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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7 1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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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论文

篇1

(二)积极拓宽我国与拉美国家之间的外资合作领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变化以及经济增长点的调整,将拉美地区作为新的投资热点比较符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当前,我国在拉美地区的投资大部分集中在资源开采、制造业等少数领域,并且随着国家之间能源资源争夺的越演越烈,这种投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发展的要求,需要积极探索新的外资合作领域。投资企业在进行外资投资领域选择的时候,应当将投资眼光集中在能源合作、生物能源技术合作、农业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拓展投资领域,调整投资产业分布,强化产业链合作环节,不断推动我国与拉美国家直接投资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本地化经营发展战略本地化经营发展战略是我国同拉美国家经贸关系更进一步的重要保障,企业在拉美国家进行投资经营的时候,应当积极探讨本地化经营策略和方式,深入了解当地的文化形式、经济发展方式和居民消费特点等等,利用技术、管理和资本运作等相关软实力增强竞争优势,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积极利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要素等等,不断增强投资给当地人带来的实惠,这不仅能够增强当地人对我国企业的接受度,而且有利于良好企业形象的塑造。

(四)尽快建立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的经贸合作方式目前,在拉美国家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大都是我国知名的大型企业,如中粮油、中国电信、华为集团等等,但是我国中小型企业由于企业资本、技术、市场营销等影响因素,与拉美国家相关企业的合作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双边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未来,应当积极鼓励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经贸合作方式,深化双边经贸关系的内生动力,进一步体现我国中小型企业适应性强、发展灵活的明显特点,国家应当在投资项目指导、投资制度说明以及拉美国家地区基本情况等方面给予中小型企业一定的指导,不断优化中小型企业的投资环境。

篇2

特殊的历史条件使中国需要有更多的能够解决实际经济问题方面的专家,即所谓实践型的经济学家。经济学是专门研究资源高效配置、经济增长和财富创造秘密的学问。一般来说,它较之其他社会科学更具有实用性,历来被人看做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甚至有人把经济学称之为致用之学。所谓致用,指的是经济学研究要紧密联系实际,为现实经济的发展服务。这一特点决定了需要有一大批经济学家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专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及焦点问题。相对于美英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大都面临着更多的经济发展难题,因而经济学研究的应用色彩也表现得尤为浓烈。当前中国正在进行前无古人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国的经济学家面临着诸如宏观调控、国企改革、环境保护、金融安全以及“三农”等诸多世界级的难题。就当下的中国经济学家而言,首要任务就是要能对转型时期的诸多经济难题作出科学的解释,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以使中国经济能更加平稳快速地向前发展。

在我国,多数经济学者都有着强烈的社会参与感和责任感,都很关心现实经济问题和经济政策,并以对现实经济问题的研究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许多经济学者以满腔热情积极参与探讨经济转型时期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思想活跃,新观点迭出,理论热点一个接一个,从而引发了经济研究空前繁荣的局面。他们的研究工作,已为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良多的重要贡献,立下汗马功劳,应当被肯定和受到赞赏。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或某些经济学家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而从整体上否定中国经济学家,不能对经济学家们在中国社会经济20多年间发生的巨变中所起的积极作用视而不见。

在体制转轨和社会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促使经济学的研究更多地注重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大量对策性研究不但突出了经济学家的地位,同时也推动了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正因为中国经济学家面临着许多世界级的难题,他们的研究工作不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还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学术品位。这就如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说的:“谁能正确解释中国的改革和发展,谁就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任何一个国家中,总要有一批经济学家以主要精力关注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出谋划策,从而为指导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扎实的贡献。同时,经济学家中也还需要有一些人坚持从事与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有关的所谓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理论研究是应用研究的基础,是源头活水。如果没有理论的深入发展和创新,解决具体经济问题的对策研究就会失去科学的依据。我们时代既需要大批实践型的经济理论专家,也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纯学术研究的所谓书斋型的经济学者。这两类经济学家各司其职,各有各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对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重视程度似乎显得不够,重应用轻理论的倾向比较明显。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的情况,这也许与纯经济学理论研究本身的特点及当今中国经济学家所处的学术环境不无关系。对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的研究本来就是一个寂寞的行当。翻开一些经济学著作,映入眼帘的是大量专业性的名词术语、种种干巴的符号、数字、图表和艰涩的文字分析。早在100多年前,苏格兰人托马斯·卡拉利曾把经济学称之为“沉闷的科学”,这句话如今已是广为人知的名言。在许多人看来,经济学是沉闷的即是枯燥乏味,不易使人发生兴趣的。不仅如此,有些经济学理论还十分高深,不易弄懂。因此,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充满着艰辛和坎坷,需要没有“功利性”的杂念,能潜下心来,长久地孜孜以求,不断探索,方才可能有所成就。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就如同登山,惟有不畏劳苦,能不断努力攀登者,才有可能达到光辉的顶点。显然,在世风浮躁迷漫的环境里,是很少有人愿意专心这一不能立竿见影换取名利的工作的。

在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浮躁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也不例外。在社会的功利和浮躁之风甚炽的现实境况影响下,难免会有一些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学者耐不住寂寞,不甘心坐冷板凳,纷纷从书斋里跑了出来改而赶时髦、追热点。上述情况,造成我国的经济学者对纯经济学理论问题较少有人问津,研究力量相对较弱。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不断有人呼吁要重视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的研究。

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研究很重要。诺贝尔经济学奖只颁给对经济学理论或研究方法作出原创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突破的经济学家,就说明这个问题。在国外,从事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经济学家大多在高校担任教职,诺贝尔经济学奖主要是针对这部分所谓学院派的经济学家。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反映着一个民族思维的成熟程度和民族文化素质的高低。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也就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尺度。中国作为当今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国,不应当仅仅满足于能够为世界创造出巨大的GNP份额,中国的经济学家也应当能够为人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

我国的现代经济学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在改革开放所勃发的无限生机的推动下,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为依托的中国经济学理论研究,虽然已呈现出长足发展的态势,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的初创阶段,水平还不够高。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理论研究整体水平虽然大有提高,在我国经济学家中虽然也不乏有成就者,但却无声望卓著、能被国际经济学界公认的堪称大师级的学者,没有具有带动性甚至能够引领国际经济流发展走向的顶尖人物。

(2)至今很少有中青年经济学者活跃于国际经济学界的学术论坛,能跻身于国际前沿并能在国外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更是寥寥无几。至今仍无人在经济学领域中的某个方面作出开拓性、奠基性的巨大贡献,更没有创造出一个以中国人命名的定理、假说或模型。

(3)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自成体系且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流派,而能否出现或形成不同的经济学流派,则是经济学理论研究成熟与否的标志。

(4)经济学的学术论坛进入门槛低,国内有些从未受过专门的经济学知识训练者也可以摇身一变而轻易地成为“经济学专家”,在举办的一些所谓层次较高的经济学论坛上高谈阔论,大讲经济热点问题。

从以上列举的几点看,我国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确实还有待提高。当代的中国经济学家还面临着经济学科建设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繁重任务。对于中国经济学家来说,虽然当务之急是要努力解决面临的重大经济问题,但从长计议,也应当有一部分人在通往现代经济学殿堂的道路上探索。时代把中国的经济学家推到了创新的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前沿。那么,中国的经济学家怎样才能不负时代的重托,提升中国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促进经济学理论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呢?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中国经济学者,应当特别重视树立优良学风和崇尚实践这两种科学的治学态度。

首先,要大力倡导优良学风,反对学风浮躁。

近年来,经济学界的浮躁之风甚嚣尘上,学术贬值,声誉跌落,甚至遭到大众的奚落、嘲笑和批判。就学风而言,社会公众对经济学界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1)有些经济学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整天混迹于大众媒体,时而出现在报纸上,时而出现于荧屏间,或接受采访,或发表演讲,大谈自己的所谓“高论”、“创见”,炒作自己;(2)有些经济学家通过媒体的炒作和包装,把自己弄得神乎其神,成了无所不知的人,经常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发表一些令人十分费解甚至存在常识性错误的言论,出洋相,自然成了舆论批判的靶子。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之所以会出现诸多学风不正的现象,既是因为受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的环境、氛围的影响,也与经济学家个人科学精神的失落,学术品格的缺失不无关系。要净化学术环境,真正形成良好的学风,最要紧的是提高经济学家的学术品格。学者的一生的标志是他的作品,而学者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学风严谨和潜心学问以及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而这些学术品质来自于学者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作为合格的经济学家,不仅要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修养,而且还应当具有为国效劳和为民谋利的理想信念,胸怀民族的兴衰,情系民众的苦乐。学术品格和学术根底,是学者的立身之本和成事之基。只有真正具备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才能树立正确的学术荣辱观,以报效祖国和人民而开展学术研究为荣,以急功近利和弄虚作假为耻,不为利所惑,不为欲所动,不求闻达,耐得住寂寞,忍得住艰辛,在经济学理论的学术园地里辛勤耕耘,默默贡献。

篇3

战后,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振兴民族经济,推动本国工业化,掀起了两次国有化。第一次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它是紧随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而出现的,主要矛头对着殖民企业和殖民地的经济管理企业,包括海关、银行、税务机构,以及原殖民者拥有的足以垄断或操纵国计民生的大企业。这次国有化实际上是民族解放运动在经济领域的继续。第二次在20世纪70年代,这是在中东产油国收回石油资源的斗争取得胜利的鼓舞下,发展中国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资源的潮流。在这一潮流中,一些国家把实际操纵本国经济关键部门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并使一些矿山资源和农渔业资源回到本国手中。

除了通过国有化没收、征收、赎买外资企业,使之变为国有企业外,更主要的,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由政府投资兴建了一大批重点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并逐渐使其成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

在拉美一些独立比较早、工业化起步也比较早的发展中国家,战前国有经济就有了一定基础。战后,这些国家再度大力推行国有化政策,使国家资本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例如,在战后不到10年的时间内,阿根廷工业部门的国有企业就从466家猛增到1478家。国内资本很快就在交通运输、金融、战略物资和基础工业等重要部门占据主导地位。到了20世纪70年代,阿根廷国有企业的营业额占全国营业总额的比重,钢铁工业为37%,造船业为45%,石油化工业为82%,电力、煤气、电话为95%。(注:肖海泉等.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61)巴西在独立以后也大力发展国家资本,特别是把国有经济的经营重点主要放在投资大、建设时间长、收益慢而私人无力经营的重工业和农业部门,以及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业。据巴西《视野》杂志公布的调查材料,1984年巴西最大的200家企业中,国有企业为81家,其总资产占200家大企业全部资产的74.2%,其纯收入占200家大企业全部纯收入的56.3%。

在亚洲的发展中国家中,印度、韩国的国有经济在工业化过程中的作用是很突出的。早在印度独立之初,印度国家计划委员会就提出了一个全国性的经济计划。该计划认为,在工业化进程中,应强调自力更生和实行以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混合经济,国家应当拥有和控制所有关键工业、基础设施和其他公用事业,同时也适当扶植私营经济的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印度政府已垄断了铁路、航空运输、港口设施、邮电、军工、保险、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部门,并在钢铁、有色金属、基础化工、机床、重型机械银行等部门居于主导地位。国有资本在全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从60年代初的10.9%,增加到80年代中期的20%以上。“一五”计划期间,印度工业年均增长率为5.6%,“二五”计划期间为7.1%,“三五”期间为10.2%。(注:肖海泉等.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61)如此递增的工业增长速度,与国有经济部门的不断发展壮大是分不开的。

国有经济在韩国工业化的过程中也发挥了关键作用。在韩国,通常把由政府投资创办并由政府委派官员管理的企业称作公营企业。1960年以前,韩国的公营企业主要局限于公用事业方面:如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人参、烟等实行专卖的高价值消费品以及银行业。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公营企业不仅数量上增加得很快,而且上述经营界限逐渐消失。政府开始在它认为合适的任何地区建立公营企业,只要它认为这些企业对拉动韩国经济增长和扩大韩国出口能力来说是必要的并且不适合私营企业来经营。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时,韩国只有52家公营企业,但到70年代中期,公营企业的数目增加到116家,在总投资中的比重也增加到33.7%。(注:[韩]宋丙洛.韩国经济的崛起.商务印书馆.1994:128)这些企业主要集中于钢铁、石油、化工、汽车、造船、航运等领域。

战后,许多非洲国家独立并从殖民主义者手中夺回经济自后,开始按照自己的愿望和各国的具体情况,限制外国垄断资本的非法活动,对受国外资本控制的部门和企业有步骤地实行国有化,其中阿尔及利亚、埃及等国家做得尤为突出。阿尔及利亚独立之初就将某些外资企业收归国有,20世纪60年代中期布迈丁上台后,加快了国有化进程,多次将外资企业收归国有。与此同时,还创办了不少国有企业。到1974年底,在工业生产中,国有企业已控制了水电的96%、采矿的93%、碳化氢的78%,加工制造业的69%(其中冶金、机械工业82.7%,建材工业87.4%,化工57.9%,食品工业75.6%,木材和造纸工业64.3%,纺织工业34.1%,皮革制品32.4%)。(注:谈世中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34)

埃及从1953年起,开始对原有较大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银行、运输企业和进出口贸易实行国有化;1956年对苏伊士运河公司实行国有化;同年10月对英、法资产实行冻结;1961年对棉花出口公司全部实行国有化,对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实行限制政策;1962年政府已控制了95%的工业、全部银行和保险业以及重要的矿业、贸易运输和公用事业。不过,在许多非洲国家主要通过对外资实行国有化的办法来建立和发展本国国有经济的情况下,也有一些国家如科特迪瓦为避免中断同西方国家特别是同原宗主国法国的联系,失去销售市场和资金来源,没有对外资实行国有化,而是通过政府投资的办法来发展国有经济。政府投资主要集中于和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部门和企业,以及发展国民经济必需的基础设施部门,如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电力、水利、公用设施等,国有企业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同时,政府还通过掌握多数大中型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引导这些企业围绕着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进行投资和生产。

二、国有经济所发挥的作用

从战后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看,各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的发展,对于促进这些国家的工业化以及振兴、发展它们的民族经济起了巨大作用。

首先,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发展中国家维护国家、争取经济独立的愿望。发展中国家独立之时,外国垄断资本尽管有所削弱,但仍控制着其经济命脉,严重阻碍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落后的封建地主经济和分散的小农经济,还是软弱的私人民族资本,都不是外国垄断资本的对手。如果还是按照早期市场经济的原则,听任它们去和外国垄断资本开展自由竞争,无异于开门揖盗,自招祸患。因此,必须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剥夺外国资本的特权,收回被外国公司控制的国民经济重要部门和重点企业,同时大力扶植和发展国有企业,才能为争取经济独立,发展民族经济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其次,发展国有经济有利于奠定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建立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战前,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社会基础设施落后,经济结构极不合理。因此,要发展民族经济就需要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进行资本积累,把数量有限且分散在个人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由国家按照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有重点、有规划地进行国家投资。特别是交通运输、电力、电讯、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及关键性的经济部门,耗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力量单薄的私人资本无力也无兴趣问津,但这些部门又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所必须的,只有依靠国家的力量,由政府投资兴办,才能逐步建立起来,从而为工业化奠定物质技术基础。例如,拉美国家几乎所有的铁路、邮电、水运、航空都由国家经营;90%以上的电力企业由国家投资建设和经营。可见,国有经济成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自立和经济起飞的基础。

第三,国有经济的发展为整个社会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带动了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由于国有经济的建立提供了交通运输、通讯、动力等基础设施,增强了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填补了国内一些关键性经济部门,特别是建立了那些耗资多、收益慢但为其他部门的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工程项目,从而大大改善了整个国家的供给结构和供给能力,排除了其他经济成分在工业化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改善了整个国家的投资环境和条件,为私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和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国家投资也创造了大量的社会需求,扩大了国内市场,刺激了私人资本的扩大再生产,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四,国有企业是推动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主力军。技术进步是使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得以生存的活力之源,也是促进民族工业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发展,摆脱对工业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依赖,使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得以蓬勃发展的根本力量之所在。从战后各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来看,国有企业在推动技术进步方面往往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一般拥有比较充裕的资金、比较广泛的与政府部门及科研单位的联系,便于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大型、重点科研项目的攻关活动。许多新技术的发明、新产品的开发,往往是由国有企业作为先导,取得突破后,再向全社会推广。所以,发展中国家的国有企业在推动技术进步,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方面往往扮演着生力军的作用。

第五,国有经济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一些发展中的大国,区域差异往往很大。由于落后地区投资环境差,投资风险大,私人资本大多不愿前往。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在落后地区投资创办国有企业的办法,来促进这些地区的工业发展,以达到改善工业布局,使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目的。如巴西政府为了开发落后地区,除了采取财政、税收政策,给落后地区以财力支持外,还根据落后地区的资源状况及原工业基础,有计划地投资建立新的工业基地。如1974~1979年的第二个全国发展计划规定在东北部投资近1000亿克鲁塞罗,建立石油化工中心、化肥中心、五金机械和电器机械联合企业,还加强了传统工业的纺织、成衣、皮革、制鞋等企业,使东北部的工业迅速发展起来,被称为“东北部的圣保罗”。(注:程极明.大国经济发展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161)

第六,国有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战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这种经济制度下,经济运行主要是依靠市场机制发挥调节作用。不过,市场机制虽然具有合理配置资源、自发调节供求以及激励竞争的功效,但如果完全听凭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即使这种市场机制已相当完善,也无法达到发展中国家所选择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因为,在市场自发过程中所实现的储蓄率和投资率往往偏低,不能保证整个经济发展达到社会所希望的速度;市场机制主要依赖于价格、利率、汇率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它只反映私人利益、私人成本,而难以全面反映社会的利益;市场机制在强调效率的同时往往忽视收入分配的公正性,这在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会造成收入分配的更大不均等,另一方面又会导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严重畸形化。正是由于市场机制存在着上述缺陷和不足,客观上要求国家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控。但是,要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国家就必须掌握一定的经济实力,并能对一些关键性的重大经济活动作出直接的决策。显然,要作到这一点,必须在一定领域中建立和发展一定规模的国有经济。

三、国有经济的主要弊端

国有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虽然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实践证明,国有经济也有许多局限性。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国有经济的弊端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高度垄断,限制市场竞争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通过国有经济实现对整个经济生活的干预,国家资本往往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或重要的经济部门。因而,国有经济具有高度的垄断性。这种垄断性在反对外国垄断资本、维护国家经济的斗争中,以及在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垄断性也产生了许多负作用:第一,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才能作到优胜劣汰,才能促进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是,由于国有经济的垄断,限制了私人企业和国营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尽管国家主观上企图推动私人资本发展,实际上却限制了私人资本的发展。第二,在社会经济的运行中,国家最重要的职能是宏观调控职能,即制定市场游戏规则,调节社会总供求,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等等。可是,国家行政机关直接掌管生产资料,垄断许多关键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引起国家宏观管理职能的畸变,使其不能很好地去履行其应该履行的职能。

2.产权不清,腐败之风盛行

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虽然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宪法上被宣布为全体国民所有,可是,这一原则却无法在经济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加以贯彻。这是因为,尽管具有公民身份的社会成员在名义上都是社会财产的所有者,但在实际上,由于全民财产不可分割和在传统体制下不可交易、转让的属性,使得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不可能拥有一份可以明确辨认、并通过支配或出卖等方式实现的所有权。所以,在一些国家严重的场合,名为“全体国民所有”的资产,实际上变成“谁都不所有”的资产,成为越来越疏远人民群众、甚至成为凌驾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上的一种物质力量。原来意义上的产权以及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在这里已经非常淡化了,这就是经济学上常讲到的“产权虚置”现象。由于产权虚置,再加上发展中国家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不健全,因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中、营私舞弊之风盛行也就不足为怪了。

3.政企不分,企业经营目标重叠

国家作为政权机构和经济社会组织,是由一系列具有不同性格的、有多元的政治经济目标的组织所构成的复合体。作为全体国民的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国家负有管理全部国有资产的职能;作为政权机构,国家负有组织整个社会生活的职能;而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国家又具有控制和调节全社会经济运转的职能。此外,国家作为全民族利益的代表还负有国防、外交等方面的职能。在实行国家所有制的情况下,由于政企不分,国家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实体所具有的上述多项功能必然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和多个组织机构去控制、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实现上述功能,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企业经营目标。例如,国家的劳动就业部门可能把增加就业看作是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任务,因而在产业的配置上,更倾向于多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财政部门则把上缴尽可能多的税收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任务;而负责社会福利和协调地区经济发展的部门则可能把稳定物价、收入再分配和援助落后地区看作是国有企业的主要功能。此外,还有些发展中国家从政治角度考虑其他一些政治目标,如摆脱外国制约以实现经济独立和赶超战略等。

由于政企不分所造成的上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叠,势必严重影响到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力不从心,无所适从。

4.管理混乱,企业经营效益低下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国家资本控股的企业采取国有国营的制度。在这种管理制度下,各级经济管理组织之间,以及各级经济领导者和管理者之间没有明确、具体的责、权、利的界定,对他们缺乏经济、行政、法律等方面的硬约束,领导者作出错误的经济决策或管理失职而给经济带来损失,都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照旧做领导工作,甚至还能担任更高一级的领导职务;而工作做出了很大成绩,经济取得了很大效益,也缺乏必要的经济利益方面的奖励。另一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实行国有化以及创办和经营国有企业的过程中,缺乏具备一定素质的经济领导者和管理者。被委派去管理国有企业的官员,或者根本不懂经济工作,不懂经济发展规律,缺乏必要的经济管理知识和生产技能,或者官僚思想严重,办事作风浮夸,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动辄就轻率地作出某种决策。可想而知,这种决策很少有不失误的。所以,国有企业管理不善,亏损严重,在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并成为其越来越沉重的财政负担。例如,1979年,印度的145个国营企业中,有1/3是亏损的。土耳其公共企业在1977~1979年期间平均净亏损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9%,经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才使1981年的利润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0.1%。墨西哥国营企业(国家石油公司除外)1970年所获利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0.3%,1980年的净亏损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2%。塞内加尔的国营企业在70年代中期尚有赢利,但在1977~1978年出现了赤字,1979~1980年亏损企业达42家(1980年共有国营企业68家)。坦桑尼亚412个国营企业中,赢利者仅9个。据世界银行测算,如果发展中国家国营企业的收益提高5%,成本降低5%,由此产生的财富,在土耳其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或年税收的10%;在坦桑尼亚约等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5%,或全部卫生经费;在马里等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2%,或2/3的教育经费。(注:世界银行.1983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3:75)

四、对国有经济的整顿和改造

面对国有经济的严峻形势,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着手对国有企业进行整顿和私有化改造。智利首开发展中国家私有化之先河。1973皮诺切特就任总统后,根本改变了阿连德政府的国有化政策,将国有企业有计划地出售给私人。1974~1980年间,智利出售了130家企业,价值超过5亿美元。到80年代末,除大铜矿外,智利其他国有企业已基本上实现私有化。这些政策的实施,调动了私人经济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劳动生产率得到显著提高。在智利的带领和影响下,其他拉美国家也先后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70年代后期,阿根廷政府在《阿根廷经济复兴与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把部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属于基础设施、基础工业等重要部门的某些国有企业,如国家煤气公司、国家电力公司、邮政、电讯等实行“私有化”,即部分私有化,而将属于非关键部门的国有企业全部转让给私人经营。

如果说,在20世纪70年代,实行私有化的还限于智利、阿根廷等少数拉美国家的话,那么,到了8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亏损状况进一步加重,国家财政收支进一步恶化,国有企业的改造问题不得不尖锐地被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这一时期,一些发展中国家外债负担沉重,也成为促使这些国家推行私有化政策的主要因素。因为外债中的相当部分是国有企业所欠的,有的国有企业欠外债达几十亿美元之多。将这些企业出售给外国公司,不仅可连债务一起摆脱掉,而且出售企业的收入还可用作政府的其他开支。另外,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私有化也起到了诱导和促进的作用。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对各国经济调整方案的建议中,提出1981~1987年期间直接贷款的1/4和政策性贷款的1/10用于扶持和促进有竞争力和效率高的私营部门的发展,对私有化表现出明显的鼓励倾向。

正是在上述因素的促使下,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股席卷整个发展中世界的私有化浪潮。1981~1989年间,巴西政府宣布,通过拍卖和合并等方式对84家中小国营企业实行私有化。1991年付诸实施的全国非国有化计划,又将钢铁、石化、电力、银行及铁路等65家企业列入私有化名单,其中包括巴西最大的钢铁企业——国家钢铁公司。这些企业的拍卖收入达170亿美元之多,明显改善了国家财政收支状况。(注:卢韦等.走向21世纪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81)阿根廷在私有化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于1991年进一步宣布国营企业全盘私有化,其中包括两个电视台的私有化,并批准出售电话公司、国际航空公司、国家石油公司的某些部分。

在亚洲,除东亚地区的私有化取得较大进展外,原先仿效苏联模式,国有经济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的南亚各国的私有化也进展很快。1991年,印度拉奥政府上台后,相继推出减少公营垄断企业、提高私营企业资本的最高限额、提高合资企业中外资股份比例等措施。巴基斯坦的谢里夫于1990年执政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私营企业发展的措施,将100家国有工业企业列入私有化计划,这些企业涉及化工、工程、汽车制造和食品饮料等。斯里兰卡也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完成了对国有电信公司、石油公司、轮胎及橡胶公司、公共汽车公司的股份制改造。1992年政府用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股份制改造的资金为7.5亿卢比,而出售国有企业股份的收入则达32亿卢比,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注:卢韦等.走向21世纪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82)

在非洲,原先相当一部分推行非资本主义道路和大力提倡国有化运动的国家如埃及、阿尔及利亚、加纳、坦桑尼亚等,也纷纷加入非国有化和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行列。坦桑尼亚、刚果于20世纪80年代初全面整顿和改造国有企业,将其关、停、并、转,逐渐减少补贴,实行自负盈亏。扎伊尔在保持国家对能源、交通、水电等关键性企业的控制权的同时,将其他国营工商企业转为公私合营或完全私营。多哥从1983年开始实行私有化计划,截至1987年底,已出售5家国有企业,并出售另外2家企业的大部股份,此外政府还关闭了11家国有企业。

20世纪80年代起席卷发展中国家的这股“非国有化”浪潮,是国有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事实也证明,许多国家实施的非国有化措施确实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发展中国家在整顿、改造国有企业时走极端,把“私有化”当作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些本该由政府经营的关键性的部门被私有化了,甚至一些不该让外资控制的企业也被出售给了外国公司。如上所述,国有企业的确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正是这些局限性,妨碍了其经营效率的提高。但是,决定一个企业效率高低的因素很多,不仅仅在于其公有还是私有。私营企业由于管理不善而效率低下,最终导致破产的事例屡见不鲜;而国有企业由于制度合理,管理科学,从而成为经营典范的也并非一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列昂惕夫指出,不可能所有部门都由私人经营,有些部门改为私营只会降低效率。例如,台湾早年发展钢铁工业,原希望民间企业家来办钢铁厂,但没有人愿意办或有能力办。后来,不得不由政府来办,建立了台湾人至今还引以为骄傲的“中国钢铁公司”。因此,在整顿和改造国有经济成分时,出路不只是私有化,更重要的是理顺产权关系,改革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凡投资巨大、回收期长、有一定风险,且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垄断性部门如供电、供水、电讯、铁路等以及钢铁、石油化工等基础工业部门,宜由国家投资兴办,以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在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至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应适当退出,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开拓空间。同时,应重视改革和完善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如: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变多头分散行使所有权为集中统一行使所有权;建立国有企业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机制,如通过国有民营以及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将经营者的物质利益与国有资产的增值联系起来;建立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收入分配机制,等等。事实证明,发展中国家只要通过努力,将上述几方面关系处理好了,就可以提高国有经济的效率,使其在工业化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当前,我国正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长期以来,我国尽管实行计划经济,然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国有经济的发展方面有着大致相同的经历,也面临着许多相似的问题,比如,国有经济分布过宽、布局不合理,以及国有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等等。因此,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整顿、改造国有经济的经验,对于搞好我国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阿瑟·刘易斯.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出版社.1989

2.约翰·科迪等.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政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

3.巫宁耕.战后发展中国家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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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特性就国际经济法来讲,其价值目标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其在经济与国际之间立足,所以其价值目标与非经济以及国内两种法律存在差异。在国际法的领域中,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以及公法进行对比,前者对经济也较为侧重,而且其在发展以及合作两方面的阐释也并非后者能够媲美的。

2.价值主体具有多元性就共同价值来讲,其特殊的文化背景、历史发展环境、经济条件等方面是共同价值构建的主要因素。就国际经济法价值来讲,其关系主要因为文化、地域等方面存在较大距离造成共同价值的构建非常困难。

3.价值设定具有复杂性就价值实现而言,在法律制度中将其价值目标渗透进去是首要条件。但是因为价值主体具备多元性,所以在价值观方面也各不相同。在每个国家里,每位公民在价值目标的珍视程度方面各不相同,而且都希望设置到法律法规中,这就导致价值在设定方面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4.价值认同具备自愿性对价值体系以及特定价值进行认同主要有两种方法,分别是强迫与自愿。和国内法进行对比,认同国际经济法价值以及其本身以自愿为主,存在很多任意的惯例便是主要表现。

5.价值实现具备困难性价值实现因以上特点的存在,所以其实现非常困难,也就造成国际经济法的实际与理想状况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内法中非常少见。

(二)法的价值探究的重要性

对法的价值而言,对其重要性进行探究首先应对其自身重要性进行研究。价值追求是法律认知以及实践的重要基础及起因。其并不是单一的校正恶法,还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因素,渗透于法律的整个环境。如果缺乏法律价值,其发展一定会受到阻碍。其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余方法不能进行替换。在法学研究中,法律的现象以及价值的研究非常重要。就前者来讲,其主要功能是对人在法律中处于主导地位进行确定,其目标主要是为了更好的驾驭法律,更好的为人们服务。就后者而言,其认为主要是对法律现象进行解释,主要探究目标是如何采用法律合理的对人们进行统治。

二、国际经济法的价值目标

(一)秩序就国际经济法而言

其秩序主要表现在国际经济秩序方面,是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国内进行对比可知,在国际中,人们更迫切的需要秩序,而确立秩序的难度却非常大。主要原因是在国际社会中,没有很好的保障各国利益以及意志,造成各国在利益的划分以及调整方面存在差异。这些问题也就直接造成混乱无序的局面。国内与国际相比,国内在秩序方面通常较好,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出现无序状态,以国家的强制力为意志,通过法来划分利益,并使其拥有法律化,合理化。

(二)正义在上文中

从秩序的分析可知秩序主要是国际新秩序。主要原因是只有国际新秩序才能具备真正的正义。就国际经济的旧秩序来讲,其构建的基础主要是歧视以及强权政治,所以其正义性非常欠缺。就正义而言,其属于历史范畴。著名学者恩格斯曾经说过,正义不会永远存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正义的含义也在不断发生着改变。而国际经济法也在不断的进行演变。就国际经济法而言,当前从强调法律外在的平等性以及统一性向其内在的奋斗性逐步发展,这一发展也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转变。

(三)站在国际层面的角度分析

国际社会主要由民族与国家组成。如果国内法没有庇护,那么其追求的价值也很难实现,所以人们对于有很强的依赖性。在国际经济的范围内,经济是其主要体现。这就表明在其国内,各种资源与活动都拥有永久。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表现了各国在的平等性。在国际经济法的各项原则中,经济这一原则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且在构建国际经济的新秩序时,起到基础性作用。但是因经济的发展产生过时的言论。所以,对于应给予重新审视。

(四)安全就安全而言

其余秩序、正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如果秩序的正义性较强,那么其必然属于安全秩序。就安全来讲,将其作为实质性价值。在社会的关系中,正义是安全必须融入的东西。所以站在这个角度来讲,法律规范与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重点关注的内容是避免人们受到各种侵害。站在缓和的视角来讲,安全还与人们的困苦、偶然事件等方面有密切的关系。就国际经济法而言,安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前,国际经济法得到调整,在国际金融、贸易以及投资三方面中,安全价值都非常重要。

(五)自由人们对自由都存在着渴望

也有很多学者对自由进行探究。通常来讲,自由的含义涵盖三方面,其一是字面,其二是哲学,其三是法学。如果想拥有自由,就必须认同客观规律。对于社会生活来讲,人们的社会生活一定要有组织,被秩序所制约。因此,人们必定受到一定的拘束,以此来换取一定的自由。所以自由只是相对而言,与限制紧密联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总是采用各种秩序以及机制的构建来确定自由。因此,在法的价值中,自由必定占据一席之地。但是对于自由的理解不能过于简单,而是从社会以及个人的角度出发进行全方位的解释,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自由的价值。

(六)效率就效率而言

其通常指的是在投入量确定的前提下能够获取的产出量。换而言之,就是通过最少的资源消耗换取相同的效果。亦或者采用相同的资源,获取最好的效果。效率与自由、秩序等特征相同,在法律价值的目标中,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内容。就社会来讲,如果其各方面较为优秀,那么其不仅在秩序、公正以及自由等方面较好,而且还存在较高的效率。如社会较为完善,那么如果其一定要拥有高效率。

(七)其余价值

目标在本章节中,国际法价值除去以上六方面价值目标之外,还涵盖其余价值目标,例如人权、合作,发展、理性、人权等方面。

三、国际经济法的价值

实现就法的价值而言,其目标将人们对法期望的形态展现出来。他在社会的实践过程中,经过不断概括以及后人的精炼而形成。对于法的价值来讲,其实现主要表现人类期望的现实化。但是因为其目标存在超越性,所以其价值实现只能无限接近。国际经济法与其余部分法相比,在价值实现方面相同,与法律实践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有通过法律监督以及人们自觉遵守才能将法的价值体现出来。因此,法在自身实现以及价值实现方面相同。

(一)实现条件对于价值而言

人们对其渴望程度与其实现的难度几乎成正比例。法对秩序追求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往往缺乏秩序。同样,法对于自由以及平等追求也是因为人们没有获得理想的自由,没有得到理想的平等。人们无法实现理想价值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些阻碍因素造成的。消除阻碍因素需要三方面条件。其一,对于法律制度来讲,其应该拥有良好的设置。任何国际经济法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因为价值存在争议。如果立法较为成功并得到完善,那么国际经济法在价值表现方面获得统一。其二,需要彻底的实施法律制度。国际经济法因保障机制的欠缺导致其价值实现主要有国家政府以及自愿来完成。而其实施主要是通过每个国家制定特定的规则来实施。其三,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获得认同。就国际社会来讲,如果人们对国际经济法在价值方面的认同逐步提升,那么其价值定会实现。

(二)国际经济法价值的矛盾及解决就价值主体来讲

其具备多元性以及复杂性,这就是国际经济法在价值的实现方面较为困难的主要原因。因为价值主体实质特性即为人们因价值观念不同而产生的冲突。站在“应然”的视角分析,法的价值在体系方面较为和谐。换而言之,法的制定要遵守完善的规则,各种价值的目标也都融入进去。保证各种价值目标最大限度的实现而彼此之间不会产生冲突。那么冲突只能来源于人们对法的价值准则、价值目标、各种目标的认识程度。在法的价值探究范畴中,对价值准则产生的冲突研究极其重要。只有对实际生活中产生的价值冲突进行研究,才可以寻找冲突产生的根源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这对价值目标的实现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当前,在国际经济法中,产生的冲突主要有四方面。

1.正义和秩序。在国际经济法中,对正义秩序的追求较高,但是在实际中,正义和秩序却在很多时候背离。因此,只有国家得到不断发展,提高国际地位。在国际制定新规则时,融入自身利益以及意志,进而获取新秩序。

2.秩序和自由。首先在秩序范围内,自由属于个性发挥,但并不是任意发挥。其次,在人们实现自由价值与其余价值时存在冲突。所以,秩序与自由在国际经济法范畴内产生冲突的根源是自由和秩序的不合理性产生的。

3.效率和公平。为了实现公平而牺牲效率,但是因效率的牺牲又造成公平的丧失,这就产生了冲突。为解决两者间的冲突,著名学者奥肯提出因社会领域的差异采用不同的解决措施。此种区分解决的措施对二者冲突的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合作与。如果合作双方以独立及为基础进行合作,那么与合作将不会产生冲突。如果因为强权的威胁而进行合作,那么与合作之间极易产生冲突。所以,只有各国共同努力,制定新规则方能解决两者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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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链定义。价值链的概念是由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教授(1985年)提出的。他指出,每家公司均是在设计、生产、营销、传递与辅助相关产品时开展的一系列项目的集合体,这些全部活动均能够通过单项价值链加以说明。公司价值的创造须经过一系列的活动所构建,上述活动主要包括基本性的活动与辅的活动两种,其中前者主要有生产作业、内部后勤、外界后勤、市场、营销以及服务项目等,而后者则主要涵盖有购置、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公司基础设备等。上述各异却相互存在着关系的生产销售活动,即构建起创造价值的实时流程,也就是价值链。制造和销售分离的定义。本文中所指的制造和销售的分离并不是针对公司销售产品的范畴展开的区分,而主要基于国际视角来区分集团公司下各个分企业的职能与功能加以分离,也就是根据生产和销售的职能区分构建单独核算的职能企业。具体而言,生产公司专门负责的是生产与制造产品,营销企业专门负责的是产品的营销和市场,二者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与独立性的特点,通过相互协调配合的方式展开营销。区域产业链定义。区域产业链的概念定义代表学者是陈朝隆。他指出,区域产业链是指某类特定区域内所构建起的产业链条或是链段,是整条产业链在确定区域范畴的一种形态。他基于系统论的视角深入地把区域产业链的定义加以诠释,指出区域产业链属于一类区域性的经济组织机构,其运作与发展的主要规律与地区发展与产业机构运作的基本规律相关。不足的是,就有关区域产业链出现的层面而言,并未把产业链与区域产业链二者加以有效地分离。区域产业链的主要构成是被视作经济行为的主体链环,其链接方式主要是串接。产业链的流程是不同公司内部产业通过联系与缔结之后所产生的。

国际化价值链区域经济的逻辑化特点

国际化价值链区域经济的逻辑化特点,新型国际劳动也得以分工,并呈现出相应的区域经济逻辑化的特征:第一,国际劳动分工的发展所具有的动力更为多元化。不单拥有数量丰富的低廉劳动力,同时涵盖了功能完备的市场吸引力、优惠的招商政策、低廉的土地成本、交通运送和信息传递技术的发展以及不同国家贸易政策的改变等。第二,技术发展与全球化的向前推动深化了国际劳动分工的级别与水准。和基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劳动分工相较而言,ICT产业变成新型的国际劳动分工的支柱型产业,同时也是新型国际劳动分工的一个核心推动力。第三,全球范围的市场竞争日趋明显,电子信息与通信等在西欧、美日等国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以后工业化为主的国家也面对着相似的问题,经过国际范畴的布局协调,维持制造业在全球范围的竞争实力,变成发达国家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区域的首选对象。第四,新型的国际劳动分工解构了以往只是生产制造流程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推论。研发、管理、营销与服务等各个生产业活动和生产制造活动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变成价值链创造的一个核心步骤而被纳入至新型的分工系统内。第五,先进的技术推动了新兴产业的崛起与发展,然而更为关键的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全球金融资本跨界式的流动,领先的交通运送技术确保国际价值链区域经济的合理配置,包括市场原料、生产制造以及产品市场的国际化配置,从而提供更为完善的国际化生产网络系统。综而论之,新型的国际化分工系统体现出多层次化的特征,涵盖了多种产业及其产品在制造与销售方面的分工情况,同时也包括了相同一种产品中各个增值步骤的多个领域的分工情况,此类发展走向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国际化价值链中区域经济的多种分工的范畴、潜力与深度,同时打开了提高生产率提升与促进经济递增的新型格局,从而使得原先国际化价值链分工系统更趋逻辑性。上述研究系统构架的前提是价值链的总结以及商品链的定义,在此前提下辅以空间与网络等定义,从而在更为广泛的研究系统中诠释当下国际生产组织出现的新改变,形成当下全球化和区域发展分析的关键性研究构架。这种宏观性的构架正体现出国际化价值链区域经济的逻辑化特点。

制造组装和品牌营销的分离理论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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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备工作费的内容

准备工作费的内容因不同国家(地区)的习惯和工程内容而异,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用水、电费;计日工费用(含人工、主要材料和施工机械费);脚手架费;I临时设施费;业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生活设施费;试验费;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职工交通费;日常气象报表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修筑和维护费;恶劣气候环境下工程保护措施费;现场保卫设施费;现场清理费。

3准备工作费的估算

在准备工作费的估算中应有总额控制的技巧,一般准备工作费约占工程总价的10%~15%,部分可达25%。工程规模越大其所占比重越小,工程规模越小其所占比重越大。这些费用每项只列一个总额,但在具体估算时应分别详细计算。准备工作费的确定往往涉及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等,必须进行专门的分析。

(1)施工用水、电费。如果由业主供水、供电。则可预估每天的平均用水、用电量,再乘以施工天数,酌情增加损耗(5%~10%)和必要的线路及设施费等。但目前在中东和非洲的某些地区,特别是水利工程的工地,普遍缺乏供水、供电来源,则施工用水就需考虑买水、运水及储水设施等费用;或考虑打井、抽水、贮水设施等费用,同时结合施工工期,计算一次性投资和经常费用(包括人工费)来确定施工用水费。施工用电须考虑使用柴油发电机发电,应计算设备的折旧费(工期较长者可考虑一次摊销)、安装及拆运费、日常的油料费及人工费等。

(2)计日工费用。在准备工作费中,经常有一项内容要求报出主要人工、主要材料和关键施工机械的计日或计时费用。人工和材料按咨询的价格加以必要的管理费用报出即可,而机械费用则可视施工工期的长短和投标策略的需要,采取一次性摊销计算或按适当折旧费加经常费的计算方法解决。该项内容主要作为在业主要求增加工程量或工作内容进行补充报价或结算时的计算依据。从施工方的角度来说,该项内容是一个主要的利润来源,宜高报。

(3)脚手架费。脚手架费系指整个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脚手架的费用,包括内外脚手架、混凝土浇筑、土方和防水工程、满堂脚手架、简易脚手架以及吊篮等。应根据图纸分别确定脚手架的搭设方法及次数,然后分别计算各种脚手架的工程量,最后参考国内的定额做必要的调整(如工效、管件的周转次数),从而编出单价分析,逐项计算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即为脚手架的全部费用。此外,如有以往测算资料,也可按占全部工程的百分比计算(如0.5%一1%)。

(4)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不宜采用国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包干的办法计算,而应根据总标价、工期及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估算。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首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内临时设施的面积定额,分别确定生产、生活等用房面积,再根据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等确定每平方米造价而计算出全部临时费用。在气候特别炎热或寒冷的地方,则还应考虑空调及取暖设备的费用。临时道路、停车场、用水电管线可以按施工组织方案的实际量加以计算。临时电话费则根据工地的大小和所需电话机的多少计算引入线路、安装、拆除手续费等一次性费用和全部施工期间的经常费用。

(5)业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生活设施费。一般在投标文件的工程说明书中有明确的面积、质量标准及所需的卫生设备、家具、仪器等,所报的价格可以根据这些要求计算。此外,还可能要求配备服务人员,则其施工期间的全部工资也应列入。

(6)试验费。试验费包括试验室建设费、设备购置费以及试验人员的工资等费用。一般招标文件中对试验室的建筑面积、标准以及应配置的设备清单都有详细说明,可根据购买地的价格,加上采管费、运输费、安装费和进关费等,最后还要计入试验人员的工资及办公费等。

(7)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这些费用相当于国内的劳动保护费,如安全技术设备、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防暑降温费;对有害健康作业者发给的保健津贴、营养品等,以及有关工人的医药、卫生(包括医务人员及设施的开支)及生活设施的购置、摊销和经常费用等。可按工期长短及每个人每月若干金额计算(按经验,一般非洲国家外籍管理人员每月需现场福利及安全费约为30—50美元;当地工人这项费用很低,可忽略)。

(8)职工交通费。职工交通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加以计算,如施工地点较集中,应考虑将交通费变通为住房补贴;如施工地点分散,则应考虑安排专车接送。另外国际上通常规定工人每天上下班往返路途时间不超过1h,超出的时间可列为上班时间。而实际执行时一般可不考虑超出时间,原因是可要求工人住宿的地点离工地不要太远。

(9)日常气象报表费用。所需仪器设备及文具、纸张外,其他比较重大的费用是负责日常报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工资开支,应按整个工期的长短考虑。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与当地的气象部门联系,购买其报表或让其经常提供数据,此举更有说服力,同时也可减少设备仪器和人员的投入,降低工程成本。

(10)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修筑和维护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修筑和维护费包括场区内的道路和进出场必经的公共或私人的道路维护保养费用。场区内的道路修筑及维护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实际量计算;公共道路的维护费相当于国内的养路费;在国外,有些道路属于私有道路,施工的各种车辆必须通过时也需交纳一定的维修养护费,这些费用可根据车辆数量、次数、施工工期和当地有关规定估算。

(11)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工程保护措施费。与国内冬季、雨季施工增加费相似,应结合当地恶劣气候条件,充分考虑其对施工的影响程度。这就需要对当地气候环境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往往因考察时间有限,这笔费用难以估计准确,可在考察后在其报价的基础上增加3%一5%。

(12)现场保护设施费。现场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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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物资供销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由单纯供应铁路内部的封闭型经营方式向开放型的不仅供应路内,同时与路外及国外的广大客户进行贸易的经营方式的转变是大势所趋。招标与投标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方式,而投标报价策略的研究,不仅是我们走向国际竞争的突破口,同时也是为适应国内市场在不久的将来普遍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贸易积累经验,使铁路物资供销企业走在时代的前头.立于不贼之地。

1现阶段国内贸易公司

招标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据统计,我国各主要国际贸易公司投标参与国际竞争的中标卓大约在8%左右,其原因除客观上成本高、产品缺乏知名度及招标方违反常规等等以外,尚有主观努力不够的因素在内,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1投标的盲目性。出标的盲目性。没有认真进行机会筛选,盲目送投标书,如技术实力不足,风险很大的标,以及数量很小的项目等的投标。报价的盲目性。报价中没有策略依据,盲目决定报价水平。

1.2信息掌握不足。对国内生产企业情况、产品信息等缺乏必要的r解。对投标竞争对手的情况了解不够,缺乏投标市场信息渠道。

2投标、报价策略研究

投标报价的策略是建立在对影响货物投标报价的诸因素及其内在联系的分析、判断在基础上,对投标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相应的对策。

2.1影响报价的因素分析。价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即基本因素(成本利润因素)、竞争因素、货物质量因素、交易条件因素、政策周素等,这几种因素也有主次之分.在一定时期内,货物质量因素及国家政策因素是相对固定不变的,称为固定因素,而基本因素、竞争因索及交易条件因素则在每次招标括动中是不相同的,称为变动因素。报价策略研究,就是针对难以掌握的变动因素提出相对应的策略和控制方法,从而科学地提供报价依据。

2.2投标机会筛选。投标机会筛选是投标竞争的前提,一般情况下,下列几点可作为机会筛选的判断标准。

2.2.1招标人投资的可靠性。首先应对招标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一般采用ICB(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利用“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兴建项目或经济较发达国家的政府主持韵项目,其资金是有保障的.而纯是企业行为或某些不发达国家政府组织的招标则应进行具体的分析,对可靠性差的项目应坚决放弃。

2.2.2招标人背景及信誉。某些国家的工程部门及一些经常招标的企业、部门是国际招标的老手,专有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员对待投标人,投这样的标难度极大,没有必胜的把握,应放弃;有时招标人不按规定授标,如果事先有所了解,就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2.2.3技术条件。对我国技术能力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要有充分的了解,对投有把握按期完成的标应予放弃。

2.2.4投标竞争形势。尽可能了解参加投标的竞争对手的情况,做到知彼知己,对有强大竞争对手、而自己又绝对无法战胜时,应予放弃。

2.2.5投标的风险程度。事先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预测,只有风险程度在自己可以承受范围内的标方可投标参与。

2.3确定报价目标的策略

报价目标依项目情况、货物质量程度、招标条件、生产企业的经营目标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分析,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即追求利润和追求创汇额或叫追求中标率。如果招标项目属如下情况:招标人所需货物为我们以前中过标的产品,而且反映良好;招标货物是我方在海外市场上占有垄断地位的产品;招标货物我们能以低成本生产、而且成本可能大大低于竞争对手。此时就应以追求利润为报价目标,即尽可能扩大货物报价与实际成本间的差额,同时须知报价越高,虽利润越高,但中标机会就越小。除此之外.应追求创汇额,追求中标率,目的在于在保本或微利投标中标的同时,使产品在海外市场打开销路,建立信誉,扩大知名度,为以后投标打下基础。

2.4不同报价目标下的报价策略

2.4.1在追求利润的目标下的策略要求找出一个合适的报价,所谓合适的报价是就价格水平高低而言的,它的计算准确,高低适中,既能维护投标人自身利益,同时在投标竞争中又可能为招标方接受,从而增大中标可能性。对此,我们将主要围绕其中的“利润和“竞争者可能的出标价格”来讨论。这里首先要引用预期利润”的概念。所谓。预期利润”,又称利润期望值”,其计算公式如下:=P(A—C)式中:一预期利润;^一实际报价;c一出口货物总成本;尸一为中标概率,指投标人在报价A时,为中标人的概率,它是根据以往中标报价的记录作出的,没有记录时,由决策层人员判断得出。由公式可以看出,中标概率与报价大小呈反比,即报价越高,中标概率越低。“预期利润最大化”可以作为投标人报价选择的决策依据,最大预期利润下的标价可作为优化的投标标价,在较长时间内,着眼于长远考虑,而且当投标多次限于一个总的地理区域内某特殊类型的项目时。这个判断指标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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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数据横空出世,源于个人全球化、记忆数字化、社会网络资本化的全力驱动,是IT业发展演进的历史使然。大数据不是突然产生的,是IT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大数据浪潮主要源于三大驱动力推动。一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了信息、知识和社会关系网络乃至“个人”全球化,为大数据提供了广泛的数据来源。二是数据开放运动和数据民主化,实现了数据的分布式共享和全球性覆盖,云计算等廉价、高效的存储提取方式,让数据成为“共享的社会记忆”,客观上开启了大数据时代大门。三是挖掘复杂社会网络资本价值,加速了大数据技术的深度应用,构成了大数据的经济驱动力。全球化、数字化和社会网络资本化齐力推动了大数据大发展。

二、大数据:国家审计改革发展新动力

正在发生和演变的趋势表明,大数据时代无论对于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是一次革命,一个巨大的挑战,一个重大的转型机遇和飞跃的契机。国家审计无疑也是如此。1.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新实践,必将推进国家审计理论与时创新。当前,人工智能、社交网站、RFID、语义网、云计算等技术或理念风驰电掣一般闯入我们的工作生活,数据开放、软件开源、普适计算、智慧地球等新思想令人眼花缭乱,新的技术和观念层出不穷。在信息技术环境下,丰富多彩的经济社会实践,通过信息交换、权能传递和功效联动等方式,将先进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网络时空观、数据挖掘、系统集成以及多媒体等多种学科理论和技术思想深层次地植根于审计理论,刺激审计理论的变革和创新。同时,国外一些先进管理理念,如企业再造工程、虚拟组织、穆尔法则(Mooreslaw)、基尔德法则(Gilderslaw)和麦特卡夫法则(Metcalfeslaw)等,与传统审计理论进行分化、碰撞、对接与融合,必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审计理论不断繁衍与创新,审计理论将呈现多样性、交融性和虚拟性。2.审计客体内涵和外延的扩张,必将呼唤国家审计权力边界顺势突围。近年来,经济社会实践活动中,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运用,实物流、资金流表现向无纸化、数字化和信息流的转变,业务处理和财务管理逐步实现自动化和网络化,国家审计的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资料、审计证据线索等都呈现出普遍电子化、数字化的特点。从而摆脱了传统帐套、传统财务信息、纸质的业务轨迹,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扩展到电子数据、系统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自身;从财务数据延伸到业务数据;从内部数据关联到外部数据,审计客体外延和内涵的扩张,突破了以财政财务收支、纸质载体为主的审计权限范围。必然要求法律赋予审计部门数据采集、技术侦查、行政强制、诉讼等更多权力,以应对大数据时代的高科技舞弊,确保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3.新型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必将推动国家审计作业流程优化再造。联机分析、数据挖掘、WEB2.0互联网审计、云技术等大数据技术普遍运用,将所有的审计内容、审计技术、审计方法纳入大数据审计之中。传统的现场审计作业流程必将改造优化为:了解调查,获取信息;采集数据,整理数据;进行数据转换、清理和验证;创建审计中间表;进行数据分析,找出审计重点;构建审计分析模型,分析数据;延伸落实,审计取证。数据分析成为审计作业的核心。信息技术还可以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如利用信息技术为审计项目管理内置一个标准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审计作业流程,用以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作业行为,使不同背景、不同水平的审计人员能够执行相同的审计动作。通过虚拟组织形态和数据集成智能化管理,实行远程控制审计项目,包括审计方案的控制、分工控制和授权控制,为质量控制和风险预防搭建一个良好的、高效的管控平台。4.国家审计供需矛盾更为激烈,必将要求国家审计主体能力自我革命。审计作为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覆盖领域之广,涉及的经济社会活动之多,所产生和集聚的数据规模不可谓不大。大数据价值的发现和挖掘,必定给审计创造了更多需求,打开了更广阔的市场,对审计供给能力提出了新挑战。而决定审计供给能力的关隘就是国家审计主体能力。大数据时代,IT审计师将主导国家审计舞台。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主要精通财会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技能比较欠缺,知识结构还不能满足大数据技术的要求,数据分析与管理高端人才紧缺。审计人员除了要有专业的审计、会计知识外,必须精通信息技术,掌握网络、数据库、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优化审计人员能力结构,增强审计干部信息化审计基础能力、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监测指标和模型的构建和分析能力、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测评能力,尤为紧迫。

三、大数据背景下国家审计发展路径

无论是组织结构,还是国家文明,只有充分发挥大数据时代的价值、迎接好大数据面临的挑战并积极应对,才会处于不败之地。因此,国家审计应放眼未来,以大数据审计为目标,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抢占审计发展的突破点和制高点,迎接新时代挑战。

(一)加快理论创新,为大数据审计落地提供实践指南。要坚持实践上的“摸着石头过河”与理论上的“顶层设计”相结合,加强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在理论上对大数据审计的性质以及由此决定的审计职能与任务等基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构筑起适应大数据时展的、可用于解释和预测多种审计现象的审计理论。加强与国家信息化咨询委员会、公安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研讨,多角度、更准确地把握客观现实及政策约束;组建由学术界专家、审计研究人员和实务骨干组成的团队,承担把握前沿热点、规划审计思路等工作,为加快大数据审计实践提供操作指南。要制定大数据审计发展的长远规划,坚持把大数据审计作为国家审计发展的核心战略,从数据、制度、人才和技术等方面逐步积累基础资源,有计划、有步骤、长期不懈地坚持推进。要加大宣传,营造数据审计文化氛围,革新思想观念,树立正确数据观,建立基于全数据模式、从整体到局部的审计思维模式,用大数据时代精神武装头脑。

(二)加快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大数据审计相关法规建设。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和计算机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活动,有些甚至还是盲区,导致大数据审计的法律地位和权限虚置。要加强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相关立法,把电子合同、电子凭证、电子证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保管要求,数据认证机构的管理,电子信息与网络安全等相关问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固化下来,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法律依据。要强化审计权威,扩大审计权限,赋予审计审查审计对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与安全措施,利用网络和审计软件进行审计,接入、采集、存储、提炼审计对象所有数据等的权力。要坚持本土自创与模仿移植相结合,建立健全与大数据时代相适应的审计标准和准则,如制定大数据审计评价准则、技术标准,数据挖掘分析指南,信息系统输入—处理—输出的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的准则,云计算以及网络审计准则等,确保大数据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快机制创新,积极构造政府主导、审计主推、IT企业参与的大数据审计联动机制。大数据技术在国家审计领域中的推广应用是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但根据国家审计行业自身的特点,其无法自发地独自实现,必须积极构造政府主导、审计主推、IT企业参与的多点支撑联动机制,形成聚合效应。对政府而言,要积极把握大数据战略机遇,制定积极的政策法规,提供高质量的网络基础设施,营造适度宽松的大数据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审计部门进行大数据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从标准、法律和意识形态层面大力引导大数据审计发展。对审计部门而言,要制定战略数据储备计划,加快与被审计单位数据实时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数据载体;要逐步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审计数据中心,构建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方法和评价信息资源库,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审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大集中。对IT企业而言,要深刻洞察大数据审计的需求,提供从硬件到软件、从产品到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要专注细分领域创新,提供具有审计行业特色的大数据审计专家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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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在国际投标报价中,有一项为“准备工作费”,通常要求单独报价。该部分内容一般未明确具体的工程量,而要求承包商根据自己的施工安排和实际的施工经验进行估算,相对较难测算。笔者根据实际经验就有关的测算方法作一介绍。

2准备工作费的内容

准备工作费的内容因不同国家(地区)的习惯和工程内容而异,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用水、电费;计日工费用(含人工、主要材料和施工机械费);脚手架费;I临时设施费;业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生活设施费;试验费;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职工交通费;日常气象报表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修筑和维护费;恶劣气候环境下工程保护措施费;现场保卫设施费;现场清理费。

3准备工作费的估算

在准备工作费的估算中应有总额控制的技巧,一般准备工作费约占工程总价的10%~15%,部分可达25%。工程规模越大其所占比重越小,工程规模越小其所占比重越大。这些费用每项只列一个总额,但在具体估算时应分别详细计算。准备工作费的确定往往涉及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等,必须进行专门的分析。

(1)施工用水、电费。如果由业主供水、供电。则可预估每天的平均用水、用电量,再乘以施工天数,酌情增加损耗(5%~10%)和必要的线路及设施费等。但目前在中东和非洲的某些地区,特别是水利工程的工地,普遍缺乏供水、供电来源,则施工用水就需考虑买水、运水及储水设施等费用;或考虑打井、抽水、贮水设施等费用,同时结合施工工期,计算一次性投资和经常费用(包括人工费)来确定施工用水费。施工用电须考虑使用柴油发电机发电,应计算设备的折旧费(工期较长者可考虑一次摊销)、安装及拆运费、日常的油料费及人工费等。

(2)计日工费用。在准备工作费中,经常有一项内容要求报出主要人工、主要材料和关键施工机械的计日或计时费用。人工和材料按咨询的价格加以必要的管理费用报出即可,而机械费用则可视施工工期的长短和投标策略的需要,采取一次性摊销计算或按适当折旧费加经常费的计算方法解决。该项内容主要作为在业主要求增加工程量或工作内容进行补充报价或结算时的计算依据。从施工方的角度来说,该项内容是一个主要的利润来源,宜高报。

(3)脚手架费。脚手架费系指整个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脚手架的费用,包括内外脚手架、混凝土浇筑、土方和防水工程、满堂脚手架、简易脚手架以及吊篮等。应根据图纸分别确定脚手架的搭设方法及次数,然后分别计算各种脚手架的工程量,最后参考国内的定额做必要的调整(如工效、管件的周转次数),从而编出单价分析,逐项计算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即为脚手架的全部费用。此外,如有以往测算资料,也可按占全部工程的百分比计算(如0.5%一1%)。

(4)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不宜采用国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包干的办法计算,而应根据总标价、工期及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估算。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首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内临时设施的面积定额,分别确定生产、生活等用房面积,再根据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等确定每平方米造价而计算出全部临时费用。在气候特别炎热或寒冷的地方,则还应考虑空调及取暖设备的费用。临时道路、停车场、用水电管线可以按施工组织方案的实际量加以计算。临时电话费则根据工地的大小和所需电话机的多少计算引入线路、安装、拆除手续费等一次性费用和全部施工期间的经常费用。

(5)业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生活设施费。一般在投标文件的工程说明书中有明确的面积、质量标准及所需的卫生设备、家具、仪器等,所报的价格可以根据这些要求计算。此外,还可能要求配备服务人员,则其施工期间的全部工资也应列入。

(6)试验费。试验费包括试验室建设费、设备购置费以及试验人员的工资等费用。一般招标文件中对试验室的建筑面积、标准以及应配置的设备清单都有详细说明,可根据购买地的价格,加上采管费、运输费、安装费和进关费等,最后还要计入试验人员的工资及办公费等。

(7)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这些费用相当于国内的劳动保护费,如安全技术设备、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防暑降温费;对有害健康作业者发给的保健津贴、营养品等,以及有关工人的医药、卫生(包括医务人员及设施的开支)及生活设施的购置、摊销和经常费用等。可按工期长短及每个人每月若干金额计算(按经验,一般非洲国家外籍管理人员每月需现场福利及安全费约为30—50美元;当地工人这项费用很低,可忽略)。

(8)职工交通费。职工交通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加以计算,如施工地点较集中,应考虑将交通费变通为住房补贴;如施工地点分散,则应考虑安排专车接送。另外国际上通常规定工人每天上下班往返路途时间不超过1h,超出的时间可列为上班时间。而实际执行时一般可不考虑超出时间,原因是可要求工人住宿的地点离工地不要太远。

(9)日常气象报表费用。所需仪器设备及文具、纸张外,其他比较重大的费用是负责日常报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工资开支,应按整个工期的长短考虑。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与当地的气象部门联系,购买其报表或让其经常提供数据,此举更有说服力,同时也可减少设备仪器和人员的投入,降低工程成本。

(10)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修筑和维护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修筑和维护费包括场区内的道路和进出场必经的公共或私人的道路维护保养费用。场区内的道路修筑及维护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实际量计算;公共道路的维护费相当于国内的养路费;在国外,有些道路属于私有道路,施工的各种车辆必须通过时也需交纳一定的维修养护费,这些费用可根据车辆数量、次数、施工工期和当地有关规定估算。

(11)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工程保护措施费。与国内冬季、雨季施工增加费相似,应结合当地恶劣气候条件,充分考虑其对施工的影响程度。这就需要对当地气候环境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往往因考察时间有限,这笔费用难以估计准确,可在考察后在其报价的基础上增加3%一5%。

(12)现场保护设施费。现场保护设施费指现场的围篱、安全带、出入口、警卫室和夜间照明设施及保安人员费用等。可根据现场总平面布置及这类设施的设计图纸估算所需要的工料费进行一次摊算,不计残值,最后加上保安人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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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经济法形成的几种观点

对于经济法产生于什么时期,我国学界大致形成了三种观点:第一,“古代经济法”。有学者认为在古代社会就出现了经济法,并且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不论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有各自的经济法。当然,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经济法的本质、内容和作用是各不相同的。”[2]第二,“资本主义经济法”。此观点认为国家形成之后便出现了经济法,但是在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经济法才成为独立的法律力量。有学者认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原始干预的目的在于保障国家的生存和发展,经济法的形成是国家原始干预法律化的结果,但是,“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力量的兴起,则是在人类社会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的事情”[3]23-24。第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此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才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垄断使竞争环境恶化,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克服因垄断而造成的危机,与此同时,资本主义国家运用‘有形之手’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于是出现了与民商法和其他法律迥然不同的经济法律法规,这便是经济法。”[4]笔者认为,经济法和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都是在国家形成初期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时作为独立的法律力量登上历史舞台,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把握经济法的定义,能让我们更好地认识清楚经济法和国家干预的具体关系。

1.2经济法的定义

关于经济法的定义问题,各国学者对经济法有着不同的定义。西方学者对经济法的定义大致概括为:经济法是在市场机制下建立的经济政策立法体系,其核心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经济法是调整普遍经济利益的法;经济法是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经济法是公法和私法的交错;经济法是企业法;经济法是社会法。日本经济法学家丹宗昭信认为,西方学者对经济法虽然有着不尽相同的定义,但是这些定义却拥有一个明显的共同之处,就是明确了国家干预是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具有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性质。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概括为以下观点:“国家协调说”、“国家调制说”、“纵横统一说”、“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需要国家干预说”以及“国家调节说”。笔者认为,尽管以上各学说关于经济法的定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表述方式,但是这些学说拥有的共同点在于均认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存在的目的。从经济法的产生和定义可以得出,市场机制的缺陷引起了市场失灵,市场失灵则产生了需要由国家进行干预的干预需求,有了干预的需求后便由国家进行干预供给,而国家进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成为经济法的本质特征。

2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形式

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最早出现在国家形成初期。“早在古代国家时期,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被称之为原始干预,这种干预往往伴随着野蛮与残酷。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增加国家财富、缓解社会矛盾,对土地、税收、交易等进行干预。譬如,从我国古代的田赋制度和中世纪之前的西欧庄园经济可以看出国家为保障其存续而制定法律对经济进行强烈干预。”[5]此时的经济法律制度便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古代经济法的形成便是源于国家对经济的原始干预。近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法。这一时期的经济法已经从诸法合体的法律形式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些单行的经济法律、法规[6]。这一时期的国家干预已经由以重商主义为代表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积极干预向消极干预转变。消极干预并不代表不干预,英国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开启了经济学理论的先河,斯密认为:“最好的政策,还是听任事物自然发展。”[7]政府无需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只需要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使经济按照市场规律自由发展。斯密极力主张经济自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也没绝对一概排斥国家干预。市场机制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运用市场机制的作用便使得市场正常运行,政府必须把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减少到最低限度。虽然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处于消极干预时期,但是关于对外贸易、关税和社会劳动保障的经济立法均得到发展。德意志帝国在1871年完成统一后,于1881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于1883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医疗保险法》;于1884年颁布了《事故保险法》;于1889年颁布了《伤残及养老保险法》。虽然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提倡经济自由和个人主义,但是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和形式的国家干预,预示着国家干预经济将成为一种普遍形式,国家干预经济立法迅速发展的时代即将到来[8]60。我们所研究的现代经济法实际上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才形成和完善的,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时期过渡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先后受到了重商主义和经济自由理论的影响。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竞争愈发激烈,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加剧,“经济危机的爆发和二次世界大战就是这对矛盾冲突的集中表现”[9]。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呈现出国家对经济实行全面干预的态势,并由此形成了对完全放任的自由竞争的否定。形成这种态势是深受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影响。凯恩斯认为:“在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制度下,正常情况是经济活动从充分就业一直到普遍大量失业的不稳定状态,典型的就业水平大都是远远低于充分就业,非充分就业就是正常状态,有效需求不足而引起的非自愿性的失业是长期存在的。”[8]61为克服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凯恩斯极力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通过制定政策和法律,加强投资,运用财政赤字,鼓励奢侈消费及国民经济军事化等措施,以便于增加“有效需求”。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国家干预呈现出全面干预的特点,促使经济法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譬如,美国颁布的《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全国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德国颁布的《钾矿业法》、《煤炭经济法》;法国颁布的《公司法》、《对外贸易法》。这些经济法规充分体现了经济和法律的融合,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得到了认同。

3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成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是将国家意志深入到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物质关系领域,并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整个社会关系的范围[10]63,简言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

3.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市场主体就是以市场为媒介在商品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包括个人与社会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经济法对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具体体现为:国家以运用国家权力对市场主体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或者其他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在对经济个体的内部的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如今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运行实行干预在许多国家已达成共识,同时企业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而需要国家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有效干预。此外,由于所有权的社会目的而导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决定了需要国家对企业的活动进行干预。

3.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市场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交换和社会分工是市场出现的前提条件。李昌麒教授认为:“市场秩序是指在特定时空范围内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和习俗惯例的总和,以公开、公正、公平为目标,旨在保障市场交易顺利进行的一种有条不紊的经济状态。”[3]333市场秩序有正常和非正常两种状态,非正常的状态便是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而引起的,市场失灵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前提,市场失灵的范围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界限。垄断、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产品等都是影响市场秩序的因素,因此,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反限制竞争关系、产品质量关系等均被纳入经济法调整的市场关系范围内。

3.3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不是万能的,它不能解决全部经济问题。市场机制的最大缺点就是缺乏足够的自我调节机能,因此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需要运用经济法。宏观调控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产业调控。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实现产业结构、产业区域、产业组织的优化配置,为产业优化升级奠定基础。通过对产业结构、区域、组织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②计划调控。计划调控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有突出表现。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计划法的地位虽有所变化,但是计划作为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③投资调控。国家运用各种方式,对投资主体直接投资活动进行调控,确保产业结构的合理。④财税调控。财税调控在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财税调控可以调控国民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两个方面。国家税收是财政调控的重要手段,它可以通过科学的税种、合理的税率,调整产业之间、产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发展。⑤金融调控。金融调节对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的平衡关系具有调控作用。

3.4社会分配关系

经济法意义上的社会分配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作为相对独立的环节而出现的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过程。“社会分配关系是指国家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10]69我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依照按劳分配原则进行,再次分配是受基本经济规律的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在社会分配中需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需要国家从全局利益出发,运用法律手段干预国民收入的分配活动。以上关系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133在这个定义中表明了经济法的内涵即国家干预,同时也表明了经济法的外延就是需要干预的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说来就是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

4经济法在实现国家干预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

4.1关于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基础。关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李昌麒教授指出,国家如何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和如何规范政府的干预行为是我国经济法必须要妥善处理的两个问题,其中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好,都会对我国经济法的建设产生不利影响,既要干预市场也要干预政府[11]126。市场失灵主要以市场不完全、市场不普遍、信息失灵、外部性、公共产品和经济周期等为表现形式。经济法可以说是国家运用国家公权力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法律,与民法和行政法相比较而言,经济法在克服市场失灵方面具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经济法作为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既具有公法性质也具有私法性质,可以在私权方面对市场主体进行限制;第二,经济法可以直接改变在商品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参与者的利益结构;第三,经济法比民法和行政法更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民法和行政法却不能很好地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在面临市场失灵问题时,政府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应当以适度干预为准则,政府不得超越干预的必要限度,以便于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超出市场失灵的范围进行干预必然会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

4.2关于政府失灵

国家干预法治化的最大障碍便是政府本身,主要表现为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可能会出现过度干预、干预不到位和干预不起作用的情况。政府失灵会使干预超出市场失灵的范围从而偏离市场的干预需求,进而加深市场缺陷问题。需要制定一套法定程序和原则来规范政府的干预行为,使得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依据。因此,有学者认为:“‘看得见的手’只有顺应‘看不见的手’运行的规律才能驾驭市场;‘看得见的手’只有谨慎地使用才能有效地发挥功用;‘看得见的手’只有知道哪里应当无为才能有所作为。”[12]

4.3国家干预法治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经济法在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干预为什么要法治化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在市场体制中,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工具,坚持国家干预市场的法治化才能维护市场中私权主体的形式公平;坚持国家干预法治化有利于保障民众的权利;政府拥有强大的行政权力,坚持国家干预法治化,可以规范政府的行为,限制其权力的滥用。当前被普遍认可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干预手段可分为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笔者认为,“应强调国家干预手段法治化,将具体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法律化,法律成为干预手段最终表现形式,且被人们所普遍遵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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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EVA指标未能解决利润操纵的问题绝对价值是企业通过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提供劳务所创造的价值,它有助于提升社会整体价值。而相对价值则是企业通过其他非经营手段获取的价值,是价值在社会范围内的转移,对于提升社会整体价值的贡献不大。财富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目的。因此,为了支持企业创造更大的绝对价值,应基于财富最大化这一目的来设计企业的评价指标。计算EVA的过程中已然适度调整了通过GAAP计得的利润指标,但调整未涉及企业绝对价值的思想。企业所创造的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都融合于EVA指标中,因此利润操纵的现象不会因为EVA绩效评价指标而有所改善。

1.3EVA难以解释企业内在成长机会市场对企业成长机会价值的预期即为企业的股票价格。计算EVA时调整了会计信息,其中可能包含经营者用以对市场传递与企业未来发展机会相关的重要信息。因此,调整后的EVA指标精度提高,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企业财富,也能更准确的体现出EVA和股票市场之间的密切联系。

1.4EVA缺乏识别虚假信息风险能力美国思腾思特公司的两位中国雇员将银广夏(0557)列为2000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VA排行榜第14位,但同时必须承认,造假事件的发生对银广夏产生了负面影响。我们不能将该事件简单的归咎于“疏漏”,而是反映出EVA根本就没有能力识别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隐藏的虚假信息。遗憾的是,在中国,会计报表存在虚假信息绝不是偶然的。仅这一点,便决定了EVA在中国得到推广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1.5EVA不利于分析企业经营存在问题绩效评价对于企业的意义,不能简单的归类于寻找问题或是对生产经营状况所做出的改进,同时应该看到它所起到的激励作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EVA企业绩效评价模式在这一方面所取得的效果还不能与传统模式相提并论。笔者拟用杜邦分析法逐一分解净资产收益率(ROE),以锁定对ROE存在威胁的几个要素。由于EVA是一个综合型的指标体系,因而管理者不能通过该指标体系分析经营无效的成因。而且,对过去结果的评价是该指标体系的核心要素,但是鲜少涉及对导致未来成功事件的要素的推导和分析。

2EVA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中的再思考

1999年,《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企业效绩评价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也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新财税制度的全面实行。2010初国资委将经济增加值纳入央属企业绩效考核指标。这些都标志着国资委近年来对央企经营者业绩考核越来越体系化,在企业的绩效评价上已由最初的单纯考核绝对量指标过渡为相对量指标,在建立以企业价值为基础的经营者绩效考核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通过以上对经济增加值(EVA)运用上的局限性分析可见,经济增加值(EVA)在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价中还需进一步完善。

2.1总体思路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总体思路是:基于EVA,充分结合战略性非财务指标,使绩效评价体系既能代表股东评价企业的经营绩效,同时符合企业的战略规划,并且能够在生产经营方面发挥实际效能。

2.2EVA作为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构建一金字塔状绩效评价体系,处于塔顶的EVA即为塔体核心部分,能够客观反映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EVA企业绩效评价模式其实是一个扬弃的过程。EVA最大化是做出管理决策的根本目的,在此阶段,基于会计利润来衡量财务收益的指标会对管理决策产生误导作用,因此必须将之扬弃。举例论证:首先确立“最大限度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基于该指标对所属单位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则利润率越高的所属单位投资积极性越高,这些单位关注的焦点在于提升现有收益率,因此不会过多关注收益率达不到现有收益率的项目,原因是项目现有收益率低。而绩效评价成绩差的单位,通常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这些单位的投资热情非常高,为了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他们的投资范围几乎囊盖了所有类型的项目,甚至资本回收额低于投资成本的项目也一概承揽。很显然,盲目投资非但不会提高效益成本的回收率,而且会对企业EVA的增长产生负面影响,结果必然是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战略规划背道而驰。

2.3EVA与非财务指标的融合在与创造EVA的相关流程之间建立联系,使之紧密联结,从中择取关键因素组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这一指标体系合理分配薪酬,加强员工管理。我们可以用一座因果联系的金字塔来形象的描述EVA和各项绩效评价指标之间的关系。金字塔塔顶为综合绩效的指标EVA,财务、顾客、内部经营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环环相扣,终点为财务结果。也就是说,除财务以外的三个维度的改善效果都会体现在财务结果上。该评价体系见图1。但是要注意一点:因所处行业的不同,反映驱动未来EVA增长的四个维度所涵盖的具体指标虽然有共性,但因企业之间有着不同的经营特点,因而各指标会有所差异。表1给出了主要指标的构成。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经营特点从中择取部分指标加以分析。

2.4以EVA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特点国有资本绩效评价体系分层次评价的基本模式在上述指标体系中都有所体现,并且这些指标综合了EVA评价模式和战略性非财务指标的应用优势,同时将二者中不适合企业绩效评价的部分剔除。可以说,以EVA为核心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出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融合了将绩效评价和实施企业战略有机整合的非财务指标应用优势,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奠定了优良的基础,为全体员工钩织了一个以创造EVA为最终目标的美好愿景,并且评价范围不仅包括企业的历史价值,也囊括了企业创造未来价值的能力,将企业的短期目标、长期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

2.5新的EVA绩效评价体系实施中注意的问题2.5.1注重指标的创建和量化诸如客户保持、客户满意度等类型的指标在非财务指标体系中属于不易收集或次要指标,就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汇总。诸如“员工受激励程度”等不适合以量化的形式来统计的关键指标,就要求相关领导在日常管理活动中注意收集,经汇总分析赋予其应用价值。因此,要求企业内部必须建立一套高速运作的信息传递及反馈系统,确保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实时上传下达,提高绩效指标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