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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计划是工程建设的基础项目,同时也是项目施工的理论依据。但是在基建项目建设中,由于投资计划不严谨,严重影响投资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管理政策不规范。研究报告正常是由项目咨询公司编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程和发展现状,有条理性的制定投资计划,但是在实际管理中,研究单位没有对基建项目进行充分的探究,缺乏明确的理论依据,仅在现有的委托书上添加一些常规性内容,很容易造成缺项漏项。其二是投资估算不准确,保证投资估算的正确性是投资管理的关键。但是很多咨询公司不愿参与项目投资预算工作,即使设有专门的预算编制人员,但是受专业素质的限制,导致预算投资结构缺乏合理性,给投资管理体系带来挑战。
2.投资规划缺乏科学性。
基建项目建设的核心,据资料统计,项目设计规划阶段影响工程整体投资的可能性为35%-65%,是投资管理的关键。但是当前投资规划缺乏合理性,在规划建设中缺少必要的理论依据,主要体现在缺乏规划建设的理论依据,规划落实过于陈旧,和当前项目建设存在较大的出入,在不断演变过程中,误差越来越大,和实际项目严重不符,其次由于相关因素的限制,规划管理者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仅用数据表达,条理不清晰,结构不严谨,导致规划体系和实际模式存在很大的差距。规划体系是为下一步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但是由于编制的不合理,导致规划和实际不符,给基建项目施工带来挑战。
3.投资控制缺乏合理性。
投资计划、投资规划、和投资控制是基建工程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控制是最后的阶段,同时也是投资管理的关键阶段。投资管理的重点是变更与风险控制,但是在当前基建工程在控制阶段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点,其一是招投标和合同签订不合理,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吻合。其二是工程量报价不准确,存在肆意压低单价和背离计价依据等情况,导致业主损失大。投资控制不合理给基建资金管理带来隐患,严重影响项目的合理性。
二、基建项目的投资管理策略
投资管理是当前基建项目管理的重点,针对当前投资管理中投资计划不严谨、投资规划不科学、投资控制不合理等情况,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从整体出发,将对资金的计划、规划、控制有效结合起来,兼顾细节,实现科学投资管理的目标。
1.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不严谨是投资体系中的首要问题,只有具备完善的计划管理体系,才能保证整体投资体系的完善性。首先在制定计划之前,将基建项目的复杂性、长期性列入考虑范围内,采用“适度超前”的计划原则,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确定投资定位。同时结合基建项目在周期内的功能需求和变化的可能性,对建设规模、建设方向等进行超前考虑。其次对周期性长且难于更换的建筑,使用质量优良、性价比高的建筑材料,对周期较短且近期内无重大变化的基建项目采用电力容量大的材料,避免在投入使用后频繁维修,造成资源的浪费。此外为了保证投资管理的合理性,可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完善的造价指标库,强化内部审核体系,在审核机制的限制下,对投资计划的编制进行监督,保证程序之间衔接得当。同时由于基建项目是一项投资大、工程复杂、参与者众多的工作,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突发性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要求业主在计划阶段,留出充裕的资金,防止因意外事件导致项目投资失控的情况。
2.投资规划管理。
投资规划管理是基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资金控制的严谨性,要求在规划阶段,做好资金限额工作。主要方法如下:首先要确定投资原则,从整体出发,兼顾细节,突出重点,用书面的形式为分解资金提供依据。其次要加强专业页面管理,所谓专业页面管理是指每个页面交叉的部分,在规划阶段,保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保证投资规划的准确性。最后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整合,很多基建工程单位采用预算方式计算造价成果,如果预算体系不严谨,会导致两者之间存在偏差,在实际中很难直接比较或控制,要求设计单位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承担清单编制工作,保证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较高,能适应不同清单的编制工作,同时可定期对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的基础上,提升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在工作时各司其职,争取能在有效的时间内实现效益最大化。
3.投资控制管理。
投资控制管理是基建工程资金控制的关键所在。主要是加强风险管理,保证整体管理机制正常运行。要求在控制阶段确定变更原则,保证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基本吻合,明确变更条件,避免在完成招标程序后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禁止出现随意压低价格或背离计价依据等情况,可采用明标暗投的投资方式,对可包干的项目采用包干的管理模式,无法包干的项目要明确单价,对投标方不平衡的项目采用相应的制约手段。此外、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承担制度,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升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达到规避风险,规范商业行为以及保证业主的基本利益目的。此外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要建立结算管理流程,从制度上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保证工程建设能正确反映出清单造价。为了保证风险机制的科学性,要建立专业的咨询结构,提升结算监管强度,提升咨询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评估的正确性。其次要做好项目后续评估工作,对项目中涉及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完善的信息资源库,为以后基建项目的立项提供理论依据。
“520”幸福工程就是有五大行动目标,二十项行动任务。五大行动目标有:真心来服务行动,学习来提升行动,发展来共享行动,幸福来敲门行动,温暖来相伴行动。创建“最美收费站”、“最美服务区”、“最美客服”、“最美志愿者”和提高养护科技化水平,为公司、为社会创造了一种舒服、畅通、美丽和绿色的较好工作环境;将企业的业绩不断提高,这样可以相应的提高工作在一线上的员工的福利和提高员工的绩效管理水平。公司对一线员工也给予了很大的关爱,共识在很多的基层站点都建设了台球场所、乒乓球桌、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在收费岗亭中设立了音响等的设备;创建图书馆、网吧等的活动室;还在公司中种植了果蔬、栽种了蔬菜等。公司中还成立了人才培养中心,成立了一支女子民兵团队,建立了“123”人才工程,向公司输送管理干部。
(2)为深化党建文化
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活动为了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公司进入一线进行调查访问,希望了解一线员工的工作状况,帮助一线员工解决问题。比如“七个一”的活动,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关于党性的主题活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公司提出了建设企业文化的项目,首先,要求各个部门将部门的责任和理念贴在公司显眼的地方,创造出一种较好的企业文化气息。然后,使各个收费站进行交流活动,来谈论自己部门的特有文化。最后,公司在每个星期二的晚上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党的建设、经济趋势、业务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和交流。
(3)实施“关爱基层年”活动公司
在2014年开展了“关爱基层年”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也包含“员工工作环境改善行动”、“员工成长帮助行动”、“员工安居行动”等。并且在这一年中计划和实施了“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包括为员工建设果菜园、举行联谊活动、建设职工周转房,为防止车辆被太阳晒和被与水冲刷,公司在各个停车站增加了停车棚等。
(4)在2015年开展的十大实事
在2015年开展的十大实事中有,继续实施周转房的建设,早日完成,为员工带来福利;在一些需要的站点,改善自来水的来源提供,使员工能够用水方便;在一些管理区建设了健身器材,使员工进行锻炼,提升各自身体素质;在人流量多的站点,适当的增加交通车的数量,方便员工搭乘车辆;在一些基层站点为员工定时提供报刊杂志,使员工在工作之余可以为自己的大脑充电等等一系列的事件。
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玉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幸福企业的启示
1员工的薪资要合适员工为企业办事
企业就要以员工为企业所做出的贡献的大小为员工发放工资。只有这样员工的生活上才会有保障,员工对工作也才会更有干劲。当然,基本的工资只是满足了员工的基本的生活需求,企业为了让员工更卖力的工作,还需要在基本工资前提下为员工提供掐懂得福利待遇。这样员工就会更加满足,同时他们的幸福系数相应的会增加,他们工作起来就更有奔头了。
2肯定员工的贡献,适当给员工升职
员工需要参加较多的培训,不断地进行知识的更新和学习到新知识,以此来较好的为自己的职业进行规划,所以公司要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空间来提升自己,员工才能为公司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当然员工在为公司做出贡献后,企业的管理者就要去肯定员工的价值,这样员工将会感觉到自己有了归属。如果员工能够到到职位的提升,那么他们的幸福感就会提高很快。
3营造和谐友好的工作环境
只有在一个环境舒适有没得环境中,并且与同事之间、上司之间的关系和谐融洽,员工工作才会轻松愉快,这样员工的幸福系数才会增加,才能够很好的感受的幸福。在公司中要制定一个公平公正的晋升方针,员工在竞争中以晋升方针为标准进行公开公正的选拔,这样让有胜任能力的员工进行晋升,也会让其他的员工觉得有道理、公平,心里就会服气,不会埋怨,这样他们的幸福系数也会相应的提高。
4安排适当业余文化活动
各种各样的业余文化活动,可以让员工减轻工作的压力。在公司年庆或者节日的时候,组织公司员工自发的选编和排练一些节目进行表演,这样可以为员工之间互相交流沟通、互相认识提供一个机会,可以使员工之间更加的团结向上,制造一种温馨的大家庭的氛围,提升员工的幸福感。
一、投资监管概述
(一)投资监管的内容
投资监督管理是指有关监督机关和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政府的投资活动和政府管理投资的工作进行的监督管理,其实质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约束和规范,使政府的投资行为和管理投资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
(二)投资监管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同时,投资体制中还存在企业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不够规范、投资宏观调控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投资制衡体系,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二、我国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现状
(一)监管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主体众多,监管不全面、不完整。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主体众多,大到中央部委,小到地方政府。这种监管机构分散,监管效率不高。目前,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和财政审计等部门。一个民用机场建设投资项目要接受多个监管部门的重复监督检查,既浪费监管资源,又影响监管效率。
虽然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部门和机构众多,但没有一个部门或机构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实行真正的、全面的和完整的监管。这种分头监管的局面使得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性差,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而降低了投资监管的作用。
2.监督的法律依据比较多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中,各监管部门监管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和规章制度比较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民用机场建设各个阶段的,都是比较零散的,没有一个法律法规涉及到监管的全过程。
(二)民用机场建设中技术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民用机场建设时间跨度长
由于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大、审批环节多,因此历时较长。特别是筹建期,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等多部门的审批,如此繁琐的审批环节为民用机场建设单位带来沉重的人力和财力负担,也为以后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物价上涨导致工程成本上升等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
2.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前期工作考虑不全面
民用机场建设项目都进行了立项、可行性研究,也履行了报告批复程序,但有些项目仅仅是履行了建设审批程序,没有深入地从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角度进行预测,对项目的投资价值及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不够客观、科学。
3.民用机场设计分别存在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由于对民用机场业务量预测不够准确,对民用机场规模涉及不够准确,导致设计目标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出现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4.预算、概算与实际投资差异较大
在民用机场建设的实践中,无论是新建或者是改扩建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中普遍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不良现象,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家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宏观控制,而且给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投产运营后带来了较大的财务负担。
5.机场建设工程结算不规范
在机场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一些不规范之处。比如结算资料保存不完整、费用项目重复计算、变更合同没有补充协议等。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这些不规范之处至少会产生两方面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可能会助长现象的滋生;另一方面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决算的正常和按时进行。
三、完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措施
(一)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投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投资监管沿着法治的轨道发展
全面落实民用机场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除了要健全监管模式,明确监管主体及职责、理顺监管流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尚未对政府投资监管特别是决策责任的追究做出专门的明确界定。因此,要以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来推进政府投资的监管,用法管权、法管人、法管事,尽快构筑起政府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1)理顺管理部门职权。投资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使投资管理的权力配置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进一步强化程序和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行政的层级监督制约。
(2)加强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审拨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进度款和尾留款,及时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地方审计部门可选择一定规模的项目,依法对项目实施、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概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民航局会同地方管理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和稽查,发现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设计概算、不按规定招标发包、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质量低劣、建设资金损失、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等、、营私舞弊的行为,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建立完善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体系
建立一套涵盖宏观调控管理、建设决策管理、计划控制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建设过程管理、后续审计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需要全面认识“工程”和“资金”之间的关系,正确判断它们之间作用力的大小,以这两条链为准绳,挖掘控制点,采用恰当的监管方式方法,并将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贯穿始终,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监管效果(见图1)。
1.工程链监管
工程链监管是指对于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流程从工程建设角度监管各阶段的合法、合理、合规性。
(1)投资决策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选址、项目建议合理性的审查。审查可分如下几个阶段进行:项目申报及筛选;项目立项审查;签订责任书。
(2)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合理性的审查。建设单位提出民用机场总体规划,民航局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事业发展情况、对外贸易发展水平、铁路、水运、高速公路等运输方式的发展水平、邻近区域民用机场情况、本地区人口统计状况等因素研究并确定民用机场建设标准。
(3)项目设计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初步设计的合理性、施工图设计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特别注意的是,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对造价的影响较大,应确保建设单位在综合考虑安全、功能、标准及经济等各方面要素的基础上,把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到刀刃上。
(4)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招投标合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如果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的现象。该阶段审查主要可通过审查民用机场招投标制度及管理程序作为基本考核点。
(5)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是否合理。对此进行审查主要是检查建设部门是否有相应的制度与有效控制措施。比如变更立项制度,凡是与原合同量、价有变化的,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立项等。6)竣工决算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民用机场建设的质量是否合格,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等。
2.资金链监管
资金链监管是指对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过程中资金拨付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率性进行监督管理。
(1)投资决策、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应尽可能掌握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划费、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等可能发生的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为后期做好项目经济评价提供数据。
(2)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资料,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审核概算,控制造价,确定民用机场概算总投资和具体建设内容,同时确定民航基金拨付的最佳比例。
(3)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阶段。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偏多、工程验收不到位、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等情况。因此,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有足够的资金,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
(4)竣工决算阶段。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检查工程监督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要核实建设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审定建设项目的资金结余;检查各类竣工验收时工程与概算内容的一致性、财务支出的合法性;要关注工程技术资料对执行项目概算、财务决算结果的影响程度。
(5)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在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要做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决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提供参考。
3.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
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需借助社会专业审计力量,将事后审计环节提前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充分发挥国家审计、行业部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合力。既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又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节约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投资。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工作十分重要,它从根本上影响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的成本和投资效益,因此应对其进行审计。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投资决策、项目可行性研究、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概算、预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标底、投标报价审查;建设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审计。施工阶段的审计是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是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关键环节,审计内容包括对收入、成本、费用、资金拨付金额进行核实,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中途定性评价。
(3)建设项目结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完工后,审计部门要对项目部门实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进行审定,对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规定情况进行审计。
此外,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制度、合同签订、质量管理、造价控制、资金使用管理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履行职责情况等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审计监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计机构要紧紧抓住资金流程这一主线,重点关注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紧紧抓住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审核这一关键控制点,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纠正并完善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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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科学院院士Glimm在他编著的《数学科学、技术和经济竞争力》的报告里指出:“数学科学对于经济竞争是生死攸关的”,认为“在数学科学里,技术转化远低于其潜力”“,这种由研究到技术转化,对加强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数学向一切领域渗透以及实现数学科学技术转化,是当代数学发展最具生命力的方面。近代计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数学的发展提供了最有力的工具。在高新计算机技术支持下的数学建模,成为目前发展数学向一切领域渗透及数学科学技术转化的主要途径。由于利用数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时,首先要进行的工作是建立数学模型,而建立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
1.2对模型与数学模型的认识
一般地说模型是我们所研究的客观事物有关属性的模拟,它应当具有事物中使我们感兴趣的主要性质。好的模型应当具有它所模拟对象的主要功能。例如:航模飞机就是对机的一种模型。但模拟不一定是对实体的一种仿制,也可以是对某些基本属性的抽象。例如: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种图纸。那么什么是数学建模呢?数学建模就是指将某一领域或部门的某一实际问题,经过抽象简化、明确变量和参数,并依据某种“规律”建立变量和参数间的一个明确的数学关系(即数学模型),然后求解该数学问题,并对此结果进行解释和验证。若通过,则可投入使用,否则将返回去,重新对问题的假设进行改进。按照E.A.Bender的提法,认为数学模型乃是“关于部分现实世界为一定目的而作的抽象、简化的数学结构“。由于个人的讲法不一,不必过于追求严格的定义。总之,数学模型是一种抽象的模拟,它用数学符号、数学式子、程序、图形等刻画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联系,是现实世界的简化而又本质的描述。它或者能解释事物的各种性态、预测它将来的性态,或者能为控制这一事物的发展提供某种意义下的最优策略或较好策略。例如,在科学发现上比较有名的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是牛顿在力学上的重要贡献之一,正是为了建立这一定律,他发明了微积分方法,通过数学建模的方法,推导出万有引力定律。
1.3数学建模的一般步骤
由于数学建模面对的是现实世界中的形形的事物,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格式来说明,下面大致归纳建立数学模型的一般步骤。1)了解问题的实际背景,明确数学建模的目的,掌握必要的数据资料,为进一步数学建模做准备。为了做好这一步工作,有时要求建模者作一番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有时需向有关方面的专家能人请教,以便掌握较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2)在明确建模目的,掌握必要资料的基础上,抓住主要矛盾,对问题作必要的简化,提出几条恰当的假设。十六世纪初,著名天文学家开普勒正是在第谷二十年积累起来的资料基础上,提出了科学的假设。如果当时没有开普勒的假设,人们对现实世界天文学的感性认识就不可能迅速上升到理性的阶段。一般在提出假设时,如果考虑的元素过多,过于繁复,会使模型过于复杂而无法求解,考虑的因素过少、过于简单,又会使模型过于粗糙得不出多少有用的结果而归于失败。此时,应当修改假设重新建模,一个较理想的模型往往需要经过反复多次地修改才能得出。3)之前已经根据问题背景提出了适当合理的假设,在此基础上,各变量之间存在某种关系,采用恰当的数学工具来表示以上这种关系,为其构造相对应的数学结构,根据构造的数学结构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在建立数学模型时要综合考虑建模所要达到的要求目的、问题的特征的问题,此外还要考虑负责数学建模人员的数学特长等问题。在建立数学模型时可能会用到任意一个数学分支,即使是同样的问题也可以建立不同的数学模型,只因所采用的数学方法有所差异。人们可以采用多种数学方法达到所预期的要求目的,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采用较为简单的数学工具。4)分析并检测所建立的数学模型。人们之所以建立数学模型是为了解决问题,更好的解释自然现象并改造自然以此来满足人们生活需要,所以说数学建模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在建立数学模型时我们应该充分考虑模型求解的问题,模型求解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逻辑推理、图解、解方程、定理证明、讨论稳定性等。建立模型并将模型所得结果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通过这种比较来检测数学模型的正确性。通常,一个较成功的模型不仅应当能解释已知现象,还应当能预言一些未知的现象,并能被实践所证明。例如:牛顿创立的万有引力定律就经受了对哈雷彗星的研究、海王星的发现等大量事实的考验,才被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如果经验结果与事实不符或部分不符,就应当象前面所讲的那样,修改假设,重新建模。综合起来讲,数学建模的一般过程可以概括为:从实体信息(数据)提出假设建模求解验证修改应用的一个反复完善的过程。
1.4数学建模中应当注意的两个方面
1)要具备广泛的数学基础知识,懂得它们的背景含义及各种数学应用问题的解法。2)重视观察力和想象力的培养。要学会数学建模除了要学会灵活应用数学知识外,还应当注重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想象力。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进步,并且是知识的源泉”。
2对投资问题数学模型的探讨
当国家或地区财力有限时,要使有限的投资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必须制定最佳投资方案,使国民经济获得最优增长。关于投资问题就是经常要提到的一个重要问题,下面采用数学方法建立模型,并对某些结论进行讨论。社会生产可以分为两大部类,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第Ⅰ部类的生产是用于非消费品的生产;第Ⅱ部类的生产是消费品生产。经济学理论分析,用于第Ⅰ部类的生产资金是通过消费品的生产转化来的,同时生产出来的第Ⅰ部类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又服务于消费品生产。那么,要使投入生产的总资本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需确定资本的最佳投入。
2.1投资问题数学模型的建立
假设1)t时刻,国家投入生产的总资本为K(t),K(0)=K0,K(T)=KT,K0与KT是已知量,国民经济总收入为Y(t),并且有Y(t)=〔fK(t)〕,(1)其中〔fK(t)〕是生产函数;2)国民收入主要用于两方面,消费资金C(t)和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I(t),且有Y(t)=C(t)+I(t)(2)消费资金产生的效益记为U〔C(t)〕,消费越高,为生产带来的效益越大,因此3)人是劳动力资源,从t=0到t=T这段时期内,劳动力保持不变。在上述假设下,考虑最佳投资方案,即确定投资函数K(t).当充分小时,有,令,得,(3)(3)式表明t时刻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正好是t时刻总资本的变化率。将(1)式(、3)式代入(2)式得到关于K(t)的常微风方程(4)现在的问题是求K(t),使得(5)约束条件为K(0)=K0,K(T)=KT,状态方程为求最佳投入资本的问题归结为解具有固定端点的变分问题(5).注意到,得变分问题利用Euler方程得常微风方程(6)因为,所以(6)式就变为(7)
近几年来,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下,在国有投资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民间投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据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民间投资17516亿元,比2001年年增长22.4%,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40.3%,在2002年的民间投资中,集体投资5987亿元,私营个体投资6519亿元,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控股投资4811亿元,其它内资198亿元,比重分别为34.2%、37.2%、27.5%和1.1%。
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民间投资的行业受到很大的限制。但随着国家对民间投资范围的不断放宽,民间投资的行业将更加广泛。2002年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和其它行业,比重分别为6.4%、27.5%、28.5%、18.6%,四大行业所占的总比重达到81%,其中农业比重较高,主要是因为农村投资占有较大的比例。其它行业中,主要是城镇和农村私人建房。
在2002年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占2.4%,国内贷款占13.2%,利用外资占2.0%,自筹资金和其它资金合计占82.5%,这一方面说明民营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较强,但也反映出民间投资的资金筹集渠道比较单一。
在全国民间投资总量上,东部地区占61.4%,中部地区占21%,西部地区占17.6%,中西部地区之和仅为38.6%,东部地区在民间投资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民间投资的分布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越发达,民间投资就越活跃,所占的比重也就越大,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民间投资则相对滞后。
民间投资与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相比,项目的平均规模要小得多,这与民营企业的经济规模相对较小是相适应的。2002年城镇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为5584万元,外商投资为9742万元,而民间投资仅为2129万元,是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的38.1%,外商投资的21.9%。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
民间投资受着行业准入的限制
目前,许多已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介入仍有严格的限制。据有关资料统计,国有经济投资领域约80个,允许外商进行投资的领域约60个,而允许国内民间资本投资的领域却只有30多个。另外,电力、水利设施、铁路、港口、卫生、医疗,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本应是民间投资大有作为的领域,但由于受体制的限制,民间资本却无法进入。对于具有一定发展空间的银行、证券、电信等第三产业,民间资本的持有者虽具有强烈的投资愿望,但由于政府垄断尚未完全打破,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民间资本还是很难顺利进入。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大量的民间资本只能拥挤在允许投资的少数行业内,造成过度竞争、重复建设,使资源不能通过投资在不同产业之间进行调整,无法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
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的融资环境一直是扭曲的,不合理的,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信贷投放长期向国有企业倾斜,而民间投资在融资方式选择,融资机构建立等方面受到歧视,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得不到平等的融资机会,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很难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融通资金,同时,由于各大银行强化了贷款的风险约束机制,使其获取民营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不敢轻易批准对其贷款。在直接融资方面,民营中小企业更是被拒之门外。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资本市场难以进入,民间投资面临资金困难。当企业自我积累无法满足其需要时,有些企业就依靠非正规的民间借贷,甚至是地下钱庄来筹集资金。但民间借贷规模小、时间短、成本高、风险大,一旦运用不当,企业可能背上沉重的负担。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政府审批程序繁杂,服务不到位
民间投资要受到政府一层层的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准入条件过高、效率低下、耗时耗力,这令民间投资者望而却步。另外,政府对民间投资在技术、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存在严重的缺陷,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严重制约了民间资本的积累和民间投资的增长。民间投资的信息渠道不畅,投资政策透明度不高,市场信息不灵,投资者无法正确选择投资项目。
民间投资规模小,重复建设严重
总的来讲,我国民间投资发展的历史还不长,企业本身的规模小,规模效应难以形成。民间投资大多投向初级产品加工,对新兴高科技投入少。大多数民间投资者对投资方向,投资项目,缺乏预见性,随波逐流,致使民间投资项目出现区域内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达10万亿元,存在着巨大的民间投资潜力。但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这部分储蓄很难转化成民间投资。近年来,住房、养老、医疗、就业和教育等领域的改革全面展开,措施出台相对集中。改革后,由于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制度不能及时确定,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不明而加重了后顾之忧。虽然老百姓有储蓄,有一定投资能力,但绝不敢贸然投资。鼓励民间投资应采取的对策
政府应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
政府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个人储蓄部分转化为投资,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增强投资信心。政府要制定有利于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的限制性条文,制定有利于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消除政策性限制,为民间投资提供平等的投资机会。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和服务保障,通过依法管理,引导民间投资,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包括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选定,法律政策咨询。
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改革投融资体制
政府要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给民间投资者以“国民待遇”。凡是允许外商投资的产业和领域,都应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教育、金融、电信等垄断性行业。政府要改变观念,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融资体制。要实现民间投资决策程序化,项目管理专业化,政府调控透明化,中介服务社会化,投融资渠道商业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的投融资体制。
成立民营银行专门为民间投资服务
从世界范围来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民营银行的比重都在持续上升。2001年民营银行占全球银行资产的比例,已经超过了70%,在世界上只有少数一些穷困和处在转型中国家的国有银行还占主导地位。在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国有银行所占的比例都低于10%,而且其比重还在持续下降。我国政府应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中小民营银行。专门为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支持民间投资的发展
我国传统的金融体制不利于民间投资者的融资。必须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民间投资者的融资环境,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支持民间投资的发展。加大商业银行对民间投资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基金的投资领域和覆盖面。允许信用良好的非国有企业,在经过信用评级后,发行企业债券。加快二板市场的建设,使更多的民营企业经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通过建立一个多渠道、多元化的金融市场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使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一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政府应建立民间投资服务中心
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信用担保基金,为民间投资者融资提供担保。要建立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信息服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投资咨询中心等。专门为民间投资者服务。解决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的市场信息不灵、进入领域狭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要强化社会中介机构向民间投资服务的意识,建立和培育一批面向民间投资的会计、审计、法律等事务所及资信评估机构,服务于民间投资
。
内容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民间投资的速度在加快,由于受行业准入的限制,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和其它行业。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着受行业准入限制、融资渠道不畅通、审批程序繁杂、服务不到位、投资规模小、重复建设严重等问题。鼓励民间投资应采取政府扶持、放宽投资领域、成立民营银行、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民间服务中心等对策。
关键词:民间投资问题对策
参考资料:
(2)农业项目投资缺乏系统的科学管理办法。农业项目的投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学管理。事实上,现在的农业项目管理缺乏一套规范的实施管理制度,导致农业项目管理良莠不齐、缺乏准则、难以界定、效益不高。
(3)农业项目管理人才的水平有待提高。项目管理是一项应用性、技术性、原则性都要求较高的管理工作,目前的项目管理人才,基本上是各个行业的专业人员在其主持的项目管理中成长起来的,其能力的获得靠的是经验、悟性和积极的自我提高。但是,拥有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人才较少。
(4)农业项目的资金划拨与项目的实施时序失调。农业项目资金,一是通过财政部门层层下达,二是通过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由于资金下达环节多、到位慢,容易被截留挪用。此外,农业项目实施季节性较强,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而造成延误项目实施季节的事例仍然存在,因为延误实施季节,使得有些项目实施的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5)农业项目需求资金预算不够完善。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预算模块中,资金使用计划不够细化,编制比较粗糙,资金预算没有经过细致深入地调查研究,而是东拼西凑形成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随意变动性较大,项目市场调查及前景预测过于乐观,后续效益难以实现。而且,农业项目建设期限过长,也会影响项目投入资金发生较大的变化。
(6)农业项目的总结验收和成果推广工作有待加强。较多的农业项目工作完成后不注意及时组织总结验收和评估,不利于后续项目的继续进行和深化研究,不利于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效益的时效性滞后,导致效果不明显。
2做好农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效益
(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管理的各个部门、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思想,本着对党和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原则,加强服务“三农”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好农业项目,建立项目库统一管理农业项目。项目一经立项、审批,要按照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审批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落实项目责任制,配备具有完成项目工作能力、专业性强的专人,负责项目的检查和日常实施工作。按照项目计划和时序精心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促实施情况,做到对项目进度了如指掌,对项目质量情况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影响项目据实实施而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情况,项目的实施单位和负责人要及时向项目审批单位申报办理实施计划调整的审批手续,项目审批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予以调整的决定,以便项目能够顺利按时实施。
(3)严格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中,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管理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按照项目实施责任书实施时序的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要建立项目专户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单独核算的管理制度,要求有自筹配套项目资金的,要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的到位工作。
(4)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项目管理的人才制度建设,建立稳定的支持、长效机制,培育优秀的科研人才和团队,促进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设立、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及提出合理性建议,保证项目投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负责人责任负责制,完善项目责任书的签订内容和范围,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年度评估、执行情况报告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使用和审批权限,按照项目实施时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加强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要明确管理及使用权属,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必要性
2009年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范围内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于中国、东盟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但《中国与东盟投资协议》实施过程中仍然有不少困难与障碍。这就对我国的国际投资安全构成严重挑战,更是对我国现有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提出了极大考验。就我国的国际投资保护角度来看,一是国际投资立法缺乏系统性。现行投资立法体系比较杂乱,不完善,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利益难以保障;二是职能机关职责不清,各自为政,审批程序繁杂,亟需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方式;三是尚未建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虽然我国参加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但该公约的局限性很大,我国现今的对外直接投资只有很小一部分能得到该公约的保护。从东盟国家的国际投资立法情况来看,东盟国家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外国投资者的合法财产和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但其仍有很多不完善和不协调的规定,比如:对外商投资政治风险设定的条件以及风险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和争议的解决等不够明确和具体,甚至不合理,其中一些规定已不合时宜或者相互矛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在国际法层面来看:一是双边投资协议。《中国和缅甸投资协定》的规定对很多焦点问题规定不清,内容过于陈旧,条款之间冲突、不协调,给双方适用该协议留下不少困难,尤其对于中缅油气管道涉及四国六方的投资保护突显其缺陷;二是多边投资协议。《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试图利用多边协议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投资争端提供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但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却很难发挥应有作用;三是非违约之诉未纳入到该协议中。非违约之诉的解决机制仅仅适用于在申诉方因为被申诉方违反义务,才得以启动该争端解决机制。现实的情况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然违反国际协议,裸的、直接的损害外商的财产权的行为已越来越少。当前违反国际协议多是采取间接地、迂回的方式,所以,多边投资保护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难以真正发挥出保护外国投资者的作用。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法律渊源,它对条约成员国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瑏瑡。我国在建设中缅油气管道的始终必须遵循和依靠国际法律制度的规范,并且树立国际条约是维护国际关系、促进国际交流、解决国际争端、保障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的思想。
三、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积极意义
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将促进两国经济更深入往来,为完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将为中缅两国搭建一个新的投资合作平台。
自开始建设中国与东盟自贸区以来,双方在贸易领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在投资领域,双方的合作还处于较低的层次瑏瑢。由此,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构建将中缅两国相互投资经常化提供可靠的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依据,为维护双方相互投资合法利益提供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为双方投资者创造机遇,实现互利共赢,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投资环境。
2.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丰富完善自贸区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不但为中缅油气管道的投资建设运营提供可供执行的法律制度,而且将极大促进双方的投资合作进程,将更加有利于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法律体系的丰富完善。这将为一个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集货物、服务贸易以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于一体的拥有19亿人口的新型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发挥积极作用。
3.可为其他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提供经验和借鉴。
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定会为其他国际投资保障机制提供经验和借鉴,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由中国所倡导的新型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将推动国际投资法律的进步与发展,这是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在大国崛起的过程中应有的作为和贡献。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一套带有鲜明时代气息和“中国元素”的新型国际投资法律保障制度必将成为国际投资法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4.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给中国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我国的地理现状促使积极发展四大能源战略通道,但是能源战略安全问题从未缓和,我国必须加强能源战略安全的国际法律制度建设,若以构建中缅油气管道法律保障机制为契机,完善中国对外投资法律制度建设,必将为中国带来前所未有的国际投资蓬勃发展前景。
证券分析之父格雷厄姆指出:“我们最关心的主要是概念、方法、标准、原理以及最重要的逻辑推理能力。我们强调理论的重要性并不因为理论本身而在于它在实践中的价值”。证券投资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科学,投资成功的关键不在于你是否能熟记理论本身,而在于运用理论推导出正确的买入或卖出的决策。
在证券投资教学的实践中,多年来我们一直探索将逻辑推理的教学融人证券投资理论教学中,力求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我们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手,通过明确本专业的人才需要的知识结构的界定.制定了一套新的证券投资人才培养方案,其核心内容就是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并通过教学体系的完善与教师队伍的建设来保证其顺利实施。
一、合格的证券投资人才的培养目标
(一)知识结构的界定
我国现有的证券投资专业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涵盖了经济学、金融学、证券投资学等领域的主要课程,理论知识覆盖面宽.学生在学完该课程后,基本具备了本专业所需要的理论储备。但是这样的课程设置也有它的局限性.它的缺陷在于:课程设置中没有开设逻辑推理课程.学生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主要是接受知识.而证券投资的复杂性、多变性决定以前的结论与实践中的演绎过程不一定是一致的。因此加强推导过程的教学是必须的,逻辑推理应该包含在证券投资专业的整体知识结构中。
(二)知识结构的扩展
将逻辑推理知识纳入证券投资专业课程的一部分.是扩展学生知识结构的必然。然而现实中,没有一所高校将逻辑推理列为证券专业的必修课程,由于证券分析的复杂性,理论课程中的结论与实际的证券价格运行有一定的差异性.学生普遍对理论感到迷茫,甚至有些学生开始怀疑证券理论的正确性.对自己的专业发展前景充满困惑。为此,课题组成员利用实践课教学、模拟比赛辅导等机会,穿行逻辑推理的教学,并运用推理引导学生进行证券分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来解释市场交易行为。在证券投资专业(含金融专业中的证券方向)课程设置中增加逻辑推理课程,扩展学生的知识结构是必要的。
(三)证券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本科与专科阶段本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的层次定位应为证券投资专门人才,即为证券公司、证券咨询公司、民间投资机构输送投资分析人员、操作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等。
最终培养的人才必须像格雷厄姆教授所说的掌握了证券投资领域主要的概念、方法、标准、原理并且具有较高水平的逻辑推理能力。我们并不强调把每一个学生都培养成巴菲特,但是我们必须按照培养巴菲特的方法一样去培养我们的学生,在高风险的证券投资领域,学生只有自身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才能给客户带来更好的收益,为客户规避风险。高水平的投资人员,不仅仅是指具备专业的知识素养的人,而且是指具备运用知识解析复杂的市场能力的人,所以人才培养的目标必须是知识与能力的结合。而在证券投资领域,逻辑推理能力是实现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价值的首要能力。
二、在证券投资专业开展逻辑推理教学的探索
我们在实践课教学与辅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模拟投资大赛中,以证券投资理论为基础,强调逻辑推理与理论的结合,主动调整教学方案,增加逻辑推理基础知识的教学。
(一)逻辑学基础
限于教学时间,将逻辑学课件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学生在学习课件的基础上,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在课堂以提问的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在逻辑基础教育中,首先强调数理逻辑与概率逻辑的教学,解决学生心中的疑问,理论与实际的偏差是客观的,理论中包含的“概念、方法、标准、原理”是引导我们进入成功投资的依据,从理论出发,我们的成功将成为一个大概率事件。其次,将逻辑推理具体运用到个股的价值投资分析、技术分析中.引导学生追求高概率的成功投资,而不是每次都成功的投资。
(二)价值投资中的逻辑推理
所谓价值投资.是一种寻找被市场低估的公司股票的投资方式。格雷厄姆是价值投资的鼻祖,其学生巴菲特是最成功的价值投资大师。在价值投资的教学中.仅仅传输格雷厄姆的价值评估方法是不够的.动态看待公司的价值,从未来的角度估量公司的价值才是成功的关键。
价值投资理论本身是正确的,巴菲特的成功就是最好的例证。而很多人从静态低估的角度买入,结果失败了.理论的缔造者格雷厄姆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他在1929-1933年的金融危机中用过去的数据计算公司价值,事实证明他错了,价值投资理论也曾经因此受到质疑。我们所说的某某公司的股票价值,是一个微观问题,我们的推理逻辑思路是——先引导学生先看宏观经济、再看行业经济,最后才定格在某一个公司(微观)的股票价格上,这样价格是否低估,就不是一个静态的问题了,具体的结果,需要学生根据具体的公司,结合经济学与逻辑学的知识,作出自己的评判。这种评判如果被事实证明是成熟的,就可以上升为一种方法,如巴菲特提倡的贴现价值模型,实际上就是一种量化的逻辑推理。
(三)技术分析中的逻辑推理
技术分析理论中的流派更多.比较流行的技术分析理论有道氏理论、波浪理论、形态理论等。这些理论也属于格雷厄姆所说的“概念、方法、标准、原理”而不是格雷厄姆说的“最重要的逻辑推理能力”。主流的技术分析理论无疑是正确的,是经过市场无数次检验的。但是,作为老师,我们要求学生从技术分析的三大假设前提人手.自己重新推导技术分析理论的逻辑合理性。学生在推导的过程中会发现:技术分析理论中的主流理论是正确的.是符合逻辑的。但是市场上也有一些新的技术分析方法,逻辑思维是混乱的,没有说服力的。
技术分析理论对交易行为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要求学生从三大技术分析的假设前提出发.依据主流的技术分析理论,建立符合逻辑的交易原则.并严格执行。如果我们所有的交易行为都是符合数理逻辑或概率逻辑的.那么交易行为成功就是一个大概率事件。技术分析的三大假设前提的核心是:股票的价格是沿着趋势运动的。道氏理论指出:趋势分为长期趋势、中期趋势、短期趋势。好了,我们的问题出来了——如何判断趋势即将发生变化?目前我们已经结合趋势理论与K线理论有一个初步的,符合逻辑的推断,但是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自己作出判断,而不是告诉他判断的结果。趋势变化的转折点的出现,操作(买人或卖出)决策必须及时执行,成功投资主要是体现在趋势转折点的操作行为上的。
三、成功案例分析
在证券专业实践教学中.建立了以世华财经教学软件为主的仿真实验室,这大大激发了学生探究证券奥秘的积极性。在2006年-2008年连续三次组织学生参加“世华财经”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投资大赛,并且三次获得优胜,是全国200多所参赛学校中仅有的两所每次都位于前十名的学校之一。我们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已经毕业的学生有多名现在服务于国内知名的证券机构.他们的专业技能提高主要是通过以下方面获得的。
1.基本技能的巩固。金融学科实践与一般工科实践不完全相同,金融产品的交易涉及盈亏数字较大,不可能冒着较大风险让学生直接参与现实的金融交易。所以基本技能的巩固一般是从模拟交易开始的。
我们充分利用世华软件的模拟交易功能,给每一个学生开立模拟交易帐户。要求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从趋势理论、均线理论、形态理论中找到依据,写好属于自己的操盘日记。强调买人的理由,只有理由充分了,才能做出买入的动作。卖出也是一样。学生在模拟中,加强了对基本理论的理解,知识的根本价值在于使用,活化知识的使用可充分学生所学知识的主旨价值。
发挥年轻学生的学习热情.组织学生参加一年一度的“世华杯”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大赛,让学生在比赛中主动运用投资理论与逻辑推理知识,通过比赛成功来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与提升逻辑推理能力的热情。
2.逻辑推理教学的展开。(1)基本推理能力教学的展开。我们为实验班级编写普及型的逻辑推理教案,利用商学院提供的开放式教学环境进行教学,利用学生对证券投资的兴趣,要求学生做笔记,完成课后练习,并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将参加后面的全国金融投资大赛的相关辅导.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战分析能力;(2)使用与探究。对知识使用效果的检验,是激发学生继续学习的动力所在。鼓励学生在使用知识的过程中大胆探究.培养其自主创新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兴趣。
要求学生做好实验记录.即每一个操作指令完成后,必须写出:操作运用的原理,逻辑推理过程,结论等三个主要步骤。并提示学生过一段时间.再来观察结论的合理性。
3.合作与交流。在实践中,要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全员参与,教师适时启发诱导,提示点拨。可将学生分成3—5人一组,自愿组合.选择各组感兴趣的项目。实践性教学过程包括明确任务、协作学习、创设情境等。早期,教师是学习任务的布置者:后期,教师需要转变角色,成为学习方向的引导者。
通过合作,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通过学生之间的交流,提高学生对知识的认识.通过学生与老师的交流,取到“解惑”的作用。合作与交流是多方面的,还包括学生与公司客户的直接接触.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
4.展示与评价。通过以上的个别化实践与协作实践,不同层次的学生获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果。接着让学生充分展示和交流自己的成果.可分阶段,鼓励学生将自己或小组实践成果在课堂上通过电脑、投影等方式介绍给大家,各小组派代表在全班交流实践成果,并启发、诱导学生对别人的实践成果进行讨论、评价、纠正错误,补充正确观点,这样,学生不但在展示中获得了成就感,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小组的实践成果,提高了实践创新的能力。最后教师要进行点评给分.一般记入平时成绩,如果是单列实践课,则单列成绩。
四、教学体系的完善与教师队伍的构建
(一)建立单项训练与综合实践相结合的实践课教学体系
1.单项训练是根据培养目标所需岗位基本技能在不同课程教学过程中进行某一方面或某项基本技能训练,提倡边教理论边做实践的一种教学方式。
我们提倡将逻辑推理能力的提高融入价值投资与技术分析的教学实践中,在每一个单项学习的过程中,都需要学生自己依据理论与实例相结合,推导属于自己的结论。
并要求学生对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偏差作出合乎逻辑的解释。
通过对单一的技术分析理论的运用,要求学生从投资决策出发,对现实中的行情变化,推导出买入、卖出或者等待的决策。全面提升学生的决策能力.是每一个单项训练的最终目标。
2.综合实践则是在学习几门相关课程后组织的集中实践教学.它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全面提升金融投资的决策水平。目前,我校金融专业已经建成申银万国证券九江营业部、国盛证券九江营业部等实训基地,学生良好的操作能力得到了企业的认可。我们已经建立起一套由实训计划、实训报告、实习评语等组成较完整的实训质量监控措施。
对于参与综合实训的学生,要求学生做好实习笔记.对实训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做好记录。强调综合实训中的问题应该由学生自己解决.由教师最后进行评估。投资中解决问题的正确率.实际上就是最终决策的正确率。是未来学生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正确率高是投资决策能力的体现,在证券行业生存、发展,必须提高自己的投资决策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客户,自己在行业中的发展前景才会一片光明。
(二)建设一支适应改革后证券投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师资队伍
1.现行的监管发展模式没有明确的定位。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附属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独立发展模式,这种不同的模式也造成监管模式的多样化,我国的大多数投资银行是以证券公司或者金融机构附属部门的形式存在,并没有主流的发展模式,这一切都表明我国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依然处在探索的阶段,在一些规章制度方面没有完备的发展模式。当前金融市场的开放性不断的增强,对于我国的投资银行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模式逐渐的完善,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也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变产生重要的影响。
2.业务范围窄,创新能力差。当前国外的商业银行业务开展广泛,其业务创新性较强,但是,我国银行投资业务范围窄,创新不足,也是制约我国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投资银行从事的业务主要有证券承销和经纪,各个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没有太大的差别,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只有部分较大规模的银行开展了财务顾问、并购重组、风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但是,在业务的开展过程当中,存在着业务经验不足、业务信誉和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的问题,这也和我国的投资银行开展业务的时期比较短有关,但是,也反映出了其和外国投资银行之间存在的差距。
3.监管方面存在着未能覆盖的灰色地带。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跟不上金融发展的脚步,在监管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多的灰色地带,例如: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负责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但是,其监管权限只限于商业银行,不能够对整个的金融行业进行统筹的监管,从而造成了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在经济极度扩展的时期,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更是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这种宽松的监管环境,造成了投资银行为了追求过度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金融创新也给业务的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业务的创新造成了金融业务操作变得越来越复杂,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高层机构也很难全面的预测出其业务开展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此外投资银行的证券业务和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形成了风险相互承担的局面,一旦爆发经济危机,就会造成了风险的扩大化,从而加重了经济危机的危害性,造成不可预估的严重损失。
二、我国投资银行的监管趋势和建议
1.投资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对于投资银行而言,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美国的投资银行调查结果显示,混合经营的模式并没有显示出其应有的优势,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的投资银行纷纷转型,以缓解投资的流动性不足,对于投资银行而言纠正金融交易过度放大的杠杆率才是避免出现金融危机的关键所在。否则,投行转变为银行控股公司并产生关联交易,会蕴藏更大的危害。根据我国的金融发展现状,对于经营模式的选择要吸收外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同时结合我国的历史背景和社会信用状况,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经营模式。中国的投资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在集团综合法人分业模式下进行,探讨分析有利于提高效率的经营模式,同时要注意经营模式的抗风险能力。此外在综合经营的过程之中,要加强对于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管,对于其信用衍生产品也要强调其资本约束,避免在开展业务的过程当中出现道德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的的推行之中,要秉承透明的原则,让客户充分的了解到产品的信息情况,限制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并纳入资本充足率监管;还应该控制投资银行的规模,对大金融机构也不宜放松风险控制和杠杆率约束。
2.在风险的转嫁中控制和管理风险。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避免投资银行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过度的扩张其业务,要加强对于金融机构流动性的监管。因此,要关注储蓄率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基础性作用,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其新产品、新业务的创新要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出现在发展金融业的同时忽视了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此外严格的风险管理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关键,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要灵活的进行风险转移,可以把金融风险由商业银行转移到投资银行上,从而把金融风险的危害性降到最低,这就需要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银行等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对于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机制,控制风险的过度扩张。
3.加强信息的披露、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并不能够把风险完全的消除,而是把风险从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降低风险的破坏性,因此,金融创新并不能够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此,要加强市场信息的披露,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尤其是要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规范和改善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提高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此外还要对金融创新过程之中的利益共同体加强监管,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创新产品的透明度监管标准,提高整体市场的透明度,加强系统性风险的披露,防治潜在的风险通过金融创新进行转移。
4.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的整合。当前我国的法律针对投资银行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了行业规范的空白,因此一旦出现任何的问题,并没有可以供参考的法律依据。此外很多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依旧存在着比较多的制约,尤其是在对投资银行的违规和处罚方面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界定,这种法规的不规范和滞后现象,给金融监管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不利于我国投资银行形成有序的竞争环境。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为投资银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其提升自身的实力,当前我国的投资银行整体资金实力都比较弱,因此,应当加强其行业内部的整合,积极鼓励投资银行业内部兼并重组扩大实力。
(二)美国监管模式分析。美国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始于1929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在美国,投资基金的管理机关是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本世纪30年代,美国先后颁布了有关投资基金发展的各种法律法规,有《1933年联邦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等。以法律为准绳来监督、检查和控制基金的行为,强调基金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管理,该模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既能为投资基金的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又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完整的法律保护,使得投资基金的发展充满了活力,但此模式弱化了政府功能,不利于投资基金的迅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也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资基金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三)日本监管模式分析。日本的投资基金是在政府的积极倡导和支持下成长起来的,因而,日本投资基金监管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对基金发展的严格管制,通过政府职能机构制定强有力的措施来对基金发展的方向、规模及基金的运行和管理进行引导、调节。日本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功能,迅速推进投资基金的起步和发展,缩短基金发展的成熟期,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投资基金在支持国家金融发展和经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模式带有浓厚的行政和计划色彩,容易滋生腐败和官僚作用;且该模式下的基金行业自律性较差,市场竞争亦不充分,不利于基金业的长远发展。
二、我国投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构建
(一)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理性选择
1、选择美国模式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仍然存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时常经济的认识和适应能力都是有限的,广大投资者对市场风险认识不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以及相应的法制基础弱、市场建设滞后,人们的认识及心理准备不到位等,决定了我国走美国模式很困难。
2、选择英国模式也不现实。虽然英国能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自觉地踏上规范化发展轨道,但行业协会的构建与完善及行业自律功能的发挥均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投资基金刚刚起步且发育程度还很低的国家来讲,由于受整个宏观环境的影响,我国构建行业组织,组建相关协会本身就有较大的困难,即使尽快组建,这些行业组织也需要一个发展完善过程。在这种发育程度低的状态下,很难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律,这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不仅不利,反而有可能阻碍其正常发展。
3、选择日本模式也不适应。虽然日本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强大功能培养和推进投资基金快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但这也同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一方面,现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如果再以政府严格管制的方式来推动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而削弱市场功能,势必会对我国的改革和市场经济进程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政府严格管制很容易引发制度上的障碍,从而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最终导致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因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而走入误区。
4、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当前,我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与英、美、日等国在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形式形成时期所处的条件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我国金融和经济国际化进程加快发展,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今天,国内外环境给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种形式同时也对我国的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达到持续、稳定、快速和有序发展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目的,必须要对当前的监管体制作以调整和创新。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采用上述任何一种模式显然都不完全符合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和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的国情,因此,必须通过对国外各种基金市场监管模式的“扬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
(二)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内涵
在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构建中,应该综合考虑和兼顾各种监管主体的监管功能和优势,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既要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投资基金市场初期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构建一种在法律约束下的政府管制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模式-动态化综合监管体制模式,是较为现实、合理的理性选择。所谓动态化综合监管,其含义是指管理中既要注重各种监管主体的有机结合,又要根据监管对象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动态地选择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方式。这种监管机制是监管主体综合化与监管手段动态化的有机统一。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管理指导思想,其真正意义在于指导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有准备地方案管理和策略管理。这种管理模式要求我们根据发展目标,既要进行战略性管理,又要有战术管理,既要有优化方案设计的充分准备,又要有应变的策略准备,以便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意义和作用
这种模式强调发挥不同监管主体的功能和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因而既有利于通过法规规范促进投资基金市场中各类投资基金的良性竞争,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的特殊功能,对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实施有效的培育和引导,促进投资基金市场的迅速成长与壮大。这种模式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因为它所具有的灵活监管特点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它能够有效地兼顾各方面的需要在推动基金市场发展的同时,又能防范诸多弊端的出现。
这种模式有利于基金行业的投资基金市场竞争中加强合作,发挥出基金行业的整体功能效应,避免内部的恶性竞争,并尽可能地以合作同盟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这对起步较晚的我国投资基金早日赶上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投资基金市场与国际接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要与我国大众投资者的心理素质、认识程序相适应,能够在发展中提高大众对投资基金的理性认识,强化大众的投资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从而为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打下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这对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投资基金市场的全方位发展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发展思路构建我国投资
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总体发展思路可以概括为: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和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威性的投资基金市场主管机构,对基金市场的发展进程进行宏观引导和协调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基金行业组织及其相应约束自律机构,以此来保证投资基金市场的持续、稳定和有序发展。这一思路的指导思想就是“三位一体,协同监管”。“三位一体”指的是同时综合考虑三种监管方式,一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中基金企业的行为,使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监管;二是行政监管,即通过建立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投资基金市场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对基金市场发展实施监督、检查,引导和控制;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使基金行业组织协会进行自律监管。所谓“协同监管”指的是在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过程中,针对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目标和具体运行状况,恰当地处理和划分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的范围及重点,避免监管中的错位或遗漏,同时做到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的协调,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协调。在具体操作上,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系应该怎么建立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1、大力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从世界各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各国基金主管部门一般由中央银行或财政部逐步移交给证券管理、监督机构。在我国目前投资基金存在多头管理的形式下,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确定我国的投资基金主管机关。即由国家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集中管理。这个委员会由现有管理部门(人民银行、证券委、证监委等)的有关专家组成,是全国投资基金市场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设计投资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基金法规的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基金发行流量及存量的总额或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投资基金市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投资者。成立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意味着各管理部门权力的移交,这必须考虑有一个“缓冲”的过渡措施。为防止过渡期出现权力真空,导致投资基金市场秩序混乱,可以考虑实行申请发起设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监督分开管理的办法。前者由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并按基金规模或基金性质确立总行和大区分行二级审批制度;后者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证券委、证监会,在证券管理机构下设立专门机构,即“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监管国内投资基金市场。其职责: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标准或应具备的条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场所,形成统一的基金交易市场;三是审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请,确保上市基金的素质;四是监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五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筹建投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要选择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主体力量,筹建“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公会”,并借鉴香港经验,在组织形式上实行会员制。正式会员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参加,其任务:一是制定中国投资基金执业守则;二是推广基金业务,扩大国内基金市场;三是监督基金的日常动作,使之规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专业刊物;五是培训基金从业人员;六是仲裁有关基金方面的纠纷;七是维护和树立基金业的良好社会声誉。
3、成立投资基金的评估机构。随着投资基金市场规模(市场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的迅速发展,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也很重要。资产评估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强化投资公司管理,合理补偿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护国有资产,维护投资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4、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从不同侧面对投资基金市场进行监管。一是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不同投资基金的风险程度,模仿债券评级的办法,对投资基金进行信用评级,该信用主级主要依赖基金的经营业绩,投资政策与目标。管理人的业务水平及组合投资的效益和风险等几方面。它不仅为证监会对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供客观的依据,也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样,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执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各类报表、投资规模、投资方向、预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由投资者、行业协会和证监部门组成的评审团定期考评并公布于众,以褒扬先进,强化托管各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资基金市场的社会监督机制。国外经验证明,完善的投资基金市场社会监督机制是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首先,要利用投资者对基金市场进行外部监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资基金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和创办基金专业刊物两个方面。再次加强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的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的建设。此外,还应建立先进完备的技术监督系统即电子监督系统,对投资基金市场的运行和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跟踪和监督,使其理性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王国良:《基金投资》[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
[2]王韬光:《共同基金理论运作设计》[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刘传葵:《中国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二、工程建设管理中投资审计改进建议
很多相关工程建设单位已经逐步意识到审计工作对于工程建设管理重要性,并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对工程建设管理中投资审计工作进行加强,保证工程质量。2011年,随着审计署颁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使得相关监管工作法律依据变得更加完善,从而促进了审计工作进一步发展。工程建设管理中,投资审计相关改进建议主要包括:加大立法、加强监督、建立机制。
(一)加大立法
法律制度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许多行业发展重要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为相关行业提供有效保障,是相关工作可以在法律的架构下开展。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地方和国家应积极颁布相关法律标准,使相关审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近几年,各级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了一系列法律,包括《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通过这些法律,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同时方便了审计工作开展。
(二)加强监督
监督工作是审计过程中的核心。通过加强监督,可以对相关工程标准执行情况、资金流向进行有效控制,从而防止相关偷工减料或者现象出现,保证工程产品质量。同时,工程项目计划在进行变更时,需要通过监督工作,保证修改方案与工程建设要求相符合,避免不必要浪费,使工程项目可以按时按量完成。
(三)建立机制
一套高效的机制可以大大减轻审计工作工作量,保证执行效率,从而达到预期效果。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而言,应该建立相关联席会,对工程流程整个流程进行严格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决定都应该有相关负责,进行保证,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快速追查到相关人员。同时,所有施工活动应该在国家法律体系框架之下进行,严格做好审批、落实、整改等环节,减少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