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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想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6 17: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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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想论文

篇1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篇2

《托拉》上帝恶

本文主要参阅《犹太哲学史》(HistoryofJewishPhilosophy),editedbyDanielH.FrankandOliverLeaman(LondonandNewYork:Routledge,1997)。

相对于以创建体系为枢轴的学说、流派和思潮来说,犹太女性主义哲学与其说是以思想建树为导向,不如说它直接定位于实践之上。在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看来,本身理当直指犹太妇女的现实处境的改善和提高,因此,他们就不仅仅以阐发犹太哲学的奥义为归依,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要转换犹太人数千年来绵延不绝的历史和律法、宗教仪式以及社会制度,并使之面向犹太妇女敞开,将全体犹太妇女这一长期被忘却的群体容纳进本应包括这一群体的犹太教传统和现实当中。基于犹太女性主义哲学这一入世取向,其思想就不囿于玄思和义理,而是以多种方式表达出来:从祈祷文到小说,从宗教礼仪到历史无不隐含着他们的努力和希望——试图构思创建出一种反映犹太妇女经验的犹太教。为此,他们常常借助于易被犹太社团和个人把握的形式来阐述他们的哲学思想。但本文仅仅介绍当代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对犹太教本质的理论反思,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反思一方面丰富了犹太女性主义哲学非思辨性表达的路向,另一方面非思辨表达本身因其直接的现实性,反过来使反思丰满起来。

一、诊断问题:屈从及其根源

在之初,我们就能倾听到个别的犹太女性主义者的声音。但是,作为一场运动,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出现于廿世纪70年代初期;它试图描述、揭示和反抗犹太教传统规定出的犹太妇女的屈从地位。一般说来,第一批犹太女性主义哲学著作认同犹太妇女身处屈从(subordination)地位这一说法。这种屈从地位表现在犹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在日常的宗教生活中,将妇女从家庭聚会的法定人数(minyan)中排除出去(按犹太教传统规定,这种聚会须由10人组成,但并不将妇女包括在内);在智性活动中,禁止犹太妇女从事学术研究;在上,犹太妇女更是处于无能状态,突出地表现在犹太妇女不能做证人、不能提出离婚这两大方面。针对这一犹太妇女边缘化历史和现状,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从不同方面深挖根源给出了不同答案。R.阿德勒(RachelAdler)在其写于1971年的经典论文《缺席的犹太人:哈拉哈和犹太妇女》中认为,犹太妇女,“在犹太律法和实践中一直被看成是附属性群体”。(1)P.伊曼(PaulaHyman)则在1972年撰写的《另一半:犹太传统中的妇女》一文中主张,“在犹太教中,妇女的地位取决于……性角色等级差别制度以及由之带来的贬损妇女的观念”。(2)C.奥兹克(CynthiaOzick)从多种视角探讨了妇女问题,1979年在《关于发现正确问题的几点说明》一文中,得出如下结论:犹太教中的妇女地位与其说是个神学问题,毋宁说是个社会学问题。(3)B.格林伯格(BluGreenberg)将妇女的无能、被动地位归结到传统身上,认为正是犹太教传统没有将“革命性的道德教诲”运用到犹太妇女当中。(4)J.普拉斯科(JudithPlaskow)主张,由于犹太妇女的“它性”(Otherness)病深深根植于犹太思想的核心范畴当中,犹太妇女的无能状况不过是其基本问题发病的症兆而已。(5)

虽然上述对犹太妇女地位的几种理解具有互补性,但归根结柢没有对同一问题即犹太妇女的屈从地位的根源达成共识。相反,在如下两点上他们的分歧不是缩小了,反而扩大了:为何犹太妇女的屈从地位是犹太教中的根本问题?为何犹太教轻易地将妇女驱逐出去?就P.伊曼来说,性别等级制的终结是犹太妇女解放的出路所在,因为这种等级制是犹太人生活的核心,而B.格林柏格认为,只要男女角色差别以平等为前提,那么接受角色差别观也未尝不可。(6)在C.奥兹克和B.格林柏格看来,实现男女平等本质上是个实践问题,即使传统符合他们的最佳理想,而J.普拉斯科认为问题并不这么简单,要实现犹太男女平等必须从根本上转换每个的犹太人的思想和实践。

上的差异当然透露出一定的宗教派系分歧的意味,但是运动和变化着的现实则将这种意味冲淡了许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二战以降,犹太妇女的地位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这种现实状况的转变必定进一步促动犹太妇女省察过去的全部犹太教传统。事实上,近廿多年来,犹太妇女参与宗教公共事务的机会越来越多,这使得她们直接面对传统中的微言大义以及这种传统忽略妇女的宗教参与权的种种方式。正是源自现实的切身感受和要求将犹太女性主义家的视角从关注与批判犹太妇女的零度位置转移到查寻在创造和阐述犹太教传统过程当中被这种传统排除掉的犹太妇女的生活经验。R.阿德勒的著作明显地表征了这种转向。1971年,她在《缺席的犹太人:哈拉哈和犹太妇女》中提出,依靠开明的、富有同情心的法学家,犹太人就能在哈拉哈范围与背景下找到犹太妇女获得宗教上的自我实现的道路。但是,1983年,在《我一无所有,故我一无所取》一文中,阿德勒的路向有所改变。她认为,只谋求在哈拉哈范围内宗教律法上的小补小修就会掩盖如下事实,即犹太教传统一概忽略掉犹太妇女深切的关怀、切身的利益和愿望,而且这种传统还将犹太妇女的经验涂抹得了无踪迹。(7)正如该文标题所表明的,既然在犹太传统中找寻不到当代犹太妇女解放的思想资源,我们又何从谈起要在犹太教传统中为犹太妇女的安身立命寻找出可靠的根据呢?

诸多犹太女性主义思想家以不同的方式对上述观点,即在犹太教传统中犹太妇女缺席论作出回应。他们一致认为,实际上,所有的犹太神学资源都由男性经验构成,且只为他们而存在,因此可以说《托拉》(Torah)只代表犹太人宗教经验的半壁江山。对于这一客观事实,D.塞特尔(DrorahSetel)评述到,犹太教和女性主义之间的真正冲突并不根源于特定的法律和历史当中,只存在在“女性主义关系价值论和犹太人神圣分离论之间的冲突”(8)当中。可以说,正是犹太人对上帝的理解方式即将上帝男性化阐述且支持了犹太妇女长期以来的缺席状态。为此,若解决犹太妇女传统上的无根窘境,还只有重新重视传统。

二、再思传统:批判与融合

如果人们彻底批判犹太传统,那么犹太思想所面临的挑战将是巨大的。的确,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正呼吁人们重新厘定犹太人宗教经验的方方面面即对犹太教整体予以再度概念化(reconceptualization)。在这项工程浩大的工作中,美国曼哈顿学院宗教系的J.普拉斯科做出了突出贡献。普拉斯科于1990年出版的《重登西奈山:从女性主义审视犹太教》(9)是唯一一部以半体系化方式犹太思想和女性主义的遭遇战的著作。该著作费尽作者20年心血,触及到犹太宗教思想中的诸多核心范畴。

首先引起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注意的是哈拉哈(halakhah)即犹太宗教律法问题。对此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取向:对犹太教正统派来说,哈拉哈问题勿需解决,因此也就没有解决这一说法;对于犹太教非正统派来说,如改革派等,要么解决,要么消解所有哈拉哈问题。这种二重取向——一方面正统派拉比固守传统信条不放,另一方面在当代现实生活中由犹太妇女参与宗教活动所造成的新问题层出不穷,这迫切要求调整或改革犹太教传统——已经带来了人们对哈拉哈中等级制问题的深度分析。R.阿德勒从法律决定论立场转向检视哈拉哈体系的理论前提,就是当前犹太女性主义“元哈拉哈问题”(meta-halachicissues)转向的典范。(10)她提出如下尖锐问题,如果犹太人的宗教生活取决于筛除掉妇女观点和利益的既有知识团体的解释,那么,犹太妇女应该将她们作为犹太人的自我理解和行为奠定于什么样的基础之上呢?(11)对于犹太妇女来说,既然在《密什拿》(Mishnah)即《塔木德》中犹太教口传律法部分中,她们地位的改变不过是从一种等级制转移到另一种等级制,那么,犹太妇女意欲成为一个自主的宗教群体就只能从犹太教规范资源的边缘或建立自己的立命之本。(12)在R.阿德勒看来,即便灵活运用哈拉哈原则,哈拉哈中等级制问题也不能得到根本解决;换句话说,根除这种问题的唯一途径是转变犹太人生活于其中的普遍规范。进而言之,由于哈拉哈不过是由男性精英把持的宗教话语和经验的总汇,现今,如果让犹太妇女重新做出选择的话,她们还会将哈拉哈看成是表达宗教思想的唯一形式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既然如此,普拉斯科一针见血地指出,假定犹太妇女的屈从地位能够在哈拉哈框架中予以妥善解决,实际上,这种做法不过是在真正探问犹太妇女问题之前就将这一问题的答案完全限定死了(13):只能在既定的答案唯一的选择中做出决择——屈从。

对哈拉哈的批判引起了人们拷问犹太思想和经典作品的权威性。在这一方面,犹太女性主义家集中讨论了由性带来的诸多犹太教,尤为猛烈地抨击了传统的权威性。他们直追问题的根柢:所有的规范文本对犹太妇女的经验、兴趣和利益保持沉默,这些文本如何能对当代犹太妇女发挥真正的作用?(14)

并不是所有的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都决然否弃犹太教的思想资源,但非正统派女性主义哲学家常常将规范文本的特点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偏袒和片面。也就是说,从非正统派犹太女性主义观点来看,犹太人与上帝相遇的记录只有一部分被世代相传下来。如今,犹太人只知道犹太男性精英集团如何称谓上帝、人类和世界,如果他们为获得关于与上帝相遇的整全认识,那么必须发现和捕捉现实生活中犹太妇女的真知灼见和切身体验。因此,在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转变犹太教诲之前,他们首先要在传统中倾听到她们自身的声音,勾勒出她们自身经验的轮廓,然后将犹太传统和现实全面重新概念化。

重新发现传统中犹太妇女的经验是一项艰苦的事情,它需要多种领域共同合作共同,方能完成这件对犹太女性主义者来说至关重要且极为基础性的工作。部分地看,这项任务应当由编纂学来承担,由它来对传统文本作出大胆的新解释,补之以考古发现和非规范性资料。但是,这也同样需要犹太妇女在传统资料和自身经验之间的互动当中不断地重新理解、把握她们自身的所知所感以及犹太人数千年来的故事、仪式和观念。由于《米德拉什》(Midrash)和宗教礼仪成为传统和当代经验的交汇点,因此,它们也是犹太女性主义者赖以表达思想的重要途径。从上看,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要界定和接受从多种路径探索出来的新材料,并将之融合入《托拉》,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在传统的意义上,《托拉》具有非中心化特征,它将犹太人置立于更为广阔的背景之中,在这里,全体犹太人的经验成为立法和哲学—神学反思的基础。(15)

在融入《托拉》、扩大《托拉》内涵的同时,诸多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向犹太思想的核心范畴提出了质疑。D.塞特尔从词源学角度了等级制的神学根源。塞特尔指出,希伯莱语“神圣的”(Kadosh)一词意指“分离的”(separate)或“使……分割开”(setapart),其中心含义为“分离性”(separateness),明显带有二元的(dualistic)、对立的(oppositional)和等级制的(hierarchical)意涵。(16)从这种神圣分离论出发,男女不仅仅在等级上彼此殊异,而且妇女比男子距离上帝更远,在等级框架中处于更低的层次上,因此比男性拥有更多的它性(otherness)。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还深刻批判了二元主义等级制,将矛头直指人类中社团或群体之间的尖锐对立状况,这种对立包括男/女、白人/黑人、基督徒/犹太教徒,以及这种对立状况在观念上的反映,表现为诸如精神/物质、神圣/世俗等一组与前者相对应的对立范畴。他们试图调解犹太人和女性主义世界观之间的不合,设法找出一条既能表达出犹太人身份、信仰和实践上的特殊性又能避免等级制或不公正的道路。从现今犹太人的实践来看,必须改写二元主义等级制范式,用犹太女性主义哲学既肯定差异(distinction)又强调联系(connection)的关系说取而代之。J.普拉斯科还深入剖析了犹太神学的核心范畴“选民”(chosenness),认为应当用“部分/整体”模式来取代选民论隐含的等级制模式。普拉斯科认为,选民论不可避免地包含有上帝赋予犹太人以特权的意向,与此不同的是,务实的差异性(distinctness)思想既认可犹太经验的独一无二性,又防犯了优越论。该思想并不将犹太人看成是上帝宠儿,将自己和其它人类社团孤立开,而是指向如下立场:所有人类社团或群体的独异性(specialness)在于它们是某一更大的具有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ed)功能的社会联合体的一个有机部分。(17)

在犹太教传统中上帝就是一个体现二元主义等级制的最核心的范式。特别是在礼拜仪式上,上帝是一位衣着庄严的国王,常被描绘成一种外在于且超越于尘世的力量,其统治权绝对至上且无限,同时他还是一位宽宥且爱探究的父亲,他知道并能裁决所有人的所思所想。对此,J.普拉斯科评述到,由于这种上帝一直作为男性形象出现在犹太教中,由此形成了上帝/尘世这种呈现为上下不对称状态的二元主义思想,它直接表证为且支持了男/女二元主义等级制。(18)

犹太女性主义家最初通过对性别(gender)的来驳斥上述男性上帝观念。例如R.格罗丝(RitaGross)在廿世纪70年代就提出女性上帝语言观,认为归于男性上帝的所有品质都可以用来称谓作为女性的上帝。她认为,盛行的男性上帝语言传播的不过是这样一种论点:犹太社团将男性看成是标准犹太人,除此之外,别无它意。她评论说,如果将上帝指称为“她”(she),那么这有助于犹太人克服对“上帝=男性”这一等式的狂热崇拜。她说,为此,犹太人必须用新的方式言说上帝,承认成为女性也是融入全体犹太人的一条重要路途。(19)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批判男性上帝语言的正确性体现在它为建构新上帝形象提供了恰当基础,他们不仅仅要改变上帝的社会性别,而且要在更深远的意义上对上帝的本性和力量予以重新概念化。值得注意的是,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是从比喻意义上追求对上帝语言的改造。为此,他们呼吁犹太人要从象征男性上帝的形象中解放出来。他们从多种层面上提供了新的上帝形象,例如,他们从女性视角,将上帝看成是神圣的临在(shekhinah,英译为divinepresence)、母亲和女王;从概念上,将上帝界定为生命之流;从和中立的社会性别角度,将上帝看成是恋人、友人、喷泉和无形的火花。他们强调上帝的内在性高于超越性,认为上帝是授权人(empowerer),而非高不可攀、庄严肃穆的国王。(20)

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对一神论的重新理解构成他们摧毁上帝观创建新上帝形象和新上帝观的基础。犹太教中占统治地位的上帝观将上帝看成是独一的,具有唯一性(oneness),因此只能崇拜唯一一种上帝形象。对于仍恪持这一犹太教传统中最为核心的思想的人来说,将上帝视为女性无疑会威胁到犹太教神学根基即一神论信仰。但是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家对此种不安和忧虑提出新的办法。用M.福尔克(MaricaFalk)的话说,真正的一神论并不是指信仰“某种单一的形象,而是信仰包融进多维形象的统一体(unityofmultiplicityofimages)”。(21)一神论不是去崇拜描绘成无限的有限存在,而是指一种在变化的繁复形式中并通过变化的繁复形式找到唯一(theOne)即上帝的能力。它需要犹太人努力在丰富的形象中发现这种神圣的统一体,通过这种神圣的统一体来展现人类和宇宙的多样性。(22)

三、新的趋向

自从犹太女性主义思想开始批判犹太教等级制以来,它注意将女性主义世界观和犹太传统思想之间的冲突视为最主要建构题域。随着犹太女性主义思想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不断推展,它已为诸多犹太哲学一神学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答案。一旦人们开始关注犹太女性主义哲学讨论的主题范围,他们马上就会明白,犹太女性主义思想不仅仅涉足妇女问题,而且将思维水平提高到世界即人类和宇宙的高度来讨论妇女问题,关注犹太社区中的妇女,更关注妇女的完美人性。如今,平等权问题已不再紧迫,犹太女性主义哲学长期以来不断反思传统的内涵凝结出的对实践产生深远的理论已改变了现实,同时改变了的现实反过来拉动犹太女性主义理论视界,现在,犹太女性主义哲学的论述范围也越来越深广了。

直到现在,犹太教的核心概念圣约(covenant)才得到极少数的犹太女性主义者的注意。现今至少有两位犹太女性主义思想家将该主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H.拉文(HeidiRavven)提出,妇女在家庭中的经验可以提示出一种完全异于由男子提供出的圣约关系模式。(23)在拉文看来,由于《圣经》和犹太教传统根据观将盟约理论化,犹太妇女必须找出一种女性拥有的反映精神的形象。通过它表现出犹太妇女所具有的爱情和激情。拉文认为,与基于权利和责任之上的男性伦理观不同,女性关怀伦理思想(afemaleethicofcaring)将会为新的圣约模式奠定非常有用且有趣的起点。(24)和拉文相反,C.莱薇特(LauraLevitt)将运用女性主义思想批判婚姻等级制作为出发点,揭力抨击圣约中的意象(eroticimages)。莱薇特追问如下问题:一旦认定犹太教传统将婚姻理解为占有女性,那么,犹太女性主义能否拯救这种对圣约的式理解——也就是说,能否从女性主义视角将这种理解从传统婚姻模式中剥离开来?她认为,自由神学家们倾向于婚姻圣约模式,而不喜欢契约模式,其理由是前者似乎更能凸现平等主义,事实上,故且不说自由婚姻的契约模式仍支持妇女的屈从地位,而且不平等以及潜隐的虐妻行为同样写进了西奈山上摩西和上帝签订的圣约当中了。(25)

另一经典神学即恶(evil)的问题已开始出现在犹太女性主义著作中。当犹太女性主义哲学讨论上帝语言,试图找出反映妇女经验的上帝形象的时候,人类的邪恶以及痛苦问题就已引起关注,因为这个问题是与犹太人充分理解上帝的神圣性密不可分的。与上述兼容并包的一神论的主张相适应,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倾向于将上帝看成是一个反映现实歧义性或模糊性(ambiguity)的概念,而不将上帝看成是一个全善的范式,反之就有将恶排除到神圣王国之外之虞。(26)《圣经》的下述言论已成为理解上帝神圣性的经典依据: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以赛亚书》45:7)

依此来看,上帝将男性和女性、善和恶合并到一起。而且,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宁愿和意义多维的神性一起斗争,也不愿崇拜纯粹的上帝——不包含人类生存中任何复杂经验的神。

犹太女性主义哲学努力将被犹太教传统抹掉的女性声音重新录入犹太传统当中。在这一长期奋斗史中,他们提出的问题都触及到犹太神学和哲学的根基,由此在实践中为成就如下两大目标而作了准备:(1)推动犹太妇女全面融入犹太生活当中;(2)为世界创造出一个举足轻重的犹太教。正是基于上述智性追求和实践取向,犹太教适应了现代性的挑战,在作出相应调整的同时,仍维护了自身的传统,这就是它的生命力所在。随着缺席者的出场和对犹太女性自身权利的不断伸张,犹太教的生命力不是削弱了,应当说是更丰盈了。

注释和书目:

(1)RachelAdler,"JewWhoWasntThere:HalakhahandtheJewishWoman",inOnBeingaJewishFeminist:AReader,editedbyS.Heschel(NewYork:Schocken,1983),P.13.

(2)PaulaHyman,"TheOtherHalf:WomenintheJewishTradition",inTheJewishWoman:NewPerspectives,editedbyE.Koltun(NewYork:Schocken,1976),P.106.

(3)CynthiaOzick,"NotestowardFindingtheRightQuestion",inOnBeingaFeminist:AReader,PP.120-151.

(4)(6)BluGreenberg,OnWomenandJudaism:AViewFromTradition(Philadelphia:JewishPublicationSociety,1981),P.3;P.36.

(5)JudithPlaskow,"TheRightQuestionisTheological",inOnBeingaFeminist:AReader,PP.223-233.

(7)(10)(11)(12)RachelAdler,"IveHadNothingYetsoICantTakeMore",Moment(1983)8:22-26,P.23;P.24;P.26;P.24.

(8)(16)DrorahSetel,"FeministReflectionsonSeparationandUnityinJewishTheology",JournalofFeministStudiesinReligion(1986)2.1:113-118,P.114;P.115.

(9)JudithPlaskow,StandingAgainatSinai:JudaismfromaFeministPerspective(SanFrancisco:Harper&Row,1990).

(13)(17)(18)JudithPlaskow,StandingAgainatSinai:JudaismfromaFeministPerspective,PP.60-74;PP.96-107;PP.123-134.

(14)(15)(25)JudithPlaskow,"JewishFeministThought",inHistoryofJewishPhilosophy,editedbyDanielH.FrankandOliverLeaman(LondonandNewYork:Routledge,1997),PP.885-892,P.888;P.889;P.891.

(19)(20)RitaGross,"FemaleGodLanguageinaJewishContext",inWomanspiritRising:AFeministReaderinReligion,editedbyC.P.ChristandJ.Plaskow(SanFrancisco:Harper&Row,1979),PP.167-173,P.171-172;P.169.

篇3

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在“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时代,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当时盛行的精气学说、阴阳学说、五行学说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医学将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引入中医学,与中医学自身固有的理论和经验相融合,以说明人体的形态结构、生命过程,以及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因而形成了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与中医学固有理论和知识相融合的独特医学理论体系。挖掘和研究传统医学哲学思想,对于我国现代医学人文精神的研究和重塑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1《易经》、《黄帝内经》为中医学的形成奠定哲学基础

中医学的形成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是有理论准备和积淀的。学术界普遍认为,春秋时期的扁鹊秦越人所提出的“信巫不信医”为“六不治”之一,标志巫医相混的时代结束,不科学的巫术开始从医学剥离出去。古人还认为疾病产生于人类“逐欲之道方滋,而五味或爽,时昧甘辛之节;六气斯,易愆寒燠之宜。”于是“饮食伺衅,成肠胃之眚,风湿候隙,遘手足之灾”[1]。还认为“暨炎晖纪物,识药石之功;云瑞名官,穷诊候之术”[1],才有了中医中药。“释缚脱艰,全真导气,拯黎元于仁寿,济羸劣以获安者,非三圣道,则不能致之矣”[2],即只有伏羲、神农、黄帝的书才能救助病人,而且许多医学史书籍也都普遍认为“医之始,本岐黄。灵枢作,素问详。难经出,更洋洋”[3]。而《黄帝内经》问世前,医学理论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哪些人充当医生,许多文献所谈都过于粗疏。笔者认为在这个时期奠定中国医学的哲学基础主要是来自于“六经”之一的《易经》,其充当医生的人也多来自于早期“儒”的社会职业之中。

“六经”之一的《易经》不仅奠定了中医学的哲学内容,如阴阳学说、天人合一的理论等,而且在思维模式、方法上也奠定了中医学的基础。而后者比前者在支配这一医学的行为上则更为重要。例如:在思维模式上,《易经》提出了"形而上为之道,形而下为之器"的道器论,在由“器”(物)升华为“道”(意)的过程中,《易经》主张要经过“观物取像”、“立像尽意”、“以像喻意”的过程,这里的“像”应该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个特色之处,作为哲学体系,在取譬中,它也成为医学的思维模式。在方法上,取像类比是典型的《易经》,也是中医学被广泛应用的方法。“天人合一”原本是中国先民的重要思维方式,并被《易经》中的每一卦相包含。在中医学形成的过程中,吸纳了这一重大命题,以人取譬于自然,因此就有了“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天有寒暑,人有虚实”的对应关系[4]。古人把物质世界的阴阳五行学说运用到医学的领域,借以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着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成为中医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是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最有影响的哲学思想和方法

精气学说,是古代先哲们探求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精气学说认为,精气(气)是宇宙万物的共同本原,精气自身的运动变化,推动和调控着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此学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渗透到中医学中,促使中医学建立了精为人体生命的产生本原,气为推动和调控生命活动的动力的精气理论,并对中医学的整体观念、藏象经络理论、病因病机理论、养生防治理论的构建具有方法学方面的重要意义。

阴阳学说,是建立在唯物论基石之上的朴素的辨证法思想,是古人认识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宇宙观和方法论。阴阳学说以“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说明相对事物或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相互对立、制约、排斥、互根、互用、互藏、交感、消长、转化、自和等运动规律和形式,宇宙万物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世界本身就是阴阳对立统一的结果。中医学将阴阳学说用于解释人体,认为人体是由各种既对立制约又协调统一的组织结构、生理机能所构成的有机整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学说帮助中医学构筑了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并贯穿于其中的各个方面,指导着历代医家的理论思维和临床实践。

五行学说,既是古代朴素的唯物辨证的宇宙观和方法论,又是一种原始而质朴的系统论。五行学说认为,宇宙万物可在不同层次上分为木、火、土、金、水5类,整个宇宙是由此5类不同层次的事物和现象之间的生克制化运动所构成的整体。中医学以五行学说解释人体,将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五志等分归于五行之中,构筑以五脏为中心的5个生理病理系统,并以五行的生克规律阐释此5个生理病理系统的相互关系。五行学说帮助中医学建立了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和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整体思想,构筑了人体脏腑经络的系统模型,并用于解释疾病的病理传变和指导对疾病的诊断和防治。

精气、阴阳、五行诸学说,虽是我国古代富含唯物辨证法的哲学思想,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限制,仍存在着较多的局限性。人体的生命活动是非常复杂的,尚有许多深层次的规律和机制需要去探索、去揭示,用古代哲学的精气、阴阳、五行诸学说尚不能全面和从深层次来阐释人体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规律和机制。因此,我们对精气、阴阳和五行诸哲学思想的研究,不能仅停留在原始朴素的阶段,应该结合现代自然辨证法的研究成果,提高一个层次;对人体复杂的生命过程的研究,也不能仅用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来阐释,而应该在中医学整体思想的指导下,一方面吸收中国古代人文学科的精华,一方面运用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细微层次的研究,以逐渐揭示人体生命活动的本质和规律。

3天人相应、心身统一、临床诊治整体观与气血变化恒动观是哲学思想的具体应用

3.1天人相应整体观人与自然界有着相类相通的关系;人与天地相参,与自然界息息相通,生命的根本在于人之阴阳与天之阴阳的相通相应:“生之本,本于阴阳”(《素问》)。自然界阴阳五形之气的运动,贯通于人的生命活动之中:“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其气九州、九窍、五藏、十二节,皆通乎于天气”(《素问》)。

3.2心身统一整体观人的生理功能具有整体性,人体的各种脏器,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是相互协调、相互联系地维持着生命活动;生理与心理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统一体,生理状态决定着心理状态:“黄帝曰:人之居处、动静、勇怯,脉亦为之变乎?歧伯对曰: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皆为变也”(《素问》)。心理状态影响着人的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素问》)。

3.3临床诊治整体观《内经》在对病因、病机、局部病变和整体状况的关系、各种治疗方法的关系等方面的论述,鲜明地表达了整体思维的特征。如认为局部病变是脏腑病变的整体反映,因此在诊治局部病症时,要:“谨守病机,各司其属”(《素问》);强调将各种治病方法综合起来,根据具体情况,随机应变,灵活运用,使病人得到适宜治疗:“古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素问》)。

3.4疾病转化恒动观《内经》借用哲学“恒动观”的概念﹑原理,认识人体生命过程的永恒运动及其伴随发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转换过程。它认为世界是运动的,生命在于运动。事物与现象运动的化与变,以及事物和现象量与质的状态为基本内容。正如《素问·六微旨大论篇》曰:“夫物之生从于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搏,成败之所由也……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素问·灵兰秘典论篇》在论述脏腑功能之后总结谓:“恍惚之数,生之毫厘,毫厘之数,起于度量,千之万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此外《素问·上古天真论篇》、《灵枢·天年》篇关于人体生长发育的论述,《素问·热论篇》关于热病传变过程的记载,都是以恒动观为思想基础的。

4传统医学哲学思想的现实人文意义

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易经》、《黄帝内经》阐述了医学人文观念、医生思维素质和医学职业品格等方面宝贵思想。为医学人文思想教育提供具体要求。

4.1医学人文观念第一,以生命为本的医学本质观。《内经》指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素问》),病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医家当以病人的生命为本。因此,在为病人诊治的时候,如同面临万丈深渊,极其谨慎;同时要象手擒猛虎一般坚定有力,全神贯注,决无分心:“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素问》)。第二,以人文关怀为本的医学目的观。《内经》认为,医学的目的不仅是疗病救伤,更重要的是对人的关爱:“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有终时”(《内经·灵枢》)。《内经》认为,医者应关爱病人的生命,对病人满怀同情和仁爱之心,以尊重和珍爱病人的生命为出发点考虑问题:“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灵枢》)

4.2医者思维素质第一,完善的知识结构。《内经》从整体论的观点和医学的复杂性出发,对医者的知识结构有着独特的见解:医者不仅要具有医学知识,而且应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内经·素问》),这样的医者,《内经》称之为“上工”。第二,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医者的诊断属于主观认识,病人病情属于客观事实。《内经》认为病人的病情是第一性的,“病为本”,医者的诊断是第二性的,“工为标”。医者的主观与客观相一致,才能作出正确的诊断;而主观背离客观,治疗就将失败。第三,理论联系实际。《内经》认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医者才能掌握医学的规律而不迷惑;对事物的要领了解极其透彻,才是所谓明事达理的人。

4.3医生的职业品格第一,接诊疗病有方。《内经》认为,医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需要从业者具有特殊的职业品格。在接诊的时候,医生应该注意起坐有常,举止得体,思维敏捷,头脑清醒:“是以诊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以转神明,必清必净”。《内经》要求医者诊病时要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观察,全面分析:“故诊之,或视息视意,故不失条理,道甚明察,故能长久;不知此道,失经绝理,亡言妄期,此谓失道”(《素问》),《内经》对“粗工嘻嘻,以为可知,言热未已,寒病复始”(《素问》)的不良职业作风予以了严肃的批评。第二,医患交往有礼。《内经》对医患交往的的方法和礼节作了首创性的阐述,首先提出“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的医患交往的一般礼节,突出强调了“临病人问所便”的重要性(《灵枢》)。

【参考文献】

[1]唐·孔志约.新修本草序[A].唐·苏敬等撰,尚志钧辑校.新修本草辑复本[M].合肥:安徽科技出版社,1981:11.

篇4

亲身经历了王朝更迭的王夫之,通过深入的哲学反思。将民族危亡的根源归咎于宋明以来理学家的理论失误,认为是他们背经离道的学术造成了“人道不立”的局面,最终导致了明王朝的覆灭。他说:“上古以还,典礼不修而天下大乱,皆此等启之也。可无辨哉!”因此,他倡导“当以王之政典为式,诛暴禁乱。惠此小民,使之和辑。”其意在即经求治国、除暴和安民之道。以扶民族之危难。在这种思想背景下。他提出了“六经之育有大义焉”的语言哲学思想,以反对理学家的“凿空立说”。正是此种切时的思想使他与同时代的顾炎武、方以智等思想家一道。确立了“即经求道”的新哲学路向。

一、六经之言有大义焉

王夫之在训诂中注重发掘儒家经典之微言大义,他在《读通鉴论》(卷六)中说:“六经之盲有大义焉,如天之位于上。地之位于下,不可倒而置也;有微言焉,如玉之韫于山,珠之函于渊。不可浅而获也。极之于小,而食息步趋之节,推求之而各得其安也。扩之于大,经邦制远之猷,引伸之而立其诚也。所贵乎经义者,显其所藏,达其所推,辨其所异于异端,会其所同于百王,证其所得于常人之心,而验其所能于可为之事,斯焉尚矣。”在这段对六经及其所蕴含的“大义”的总论中,王夫之明确地阐述了如下三个方面的观点:

第一、“六经之肓有大义焉”。这种“大义”就是儒家圣贤之道。道之于六经之言,如玉石之藏于山,如宝珠之蕴于深渊。不可简单获取,必须通过对语言的深度诠释才足以发掘“六经”之大义。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言道”关系在此又以新的方式得以重现。

基于上述的思想认识,王夫之在训诂中看重的是古经文字所蕴含的“大义”,他说:“《尚书》文义多难解了。然或错综成文,而有字则必有义。”他在《春秋家说》(卷中)中说:“善治《春秋》者,先大义后徽言。求诸大义而不得,于是求之于微盲:求之大义而得矣,抑舍而求之于微盲,则大义蚀。而党人之邪说进。故大义已昭,信圣人焉足矣,党人之言勿庸也。”这即是说,研究《春秋》首先应探求其中的“大义”,然后再求之微言,如此则邪说不起:如果舍却大义而求其微盲,必致圣人之“大义”失而邪说群起。明末柬书不观、不理时政的学风导致儒术衰微而空疏之学竞起,此即明证。

第二、六经之微盲大义,“不可浅而获也”。于六经之言明圣人之道,如于山中寻玉,于渊中取珠,何其难哉!王夫之提出读经要“反复讽诵,文义固有可通者。”除了反复诵经以会通“文义”的方法之外,王夫之还要求体道者应忘掉“成见”以显六经之道,他说:“万世不易之常经。通万变而随时得中,学者即未能至,而不恃其习成之见,知有未至之境,则可与适道,而所未至者,皆其可至者也。”不恃个人成见。乃知有未知之道。这段文字同时也说明了有“常经”但却无“常道”的道理,六经之道“与时偕变”,不可偏执。在王夫之看来,古经所涵之道是一个向后人敞开的无限的动态过程。读者要切合现实去理解其中的“大义”,做到“随时得中”,以切实用。

王夫之从道与器的关系上提出“尽器则道在其中”的体“道”方法,他在《思问录内篇》中说:“故尽器难矣,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知至于尽器,能至于践形,德盛矣哉!’”“尽器”以求“一贯”就是多识多学的归纳法,而“天下唯器”,故王夫之发出“尽器难矣”的感叹。他在评价程子读史时说:“程子自读史,一字不遗。见人读史。则斥为‘丧志’。‘丧志’者,以学识为学识,而俟一贯于他日者也。若程子之读史,则一以贯乎所学所识也。若不会向‘一以贯之’上求人处,则学识徒为。古人之学,日新有得。必如以前半截学识,后半截一贯,用功在学识。而取效在一贯。”程子之所以指责学生读史为“丧志”是因为学生读书“以学识为学识”。不求其中一贯之道。程子读史能将所学贯通起来。学识之所以能贯通,其中自有精神(道)在,识其精神即为读书之目的与效果,故日“用功在学识,而取效在一贯”。

第三、六经之微言大义有修德安身、经邦制远之用。于六经求“大义”目的在于致用:“极之于小,而食息步趋之节,推求之而各得其安也。扩之于大,经邦制远之猷,引伸之而立其诚也。”小而言之,六经之道是个人安身立命之本;大而言之,是国家长治久安之法。他说:“《易》曰:‘修辞立其诚’,立诚以修辞,修辞而后诚可立也。”王夫之将涵道之辞与个人的德性修养联系起来。他不仅远绍《易》“修辞立其诚”之说。肯定“修辞”对人的德性的提升作用。而且进一步发展为“立诚以修辞”。“立诚以修辞”旨在强调具有“诚”的境界才可做到读经、解经不悖圣人之道、才能保证“经正”。所谓“故必约之以礼,皆以肃然之心临之,一节一目、一字一句。皆引归身心。求合于所志之大者,则博可弗,而礼元不在矣。……有志者勿惑焉,斯可与于博文之学”,说的就是“立诚以修辞”这个道理。同样,这也是他注重六经“大义”的原因,他说:“圣人。人伦之至也。法其一端可以已乱。尧舜之道,人皆可学。亦为之而已矣。”至于王者。除了个人的修德安身之外,还须治《春秋》,他说:“《春秋》天下之公史,王道之大纲也。”意即《春秋》经中有经邦安国的王道在,是外王之所本。

尽管王夫之注重六经之言中蕴涵的“大义”,但并未因此而将语育简单地看作是经义的附庸。在文学理论中,他继承传统了“文以载道”的思想,以“文以言道”命题,将语言与形上之道连结起来。他在《读通鉴论》(卷十二)中说:“君子之有文,以言道也,以言志也。道者,天之道;志者,己之志也。上以奉天而不违,下以尽己而不失,则其视文也莫有重焉。”君子之文所载即是天道。所言即是己之心志。是君子对天道的体认及其心志的统一。这里的“文”是指什么呢?他在《诗广传》(卷一)中说:“一色纯著之谓章,众色成采之谓文。章以同别,文以别同,道尽矣。”王夫之独拈一个“文”字,从其对“文”的定义可知“文”不限于六经。从他的著作来看,“文”也包括史类及前贤的涵道之作,经史并举是王夫之的一个特征。虽然王夫之称“众色成采之谓文”,但“文”决不包括佛、道之典籍。他说:“古今之大害有三:老庄也,浮屠也,申韩也。”可知王夫之所谓的“道”主要是指先儒之道统,而佛、道、法等不在其列。这一点与倡“三教合一”的方以智和偏重六经的顾炎武有很大不同。由于志趣相异。同时代的思想家所宗的典籍有所不一样。然其“六经之言有大义焉”及“文以言道”之说与顾炎武“经学即经学”和方以智“文章即性道”在即经求道、反对阳明及其后学之“凿空”学风方面却不谋而合。体现了一种时代的共通性。

二、“夫道者,有事之辞”与“不凿空以立说”

王弼认为“卦辞”难以述尽“卦意”,因而提出“言不尽意”说。其旨在得“意”,但也表达了“辞”在述“道”方面的局限性。与之不同,王夫之充分地肯定了“辞”的显器呈道作用。提出“夫道者,有事之辞”的观点,明确表明了道藉辞显的语言哲学观。

1、道因言而生

“天下惟器”是王夫之最根本的世界观。“尽器则道在其中”则是他识“道”的根本方法。然而他认为要通过“述器”的语言形式才能使“器”及“器之道”体现出来,他说:“故‘作者之谓圣’。作器也;‘述者之谓明’,述器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神明其器也。识其品式,辨其条理,善其用。定其体,则默而成之,不盲而信。皆有成器之在心而据之为德。呜呼!君子之道,尽夫器而已矣。辞。所以显器而鼓天下之动,使勉于治器也。”绎其文旨,大抵意谓:一、天下之器乃圣人所作,比如“弓矢”、“车马”、“牢醴”、“壁币”、“钟磐”和“管弦”等。同时也说明了王夫之所谓的“器”不但指具体的物件。而且包括六经等在内的人类所创造的文明成果。二、言辞的“述器”、“显器”作用。通过“述器”可以“识其品式”、“辨其条理”,从而使“器”及“器之道”“明”起来。即通过概念、判断等理性思维形式对“天下之器”进行抽象。使“道”得以呈现。这是就“辞”的“显器”功用。三、言辞的经世致用功能。人们通过言辞识器、显道达到“在心而据之为德”的道德修养目的,此乃“鼓天下之动”、成万民之德。促使人们勤于治器。也就是上文所说的“立诚以修辞”。总之,这段话表明这样的观点:圣人藉“辞”以“显器”、“明道”,藉“辞”以“鼓天下之动”、教化下民,使“道”获得普遍认可,并使“道”得以向“天下”彰明而流传不失;反过来。后人依圣贤的载道之“辞”可以指导礼乐、伦常等“器”的建构。这是王夫之借释《周易》之言通过对作器、述器、明器、成器、治器过程的描述。阐述其对“器”、“神明”、“道”、“辞”之间辩证关系的认识,以此来说明“辞”在“尽器则道在其中”的重要作用。鉴于“辞”能够“述器”、“显器”作用,王夫之对王弼“得意而忘言”犹“得兔而忘蹄”、“得鱼而忘签”的说法进行了批驳。并针锋相对的提出“道因言而生”的主张,肯定“言”的独立性地位,他说:“何居乎以为兔之蹄、鱼之筌也?夫蹄非兔也。筌非鱼也。鱼兔筌蹄,物异而象殊,故可执蹄签以获鱼兔,亦可舍筌蹄而别有得鱼兔之理。……故言未可忘。而奚况于象?……道抑因育而生。则言、象、意、道,固合而无畛。”(《周易外传》卷六)王夫之以“鱼兔筌蹄,物异而象殊。故可执蹄筌以获鱼兔。亦可舍签蹄而别有得鱼兔之理”来反驳王弼以“得兔而忘蹄”、“得鱼而忘筌”之喻“得意而忘言”具有深刻的道理。进而,他提出了“道抑因盲而生”的主张,并认为“言、象、意、道”四者之间,可以达到“固合而无畛”的相容程度,深刻地揭示了作为表意达道的“盲、象”之具本身的价值,与传统的重意以重道的本质主义语言哲学有显著的区别。王夫之在此处所说“道抑因言而生”的“生”。当然不能理解成“遭生万物”意义上的“派生”。而应当根据上下文的意思理解成言辞能使隐藏在器中之道“彰显”出来。是从育辞的“显器”、“述器”功能而言的。如果没有言辞的“显器”作用。六经之“大义”是不会自己“明”起来的。这是就“道因育而生”的基本涵义。传统道家哲学与魏晋玄在讨论“言意之辩”的问题时。着重强调的是“意”的独立价值和“言”的工具性价值及其有限性。王夫之却突显了作为工具“盲”的自身不可或缺的价值及道对“言”的依存性。这是明末清初重器、重实的哲学思想在语言哲学方面的具体体现。

2、不凿空以立说

主张“道因育而生”的王夫之自然不满佛学“不立文字”、“以心传心”这种贬低言语、文字的“凿空”作法。他在《思问录内篇》中说:“言者,人之大用也,绍天有力而异乎物者也。子贡求尽人道,故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竖指摇拂,目击道存者,吾不知之矣。”在这段文字中,王夫之充分肯定了“盲”在接续天道、述尽人道方面的作用及其不同于一般万物的重要性。他认为言辞可以使生生不息的天德得以彰显。子贡“求尽人道”就在于“述”孔子之言而后成;这种依言传道、借述尽道、藉文继道的方式才使得儒家道统在天下流行,所谓“文之不备。渐至于无文,则前无与识,后无与传,是非无恒,取舍无据。……亦植立之兽”即是此理。“竖指摇拂,目击道存者”者主张以心传心、废除文字。其所谓“道”不是圣贤之道,不守教化。故被王夫之斥为“禽兽”和“异类”。针对类似的各种异端邪说。王夫之提出“斯不凿空立以说”的主张。

王夫之根据“夫道者,有事之辞”的求实精神提出“育者必有所立,而后其说成”,反对“凿空”的无实之论。他在《思问录内篇》中说:“言无者激于育有而破除之也。就言有者之所谓有而谓元其有也,天下果何者而可谓之无哉?言龟无毛,言犬也,非言龟也;言兔无角。盲麋也,非言兔也。言者必有所立,而后其说成。”言“无”者乃是为了破除言“有”者,把“有”说成“无”,其实天下不存在“无”。“天下惟器而已”。“盲龟无毛”,意即犬有毛,实说犬;“言兔无角”,意即麋有角。实说麇。所以王夫之说“言者必有所立,而后其说成”。这个“立”就是立事、立理、立实,与“空”相对,做到“有事之辞”而不“凿空”。当然所“立”之事、理,自然不包括佛家的“佛性”和道家不可捉摸的“道”。而是先儒圣人之道统。在批评佛道的“贵无”“贵空”的思想同时。他对理学家空谈性命的饽道之论也给予了切实的贬斥,他说:“盖《易》、《诗》、《书》、《乐》、《春秋》皆著其理,而《礼》则实见于事。则《五经》者《礼》之精义,而《礼》者《五经》之法象也。故不通于《五经》之微盲。不知《礼》之所自起;而非秉《礼》以为实,则虽达于性情之旨,审于治乱之故。而高者驰于玄虚,卑者趋于功利,此过不及者之所以鲜能知味而道不行也。”《五经》微盲大义以显“理”,《礼》则纪其事以见“实”,二者相资并用而致天道于中和。而袖手高谈心性者,无实玄空;趋予功利者,又不得其中之理。欲使天道流行,必须六经兼治,不可偏废,即要有“事”。也要见“理”。不可“凿空”立说。

在哲学方面。王夫之所言的“道”、“事”主要是指先儒的王道与政事,而排除佛道的异端之道与异端之事,因此,他对前人的写景、写物而不言圣人之道、不盲立身安邦之事的诗词也进行了批评,他说:“文不悖道者,亦唯唐以上人尔。杜甫、韩愈。稂莠不除。且屈赢谷以为其稂莠,支离汗漫。其害道也不更甚乎?”这些言论,一方面反映了王夫之美学思想自身的局限性,但亦体现了他重视文学艺术与人类根本精神的内在联系。使文学避免沉沦于个人的情感之中而缺乏应有的人性深度。王夫之的美学思想本身非常丰富,此处仅简单地从言与道的关系角度对其作一点分析。

三、“六经责我开生面”与“推故而别致其新”

王夫之虽然坚信“六经之言有大义焉”,道行而天下无忧,但决不墨守成规、固守古人之道。他强调“诚”于古经。旨在通六经之道,以防邪说诬道。“万世不易之常经。通万变而随时得中”,他相信只有深请常经,才能通万变,以求经世致用。在“奉常以处变”的思想指导下,他将古人之常道与现实的历史结合起来。在哲学理论建设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从而使圣人之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了新的生命力。

“天地之化日新”是王夫之关于世界发展的根本看法,这一法则之于六经的诠释,便是“考古者必以其时”之说。他在对儒家经典的考辨中发现沿用下来的一些名称的意义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他说:“因时为上下,不可以今例古。若《礼记》所云‘建天官六大’之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天子五官’之司士。在殷则与大宰、司徒、司马、司空并列,而周则下大夫之职。殷周相踵。其异已然,况唐虞乎!”《礼记》所载官职至商而变、至周愈变,商周相沿如此,更不用说以后的各朝各代之变了。因此,王夫之要求不能固守古之礼义。他说:“天之所治,因而治之,天之所乱,因而乱之。则是无秉礼守义之经也。”所以,他反对在训诂求道时不加辨别地“以今例古”的做法,而主张在“古今语文迭变”的历史过程中。具备“考古者必以其时”的灵活性。他这种将过去与现实相结合的解释方法具有相当的自觉性。与现代西方哲学家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提倡所“视域融合”的理论有可通之处。同时。“考古者必以其时”之说也包含着这样的思想内容:圣贤们遗留下的经典文本是一个无限的开放的历史过程,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因之而具备了生生不息、万古长青的品质。

正是由于这种将圣贤之道与具体的历史时代结合的解释方法,使王夫之认识到“与时偕行”、“趋时应变”的重要性。但是“奉常以处变”还要做到“变不失其常”。故有“非富有不能日新”之说,他说:“盖道至其极而后可以变通,非富有不能日新。”又说:“趋时应变者惟其富有,是以可以日新而不困。”在王夫之的视野中只有不变的“常经”,决没有不可变通的常道“欲通圣贤之道必以。道至其极”为条件。这种对六经之道的认识达到“至其极”的状态就是“富有”。所以又说“趋时应变者惟其富有”。这种“至其极”的理想状态就是上文所说的能够通过六经之辞而体认天理流行、物我一体的“中和”境界。王夫之的“中”与“至”是有一定关系的,他说:“无方无体之中者,至足也。”“至足”或“至其极”即是“中”,达至“中”或“至其极”便可应万物、万变而不惑,辅天地育万物而“日新”,用他的道器观来说就是“治器”,用其天人关系来说就是“造天”。从文化的继承上来说就是“推故而别致其薪”。这种“日新”观体现出王夫之对人类的创造能力充满极大信心以及通经致用的时代特征。

篇5

一、历史与哲学

历史总是多重意义的:时间意义上的过去的历史,成为了现在的历史事实——这首先是保存在人们的记忆中的历史,然后是指包括文化遗迹和史料中的历史,再就是由历史学家重写的历史,这就是一般意义的被表达的历史,最后是有关历史理论包括关于历史研究,史学观点和方法、关于历史的哲学思想等等,但这一切最终也是都是历史即人类自身的历史。

时间意义上的过去的历史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过去的存在比现在的存在更令人困惑,在哲学上更加困难,比如海德格尔(1889-1976)对存在与时间的描述就给读者一种梦境中的挣扎般的印象,但是,虽然时间意义的存在问题如此困难,但至少现在的存在在理性的思想中却是确实的,笛卡儿(1596-1650)说:“我思故我在。”现在的存在因理性的思想而被自觉,或者说在理性的思想中因自觉而被证实,这句话是人类理性的自我意识最终从朦胧时代挣脱的句号,也是人类自身存在的理性自觉自身开始的问号,它宣告了人类从历史的觉醒进入到了思想自觉的时代。

对于历史来说,这意味着历史的真正意义不能离开历史的时间性本质,但是过去总是以被表达的重写方式成为有意义的历史,因此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相信有两种历史,基于时间的过去的历史即历史的存在和基于表达的历史即被历史学家重写的历史或称之为现在中的历史,他们留下了过去的存在问题去折磨哲学家们,但是他们并不能逃脱历史哲学,因为基于时间的历史最终包括了现在,人们无法区别存在在历史时间之中的现在与在现在之中的历史存在,它的最高形式就是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在现实思想中的历史反思,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就是历史的反思或反思的历史,这种历史存在的超越同时性是历史和历史哲学所透露的世界最重要的秘密之一。

人类的历史从不自觉的自身开始经过历史表达的自觉而趋向自觉的历史哲学,这正是人类自觉的一个组成部份,历史的特殊性正在这里,它即是历史的自身,同时又是历史的表达与反思,一方面,作为历史与历史的反思,它们在时间上具有同时性意义,即历史与历史反思的同一;另一方面,作为被表达的历史与对被表达的历史的反思,它们总是以相同的表达的方式实现的,即具有形式的同构性,历史的自身是这样,历史的反思也是这样,因此历史和历史的反思在同一中进行,在同构中重演,人们总是反复地重新理解、思考历史。或许有无数的具体的历史,有千百万历史学中的历史,但无论是时间意义的过去的历史还是表达或被表达的历史的过去,它们具有终级的一致性,否则就没有历史。——这也是一种历史观,也是一种哲学,即历史哲学。

历史哲学主要是关于对历史的本质的认识和对历史学的反思,它同样基于两个层次水平,第一是把历史看作一个整体或作为部份的整体而研究它的原因趋势,简单地说;历史为什么?它是历史哲学中的历史本体论,与以往的用某种观念来解释历史的哲学思想不同,现代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企图从历史的自身寻找答案而形成某种历史理论,即思辩的历史哲学。第二是把对历史的研究、重写、解释的本身的观点和方法看作为历史的自身,甚至看成是历史唯一有决定意义的部份,它实际上企图回答这样的问题:历史是什么?这时它就成为了历史哲学中的历史认识论,即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

历史哲学不等同于哲学,富有历史精神的中国哲学也不等同于历史哲学或者有一种中国历史哲学,历史哲学从历史表达和对历史的研究中抽象出自己,而中国思想是历史自身的抽象与本质(参见“论中国思想”),因此历史哲学是超越于历史的史学理论,而中国思想是源于历史本质的中国哲学,正是历史自身本质的超越同一性使中国思想成为与西方传统哲学相对照的哲学思想。虽然中国与西方的历史与史观千差万别,它们在历史反思的意义上却是相同的,即历史的反思与反思的历史的互补一致性,历史哲学所提供的思想不仅仅是历史的,也是广义文化意义的,同时又是哲学的,这也正是历史多重性的本义。

二、历史的必然性与偶然性

西方的历史发端于古希腊的英雄史诗,虽然有大量的考古和研究表明这些史诗有一定的事实的真实性,但那不看作严格的历史,这不仅仅是因为其中混合着大量的神话因素和艺术的想象,而是因为这些人物和事件不具有贯穿于整个历史中的真实性即历史时间意义上的因果性。历史的真实在最终的意义上基于时间,这不仅仅是指编年史中的时间,而是隐藏在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背后的历史的必然性,如果没有这种必然性,历史就是偶然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它的一个可怕的直接推论就是现在的一切也是偶然的,世界因而将失去意义,这个推论至少与现在是真实的事实相悖,如果我们承认现在的真实即是历史的必然的话,历史就具有因果性本质。但历史自身总是隐藏在缤纷繁复的偶然性之中,为了捕捉和认识到历史中的因果性,西方的历史和历史学家实际上一直在书写着伴随整个西方历史的史外史。

古希腊的史诗就是英雄史诗,史诗中所表现的英雄的特质就是个性或个性化的人性,他们从自己的处境和环境中造就自己,突出自己,以自己的行为表现个性,但它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精神,因为英雄是从他人中区别自己,而社会承认和崇尚个性荣誉,这是一种隐藏在个人和事件的偶然性背后的社会的严肃性,它是西方文化精神本质的真正源头,它一但产生,便不会湮灭,它因形式关系而永真,一方面,它体现为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形成了社会意识和价值,另一方面,个性化与自我中心成为了社会文化的主流,不断地追求自我,创造自我,但又不断地失去自我,这就是西方文化的动力之源。尽管西方文化在历史上续灭交替,但西方文化却在形式关系中新陈代谢,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典型的西方社会形态和主流文化,甚至对英雄崇拜也一直延续到今天,从史诗中的英雄、中世纪的贵族与骑士、资本创业的大亨,一直到今天的媒体中明星,这不是在时间中的延续,而是形式的同构更新。

这种形式同构的另一种表现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化生本源,也是生存活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这样也就成为了对立于自然的个性人性的表现的舞台,在西方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奋斗主要地是为了展示积极的对立性的人性,即对自然的主动挑战精神,这种人性植根于与肉体和物质环境的征服与争夺,表现一种占有的欲望、冲动与冒险行为,在夺取物质与能量的奋斗中实现自我,比如希腊神话中寻找金羊毛的亚尔古船的英雄的远航和荷马史诗中奥德赛的长期的漂泊旅行就充满了这种对自然的冒险和挑战精神,正是在这种冒险经历中才显现个性的英雄,因此这种个性的人性并不同一于自然的本质,而是对立于自然,外在于自然,它的本质表深刻地现为西方文化中超越的神性,所以希腊史诗中的英雄总是处在神的庇护下或是自身具有混合的神性,因此史诗虽然是混合着神话的历史的传说,但正为它包含的这种外在的超越性而具有文化传统的严肃意义,并且把这种传统植入了西方文化的本质。

希腊的古典悲剧所反映的正是这这种文化精神,它们基于人与人,人与环境,最终是人与历史的冲突,不是冲突在历史中的生成与解决,而是冲突的再现,即冲突在历史中的永恒性,这就意味着必然性的反面——不确定性,历史的因果性被毁灭了,这就是历史悲剧的最深刻的本质。悲剧主人公遭受的磨难,人性的弱点和缺陷,甚至偶然的遭遇与不幸,不是历史的必然而是冲突的必然,它表现为人物与事件的偶然性与浪漫性,从而使历史首先以艺术形式出现,西方历史天生地具有一种艺术素质,正来源于此,是历史中的这种个性化的人性与冲突的反复再现而使历史富有艺术的素质,它成为了西方历史与西方文化中最富人性的一面。正是冲突的永恒性而成为历史性,使历史首先以艺术的形式而被表现,并将这种特质带入了西方历史`。

但是中国的历史与此不同,中国历史的时间性和必然性融化在历史本身之中,或者更准确地说中国历史自身就体现为历史内在的时间即历史的连续性,这儿没有对历史的外在超越,几乎没有浪漫性因而也没有浪漫性背后的偶然性,中国历史起源上几乎不存在超越于历史自身过程之外的英雄和史诗,中国古代文化中即没有系统的神话和神系,后来也没有产生超越世俗的宗教之神,承继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儒家文化之所以没有成为宗教,正是因为它内在于历史而不是超越于历史之外,它没有超越的神性本质。“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怪、力、是自然中偶然性和个性的事物,乱是社会中的历史逆流,神是超越的存在,儒家文化即不是由它们产生,也不会存有与它们的对立的关系,儒家文化缺乏个性精神也正是源于缺乏这种二元化的对立关系,历史的承续就是它的自身,它因历史而延续,它的延期续也就是历史,它赋予中国文化以一种源于历史自身本质的大统一精神,它也给中国文化带来了沉重的负面影响。历史自身的连续性就是历史的必然性,它造就了历史,也造就了与自身同一的反思精神——中国哲学即中国思想。

三、觉醒的历史

如果说希腊神话和史诗不自觉地表现了西方的基本人文者精神,那么希腊的早期历史学家如希罗多德(Herodotus~484-424B.C.)、修西底斯(Thucydides~460-395B.C.)等等就是自觉地去表现这种精神,希腊人视荷马为真实的英雄,因为他英雄式地表达了历史,对神性不自觉的表达在早期希腊历史中变为了自觉的历史表达,西方的历史就是始于这种对历史表达的自觉。希腊的早期历史学家不是像中国古代史官一样以自身方式参入了历史,而是以对历史的道德责任和自身的艺术气质重写历史,对历史的忠实的再记录使历史成为被表达的历史,历史的真实由历史学家的表达的忠实保证,这种忠实是现在对过去的回忆,是一种真实的关系和关系的真实。但是西方文化中超越的神性终于在中世纪再次成为了超越的神性文化,历史表达成为了神学的表达,人性变成了裸的神性,漫长的中世纪以神性的自觉代替了人性的不自觉。文艺复兴是个性的人性的再次复兴,理性的启蒙也是对历史的再次自觉,它使历史处于一种理性的全面审查的眼光下,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1694-1778)等同时是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他们为历史导入了哲学思想,在历史、人性和社会的关系中寻求对历史的理性解释和再认识,但是哲学观念随之也被输入了历史,历史成为了哲学观念的表达,哲学与历史哲学相互交织,几乎是一同兴灭。19世纪的史学借助于科学思想而成为一门真正的历史学科,但是历史与科学本质是不同的,当实证的史学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处理历史时,他们便把史迹和史料当成了历史自身,历史被分离和肢解,成了科学博物馆中精确的历史标本,在史学取得巨大的成就的时候,历史哲学以突然的反省而再次觉醒而进入20世纪,一方面从对实证的史学方法的反省使历史重新回到自身,再次从历史的本身中寻找历史,但不是从具体的历史中而是从整合的的历史中寻找历史的原因和动力,这就是思想辩的历史哲学;别一方面,从对历史的表达和研究的观点、方法的自觉使历史哲学进入分析的历史哲学。西方的历史就是从不自觉的表达到对历史的自觉的表达,从历史的表达到对历史的研究,进而从对历史的研究到对研究观点和方法的反思;从事件和人物到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最后成为不同文化形态的历史,最终走向对对历史表达的方法和观点自身的自觉,即历史表达和研究在自身本质上的反思,对历史在思想上的自觉最终清楚地反映在20世纪的分析的历史哲学中。

历史事实,历史的表达即重写的历史和对历史表达所据有的观点和方法的重新认识在分析意义上都要是对历史的反思,这种反思总是企图对历史的各种表达形式、观点和方法重新加以检讨,虽然现代历史哲学家已经不再援引外在的观念强加于历史而是从历史自身寻求历史的原因,但是这种历史的自身仍然只是部分的历史整合,历史哲学家的一个功绩就是从个别人、个别国家或民族的历史中整合出了文化或文明的形态的历史,这种史学的观点和方法已经从完全是对过去历史的表达转变为在历史哲学的整合方法下对历史的分析,历史在这些观点和方法下具有形态的同构性,它们被称之为历史的同时性。历史学家斯宾格勒(OswaldSpengler1880-1936)和汤因比(ArnoldJosephToynbee1889-1975)的历史理论被称为元历史或思辩的历史哲学,就是因为他们引入了这种整合的方法和相应的历史概念,这是一种超历史的历史,在这种研究中所有的文化或文明形态都具有超历史的相互平行性和同时代性,因而成为可以进行较、分析的研究对象。

在这种史学方法中,斯宾格勒把所有的人类历史按文化形态进行了分类,他把古典文化叫做阿波罗类型,它的特点是注重肉体和现在,忘怀内在和外在的过去,历史中的人似乎处于历史时间之外,但他们的本质是个体性的,是一种不自觉的人性个性,正是基于这个起源但与此不同,却不是与这种阿波罗型文化本质上的对立,斯宾格勒称之为浮士德型的西方文化就是一种个性的自觉,它的特点是耽于现实的个人贪欲和渴望,无休止地追求个性的自我完美而不惜代价,浮士德用自己的灵魂换取了知识和力量,这正是对西方文化的一个绝妙而深刻的写照,出卖自己的灵魂意味就着背叛自己的历史,知识和力量则象征着西方文化的本质性动力,它正是从这种背叛与对立中源源不断地产生。斯宾格勒从纷杂的具体历史中清理出了作为文化形态的历史,从而导出作为文化形态的历史变迁的过程和趋势。作为各种历史的文化形态,它有产生、生长、和消亡的过程,实际上斯宾格勒用历史的文化同构代替了历史本身,斯宾格勒由此得出了引发大量争议的西方文明的没落的悲观结论,但具有启发意义的是不同的文化形态之间仍然存在历史的必然联系,比如我们可能看出阿波罗和浮士德型文化之间的区别实际上基于这样一种历史变迁,就是从个性的无意识变成了个性个人的自觉,它们不是对立的文化,而是具有文化的同构的,这正说明了西方文化在形式上的承继性,因此西方文化虽然在历史时间的意义上不具有连续性,但具有形式的必然性,这正是西方文化的生命之源,它能在一次次的历史断裂和文化形态的替代中赢得自己的强大生命力,形成为世界上唯一与中国文化连续性相比照和互补的代表性文化。

汤因比进一步发展了斯宾格勒的观念,但他不是从不同文化或他称之为文明的历史关系中入手,而是企图从某个文明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存在关系中找到它们的自身的原因与动力,一个文明的存在状态决定于它应对来自它所在的内在或外在环境的挑战能力,而这种能力就是这个文明的自身创造能力,这种创造能力即因应对环境的挑战而生,也同时在改变自身与环境的应对关系,不断的挑战与应战就造成了文明的生长、消亡或停滞。汤因比把动力学引进历史形态,虽然和斯宾格勒一样对文化形态作了比较和周期性分析,但他的文明分析具有内在的生命即基于一个文化形态自身的历史,因而他避免了斯宾格勒的悲观的结论。汤因比的历史研究虽然是超历史的,但他在他的研究对象的即某一个文明形态中重新置入了时间,便它获得了自身的生命,他和斯宾格勒一样在历史引入了一种整合的研究方法和分析的观点,具有明确的哲学反思意识。

克罗齐(BenedettoCroce1866-1952)把历史归结为自身统一的精神活动,最终历史就是历史判断,即历史总是以现实的判断的活动方式被再次表达出来,这是一种分析哲学意义上的历史反思,所以他说历史即哲学,这种历史思想的观点需要一种对历史的透视。首先要把历史作为一个活着的整体过程来看待,这里即没有游离于历史自身的个人和个别事件,没有外加于历史的超验的观念,也不是实证的或科学的方法下被拼装的历史标本,而只是历史作为现实的精神活动的自身。第二,在这种观点下,历史研究相似于分析哲学,历史学家据有分析的观点和方法面对历史,而这个过程就是对历史的判断活动,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历史都是现实的历史判断,历史在对历史的判断中而被表达。克罗齐将历史统一于现实的精神活动,它从黑格尔超越的历史观念和实证主义的超越的方法下把历史归还于现实的历史反思,从而在西方的传统历史中第一次实现了历史自身作为现实精神批判的统一,即历史就是作为现实的精神活动的历史哲学。

科林伍德(RobinGeorgeCollingwood1889-1943)从克罗齐的前沿出发,认为历史的原因在于人的思想,而且它总是在今天人们的思想中复活,一方面历史人物和事件总是由人的思想驱动的,我们只有了解人的行为后面的动机我们才能理解历史,所以所有的历史都是思想史。另一方面,现实从历史产生,因此过去浓缩在现实思想中,历史不过是在今天的思想中重演过去的思想,这意味着历史学家应当清楚自己的任务,批判地重演过去的思想。他的观点事实上是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认识论,它聚焦于现实思想与过去思想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实现于历史学家思想意识下的历史重演,因此对历史研究归根结底是对历史思想自身的认识。科林伍德实际上是在历史研究领域提出了思想自身的分析性关联这样一种深刻的认识论的问题,由于他已经意识到历史思想自身的历史性,他已经非常接近中国思想在历史反思意义上的本质。按照他的观点,历史总是由历史所形成的历史价值观下的历史重现,这实际上可以成为对中国古代史观的一种辩护,中国历史中的春秋笔法的隐与讳的不直之直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取的,但在历史自身的意义上是可以理解的,它甚至能使我们能理解孔子所说的异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这不是指现实道上的公平与正义,而是指历史自身必须忍受的脱化折磨,是历史成长的烦恼,历史以遗忘的方式前进,以重写的方式形成,历史的灰尘掩埋了多少历史,留下多少历史,这个比例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但这是历史对自身的超越,这也正是儒家文化从历史获得的自身的历史本质,它给中国文化带来的影响是积极与消极双重的,也是无法避免的。沿着这个方向上的继续探索可以使历史哲学把我们最终引向纯粹哲学意义的中国思想。

四、互补的历史文化

历史哲学具有非同寻常的困难,这不仅仅是因为历史内容和历史对象是复杂的,而且是因为作为历史反思的过程自身是动态的,它始终在它的对象与确定对象的方法、观点之间犹豫难决,就是说它几乎难于确定对象但又必须有对象。比如一个具体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如果离开了它历史背景孤立地进行描述就不过像是传奇小说,但是一但要将历史背景引入,就意味着要将部份的历史与所有的历史分离开来,因此就立刻面临观点和方法性问题,历史的编纂首先要从庞杂的史料中编织出背景,不管历史学家是否意识到这点,他们的不同恰恰在于对此的自觉。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历史学家会有不同的观点和方法,越是追求历史的真实性与全面性,这个问题就越是暴露出更大的困难,因为最终的历史背景就是历史自己,因此历史学最后不得不走向历史学家对历史的反思本身。因而我们可以看到西方的历史总是交替着被重写,从英雄史诗到史实,从基督教史观到文艺复兴和理性启蒙,从思辩到实证,最后是分析的历史哲学,即现实的历史思想的分析与批判,分析的历史哲学具有强烈的思想性,这正是因为分析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学科的方法被使用于被研究的对象,而是分析意味对研究的观点和方法的自我批判,最终它必然走向思想自身,这就与近中国思想达到了一个相同的境界,中国思想是一种哲学,它就是历史的自觉精神,它的基于现实思想,是思想在历史本质上的反思,在这个意义上,历史一方面是中国思想自身本质的不自觉的历史本质,另一方面又是一般意义的历史即所有在中国文化中表现的历史;而西方历史哲学的分析和批判精神却来自于历史学家的分析和批判的哲学思想,所以历史哲学是分析和批判的哲学思想在历史中的应用,是历史学家对历史的哲学反思,这样西方历史哲学最终成为了在现实意义上对历史的反思,即历史总是在今天被反思的历史,历史哲学家如克罗齐把历史等同于现实的思想,或者如科林伍德的观点,由于历史的思想已形成了历史的价值观,所以历史就是过去的思想在这种价值观下的重演,正是这样一种分析的历史哲学。与此不同,中国思想是历史在自身上的同一性超越,本质上它就是历史自己的精神反思而不是对历史的反思,它是历史的今天而不是今天的历史。分析的历史哲学在自己的方向上体现了历史与思想的一致性归宿,达到了在对历史在现实反思意义上与中国思想的一种共同境界,实际上它们基于历史自身的本质,即历史与现实的相互超越性,这种比照揭示了中西两种文化实际存在的深刻的互补性,中西文化的区别下是这种互补性的表现。比如中国思想在历史领域的实现主要地是以文化传承的方式所表现的儒家学者即“士”个人对历史传统的认同,而西方历史哲学的分析和批判精神是以一种以历史学家个人学术水平而表现的历史观点和方法的学术思想活动,但它们都是历史反思的,通过反思而实现的历史的自觉与自觉的历史。

中国历史也是多重意义的,与西方历史不同的是,中国历史是三源同一:历史事实、历史典籍和历史文化。中国历史从开始特别是从儒家文化开始就一直是以一种历史自身的反省精神出现的,孔子处理中国第一部权威史书“春秋”就被视为中国历史也是儒家文化的典范,他视历史事实和历史记录为历史本身,因此它们是不能更改的,作为历史自身的反思他以自己的文化批判方式反省历史而不是去重新编撰历史。子日:“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论语,述而)他以文字方式即笔法表现了自己的批判精神,历史在文化批判刑的意义下被诠释诠释,孔子是历史上第一个运用语言批判方法的文化诠释大师,中国语言文字的所具有精神力量正是来源于此,这种批判性源于历史自身而具有对现实的精神的震慑力量,“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腾文公下)笔法所表现的文化精神正是历史反思思想的实现方式,中国历史,中国典籍具有天生的同一性,即没有高于历史的超越观念也没有对历史对象或历史内容的实证性方法,历史就是历史自身的超越即历史反思,历史就是历史文化,同时也是表现为历史精神的中国思想的本质,中国的古代史官视历史即真理,为历史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就是这种崇高的历史自觉精神,它使中国文化中充满了沉重的史命感。后世的中国历史编撰虽然在史料、考证等方面有了更大的发展,现代史学也吸收了西方史学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但历史精神一直是中国的历史和中国文化精神的主流和动力。

篇6

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在“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时代,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当时盛行的精气学说、阴阳学说、五行学说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医学将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引入中医学,与中医学自身固有的理论和经验相融合,以说明人体的形态结构、生命过程,以及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因而形成了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与中医学固有理论和知识相融合的独特医学理论体系。挖掘和研究传统医学哲学思想,对于我国现代医学人文精神的研究和重塑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易经》、《黄帝内经》为中医学的形成奠定哲学基础

中医学的形成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是有理论准备和积淀的。学术界普遍认为,春秋时期的扁鹊秦越人所提出的“信巫不信医”为“六不治”之一,标志巫医相混的时代结束,不科学的巫术开始从医学剥离出去。古人还认为疾病产生于人类“逐欲之道方滋,而五味或爽,时昧甘辛之节;六气斯,易愆寒燠之宜。”于是“饮食伺衅,成肠胃之眚,风湿候隙,遘手足之灾”。还认为“暨炎晖纪物,识药石之功;云瑞名官,穷诊候之术”,才有了中医中药。“释缚脱艰,全真导气,拯黎元于仁寿,济羸劣以获安者,非三圣道,则不能致之矣”,即只有伏羲、神农、黄帝的书才能救助病人,而且许多医学史书籍也都普遍认为“医之始,本岐黄。灵枢作,素问详。难经出,更洋洋”。而《黄帝内经》问世前,医学理论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哪些人充当医生,许多文献所谈都过于粗疏。笔者认为在这个时期奠定中国医学的哲学基础主要是来自于“六经”之一的《易经》,其充当医生的人也多来自于早期“儒”的社会职业之中。

“六经”之一的《易经》不仅奠定了中医学的哲学内容,如阴阳学说、天人合一的理论等,而且在思维模式、方法上也奠定了中医学的基础。而后者比前者在支配这一医学的行为上则更为重要。例如:在思维模式上,《易经》提出了"形而上为之道,形而下为之器"的道器论,在由“器”(物)升华为“道”(意)的过程中,《易经》主张要经过“观物取像”、“立像尽意”、“以像喻意”的过程,这里的“像”应该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个特色之处,作为哲学体系,在取譬中,它也成为医学的思维模式。在方法上,取像类比是典型的《易经》,也是中医学被广泛应用的方法。“天人合一”原本是中国先民的重要思维方式,并被《易经》中的每一卦相包含。在中医学形成的过程中,吸纳了这一重大命题,以人取譬于自然,因此就有了“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天有寒暑,人有虚实”的对应关系。古人把物质世界的阴阳五行学说运用到医学的领域,借以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着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成为中医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是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最有影响的哲学思想和方法

精气学说,是古代先哲们探求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精气学说认为,精气(气)是宇宙万物的共同本原,精气自身的运动变化,推动和调控着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此学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渗透到中医学中,促使中医学建立了精为人体生命的产生本原,气为推动和调控生命活动的动力的精气理论,并对中医学的整体观念、藏象经络理论、病因病机理论、养生防治理论的构建具有方法学方面的重要意义。

阴阳学说,是建立在唯物论基石之上的朴素的辨证法思想,是古人认识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宇宙观和方法论。阴阳学说以“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说明相对事物或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相互对立、制约、排斥、互根、互用、互藏、交感、消长、转化、自和等运动规律和形式,宇宙万物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世界本身就是阴阳对立统一的结果。中医学将阴阳学说用于解释人体,认为人体是由各种既对立制约又协调统一的组织结构、生理机能所构成的有机整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学说帮助中医学构筑了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并贯穿于其中的各个方面,指导着历代医家的理论思维和临床实践。

五行学说,既是古代朴素的唯物辨证的宇宙观和方法论,又是一种原始而质朴的系统论。五行学说认为,宇宙万物可在不同层次上分为木、火、土、金、水5类,整个宇宙是由此5类不同层次的事物和现象之间的生克制化运动所构成的整体。中医学以五行学说解释人体,将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五志等分归于五行之中,构筑以五脏为中心的5个生理病理系统,并以五行的生克规律阐释此5个生理病理系统的相互关系。五行学说帮助中医学建立了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和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整体思想,构筑了人体脏腑经络的系统模型,并用于解释疾病的病理传变和指导对疾病的诊断和防治。

精气、阴阳、五行诸学说,虽是我国古代富含唯物辨证法的哲学思想,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限制,仍存在着较多的局限性。人体的生命活动是非常复杂的,尚有许多深层次的规律和机制需要去探索、去揭示,用古代哲学的精气、阴阳、五行诸学说尚不能全面和从深层次来阐释人体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规律和机制。因此,我们对精气、阴阳和五行诸哲学思想的研究,不能仅停留在原始朴素的阶段,应该结合现代自然辨证法的研究成果,提高一个层次;对人体复杂的生命过程的研究,也不能仅用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来阐释,而应该在中医学整体思想的指导下,一方面吸收中国古代人文学科的精华,一方面运用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细微层次的研究,以逐渐揭示人体生命活动的本质和规律。

三、天人相应、心身统一、临床诊治整体观与气血变化恒动观是哲学思想的具体应用

3.1天人相应整体观人与自然界有着相类相通的关系;人与天地相参,与自然界息息相通,生命的根本在于人之阴阳与天之阴阳的相通相应:“生之本,本于阴阳”(《素问》)。自然界阴阳五形之气的运动,贯通于人的生命活动之中:“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其气九州、九窍、五藏、十二节,皆通乎于天气”(《素问》)。

3.2心身统一整体观人的生理功能具有整体性,人体的各种脏器,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是相互协调、相互联系地维持着生命活动;生理与心理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统一体,生理状态决定着心理状态:“黄帝曰:人之居处、动静、勇怯,脉亦为之变乎?歧伯对曰: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皆为变也”(《素问》)。心理状态影响着人的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素问》)。

3.3临床诊治整体观《内经》在对病因、病机、局部病变和整体状况的关系、各种治疗方法的关系等方面的论述,鲜明地表达了整体思维的特

征。如认为局部病变是脏腑病变的整体反映,因此在诊治局部病症时,要:“谨守病机,各司其属”(《素问》);强调将各种治病方法综合起来,根据具体情况,随机应变,灵活运用,使病人得到适宜治疗:“古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素问》)。:

3.4疾病转化恒动观《内经》借用哲学“恒动观”的概念﹑原理,认识人体生命过程的永恒运动及其伴随发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转换过程。它认为世界是运动的,生命在于运动。事物与现象运动的化与变,以及事物和现象量与质的状态为基本内容。正如《素问·六微旨大论篇》曰:“夫物之生从于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搏,成败之所由也……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素问·灵兰秘典论篇》在论述脏腑功能之后总结谓:“恍惚之数,生之毫厘,毫厘之数,起于度量,千之万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此外《素问·上古天真论篇》、《灵枢·天年》篇关于人体生长发育的论述,《素问·热论篇》关于热病传变过程的记载,都是以恒动观为思想基础的。

四、传统医学哲学思想的现实人文意义

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易经》、《黄帝内经》阐述了医学人文观念、医生思维素质和医学职业品格等方面宝贵思想。为医学人文思想教育提供具体要求。

4.1医学人文观念第一,以生命为本的医学本质观。《内经》指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素问》),病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医家当以病人的生命为本。因此,在为病人诊治的时候,如同面临万丈深渊,极其谨慎;同时要象手擒猛虎一般坚定有力,全神贯注,决无分心:“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素问》)。第二,以人文关怀为本的医学目的观。《内经》认为,医学的目的不仅是疗病救伤,更重要的是对人的关爱:“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有终时”(《内经·灵枢》)。《内经》认为,医者应关爱病人的生命,对病人满怀同情和仁爱之心,以尊重和珍爱病人的生命为出发点考虑问题:“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灵枢》)

4.2医者思维素质第一,完善的知识结构。《内经》从整体论的观点和医学的复杂性出发,对医者的知识结构有着独特的见解:医者不仅要具有医学知识,而且应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内经·素问》),这样的医者,《内经》称之为“上工”。第二,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医者的诊断属于主观认识,病人病情属于客观事实。《内经》认为病人的病情是第一性的,“病为本”,医者的诊断是第二性的,“工为标”。医者的主观与客观相一致,才能作出正确的诊断;而主观背离客观,治疗就将失败。第三,理论联系实际。《内经》认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医者才能掌握医学的规律而不迷惑;对事物的要领了解极其透彻,才是所谓明事达理的人。

4.3医生的职业品格第一,接诊疗病有方。《内经》认为,医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需要从业者具有特殊的职业品格。在接诊的时候,医生应该注意起坐有常,举止得体,思维敏捷,头脑清醒:“是以诊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以转神明,必清必净”。《内经》要求医者诊病时要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观察,全面分析:“故诊之,或视息视意,故不失条理,道甚明察,故能长久;不知此道,失经绝理,亡言妄期,此谓失道”(《素问》),《内经》对“粗工嘻嘻,以为可知,言热未已,寒病复始”(《素问》)的不良职业作风予以了严肃的批评。第二,医患交往有礼。《内经》对医患交往的的方法和礼节作了首创性的阐述,首先提出“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的医患交往的一般礼节,突出强调了“临病人问所便”的重要性(《灵枢》)。

【参考文献】

[1]唐·孔志约.新修本草序[A].唐·苏敬等撰,尚志钧辑校.新修本草辑复本[M].合肥:安徽科技出版社,1981:11.

篇7

中国哲学传统注重“情理”的思想倾向,在伦理学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事实上,如果说西方哲学传统主要把道德问题归结为受理性支配的意志问题的话,那么,认为“人之大伦”首先在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儒家思潮,却十分强调伦理规范的情感意蕴,尤其是肯定了基于血缘亲情关系之上的“情理”的重要意义。孔子曾针对宰我有关三年之丧的质疑,依据“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爱回答道:“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明确把道德践履的必然准则建立在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和安适性之上。孟子则肯定“事亲为大”,并以“亲亲”释仁。深受儒家影响的郭象认为:“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王阳明也主张:“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正是在这种倾向的指导下,朱熹才把孔子认可的合乎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因而是“直在其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做法,进1步誉为“天理人情之至也”。其实,宋明理学所特别注重的“天理”,作为“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在本质上正是“人情”即“血亲情理”自身的本体化,与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伦常密不可分,所谓“道是在物之理,性是在己之理。然物之理都在我此理之中。”

对于“情”与“性”的内在关联。孟子以情释性,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视为人性四端,强调“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荀子以性释情,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董仲舒主张:“情亦性也”。《谈经》中“无情无佛种”,把“有情”看做是人的1个基本特征。宋明理学则以“心、性、情”的相互关系作为1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对伦理的苛求

中国古代哲学注重伦理道德,这与西方所重视的科学截然不同的。

中国人对于伦理的苛求可以从中国的亲族称谓看出。在1个大的家族中,存在着父母兄弟姐妹,此外还有祖父母祖母,伯叔舅,姑姨,姑奶奶姨奶奶,甥侄等等。对于儿子也有长子,支子,庶子等称谓。这些复杂的称谓透露出的两个原则: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这正是儒家的社会秩序观中很重要的1部分。据历史资料,在周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严密的政治伦理哲学观。这套观点强调有孝有德,讲求宗法等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而作为中国哲学核心的儒家文化强调的“仁”“义”“恭、宽、信、敏、惠”“杀身成仁”这些伦理之上的观点则贯穿中国历史,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之1。

这种对伦理的追求1是为了捍卫“三纲五常”,也就是捍卫君主的统治。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秩序的学说。它从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发展到国家的等级观点,用仪式的不同来标明不同的等级,通过对仪式的遵守维持等级的不同。

同时,对伦理的追求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是圣人君子型完美化身。这种理想的人格必须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品质标准,而为了追求这种标准,牺牲人的生命是应该的。正如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所强调的则是寡欲内省,荀子则是慎独。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伦理有堪称苛求的标准,意在培养完人和绝对的忠君者。

四、对社会和整体和谐的重视

篇8

中国哲学传统注重“情理”的思想倾向,在伦理学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事实上,如果说西方哲学传统主要把道德问题归结为受理性支配的意志问题的话,那么,认为“人之大伦”首先在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儒家思潮,却十分强调伦理规范的情感意蕴,尤其是肯定了基于血缘亲情关系之上的“情理”的重要意义。孔子曾针对宰我有关三年之丧的质疑,依据“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爱回答道:“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明确把道德践履的必然准则建立在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和安适性之上。孟子则肯定“事亲为大”,并以“亲亲”释仁。深受儒家影响的郭象认为:“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王阳明也主张:“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正是在这种倾向的指导下,朱熹才把孔子认可的合乎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因而是“直在其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做法,进1步誉为“天理人情之至也”。其实,宋明理学所特别注重的“天理”,作为“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在本质上正是“人情”即“血亲情理”自身的本体化,与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伦常密不可分,所谓“道是在物之理,性是在己之理。然物之理都在我此理之中。”

对于“情”与“性”的内在关联。孟子以情释性,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视为人性四端,强调“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荀子以性释情,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董仲舒主张:“情亦性也”。《谈经》中“无情无佛种”,把“有情”看做是人的1个基本特征。宋明理学则以“心、性、情”的相互关系作为1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对伦理的苛求

中国古代哲学注重伦理道德,这与西方所重视的科学截然不同的。

中国人对于伦理的苛求可以从中国的亲族称谓看出。在1个大的家族中,存在着父母兄弟姐妹,此外还有祖父母祖母,伯叔舅,姑姨,姑奶奶姨奶奶,甥侄等等。对于儿子也有长子,支子,庶子等称谓。这些复杂的称谓透露出的两个原则: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这正是儒家的社会秩序观中很重要的1部分。据历史资料,在周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严密的政治伦理哲学观。这套观点强调有孝有德,讲求宗法等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而作为中国哲学核心的儒家文化强调的“仁”“义”“恭、宽、信、敏、惠”“杀身成仁”这些伦理之上的观点则贯穿中国历史,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之1。

这种对伦理的追求1是为了捍卫“三纲五常”,也就是捍卫君主的统治。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秩序的学说。它从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发展到国家的等级观点,用仪式的不同来标明不同的等级,通过对仪式的遵守维持等级的不同。

同时,对伦理的追求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是圣人君子型完美化身。这种理想的人格必须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品质标准,而为了追求这种标准,牺牲人的生命是应该的。正如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所强调的则是寡欲内省,荀子则是慎独。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伦理有堪称苛求的标准,意在培养完人和绝对的忠君者。

四、对社会和整体和谐的重视

篇9

从语言角度来看,表达真理必须使用语言,逻辑实证论者由于把真理只看成一种,他们就把语言二分,科学语言和情感语言,除了科学语言就是情感语言,形而上学不是科学,故讲形上学的那些话没有真理的意义,只是满足我们主观上超越的情感需求。显然这个二分法是不行的。唐君毅先生鉴于此,提出了语言的三分法:科学语言、文学的情感语言和启发语言。⑩因为儒释道所讲的是“道”,道不是情感,还是理性,但表达这种理性的语言既非科学语言,亦非情感语言,故名之曰启发式的语言。这种语言是让你透过语言的指示去体会那语言背后的不可言说的所在。

牟先生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两种真理的不同,他把extensionaltruth又译作广度的真理,intentionaltruth译作强度的真理。盖内容和外延是直接从逻辑上借用来的名词,广度和强度更能够表达真义。广度的真理是属于数学量、物理量的,而强度真理就不是科学里的那种量,它是属于生命方面的,只有生命才可以说强度。“强度属于生命,系属于主体,生命主体才能表现强度,它不能离开主体。”11所以这个主体不能把它当做对象来做所谓客观的研究,把人纯粹当作对象来研究,人就成了物,主体就成了客体,主体的意思就消失了。那个主体是永远不能对象化的,它永远要向上转,恢复它自身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明德”,我们的生命才能从无明变成“明”,明朗起来。这个主体也即阳明所说的良知,这才是真正从主体中所发的明。你一旦把它推出去客体化当成个对象看,那你是看不到良知的,良知只有在你不把你自己当成对象,而存在地归到你自己身上来,主体恢复为主体,人恢复为人时,才会呈现出来。这良知也即康德所说的把人当目的,而非工具的实践理性。把人当目的也就是恢复人的主体性,实践理性也就是内容的真理、强度的真理,这即主体的真理,生命的真理。中国哲学传统的儒释道三家的学问也就是要表达这种真理的学问,这套学问也就是生命的学问。

就为真理而言,无论外延的真理还是内容的真理都具有普遍性,但二者的普遍性却又不同。外延真理的普遍性是抽象的普遍性,内容真理的普遍性则是具体的普遍性。一般当我们说到普遍性,就自然地和抽象性连在一起,一说到普遍的就是抽象的,一说到具体的就是指特殊的东西。其实这里是把普遍性等同于概念的普遍性了。西方自亚里士多德开始,重点集中到概念上讲普遍,把柏拉图讲的理念都讲成了概念,概念的普遍性都是抽象的,这样一讲普遍就只有抽象的普遍,没有具体的普遍。这样就把柏拉图所讲的idea的意思失掉了,就成了亚氏所讲的范畴,范畴是为了成就知识,那么,亚氏的哲学还是在外延真理范围内的思想。在这个范围内表现的思想,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表象的思想”,思考的是一个对象的各个方面的普遍特征。“照海德格尔讲,这种思想是不能进入存有论的堂奥的。西方哲学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是在这个表象的思想范围里面打转,转来转去结果逻辑实证论就跑出来了”12,彻底打倒形而上学,只承认科学真理的标准。故而海德格尔要从这个表象的思想向后返,讲根源的思想,返到主体这个根源上来,把握那个明。这样就不属于外延真理而开启了内容真理的范围。在此范围内,讲普遍性就是具体的普遍性。

具体而言,比如说孔子讲的仁,仁是个普遍的原则,但却不是个抽象的概念,是不能与科学、数学、逻辑里的抽象概念相提并论的,仁是可以在我们当下真实的生命里面具体呈现的。所以孔子从当下的生活中去指点仁,而不是去抽象地单讲仁这个原理,仁的表现是无穷无尽的,它一定要就着不同的境况,比如对父母、对兄弟、对朋友……等等不同的境况而做出动态的弹性状态的呈现。“它不是一现永现,一成永成。所以它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13内容的真理也就是在这种弹性的过程中呈现的真理,它不能象科学真理那样静止下来,从概念范畴上定死它是什么。这种内容真理的具体的普遍性也就是内容真理的独特性,而不是特殊性。

在《现象与物自身》、《圆善论》中,牟先生又从存有论的角度,提出了执的存有论与无执的存有论之两层存有论,来分判中西哲学。西方的存有论大体是从“是”或“在”字入手,环绕该词讲出一套道理来即名曰存有论。此种存有论为“内在的存有论”,即内在于一物之存在而分析其存有性,亚里士多德名之曰范畴,康德把它转为知性之分解。因此,这内在的存有论便只是从存在着的“物”上讲,只限于现象,即就现象之存在而言其可能性之条件,依佛家词语亦可名之曰“执的存有论”,也即关于感触界的存有论。

但依中国的传统,兴趣则单在就一物之存在而明其如何有其存在,不在就存在的物而明其如何构造成。“中文说一物之存在不以‘是’字来表示,而是以‘生’字来表示。‘生’就是一物之存在。”从“是”字入手,是静态的,故易着于物而明其如何构造成;而从“生”字入手则是动态的,故易就生向后返以明其所以生。“至于生了以后它有些什么样相,这不在追求之内,因为这本是知识问题,中国先哲不曾在此着力。故中国无静态的内在的存有论,而有动态的超越的存有论。此种存有论必须见本源,如儒家的存有论(纵贯纵讲者)及道家式与佛教式的存有论(纵贯横讲者)即是这种存有论。”14此为“无执的存在论”,因为这必须依智不依识故,这是关于智思界的存有论。这种存有论即在说明天地万物之存在,不在说明万物之构造。此种存有论就函有着宇宙生生不息之动源的宇宙论。

比较分判中西哲学,是为了会通中西哲学。牟先生认为,谈中西哲学的会通,首先得从理论上有个会通的整体架构,即感触界(phenomena)与智思界(noumena),或曰现象界与本体界的两界的划分,这是古今中外的哲学所共同的,概莫能外的。在此共同的哲学架构下才可谈会通。而佛教天台宗之“一心开二门”的思想,正可用来表示这一架构。《大乘起信论》言:“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真如门就相当于康德所说的智思界,生灭门就相当于其所说的感触界。中西哲学虽然都开二门,但二门孰轻孰重,是否充分开除来,就有所不同。中国哲学对于智思界方面是积极的,可以说中国几千年来的智慧心灵都在这个地方用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对感触界的态度是消极的。西方哲学恰恰相反,在感触界方面是积极的,开出了思辨的形而上学、认识论,及引导出了经验科学,而对智思界却了解的不透。15从存有论的角度说,“一心开二门”之“生灭门”即是言“执的存有论”,而“真如门”即是言“无执的存有论”。他在《佛性与般若》中说:“一心开二门,二门各总摄一切法即是存有论的具足也。依心生灭门,言执的存有论;依心真如门,言无执的存有论。是则由实相般若进而言心真如之真常心,此乃由问题之转进所必至者。”

那么,在此共同的哲学框架下就可言中西哲学的会通,也即在现象界方面,中国哲学应该向西方哲学学习,开出知识论;而在智思界领域,西方哲学则要向中国哲学学习,开出以智的直觉之呈现来通透二界的隔阂的无执的存有论。具体而言中西哲学的会通,则要从康德哲学入手。牟先生认为康德哲学是一个会通中西哲学的必由之路,为什么要选择康德哲学呢?因为西方哲学的重客体的思维传统发展到康德那里才意识到主体性的重要,康德面临着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严重的冲突,意识到面对智思界理性常常依其思辨的超验使用而闹出种种自相冲突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对人类的理性做出一种衡量批判,厘定清楚。康德费尽毕生精力,整理出一条道路来,意识到对智思界的把握原属于实践的智慧学,它不是思辨理性(理性之思辨使用)所能承担者。他费了极大的厘清功夫,指出我们必须从理性之思辨使用转到理性之实践使用始能证成这门学问。也即要从“观解的形而上学”转到“实践的形而上学”上来方可。

然而康德也只是原则上,理论上如此讲,而并未从心性上,经由功夫实践以全副呈露、印证或实现此真实。16这样在他那里,意志自由就只是个道德可能的逻辑上必须的理论预设,而不是一个真实的呈现。康德之论证纯则纯矣,但说到底还是西方哲学传统的概念推衍的思维方式,缺少那“原始而通透的直悟”,没有真实的内容。这就表示西方哲学没有觉悟到功夫实践上的心性之学,没有以实践功夫体现性体、心体义,没有把自价值世界下贯下来、呈现而来的真实的道德情感视为道德哲学的应有内涵,不能正视呈现,从而也就不能给人以溥博渊泉的力量,故最终只是一套空理论,是“道德底形而上学”,而非“道德的形而上学”。于是康德为了打通两层存有,就引入了审美的判断力,以来沟通二界。认为在美的判断中可感受到自然界中具体事物的美的合目的性,也即审美判断在纯净的欣趣中打通了智思界和感触界的隔阂。但正如牟先生所说,这只是“工巧的凑泊”,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美毕竟不是善,意志之目的性与美的事物所呈现的目的性并非一回事,二者只有貌似的共通性。儒家讲“成于乐”的境界实为良知彻底呈现后达到之纯熟的化境,“是真善美之真实的合一,而美则只是由这化的境界所显出,而不是一独立的机能。”17不可以独立的审美判断去沟通二界。

所以说,康德哲学虽然做出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且意识到主体的重要性,理论上提出实践理性必须得纯粹,但究其实,康德哲学只是“一心开一门”,只开出了感触界的生灭门,成就的是执的存有论,而没有做到一心开二门。因为康德虽然有所觉悟,但他囿于西方哲学传统的大背景,得出的结论是人类没有智的直觉,达不到对本体界的认识。而在中国传统哲学里,认为人通过实践的修行功夫而达到智的直觉,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西方人却觉得不可思议。18因为西方把此智的直觉归到上帝那里,只有上帝才是无限智心,存有论上讲,即把万物生化的动源归为上帝。但在西方,这不以存有论名之,而叫做神学,以其所肯定的那个“能创造万物”的存有是一个无限性的个体存有——上帝。19

篇10

有着古老而深厚的文化传统的中国。现在却是1片烂摊子。1大群自以为是的精英们。

看看新浪的搏客吧。前几名啊。我真上火,1群无聊的文字,尽然也能让作家们称雄称霸了。写是什么啊,我是真农村人啊,看得俺是睡意渐至。其实也有作用,拉动内需了。

海南师大出了事,没看到公安与司法的介入,却看了无数思想的论战,我就不明白了,什么理论就没有个轻重缓急吗,什么理论难道就没有个统1秩序吗,你们这群家伙上毛房,是不是大的小的1起来阿,就没有个先后顺序吧。也能,屁股决定脑袋啊。

地震了,看看我们这个社会吧,那里有的道德沦失,那里的光辉伟大,1目了然啊,再看看我们对社会对个人的态度吧,多么含糊不清多么是非不明啊。1个失责的教师还好意思出来讲话,更有甚者上升上书面的理论高度了。好像对,科学的真理就是靠不断的实验得出来的。

最近又来个好事吧,估且算之吧。1列火车为了几个国际友人停了,真不想到我们政府当中还能有多少这样无能的官员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再做出这样可耻的事情。我求求你们了,有点国际眼光吧,中国现在在世界是什么境况,你们就1点都不知道吗,你们停车了,日本会和你的关系好到那里去呢。日本1个东蛮小群,他对我国不断的生事,可不是就九1八那1回啊。1个国家想在国际上有地位,不是靠帮助人类换来的,是靠力量吓出来的,尊严是靠打出来了,他只有怕了你,才会用公平的心态来看你。大概,人口多的也真不是好事。

篇11

公共需要是公意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道德动力

“要如何才能既实现人们的共同协作又不会因此而丧失自由”是卢梭思考社会契约论并进而提出公意思想的逻辑起点,然而,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追问:是什么要求人们共同协作?是人们的公共需要。一切社会及其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都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但人的生存和发展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人的衣、食、住、用、行等各种需要之后才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为了延续自己肉体的生存,就必须获得生存和繁殖所绝对需要的生活必需品”。[8]就人的需要来说,它完整地内含着个人需要和公共需要两个部分。个人需要是指个人或者家庭感到私人利益的某种缺乏而力求获得个人满足的心理驱动力,相反,公共需要指的是共同体所有成员感到共同利益的某种缺乏而力求获得共同满足的心理驱动力。公共需要区别于个人需要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超越了个体差异性和特殊性的具有整体统一性和普遍性的心理驱动力,是人们应对公域中的公共事务(如战争还是和平、秩序还是混乱、自由还是奴役、维持自然生活状态还是进入社会生活状态等)而激发出来的,是人们通过共同协作实现和共享公共利益的道德动力和基础,也是驱使人们达成罗尔斯所谓“重叠共识”并且进而形成公意的原动力。霍茵菲尔德•尼布尔也认为,人除了自私的自然冲动以外还有另一面,即“人的自然冲动不仅促使人超越自己去追求生命的永恒性,而且也促使人与其他生命共同达到某种和谐”。[9]公共需要具有客观存在性。它的对象中包含着很多物质的东西,如各种公共事务;它的基础是公域,而公域是客观存在着的一个领域;它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外部物质条件,而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着的。由是观之,之所以人们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脱离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是因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遭遇了普遍性的共同障碍,而且它的力量之大远远超过了个体维系其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如果不改变这种“各自为战”的生存模式,人类将会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而走向灭亡。正是“共同生存”这一具有普遍性的公共需要激发了人们“协作共生”的公意的产生。卢梭在《社会契约论》“论社会公约”部分其实已经隐含了这个思想,他说:“除了把大家的力量集合起来形成一股力量,在一个动机的推动下,一致行动,才能战胜阻力,否则,人类就不可能继续存在”。[10]这里的“动机”一词其实已经暗含了公共需要的意蕴,只不过他用了主观性的“动机”表达了客观的公共需要而已。公共需要不仅是公意产生的道德动力,而且也是公意发展的道德动力。人们的公共事务是随着客观物质条件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新的公共事务又会引发人们形成新的公共需要,因此人们稍低层次的公共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就会在此基础上形成更高层次的公共需要。比如,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已经不成问题的时候,人们就会相应地产生并提出要求自由、民主、平等等高层次的需要。这与马斯洛认为的人的需要是由低向高逐步发展的思想不谋而合。公共需要推动公意发展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公意的主体范围在逐渐扩大。古希腊时期,只有公民才有表达公意的权利和资格。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民是除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妇女、儿童、奴隶、俘虏和外邦人之外的有财产、有智慧、有时间从事政治活动的成年男人。可见,有资格表达公意的公民范围确实非常狭窄。但是后来,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启蒙运动的影响、女权主义者的据理力争以及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手工业者、农民、奴隶、妇女等人群也享受到了表达公意的公民资格。卢梭凭借着天赋人权理论这一“批判的武器”对格劳秀斯关于剥夺奴隶公民权利的合理性观点给予了严厉地批判,说“剥夺了一个人行使自己意志的自由,就等于是剥夺了他的行为的道德性”。[11]可见,表达公意的主体范围确实是在不断扩大的。其二,公意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伊始,公意主要是表达对和平、秩序、安全等内容的公共需求,随后,人们对于个人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和福利为内容的公意要求逐渐增多。比如,霍布斯更加强调秩序和安全,洛克更加强调自由,卢梭则更加强调平等。又比如,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的凸显,保护生态环境为内容的公意表达现在变得越来越趋于一致,须知,前工业时期此问题根本是不存在的。

实现公共利益同时保障个人权利是公意的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