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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7 1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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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论文

篇1

1.“价值”概念成为人的劳动乃至人的生存的“规训”手段。

在马克思看来,价值不同于商品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在价值的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价值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种关系,“被设定为交换价值的产品,本质上已经不再被规定为简单的产品;它被看作和它的自然的质不同的质;它被看作是一种关系”。价值只有在对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双重扬弃时才呈现出来,一本书既可以用来读(使用价值),也可以用来换一块面包(交换价值),但是,读和换是隔离的,不能合为一体。交换关系的完成需要“产品把自己看作是一定量的一般劳动即社会劳动时间的实现”。对此,我们不妨再以宫川彰举的例子来说明,人民辛勤地用汗水耕种,收获了具有使用价值的蔬菜,但是作为商品出场时,就存在了一个被市场、被“价值”评判的过程,如果不能满足条件,这些蔬菜只能腐烂处理,“最终元凶就是价值关系”。这种“价值关系”成为了衡量人的劳动的尺度便一目了然,“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每个私人劳动者自身的劳动是否有“价值”并不在于自身,而必须交由“市场”裁定,从而“价值”在商品生活中不再是一种逼迫,而成为了一种自觉的劳动取向,实现了“规训”人的劳动。进一步讲,私人劳动与私人劳动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也“规训”了现代人的“商品化的存在方式”,即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被展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人与人“分离”了。

2.价值概念的抽象性成为“人受抽象规训”的存在论基础。

我们知道,依据福柯的意思,支配人的方式从一种“外在的”通过技术化处理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内在的“抽象力量”。马克思也正是通过“价值的四种形式”展现了现代世界是如何走向“抽象”的。价值具有“可感又超感”的特征,这种超感性只能通过另外一种商品体表现出来,最终在货币那里完成了整个商品世界的抽象过程。抽象世界(货币)发生的第一个阶段是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20码麻布=1件上衣便是这种形式的最重要特征。第二步是把1件上衣置换为10磅茶叶,2盎司金或其他等等,这是扩大的价值形式。第三步,则是对第二步的一种“颠倒”,各种不同质的商品体能够展现为“同一商品体”,这一步至关重要。因为,这里对于“等同性”作了强调,马克思批评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不可能在质上等同”,因为他“缺乏价值概念”。也就是“一切劳动都表现为等同的人类劳动,因而是同等意义的劳动”。显然,能够将各种商品世界中出现的物(Sache)等同起来在第四步,即货币形式中完全借助“抽象”(货币)实现了。马克思正是在价值形式的“历史性”层面上告诉我们货币是怎么来的,实质上是告诉人们,现在完全被一种“抽象”统治(规训)着。这就类似于一个人在衡量自身的价值、社会属性的时候,往往以某种“身份符号”作为自己的标准一样,经济生活中的价值概念的表现本身就具有此种高度的抽象性,这也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们受着资本、权利与形而上学抽象统治的基础,没有经济生活,当然为商品经济保驾护航的权利、形而上学的观念也无从谈起。

3.价值概念维度中的“剩余价值”揭示了现代世界“规训”的根本秘密。

在人们理解剩余价值的过程中,总是简单地认为其仅是“对无酬劳动的占有”,即“超过其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样的理解显然还无法推进到马克思剩余价值的真实内涵。恩格斯就指出,这在马克思之前的经济学家那里,“也有人已经多少明确地说过”。马克思正是在这些人止步的地方进一步说明,不是要将这种“对无酬劳动的占有”作为一种“经济事实”加以描述和确认。相反,他要将“经济事实”置放到历史的语境下,追问这是从哪里来的。所以,他“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并且论证了商品和商品交换怎样和为什么由于商品内在的价值属性必然造成商品和货币的对立”,并进而又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第一个详尽地阐述了剩余价值形成的实际过程,从而说明这一过程,而这是他的任何一个前人都没有做到的”。恩格斯的意思再清楚不过,在经济学家直接面对的事实的地方,马克思将其引入到历史中瓦解其秘密,通过对劳动与资本的分离才能够回答剩余价值何以可能,这一点揭示出现代人生活的所有规训的秘密,并最终引向了对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权批判。进而,马克思又通过剩余价值积累展现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趋势,实质上,今天所谓的空间理论不过也是对剩余价值的扩展,也正是通过这种概念的分析,马克思呈现出现代世界构造的图景。

二、“价值”的实体化“错认”与观念世界的拜物教“支配方式”

如果说“价值”构成了客观的商品世界的建构,那么,它同时也需要完成对人的观念世界的建构才能真实地阐明“现代世界的诞生”的秘密。这需要价值拜物教来完成“颠倒世界”的正当化过程,“货币作为现存的和起作用的价值概念把一切事物都混淆了、替换了,所以它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混淆和替换,从而是颠倒的世界”。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正是通过拜物教批判这一资本论全卷的观点来完成的。对这种颠倒,马克思说,“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本身的客观的(Gegenstndliche)性质,真实地反映成这些物(Dinge)的天然属性”。之所以造成人们将一种历史性赋予的特征看作是自然性、永恒的,马克思曾从生产的角度给予过论证,诸如认为“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的旧形式消失了,但只是为了以新的价值形式出现”。这一点诚如詹姆逊所说,“资本擦拭了自己的前历史的痕迹(还擦拭了它之前的生产方式的存在痕迹),正如它坚决地把生产的直接痕迹从产品中擦掉一样”。可以更为直接地推论,商品交换社会生成过程就是不断消除历史意识的过程,于是,拜物教意识自然成为主流的意识。实质上,马克思还在“价值”概念的讨论中更进一步深化这种拜物教批判工作,这与福柯所谓的新时代“支配人的方式”有着某种隐性的相似点。从福柯的“规训政治学”切入来看,他认为,国家必须要想尽办法去维持人们的健康、强壮、勤奋和安全,而需要两样东西作为保障,那就是知识体系和行政设备,后者主要是一些关于自由、平等、公正、进步和理性以及价值观念的集合而成的体制。也就是说,福柯已经完全看到“价值”也能够成为一种“规训”,但这还是一种哲学层面的价值观念,我们上文讨论的是经济学生活之中的“价值”,两者有什么样的关联?在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价值哲学研究”中,所谓经济学价值概念与哲学价值概念之间一直争论不休。实质上,从经济生活中以价值概念实现对人的规训(统治),转而深入到人的意识之中,踩着如此这般的思考路向将能够明白后者正是一种“哲学上”讨论的价值概念。诸如,马克思在谈到三位一体问题时认为,整个商品世界的颠倒对人的意识的影响,“把在生产中由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充当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商品),并且更直截了当地把生产关系本身变成物(货币)”。换句话说,也正是人们的视野将外在的商品世界看作一个既定的事实承接下来,不再去在内在逻辑上思考其“从哪里来的”。从而整个现代世界所需要的“忘记财产权的不正当来源吧,就从这里开始吧”便获得了价值观念的支撑,这便得到了一种“价值”观念的规训的完成。详而言之,在商品交换层面来看,日常生活通过“价值实体”的交换被看作是“习以为常”才能够完成上述任务。对此,马克思分析认为“,1磅铁盒1磅金,虽然具有不同的物理和化学属性,却代表同一重量,同样,包含同一劳动时间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代表同一交换价值。因此,交换价值表现为使用价值的社会的自然规定性,表现为物的使用价值所固有的规定性,由于这种规定性,使用价值在交换过程中按一定比例相互替换,成为等价物”。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是将“交换价值”看作是物本身固有属性的观念,随着种种交换的经济生活逐渐得到强化,人们面对的与之周遭生活的“物”内在地也被看作是具有“交换价值”。例如,地下器官买卖、拐卖儿童之类的非法交易,在价值拜物教的视野中,竟然连身体本身也蕴含了“交换价值”。这就是真实的人们的拜物教处境,“这种现象只是由于日常生活中看惯了,才认为是平凡的、不言自明的事情。”当然,这已经非常接近对商品世界日常意识分析了。再集中一点讲,为了试图更准确地把握,还得回答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劳动产品一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谜一般的性质究竟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从这种形式本身来的”。诸如,从形式上来看,一块面包作为商品要和一本书来交换,这种可能性使得人们觉得“神秘”,也使得人们自觉地以为价值就是一种“实体”,反而认为商品内在并无“价值”这一个固定属性倒是无法想象的了。接着,我们再从劳动产品作为商品来生产的社会性质来看,马克思认为,“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阶段,也就是使生产一个使用物所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从这里可以看到,只有在人们的劳动被“表现为”物的自身固有的价值的时候,那个劳动产品才能够是商品。但这个过程的完成,还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使用物品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它们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这是财产权的确立。但是,私人劳动如何才能成为得以认可的社会劳动呢?这必须要将劳动产品置于“交换”之中。这样的结果便是,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不是被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展现的直接的社会关系,反而“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显然,劳动产品只有放入交换才能够具有一种“价值对象性”并与“使用对象性”分离,劳动产品自身的此种分裂“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物本身的生产中就被注意到了”。所以,对于这些劳动者来讲,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已经作为“交换者”的形象在从事劳动了。当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劳动所生产的产品本身的价值在生产中就已经作为存在前提。诸如对于一个面包商人来讲,他所生产的面包从一开始就是赋予了价值于面包之中的。如果这个面包商从来不考虑“交换”中的“价值”,那么他的面包可能在无法交换后成为腐烂物。再从劳动产品的交换进一步来看,在“交换”过程中,人们首先关心的当然是自己的劳动产品能够换到别人的劳动产品的“比例”,可是这些比例也并不是一种“天然的事实”。这也是“由于习惯而逐渐达到一定的稳固性时,它们就好像是由劳动产品的本性产生的。”实质上,劳动产品在交换中所表现的“价值”也不过是“通过劳动产品表现为价值量才确定下来的,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而一旦完成交换之后,进入到商品世界所完成的货币世界,这种价值的掩盖形式更加隐蔽,价值也就获得了“规训”的最高级形式。诸如在G-G′中,人们仿佛真的以为货币能够生出货币,因为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并且连货币所获得增值也被看作是货币本身的属性,而忘记这不过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由此,“价值”所具有的自然性以拜物教的“错认”方式完成了对人的生活的“支配”。

三、走出“价值”概念的拜物教与拆解“规训”的实践智慧

历史地看,在商品社会中人们是以“交换者”的姿态从事劳动。可是,在经济学中,“它甚至从来也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一内容(劳动—引者注)采取这种形式(价值形式—引者注)呢?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正因为将此作为既定的事实前提,他们当然不懂得,这是“生产过程支配人而人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的社会形态”。但是,“在政治经济学的资产阶级意识中,它们竟像生产劳动本身一样,成了不言而喻的自然必然性。”当然,关于政治经济学家的此种思维方式的“奇怪”(拜物教)看法,在上文我们对马克思通过“价值”呈现了整个现代世界的“建构性”的论证,正好反映了人们深陷于拜物教意识之中。那么,现在我们要追问的是,既然人们的“现代生活”整个“规训”机制在根本上说,来自于商品交换中的“价值”,即“价值拜物教”。那么,如何拆解这种规训,则涉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拜物教批判对资本主义的整体性分析。

1.拆解“价值”规训必须瓦解资本主义生产的占有原则,改变劳动生产的“交换性特征”,让交换劳动走向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

如果仅就劳动过程本身来讲,它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化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形式所共有”。在这个语境下,我们当然也就不再会谈论“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但是,马克思并未从这种“生产的一般”直接宣判资本主义的劳动的交换的“非正义性”,他还需要进一步分析资本主义物质生产的特征,“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在马克思的视域中,生产一般中当然有属于如上述的一切时代的特征。可是,现代的人们如现代的经济学家一样将现有的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看作是这种“生产一般本身”,而忘记了两者的差别,从而这样的看法也便成为拜物教深入人心。“资本,别的不说,也是生产工具,也是过去的、客体化了的劳动。可见资本是一种一般的、永存的自然关系;这样说是因为恰好抛开了正是使‘生产工具’、‘积累的劳动’成为资本的那个特殊”。这个特殊实质上就是对生产资料“占有”的特殊性质。人们在解释生产的前提占有时,总是以寓言的方式认为,“在很久很久以前”,一种人“是勤劳的,聪明的,而且是节俭的精英,另一种是懒惰的”,但是,马克思通过历史回溯的方式论证了“原始积累”是充满暴力的过程,“决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这种积累使得“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所以,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这种特殊的“生产”已经以“资本积累”为“起点”,生产、分配等都依据于占有原则,所以,“国民财富”的增长不过和“人民贫穷”(相对性的理解)是一回事情。

2.超越“价值”规训的实质是走出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

就资本逻辑对世界塑造的内在矛盾来讲,一方面资本试图将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向社会领域进行普遍化的拓展,另一方面“资本又绝没有把历史一体化”。如今,正因为商品的生产过程已经改变了整个社会生产的性质,即生产过程不是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而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体的生产过程,同时,这种生产还要求投入中的“增值”,这也是资本逻辑的本质。所以,对于资本来讲,“扬弃以自我消费为生产主要目的的、仅仅出售多余商品的那种生产方式”成为了商品流通的前提。从而,“一切与资本关系有关的要素本身越是成为商品,也就是说,这些要素只有通过购买才能占有,资本关系就发展得越充分”,这种生产也就“越是成为资本主义生产”。今天,这种资本逻辑的延展不仅在民族国家内部完成其使命,它还外推为“全球化”的空间扩展,哈维等人如今的工作正在展现剩余价值概念的空间维度。一时间,历史完全臣服于资本逻辑,正如福山所叫喧的“历史的终结”那样得到了认同。马克思的《资本论》难道就是告诉了一个我们被封闭在资本逻辑内部的一个生活事实吗?显然不是。马克思实质上在瓦解资本与劳动分离的基础上打开了走出这个封闭的可能,这个可能性奥斯本以及维拉都已经看到了。如今所谓资本主义把历史普遍化,它不过“只是量化的抽象形式”罢了,“资本主义绝没有把历史一体化”,这恰恰是“另一种生产方式的使命”。这才是真正超越“价值”规训提供可能性的路径。

篇2

【正文】

一、实践的解释学特征

长期以来,科学家、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对下述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一个解释行为对自然科学是否是至关重要的?解释概念和解释学循环是否仅仅适合于人文科学?在社会科学里,一个有影响力的传统观念(这至少可以追溯到狄尔泰和马克斯·韦伯)主张,在严格的或强的意义上,解释指人类行为。狄尔泰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自然需要说明,人则必须理解。新狄尔泰主义者泰勒(CharlesTaylor)和德雷福斯(HubertDreyfus)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区分。如泰勒相信,对于科学,必须要在“我们的目的、愿望、活动的直接视野之外把握它们。”[1]因此,即使自然科学是解释的,人文科学则是“双重的”解释:不仅提供解释,而且是解释的解释。库恩在对科学史的研究中,对泰勒的这种区分方式表示怀疑。他认为,自然现象也与文化相关。

劳斯同样反对泰勒的区分。首先,他赞同泰勒如下说法:我们使用语言来描述、促进和从事各种社会实践,因此把社会实在从这种语言中抽象、提取出来加以确定,这是做不到的。劳斯指出,泰勒的说法也同样适合于作为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物理实在。离开了具体的历史范畴和实践,科学家就没有也不能获得关于事物的知识。劳斯坚持,科学家所面对的自然总是由各种对于研究活动有意义的可能性配制而成的自然。其次,劳斯指出这种区分界线依赖于两类泾渭分明的范畴。在一类范畴中,人的行动是有意义的,而对于另一类范畴,人仅仅是物体(物理对象)。这意味着,两种学科的划分不仅仅是研究对象的划分。正如玛丽·赫西曾经指出的那样:“在进化论、生态学或遗传学的研究中,把与技术控制相关的模式同与人类的自我理解区分开来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正是如下理论范畴,像进化、选择、生存,受到人关于自身的观点的影响。”[2]劳斯坚持,自然科学的解释离不开人对自身的理解。

近年来,作为人文科学认识论的解释学传统由于受到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科学哲学家的非难,逐渐丧失其正统地位,走上了普遍解释学的道路。在英美科学哲学那里,解释学和实用主义彼此加强,甚至以一些重要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实用主义的各种看法通常被看做是努力把解释学普遍化。在劳斯看来,普遍解释学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理论解释学,一是实践解释学。对于分析哲学家来说,一个解释的陈述更像是翻译(translation)。所有的知识,包括实践的知识,一定要在语言(包括理论预设)中表达出来。真理是一个元语言的断言。理论解释学摧毁了解释学传统对自然科学的人工语言(artificiallanguage)和人类交往的日常语言(ordinarylanguage)之间的区分,坚持日常生活的常识和科学知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实践解释学那里,解释被确认为是一种开放的可能性,而不是理论或信仰的翻译;解释学关注一个人是怎样生活的以及对其他人生活的理解,而不是把土语翻译成其他语言。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后期维持根斯坦和海德格尔。在海德格尔看来,我们在世界上的存在方式,包含了对世界和对我们自身的一种理解,这种解释由我们每天日常的实践阐明,因此那些试图揭示我们实践的意义和实践自身的活动,都是解释。在此意义上,海德格尔强调解释学不是指解释的方法论,而是指解释自身。解释的可能性不是来自基础的信念,而是世界的存在方式。劳斯认为,“这种存在方式同维持根斯坦的‘生活形式’和哈金(Hacking)的‘推理风格’相类似。”[3]其次,劳斯力图澄清对海德格尔“理解”(understanding)观念的某些误解。这在英美哲学那里是非常普遍的。海德格尔的“理解”被认为是某种神秘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它隐藏在实际存在的可能性背后,成为深奥而神秘、无法获得的真理。劳斯为海德格尔辩护:“如果我们必须坚持表面的和深奥的真理这种隐喻,那么海德格尔所谈论的东西是在表面的”。([3],p.63)“理解”总是局部的、生存的知识,它总是处于我们不能选择也不可能选择的可能性领域之中。相反,根据理论解释学,理解则是对世界的理论知识的了解,其中一些基础的信念和价值必须被假设出来,以使其他人能够理解和断定正确或错误,但是把哪种信念和价值设定为基本假设则没有确切的标准。最后,劳斯认为,理论解释学的解释关注“事实是什么”(whatisthecase),在正确表达事物中反映出来;实践解释学则重视“有什么关系”(whatmatters),在有意义的生活中反映出来。

总的说来,在普遍解释学的两种形式中,劳斯持实践解释学的观点。他赞同海德格尔为现代科学哲学提供的实践活动的可能性背景。但海德格尔在其早期著作《存在与时间》中,试图取消科学,至少部分地从实践解释学中取消科学。这是劳斯坚决反对的。他认为,海德格尔依旧依赖理论为主的传统观点,给科学分派一种独特的本体论角色。相反,劳斯致力于研究科学的局部的、生存的特性。科学研究就是对局部的、生存的科学知识的一种实践的把握。在劳斯看来,科学知识首先是和主要是在实验室(诊所、野地等)知道怎样做事(knowingone''''swayabout)。实验室之外的知识的推广只能是从一种局部知识过渡到另一种,而不是从普遍理论过渡到具体例证。即,要把我们在具体情况下所做的(或能做的)放在第一位,即使我们关于理论的知识,也要以这种实践的、局部的把握方式来说明。

二、局部的、生存的知识

劳斯立足于欧洲大陆哲学意义上的批判,提出科学知识实践的、解释的特性,意在反对以理论为主的科学知识观。这种观点认为知识普遍有效,普遍知识是科学研究的目的,科学的应用是普遍知识在具体场合下实例证明。“理论的理解旨在达到一种置身事外的视点(disengagedperspective)”。[4]脱离我们的日常需要、利益、兴趣、牵挂等。理论的理解是没有视点的,它超越一切具体的社会场境,导致理论知识与修辞学之间的经典区别。理论知识的内容是抽象的、非具体的(disembodied),无论为谁拥有都是一样的,理论知识是通过具体的实践和技术而发现和评价的,但是这种实践和技术与理论相比也只是偶然的材料。对于科学的理论说明,有重要意义的不是发现和评价科学论断的实际环境,而是它们的合理“重建”。

劳斯以科学实践分析为根据,否定对科学知识统一的普遍说明的可能性,也不相信这样的说明有任何意义,主张科学研究的局部化或境域化。他指出,“理解具有局部的、生存的(existential)特性。科学知识首先是和主要是在实验室(诊所、野地等)知道怎样做事。这种知识当然可以转移到实验室之外,转移到其他各种情景中。但是,对这种转移的理解不能采取以下方式:通过运用桥接原理(bridgeprinciples)和给理论变量取具体的局部值,普遍有效的知识论断在各种不同的具体场景中取得应用例证。这种转移必须理解为改制(adaption)一种局部知识以创造出另一种局部知识。我们是从一种局部知识过渡到另一种局部知识,而不是从普遍理论过渡到具体例证。”([3],p.72)

那么,什么是局部知识,或局部化的知识意谓什么呢?劳斯认为,至少有三个特征。首先和最主要的,知识只有在具体的场境(context)、特定的说话场合中产生和形成,而且,知识在其他具体场境中运用和推广,也是局部的。人们不能指望通过这些各种各样的再生产,知识还能始终保持不变。没有普遍有效的知识,正如Fuller所说:“即使给出有关知识特性的一些基础性的真理,也不可能建立任何世界性的统一观点,甚至某一主张在时间、空间中的重复传播,亦不担保其能保持始终不变。”[5]

其次,知识的再生产和再解释是受人类认知局限性制约的。认知心理学家和心灵哲学家提醒我们:人类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各种适用的知识或我们感兴趣的知识,是受人类认知范围的限制的。没有终极的知识或真理。最后,知识的生产和流通是通过社会团体组织起作用的。Fuller的“学科知识”(disciplinaryknowledge)指出了学科是怎样一方面产生有意义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排斥其他的问题;知识学科在科学家、研究者中间,以及知识的使用者和支持者之间建成了统一战线,他们证明认识论的权威,保卫其认识论和政治上的成果。因此知识的局部性也有政治性的一面。Fu

【正文】er说得好:“即使承认在其他的社会接受的、重要的信念中包含有认识论的承诺,这种承诺也是制造权威断言的一种权力,是掩盖权力分布的一种形式。”([5],p.10)从这个方面来说,Fuller较接近福柯。后者关注近代社会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规训权力技术,它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劳斯认为,基于上述考虑,传统的科学认识论和科学哲学的范围已大大地扩展了。任何知识都是局部知识,“知识不再自我限定为与脱离实际的主张相关,而是关注另外一些问题:对科学研究的经济支持和应用、教育的各个方面、知识化的劳动市场、知识在不同领域的传播和推广以及知识、权威和权力的相互依赖。”[6]所有这一切都同政治学分割不开。

劳斯论证科学知识局部的、生存的特性主要包括:(一)理论不是一个语句系统,不能认为它的应用可以用演绎的方式推演出来;理论就是实践,研究就是行动,它们都处在具体的场境之中。(二)实验室的实践具有重要的独特性,必须重新确定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在我们的科学理解中的地位。(三)只有在一个科学活动的局部领域中,标准化的工具或科学成果才有意义,才能得到理解。

三、知识的动力学

正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无疑是能被某一知悉者拥有的东西,是能够通过流通相互传播和交换的东西;知识的内容独立于特殊的具体场境:特定的思想、特定的历史本文(txets)和话语。劳斯认为,以这种方式理解的科学知识,只是一种“理想”[7],因此它抛弃了历史,忽略了复杂的科学的实践领域。劳斯把这种传统观念称作“认识论的统治”(epistemicsovereinty)。福柯曾在他的关于权力分析中反对传统的“政治上的统治”(politicalsovereignty),认为现代权力的运演并不能在这样一个传统的观念中得到恰当的理解。劳斯认为,这两种统治形式,即理性的法庭和法制的法庭,在理论上非常相似:“法庭”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永久性的权力。在那里,没有控告、上诉,也没有恳请、商谈。

劳斯提出对科学知识的动力学理解(thedynamicsofscientificknowing)代替正统的科学知识观。在他看来,知识是能动的(dynamics)、异质的(heterogenous)。知识并不是被占有或可以交换的东西,知识是由不同的(或异质的)彼此竞争的联盟相互调节的过程。“知识并不单独地或短暂地与一个陈述、一种技能或一种模式联结一起,知识的认识论地位依赖于与其他许多实践和能力(capabilities)的关系,特别是依赖于这些关系被修复、改变和扩展的方式。……把某个东西看做知识,就是把它看做进行各种活动的一个来源(不管是在将来的研究中,或是在各种各样知识的‘应用’(application)中。在这个意义上,‘应用’一词引人误解。因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我们并不是首先获得知识,然后才去运用它;知识必须被看做在运用中以各种方式解释的某种东西。)”([7],p.153)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知识是“流通的”(circulates)。知识并不是一种永恒占有、固定不变的东西。知识具有比单纯信念更复杂的暂时性。知识、知识的接受与评价都处于这种流通之中。新知识的程度化,非正式或正式地,都依赖于后来工作的解释和使用。科学工作不断地重新组织以利于后来的研究。其中,范式或理论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科学知识总是处于“竞争”(contested)之中。这与福柯坚持的权力总是面临“对抗”(resistance)是相似的。劳斯认为,一旦我们认识到知识仅仅通过其再生产和流通而存在,冲突或斗争(conflict)的重要性就变得很明显了:斗争集中于并指向流通中的知识领域。知识在斗争中产生和发展。斗争需要新的更有力的技术、更精密的仪器和更精确的理论模型以剔除可能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假说;同时,这些更新的知识反过来又提出新的研究方向或新的问题。因此,哪里某种知识得以产生和发展,哪里就有新的局部能力(capabilities)及其在新的背景中的扩张。相反,没有挑战、斗争,就没有知识的产生和发展。哪里旧的对抗或斗争消失了,哪里的知识也就停止了增长。

关于知识的斗争问题。劳斯指出,斗争或冲突也不能归之于传统经验主义范围。知识受抵制也能够由对动物粗暴、政治上的敏感、对军队力量的兴趣、无线可赚等问题引起。这种因素在传统认识论那里被区分为科学知识的外部因素,以有别于知识的内部因素。只有依据标准的方法论,遵循知识领域中理性的统治规则,才算得上是“内在的”(internal)。然而局部知识及其动力学特性削弱了知识的内外区分。所有那些关于研究材料、设备、程序、拨款、职员、技能的发展等因素都构成了投资和赞助某种知识主张的知识的真正发展。因此一个物理学家可能讨论特殊的实验室的研究策略,以反对他的对手:更便宜、较少冗赘、能充分利用职员的技能、更能吸引投资拨款、有更可靠的学科文献基础、更适宜的各种实验、更少泄露辐射……这些不同的局部的关注和理由共同作用,确定了什么可以算做知识。因此,“知识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策略的干涉(strategicintervention)而不是一个孤立的领域。”([7],p.156)Fuller在《社会认识论》一书中持类似的观点。他把正统认识论的错误比做“教科书的谬见”(textbookfallacy):把家庭、经济、认知(或科学)等等脱离实际经验地介绍给学生,好像它们是截然分开的领域,而事实上它们是重复的分类。如家庭的分析,不仅是作为政治生物学的手段,读者可能发现家庭的分析也是一个经济统一体。因此,正统知识观的内外区分是不恰当的。

不仅如此,动力学的、非统治的(nonsovereign)认识论还强调知识的生产性(production)。这与福柯的权力分析是一致的。在知识的生产(再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出现了健康的新形式(低胆固醇、高纤维素、适当的T-cell含量)、财富的新形式(最明显的是获取和控制信息的形式)和新的破坏力量(如军事力量)。这种科学知识及其相关的控制和限定的不断扩展并不仅仅是补充的、附属的或外在的,而是知识流通和证明(validated)的内在方式。劳斯由此得出结论:“存在无数的真理,但没有本质的真理;同样,存在多种科学知识,但没有本质的科学知识。”[8]即普遍的、理性化的科学事业是不存在的。但劳斯同时指出,我们反对从一个中立的立场去评判真理和知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真理主张都能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提出。知识主张(claims)是历史的、社会的、在具体背景中确立的。而且这种认识论的背景总是不稳定的,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知识划界和知识结构也不断受到挑战和部分修正。因此,认识论的联盟总是和权力与政治联盟紧密相联的。重视这种关联并进而详尽考察权力及其在科学实践中的运作,目的并不是为了政治目的贬低知识或科学的重要性,而是为了不惜一切代价为知识和真理而战,把认识论和科学哲学公正地置于其中。

劳斯对科学哲学的政治学考察是否是非理性的?本文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种考察并不是要取消科学、取消真理性,而是把科学理性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劳斯理性观的积极意义表现在:

(1)科学理性所代表的不是高高在上的、普适一切的准则或方法;而是具体的、局部的和多种多样的。

(2)理性并不是中立的,也没有一个客观的立场,而是与其他种种非理性的因素如权力互相关联的;这种关联性是理性本身固有的,不是外部强加的。

(3)理性并不是静止的,存在于某个地方等待人们去认识或获取的东西;它是动态的、流通的,充满矛盾和斗争。

因此,不同于正统的科学理性观,劳斯主张局部的、具体的实践理性。同理,真理也只能以局部的方式把握,没有任何形式的普遍知识和普遍真理。

劳斯科学观的积极意义还在于使我们认识到,科学不是一个理论的陈述系统,而是一个实践的领域;不是普遍的理论说明,而是同局部场境紧密相关的策略干涉。实验室的实践和仪器设备及相关知识、特定的计划和精确的技术以及工作环境、资金来源、权力斗争等都构成一个知识。这里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值得注意,我们承认知识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是相关联的,两者共同构成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这并不表明知识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能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起作用。应该很明显,两者对知识的构成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有所不同的,尽管外部因素有时显得至关重要。劳斯的上述分析,其意义应当在于不是要坚持正统的知识内外的区分,而是表明一方面既要认识到影响知识的各种因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的,不能把它们截然区分开来,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把影响知识的各种因素平等地对待是矫枉过正的行为。各种因素之间的差别并没有一个普遍的法则可以遵循(如内部因素决定知识之所以为知识;外部因素对知识只能起推动或阻碍的作用),而是一种局部的差别:有时某一因素可能构成知识的主要因素,而另一时则可能成为不相干的东西。劳斯的错误在于,他把知识的内外区分摧毁之后,赋予所有构成知识的因素以同等的地位,甚至认为知识及其联盟之间的斗争的胜负与知识的正确或错误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把权力斗争放在决定性的位置上,从而走向绝对化。

【参考文献】

[1]CharlesTaylor,Rationality'''',inPhilosophicalPapers,Vol.2,Cambridge,1985,p.136.

[2]MarryHesse,RevolutionsandReconstructionsinthePhilosohyofScience(Bloomington:IndianaUniversityPress,1980),p.186.

[3]JosephRouse,KnowledgeandPower.p.62.

[4]CharlesTaylor,Rationality,inHollisandLukes1982.p.89.

[5]SteveFuller,PhilosophyofScienceanditsDiscontents.(Boulder:WestviewPress,1989),p.4.

篇3

在不同地方,这种单一性的表现尽管不同,但单一性的特征却显而易见,类型相异的文明中各种制度、设施、生活方式,甚至是思维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均表现出单一性的一面。特别是在政权组织形式方面,就每一个历史阶段而言,古代社会似乎毫无例外地印证着某种同一性:或者民主政治,或者纯粹的君主政治,或者神权政治,几乎每一种政体都能在某一时期轮流占据统治地位。只是到了近代,这种单一性特征才宣告结束并开始向多元化发展,“近代欧洲给了我们一切政体、一切社会组织试验的样本。纯粹的或混合的君主政治政体、神权政治政体、共和政体、或多或少的贵族政治政体,曾这样同时繁荣昌盛地存在着。”“社会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虽然在性质上旧制度是落后的,但就体系机制的完备程度而言却是比较高的。演化发展出一套先进的制度体系是制度文明演进的题中之义,在制度体系内部各个制度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关联、相互依存、衔接有序,这样制度文明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整体效用。17-18世纪以前,欧洲的君主政体占据绝对优势,世袭制与君主制相伴而生。随着时代的进步,君主制逐渐走向衰朽,世袭制则强化了此种罪恶与落后。美国独立战争的启蒙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指出,世袭制的罪恶在于它因循每个君主承继者性情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依靠偶然性的事件、冲动的情感进行统治,使生气勃勃的大自然秩序被颠倒,“世袭继承制是对君主政体的讽刺”,“它把君主变成一个任何儿童或都能担任的职位,从而使君主政体显得再荒唐可笑也没有。”不仅这些,他还认为君主政体、世袭制所祸害的决不只是某个国家,还包括整个世界。共和制政府则站在君主政体的对立面,其设置纯粹是为了关照集体和个人的公益。大革命洗礼之后,共和政体逐步取代了君主政体。正如与君主政体相伴生的是世袭制,在潘恩看来代议制也和共和政体如影随形,“它无需同任何特定的形式相联系,但是它却很自然地同代议的形式结合起来,因为代议制最适合于达到国民要付出代价来支持的目标。”

他进一步指出,代议制建基于社会、文明之上,以理性、经验和自然为指导,因而代议制增加了共和制的优势,这种制度不仅能够尽可能地延揽人才、创制符合理性的法律、集中全社会所需要的知识和整体利益,使政府始终保持成熟、稳定的状态,避免知识和权力的相互脱节,而且也预防了世袭制下个体的偶然对整个国家所造成的持续性消极后果。基于此,共和制远非君主制所能比拟。君主制为共和制所取代,世袭制为代议制所替代,已经成为近代欧洲制度文明演进的必然结果和确定不移的发展趋势。第三,时代性特征比较显著。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类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都会产生认识、改造世界、社会及自身的成果,反映在调整和改善社会关系方面的成果即是制度文明。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所处的环境和任务各异,产生制度文明成果的类型也就不同。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先进制度成果的诞生即意味着制度文明的演进。这些制度成果为何会在此时代、时期而没有在彼时代、时期产生,可以说是特定时代、时期孕育的结果。由此看来,制度文明成果不可能不打上时代演化的印记。在西方古典民主时期,在奴隶制的城邦政治背景下,妇女、奴隶、外邦人被摈弃于政治生活之外,民主只为少数人所享有,因此这一时期的制度文明可以被概括为奴隶制民主文明;在神学笼罩的中世纪,尽管神权统治一切,压抑和窒息思想进步以及社会发展的活力,但同时也正是由于宗教的保护,使古老的希腊、罗马文化遗产得以留存,避免了由于罗马帝国后期战争频仍的破坏而导致西方文化断裂的危险,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一时期的制度成果可以称之为神权制文明;到了中世纪后期,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神权体系日趋成为欧洲社会进步的严重障碍,近代制度文明的演进自然应运而生。托克维尔指出,西欧社会到了中世纪末期已经呈现出变乱纷繁的情势:各个国家之间相互了解、交流,相互学习和模仿,但又相互观望、倍感困惑,主要原因在于许多民族一方面对自己历史上沉淀流传下来富有特色的制度失去了信心,而另一方面又感到别的国家的制度与自身的制度相比并不具有多少优势。“于是很自然地就出现一套共同制度的设想,这种制度正因为它既非本国的,也非外国的,所以能适用于无论何时何人。”这种共同制度设想的出现即预示着欧洲制度文明终将突破神权政治体系的羁绊而发生演进。作为时代产物的宗教改革运动应时而生,在形形的国度和各种非常不同的环境中,欧洲到处弥漫着制度变革的风气。“如果我们发现,尽管运动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而它追求的目的是一个,获得的结果是一个,保持的特性是一个,那么很明显,这一特性超越了条件的差异和机会的不等,它必然是这一事件的基本特性,而这一结果必然是它的基本目的。”12至16世纪,欧洲一直发生着缓慢而又不易被察觉的变化,似乎有一种力量要将整个社会引导到某种具有崭新形式和发育成熟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君主制逐渐代替神权制而成为制度文明演进的潮流,君主政体在欧洲不同地区纷纷建立,“君王就像一个可以安装在许多异样躯体上的头颅,不同种子结出的同样果实。”

篇4

中国传统的“政治”概念是建立在“政”与“治”两个概念的基础上的。“政”,从构字的表意上看,即“正文”,表示匡正或树立文教,使人的行为摆脱野蛮从而符合礼或德的状态。孔子就有“政者,正也”的说法(《论语•颜渊》)。由于处理公共事务必须合理,并要以此实现一种良好的生活状态,所以“政”也就具有了“公共事务”这一引申义。“治”的动词义为“治理、统治”,名词义表示“治理良好的状态”。所以,“政治”就表示以合乎文教、非野蛮的手段正确处理公共事务,或治理良好的状态。在西方中世纪之前的政治理论中,政治具有浓厚的神学色彩,与道德范畴密切相关。在近现代以来的政治理论中,对政治概念的理解就逐渐祛除或弱化了其道德色彩。当前通行的政治概念主要突出了两个要素:公共权力和利益,指出了政治的利益本质及其与公共权力密切相关的性质,从而将“政治”理解为追逐或运用权力的活动、对社会价值物的权威性分配活动、对公众事务的管理活动等。在这类政治概念中,最具代表性的界定是:“在特定社会经济关系及其所表现的利益关系基础上,社会成员通过社会公共权力确认和保障其权利并实现其利益的一种社会关系。”与政治概念类似,国家概念也经历了这样一个变化过程。在传统社会,国家往往以共同体的观念为基础,被类比为家庭,强调彼此依存合作、互相尊重和关爱的义务,而每个人作为国家的一员,也都对国家目标的实现负有责任。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中的儒家学说就是将国家中的君臣、官民关系类比为家庭中父子关系的典型代表,而且儒家思想将每个个体自身道德素养的完善与国家的治理状况联系起来,重视个人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并发展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大学》)的这样一种观念。此外,相较于公共权力的分配问题,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更重视公共权力是否正当运用、是否产生合乎道德的治理状况。顾炎武对“亡国”和“亡天下”的区分,正是这种观念的最明确体现。他写道:“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日知录》卷十三《正始》)而在西方政治理论中,亚里士多德对于城邦的论述是具有强烈道德色彩的国家观念的典型代表。亚里士多德认为,建立城邦的目的是为了完成某种善业,而“凡能成善而邀福的城邦在道德上必然是最为优良的城邦。如果人不做善行(义行)终不能获得善果(达成善业);如果人无善德而欠明哲,也终不能行善(行义);城邦也一样。一个城邦必须有类似人们所称为义士、哲人、达者的诸品德,只有正义、勇毅和明哲诸善性,才能达成善业,进而达到幸福”。而在现当代通行的政治理论中,尤其是在二战结束之后,共同体的国家观念丧失了主流的地位,国家被作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工具或者利益集团为争夺利益而斗争的场所,国家的最终目标被确定为保障和实现个人的利益,个人权利被置于至高无上而不可侵犯的地位。可见,现当代整个政治理论体系基本上都是以利益作为最终的价值归宿的。

1.2经济学取代伦理学在政治理论中的地位

在西方,对政治学的解释首推亚里士多德。在他那里,“政治学的研究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人的幸福,或者,人的幸福在于何种生活方式;其次要研究何种政制或政府形式能最好的帮助人维护这种生活方式”。这就意味着,在他看来,“伦理学既是政治学的一个部分,又提供着政治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而对于发展经济和贸易等问题,则属于实践理性的范畴,其存在本身就是为了一个更高的伦理目标。在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中,首要的价值也在于道德而非利益。从“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中可以看出,尽管中国传统理论承认了基本物质生活保障的价值,但是承认这一价值的原因则在于道德,所以,对衣食的追求本质上也是为了更好地践行道德。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更是明确地说明道德是价值判断的标准,只有行为符合道德、以追求道德完善为目标的人才能称为君子,而不理解道德只以追逐利益为目标的人则是小人。但近代经济学产生之后,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地位逐渐发生了倒转:在传统社会,对经济的考虑是在伦理框架之下进行的,发展经济是为了促进道德的发展;在现当代,经济学则取得了更高的地位,道德观念或利益分配的正当性问题往往被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来考量,探讨道德与正义问题的目标则在于维护经济发展和保障人的正当权利。道德自身内在的合理性不断弱化,对其合理性的解释越来越多地转移到了是否有利于整体经济或个人利益的发展与保障之上,道德规则成为理性经济人“出于深思熟虑的自身利益而期望的应为每个人所遵循的规则”。与之相伴,政治理论与伦理学的相关度不断下降,“政治对‘道’的疏远甚至背离不时成为西方近代以来的政治现实,随之出现的是政治与伦理的两分式理论思维模式的逐渐凸显……(这)在近代以降的西方政治学和政治哲学发展中是一种清晰可辨的趋势”。而经济学则成为与政治学紧密相关的学科。这充分表明,当前的政治理论中利益本位理论占据了主导性的地位。

2利益本位理论相对主导地位确立的原因

利益本位理论逐渐获取相对的主导地位,是社会现实发展变化与理论变革双重作用的结果,而这两者又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前者主要表现为科技革命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后者则主要表现为科学主义的兴起与发展。

2.1科技革命与资本主义的发展

从总体上来说,在传统社会,人们的生产活动是简单的,核心是农业生产,其次是满足生活所需的各种手工业。而由于农业技术和手工业生产水平的天然限制,商贸活动难有大规模的发展。所以,在传统社会,作为农业生产基础的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而由于土地是有限的,在农业技术没有重大发展的情况下,农业产出相对稳定,因此,传统社会的经济水平也就相对固定,很难有大的发展。这就导致在传统社会,主要的利益问题就是利益分配问题,其核心则在于土地的所有权分配问题,而扩展利益的问题并不突出。发展经济主要在于如何促进农业生产上,而只要农业产出提高,手工业和商贸活动也自然会随之相对繁荣。所以,在传统社会,除了极少数统治阶级的人,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基本上都处于解决温饱的状态,实际上也是一种低水平的较为平等的状态;而由于人们社会地位的上升途径单一且狭窄,追逐更大物质利益的途径较少且难度很大,人们的利益欲求很难无限发展,所以人们的利益诉求也较为简单。在这种情况下,轻利的道德观念自然容易得到广泛的认同,也就容易建立起以道德为基础的理论体系。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航海技术的发展和新大陆的发现,新的富饶的土地提供了充足的农业产品和工业资源;科技的不断创新使得物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而广阔的殖民地则提供了市场和原料来源,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得益于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充足的资源,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商贸活动迅速发展扩大,追逐更大物质利益的可能性变大。这就导致利益问题的重心从分配逐渐转向了利益的扩展上。原本以轻利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就越发不适应现实而遭到批判,新的更适应人们追逐利益的道德观念随之建立。如韦伯就认为新教入世苦行主义道德规范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性是很明显的。他总结道:“新教入世苦行主义……有把营利欲望从传统主义伦理的抑制中解放出来的心理效果。它打破了捆绑在人们营利冲动上的种种枷锁,不仅使这种欲望合法化,而且将其视为上帝的直接意愿。”

2.2科学主义的兴起与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大大提高,这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科学的力量,也打破了许多固有的错误观念。尤其是天文学、医学和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的发展,对宗教神学理论的正确性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的知识体系开始从宗教逐渐转向科学。随之而来的是科学主义观念的勃然兴起。人们开始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认识世界,也相信一切都可以通过科学来理解和掌握。在这一过程中,科学主义也逐渐从客观世界(自然界)领域扩展到了人类社会的领域,并最终产生了各种社会科学学科。科学化的结果,一方面直接促进了现实世界中的科技革新,从而促进了物质生产的飞速发展,为人们追逐物质利益和物质享受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也破除了各种宗教和神学理论的神圣色彩,使宗教理论的说服力大大降低,这也对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现实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首先,人类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神圣和道德色彩逐渐消失,裸的利益逐渐被视为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本质。君力和等级制难以再得到神学道德观念的维护,人们对于政治和社会的理解越发具有现实主义的倾向。政治权力和上层等级特权被剥去了神圣的外衣,国家机器被解释成以特定利益取向为价值基础的工具。与等级制相伴的僵化的道德礼仪制度遭到摒弃,随之而来的是原有道德观念崩溃而新的道德观念未建立时的暂时性道德失序。其次,弱化,人类社会愈加世俗化。失去了神学信仰的支撑,各种道德观念对于人的感召力和约束力大幅下降,这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人们对于社会不公以及贫富差异扩大的耐受力。社会矛盾激化的程度加剧,而统治阶级只能愈发依赖于法律及暴力等政治强制力来维持社会秩序,这导致人们通过正常途径改造现实的希望落空,进一步催生了革命理论的兴起,从而也就必然使原有的以社会稳定为目标的道德体系受到冲击。再次,按照科学主义的观念,道德不再具有不证自明的合理性。人们开始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理解道德,认为道德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得到广泛认同的规则,而“人类道德的发展一步一步跟随着经济上的需要;它确切地适应着社会的实际需要。在这种意义之下,可以也应当说,利益是道德的基础”。所以道德在本质上仍是指向利益发展或协调,这就导致道德与利益在价值上的先后顺序发生了倒转。最后,随着道德感召力的下降,人们对公共权力运用以及社会利益分配等问题的正当性探讨逐渐与道德分离。新的政治理论渐渐摆脱了道德观念的影响,开始在新的概念体系上建立起来,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成为政治正义观念的基础,而这些概念往往通过利益上的价值来阐释其合理性。随之,经济理论与公共领域的联系愈加密切,而道德则逐渐被限定在个人领域,作用空间和重要程度不断遭到压缩。总之,在现实和理论双重作用之下,在当前的政治理论中,利益逐渐取代道德而成为价值判断的基础因素,利益本位理论已取得了相对的主导地位。

3对利益本位理论的反思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利益本位理论取代道德本位理论是伴随着科学知识不断积累、物质生产不断发展以及政治社会生活不断进步的过程而逐渐发生的,是人类思想理论和现实社会进步的表现和结果。首先,原有僵化落后的道德观念被打破,新的政治正义观念得到确立,政治生活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原有的贵族等级制度被打破,人们的政治地位愈加趋向平等,最终随着普选制的建立,人们获得了形式上平等的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在现实中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现。其次,人们摆脱了落后的宗教理论和强权政治的禁锢,思想自由以及其他自由权利逐渐确立,迷信愚昧开始被科学理性的观念所取代。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渐从对来世的期许愈加转向现实世界,改造和完善现实世界的动力和信心增强。再次,知识的积累、科技的快速进步与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彼此相互促进,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这一方面使人们能够更加容易地实现利益的扩展,另一方面对利益的追逐本身也是促进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升的动力。然而,尽管新的理论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问题也同样存在。当然,应该看到理论与现实状况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理论的作用并不是影响现实的唯一因素,而且对理论不足的分析也不能无限扩展。比如,理论上确立利益本位并不表示承认现实中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的正当性,更不表示对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的认可。但是,从客观上来说,利益本位理论确实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具体表现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一是物质利益与道德之间反向关联的消除进一步激发了人们本就存在的逐利野心,或者说,这至少减少了一个有助于抑制人们逐利野心无限扩张的制衡观念,更容易让人迷失于物质追求之中。而当利益与道德发生冲突时,常常就会出现亚当•斯密所论述的情况:“为了获得这种令人羡慕的境遇,追求财富的人们时常放弃通向美德的道路。”而且,对于经济发展的强调和对物质的追逐与享受,促使“形成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现代性’的存在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日益沉重的环境和资源压力。二是对于个人利益保障的重视以及权利至上的观念,在客观上刺激了个人主义的失衡式发展。人们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导致集体感与自我奉献观念削弱,人们彼此之间的情感联系弱化,理性但却冰冷的利益关系占据了社会关系中的主导地位。而由于利益关系通常是不稳定的,所以,这种利益取向的社会关系很容易使人们之间的不信任感加深。因此,尽管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从人们对生活的主观感受角度来说,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并没有获得同样程度的发展。当前,经济发展的瓶颈已经愈加凸显出来,这也会进一步导致利益本位理论的消极作用被放大。从如今的状况来看,人类所具有科技水平还没有有效解决资源缺乏对生产发展的制约。如果不能找到新的充足的资源,资源缺乏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在不远的将来,这很可能导致人们的经济发展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所以,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来看,将经济发展状况作为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是有着潜在的重大问题的。而在具有普遍的逐利倾向的民主政治体系中,如果经济发展问题难以解决,政治不稳的状况势必会更加突出。所以,当经济发展出现难以克服的问题时,以利益为本位的理论必然需要进行新的改造。

4向道德本位理论的批判性回归

实际上,利益本位理论取代道德本位理论的相对主导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道德认知观念的变化造成的。我们对道德概念认知上的不足是导致低估道德价值的重要原因。近现代科学主义兴起之后,人类的理论研究重心转移到了对现实世界的认识,相对地忽视了对人类主观世界的反思。我们已经习惯于从现实主义的历史发展角度来解释道德的起源,而不再从人的生命意义或价值的角度来看待道德问题。诚然,我们不能为所有人的生命意义确立一个标准的答案或目标。事实上人们也几乎不可能在这个看起来虚幻缥缈的问题上达成一致。但是,对于生命价值的思考确实是道德的一个重要起源。道德所要应对的是价值判断方面的问题,而要衡量任何一个事物或观念的价值,我们都需要一个先在的正当的目标,只有有利于这一目标实现的价值才是有益或正当的价值。而所谓道德,单纯从理想的定义上来说,就是指有益于生命完善和实现生命价值这一目标的准则或价值。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只有确立生命的价值和目标,我们才能以此建立整个价值体系,也即道德体系。因此可以认为,道德就是源于对自身存在的价值的思考。将物质生活或物质享受作为生命的最终意义是一种充斥着动物性色彩的观念,以此建立道德体系就无法将人类与动物进行本质上的区别,人类也就仅仅是一种能够更好地满足自身物质欲望的动物。这显然不是一直以来的道德观念的本质涵义,也不应成为我们所确定的道德观念。从逻辑上来讲,假如一切都随着生命或者物质存在的终结而消散,那么承担目的和意义的物质载体就不复存在,一切也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所以,人类道德的核心应该在于寻求超越于物质存在的生命价值,在于寻求短暂的生命过程背后所蕴含的永恒意义。因此,尽管我们并不能确定一个关于生命意义的标准答案,但是我们至少可以知道,道德产生于对这个目标的理解,道德是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价值或规则;我们至少也可以知道,物质利益不可能是最终的目标,也不可能成为道德上的最高价值,物质利益只是实现道德的一个手段。抛开对于道德的形而上的解释,我们也应该重新对当前的政治和社会经济理论进行评判。我们在承认当前人类社会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合理性的基础上,也要反思其道德上可能具有的不足之处。可以肯定的是,任何社会制度都不可能实现本质上的绝对公平,因为我们无法对每个个体的价值及其应得进行绝对准确的评判。所以,每个人所应得的价值不可能仅仅从自身能力出发就得到完全的合理性证明。实际上,每个人的现实生活状况都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偶然结果,所以,我们一方面应该承认这种偶然性的价值与意义,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这种偶然性在道德上的不完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责任、义务与共同体的观念。人类总是生活在特定的多层次的共同体之中,而一个人的生存状况是这种多层次的共同体中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身的能力只是无数因素中的一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是共同体中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成就了自身的状况,占据优势地位的人正是源于他人的有意或无意、主动或被动的“合作”———实质上是指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普遍联系的状态———才取得了优势地位,因此在其中占据优势地位的人应该认识到自己对于这种共同体具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具有感激之情进行回馈。而认识到这一点,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道德基点。倡导政治理论的价值基础向道德本位回归,并不是让传统社会中的落后政治道德理论“死灰复燃”,也不是全盘否认利益本位理论的正确性,而是倡导对之前已有理论进行批判性反思,以重新发扬道德的积极作用来弥补利益本位理论的缺陷。这里认为,对于这个问题,当前最迫切的工作可以总结为两个方面:一是重新引导人们思考生命价值的问题,重新理解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将完善道德这一目标置于追逐物质利益之上;二是引导人们从共同体的角度来理解个人,避免对个人的孤立理解,在承认个人能力作为利益分配标准正当性的同时,认识到他人在利益分配中的作用,彼此尊重相互的价值和所得,使对个人利益的保障与赋予个人的责任相协调,从而进一步树立更注重社会平等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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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代辩证唯物主义的兴起并逐渐成为哲学主流话语,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物质世界”,强调其对“意识”的决定性作用,拒绝那种超越物质世界而存在的“理念”,从而“理念”一词在学界研究中也走向了落寞。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思潮逐渐闯入了人们的视野,其中影响较大的建构主义站在相对主义的哲学立场上重新强调了主体认知的重要性,力图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结合起来进行解释与分析,这为“理念”的回归带来了新的历史契机。20世纪90年代,建构主义首先在政治学科中的国际政治关系研究方面占据了主流地位,之后,很快蔓延到其它的政治分析领域,形成了政治学科的建构主义模式;其核心思想认为决定政治结果的既不是观念也不是物质因素,而是观念与物质因素间的互动对政治后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理念路径的基本模式

在理念路径中,其核心问题就是理念如何影响政治行为。它认为,政治行为既是行动者的动机、利益和偏好相结合的产物,也是环境提供机会及限制约束的复杂后果。这种观点被认为有着很大的进步性,其把动机、利益和偏好都当成了变量,这与政治现实更为切合。进而,它阐述了理念路径的核心分析点对政治现象中的“利益”概念进行了重新认识。它强调利益分为两个层面的,一是客观的利益,二是主观对客观利益的认识,并且这两者在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那影响政治行为的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呢?对此,科林·海在唯物主义“背景物质利益行为”[2]的解释模式基础之上,发展了一种“背景‘现实’或物质利益对物质利益的认知行为”[3]的建构主义模式。虽然这种模式更符合实际政治生活状态,但其最为明显的不足之处是必须借助其他变量才可能阐明理念对行为的影响机制。在这种背景之下,处于政治学科研究前沿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力图把理念与制度结合起来。

三、理念与制度的结合

就目前来说,理念与制度的结合主要沿着三条线路展开。第一,理念在制度化过程中的作用。这一线路分析了理念是如何转变成为有形制度的,对此旧制度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如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思想转变成了制度设计就是最好的释例。第二,理念在公共协商、对话、主体际的沟通以及集体认同中的作用。这一线路阐述了理念对政治行动者的偏好、利益观、价值观等发挥着决定性的形塑作用。第三,理念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这一线路有效地解释了制度变迁中的动力问题。通常情况下,理念与政治制度绩效之间会存在一定的“摩擦”现象,这是政治制度变革的直接动力。亨廷顿在1981年的《美国政治:不和谐的许诺》中指出:推动美国政治发展的动力之一就是政治理念与政治制度的绩效之间存在着摩擦,当两者之间的距离非常大的时候,它就能推动制度变革,向政治理念倡导的方向发展[4]。具体来说,首先,理念通常描绘了一个令人向往的未来状态,它与现实情况之间的差距激励政治精英进行政治变革,并为政治变革提供了行动“蓝图”。然后,在制度变革的“前夜”,既有政治制度出现“去功能化”倾向,它们无法再为政治行动者提供稳定的预期,在这一时间序列里,理念具有替代制度以减少不确定性的功能。最后,在理念的进一步细化下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从而对原有的政治制度提出全面挑战。在上述的条件都已具备的情况下,随着旧的政治制度合法性的丧失,理念为新的制度设计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从而实现了理念对政治精英行为的约束和对政治生活的有序性的维护,诠释了理念引导下的制度变迁的全过程。

摘要:“理念”一词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其回归与发展为当代政治学科提供了新的思考视角与研究路径。其中,理念与制度的结合很好地弥补了制度变迁理论中动力不足的缺陷,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念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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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出以人为本之后,引起了人们强烈的关注。这是一种历史进步。但在理论界和社会上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需郑重申明-文秘站网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为本文原创网站要澄清的认识。有人认为,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准还不是很高,提出以人为本有点为时过早;有人指出,以人为本具有人本主义的嫌疑;有人强调,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的同义语,最好用以民为本代替以人为本。

一、什么是“以民为本”。

“以民为本”或者说“民本”思想,在不同历史时代是有不同含义的。在封建社会中,“以民为本”即“民本”,这里的“民”是与“君”相对的,有时“民”则是与“官”相对的。封建社会开明人士所说的“以民为本”,没有超出维护君权统治的范围。在现代社会中,使用“以民为本”的理念,或者用“民本位”提法,是有其特定含义的。我们目前的社会主义中所说的“民”一般也是与“官”相对的。所谓“民”就是人民群众,而“以民为本”或者“民本位”这样的表述是要说明,在我国社会中干部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以这样的原则来正确处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这里说是“民”,并不是指全体社会成员,而是指社会成员中的“人民”这一部分人。在目前我国社会中,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称之为“人民”的。一个人能不能称之为“人民”的一分子,这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就是在目前我国社会中,“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这两个提法也是有明显区别的。

二、什么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中的“人”应包括:类存在意义上的人、社会群体意义上的人、具有独立人格和个性的个人以及一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劳动者。以人为本中的“本”,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相对于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而言,它把人当作主体。在今天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人的依赖和物的依赖现象。所谓人的依赖,就是人对狭隘的“人情关系”和权力意志的依赖,人丧失其独立人格,成为依附性的人。物的依赖,就是人对金钱、物质财富和交换关系的依赖,人成为物的奴隶,成为只为物而存在的人,见物不见人。这两种人的存在方式阻碍人的健康发展,也对社会发展产生着消极影响。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郑重申明-本文来自文秘站网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的主体性。当然,这里的主体,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责任的主体。第二,相对于人被边缘化而言,它把人看作一切事物的前提、最终的本质和根据。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人被边缘化的倾向,许多人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缺乏人的意识、人的观念和人的维度。其实,人是一切活动的主体和承担者,又是一切事物的最终根据和本质。社会的发展,内在地要求明确把人理解为一切事物的根本和本质。第三,相对于把人作为手段而言,它把人作为目的。过去我们往往较多地关注人以外的世界,而对人本身的世界关注不够,认为人总是为人之外的某种东西而存在,而不是为自己而存在。社会发展进一步要求关注人的生活世界,关注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

所谓“以人为本”的本来意义就是以人为根本,就是以人为中心,因为人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马克思语)。今天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要求人们更加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保护人的生命,保障人的幸福,促进人的发展,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政党来说,都是第一位的任务。“以人为本”,从其近代形成以来,本身一直包含着这样一个实质性内容,即不能把人仅仅看作是工具,更重要的是必须把人本身看作目的。尊重人的人格尊严,在任何场合中,都要把人作为人来对待。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尊重人”这个最基本的要求做起,对于提高我国社会的文明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三、“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

(一)“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是反映的主体的内涵不同。“人”和“民”这两个概念,“民”是人相对的、特殊的概念。作为一种社会主体,它是特指的,或者说“民”是整个社会中的一大部分人。而“人”是个普遍性的概念,它是指任何一个现实的、有自然生命的、从事着实际活动的个人。这就是说,“以人为本”中的“人”没有社会身份、不分社会等级,没有“官”“民”区别,所以,“以人为本”理念中“人”这个主体,是指任何一个人而言的,是所有的人,它比“以民为本”更具包容性,外延更宽。

(二)“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是理论基础不同。“以人为本”是以人人平等的唯物史观为基础,它是唯物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以民为本”是以“君权神授”思想为其理论基础。现在提出并坚持“以人为本”从根本上摆脱了历史局限性,对于反对特权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极为重要的。

(三)“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是出发点不同。“以人为本”包含着对个人价值的尊重,它意味着对任何个人的合法权利都应给予合理的尊重;也意味着对人的活动所面临的对象,都应注入人性化的理念。“以民为本”维持严格的封建等级秩序,发展“民”的群体性,限制“民”的个性的道路,并以此为“民”建立生活原则和行为规范。

下面结合结合新交通法的争论说明“以人为本”怎样落实在制度建设中。

今年5月1日起,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连日来,全国许多城市都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的惩戒。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些规定否定了“撞了白撞”,体现了对行人的充分尊重,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同时,为了敦促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幅提高了相关处罚标准。

为体现 对生命的尊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基金将用于抢救车祸中的伤者。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些条文都充分体现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这一交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为了保障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行驶的汽车驾乘人必须系安全带,否则罚款二百。守法的驾驶人将受到奖励。一年内没有违章,无累计积分的司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驾照的审验期。

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员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北京青年报在评论新交通法行人通行为先这一原则时是这样写的:“《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体现。对行人在人行横道以及没有交通信号的情况下赋予优先通行权,主要是考虑行人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人口众多,城市人口高度密集,目前大多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现状下,行人作为弱势群体相对于机动车来讲,没有相应的保护设备和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将受到巨大威胁。从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讲,相对于机动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为重要的。”其实,更重要的是对生命和人格的尊重。

北京市在制定新交通法实施细则时召开了首次立法听证会,其意义深远,它标志着北京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政治参与、保证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方面,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对新交通法中大多数的规定是应该得到大家的肯定的。至于最敏感的是第76条,即有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方面的规定,还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既然这次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为何还有如此之大的争议?我想,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积极的,是应该提倡的,但新交通法在这方面的处罚和责任判定,令车主们牢骚满腹。我们不应该以此来全面否定新交通法。但是,严格约束机动车不应该等于放任行人和非机动车,否则,交通法就真的成为机动车法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交通法的实施还应有相应的宣传、教育相辅。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交通意识和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人员的交通意识,加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目前,在我国只有司机学习交通规则,而行人、非机动车均不用学习,以至于他们成为交通法盲,经常违反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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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探究课强调让学生自主发现问题,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通过实验、观察、交流等探究活动解决问题。教师可指导组织学生开展辩论赛、手抄报比赛等,比如开展“金钱是否万能”的辩论赛、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主题手抄报等。有些单元综合探究的内容可以以研究性学习的形式去开展。研究性学习能促使学生关心了解社会现实,感受课本知识与实践的联系,增强爱国爱家乡的情感,培养与他人合作的精神等。具体做法是由集体备课组共同商定一些研究课题供学生自主选择,如中学生消费观调查、高中生职业生涯规划调查、防城港市就业情况调查与分析、居民投资理财的情况调查等。每位科任教师负责指导一到两个课题,每个学生都有具体的研究任务。课题的开题、实施和结题由年级和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部署,以保证研究性学习活动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这样的活动不仅使学生有所收获,也有利于教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是教学相长、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二)开展政治特色活动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理解、领悟政治学科知识,我们组织开展了一些政治特色活动。例如:利用网络视频资源,在政治课堂上给学生观看时政新闻,并让学生及时结合课本知识进行评论;结合十精神,举行十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参加消费维权科普知识讲座,开展“我的中国梦”合唱比赛和诗歌朗诵比赛;等等。这些活动学生参与热情高,能够有效提升学生对课本知识的兴趣和感悟,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

二、以课题研究为依托,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在各位教师的努力下,我们承担了“高中中等生学习策略指导的行动研究”“新课改背景下高中生高效学习方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互动德育模式的实践研究”等相关课题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教师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要积极查阅文献资料,学习各种教育理论,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要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改进教学策略。教师还得有意识地在教学研究实践方面进行反思总结,撰写教学活动设计、心得和教研论文,并且连同教学所用课件素材等汇总起来构建学科资料库。这样的过程促进了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例如,政治学习策略课题研究组把课题研究成果做成教育主题网站———中学生学习策略网,并参加了全区的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比赛,荣获一等奖。本课题研究结果表明:高中政治学习策略应包含完整学习环节策略、信息加工策略、自我调控策略、专注策略、学习动机策略和互助策略六个方面。这对高中政治教师在课堂内外指导学生的学习策略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实践证明,开展课题研究是全面推进新课改的强大动力,极大地提高了教师参与新课改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三、新课改以来,提高政治教学质量的收获与困惑

(一)新课改的收获

1.师生的变化新课改使教师的教学观念发生了变化,更注重学生的学及其全面发展。政治集体备课活动更加充分深入,教师的合作意识得到增强,自身的教研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当教师给予学生充足的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时间和空间时,学生的智慧和能力就能得到全面发展。新课改使得师生之间变成了民主、平等和合作的关系,更亲近、融洽了。

2.课堂教学的变化新课改下的课堂教学已经开始由传统的知识性教学转向现代化的发展性教学,教学需要设计一些多维互动的学习活动,注重运用问题情境、自主学习、合作探究、思维对话等课堂教学方法来提升教学质量。特别是在课堂教学中适时穿插学习策略的指导,使得学生更会学、乐学,大大提高了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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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相关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文化政治”为关键词的研究几乎遍及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领域,文化政治可以切人文学、历史、音乐、绘画、舞蹈、影视、传媒、出版、教育、翻译、身份、种族、宗教、伦理、阶级、经济、法律、国家、建筑、医疗、科学等各种观念、现象和学科,为之提供全新的阐释和研究视角。但是,从总体上宏观地探讨文化政治与文学理论之关联的研究并不多,尚处于起步阶段。据笔者查阅,最早以“文化政治”为题名关键词的单篇论文是吉拉德•格拉芙写于1973年的((审美主义与文化政治》!文章主要质疑了以超功利、自足、自律为理念的审美主义的纯粹性,即审美主义自身陷人政治和反政治的窘境之中而不能自圆其说。米雪儿•巴瑞特的论文《女性主义和文化政治的定义》被收人1982年的一本文集’,该文强调了雷蒙德•威廉斯在人类学意义上对文化做出的理解,明确意识到文化政治会涉及到意义之争。论文通过考察“女性主义艺术”与“艺术”、“妇女的艺术”的区别,认为艺术作品不能与媒体意识形态的再现艺术相混同,从而得出结论:任意扩大艺术的政治意义是危险的,我们不应该忽视艺术作品的虚构、想象和审美之维,艺术的许多方面不能缩减为意识形态的概念分析。作者在文化政治渗透艺术领域的时尚之中能够做出如此深刻的反省,着实难能可贵。这两篇论文对文化政治文论的研究有首创之功,但都没有清晰地界定“文化政治”概念。成规模的有关文化政治对文学艺术渗透的研究出现于1990年前后。乔纳森•多利莫尔和阿兰•辛费尔德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主编出版了一套“文化政治”丛书②,两位总主编在《前言:文化政治》中明确认识到,在、女性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和后结构主义话语的冲击下,197()年以来英国文学研究与传统的文学研究模式发生了“断裂”,新的“文化唯物主义”研究方式重点关注历史和文化语境、(文化)理论的方法、政治义务以及文本分析,因为“文化意义最终总是政治意义”,故而名之曰“文化政治”。他们强调指出,作为文化政治的文化唯物主义研究方法不再伪装政治中立,“相反,它将其任务定位于改造社会秩序,这一秩序正在以种族、性别、性态和阶级的名义压榨着人民。

显然,这套丛书就是运用文化唯物主义方法研究各种文化现象,并以发掘其政治含义为旨归。莲达•赫哲仁的((后现代主义的政治学》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文化政治概念,但主要是研究后现代的摄影、绘画、小说、历史等文化形式的“表征的政治”,关注它们表意实践背后的意识形态编码策略和意义版图的争斗,所以,此书所要探讨的正是文化政治与后现代艺术之间的密切关联。莫克西著于1994年的《理论的实践:后结构主义,文化政治和艺术史》‘,’一书以“表征”、“意识形态”、“作者”为三个关键词,对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符号学理论加以剖析,凸现出这些理论的文化政治功能,打破了传统的认识论艺术史观,而代之以符号学的建构主义的文化观、历史观:一者,处于历史语境中的理论所包含的文化政治含义深刻地影响着历史叙述和知识建构;再者,新的政治观和表意实践会使得文化价值、文化意义观变动不居、不再固定。但赫哲仁、莫克西的著作和上述文化政治丛书的共同缺陷是:有关文化政治对文学理论的影响研究涉及甚少。托斌•希伯斯的《冷战批评与怀疑论之政治》第一次从“怀疑论政治”的角度全面评述和反思了战后兴起的各种批评理论。作者认为,新近出现的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精神分析、新等政治化文论以“种族、性别、阶级”为三大主题,克服了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乃至新历史主义批评局限于“学院政治”的弊端,有所贴近现实政治,但还是处于政治隐喻的言说状态,难以落实于实际行动。

希伯斯希望强化文化政治文论的实践性和批判性,要求“后冷战批评”应当加强现实政治关怀,发挥实践功能。从全书来看,他局限于美国一隅,对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西方当代文化政治文论把握得不够全面,且评价过低。格林•乔丹和克里斯•威登合著的《文化政治:阶级、性别、种族和后现代世界》‘川对“文化政治”概念作出较为清晰的界定,他们认为文化政治是文化产品在意义、价值、主体性形式和身份建构方面所体现出的权力关系,关涉文化在阶级、种族、性别、身份等社会区分中所扮演的中心角色。不过,他们放弃了文化的人类学含义,只是指艺术产品,包括音乐、文学、绘画、雕塑、戏剧和电影。作者从20世纪60年代的自由人文主义的文化和教育理论开始,重点分析了文化艺术对近现代西方社会的阶级、性别、种族的分化和抗争所起到的政治作用。此书的缺点是对于“文化政治”概念使用得过于宽泛,按照他们的用法,近代甚至古代时期即已经存在文化政治文论,这就模糊了它的时代性。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对后现代解构普遍性、元叙事、主体本质和意义的稳固性的做法表示担优,因为后现代欢呼差异政治而容易忽略真正的社会差异,在书的结尾,他们意味深长地反问道:我们是将文化政治当作一项严肃的事业,还是游戏?这种对后期文化政治逐渐脱离经济、制度、权力的忧虑,同晚期者,如詹姆逊、伊格尔顿、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等人的观点倒颇为接近。这也正预示着文化政治随同文化理论一起,在新世纪的“后理论时代”步人反思阶段。2000年前后,随着马丁•麦克奎兰等人编写的《后理论:批评的新方向》、瓦伦丁•卡宁汉的《理论之后的阅读》、让一米歇尔•拉巴特的《理论的未来》、伊格尔顿的《理论之后》等一批著作的涌现,西方文论进人了“后理论时代”。对于文学理论而言,恢复文学的审美、诗性、形式、伦理、价值等被“理论”所遮蔽的层面似乎又成为新的时尚。在“后理论时代”背景下,学界面临的任务是要正确估价和承接“理论时期”所馈赠的政治化文论的遗产,对文化政治与文学理论的深层关联作出新的思考。#p#分页标题#e#

二、国内相关研究

“文化政治”概念在国内文艺学界为人所知离不开两位海外华人学者的引介和推广。一是谢少波,他所著的《抵抗的文化政治学》中涉及到詹姆逊的文化政治思想:“詹姆逊在这里提出的政治是用文化斗争来抵消旧的阶级战争,这不仅因为文化始终是阶级斗争的场所,而更重要的是,在当代的消费社会里,文化是阶级斗争的特殊的甚至是惟一的场所。谢少波认为,这是一种“新葛兰西式的反霸权政治”,也是对后现代微观政治的修正。二是张旭东,他是从意义建构的角度来理解文化政治的,认为文化是一个“意义生成结构,人依赖于这个意义结构来组织个人和集体生活,形成‘世界’或‘生活世界’的概念”,追问文化的社会政治内涵和价值取向也就是追间文化和生活世界的关系。但此书并不以文学理论为论述对象,而着力于思想文化史的研究。相比之下,刘象愚等人译介的弗兰西斯•马尔赫恩的文化政治观,倒是对国内的西方文论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马尔赫恩认为,“新左派”文化政治打破了自由人文主义将文化超越于政治的传统看法,发展了相反的方向,“文化远不再受制于外在的政治考验,它本身已经是政治的了。‘川孙盛涛的《政治与美学的变奏:西方文艺基本问题研究》将西方从“阶级意识”向“文化政治”的转向追溯到卢卡奇和葛兰西,依据就是马尔赫恩的文化政治观,这种文化政治理念恰好打开通向美学的道路,使政治与美学的关联纳人文化研究领域的思想大平台,政治与美学的关联更加细密而自然。冯宪光的《在革命与艺术之间:二十世纪国外政治学文艺理论研究》也引用马尔赫恩的文化政治观,但他认为,正是在1968年“五月风暴”失败后的后现代时期,西方的文学批评才提出了“文化政治”问题。从“新左派”文化政治角度研究西方文论的著作还包括:陈永国的《文化的政治阐释学:后现代语境中的詹姆逊》、马海良的《文化政治美学:伊格尔顿批评理论研究》、吴琼的《走向一种辩证批评:詹姆逊文化政治诗学研究》、赵国新的《新左派的文化政治:雷蒙•威廉斯的文化理论》,等等。以上著作在局部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并未关涉到西方文化政治文论的全貌,在“文化政治”概念的理解和使用上也没有达成一致。

当然,国内已有部分学者从总体上注意到当代西方文论的政治化特征。童庆炳等人对文化研究影响下的西方文论政治化问题,有两点概括和担忧:一是它们的“反诗意”特征,二是“可能重新让文学理论面临‘为政治服务’的痛苦记忆”。文化研究学者陶东风认为,文化批评与文化研究有着共同的研究旨趣、研究方法、价值立场,“这就是突出的政治学旨趣、跨学科方法、实践性品格、边缘化立场与批判性精神”。,’。“文化批评是一种‘文本的政治学’,旨在揭示文本的意识形态,以及文本所隐藏的文化一权力关系,它基本上是伊格尔顿所说的‘政治批评’。他还注意到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少数族裔理论、生态理论等非常政治化的文论的繁荣,正是文化政治赐予文学理论以自主性和反抗性的结果。另外,近年出版的《文化研究关键词》一书为“文化政治”概念编写了一个简短的释义,认为文化政治意指文化背后的权力关系,具体包括性别政治、阳性政治、视觉政治、同性恋政治、身份政治、身体政治等类别,所以,批评、文化唯物主义、新历史主义、文化研究、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身份研究、性别研究等批评理论和流派,都具有文化政治的特点。周宪也撰文指出,当代西方文论从文学理论转向“理论”,也就是从纯学术向“学术政治”的转变,其结果是将传统的人文主义、审美主义文论还原为意识形态的建构物,把任何文学研究都看作是“理论政治”的表征。姚文放甚至将文化政治文论形态作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共和国60年文学理论”第三次转型”这一说法是否符合国情还值得商榷③,但他认为文化政治一维的加人对于面临全新语境的文学理论具有激活的作用,倒也符合实际。本文认为,以上对文化政治文论的概括性论述大部分是正确的,但也只是有助于而不能代替全面而深人的研究。

三、研究现状的不足

总的看来,到目前为止,文化政治对文艺理论和文学艺术领域的影响研究在国外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文化政治与西方文论关系的研究在国内有所展开,但是,尚存在以下几点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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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性学习与高中思想政治课整合的必要性

1、深化政治课改革使研究性学习成为一种必然

政治课的教改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作指导,学习方式应有所改变。在教学中传统的传承式、接受式教学方式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这种传统的预成性学习方式中,是以预定的政治理论知识的传授与习得为目的的。教师传授以及学生的学习结果也是可预见的。这是我们现在的政治课,尤其是高中政治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不强的原因之一。因此,以创新性学习取代维持性学习,以参与性学习取代被动式学习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研究性学习是一种以经验为本位的探究式学习方式,学生既是学习结果的创造者,又是学习目标、内容、活动的安排者和制定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带着自选的现实问题,通过自主的研究、探索活动,悟出理解知识,培养探究技能和探究气质。可见,研究性学习具有开放性、参与性、创造性和生成性。而将这种学习方式与高中思想政治课进行整合,部分地改变目前的学习方式,无疑可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开放性,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2、研究性学习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而研究性学习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高中思想政治课中的培养。

首先,研究性学习的自主性有利于主体意识的培养。它鼓励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探究,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为其个性充分发展创造空间。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的、内容及方式,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而教师在研究性学习中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教师的作用体现在帮助学生完善其自主选择意识,而不是代替学生选择,这样,有利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充分培养。

其次,研究性学习的开放性和生成性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研究性学习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关注学生的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同时,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新的目标、新的主题不断生成,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兴趣盎然,认识和体验不断加深,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

再次,研究性学习的实践性有利于学习实践能力的培养。

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为基础挖掘课程资源。它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体验’,“创作”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研究性学习与高中思想政治课整合的策略。

1、挖掘思想政治学科教学内容,培养发现问题的意识和习惯

“问题”是研究性学习的载体,提出问题是研究性、探究性活动的首要问题。然而,许多学校在实施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许多学生要么提不出课题,要么课题太大而无法实施。实际上学科教材本身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的“问题库”。教师通过对教材挖掘引导学生从客观上探索教材体系,把握政治学科领域中的教学重点、难点、热点、思想教育点,并结合现实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提出研究的问题。如从“五一”、“十一’,黄金周看当地旅游业的开发;从超市兴起看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学生消费面面观;中学生上网情况的调查与分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哲学视野中师生关系等等。

2、将研究性学习方式渗透到教学全过程,激活思想政治课堂教学

长期以来,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死气沉沉、枯燥乏味”,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问题。将研究性学习引人思想政治课教学,打破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无疑给政治课教学注人了一股活水,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将研究性学习方式渗透到教学过程:一是改进教学过程的预习环节。指导学生进行“背景式”预习和“相关式’。预习,要求学生收集新知识的背景材料和相关内容。二是改进课堂教学。坚决摒弃教师“一言堂”,教师讲学生听被动接受知识的传统教学方式,实行“精讲多议”的教学方法。三是改进课后作业环节。可拓展课后作业的类型、增加课后作业的层次、改进作业方式,除个人独立作业方式外,可适当组织“小组式作业”、“自由合作式作业”等。

3、加强综合研究,循序渐进地采用多层次、多形式的实施模式

综合性是研究工作性学习的显著特征,因此要构建研究性学习与思想政治学科整合的教学模式,必须加强学科内综跨学科综合以及与生活实际综合的研究,这也有助于适应高考考查的方式。另外,研究性学习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以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生在生活经验、知识、思维等方面的差异性,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高中阶段则可以采取“全研究书性学习”,让学生自定研究目标、自拟问题、自主进行研究,教师只是“适时指导”。同一年级、同一班级的研究性学习也应有不同要求。从便于操作上看,最好是围绕一个“大主题”,学生分成小组将大主题细分成若干子课题,最后全班进行交流。如围绕着“人生机遇的探索”这个主课题。可分成“什么是机遇”、“人世给予教育带来的机遇”。人世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如何正确对待人生机遇”等子课题。

三、研究性学习与高中思想政治课整合的实践

1,创设研究情境,激发研究热情

创设研究情境是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前提,特别是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多为抽象、理性的概括,因此创设正确合理的研究情境就更为重要。

2、加强“内联”注意学科间的结合和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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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只注重从知、情、意、行四方面人手,力图使学生在短短的一堂课上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培养正确的品德行为。一堂课的教学都是从外到内,自上而下地灌输.教师成为“知识的搬运工”。但是由于教师的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生活发生严重脱节.导致课程内容脱离了学生的生活体验和生活需要而变得抽象、空洞和苍白无力,从而使学生感到厌倦,无法感受到学习的乐趣。这样造就出来的学生往往是在课堂上和生活中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因此,让思想政治课回归生活是使课堂唤发生命力的首要前提。

构建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支撑的课程模块是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课标》明确提出:本课程要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把理论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构建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结合的课程模块。可见,思想政治课生活化教学是贯彻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在这一新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以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主题为基础设置三个课程模块,并与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为主导的生活和哲学并列,将思想政治课的内容设计为四大模块。这反映了新课程整体改革的理念、设计和要求,体现了思想政治课的独特性质和内在价值,符合高中阶段学生的个性特征。同时也为思想政治课教学走向生活化奠定了基石、指明了方向。那么,怎样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落实“生活化”的理念,以满足学生对生活的关切,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政治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呢?

一、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生活化”的基本涵义

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生活化”:是指在政治课教学中,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生活背景出发,联系生活讲政治,把生活问题政治化。政治问题生活化。体现“政治源于生活,寓于生活,又为生活服务”的思想。以此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会运用政治经济哲学的思维方式去观察、分析现实的社会问题,去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

二、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生活化”实施策略”

(一)课前准备生活化

1.教师:立足生活,改造教材

创设生活化的学习内容是实施生活化教学的前提。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对于他们理解政治书本知识十分重要。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有意识地在生活中寻找与课本中的知识有联系的、学生熟悉的场景、事例,用以沟通已有的生活经验与政治学科知识的联系.瞄准课堂教学与学生生活的最佳联结点.以此来诱发学生已有的真切体验,感受其境。但由于教材中呈现的案例有的与本地区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及原有知识背景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教师在充分理解和领会教材编者意图的基础上.从学生的现有经验和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例如在高二《文化生活》模块的学习中,笔者大量地加入了本土的“宁村抬佛”汤和文化、“张璁文化”、“永昌堡抗倭精神”、“温州鼓词”等内容,与课本的相关内容有机整合。

2.学生:体验生活.积累经验

学生的生活经验是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宝贵的教学资源,是学生学习的出发点。如果教学中学生缺乏相应的生活经验,就无法建构起知识与生活的联系这就要求学生在课前要有目的地收集相关资料,体验生活,积累经验,为新知识的学习奠定基础。例如:教师可以在教《经济生活》模块“股票、债券、保险”一框内容的前两天给学生布置任务:到本区的证券交易所、银行、保险公司收集有关资料;丰富了与课文相关的知识;通过观察与采访,学生体会到了这些投资品种的特点,同时也初步感受到金融市场的风险。上课时,学生带着课前收集的资料,带着自己的情感体验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从而使课堂生活味浓、趣味性强。

(二)课堂教学“生活化”

“生活化”教学的关键是课堂教学的生活化。根据多年来政治学科教学实践,笔者总结了政治课堂“生活化”教学的“三环节教学模式”。

1.激活生活经验,置疑导入

教师将教学知识与学生熟悉的生活素材相融合,并设计成富有挑战性的问题让学生借助课前收集的资料和以往的生活经验加以解决。由于学生只能找到一些简单的办法,不能将问题彻底解决,从而进入一种“心求通而未通,口欲言而不能”的悱愤状态。例如:在学习高二年级《生活与哲学》模块“意识的作用”一节时.教师提出问题:通过上一节的学习,我们了解了不管是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物质要决定意识。那么大家思考我们学校现在正在建造的校友楼,在建造前要先有图纸,然后根据图纸去建造,那是否意味着先有意识后有物质呢,在造楼的过程中,图纸(意识)究竟起什么作用呢?教师顺势提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让我们一起来研究“意识的作用”。这样就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思考的空间,激活了他们的生活经验,使他们的思维泛起涟漪,从而拉开了教学的帷幕。

2.创设生活情境,探究新知

置疑导入使学生感受到已有的知识经验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从而产生学习新知识的紧迫感。这时,教师可以通过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让学生在具体的生活情境中探究知识的发生、发展.感受知识的本来面目.最终达到既学习新知识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根据知识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的教学条件,教师可以创设如下生活情境作为学生探索新知识的平台。

第一,创设直观化的生活情境。教师利用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事物创设探索问题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观察、活动中提出问题——合作探究——交流结论——体验成功,学习终身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方法。在学习《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一课时,我要求学生课前调查龙湾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皮革、不锈钢、电器等发展状况。学生通过查找资料、社会调查等方法,写出调查报告。在课堂上我向学生展示一些直观的材料,通过提出问题、合作交流使他们对自己的知识、能力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可以体验成功的喜悦,分享合作的快乐。第二、创设体验性的生活情境。教师创设真实的生活情境,让学生通过现场体验.有话可说.有情可感,深刻理解知识。例如:在学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时,教师可带领学生“小记者”走出课堂,采访龙湾区相关企业、领导干部和村民,调查本地环境变差的真正原因。“小记者”争着向有关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提问.比如:你们认为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你们认为实行什么措施才能有效制止环境进一步不受污染?环保局或政府来此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吗?有没有试着改变环境,等等?采访回来后,在课堂上大家又对自己的所提问题进行分析评论,评出“最有价值”“最有深度”的问题奖项。接着,教师趁势提出问题,运用调查资料,并结合有关内容,分析局部经济利益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给学生以无限的情趣。

3.总结升华知识,服务生活

总结能使所学的知识系统化和条理化、思维方法科学化,使情感体验逐步升华为价值观、人生观。教师要指导学生及时地总结学习过的知识、使用的思维方法以及涉及到的人生道理。因此,在学习新知识后.教师要为各层次的学生设计巩固练习题,同时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样可以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发展情感体验,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共同发展。例如在学习了《经济生活》中“价值规律的作用”这一框以后,在同学生共同总结了课堂的内容以后.让学生去分析龙湾当地养殖业的实际问题:为什么前几年价格很高的文蛤,今年价格比较低,为什么前几年收益丰厚的养殖户,今年却陷入困境,有的濒临破产?如何才能使养殖户尽快地走出困境?这使学生在解决问题中明白了价值规律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生活化教学要把抽象的学科知识还原于生活,使知识在实践中得以验证和完善。学生通过学用结合还可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享受学以致用的快乐。

篇11

如何提高政治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每个中学政治课教师非常关心和必须面对的问题。尤其在今天,中学生的价值观念、道德面貌和心理素质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更给思想政治课教学增加了难度。从学生成长方面来说,政治课确实起着其他学科不能替代的作用。而要提高中学政治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恰当引证,启发学生积极思考

大家也许都有这样的体会,如果政治课教学就是老师教条条,学生背条条,是激发不了学生兴趣、激活不了学生思维的,当然教学效果也就可想而知。而要激活学生思维,增强教学效果,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要“寓教于乐”。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活动,使学生感到无比的乐趣,能够在轻松愉快中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如用学过的知识组织辩论会、演讲会、故事会、哲学小漫画创作展评、社会调查等。尤其是辩论会和哲学小漫画创作展评非常受学生的欢迎,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极高,一开展这样的活动,笑声此起彼伏,学生收获很大。由于政治课以其深刻的理论内容涵盖自然、社会、人文各个领域,这就要求教师应有多方面的知识素养,要广识博览,取精用宏,恰当引证,才能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如在讲授”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时,向学生朗诵托夫勒《第三次浪潮》中的一首短诗:“要想当美国总统/需要有一种多么好的耐性/逢人拍肩装热情/婴儿脸蛋亲又亲/初选会上假惺惺/如醉如狂募美金/火车旅行站站停/到处演说念选经/电视广告频露脸/天花乱坠献殷勤。”通过这首短诗,学生对资本主义国家“选举”闹剧便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而报以一阵嘲笑。如果没有这首短诗的形象描述,仅靠教师抽象的讲述恐怕难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再如在讲述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时,朗诵一首西方人的短诗《钉子》:“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铁蹄坏了一只铁蹄/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国家。”几乎不费口舌,就能使学生对这一哲理豁然贯通,而且印象深刻。在这方面,古今中外的名篇佳作、警句格言、寓言故事都可加以撷取,供我所用。同时,也可以运用直观教具,如:电影、电视、录像、录音、投影等教学手段,调动学生一切视听感觉,使抽象的知识尽可能地具体形象、生动,这样可促进学生理解知识,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形成良好的内驱力。如讲初一《思想政治》“孝敬父母”这一节时,教师可以先放《常回家看看》这首歌,在歌曲所营造的气氛中开始本堂课。又如讲初二《法律常识》时,教师可放一些案件审理的录像,学生根据录像的内容用已学过的知识解开谜团。同时通过对具体案件审判过程的观看,使学生对法庭的环境布置、合议庭的组成、法庭审判的程序等整个审理过程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并在法庭审理录像播放结束后,让学生和教师、学生之间一起就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广泛的讨论,提出有关我国法律和法庭审理方面的疑问,这样可以学到不少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大大增加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既能较好地达到教学目标,又能对学生进行生动的道德、法制方面教育。

二、立足教材,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应该看到:创新能力不是抽象的,更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从“一般能力”中升华而来的。特别是对中学生而言,他们处在打基础的阶段,根深才能叶茂,务实才能出新。因此,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是至关重要的。真正想提高一节课45分钟的效率,不仅是让学生掌握知识,而且还要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目的。需要教师吃“透”教材,加深理解。政治课是一门严肃的学科,来不得半点马虎。在教学中一定要理清头绪,深入理解,句句吃透,层层分清。如讲“物质”这个概念,可把它划分为以下几层:(1)哲学的“物质”概念,不是其他学科对“物质”的解释。(2)“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说明物质是第一性的,是客观的。(3)“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说明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里“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不等于“已为人的意识所反映”。它只表明意识能够反映物质,不是意识已反映了物质。(4)“客观实在”,是对实实在在的物质的具体形态的抽象和概括。分层理解的目的,是让学生细细领会,这样一个抽象难懂的概念就牢牢地烙印在学生的记忆深处了。再如有些学生在预习“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时,“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这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大惑不解。为了解释这个问题,可用电脑制作一个《拉力》的动画,上课用多媒体播放。动画的内容就是兔子、大雁和鱼儿同拉一辆车,兔子在地上往前拉,大雁起飞往空中拉,鱼儿往水里拉,大家都出了力,流了汗,但是车子没有向前进。如果让三只兔子都往同一方向拉这辆车,也出力、流汗,车子一定会拉得飞快。看完动画以后,学生恍然大悟,都深深地被哲学的道理所折服。原来是当部分无序、欠佳、方向不对、目标各异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各部分原有的性能得不到发挥,力量削弱,甚至相互抵消,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然后还可因势利导,比如就我国的“神舟”五号飞船载人成功这类事例,可向学生提出“飞船是一个人生产出来的吗”?学生都清楚,这是千千万万个人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攻关的结果,由此,学生更能明白“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的真正内涵。同样建设小康社会,也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这样就能把哲学的道理嵌在了学生的灵魂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