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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存在共同性质的东西。在世界一切民族当中,他们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确立了一些共同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黄金法则,如对生命的尊重,诚实,公正,廉洁,负责等。此外,民主的价值和原则,如公共利益,个人权利,正当程序,责任等,也为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奠定了基础。
然而,政策分析者总是面临着相互竞争的价值冲突,从而陷人典型的伦理困境。解决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自身职业角色的定位,更有赖于政策分析者自身职业伦理的养成。美国行政伦理学家库珀认为,要解决这种伦理困境,不仅要求改革外部控制资源(法律、组织制度和规章等),还要求政策分析者积极运用自己的伦理自主性,抵制不道德的组织或组织上级的不负责任行为。而这种伦理自主性的获得,需要通过政策分析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内部控制资源(个人价值观、信仰等)。这种内部控制资源也就是本文所探讨的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它是政策分析者在政策过程中运用内心信念和是非、真假、善恶标准进行认识和判断。同时,它并不直接或简单地批评对错、是非或者得出结论,而是旨在提高政策分析者的思想深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不同观点
有关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方面的研究,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围绕着政策分析者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而展开。归结起来,学者们大致有三种看法:
第一,公共利益代言人角色。阿奇博尔德认为,政策分析者要做的工作是改善公共政策,而非帮助委托人。尽管政策分析的资助者施加压力,分析者还是应该把自己看成是更广泛的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而不仅仅是某个组织的人,分析者应该对公共福利事业更感兴趣。但即使是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不难发现这一逻辑推理中所具有的理想主义成分,传统自由主义的核心假设是理性公民的存在,即人都是有理性的,并能够在理性的指引下行动,因而“人民的统治”是正当的。由理性公民通过现代民主制度选举产生的政府也是理性的、负责任的政府,而一旦出现严重的、持续的非良性活动,公民最终能够以法定的形式和途径改变政府。
第二,党派利益代言人角色。鉴于“追求公共利益论”可能具有的乌托邦色彩,以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策分析者应当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应追求虚无缥缈的“公共利益”,而应当是党派利益的追求者。这是因为,现实政治生活中并不存在抽象的所谓“公共利益”,而只存在“共享利益”;现代民主政治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党政治,本质上呈分散状态的共享利益只有通过党派之间的“观念竞争”以及投票、交易等类似市场行为的过程才能形成。既然每个人不可避免地都有自己的党派观念,那么政策分析者就不应回避“党派偏见”,而应当坦率“承认对一些可能的利益和价值选择引导着他的工作;要尽可能的表露他的选择;不宣称他的价值和利益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第三,医生、律师角色。通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根据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建构出“信托模型”,以此界说政策分析者的角色。这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背景、对委托人负责的模型。这一模型中实际由双重委托—关系构成:(1)委托者与政策分析者之间的委托—关系;(2)公民与政治家、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在(1)中,“政策分析者直接委托人是谁?他应向谁负责?”是非常清楚的,因而较少发生争议。但在(2)中,由于委托—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十分清晰,也缺乏相应的政治理论支撑,从而容易引发争论。通格的答案是:分析者要对委托人负责,但也要将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
三、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基本内容
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不同于医生/病人,律师/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它涉及公共责任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实现问题,具有多层面内容。正如魏陌所建议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基本权利,支持我们宪法中的民主程序、促进分析和个人诚实。这些价值在我们的伦理评估中普遍支配我们对顾客的职责。尽管如此,我们应该对顾客选择不同价值间冲突的方式表示理解,而且我们也应该对我们分析的预测能力持一种现实的谦虚态度。
(1)道德品质的准则。职业道德实质上就是责任与义务的表现。政策分析师具有双重责任: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前者产生于“顾客导向”所形成的“委托人/人”之间的职业关系,以及法律、组织和社会对政策分析师角色的需要;后者基于一种信仰、价值和偏好所组成的内在驱动来指导如何去做。
(2)行为选择的准则。政策分析包括对政策方案的预测、回溯和评价,其本质是基于客观分析之上对方案的选择,既包括价值认识也包括价值创造。因此,它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首先是政策分析应合乎政治性: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来看,政策分析都是政治大环境中的一环,因此,作为一个称职的政策分析师,必须要对外在的政治环境有所了解,促使分析方案通过决策者的选择;其次是政策分析应合乎行政性:政策分析作为政策主体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政策目标群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第三是政策分析应体现创造性:政策分析师应该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敢于创新。
(3)价值判断准则。价值判断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与价值的结合是政策分析的基础。政策分析师的价值判断就是对事物、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在伦理意义上进行估量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影响政策主体的价值方向、行为决断和价值追求。价值判断应体现社会责任。政策分析师应从专业上为弱势群体发声,为“沉默的牺牲者”代言,并由此来确保分散利益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应有的重视。
四、如何加强我国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建设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政策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之路,如何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政策分析领域的发展,培养适应中国国情的政策分析人才,对于推进我国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包括:社会公正、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服务原则。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准确迅速、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把握全局,又要照顾局部。这些概括性的特征在中国公共政策分析中是要具备的。库珀在其论著《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也曾说过,“显然这些抽象的概念是令人困感的,而且也不给行政人员的实践活动提供十分有用的指导,但它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政策伦理法规中,辞藻华丽的演说中,以及存在于我们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反思中。理所当然地,它也存在于我们对公共政策目的的思考和对公务员责任的思考中。”
参考文献:
[1]张昭庆,闫博慧,张陆庆,.律师职业伦理的价值分析[J].职业时空,2007,(2).
[2]张斐松,.政策分析师的角色定位与职业伦理规范[J].广西社会科学,2005,(12).
[3]杨诚虎.论政策分析者的角色与职业伦理[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5,(5).
我们该如何提高执行力呢?
1、不是动作越快就代表执行力越好,如果方向错了,那么也只能越走越远,所以第一步要把握好大方向,明白事情的目标导向,困惑的地方一定要问清下达任务的人,开始的方向不能偏。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恢复发展的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除了我们已经取得了有日共睹的成绩外,我们也大致可以探察到以下儿个存在的问题一是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承载了对职业教育实践的研究、指导、服务、学术交流等诸多使命,惟独没有完全的白我本色,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往往滞留于更新观念的层面,而少于对理论学理的深人探究;二是意识形态—反映论成为当代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主耍的哲学依据,妨碍了职业教育理论的丰富多样和研究方法的多姿多彩,简单化的思维模式也使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在一个狭小话语体系里运行,未能形成自己的话语运作规则和学术建设规范;,是改革开放以后西学强劲东渐,尤其是在上世纪的70年代末至80年代,西方文化思想毫无遮拦地汹涌而人,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遭遇强势西方学术时出现失语。恰如东施效擎、邯郸学步,巾国许多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者在高度亢奋地将西方形形的新潮职业教育理论和方法挨个操练一番之后便无计可施了,陷人了进展不理想的境地;四是市场经济浪潮搅扰了人们内心的平静,功利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逐渐增多。针对职业教育理论的困窘,许多可贵的学术洁问、有益的学科研究与理论探索早己在职业教育理论界广泛而深人地展开,人们见仁见智,力图激活职业教育整个学科的生命力。笔者由此提出建构职业教育理论的两大方法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搭建中外职业教育科学结合的理论构架,并能潜沉思虑进一步强化理沦原创意识。
一、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约612万人,较2008年的250万人上升145%,较2004年的144万人上升325%,但是,物业管理师数量仅有43,919人,平均每家企业只有0.6个,占全国612万从业人员的0.7%,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师队伍数量与需求呈现出了较严重的失衡。《发展报告》第四部分有关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也指出,“行业从业人才队伍匮乏”这一实际情况。依据《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但实际情况是我们全国在管的70万个项目中,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的项目经理数量还远远未达到《暂行规定》的要求。
2.企业规模化发展过快,人才“拔苗助长”趋势明显
《发展报告》指出,到2012年底,物业服务企业数量约71,000家,较2008年的58,406家增长23%,较2004年的26,700家增长166%。物业管理面积145.3亿平方米,较2008年的125.46亿平方米增长16%,较2004年28.8亿平方米增长404%。9年时间,企业发展规模呈几何倍数增长,而物业管理行业薪酬竞争力低,导致物业管理人才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企业规模高速发展的需要,许多企业因此在用人上采取“拔苗助长”的方式,导致出现从业者能力与岗位能力要求严重不匹配的现象。
3.未来物业管理人才将按物业管理业态及专业细分
物业管理已由住宅为主的“一元化”发展模式向写字楼、商业物业、工业厂房、医院、学校、寺庙、商业步行街、街道以及各类城市综合体等“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随着物业管理业态的逐步丰富,行业发展对物业管理人才的能力要求也势必会走更加技术型和精细化的道路,例如:就环境管理而言,住宅清洁只需要一个清洁员及简单的清洁工具就能完成作业,而医院物业清洁则涉及有毒有害垃圾处理与职业健康安全防护,高端写字楼物业则涉及玻璃幕墙维护等专业性很强的技术问题。在经营管理方面,商业物业则涉及更高层次的资产管理和商业运营策划。因此,未来物业管理人才不只是具备通用能力就可胜任,而是在细分物业管理业态的条件下,根据不同岗位能力胜任模型来匹配具备专业能力的物业管理人才。
二、关于物业管理职业培训转型升级的思考
随着物业管理业态的多元化,物业管理商业模式的转变以及IT技术的广泛应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已初露端倪。与此相适应的,物业管理职业培训模式也必将面临转型升级的要求。为此,我们从不角度提出了六个转变模式。
1.传统培训模式向人才培养模式转变
传统培训模式以老师在台上讲授,学员在台下听记的方式进行,培训机构不太考虑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企业对学员的培训效果也没有太多要求,甚至个别企业和学员仅仅是为了获取证书而参加培训。然而在现代企业运营模式下,人才的专业能力,培训能否带来行为改变、理念提升和绩效优化是企业更加关注的要素,因此,未来的培训不是为取得证书而培训,而是要着力培育企业关注且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学院为深圳市福永街道社区实施“定制式社区物业管理人才培育”,培训共由八个单元组成,包括人才选拔、物业管理基础理论培训、社区物业管理专题研讨、公文写作与培训技巧、物业管理项目“沙盘推演”、物业管理项目跟岗实习、在岗远程督导及综合考核等,目的是为社区培育未来的物业管理总经理,为实现社区物业管理自治及社区物业管理经营运作常态化的“造血功能”提供人才支撑和理念提升。培训效果已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认可,相信定制式培训产品将会有更大的市场前景。
2.单纯面授培训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变
行业发展初期,从业者大部分对物业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不多,很需要通过面对面的讲解来获得专业知识。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企业规模扩大和跨区域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面授已不再是获得专业知识的唯一途径,同时,面授也存在诸如培训组织难,培训成本高等弊端。为此,网络线上培训顺应而生,网络培训有效的解决了空间和时间的矛盾,而且培训成本低,学员可以随意自学,重复学习。近几年,许多学员就通过网络培训的形式考取物业管理师资格。网络在线培训对一些基础理论和常规性问题的知识学习很有效。但是,对于实操性较强、观念更新类以及高端研讨类培训仍然需要面授的方式才能完成。因此,物业管理职业培训由单一的面授转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应对这一趋势,学院砺工坊网络学院应运而生,并已经开展相关线上的培训服务。
3.理论培训向技能训练转变
早期由于物业管理行业刚刚起步,从业人员对物业管理的内涵和外延了解不深,培训主要以物业管理基础理论为主,侧重对物业管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随着行业的发展,基础理论已全面普及,企业更关注从业者技能的提升,有关设备设施管理、客户沟通和投诉处理技巧以及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显得尤其重要。而这种能力单靠理论培训是无法解决的,因此,对从业者专业能力的训练成为培训机构重点研讨的方向。我们正在全国推广的项目经理沙盘推演培训模式就是专注于训练和培养项目经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受企业学员认可。据学员成长跟踪情况显示,前几年接受项目经理培训的学员已有很大一部分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
4.通用性岗位培训向专业化培训转变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早期在全国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包括管理员、部门经理、企业经理三个层次,分别对应刚刚进入物业管理行业的从业者和企业高层管理者。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领域的技术升级,通用性岗位培训已远不能满足行业对人才专业技术的要求。传统的住宅物业管理只有最基本的供配电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简单的设备,而城市综合体的管理则涉及大量的智能化高科技设备的应用。因此,未来培训必将根据不同业态、不同专业岗位进行不同的专业能力训练,以满足企业真正的用人需求。
5.培训市场从中低端逐步向中高端转变
诚信经营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应有的收益,营造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而这一切都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息息相关。为此,政府应该加大工作职能的深化力度,将宏观市场经济管理和完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当前工作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自身需求出发,不断对市场交易的规模和范围进行扩展,全面杜绝工作过程中出现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让每个企业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竞争机会。与此同时,还要在市场上建立起完善的第三方诚信信用体系,并保障诚信考评标准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对企业进行涵盖资格认证、信用评估、法律服务、审计、会计的综合性诚信测评。不仅如此,法院、公安、银行、税务以及工商等部门应该对企业诚信档案进行联网管理,保障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通过网络平台、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企业经营诚信的透明度,为企业提供诚信查询服务,从而帮助企业决定是否进行相应的市场经济活动。另外对于企业诚信评估过程,还须建立起严格的法律监控体系,确保企业诚信档案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对于其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二、政府加大对企业失信的惩处力度
政府对于企业的失信问题,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措施。企业失信问题从层次上可以分为个别企业的诚信缺失问题和多数企业的诚信缺失问题。其中,前者指的是通过非法手段诸如欺诈消费者、经营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传销等谋取经济利益的企业。后者则是指那些严格遵循社会诚信伦理建立经营理念的公司,但由于企业诚信管理理念薄弱,为了快速获得经济收益而发生的失信行为。对于这两类不同诚信缺失的企业,政府应该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政府处理以非法经营手段盈利的企业时,需要大力增强他们的诚信文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诚信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以往非法经营手段对社会大众和市场经济的危害,从而逐步建立起诚实守信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除此之外,政府还要不断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条例,让我国企业的诚信原则能够从法律上获得强有力保障,使债权人的利益远离非法经营手段的危害,做到企诚信经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惩。同时提高对企业诚信缺失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并依据相关法律追求企业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刑事责任,增大企业的失信成本,沉重打击非法经营者。在管理正常经营企业的失信行为时,政府应该先确定该失信行为是对内还是对外的。如果是企业内部的诚信缺失问题,则应该对企业的经营理念进行引导式教育,帮助企业建立起健全的内在诚信管理体系,依据企业当前的发展现状确立科学合理的可持续经营理念。而在处理企业对外的诚信缺失问题上,政府应该加快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经济体制的建设进程,通过外部市场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效力,保障诚信经营企业的利益的同时,让投机取巧分子无路可走。
三、企业加大自身诚信建设
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从本质来说是为了实现企业自身的经济最大化,而一般员工的努力工作也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收入,所以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企业应该对员工以诚相待,保障员工的付出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做到言而有信,遵守双方之间的合同承诺,增强企业与员工的信息沟通力度,尊重每个员工的个人价值。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降低人才的流失,还能让企业以良好的诚信形象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从而促进企业的全方面快速发展。除此之外,企业还要秉承为客户负责的服务理念,紧抓产品的质量并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进而通过品牌诚信增强企业产品的附属价值,维护客户忠诚度,不断提高企业的品牌诚信度,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品牌价值与经济效益。
职业班学生在走向成功的过程中,他们最需调整的是心态。常常听到一些教师在抱怨这批孩子真难教育,你对他们一般说服教育吧不管用,你对他们严厉训斥吧结果却换来学生的沉默寡言和强烈对抗。要知道这些学生原来由于学习成绩差或行为规范差等原因而经常成为受评的对象,所以他们的心理状态常常既压抑又敏感。对此类问题陶行知在1932年《斋夫自由谈》中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训育上的第二个不幸的事体就是担任训育人员的消极作用。他们惯用种种方法去找学生错处。学生是犯过的,他们是记过的,他们和学生是两个阶级,在两个世界里活着,他们对于学生的问题困难漠不关心。我们希望今后办训育的人要打破侦探的技术,丢开判官的面具。他们应该与学生共生活,共甘苦,做他们的朋友,帮助学生在积极活动上行走。对此我深有感触,我班学生张某在原来的学校号称“小霸王”,刚进我校时依然我行我素,不时有欺负同学的事情发生,我对他教育了几次效果不明显。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他特别喜欢足球,于是有空经常和他聊一聊球赛、球队和球星,慢慢地他对我产生了信任感,不知不觉中我把话题转向他的行为习惯上,出奇顺利地让他认识了错误。临近毕业时很多老教师感慨地说:“这些淘气的学生比刚入校时懂事多了,也愿意接受老师的教育了,关键是他们在这里感受到了教师朋友般的关心和平等的对待,这在以前的学校里是无法想象的啊!”是的,这种友情方式的教育对心灵脆弱的职业学生来说真可谓雪中送炭。
1.1对象:调查对象453人,年龄20~55岁,平均年龄30.24±9,大专学历占5%,中专学历占95%,其中主管护师占3%,护师占34%,护士占63%。
1.2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内容分四个方面,职业、学历、个人家庭,对管理者的要求共20个问题,其中三分之一为多选题,其余均为单选题。
2、结果
调查共发问卷470张。收回453张,问卷回收率96%,问卷有效率100%。
2.1对工作性质认知调查(表1)
表1对工作性质认知调查表
结果显示:87%的护士对职业的稳定性予以认可,但有47%的护士曾打算及很想离开护理队伍,说明护士队伍内部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2.2个人奋斗目标调查(表2)
表2个人奋斗目标调查表
结果显示:在个人奋斗的目标中,提高学历层次的迫切性最高占60%。由此可见,护士队伍中要求提高学历层次已成当务之急。
2.3生活、工作压力的调查(表3)
表3压力调查表
结果显示:认为工作有压力最高占70%,护士工作紧张占70%。
2.4对护理管理者要求的调查(表4)
表4对护理管理者要求调查表
结果显示:护士心目中的护理管理者安排序为实干型、开拓型、管理型、高学历型。
3.分析
3.1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兼并、减员增效,使一部分人员下岗待业。相比之下医疗卫生系统相对比较稳定,调查中显示,谋求护士职业主要为求稳定占首位。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护士学历不高,从事的是服务性工作,社会地位不高,重医轻护的现象较为普遍,与相应行业比较付出与收入不足,晋升机会较少,构成护士队伍内部的不稳定性,一旦护士达到一定学历,流失的可能性较高。院内医技性工作、办公室秘书、大公司销售员等成了流失的目标。
3.2在医学日益发展的今天,随着整体护理模式的不断普及与推广,护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在日趋完善。因此对护士学历的要求相应提高,各级晋升必需具有一定学历。另外,护士为胜任日新月异的护理工作,对充实新知识的迫切性不断增强,护士对提高学历的迫切性已占据个人奋斗目标的首位。
3.3护士工作集体力、与脑力与一体,长期翻班,编制紧缩,工作量大,又要确保不出差错事故,长年累月身心疲惫,因此70%的护士感到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工作紧张。
3.4护士心目中对护理管理者的排序来看,实干型居首位,其次为开拓型。说明护士对管理的观念在改变,要求管理者除了以身作则,具有解决问题,善于倾听群众意见,与他们交流、沟通外,还必须具有敢于冒险,善于创新、独立思维、尝试变革的开拓精神。护理管理者只有实干加创新才能带领护理队伍走向21世纪。
4.对策
4.1提高护士社会地位,有利于护理学科发展护理事业的发展从南丁格尔倡导护理专业至今,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发展成为今天的一门日趋完善的独立学科。护理工作内容从功能制护理向整体化护理转变。护理方式由常规护理向科技含金量较高的专科护理扩容。护理范围由临床治疗型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综合性拓展。护理工作已逐步迈向现代化。然而,世俗的偏见依然存在,认为护士只是一般的生活、基础护理、单纯的打针发药。存在重医轻护的现象,社会对护士的尊重不够,一旦护士自身具备一定的条件,外流现象在所难免。因此,希望医疗卫生系统能真正确立护士在医院内的地位,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护理副院长,或在二委班子中有优秀的护理代表参加,及时反映护士需求,直接参加医院管理。增加职称晋升的比例和相对提高报酬。在社会上加强宣传力度,宏扬无私奉献与爱心,树立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护士队伍本身应立足本职,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开展护理科研。我院护理部历年来注重护理科研工作,护理论文数量、质量逐年上升,二项课题先后获得全国护理科技二等奖、三等奖及医院医疗成果二等奖,另外还积极参与院优青擂台赛,三名同志荣获院优青光荣称号。
4.2多渠道、多形式,尽快全面提高护理队伍的学历层次随着医学发展的日新月异,护理模式的不断转变,护理学在概念、理论、实质内容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因此对护士的学历要求也相应提高,护士本身对提高学历的迫切性十分强烈。鉴于目前学历教育现况分析,远远不能满足广大护士的需要。为不影响临床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护士学历教育受年资、翻班等限制,见效甚微。如扩大求学面,又受到统一考试日的限制,每年2次考试日固定集中,为应考临床护理工作又受到严重影响,不得不缩小限量,严重影响了提高学历的速度,一些刚从学校毕业的中专护士,因受年资限制,白白浪费了大好的学习光阴,待轮资排辈到位时,又有家庭拖累,影响学习。因此建议有关教育部门,为尽快提高护士的学历层次,必须多渠道、多形式:①常设考场,通过自学随时应考,减少考试过于集中的情况;②对年龄较大的,有相当工作经验的主管护师,建议医学院校举办一些短期相当于大专学历的培训班,也可通过护士继续教育形式,累积学分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③提高护士学历的起点,逐步取消中专制护士,尽快直接培养大专学历的护士,从而快速、有效地提高护理学历层次,完善护理队伍的知识结构。我院为尽快提高护士学历层次,对凡工作满两年的护士,采取三自,即自费、自学、自己业余时间的形式参加自学考试大专护士已达200名左右,两年来大专学历从原来的3%,增加至目前的7%。
一般地讲,一个努力工作的HR管理者首先受益的是眼界的开阔,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最新最强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知识,是管理知识的第一受益人,这也是更多的企业设立知识总监的一个原因,可以大胆设想,未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会朝着知识管理发展,知识管理、文化管理将取代现在盛行的人力资源管理。
所以,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第一个出路是知识管理总监。这个职位赋予人力资源管理者更多的内涵,更多的职能,它将涉及更广的范围和更宽的发展道路。届时,人力资源管理者不仅是个管理专家,更是一个知识专家,拥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经济、政治、法律、微机、网络,无所不包,人力资源部也会是一个知识库,进行信息和知识的收存、分发,随时给各个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知识,当然,目前这还只是一个趋势,但可以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者工作的努力,这一定是一个更有前途的职业。
HR管理者的第二个前景是财务总监。似乎财务和人力资源差的远一点,似乎两者不达边,仔细分析,则可知其祥。财务在管理者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的每一部发展都离不开财务,不和财务挂钩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不存在的,在英国,不具备财务知识是做不了中层管理者的。那么,财务总监怎么和人力资源管理联系起来。现在越来越多的外企将财权和人事权划到一个人手中,直接对总经理负责而企业的最终目的就是赢利,所以财务在企业的作用可想而知,人力资源总监对财务总监负责也就可以理解了,所以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出路之一是财务总监。
三、招聘专家。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企业的人事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招聘和用人知识,培养自己的独特的用人理念和招聘眼光,走出去的一个出路就是作为招聘专家为企业寻找良马,也可以到猎头公司专做猎头工作。
四、培训专家。人力资源的培训职能使他们锻炼了深厚的培训功力,在企业日益注重培训的今天,人力资源管理者抽身出来专做培训工作也不失为一条好的出路。
五、薪酬福利专家。薪酬在企业的作用不可忽视,人力资源管理者的丰富薪酬管理经验和知识,作为薪酬专家一定能有所发展。
六、绩效经理。绩效管理的核心作用使得它可以独成一家,拥有丰富绩效管理经验的HR管理者做绩效管理会更有发挥的精力和时间,更能提供独特的管理工具和管理经验。
七、企业管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者在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凭借自己的丰富阅历和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咨询,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只要他愿意做并善于表达,愿意分享。
八、企业总经理或者职业经理人。HR管理者的丰富的与人打交道的经验和阅历,在有了机遇之后更容易把握和适应,所以HR管理者可以做职业经理人,而且更有实践经验和阅历。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1.职业经理人魅力之培养。首先我们看社会学家JoneR,P.French和Bertram,Raven研究结果,他把职业经理人所掌握的POWER分以下诸种力量。
(1)威吓力——职业经理人借权力之剥夺,卑劣的工作之指派、惩戒以及解雇、发配等手段影响甚至潜在威胁下属,以令下属屈从他的旨意。
(2)法定力——职业经理人可借他在组织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其影响力,亦即利用职位所拥有的权力支配下属。
(3)报偿力——职业经理人可借薪资之提高,晋升之推荐,优越的工作之指派,以及良好的工作表现奖励等报偿手段以影响下属之行为。
(4)专家力——职业经理人可借所有的渊博知识,丰富的经验,高深的技术与杰出判断力而赢得下属的折服。例如:下属接受职业经理人提议之方法办事时,并不是因为该方法最有效而接受它,而是因为对职业经理人之能力有信心而接受它,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者所发挥的即是专家力。
(5)吸引力——职业经理人可借下属对他的尊重与祟拜职业经理人而向职业经理人认同,并设法按职业经理人旨意办事,此时职业经理人所发挥的即是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一定是下属不自觉地行动。
现把J,G,Bachman,D·G·Bowers和P·M·Narcus三位行为科学家之研究成果列作表一:
可见专家力、吸引力是增进管理之两种关键因素。
2.增进管理之途径。职业经理人在发号施令、训练员工、晋升惩戒或分配工作时,有相当多的学问,在这里必须要认清人之差异。
(1)生理之差(2)气质之差异
(3)潜力之差异(4)能力之差异
(5)兴趣之差异(6)性格之差异
(7)态度之差异(8)品行之差异
(9)耐力之差异
论授权之道
所谓授权,是指份内之若干工作交托下属代为履行,其行为由三要素组成:(1)工作之指派;(2)权力之授予;(3)责任之创造。授权是发挥管理才能的一种有力手段,它还可有下列益处:
(1)授权是令职业经理人腾出充分的时间从事管理功能之发挥。事实上,上层主管之授权范围占其份内工作的60%—85%,中层主管占50%—70%,下层主管占35—55%。
(2)授权是一种高产率的在职训练。
(3)授权可增进下属之归属感。
(4)授权能提高下属之工作满足。
授权的表现障碍及理由:
(1)担心下属做错。
(2)担心下属工作表现不满意。
(3)担心丧失对下属之控制。
(4)不愿放弃得心应手的权力。
(5)躬亲为之比下属去履行任务更加省事。
(6)找不到适当的下属授权。
从管理学的观点,以上六理由都难以成立,授权根本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的问题。需要明确的一点,授权是有一定技术的,至少不下十种,篇幅有限,不在此谈。
在这里要顺便提一句,若要了解你的授权技能是否高超,请诚实地回答十个问题:(1)当你不在场之际,你的下属是否只继续推动例行性工作?(2)你是否感到日常工作占用你太多时间,以至无法腾出时间作计划?(3)遭遇紧急事件,你管理的部门是否出现手足无措之现象?(4)你是否为细节问题太过用心?(5)你的下属是否经常要等待你示意“开动”才能着手工作?(6)你的下属是否有意避免提供意见?(7)你部门中的小团体是否勾心斗角,以臻无法团结?(8)你是否经常抱怨工作无法按原定计划进行?(9)你是否觉得处理琐碎的工作太花时间?(10)你的下属是否只执行你的命令,而无工作热忱?假如你对以上问题答是肯定的话,则表示你的授权范围之技巧大有商榷及改进之余地。
员工激励
A与B参加赶驴比赛,比赛之规则非常简单: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能以较短的时间将驴子由牧场之一端赶到另一端,即算赢。A站在驴子背后,用一只脚踢驴子的臀部,驴子因怕痛,所以当A踢一下,它即往前走一步,A不踢,它就停下来,结果A花了一个小时才把驴子踢到终点。B则骑到驴背上,手中拿着一枝竹竿,竹竿尽头挂着一根红萝卜,这棵红萝卜刚好处在驴子眼前不远处,驴子很想吃萝卜,所以拼命往往前赶,结果B只花了10分钟时间即让驴子自己走到终点。这个例子讲完,我就没必要再说什么了。事实上,你一定知道ABRAHAMMASLOW的分析架构,最低层次的需要其相对重要性最低,但却必须优先予以满足。
总之,满足员工需要之手段,大致可归为三类:(1)工作本身所提供者;(2)由主管所提供者;(3)由组织之政策所提供者。
避免做两种类型的上司
对于谋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管理当局是企业目标的实施者。这就决定了管理当局希望与获得会计职业的企业会计师建立有利于管理当局的契约关系。这一方面是会计具有某些管理职能所决定的,只有寄希望于会计人员和管理当局立场一致,才会产生出有利于企业经营的管理协同效应。另一方面,因为现代社会的经济交易趋向于越来越复杂,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会计记录、计量、报告都会对管理效率和最终的经济利益分配,带来明显的经济影响。管理当局希望在任何情况下,会计的活动都能服从于企业的整体目标。
虽然《会计法》和职业道德规范都提及企业会计师的监督和审核职能。但是由于雇佣契约的主导权不在企业会计师一方,而雇佣关系的存在,就丧失了作为监督职能实现的可靠保证——独立性。企业会计师不能不考虑雇主的利益。因为只有尽力取得雇主的信任,才能获得雇佣关系的发生和维持。从实践上看,企业会计人员根本无法阻止管理当局的违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会成为参与者。会计委派制可能就是一种转变会计职业立场的制度安排。企业会计职业的立场选择似乎遇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如果职业立场不在雇主这一边,则会丧失雇佣契约;如果立场选择相反,会计职业公允、真实可信的信念和理想就会受到损害。更复杂的情形在于,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更使企业会计行为涉及到与以下各方面更广泛的关系:管理当局和股东、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国家的税收部门和工会组织。
股东和管理当局之间的契约关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关键,而二者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的不尽相同。股东因为不直接接触企业的经营管理,只能通过企业的会计信息来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及其盈利能力,因而力图通过种种方式来影响企业会计师的立场,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其可能采取的行动有:
第一,限制管理当局对雇佣企业会计师的定约权力,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参与选择企业高级财务会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师在进行职业活动时会充分考虑到股东的利益。但是这种模式有可能带来经营管理的低效率。而现代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环境,需要企业管理全方位的高效率。作为企业管理体制中的核心——财务会计系统,需要服从处于企业运作活动中心地位的管理当局。一方面其管理决策需要的信息来自财务会计活动;另一方面为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管理当局还要通过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来灵活传导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以维护企业的利益。如果企业会计师的职业立场受到其他利益的牵制,无疑会对管理当局的经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经营失败的风险。
第二,通过职工持股计划来影响企业会计师的职业立场。和上述措施一样,虽然能有效控制企业会计师的职业立场选择,但是也会给企业带来管理低效率的严重后果,还要付出较为高昂的成本。
由于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使股东彻底摆脱对企业会计师职业立场的怀疑,寻求企业外部的会计监督就成为另一种自然的选择。
二、企业外部的注册会计师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立场选择
注册会计师职业和其他职业的区别在于和客户建立审计服务契约关系以后,受其职业行为结果影响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包括委托人(股东)、债权人、投资者、潜在投资者、税务机关和工会组织等。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即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立场不能受到客户契约关系的影响,虽然委托人为审计服务支付报酬,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立场只能以社会公众为先导,注册会计师必须万分注重“独立性”以体现和保证其职业立场站在社会公众利益上。
但现实中的情况却并不都是这样,注册会计师取得客户契约的过程是一种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着竞争,客户委托业务时有很广泛的选择权。这样必将影响注册会计师职业立场的选择:通过定约付酬获得委托人的信任,可以立即得到稳定的业务收入,而从长远计,只有坚定的职业立场,方可获得职业声誉的优势地位。注册会计师职业确也面临着一些困惑:要维护广泛的公众利益,有可能会与付给抵押的客户利益冲突;既要应付会计师事务所当前的生存压力,又要考虑到维护职业声誉的长远利益。
这不禁使人怀疑,在客户契约委托关系下的注册会计师是否能维持职业立场的“独立性”。因为不论从实质上还是形式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立场都会受到客户契约的限制。客户契约的建立、报酬的支付、长期客户关系的维持,都说明了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密切,而注册会计师争取客户的行为又削弱了其作为社会公众利益维护者的形象。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加强法律监督、加重其职业行为法律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
外部利益集团由于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契约关系,不能完全信任其职业立场,在实践上往往通过制度干预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一是从专业技术规范的角度来限制审计人员的立场偏移。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制订、运用,证监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职业组织的力量。这一做法的好处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甚至从职业文化来影响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立场选择。让“政治化”的制度效应来保证其职业立场不至于由于客户的契约关系而过分偏离“公众利益”。二是注册会计师承担其职业行为的法律责任。实践中不断从法律程序和技术规范方面加重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职业需求的基础是“信任”,信任的前提是承担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可有效限制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的立场偏移。客户契约的存在使注册会计师的立场最容易受到怀疑,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更愿意拓展其职业立场明晰的管理咨询业务,而不愿提供社会所需的审计服务。
注册会计师既需要争取客户的委托,又要敢于对客户说“不”,其实质就是一个职业立场的艰难选择。每一个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时都要陷入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职业声誉与职业命运、经济现实与职业信念、法律责任与职业道德的考虑,这正是考验其立场选择。确定无疑的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需求的基础是以“独立性”为代表的公众信任,这将主导每个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的立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