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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7 18: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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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论文

篇1

森林分类经营与林业可持续发展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的战略问题。我国林业部门也根据这一战略分别制定了国家及各省区的21世纪林业行动计划。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林业分类经营有密切的联系。林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来实现,只有通过对林地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向。这对国有林场尤为重要。现在国有林场的经营规模已基本确定,林场经营面积只有缩小而不可能扩大。因此,国有林场走外延发展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现实的。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作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林业分类经营其实质是林业经营的集约化与细分化。通过分类经营,可使经营对象整体功能发挥最佳,实现高效经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即有利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国有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必要性

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国有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

3.森林分类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现行经营管理体制与林业分类经营

我国国有林场现行管理体制已沿用多年。其基本特点是把国有林场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在商品生产中,林场向国家纳税体现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向主管部门缴纳各种专项费用体现隶属管理关系;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在林场经济自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事业费投入,解决了林场建设初期的造林投入。同时,通过集中专项费用筹集了大量林业基本建设资金,为大规模绿化造林提供了投入保证。在我国林木资源较少的情况下,实行限额采伐也是保护有限林木资源的最有效手段。

但是,也应看到,要实现分类经营,现行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大局限性。首先,从责、权、利关系看,实施分类经营后,商品林的经营完全是商品生产行为,林场的商品林经营活动应等同于企业的商品生产活动。林场的生产经营应计算投入产出,占用生产资源应支付一定的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从投入关系分析,林场投入的两个问题未能很好解决,第一,林场现有商品林大部分是国家投入形成的,由于林场实行事业化管理,这部分商品林林场在生产受益中,未能把国家投入的利益体现出来。第二,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是林场的非商品生产对象,但林场必须投放生产资源经营管理,这对国有林场又是不合理的。

第三,现行税费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行为有冲突。林场在木材生产过程中,通过缴交“两金”体现部门管理关系,这种方式缺乏根据。而林场占有的林地资源,国家投资等又未在林场的经营成果分配中体现。这显然不是规范企业的管理方法。上述问题在实施分类经营过程中都应加解决。

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措施探讨

1.国有林场划类经营

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国有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我区的大部分水源林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可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防护林占绝对优势的国有林场也应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篇2

目前,在国内出版的管理学相关著作中,通常把企业组织结构形式划分为直线型、职能型、矩阵型和事业部型,等等。这种分类方式存在着普遍性的逻辑错误。本文即针对这个问题,探讨分类的前提及分类时应该遵守的逻辑规律,目的在于揭示进行逻辑学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1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前提

对事物进行研究的前提,就是明确对象。确定研究对象时所应用的基本方法和所遵循的基本思维规律就是“一分为三”。确定研究对象的过程,也就是把世界“一分为三”的过程。现代系统论认为构成宇宙的物质的基本存在方式就是系统。所谓系统,就是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的复合体。

如果以系统来划分空间,宇宙可以在任何一个层次上分割为3部分:系统、系统的内部要素以及系统的外部环境(系统、要素、环境)。宇宙中每一个层次的系统都可以作为研究和思维的对象。针对某个企业而言,可将宇宙分为:企业内的要素、企业本身(以系统整体存在)、企业环境(企业系统边界外的部分)。企业的要素在这里指的是针对企业整体的下一级组织,可能是职能部门或事业部或项目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系统是以层次性体现出来的,分类即用某个标准,对企业这个系统向内进行的划分,逻辑上只能是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逐步进行。显然,在思维中产生对象的过程就是把时空“一分为三”的过程。

2分类时应该遵守的4个逻辑原则

2.1每次分类的标准要同一

对某个事物进行分类时,每次分类的标准(根据)只能是1个,不能是2个或2个以上。否则,就犯“分类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如把“文学”分为“古代文学、外国文学、民间文学”,就同时采用了3个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文学”进行分类。针对“企业组织结构”,假如按照“企业对管理工作的高度授权是基于项目、产品或区域的选择”的标准,企业组织结构可分为:项目型和职能型,或产品事业部型和职能型,或区域事业部型和职能型。

2.2分类后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外延

分类后的各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的外延必须相等,否则,就犯“多出子项”或“子项未尽”的逻辑错误。“多出子项”指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外延。如把“高校教学人员”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助教、研究生”,就多出子项“研究生”。研究生虽然有时也承担部分教学任务,但他们是学生,不是教学人员。“子项未尽”就是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如把“生物”分为“动物和植物”,漏掉了“微生物”。针对“企业组织结构”,假如按照命令传输是否是线性的标准,结果只有两类:直线型和非直线型。而非直线型往往以矩阵型组织为主。

2.3分类后的子项之间互不相容

违反这条原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例如,有辅导员把“班级里的学生”分为“三好学生、积极分子和后进生”,就犯了“子项相容”的错误。“积极分子”与“三好学生”是交叉关系,与“后进学生”也是交叉关系。“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通常是由分类标准不惟一引起的。如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式、职能式、矩阵式”3种类型,即犯此错误。因为同时采用了2个分类标准,导致了“直线式”和“职能式”有交叉的共同部分——直线职能式。

2.4分类应当按层次逐级进行,不能越级

事物以系统方式存在,概念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具有层次性,其上有属概念,其下有种概念。分类就是把一个属概念分成几个并列的种概念,如果需要,可以将种概念再分为次一级的种概念,这样逐次进行。如果在分类时混淆了属种层次,就会犯“越级分类”的逻辑错误。例如,汉语“词”可先根据能否充当句子成分这一标准,分为“实词和虚词”,然后可再把“实词”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等,把“虚词”分为“介词、连词、助词等等”,如果需要,还可继续分下去。但是,如果越过“实词和虚词”的层次,将不同层次的概念并列,如把“实词”与“介词、连词、助词”等等并列,就属于“越级分类”。

3企业组织结构分类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3.1企业组织结构的定义

什么叫组织结构?可定义如下:组织结构指组织中对人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安排所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其表现为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部门之间的指令关系的界定等等。责任,即职责,就是分内应做的事;权力,指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利益,即回报,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总称。

实现组织目标是进行组织结构设计的目的。因此,企业组织结构可定义为:指企业中对人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安排所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

3.2相关著作和教材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的主要逻辑问题

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并不复杂,然而目前在许多的管理学教材和相关专著中,往往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明确的几种类型,这是很不恰当的。把企业组织结构描述成几种固定的类型,会导致学习者思维的僵化,非常不利于培养学习者的独立思考能力。事实上,对相关基础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是对事物进行深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相关文献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疏于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精确而严谨的定义;二是在分类时,不遵守逻辑原则,导致出现逻辑错误,表现如下。

3.2.1分类标准不同一

管理学教材中,在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许多逻辑问题,却鲜有人论述。例如,文献[3]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型组织、职能型组织、直线职能型组织、事业部制组织、矩阵制组织、委员会制和网络组织;文献[4]则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控股型和网络型。文献[5]则用组织部门化的概念取代组织结构的概念,也指出了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形成不同的部门化形式。把组织结构分为:职能部门化、产品和服务部门化、区域部门化、顾客部门化、流程部门化、矩阵型结构、动态网络型结构。文献[6]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职能型组织、项目型组织和矩阵型组织。

文献[3]和文献[4]的不足之处在于:对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同一层采用的分类标准不惟一。文献[5]的不足则在于:没有给出依据某一个标准划分后的全部分类结果。比如说,按照产品管理职能是否部门化的标准,对此标准进行肯定的回答,表现为职能部门化,却没有指出否定情况下,表现为什么。文献[5]中,其他几种类型的划分也都存在分类结果不完整的问题。文献[6]中,出现了3种平行的组织结构分类结果,却用了3个标准来划分。

3.2.2分类后各子项外延之和不等于母项外延

在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文献[3]~文献[6]中,都存在分类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不合的问题。仅仅采用列举法,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6种、7种乃至更多,种概念之和总是小于属概念。原因在于没有理解正概念和负概念的含义,导致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逻辑上出现漏洞。

3.2.3分类后的子项相互包容

文献[3]~文献[6l在对企业组织结构分类时,同样也犯了种概念子项相容的错误。例如,直线型组织、职能型组织、直线职能型组织、事业部制组织是不能并列的,因为组织是分工的产物,直线型和直线职能型有互相重叠的部分,即子项是相容的。

3.2.4跨越层次进行分类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思维的基本单元和形式。事物以系统形态存在,具有等级与突现、通讯与控制的特征。因此,概念亦以系统的形式存在,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分类中的属概念和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即属种关系,就是概念的层次性的体现。所谓跨越层次分类,指的是将不同层次的分类结果,表述在同一个层次内,如文献[5]中所指出的第四种类型“顾客部门化”。“企业”与“部门”之间表现为属种关系,“顾客部门化”实质上是对企业内的一个部门即市场经理部(种概念)的分类,根本不是对企业(属概念)的分类,原本属于种概念的分类结果,却和属概念的分类结果并列,出现“越级分类”。

4针对“企业组织结构”3种较为常用的分类标准及分类结果

4.1第1种分类

a.分类标准:企业中命令传输是否线性(即每个组织单元是否只向一个上级负责,一个上级对下级直接行使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b.分类结果:A直线型组织;B非直线型组织(包括矩阵型组织)。

矩阵型组织作为非直线型组织的主要代表。所谓矩阵型组织结构,它是由纵横两套系统交叉形成的复合结构组织:纵向的是职能结构;横向的是为完成某项专门任务(以项目为代表,如新产品开发)。而根据对职能部门与项目部门的指令权的分配比率,一个矩阵型的组织又可分为3种类型:弱矩阵型(项目部门指令权低)、平衡矩阵型(职能部门与项目部门平分指令权)和强矩阵型(项目部门指令权高)。

4.2第2种分类

a.分类标准:企业是否基于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区域,对管理工作高度授权。

b.分类结果:A项目型或事业部型(包括产品事业部型、区域事业部型);B职能型组织。若基于项目(具有特定目标的一次性活动)而高度授权,则为项目型。对于事业部型组织,若管理工作的高度授权是基于某个特定的产品,则为产品事业部型;若授权是基于特定的地域,则为区域事业部型。职能型指企业的管理工作由各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一部分,不再高度授权于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区域。

4.3第3种分类

a.分类标准:按管理层次(管理级层)的数量多少。

b.分类结果:A扁平型组织(管理级层少);B金字塔型(管理级层多);C过渡型(管理级层介于前两者之间)。

现实中往往运用2种或以上的标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例如,直线职能式组织,就是从2个角度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的结果。也可以逐层分类,例如,将职能型组织或事业部型组织。再按管理层次(管理级层)的数量多少,细分为6种更加具体的组织结构类型。同理,以职能型企业组织的某个职能部门——营销部为对象,按照营销管理是否基于地域而高度授权的标准,则可将营销部分类为:区域事业部型(表现为各区域营销方案自主安排)和职能型(全部营销管理工作由下属各个职能部门分担,表现为各区域营销方案致)。

篇3

生态环境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完备的生态体系作保障。随着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调整,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工作。

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20世纪末和21世纪改革的主题。分类经营能否顺利地实施和推行下去,关系到我国林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生态功能的良好发挥,关系到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关系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所以分类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研究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概况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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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文献中也有就某一种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的大量研究。赵春光(2006)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利用减值的计提与转回进行盈余管理行为。而魏涛、陆正飞、单宏伟(2007)对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进行了研究,发现无论是亏损公司还是盈利公司的盈余管理相当倚重于非经常性损益。上述文献说明,我国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还是比较众多的,而且会计政策的可选性,使得公司可以从多方面调整公司的收益。我国的新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有了新的规定,这给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新的契机。王建新(2007)在研究中指出,公司倾向于将股票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而且金融类企业比非金融类企业更愿意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叶建芳、周兰、李丹蒙、郭琳(2009)的实证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持有较多的金融资产时,为降低其公允价值的波动对利润的影响,管理层倾向于将多数的金融资产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在后续计量中,管理层会在近期内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保证较高的利润,。以上研究说明,利用金融资产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还是很大的,而且由于金融资产划分主要依赖于管理者的意图,对于这方面来说管理者比较好操纵。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就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是如何影响盈余的问题展开,主要从会计核算的区别,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进而分析其对企业盈余的影响,即其带来的经济后果。

二、两类金融资产的分类对企业盈余影响的具体分析:

1.两类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区别分析。

1.1两类金融资产的定义及分类。金融资产,是企业所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无形的权利。本文所述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等。前文已介绍了企业将金融资产的分类情况,本文主要分析交易性和可供出售这两类金融资产。企业拥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短期内出售,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没有被划分到其他三类,切购入就确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由于,这两类金融资产从内容上有交集,且划分标准由管理当局主观确定,所以,这两类金融资产的划分给管理者提供了盈余操作空间。

1.2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区别。(1)初始计量的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其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相应的交易费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影响当期的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其公允价值计入账面价值,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的是相关的交易费用也计入成本中。因而,将新取得的金融资产确认为交易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当期的资产价值和利润的影响是不同的。(2)后续计量的区别。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这两类资产采用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进行后续计量,但针对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有所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列示其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在“资本公积”科目中进行反映,影响权益。此外,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发生减值,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同,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价值有所降低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所以说,在持有期间,两类金融资产对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也是有差异的。(3)处置的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出售时,其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要转入“投资收益”科目中,此处理只影响当期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虽然也是按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但是,其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记在“资本公积”中,且要将其从“资本公积”中转出,结转到“投资收益”中。因此,在处置阶段,交易性金融资产只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影响当期利润外,对所有者权益也有所影响。

2.两类金融资产的划分对企业盈余的影响分析。

2.1初始划分时对企业盈余的影响。根据上述理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入账时影响当期的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当期利润没有影响。显而易见,当资本市场形势大好时,为了获取较大的收益,管理者较倾向于将取得的资产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此,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的增加部分会被直接计入利润中,进而提升企业当期的利润,有利于企业股票增值以及获得再融资的机会。当资本市场波动,即不稳定时,企业股票或者债券的公允价值也会随市场的波动而波动,为了避免金融资产的价值波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管理当局更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在初始化分时也应当注意,当资本市场无法预测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波动会直接影响当期利润的波动,而利润的这种波动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给投资者造成一种假象,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此外,也正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所以,持有期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就失去了操纵的空间,管理者也就无从利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然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有所不同。其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首先计入所有者权益,不会造成利润的波动,利于稳定投资者信心,利于稳定股价,并且由于出售时要将所有者权益中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所以给管理者留有很大的盈余管理空间。

2.2后续计量中对企业盈余的影响。在后续计量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够实施盈余管理,然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的盈余管理的空间很大。首先,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先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时才转入当期损益,所以,管理层的可操作性较强。当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时,管理者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实质上,这一行为便是储存利润,即先把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积累到资本公积中,于未来年度发生亏损或者需要利润时,便可释放出积累的利润,满足企业需要。再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价值减少时,需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已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出现由减值相关事宜引起的公允价值上升的情况时,已确认的减值便可转回。在实务操作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的暂时性与非暂时性是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且公允价值上升是否与原减值事宜相关,完全依赖于管理层的主观意识,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或转回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间。当企业收益较多的年度,管理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提较多的减值准备,而亏损年度,将减值准备予以转回,以增加利润,达到盈利等目的。

2.3处置时对企业盈余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不论上升还是下降,后续计量时均在当期利润中有所体现,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其变动不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太大影响,企业利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调整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可操作性不大。而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需将资本公积中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结转到投资收益中,所以对利润影响较大。当企业经营出现亏损时,管理者可以改变原有意图,将盈利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把隐藏在资本公积中的隐藏利润释放出来,即公允价值变动部分从资本公积中转入利润中,以增加当期利润,实现盈利。当利润增长较快时,出售亏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平滑利润,使得利润处于一个相对平稳增长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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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就是遵循现代林业思想,根据社会对生态和经济的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和主导利用的不同,将林业划分为以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林业和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的商品林业,并按照各自特点和规律,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投入机制和发展模式,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生态林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商品林,强力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整体发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1林业在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当前,林业问题己成为全球生态环境的核心问题,林业是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保护和发展林业己成为缓解生态环境危机和实现生态、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根本措施之一。

1.1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主体地位

森林作为地球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维持碳氮平衡,缓解全球“温室效应”。从全球来看,由于森林的大量砍伐,大气中本应该被森林吸收的CO2没有被吸收,地球的温室效应不断增强。据分析,在过去的20年中,大气中CO2浓度增加了25%,地球的平均气温上升了0.5℃,温室效应使得自然生态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据测定,lha的阔叶林在一天内能够吸收1000kg的CO2。由于森林的存在,能够大大缓解“温室效应”。

其次,防风固沙,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提供有力屏障。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森林植被破坏后,由于阳光爆晒和雨水冲刷等因素的作用,形成土地荒漠化。实现荒漠化综合治理的根本在于发展林业。森林能够使风速、风力大大下降,在防风固沙林的作用下,同时配合农业、水利等措施,风沙量将会逐年减少。除此之外,森林在增加降水、改善农业小气候等方面的功能也十分显著。

最后,维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而森林又是生物多样性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野生动物种群的组成和多样性不仅与森林的面积有关,还与森林植物种类组成及结构密切相关。

1.2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林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是一个基础性产业部门。

首先,提供林产品,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国外林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林产品的供应在促进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林业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着木材、林副产品等,既为工业发展提供着大量原材料,又生产着人民日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必需品。

其次,提供以木本粮油为主的非木质林产品,为解决我国食物安全问题服务。丰富的森林资源,不仅能够提供各种林产品,还是人类未来营养食品和养殖业饲料供应的重要基地。据有关专家预测,我国木本粮油及野生淀粉植物,森林果菜、食用菌等合计总产量折合成粮食达200亿kg。森林食品还能满足人们改善饮食结构和提高食品保健能力的要求。

最后,提供就业机会。林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较低,吸纳的劳动力数量较多,为促进社会再就业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机会和有利条件。林业吸纳劳动力的主要途径有: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山区开发、林业产业发展、承包开发荒山、非公有制经济、劳务输出等。由此看来,林业的发展,不仅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也能增加就业机会。

2我国林业经营现状分析

以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不合理生产方式,造成了森林资源的大量破坏和消失,形成了贫困-生态环境的破坏-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下面这一组数字或许能从某个侧面说明当前我国林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中国国土面积占世界陆地面积的7%,而森林面积仅占世界森林面积的4%;中国人口占世界的20%以上,而木材蓄积量只占世界木材蓄积量的3%;森林面积122万km2,人均1000m2,是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10;林业用地利用率低,有林地面积占43%,而发达国家是80%~90%;森林蓄积量95亿m3,人均8m3,是世界人均森林蓄积量83m3的1/10,大约名列世界第120位之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林业的现状既难以为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更难以肩负起改善生态环境的历史重任,林业生态与经济发展极不协调。

传统林业经营模式的客观局限性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与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补偿等方面的差别,使得人们不能很好地按照各自的不同特点和规律选择相适应的办法来经营管理和建设林业,而是采取同样的经营方式。也就是在木材永续利用理论指导下,把林业只当作一般的产业来看待,没有引起对公益林业的真正重视,其结果是林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没有缓解,林业经济处于危困之中不能自拔。

3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所遇到的难题

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这样才能制定出适合我国林业分类经营的战略。就我国当前的林业状况看,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必将遇到如下的难题:

(1)规划中的难题。我国林业经济成份复杂,有国有林、集体所有林,也存在部分私有林。实施林业分类经营需要从总体上进行规划,哪些是生态公益林,哪些是商品林,都要规划清楚。但在总体安排和规划中必然要涉及到部份总体规划与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规划中要求建设生态公益林,而所有者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强调建设商品林。因此,在林业多种经济成份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正确处理好规划需要与所有者利益要求的矛盾,则是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重要难题。

(2)树种选择上的难题。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既要满足社会对木材及林木产品的需求,又要满足对林业的多种效益的需求。用小面积的林地进行集约经营,培育出社会需要的木材及林木产品,在此基础上,培育和保护大面积天然林,以实现林业的多种效益,这是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重要原则。而要想在小面积上培育出大量的所需木材,树种选择极为重要。树种既要适于林地生长,又要生长快;既要适于培育,又要便于加工增值。因此,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根据不同区域选择不同的目的树种,并满足商品林业的需要,则是一个主要的难题。

(3)林地使用上的难题。实施林业分类经营,一方面,保存现有天然林的面积,并提高其生长力;另一方面,就是拿出一部分林地,集约经营生产出社会所需的木材。而目前,在林地使用上,存在很多难题,一是森林面积在一定程度上被蚕食,毁林开垦现象十分严重;二是林地和农田在使用上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一些环境遭到破坏,林地生产力下降。因此,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如何使用好现有林地,保护住现有的森林面积,提高其生产力,同时,在有必要的前提下,扩大森林面积,也是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必然遇到的难题。

(4)投资体制上的难题。不同的所有制,在投资培育森林上有着不同的方式。国有林区在投资上可以形成规范的制度,而集体和私有开发投资就很难形成规范的制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投资的与否取决于所有者,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后,哪些天然林要保护经营好,哪些林地实施集约经营,要受到所有者利益的驱动,既便是造林成林的林地,也容易遭到破坏而挪做他用。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国家必须要有足够资金作保证。

4实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我国林业分类经营对策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战略,既是我国林业发展的需要,又是寻找林业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我国在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战略过程中,必须针对所遇到的难题,采取一定对策解决,从而形成具有我国特色,推动我国林业发展的经营战略。

4.1分步骤、有层次地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的进程

林产品生产不能超过森林的再生能力,要求对森林资源在培育、利用和多种用途方面实行综合管理。林业分类经营战略必须以林业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制定规划,分步骤、分层次地推进。按地域和环境要求制定出商品林、公益林的经营规划;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林产品的市场需求,选择目的树种;分步骤、分层次地推进,先从保护天然林逐步转向保护治理环境,先从天然林的一般保护入手逐步转到利用人工林,全面保护天然林,先从国有林区启动,逐步扩展到山区、农村等,实现对森林资源的恢复与发展。

4.2加强科学研究,寻找和选择商品林树种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商品林的建设是重点。在我国,目前商品林建设有两个关键方面,一方面,选择适合我国的商品林树种,另一方面,在商品林发展过程中,要保持林地的生产力。就我国北方而言,现在落叶松虽易成活,早期生长快,但后期生长慢,再加工的商品化程度低,市场面窄。因此,极需通过科学研究,寻找选择和培育一种或几种目的树种。过去,我国比较注重选择针叶树种,但是大面积营造针叶林造成林地酸化,地力减退,我国现有的人工林,大多是针叶林,主要是第一代,第二代的很少,地力减退也要引起注意,因此,针阔混交的营造林方式必须坚持,且需不断地进行研究、改进和完善。

4.3构建适合我国林业分类经营的投资和技术体制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必然要有大量的投资,投资不到位,投资使用效益差都是不允许的。因此,投资要建立投资法人责任制及项目负责制,通过法律、法规和各种管理制度约束责任人。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科学技术必须先行,目前,林业工作中就科学技术运用上有两个弊端,一是林业企业粗放经营不重视科学技术,林业生产经营中的科技含量越来越低。二是科研与生产实际严重脱节,实验的项目很少有推广见效的,企业极不愿意参加任何有价值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活动。这种状况不适应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需要。因此,必须构建灵活有效的技术体制,即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体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依靠科学技术,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的进程。

4.4强化林地管理和充分利用林地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策略,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林地的区划和林地利用的规划。但林地现存的问题也不能使林业分类经营更好地进行。因此,必须要加强林地管理和充分利用林地,要遏制林地不断被侵蚀的态势,坚决杜绝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的现象;要对生态位置重要的地段,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确保林地作用;要坚决还林于山,还林于沙,利用森林系统的生态作用,改变自然环境;要不断地扩大林地的面积,在森林母体的情况下,依据林木生物学特性,扩种出更多的植物,使林地的利用率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刘永顺.论林业分类经营和森林资源分类经营[J].林业经济,1996(5)

2侯元兆.林业分工论的经济学基础[J].世界林业研究,1998(4)

3陈国明.浅议林业分类经营的理认依据[J].林业经济,1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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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目标的建立,是班级管理操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应该说任何管理模型的构建仅仅是一种方式方法,只有达到规定的目标,才能衡量一种模式的优劣甚至是成立与否。因此管理目标的设定和管理模型的建立、操作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中师的学生在校三年,这期间正是他们的身心向成熟发展的过渡性的关键阶段。就大多数情况而言,学校的管理都是以班级为单位。实际上,这个基本单位具备着多种功能,它既是进行教学、组织活动、纪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也是学生进行交往和个性成长的最小环境。在这样一个具有社会意义和生态意义的组织单位中,班主任担任着多重的角色。班主任既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教者,又是指导者、联系者和参与者。

同时,管理的对象和目标的终端实现者又是学生,而且不同年级的师范生有着不同的阶段特征。因此班级管理的目标应该具有层次性,它相应的模式也应该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的平行教育理论认为:在集体的教育目标中既有远景性的,又有中景性的和近景性的。这个理论启示我们,在班级管理的目标建立中,要考虑到其层次性和递进性。也就是说后一个目标的开始必须建立在前一个目标达到的基础上,前一个目标的实现又推进着更高层次目标的实现。例如,根据中师生培养规格,设定某班级一年级以“形成专业意识,打好专业基础”为管理目标;二年级以“巩固专业思想,培养专业能力”为目标;三年级以“树立教育理想,具备职业素质”为目标。这个目标体系的设定是以形成专业特色为主线,以形成集体意识为核心,以形成教育理想为最高境界。

班级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管班活动使这个群体组成的异质性班级过渡成为具有纪律性和共同目标的班集体。这就告诉我们,要避免把班主任仅仅看作是一个“管教者”,纠正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这只是班主任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通过集体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形成他们的崇高理想与职业信念。要使班级管理成为生动的、全面的、高层次的管理。

二、班级管理的“理论——操作”模型

为什么要称之为“理论——操作”模型呢?因为任何一种“模型”的建立都必须要有全面的实践基础和深刻的理论背景。本文提出的几种模型结构尚属初步认识。它主要是体现由实践认识到理论分析的一种思路。

下面根据班级管理过程中的人际关系结构和主要影响通道提出四种“理论——操作”型的模式。

1.树状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结构是以班主任为班级管理中的主干。班主任并不直接参与对全班学生的管理,他是通过对班委会的管理,再由班委会具体参与班级管理。并且由班委会将学校、班主任的管理意图渗透到学生中去。

在这种模式中,班主任扮演着一个“导演”的角色。其主要特点是管理结构层次分明、程序清晰,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锻炼学生的能力,使学生逐步学会自己管理自己的班级。但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班主任和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与信息反馈。这种模式的操作要点是注重先行培养班委会成员的管理能力,正确看待和发挥班委会的中介作用,使他们成为管理过程中的“主角”。

2.网状模式在这种模式的结构中,班主任起着担纲作用,学生处在这个整体的管理网络中。它的实质是:班主任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由被动接受管教变成主动参与管理。由此使学生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影响的管理关系的网络,以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其主要特征是:以班主任为纲要,以班委会为骨干。

这种结构是一种动态的整体,在这个网络里每个学生的位置、角色在不断变化着。例如在课外体育活动中,一些具有体育才干又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就处在管理者的地位。在班会活动中,一些表达能力强或者是具备艺术能力的学生又可处在管理者的位置。可见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每个学生的主动性和潜能。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自主性,使大多数学生的个性在集体互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但这种模式对班主任能否起到“纲领”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处理不好学生容易处在自由状态。其关键是班主任要充分研究了解每一个学生的个别特征,注重在不同的管理环境中发挥不同学生的作用。

3.交叉模式这是指在管理过程中班级里的学生要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例如,在学习、活动和生活中要受到来自班主任、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等多方面的管理。这种模式是把班级管理放到学校整体环境中去考虑,因为班级是不可能脱离学校环境而存在的。

其主要特征是:结构倾向于开放,有利于学生接受全方位的管理和多方面规范化的发展。当然这种模式要求各方面要协调一致,否则就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还会形成一管就“死”,一放就“散”的局面。

4.轴辐模式这种模式是以班主任为中心,整个班级的管理工作都围绕班主任的中心意图运作。这样在结构上就以班主任为原点将管理影响辐射到每个学生身上,形成明确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班主任直接参与每个学生、每个事件的管理。班级中出现的各种事件也可以直接了当地反馈到班主任这里。

其特点是:模式结构呈圆周式,带有闭合倾向。这种管理比较细致,能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细微之处。可以及时掌握班集体发展的动态,其控制性较好。但容易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很难达到更高层次的管理目标。其操作要领是班主任要全面关心学生,以情感交流作为联系学生的纽带,逐步形成教师的权威性。切忌“婆婆嘴”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

以上四种模式无论是从操作还是理论而言,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这里主要是以班级管理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定位、作用发挥的形式途径来加以区分。因此不可能是运用某一种模式就能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除了这种构建的方法还可以根据管理者的风格、管理内容等参照标准进行模型建立和理论分析,这就另当别论了。我们倾向于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主导模式操作和辅助模式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这样就可以照顾多方面的因素,使操作模式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如何建立具有现代教育意义的哲学层次的理论模型,这不仅是理论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更是中师教育实践有待探索的新领域。立优化模式的“质性材料”在每个不同的班级所处的环境中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影响因素。一些具有确定性的或量化的影响材料且不去关注它。这里之所以把另一些因素称为“质性材料”,正是因为这些影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这种“材料”有一个开发、利用、组合的过程。正如有了砖头,还需要泥浆来粘合一样,有了一定的管理关系还需要情感作为“融合剂”。在这些材料中有“显性材料”,有“隐性材料”;有“刚性材料”,也有“弹性材料”。作为“质性材料”主要是指以下几方面内容。

1.确立管理关系、赋予基本型态。班级中的基本关系可以从多角度来看,如组织关系、教学关系、交往关系,正式关系、非正式关系,团体关系、个人关系等。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成员与环境的关系、运作过程中的主从关系等。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在较短时间内确立班级的组织结构、目标结构、角色结构、管理关系,班级的基本形态才能形成,管理模式才能具备操作的内在机制。

2.营造班级氛围,注意管理者人格特征的作用。良好的班级氛围显示着班级中各种成员共同的心理特征或倾向性。它在形成集体意识和班级特色中起着渲染的作用。班级气氛形成的凝聚点就是每个成员都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高级情感的激发与培养是朝向更高管理目标迈进的群体动力。一些学者认为教师的领导方式也影响着班级气氛的形成和学生的意向。教师以他的理智的(如劝诫、指导、说教等),情感的(如关心、热爱等),个性的(如风度、气质、坚毅等)心理因素融进管理的影响通道中去起隐性作用。班主任民主式的领导帮助学生学会自动解决问题,乐意为班集体贡献力量,形成班集体的正确舆论并起到监督和调节作用。超级秘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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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进行现代化的信息化管理,进行物资的集中管理,有利于企业内部的整合优化,提高企业的工作的效率。建立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还可以实现企业资金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电力企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的特殊性就在于涉及国计民生,要想实现电力企业的优化发展,只有借助信息化的网络平台,建立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得以实现。

一、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效益

物资供应部门作为物资保障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是联系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物资管理系统对生产活动所需要的生产资料进行及时的、高质量的供应,发挥物资供应部门的中间作用,有很大必要。建立一套物资管理系统,既可以加快企业管理与生产信息的交流互换,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的管理,从而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又将企业的发展与时展潮流相顺应,保证了企业在信息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信息化的物资管理系统,将计划、采购、生产、结算等环节进行信息的及时沟通,加快资金和信息的利用,制定合理的采购、存储、出库计划,并且进行合理的高效的运行,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和物资储备、采购等环节成本。物资管理系统,满足企业安全、可靠、快速以及低费用的管理理念,在手工操作的基础上,更快、更安全、更合理。它虽然是一个管理系统,但是却能进行工作方法的有效分析,指出工作方法中不适应的地方,管理中落后的手段。因为它是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所以它满足了信息的及时供给,不断为企业的管理提供新的信息和活力。它加强了企业中各个环节的联系,并能及时的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了科学正确的途径。正是它的科学性、及时性、先进性,目前很多电力企业都引进和使用物资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以进行有效的物资管理。

二、电力企业物资管理信息化的主要内容

因为电力企业关乎到国计民生,所以涉及领域非常广阔,而且工作量很大而又复杂,物资管信息化系统的建立,针对电力企业的工作特点,进行计划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部门环节的有机整合,形成了一个全面的产业链,发挥本身特有的灵活和计划性的特点,进行采购等环节的跟踪和控制,实现物资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电力管理系统的运行原理就是以企业为核心,制定合理的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然后进行合理安排,实现资金的节约和有效周转、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行集中的物资管理整合,打破原来物资储存的分散、空间过大等不足,帮助企业进行物资储存的优化整理,实现内部优化,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将物资的领用、采购、出库等环节录入到物资管理系统中去,有利于加强电力企业各部门进行信息化、科学化的管理,进行资金的有效控制,生产所需资源的及时供应,以及出入库等环节的系统化管理。信息化的物质管理系统还能促进电力企业个部门及下属电厂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促进产业链的平稳运行和资金的合理利用。通过对物流、信新的管理的经营理念,是世界商业发展的潮流。电力企业顺应这一潮流,建立采购、储存等电子信息化管理,加大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控制,通过全方面的测评,选取各方面都优先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三、电力企业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框架

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由需求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等多个环节构成,采用了UML的系统模型,而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的框架,是在UML技术设计的构图基础上完成的。它可以将物资管理的流程清晰的展现出来,奠定了编码设计的基础。物资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了虚拟库存的概念,进行物资的编码出入库,协调不同模块之间的运行。对实际的库存进行统计的工作量很大,费时又费力,然而通过虚拟库存的建立,就可以将库存的信息直观的展现出来,既节省了时间、人力,又提升了工作效率。管理者可以根据信息化平台提供的虚拟库存数据,进行实时化的了解掌握,制定合理的计划,进行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分类管理。编码管理的出现,为出入库的统计提供了省时、省事的渠道,同时还防止出现出入库记录不及时带来的混乱。为采购工作提供了直观的信息,保证了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

四、结总

信息化平台的建立,为电力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实现物资的有效集中管理。同时要加大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改进,积极解决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信息化与物资管理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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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是高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教学档案不仅要作为一个工作系统来管理,而且要从办好学校的高度来抓好这项工作。

二、教学研究型高校教学档案管理的模式

所谓教学研究型高校指的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教育发展观为指导,把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把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有机结合,把学习、研究、实践有机结合,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多样化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根本的高等院校。教学研究型高校的教学档案管理同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谋求并服务于高校教学、科研的长远发展。

对于教学研究型高校的教学档案管理模式,从管理方法上可以采用分级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从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服务方式上可以采用网络化信息服务模式。

1、分级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模式

(1)分级管理的教学档案管理模式是指根据高校行政管理层次的划分对教学档案进行分级管理,即在校级教学档案部门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在各院系设立教学档案管理部门,对教学档案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级教学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和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对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立卷归档的原则及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凡是涉及全校招聘、招生、教学/考试安排、学籍及学位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等的相关文件归入校级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院系产生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文件及研究成果等可由院系档案管理部门保管。这样既有利于优化馆藏,也方便各院系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利用。

(2)分类管理的教学档案管理模式是指根据管理对象的特点将教学档案分类进行管理。从校级教学档案管理的角度看,可以把教学研究型高校的教学档案分为以下几大类:第一大类是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包括《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文件汇编》,《规章制度汇编》,学校及教务处下发的各类文件、规章、规划、计划、总结、各种重要会议记录原件、承办结果等;第二大类是教师档案,包括教师基本信息统计表,晋升职称申报批准材料,教师深造证明,进修、高访登记表,工作量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总汇、评选文件、资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第三大类是科研成果档案,包括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成果转化及获奖情况,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译著)、编撰的教材、省内外讲学及出国讲学的讲义等复印件等;第四大类是教务、考务档案,包括了在教学、考试过程中高校对各项资源的统一调度和安排的记录等;第五大类是学籍档案,包括本校所有学生的学籍档案及学生在校期间的有价值的档案材料等;第六大类是学位档案。

从院系级教学档案管理的角度看,可以把教学研究型高校的教学档案分为以下几大类:第一大类是教学建设档案,包括教材档案、课程档案、教学档案、实习档案;第二大类是教学管理档案,包括教学质量评估、课程表、考试安排等教学过程档案;第三大类是教学成果档案,包括科技制作、毕业论文成果等。

在整个教学研究型高校教学档案管理的过程中,采用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一方面有利于高校从宏观角度加强信息的统筹规划、收集和利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各院系对于专业信息的深层次分析和使用,有利于对问题的灵活把握和处理。

2、网络化信息服务模式

教学档案保管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发利用。开发利用是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教学档案价值的有效途径。新形势下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就是要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探索教学档案的现代化管理,通过网络为广大师生服务,从而更好地提高教学档案的服务水平。

前面提到的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模式是高校教学档案资源管理方法的应用模式,从高校教学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手段和资源开发方式看,最重要的模式就是教学档案管理的网络化信息服务模式。所谓的网络化信息服务模式,实际上就是以为利用者提供方便、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学校、服务教育为目的,进行教学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纸质文档的数字化处理,形成电子文档;二是档案的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以解决档案的组卷、查找和利用问题。尽管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将互动,电子文档并不能完全替代原始手写档案和纸质文档,但教学档案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将大大改善其管理和利用的效率。同时教学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可以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教学档案管理的网络化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服务方式的网络化,即档案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和信息系统为使用者提供教学档案信息的查询以及档案信息的统计、分析、报表制作等服务;二是教学档案管理主体的多样化和网络化,以前档案管理的主体就是特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网络化信息服务模式的档案管理的管理主体不单包括了传统意义的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同时将教学档案的使用者转化为档案管理主体,并分别赋予不同类别的管理主体相应的权限,比如学生也可以成为教学档案管理的管理主体。他们可以通过网络增加、编辑自己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经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即生效存档。同样,新的档案管理系统还存在其他各种不同类别和权限级别的信息提供节点。这种网络化的教学档案信息系统不但能统一处理各种信息和数据,避免自相矛盾,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来收集、共享,降低了劳动成本,同时也解决了重复劳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剑卿:《浅议教学档案的管理模式》,《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15):14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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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淑艳:《高校教学档案管理的创新模式思考》,《经济管理论坛》,2005(12):47。

7、郭燕辉:《高校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探究》,《中州大学学报》,2008(6):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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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改进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的相关新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的列支范围,以及单位在科研活动中所承担的管理责任,这也对医疗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及核算提出了全新要求。但目前很多医疗单位的管理人员对于此方面工作仍缺少足够的关注,经费使用随意,经费资源管理混乱,项目支出核算困难。针对此现状,不断完善并创新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已成为医院当下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一、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够细化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科研经费的核算设置了科教项目收入和科教项目支出,科教项目结转(余),待冲基金,科教项目收入、支出和结转(余)均未设置明细账。虽然说“待冲基金”这一设置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科研经费的支出,但对实际发生中的其他科研业务费包括文献检索费、查新费、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研究成果评审专家费、费、协作费等均没有明细科目,导致课题决算时收入支出归集不清晰,对其支出的合理性无法做出明确的评价,也无法发现在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现象,更谈不上精细化管理。

(二)科研经费账目支出不全面

只是核算了购领固定资产、卫生材料、药品及会议费、差旅费、版面费等部分支出,没有将科研所用的房屋、水、电、人员工资和奖金及临时工工资等计入科研成本,导致科研项目成本偏低。

(三)科研经费支出的随意性比较大

目前医院相关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工作没有详尽的规定,从而造成即便是同一地区的医院,科研经费的核算工作也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例如一些医院除将能源耗材、培训、水电、设备、印刷以及协作等所需支出列入到科研经费列支之外,还将餐费、甚至礼品等费用也一并列支其中。此外医院不同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自我需要单独购置仪器设备、试剂、卫生材料等,没有考虑医院是否已拥有相同仪器设备和材料,造成经费的浪费。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存在超标、超范围使用现象。发放科研劳务费、专家评审费手续不严,签领单上无本人签字,由科教部门经办人员代领。科研奖励费的支出占全部科研经费支出的比例过高,奖励经费按照下拨经费和自筹配套资金的一定比例发放,但很多用于奖励国家级论文的版面费,真正用于科研项目和课题的奖励却并不多。

(四)经费拨付不及时、配套不到位

在经费实际下达的过程中,拨付普遍存在延迟的现象,往往由医院先行垫付资金,导致项目由于缺少资金而进程缓慢。另外,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自筹配套资金不属于“科研项目收支”范畴,而是直接记入“医疗业务成本”,但配套资金应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和临床科室混合领用物资,仓库领用单上未注明是哪个科研项目,而是直接标注科教部门领用,财务在不知晓的情况下很容易将该笔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五)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不够

科研工作主要由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全权管理,包括科研立项、申报、科研开展、评审以及科研经费的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医院的财务部门应当和科研管理部门通力协作,强化沟通、监督,确保科研经费列支、核算等会计实务操作的正确性,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错误,加以更正。

(六)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

目前很多医院并没有高效的经费管理办法,其管理工作的不足包括管理权限模糊、经费使用随意、成本控制意识薄弱、缺乏奖惩机制、监管力度不足、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等。因此要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能,在政府出台新制度的同时,医院需要积极探求新的管理模式、管理思路,并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科教项目支出”科目

结合医院实际,在该科目下设置“人员经费”、“卫生材料及低易品”、“药品”、“日常经费”四个明细科目。另外,还可按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名称设置辅助账,分别列支项目的收与支,实行双辅助明细核算。在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用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的情况,单位配套资金使用的核算,建议在“医疗业务成本”科目下设置“科研配套”的明细,按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名称设置辅助。这样对每个课题费用支出花在什么地方,目前进度如何便可一目了然,财务人员对于每笔科研经费的支出就会有一定的了解。科研项目支出的细化核算,能更好地了解项目的收支情况,有利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其使用的合理性也可做出相应的判断。

(二)对科研经费采用全成本核算

将科研费用分为直接科研成本和期间成本,在核算过程中,直接成本凭报销单据直接列支在科教项目支出的各个明细科目下。但期间成本却需要财务人员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加以归集分配,根据科研项目或课题的性质设置分配的比率和方法,对科研所用的房屋、仪器设备、水、电、等进行分摊。此外科研经费还应当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一个新的项目立项后,科教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共同商议编制经费预算,对各项支出做出大致的配比,财务部门根据收支情况对其预算进行审核,共同完成预算。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财务要切实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采取有效的措施把经费管好用好。严格审批制度,经费支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科教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由财务进行审核后方能列支。内审部门要经常对差旅费、招待费、人员劳务费、专家指导费等进行不定期地审计,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管理。财务部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数对预算进行调整,确保科研经费收支平衡,不出现赤字。

(四)构建报销管理制度

首先需明确经费的列支范围、审批权限,并制定规范的报销流程。涉及到医院科研工作的设备、试剂、科研材料等采购支出,需要严格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开展。

(五)建立健全有效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机制

首先财务与科教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共同商议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其次要定期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六)加强科研资产管理

在科研活动中如果需要购入某种设备、仪器、材料等某类资产时,首先上报,并需要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分析购入此类资产的必要性,确定需要采购后,登入到医院固资明细表中。此外医院还要加强各类资产的跟踪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或重复购置。医院应当将科研购置的设备、材料同正常经费所购置的设备采取同样的制度进行管理,开展采购、调拨、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并鼓励科研工作者可利用科研经费结余来采购。此外,除设备、材料等有形资产外,很多无形资产也是科研经费的重要构成内容。因此为提高经费管理效能,需要将无形资产也纳入到经费核算及管理的体系中。包括对各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转让。

(七)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应当在科研活动中,强化信息沟通,当科研立项后,财务部门就与科研部门一同协作,监督科研预算是否合理,并提出完善建议。当科研项目需要支出费用时,需要由科研管理及财务部门的审核批准以后,才能列支。

(八)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

为提高管理水平,医院可通过信息技术构建全面的经费管理平台。或将科研经费纳入到现有财务信息管理平台中,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首先通过信息平台生成经费预算,在正式立项前,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的基本信息以及科研预算的相关信息输入到信息平台上,生成经费预算计划表。之后将预算上交,通过对预算以及项目的分析审核,确定是否正式立项。确定立项后,将预算发给医院的财务部,由财务部根据预算计划建立专项经费账户,以及相关科目。如果所要开展的科研项目包含多项子项目,那么预算也要相应的建立各子项目预算,以及汇总预算,在实施各子项目经费管理的同时,做好同步汇总经费管理。此外很多科研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多,包括多个子项目,导致存在混乱,甚至出现不明确自己所属子项目经费预算的情况。对此,信息平台可建立经费查询功能,相关人员能够通过这一模块明确预算编制以及当前的执行情况,明确是否存在超支,实现经费的实时监控。同时还可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经费的绩效考核。针对不同子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预算编制,制定预算考核目标,并细化到项目的各科研者身上,进行考核。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对科研经费核算及管理的现状进行阐述,之后分别从会计科目设置、经费账目支出、经费拨付、各部门间的协调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分析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细化科教项目支出科目、科研经费的预算、核算、报销、绩效考评机制,从强化沟通协作以及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与管理的几点建议,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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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翠华.新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的核算与管理思路[J].财经界(学术版),2013,(6):189.

[3]杨燕军.浅谈如何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J].医院管理论坛,2011,(5):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