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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继续深化整治,基本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建立和完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消除各类涉及企业的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环境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持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继而不发生环境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各有关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监管职能,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企业监管机制,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治理的范围
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各类小化工、小水泥等落后产能企业。
五、工作重点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环境投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环境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企业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主线,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环境管理与监督,着力构建安全环境生产长效机制。
(三)完善企业安全环境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做好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增强安全环境预警意识,建立生产安全环境预警机制。要根据制定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对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环境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从业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和向员工“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环保”向“我要安全环保”转变。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
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层层落实整治责任,全面部署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6月)
企业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全面排查安全环境隐患,落实整改措施。6月底前完成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安监局。
(三)排查整治阶段(2012年7月—8月)
㈡主要目标。到年末,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由5103吨/年削减至4850吨/年,二氧化硫由3241吨/年削减到2920吨/年,氨氮由1647吨/年削减到1550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5%。(段)水质保持在二类标准,蛮河(段)水质达到三类标准,辖区内水库水质达到二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水条件有所改善,矿区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基本形成运转高效、监管规范、执法有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局面。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㈢以饮水安全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环保部门要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任何项目,所有的违法排污企业、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等一律限期取缔;坚决封闭鲤鱼湖等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水产养殖业污染水源,严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饮水质量安全。
㈣认真落实《关于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的实施方案》,加大对、蛮河流域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要认真按照《省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集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蛮河沿岸重点排污企业实行跟踪监控和监管,督促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加大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力度,在年底前,淘汰窑径小于2.2米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㈤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强化城市基础建设为重点,优化城市环境。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城市环境综合考核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确保“”期间,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使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目标要求。要加快中心城区企业的搬迁,尽快向经济开发区集中,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饮食业油烟、噪声、建筑施工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
㈥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改善农村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加强清洁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和沼气池建设步伐,因地制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㈦以强化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为重点,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磷矿、石灰石矿等各类矿山资源开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法开采行为。加强对(段)、蛮河(段)河道(床)沙石料资源开发的管理,避免过度开采引发新的生态破坏。加强对境内山地林区的保护和恢复,禁止乱开采、乱开垦、乱占用或改变用途等随意破坏行为。积极发展农作物秸杆利用项目,减少因秸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加快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实现绿化达标。
㈧以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环境监管为重点,维护环境安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危险废物及医疗废弃物安全集中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健全制度,落实人员和经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和整顿,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环境保护措施
㈨严格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一票否决制”,凡未经环评的规划一律不得上报审批,凡未通过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凡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不得供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未建成环保设施的一律不得试生产,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一律不得正式生产。
㈩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市存在的不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对严重污染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对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的企业,仍不能实现治理目标的,要依法强制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被动局面。严格执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不进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的严重违法排污企业,一经查实,集中整顿、挂牌督办,决不姑息。
(十一)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监控中心,实行实时监控。重点排污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监控中心联网。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重点排污企业责令限期安装,逾期未完成安装的实施停产整治。力争在“”期间,环境管理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建设要求,形成能够覆盖全市,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的环境监测网络。
(十二)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环境应急事故的管理,制定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应急网络,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设备,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十三)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定期环境质量信息公报,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及时污染事故处置信息。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听证和公示制度,坚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环保和议案处理制度,完善环保举报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问题处理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的机制
(十四)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办、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市政府每年与各镇(办、区)及有关部门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要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对没有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单位要全市通报。对因工作失误、管理不力和不支持、不配合环境执法的工作人员,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各市地自查整治阶段
该阶段自行动部署之日起至11月20日结束。
各地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查处、整治工作力度,对整改缓慢和未整改的环境违法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一查到底,坚决整治,加强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要依法处罚、限期改正;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要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依法关停;对偷排偷放污染物的,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采取限制供水量、供电量或查封、扣押、拆除其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等强制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污染案件,一律挂牌督办。
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企业,造成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或不依法行使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将违法行为查处、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整改进展、责任追究等情况向金融、证券、商务等部门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布,要畅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省督察阶段
(一)督察时间
2010年11月下旬-2011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察内容
1.“环境执法推进年”等活动开展情况;
2.“十一五”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及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3.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装置建设、运行情况;
4.主要流域及其支流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监督性监测中连续超标排放的国控、省控污染源查处整改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5.国家、省、市挂牌督办案件整改进展情况;
6.越级访、重复访等重点、难点案件查处办结情况;
7.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排污费征缴情况。
(三)督察方式
以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察。督察组听取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汇报,调阅(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并现场抽查十一五松花江流域规划项目建设、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违法企业整改等情况。新晨
(四)督察范围及分工
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和电监会东北监管局等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9个成员单位,成立三个联合督察组,按照部门职责赴各市地开展联合督察。
第一组督察范围: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生态环保相关要求,助力绿色交通发展,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交通为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任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控和治理能力,全面完成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学习或工作安排部署会,树立生态红线思维;二是在机关、车站、相关企业等公共场所利用LED滚动播放生态环境保护标语;三是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等移动交通工具顶灯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四是做好“6·5环境日”宣传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办、运管所)
(二)加强项目建设监管
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履行好项目建设前期环评、水保、林地等手续办理,履行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开挖、乱堆乱放和弃土扬尘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股、质监所)
(三)加强汽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环保工作有关要求,重点对辖区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作业点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严格管控维修企业烤漆房露天违规操作等行为。督查汽车维修行业规范建立台账,规范储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完善标示标牌等。(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加强道路运输污染防治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医疗废弃物以及其它污染物运输监管和保障工作,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泄露或抛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责任单位:运管所、路政所)
(五)优化路网建设
根据交通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公路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率,减少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股)
(六)加强农村公路环境整治
一是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保洁督查;二是积极督促属地街道、镇政府加大路面、桥涵、沿线设施保洁养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清理边沟、路肩等,保持路面、路肩边缘清晰、顺直;三是落实公路保洁巡查制度,巡查发现的公路卫生环境问题及时通报至养护公司、属地乡镇政府落实整改;四是加强砂石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力度,严格控制砂石车辆扬尘、抛洒。五是巩固好“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公管所、路政所)
四、加强排查治理
(一)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等上级移交反馈问题为重点,结合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特征,全面细致排查本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深入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控、河湖长制落实、企业超标排放等方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主动发现主动整改。(责任单位:局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
根据局党委责令的整改牵头股室、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见附件)中的整改措施,逐一梳理“一案一卷”整改佐证及案件办理资料,逐条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目前现场有无反弹现象和新增涉污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同时举一反三,排查新问题、明确新目标、制定新措施、开展新整改。(众力公司、局规建股)
(三)加强行业领域防污染排查治理
1、全县制药、医疗、热电、矿山、造纸、屠宰、食品加工及其他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事业单位。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单位。
4、公共聚集场所
二、检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是否按环评要求完成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建设。
2、企业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是否按期完成限期治理治理任务,污染物是否实现达标排放;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是否如实申报,依法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从3月10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采取联合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版权所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展示美好*新形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创模工作2007年上半年通过省级调研,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08年上半年通过国家调研,9月底前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2006—2008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环境安全防范,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污染防治基金。确保上述三项基本条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dp、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完成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五项社会经济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加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水、气、声环境质量五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特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城市绿化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扎实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推广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并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建设lo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确保环境管理7项指标全面实施到位。
6、积极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两项参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8月一2006年10月)
1、进一步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照新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2、组织考察调研南通、泰州、扬州、苏南等周边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创模成功经验。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动,调整充实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4、召开市创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案。
5、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在全市掀起创模的热潮。
(二)规划修订阶段(2006年10月一2006年11月)
1、市水务、建设、城管、经贸、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原创模《规划》中的市区河道整治工程(水务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水务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管局、经贸委)、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建设局、农业局)、城市清洁美化工程(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建管局)、城市安静工程(环保局、公安局、*镇)、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镇、环保局)、产业结构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经贸委、环保局)、宣传教育工程(教育局、广电局、环保局)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保局)等十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修订的意见进行汇总后,将修订后的《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3、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精心制订本单位的创模实施计划,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o月一2008年6月)
1、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输送管网的建设,确保2007年上半年建成。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确保2006年底前开工,2007年底前建成,使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3万吨/日、生活污水4万吨/日)。
市水务局尽快规划并启动如泰运河以北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并确保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处理方案的论证,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实现日产日清。
市城管局对现有垃圾填埋点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恶臭气体产生。
(3)城区河道整治工程
市水务局尽快编制《*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统筹考虑城区水质改善、景观建设、防洪建设等规划,尽快组织实施,打造一个清水空间。
加快城区河道的活水工程建设,对内外城河等河道全面清淤,定期换水,提高河水水质,确保城考段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范围内无劣v类水体。
(4)城区绿化工程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全面实施各项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2007年超过35%。
组织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道路,结合城市特点,建成几个高品位的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
市水务局、环保局切实加大第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和供水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泰州市环保局、高港区人民政府加强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和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防止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超标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任何有污染项目。
市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06年超过90%,2007年底前达96%以上。
加快泰黄清水二期工程实施进度,使水源水质较差的乡镇尽快饮上长江水。
(6)城区空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市环保局、*镇等部门进一步巩固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年度复核,完善各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排放管理,严查省道、国道两侧冒黑烟现象。
市经贸、商物等部门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的劣质高灰煤。淘汰污染严重的燃煤炉灶,加大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市城管、建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机动车辆运输中扬尘的整治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市城管、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和*镇加大城区特别是鼓楼中心区苏利巷、鹰扬巷等区域的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烟、烟尘对环境的污染。
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力度,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摩托车,鼓励使用环保型机动车。
市农业、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遏制大面积燃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
市环保局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重新论证布点,尽快提请市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再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7)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和*镇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状况。
市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大生、姚王、张桥等乡镇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管理,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管理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8)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
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特别是对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江平路加以改造和建设。
市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和*镇做好其他沿街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门面房屋的改造及残墙断壁的清理工作。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和*镇继续抓好沿街围墙的透空改造和沿街建筑出新工程,全面清埋、拆除城区违章建筑。
市城管、工商等部门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非法的灯箱、广告招牌,消除城市视觉污染。
2、继续抓好其他考核指标的达标:
(1)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必需的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2)市经贸、发改、供电等部门尽快制定全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对耗电大户、耗能大户、耗电行业强化管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并对有关数据进行重新核算,使单位gdp能耗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市水务局采取措施,对耗水大户、耗水量大的行业强化管理,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核算,使单位gdp用水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4)市环保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积极制定削减计划,通过关停、改造、调整、治理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5)市经贸、供电、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大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力度,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6)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渗透教育,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
3、2006年11月,市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资料组,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全面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单位的创模资料组,积极开展资料收集整理。
4、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检查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7、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工作情况。
8、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及时整改。
9、2007年上半年,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07年年底前,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月一2008年6月)
1、各创建责任单位对承担的创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和台帐。
2、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3、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创模软件资料建设和相关台帐、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模技术报告。
(五)迎接验收阶段(2008年7月一2008年12月)
1、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软件资料和各类台帐,进一步修改创模技术报告。
2、组织编写创模工作报告。
3、2008年9月底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进行技术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5、召开迎接验收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围绕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模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模工作负总责,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模”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全市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和“创模”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结构。
4、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全面整治城区河道,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总体水平。组织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加强市区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5、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解,签定创模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定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制度,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附: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部门、乡镇职责
为如期实现2008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职责进行修改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相关部门、乡镇创模职责如下:
一、环保局:负责全市创模规划的汇总编制、修订,并做好相关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金市工业污染源管理,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每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加强环境安全防范,确保全市三年内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牵头制定全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定期组织演练;积极开展城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复查扩建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水体、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及全市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确保城区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全年天数的85%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妥善处理环境污染案件;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状况满意率、创建工作知晓率民意调查工作,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活动,各类创建数逐年增加;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不断提高,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版权所有
二、市发改委:负责将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好产业政策关,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严格控制新上有污染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设立污染防治基金专用帐户;设立年度创模基金,安排和协调创模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市发改委计划要求,协调解决各项环保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四、市建设局:加大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负责城市广场、公园、景观、景点、观光带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面貌不断更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负责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确保城区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加大城区道路建设与维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五、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输送管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负责编制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和防洪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城区无劣v类水体;加强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编制全市节水规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负责全市江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报批工作。
六、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加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开展城区清洁能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50%;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七、市统计局:负责创模各项指标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八、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九、市计生委: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达100%。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年检、报废及抽检工作;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尾气检测和治理,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管理;负责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路段,确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十一、*工商局:切实把好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保前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加强各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良好;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城区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大道景观建设,保持本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干线路面完好,做好公路用地内绿化维护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农业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十五、市卫生局:协助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抓好农村集镇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率、医疗垃圾处置率达100%。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国土及矿产资源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
十七、市广电局: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模专题节目,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定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环境质量报告和空气环境质量日报、预报。
十八、市文化局:负责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大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协助城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娱乐业噪声监管。
十九、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防治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烟气处理设施纳入锅炉日常运行管理中,确保烟气处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二十一、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求,优化城市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未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的,不予审批。对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审批。对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预留的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小区景观、户外广告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提升城市容貌品位。
二十二、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考核。
二十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经济开发区内工业污染源管理,确保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强对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昌固废处理中心的运行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建设“洁净、文明、开放、繁荣”的现代化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市”创建为中心,认真落实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制和综合整治,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水平,全面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创建工作主要目标。
、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标准。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的天数=>%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且市内无劣于ⅴ类水质
、坚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总结。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勤政廉政。“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环保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群众满意度高于%
三、创建工作时间安排
年内基本达标,到年全面达标。
四、创建工作主要内容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环境指标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考核严格。对照标准,我市还有差距,为完成目标任务,我们要抓住年度这个关键之年,迅速掀起创建,确保生态环境指标考核达标。我们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以实施“三大工程”为主线,全力打好创模攻坚战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现阶段我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完成年度创模目标,我们将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签定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以新一轮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的实施为龙头,以“三大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创模”工作力度,细化各责任单位创模任务的分解和考核,克服薄弱环节,狠抓落实,力争在年内完成“创模”工作任务,接受国家、省、市专家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
、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碧水工程”。一是结合“双创双清”活动,重点抓好后巷镇中心河、迎丰河、勤丰河,导墅镇鹤溪河和运河镇永丰河、向阳河的清淤整治,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提高自净能力。二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印染企业的达标等级,推动污染治理和达标工作上新的台阶,力争在月底完成家省挂牌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三是继续协调建设局加快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生活污水的接纳和处理能力,争取实际处理能力达到%以上。四是协助水利部门做好城北分洪道综合整治工作,力争通过一两年的努力,使内城河水质达到一般景观要求,即符合四类水功能区的要求,消除市内劣ⅴ类水体。五是继续协助开发区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筹建工作。
、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打造“蓝天工程”。一是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继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城区、开发区范围内要从严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工艺特殊需要的除外)。二是对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吨以上燃煤锅炉实行脱硫除尘(建议由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确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三是强化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汽车尾气在线监测,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开展对各类车辆的路检和抽检工作,确保汽车尾气达标率。
、实施声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宁静工程”。一是继续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尤其要严格夜间施工许可制度。二是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在建成区范围内扩大主要交通干线禁鸣路段,设置禁鸣标志。三是强化社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协调宣传、公安、城管、文化等部门齐抓共管,特别是对街道、居民小区、商场等噪声源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
(二)以总量控制为主要手段,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一是以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中心,认真执行建设项目预审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工艺技术落后、能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的工程项目,严格把关,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要切实加强项目审批后的跟踪检查,确保规定环保措施的落实,实现环评、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作用,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是继续扩大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范围,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的双向控制。把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审批有机结合起来,使总量控制作成为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不得超总量审批建设项目。
(三)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今后几年要围绕发展循环经济这个核心,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废物、污染物排放最少、对人和环境最低危害为前提,加强政策引导和调控。
一是大力倡导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多层次的试点工作。在积极扶持协联电厂、江南食用菌公司、稻鸭共作等试点企业或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链接,鼓励更多的企业单位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二是继续做好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创建工作,开展重点(特殊)生态功能区的划定,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指导更多的乡镇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和生态村建设。
三是搞好清洁生产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市计经局推广清洁生产,大力协调企业开展环保产品认证,继续倡导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iso环境管理体系等工作。
(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一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环保热线电话值班工作,提高环境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应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年将重点加强对“三产”行业污染纠纷热点问题的研究和处理。
二是切实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按照“组织网络化、管理系统化、技术规范化、方法标准化、装备现代化、质量保证化”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监察、宣教、信息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技术装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增强环保部门独立执法、行政协调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原有环保网站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电子政务”,邀请信息产业局技术人员协助做好环保局网站的维护和更新,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完善网上投诉回复机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
(五)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加大对污染源的现场督查力度,积极推动老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出新工作,现场监督做到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至少一次;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每季至少安排一次,以巩固达标排放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二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专项执法行动。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认真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加大对夜间建筑施工的监督力度,定期安排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
五、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年月底前)。
l、全面学习、领会国家相关文件和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每一个职员保持高昂的热情,切实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
、健全机构,成立丹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集中力量抓创建。
、组织开展调研,认真分析创建目标要求,分析现状和存在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开展环保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进“学校”的“四进”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在全社会确立绿色文明的新理念。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l、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工作计划。结合第四轮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将环保项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各级职责,制定考核标准,调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环境保护项目和措施的落实。
、按照市工作方案和分解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对照目标,抓紧重点工程的建设和重点问题的治理。
、组织督查,定期检查工作进度,考核工作成效。
、组织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学习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自查总结和迎接验收阶段。(年月---)
、对承担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全力整改。
、完成有关的报告和资料、数据的统计,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验收的各项配合工作。
六、创建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发展和进步,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求每一个职员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验收。
(二)加强领导。工作推进得好不好,关键看领导。为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三)责任考核。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制定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联络员例会制度、督查工作制度、公示制度等,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对创建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将依据“六有、四落实”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六有就是“创建”要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四落实就是“创建”要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活动落实、经费落实。尤其要抓住关键性的工作不放松,实行连续跟踪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指令,明确整改时间。把创建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领导于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突出重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多、任务重、时间紧,工作中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尤其要重视薄弱环节。要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债和外商投资,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有关企业要按“污染者负担”的原则,保证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资金的筹措和落实。要引导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贯彻“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减轻财政负担。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县区和各部门将主题内容贯穿到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组织编写节能、环保、安全、健康方面的科普宣讲材料,出版科普小册子、挂图等。征集主题词,广而发之、广而告之。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使主题深入人心,使科普活动更加富有成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类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
1.开展“节水在我身边——200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公布调查结果(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2.组织科技专家(特别是离退休科技工作者)进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市科协、市教育局等)。
3.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体验活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4.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倡导绿色理念、建设绿色家园、培养绿色队伍,动员更多的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市农委、团市委等)。
5.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咨询、心理指导等各种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6.开展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和青年节约示范岗创建活动,把节能降耗纳入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的考核中(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7.开展绿色家庭、“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等活动中,向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知识;将节能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巾帼建功”标兵的条件(市妇联等)。
8.面向农村居民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
9.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启动一周年之际,举办“农产品安全”群众性科普活动(市农委、市科协等)。
10.在“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实施“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契机,利用部分高校暑期大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动员号召大学生作为志愿者到我市各地农村开展环保科普活动。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农村环保科普活动,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编制系列环保科普宣传品(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环保局等)。
1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企业、厂矿、社区、学校、农村中,向企业、职工、群众、学生、农民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等)。
12.在职业标准、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中,强化安全生产规程与防护技术以及节约能源的内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13.在企业广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学科教育,倡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开发和指定一批教材和宣传册。开展知识宣讲、技能竞赛、橱窗陈列等活动。在各类培训机构和生产现场的显著位置,张贴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画和重要规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14.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题的青工技能月活动,举办青工职业技能大赛,推出和表彰一批技能精湛、节能成效显著的青年职工典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
15.面向社区居民开展节约能源、 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等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开展“科教进社区”和“科技促健康兴社区行动”,通过“健康科普讲堂”、“知名专家进社区谈医说病”、“健康知识书架”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开展“节能环保和谐社区”和“安全健康和谐社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等)。
16.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中,将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
(二)发挥大众传媒和各类科普设施等作用,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
17.在“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通过展览、报告会、专家咨询、科普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
18.在报纸、期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开展主题宣传语和动漫作品的征集、评选和展示活动(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9.指导督促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围绕主题办好科技专题、专栏、专版和专门频道;结合“科技周活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活动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主题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行多方面的报道(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科协等)。
20.继续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展览,利用科普大篷车在9月集中开展“科普大篷车节能环保、安全健康”联合宣传行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
(三)组织开展主题科普资源的开发、共享和服务
21.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围绕纲要工作主题开发图书、挂图、音像制品、展览、科技馆展品(含科普大篷车车载展品)、科普活动资源包等各类科普资源(市科协等)。
三、重点工作进度安排
为了使主题工作贯穿全年,拟在每季度确定几项影响面大的重点工作,逐步把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二季度:1.主题宣传语、动漫作品的征集活动(5月)
2.科技周活动(5月)
3.“节水在我身边——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5-9月)
三季度:1.“农产品安全”群众性科普活动(7月)
2.“全国科普日”活动(9月)
3.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
四季度:1.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2.“科教进社区”活动和“科技促健康兴社区行动”。
3.科普之冬活动。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条件
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将主题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将主题贯穿各项工作任务中,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要动员本系统力量围绕工作主题开展相关工作。
2.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媒体和大众传媒加强对主题工作的宣传。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年度优秀重点主题活动和科普资源进行评选表彰。
4.请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于200年7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协会)。同时,及时将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各阶段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基本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加强综合治理和环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造生态亮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县。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年水平,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要高于年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年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年水平。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年削减1.5%。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全年天数的85%以上。
2、地表水环境。南甸河西岳村桥断面COD浓度不高于50毫克/升,岗南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3、建成区声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
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5%以上。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县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国控、省控企业按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3、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严格煤炭管制。
工信局、环保局负责,继续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任务。加强对低硫煤经销企业及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禁止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1%的煤炭。
2.开展二氧化硫减排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10吨/时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对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要督促企业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环保局负责,对电厂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
3.开展氮氧化物减排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10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4、优化供热结构。
住建局、镇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10月底前完成电厂热电联供桥西供热建设。拆除桥东燃煤供暖锅炉,停用桥西集中供暖锅炉,形成电厂余热供暖覆盖县城建成区。
5.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住建局、交通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6.加大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1)工信局、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局负责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
2)住建局负责,向建筑施工单位明确拆迁、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
(3)住建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交通局、交警队负责,对无证拉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5)环保局负责,对全县16家灰加工生产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6月底前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厂区道路的硬化、绿化、美化;物料堆放实现棚化、仓化等治理任务。(名单见附1)
7、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
公安局负责,加大路检抽查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行限期治理。
8、加强秸秆禁烧
各乡镇、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水环境整治
1.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负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2)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6月底前制订镇、镇、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10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3)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畜牧水产办及相关乡镇负责,取缔岗南、黄壁庄水库内吸铁船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2.强化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的监管,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
(2)环保局、工商局负责,严格执行排水单位排污许可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证或排污证未年检的单位,工商局不予办理和年检营业执照。
3、开展化学需氧量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4、开展氨氮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柏坡正元化肥合成塔蒸氨工程,并通过验收。
5、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镇、镇负责,年内完成镇、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6、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住建局负责,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环保局负责,对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负责,巩固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规范集会、娱乐、装修等噪声污染行为,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县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收集,运送到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3.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情况,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住建局负责,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达到33%以上。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金属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辐射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100%;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畜牧水产办负责,在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禁止在敏感区域及县城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和其它敏感区域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局负责,强力推进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名单见附件2)
(九)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底前完成科技工业园区、回舍循环工业园区、南甸钢城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2、环保局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三级)要求,完成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3、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镇配合,完成“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项目选址、设计等工作,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
(十)环境监测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滹沱河、冶河出入境断面及主要入河排污口每月至少监测1次。
2、加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点部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3、增加大气降尘监测点位。建成区设置3个降尘监测点,降尘监测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降尘监测每月一次。
4、加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
(十一)生态环境建设
1.农工委、环保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镇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完成镇村、镇村省级生态村建设;完成镇村、镇村、镇村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
2.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3.环保局、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编制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确保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生产矿山达到80%。
4.农工委、环保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二)、环境宣传教育
1、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水平。
2、环保局负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拓展环境宣传教育渠道,丰富环境宣传教育内容,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形式,扩大环保知识受众面。
3.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电视台、《通讯》开辟环保专栏,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倡导居民开展低碳生活。
4.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卫生局负责,抓好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问责机制
2010年分公司主要承担:
1810工程码头工程
旅顺新港改扩建工程
大连陵水湾填海护岸工程
760研究所黑嘴子四码头工程
二工厂新建钢板装卸码头工程
金石滩港区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长兴岛30万吨级原油级码头工程
长兴岛恒力石化工程
长兴岛北港区防波提及围堰工程
河口湾护岸工程
四八二一码头扩建工程
等工程沉箱预制及码头扩建任务
全年预制大、小沉箱180个左右,码头扩建进行中.
2010年分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是前提,安全无小事的生产经营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深入整治;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加大防护设施购置、整改力度;加强对协作单位的管理,加大对协作员工的教育,提高协作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协作员工自我保护能力的安全工作重点。为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一年来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分公司调整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增补现场安全监督员,配备与安全生产、交通消防、环境保护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的系统安全、环保管理体系。1、与工段、班组、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环保责任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岗位职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地保证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目标实现。2、针对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环节坚持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共进行危险源辨识973项,环境因素314项,从中确定重大危险源4项,重要环境因素3项,并依此制订应急预案30项,专项方案6项,制定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涵盖了施工生产全过程。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础在工段、班组和个人,搞好安全工作要从思想教育上抓起,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安全就是生命”的理念,充分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全面的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加强对员工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协作单位员工进场第一时间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我们从安全生产法制概念教育,安全科学技术教育,安全态度教育及典型案例教育入手 。通过开工前、各项专题安全活动,不定期地对职工、协作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使大家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环保知识;并明确所从事的作业性质、危险部位和危险点源,如何加以控制;全年进行大会教育204人次/4次,安全培训2463人次/63次,安全考试3178人次/86次,有毒有害相关知识和防护培训61人次/10次,职业病安全防护知识培训4人次/1次,消防知识培训15人次/1次。协助安质部进行特种作业培训、复审98人,安全技术交底73次,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各项专项活动,实现了教育培训率100%。
三、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会学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只有提高人的素质,依靠科学管理,才能搞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在生产中,常常接触许多不安全因素,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危险因素。为了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和不发生事故,只有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和开展活动,把上级的要求、各种案例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以及在施工中应该怎样去做、如何做好;分公司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专题安全活动和日常施工作业过程制定安全学习内容,安排班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规章制度和规定去分析,去理解,去预防。尤其是部分班组的班前会活动,要求各班组在布置生产任务和分配具体人员工作时,同时要交待施工作业的危险部位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行为,研究如何预防预控;而且要互相检查劳保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虽然班前会的记录水平参差不齐,但是起到的效果很明显,使大家知道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危险作业点、危险环节和冬季施工等特殊环境作业,提前做好预防和告知,做到有效地防范和控制。
工会每年两次组织工会小组长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安全知识,让小组长发动职工查找隐患、提合理化建议,以便能使分公司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并安排整改。充分发挥了群众安全监督网络的作用。
四、加强现场检查监督,改善作业环境,加大安全投入
分公司多年坚持每月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职工代表到工地进行综合性和专项检查;坚持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现象。针对施工特点,配备四名专职安全员和12名有证安全监督员,协作单位安全员7名,现场安全监督员62名(包括协作单位),并做到不分节假日,白天有人监督检查,夜间有人值班监控的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护。全年进行安全检查98次,共查出隐患和不符合项目205项,整改205项。查违章144人次/67次、违章教育202人次/93次。
分公司领导保证每天到工地巡视,以身作则;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和现场安全监督员在工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违纪人员加强人文管理,加大对习惯性、重复性违章现象现场教育,讲述违章产生的后果和危害性,使作业人员逐步明白违章作业对自己、对他人的危害,相应地提高了对违章作业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减少了违章作业频次,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平稳进行。
高处作业是分公司的一个重大危险源,分公司对安全网、安全带的使用尤为重视,要求安全网必须挂好、挂满,否则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钢筋工在沉箱上段绑扎、木工在紧、拆对角螺栓时必须按要求系好双绳安全带。 根据现场违章情况给予2000元/8人次的罚款教育,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分公司坚持安全生产投入,全年共投入安全生产费用180余万元。为作业人员统一配备安全帽、双绳安全带、安全网,并监督、检查、指导其正确使用;制作防护栏、围栏,以保证作业安全;制作安全标识、警示标牌,以警示作业人员避其危险部位;配置标准电闸箱等,以保证安全用电;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五、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分公司生产任务饱满,根据各施工点施工特点,沉箱型号多涉及到水上作业,工期要求紧;为了能按时、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分公司着重加强对沉箱的结构、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源、部位进行逐步分解,并详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危险部位、环节所在,能够加以预防和规避;并通过书面形式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吊蓝作业、吊物站人作业、危险作业点安全管理规定》、《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告知和分包单位《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吊蓝作业、吊物站人作业、危险作业点安全管理规定告知》等的签认和承诺。
吸收协作单位负责人、现场领班人员参加生产调度会,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事宜,并提出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时间、责任人,全年共召开生产调度会1000余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事项300项,,使协作单位负责人、员工能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操作;服从分公司各项管理,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使施工现场做到了安全、有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加强防范意识,做好消防工作;
为加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分公司财产安全及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一航局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做到每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处不符合事项28处,整改28处。确定重点部位20处,有专人监管。各项目结合实际成立消防领导小组5处,配备义务消防队员78人,按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加强防火教育使员工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分公司的防火处于受控状态。
七、搞好环境保护,利国利民利己
今年夏天分公司通过公司进行环保检测、聘请疾病防治中心、安监局等单位来预制场进行了粉尘、噪声、污水、电焊尘等检测,全部达标。分公司也坚持加强拌和楼石料仓粉尘控制,并严格控制车辆、设备渗、漏油污染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
八、存在的问题
1、部分职能人员、职工本身的安全意识较淡漠,对协作员工监督、检查、指导仍有不足。
2、员工习惯性和重复性违章仍然存在。
3、海上作业的安全防护知识及相关事项需进一步加强。
九、今后的打算
做好安全工作必须 “严防思想麻痹,坚持警种长鸣”;以《2010年公司安全质量现场监控操作要点》为行动准绳,明确地认识到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紧紧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着重在预防上下功夫,着重在人的因素上下功夫。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预防预控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的每一名员工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企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疏忽。在企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安全责任与义务。切莫把安全责任与义务束之高阁,要真正地落到实处,最好的办法是严管理、重监护、勤叮嘱、细观察。如果说在安全生产上有所选择的话,那么,我们的答案是:宁可听骂声,决不听哭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使全体员工在分公司找到家的感觉,达到“以人为本”的原则,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和文明、和谐、健康、安全的分公司,营造安全发展氛围,构建和谐平安工地。为三公司和分公司的发展、壮大、兴旺、发达尽我们最大的努力。
前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环境监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作流程是:现场调查,监测方案制定,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现在有较为完善的理论方法体系,但是现场调查、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编制等工作却相对薄弱。文章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及其前期现场调查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 存在的问题
1.1 验收材料不全面
很对企业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不熟悉,申请验收时无法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很对企业最多只能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的企业能够提供初步设计报告,但是里面没有详细的关于环保设施的设计内容。提供给验收监测部门的材料有限,验收监测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踏勘时,就不能准确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使验收监测方案编制内容存在较大的遗漏[1]。
1.2 缺乏现场调查方案制定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之前,需要进行现场调查。而一些监测单位注重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的制定,对现场调查方案制定缺乏一定的认识,导致在进行现场调查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方向,在具体工作时,难以对污染物治理情况进行有效检查[2]。
1.3 监测因子和评价标准不准确
项目监测因子主要根据项目实际生产情况,结合环评报告、设计报告确定的污染物来确定。实际工作中,很多工作人员主要依靠环评报告、设计报告的分析结论,对项目实际生产情况没有深入了解,有时环评报告或者设计报告也会存在分析不准确的情况,最终导致验收因子不准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监测验收工作人员对每个行业的了解程度有限,深入调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另一方面是企业有时候出于某些原因,想隐蔽一些污染物的排放。
实际工作中,存在工作人员在使用标准时忽略了新旧标准使用时间,或者没有理解标准分级的含义,导致使用不当。
2 对策分析
为了更好地保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具有较好的作用,能够对实际问题进行解决,就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现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关于解决对策,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2.1 充分收集验收相关材料
一是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使企业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收集、统计项目验收中的材料,环评报告、环保设施设计报告,环境监理记录等;二是验收必须提供的材料提供全面后,再开展工作,不能盲目勉强开展工作。
2.2 制定现场调查方案
现场调查前,仔细分析业主提供的验收材料,提前做好现场调查的准工作,提高现场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有的放矢。
2.3 重视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是验收监测方案标准的基础,验收单位应该重视现场调查,从资金和时间上向现场调查工作倾斜,不熟悉的行业可以请行业专家进行指点。
2.4 提高验收监测人员的个人专业技能
提高验收监测人员的专业技能,一是依靠个人学习,单位强培训;二是环保部门应提高验收监测报告(方案)编制人员的准入;三是验收单位应定期组织验收监测人员学习较新的政策、标准等。
3 结束语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的制定,对于建设项目能否准确顺利的验收,具有重要影响,目前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监测工人人员本着实事求是、客观的工作态度,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着手,为环境保护把关。
参考文献
[1]唐松林,姚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0,5: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