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8: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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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19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旅游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进一步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基础为抓手,健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和联动检查等工作机制,突出整治攻坚、求真务实,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消除隐患的监管机制,加大对旅游事故的责任追究,全力打造“平安旅游”的良好环境。
二、总的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旅游局及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强化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旅游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一岗双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深化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评,推进旅游企业安全自我监管职责,完善与旅游企业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进一步明晰和落实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八项责任,同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二)巩固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根基
20*年继续把基础工作作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根基。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等各种手段,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另外继续抓好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以会代训、互查培训等培训工作,使其能灵活掌握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是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督促企业保证安全生产软件和硬件设施的有效使用和正常投入,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风险抵押金交纳等和各项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
四是重视加强村级安全管理。规范村级安全协管员日常工作机制,制定《加强村级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健全台帐,促进村级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五是抓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继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及预警机制,年内计划汇同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各旅游企业也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把20*年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增强“治理一个隐患,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的信心,行业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和质监等部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推进“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推行分层治理机制,继续推动治理责任、措施、资金和期限“四到位”,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旅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报告重大隐患,加强整改跟踪督查,确保旅游经济的安全稳步推进。
(四)落实专项检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做好假日旅游与“黄金周”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各重要节假日及旅游黄金周的旅游安全专项大检查,加强安全报表报送制度和节日值班管理。重点做好对星级宾馆饭店消防、旅行社交通、旅游景区(点)安全管理的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2、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认真开展旅游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旅行社的旅游用车管理制度,检查旅行社在租用社会车辆时,是否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挑选具备一定事故防范和处理事故能力,经过严格的交通安全法规培训,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
4、认真开展旅游饮食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除做好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外,根据职责,重点落实各重要节假日、黄金周及大型旅游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严格卫生要求,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根据“两发[2013]2号”文件的领导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研究方案、安排工作、组织检查、督办整改,狠抓落实,各负其责。
三、工作重点
(一)工口安全生产
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要领和相关法规。企业设立安全环保科,明确专班专人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档案和电子台账。继续抓好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
坚持打非治违,铁面对待,铁腕惩治。
(二)防汛抗灾等安全
做好沮漳河、人工河堤防汛工作。提前做到防汛抗灾工作的方案、专班、物资器材的落实;安排督促险工险段整治。做好农作物施药和牲畜防疫中的安全工作。注意农机手作业的安全操作和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的安全施工。
(三)道路交通渡口安全
做好道路交通、渡口渡船的维护维修工作。完善通村公路上的标识、标牌、减速杠等配套建设。组织申报、督促危桥维修。宣传教育机动车驾驶员提高技术、遵章守规、安全驾驶。
(四)治安、消防安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细维稳工作,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把民事或刑事案件形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警民协力侦破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狠抓消防方案、专班、人员、设施落实,建立经常巡查制度、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和镇内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五)住建施工和食品药品安全
检查农村、集镇建房施工的资质、质量,建立相关责任制,分区域、定人员对口负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新晨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09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深入贯彻落实溱湖工委、溱潼镇党委、安委办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紧夯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从现在起—7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农业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农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促进全镇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1、全面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问题。包括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未依法办理牌证的,②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③联合收割机作业期间未配备有效期火器的;④本辖区拖拉机运输机组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⑤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⑥本辖区所有的变型拖拉机未按规定注销、报废的;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未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违法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⑧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无牌无证、超出检验有效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无资质人员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未经安全培训人员操作农业机。⑨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未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操作人员培训、防火设备齐全、安全防护配置、安全警示提醒”五落实。⑩整治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包括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使用者等未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
2、全面抓好防汛抗灾领域安全问题。根据全镇的防汛特点和要求,全面核查圩堤、泵站、涵闸等风险隐患是否全面、隐患台账是否真实、整治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已排除、备汛工作是否到位等,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及早制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检查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储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和实战演练情况等。
3、全面加强在建农业开发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镇农业农村局、水利站对各自负责的农业开发工程、水利工程要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施工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人员作业安全并及时将工程项目情况和检查情况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备案。
4、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种养殖企业、大户、农药化肥销售点药肥使用销售情况督查,并建立使用台帐,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药肥用于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对生猪、鱼类、蔬菜、稻米的农产品上市安全监测,对不合格农产品坚决制止流向市场,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举措
1、全面推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根据组建后新情况重新明确镇村(居)农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齐村级农业安全协管员,落实农业安全监督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业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并将此网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在网格化平台设立农业安全监管模块,制定管理事项清单,建成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
2、全面提升农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立局镇村联动机制,以及与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粮食、住建、电力、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必要时联合开展安全检查。农业安全检查规范、专业、及时排查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对排查出的农业安全隐患,登记、跟踪、督查、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形成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良好局面。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提高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掌握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做到无失控漏管;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制度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险肇事故的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四是要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打击力度;五是要推进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硫化氢中毒事故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管理服务单位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按照市政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拆房施工、建筑装修施工的申报备案和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已开工的施工工程动态,实施全程监控;深入整顿和规范本镇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安全监督人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要紧紧围绕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对镇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将施工期间人员居住、经营或办公的建筑改、扩建工程,特别是规模较大、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建筑工程,纳入消防重点监管的范围;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车辆单位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整治,督促各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大交通形象,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创建“交通文明路口”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充分利用现有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档案,对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本镇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四违”集中整治。查清全镇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同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要认真负起责任,如工作不实不力,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法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做到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防范预案“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推进村级组织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安全管理责任。每个村级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五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三本台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使用、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申报、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指导意见以及“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根据执法检查领域分类、行业区域布局划分、重点监管部门(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强化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夯实基础,稳步提升管理绩效
(一)责任落实网格化
根据区制订的《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五项制度,督促所属企业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健全按村辖区内企业安全状况或地域分布,逐步推行村三套班子挂帅履职制。划片或按安全状况实行包干,包干区域的安全工作业绩与责任人全年经济绩效考核挂钩。试点推行安全事故风险金抵押模式,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使全体班子成员全部承担起安全监管责任。真正把“抓基础、抓规范、抓队伍”落到实处。
(二)条块工作规范化
1.继续排摸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根据排摸单位的安全状况科学制定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做到有的放矢的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第一,除高危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全覆盖;第二,镇辖区内所有村宅全覆盖;第三,社区内112个居民小区全覆盖。并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和执法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2.继续熟用和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完善,依托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危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民防以及有关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实行安全动态实时监管,加强对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3.继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事故报告制度、灾难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库、设备库、专家库、队伍库及风险隐患数据库,逐步形成覆盖全镇、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4.继续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入村、公司、社区,协助基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开展安全业务工作,健全各类安全基础台账,实现块上基础工作规范化。
(三)安全宣教系列化
1.加强各级领导和安全监察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开展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消除企业用工安全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有序、健康发展。尝试创建安全干部联谊会制度,实现以老带新、互帮互教、交流促进和自治共建。2.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5.25”交通文明日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11.9”消防宣传活动为契机,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传播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市民关爱生命、抗御灾害、疏散逃生的知识,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活动,提高民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倡导市民的安全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3.进一步扎实推进社区公共安全工程建设。推进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整治,通过各种途径营造安全社区宣传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健全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区民众的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和保障社区安全。完善社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清理消防通道,确保民生安全。
(四)安全创建标准化
(一)到2006年底,撤除全市所有渡口,杜绝私自渡运;
(二)取缔无证无照和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差的乡镇非运输船舶进入通航水域从事运输生产;
(三)杜绝乡镇非运输船舶从事非法载客行为;
(四)将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区、乡镇年度考核目标中,建立健全乡镇、村级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县区、乡镇、村三级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整治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和乡镇非运输船舶,即渡船、乡镇农用船、砖瓦厂运泥船、施工作业船、运鱼船、收垃圾船、收废油船、收废铁船、吸铁船和电焊船等船舶。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5日)
制定方案并下发文件、召开动员会议、整治通告、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6日-6月15日)
对全市所有渡口渡船、乡镇非运输船舶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登记台帐;制定船舶船员发证管理办法;排查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为全面开展整治做好准备。
(三)整治实施阶段(6月16日至11月15日)
1.开展船舶检验登记和船员任职资格培训。需进入通航水域的,由船主向海事部门或渔政部门申请船舶登记和船舶检验,经检验合格和登记后,发放乡镇非运输船舶专用简易证书,安装统一标识的船舶号牌;海事部门及渔政部门分别对船员专门开展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船员任职资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和水域内航行。
2.打击取缔“三无”船。对安全状况差、不具备航行条件的船舶继续从事运输的,由海事部门或渔政部门依法责令停航停止作业,并采取解除动力装置、强制解体等措施。
3.落实用船单位工作责职。建立用船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船舶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与船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按规定办理船舶保险和船员人身保险;对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的船主或用船单位,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或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
4.落实乡镇工作职责。根据省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编2005[65])文件,关于“乡镇非运输船舶由县乡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的精神,县区人民政府将乡镇非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范围,明确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机构,乡镇、村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与村、村与船舶单位或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县区、乡镇、村三级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初步建立起我市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专项整治小组对各县区、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召开整治总结会议,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政府、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的地方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渡口渡船和乡镇非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及时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具体实施,相关单位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进行,各部门分工明确如下:
海事部门:具体负责对渡口渡船、乡镇非运输船舶的调查摸底,船舶检验发证、船员培训发证、日常安全巡查、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建立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渔政部门:负责对从事渔业生产或运输的船舶进行整治发证,规定航行水域;对需长期进入主干线航道的船舶,督促其到海事部门进行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并办理相关证书;需临时进入通航水域从事运输生产的渔船,到海事部门登记备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和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全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相关部门、科室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各企业要在风险辨识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治理,并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督促调度整改情况。确保2021年底,企业自查、街道排查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校园、农林水、能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要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以危险化学品、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倒逼,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原则,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在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过程中,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及排查表格,定期开展网格巡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
(七)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配合上级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到2021年底,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板,为高危行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支持。
(八)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检举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九)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按照《持续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在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2021年,全街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小微工贸企业达标比例75%,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督导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指导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统筹全街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整合武装民兵和森林消防,组建专业应急队伍,推行规范化管理、训练、作战和保障,打造一支地方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强重点专业救援队伍装备的配备,结合行业特点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布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各村(社区)要通过动员部署会、微信助推、短信速递、温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十大攻坚战”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负有安全职责的科室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在3月底前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并把方案传达到每个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方案,推动“十大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各村(社区)、各科室及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抽调骨干力量(各村、社区要安排一名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评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村、社区和街办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单位要对“十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在街道三年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应急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书记为属地第一责任人,各有关科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细化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相关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认清形势,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力争不突破省、市下达的全年考核控制指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大地震和“奥运会”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继续好转。1-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437起、死亡1111人、受伤539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6%、15.5%、21.7%。其中,工矿商贸事故67起、死亡64人;火灾事故838起、死亡13人;道路交通事故4525起、死亡1030人,占省下达指标的60.9%、61.9%和72.5%。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10起、死亡4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5%、22.6%。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占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92.7%。二是事故指标控制不理想,一些区、县已经突破市下达的全年考核指标。三是近期全国发生多起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务必要引起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千万不可掉以轻心、松懈麻痹。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9.19”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高度,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正确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压减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要以铁的手腕进一步压减道路交通、火灾和建筑施工事故,力争不突破省、市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道路交通方面: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创文”工作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车辆超速超载、带“病”上路、酒后驾车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方面:全面推进“一畅两会”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筑施工方面:严格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把好企业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大建设施工安全检查力度,认真检查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控孔桩等高危施工环节,防止发生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大力加强对边坡、挡土墙、围墙、危旧房及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台风、雷击等极端气候引发次生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今年还剩下1个多月时间,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建设“首善之区”、“平安*”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市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一,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按照《*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计划,11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进入总结提高阶段。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该阶段各项工作,要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前一阶段隐患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扎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巩固“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二)全面推进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建设。去年5月,我市在番禺区桥南街草河村试点成立了全市首个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今年以来,各区、县级市认真学习借鉴草河村试点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建设。据统计,全市目前已有239个村(居)挂牌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王德学副局长、国家安监协会张宝明会长等领导对我市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根据佟星副省长提出的全省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目标,2009年内我市80%以上的村(居)要率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要求,市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广泛听取了各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最后确定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超过10家的村(居)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条件,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以点代面,推动全盘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市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手段和措施,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能动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力争2009年内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居)100%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三)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是我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点具体要求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七项具体工作任务而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拓发展,三年见成效”的指导思想,今年是我市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第三年,也是初见成效的一年。年初,市里下达了工作任务,要求全市90%以上的生产性企业完成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达标工作。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大力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措施,通过抓关键、抓难点、抓典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的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务必确保90%以上的生产性企业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培训厂长经理23125人,培训安全主任35101人,培训危险化学品单位负责人740人、安全管理人员933人,特种作业人员考证25438人、审证28621人,全员安全培训333609人。其中,越秀、海珠、白云、番禺和南沙已经提前完成全年安全主任培训任务。目前看来,我市厂长经理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同时部署、检查、落实、考核。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厂长经理教育培训,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任务。
(五)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单位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编制重大危险源单位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我市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全市科学应急救援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据了解,今年全市计划编制63个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投入经费高达506万元。其中,荔湾区计划编制29个场外应急预案,位居全市之首,而且目前已经完成编制,投入经费达250万元;其次是花都区,已经完成7个场外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越秀区、海珠区、南沙区、番禺区和增城市也已经完成了3个以上场外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个别区、县的场外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度偏慢,有的正在招投标,有的还没有正式编制。年底将近,希望还没有完成预案编制工作的各区、县级市,落实措施,加快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同时,各区、县级市要按照市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认真准备,健全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切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