研究领域的系统了解,学生的选题往往笼统空乏,很多同学感觉无题可选,纷纷借助网络,从而产生选题陈旧、雷同等问题。在对几所地方性本科院校商务英语毕业论文选题的调查发现,毕业设计的形式比较单一,全部是采用传统的学术研究性毕业论文模式,居然没有学生采用调查报告或策划方案。就毕业论文选题的领域而言,写商标和广告的占40%以上;写商务英语语言特点的也占到30%以上;只有一到两篇涉及到新闻、法律方面;研究金融、管理、保险、物流等方面的基本没有。
(三)选题与社会实践脱节,无实际价值
理论结合实际一直是需要解决的基本社会问题,也是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然而很多商务英语选题脱离社会实践,缺乏新意,无实际意义。有些选题不像是研究论文,更像是教课书里的内容,例如像“商务英语信函的语言特点”和“国际商务谈判的语言特点”这样的选题可以在相关教课书上发现完全一样的内容。另外,有些研究是已经没有必要进行的,例如,随着高等教育的全民化,进出口行业从业人员一般都已具备直接阅读和撰写外贸函电的能力。因此,没必要研究类似“英汉外贸函电翻译”和“论商务函电翻译”的选题,而且之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非常丰富。
三、原因分析
(一)商务英语研究氛围
根据叶兴国教授对中国商务英语研究现状与趋势的研究,发表过的商务英语论文从研究领域看,笼统地研究商务英语的论文多,研究英语广告和商标的论文多,深入研究国际商务具体领域专门用途英语的论文少。另外,据统计,过去30年总共发表了约5000篇商务英语论文,其中,研究广告英语和英语商标、品牌的论文约占总数的31%。由于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主要文献来源是中国期刊网,这一现状无疑对学生的选题具有巨大的导向作用。
(二)往届学生论文选题倾向
由于绝大多数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时候都没有进行过相关的实践调查,因而很多同学就直接上网搜索现成的选题,似乎写起来有更多资料可查。这样一来,往届学生论文的选题,尤其是其他院校上传到网上的选题就成为很多毕业生使用“拿来主义”的对象,这也是学生选题单一的原因。
(三)管理和指导理念落后
造成学生毕业论文诸多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老师指导理念落后、学生英语水平不高、学生专业知识不扎实、管理过程不规范等造成的。现在地方本科院校学生的毕业设计仍然坚持按照传统的学术论文模式进行,基本脱离社会生产实践。论文指导的管理机制也不合理,例如写作指导的时间安排不妥当,往往与找工作、考研时间相冲突;选择指导教师的机制不科学、不合理,根本没有根据教师的研究方向进行选择,常常出现研究文学或教学法的教师指导商务英语选题学生的情况;指导老师的指导理念落后,单一要求用理论解释现实问题,忽视了商务英语的社会调查和商务英语的实证性研究。
四、解决方案
(一)熟悉商务英语研究理论
理论联系实际是论文写作最常见的模式,要想写好这类论文,首先要熟悉相关领域的理论。在进行论文写作前,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应系统地学习商务英语理论,并掌握一定的研究方法。例如,王立非教授针对商务英语语言理论体系,提出了商务英语词汇学、商务语用学、商务话语分析、商务翻译学、商务对比语言学、商务社会语言学、英语经济学等十二种研究理论和商务英语研究方法。
(二)扩大商务英语研究范围
掌握好了商务英语理论,接下来就是明确要指导的实际问题。由于商务英语涵盖了与商务有关的各个领域,商务英语研究的范围也随之非常广泛。研究内容可涉及商务英语语言、广告、商标、函电、经贸、谈判、合同、标识语、公示语、法律、外宣、司名、旅游等,还可包括金融、会计、会展、物流、涉外礼仪、电影、产品说明、公司宣传、证券、电子商务等领域所使用的英语语言特点及翻译技巧。
(三)毕业论文形式多样化
根据《高等学校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要求选题有价值、思路清晰、内容充实、文字通顺,并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商务英语专业应鼓励学生采用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营销方案等多种形式,长度与毕业论文长度大体相等,用英语写作。评分时除了考虑语言质量和格式外,还应把创新思维和应用价值作为重要依据。因而,除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型论文写作外,还可以采用实践性毕业论文形式。论文的内容可围绕商务英语专业相关岗位进行选题,以解决具体职业岗位的具体问题。例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习经历,针对工作过程,用英语写一份完整的工作程序汇报;或者是为某项促销活动写一份详细的策划案;也可以就某个行业的一个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完成市场调查报告;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市场调查,写一份创业计划书等等。
如何充分利用图书馆撰写毕业论文呢?
―、熟悉图书馆
(-)熟悉它的“图书分类法”。图书分类就是以图书分类法为工具,根据图书资料所反映的学科知识内容与其它显着特征,分门别类地系统地组织与揭示图书资料的一种方法。比如许多社科类大学图书馆大多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把全部图书分为五大部类二十二个大类。举要如下:
1. 马列理论:A(1个大类)
2. 哲学:B(1个大类)
1 ?社会科学:C一K(9个大类)
4. 自然科学:N—X(10个大类)
5. 综合性图书:Z(1个大类)
由于种种原因,全国不少图书馆并未采用《中图法》分类,而采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图书分类法》、《中国科学院图书分类法》等。因此,当你走进一所图书馆时,应该首先了解该图书馆采用的是哪种分类法。我校图书馆采用的是《中图法》分类。了解了分类法,你就掌握了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就可以按法索骥,很快找到你所需要的图书了。
(二)熟悉它的机构设置,知道哪些文献放在何处。如我校图书馆馆藏图书在书库;每年下架的有关专业杂志装订成册后,人藏在过刊室;当年的新杂志分别放在各个阅览室;情报咨询部设有工具书阅览室,还负责向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公安资料索引》、《法学资料索引》和《公安司法文摘》等二次文献;办公室负责办理借书证。
(三)了解必要的图书分类表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帮助正确选题。图书分类法是以概念逻辑和知识分类为基础的,因而分类表类目之间的关系也体现了概念间的逻辑关系。由于客观事物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所以概念之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体现图书分类系统的分类表显示了类目之间相容关系与不相容关系。如在《中图法》中,公安工作(中国)图书类目序列代码是D631,法律图书类目代码是D9,而公安、法律类图书同属于D政治类图书。D政治是一级类目,D9法律是二级类目,D92中国法律是三级类目,D631公安工作(中国)是四级类目。同一类目之间是平等关系,上下类目之间是从属关系。具有从属关系的两个概念,其中一个概念的外延是另一个概念外延的一部分。例如,“治安工作”,“人口管理”,其中“人口管理”这个概念的外延就包含在“治安工作”这个概念的外延之中,它们之间的关系便是从属关系。
撰写公安学、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撰写其它专业论文一样,首先遇到的就是写什么的问题,即选题的问题。作为公安警察院校的大学生,毕业论文要以所学课程为选题范围,耍在积极参加毕业实习的前提下,紧紧结合社会实践和公安法律工作实践,选择毕业论文的题目。
“选题是论文成功的一半”。只有明确了写什么,选择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的适合作者的题目,论文写作才能进行下去,才能有的放矢,写出的论文才有价值。
1. 要选有价值的题目
首先当然是挑选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但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具有直接现实意义的课题。应考虑这样几个因素:
①这是你十分感兴趣并且能使读者也感兴趣的题目吗?
②你是否有足够的时间认真地研究这一题目?
③你能够用一定的字数概括主题吗?
④这一主题是否过于新颖,过于专业或影响太小,难以在书籍、报刊中确定阅读的范围?
2. 要选有可能做好的题目
选题大小要尽可能考虑到可能性。一般不宜选太大的题目。那么,何为大题目呢?这就涉及到前面谈到的图书分类表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例如:《中图法》D631.4治安工作是五级类目,而治安工作包括的内容在《中图法》中是公安工作的下一级类目即五级类目。假设你的选题是“论中国的治安工作”,你就必须从治安基层组织,户籍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分别加以论述,这样的论述才可能完整全面。然而,对于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来说,这个选题就太大了。因为:第一,不便收集材料;第二,不便掌握;第三,难以深入。在有限的篇幅论述很多内容,总难以做到深入透彻;第四,时间不够。题目一大,战线就长,就需要付出许多时间。所以选题宜小不宜大。
缩小选题范围的方法是:①查阅百科全书、《中图法》或有关的索引,看它是如何将主题又分成若干个细部的;②根据时间的阶段性或地理位置来限制题目;③根据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或政治的意义来限制题目。
不能一看题目小,就觉得没劲。看一个学生水平有多高,知识有多丰富,并不看他的论文题目有多大,而要看他在论文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所以,论文题目尽管小一点,只要是有价值的问题,作者在论文中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这样的论文就是有分量、不单薄的论文。如《浅谈塔城牧区牲畜被盗案件的原因,侦查及防范》、《讯问语言在初审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影响》这两个题目都比较小,但是它抓住了要点和新意,就是好的题目。
3. 要选难易适中的题目
所谓选题难,主要是选有独创性、能填补空白,能补充前说或纠正后说的题。这样的难题当然有科学价值。但对做毕业论文的大学生来说,却不应笼统地提倡和鼓励选这类难题。关键是选题的同学要有条件,即有可能性来解决难题。这里主要看三点:第一,有足够完成这一课题的材料;第二,对这一课题一向有准备,有基础,有兴趣,有体会;第三,指导老师也对这一课题有一定研究,足以胜任对这一课题的指导。所以,在选题难易问题上的正确态度是:既不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去做不可能做好的事,又不贪图轻便,降低要求,仅仅去摘俯首可得的果实。
二、善于借助各类“索引”、“文摘”,及时找到理想的书目和杂志
索引就是将一种或多种文中具有检索意义的文献特征或知识单元,如书名、刊名、篇名、语词、人名、地名、主题、事件等,根据需要分别摘录出来,按一定的顺序编排组织并逐一指明出处以供检索的一种检索工具。而文摘是系统着录、报道、积累检索文献外部特征和扼要摘录文献内容要点来报道文献的一种检索工具。文摘是在索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索引相比具有揭示文献内容深刻的特点,是二次文献的核心。
公安、法学等专业期刊的索引,附载于本卷(册)期刊之后,或载于下卷(册)之前。包括作者、主题、分类索引等。如在每年末期将全年所载文章分门别类排列起来,给出所在期号、页码,便于读者集中阅读该刊中某类文章。可供我们利用的公安、法学索引有《国内中文期刊简介》、《中国报刊目录》、《人民日报索引》、《光明日报索引》、《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索引》、《中国报刊索引》(哲学社会科学版),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图书馆编辑的《国内公安资料索引》,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图书馆编辑的《公安文献题录》。我校图书馆编辑有《公安学期刊资料索引》、《法学期刊资料索引》,每年汇集成册后提供给读者使用。
可供我们使用的公安、法律方面的文摘主要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主办的《警察文摘》,北京警察学院图书馆编辑的《公安参考》,公安部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的《警察科学文摘》,教育部委托办的《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民出版社主办的《新华文摘》等。我校图书馆编辑有《公安司法文摘》供读者检索。
此外,在阅览室浏览期刊时,应养成带笔记本的好习惯。看到自己感兴趣的文章时,及时地将该篇文章的期刊名称、年、期、页等记录下来,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善于利用参考工具书
参考工具书是对原始文献进行综合分析、评述等深度加工而成的能直接提供原始文献或问题解答的工具书。作为一名大学生,应掌握各种工具书的使用方法,特别应注意百科全书、年鉴、手册等参考工具书的使用。因为,百科全书被誉为“工具书之王”,“没有围墙的大学”,具有可读性、系统性、完备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是我国目前最权威的法学工具书之一;年鉴具有资料详实、准确可靠、信息及时、可连续查考等特点,可弥补词典、百科全书、法规汇编等工具书因修订出版周期长而带来的部分资料老化的问题。通过査年鉴可以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变化和趋势,及时了解各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如:《中国法律年鉴》、《刑事案例年鉴》;手册是指汇集某一或若干学科、专业或某类读者经常使用的文献、数据或专业知识的便捷性的工具书。手册的主要特点是信息密集、携带方便、实用性强,可供读者置于案头,随时查检。
四、学会利用计算机检索
为了满足人们及时、系统、准确地获取文献信息的需要,计算机检索应运而生。计算机文献检索的核心是文献数据库的检索,计算机检索技术也就是文献数据库检索技术。文献数据库是计算机可读的、按照一定格式组织的相关文献信息的集合。文献数据库可以看作是印刷型工具书的数据化形式,故称为机读版工具书。按照文献数据库存储文献的性质及使用目的的不同,可分为书目数据库、全文数据库、事实数据库、数值数据库等。社科领域目前巳形成规模的大型综合数据库有上海文达公司的《全国社科报刊篇名数据库》,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的《中文报刊资料系列光盘》和《中国学术期刊题录数据库》等为数不多的数据资源。
公安、法律文献计算机检索,主要通过光盘数据库检索和网上检索。光盘数据库较有影响的《中国法律法规大典》(江平组织编辑,吉林北成数据公司制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数据光盘收集了建国以来至1997年底中国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32,452件。该数据光盘检索系统提供了八个检索点:时效性、法规名称、法规分类、颁布部门、颁布日期、失效日期、任意词等,用户可按检索点单项检索,也可以任意组合,进行复合检索。《公安法规库》(公安部法制局发行),该数据库收集了建国以来截止到1998年12月31日中国颁布的公安类法律、法规及其规章2181件。读者在使用该系统时可按时效性、标题关键字、正文关键字、分类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文号进行单项检索,也可把各检索点组配,进行组合检索,并打印出检索结果。Internet网上检索的方法包括:
①利用综合性网站。如网易搜索引擎(hUp;^Vww.yeah.net)
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确立了法学专业的16门核心课程,这也成为现在各法学院校专业知识授课的基本依据。与法学专业知识教学相比发展不平衡的是,法律技能和职业伦理的传授并未找到真正的突破口。在课堂上教师倾向采用解释的方法来突出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缺失了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职业伦理的熏陶。
在当前培养以实践性为基础的应用型、涉外型、基层型法律人才的形势下,法学教育应该突破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模式,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情景体验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苏格拉底讨论法等,在教育环节着力推动学生对于经典案例、基本问题的研究性学习,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在问题中理解知识,在问题和知识中形成法律思维,掌握法律技能,获知法律伦理。使学生自发形成主动发现、研究、解决案件问题的能力,最终推动学生实践操作水平的提高。基于此,新型的法学教育突破了传统法学教育的固有模式,在拓展思维视野、培养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构建科学的法学课程体系
以面向职业、面向社会为指导思想,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和个性化的培养目标,构建科学的法学课程体系,对于提升法律专业化水平,提高法学人才培养层次至关重要。所以在法学课程设置上,既应设置开放型理论课程体系,又应构建实务型课程体系。开放型理论课程体系,应当包括法律必修课和柔性选修课,以推进个性化教育。构建实务型课程体系,作为推进实践教学手段的改革可以做以下的尝试。
开设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教学。模拟案例来自于理论教学相关的实务案例。教学可以包含三个方面:模拟法庭、仲裁庭课堂教学环节;不定期的法庭现场观摩;参加各级模拟法庭大赛。
鼓励“诊所式教育”,推进高校与实务部门以及案件当事人合作。在案件中学生亲自负责法律咨询及案件诉讼等工作,让学生直接参与到案件审理,从而锻炼出职业素质优良的实务人才。
这是不能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的。因而在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中,整合学科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调整并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特别是把应用型人才培养作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还应该看到,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文科教学中存在的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能力培养的现状,导致大学生综合素质较低。因此,培养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型、创新型人才,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法学教学改革将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课程体系打下基础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是学科教育,而是综合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质作为主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通过对学生进行军训、“两课”社会实践(调查)、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法学专题辩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等方式的锻炼,以达到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目的。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必须以专业课的课程内容为依托,使专业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能有机整合。如模拟法庭的运用要与《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的开设有机结合;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尽可能覆盖法学主干专业课。另外,从长远考虑,可专门编写这方面的教材,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好的理论依据。
(三)法学教学改革是不断改革教学方法,采取多途径、多
形式开展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切实保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一种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体现,要确立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共同提高的人才观,明确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贯穿于法学专业大学教育的全过程,实现教育的整体优化,最终达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全员育人的目的。课题组努力采取灵活机动的教学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主要采取的方式有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法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一)培养理念与培养目标的改革
通过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侧重培养学生全面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思维、法律职业操守、法律工作能力等,推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很重要的一点是,扭转当前一些学校存在的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脱节、法学教学水平滞后或特色不鲜明的问题。实践性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特征。实践性、应用型不等于低层次,应当树立“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意识。惟其如此,才有核心竞争力,才能满足人才市场的真正需求。
(二)课程体系改革
首先是培养模式的改革。就我国目前情况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尽早规划,统筹实施,也让学生、家长有长期打算,而不应被本科毕业去向选择所打断,浪费时间和精力。因此,最好尝试六年制的“本硕连读”,复合的专业也可以有较长时间的制度安排,学生也不会疲于应付,可以将所学课程较好地消化、深入掌握。其次是课程体系的改革。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已是不可遏制的趋势,我国也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卷入其中,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法律服务市场化和全球化,涉外法律业务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不可否认,我国的法律从业人员除了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方面的局限外,在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能各个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国外法律从业人员,外语(主要是英语)交流能力更处于劣势。我国目前有的课程缺乏国际竞争力、吸引力,并且也不符合社会实践的要求,因此,我们应当考虑开设“法律职业能力与职业伦理”课程。“法律”离不开“法德”,无良的律师、法官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的危害,必然大于“非法律人”[2]。同时,应当加大法律实践必修环节内容。再次是法律人才培养的教材改革。对于法律人才而言,由于要在相同时间内学习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因此,无论是法学教材、复合的另一个(或两个)专业的教材都不宜过于艰深,但是也不应削弱其专业性、理论性,同时强调、突出其实践性,因此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我国没有lawreport(案例库),判决书主文也难以像判例法的判决那样正反意见都充满说理,也可以说,我国目前尚无太多适合作为教材的案例教材让学生研习和讨论。有些人主张用司法考试题作为教科书,笔者认为,教科书将司法考试试题用作“学习引例”并无不可,但是需要在学生对法规、基本知识和原理弄懂吃透的基础上去完成。因此,司法考试题可以作为高校刑法学教科书的辅助、课外作业,却不宜拿来代替教科书本身或成为教科书的主要内容。要厘清教科书与司法考试的关系,首先要解决它的“上游问题”———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
2.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方式方法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统一协调,构建了丰富的学习构架。课程设置与工程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美、德等国家的工程教育通常都以产业所需要的能力素质作为制订教学课程体系的依据,同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丰富的实践教学项目,让课程设置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增加学生主动学习和动手实践的机会,充分利用课堂和实验室,使教学计划具有实践特色。在教学方法上,注重启发,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运用学习反馈机制,提高学习效率。
3.教学内容的设置上,以开创和发展为核心,立足市场,根据学生的未来走向,为学生量体定做教学内容。德国的工程教育围绕学生的基本能力,即工程基础知识、个人能力、人际团队能力和工程系统能力四个层面,以综合的培养方式,使学生在这四个层面达到预定目标。对于体现创新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科目,更是加以细分,以基础科目和高级科目为基本分类,从工程实践入门知识入手,组织团队,围绕主题,开展包括调研、构思、设计、制造、检验、应用等环节的系统工作,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研发、团队工作和沟通的能力。
4.建立了良好的与企业合作的教育机制,校外生产实践活动丰富,增加了学生主动学习和动手实践的机会。德国工科的大学一般设有3-6个月的企业实践安排,学生在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参与企业的科研开发与研究项目,很多学生的毕业设计课题也都源于企业的实践问题。
5.建立了完整可靠的评价系统,针对不同的目的和要求,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考核,促进了学习方式的广泛化。按照不同阶段的学习任务确定学生的考核方式,通常包括考试、实验、课程设计、专题报告和毕业论文等几种形式。虽然工程教育主要致力于应用科学、计算机、工程和技术教育,但其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是所有应用型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都可以引入和借鉴的。本文以工科院校的英语专业为例,就人文类专业如何引入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分析和论述,提出了一整套人才培养改革建议,探索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途径。
二、人才创新能力培养改革与实践策略
美国的工程教育把技术科学的专业分为三类:工程、工程技术和应用科学。我国的高校在工程教育方面基本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倾向于工程类,更注重理论教授;另一种是倾向于工程技术类,致力于培养技师,缺乏开创性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本文认为,在我国的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中,应遵循“工程教育、职业取向”的教育理念,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的培养,进行改革与实践。
(一)科学定位就业岗位,突出职业取向的能力培养
高等工科院校的工程教育改革应该立足于人才未来的职业取向,根据学院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来实现创新能力培养。工科大学人文类专业的培养目标通常是培养具有工程背景的现代管理人才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人才,因此其对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应围绕这种培养目标来实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和社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的增加,工科院校的英语本科专业应摒弃单纯传授英语知识的传统教育模式,改为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办以英语为主,辅以一定专业方向,培养“英语+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例如,英语(经济法方向)、英语(旅游方向)等。这也符合工程教育中人才培养综合性的属性。以英语(旅游方向)专业为例,该专业的就业岗位应为涉外旅游企业(旅行社或酒店)的初中级服务与管理岗,即中英文导游、涉外酒店的前台服务员或领班,因此,该专业的岗位职业能力应包括英语交际能力和旅游服务能力,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应围绕英语交际能力和旅游服务能力展开。这种针对职业取向培养创新能力的教育理念使得专业培养目标更加明确,教师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更加有针对性,为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教学改革提供了依据。
(二)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在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时要体现对人才综合能力的培养,既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也注重跨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养成。正如工程专业要开设经济学、法律学、管理学等课程一样,英语(旅游方向)专业也应开设英语和旅游两个专业的课程,可以按照70:30或者60:40的比例设课。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应以开创和发展为核心,建议围绕英语语言应用能力、旅游服务能力、旅游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四个基本能力研究课程的设置,使学生在这四个层面达到预定目标。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要体现理论和实践并重、交叉、融合的教育理念,应构建创新能力培养体系,建议独立设置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企业见习与实践的内容,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改革教学模式与方法
工程教育要求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对于综合性很强的服务性行业,例如旅游业,对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服务能力的要求都很高,因此,应该多采用启发式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较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辩论法:在课程讲授过程中,将学生分组,对授课内容的重点、难点(例如,导游员是否可以索要小费)进行辩论,通过争辩,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刻,学生创新性思维得到提高。模拟法:对学习内容进行实践演练,例如,设计场景,让学生模拟现场导游环节,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现场导游知识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提高学生现场处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演示法(presentation):这是工程教育教学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方法,既可以一人一题,完成报告,进行演示;也可以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经过调查研究,共同完成一个报告,并做课堂演示。这个方法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体验式教学法:在专业课教学中应采取走出去的做法,到现场去教学,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例如,在旅游专业教学中就应该多采用体验式教学法,让学生到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等真实场景中亲身体验。因为旅游是一项以体验为核心的活动,通过这种学与问、学与思、学与行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可以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这种体验式教学,能扩大学生视野,拓宽学生知识面,激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课题教学法:即在教师的主导下,给出一个或一组相关环节的课题,要求学生独立研究,主动学习有关的知识,完成课题研究,并写出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课题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有利于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改革学习效果评价方法
根据工程教育的理念,对学习效果的评价不应该仅仅是考试成绩,而是应该采用有利于进行创新能力培养的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考评。建议将学生的课堂表现、新异的想法、创造性、专题研究、实验报告、作业等都纳入考核范围。建议加入课程论文的考核,考察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科学研究能力。以导游英语课程为例,学生学习效果的考评可以分为六个部分:课堂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程论文、团队合作表现和现场考试。其中现场考试可以参照国家英语导游员现场考试标准与模式,分为导游词讲解、导游技能展示和突发问题处理三个部分,考查英语导游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技能。这种考核方式能够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水平,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做出全面的评估。
(五)重视课外培养,提高创新能力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除了独立设置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外,还应包含课外培养的具体要求与办法。
1.强化第二课堂学习,拓展职业能力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活动,例如,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开展各种社团活动、组织专业技能比赛等。应该不定期地聘请行业内专家为学生介绍行业的最新动态,或者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掌握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应该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大赛,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职业岗位技能。
2.试行导师制,努力培养优秀学生可以进行导师制培养的尝试,挑选出一些优秀学生进行重点培养,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创新能力。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可以考虑以下两种:一种是吸收学生参加导师的科研教研课题研究,让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另一种是可以鼓励学生自己发现问题,积极申报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并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导师制的实行,可以使优秀学生的能力得到提高和充分施展,同时给其他学生以激励,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六)创新毕业论文指导模式
根据创新能力培养的要求,在人才培养的最后一个环节———毕业论文的指导方面,应该采取有效的改革措施。可以考虑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1.改变由教师下题目的形式为学生自选题目,激励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要求学生在企业实习的过程中,找出企业发展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经过研究论证,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由学生自主选题的模式使学生能够主动观察和思考问题,有利于培养创新性思维。
2.对毕业论文进行过程管理,有利于跟踪学生在每一阶段的研究动态,培养创新能力。可以按照论文的撰写流程,将毕业论文的指导分解为几个过程,在不同的时期下达和验收不同的任务,分阶段地完成对学生论文的指导。
3.在对毕业论文的评价中引入了更为细致的考评标准,在原有的评价标准的基础上,设计不同论文选题与写作的权重,对展示出创新能力的论文予以鼓励,激励学生在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以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七)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
教师是输送学生到企业实践训练和就业的联系人,教师本身必须具有工程实践经历,且与工业界保持非常密切的联系,才能满足工程教育的要求,才能培养出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可以考虑几种方式:第一,“引进来,派出去”,从海外引进高端人才或者派送教师到国外研修,拓宽教师的国际化视野和经验;第二,有计划地引导教师参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实践,支持其参与科研项目,以培养其创新实践能力;第三,吸引企业和科研院所中的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人员到高校从事教学活动,鼓励教师与其一起进行科研项目的研究核心产品的开发,以培养和调动教师的实践创新能力。
(八)建立与企业合作的教育机制
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积极与大中型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建立长久的实习和就业合作关系。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专业定向招生和培养,做到因需施教,真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一)课堂讲授多,实务辅导少
课堂讲授是一种注重课堂求证式的实践教学模式,以传授系统的法律知识为目的,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教学方法上注重书本和课堂理论教学,忽视课后联系社会实际问题进行必要的互动探讨环节。课堂讲授中,教师要求学生根据社会现象总结出一种教材既定的结论,虽然可使学生在讲解过程中结合社会现象获得一些感性认识或体验,但是课堂学习是有限的,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并不直接,学生缺少必要的实务辅导。
(二)理论教学多,实践应用少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以通识教育为主要模式,注重人文素质教育,而专业理论教育和技能训练则相对薄弱。法学教育以讲授政策、法律的条文为根本,为制定出来的政策、法律作正当性注释。讲授法学理论从抽象的概念和原则出发,照本宣科,缺乏与现实生活问题的联系。教学计划虽然安排了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环节,但缺乏系统性的实践教学方案。学生缺少综合运用知识的实践训练,张口就是“门外话”。
(三)关心成绩多,注重过程少
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的课程学分后,将进行为期两三个月的社会实习,大多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实习环节大多采取个人自主的方式,实习地点、实习单位由学生个人联系、寻找。虽然有的学校能够集中组织实习,但也仅是提供实习单位,对实习的过程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由于毕业实习的时间有限,加之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毕业实习只能是“走马观花”。
(四)专业强调多,素质培育少
目前高校扩招,教学规模扩大,教学设施相对缺乏,很多高校是在教学任务与办学效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只求完成讲授专业理论知识的基本任务,学生的能力、素质培育被忽视。实际上,当前各个高校在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教育问题上,更多的是关注学生各科成绩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实习单位的评语是否满足市场竞争中的文字要求等,至于学生能否在法学的知识殿堂中获得成为一个法律人的基本素质,那就只能看学生自身的发展了。
二、地方一般院校开展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思考
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改革开放30年增长了200多倍。然而,2007年法科毕业生的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院校扩招与法科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矛盾,成为地方院校法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结合高校自身教育定位,开展“诊所式”实践教学,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可以成为地方一般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理想选择。
(一)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单纯的理论性教学已经不能适应人才培养的需求,实践性教学成为法学教育界广泛认同的法学教育模式。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培育法科大学生专业知识理论体系,提高法律职业技能与素养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社会的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必须注重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虽然当前法科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然而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却一直没有降温。造成这一反差的直接原因就在于高校培养的方向与市场需求的导向发生了错位。我们的高校在应试教育的后方依然延续着理论灌输的思维模式,法科毕业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实务知识与经验,不能直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无法满足广大用人单位的迫切需求。因此,法学教育应当面向社会、面向实践,致力于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亦应秉承社会需求为导向这一原则。
(二)创造条件开展“诊所式”实践教学
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法律诊所,是20世纪60年代首发于美国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的临床诊断教学,在法学院中开设一系列教授学生实务技能的课程,通过一种涉及复杂多变的当事人、事实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把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起来”。传统的法学教育虽然能让学生了解法律术语和法律条文,但是却很少掌握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和素质。诊所式实践教学课程通过选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把学生置于真实的环境中,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通过反复训练,就会把课堂上学到的零散的、片断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识,系统地运用到实际案件处理中。与传统实践教学环节相比较,“诊所式”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要求法学院校具有较高的办学条件,诸如师资队伍方面,需要精通法律实务的“双师型”教师来担任诊所课程;教学设施方面,诊所课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当前开设诊所课程的大学基本依赖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地方一般院校基本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使得“诊所式”实践教学只能是小规模发展、小范围活动。鉴于此,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教育方面,应着眼于应对人才市场的需要,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出发,创造条件,加快开展“诊所式”实践教学。
(三)健全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体系
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应当依照法学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地方一般院校自身教育的定位、学生的实际情况等,针对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其内容体系:
1.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法学实践教育,一是从教学内容的角度而言,以教授实践能力为主,与理论教学相对应;二是从教学目的的角度而言,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目的,这就与以培养学术法律人为目的的理论教学又区分开了。法学教育目标的不同对实践教学目标提出不同的要求。2009年3月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年度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应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培养应用型人才。可见,高校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方向已是大势所趋。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教育亦应如此。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培养目标理所应当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导方向,兼顾知识积累与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能力,使法科学生成长为依法实现正义的法律人。
2.目标的实施及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开设法律诊所教学课堂;二是旁听法院审判、法律义务咨询、假期见习;三是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在实施的过程中体现了理论知识与素质培养的层次渐进性。首先,通过观察或参与实际或模拟实际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来感觉实际法律问题的处理,获取法学感性知识;以此为基础,获得法律专业基本技能,即具备法律专业领域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如法律思维技能、法律方法技能、法律表达技能等;最后,尝试用新的理论、方法解决法律实际问题或者提出创新性观点,获得法律实践创新的能力。依方法论而言,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施应是先从初识(课程教学)到观摩(法庭见习等)再到尝试(模拟审判、实习等),最后到创新(毕业论文写作等)。过程之中其实亦并无主次、先后的固定模式,但感觉初识——感性认识——理性分析的思维成熟主线必不可少。可见,在实践教学中引入法律诊所教学方法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