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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
人类自进入工业文明以来,“人定胜天”、“万物皆备于我”等夸大人的作用的思想盛行。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使人类愈加功利主义,对待技术发展持盲目乐观态度。当今世界,人类所涉及的一切无不打上技术的烙印。“技术已经构成了这样一种新的特别的环境,并且人类必须生存于其中”。技术的二重性即技术善恶价值的两重性,告诫人们,技术在给人类带来物质生活极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同时打开“潘多拉”魔盒,各种灾难也会纷至沓来。严重的雾霾污染、化学污染、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濒临枯竭……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例正是人类不当发展的反射。人与自然关系从最初的和谐统一逐渐走向了分裂对立,人与自然关系走向异化。马克思曾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象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科学技术在创造了属于人类自己的自然环境,取得了所谓的对抗自然界的胜利,却也是遭受到了自然界的报复。技术价值的乐观主义者们,如培根、圣西门、霍布斯等乐观地认为,科技带来的一切问题都能依靠科技本身去解决。这实际上是一种盲目的技术崇拜观,他们把技术认为是救世主,把技术过于理想化、神圣化。技术悲观主义论者,如中国古代先贤老庄,就认为技术是道德沦丧的元凶,西方以卢梭为代表,在人类沉浸在科技带来的财富与生活的巨大改变时,首先对技术提出了批判。自此以后,对于技术的批判不曾间断,并随着技术的发展逐渐增强,因为“技术正在变成全球性的力量,它开始染指于人类历史的根基,而且正在向人类历史注入极不稳定的因素”。极端的技术悲观主义者倡导放弃技术,远离现代文明,退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技术中理论者则认为技术没有善恶之分,即在政治上、伦理上都是中立的。这样的观点也是有失偏颇的。技术具有双刃剑的作用,在探讨技术价值时要用辩证的思维分析。
三、技术的合理运用
技术是存在理性的,我们在利用发展科技时,要考虑的是如何适当地、合理地利用科学技术,努力减弱技术的负面效应。技术运用的合理性体现在技术发展既要体现物性又要合乎人性。技术发展的物性即指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应符合事物的本质规律,合乎人性即要充分考虑人类发展的真正需要与目的。技术的发展首先要以事物的客观规律为基础,聚焦人类发展的需要,尊重的人类生存发展。技术的发展如若违背客观规律,技术的应用必将产生社会负效应,这不利于人类的长远发展与生态建设。当然,人们在利用科学技术改造自然时,也应依照人类的所需,有目的地利用改造自然,使事物的发展符合规律性与人的主体性,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技术的双刃剑作用,即技术的正负效应。技术的不合理运用给自然生态以及创造、利用技术的人类本身都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灾难。环境的恶化不仅仅带给自然界致命的破坏、全球因化工污染、核泄漏等患病致癌的人数也逐渐增大,这是人类自己种下的因结出的果实,最终还是由人类自身来承担。但是,技术的发展的双重性也给人类与自然关系的缓和带来了新契机。新技术革命的发展,绿色科技逐渐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点。如新能源的开发,新型绿色科学技术的研发等在节约自然资源、治理生态污染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在发展科学技术时应注重利用技术的正面作用,缓解生态失衡与人类发展的尖锐矛盾,以求二者的统一和谐发展。实现科技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协调,统一发展,离不开全球的共同努力,自然环境为人类世界共享,每一个国家、每一个社会人都应切实为消除人与自然的矛盾,与之和谐相伴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国近年来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思想正是对人类活动与自然一种积极的发展模式。“十”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一次重申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二、科技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知识也需要不断地创新,但在创新的过程中,现有的科学伦理、道德会阻碍科技的进步。例如:在古代,我国的解剖学就已经萌芽了,但是由于封建礼教、道德思想观念的束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我国古代有这样的认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这种落后的道德理念阻碍了解剖学的进步。清朝的王清任在舆论的压力下,对解剖学的探索异常艰难。当时的封建礼教维护者辱骂其为“教人于胳堆中杀人场上学医道”。而科学道德的建设没有和科技发展同步,也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例如:2009年,黑客入侵花旗计算机系统,向多台遭感染的电脑下达指令并攫取资料,窃取银行账户登录信息,造成花旗银行损失千万美元。这反映了在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道德建设相对落后,没有对人们使用网络的行为及时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致使人们在利益的诱导下,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置自己于法律禁地而不顾。所以,我们在分享科学技术带来益处的同时,要关注科技的负面作用,及时完善道德建设,解决社会问题,使科学技术能更好地造福人类。
三、科学道德和科学工作的辩证关系
在快速发展、变化的世界中,新的科学分支和前沿领域不断出现,对现有的科学伦理、道德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加强上层建筑才能有力地统筹管理社会的正常运行。科学道德和科学技术是一个矛盾统一体。科学技术要向前发展,在某些方面就要打破现有的落后的科学道德,从而建立新的科学道德体系。新的科学道德体系在形成的过程中,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对现实情况的否定和对自身发展中的问题的否定后,形成一套符合现在科学技术发展的相对先进的道德规范,从而更好地指导科学技术的运用和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两者是在运动中相互促进,同时又相互制约的。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2加强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之间的联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会先于专业课,这虽然符合教学规律,但对于学生来说,由于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无法真切的体会到专业基础课的必要性和基础作用.例如:在《分析化学》课程的第十二章专门介绍气相色谱分析技术,多数教材主要介绍色谱分析技术产生的历史、装置的结构及原理,而对其在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应用极少涉猎.因此,学生无法了解其实际用途与学习意义,常常导致学习懈怠.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扩展学生视野,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可以举以下案例来辅助教学:“在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以硫酸和硝酸将多名被害人尸体化为液体随下水道冲走,事后现场勘验检查员在毁尸现场的地沟内发现了数团油状粘稠状的物质,经技术人员初步判断粘稠物可能是脂肪,如何判通过气相色谱的方法来判断粘稠物是否属于人类脂肪[2]?”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运用PBL教学法引导学生运用《普通化学》中脂类的化学性质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脂肪不容易气化,无法直接使用气相色谱法分析,所以先将脂肪水解,再进行甲基化得到脂肪酸甲酯(图1),然后使用裂解甲基化气相色谱法对其进行分析鉴定,得到的色谱图与人体脂肪的色谱图完全相同(不同种类动物脂肪气相色谱图谱会有明显的差异[3]),进而确定粘稠物正是人的脂肪溶解后被扔进下水道所致。此案例除了可以采用PBL教学方法以外,还可以通过精心设计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课堂讨论和分析,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极好的效果.既加强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联系,又可以极大的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主动性,使学生感受到专业基础知识在专业课程中的指导价值,领悟到专业基础知识是公安实践工作的理论基础.实践证明,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只要在课堂中稍稍涉及一些专业领域的内容,都会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思维更活跃,课堂参与意识更高,对相应知识点理解更透彻、记忆更深刻,并且会使更多的学生愿意主动的进行课前查阅与预习,从而达到新旧知识的融汇贯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目的.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为灵活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供良好的载体,使教师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1989年1月,美国计算机学会(简称ACM)和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计算机分会(简称IEEE-CS)联合攻关组在《ACM通讯》杂志上刊登了他们历经4年的研究成果——“作为学科的计算科学”的报告[2]。该报告围绕计算机的主要现象,从学科的三个基本形态,即理论、抽象和设计入手,结合科学与工程科学两大学科门类的基本特征,完成了计算学科的“存在性”证明,首次给出了计算学科的定义,为“计算”作为学科及其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如今,计算已不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概念,它已成为“各门科学研究的一种基本视角、观念和方法,并上升为一种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特征的哲学范畴”[3]。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实践中,计算科学的内涵与外延从学科的角度得到进一步诠释,ACM和IEEE-CS以及计算机界关于计算学科认知问题的研究不断取得重要成果,其中,CC1991(“计算学科教程1991计划”的简称)和CC2001(“计算学科教程2001计划”的简称)报告为计算学科建立了现代课程体系。随着计算科学的不断发展,其课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2004年11月,ACM、AIS和IEEE-CS又联合公布了新的计算学科教程CC2004,文[4]对该课程体系做了分析与思考。
随着信息技术行业人才需求的与日俱增,世界上绝大多数高等院校均设立了计算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专业,国内的高等院校也不例外。为了有效地推行国内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同时又能与国际接轨,中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程研究组于2002年提出了“中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程2002”(ChinaComputingCurricula2002,简称CCC2002)[5],该教程从计算机学科教学计划的发展、计算机学科的定义、计算机学科本科生能力培养、计算机学科知识体系演变、计算机学科课程体系结构、计算机学科课程的教学计划与组织方法等方面全面阐述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知识与课程体系的外延与内涵,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本科生能力与素质培养的基本要求,为国内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制定培养方案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课程体系提供了指南,对中国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积极的推动作用。CCC2002给出了中国计算学科课程体系的描述,但如何围绕这一课程体系概括的知识领域和知识点来组织知识内容仍然具有随机性,特别是在幅员辽阔、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存在地区差异的中国,这种随机性尤为突出。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分析CCC2002的特点,理解其精神实质,根据地区的特点和各高校自身发展的水平与特色合理选择或组织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不断强化课程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课程目标的实现建立良好基础。
2CCC2002的基本特点
CCC2002的特点在于,它既有对国外研究成果的借鉴,又融合了国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育研究成果;由体系到课程,自顶向下进行课程体系设置,按基础课程(包含部分核心知识单元)、主干课程(包含大部分核心知识单元)、特色课程(发挥各校特长,培养学生个性,体现地区特色),提出了课程分级实施策略;指出在知识领域、知识单元、知识点的描述及核心课程的设计方面,应充分体现“课程体系设计组织与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密切相关”的理念。CCC2002强调教学过程中实践的重要性,同时又要注重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值得一提的是,该教程提倡研究型教学,进一步明确了教学向教育转变的重要思想。
在CC2002教程的引导下,国内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育的广大学者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育的诸多问题,如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类型、教学计划、教学实施、实践设计、教学评价等进行了广泛而有益的探讨[6,7,8,9],并根据学科体系要求,编写出版了一大批教材,丰富了计算学科课程体系教材建设的内容,推动了计算学科课程教学改革的进程。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虽然我们一直都在强调课程与教学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究竟什么是当代学生经过学科课程教育应当具有的综合素质,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就目前国内较为普遍存在的教育理念而言,近代课程与教学理论凯洛夫(N.A.Kaiipob)的“捷径主义”思想仍旧占据着主导地位,受这一思想的影响,教材内容通常比较“经典”,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围绕这些经过验证的、可靠的和基本成型的知识而进行,至于这些知识的形成与发展却少有问津。所谓“捷径主义”认为“学生学习的是科学上可靠的知识而不负有发现真理的任务,走的是教师引导的捷径而避免前人在历史上曾走过的弯路”[10]。虽然这一思想“发扬了传统教学论的优点,纠正了适用主义教育忽视系统知识偏向”,在目前高校教育的某些方面仍然具有积极作用,但就总体而言,它与CCC2002倡导的研究型教学、教学向教育转变理念有不相协调的方面。因此,高校计算学科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理当受到人们的关注。
3基于知识与知识背景的课程教学
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教育教改研究与实践的不断发展,人们已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越来越注重学生在知识点掌握基础上知识结构的形成,越来越感受到学生关于学科综合素养的内涵,在理工学科课程体系中引入越来越多的与学科有关的人文科学的内容,可以说是适应时代要求和发展的一种进步,是教学向教育转变的一种必然。然而,要真正做到教学向教育转变,仍然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索的工作要去完成。其中,如何根据计算学科教程描述的学科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在教材或教学过程的知识内容安排与讲授过程中,打破传统方式,在现有基础上推陈出新,就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我们是否可以做这样一种尝试,在课程知识的组织与传授过程中,把知识的来源即知识产生的背景有机地融入其中,使之成为教材内容的一部分或补充,让学生在学习课程知识的同时,了解知识的背景和来源,更多地知晓与学科知识有关的人和事,更深地理解知识的内涵,更好地把握知识的运用与发展趋势,使学生在学习、理解和掌握知识的同时,学科意识和学科素养得到培养与发展。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有益的但却并非易事,有大量值得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和实践活动,其中以教学内容改革为先导的课程教学改革将成为学科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它涉及教育理念的更新、教学方式与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形式的变化、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等等,同时对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也将产生新的要求。它不仅要求人们具备学科知识,而且还要有学科思想史和学科方法论的知识。因此在学科教育中应该有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关注科学和学科思想史研究。就计算学科而言,计算学科思想史研究是基于背景知识计算学科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
3.1计算科学思想史研究
现代计算科学在理论和应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绩,是人类长期从事社会生产实践的结果,是无数致力于计算科学研究与实践的工作者们共同智慧的结晶。计算科学是整个科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计算知识、计算理论及其应用的科学,是关于计算学科知识体系和与之相关领域知识及其相互间关系的总和。而计算科学思想史则是研究计算科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的科学,其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计算科学发展过程中各个事实、各种现象和思想的分析,总结计算科学的历史经验,揭示计算科学的发展规律,促进计算科学的发展。计算科学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并非计算科学本身,它是以哲学、历史学的观点和方法来分析计算科学的发展历史。
作为一门科学,计算科学思想史研究有其自身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涉及计算科学、工程学、哲学、历史学、心理学、社会科学等诸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计算科学思想史是以计算科学理论与实践的形成与发展为基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科学思想史研究的基本原理为依据,分析人类历史上计算科学重要成果和重要学术理论的诞生过程,其思想与方法的形成过程以及它们的科学与哲学意义。计算科学思想史研究将随着计算科学的发展和人类进一步的发明与发现而不断变化并日趋完善,是一门极富发展性的科学。文[11]中,作者对计算科学思想史研究的特点、内容、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3.2基于知识背景的课程教学
所谓基于知识的课程教学就是把学科知识与知识背景有机结合,使之成为课程教学内容的统一体进行施教与学习的过程。其教学目的是让学生在了解和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了解知识产生的背景,感知知识背后隐藏的思想与方法,为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想象与思维空间,培养学生的学科意识,提高学生学科文化水平。
知识背景的内容可以是对知识产生过程的叙述,也可以是对学科知识未来发展前景的展望;可以是直接的背景知识,如与学科知识有关的知识进程、事件、理论、思想方法和人物等,也可以是与学科密切关联的相关学科的知识;可以是正史中真实的故事,也可以是传说和轶事;可以是知识成功应用的经典,也可以是正在实践中的探索。
知识背景组织形式可以采用课程设置的方法整体阐述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以及思想与方法,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导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法论等;也可以是针对具体课程的知识背景叙述,如关于课程的导论、绪论、前言等;还可以是关于课程单元知识背景的描述,如每个章节的前序、引导等;甚至可以是涉及知识点的知识背景,如有关概念的形成,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联等等。
把知识背景作为课程教材的内容,或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地介绍与课程知识相关的知识背景,在目前高校的计算学科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中或多或少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加以应用,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基于背景知识的课程教学。从基于课程知识的教学到基于知识与知识背景有机统一的课程教学,并非一门计算学科导论所能解决的问题,它涉及整个计算学科课程内容的组织,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课程教学模式设计,课程教学方法运用,课程教学评价机制建立等一系列与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有关问题的研究、探索与实践,是一项需要广大的计算学科以及相关学科的教育工作者共同参与和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实施并不断取得进展的系统工程项目。
如果说基于知识的计算学科课程教学是围绕计算科学的知识体系及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取得的最新成果而进行的知识与技能传授,那么基于背景知识的课程教学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学科意识培养和学科素养教育,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将有利于学生对课程知识学习兴趣的提高
教育心理学认为,学习兴趣是指人们探究事物的心理倾向和获得知识的原动力。古今中外的教育学家们对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都是极为重视。中国古代教育大师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德国近代教育家第斯多惠(F.A.W.Diesterweg)在其倡导的“全人教育”理念中就阐述了教育的任务主要是发展学习者自身的能动性思想,认为:“我们的教育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瑞士现代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更加强调个体在认知生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并明确指出:“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依赖于兴趣。”由此可见,学习兴趣是学生学习的情感意向和动力,是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的核心,在全面推行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的今天,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尤为重要。
影响学生学习兴趣的因素很多,如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风格、教学态度、教学评价等等,其中教学内容的组织安排也不失为一重要因素。教学实践结果表明,学生对“知识背景”感兴趣的程度要比对“知识”本身更高。因此,如果能够在课程教学内容编排中将与课程知识有关的人物、事件以及相关的理论与方法实例有机的融入其中,就能够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地“激励”和“唤醒”学生的学习兴趣,并通过兴趣的延伸,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获取并掌握知识。
(2)将有利于学生对课程学习知识内容的理解
学生对知识的认识、理解和掌握过程,应遵循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一般规律,即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官与认知事物接触而形成的关于事物生动和直接的映像,包括事物的具体特性、表面现象、各个片面及其外部的联系等;理性认识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对认知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认识,通常有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基本形式。
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强调对概念的理解,对知识点的掌握等,这样的认知应属理性认识范畴。基于知识的课程教学内容组织通常是按照概念的引入、概念到概念、例题分析、实际应用举例,习题练习等步骤顺序进行,而课程内容的选择通常是经过实践检验或严格论证的知识的精华部分,是已经上升为理性认识的产物。让学生在对认识的事物尚不具备“自然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基础上,去“理性”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只能是“填压式”的知识灌输,于是在我们的课程教学中就有了许多“先记忆再慢慢理解”的东西。基于背景知识的课程教学将经过提炼的前人对事物认识的自然经验和社会经验呈现在学生面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学生在对事物感性认识方面的不足,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课程的学习内容。
(3)将有利于学生对课程知识体系的把握
在高等教育中,学科领域的知识体系通常是以课程体系来描述的,而课程的知识体系是由课程涵盖的知识主题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来刻画的。基于知识的课程教学往往只注重课程知识主题或知识点的教学而忽略课程之间、主题之间、知识点之间内在联系的阐述,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产生难以知识联想,对知识的认识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例如,很少有学生能够将平面中的“点”、集合论中的“集合”、命题逻辑中的“命题”等概念统一进行思考的,也很少有学生能够准确地回答在线性代数课程中学习向量空间和向量运算真正目的等等。基于知识背景课程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知识背景的阐述,将课程知识的初始本质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呈现出来,为学生营造知识联想与知识探究的学习情境,更加全面地把握课程的知识体系。
(4)将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
******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而“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摇篮。”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应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当务之急。CCC2002竭力倡导的研究型教学以及教学向教育转变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要在学科课程教育过程中,不断强化学生创新素质的培养。创新的过程是知识综合运用与发展的过程,对知识体系的全面掌握是创新的基础。创新能力培养受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影响。基于课程知识的教学通常以传授知识为主,教学方法也以课堂讲授为主,这种教学往往使学生思维固化,知识活力得不到发挥,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而基于知识背景的课程教学不仅能够大力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直觉思维,拓宽学生的学科视野,同时还能够有效地运用案例教学、活动教学、讨论教学、探索性学习等各种方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使学生独立思考、批判思维、严密分析、从不同视角看问题等多方面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
(5)将有利于学生学科文化素养的提高
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学科和专业的发展,使得分科教育成为目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体制的主流。分科教育很显然是为了造就专门人才,但狭窄的专门训练往往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在经历了长期的教育实践之后,人们已认识到分科教育在某些方面的严重不足,提出了新形势下“通才教育”观念,并以某些高校作为试点开展“大类培养”教学模式的实践与探索。如今的社会是信息社会,对IT本科生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要求他们掌握专业知识外,还要求他们具有数学、物理及相关领域知识,更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要求,既能够适应专业的变化和拓展,又要有敏锐的专业拓展意识。总而言之,现代人才培养过程更加强调的是学科素养,它涵盖了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对学科过程与方法论的认识和对学科的理解与情感。正如专家指出的那样,在人才教育与培养过程中,“大多数人真正需要的是领会科学的精神、掌握学科的方法、树立恰如其分的科学形象,以便在这个科学时智地对待科学、对待社会、对待生活。”[12]如果我们将这样的理念带入学科教育过程就不难发现,仅仅靠基于知识的课程教学是无法实现这一要求的,而基于知识背景的课程教学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弥补其不足:首先,基于知识背景的课程教学以发展和进化的观点反映学科知识进程,能够有效地避免课本知识的“神圣化”与“教条化”,将批判与继承的有机统一贯穿学生知识获取过程;其次,基于知识背景的课程教学以学科与相关学科分支领域知识相互联系的思想展现学科知识内容,能够有效地克服对学科知识掌握的“孤立性”和“片面性”,是学生的学科意识与学科素养得到进一步培养与提高。
4结束语
计算学科不只是简单的一些课程汇总,而是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有着重要而深刻的影响。目前,全国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了计算机专业,有些计算的概念和知识还下放到了中小学课程之中。在此情形之下,如何构建我国计算科学的教育体系,培养什么样的信息技术人才,如何让全社会更深刻地认识计算科学的内涵,更全面了解计算科学的发展规律无疑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基于背景知识的课程教学是一种理念、思想和方法,也是一种实践,虽然它不是一个什么新的提法,已或多或少地被人们认识并加以应用,但总体上仍然未形成一种趋势。基于知识背景的课程教学应有它的理论体系、方法体系和实施体系,这些都是需要研究、探讨和实践的,可能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然而,当我们面对计算学科教育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在计算学科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种种困惑时,首先应该想到的是作为计算科学的教育工作者应当作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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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列举可以看到,我国主流的经济法学教材体系极为不同,以至于难以找到一个大家都认同的教学内容体系。而这源于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不同见解。尽管比起30乃至20年前,对于什么是“经济法”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的共识,但就其内涵和外延仍存在相当大的分歧,直接导致了经济法究竟包括哪些制度、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经济法学教学究竟应该采取何种体系的大问题,也为我们选取合适的教材带来了难题。本文没有能力、也无意比较各理论体系和各种教材的优劣。但是,从完成经济法教学的实用立场出发,在考虑到学时约束的条件下,对于教材选用来说,可以考虑以最大公约数的方法找出主流学者们共同承认的部分,然后以此为基础确定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体系。目前,经济法总论或者说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或者说市场管理法,以及宏观调控法这三大块属于经济法学的固有内容业已成为学界共识,那么主要围绕以上三大部分构建经济法学教学体系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至于漆多俊教授和顾功耘教授主张的国家投资经营法或者国有经济参与法部分,在其他学者教材中,有的部分体现在经济法主体制度之中,有的则分解到宏观调控法之中。这部分亦应考虑纳入教学之中。以上选择的几个考虑因素是:第一,最大限度地回避有争议的理论问题。让学生主要掌握经济法学界业已获得共识的部分,并了解那些有理论争议之处,其中后者为任课老师留下一定的个人空间,可以就个人心得予以发挥,如此可以较好地平衡持有不同理论观点的老师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共性与个性;第二,符合减少学时的客观需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专业培养目标也在发展变化,专业课时的减少也是一个趋势,因此,选择最为简洁的经济法学体系作为课程设计的基础,也能够符合这一趋势,在减少的课时中把有限的内容更深入地传授给学生;第三,可以借机完善整个经济法学的课程群。尽管专业课时的减少是一个现象,但是,另一个应有的趋势则是多设选修科目。因此,如果就名为“经济法学”的课程予以简化,则也为开设更多的与经济法相关的选修课程留下了空间,从而形成一个包括“经济法学”、“竞争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消费者保护法学”、“房地产法学”等在内的经济法课程群,为对上述方向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更好的专业教育。
二、从人才培养目标之争看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
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建设直接由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的人才目标究竟是什么?是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法律事务从业人士?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亦或仅仅是培养现代公民的素质教育高等教育的一环?还是兼而有之?根据1998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我国法学专业的任务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不少较具历史的法学院的培养目标选择了与教育部保持一致。例如:四川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学教育。[8]安徽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理论法学、实体法学、程序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法学原理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人才。[9]但是,随着高校扩招、全国法学院系和法学本科学生数量的急剧增长、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国家司法考试改革,这一系列因素促成了人们对于法学本科培养目标的思考。
近些年来,法学教育界召开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性质地位、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改革、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大讨论。与会代表通过交流、研讨,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形成了三种鲜明的观点:第一,精英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精英教育,认为法学教育在于培养具有高度经验理性、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的法律人才;第二,职业教育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当定位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要求的职业法律人才;第三,通识说,即法学教育作为现代普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10]经过多年讨论后,2012年教育部最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提出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就教育部2012版本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来看,文中强调的诸如“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等用语,无疑偏向了前面三种观点中的“精英说”。然而,在目前中国法学教育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该要求与现实有相当距离:第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有600余家法学院系,各培养单位之间水准参差不齐,毕业生的素质也层次分明,有相当数量的法学院系从师资到生源,根本上难以达到教育部的高要求;第二,在目前中国一流的法学院系中,也有相当部分毕业生难以达到上述高标准,特别是那些招生人数较多的培养单位,很难保证足够的资源投入去帮助每一位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之下,教育部是本着“宁缺毋滥”的标准痛下杀手,停止一批根本无法达到上述目标的法律院系的招生资格、严格法学毕业生毕业条件,还是承认现实、维持现状,而将“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仅仅是作为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更有一个特别需要提出的问题是,在那些办学较早、具有法学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资格的法学院,博硕士生的人数往往数倍于法学本科生。在各类法学专业研究生人数极大扩张的今天,在法律硕士乃至法学硕士已经无法被社会普遍承认为“法学高级专门人才”的情况下,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另外,教育部2012年版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中还有“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之说,显然这也非常不具有现实性。从高等院校来看,普通本科院校大多已经将新进教师门槛提高到法学博士,在法学硕士都难有机会走上讲台的今天,很难想象法学本科毕业生会有这个机会;从中等学校的教师需求来看,也基本上没有法学本科毕业生的用武之地。与之有关的是,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建设目标,并在此后开始在全国遴选,并在2012年11月公布了首批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8所高校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2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12所高校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期为5年。就上述入选的法学院而言,在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基于自身较为雄厚的师资条件,加上进行4+2等从本科到硕士阶段的连续培养,①更有可能实现教育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当然,这已经不仅仅是本科阶段能够独立完成的了。
二、在课堂教学中如何理解出现的现象与问题
理解是唯一有价值的学习,是学生在已经了解到的知识层面上重新建构自己对于这方面的感悟。在新结构主义学派的三位代表人物:皮亚杰、奥苏伯尔、布鲁纳,他们十分重视学习者内在的理解对学习的重要意义。如皮亚杰的观点是,学习是学到越来越多的有关他们认识事物的程序,即构建了新的认知图式,这种构建过程在本质上就是理解。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就是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即是一个把同类事物联系起来,并把它们组织成赋予它们意义的结构,学习与理解就是认知结构的组织和重新组织。奥苏伯尔所认为的理解就是他所极力主张的有意义学习,即以符号为代表的新观念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原有的适当观念建立实质性和非人为的联系。这些名家都提到了理解在课堂中的重要作用。而如何做到在教学中整体把握高中美术新课程呢?如何在整体理解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教学设计?为了使学生能够有效进行课堂学习,老师在预设理解性的教学设计或在实际课堂教学时,切勿使用口号式、命令式的言语,系统全面地使学生获得创造性思维。只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这种理解式的课堂教学设计才能生动活泼,使抽象的书本知识点易于被学生理解吸收,而转化为他们的精神财富,不至于造成学生对于该科内容的混淆。
三、在美术教学设计中创造创新性研究学习
美术是人类特有的精神产品,通过平面和立体的形式,表达人类思想、情感和意识形态的精神的物质化显现。由于美术是由人创造并最终服务于人类,所以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美术就被归入人文学科,与自然学科并列。在这其中,又由于美术的塑造性而被称之为造型艺术,但“造型艺术”这个概念也是有局限的,因为像舞蹈、戏剧、艺术体操等表演艺术也同样强调造型性。所以研究高中美术教学、研究高中美术教学设计对于教师是有很大意义的。教师要依据具体的理解目标和任务、学生的年龄特征以及现实的教学条件,有所区别地进行教学设计并据此展开创新性教学。同时,教师还需要做实践性的研究性学习,以真正达到促进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真正理解的目标。
二、高等院校服装设计教学体系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服装产业的升级,传统的服装设计教学体系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笔者通过教学实践研究和总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内容的关联性薄弱。这主要体现在技能类课程和创意思维类课程的关系不够紧密。在西方服装设计院校的教学体系中,创意思维类课程的开设是贯穿整个学期的,而与此同时,技能类课程在同一学期不同的阶段开设,由学生按照个人实际需求来自主选择,以技能类课程辅助创意思维类课程,共同完成学期内的一个完整的服装设计阶段性学习。这种教学体系使学生能够清晰地认识服装设计的完整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与企业、服装品牌的产品开发流程及实际运作是完全吻合的,使学生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服装设计的整体概念贯穿始终,便于理解和掌握。而在国内传统的教学体系中,每门课程独立的理论体系相对完善,而并不注重与其他课程内容之间的关系。学生在散点式的多门课程中学习不同的知识点,而能够把各个知识点串联的课程比较少,学生在学习时具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难以把握技能类课程和创意思维类课程之间的关系,不能够深切体会和掌握完整的设计流程,容易陷入因对单门课程过于专注而忽略整体的误区。以时装画技法这门课程为例,在服装设计产业中,时装画是以传达设计师理念和意图,便于服装设计师与技术部门及其他部门进行交流的重要工具。在服装设计流程中,它仅仅是必要环节之一。低年级学生在时装画技法课程学习中往往不能正确认知课程的意义,许多学生以个人兴趣为出发点,过度花费时间与精力进行绘画技法方面的训练,片面地以追求绘画能力提高为目的,忽略了服装设计的本质与关键,或浪掉许多时间,却得不到很好的学习效果。在实践教学中,许多高年级学生和毕业生在面对设计任务与毕业设计时显得无所适从,无法有效应用低年级的各门专业课知识。很明显,这种教学体系下培养出来的学生综合能力薄弱,所掌握知识较为局限,很难适应当今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第二,课程设置的递进性不明显。在现有教学体系中,不同学期、不同课程的开设缺少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和分析,教学顺序设计不够合理,各门课程之间缺少沟通,往往出现教学内容重复、教学重点不明晰等问题。不同课程间的前后呼应和层层深入关系往往被忽视,前后关联性较弱,课程开设的前后逻辑存在某些缺陷,某些课程开设的时间点不够合理,某些课程随着时代的发展则需要更新与升级。这些问题带来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学生耗费了大量精力,在每一学年、每一门课程都要完成大量的作业,甚至常常熬夜赶制作业,却不理解不同课程的重点及其关联所在,难以体会设计理念转化成作品的乐趣。从低年级到高年级课程设置应该以学生知识点的层层深入来设定,以合理的教学规划、设计实践的不断升级来提升学生的设计能力和综合能力。第三,课堂教学与社会脱节。首先,在传统的服装设计教学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由于时间的推移逐渐显现出滞后性。其次,传统教学强调课堂教学的重要性,学生始终在“真空”的环境中模拟设计实践,没有直接接触企业的具体运作。近年来,一些服装设计专业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往往难以适应企业的需求,对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充满抱怨和不理解,他们往往认为自己在学校里学到的才华难以施展,而对企业的要求又难以达到,企业对许多学生的表现也给予了“眼高手低”的评价。因此出现了许多学生找不到工作,找到工作又很难满足企业的需要,或者频频跳槽的尴尬现象。这些现象也真切地体现了国内服装设计教学体系的片面性与滞后性,当今的服装设计产业发展日新月异,仅仅依靠课堂理论知识的灌输、教师的口口相传,所培养的学生已经难以适应企业需求和社会发展。
三、高等院校服装设计教学体系的改革探索
随着全球化的飞速发展,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时尚流行的脚步加快、瞬息万变,服装设计的理念、风格、方法等也在不断更新和多元,服装产业转型期已经来临并加速发展。传统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服装企业对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加迫切的需要。笔者通过深入研究,提出了服装设计教学体系改革的一些举措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课程之间的关联性。通过教学体系的调整,使得课程之间形成紧密的链条,课程内容既相互联系又有所侧重。对国内外服装设计教学体系的优势进行借鉴,结合传统教学经验制定新的、合理的教学计划。为学生建立良好的学习框架,使各门课程设置的关联性和延续性增强,实现创意思维类课程与技能类课程之间的有效衔接,服装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层层深入,使学生能够明确整体设计流程、设计思维和实操技能之间的关系。通过课程间关联性的加强,尝试将不同课程打通,从过去追求单门课程的独立性转变为以设计课题的完整性为出发点,不再以某门课程的单独考核为目标,而是从整体出发,对学生完成课题的完整度、工作量和设计成果进行综合考量。学生在一个学期内通过一系列不同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的自主学习,实现从灵感来源和流行趋势的搜集、服装设计概念和主题的提出、服装设计要素的构思、效果图和款式图的绘制、制版、缝制,到完成设计作品、展示陈列等一系列工作,使学生不中断地体验设计的完整过程。使学生便于理解服装设计的流程和知识点,在创意思维类课程的基础上,学会建立前沿的设计理念并且在技能类课程中进行延续和有效实施。在这个过程中,保留传统服装设计教学模式中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经典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设计课程传统教学内容与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使其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微课称为短期课程或者单元课程,根据新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实际,其核心是列出课堂教学过程中传递的核心概念,以教学视频为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记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教学环节,强调视频的类型是在线网络课程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以短小精悍的在线视频为表现形式,所需各种教学资源的有机结合体,以视频为主要载体的学习微资源。微课的特点:视频教学的时间较短,教学内容相比与传统的课堂来说较少,微课的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微课的制作方法非常的简单,教学视频是微课的核心,微课的问题精确,主题突出,根据小学生学习的特点及认知规律,更加适合教师的需要,微课的时长一般是5-8分钟。一个微课就是一个小小的主题,只需要会制作简单的PPT以及录制软件,里面包含着所有的教学环节,却能以此制作出有自己教学特色。
1.2翻转课堂与微课的关系
翻转课堂最早起源于19世纪初期,翻转课堂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突出的以课前、课中为分解,把过去教师上课知识传递的部分迁移到课前,即课前学生观看教师讲解视频,让学生在课外预习,预习完回到课堂研讨,课中包括快速少量的测评、解决问题,不懂的问题首先由小组内学生帮助,促进学习、情况简述和反馈,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教师讲解。翻转课堂的重构了学习的流程。实际教学中,微课作为翻转课堂的核心,课堂上要求学生完成作业和协作探究,直接决定了课前知识传递效果,影响教学活动的设计,通过互动交流来解决学习的困难。从而影响最后的教学效果。
1.3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而微课所选择的内容,强调学习者主动发现知识,是在现实生活和真实的情景中产生,是学生在网上主动的收集学习资源,有利于学习者的学习,通过个体与之交互作用而内化认知结构。通过微课的学习,自主进行学习,小学生可以运用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小学数学微课的教学设计
在微课程设计的过程中,正确选择微课教学的内容,在内容上我们需要将其进行分割;实现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相互沟通,以一个问题为主线,实现教与学的有机结合。根据小学生的学习特点,问题的设置一定要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互动性问题应该从实际生活中出发,微课的时间应较短,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设计互动性问题的时候一定难度事宜,问题的设计要注重层次性以及递进性,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启发性,由浅入深的引导学生对知识的认识。还可以在设计微课过程中添加些互动性的措施,如微课带有教师头像的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以及把握语言和字幕的节奏。设计网络交流平台,可以内嵌在前测、后测、测试反馈中,学生也可以互相监督和交流;微课的教学设计遵循精细化原则,先要确定教学目标是什么,然后分成概要过程和细化等级过程,在微课程的设计过程中,使教学的过程能够层层递进,可以根据课程内容需要,选取出来基本的概念和法则,适当加入与知识有关的图片和动画等,不断的一步步加深对知识的提升,以此来增加课程的吸引力。微课的教学设计步骤:必须弄清楚课本中有价值的内容,要能够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要从生活中常常碰到的问题入手;要讲述性比较强的知识点,能够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将学生作业中的易错点制作成微课;确定需要围绕数学的核心概念,采取以学生学习为主的自学形式,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素材选择。
3小学数学微课的个案设计
小学数学圆的学习属于重点。本课采取的是基于情境学习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学习圆、圆心、半径和直径等概念,引导学生思考圆内半径与直径的关系。录制课件:录屏软件+PPT式。微课制作:步骤一:情境导入(3分钟)。步骤二:分发前测任务单,明确教学任务,正确使用圆规画圆的步骤问题。步骤三:观看《圆的认识》微课视频。让学生将疑问及时的记录下来。步骤四:课堂答疑(7分钟)。让小组成员进行相互讨论。步骤五:教师讲解与总结(3分钟)。教师将各组都不会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并询问学生是否都已经理解。最后是教学效果评价。学生们兴致活跃,课堂氛围很好。需要强调的是,在设计中教师应提高自身的能力,应当关注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制定多样化的教学评价方式,全面的表现出一个学生的现有水平。教师应当注重对学生的学习技能的培养,让学生自己动脑。另一方面,学校应加大硬件设施的投资力度,提供更有效的微课制作工具,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满足教师与学生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的条件。
作者:尹丽峰 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浙江路小学
参考文献:
[1]Shieh,D.Theselecturesaregonein60seconds[J].ChronicleofHigherEducation,2009(55).
[2]吴秉健.国外微课资源开发和应用案例剖析[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3(04).
1、平面结构设计需要学生掌握设计各个元素以及元素之间搭配的内容
这需要学生在进行学习的过程中,多了解各类广告设计的元素层次,来丰富自身的元素储备。平构课程需要学生拥有良好的创造性思维,需要学生在面对不同的广告主题的时候,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平面元素。如点、线、面这类基本的平面元素的使用,需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并通过这一部分元素的训练,掌握基本元素的对称、重复、渐变、发射、变异、密集、对比、分割和错视等基本形式。一个好的广告创意在其元素的搭配形式上必定会有其出彩的地方。教师在进行这一部分内容的教学过程中,应多注意基本元素的训练,基本元素之间的多重组合形式锻炼,是一个好的创意表现的基础,这样不仅能帮助学习巩固基础知识,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自己的创意风格,为后期广告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开拓学生的思维。观察能力和想象力是平面构成的教学活动活动的重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主动地去接受、去思考、去想象,这样才能降低学生平面表达的难度,从而创造出属于自己风格、自己理解的平面图像。
2、色彩搭配课程
主要研究的是色彩搭配所蕴含的物理学知识以及色彩与任务心理活动之间关联的探讨的课程。在这一部分内容教学的过程中,重心应该偏向色彩的表现能力。美学的效果需要由色彩和线条共同来体现,其中色彩能够给人更为直观的视觉冲击,学生在学习东风过程中需要掌握色彩表现的规范。色彩的关系包括:对比、调和、统一等,这诸多内容在同一个广告设计中出现,如果搭配的好,能够给观众美的享受,然而一旦色彩之间出现不协调或者相冲,就很难达到让人记忆犹新的感觉,色彩的搭配需要自然,同时学生在学习色彩布置这一部分内容的时候,需要研究心理学与色彩之间的关联,把设计的理念真正地融入色彩,让人在看到广告设计的同时就能联想到设计者的意象。
3、学生审美能力的锻炼是色彩搭配教学的主要内容
与此同时,学生在进行这一部分内容训练的过程中,需要熟练掌握基本的绘图工具以及特殊的色彩图像表现形式。目前,计算机应用软件的飞速发展,一系列计算机绘图软件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在进行广告设计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利用部分辅助工具进行设计,例如CorelDraw矢量图软件的应用,在手绘训练的过程中,我们通常需要给图像上色,如果自己调色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并且不方面更改,然而利用CorelDraw的网格工具进行上色的时候就方便许多,并且在更改的时候也很便捷。软件的引入,帮助学生在进行广告设计的时候,重心可以偏向设计的创造方面,毕竟一个好的创意需要良好的创新思维。
二、拓展了小学科学教学的内容
因此,通过信息技术来拓展科学教学的内容十分必要,首先,教师可以带领小学生感受网络科技所带来的便利,通过对网络信息的学习不仅能够扩充小学科学教学的课堂容量,也能丰富小学生的日常见识,从而对一些未知科学现象充满好奇;其次,信息技术也有利于科学教学的与时俱进,信息技术使科学教学变成一个动态过程,将一些最新鲜、最前沿的科学知识及时传递给学生,使科学教学变成一个充满了乐趣的知识阵地。
三、促使小学科学教学更加“有声有色”
信息技术以精美的画面、动听的声音等技术优势,使小学科学教学变得异彩纷呈,成为一场调动小学生各项感官的教学盛宴,以信息技术提高小学科学教学感染力,使教学更加“有声有色”,学生的学习也更加“有滋有味”。例如,教师在为小学生介绍叶子的相关知识时,可以通过包含各种叶子的动态视频和优美的背景音乐进行导入,让小学生感受各种形态的叶子之美的同时,能在那种舒适愉悦的氛围中进入学习状态,这对于提高科学教学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