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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告创意意识形态文化差异
Asatypeofculturalpractices,thesignificationofTVadvertisementcirculatesmeaningsbetweenimaginationandeverydaylife.Advertisementhasbecomeakindofculturalrepresentation.Thispaperattemptstodiscoverthedifferencesofculture-ideologybetweenChinesemainlandandHongKong,theirinfluencesonconceptionofadvertisement,andtomakeclearthecausesofthedifferences.KeyWords:conceptionofadvertisement;ideology;culturaldifferences
(一)
一、问题的提出
文化作为一种“表意的过程与行为”,其“包括的范围广泛,由语言、艺术、哲学,一路直到新闻、时尚与广告。”[1]按照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将文化理解成为“一个表意的系统”[2]。随着电视这种具有现代性标志的媒介深入到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人们获知各种信息,享受多样娱乐,接受教育的主要传播工具后,看电视的行为实践本身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内容。电视多样、日常与随意的性质,使它在图解我们文化生活的过程中,也将其自身所形成的意义作为一种文化符号,与其它符号一起建构起现代文化的含义和解释的系统。
广告在电视传播中的重要性除了经济原因,即作为商业促销的手段为受众提供商品信息,现代广告也像一面镜子,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变迁及思维方式的差异。电视广告图像伴随着所有的电视节目进入家庭生活,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角色,这种日常性较至于其他文化实践就更为明显了。广告图像记录着社会物质生活的变化和这种变化的文化意义,它利用业已成型的文化观念把人们从现实生活中带出来,带入到一个图像的世界,又将现实生活中的诉求转移到广告图像创造的平面世界,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
作为广告的创意者,立足于一种文化环境,这个环境中话语支配权在其创作实践过程被实施,即一种不得不接受的、代表了主导阶层利益的意识形态对广告实践过程产生影响。
香港和大陆虽然有着共同的文化历史渊源,但是,由于香港与大陆一直实行的是两种制度,不同的制度形成不同的社会管理系统和证明系统合法性以维护系统运作的意识形态。作为生活在不同体制下的人们,在适应体制的前提下,在接受正统的思想教育为必须的同时,发展每个人所认可的传统、民间传奇和道德故事。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生活历史、社会结构、个性发展的不同,构成了大陆和香港不同的广告文化。
二、理论观点
本文主要的理论依据是霍尔的文化循环论。霍尔在其著作《表征》[3]中对文化循环理论作了如下论述:
(1)文化循环理论提出,“文化”生产就是符号生产。文化已经从原来要根据另外一些因素才可得到实体性解释的东西,现在变成了与社会文化基础或社会“深层”文化符码相关的原文化问题。[4]
意义事实上产生于几个不同的情景,并通过几个不同的过程或实践进行循环(文化循环)。意义给我们自己的身份、我们是谁以及我们归入哪类人以一个概念。
(2)意义持续不断地在我们参与的每一次个人及社会的活动中产生出来,并得以交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文化与意义的最具特权的场所。
(3)意义还产生于我们用文化“物”表现自己的意思,利用、消费和占有文化物时,也就是说产生于我们以不同的方式把它们结合进每天的日常定规仪式和实践活动中,以及这种方式给它们以价值和意义之时。
(4)意义还规范和组织我们的行为和实践——意义有助于建立起使社会生活秩序化并得以控制的各种规则、标准和惯例。因此,意义也是那些想要控制和规范他人行为和观念的人试图建立和形成的东西。
三、研究方法
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主要采用电视文本分析方法。从具体文本——图像符号的研究入手,进入电视广告图像意义的生成场所,给这些图像一种理解,这个理解不是对作品要再现的表层观点和目的的重复性的表达,而是把图像的创意当作一个已经被“规范和组织”的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透过图像表层的意义(广告的意图),揭示它在进入到广告文本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即进入到文化循环的过程中,探讨香港、大陆广告图像符号文化的差异。
(二)
一、文化——意识形态差异之比较
意识形态是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概念之一。意识形态是指建立在某种经济、政治的理论或体系基础上的,或某些阶级特征基础上的各种观念、价值和信仰。用霍尔的话来说,作为意识形态——观念规范和组织我们的行为和实践,包括建立各种规则、标准和惯例,使社会生活秩序化并得以控制的。因此,意义也是那些想要控制和规范他人行为和观念的人试图建立和形成的东西。意识形态不仅组织人们关于现实的观念和形象,而且使人们形成关于自己在社会中的形象认识,并据此在这个世界占领一个位置。即通过意识形态,人们获得一种身份,成为有自己的认识、自己的意志、自己好恶的主体。除了关于自己形象的认识外,意识形态也提供他人的形象。不仅一个人自己的身份是以这种方式形成的,而且意识形态还能勾勒出其他人的身份。[5]
对大陆和香港在各自意识形态形成过程中不同之处进行分析,我们看到:
香港由于长期的殖民统治,英国人将西方的一套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照搬到香港,加上香港人(中国人)独特的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的传统,二者的结合,使英国殖民者在东方的行政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同时,香港人也在语言和文化诸方面接收着殖民者的教育,与大陆的中国人形成差距(以与香港语音最接近的广东人比较,香港的语言中多处有英语音译出现,如草莓叫士多啤梨,打球叫打波,警察称作沙展等)。香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形成了即不同于台湾、澳门,也不同于大陆独特的中国人的文化景观,这些景观既可以看作是香港社会——政治、经济、日常生活的具体影像。又是形成香港文化独特性的主要因素。香港学者对香港文化身份的形成及其特点做了如下的分析:
1、香港意识形态的特点
香港人的意识形态的形成颇为复杂,有来自大量的颇为完整和系统的民间传奇、宗教学说,以阐释善恶,印证报应。这些意识形态成份比较成形,有系统的看法和判断,牵涉生活各个层面。各种成份由于牵涉范围和题旨有别,可以并肩而存,互不拖欠。市民按能力、兴趣、机遇和利益各取所需,接纳改良,形成一套或多套个人理解事物原因和行为对错的、较明确可辨的认知和道德地图。[6]
复杂的意识形态形成过程,使香港的市民对政治的兴趣和热情低于大陆的市民。市民社会认定的靠个人努力改变生存状况的价值,形成香港人的生活风格。即香港这个群体经年累积下来的自卫生存姿态是“走精面”、“无执输”、“弱肉强食”等。这些风格更多地见证于香港人到圣安娜“挤提”西饼,地铁车箱空无一人仍然坚持要飞身上车的拼搏精神。这是香港社会的调子和素质(toneandtimbre)。
由于意识形态的非一统化,香港人的日常意识由即时、片断、零散的观念构成。港人日常生活竞争激烈,危机接踵而至,市民守成应变唯有事事拼搏。一些配合、解释和理性化了此类生活经验的意识,变成了民间的智慧,广为流传。能“走精面”和所谓精面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实践的。日常意识来自日常生活实践,又成为日常实践的指南。它们的特征是:实用、自然、浅薄、反方法、通俗。同时也具备认知和道德判断的成分。
2、大陆意识形态的特点
大陆与香港相比较,除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和生活传统的一致方面,大陆博大深厚的传统文化和一直实行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以及为了保护这种视社会为优先的制度,建立起的一整套理论和体系,建立起的有效实施这种制度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等,结合在一起形成大陆主流文化场域。张扬党的政治理想、目标和价值一直被有效的坚持下来。党和社会确立的一致关系,使得社会优先意识在公共场合被认可。这种认可通过从上至下党的组织和政府机构宣传、落实(政治表现的考核、媒体的宣传、各种会议的传达),潜入到日常生活中,使其作为一种被社会肯定的价值转化成知识,融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继而成为一种知识体系——意义。这种意义形成过程,“有助于建立起使社会生活秩序化并得以控制的各种规则、标准和惯例”,它“给我们自己的身份、我们是谁以及我们归入哪类人以一个概念”。(霍尔1997年)
大陆市民长期接受着较系统的、政治色彩较浓的观念的影响,这种观念和中国传统价值体系的结合,使大陆人在处理日常事物时,体现出强烈的政治倾向,至少在公共场合。这一套知识和道德地图久而久之成为传统漫游在大陆的文化景观中。因此,这种“意义”对于创造的实践形成控制和规范,显示出了力量和权威。长期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生活的人们,其作为创意的动机和基础获得与这样一种政治、经济知识体系价值取向的一致性,生出别样于香港的广告文化是必然的。
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广告创意的影响如何呢?
二、文化——意识形态对创意的影响
西方把把文化解释为有权利者和无权利者争夺领导权的场域,这是目前文化研究最有趣的一种潮流[7]。当本文在分析两地广告作品时,从创意的实践中看到优势意识形态如何不着痕迹地获得支配权并被普遍表现的事实。
1、文化差异对“颠覆”[8]的限制
在文化研究者的视野中,一个社会存在着主流文化和亚文化,所谓的亚文化也就是被视为“反文化”的社会现象。[9]作为“反文化”的实践,具体现象有身着奇装异服招摇过市,或表现一种离经叛道的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带鼻环、舌环、跳街舞、剃光头、穿破牛仔裤等。总之,这种亚文化对于主流文化而言是一种颠覆性的对抗。电视作为大众文化的主要实践场域,当它将自己置于大众的范畴时,自然会代表大众的利益,表现他们的观念。广告从其诉求对象(这些亚文化的实践者往往是主要的时尚消费者)和创作者本身来讲(广告创作队伍年轻化),与这种亚文化有着直接的经济利益上的联系和一致性。就此而言,电视广告由于与经济的同步发展,较少政治意识的控制,成为亚文化的活跃场所是自然的事情。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仍然看到这种颠覆必须保持对优势意识形态的敏感,必须在其规则下操作。
作者在分析大陆和香港的电视广告图像时发现,尽管广告内容很少涉及到政治意识形态方面意义,但是在具有颠覆性的创意里,却看到了社会政治意识的强弱对创意者颠覆企图的接纳和包容的不同尺度。虽然,这种尺度不是硬性的规定,但是创意者仍然自愿地遵守规则,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臣属”[10]于此处。因此,通过对颠覆尺度之差别的分析,可以描述出造成差异的“最具特权的场所”[11]。
区别在于:大陆的颠覆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的,也就是说,大陆所谓的颠覆有一个政治的前提是不能越过的,加之在这个政治前提下被培植的思考习惯本身,象是一种警号自动(至少表现为自动)地强调着不能越过的事实。与之相比,香港电视广告在创意上是“自由”的(此处主要针对有无政治意识控制而言),不受束缚,唯新唯奇,不拘理念,想象力出格。
如香港电视关于一家餐厅削价的广告画面:黄昏,僻静的巷道,一位大妈手拎一个提袋行走。突然,一名年轻男子冲到大妈面前抢夺她的提袋,大妈与之争夺并且大声喊人捉强盗。街坊闻讯出来,将强盗制服;一家餐厅大堂内,大妈等人围坐在餐桌旁美餐,个个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从大堂往外看到,刚才的青年人被警察反扣了手,他的脸贴在玻璃上被压得走了形,看着大妈一家人美餐,垂涎不已。这时观众看到的画面是:玻璃窗上一张被压得变了形的脸和这张脸旁边的关于削价的内容。这个广告涉及到三类人:警察——国家政治的象征;市民——被国家保护的对象;小偷——警察、市民的对立面,破坏力量。同时,小偷也是警察存在合理性的证明。广告意义的第一个层面表达了警察捉小偷,警察保护市民的利益这样一个符合主流社会利益的价值观念。第二个层面上,小偷的破坏性消解了,警察的意义被颠覆,小偷和大妈(市民)成了同一类人——到削价餐馆美餐一顿的强烈欲望者。这时候画面的所指转移为对美食的欲望,它给拦路抢劫者一种新的解释:即餐馆的美味食品和价格太诱惑人了,使他不得不用抢劫的手段满足被深深刺激起来的食欲。这样强调抢劫行为的动因,冲淡了抢劫行为本身,使观看者把大妈的美餐与强盗的馋相联系在一起,对抢劫的愤怒也被忽略了。大妈的欲望满足了,另一位与大妈有同样欲望的强盗不仅被捉牢了,捉牢后心思还在吃美餐上,令人生出同情。这时候,抢钱和被警察捉住都没有吃这件事重要了。消费在先,其余不在话下。这种对社会已有制度以及这种制度确定的关系的颠覆性的展示,是通过对强盗的同情取消现实中对与错的判断界限。为了达到突出餐馆的美食和低廉的价格,不惜颠覆事件本身的主要意义,或者说随意间将主要意义消解了——抢东西不再与犯法的有关。
类似的颠覆还可以用另一个“垃圾虫”形象意义先后倒置的例子来说明。在香港清洁运动中,为了配合政府的行动,公益广告设计了一个“垃圾虫”形象。垃圾虫是乱扔垃圾的人制造的:一片草地,经过此处的男男女女随手将吃剩的食物或包装材料扔在草坪上,草坪渐渐从里面凸起,变成一个绿色的可以行走的动物,其身上的垃圾变成一个个红色的凸起的粘状物,垃圾虫蹒跚走出镜头,原来的绿地成了的水泥地。广告的意义不言而喻,垃圾虫是一个被否定的形象。以后,在街头张贴的清洁香港的广告画中,虽然出现了与垃圾虫相对立的形象——清洁龙,但是其影响无法与当年的垃圾虫相比,因此,许多清洁香港的广告还是以垃圾虫为清洁标志:一个绿色底上带有红色块的垃圾虫,头戴一定高筒礼帽,向上摊开双臂,旁边立有垃圾箱。在这样一幅宣传画中,垃圾虫站在中间,作为主角进入清洁香港运动的实践,被清洁的对象这时成了清洁的标志。同一个形象,其意义在介入了时间的因素后,发生了变化。对此,香港的广告人士李悦说:这正是广告宣传中“正不胜邪”的最好例子。[12]
上述两则广告在大陆可以播放吗?
大陆的意识形态以及这种意识形态所维护的政治体系——标准和价值不论是在何种场合,都要维护其严肃性。在大陆的政治意识形态中,法庭、警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政治的稳定,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生长在大陆这样的文化环境中,人们会自觉遵守这个规则,即使有违规,电视媒体作为的责任也不允许表现这样的颠覆内容。
虽然在大陆人的生活经验中,上述“垃圾虫”反面变到正面的现象会发生。但是,对这种变化表示公开的认可,并由垃圾虫——“邪”告示市民应该清洁香港,“以邪胜正”大反串式的意义颠覆,在一种被养成正反界限分明,不可倒置的大陆政治文化环境里是难以实践的。例如,“红桃K”(补血的药物)曾经登出一则广告:在红桃K形象标志下,写着“呼儿嗨吆······”。它套用了大陆妇孺皆知的歌颂的《东方红》歌曲的句式:“呼儿嗨吆,他()是人民大救星”。这样一个形式被政治化后,意义的转移难以实现。这则广告刊登在一家报纸上,没过多久即被取消了。它违反了政治规则。红桃K广告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本文后面将再次提起这则广告)。
大陆广告创意对于传统文化意义的颠覆实践生出的是另一种样式。例如有一个跨国航空公司的广告,模拟了孙悟空与太上老君的对话。孙悟空让老君把自己放回到炼丹炉里,因为“家事、国事、单位的事,烦死了。”而老君则笑着指点道:“快快加入××航×日游吧”。这是一个广告版的《西游记》。还有SONY牌walkman广告语更有意思,它把《长恨歌》中的“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改为“天长地久有尽时,此乐绵绵无绝期。”能否由“恨”转“乐”,只看有无walkman。“小糊涂仙”酒广告特意用传统的酒坛子作为广告的背景,让一个身着古装的美女作为广告人物,她眉清目秀,面带微笑,使人想起古人豪饮以及美女为英雄斟酒的情景。[13]
大陆与香港“以邪胜正”似的颠覆的不同处在于:1、这种颠覆的基础还是传统文化(人们熟知的文学作品、典故、成语等),只有对这些文化的内涵有认识和理解,对它的颠覆才生出新的意义来。这种“颠覆”严格讲只能算是“篡改”。香港市民的生活风格中较少有这种文化的因素,因此,这种类型的颠覆意义难以生成。2、意识形态化对大陆人思想的导向较强,如果一种意义表达方式有政治色彩的话,对其的颠覆会受到官方制止,如在在公开场合(媒体)上“邪”与“正”是不会被“颠覆”的。
2、文化差异对隐喻的影响[14]。
在广告创意中隐喻是最具有个人风格的。但是,隐喻的过成也是漫游于社会文化环境中的。
隐喻在香港电视广告图像意义生成中具体表现为夸张、虚构的倾向,这种夸张、虚构建立在一种大惊小怪的反应方式上。前面提到香港人的生活风格中有“大声”“招积”的特点,与广告中的这种风格不谋而合。这类广告在叙述事件常常寻找令人惊讶不已的对应物以解释其目的。效果是强烈刺激观众。如香港一家电视台播放的广告出现了女鬼的形象,以女鬼吓煞人的效果形容手机使用价格骤跌给人们带来的惊讶程度(这则广告后来因为观众的投诉其过于恐怖而被取消)。广告画面:夜静时分,在一处停车场,一位司机正在发动汽车,突然一位身着红色衣裙的女鬼飘然而至,女鬼把脸贴在汽车的玻璃上,其恐怖的表情吓昏了司机。这时候,画面才出现与手机有关的内容。在汉语的词汇中,人们经常使用“见鬼了”来表示对某事发生的不可思议之感觉。但是直接把鬼的形象搬出来时,形象本身的刺激导致的效果,并不只是话语“见鬼了”的感觉。当人们说“见鬼了”时,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鬼的形象相伴这句话而出现,说这句话既不会吓昏自己也不会吓昏别人。
这一则广告完全符合“新潮、搞怪、难懂、无厘头”[15]的后现代特点,选择女鬼形象出现的效果以对应广告要表达的“价格低至吓死人的程度”的意义,说明在香港广告创意者那里,它们可以归为一类。这种认可体现出了香港生活风格的某些方面。就“鬼”的形象而言,在香港的文化环镜中,“鬼”在人们的“日常定规仪式和实践活动中”[16]没有经历过被彻底批判的实践,鬼的形象没有到过政治的话语系统里。因此,它的出现与大陆相比较而言,是独特的。
大陆文化发展中,有过对迷信的批判,鬼在的话语中又被阶级阵线统统划到人民的对立面,牛鬼蛇神等于了地富反坏右,所以鬼曾经是臭名昭著。通过了对鬼形象的这种认识后,鬼的形象难以归如正面符号类别。在组合一个正面完整意义时,也不会给它留下位置。
接下来分析另一则广告:一位着一袭黑色紧身衣的蒙面女子,脚登旱冰鞋在一家超市的货架之间来往穿梭。一条胳膊前伸,手做削割状。手到之处,物品的价格统统被削价。用女杀手削价,意味着超市的价格削得彻底。电视画面唯有以加强视觉的冲击力,才能引起观众的注意。为达此目的,追求感官刺激不必在意与参照物的相像(对应性)问题,即广告要告诉的意义与它用来表达这个意义的物的出现是否符合已经形成的理解模式,已经不重要了。上述两个广告就是靠画面令人吃惊、不知所云的感觉引起人们的注意,广告要告诉观众的总是最后才出场。当削价的意义出现时,反视广告对削价本身所作的解释——犹如女杀手出现,其形象与杀得狠之行为给人一种过分的感觉——选择的不可思议与组合的出人意料(这也许就是广告希望的效果)。
这两则广告画面的共同特点是观众因为摸不着头脑而产生了注意力,对画面生出的惊讶和广告内容的逻辑关系已经不重要了。如果说这两者之间有逻辑联系的话,就是让杀价能获得如同见到女鬼或女杀手一样的效果。尽管这两种惊讶(杀价、见到女鬼)有质的区别:一是恐怖引起的(女鬼与女杀手形象),一是对购买欲望的刺激。但是在香港广告人的隐喻中,把这两者联系在一起又是自然的,即追求图像效果与效果之间的相似,不是经过思考以后对两者之间意义的认可。不追求画面之间的逻辑性,只在乎对画面的注意力形成香港与大陆广告图像的差异。这样一种现象可以从香港人接收知识习惯的分析中,找到解释。
3、文化差异生成不同的解读习惯
前面提到香港人的生活节奏非常快,即使是空车,也要飞身而上。他们每天要作许多事情,物质的诱惑使他们不得已而为之。阅读文字作品与这种快节奏生活不相适应。这也可以作为香港人喜欢阅读漫画的一个原因。另外,有学者对香港人接收知识教育时状态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香港的现代人读书时经常耳听音乐,眼睛一边看电视,一边读书。在地铁或公共交通车上随处可以看到一边读书,一边打手机的人。就是说香港人自小养成一心二用甚至三用的习惯,因此,大学的课堂也应该创造这样的氛围,以适应学生自小养成的读书习惯,否则他们读不好书。
以上两种解释,为本文提供的答案是:香港大众文化的消费与制造者习惯于对画面连续的逻辑性产生注意力。因为MTV或卡通跳跃闪烁的画面,使人们紧张地跟着变化迅速的电视图象走,每一个画面跳跃闪烁时,吸引住你的眼球就可以了,至于吸引你眼球的物与想利用这个物表征的另一个物之间有没有逻辑上的联系,在这种解读方式中不被注意。当他们仅仅陶醉于那些由众多画面连接闪现的萤幕图像所造成的紧张与观光刺激时,[17]难以把那些形象的所指,连接成为一个有意义的叙述。久而久之,培养起来的对这种跳跃性画面的接收习惯遮掩了逻辑思维的重要性。
大陆在此方面与香港有较大区别。大陆承袭传统的教育方法,对子女从小灌输读书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二意。关于小猫钓鱼的寓言故事十分流传,它告诉儿童三心二意是办不成事情的。加之大陆实行计划生育,家长对子女的成才寄予更大的希望。望子成龙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同时也是一种压力,伴随着一个人求学的全部阶段。年青人被要求苦读书,以应付应试教育,甚至会被要求在开学阶段不看电视等。这种教育的目的养成了阅读文字的习惯,训练了逻辑思维的能力。尤其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学习阶段,针对学生理解课文内容的各种质疑题和思考题,都在训练学生理性思考的能力。
尽管大陆的年轻人也喜欢卡通片,但是尚未达到香港普及程度——除了少年,青年也是漫画族的一员,也许年龄还有上升的趋势。此外,大陆人接受电视图像的历史比香港人晚,也可以作为一种解释的依据。香港在60年代初期就开始做电视广告。大陆在80年代初期购买彩色电视机还需要凭票,电视机开始进入寻常百
姓家是在8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可以说,“跳跃闪烁”画面对大陆人观看习惯的培养比香港人至少晚了20年。大陆传统的阅读习惯,虽然也受到挑战,与香港的相比较,还是有很大差距。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差距会逐渐消失。
与香港的广告相比,大陆的广告十分注意其画面的逻辑性,如果因为画面本身的说服力受到限制,影响叙述的逻辑性时,就用语言来说明。例如关于“严迪”(一种抗生素)的广告:一位带眼镜,着西装的男士手拿教鞭指着身后写有“严迪”的药盒说:感冒是由大肠内的支原体和因原体······病毒引起的,严迪可以有效地消灭以上各种病毒······这一条广告画面突出的有三点:一是介绍药品的知识分子(这种衣着在公共场合作为知识分子的符号),二是关于病菌的专业术语。三是把这种典型的课堂教学的方式搬上广告屏幕。这三点联系起来产生的意义是:肯定知识分子在大陆知识领域的权威地位。涉及到专业问题时,知识分子有发言的权利,知识分子说的可信。知识分子又是以追根问底为特色的;肯定课堂说教的有效性。希望产生的效果是:这种药的疗效是可信的。
另一条广告为了突出这类意义,一开始就说:全国有多少教授、院士、博士研究生、科学家、学者的研究证明这种药好。尽管广告词的作者并不十分清楚这些头衔哪个大?但他尽可能把社会上对知识分子各种称谓都罗列出来,以显示权威性。
这种说服力主要靠概念——社会上的某种共识讲述一个意义支持,有赖于观众对画面的“良苦用心”的理性解读,而不是靠“闪烁跳跃”的画面吸引观众的眼球。这类广告如果离开了大陆的文化环境,同样令人费解。
(三)
以上分析得出四点结论:
1、意识形态并非一组静态的世界观,而是不断由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日常运作中复制出来的动态社会实践。实践过程也是个体对自身、对其他人与社会关系的认同过程。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在意识形态的管辖下,臣属于它。[18]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在运作过程中将人们塑造成符合优势团体利益的意识形态主体。大陆和香港有着同种文化传统(汉语言文化)的血脉,这是两地文化相同的前提。同时,也存在较大差异。政治制度以及与这种政治制度相关的意识形态是这种差异的生产前提。当我们把差别放在文化形态层面寻找原因时,意识形态的差异凸现出来。在有可能对广告创意形成影响的诸多因素:地域差异、语音差异和习俗差异等中,意识形态的差异也最大。
2、在大陆作为意识形态一部分的政治观念由于和国家的行政体制的一致性,使其在意识形态的范畴:价值体系、日常生活观念、行为规范等中处在了支配地位,其他方面都向政治观念自然妥协。
3、这种自然妥协也可以理解为受政治控制,但是这种控制和国家利用政治机构强行控制不同,它主要靠贯穿在大陆泛政治化的话语环境中实现其目的。在这样的话语环境中,任何的文化实践都有一个不可突破的底线——国家的政治目标。
4、随着大陆改革开放政策的继续实施和大陆,政治“向北望”[19],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力量在社会构建过程的不断增加分量,香港、大陆两地政治会逐步沟通、妥协,因此,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有可能减弱。
注释:
[1]《文化帝国主义》第20-30页汤林森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版
[2]同上。
[3]《Representation:culturalrepresentationsandsignifyingpractices》P1-10StuarthallSAGEPublications97
[4]《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第16-17页麦克·费瑟斯通著刘精明译艺林出版社2000年5月版
[5]《文化研究读本》罗钢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
[6]《阅读香港文化》第87-90页吴俊雄等编牛津大学出版社2001年
[7]《电视与当代批评理论》第268-269页RobertCAllen编李天铎译远流出版社1993年版
[8]“颠覆”在此处是指对传统和习惯的反叛。可谓“反其道而行之”。
[9]《文化研究读本》第22-23页罗钢等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10]《电视与当代批评理论》第266-267页RobertCAllen编李天铎译远流出版社1993年版
[11]《Representation:culturalrepresentationsandsignifyingpractices》P1-10StuarthallSAGEPublications97
[12]《广告!广告》第145-146页李悦著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年版
[13]《为我所用:广告中的文化资源盗用》陶东风《中华读书报》2001年6月3版
[14]隐喻:根据罗兰·巴特的解释,隐喻是指在完整意义的构建过程,在同一类符号(意义相近、相似、相对)中选择一个适合在此处安置的符号的能力。参见《神话——大众文化诠释》p169-176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作者注:由于文化的差异,能够归入同一类的符号也有了差别。
[15]《后现代文化导论》第1-4页康纳著唐维敏译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
[16]
社会文化理论的核心概念是中介论和内化论。中介论认为人所特有的高级认知功能在低级生物(如听觉、嗅觉)的基础上产生,以社会文化的产物——符号来中介个体和社会物质世界的关系。人是运用符号工具作为辅助手段来控制和重组低级生物心理过程(这种过程大部分属于自动的对外界刺激的反射),这种控制使人区别于其他物种,是自觉而有意的,以间接地调节与他人、与自身、与世界的关系。符号工具包括数字、计算系统、音乐、艺术成果、文学作品,尤其是语言。通过社会互动,语言符号才开始在行为中由外到内发挥心理工具的作用,也就是将自然的心理过程转化为高级认知功能。中介的一种形式是调节。调节分成物体调节、他人调节和自我调节。物体调节指个体直接受周围环境的控制和影响;他人调节指儿童的思维和行动依靠成人的语言;自我调节指儿童能够依靠自己的语言思维和行动。
在二语学习中,他人调节指学习者在老师、父母、同伴等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协作式交谈的学习;自我调节指学习者具备了自主运用语言的能力。学习是从他人调节到自我调节的中介过程,依靠面对面的交流一起解决问题。内化指社会成员把交际活动中的符号产物转化成心理产物以中介自己的心理活动的过程,是从社会关系或更具体说是社会相互作用逐渐向个人内心品质转化的过程,并使个人掌控自己的大脑。维果茨基指出,内化过程是从人际活动的心理间平台转化成个体的心理内平台的过程,内化是通过模仿机制形成的,内化的关键在于人具备模仿他人有意识活动的能力。但这种模仿并非机械重复,而是受制于社会文化调节,只有当学习者积极参与社会交流或者在自我话语中创造性地模仿他人的话语时,语言输入才起重要作用(Lantolf&Thorne,2007:201)。社会文化理论还有一些其他概念,比较重要的是最近发展区和搭架子。
最近发展区(TheZoneofProximalDevelopment,ZPD)指“儿童独立解决问题的发展水平在成人指导下或在有能力的同伴合作中解决问题的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最新研究表明,最近发展区可以:(1)在专家与新手之间的互动中,能力通过社会互动转移给新手;(2)在新手与新手的互动之间,能力相当的同伴通过合作、讨论得以构建(Donato,1994)。最近发展区是由教育所创建生成的,两种发展水平之间的距离也由教学动态来决定,且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最近发展区的向前发展就是学生学业的不断进步。维果茨基认为“教育学不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昨天,而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明天为方向。只有这样,教育学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激起那些目前处于最近发展区的发展过程。继而他发现,就教育过程而言,重要的不是着眼于学生现在已经完成的发展过程,而是要关注那些正处于形成的状态或正在发展的过程。而搭架子指任何成人——儿童或专家——新手的协作的行为。儿童或新手还不能独立运用某些知识和技能,但可以通过谈话借助对方给予“搭架子”的帮助获得期望的结果。儿童或学习者通过专家或较成熟者进行协作式交谈,实现共同理解而最终获得新的知识与技能。Wood等认为支架式帮助有以下六个特点:激化完成任务的兴趣;简化任务;维持任务目标的方向性;突出任务的关键特征,以及目前任务完成状态和理想状态之间的差距;控制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挫折;提供示范。
社会文化理论与认知语言学的主要区别
在二语习得研究方面,目前主要有两大学派:认知派和社会文化派,二者的语言观、学习观、研究对象和哲学倾向都不同。一般来说,通过分析事物对立面,更能认识事物本身。这也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因此,这里谈谈社会文化理论与认知语言学的主要区别。在语言观上,认知派认为语言是心理现象,由抽象规则组成,存在于个人大脑中;社会文化派则认为语言是社会现象,与文化混为一谈,无法分割,存在于人们的交际活动中。在学习观上,认知派认为学习发生在个体内部,学习者将输入有选择地整合到已有的知识体系中,通过不断输出,逐步将陈述性知识转化成程序性知识;社会文化派则认为学习是社会参与的结果,学习者运用语言参与社会交际活动,获得语言和文化知识,转而成为个人脑内活动的材料。在研究对象上,认知派主张二语习得研究的对象是第二语言的运用,而不是语言习得,语言的使用和语言习得是不可分割的,研究的焦点在于社会/互动因素及其对语言使用产生的影响。认知派认为学习的最终状态是学习者的语言水平达到目的语水平或者出现僵化现象;社会文化派认为语言学习没有最终状态,学习者永远都处于学习状态之中。在哲学倾向上,认知派主张现代派观点,坚持人和社会环境互为独立实体的二元论观点,认为无论社会环境因素发生多大改变,二语习得终究是心理过程,语言学习所处的社会环境变化不会引起习得方式大的变化;社会文化派主张后现代派的观点,认为社会文化环境中的语言使用对二语习得起着根本性而不是辅的作用,人类心智机能的起源和发展都包含在社会和文化的互动之中。
社会文化理论对大学英语教学的指导
公民文化(civicculture),亦即公民政治文化,是由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于1956年最先提出的。从文化视角探讨人们的政治行为和社会政治生活,即政治系统内的个人和社会各利益诉求主体对于该系统的态度取向,可分为地域型文化、臣民型文化和参与型文化三种类型,所体现的是现代文化与优良传统文化的结合。但公民文化首先“是一种忠诚的参与文化。个人不仅取向于政治输入,他们也积极地取向于输入结构和输人过程”…。因此,“‘公民文化’是一种平衡的政治取向,比如说,有政治活动,但不至于去摧毁政府的权威;有政治的参与和输入,但却是温和的;有政治纷争,但却是有节制的。公民文化的内涵是守法、宽容、恕道和理性论事的多元文化。”
汉娜·阿伦特(hannaharendt1906—1975)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通过研究她的政治观。我们不难发现,支撑阿伦特的理想政治蓝图的,是一种现代民主政治文化,即公民文化或公民政治文化。阿伦特认为,真正的、理想的人是参与政治生活的人。理想的政治生活是行动,理想的行动是积极参与,理想的参与场所是公共领域。阿伦特的公民文化观就是建立在“积极参与”这一公民共和主义传统的基本价值之上的。
一、行动:公民积极参与的有效途径
爱这个世界,追求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是阿伦特不同于传统自由主义精神旨趣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她针对以往哲学家对“沉思”生活的偏好,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行动”理论。在《人的条件》一书的开端,阿伦特写道:“对于‘ivtaactive’这个词,我建议把它解释为人的三种最基本的活动:劳动、工作和行动。这三种活动都是极为基本的,因为它们分别对应于拥有生命的世人的三种基本条件。”这三种活动分别对应于人与自然、人与文明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劳动(bor)是指人的一种维持生命的动物化活动,它的特点在于不留下永久客体,它的结果一经产生立即被消耗殆尽,基本上只是重复着生命现象的简单再生产。在劳动中,人并未摆脱其动物性的自然存在,因此从事劳动的人属于劳动的动物;工作(work)也可译为“生产”、“制作”、“制造”,主要指人的技艺性的制作活动(主要制作使用品而不是消费品,如木匠根据头脑中的模型制作桌子、椅子),制作出来的东西和劳动产品的不同在于,它们可以避免被尽快地消费掉,因而具有一种持久性。“工作营造了一个与自然界截然不同的‘人工’世界”,比劳动高一个层次。但是,工作者面对的世界,还是物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人与他人的交往受到自己的工作能力的限制,因而是偶然的、有限的,至多只是一种交换关系。
行动(action)作为人存在的最完整的条件。“是唯一不需要借助任何中介所进行的人的活动,是指人们而不是人类居世的群体条件。一切人的条件都与政治有关,而群体性则是所有政治生命的主要条件。”阿伦特认为,行动是指人类群体中的交往活动,其中最重要的是多样性、相互沟通的政治活动。行动不像劳动、工作那样,需要以生产工具、制度为中介与对方建立联系,行动的人所面对的,是与他一样摆脱了物役的自由个体,通过相互的交流、接触和理解,从而使人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得到确证。“行动是人创造奇迹的一种本能”,是“新人的出现和新事物的开始”,是能够“将世界(人类事务领域)从其通常的、‘自然’的毁灭中拯救出来”的伟大力量。
“行动”的真实意义在于行动者的“自我彰显”(,ihedisclosingofwho)。在说明行动的彰显性时,阿伦特特别强调“言说”(speech)的行为。行动者通过“言说”在展现自己的同时,也通过“言说”与他人发生关联,相互交流直至彼此认同,从而构成一个共同体,并成为这一交往共同体中的一员。“人们在言行中表明他们是谁、积极地展现其个性,从而使自己出现在人类世界中。”也可以说“行动”因“言说”而使人处于与他人的关系当中,从而与“劳动”条件下的动物以及动物化劳动者区别开来。在言说和行动中,人们就共同拥有的话题、共同关心的幸福等,敞开阐释自己和展现自己,从而使别人理解自己。这种言行方式,实际上是阿伦特理想的公民文化观的体现。
不过,阿伦特还提醒我们,行动由其性质所定存在着毫无价值的风险。行动虽然是由于别人的在场而激发的,但却不受其左右,“它强调那种不顾任何代价追求自我表现的冲动”,因而每个人的行动除具有原创性之外,还具有不可逆性与不可预见性。行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之所以没有成为巨大的危险,阿伦特认为这归功于行动本身的潜能,即宽恕和许诺。
宽恕是对付行动的不可逆转性(我们不能取消我们已做的一切)的唯一途径,是针对过去的行动;许诺是对付行动的非预见性(我们不能够预见自身行动的结果)的一服良药,是针对将来的行动。宽恕和许诺之所以有这种能力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两种行动并且互为一体。“这两种本能取决于人的多样性,取决于他人的在场和行动,因为没人会宽恕自己,也没人能感觉受自己诺言的约束”,也就是说宽恕和许诺只是在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够施展,大家同时在场并且同时行动。
虽然宽恕的能力暗含了对恶行劣迹的一种非同寻常的反应,但阿伦特更多把它看做是寻常的做法,尽管例外的情况并不鲜见。我们无法预见、控制行动的结果,这意味着不快和可恶的结果随时可能出现。“如果没有他人的宽恕(来自我们所做事情的结果),我们的行动——可以这样说——就会被局限在一项我们难以从中自拔的行为中;我们将永远成为后果的牺牲品,就像没了咒语就不能破除魔法的新来巫师一样。”只有通过加以宽恕,通过从我们所做的事情的结果中解放出来,这一过程才能以唯一符合人性的方式结束。
信守诺言是非预见性海洋中的一座确定性的小岛。“许诺本能的作用在于控制人类事务的这一双重负面后果,这样,它便成了唯一能够替代一种以自我控制为基础并能统治他人的控制能力的力量;它与自由(这是在丧失独立自主的状况下得到的)的存在高度一致。”倘若不通过对某一个不确定的未来许下的诺言来约束我们并且使我们为之做好准备,我们便无法坚持我们的身份;我们会受到谴责,软弱地听任混乱和矛盾的折磨,彷徨游荡在孤独心灵的黑暗之中。只有抓住曾经作出的并且现在应该信守的诺言,辨认出我们的身份,才有可能将我们从心灵的黑暗中拯救出来。“这一黑暗只有当阳光通过他人(它们证实诺言应允者和履行者的一致性)的出现而照亮公共领域时才会消失。”
二、公共领域:公民积极参与的空间
阿伦特的公民文化观是和她的“公共领域”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共领域的本质是政治公共领域,形成公共领域的必要条件是公民的积极主动参与。在公共领域,“只有那些被认为是相关的、值得一看或值得一听的东西才是能够忍受的”,与此无关的东西只能存在于私人领域。走出私人领域,投入公共领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直接与他人交往,才算是“得体的生活”(goodlife),才能称得上是一种真正的、有质量的生活。“一个人如果仅仅去过一种私人生活,如果像奴隶一样不被允许进入公共领域,如果像野蛮人一样不去建立这样一个领域,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只有公共领域能够判断他的行动,记住他的业绩,也只有公共领域能够保证他的永生。阿伦特强调,政治的真正体现是公民们在公共领域内协商、共议群体公共事务,公共领域的价值不在于达成实用性的协定,而在于它能实现每个参与者公民的主体性,锻炼他的判断辨识能力,并在与他人的关系和共同行为中成为群体有效成员。
【关键词】影视艺术/大众文化/读者性文本
一
当我们试图深入影视艺术,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批评的时候,我们首先会遇到它的文化属性问题。因为艺术是文化的特定表现,它“双重地归属于文化:一方面,作为文化所产生的并且在文化中发展的艺术活动方式,作为由艺术创造者和艺术消费者的共同努力而实现的人对世界的艺术形象掌握的方式归属于文化,另一方面,作为在文化中对象化的、固定的、得到储存的具有艺术价值的艺术活动成果归属于文化”。(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114页。)实际上,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以文化为表现对象。那么,何为文化呢?文化是一个古已有之却又长期争论的概念。关于文化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二百个之多。从词义学的角度看,“文化”一词在西方主要源于拉丁文“cultura”,意指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出来的事物,是与自然存在的事物相对而言的。在汉语中,“文”是一个象形字,它的原始形象是表示许多装饰花纹相互交叉,富丽而不单调。《说文解字》即是这样解释的:“文,错画也,象交文。”《易·系辞下》也说:“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中则有这样的句子:“五色成文而不乱。”“化”是一个会意字,从“人”从“匕”,“匕”乃回首从人之意,表示引导从善;也可解释为改易、生成、造化,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为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这里,文化实际上被理解为一个过程性的动作,这个动作既指涉人有意识地作用自然世界的活动,又包含了原有的自然物根据人的活动改变面貌和秩序,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成为属人的,从自然物变为文化物,从自然秩序变为文化秩序的过程。”(注:丁亚平《艺术文化学》,文化艺术出版社,第31—32页。)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含义也在不断地演进,不断地扩展,由人对自然的改变性活动和自然的人化到人的社会活动及由此而形成的组织、制度、思想与各种意识形态结构都成为文化的表述对象。正如萨姆瓦所说:“文化是一种积淀物,是知识、经验、信仰、价值观、处世态度、赋义方法、社会阶层的结构、宗教、时间观念、社会角色、空间关系观念、宇宙观以及物质财富等等的积淀,是一个大的群体通过若干代的个人和群体努力而获取的。”(注:萨姆瓦等《跨文化传通》,三联书店,第28页。)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伯内特·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更为明确地指出: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历史经验中创造的‘包罗万象的复合体’”,“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的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显然,文化的范域是极其宽泛的,其所有构成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即物质层次、精神层次和艺术层次。“物质生产的产品和方式属于文化,以‘天然’向‘文化’的转化正是在物质水平上开始为限。而至于精神生产,它则形成精神文化的层次。只是必须预先说明,不应该在那种涵义上理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区分:仿佛前者是某种纯物质的和只限于物质的东西,后者则是某种纯精神的和只限于精神的东西。而应该理解为:在文化的这些层次中,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相互关系正相反——物质文化根据自己的内容和发挥功用的方式是物质的,精神文化在这些决定性的方面是精神的,然而它的所有产品是被物化的,否则,这些产品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而物质文化的全部过程表现精神的目的、计划和模式。”(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88页。)人类全部的艺术创作及其作品构成文化的艺术层次或称艺术文化。艺术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处于一种特殊地带,它介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既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又分别延射、渗透于物质和精神文化,以“边缘艺术”的形态与物质文化或精神文化交叉、交融,如建筑艺术、工业品艺术设计、演说艺术及艺术政论作品等。实际上,即使是处于独立空间的纯粹的艺术创作,也与物质和精神文化领域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为无论多么纯粹的艺术创作都离不开以特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主体的生成和生存环境,并且不可能不表现和反映特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状态和内涵。由此可见,艺术不仅是文化的重要构成,而且成为文化的一种生动而有意味的表达。
正是由于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表现文化,所以文化便从根本上决定着艺术的性质与特征。苏珊·朗格指出:“常说的艺术基本统一性,并非在于各类艺术形成要素的相同和技术的相似,而主要在于它们特有含义的唯一性,即在于全部艺术‘意味’的意义。‘有意味的形式’(其确实有意味)是各类艺术的本质,也是我们所以把某些东西称为‘艺术品’的原因所在。”(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33页。)这里的“有意味的形式”即是情感的形式,或称人类情感的符号,它是“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它反映着难于言表从而无法确认的感觉形式。有意味的形式概念,起码为上述要求提供了出发点。所有的描绘方式都是复杂的、准确的和微妙的。符号的制造,就像制造一个便当的碗,一支顺手的桨那样,要求着高明的技术。表达的技术是比自卫技能更为重要的社会传统。……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50—51页。)作为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艺术无疑是为人类情感的表达需要而诞生的,同时也会随着这种表达需要的变化而变化。而无论人类情感抑或这种情感的表达,都在文化的范畴,且既为其它文化形式所影响和制约,也影响、制约着其它文化形式。因此,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代,由于这一区域、时代的特定的文化环境及生成于斯的人类的特定情感的决定,艺术便诞生了它的特定风格。当然,这种风格不仅表现在艺术家身上和艺术作品中,同时也表现在艺术符号-形式方面。如所周知,东方写意的文化土壤诞生了以虚拟、程式为基本特征的中国传统戏曲,而写实的话剧只能由与之相适应的西方文化所孕育:至于话剧在中国的移植,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文化的“西风东渐”。所以,不仅一个艺术家、一件艺术作品的出现与一种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是一种艺术样式,也可以看作是特定文化的产物。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难从艺术符号上找到其特定的文化信息;反过来,我们研究一种艺术样式,显然也必须首先考虑其文化属性。只有把握了文化属性,或者说,只有搞清楚了这种艺术样式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文化背景,才有可能找到接近它、了解它、并深入研究它的有效路径,才有可能对它作出实事求是的确切评价。对影视艺术的研究、批评便是如此。
二
在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并存着三种文化形态: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所谓主流文化,是指反映统治者的价值取向、代表统治者的利益、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并在国家机器运转中起主导作用的统治者的文化。所谓精英文化,也称雅文化,即由少数知识程度、思想修养、艺术造诣明显高于广大普通群众的社会上流人物所创造的文化形态。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前工业社会的各个阶段,这种精英文化或雅文化常常与主流文化相互渗透,互为依存,共同构成一股左右社会发展趋势的重要力量。如我国历史上,曾以正统的儒、道、佛三家学说为主体,以《诗经》为发端的文流为正统规范,历经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至近代西学,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上层文化,这种上层文化就是典型的主流文化与精英文化的混合体:它在态势上属于精英文化、雅文化,而在功能上则完全属于主流文化。当然,有时候,精英—雅文化也会处于与主流文化分离甚至对立的状态,如在现代,精英—雅文化就往往以“纯粹”的文化形式反抗主流文化的或干预。至于大众文化,情况则有些复杂。从字面上理解,“大众文化”就是大众所创造的、适合于大众且在大众中流行的文化,这一点似无歧义。但同样为大众所创造、同样适合于大众、同样在大众中广泛流行的还有“民间文化”,它是否也属于大众文化呢?对于这个问题,人们的看法便有不同。“大众文化”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哲学家奥尔特加的《民众的反抗》一书中,主要指现代社会中涌现的,被一般人所信奉、所接受的文化。“大众文化是大众社会的产物,这种社会最先产生于先进的工业主义的美国。”(注: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33页。)显然,这种观点强调了大众文化的现代性,并由此将此前时代就已存在的“民间文化”排除在外。周宪更为明确地指出:“我认为,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和现代文化中的大众文化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首先,大众(mass)这个概念是一个现代的范畴,与传统社会的俗民(folk)概念截然不同。从社会学角度看,大众文化首先是和大众的形成密切相关。而大众的形成又是现代社会的工业化都市化的必然产物。随着工业化,现代城市出现了;城市吸引了大批人口的迁入,大批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而城市里原来的居民也发生了变化,于是便形成了奥尔特加所说的‘平均的人’——现代都市大众。这和传统社会中分散地居于乡镇甚至乡村的俗民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造成大众文化出现的第二个直接原因,是技术的进步所形成的大众传播媒介。在相当程度上说,没有大众传播媒介,就没有大众文化。正是大众传播媒介使得大众文化迥然异趣于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文化的产物,它和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截然不同。……无论是大众抑或大众传媒,都是现代文化的产物。”(注:周宪《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第64—65页。)与上述观点不同的是,一些学者认为“大众文化”是一个具有相当时间跨度的概念,并不局限于现代工业社会。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当然并不否认传统民间文化与现代大众文化的区别,但那只是大众文化在不同时代的阶段性差异;即使是在现代,大众文化也不都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如服饰、饮食、时尚等。大众文化不等于大众传播,也不等于以电子媒介为表现形式的群众文化,“大众文化是一个历史更为久远,内容也更为复杂的概念”。“群众文化是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群众文化并不就等于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早在群众文化出现之前就已存在,其主要形式是‘民间文化’(包括民间故事、民歌、占巫、庆典、戏曲说唱、绘画装饰),这就是传统的大众文化。”(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这里又引进了“群众文化”的概念,可见大众文化是一个种概念,它还拥有若干属概念。对于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文化具有过程性,正如C.P.曼克思所说,文化现实(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是历史的,来自于过去,并前进到新的未来。(注:转引自覃光广等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129页。)大众文化同样如此。尽管“大众文化”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现代,然而并不意味着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的产物,它在过去时代就已存在,这种存在当然只以其本质与现代大众文化的一致为标志,而在表现形态和具体特征上则可以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如上所述,传统的民间文化与现代的大众文化在大众创造、适合大众及流行于大众等方面如出一辙,这就充分显示了二者本质的一致性。事实上,大众文化是不断发展、变迁的,主要表现为内容或结构的变化。如果说在前工业社会,大众文化是以民间文化为主要形式:那么,在工业和后工业社会,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当然不是唯一形式)则转变为大众传播文化,虽然大众传播并不等于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由民间文化向大众传播文化的转变,无疑是人类总体文化发展的结果,它不仅更新和完善了大众文化的内部构造、结构功能,而且大大提高了大众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的地位,因为大众传播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不似以往民间文化的无足轻重。众所周知,传统的民间文化因其浅与俗往往难登大雅之堂,从而不能对社会文化发展构成决定性的影响,虽与精英、主流文化并存,却始终处于边缘地带;而现代大众文化(大众传播文化)却几乎控制了现代文化的发展趋向,既使精英文化难以举步,也让主流文化不得不首肯和认同。“这情景确乎令人惊诧。大众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举擢而出。然而,很快这种局面就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也不仅仅是西部片、武打片、娱乐片、爱情片、警匪片、生活片,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迪斯科、劲歌狂舞,还有像袜子一样被频繁更换、忘却的流行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几乎是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与此同时,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的精英文化,则被困窘万分地挤出了世人的视野。”(注:高小康《大众的梦·潘知常序》,东方出版社。)现代大众文化的兴起一方面是缘于现代社会人们特定的社会心理和时代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大众传播文化的独特功能,即大众传播的媒介系统不仅对人们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控制力,而且以其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大量而全面的渗透在全社会构成一种媒介环境,从而使得“人们一天除睡眠和工作外,几乎全在媒介中度过”,“媒介带来的信息充满着生活空间”(注:沙莲香主编《传播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53页。)。这样,大众传播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任何社会现象、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乃至某一个人物、某一种商品充分“炒”热,让世人不得不接受。而现代大众文化正是在大众传播文化(媒介)的功能作用下,同时契合人们的社会时代心理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唯其如此,所以从总体上看,尽管现代大众文化的声势、地位已远非传统的大众文化——民间文化可以望其项背,但却并没有超越后者的浅与俗。这种浅与俗对于传统大众文化——民间文化来说除了限制其自身的发展外,并不存在其它危害;而对于现代大众文化来说,由于它已肆意越过边界侵吞了精英文化的领域,把精英文化赶入了枯鱼之肆,因而它的浅与俗则有可能导致人类文化的全面退化。正如美国著名大众文化评论家伯纳德·罗森贝格(BernardRosenberg)所认为,现代大众社会存在着单调、平淡、庸俗、丧失人性及人们在富裕生活中容易产生诱惑和孤独感的缺陷,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达和表现的大众文化虽然可以暂时克服人们在现实中的茫然感、孤独感和生存的危机感,但它也很有可能大大地降低人类文化的真正标准,从而在长远的历史中加深人们的导化。于是,如何处理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关系,如何改造和提高大众文化的品位便成为了大众文化发展所亟须解决的问题——现代影视艺术正是以这样的文化境况为背景进入我们的研究、批评视野。
三
不论电影抑或电视,其诞生伊始,便不仅意味着人类一种新型的艺术样式的出现,而且标志着现代大众文化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鉴于当代大众文化已与现代通讯手段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电影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关键的文化转折点。它奇妙地将技术、商业性娱乐、艺术和景观融为一体,使自己与传统文化的精英显得格格不入,并对其造成重大的威胁。”(注:[美]丹尼尔·杰·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中国广播出版社,第32页。)电视同样如此,正如日本电视社会学家井上宏所指出:“电视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手段,为自己在大众传播媒介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在电视传播过程中,在电视播出者与视听者之间,通过电视图像形成了新的传播关系。日本的电视传播学者藤竹晓认为,电视传播的基本要点是人们如何把电视作为社会认识的手段而加以利用并使之发生效果,即把电视看作是人们认识社会的重要手段。同时,电视还有另一个作用,即‘娱乐作用’。电视传播是以图像为主(也包括语言、音响效果和音乐等要素)的媒介,而图像则产生了电视传播的两重性,一方面使视听者认识世界,另一方面为视听者提供了娱乐。”(注:[日]井上宏《电视社会学》,见藤竹晓著《电视社会学·附录一》,安徽文艺出版社,第129页。)由此可见,电影、电视是认识与娱乐并举、传播与艺术并存的一种新型的文化形式,本为现代大众文化的重要构成,具有现代大众文化的性质与特征。而既在现代大众文化之列,影视艺术便首先是一种适合大众审美心理和欣赏水平、为大众所喜爱的通俗艺术,这与民间艺术类似(所以民间艺术/文化即是传统的大众文化),却与所有高雅艺术划清了界限;而其现代性,即与现代通讯手段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和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以奇妙的声像记录及呈现为艺术创造方式,以及以对当代大众生活、心理的准确把握和表现为艺术追求,以满足当代大众的审美、娱乐乃至消闲为创作目的,则使影视艺术将作为传统大众文化主要形式的民间艺术/文化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至于商业性,更是影视艺术同时区别于传统高雅和民间艺术的现代大众艺术(文化)的重要特质。影视艺术正是这样的一种艺术样式:它集传播与艺术于一体,熔通俗、审美、娱乐、消闲、商业于一炉,乃大众文化的现代表现形式,也是现代大众文化的艺术表现方式。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便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影视理论与创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尽管从总体上来说,现代大众文化正处于上升期,其发展方兴未艾,但我国影视艺术却已面临危机。有观点认为这种危机为各种现代大众娱乐/文化形式的蜂拥而起所致,实际上,任何娱乐形式其魅力都无法与影视艺术相比拟,更无法取而代之。显然,影视艺术的危机不是由于来自外部的“同行相争”,而是由于自身内部的问题。具体地说,我们对影视艺术的大众文化本质还缺乏真正的、深刻的认识,对影视艺术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内部机制和运作规律还缺乏了解、掌握;或者,甚至根本没有将影视艺术纳入大众文化的范畴,置其大众文化规律于不顾。一个突出而典型的例子就是在理论和创作上流行“三分法”。所谓“三分法”,即人为地将影视艺术作品分成主旋律片/剧、艺术片/剧和商业片/剧。主旋律片/剧以政治宣传为目的,用概念代替形象,或用形象图解概念;艺术片/剧故作高雅,阳春白雪,孤芳自赏。这两类影视片/剧都以不顾观众兴趣、爱好,远离大众为共性,是“文以载道”、“为艺术而艺术”等传统艺术美学观念,实际上即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的演绎和表现。商业片/剧应该是绝对通俗化、大众化的,因为它追求票房,重视观众,甚至可以迎合观众。例如好莱坞的商业片/剧就是真正的大众艺术,它们能够真正地令大众着迷,充分满足当代大众的娱乐、审美需求;而我国的所谓“商业片/剧”则只不过是“粗制滥造”的代名词。因为受传统艺术文化观念的长期熏陶和沉重压迫,真正的艺术家们往往羞于与大众为伍,不愿意从事商业片/剧创作,也不懂得怎样创作商业片/剧。因此,迄今为止,我国的商业片/剧创作从未获得应有的地位,大部分“商业片/剧”出自缺乏艺术功力者之手,或为艺术家不得已(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勉强为之,随意为之,甚至随便为之,以致这些作品基本上既无艺术性,也无商业性。其实,艺术性与商业性在影视创作中并不是对立的,恰恰相反,它们相互依存,至少,商业性必须以艺术性为前提。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与现代大众艺术文化观念的分水岭不在于是否承认艺术的存在,也不在于认定艺术层次的高低有别(尽管人们已习惯于认为大众文化/艺术浅俗、低级,事实上大众文化目前也基本上处于浅俗、低级的层面,如前所述;但大众文化/艺术的艺术文化水准并不是没有提高的可能:不仅大众的素质可以不断提高,而且大众文化/艺术自身也存在着提高品位的机制与功能——这种机制与功能将在“现代影视艺术的文化学研究之二”里详论),而在于是将艺术的接受者定位于少数人,抑或定位于大众。罗兰·巴尔特(RolandBarthes)在讨论文学文本时提出了“读者性文本”和“作者性文本”两种文本倾向,“巴尔特对这两种文本倾向的区分不只是指文本的基本性质,而且也指文本所引发的阅读方式。‘读者性文本’往往让读者被动地、单纯接受式地阅读,使读者单向地从文本接受意义。相对而言,‘读者性文本’是一种封闭性的文本,易读易懂,清晰明了。‘作者性文本’和‘读者性文本’不同,它不断地要求读者积极介入,像作者一样或者和作者一起建构文本的意义。这种文本将其构意结构展示在读者的面前,要求读者对文本进行再创作。……‘读者性文本’通俗易懂,比较大众化,而‘作者性文本’则比较深奥复杂,是少数人欣赏的先锋文学”。(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影视艺术作为大众艺术(文化)形式,显然应该构建“读者性文本”——商业片/剧所建构的便是这种文本,它并不排斥艺术性,其与建构“作者性文本”的传统高雅-精英艺术的区别仅在于文本的基本性质及其阅读方式不同而已。由于对商业片/剧的误解、歧视和实际创作的粗劣状态,可以说,我国真正的商业片/剧根本还没出现。这样,不论是观念上还是实践中,影视艺术在我国都还没有真正被当作大众文化来对待,国人是一直沿用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按照传统艺术美学原则倡导和从事本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影视艺术的创作,焉能不使影视艺术陷入危机?
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外影视界虽然没有“主旋律片/剧”的概念,而“文艺片/剧”和“商业片/剧”的说法却是存在的。但不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纯粹的文艺片/剧,即所建构的是“作者性文本”的影视作品,无不感到寂寞与孤独,自觉难与商业片/剧一争天下。事实上,文艺片/剧并不是没有存在价值,只是其真正价值不在于被观众接受,而在于探索影视艺术的内在机制,尝试各种艺术创作方法和手段,尽可能挖掘出其潜在的表现力,从而为影视艺术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与启示。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影视艺术的主要片/剧种只有、也只能是以建构“读者性文本”为基本特征的“商业片/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专门提出这一概念,因为影视艺术的商业属性是与生俱来的,是其机体的不可割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现代大众社会和现代大众文化的标志性特征。也就是说,所有影视作品都应该具有商业性,都应该是商业化的,因此,提“商业片/剧”就好像说“女人是人”、“松树是树”一样纯属多余。当然,强调影视艺术的现代大众文化属性,主张影视艺术创作遵循现代大众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并不意味着现代影视艺术只能停留在一般大众文化的浅、俗层面上。相反,由于影视艺术不仅是所有大众文化形式中对大众最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一种,而且,它的特殊机制还赋予了它有效吸纳高雅艺术与文化因素的功能,这就使得它不仅可以自身超越浅与俗,而且还有可能引领整个现代大众文化提高品位。
宗教观
唐君毅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宗教的产生和宗教意识进行了疏释。当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和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发生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人产生一种以求上达的意识,即有罪苦的意识时,最后才有可能逼出有神的信仰和宗教意识。而且,只有当欲望中的自我和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的矛盾冲突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是宗教意识,否则就是道德意识。其区别是,在道德意识中,人虽然感到有两个自我的冲突,但如果还可由协调的办法得以解决这种冲突,或者说两个自我的冲突在自己的身上还没有达到统一体的破裂时,人虽有痛苦和罪恶感,他还会认为痛苦和罪恶是我所当受,是磨炼自己人格的好机会,如此,他还是生活于道德的境界中,而不是宗教的境界中。只有当他的欲望自我和自欲望中求解脱自我矛盾十分尖锐,以至无法达到协调和消解,两个自我陷入了分裂,而人的统一的自我不能形成时,或者勉强形成,过后又发现这种统一两个自我的努力并无实效,从而痛到绝望时,这时人才由道德意识转向宗教意识。在这个时候,两个自我陷入了完全的碍裂,人不能同时感到两个自我都是我。他如以欲望中的自我为自我,就会感到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另一精神实体而为神。如他以求自欲望中的自我为我,那么认为欲望中的自我不是我是魔。由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乃是欲望之我,所以人们通常都以欲望之我为基点,而求超越其欲望以实现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这样,就表现为人对神的信仰。人们越把欲望之我视为卑微不足道,人们对神的信仰也就越强烈,对神的崇拜也就越虔诚。而当欲望之我被全部否定超化时,人就全感到他是生活于神的国度,成为神的化身。在唐氏看来,这就是宗教的真正根源和本性。宗教意识是人类从自然生命求解放或解脱的意识,是一种独立意识,是比求真求美意识更高的意识。它与求真求美意识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求真求美中,人的精神倾注于客观的真美而耗费自己的自然生命。故求真求美要受自然生命律则的支配,而宗教意识则不同,它不受自然律则的支配。唐氏把人区分为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和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陷于欲望中的自我是指现实生活中的自我,或者说是有着自然生命的当下的自我,是具体的自我,形而下的自我。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指从欲望中超的自我,或者说是从自然生命中解脱出来的自我,这是精神的自我形而上的自我。这也就是前文所述及的“现实自我”和“道德自我”。由此看来,唐氏认为宗教意识是从心理上产生的两个自我冲突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唐氏把人的宗教意识区分为十种:一是信仰自然神,向它祈求满足自己欲望的宗教意识。二是信仰有限的人神民族神或超自然的无限神,而同时向它表示欲望的宗教意识。三是求神满足自己来生愿望的宗教意识。四是求神主持世间正义的宗教意识。五是求灵魂不朽以完成其人格以及以苦行求灵魂解脱的宗教意识。六是信神以克欲的宗教意识,是一种崇拜皈依神以克欲成德的宗教意识。七是不信神亦不执我的宗教意识。不信神也不执我的宗教意识,如佛教能对我执破除净尽,将自己同一于超越自我,既无人我之执,也无神我之执,而视一切皆空。八是担负人类苦罪,保存一切价值于永恒世界的宗教意识。九是对先知先觉的崇拜,以担负人类众生苦罪的宗教意识。十是包含对圣贤、豪杰、个人祖先、民族祖先的崇拜皈依的宗教意识。唐氏认为,第十种宗教意识是最高级的宗教意识,原因是在高级的宗教意识中所信的神如基督和佛菩萨,都是以担负人类的苦罪为己任的。而人类的圣贤豪杰,在实际上就从事担负人类苦罪的事业。显然,唐氏对宗教意识形态的划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道德味道重的要比道德味道轻的宗教意识高,不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要比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高。他的这种宗教形态论,表现出他要建立宗教道德一体的思想,他开始探索将儒学和宗教加以结合。唐氏认为,人类受苦难多而无法自拔,受冤屈多而无处申诉,从而容易趋于相信神与灵魂之不朽,这可以解释西方宗教中的一部分事实,但人类的本性除求一般之幸福快乐,求客观社会上的正义实现之外,还追求德性之完满。向上精神强的人,必定想去除人格中任何一点点的过恶,以达到至善,而且也愿意看到一切人都去除任何微小的过恶,同达到至善。但是,人所向往的至善人格却是人今生所不能达到的,也不是只凭个人之力所能达到。于是人们寄希望“人之精神生命能存在于死后”,以使死后仍有继续向上,以达到所期望的至善的活动;同时,又寄希望于师友或其他人的帮助,甚至当他人的力量仍不足以助其去恶,或发现他人都陷于罪恶中时,就不免产生肯定有一至善的、有无限力量的神力的存在,以帮助自己以及他人拔除罪恶。唐氏认为,这种追求德性至善的愿望,是人类求神与追求灵魂不灭的宗教意识背后更深刻的动力。人一旦具此动机以信神或灵魂不灭之后,又会转而对于人的苦痛、幸福及罪恶与正义问题作一通观:认为人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受苦,乃由于人的罪恶。人有罪而受苦,即表现为宇宙的正义原则,而苦痛反过来又使人获得超越罪过、超越欲望的“善”,或者又成为磨炼人格,帮助人去除过恶的动因。可见,唐氏是用人类追求德性之完满的愿望来说明的产生,来解释世界上其他宗教的起源和一些宗教理论的。作为新儒家的杰出代表,唐氏认为儒家思想包含着宗教精神,可是也不同于一般的宗教,儒家思想作为宗教有它自己的特点。他认为宗教有它不同于道德和艺术世界的特征,就是它有一个超越者的存在,同时也认为儒家思想对于超越者的信念也是存在的,不过不表现为人格神的上帝,而是另一形而上的绝对实在———天。对于中国儒家来说,天和地并非只是自然界的存在,而是具有精神生命性的存在。在他看来,对于超越者的信仰而言,中国儒教和世界上其他宗教是相同的。但在如何肯定或证明超越者的存在方面,儒家思想和世界上其他宗教又是不同的。在论证天的存在方式上,唐氏得出了天(超越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内在于人心。他说:“就其内在于我,而为我之仁心仁性仁德,使我之生命、我之精神、我之人格之得日生而日成之言,则天心、天性、天德之全,又皆属于我而未尝外溢,以成就我之特殊性与主观性。”[11]88他认为基督教、回教与儒教的最大不同,就是基督教、回教皆重视上帝之超越性,而忽视其内在性,而儒教是超越性和内在性的统一。在他看来,宇宙间唯人能以人德继天德。人之以人德继天德,即其尽心知性以知天之事。人知其性即知其天所赋之性,天所赋之性为明德,此明德亦即天性;人知其性即明明德,而能继天。在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有所依赖于天,天亦有所依赖于人,无天道,人道固无所自始,而无人道,天道亦无以成终。这种天与人的交互作用关系就是儒家思想中天的超越性与内在性的统一。中国儒教思想尤重积极的肯定与保存一切有价值事物,“重在积极的培养一崇敬而赞叹爱护宇宙人生之善美福德之情,并以求有所增益于宇宙善美、人生福德,使之日益趋于富有日新为己任”。[11]90唐氏这种“融宗教于人文”的理论设想,是基于他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而为寻找中国未来文化出路所作的有益探索。唐君毅说:“孔子融宗教于道德,神即人。宋明即道德以为宗教,而人即神。吾人今即由道德以转出宗教,而人建立神,人造神。”[10]390由于这种宗教精神是由人的道德文化精神自身所建立的,是从人的人伦关系中,从人之家庭父子之相处,朋友之交谈、群众之聚会以及一切社会文化活动,历史文化精神之延续的客观自然物文化物中见神之存在,并与之相沟通,因此,它又是与中国人文精神相一致的,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唐氏宗教观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观。他一生所孜孜追求的,是所谓真正的宗教精神。他幻想建立一种以儒教为基础的,又吸收世界诸大教之长的未来新宗教,以消除古今中外的宗教的纷争和冲突,使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得到安身立命之所,以满足人对精神价值的需要。
一般认为,法院文化由四个层次构成,即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表层的物质文化是指由法院的建筑、设施和装备等所构成的器物文化。它主要包括法院办公楼、审判楼、审判法庭、法院的徽志——华表天平、独角兽等。浅层的行为文化是法官群体在审判活动、研究培训、生活娱乐、人际交往中产生的活动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是指法院在从事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法院司法精神、价值观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院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这一层次是法院文化中规范人和物的行为方式的部分。深层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是指法院在审判活动、管理教育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它包括司法精神、法官的职业道德、工作目标、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本文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讨论我国的法院文化的建设的。法院文化对法官队伍发挥着整合、导向、凝聚、规范和激励等作用,先进的法院文化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约束法官的非正式规则,从而使法官放弃一些不适宜的行为习惯和利益取向,而谨慎地约束自己的言行,维护整个队伍的形象,提高队伍的素质。
从历史上看,我国从来没有出现过现代意义上的法院,法院文化自然无从谈起。现代意义的法院雏形出现在民国时期[①],由于战争的影响并未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解放后,由于计划经济和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现代意义上的司法体系终未建立,真正意义的法院也只是虚幻的“空中楼阁”。改革开放后,随着民主法治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已然成为时代的主题,尤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院才真正回归其独立审判的职能,并得以迅速发展和完善。作为根植中国特色文化土壤之中的法院文化才逐渐兴起,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以至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把人们对文化的认识和注意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的法院文化也得以迅速发展。
二、法院文化对于法官队伍建设的意义
文化为人类所创造,同时,文化又使人类受到制约。文化被人类创造出来以后,就形成人类生活的文化环境,影响和制约人们的生活,这一切都是文化的功能使然。文化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积极的文化可以促进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进步。先进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是先进的生产力的反映和体现,是人类文明积累和发展的结晶,同时又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前进提供思想指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落后、消极的文化乃至反文化(如“”组织和它的歪理邪说)则会阻碍、破坏人类社会的发展。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制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示范作用和影响力。法院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中社会意识形态——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著名学者贺卫方教授在一次法院文化研讨会中讲到:“我们的法院对法官文化或者司法文化建设的重视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法官是今天社会中的一个独特的行业。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所管辖或处理的事务方面,更体现在人们处理事务或行使权力所运用的方式、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方式、语言的风格、外部行为的风格等诸多方面。概括地说,法官之所以称之为法官,正是他们具有这种不同的文化。在法官中培育这样的文化,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形成一种理解司法职业特殊性、理解司法独立重要性的文化氛围,这样的文化建设工程对于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可以说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贺卫方教授的讲话,深刻地提示了法院文化对于法院建设的意义。
1、优秀的法院文化对法官队伍起到一种指引和导向的功能。浓厚的文化氛围、先进的文化方向,对于法官队伍法律知识结构的改善、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和法官职业自豪感的培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法院文化又有利于法官队伍形成荣辱与共、同舟共济的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法官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能更好地服务于为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大局。
2、优秀的法院文化能约束法官的行为举止,使法官在内心信念的约束下,自警自律,自觉地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法院的建设奉献力量。现代司法理念是法官群体为达到公正的司法终极目标,在对司法权本质特征及其运行规律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内心自主选择的、坚定信服和推崇的、并在司法实践中奉为最高行为准则的基本观念。在先进文化司法理念的指引下,法官能更好地树立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行为、形象、纪律、作风等方面,遵循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使外在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变为自己的自觉行为和理想信念。约束法官队伍的规章制度是各层次、各类别的,从职业道德到单位纪律,从部门规章到国家法律,从检察监督到人大监督,从舆论监督到群众监督,应该说是全方位、非常健全的,但我们应该铭记一句话,那就是不论任何时候,制度都是由人去执行,都是靠人去遵守的。但只有把外在的监督和法官内心的自觉服从结合起来,制度才能用活,才能得到更好地遵守。
3、优秀的法院文化能对社会公众产生巨大的影响。法院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它与其他文化必然会产生互动和相互影响,进而对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的提出起到辐射和促进作用。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时时处处与广大的社会公众利益产生直接的联系,法院文化通过具体的审判、执行等工作得以体现出来,从而使社会公众都能感受和了解法院文化,扩大法院文化的影响。
4、优秀的法院文化能激励法官的干劲和工作热情,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并从中实现自我素质的提高和个人发展。这是法院文化的一种激励功能。在以往的论述中,我们往往都是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的,但不可否认,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也是为了人的需要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人为本”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作为社会成员的一类,法官这个群体同样有人的需求和追求。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才能使我们更有针对性的制定针对法官队伍的规则,才能使我们地工作少走弯路,才能使我们的队伍少出问题,这也是对法官队伍的爱护和对法官这个群体的尊重。法官群体是社会精英的集合,法官职业对于他们来说,决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手段,更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仰,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法院文化所宣扬的司法理念,公平与正义、效率与公平、清正廉洁、秉公办案、司法文明等理念,使法官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产生强烈的热情和信心,从而调动起法官爱岗敬业、谨慎裁判的积极性,在实现审判工作公平与效率的有效统一、司法文明的同时,也使法官自身的价值得到了体现。
法院文化是由法官这个职业共同体在其职业生涯中基于对法律的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信念、共同的思维模式而产生的结果。文化的形成相对于群体的产生来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文化具有其自身的稳定性,会在较长时期内对某一群体产生一种规范、引导和制约的作用。因此,良好的法院文化也会对法官的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形成。
三、法官队伍建设对法院文化的推动作用
人是社会发展的源泉力量,文化与群体紧密相连。具体到法院文化中,法院文化的形成、发展与法官也是紧密相连的,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和最活跃的因子。我们在以往的工作中往往只注意到法院文化对法院工作乃至法官队伍的促进作用,而经常忽视法官队伍对法院文化地形成和发展的推动作用。其实,法院文化的形成与法官队伍建设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过程。只有先进的群体才能产生先进的文化,因此在法院文化的建设中要大力提高法官素质,这也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的。
法官素质是指法官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价值取向、审判经验、情感意志、生活经历和生理状况等内在因素的综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环境对人的影响早已为人们所熟知。因此,在法院内部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利用环境对人的积极影响,引导和促进群体成员“以学习为荣、以学习为乐”,进而纯洁法院风气、优化内部环境,对于提高法院群体素质、培育先进法院文化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就目前法院状况而言,应当树立“只有学习才能提高素质”的观念,大力倡导和鼓励学习,积极营造“要学习、讲学习、爱学习”的浓厚氛围,影响群体成员将学习变成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只有学习成为人的工作、生存需求,并进而深入到人的精神世界,变成一种愉悦需求时,群体成员的学习潜能就会得到极大的发挥、学习价值得以充分体现,整体素质自然就会提高。
同时,法官运用司法权裁判案件并自负其责不是纯粹的照搬法律条文与事实的机械活动,而是富有人性的创造性活动。英国近代著名法官科克认为,法律上各种案件“是由人为理性和法律判决来决定的,而不是由自然理性来决定的;法律是一门科学,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②]其关注的便是素质问题。根据我国法官法的规定,法官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品行素质。在政治素质上,法官应拥护宪法,并忠实地执行法律,忠于人民;在业务素质上,法官应有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的审判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须通过严格的任职资格和业务培训加以保证。在行使审判权时除了要扮演自然人角色,更重要的是扮演好社会人角色,接受社会主体对自己品德的期待和监督,而不能感情用事,唯有如此,法官才能真正成为法律的使者、公正的化身,才能在法院形成良好气氛,促进良好的法院文化的形成。
总之,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大力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法官职业共同体。法院文化的主体是法院,而法院的主体则是法官。因此说,法官队伍的状况如何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决定因素。目前现有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总体状况亟待提高。诚然,我们可以通过始终不断的理想信念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性党风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加大“教化”的作用。但毋庸质疑:教育不是万能的。最根本的解决途径是大力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进程,全力打造法官职业共同体,使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以其共有的法律精神、法律理念、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语言,崇高的司法品格和精英化的司法能力来体现现代的法院文化。同时,辅之以相应的制度对法官进行约束、规范,并且用制度将已经形成的一部分先进的法院文化固定下来,力争做到,通过法官素质的提升形成良好的法院文化,现有的良好的法院文化又能提升每一个法官的素质,实现法官与法院文化之间的良性互动。
注释
[①]参见蒲坚主编:《中国法制史》,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301-305页。
美国文化学者丹尼尔·贝尔(DanielBell)在谈到“视觉文化”时说:“我相信,当代文化是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一种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他还强调“当代倾向的性质”是“渴望行动,追求新奇,贪图轰动”。2视觉文化成为当代文化的主流形态,对人们耳濡目染,影响深刻持久。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视觉文化的角度去阅读,可以看出人们的阅读行为在发生转向:由基于印刷文本的阅读逐渐转变为基于视觉图像的解读,由此引发阅读对象、阅读方式、阅读性质以及阅读心理和功能价值等多方面的重大嬗变。然而视觉文化新形态与人们传统视觉经验之间存在的鸿沟令人迷惑不解,这不再是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事关人们文化素养与生活质量的问题。我们利用插画从传播的角度来解读中国文化,这是探索中国文化流变、重组和演进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也使得媒介与民族文化传播研究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提到插画,人们往往想到这样的场景:书籍杂志中的图像、户外广告中的图像以及一些快速地绘制出的一个个夸张的符号、卡通人物、变形的各种象征符号。透过这些表面现象,我们则可以发现插画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美学性产物,和诗歌、舞蹈等艺术形式一样,是反映人的内心情感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对于生活的个性化的表白。例如,几米就认为应让“图像”成为另一种清新舒洁的文学语言。在他的作品里营造出流畅诗意的画面,散发出深情迷人的风采。几米的故事引领着每一位欣赏他作品的人看到并相信世界上的美与善,同时也反映了现代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因此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故事中找到一个映照和寄托,或许这就是几米作品的迷人之处。又如绘本作者钱海燕,她是近年来崛起的著名青年女漫画家,她的漫画作品幽默、俏皮,蕴含着一种灵秀之气和深沉的人文精神。她观察生活有着一种独特的视角,于是,在她的笔下,几笔漫画加上几句精练的文字,就折射出了她独到的生活智慧。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视觉文化的角度去看插画艺术同样能够使得我们获取某个时代或是某个作家所代表的思想及存在状态,而且这种形式更能够让处在当代这种信息化时代里的人去接受、承认。
视觉文化中的插图教育价值
视觉文化有了新的内涵和发展机遇,而信息文化又给自身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突破,在这样的时代氛围中,视觉文化与信息文化开始高度融合、相互促进,自然对社会各个层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代教育也不例外。可以说在课外生活中,视觉文化无处不在,如电视、录像、网络以及各类报刊书籍,在这到处都充满着视觉图像符号的现实世界中,如何让学生更好地正确理解、接受插图的教育价值并能够借此获取更多的有效信息,这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发展潜力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课文插图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内涵,我们在对课文语言的学习的基础上对课文插图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对借取课文插图获取信息这一方法给予指导,这对学生在认知这一方法的基础上理解视觉文化有引导作用。比如说课文插图中的中心主题是如何体现的?从插图的背景中能够获得怎样的信息?如何从插图中的细节处发现更多的信息?这幅插图是通过什么来打动读者的?在此基础上,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再拓展到多媒体资源或网络资源进行迁移训练,并通过比较区别“文配图”和“图配文”之间的不同,把握视觉图像的角色特点。比如有些课文中的插图,除了能够揭示出相应课文语言的所指外,自身还包含着丰富的内涵,这是因为这些插图不仅仅是作者对课文语言的简单描摹,而是作者对作品的再创作,画面上的线条、明暗、位置经营,都抹上了作者的情绪色彩。
法国的让·拉特利尔在《科学和技术对文化的挑战》一文中就曾提出:“不能低估图像文化,尤其是动态图像文化,由于它们通过图像作用于情感,从而已经并将继续对表述与价值系统施加的深远影响。”3鲁迅先生也曾说过,“书籍的插图,原意是在装饰书籍,增加读者的兴趣的,但那力量,能补助文字之所不及。”丰子恺生前曾为《阿Q正传》等9篇小说作过插图,他说:“这些插图,就好比在鲁迅先生的讲话上装上了一个麦克风,使他的声音放大。”的确,在某种意义上说,插图就是对某些文字语言信息的艺术放大,具有文字所没有的不可替代性。尤其在信息时代面前,在视觉文化的视野下,课文插图有了新的内涵和新的意义。如何正确认识课文插图的现代教育价值是时代的呼声,也是学生发展的需要。
视觉经验对插画作品创作的影响
插画属于绘画艺术,诉之于视觉。插画作品除了表现其独特的面和线的瞬息造型外,往往还要表现创作者的某种审美取向。创作者要想使读者能够很好地解读自己的作品,并且使解读者与自己产生感情共鸣,不仅要求创作者自身有丰富的视觉经验,同时还必须能够正确把握读者所具有的视觉心理图式,只有这样,创作者的作品才会迸发出生命力。当然读者解读作品这种具有内在美感和寓意的视觉物体时,需要一定的视觉经验,因为视觉经验是人类的一种视觉心理图式。我们的视觉心理不是空白一块,从接触世界开始,各种视觉体验就逐渐在心里积淀,世界与社会的各种视觉冲击经过我们的加工、提炼后在大脑的一些神经元中产生镜像,成为我们进一步接受新的视觉刺激的前提——心理学上称为心理图式。海德格尔指出:“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构想和把握为图像了……世界图像并非从一个以前的中世纪的世界图像演变为一个现代的世界图像;不如说,根本上世界变成图像,这样一回事情标志着现代之本质。”4所以说视觉经验不仅仅是对于创作即便是生活也需要它的存在和升华。
可以说当今的数码插图也可以理解成插图的一个新品种,相对于数码插图而言,使用常规绘画媒介的插图可以成为“传统插图”了。数码插图和“传统”插图确有共通的一面。“传统”插图的基础知识如素描、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完全适用于数码插图。我认为如果数码插图离开了视觉经验的支持是不可思议的,可以说正是数码视觉经验造就了数码插图这一门新艺术。但是对于数码插图来说,仅仅有技术是远远不够的,技术是传达艺术家思维的工具,数码插图的灵魂来自于它的艺术性和视觉经验。视觉经验只有被艺术家用来创作艺术时,才上升到艺术的范畴。具体地说艺术性就是指数码插图中所传达出艺术家的艺术思维深度、艺术修养高度和艺术能力的全面。艺术能力是指艺术构思的实现能力,比如说创意能力、造型能力、色彩能力等等,它是艺术家艺术水准的重要体现。视觉经验与艺术性是数码插图最重要的一部分。
正如威廉·米歇尔所说,“图像表征,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着文化的每一个层面,从最为高深精微的思考到大众媒介最为粗俗浅薄的生产制作无一幸免。”面对这个被视觉文化垄断的时代,插画艺术这门古老的艺术依旧存在并在固守批判现实主义的精英中流行,在他们的图像中,画面的纵深感被不同程度地压缩,加上大面积单纯色彩的平涂,使得主体图式显著跃现出来,有效地增强了图像的视觉张力和感染力。另外,我们也很难从他们的图像中找出明确的艺术风格,夹杂在他们图像间的是写实主义或表现主义等等多种艺术样式的变异体。传统的绘画风格已不是他们界定自我艺术样式的标准,而仅仅作为强调艺术个性的形式借鉴及参照。从图像间流露出的更多是他们作为当下生存的个体对于时代的自我感受。图像中的观念意味在逐步挣脱了传统插画的束缚之后统领了整个艺术过程。尽管他们的艺术并没有完全逃离出精英意识和社会反映论的范畴,但在社会现实和个体的关系上给当代插画做出了新的描述。
插画艺术从直接的角度看,视觉是最主要的感受、拥有、享受生活的方式;从间接的角度看,视觉则是唯一的感受、拥有、享受生活的方式——在间接感受、拥有、享受生活中,视觉经验可以涵盖、替代其它一切感觉经验,而其它一切感觉经验都无法涵盖、替代视觉经验。人类对视觉文化需求的最深层的动因,主要是由视觉经验在人类生活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所决定的。因此,视觉经验对于插画文化的影响是历史的、深层的。插画艺术是人类社会生活跃迁和面临新情境、触摸未来的价值表述方式,它开拓出生命的新的感受形式,寄寓了人们生存的新的价值资源,并转呈为图像学的结果而内化为社会个体的伦理期待和生存基点。
所以在此希望中国的插画设计师们也能扩展自己的视野,透过令人迷惑的现状,来发现真正的创意与灵感。对于视觉经验,要在文化背景上来考察,思考它们可能的关联,而不是照抄照搬。
注释:
1张舒予:《视觉文化概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页。
香港是亚洲少数拥有自己漫画传统的地方,其功夫漫画别树一格,在日本及美国漫画外,创造出独特的风格而深受各地华人青年的爱戴。较鲜为人知的是,香港漫画从战后至今的发展,一直受到日本漫画不同程度的影响。
我们首先回顾香港漫画家如何受日本的影响3。战后第一批香港漫画家是在1960年代才正式出现,他们主要受中国大陆漫画的影响。当时本地漫画家接触日本漫画的渠道有限,只有少量翻译日本漫画作参考,因此日本漫画的影响并不明显,而且比较间接。1960年代香港受欢迎漫画中较有日本成份的是许强的《神笔》及李慧珍的《十三点》(1966年始)。《神笔》是科幻侦探作品,超人(Ultraman,俗称「日本咸蛋超人)为书中主要角色,这是因为1960年代末香港兴起超人热。香港电视台播放超人电视剧,一些戏院也定期放影超人电影,超人成为小孩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因此,当时不少本地漫画都加上超人一角以增加销路。另一作品《十三点》可说是最早期的香港少女漫画,其画法多少受日本少女漫画的影响,特别是大眼睛与长腿的运用及时装方面。听说李从小就喜欢玩日本少女娃娃(可换衣服的那种)及看日本少女漫画,不少创作灵感大概由此而来。此外,东方庸的科幻作品有抄袭日本人物的倾向,例如其《科学小飞侠》(1966)及《太空神童》(1966)便明显以手冢治虫的《小飞侠》为蓝本4。
1970年代,「香港连环图教父黄玉郎在香港漫画界崛起,为香港漫画开拓新路线,画出与日、美、中不同而富有香港特色的作品。黄的《小流氓》(1971-75)开创香港功夫漫画的先河5,这本漫画内容是关于七个功夫小子替香港社会低下阶层抱打不平的故事。《小流氓》的兴起主要受李小龙功夫热潮的影响。黄玉郎在创作这作品时,在内容及风格上似乎受到日本漫画家望月三起也作品(特别是《七金刚》)的影响。《七金刚》是讲述七个年轻特警除暴安良的故事,它与《小流氓》的最大不同在于书中主角是以现代武器而非传统武术取胜。望月三起也的写实风格,特别是处理暴力画面的手法,对《小流氓》似乎有一定的启发,奇怪的是连主角的样貌也有几分相似6。此外,黄玉郎同期的一些作品有盗用日本卡通人物的情况,其中以《小魔神》(1969)及《超人之子》(1969)最为明显。前者受《铁人28》等日本机械人卡通及电视片集的影响;后者上承1960年代末本地漫画盗用超人的潮流。在没有法律保障知识产权的60、70年代,这种盗用角色的情况十分普遍,连西方(如蝙蝠侠)及本地(如老夫子)的卡通人物也成为盗用的对象。1975年因香港政府立法打击不良刊物,《小流氓》摇身一变成为《龙虎门》(1975年至现在)。除了减低暴力成份外,更有意思的发展是背景国际化,英雄们打击的对象从香港各区的坏人变为日本黑帮。这也为香港功夫漫画奠定了一条方程式,就是代表正义的中国功夫英雄与代表邪恶的日本武士决战。《龙虎门》一直是70年代后半及80年代初香港最受欢迎的本地漫画,直至马荣成在1983年出版《中华英雄》,情况才开始改变。
马荣成是继黄玉郎以来最受欢迎及影响力最大的香港漫画家,他所画的《中华英雄》曾创下一期售出二十万册的记录。马荣成很热爱日本漫画,在创作过程中不断向日本漫画学习,更在每期《中华英雄》的最后花上一两页介绍他喜欢的日本漫画家的技巧及特色。他最崇拜的是池上辽一。池上画功细致写实,尤擅长画东方人面孔及功夫打斗场面。池上的《泪眼煞星》及《男组》等作品对《中华英雄》的创作有很大启发。马也承认池上对他影响最深,其早期作品在构图及阴影的处理方面都学自池上。马在自传中多处表达对池上的敬慕,他回忆道:「在我早期入漫画行的时候,我曾很崇拜一位日本漫画家池上辽一,我的创作有许多亦是受他的影响。我自小的心愿是希望能与他握一次手,大家来一起畅谈漫画!于是乎我把每一期自己创作的连环图寄到日本送给他。7此外,另一个对他有较深影响的是松森正。松森最擅长画功夫格斗漫画,其打斗场面十分迫真。马荣成在处理徒手搏击及武器格斗时都曾借镜松森的作品(如《拳神》)8。在故事结构及人物性格的描写上,马受日本漫画剧本家小池一夫的影响最深,而小池正是长期为池上辽一及松森正提供故事的剧本家。受日本漫画处理剧本的手法影响,马荣成(及其编剧刘定坚)在绘画《中华英雄》时,早就将整个故事发展及细节想好,而不像其他香港漫画家边画边写故事。在控制故事进度、在武打加上细致感情与丰富人情味及每集结尾制造上,似乎也参考了小池的做法。在本地漫画家里,黄玉郎的功夫漫画对马荣成很有启蒙作用。因此他上承黄的方程式,故事的主线也是讲中国武术师傅与日本帮派的对抗。
黄玉郎与马荣成后来都开创自己的漫画出版公司,成为香港两大漫画阵营,本地大部分漫画家都在黄的「玉皇朝及马的「天下两大公司出版其作品(主要还是功夫漫画)。黄及马近年在漫画创作上已退居二线,而旗下漫画家主要受他们的影响,没有甚么大突破。
近年最值得注意的香港漫画家反而是来自两大集团以外的非主流派。曾在不同中小型漫画社出版作品的司徒剑侨及利志达是新进漫画家的代表。司徒的作品最有日本味道,擅长画有科幻特色的格斗漫画。他最崇拜日本科幻动画大师士郎正宗及安彦良和,并一直将自己的作品寄给他们,而他们也多次给予意见,所以司徒当自己是他们的「俗家弟子。受日本科幻作品的影响,司徒设计的人物性格较冷酷及人际关系较疏离。司徒表示:「我写的是科幻作品,所以不会偏重爱情。另外,或许我受了日本动画《机动战士》的深远影响,爱情部分自然表达得较为含蓄。9司徒的早期作品《赌圣传奇》(1991)在人物造型及意念上有《龙珠》及《超人》的影子。例如出现类似超级撒亚人及超人变身的「必杀技。其代表作《超神Z》(1993)及《拳皇Z》(2000,获SNK授权)的灵感分别来自电玩StreetFighters及KingofFighters10。此外,其《六道天书》(1998,刘定坚合着)及《八仙道》(2001)则有安彦良和的《机动战士高达》及《阿里安》的影子,可见采用著名日本卡通或电玩的风格及人物角色的做法至今仍未消失。其实近年单是抄袭StreetFighters及KingofFighters的香港漫画便有十多套。
利志达是近年最有创意的漫画家,其画风独特,多少受大友克洋、望月峰太郎及丸尾末广的影响。他的题材及表达形式比较多元化,其中有作品竟取材自村上春树的小说11。在故事构思上喜欢打破惯例及常识,常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这方面很像望月峰太郎。
二日本漫画对香港漫画消费文化的影响
以香港出版情况而言,日本漫画与本地漫画可谓平分春色。自1992年文化传信向日本购买版权,出版香港中文版日本漫画以来,已有近十家本地出版社出版港版日本漫画。其中以文化传信、天下及玉皇朝这「三大为主力,合共出版数百种日本漫画。现在受欢迎的日本漫画单行本可卖五万册左右(昔日的《龙珠》及《灌篮高手》每期有逾十万册的销路),而销路最好的本地版日本漫画杂志EX-am(文化传信)每期售出约四万册(全盛期逾十万册)12。
日本漫画对香港漫画的消费文化有颇大影响。首先是对香港漫画出版形式的冲击。香港漫画的形式一直较接近于美国,一般用A4纸彩色印刷,薄薄一本约三四十页,以周刊形式出版;而日本漫画的本地中文版却沿用日本单行本的形式,用B5纸黑白印成约二百页的书,平均一两个月才出版一次。近年有些本地漫画采用日本单行本的形式出版,尤以珍藏版及重刻版为多。这是因为日式漫画体积较少、篇幅较多及易于携带与保存13。
香港漫画出租书店的普及也是由日本漫画热潮带动的。香港出租漫画的历史可追溯至1950年代,但真正的普及是1980年代以后的事。1980年代后期起,随着日本漫画的流行,出租日本漫画为主的书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现在市面上有近两百家这类书店,其中一部分是漫画茶馆。光顾者以二三十岁的男性为主。随着漫画上网及网吧的流行,最近一些漫画网吧也在香港出现,以配合e世代的新消费品味。
同人志(业余漫画创作)及cosplay(全名为costumeplay,意即扮演卡通人物的活动)是从日本传入的两种漫画文化。同人志早于1980年代已在香港出现,其中以1985开始出版的同人志漫画杂志《漫画同盟》尤为重要,该志每期出版十多个实验性短篇。1990年代由次文化堂出版的漫画也多少带有同人志的性质。近年每年都有几个定期的同人志活动,其中以ComicWorld(由日本的SE株式会社及香港的TG坊等组织合办)规模较大及活动最频密(一年四次;2002年后改为一年两次)。2002年2月举办的已是第13届。此外,每年一度的「漫人墟(由香港漫画协会主办)也是同人志的盛事。整体而言,香港的日本漫画及动画组织日多,参与同人志活动的业余漫画家亦不断增加,但作品多在网页刊登,本地贩卖及收藏同人志作品的活动仍未算十分活跃。近年亦出现同人志出身的新进职业漫画家,例如孙军威就因其同人志作品被文化传信看中而获聘用,而且还曾被派往日本受训。
Cosplay最初出现于1993年的一个文化展览会中。有一个香港同人志团体租用档摊贩卖其团员的漫画,团员则打扮成《银河英雄传说》的人物以引人注意。自1997年香港漫画协会主办「漫人墟后,香港的同人志及cosplay爱好者便每年多了一个活动的机会,参与「漫人墟的人数每年上升。自1999年后cosplay越来越受欢迎及受传媒的注意,开始与同人志分开,呈现独立发展的倾向。香港各大学纷纷举办cosplay的活动,现在每年cosplay的大型活动有四五个之多,而cosplay爱好者则多达数百。香港的cosplay呈现一些本地化现象,除了日本的漫画人物、偶像歌星、电影及电视剧的角色外,本地漫画角色也成为cosplay的对象14。
三日本漫画对香港娱乐事业的影响
日本漫画对香港的消费文化及娱乐事业都有钜大影响。在消费文化方面,Sanrio(如吉蒂猫)、San-X(如趴地熊)、任天堂(如宠物小精灵)及Bandai(如数码暴龙及超速摇摇)等日本卡通人物商品在香港十分流行,除了日本版外,还有大量本地版及盗版。本地版是指一些香港公司向日本取得版权,可以在产品上使用其卡通人物。以月饼为例,几家本地月饼生产商近年推出吉蒂猫、美少女战士、樱桃小丸子、数码暴龙及宠物小精灵的月饼,使中秋节加添了日本的气氛。日本卡通人物商品的成功,刺激一些香港公司加入卡通人物商品的市场,「可爱天国及"Codebar"为两大本地卡通人物公司,它们的设计及商业手法都十分日本化。以「可爱天国为例,其卡通人物都以日文命名,像Hanako及Nanako等,其中一个造型竟是日本神话的怪物「河童。
日本漫画及动画对香港电影、电视剧及音乐有一定冲击。在电影方面,最明显的是1990年代以来很多日本漫画名作被改拍成真人版的香港电影。已上画的包括《城市猎人》、《男儿当入樽》、《孔雀王》、《流氓医生》、《青春火花》、《泪眼煞星》、GTO、《怪医秦博士》、《铁拳》、StreetFighters、《金田一少年的事件簿》及《杀手亚一》的香港电影版;正在拍摄中的则有《头文字D》及《铁人28》等。其中如《城市猎人》、《孔雀王》、《杀手亚一》、《头文字D》及《铁人28》是正式向日方购买版权,它们不但有日本演员、技术人员或资金的参与,而且也在港日两地上画。可是不少以本地市场为目标的制作却没有获得日方的版权,一些使用的片名从广东话译名变化而来(例如GTO的中译为《麻辣教师》,港产片《麻辣教室》便是模仿GTO的作品),而且香港导演与编剧会将故事加以修改,人物也换上本地的名字,藉此逃避法律责任。此外也有很多香港电影的名字盗用或影射日本漫画中文版的名字,虽然内容与原著毫无关系。好象Touch、《废柴同盟》、《爱与诚》、《超时空要塞》及《去吧!稻中桌球社》等便被改为香港电影的名称(如《超时空要塞》变成《超时空要爱》,而Touch改作《初恋无限Touch》;《废柴同盟》及《爱与诚》甚至不加修改便被应用)。日本漫画也影响香港电影的内容及表达方式,好象周星驰的喜剧便十分漫画化(如受惊时大字型倒在地上;兴奋时流鼻血等)15。此外,香港近年出现很多以厨艺比赛为题材的电影,明显是受《伙头智多星》、《将太的寿司》及《中华小厨师》等日本漫画的影响。
日本ACG也刺激香港动画制作及CG(computergraphic,意即电脑构图)在电影的运用,徐克执导的动画片《小倩》(1997)便是港人借日人力量尝试创作本地动画的例子。此片虽然以可与迪士尼及宫崎骏媲美的香港动画片为宣传,但严格来说是港日合作的产品。香港负责出资、执导、配音、剧本及意念,具体的制作如原画、上色、分镜及3D数码特技等则主要委托日本公司处理。香港电影虽发达,但动画片则仍在起步阶段,要借助日人之处甚多。听说在2002年港日动漫界与电视台正商量共同制作以金庸武侠小说为题材的电视卡通系列,假如成事,便开港日合制电视卡通的先河16。2002年初香港女星翁虹也表示会与日人合作拍摄以亚洲为市场的动画片。似乎无论专家或门外汉都对港日动画合作的前景抱乐观态度。
一些日本漫画如《爱与诚》及《消防员的故事》等曾被改编为香港电视剧,剧名虽然不同(如《爱与诚》变成了《香城浪子》〔1982,无线〕;《消防员的故事》被改编为《烈火雄心》〔1999,无线〕),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它们是日本漫画的香港电视剧版。此外,《楼下伊人》(1990,亚视)一剧也有《相聚一刻》的影子。2001年台湾华视将日本少女漫画《花样男子》改拍成极受欢迎的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2002年香港无线电视台亦向日方取得版权,准备开拍港版《流星花园》,而且还会去日本取景。似乎最近香港无论将日本动画作品改拍本地电影或电视剧时,都是循着正式购买版权的方向发展。
日本动漫亦丰富了香港流行音乐。香港艺人喜欢将日本卡通的主题曲配上广东话,好象《叮当》、《IQ博士》、《千年女王》、《飘零燕》、《鬼太郎》、《忍者小灵精》、《面包超人》、《机灵小和尚》、《樱桃小丸子》、《百变小樱Magic咭》、《数码暴龙》及《超速摇摇》的广东话版主题曲都曾流行一时。近年,就连日本的动画片如《叮当》、《宠物小精灵》及《数码暴龙》等在港上映时也请本地著名歌手唱广东话版主题曲。
四结语
日本漫画对香港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当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日本漫画丰富了香港漫画及流行文化,但香港漫画家及艺人大多不是盲目抄袭,而是有选择性地加以改造及运用。其实香港的漫画、电影、电视剧及音乐都有其独特之处,也许一些还可以给日本的同行参考。李小龙及成龙的功夫电影及金庸的武侠小说在日本大受欢迎,2002年上半年度日本富士卫星台播放中日合制的金庸《神雕侠侣》的卡通系列(全26集)。香港动画科技公司MenfondElectronicArt曾参与制作Square第八代《太空战士》(FinalFantasy8)的动画影像。香港漫画也开始引起日本人注意,例如李志清带有中国水彩画风格的漫画(如《射雕英雄传》及《三国志》〔与日本漫画剧作家寺岛优合作〕等)及利志达变化莫测的特殊画风(如《刺秦》〔1993〕及《飞人九》〔1996〕等)便很受日人赏识,他们的作品更获邀在日本出版17。在文化全球化的今天,港日漫画界及流行文化会有更多合作与互相刺激的机会。这不但能够刺激彼此的创作意念及方法,还会制造商机,为近年市场及创意均走下坡的港日漫画界带来更新的动力。
注释
1有关日本漫画对港、台、中、韩及东南亚的影响,参NgWai-ming,"TheImpactofJapaneseComicsandAnimationinAsia",JournalofJapaneseTradeandIndustry,第21期4号(东京:2002年7月),页30-33。
2有关日本漫画在香港的历史简介,参夏目房之介:《マンが世界战略》(《漫画的世界战略》)(东京:小学馆,2001),第四章,页93-114。此外,也参看赵永佳:〈日本漫画旋风袭港:记60至80年代的发展历程〉,《新晚报》(香港),1988年6月5日。
3有关香港在战后之初、1950及60年代的漫画发展,参郑家镇:《香港漫画春秋》(香港:三联书店,1992)。
4黄少仪、杨维邦编着:《香港漫画图鉴》(香港:乐文书店,1999),页103。
5有关香港功夫漫画的形成及特色,参JohnLent,"LocalComicBooksandtheCurseofMangainHongKong,SouthKoreaandTaiwan",AsianJournalofCommunication,第9期1号(新加坡,1999),页108-14。
6黄少仪及杨维邦指出望月的《秘密侦探JA》对黄玉郎的人物造型也有影响。参注4书,页21。
7参马荣成:《马荣成自传:画出彩虹》(香港:友禾制作事务所,1990),页39、95。
8马荣成早期作品的题材、背景构图及对人物动作的绘画等方面,不少是受松森正的启发。同注7书,页45。
9谢联达:〈徘徊现实与科幻之间:司徒剑侨自强信念:「尽人事听天命〉,Action,创刊号(香港,2002年4月),页56。
10;11大アジア虚荣同盟编:《亚细亚通俗文化大全》(东京:スリーエーネシトワーク,1996),页253-54;254-55。
12有关新加坡与香港在出版日本漫画的比较,参吴伟明:〈新加坡的日本漫画文化〉,《亚洲文化》,第24期(新加坡: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2000年6月),页108-21。
13「三大以外,以自由人(已倒闭)为首的中小型漫画出版社发行不少日式单行本及杂志,对本地漫画业带来冲击。参刘定坚:《连环图大决战》(香港:自由人出版集团,1993),页193-95。
14有关香港cosplay的简介,参EddieChan:《J-Point别册:CosplayCollection秋の号》(香港:J-FanLtd,2001)。
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当前我国的文化馆职能的不断更新和丰富,文化馆的档案工作也正由原来的档案管理向档案信息中心转变,因而如果文化馆的档案工作人员还抱着原来的工作方式和态度来参与到文化馆的档案工作中来是不够的,且随着文化馆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必须要有所增强。首先就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而言,文化馆要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道德宣传和教育,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档案工作与一般的服务性工作不同,它的效益是通过服务对象利用档案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实现的;且文化馆的档案多是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是珍贵的历史资料,档案工作者不能盲目的向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再有文化馆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十分复杂和繁琐的,需要对所有的非物质文化做详细和准确的记录与编排。因此文化馆的档案管理工作是颇为特殊,且意义非凡的,对档案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和教育是必要的。其次,是档案管理技术和知识的培训。随着文化馆馆藏资源的不断丰富,以及与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普及,文化馆的档案管理人员单靠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更加丰富而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并且能够较为熟练的运用现代电子计算机设备和通讯设备来进行档案的管理。因此文化馆需要定期组织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从整体上提高档案管理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配置与设备相配套,进而有效提升文化馆档案管理的工作质量。
自1996年云南省在全国较早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目标以来,在促进文艺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培养文化人才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改革,云南省的文化知名度、影响力、竞争力和整体综合实力显着增强,在文化建设方面,形成了令人瞩目的的“云南现象”、“云南模式”。目前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电子音像、文艺娱乐、网络、体育、会展和乡村特色文化等主导性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云南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
一、视觉文化及视觉文化传播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传播技术迅速变革,视觉文化时代早已悄然而至,人们被各种各样的视觉刺激包围着——电影、电视、招贴海报、商品包装、杂志插图、书籍封面等,已经身处视觉文化的包围之中。视觉文化是影像和形象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形态,“也就是文化脱离了以语言为中心的理性主义形态,日益转向以形象为中心,特别是以影像为中心的感性主义形态。视觉文化,不但标志着一种文化形态的转变和形成,而且标志着人类思维方式的一种转换”。而与之密切联系的“视觉文化传播”是“指经由形象媒介,特别是影像媒介对广义的可视形象实施传播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和传播形态”
在视觉文化时代,图像化的事物和信息能得到更为广泛和更为自由的传播,而其他非图像化的事物和信息也可以借助图像、形象等视觉符号进行传播。视觉文化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传播更为快捷,更为自由。在这样的发展机遇中,云南的文化产业可以借助视觉化传播的优势,加大产业发展,使云南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扩大其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云南视觉文化传播的现状
云南省历史悠久,民族众多,人文资源丰富和神奇,自然资源瑰丽和多样,被誉为音乐舞蹈的海洋、美术摄影的殿堂、影视摄影的基地、文学创作的富矿、民族文化的金矿,为云南省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从总体上看,目前云南省的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实力,呈现较好的前景,文化云南的形象日益显现,正在实现从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强省迈进。
首先民族歌舞文化在这一方面表现突出。“云南是中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的一个省份,是一个世界上少有的多民族群体,多文化形态共生带”,民族歌舞资源丰富。民族歌舞文化利用影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走向京城,走出国门,打造成为云南省的文化品牌之一。大型原生态歌舞《云南印象》巧妙地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质朴的艺术魅力结合起来,“并采用当代最先进的电子音、视频和多媒体舞台设备,最大程度地再现了民间舞蹈的感观氛围,给观众带来强烈的试听刺激和心灵冲击,形成了一道与流行文化、时尚文化迥异的文化奇观”,不仅成为云南省一张响当当的名片,而且也成为中国的一张文化名片。大型民族风情歌舞《丽水金沙》以舞蹈诗画的形式,荟萃了丽江奇山异水孕育的独特的滇西北高原民族文化气候i亘古绝丽的古纳西王国的文化宝藏,通过优美多姿的舞蹈、扣人心弦的音乐、丰富多彩的民族服饰、立体恢宏的舞蹈场面、出神人化的灯光效果,全方位地展现了丽江独特而博大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此后相继出现了《七彩情》、《舞彩云》、《贝叶之光》等一系列的大型民族歌舞,让观众在如诗如画、亦真亦幻的七彩云南的艺术景观中,深深感受到丰富多彩、充满魅力的云南以及云南民族艺术的巨大艺术感染力和震撼力。
其次,像丽水金沙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映象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影视、演艺几大龙头企业,培养出一批本土文艺人才,并推出一批云南品牌的影视精品。以《诺玛的十七岁》、《花腰新娘》等为代表的电影作品,表现了少数民族人们的特有日常生活、情感世界、精神风貌等,具有深厚的人文内涵,拓宽了民族电影的创作类型和表现领域。2005年9月,由中国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影视创作指导小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了“云南影响”新电影系列,该系列预计在云南的l0个地域拍摄10部电影,“云南影响”新电影旨在通过电影营销云南、输出云南,让“云南影响”影响世界。目前,云南省充分利用了云南香格里拉、三江并流、石林、大理、西双版纳、腾冲火山热海、红河元阳的梯田打造“天然大摄影棚”,依托曲靖翠山影视文化城、大理天龙八部影视城、玉龙湾东南亚影视城、丽江束河茶马古道影视城等建设了一批适宜电影电视剧拍摄的人工景点及景区,并创造了影视制作的相关条件,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再次是与旅游项目相结合的各地地方文化节的开展。“视觉符号是事物和知觉之间的中介,是地域文化观念的物化形式和传播载体”。地方文化节是以区域文化特征为基础,紧紧围绕特色文化而开展。
云南各少数民族几乎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节日,如傣族的“泼水节”、白族的“三月街”、彝族白族的“火把节”、傈僳族的“刀杆节”、瑶族的“盘王节”、景颇族“目脑纵歌”、独龙族的“卡雀哇”、佤族的“新米节”等。有些地区结合自身的优势,举办了一系列有特色的文化节,元阳梯田文化节、德宏葫芦丝文化节、罗平油菜花文化节、腾冲火山热海旅游文化节、晋宁古滇文化节、临沧茶文化节、扬武烟盒舞文化节等节日,着重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充分挖掘民俗资源和区域文化内涵,提高了旅游的文化内涵。而每两年举行一次的昆明国际旅游文化节更是扩大了云南的影响力。
最后,云南省利用自身优势,打造香格里拉、石林、三江并流、茶马古道等等一批云南特有的文化品牌;大力扶持新闻出版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云南出版业打“特色”牌,使滇版图书不仅内容丰富、品种齐全,更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先后出了一系列的精品书籍,并编辑出版了《文化云南》、《祥瑞云南》两本高质量的邮册;云南本土的各影视动画公司创作了具有中国民族文化特色、云南本土气息、有自己原创品牌的动漫产品,充分展现了云南在本土动漫创作上的巨大潜力;通过文化交流和国外演出表演,有时还搭载“中国文化年”的东风,使海内外的朋友领略到与众不同的云南民族文化,扩大了在海外的影响。
云南省在以上项目中充分发挥了媒体的传播优势,使人们能够近距离地欣赏丰富而神奇的滇文化,并引领人们参与其中,亲身感受滇文化的无穷魅力,这就是云南文化的视觉化传播效应。
三、加强云南省文化的视觉文化传播
近年来,云南省文化在视觉化传播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和北京、上海等地相比较,仍有较大的差距,仍需调整思路,拓宽领域。
(一)借鉴原有经验整合云南文化资源,打造视觉传播平台。
云南省是一个“最美、最大的天然摄影棚”,《无极》、《千里走单骑》等大片相继来滇取景。通过影片众多的观众领略了云南神奇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迥异的古滇文化,同时对云南心驰神往。在此影响下,应利用视觉化传播扩大号召力;同时加大对云南本土电视节目进行整合和市场化运作,打造出在全国叫得响的电视栏目;对各个地方的特色文化进行整合包装,充分发挥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音像电子等领域的优势,将它们联合起来,打造成符合本土特色的视觉传播平台。
(二)多渠道塑造视觉效应。
误区之一。把学习借鉴误认为沿袭模仿。善于学习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强盛不衰的基本要素。学习要学其精华,结合实际,努力创新,实现超越。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水平比我们高,理应向他们学习,但遗憾的是,我们始终没有摆脱沿袭模仿的老路。管理理论的书籍基本上是介绍国外的模式与方法,唯独缺少本国鲜活的管理思想与案例。在管理实践上,不少单位满足于照猫画虎,亦步亦趋。其结果只能是邯郸学步,外方的管理模式并未学到家,反而将自己的优秀文化及相应的管理方式丢掉。
误区之二。引进管理模式、实施跨文化管理,恰恰忽视了“文化”这一核心要素。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管理也是一种文化,同样要受到文化构成因素的制约。每个民族都有自身发展的历史进程、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这些都是管理模式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并影响着其从一种文化环境转移到另一种文化环境的可能性。从中我们可以领略到文化的重要性。当我们回顾引进管理模式,实施跨文化管理时,却会惊诧地发现,人们恰恰忽视了“文化”这一核心要素。我们很少系统地作不同文化的对比分析,很少从文化的角度去实施有效的跨文化管理,更谈不上倡导、培育民族精神与外来管理模式的有机融合。在这方面,日本为我们树立了成功的榜样。它将西方的管理理论与自己的民族特性、民族传统、价值观等融为一体,创造出新的“社会技术”,铸就了日本的经济腾飞。
误区之三。轻视文化差异,对环境、市场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当企业跨国经营时,人们所面对的是与其母国文化根本不同的文化。泾渭分明的文化差异和摩擦,无疑为经营设置了重重障碍。
误区之四。不善沟通,方法单一,融合度低,主要依赖于制度维系生产经营活动。所谓沟通,其基本含义是:一个人有意地将信息传递给另一个人的过程(它是一个循环相互影响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信息发出者、接受者和信息本身)。沟通是跨国经营、合资企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前提条件。从一定意义上讲,沟通决定跨文化管理的成败。然而,一些跨国经营者却对沟通及其技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东道国的语言习惯、表达方式、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知识。有的采用自己惯用的方式方法去沟通,不仅达不到自己的初衷,有可能还会弄巧成拙。
探索实践中国特色跨文化管理之路
跨文化管理对于发展中的中国仍然是一个新的课题。那么,如何拨开层层迷雾,走出认识与实践的种种误区呢?笔者以为要始终坚持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积极从民族特性的角度、思维方式的转换、文化融合的方法等方面进行审视探求,努力使自己的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从而有效地推进探索与实践的步伐。
一、以实际问题为中心,实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研究的目的在于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应从实际问题出发,进行认真梳理,作为探索研究的主攻方向,深入调研,求真务实,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着眼于理论思考,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认识。院校研究力量雄厚,理论前沿信息广博。企业实践机遇众多,探索空间广阔。二者联手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探索实践中国跨文化管理,就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少走弯路,早出成果,大大加快了探索实践的步伐。
二、主动迎接文化的挑战,力求思维方式的转变。经济全球化的兴起,意味着跨文化管理的全面展开。文化的千差万别,形势的瞬息万变,呼唤着思维方式的转变与创新。首先是分解思维向整体性思维的转变。分解思维是从具体问题入手,然后再慢慢向整体延伸。而整体性思维则相反,要求首先把握全局,然后再作具体分析。其次是从线性思维向跳跃性思维转变。
三、寻求文化的共同点,尊重文化的差异点。双方既然能够走到一起进行合资合作,一般地说,在利益和文化方面总是存在着共同之处,寻求合作双方的文化共同点,是合作初始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实现文化融合的基础。寻求文化共同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从双方母公司企业文化对比分析中寻求共同点。2.从双方母公司历史发展对比分析中寻求共同点。3.从双方母公司跨国经营发展对比分析中寻求共同点。共同点是走向融合的先导,差异是跨文化必然的过程。尊重差异,是防止文化冲突的必要条件。只有尊重差异,才能理解差异,增进共识,缩短差异的过程。合作双方都应做到顾全大局,,换位思考,相互包容。
四、建立沟通渠道,形成融合载体。文化的冲突在于缺少有效的沟通。顺畅的沟通渠道应包括横向与纵向两个系统,具有传递及时、反馈准确的机制。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除了具有相应的会议、培训外,还建立了总裁与工会主席会晤等四项制度,开展了形势目标教育活动,《东风汽车报》开辟了“有容乃大”东风日产文化融合论坛,东风电视台举办了东风有限公司领导专访系列节目等。事实证明,对于增进理解信任,消除误解,推进工作进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文化的内涵体现在事物之中,文化的融合需要有相应的载体。融合载体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有效地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2.有力地提升管理水平。3.吸纳广大员工参与。4.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东风有限公司开展的QCD改善活动,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已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导入QCD改善理念和方法,使日产的先进文化具体化,易为广大员工理解和接受,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明显提升,有利于发挥员工个人聪明才智,实现了不同文化的初步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