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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01 0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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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案

篇1

(二)HC集团方面 HC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制冷剂,其收入都是依靠该产品以及附带服务而产生的。HC集团之所以要并购PD公司,主要考虑了以下两点:第一,能够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影响力;第二,虽然PD公司的确面对着很大的经营困境,但是绝不代表其已经没有任何具有吸引力的优势。尽管PD公司的产品一直处于销售萎缩的趋势,可总体数量上仍然还是很高的,而且其拥有的技术与工艺也属于行业前列,产品质量也一直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另外PD公司拥有非常成熟的市场网络,能够在短时间内将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以上这些都是HC集团并购PD公司的主要动因。

二、HC集团并购活动税务筹划方案选择

(一)支付方式方面 具体如下:

(1)可选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现金。HC集团直接向PD公司支付现金,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其所有的权益,作为现金的代价PD公司交出所有的控制权。这是最为原始的并购支付方式之一,也是早期使用最多的方式,当然这里所谓的现金是指广义上的现金,也就是不但包括了货币,还包括具有很强流动性或者变现能力的金融资产。现金并购主要有以下优势,对HC集团来说:首先,现金并购能够提升HC集团对PD公司资产的评估效率,并以最接近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PD公司的所有权益,这样HC集团还可以通过重新评估资产之后的折旧减免部分税额;其次,HC集团直接现金支付使得股权结构维持原样,控制权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最后,现金并购的效率很高,能够提升并购效率。对PD公司来说:首先,现金并购能够协商具体的支付方式,如果采取分期付款则可以因为延迟纳税令PD公司享受到税金的时间价值;其次,现金并购的收益方式更加直接,不像其它方式可能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而产生一定财务风险。

二是股权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的最突出优点就是HC集团可以不动用任何现金,从而保证自身现金流的稳定性;另外,PD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保持原有的股份,只不过将股份由PD公司转移至了HC集团而已。不过,这种方式会使HC集团自身的股权结构发生改变,集团原有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同时这种支付方式的程序非常繁琐,支付过程需时很长。

三是承担债务式支付。这种支付方式就是HC集团直接将PD公司所有的债务与资产全部承担下来,以此取得PD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方式能够在短期内减轻HC集团的财务压力,不过会提升财务风险;因为假设PD公司拥有过多债务的话,那么并购之后,HC集团会增加大量负债,从而导致资本结构失衡,进而影响集团未来的发展。而这种支付方式下,PD公司不需要缴纳任何所得税,所以,对PD公司来说这种支付方式的税负最轻。

四是发行债券支付。HC集团可以向PD公司发行债券从而得到PD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支付方式可以帮助HC集团推后支付现金的时间,从而降低其资金压力;同时,债务利息还能够在税前抵减,能够减小集团的税基,从而实现减轻税负的目标。这种支付方式下,PD公司同样可以推后确认收入的时间,享受这部分税金的时间价值。

(2)各种支付方式的税务筹划方案选择。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现金支付。并购之前PD公司的总资产额为78000万元,前个会计年度亏损额550万元。HC集团并购PD公司的时候,随其资产重新进行了估值。估值结果为:PD公司当前的账面资产总额为780000万元,厂房账面价值6500万元,原始价值8500万元,重新估值12500万元;土地账面价值2000万元,重新估值7500万元;2011购买的生产线账面价值5500万元,重新估值7000万元,其它估值则和账面价值相同。如果通过现金支付,HC集团就需要以重新评估的价值向PD公司购买上述资产。

则并购双方需要缴纳的税项与金额分别为:

契税额:当前税法规定并购时的转让无需缴纳契税。

增值税额:7000 /(1+4%)×4%×5%=1346.15万元。

营业税额:(12500+7500-8500)×5%=575万元。

城建与教育费附加:(1346.15+575)×(5%+3%)=153.692万元

印花税额:(12500+7500+7000)・0.05%・2=27万元

土地增值税额:(12500-5500-2000-575-153.693)×30%=981.3924万元。

企业所得税额:(12500-8500+7500-2000+7000-5500-1346.15-575-153.693)×25%=1985.9414万元。

并购双方需要缴纳的税额总计:1346.15+575+153.692+27+981.3924+1985.9414=504万元。

二是股权支付。如果HC集团以27000万元的股票向PD公司交换的股权。则实际缴纳的税额情况为:

契税与增值税:上面已经说过,并购活动内的资产转移不需要缴纳契税,而且因为所有权没有发生实际的变化,所以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城建以及教育费附加:0。

营业以及土地增值税:0。

企业所得税额:(12500-8500+7500-2000+7000-5500)×25%=2750×25%=2750万元。

印花税额:(12500+7500+7000)×0.05%×2=27万元

这种支付方式下缴纳的总税额为:2750+27=2777万元。

三是承担债务支付。如果PD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或者资产勉强平衡,那么HC集团可以通过承担其债务的方式实现并购,此过程PD公司不需要缴纳任何形式的税负,因此,税负最轻。不过,HC集团则很有可能因为承担了过多负债而导致未来经营存在问题,所以,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方式应该慎用。

笔者整合上述三种支付方式的企业总税负情况,具体见表1。

如果只考虑税负的话,那么承担债务支付是最佳的选择;不过,要综合考虑企业未来发展的话,承担债务支付就存在很多问题了。因此,如果全面衡量各项情况的话,笔者认为股权支付是HC集团的最佳选择,因为这种方式不但可以避免占用过多的现金,还能减轻HC集团的税负,而且并不会产生额外的负债。

(二)融资方式方面 具体有:

(1)可选的融资方式。一是内部融资。HC集团可以使用自身的留存收益,这种方式不但风险最低,而且最方便;不过,如果考虑税收的话,内部融资就存在明显的不足了,HC集团无法获得任何资金成本的抵扣,因此需要承受很高的税负。二是外部融资。主要有三种:权益融资。HC集团可以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进行融资,不过,需要征求原有股东的意见,看其是否愿意为了扩股而拿出相应金额的现金。这种融资方式能够降低HC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同时让公司具有二次融资的能力;不过,该方式会直接降低每股收益,让原有股东的权益受到一定损害,同时也会增加HC集团的税负。其次,银行贷款。HC集团可以向银行贷款从而筹集足够的资金并购PD公司。这种借贷方式的主要成本就是贷款利息,不过利息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抵扣,能够减小HC集团的税基;另外,这种融资方式不会改变HC集团的股权结构,能够维持集团的稳定。最后,债券融资。HC集团可以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较之银行贷款更为方便灵活,而且债券的利息也可以作用税前抵扣项目,减小HC集团的税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所有债券形式中,可转换债券是最优的方式,因为如果经营状况良好,那么债券持有人就会将债券转为股票,从而减轻HC集团的偿债压力。

(2)各种融资方式下的税务筹划方案选择。分析如下:

银行贷款。HC集团直接向汇丰银行申请27000万元贷款,年利率是8%,其它筹资管理费是2%。所以,HC集团的借款成本率=27000×8%×(1-25%)/27000×(1-2%)×100%=6.12%。

股权融资。当前HC集团的发展前景非常乐观,主营产品制冷剂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HC集团考虑发行1000万股股票,筹资管理费是5%,股票的市价为27元,股利是3元/股,按照当前的经营状况预测股利会保持年10%的提升率。因此,HC集团的股票成本率=3×(1+10%)/27×(1-5%)+10%=22.87%

参考其它企业的并购操作以及咨询专家的意见之后,HC集团融资选择如表2所示。

通过表2分析可知,HC集团选择更多的负债,其承担的税负就越轻;因此,如果只考虑税负的话,方案A是最佳选择;不过综合考虑的话,过多负债会严重影响HC集团未来的发展,因此,应选择折中的方案B最适合。

(三)企业组织形式方面 具体如下:

(1)组建个人独资以及合伙企业。如果组建个人独资以及合伙企业的话,那么其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也就是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拥有该企业的法人为其所得利润按照税法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HC集团因为运营规模非常大,所以内部的管理结构也相对更加复杂;作为上市公司,笔者认为选择上述企业方式不但不利于HC集团的内部管理,还很容易影响集团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还是不要选择这样的企业形式比较好。

(2)组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组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对HC集团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具体表现在:

所得税。如果组建的是分公司的话,那么其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能作为HC集团的分支机构。税法中明确规定:分公司不需要作为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其所有利益都自动并入总公司的损益中,共同缴纳所得税;另外,分公司每年上交的利润,也不必缴纳预提税。如果组建的是子公司的话,那么其拥有法人地位,作为单独的公司存在,因此,必须按照税法要求履行相关税种的缴纳义务,一切经济事项均由子公司自己负责,不用总公司承担。

亏损。如果组建的是分公司的话,那么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就会与总公司一起纳税;如果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那么总公司就可以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营运资金补偿给分公司,从而降低了总公司的税基,进而减轻税负。如果组建的是子公司的话,那么其即使出现了亏损,总公司也不可以用利润帮助其抵减亏损,也就是说对总公司的纳税并无影响。所以,HC集团应该准确分析PD公司的盈利情况,如果认为PD公司可能还要保持一段时间的亏损,那么应该在并购之后将PD公司作为分公司;等到PD公司经营上了轨道,产生盈利之后,则应该将其转为子公司,从而分开核算各项费用,进而减轻税负。

税收。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所以需要自己去缴纳所得税,不过,国家为子公司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在组建初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豁免;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已,所以不需要单独纳税,因此,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了。因为HC集团与PD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存在一定区别,相比之下PD公司的税收优惠优势更明显,因此,并购之后HC集团应将PD公司作为子公司,这样更有利于减轻税负。

不难看出,HC集团的最佳选择就是在并购开始的几年里以分公司形式管理PD公司,等到该公司运营正常之后,再将其转为子公司,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税负。

参考文献:

[1]刘仁慧:《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操作策略》,《北方经贸》2011

年第7期。

[2]唐杨建:《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问题探析》,《技术与市场》

2009年第9期。

篇2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投资、筹资、经营、组织、交易、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使企业税收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企业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是递延纳税义务等的目标,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

白酒类生产企业是一个以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为主的企业,它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点。据统计,2012年2月份白酒企业的龙头贵州茅台所属3家公司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达4.24亿元,其中增值税1.6亿元,消费税2.64亿元,消费税高达62.26%。相关资料显示白酒企业的税收支出占总支出的50%以上,而消费税又占税收总额的50%左右,可见其消费税赋较重,企业通过对消费税进行合理筹划,可以减轻税负,增加税后净利,增强企业竞争力。

一、白酒类生产企业进行消费税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酒和酒精消费税经历了3次重大的改革,1994年起把白酒分成粮食白酒和薯类白2酒,对这两类白酒实行从价差别征收;2001年,国家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开始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征收方式,从而加重了白酒类生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导致了行业盈利水平的下减,使国家白酒类税收收入的减少;2006年,国家再次对白酒类消费税进行了改革,征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实行了统一税率,对以生产粮食白酒主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减轻了,而以生产薯类白酒为主的企业,税率由15%到20%,税收负担加重,因此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也是必要的。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白酒类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依据具有可选择性、消费税率存在多层性等都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空间。

二、白酒类生产企业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分析

白酒类生产企业作为一个传统的行业,其主要主要业务是白酒的生产和销售,本文将以生产和销售环节对企业进行消费税税务筹划方案的分析。

(一)生产环节的税务筹划

白酒的加工方式主要有自行加工后销售、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和委托加工生产成酒精收回后继续加工成白酒销售等三种方式。白酒生产企业所选择的加工方式不同,所交纳的消费税也就有差异。

【案例1】某市粮食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欲以500万元的粮食加工成1000吨的白酒以备销售,其不含税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现有三种加工方式可供选择:

方案一:自行将粮食加工成白酒对外销售。因A企业目前生产能力已饱和,自行加工所发生的加工费为450万元;

方案三:委托B酿酒厂加工成酒精,付加工费200万元;收回后自行继续加工成白酒,进一步加工费用为25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1]84号文第五条规定:在200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瓶装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分析】A企业如果采用委托加工的酒精收回后继续加工白酒的方式,粮食白酒就要缴纳两道消费税,第一道是在委托B酿酒厂加工成酒精的时候缴纳;而第二道是在收回后继续加工白酒的环节缴纳,所以在这种方式下,A企业的消费税赋税最重,而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较自行加工节税金额=400.1-237.53=162.57(万元)。通过三个案例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A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的方式,可最大限度的节税162.57万元,所以白酒生产企业在选择白酒加工方式的时候选择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的方式税赋最轻,它所实现的税后利润也很大;而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加工成酒类应税消费品的税赋最重(仅从消费税的角度考虑),所以白酒生产企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的方式,对企业的税赋和利润上升空间具有更大的意义。

(二)销售环节的税务筹划

1、白酒生产企业转让定价筹划分析。转让定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取更多利润和更多的满足经济利益的需要,与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

【案例2】某市A酒厂以生产粮食白酒为主,产品发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同时,当地的消费者、零售商店等也可直接到厂里购买。根据以往的经验,当地的消费者及零售商等每年到工厂以每箱500元的零售价格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5000箱,每箱10瓶装,均为一斤装,而售给各地批发商的380元。

【分析】从上述两个方案我们可以看到:A酒厂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使酒厂的消费税总体赋税下降了12万元,达到了税务筹划的效果。关联企业在转让定价的过程中,应注意定价范围必须在税务机关认可的范围内,在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情况下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

2、关于白酒包装方式的税务筹划。很多白酒企业生产出白酒后,为了能够促进销售,经常会将自产的白酒与外购的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或是将不同税率的酒类产品组成套装进行销售。我们常见的企业包装方式有“先包装后销售”和“先销售后包装”。在这两种不同的包装方式下,企业所上交的税费也就不同。而白酒生产企业套装产品的销售经常采用“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套装产品的消费税以套装产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案例3】A白酒生产企业以生产白酒为主,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多样化的需求,也慢慢开始生产一些黄酒和葡萄酒,以扩大市场份额。但由于黄酒和葡萄酒是企业刚推出的新产品,知名度不高,前期的销路滞后。为了更快的打入市场,被消费者所接受。A企业采取了这样的策略:把生产的1瓶白酒、1瓶黄酒、1瓶葡萄酒组成价值120元的套装礼品酒进行销售。它们的出厂价分别为:白酒50元/瓶、黄酒30元/瓶、葡萄酒40元/瓶,均为一斤装。A企业采用“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本月共销售了3000套。

3、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额中价外费用的筹划。由于白酒生产企业实行复合计征方式,它的消费税主要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影响,销售额是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白酒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主要包括白酒生产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运输装卸费、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基金、集资费、包装物押金等,但如果白酒生产企业为购买方代垫运输费用,且白酒生产企业把承运部门开具给购买方的运输费用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运输费用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内。这样减少了价外费用,降低了企业的销售额,从而使白酒企业消费税的赋税相应的减少了。其次,如果白酒生产企业每年的销量很高,运输费用所占的比重大,可以考虑组建一支运输车队,把运输部门从白酒企业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这样在计算消费税时税基就减少了,从而就会引起消费税的减少。而白酒生产企业的运费就可以按照“交通运输业”税目计缴3%的营业税,进而可以大幅度的控制白酒生产企业的税务成本。

三、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

白酒生产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内外部因素,使税务筹划的预期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白酒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的税务筹划时,应通过咨询税务部门、上网查询、订阅相关出版物等渠适取得消费税税收法规资料,及时了解和熟悉消费税的全貌和调整情况。同时,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消费税税务筹划时必须全面考虑,而不能仅从纳税务成本出发,要从白酒企业的经营、发展进行全方位的衡量,考虑各种方案涉及的成本、费用,进行精细核算,方能确定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尽可能的避免税务筹划风险带来的潜在成本。

作为我国传统产业的白酒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取得致胜先机,就必须重视占税收支出总额50%左右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研究。因此,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税务筹划,应在理论上进行深入探讨,在实践中进行不断探索。在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合理进行筹划,提高白酒企业消费税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增强白酒企业消费税税务筹划方法的精确性,这对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税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张英明.企业税务筹划策略――基于对新税法的认识与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3

[3]席君.跟我学税收筹划[M].广东经济出版社,2011.5

篇3

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活动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其所具有的合法性、目的性等特征也使其和偷、逃、抗、骗税截然不同,成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的重要经济杠杆和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的必然选择。

一、税务筹划的涵义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向导,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以达到减少或延缓税收支付,获得正当税收利益的行为。税务筹划的基本实质是节税,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以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为目的而进行的节税和税负转嫁活动。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有:免税、减税、税率差异、税负分割、扣除、抵免税、延期纳税、退税等。

二、以某进出口公司为例的税务筹划方案探讨

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税务筹划运用要结合企业特点和行业特点,与企业特定的经济环境相协调。下面以某进出口公司为例,对税务筹划的应用方法进行案例剖析。

1.案例概要

某进出口公司主要出口石化产品,进口设备及原材料,业务类型包括:出口业务、进口及采购业务。其中,进口及采购业务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国外进口设备,需要报关、商检,有的需要开信用证;二是从国内商处购买国外设备,然后再开发票卖出,属于买断经营;三是从国内采购设备,但是不垫付资金,属于采购。

2.需要解决的问题

(1)出口货物包装物的抵税问题

该进出口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适用免税且退税的税收政策,所以该公司出口商品为免税商品,出口货物的包装物不允许抵扣。

(2)出口货物的运费抵税问题

由于出口商品免税,出口货物的运费不允许抵扣,该公司的出口产品主要通过铁路和公路在国内运输。

(3)采购业务的类型确定

该公司有两种操作方式:买断经营或采购。两种操作方式的区别:买断经营需要该公司垫付资金,而采购则不用;开具发票流程不同,买断经营需要该公司开具发票,而采购则不需要;适用税种不同,买断经营适用增值税,税率17%;采购适用营业税,税率5%。

3.主要理论依据

该进出口公司涉及的主要税收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税发[2005]51号《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出口货物具体退税率的有关文件。该公司出口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比率,出口货物增值税适用免税且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出口商品已经免税,增值税的增值链条断裂,所以购进的出口商品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与出口商品有关的包装物和运费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该进出口公司的业务,如果采取模式,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交纳营业税,税率5%;如果采取买断模式,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交纳增值税,税率17%。

4.解决方案

根据以上所述,涉及增值税抵扣和退税问题和不同经营模式下适用的税种问题,这些问题决定着公司的税收负担。

(1)出口商品包装物及运费的税务筹划

由于与该进出口公司出口商品相关的包装物及运费不允许抵扣,因此要做费用化处理。经测算,该公司当年包装物及运费共做费用化处理210.2万元,这两项的费用化也减少了公司利润。解决方案是改变原有发票开具流程,以增加进项税抵税额度。发票开具流程见下图。

包装物、运费税务筹划的思路是设法让包装物的供应商和承担出口商品境内运输的运输公司分别将发票开具给产品制造商,制造商将货物价款、包装物和运费价款加总,然后整体开具发票给该进出口公司。对产品制造商来讲,由于把包装费、运费支出加到商品总额中,因此加大了货物发票的开具金额,但不会增加制造商的费用负担。当然,有一点不同的是:当运费和包装费发票开具给产品制造商时,由于运费发票税率是7%,其开具的货物销售发票的税率是17%,制造商将多负担10%的税负。

根据该进出口公司当年的出口额测算,制造商将多负担税款44.35万元。解决办法是将该税款加到货物总金额中,然后再转嫁给进出口公司。假设该进出口公司与制造商经过协商,决定按照44.35×1.17=51.89万元为基准,将多负担的税款转给进出口公司。根据该进出口公司当年的出口额测算如下:货物总金额24500万元,包装费总额1065万元,运费总额443.5万元,协商后供货商应转嫁的税费51.89万元,供货商开具销售发票总金额为24500+1065+443.5+51.89=26060.39万元,销项税26060.39×17%=4430.27万元。而在原发票开具流程下,与出口相关的运费、包装费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只能全额费用化,原流程下开具发票金额24500万元,销项税24500×17%=4165万元。在新的发票开具流程下,原不允许抵扣的210.2万元被记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商品)”明细项下,留待做出口退税处理。该公司出口退税率是13%,不允许退税的4%部分被记入成本210.2×4%=8.4万元。因此,该筹划方案为进出口公司减少成本费用210.2-8.4=201.8万元,同时还多退增值税(4430.27-4165)×0.13/0.17=202.85万元。

(2)采购业务的税务筹划

采购业务税务筹划的思路是尽可能多做模式,少做买断模式。因为买断经营模式要交纳增值税,税率17%;而采购模式交纳营业税,税率5%。因此,采取模式可降低流转税负。根据该进出口公司当年的采购计划测算,该公司全年采购设备总额14000万元。其中,可以做成模式的金额12000万元。在模式下,收入按采购设备总额的2.5%向设备最终购买方收取,应交营业税及影子税为12000×2.5%×5.55%=16.65万元。如果做成买断模式,则要缴纳增值税,假设加价率2.5%,则应交增值税及影子税为12000×2.5%×17%×1.11=56.61万元。可见,模式比买断模式节税39.96万元。

另外,对于无法直接做成模式的设备采购,可以采取下述办法:即可以采取平价销售或少量加价销售的方式,使增值税额最小化。然后进出口公司与设备最终购买方协商,假设仍按设备总额的2.5%收取费,开具收入发票。这样,就把本应该交纳增值税的业务转化为营业税。当然,这种做法减少了设备购买方的增值税抵扣额度,这可以通过协商费收取比例来解决。该办法的节税效果计算如下:因为增值税很少,这里可以忽略不计;应交营业税及影子税为2000×2.5%×5.55%=2.78万元。如果不采取上面的办法,则要缴纳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及影子税为2000×2.5%×17%*1.11=9.44万元。可见,通过税种转换可以节税6.66万元。

这样,通过上述办法实现了税种转换,总共节税46.62万元。

(3)税务筹划效果分析

总之,上述税务筹划是借助业务流程和经营模式的改变来实现的,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该进出口公司出口退税额的增加,并较少公司费用支出,从而增加利润和现金流量;同时,通过增值税转为营业税的税种转换实现该公司流转税税负减少。根据该进出口公司当年的业务量测算,上述筹划总共减少费用支出201.8万元,多退增值税出口退税202.85万元,减少流转税及影子税税负46.62万元。

三、结论

税务筹划的内容是多方面的,税务筹划的领域也十分广泛,具体的筹划方法不胜枚举。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法,分析某进出口公司存在的问题,探讨该公司涉税业务的解决方案,从而为进出口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开辟思路。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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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的调研,中国制造业现已形成配套比较完整、门类比较齐全的体系,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这是我国制造业的整体优势。不过,从最近李嘉诚、孙正义把投资重心转向海外可以看出,中国急需减税。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背景下,企业必须顺应时展形势,快速适应新的税制环境,实施纳税筹划方案,以消减营改增的不利影响。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

营改增是指将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1月开始,我国在上海等部分城市的部分行业开始了营改增试点,2013年把试点扩展到全国,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现行业领域的全覆盖。按照财政部的规划,未来将逐步减少税率档次,例如把制造业17%的标准税率降低到13%。2015年,我国第二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45.1%,企业的利润率普遍不到10%,大多数加工业企业正处于困境之中,而营改增有利于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企业借助“互联网+”实现深度转型,并向高端制造业发展,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

二、营改增落地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营改增改变了重复征税、无法抵扣、无法退税的弊端,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实施营改增意味着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进项税票,才能得到抵扣,这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行业的优胜劣汰。当然,实施营改增对企业也有着不利影响。营业税适用税率一般为3%、5%,而增值税是3%、6%、11%、13%、17%几档税率,其中制造业适用17%税率,无疑增加了纳税成本,因此企业必须从供应商处取得足够的增值税发票,这为采购和财务管理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实施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且纳税申报更为复杂,短时间内企业往往难以适应统一的税收政策。

三、营改增落地后企业财务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重视税务风险评估,全面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营改增的总体减税规模高达1万亿左右,这是我国政府实现减税降负的大手笔。企业应重视对税务风险的内部评估和控制,积极做好营改增的应对工作,让财务人员能够迅速适应新税改环境及相关业务流程。企业应设立专职税务工作岗位,由专人负责税务信息数据收集、税款计算、税务申报缴纳、发票领购等涉税工作。财务部门必须改革计价模式,完善会计核算内容,设置相应的会计核算科目,使各税收款项能够清晰明确。在账务处理方面,要完善整个处理流程,及时对进项税进行认证和抵扣,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程序开展纳税筹划,以保证纳税活动的合法性,尽可能降低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进项税无法抵扣所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二)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注重供应商及发票管理

企业必须认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只有取得真实、合法的进项税发票,才具备抵扣的条件。财务部门需要及时掌握增值税最新税收政策和动B,“吃透、用好”政策,为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出力献策。企业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真、全面、系统的筛查,与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加强合作,确保能够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加进项税的抵扣额,最终减少税负压力。对于合同管理以及发票的购买、开具、传递、管理等环节,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规章和流程,保障整个过程和形式的规范性。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要确保所购进物资的合同流、发票流、现金流相符,实现“三流合一”。

(三)主动做好纳税筹划,积极落实企业涉税工作

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企业要想提高经营效益,就必须主动做好纳税筹划工作。财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统一规划纳税筹划事宜,采用节税、避税、分散、转移、增加费用等手段,以最优的纳税筹划方案降低生产成本。在采购管理工作中,企业可采取集中采购或批量采购的方法,以扩大对供应商的话语权,确保高质低价,还能保证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具有较强的时间价值特性,企业应尽快取得进项税发票,尽量延迟开出销售发票,延缓当期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增加现金流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核算期间内税负不均衡的现象。随着我国“营改增”的推进,传统的制造业生产企业应改变“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将优势资源集中投入到主营业务当中,把非主营的物流配套服务等交给专业的服务公司,以优化成本费用结构,享受税收抵扣政策。

四、结束语

按照著名税收专家李炜光的调研,我国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接近40%的水平,远远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营改增可总体降低企业赋税,从供给侧促进产业升级,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应抓住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有效运用纳税筹划政策优化成本结构,降低税收负担,实现效益性增长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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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务会计概述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20世纪七十年代兴起于美国,目前对法务会计的定义并不单一、明确。但总体认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和法学的知识以及审计方法和调查技术,目的在于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和陈述,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理学、证据学、侦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科学。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其原理与会计学原理相比却又有很大的不同。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大概可以概括为三点: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收入-费用。法务会计的基本原理包括五大点:一是法务会计的目标,就是法务会计工作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并且非常单一、明确,旨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二是法务会计的对象,就是法务会计行为作用的客体主要包括:会计资料、实物资料、鉴定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三是法务会计的基本假设:犯罪必留痕假设、征兆表现假设、20%+40%+40%假设、内部控制制度有限作用假设。四是法务会计的基本原则,即为法务会计所要遵守的法则或标准,包括:客观公正性原则、专业针对性原则、合法合规性原则、独立保密性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五是法务会计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预防的职能、发现的职能、取证的职能、诉讼支持的职能、损失计量的职能。

 

二、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

 

企业税收筹划作为控制企业税收成本的重要手段,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研究、策划,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关于纳税筹划的内容各有不同,但总体认为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项进行系统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生产销售型企业,如下是甲公司2014年发生的业务(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014年8月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甲公司将其闲置的厂房及其设备整体出租,租金分别为200万和40万。

 

2.甲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为8200万,其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00万,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1200万,税前会计利润200万。

 

根据上诉资料对甲公司进行纳税筹划,使其税收成本最低。

 

*筹划前的纳税分析

 

(1)房产税=(200+40)×12%=28.8万元

 

营业税=(200+40)×5%=12万元

 

合计=28.8+12=40.8万元

 

(2)可以抵扣的业务招待费=8200×0.005=41万元

 

41万元<200万元

 

所以可以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41万元

 

可抵扣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8200×15%=1230万

 

1200万元<1230万元

 

所以可以抵扣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为1200万元

 

调整后的所得税税基=200+(200-41)=359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59×25%=89.75万元

 

甲公司应纳税额合计=40.8+89.75=130.55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

 

(1)甲公司可采用合同分立方式,分别签订厂房和设备出租两项合同。

 

(2)将甲公司的销售部门注册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先将产品以7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82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甲公司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20万元和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900万元和300万元。假设甲公司的税前利润为80万元,销售公司的税前利润为120万元。两企业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筹划后的纳税分析

 

(1)房产税=200×12%=24万元

 

营业税=(200+40)×5%=12万元

 

合计=24+12=36万元

 

(2)甲公司当年业务招待费可扣除37.5万元(7500×0.00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发生900万元,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125万元(7500×15%),900万元<1125万元,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所以甲公司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万元(80万元+120万元-37.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0.625万元(122.5万元×25%)

 

销售公司当年业务招待费可扣除48万元(80×60%),未超过销售收入的0.005,所以可以全部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发生300 万元,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230万元(8200×15%),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所以销售公司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9万元(120万元+80万元-41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9.75万元(159万元×25%)。

 

甲公司应纳税额合计=36+40.625+39.75=116.375万元

 

由以上案例可见正常的企业税收筹划只是单纯的从会计的角度节约了一部分税务支出,并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且还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识,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而法务会计的角度不仅扩展了一个范围,而且不仅可以从会计的角度出发,更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出发,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三、法务会计视角下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一)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增值税作为企业应当缴纳的一大重税,往往是企业最为头疼的一部分,站在法务会计的角度我们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避税。

 

1.在兼营事务中合理避税

 

纳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应当分开核算,而且要按各自的税率核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核算增值税。

 

2.挑选合理出售方式避税

 

一般我们可以采用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这两种方式出售商品,但是如果为了避税选择商业折扣出售方式是更划算的。

 

3.在交税责任时间上合理避税

 

如果可以,纳税人可以精确估计客户的付款时刻,然后推迟延交税的时刻,因为资金的时间价值,推迟交税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作用。

 

4.出口退税合理避税

 

对于报关离境的出口产物,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物外,一概交还已征的增值税。

 

假设甲公司为一间百货公司同时又承包了市区内一部分客运经营,作为一般纳税人核算,公司业务如下:(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假设该公司旗下有两家精品店年销售额分别为180万元和200万元,全年合计380万元,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25%(上述销售额均为不含税收入)

 

(2)2014年6月将其闲置的2008年前购入的客车及其随客车客运路线经营权出售给某公司,客车账面原值500万,累计折旧200万,线路经营权200万,累计摊销50万元。客车市场价格400万元,线路经营权市场价格200万元,甲公司将其一并作价600万出售给该公司。

 

(3)该公司销售服装收入为90万元,同时销售食用植物油收入10万元,两项均为不含税收入

 

根据上述资料对甲公司进行纳税筹划,使其税收成本最低。

 

*筹划前纳税合计

 

(1)该百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所以

 

应纳税额=380×17%-380×17%×25%=16.15万元

 

(2)销售额=600/(1+4%)=577万元

 

应纳税额=577×4%/2=11.54万元

 

(3)应纳税额=(90+10)×17%=17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16.15+11.54+17=44.69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

 

(1)把这两家精品店独立注册,作为纳税人单独核算,那么由于这两家精品店的会计核算制度都不健全,所以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核算

 

(2)公司可把豪华客车和客运线路经营权一并作价600万元转让给乙公司的销售额分解为豪华客车400万元和线路经营权200万元。

 

(3)将两项收入单独核算,销售服装收入作为一次收入核算,销售食用植物油作为一次收入核算。

 

*筹划后纳税合计

 

(1)应纳税额=180×3%+200×3%=11.4万元

 

(2)销售额=400/(1+4%)=385万元

 

应纳税额=385×4%/2=7.69万元

 

(3)应纳税额=90×17%+10×13%=16.6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11.4+7.69+16.6=35.69万元

 

综合以上所诉,将会计与法律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将税收筹划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这也正是法务会计的基本职能。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企业所得税是影响企业净利润的主要因素,一个企业是否盈利总体来讲和所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多少有着直接的联系,近些年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也成为一些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个重点。以法务会计的角度,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纳税

 

众所周知,会计利润=收入-费用,所得税费用=税法利润×所得税税率,而将会计利润加以调整即为税法利润,并且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所以收入可以作为节税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假设以下所涉及的公司均为生产销售型企业)

 

(1)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假设一家公司为生产销售型企业,那么它的销售收入即为主营业务收入,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销售收入的推迟必然导致会计利润的减少,进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2)推迟分期销售的实现。分期销售应该是所有企业都会运用的一种销售方法,普遍、惯用,但这其中却也隐藏着税收筹划的秘密。以分期销售的商品为例,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把支付日期约定在次年1月,从而将销售收入延迟到下一年确认,对货物发出后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可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避免采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这两种方式销售货物,以防垫付税款,此外也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从而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同时也可把销售确认的时间推迟几天。

 

(3)推迟长期工程收入的实现。对于一个生产销售型企业来说,长期工程收入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虽然一个企业中其他业务收入所占的比重不大,但关键时刻也可以起到一定得节税作用。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国家推行的一种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假设我们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简单化,那么企业所得税=(收入-支出)×所得税税率,而固定资产折旧作为企业正常支出的一部分必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举个例子,假设某企业花200万元购买了一台机床,假设使用年限为5年,若按照正常的折旧方法,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40万元,但是在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之后折旧额就不一样了,第一年的折旧额可能是 80万元,甚至是100万元,如果站在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那么对一个企业是十分有利的。加速折旧通过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来必定成为一种主流税收筹划措施。

 

3.合理安排所得税的预缴方式

 

一般来讲,企业所得税可分为分月预缴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但如果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如果一个企业可以选择出适合自己的预缴方式也是可以起到很大的节税作用的。

 

(三)企业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个人所得税作为公民应当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个人所得税往往是被人们所忽略的一项,往往人们认为它是个人缴纳的,并不在意,但它对企业税收筹划却也起着不小的作用,因为它实际上的纳税主体是公司。作为法务会计人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全部扣除非应税项目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非应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但需要单位扣除的无非就只有工资薪金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只要我们能做好这两块的税务筹划就可以了。

 

2.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众所周知,“五险”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住房公积金,只要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最大基数标准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3.重点筹划一次性奖金的发放

 

一次性奖金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只要确定的税率高于某一档次,其全额就要适用更高一级次的税率,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工资发放无效区间。通过对一次性奖金每个所得税级的税收临界点、应纳税额和税后所得的计算,可计算出一次性奖金发放的无效区间。

 

4.年终奖金的筹划

 

年终奖金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物质奖励的一种形式是对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报酬,奖金是构成劳动者工资的一个重要部分。企业应当以年终奖金作为重点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

 

5.其他异常事件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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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筹划是对企业的各纳税项目进行事前的规划,以期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但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达不到减少税负的目的,反而有事会使企业承担莫大的损失,究其原因,是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而这些风险有些事来自企业内部,有些是来自企业外部。

(1)相关税务筹划人员的素质问题

企业的税务筹划,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联系极为紧密,这就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方案的指定过程中牢牢把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切实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在现实的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由于筹划人员对当前的税收政策、条件等方面的认识不足,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这就使得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难免会与政策、法律的规定相违背,使得企业面临损失的风险。另外,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经济权利,是一种合法的减少税负的途径,但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不够,可能会将税务筹划变为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使得合理合法的筹划行为变为不符合法规的行为,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收益,反而会使企业承担相应的损失。再者,在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法律纠纷时,或是与征税者在某些方面的认定存在差异时,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达不到,很可能难以为企业争取到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这也势必会对企业造成损失。

总之,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与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条件的了解程度息息相关,而对这些政策的了解也睡筹划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今,在我国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法律、税收、财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的也不够全面,从而导致税务筹划的预期结果无法达到。

(2)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发展变化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是不仅要考虑到企业内部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还应该时刻关注外部局势的发展变化,所谓的外部局势就是指市场经济体制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由于社会经济告诉发展,企业的运营规模也在不断的拓展,这就使得企业的纳税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税负也在不断增长。相应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

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势必会进行税务筹划,来达到减少税务的目的。但是,企业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在某些情况下回与我国的现行税法、税收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产生一定的冲突,这就会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甚至会带来损失。由于与企业税务筹划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也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这就造成了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合法合规与否的不确定性,正是由于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伴随着风险的存在。一般来讲,这些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点:相关筹划人没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和把握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使得在利用合法途径进行税务筹划时产生的偏差;税务部门对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的调整,而企业没有针对其调整对筹划方案做出相应的改变或调整;由于法律政策具备多层次的特点,相关条款的模糊性使得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难以把握其真正含义,造成理解出现错误,进而做出不合乎法规的税务筹划方案。

(3)征纳双方在纳税事宜上的认定差异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了减少税负,其必然会站在企业的角度,从自身涉税和纳税方面来考虑相关税收条款的规定;然而税务机关作为征税方,必然会以维护国家的利益为目的,站在国家税收的立场。由于征纳双方的立场不同,必然会对相关的纳税条款的认识和解释存在区别,这也就形成了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讲,税务筹划方案的合法与否取决于征税机关是否认同,倘若税务筹划方案被征税机关认定为偷逃税款的行为,那么企业不仅会面临着金钱上的损失,甚至会面临着刑事处罚。[ LunWenData.Com]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某些经营活动也在发生变化,如企业经营地点、投资对象、组织形式、合作伙伴等,由于这些活动的变化,企业可能会对之前所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而税务筹划方案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依托而制定的,当对其进行调整是一定要征得征税机关的认同,否则,就会使得企业丧失享有优惠税收政策的条件,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二、确保税务筹划方案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果的措施

税务筹划的直接效果是企业税负的减少,支出的减少,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一致的,都是为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

(1)企业内部控制方面

首先,提高相关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相关税务筹划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筹划人员的准入条件,即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任职时选用那些业务素质较高的、具有相当工作经验的人员。其次,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具备在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中准确找到能够增加税收收益的节点,并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运用,对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全方位的论证,以确保企业实现最大化的综合效益。再者,企业要不断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战略发展目标形成自身的专业化的税务筹划团队,从而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些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是交给专业的税务筹划机构来进行的。这就要求相应的税务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各种制度,形成有效地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税务机构要树立风险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与预测,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避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2)加强外部环境的管理与控制

首先,要时刻关注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尤其是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这些变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使税务筹划人员可以根据政策的变动对已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其对企业税务筹划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建立税务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全程监控在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判断这些变化是否会对现有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影响,如果会,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使方案始终会在合理合法的环境中实施。再者,更好地实现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企业税务筹划者应该重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税务部门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并根据此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依据;当然,企业也应该主动将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如实进行反映,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案得到相关征税部门的认可,减少征纳双方在征税相关事宜上的认定差异,这样可有效降低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

(3)建立有效的税务筹划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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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成本产生的原因有:(1)税务筹划须借助一系列的经济活动来实现,而这些经济活动又离不开市场交易,而这就自然伴随着契约的签订。市场是不完全的,这就意味着存在信息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又会引发税务筹划非税成本的产生。(2)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及人的认知的局限性也是非税成本产生的重要原因。在现实社会经济环境下,理性经济人都是趋利性的,由于人的认知的局限性,使得他们无法正确预料真实的市场价格,导致了非税成本的产生。企业所处的客观环境也是在不断变化的,企业要随时准备应对环境变化带来的不良后果,税务筹划方案处在这样的复杂环境中会产生大量的非税成本。(3)税收规则的约束。税务筹划是在一定的税收环境下实施的,税务筹划的实施者是通过合法的手段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但这就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不可能得到政府的鼓励。因此,政府会不断地完善税法,减少税法的漏洞,不断地缩小了税务筹划实施空间。

其二,信息不对称引起税务筹划的信息投资。企业获取信息能力不同,则企业就处于不同的税收地位。有的企业获取信息能力较强,则处于税务筹划的优势地位,获取信息能力弱的企业就处于劣势地位。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制定、执行、评估和反馈的各个阶段都和信息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而信息又是税务筹划方案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高质量的税收信息是一种稀缺资源,它必须具有准确性和及时性才能满足高质量税务筹划方案的需求。获取信息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税务筹划就需要平衡这种成本收益,以最低的成本获取相应较高质量的信息。

其三,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隐性税收。诺贝尔经济学奖斯科尔斯首先提出了显性税收和隐性税收的概念。显性税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按税收相关法律规定征收的税收,即纳税人直接缴纳给税务机关的税收。隐性税收则指同等风险的两种资产税前投资回报率的差额,即有税收优惠的资产投资的企业以取得较低税前收益率的形式间接支付给税收机关的税收。

企业的负担不仅仅是显性税收,隐性税收也是企业税收负担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隐形税收成为开展税务筹划时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不仅要利用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来减轻显性税收的负担,而且还得通过各种手段来减轻隐性税收的负担。总之,税务筹划终极目标就是减轻显性税收与隐性税收之和,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小。

其四,信息不对称引发税务筹划风险。税务筹划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税务筹划风险的来源主要表现为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判断、对税务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但这种判断和税务机关的判断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税务筹划方案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存在着来自纳税人主观判断的风险。

二、信息不对称下税务筹划分析

由此可见,信息获取上的不对称对税务筹划有着重大影响,非税成本、隐性税收及税务筹划风险都可以归之为信息不对称的经济后果。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需要搜集很多信息,其中外部环境的信息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外部环境包括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这都是企业理财活动中不可控因素,市场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税收环境是税务筹划的外部条件,包括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税法、税收政策等。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企业的税务筹划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本文主要从市场环境来分析信息不对称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对一个企业而言,选择进行或不进行税务筹划需要考虑许多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成本,它是为了取得收益而发生的与之相关的成本;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潜在机会而损失的收益;风险成本主要是指由于税务筹划方案所带来不良后果,主要是环境变化所造成的税务筹划方案不能实施带来的损失。

假设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筹划成本中直接成本为C1,机会成本为C2,风险成本为C3,由于进行税务筹划而获得的节税收益为T,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概率为P,市场环境变化的概率为Q。

企业获得节税收益的矩阵如表1所示:

从表1的支付矩阵,可以得出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和不进行税务筹划下的收益,分别设为M1、M2,

上面的分析用经济学来讲就是指在市场环境变化的概率Q(T-C1 -C2)/(T+C3),则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税务筹划;若市场环境的变化概率Q=(T-C1 -C2)/(T+C3),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或不进行税务筹划收益相等。

三、信息不对称下的税务筹划契约安排――有效税务筹划

契约理论将企业视为利益相关者之间订立的一系列契约组成的集合体,契约各方在契约条款约束下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由于契约双方拥有不对称信息,导致一方无法观察到交易另一方的行为或进行控制,即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这种情况增加了契约的签订及履行成本,甚至有时为了获得其他方面更大的利益,交易方不得不放弃节税计划。企业税务筹划也会涉及到“道德风险”问题,税务筹划的契约安排是一项复杂的活动,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时必须考虑到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增加的成本。

早期的税务筹划被界定为“纳税人通过安排经营活动使纳税最小化的能力”。这种传统理论虽然简单明了,但没有考虑成本,且只以纳税最小化为目标。传统的税务筹划理论存在缺陷,使得纳税最小化目标的税务筹划逐渐退出税务筹划的主流理论,并随之形成了现在的有效税务筹划理论。这完成了税务筹划思想的转变,由纳税最小化向税后收益最大化转变。正如斯科尔斯所说,税务筹划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有效税务筹划是一种在考虑现有各种对税务筹划方案有影响的约束条件下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税务筹划方案。运用契约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进行税务筹划是有效税务筹划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契约理论,面对不同边际税率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相互订立契约共同受益。在完全竞争市场,当事人通过签订契约而开展的税务筹划将实现纳税最小化。

有效税务筹划是一种以有效为目标的全面的筹划方案,它统筹兼顾了成本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由于不确定性,有效信息在企业之间分布不对称,导致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案会产生不同的包括非税成本的交易成本。在非完全竞争市场,即存在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各种因素权衡的结果却常常会使有效税务筹划与纳税最小偏离。因为不确定性引致一系列非税成本的增加,而非税成本的出现使税务筹划策略的选择更加复杂。

此外,有效税务筹划要求策划者在进行投资和融资决策时,不仅考虑显性税收,还要考虑隐性税收,以此达到税收负担最小的目的。有效税务筹划还要求策划者认识到,税收仅仅是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在税务筹划策划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税收成本,还需考虑税收之外的其他成本,如果要实施某些提议的税务筹划方案,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商业重组成本。有效税务筹划在实施税后收益最大化的决策规则时要充分考虑税收成本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经营成本的影响。

交易双方订立合作契约,可以降低交易费用,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税收体系中,不同的纳税人处于不同的地位,这就决定了企业所获得的税前利润是不同的。例如,有两种投资方案,他们具有相同的投资收益率(税前),但是这两种投资方案在税收地位上不一样,一种能获取税收优惠,一种不能获得,那么能获取税收优惠的投资就因为存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操作空间而受到投资者的热衷,投资者可以获得较高的税后利润率。这种税后利润率的不同将改变投资的价格,使税后利润率高的投资价格上升,直到两种投资的税后利润率相同。企业间可以通过订立契约而达到共同受益的目标。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契约实现了税务筹划的帕累托改进。

四、结论

任何税务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税收法律环境条件下,以企业搜集到的信息为基础制定的,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无法获得进行税务筹划方案所需的全部信息,这就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又增加了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成本。所以一个成功的税务筹划方案不是以税负最小为目的,而是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的。本文在进行税务筹划博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税务筹划的契约选择,以此来实现企业的税后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黄黎明:《税务筹划理论的最新发展――有效税收筹划理论》,《涉外税务》2004年第2期。

[2]张斌:《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征纳双方税务筹划的博弈》,《新疆财经》2008年第4期。

[3]李嘉明,张晓美:《非对称信息条件下企业税收筹划的博弈分析》,《税务研究》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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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筹划的内涵

(一)税务筹划的定义

税务筹划又被称为税收筹划。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在《国际税收词汇》中的定义:“税务筹划是指税务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①广义上,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减少或不缴一定税款从而获得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狭义上,税务筹划即为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根据税收政策导向合理合法地减轻企业税收以获取正当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

(二)税务筹划具有的特征

税务筹划的特征主要是指税务筹划的非违法性、事先性和专业性:1.非违法性。顾名思义非违法性是指税务筹划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一切税务筹划活动都应该在税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这是税务筹划最基本的特点。2.事先性。事先性是指税务筹划发生的时间在企业进行经营或投资活动之前,之所以必须这样做的原因是纳税义务一旦形成,相关的筹划方案就为时已晚了。只有在事前早作安排才能有效规避一些纳税义务。3.专业性。专业性是指税务筹划是一项非常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它需要有专业的税务人才的参与才能进行,甚至需要专门的税务筹划机构的参与才能完成。当前税务筹划呈现出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

二、税务筹划中的风险

既然风险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征之一,那么研究税务筹划中的风险就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而言,企业税务筹划风险是指在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方案的过程中由于各方因素的变化导致筹划失败的可能性。在实践中税务筹划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筹划方案设计的不合理

专业性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特点,只有专业的税务筹划队伍才能设计出相对比较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但是也只是相对而言,十全十美的税务筹划方案永远只是理想的结果。在实践中,由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的不合理导致筹划失败的案例不在少数。在我国,由于税务筹划仍处于起步阶段,加之税收环境的复杂多变,需要兼顾多方面的因素。如果税收筹划人员没有全面的税收知识,应对多变的税收环境的能力。那么设计出来的税务筹划方案不免有片面的甚至是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项筹划方案在一开始就是不合理,其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二)税收环境的变化

因为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建立比较晚,税收制度还不健全。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经济环境的多变必然引起税收环境的多变。税收制度要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就需要不断进行改革。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税收环境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必然会给税务筹划的结果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税务筹划是一项持续工作,那筹划的结果随着税制的改革会呈现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也可能会带来风险。

(三)对法律法规界限的准确度把握不够

税务筹划具有鲜明的非违法性特征,但是实践中一些筹划活动很难说是违法还是合法,许多筹划活动打的都是法律的球,要求筹划者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的界限很难。况且法律法规一些概念上的界定,其内涵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加上我国的国情相对比较复杂,缺少健全的法治精神,税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弹性。例如一项企业认为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税收执法的不确定性而被视为偷漏税等违法行为。这样不但不会减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反而会加剧企业的税收筹划成本。

三、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

知道了税务筹划中的风险,就有必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企业应该针对税务筹划风险面临的问题及现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从而使税务筹划达到预期的目的。实践中有以下几点防范措施:

(一)做好税务筹划风险事前控制工作

做好税务筹划风险的事前控制工作就是要求企业构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着眼于运用信息化的企业管理系统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其中税务筹划风险会在财务上有所体现,企业可以根据财务状况的走势提前发现潜在的风险。企业要保证财务核算的信息及时准确,从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最细致的掌握,根据准确的财务数据科学设计税务筹划,在事前有效杜绝税务筹划风险。同时应该加强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增加财务数据的预警功能。企业应提高财务分析技术,及时通过分析数据,发现潜在风险,发出预警信号,更好地促进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和及时调整,从而减少税务筹划事前风险。

(二)提高筹划人员素质,减少筹划中的风险

税务筹划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专业的税务筹划人员是税务筹划活动的核心。企业要想有效防范税务筹划的风险,就需要提高筹划人员的素质。税务筹划人员专业技术的过硬与否是筹划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企业具体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提高筹划人员素质:一方面企业应该加强对企业内部本来就有的税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能较好地掌握税收、会计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尤其对于征税的流程以及税法规定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要熟悉,使得制定出的筹划方案能够尽量合理;除了通过对企业内部税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筹划人员素质外,企业还需聘请一些高素质的税务筹划专家为其税务筹划方案把关。只有确保了筹划队伍的专业性,才能减少筹划中的风险。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筹划方案的有效实施

作为企业管理者,要保证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及其风险管理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尽量避免因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而导致的企业组织结构和运作流程方面的问题。同时企业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也显得尤为重要。税务筹划的实施和风险管理的相关人员与企业各个部门都是密切相关的。税务筹划的实施和风险管理人员应和各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掌握各部门的经营尤其税负方面的信息,为防范和管理筹划风险提供科学的建议。降低实施税务筹划方案的风险。

(四)调整筹划方案适应税收环境的变化

税务筹划活动本身就是通过合理合法有效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轻税负的,但是国家的税收政策并不是一层不变的。既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应该随着国家税收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使其适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这就要求企业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根据筹划的目标,调整筹划方案,使方案总是与国家的税收政策相适应。(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注解

① 梁文涛. 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探讨[D]. 山东大学硕士论文, 2009.

参考文献:

[1] 梁文涛.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探讨[D].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09.

[2] 常向东,李永海.企业税务筹划风险探讨[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9,(2).

[3] 刘承达.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理论导报,2010,(3).

[4] 管友桥.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探析[J].群言堂,2009,(6).

[5] 桂高平.税收筹划的风险及其控制[J].审计与理财,2007.

[6] 梁文涛.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五种应对策略[J].财会月刊,2010,(4).

[7] 路平.税务筹划的动因与条件分析[J].会计之友,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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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营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低下,不适应税务筹划的要求

民营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低下,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这在税务筹划方面也很突出,许多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缺乏足够了解,具有填写报表的基本技能,但不具备对报表分析的能力。比如,企业拥有延期纳税权,每一个纳税人有最多三个月的延期纳税权,如果申报纳税,又申报延期纳税权就可以获得这种权利,申请这种权利,可以使很多企业获得大量收益。

2.民营企业部门缺少沟通,影响了企业的税务筹划的效果

税收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所以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经营环节。企业要想成功进行税务筹划,要求财务部门在经济行为发生前,与其它相关部门沟通、商讨,设计出一个既符合企业实际,又有利于企业节税的方案,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3.筹划过程中缺乏战略眼光,侧重战术筹划

多数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整体的筹划思路和方案,仅仅就单个项目、单个税种或单个环节进行筹划,结果往往顾此失彼,无法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

4.缺乏前瞻性眼光,倾向于进行事后补漏性筹划

企业往往是遭受损失后,才想到税收筹划,这时筹划活动只是亡羊补牢,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效果不佳。

5.重视外来专业人员筹划,对内部员工的筹划缺乏信心

民营企业大多缺少专业人才,较多借用外部人员,看重外聘税务顾问的咨询意见,而忽视了内部管理人员的意见,这样做的结果是外部的专长与内部的经验无法有机结合,导致看起来很理想的筹划方案,往往难以实施,同时不利内部人才的培养。

三、民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影响民营企业有效开展税务筹划的上述问题:

1.积极培养高水平的财务人才

针对民营企业人员素质低下,会计人员对税务知识缺乏足够了解,具有填写报表的基本技能,但不具备对报表分析能力的现状,企业应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吸收水平更高的专业人员。效仿一些发达国家企业,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安排专职的人员实施税务筹划,同时加强对非财务部门人员的税务筹划理念的灌输,实施全员税务筹划战略。

2.改革企业治理结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

介于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经营环节的业务特点,为成功设计出一个既符合企业实际,又有利于企业节税的方案,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财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之间在业务流程上加强沟通,事实上税务筹划方案的执行多数是由非财务人员完成的,财务人员不可能与其他部门人员一起投入一线工作。

3.在筹划中应有高屋建瓴的操作思想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有整体的筹划思路和方案,“不计一城一地之得失”,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个别项目、个别税种或个别环节应有所舍弃,统筹兼顾,谋求税后利益最大化。

4.加强事前筹划,强化事中控制,避免事后补救

基于税务筹划的业务特点,筹划方案必须是事先进行详尽而完善的安排,不能就事论事,亡羊补牢,在损失已经形成后,再考虑税务筹划; 同时应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方案的设计往往有理想化、模型化的倾向,会由于业务的复杂和条件的变化使方案失去应用的空间。

5.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养

民营企业借助外部人员,重视外聘税务顾问的咨询意见,提高了税务筹划方案的专业化程度和安全性,方案的执行者是本企业内部人员,必须使他们也理解、认可,才能保证方案的实施。因此,在税务筹划设计时应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将外部的专长与内部的经验有机结合,同时也有利于内部人才的培养。

6.注意防范税务筹划的风险

税务筹划的固有特点是经常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就是帮助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这就必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为此,必须注意防范税务筹划的风险。

(1)树立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树立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所筹划的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随时随地注意税务筹划的风险防范。

(2)及时地、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税务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

(3)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务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税务筹划的企业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

(4)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提高税务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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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税务筹划 筹划风险 应对策略

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与完善,对国内市场竞争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税务筹划也因此而进入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舞台中,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想要在参市场竞争中获得胜利,就必须要在成本控制和效益方面有巨大的优势,才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而税务筹划作为一种合理的避税方式,在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如果不能对税务筹划进行科学的处理,就容易造成税务筹划风险的风险,不仅无法为企业带来效益,甚至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反作用,所以,对税务筹划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一、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分析

1.税收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政策进行合理、合法的节税,所以税务筹划的过程与国家相关的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是企业对国家政策运用的不合理,就会导致税务筹划的结果与企业预期的筹划目标发生偏离,这时产生的风险便称之为政策性风险。政策性风险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政策选择风险,另一种是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企业在进行政策的选择时与企业自身的行为发生冲突,这会对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风险,而政策变化风险则是国家政策的不断变更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同时很多政策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因此也容易对企业税务筹划产生风险。

2.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

在税务筹划的实践过程中,需要使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在这个过程中就容易产生行政执法的偏差,而企业就要为此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行政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现行的税法中对具体的事项存在着一定的空间,这就会造成税务筹划实践过程中产生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与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治观念不强,都会造成税收执法风险的产生。

3.税务筹划主观性风险

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其自身对于税务筹划的认识与判断,也会造成税务筹划的风险,这种风险便是主观性风险。从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的认识和实践方面来看,仍然缺乏对税务筹划全面的认识,因此税务筹划主观性风险较大。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应对策略

税务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策略进行规避,防范风险的产生。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加强对税务筹划风险的客观认识。

企业要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就必须要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也是保证税务筹划有效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税务筹划能够促进企业营业额的增加,但是其只是一个途径,企业不能将利润的增长全部依赖税务筹划,要对税务筹划有客观的认识。因为企业营业额的增长,会受到市场环境的变化、商品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要在此基础上,对自身的会计核算进行不断完善,为科学的税务筹划提供基础。税务筹划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首先就需要通过纳税来进行检验,而检验的依据便是企业自身的会计核算效率,所以,要正确认识税务筹划和筹划风险,并且从加强会计核算出发,保证税务筹划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2.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调整财政收入和经济调控的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已经将税收政策进行全面的调整,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刺激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以此来增加税收政策更大的弹性空间。在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税收征管方式,而当地税务机关有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应当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并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在税法的理解上争取能够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也可以说,只有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够保证税务筹划的有效实施。但是,要避免部分企业曲解与税务机关沟通与协调的内涵,认为协调便是对税务机关搞好个人关系,甚至使用贿赂等手段来获取不正常的利益。当前,随着税务机关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国家反腐败和对经济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帮助企业少缴税,反而会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

3.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

税务筹划在提高企业利润方面固然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合进行税务筹划,企业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必须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这样才能够保证税务筹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应当能够在保证纳税人效益的同时,不会对该方案付出更大的成本,因为税务筹划中包含一定程度的隐含成本,只有税务筹划的成本小于因此而产生的收益时,才说明该税务筹划方案是合理的。同时,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时,不能单纯的从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出发,而应当对整体税负进行科学的权衡。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另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当保证筹划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要对税务筹划有科学的认识,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选择税务筹划的策略,有效的规避不合理的税务筹划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充分发挥税务筹划对企业产生的有效作用,促进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红亚.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科技致富向导,2012(09)

[2]徐新红.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规避策略[J].商业会计,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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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行内外环境分析与诊断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指出环境中存在机会和风险,以及企业内部的优势和劣势,并分析评价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情报资料。

(三)制定税务筹划方案并进行评价与选择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解决问题的各种方案,评价这些方案,并选择最佳方案。税务筹划方案应当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源计划、财会政策等。

(四)税务筹划实施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合理分析、储备企业的各项资源,适当地制定、执行计划和政策。

(五)税务筹划监控 该阶段通过反馈,检验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科学,并采取必要的步骤使之正常的推行。

二、税务筹划目标选择

(一)以总体税负最小化为目标可能是最不恰当的 早期的税务筹划被界定为“通过安排其经营活动而使其纳税最小化”。这种传统的税务筹划理论,只以纳税最小化即减轻税负为目标,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顾及税务筹划行为所需耗费的成本,还没有考虑到税务筹划行为对企业收益或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以减轻税负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下面通过案例说明这个问题。

案例1:甲工业企业年不含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40万元,销货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甲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经申请可成为一般纳税人,其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为20万元,购货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请对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选择。

方案一: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额=40×13%-20×17%=1.8(万元)。

方案二: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额=40×3%=1.2(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可少缴税0.6万元(1.8-1.2)。

如果仅从纳税负担看,应当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但这样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因为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会影响企业的成本、费用及收益,甚至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税率很低,仅为3%),会对企业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2)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会使部分消费者或客户对其资信产生疑虑,进而影响业务的开展。

(3)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企业融资的难度或增加企业融资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以总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也可能是不恰当的 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作为税务筹划的目标,指的不是一事或某一年,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中税后利润最大,而且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即便如此,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也仍然可能是错误的。该目标存在以下几个不足:

(1)税务筹划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仅追求财务指标,忽视了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企业与消费者及客户的关系、企业的学习与创新能力等的非财务指标,有可能对企业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没有考虑税务筹划对企业财务与经营风险造成的影响,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不同,企业财务与经营风险也就不同,也就进一步影响了企业未来的财务与经营成本。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方案,有可能是财务风险增大的方案,不利于企业报酬与风险的均衡,从而不利公司价值的提高。

因此,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下面通过案例说明这个问题。

案例2:A公司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其资本方案为两个:方案一,共投资1000万元,其中,股权融资500万元(100万股),长期债权融资500万元,债权的年利率为10%,A公司投资的报酬率(投资息税前利润率)为20%;方案二,共投资1500万元,其中,股权融资500万元(100万股),长期债权融资1000万元,债权的年利率为10%,A公司投资的报酬率(投资息税前利润率)为20%。请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对以上方案进行选择。

方案1:净利润=(1000×20%-500×10%)×(1-25%)=112.5万元;每股收益=112.5÷100=1.125元/股。

方案2:净利润=(1500×20%-1000×10%)×(1-25%)=150万元;每股收益=150÷100=1.5元/股。

从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上看,应该选择方案2。原因是税法规定公司负债利息允许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公司有节税的杠杆效应,又由于负债利率低于投资的报酬率,故选择负债融资规模较大的方案2。

但上述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采用方案2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方案2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虽增大,但公司的财务风险也在增大;二是由于公司风险加大,故筹资成本(出资人或债权人要求的回报)也会上升,其中,案例中债权融资年利率是否能保持在10%本身就存在疑问。由于上述两个原因,采用方案2,公司的价值很可能会下降。所以说,以总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也可能是不恰当的。

(三)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是较为科学的 税务筹划实际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部分,所以其目标应当和财务管理的目标一样是“公司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一般说来,也就是在报酬相同的情况下以企业综合资本成本高低为依据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

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的因素;二是不但考虑了各方案的净收益,而且考虑了相关的风险因素,强调了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三是考虑到了决策的非财务因素,因为企业价值这个指标实际内涵是非常丰富的,企业价值不仅与企业的财务数据有关,也与企业的品牌、形象、公共关系等非财务数据有关,以企业价值最大化进行税务筹划使决策更加全面和科学;四是税务筹划实质上同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结合在了一起,加强了同财务管理、战略管理等的协调,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的实现,培养和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

总之,企业的税务筹划应同企业战略目标相协调,培养和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并最终增加企业的价值,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