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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东渐的历程,西方的医学思想和医疗模式也开始输入中国。由于西方医学在治疗技术上的方便性,使之国人在医疗实践中能够接受西医的治疗方式,但是,正是这种实用主义和“全盘西化”的价值承诺形成了对中医学和中国文化的否定思潮。表现在思想形式上,由于自五四以来的“全盘西化”思潮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全面否定,数典忘祖、思想浅薄、急功近利成为学术思想界的主流之后,中医学也成为被否定的内容之一。为了提供否定中国文化的理性基础,自觉的不自觉的以西方的哲学思想判释中国文化的方法就成为时代的风气,以西方的医学模式判释中医学以比较两者的优劣,成为这个时代中医学研究的重要特点。如果说以西方医学技术上的特点做为可接受的标准还带有实用主义的特点,从而还能在经验论的层次上证明理性的必然,那么,以“全盘西化”对中国文化及其对中医学的否定就是对中国文化理性自觉的背叛,而成为厚西薄中的思想方法了。
时至今日,随着对西方科学文化产生的一系列误区的深入认识,中医学在医学实践中的特殊的、基本的疗效被肯定,中医学也日渐受到重视。但是,对中医学的肯定仍然是在经验论的层次上,远没有在哲学理性上实现自为而自在的统一。尤其对于解决这一已经产生了几千年的中医文化的继续发展的理路问题而言,就更需要哲学的根据和支持。
问题表明,对中医学的正确认识及其发展理路的研究,首先需要中医哲学的研究作为基础。然而,以我们已经熟悉并习以为常运用于思想的西方哲学思维进行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是不能产生正确的结果的。以西方哲学的模式为坐标系进行中医学的研究,其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正确的方法是,应对中国文化之所以能产生中医学的哲学思想进行发掘,进而研究中医学的科学性,以对中医学的发展方向作出推定。这些是研究中医学发展应解决的基础理论问题,应当成为一切关心中医学发展的学者应投以相当大的精力进行研究的问题。但是,对于中医学发展方向的困惑而言,面对的问题既是中医哲学带来的也是以哲学对中医学提出的本体论承诺出现的。这表现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医学学科的科学性及其产生的哲学基础与我们所熟知并运用自如的现代科学和哲学对其进行研究而产生的误区,另一方面则要求中医学本身能证明自身的科学性和哲学基础,即中医学的学科性在本体论哲学的支持下表明其科学形式与哲学方式的统一──中医学是中国哲学形而中论的自在自为的统一。
就中国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研究,其表明的哲学原理与中医学有怎样的相关性以及中医学表现出怎样的规律,是中国哲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哲学和中医学的关系,表明了中医学的思维方式在与中国哲学的基本规律的统一性中展示出的科学上和文化上的重要意义。如果说由于中国文化的哲学基础生成了中医学的学科形式,从而表明了中国文化的一以贯之的理论特点,那么,中医学就在其内容和形式中展现出的基本规律将代表中国文化和哲学的基本形式。因此,应当说,进行中国哲学研究──真正想探索中国哲学奥秘、并认为中国哲学是不同于西方哲学的、具有独立的哲学形式,就应在《周易》、《道德经》和《内经》及《论语》等儒家和道学经典的研究上下功夫,这是研究中国哲学的基本方法,同样,这也是研究中医哲学的基本方法。
对中医学的哲学思维进行的研究,以发现其基本规律,这是中医学的基础理论问题,这已成为现代以来中国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产生的“全盘西化”、西体西用的理性进路,所以,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和以西方哲学推定中国哲学的研究一样,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无不是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及科学模式对中医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及科学模式进行西化式的推定。从产生的研究结果而言,由于脱离了自在的中国文化的基础──中国文化对哲学的承诺及其原理的推定,应当认为这些推定的结果根本不是中国哲学或中医哲学的本来面目,而只是西方哲学和西医学对中医学理论的异化。
如果承认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并且承认中国文化的形式具有独立性──中医学也因此具有完全不同于西方医学的形式,那么,对生成中医学的哲学思维及其基本规律的研究只能是对中国文化研究的自在的哲学反思──哲学的承诺和推定的统一并进行推定的结果。生成文化的历史和逻辑只能是历史和逻辑在文化形式中的统一。所以,对生成文化的哲学基础进行推定,只能是由文化所承诺的哲学──哲学所能推定的文化形式在哲学形式上的统一。哲学在文化母体的自在性,使其被文化所承诺和推定,而不可能以任何外来文化所承诺的哲学进行推定。以西方哲学进行的推定,只是一种比较意义上的诠释,哲学的比较不具有本体论承诺和推定的统一性,本体是自身的逻辑推定。尤其是西方哲学在当代的进展产生了分析哲学和解释学,其理路表明的逻辑和形式对思维的限定,使对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运用产生了严格的限定。西方文化的内在结构──被语言和文字及形式逻辑所限定,就其文化形式内部所进行的历史文本的解释──以其自在的语言系统和思维方式对文本所进行的解释,不可能达到本来的意义。既然对自在的文化的解释呈现出重重困难,使西方文化自在的文字和语言本身所进行的解释都不具备其文本意义,何以能用西方的哲学原理和学科形式对中国的文化和哲学进行解释呢?真不理解当代中国学界何以能用西体西用的方法论进行中国文化的研究,并自以为是的认为发现了中国文化的“基本规律”。当以中国哲学自在的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与这些“基本规律”(例如辩证法)进行比较后,就会发现中西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形式,就思维方式的基本性而言,中西文化不能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简单的类比和实现哲学思维方式的统一。因此,就中国哲学的研究而言,只能用承诺推定法进行哲学的外化。承诺推定法表明的哲学思维与文化形式的统一性表明,任何一种独立的文化是其自在的哲学思维所产生的结果,因此,中国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只能是自在的中国哲学思维产生的结果。
所以,对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是以哲学的承诺和推定法进行的研究。由于中医学的哲学基础和基本规律只能在中国文化的母体中寻求,所以,这种研究只能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一研究还必然包括:中医学的哲学究竟是什么形式的?与中国哲学的关系是怎样的?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表明,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形成中医学的哲学基础问题。显然,在这一研究进路中,将同时构成对中国哲学及文化的反思。我在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中,以《时空统一论》⑴的哲学原理对中国的知识系统进行承诺推定法的研究反思,发现在中国文化的知识形式中,《易经》是中国哲学的基础,而中医学是运用中国哲学思维所产生的成熟的科学形式,也可以这样认为,从中医学中可以反映出中国哲学的本质性,所谓“医易相通”是也。那么,中国哲学的本质性与中医学的统一是以怎样的原理表现出来的?这是研究中医学的哲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研究中医学的哲学规律首要的是用哲学的承诺推定法把《易经》的思维方式外化为哲学的形式。我对《易经》的思维方式进行外化为哲学形式的工作是以“时空统一论”的哲学原理对《易经》之“卦”的研究中作出的,并以形而中论⑵的哲学原理进行了对中国哲学的概括,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及思维方式表明,时空对应的认识论原理、对应和中的方法论原理、中和统一的时空本体论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规律。因此,中医学能否反映出这三个基本规律就成为承诺和推定中医哲学的基本工作。
从中医学的基本原理中抽象出一般的思维方式并对其进行与中国哲学原理的整合是这一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由于中医学的思维方式与《易经》统一,所以历代中医学者对“医易相通”的哲学问题都有相当深刻的理解,例如,清代名医章虚谷说:“诗、书、春秋,论世间事迹,褒君子,贬小人,以明治乱之所由,原非论阴阳之理者。《易》象表阴阳进退消长之理,儒者用喻世事治乱事之道。……故易为大道之源,医理、儒理俱在其中,《易·辞》为儒者之言,可用治世,不可治病也。……概医明大道之一截,易明大道之全体,医书岂真与易书比哉?医经与易经,体同而用异,拙集屡申其义矣。即将先天后天打作两橛,遂有一橛截全体之见,而不识其体用所在也。圣人韦编读易,不闻读医,假年学易,不闻学医,盖以此也。圣人为治世之大道,不为治病之小道,故言某未达不敢当。然道之用有大小,而其体一也。其所系之重,犹先于大道,何故?盖有性命而后有道德功业。保性命者,医道也。其理与《易经》同出阴阳太极之源,故体同而用异也。”(《章虚谷:《医门棒喝·论易理》)显然,章虚谷对《易经》和医经的哲学关系的认识是深刻的。由于中国哲学的外化是当代哲学的研究任务,因此,和所有对“医易相通”有相当深刻认识的古代学者一样,这一研究是以《易经》自在的哲学思维的承诺和推定并以外化的形式阐释中医学的哲学思维的。
笔者以形而中论对中国哲学所作的概括,就是上述研究方法的结果。既然中医学的哲学基础是形而中论的统一,那么,中医学在形而中论哲学思维中生成的基本规律是怎样的形式、以及这些基本规律对中医学发展的基本意义之所在就成为中医哲学研究的重要的价值论承诺。
《周易》和《道德经》及《内经》的哲学思维对当代的哲学发展及对中医学的继续进步将有极重要的意义。这已在近年的中国文化热中显见端倪。笔者在对人存在的本质性问题的研究中,结合西方哲学中的问题,以哲学的承诺推定法对《周易》的道器之论之承诺,推定出形而中论的哲学。形而中论的哲学认为,人对存在的认识,是以形作为主体认识、并区分为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人的存在形式和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世界存在形式中的形上和形下的中和者也,因此,人是存在的形而中者。人以时空的方式建立起对形的认识,因此,形而中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建立在时空的本体论基础上,并且与中医学的时空观统一。所以,形而中论的哲学体系能很好的解决一系列重大的中医学哲学问题。
二、医易相通
随着世界学术界对《周易》研究的关注,“医易相通”作为中国古代学术史上重要的哲学命题,在当代尤为引起重视。“医易相通”的承诺表明,其不朽的意义和学术魅力发生于对人类生命本体的哲学思考和推定。“医易相通”概括了易学的哲学思维作为中医学理论基础的基本特点,其不但表现出易学的博大精深,同时也说明了中医学理论基础一以贯之的哲学内涵。显然,从内容到形式作出的分析都表明中医学理论基础的易学哲学性质。《周易》的形而中论的哲学制式,表明其哲学思维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哲学思维。就医学的作用和价值而言,中医和西医这两种不同的医学理论和实践特点表明了其起源于两种不同的哲学思维,从对存在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及其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不同,使其各自承诺不同的价值及推定出不同的概念范畴和理论体系。对主体存在本质的不同认识,使其对生命形式本体的认同形成不同的医学观念,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使我们看到了人类对生命的不同理解并表明在历史形式中和由此产生的现实问题──中医和西医展现在历史中的不同的逻辑理路和学科建构。
然而,对当代人类社会的存在而言,就哲学的层次上推定人类的存在形式,不能不认为虽然有西方自然科学近三百年来的主导和促进,但是,人类就基本的存在问题而言,尤其是生命的本质性问题,还是作为一个亘古常新的课题困扰着人们的理性。近现代表现出所谓的人类进步绝大部分是在其表象上,而不是表现在人类生存本质上的进步,可以说,到目前为止,人类是在其自为的异化形式下存在,对人类的理性的理想形式而言,自为的对自在的超越──自为的达到生命的更高的存在形式──实现自为自在的生命存在形式,显然,人类的存在现状表明,人类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目标。
因此,当西方科学模式对人们所期望解决的终极关怀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又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时,人们已经显得彷惶不安,尤其是自然科学产生的负面价值引起人们的反思时,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和文化思潮应运而生。可以说,后现代主义思潮表明的对理性否定的坚决性已经成为困惑西方文化及科学理性的重大问题。一些思想家把力图走出误区的方法寄托于中国文化时,中国的《周易》就不失时机的又一次成为显学。对中医哲学的研究而言,面对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当企图再以西方哲学的制式推定中国文化时,无疑是当头棒喝。在这种形势下,对于中医哲学研究而言,许多学者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医易相通”的古老命题。所以“易学热”也把中医哲学带入其中。但是,就其以“医易相通”为命题产生的研究结果而言,却令人倍感失望,因为其产生的结论,无不带有西方哲学的“前见”。问题表明,因为《周易》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与中医学的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统一性,使之用西方哲学的制式不可能正确的推定中医哲学。中医哲学由《周易》的哲学制式所推定,这是应当首先明确的问题。
显然,后现代主义表现出的西方哲学的多元性及其带来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对理性的异化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当代中国,也随处可见西方文化的哲学、科学和宗教以各自的价值承诺带给人们存在方式的异化。以《周易》为基础的中国哲学的一以贯之,不但使“医易相通”,而且使《周易》与中国古代科学相通、《周易》与宗教相通,《周易》因此成为中国文化的基石。可以说,综观人类文明的几大形式,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像中国文明那样能够锦延不绝,持续发展并表现出文化的稳定性。西方哲学表明,就哲学问题及其表现出的多元性而言,西方哲学家们在近代和当代由于他们内在哲学传统思维形式的形式化限定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显得无能为力,最终以据斥形而上学作为西方哲学的终结。然而,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伴随着其造类存在的异化在当代使人们终于注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巨大优越性。但是,由于中西方哲学思维巨大的差异性,所以尽管《周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但是,由于西方哲学及科学和宗教是对存在形式化的结果,所以,不能将《周易》与西方文化及哲学作简单的类比,例如我们看到的把《周易》比附为科学或者把西方的思想文化的成果认定为在《周易》中早已有之那样。形而中论表明,《周易》的重要贡献是其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在这方面,同样不能与西方哲学的本体论作简单的比附。对西方哲学的形式化而言,《周易》哲学是内化的,因此,把《周易》哲学作为明确的形式外化出来,是一项历史性的任务,《周易》哲学的外化将带来人类哲学及存在形式的空前革命。
《周易》和中医学的学科形式表明,其属于不同的知识形式和结构,之所以称为“医易相通”,是指其作为共同的哲学本体而言的,具体讲,《周易》的哲学思维是中医学的基础,易道广大使中医学与《周易》在“道”的层次上相通。因此,对道的理解问题成为医易相通的哲学问题。这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在中国的学术史中被历代学者所重视,在基本方面提高了《周易》群经之首的学术地位,但是,在西学倡兴的当代,则带来了更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以《周易》为首的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关系和相互的哲学承诺,成为人类文化交融中的问题,尤其是人类发现其自身历史的和社会的、群体的和个体的行为方式所引起的价值失衡,使之把自身的本质作为反思的对象时,以《周易》为代表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就又一次为人类提供了她深沉的思想。
所有人类存在的问题表明,其中最重要的,能引发出其他所有问题的都应归结为一个基本问题──这就是所谓的终极关怀问题,“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表明了其与西方医学和哲学的截然不同的本体观──而西方哲学对终极关怀的无能为力在后现代主义哲学中已经充分的暴露无遗。中医学家、道家及道教学者在对“医易相通”的基础上和以自身的医疗及修炼实践中形成的中国生命科学关于人的本质和应达到的存在方式,解决了终极关怀问题。中国的生命科学表明,“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和推定与《周易》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说卦传》)终极关怀的价值论承诺的统一,是“医易相通”的重要表现形式。
关于“医易相通”的基本原理,在中医学的基本理论方面,在中医学的发展过程中,张介宾的论述简要而精到的指出了“医易相通”的基本意义。他说:“宾偿闻之孙真人曰:不知易,不足以言太医,每窃疑焉。以为易之为书,在开务成务,知来常往;而医之为道,则调元赞化,起死回生,其义似殊,其用似异。且医有内经,何借于易,舍近求远,奚必其然?而今也年逾不惑,学到知羞,方克渐悟。方知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人身之理,以阴阳二气而长养百骇。易者,易也,具阴阳动静之妙;医者,意也,合阴阳消长之机。虽阴阳已备于内经,而变化莫大乎周易。故曰:天人一理者,一此阴阳也;医易同原者,同此变化也。岂非医易相通,理无二致,可以医而不知易乎?”又说:“神莫神于易,易莫易于医,欲赅医易,理之阴阳。故天下之万声,出于一阖一辟;天下之万数,出于一奇一偶;天下之万理,出于一动一静;天下之万象,出于一方一圆也。方圆也,动静也,奇偶也,阖辟也,总不出乎一与二也”、“予故曰:易具医之理,医得易之用。学医不知易,必谓医学无难,如斯而已也,抑熟知目视者有所不见,耳听者有所不闻,终不免一曲之陋。知易不知医,必谓易理深玄,渺茫难用也,又何异畏寒者得裘不衣,畏饥者得羹不食,可惜了错过了此生。然则医不可以无易,易不可以无医,设能简而有之,则易之变化出乎天,医之运用由乎我。”
上论表明,张介宾非常精练的总结了“医易相通”的基本意义。把医学和易学在天地万物存在的基本层次上统一起来,使之形成易体医用、体用不二的一元论哲学思维,是中国哲学和医学上的重要思想。
总结前人在“医易相通”方面的研究,应当认为《周易》对中医基础理论的影响是重大的。《周易》是中医学的哲学基础,其具体影响了中医学的脏腑理论、经络理论、阴阳气血理论、病理病机理论、诊断理论、治疗理论、方剂学和本草理论。而在当代具有重要作用的是其在生命科学领域内的具体运用──“气功”理论成功的运用易理,可以作为“医易相通”最好说明。
以当代的哲学观推定“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必然要求从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层次分析《周易》对中医学的影响。《周易》的阴阳之论表明,阴阳之道是时间和空间产生的并由主体承诺和推定的形式,其表明本体是时空的阴阳变化生成的存在。阴阳之道的推定是主体所能发现本体存在之为存在的基本方式。就本体而言,《易传》认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所以,阴阳能对人体的存在发生生命的本质性作用是因为时空的本体性,而这种本体性作用与主体性方式的正确统一,是在主体的形而中的方式性中产生的正确推定。形而中的方式性由“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的命题承诺和推定。人作为一种存在,本身是属于《周易》哲学推定的哪一种形式呢?人是什么呢?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的存在方式成为哲学所关心的也必须给预回答的主体论哲学承诺和形式推定的重要问题。但在《周易》哲学中,是不作为问题的,因为结论已经内化于“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承诺之中。所以。对应于西方哲学的主体论承诺而言,《周易》对这一问题没有作出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因此,在研究关于人的主体性的中医学中推定这一与《周易》相关的哲学问题,对今天的人类哲学而言是重要的。我认为,《周易》的哲学模式表明,从“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承诺的主体论作出的形式推定,说明了人的主体形式既不属于形上之道,也不属于形下之器,而是属于形而中,即形而中者谓之人。所以,主体被形而中所承诺──人是形而中者也。所谓的形而中者,以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而言,是指人的存在的时空层次和主体意识时空能力的对应和中,通过主体时空方式所能把握主体自身存在和客体存在的形而中的方式,即通过主体的形而中实现对存在──主在和客在的正确认识。
“医易相通”是中国生命科学中的重要命题。“医易相通”的形而中论哲学推定,使主体的生命存在形式成为中国生命科学研究的内容。形而中者谓之人的主体论形式推定,使人的存在是形而中的方式,主体将通过对时空的形而中的方式性实现主体的价值。主体能够适应时空层次,并通过时空阴阳的形而中的自作而把握存在,从而超越生命的时空形式。这是形而中论哲学承诺的生命科学原理。形而中者谓之卦──形而中者谓之人的统一,从而解决了认识论的主体性问题。形而中论哲学表明的认识论本质是:人没有独立的主体性,客观实在也没有独立的客体性,自为是自在的自为,而自在也是自为的自在,世界的时空统一性要求人类把握的世界要成为人在其中的世界,因此,对客观的存在而言,绝没有独立性可言,人的主观存在也绝没有独立性,因此,在方法论上的建构,《周易》之卦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统一,形而中论推定的人的存在形式,是形而中的方式性的──-而不是西方哲学的形而下的形式性的存在。因此,以形而中的方式性把握世界,是《周易》对人类哲学发展作出的重要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及方法论方面的贡献,其由形而中的主体方式承诺和推定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生命科学将成为人类科学的终极形式。
在“医易相通”中,以阴阳的概念范畴承诺了哲学认识论。《易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阴阳的推定成为中国哲学中的基本概念范畴。在中国文化中,阴阳范畴的具体应用,可谓一以贯之。在中医哲学中,阴阳承诺了哲学本体论的逻辑推定和主体论的形式推定。例如“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素问·生气通天论篇第三》)、“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阴中有阴,阳中有阳”(《素问·金匮真言论篇第四》)等等。张介宾认为:“阴不可以无阳,非气无以生形也;阳不可以无阴,非形无以载气也”(《类经附翼·求正录·真阴论》);石寿棠认为:“阳不能自立,必得阴而后立,故阳以阴为基,而阴为阳之母,阴不能自见,必待阳而后见,故阴以阳为统,而阳为阴为父”(《医源·阴阳互根论》);吴谦等认为:“一阴一阳者,天地之道;一开一和者,动静之机”(《医宗金鉴·删补名医方论》卷二·六味地黄丸集注);郑寿全认为:“人身所恃以立命者,其惟此阳气乎!阳气无伤,百病自然不作,阳气若伤,群阴即起”(《医理真传》卷二·阳虚证问答目录)柯琴认为:“阴阳互为其根,阳中无阴,谓之孤阳;阴中无阳,便是死阴”(《伤寒来苏集·伤寒论注·卷一·伤寒总论》)等等。从上面众多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阴阳概念在中医学中的应用是相当广泛而重要,并且在逻辑上是自恰的。如果阴阳的推定方式对人的生命形式的作用是自律的,那么,形而中论哲学的对应和中的推定方式,将使这一自律由主体的自为而实现。这是“医易相通”承诺的中国生命科学自在性的表现。
三、形而中论与中医学
如果把《周易》作为群经之首,那么,中国的哲学原理就应当被《周易》所包容。形而中论对中国哲学的形式化,是以“时空统一论”的哲学原理对《周易》之“卦”的研究而推定为哲学形式的──形而中论是对“卦”的时空本质性研究并以“形而中者谓之卦”的命题产生的哲学原理。关于“形而中者谓之卦”,我已多次进行论证⑴,在这里再简单的作一介绍。“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思维以时空方式生成对存在的认识,中国哲学是以“卦”作为方式的,其中所表明的认识论原理是形而中的方式。这就是说,“卦”是存在与思维的统一方式──存在与思维的对应和中,“卦”是“道”、“器”的对应和中者也。因此,笔者认为“形而中者谓之卦”,这是中国哲学的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重要表现形式。就人存在的本质性而言,因“卦”承诺了主体论及其形式推定,所以,以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统一,就有形而中者谓之人的推定。形而中者谓之人的哲学推定表明,主体的对应和中是外化并推定出形而中论的哲学体系,是由形而中论哲学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与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及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的统一而实现的。
2中医现象学
现象学是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现象学一词所标识的应当是一种建立在直接直观和本质认识基础上的严格的哲学方法。它强调“面向事物本身,摒弃一切自以为是的前提”,它试图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之间,在实证主义和形而上学之间找到一条新的道路。现象学强调将一切与“我思”有关的内容全部“悬置”,存而不论。现象学要求摆脱一切先入为主的成见束缚,直接关注所研究的问题和事物,在这种直接关注的“直观”中获得对事物的可靠认识,即明见性认识。明见性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中心概念,是指对实事的直接性明察。他也将这种明见性称为“自身被给予性”。明见性意味着一种原本的直接的被给予,是现象学中可靠认识的根本标准,胡塞尔称之为“一切原则的原则”。现象学突破了实证主义对于现象和本质、个别与一般的割裂,是对科学主义的哲学反思。所谓中医现象学,就是“悬置”一切中医理论和科学思想,直接关注临床症状、体征、方药、预后等相关因素的学问。现象学本身并不在意建立概念的体系结构,它强调的是在具体的语境之中,个别和一般是如何贯通的,从而显示出现象中的本质。要实现中医自身的明见性,需要进行中医现象学的还原,第一步就是对一切与中医理论相关的概念和思想以及科学理念进行悬置,第二步是进行本质还原,就是通过对现象进行“想象力的自由变更”,而直观到变中的不变,稳定有序的结构。
近年来,随着译者主体性研究的深入,对其探讨也出现了多元化、多角度的趋势。译者的主体地位及其创造性得到了普遍认可,但人们也辨证地看到了其受制约的一面,强调译者在发挥主体能动性的同时必定包含着受动性的一面(王玉,1995;陈大亮,2004);查明建、田雨(2003)从翻译过程、译者的译入语文化意识、译作与原作和译入语文学的互文关系等几方面探讨了译者主体性的表现;有的则分析了翻译规范与译者主体意识之间的关系(孙艺风,2003)。这些理论探讨旨在为我们理清译事上的一些基本问题,让译者在文本操作中有理可依,但由于多半停留在“说理”的层面,在实践操作中缺乏可证性,有待结合实证研究形成系统的、具有指导性的理论建构。
本文旨在探讨译者的主体性,翻译主体性和译者主体性的关系问题不在此详述。要解析“译者主体性”,首先要弄清何谓“主体性”。主体性最根本的内容是人的实践能力和创造力,简言之,是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陈先达,1991:115)。而译者主体性就是指“译者在受到边缘主体或外部环境及自身领域的影响制约下,为满足译入语文化需要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主观能动性,它具有自主性、能动性、目的性、创造性等特点,从中体现出一种艺术人格自觉和文化、审美创造力”(屠国元、朱献珑,2003)。可见,译者主体性最本质的体现是他的主观能动性,受到的各种制约因素包括有来自“边缘主体”的作者和读者,还有外部客观因素如社会文化环境,两种语言的特点、规律等,以及自身的审美力、创造力、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等等。如前所述,译者主体性体现在多方面,本文着眼于揭示文学翻译过程中译者所表现的思维形式与特征,通过对居祖纯(2000)“必要的青涩”的英译文进行分析,主要考察译者如何在客体(文本)相关的制约、规定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1.主题关联性思维与主体能动性
“必要的青涩”这篇小品文用青涩的苹果来比喻混沌未开的青春,颂扬其纯朴、真实的本质,劝诫青少年莫要做早熟的果实。文章没有直白的说教,通过买苹果这一生活小事逐步演绎出全文的主旨,寓意深刻,耐人寻味。“青涩”二字是全篇的点睛之笔,且在文中多处出现。我们通过对照以下4句的原文与译文,来探究译者对这个文眼的处理是否紧扣主题,是否丰满地表现了其内涵。
1)原:必要的青涩(题目)
译:the indispensability of greenness
2)原:唇齿之间的那一分青涩在不断转变着,反倒显得生动、真实。
译:The harshness or bitterness on the tongue constantly renews and therefore remains forever vivid and realistic.
3)原:然而混沌未开的青春毕竟是朴素真实的,它拒绝雕饰的幼稚犹如苹果青涩的一面,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译:However,one’s uninitiated and unsophisticated youth is simple and genuine. Just like the unripeness of the apple, the youth’s innocence of embellishments is a logical necessity.
4)原:青涩是与生俱来、无法磨灭的班驳胎记,我们大可不必为自己幼稚粗拙的一面过分地脸红。
译:The greenness of youth, like an indelible birthmark, is nothing to be overly ashamed of.
“青涩”分别是颜色和味觉词的组合,在这四处译文中,译者并没有把它的色味都全译出,而是分别处理成greenness / harshness or bitterness / unripeness / greenness of youth。译者究竟是如何发挥他的主观能动性的呢?是否符合原文的意图呢?其实任何语篇都受其主题控制和支配,对词义语境化内涵的理解与解释都必须以反映主题的宏观命题结构为依据,即作品主题必须得到微观命题的说明,二者之间具有认知关联性(华,2004:181)。居先生认为作者的意图“不在于讲怎样选择苹果,而是指出人年轻时的“青涩”,即“幼稚、粗拙”是“必要的”,据此考证字典得出greenness就是指an underlying innocence,从而得出“青涩”是green(ness)的喻义。因此,题目就以 the indispensability of greenness来反映全文的主旨。这个题目译文的精彩之处在于:译入语与原语的表达方式在所指与能指上都达到一致,且这一微观命题巧妙地点明了语篇主题,取得了最佳关联。译例4的译文与译例1相似。尽管译者没有道出他的操作理据,他的思维轨迹我们还是可以窥见一斑。作者把“青涩”比做“胎记”,又提到“幼稚粗拙”,这些关联性极强的词语至少给了译者这样的启示:“青涩”只能是一种抹不掉的特质,它不会是颜色也不可能是味道;“幼稚粗拙”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阶段,是无法避免、无法忘怀的,所以“青涩”应当就是指“幼稚粗拙”的青少年时期。这样的释义与上面提到的语篇主题也是极为吻合的,但若按译例1也译成“greenness”,则词义显得过为宽泛,因为它的次要义素可以是颜色,或是指一种稚嫩,作为题目采用却可以一语双关,涵盖全文,给读者以更大的想象空间;但此句是接近尾声,全文的主题已浮出水面,所以利用词语的搭配greenness of youth,对它限制词义,使得不但全句合乎逻辑,与全文更是浑然一体,首尾呼应。
译例2中,译者没有把“青”色译出,并把“唇齿之间”译为“舌头上”。是因为译者从认知逻辑的角度考虑到“对不同味道做出反应的是舌头,‘青’是颜色词,于舌头无关”,而且认为“青涩”二字在此是因果关系,即因“青”(年幼无知)而“涩”(痛苦、粗拙),所以把“青”略去不译。刘宓庆在《翻译与语言哲学》(2001:72)一书中谈到主体能动性在客体之源的前提下,可以得到充分发挥的4种表现形式,其一是“翻译主体可以对原作文本本身进行广泛的参校及参证(语义及行文的真伪判断、是非判断及勘疏辨析)”。我们以段中的前一分句来考证译文的合理性:“也许,成熟、甜蜜乃至完美,并非生命的终级意义,更重要的倒是向这一目标趋近过程中万般况味的体验;……”。显然,此处“万般况味”指的并非是“味道”这一表层意思,而是生活的各种体验,引出后一分句即译例2用“青涩”来比喻成长中所经历过的种种酸楚。我们再来看原文的次级主题,因为语篇的宏观主题要靠段落主题、语句主题以及微观命题来印证,实现其逐步推进和发展。原文主要由3段组成,各语段主题的内在结构是:买青苹果――喜好青涩(贴近生活本质)――颂扬质朴青春。第二句属于第二段落,译者用harshness和bitterness来明指味苦和暗指生活的痛苦,构成双关含义,可见译者是在语段主题和语篇主题的双重制约下发挥主体能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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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例3的“青涩”,译者一反常态地不谈“颜色”,也不讲“味道”,采用了“unripeness”。居先生知道“有的品种的苹果就是熟透也还是碧青”,并没有把“苹果青涩的一面”按字面译为“the greenness of apple”,那样会与主题无关。“苹果的青涩”与“拒绝雕饰的幼稚”的相似点是尚未成熟,“unripeness”一词不但符合比喻的神韵,也对所在第三段的主题起了烘托作用。
任何文本都有向读者呈现的特定主题及主题倾向――作者创作意图,并以抽象概括化了的思想内容物化于作品之中(曾利沙,2005a)。这篇文章中作者用苹果的青涩这一形象可感物来比喻幼稚青春这一较为深刻的主题,正是译者抓住这点,充分发挥了主题关联性思维,才能在客体的制约下跳着灵动、自如的舞步。
2.语言结构逻辑思维与主体能动性
中国人的思维重直觉,重整体把握,西方人则重理性,重逻辑分析,语言上最突出的表现是汉语的“意合”和英语的“形合”。“意合”是指话语中词句语言单位的结合主要靠语意的关联,缺乏明显的外在形式标记。“形合”是指要借助各种形式手段,包括词汇和语法手段来实现词句间的连接。许多汉语的句子结构都带着这种典型的意合特点,若用英语的逻辑形式和语法规范来分析,都是不符合逻辑的,因而,翻译过程中必然牵涉到两种语言结构形式的转换。我们来考证以下一个译例,看译者是如何实现语言结构的转换的。
原:重温仓促来去的日子,那成熟之前的天真幼稚印象最深:爱、被爱、错爱、落叶般瑟缩的痛苦以及繁硕如花枝招展的欢乐,样样都是第一次……
译:Looking back on quickly-elapsed years, we may find that the period of innocence and naivety seems to have given us the deepest impression: loving and being loved the first time, letting the first chance slip by, unprecedentedly sorrowful feelings like fallen leaves withering fast and the first time-experienced ecstatic joys like flowers in full blossom.
译者没有拘泥于原文的结构,他说“把‘样样都是第一次’作不同译法、放在不同位置”。他的依据在哪呢?细读之下,撇开原文朦胧、深邃的含义不说,我们不禁要问:在成熟之前的青春期产生的爱都是第一次吗?青春期所经历的痛苦和感受的欢乐就必定是人生的第一次吗?人们在真正懂得爱情、成熟之前,从萌素到恋爱并不限于一次。显然这句话是汉语意合特征的又一佐证。从认知逻辑的角度而言,该命题真正的所指是:在未成熟的青春期里所经受的第一次“爱、被爱、错爱、落叶般瑟缩的痛苦以及繁硕如花枝招展的欢乐”。鉴于英汉表达的差异性,译者将‘样样都是第一次’幻化成the first (time)/ the first (chance)/ unprecedentedly/ the first time-experienced,溶入到句中各词组里作修饰语,这样既完整地反映了命题,又合乎英语的逻辑思维,且避免了行文用语的重复。
3.形象思维与主体能动性
形象思维是以表象或具体形象语言进行的思维活动,是用形象方式反映现实或表述知情意的思维形态(孟宪鹏,1996)。文学作品中广泛利用形象思维的类比、联想等形式,激发读者按相似的规律来认识事物的本质,勾起丰富的联想。试看下面两例:
1)原:更重要的倒是向这一目标趋近过程中万般况味的体验。
译:What is more meaningful is the undergoing of various experiences and the savoring of diverse tastes in the trudge to that destination.
2)原:(……爱、被爱、错爱、落叶般瑟缩的痛苦以及繁硕如花枝招展的欢乐,样样都是第一次,)都曾在空白的履历上留下无可涂改的痕迹,也都具备着他物难以替代的价值。
译:All these have left inerasable marks on our path of life and have demonstrated their worth of being irreplaceable.
前面第一部分的分析已指出“万般况味”并非实指“味道”之意,译例1的原文采用了暗喻的手法:喻体是“万般况味”,本体是指生活的各种体验。作者寓情于形,译者也要利用译入语的“显象结构”来表现这一意象。形象思维的根本特点是通过塑造典型的形象来“使感性、杂多的生活现象升华为理性的审美的艺术形象,来显示事物本质规律的”(周建军,1994)。在英语中,译者只有利用抽象思维把握本质,建立逻辑秩序,才能发挥其形象思维,重构原文丰满的艺术形象。译者没有停留在艺术形象的简单复制上,而是增译了various experiences。本体的出现是否画蛇添足呢?是否会因此而抹杀了原文的美感?若按原文直译What is more meaningful is the undergoing of the savoring of diverse tastes in the trudge to that destination,译入语读者会一头雾水,savoring of diverse tastes 与the trudge to that destination 有内在逻辑关联吗?当读者无法make sense的同时,当然也无法体验到原文所创造的美的意境。译者将原作的精神风貌、审美价值和具体形象有机地融入到译文中,将various experiences和the savoring of diverse tastes并列,含义一目了然,正是译者的主体创造性赋予了译文独特的审美价值。
再看译例2,原文描述的对象是人生第一次所经历的情感体验。我们知道,情感体验不是工作经验,是无法在“履历”上留下痕迹的,但原文的着眼点是“空白”,汉语的意合性使得读者能根据这一形象联想到人生的历程。译者考虑到照搬原文的比喻“联想意义不富诗意,不美,反而会产生错误联想:在档案上留下记录”,所以换用英语中的类似比喻“inerasable marks on our path of life”.这个比喻所蕴涵的形象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痛楚和快乐就如同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留下深深浅浅的一个个脚印。这个重构的艺术形象简洁明了,为大众读者所接受,忠实地阐释了原文蕴涵的质朴原理。文学作品中要让译文读者获得同样的审美感受,译者作为阐释者需要“充实作品的图式结构,至少部分地丰富不确定的领域,实现仅仅处在潜在状态的种种要素”(罗曼・英加登,1991)。由于各民族认知心理的差异,如原文形象的图式结构无法被译文读者所接受理解的话,译者还应当重建这一结构,正如该译文所示。
译者要将意蕴深邃的原文形象转化为内心的美学意象,再物化为译文中的外在形象,要借助创造性的形象思维,才能达到译文形象的“形、神、意”兼备(范勇,2001)。以上两例都充分体现了译者发挥形象思维的主观能动性,针对原作品的形象比喻,译者或是增译本体,或是改变喻体,与原作达到视界的融合。
4.结语
短文“必要的情涩”的英译文中没有词句对应的简单复制,处处流露着译者主体的叛逆性。译者凭着对原作主题的深刻了解,对英汉语言文化差异的把握,对美学的艺术感受,以及缜密的逻辑思维等等,从择词选义到句式结构到形象描述无不有理有据,语言表层的“异”恰好体现了精神实质的大同之处。由此可见,译者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以各种制约因素为前提,越是能掌握这些因素并善于利用的译者,他的能动性表现越强。限于篇幅,本文只简要探讨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表现的几种思维形式,这并不是其思维形态的全部表征,更不是译者主体性研究的全部内容,希望今后会涌现出更多以实证研究来探讨译者主体性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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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认识
中医理论体系中原本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精神医学理论,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医学。但从现存各类史料中可以知道中国古代不仅存在许多关于精神疾病的记载,而且对精神疾病也有着较为系统的认识,只是这种认识不同于西方和现代医学。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观点确立于《内经》时期,“五脏藏神”和“七情致病”是其理论的核心内容。《内经》强调整体观念,建立了唯物的形神一体观,认为精神活动与五脏功能密切相关,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内经》还确立了以气血为生理基础的唯物论,《灵枢·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此后,中医对精神疾病的治疗无不以阴阳五行等理论、学说来辨证论治,判断气血、脏腑的病理变化对形与神的影响。
2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心理的影响
人的心理具有生物与社会双重特性,精神疾病不仅是生物学上的异常表现,而且是其所处时代与环境的社会文化的折射,患者的感知、行为、幻觉、妄想与民族文化、社会风俗、等社会因素关系密切[1]。文化甚至是形成人心理的决定性条件,在相同的环境中受相同文化影响的社会成员有着某种共同的心理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哲学是文化传统之源泉和灵魂,其思想能最集中地表现出各民族文化特征。儒道释思想渗透进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领域之中,成为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中理解世界、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中国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不仅给出了对人内心生活的理论说明,而且给出了提升精神境界的修养方式[2]。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引下,中国人对挫折、逆境有着天然的承受力和消化力。但文化本身也可以成为应激源,导致各种心理障碍,譬如儒学中一些压抑、束缚人性及苛求完美的东西又是导致精神疾病的病因。本文仅讨论儒道佛对心理世界的积极影响。
3中国古代哲学对精神医学体系的两点影响
3.1中国古代哲学语境下的“心主神明”论中国哲学中的心有多重意义,或以心为思维器官,或指思想、性情、本性。而西方人所谓之心,与灵魂离为两物,只指肉体心之一种机能而言。西方人认为超肉体者只有灵魂,中国人所谓之心,则已包容西方人灵魂观念之一部分。中国人舍弃人的灵魂而直言心,便舍弃了人生之前世与来生,而就此现实世界,从人类心理之本原与终极的大同处来建立一切人生观与宇宙观[3]。战国时期的哲学家模拟社会政治礼制秩序建构了“心主神明”的特殊理论,《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这一观点被中医学吸纳并发展,如《灵枢·邪客》云:“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类经·藏象类》中说:“心为一身之主,禀虚灵而含造化,具一理而应万机,脏腑百骸,唯所是命,聪明智慧,莫不由是,故曰神明出焉”。
3.2中国哲学一元人生观对心身观的影响东方人认为心身不对立,对世界并无精神界与物质界之分。中国的人生观是“人心”本位的一元人生观。心虽为人身肉体之一机能,而其境界则可以超乎肉体。中医理论认为心与身是相互影响的,是统一的,从未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进行严格区分,自《黄帝内经》以降的中国古代医学,其生理上的五脏五志说、病理上的内伤七情说等都表现了心身一元观。这种相沿至今的中医学的心身理论,并没有经过二元的分裂,而是由对早期心身朴素同一的认识直接深化而来,因而也就不可能完成对心身混沌同一的彻底分化[4]。中国古代哲学及医学传统中始终贯穿着形神合一、形质神用的心身一元论思想,没有以二元论的思想把生理同心理的东西区别开来。而西方人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总体说是二元的,即认为在肉体生命之外另有一个灵魂生命,因此有所谓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分别。尽管古典二元论带有贬低肉体、抬高心灵的错误倾向,但却因为有了二元分立的思想基础,才有了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明确的区别对待,于是西方渐渐产生了现代心理学和精神医学,而中医对心理及精神疾病始终没有产生区别于脏腑病证的系统认识。
4儒道释—安抚心灵的良药
传统文化的主干儒、道、释学说中蕴藏着丰富的调节心身的方法。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在《三松堂自序》中将其称之为“意义”哲学。儒家通过发挥个人主体性来正面应对心理冲突或困惑,用“命”来化解重大挫折和不利的人生境遇;道家采用退让、弃智守朴来处理遇到的困境;佛教则把生存困惑化解为其他方面,以超脱轮回来解决人的困境和问题[5]。白居易《醉吟先生墓志铭》中有句诗说得好:“外以儒行修其身,中以释道治其心。”
4.1儒家的修身正心之道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人保持心态平和、避免心理冲突的必要条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原则。儒家提倡的中庸是一种在严酷现实中的安身立命之道,要求把握住自己的内心世界,使心理平衡、适中,做人不狂不狷,处事无过亦无不及,态度温而不厉,情绪乐而不,哀而不伤。儒家还赋予“心”以伦理和道德的色彩,孔子把心看作主体的道德修养,说:“欲先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尽心知性”是儒家的重要修养方法。孟子的“存心、养性”、《大学》的“正心”、《中庸》的“慎独”以及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惩忿窒欲”等,无不强调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对情感的调节[6]。理学思想被宋以后医家用以讨论养生学,朱丹溪主张养生要正心、收心、养心。张介宾认为养生必寡欲保精,才能气盛神全。李认为“心静则万病息,心动则万病生,延年不老,心静而已”。这些养生法则往往与养德并论,可见中国古代医学中之伦理色调,正如《医源》所说:“如能清心寡欲,则情不妄发,致中致和,不但可却病延年,而圣贤正心,诚意,修身俟命亦在于此。”
4.2道家的修心养性之术道家崇尚幽居的田园生活,以求抛弃一切俗念和争执,超旷出世、知足保和等思想提供了在命运多舛的现实中自我调节的方法。林语堂说过:“道家学说给中国人心灵一条安全的退路”“,是用来慰藉中国人受伤心灵的止痛药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少思寡欲,知足知止;知和处下,以柔克刚;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是道家的养生处世之道[7]。不争就要知足,庄子反对心为物役,《金丹大要》也提出寡欲的养心之术:“夫圣人之养心,莫善于寡欲。”道家追求心灵的安静、祥和,《庄子·天道》说过:“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道家哲学提倡的“清静无为,顺其自然”力图把情感从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人超脱世俗之纠缠。《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说:“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道教医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卷三十七·道林养性》中指出:“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志昏……多愁则心摄,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志错昏乱”,均是对道家追求心灵宁静的践行。极私多欲会给人造成精神压力与躯体劳累,使人的精神高度紧张,甚者导致精神崩溃,而儒道思想倡导的清心寡欲就是保持平稳的心态,使内心不受外界干扰的精神疾病防范术。
4.3禅宗对尘世困惑的超越禅学是一门修身养性、立身处世的人生艺术,它始终不渝追求完整的个性化人格,可以说是一门近乎心理分析和治疗的学问[8]。禅学是生命哲学、心灵超越法。精神病学者贝诺瓦说:“禅非宗教,而是一种为实践而成立的睿智,一种当代文明可用作范例,以摆脱焦虑而达到和谐平静生活的体系。”佛教思想及修持方法的心理治疗作用主要有破我执,除妄念,破法执,空世界。我执即对我的执著,佛教认为我执是万恶之本,痛苦之源。只有破除我执,人才能消除烦恼,达到解脱。佛教宣扬“三界唯心”,“一切皆空”。佛教认为,只有认识空性,达成空观,才不会产生种种贪爱执著情感,才能超越生死轮回,得到解脱[9]。禅宗亦重视心的修持,提出“平常心是道”和“明心见性”的心性修养命题。佛家教人们面对大千世界,做到心净、心空、目空一切,从而得到心灵的平静。解脱与超越是禅学的最高境界和终极果报。佛教认为苦是人生的本质,人的生命过程就是苦,生存就是苦。因此,佛教的人生理想就在于断除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痛苦,以求得解脱,即所谓成佛。尽管它是虚妄的,但填补了人们的精神空虚,构筑了对来世的企盼。《冷庐医话·卷一·慎疾》记载了一个以佛家“静”、“空”治愈心病的例子:“真空寺僧能治邝子元心疾,令独处一室,扫空万缘,静坐月余,诸病如失。……观此知保身却病之方,莫要于怡养性真,慎调饮食,不得仅乞灵于药饵也。”
5小结
中医学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受心身一元哲学观的影响,“心身合一”及“形神合一”论成为中医心理学的核心思想。打着中国传统文化烙印的“心”的概念在中医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几乎无处不在,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存观和疾病观。中医养生学即强调养心、养性、修身,在临床治疗上也体现了以心治身和身心兼治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对国民的心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模式和处事方式。中国本土传统心理学以其特有的内省方式来引导人的内心生活,促进人的心灵成长,提升人的心灵境界。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改变患者的认知和生活态度,而传统文化强调的内省即指出了个体内求超越的心灵发展道路及个体与世界相和谐的心理生活道路[10]。杨德森等创立的精神超脱心理治疗即以道家处世养生原则为指导思想,日本森田正马受中国禅宗文化理论影响,开创了“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的治疗方法。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模塑下的本土心理学在现代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中医精神医学虽然先天薄弱,但其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有着鲜明的特殊性,其与文化的相关性也值得人们去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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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然主义(naturalism)是一个意义模糊的概念,它贯穿于欧洲哲学发展的全过程。纵观西方哲学史,我们可以把自然主义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古希腊萌芽时期;十七——十九世纪的自然主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自然主义以及当代西方(特别是美国)科学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本文拟就当代的自然主义进行考查。
一、科学派的自然主义
在后现代哲学文化的大背景中,在心理主义的复归和计算科学与认知科学的迅速发展的前提下,特别是在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悬而未决的争论之后,自然主义的科学哲学思潮出现了。这一思潮的首倡者是奎因(W.V.O.Quine)。
1.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
在科学哲学中最早明确倡导自然主义的哲学家当推奎因。奎因提出自然化认识论的动机是对传统认识论的不满。我们知道,所谓传统的认识论主要是指经验论的认识论和唯理论的认识论。在奎因看来,传统的经验论有两个教条:一是所谓的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问题;按照奎因的观点,如果全部科学(包括数字、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它们只是沿着边缘与经验相接触,那么分析——综合命题便没有了明显的界限,因此,认识论问题便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了。这是奎因自然化认识论的起点。二是所谓的还原论教条。奎因认为,休谟欲将关于世界的知识还原为感觉印象是不成功的,因为关于存在的全称陈述以及关于将来事件的陈述是不能用感觉印象来确定的。因此后来人们转向用语境定义(contextualdefinition)和集合论来使知识还原。如罗素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构造》等都企图将普遍科学语言翻译成逻辑的语言,然而这些努力都失败了,因为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告诉我们,即使有自洽的公理,也不能涵盖整个逻辑系统。因此,传统的经验论走入了误区。
对传统的唯理论的挑战则更为严重。唯理论者追求一种内在完备的理性的逻辑建构,以作为知识的基础,然而这一基础动摇了。因为,人们已认识到,用以建构的那种元逻辑和元标准根本找不到,前提性知识无法建构。另外,上面所提到的哥德尔定理更清楚地表明了这种逻辑建构的内在缺陷。所以不可能为科学知识建构一个可靠的逻辑基础。[1]
由以上分析可知,奎因的自然主义的一个来源是整体论(holism);另一个来源是非再生的实在论(unregeneraterealism),这种实在论所表现的是“除了科学内部可以商量的、不确定的事物之外,毫无惶惑之感的自然科学家的坚定状态”[2]。这种非再生的实在论的目的是建立科学主义(scientism),而整体论提出的目的则是放弃第一哲学,即传统的认识论。这两者的结合使奎因认为应该放弃合理重构,从而诉诸于心理学,把认识论看作是对认识的实际进行过程的记录,因此认识论者成了科学地探究人类知识获取的经验心理学家,“认识论的地位仅仅降低为心理学(因此,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1],p.74)
可见,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认为,传统的认识论虽然受到挑战,但在新的澄清的意义上认识论还存在,不过此时它已经是自然科学(特别是心理学)的一部分了。它和传统认识论的一个明显区别便是我们可以自由地运用经验心理学。这实质上就是把科学认识论降级到自然科学内部,从而取消了认识论的独立性地位,代之以心理学等自然科学,因此我们称以他为代表的一派观点为科学派的自然主义。奎因的观点可参见陈波的文章(《自然辩证法通讯》),1995.4.)。在八十年代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争论不休之时,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思想引发了不同的自然主义流派,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2.R.N.吉尔的工具化认识论
吉尔提出工具化认识论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传统的方法论基础主义失败了。例如,莱欣巴赫不是在逻辑中而是在实际行为规则中寻找方法论基础,哈金(Hacking)论证说,这些规则序列是随机的,从而也就不知道其是否合理。而卡尔纳普则在方法论上采取归纳逻辑的计划,他的观点也受到严厉的批判。继卡尔纳普等人之后,拉卡托斯和劳丹提出了元方法论。吉尔认为元方法论不能为反对相对主义提供有力的辩护,因为劳丹的策略实际上是直觉主义的元方法论,它是以判断关于科学合理性的前直觉知识的合理性为起点的,因此本质上讲这是一种解明策略而不是辩护,合理性问题因而被抹杀了。可见,元方法论也困难重重。波普尔将其方法论建立在否定后件推理的简单规则之上,而拉卡托斯(I.Lakatos)已经证明,若遵循波普尔的规则,会将一切理论证伪。如果假定应排斥被证伪的理论,那么一切理论都应被排斥,显然这是不可能的。综上吉尔认为,想从事寻找基础的工作是不可行的,应该放弃方法论基础主义而选择自然主义。“对任何科学来讲,都不存在哲学的基础,也不存在探讨科学的理论深度的哲学方法,存在的仅是科学方法本身”。[3]
第二个原因是虽然库恩、汉森、奎因和坎贝尔(Campbell.D.T)等人使心理学、经济学以及计算科学成为自然化认识论的基础,但是在吉尔看来,这些学科尚不足以完成这项任务。第三个原因是从六十年代起,认知科学开始出现并且对哲学的内容和方法,以及语言哲学、心理哲学和认识论产生了影响,进而也开始影响到科学哲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科学哲学家开始把认知科学作为对科学(作为一种认知活动)所做的哲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吉尔正是其中的一位。为把这种研究手段推向深入,1988年以后,他又把认知科学分为三束:①人工智能,②认知心理学,③认知神经科学。其中每一束都为科学哲学的中心研究课题提供了模型。这样,吉尔自认为已经完成了把科学哲学建立在认知科学基础之上的任务。这也正是他的工具化认识论(即自然化科学哲学)的核心所在。即“理论是通过一种包括个体判断和社会关联两者的自然过程而被接受(或放弃)的,并不涉及什么理论选择的合理性原则”。([3],p.7)自然主义的科学哲学不需要定义合理性,因为“理论选择的方式是‘自下而上的’,它从真正的行为者在其实际科学生活所面临的种种选择开始”,[4]“对我来说,存在的唯一一种合理性便是为达到已知目的而去运用经验确认策略的工具”。[5]可见,吉尔把合理性看作是工具性的,因而也就无需对其进行定义。因而我们称他的观点为工具的认识论。
伊弗朗(N.J.Efron)和费池(M.Fisch)从合理性的角度出发批评吉尔。他们认为,吉尔的解释是不充分的,因为它忽视了合理性问题。吉尔在判断模型的相对优势时过分强调其自然的模型技巧,过分强调自然的直观推理(uaturalheuristics),而对刻画科学活动的模型、发现错误以及模型化的系统尝试等的反省却不够重视。因此,“科学和其它人文学科的这一方面——即创造性的、思辨性的、反应性,简言之即说明的合理性方面——在吉尔的研究中完全被忽视了。”这样看来,吉尔对科学的说明像其它自然主义者的观点一样,确切地讲排除了关于科学的很重要的且最需要解释的方面。他们认为,正是由于吉尔放弃了合理性,才使他的理论的解释性价值受到了严重的限制。由于合理性对科学的探究来说是基本的,因此“吉尔的众多洞察和深刻的分析的结合并没有象他所说的那样能真正地解释科学”。[6]我们可以把他们的观点总结如下:一方面,科学不单单是纯形式的模型建构过程,它还有非逻辑的因素,后者恰被吉尔忽视了;另一方面,吉尔应该为自己的自然主义的合理性进行辩护,然而他却放弃合理性,从而也就无法为自己辩护。
总之,吉尔的工具的认识论本质上与奎因的观点一样都诉诸科学以解决认识论问题。他们或者把认识论看作心理学的一个部分,或用认知科学研究认识论。二者都使认识论问题“实证”化了,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取消了认识论问题。不过,与奎因相比,吉尔更加注重工具的合理性,从而上承分析哲学的方法论余绪,而更靠拢美国新实用主义的哲学精神。他以工具为出发点,试图使自然主义有解决描述和解释两方面的认识论问题的能力。但是吉尔忽视了科学认识的文化学方面,这一点伊弗朗是对的。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从库恩、汉森以来,对科学认识的社会研究(即科学的社会认识论)才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而科学的非逻辑方面也得到了相当深入的研究。从这一点上说,吉尔在自然主义诸流派代表人物中,受传统分析哲学的影响似乎较深,而同人文主义和价值论最为疏远。
3.撒加德、丘奇兰德、西蒙等人的计算化认识论
如果说奎因、吉尔等人的自然化科学哲学的观点仍然有相当浓厚的抽象理论特色的话,那么,撒加德的思想则试图实际地把认识论实证化。在《计算的科学哲学》一书前言中他具体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本书用一种解题和归纳的计算机程序来解释计算的观念同关于科学理论的发现、评价以及应用等的关联”。[7]可见,撒加德试图在计算机的框架内解释科学中的一系列问题,其观点如下:
a.理论是在计算机系统中的复杂资料结构;它们存在于由规则、概念以及解题所构成的高度组织的集合之中;
b.解释和解题是由规则、概念以及解答等作为中介的计算机程序;
c.理论的发现和评价是在解释和解题的语境(context)中引出的子程序;
d.理论概念是有意义的,因为它产生于发现程序,并且与其它概念有关联;
e.在科学探索过程中,理论活动和实验活动都是基本的,二者不可偏颇;
f.科学应如何研究,关于科学如何运行的描述性研究可以作出根本性的贡献。(p.189)
撒加德认为这个科学理论性质的计算性说明是较全面的。他对PI系统充满信心,认为它能解决认识论的许多问题(如规范和描述之间的关系)。但是后来他发现PI系统至少有两点不足。一是,现时的模型不能解释问题如何出现,因为PI要求的是给出问题;另一个不足涉及到PI中观察信息的来源,因为许多科学问题产生于观察和实验,而PI对新观察和实验的来源没有发言权。([7],pp.175—176,)由于PI系统有局限性,所以撒加德近来又发展了他的观点。他从注重科学自身转向也注重科学的社会性,并给出一种新的模型,“该模型从布散式人工智能(distributedartificialintellegence.DAI)的观点出发来看待科学共同体”。[8]亦即对科学的、心理的以及社会因素给出一种综合的看法,实际上这是一种科学的社会模型。因为此前有一种方法论个体主义学说认为,所有解释社会现象和个体现象的尝试肯定只涉及有关个体的事实,据此可知,社会解释能够而且最终会被还原为心理学解释。不管这种学说是否成立,撒加德认为,把科学看作布散式计算的系统并非是以该学说为先决条件的。我们可以把他给出的理由简单地总结如下:①有的事实具有无法简化的社会性;②心理学解释和社会学解释相互依赖;③对个体计算心理学的解释也可能用具有社会特点的术语来表述;④社会现象太复杂难以处理。所以他说:“把科学共同体看作是布散的计算系统的观点并不是把社会问题还原为心理学问题,而是要共同推进对社会和心智的理解”。([8],p.10)可见,撒加德并不否认认知个体活动的作用,他的目标是把对个体认知活动的理解和对科学共同体的分析结合起来,从而认识为什么科学的心理学说明和社会学说明可以结合为一体,以达到他所说的“从一种综合的观点出发来看待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的目的。
总之,撒加德认为,哲学与科学是连续的。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哲学处理的问题相对于科学来说是较一般的、思辨的和规范的。涉及到推理的哲学分支与心理学和人工智能是连续的。他试图把科学共同体看作是布散式人工智能,以求用计算机网络来解决有关问题,从而把科学的心理学方面和社会方面结合为一个整体。
特万泥对撒加德等人的计算机模型提出五点质疑。可以概括表述如下:
①模型能处理高阶的直觉推理吗?
②模型能处理不确定的交互作用吗(chancyinteractions)?
③模型能处理视觉的形象化描述吗(VisualImaginery)?由于计算论者没有注意到视觉认知的动力学,因此,甚至连这一问题的范围都没认识到。
④模型能处理一个广义的知识基础吗?特万泥认为这里有一个问题,即在一个知识基础中的那些条目实际上并不真正是原始资料,例如还有一些无认知的评价(如“结果不令人满意”)等等。“就我们所知,没有任何计算论者能在数据库(database)中做到使这样的信息(指元认知评价之类的信息——笔者)具体化。”
⑤模型能怀疑数据吗?科学家们一般都怀疑数据。然而,几乎所有的计算机模型都忽视了这一问题,它们把数据看作是一开始就固定不变的,给出的模型很难把握现实世界中的科学家所面临问题的范围。由于存在上述疑问,特万泥认为,“看来,有必要在一个更大的语境中来考虑计算机模型的作用,这个语境是我们关于科学思想的、发展着的理论语境。”[9]
特万泥的诘难是有一定道理的。科学理论的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性质等问题有其非程序性的方面,诸如直觉的、社会的种种因素以及数据真伪性等问题都是不能用计算机来处理的。撒加德等计算论者们把计算机理论泛化,以至使之成为解决所有认识论问题的万能钥匙,这里的片面性是显然的。他实质上用计算机理论取代认识论问题,这同奎因等人本质上是一致的。
以上我们谈了奎因、吉尔、撒加德等人的自然主义观点。总体来说,他们都注重把科学认知的哲学反思与科学本身的实证研究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应当说,吸收现代实证科学对认知的若干性质所做的具体研究是值得重视的,现代认识论如果不吸纳这些成果,不可能有新的突破,自然化的认识论注意到这一点,这使他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是,他们却使认识论的独立性地位问题受到了挑战,甚至把认识论消解为实证科学。而且,在自然主义的界定意义上,作为描述性事业的科学与作为规范性事业的认识论似乎是不可调和的。因此描述和规范的关系对他们来说是无法解决的。许多学者也正是基于这两者才对他们进行批判。但是,规范性和描述性难道真的不可调和吗?自然化认识论不能有规范的维度吗?为了突破这一二难的困境,劳丹才将价值论引入科学认识论之中,从而形成了他的规范自然主义。
二、劳丹的规范自然主义
劳丹提出其规范自然主义的直接动因便是奎因等人放弃了认识论的规范地位。在他看来这是自我毁灭。他主张自然化认识论可以以某种方式保持规范性,从而认识论虽然是自然化的,但却并不因此而丧失独立性以至于被彻底消解。
1987年,劳丹明确提出了规范自然主义理论。其原因有两个:一是劳丹认为科学方法论面临许多困境。在传统的科学哲学中,方法论占据重要地位,但是由于波普尔、特别是库恩的工作,这种情况一去不返。波普尔把方法论看作约定,因此,没有了合理性选择;库恩则认为方法论标准太模糊,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方法不能决定竞争理论的选择。拉卡托斯甚至断言我们根本提不出什么有根据的建议以使科学家接受或放弃哪个理论。费耶阿本德的纲领是“怎么都行”,主张方法论无政府主义。至于罗蒂则认为一切都应“罗蒂化”。由此可见,在历史社会学派那里,方法论发展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其规范力量已被完全剥夺了。
二是劳丹以前的自然主义方法论观点并不令人满意。如奎因认为,方法只不过是对自然科学所用方法的描述,因而没有规范的力量。这样,奎因等人便面临一个严重的困难:自然主义应该为自身的合理性进行辩护,但是“合理性是一个非自然的概念,”[10]这样自然主义要用非自然主义为自身辩护,这是一个悖论。为避免悖论,因此劳丹认为:“方法论的非规范化并不是由其自然化来表征的。恰恰相反,人们可以表明一个完全‘科学的’和彻底‘描述的’方法论将具有一个规范的结果”。[11]可见,劳丹希望在以前的自然化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中的相对主义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规范自然主义。具体观点及评论参见孟建伟和方在庆的文章(《自然辩证法研究》。1992.8;《自然辩证法通讯》,1992.2)。此处不再赘述。
三、“文化派”的自然主义
1.瓦托夫斯基的历史化认识论
奎因和劳丹等人的自然主义的共同特点是对社会文化的疏离。M.W.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则注意到认识的文化性,他倡导认识论的历史化以替代上述认识论。他认为,历史的认识论开始于如下前提:知识的获得是人类活动的基本方式,它不能脱离其它形式的人类实践,因此也不独立于这些其它形式实践的历史性(即其历史变化和发展)。[12]由这一前提可以引伸出三点论断:(1)人类认知实践的适当的研究域并不是抽象的“人类心灵”,而是具体的、有多种特色的历史的人类实践域——是社会的、技术的、艺术的以及科学的。(2)认知的进展要通过表征(representation),因为它通过把人工制品作为象征来表现。认知方式历史地随社会实践,因之也随表征的改变而改变。(3)对所有人类知识而言,不存在固定的、基本的形式或结构,人的心灵随着各种各样的历史实践的不同而改变,即心灵是一个变化发展的、历史地自我超越的人工制造物。
瓦托夫斯基认为,卡尔纳普的记录语句为经验的科学哲学提供归纳基础,但它并不就是感觉资料。后来卡尔纳普放弃了这些而支持他所谓的生活经验,但即使这样也还是不够的,因为在逻辑重构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并不简单地是经验,而是描述经验的语句在操作。但是这些语句——记录语句——必须依据某种语言,而卡尔纳普认为这种语言的选取是出于方便和实践上的约定。因此瓦托夫斯基说,卡尔纳普的这一宽容原则(principleoftolerence)实质上并没有为任何语句提供内在的或必要的归纳基础性说明,因此它是一个实用主义或工具主义的社会文化约定。
至于波普尔对理论证伪的说明,瓦托夫斯基认为也有赖于社会心理学。因为证伪的经验检验的构成也是社会文化的约定。奎因和哈贝马斯都诉诸于语言共同体的共识,对他们来说,真理是基于语言的内在规范。可见,认识论的社会化在当代哲学特别是科学哲学中的进展一开始本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之上的。从主体间的可检验性到社会选择、语言约定,都明显地表现了从经验基础的相对化向合理性选择论题的过渡。由此可见,认识的根据已从传统认识论的内在的或心智的语境转移到一个语言共同体的行为的外在的社会语境。
由以上论述,瓦托夫斯基提出应以历史化的认识论来替代传统理解的认识论。亦即把认知活动看作是历史地变动的,这种变动的涵义是指:认知、知觉的方式随整个人类实践(包括社会的、技术的、科学、经济、艺术的实践)的改变而改变。他把认知活动规定为不仅仅是思想上的,还包括通过实践形式表现出来的感情活动或主体能力的域;也包括在道德、艺术、科学技术语境中所涉及的判断方式。又因为人类认知活动不是独立发生的,它不能脱离各种实践形式,包括狩猎、生产、社会交往、战争、政治等;所以,实践是认识活动的具体方式。
2.富勒的社会认识论
富勒(S·Fuller)提倡社会的认识论。他认为,“一个对知识的自然化的研究本身就应该运用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和发现”,[13]而作为一门交叉学问的社会的认识论即可满足这一要求。它本着建构一种规范的科学哲学的目的而把“知识社会学”作为经验来源。它从三个方面来研究:(1)作为一种元理论;(2)作为一种经验的研究纲领;以及(3)作为知识策略。
首先,作为元理论,社会认识论的基本功能在于做出一种设计,以重新解释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在研究时到底在做什么。社会认识论者建构元理论的主要动机在于使知识“自然化”,并且确信知识是在它所涉及的世界之中的。而知识的自然化应该包括的不是认识论的消失,而是使一种界限——认识论和关于知识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界限——消失。近来,后现代主义者罗蒂为了追求经验的历史的研究而放弃规范的研究,这表明当代对知识所做的规范的哲学解释渐渐脱离了社会科学的解释。社会化的认识论者认为这正是对哲学在科学中的作用的一个错误理解的产物。
其次,社会的认识论也是一种经验研究纲领和一种知识策略的工具。在经验方面它是双重的:一是根据预设的科学编年史工作来分析关于知识增长的哲学陈述;二是在认识上把比较突出的历史事件分解为各个“运作部分”,这样才能决定一个认识规范的存在与否对事件的出现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在策略方面,社会的认识论目的是发展一种修辞(rhetoric),以便把它的元理论和经验研究转变为一种增加科学共识性的方法。
3.唐斯的社会自然化认识论
唐斯(S.M.Downs)在富勒等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地阐述了社会自然化的认识论。他认为,以前的自然化科学哲学不太关心科学实践的社会本质,所注重的只是用认知科学的成果来解释科学,因而这种研究是有缺陷的。一个缺陷是采用了认知个体主义(cognitiveindividua-lism),另外,科学实践的社会性不可化简。
唐斯认为,R.吉尔、西蒙以及撒加德等人把认知科学的方法用于研究科学理论的变革、评价、本质以及科学发现等问题,用认知科学的经验成果来充实和约束哲学理论,这是不恰当的。因为他们采取了认知个体主义立场,即完全根据个体的心理过程来解释认知现象,认为对科学家个人的心理机制的说明能充分地说明科学中哪些因素具有认知特点。他们认为在对成功的科学进行说明时要以认知因素为依据,而对失败的科学的说明则要应用非认知因素。这一观点在劳丹的不合理性命题中得到了明确表述:所有合理的科学实践都可以根据认知因素来解释,除此之外的部分则由社会学家或心理学家来解释。可见,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对成功科学的解释是不相干的,社会因素的积极作用从而被抹煞了。唐斯对认知个体主义进行了批判。他从科学家为什么组成共同体来开展研究这一问题入手进行分析,认为之所以必须组成研究群体,原因首先在于,检验或评价假说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心理能力,还要有技术分工和合作。劳动分工是按照技术在科学共同体成员中的分布进行的。其次,单凭个人力量来评价假说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个人能力毕竟有限。所以“科学家们应协力工作以克服个人的经验限制,从而可以对认知劳动进行分工。如果忽视这一事实,认知科学家也就忽视了科学知识生产所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本质。[14]
根据以上的批评,唐斯认为应该在认识论中加入一个社会的维度。他认为科学的社会本质有三个侧面:一是理论是公有的财富,它可以跨越时间在共同体中流传;二是社会相互作用直接导致认知成果;三是应从更大的社会背景上看问题,这对于我们了解某项活动是不是对科学的一种贡献十分必要。这三个侧面有助于明确科学事业的地位,澄清科学共同体与一般社会事业的关系。所有科学实践至少包含以上三个社会层次。唐斯的总结论是:(1)认知科学如果不放弃认知个体主义,它就不能对科学作出适当的描述性说明,(2)具有某一规范范围的自然主义科学哲学必然会有一种描述基础,这种基础要考虑科学实践与众不同的社会本质,(3)科学知识的生产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活动。([14],p.66)
瓦托夫斯基正确地看到了认识的获得是一个历史的、本身是实践的、而且不脱离其它实践的过程。他注意到宽容原则的实用性和约定性,从而提出认知活动是历史地变动的这一观点,并把它作为历史化认识论的整个出发点。这种见解虽然不错,但却并不全面。首先,认知活动是变化的,但变化是一切事物的特点。另外,认识有一定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相对不变,单纯谈论认识的历史变化显然有失偏颇,不可理解。应该把自然的因素和历史的因素结合起来才对。富勒主张把社会科学的方法应用于自然化的认知研究。他的观点得益于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以及历史社会学派的主张。自库恩发表《科学革命的结构》以来,对知识的社会历史研究渐渐盛行起来,而这已成为社会历史学派的特征。富勒、唐斯等人进而把自然化的科学哲学纳入到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去思考,认为哲学与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是连续的,应该把自然和社会科学方法运用于哲学研究及认识论研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全面。首先,虽然应用科学的方法于认识论的研究本身无可厚非,但是认识论的研究方法是否一定是科学的方法?认识论是否具有自己独特的问题和方法?他们这样做的结果能否使认识论保持独立性?这些都是成问题的。第二,从奎因开始倡导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连续性,接下来又把计算机科学和其他认知科学成果运用于认识论研究,后来又在自然化科学哲学中加入社会的维度,这里似乎有一个修改传统哲学所界定的认识论研究域的问题。本来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所主张的方法论主要是把自然科学方法移植到认识论之中,现在又加入了社会科学的方法。于是整个科学方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就是认识论研究所采用的方法。这样一来,认识论的特殊地位何在?它还属于哲学了吗?第三,唐斯批判认知个体主义,注重认识的社会性,认为这样才能对科学作出适当的描述性说明。这种观点当然不无道理,然而尽管科学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子系统,离不开社会实践,但科学本身毕竟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科学认知的本体论基础是自然界本身,它是独立于社会的,是价值中立的,在这一点上,科学认知活动的不同层次的主体(科学家个体和科学共同体)具有等价性。因此,对科学认识的说明是不能完全社会化的。在这方面,外史论纲领(如爱丁堡学派的硬纲领)已经宣告失败。
总而言之,自然主义的本质特征在于承认认识论和科学之间存在连续性,否认这种连续性便是非自然主义。在这一点上,我们所论述的三种自然主义流派符合这一界定。因为它们都认为认识论研究和科学密不可分。自然主义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科学和认识论的连续性上采取怎样的形式,能够走多远。奎因等人把认识论同心理学、计算科学、神经科学等自然科学联系起来,并认为是后者的一部分。显然这否认了认知的规范特性,使诸如辩护、推理以及证据等规范概念失去地位,而代之以一些自然科学的概念。这实质上就是取消了认识论,走向了一个极端。劳丹等人正因为看到这一点才把规范性,价值论纳入自然主义科学哲学之中,认为描述性和规范性可以调和。而文化自然主义者更有甚之,他们注重认识的历史性、社会性、文化性,主张认识论和社会科学是连续的,然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带有人为的、主体色彩的事物,是“想要”的事物,它需要解释学的诠释,有赖于对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可以说,文化自然主义比劳丹更注重认识的规范性,并有走向否认科学认识所具有的描述性,单纯强调规范性、价值性的危险,更有走向彻底相对主义的嫌疑。可以说,文化自然主义与其他自然主义的上述异同点使它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我们已经看到,自然主义科学哲学追求的是把认识论和科学联系起来,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哲学研究。应该说,这种重视科学的思想对当代哲学如何走出困境,如何摆脱基础主义的阴影等具有很大启发意义。它本身也是为摆脱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辩护主义而出现的,在客观上为西方科学哲学的重构提供了一条思路,但这条思路行不通。对当代自然主义来说,认识论或者成为科学的一部分,或者与价值论等结合,不管所采取的方式如何,认识论的独立地位已不复存在,哲学已经降低层次、消溶在科学之中,哲学和科学的界线从此化为乌有。这实质上是认识论的取消主义。如所周知,恩格斯曾经说过:“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由此出发,关于认识的本质、发展、评价、解释等一系列问题,都带有极大的普遍性。这些问题的性质和解决途径都属于世界观的范畴,它超越于任何一门具体科学之上。归根结底,认识论取消论不过是重蹈历史上经验主义的覆辙。而正如恩格斯所警告的,蔑视辩证法,蔑视哲学的理论思维是“不能不受惩罚的”。恩格斯甚至直截了当地说:“在这里,唯一的问题是思维得正确或不正确,而轻视理论显然是自然主义地、因而是不正确地思维的最确实的道路。”[15]自然主义作为吸收当代科学成果构建合理的哲学体系的一种尝试值得重视,但循着这条路走下去,所得到的只能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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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急诊科自2006年来,使用FOXPRO软件对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进行了记录。共有374例急性中毒的患者;男的229例,女的145例;患者的年龄均在1~80岁,平均年龄为36.02岁。其中20~50岁中毒的患者占其总数的85%以上,这些中毒的患者中有乙醇中毒100例、药物类的中毒121例(安定中毒就64例)、食物中毒66例、一氧化碳中毒11例、农药中毒74例(有机磷28例)、其他中毒共2例等。不同毒物种类的中毒人数差异有高度显著性(χ2=8994.13,P<0.001)。
1.2中毒的原因
患者中毒的原因主要是分为过分的饮酒、精神异常、误服药物、自杀服毒药,以及不明原因的中毒;小孩中毒多数是因为对好奇心,对不认识的物品直接就放进嘴里面造成的中毒。
1.3临床症状
中毒的方式不同,对应的临床症状就不同;药物中毒的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惊厥;对于农药中毒的患者主要表现为瞳孔缩小以及剧烈的呕吐;针对食物中毒的主要以消化道病变为主。发生急性中毒疾病之后,有些患者会并发一些病变如脑水肿、中毒性的肝炎、心肌炎等。这374例患者中有238例恶心、呕吐、腹泻等,出现抽搐的有66例,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闷气短的有31例,瞳孔缩小的有20例,出现头痛、头晕的有19例。急性中毒性疾病如若不及时的救治,不仅可能留下后遗症,甚至还会危及生命;如:瘫痪、植物人、聋哑人等。
1.4治疗
当中毒一经确认,应该立即给患者进行洗胃、催吐,然后补液,促进代谢,将体内的毒物及时的排除体外;之后根据中毒的类型运用特效解毒药,主要为安定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和蛇咬中毒患者,需要进行血液净化治疗、采用高压氧治疗等。其他的患者均进行对症治疗。在治疗的同时需要大量的使用维生素C和保护肝脏、心脏的药物进行治疗。
2结果
本组的374例患者通过门急诊留观治愈或好转出院347例,急诊治愈率为92.78%,需要住院进一步治疗者9例,住院率为2.41%;急诊死亡6例,急诊病死率为0.16%,自动放弃出院5例(预后不详,占0.13%)。其中有意中毒死亡4例,意外中毒死亡3例。不同中毒类型中,急诊住院率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农药、药物和食物,分别占32.35%、19.79%和17.65%。
3讨论
一、引言
译者,是翻译活动中最活跃的力量。历来中西译论中都少不了对于译者的评述;但是这些评述中大多是探讨译者应当具备的能力及视野。而本文则是从实际译作出发,结合接受美学理论来探讨译者在翻译中的不同身份任务。翻译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欣赏阅读,分析阅读,文本再现。因此,译者的三个角色分别是:阅读者,研究者和创作者。
二、译者作为阅读者
阅读是翻译的首要阶段,是理解文本的过程。阅读行为包含了两个参与者:文本和译者。他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形成了译者对文本的理解。
文学文本和我们所熟知的文学作品不同。伊塞尔指出文学作品有两极:艺术极和美学极。前者所指涉的是作者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和后者意味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构建出来的作品。而文学作品既不等同于前者,也不等同于后者,它居于两者之中。因此,整篇论文中所谈到的文学文本均是指尚未被读者所阅读的作品。
那么,在文学文本中有什么?伊塞尔认为文本具备一定的现实性,不过这种现实性并不是已存现实世界的反映,而是一个在文本宇宙中构建出来的全新世界。接受美学借用英伽登的图式理论,将文学文本视为一个充满意义空白的图式结构,拥有不同的层级,在每个层级都存在确定性与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便是文学文本的“召唤结构”,产生“动力性”,吸引读者参与到文本叙述的事件中,并为他们提供解释和阐释的自由。
《道德经》是为世人所熟知的中国哲学典籍,区区五千字,却蕴含了深奥难解的内涵。它在上述的各个层面上体现出文本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首先是语音语调层。汉语是表意文字。同一种拼音,带有不同声调所组成的字会有截然不同之意。此外,一个字在不同的句子中有不同的读音,不同的意思;这都对理解原文构成了困难。其次,在语义构建层面上,中文语法中没有明显严格的规定限制主语宾语,单复数,时态和人称;向来以意合成句。第三个层面是文学修辞格。《道德经》虽是哲学典籍,却少不了文学性。诗性的语言中使用了多种文学修辞格。如比喻(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隐喻(上善若水),对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修辞问句(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第四个层面是意境意象层。在《道德经》中多次出现“圣人”,“有道者”,这都是独具中国文化意义的词语,且在不同章节中,有不同的所指。最后是思想感情层。它涵盖了作者的世界观以及人生观。这是理解文学文本的的关键以及难点所在。
三、译者作为研究者
译者,作为读者,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理解原作。但是,这仅仅只是翻译的第一步。译者不应当满足于对文本的粗浅欣赏,还应当对原文有深入透彻的理解。因此,译者还应该是研究者,确定所要翻译的内容,以及所要采用的翻译策略。
亚瑟韦利具备多年翻译经验,形成了独有的文学理念。他拒绝维多利亚式的诗歌,译诗时打破传统抑扬格五音步,大胆在译诗中采用自由体。对于翻译,他认为,翻译所求绝对不是对等,而是风格上的一致。文学翻译应坚持“文学性”,也就是说译作应能够让译语读者读懂。在所译《道德经》的序言中,他说到,他所极力呈现的是“历史性翻译”而不是“经书式翻译”。前者所追求的是文本原本之意,后者所表达则是文本于后世之价值。因此,在翻译中,他将重心放置于原意而不是其文学性,辛苦考究文字,使用了大量注释,只为让读者明白原文真正意义。
林语堂则有所不同。他学贯中西,对翻译有其独到见解。他提出的翻译三原则:“忠实,通顺,美”,在翻译中也是贯彻始终。他所在乎的不仅仅是内容,意涵,还有原文的美感。
四、译者作为创作者
原作是文学作品,那么译作也应当是文学作品。阅读文学作品是一种文艺美学经验,而文学的功能是激发人的思维,想像和认识,沟通人们的心灵。而完成这一功能的往往是意象。翻译就是去解码意象,再重新构建意象。
在具体的翻译中,能够看到不同的翻译策略,对于文本不同的理解,对两位译者所带来的影响。
《道德经》
林语堂将其译作命名为《老子的智慧》,因为在书中,他不仅翻译了五千字道德经,还运用了庄子的思想来进一步解释老子的言语。亚瑟韦利则是翻译为《道与德:道德经研究以及在中国思想上的地位》,其中也表明了他对于道和德的理解。
道
“道”是整部作品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基石。在书中出现多达76次,而且在不同的语句中甚至有不同的意思。林语堂和亚瑟韦利对于这一字有着不同的理解。林语堂将其视为宇宙的力量,万事万物的源头,因而将其音译为“tao”。亚瑟韦利将其理解为道路,天路,因而译为“the way”。
德
“德”是此书中的另一个关键词。在书中出现了44次。道与德是不可分割的。道是模糊的,难以捉摸的,但当运用于现实事务中,便可称之为德。林语堂按照翻译道的方法,将其译为“teh(character)”,留待读者去填补其中之意。韦利将其译为“the power”,为读者表现出了道与德的关系。
五、结语
通过对两位译者的《道德经》译本分析,本文认为译者在不同的翻译阶段中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身为阅读者,阅读文学文本,译者结合自身的经历主动参与文本意义的构建中。而后作为研究者,译者深入探究文本。最后作为创作者,译者重新构建一部文学作品,实现文学功能。
参考文献:
[1]Holub,Robert C.(1984).Reception Theory:A Critical Introduction[M].London:Routledge.
儒家文化是一门重要的中华传统文化,其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生态文明哲学思想。现阶段,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对儒家文化中以“仁”、“德”思想为中心的生态智慧加以继承并运用,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对大自然的索取与利用方式,以此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永续利用,并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儒家文化中的生态文明哲学思想
(一)儒家文化的生态伦理思想
从根本上来讲,传统儒家文化中的生态伦理观念的最大原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儒家“天人归一”的生态伦理理念,想要表达的是个体思维具有整体性与系统性。正是在这两大特点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自然环境与人类发展的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科学发展的目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理论,被越来越多的人推崇,主要是因为作为一个传统而又古老的哲学命题,它又与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密切统一,其具有的生态伦理价值有利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有效合作,实现自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环境失衡不但体现在人与自然之间,更表现在人与与,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所说的生态危机不是单纯的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一系列表层现象,而是指人类正在面对的一系列生存危机。这些危机都是我们对地球无节制物计划开采,耗费所造成的。
从儒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对生态环境应该怀有敬畏之情。对此,孔夫子有三畏之说,“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其本意是说,我们应该对生命,对自然,对他人怀有基本的敬畏、尊敬之情,要尊重生命本身的多样性与自身的发展规律。大自然中存在着不同种类的生命,其形态以及其他调整各有各的不同,我们应该尊重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尊重生物物种的发展规律。保持谦卑、兼容的认识观,在爱护自身的同时,也爱护其它生命体,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同时,也要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其他生命形式。共同建造一个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生存环境。
(二)儒家文化的生态责任担当
儒家文化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它不仅包含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同时也包含了环境科学与生态学文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将传统儒家生态环保伦理观念与现代化生态环保学进行统一,促进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来讲,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根据传统儒家观念中“个人―家族―国家―天下”的认识逻辑,“个人”是其所有认识的出发点,位于其他几个重点内容的中心位置,儒家思想认为个体通过自身修养的提高,以实现齐家,治国最后平天下的远大战略目标,其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也要担负起自己的职责。
作为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观念的来源,必须要从全球化生态保护的需求出发,对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全面性、系统性进行深入探讨,将其与现代化生态环保理念意识想结合,使之引导我国生态建设工作的有效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子孙后代生存与发展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与良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家国国家发展,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生态文明下儒家文化在当下的意义
(一)“仁”
简单来说,传统儒家文化最基本的一个思想中心就是“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仁”又作为一种包含内容极为广泛的道德品质而存在,中心思想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怜惜、体谅、互助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这一理念基础上“仁”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社会得以继续发展向前的重要动力。
在古书《中庸》中写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对作为个体,却又属于社会的人的存在结构与生存原则作了简明,清楚的论述。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思想观念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儒家哲学与美学的大体构框架。根据儒家文化的初始观念来看,我们对“仁”字的本质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是从目前个体生存权进行拓展,涵盖所有生命形态的生存结构与态度。在《礼记・大学》中,古人个体想要有大的作为,为天下人服务,首先要做的是提高个人修养,这是个体发展的基础,只有处理与与自己的关系,才能以正确的态度与世界,与他人相处。
(二)个体与群体的协调和睦
在儒家的传统文化思想中,尤其看重个体与社会群体之间的和谐,统一。从先秦开始,众多入派学家一直将人的社会性群体性看得特别重,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们并不否认个体存在的价值以及个体对群体的作用。在儒学思想观念中,人类本能情感的抒发与表现必须要以共同存在的条件作为前提,这里所说的共同存在的环境就是中国人一直以来比较重视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虽然儒家学派的精神与道家精神境界相比,缺乏一种维度性,不过从人类社火存在的大环境来看,儒家学派所体现这一条件,恰好体现了人类智慧与理性的优势,同时也使得人与之之间,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能够保持一种正确的关系。处于对个体生命有限性与群体生命无限性的理性认识,在儒家学派的思想观念下,认为个体更应该怀有一种人本主义的情愫。
(三)“天人合一”
还是从儒家学派的核心思想理念,即“天人合一”来论述,其中“天”就是指自然生态环境,而“人”即指个体实体,也指个体的精神状态与情感意志,个体言行举止。根据儒家美学的观点,个体情感与意志可以寄托与自然,同时也会以自然变化为转移,自然作为客体与人这种审美主体之间存在着“比德”联系,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就是“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另外,个体意志情感与自然相附而存在,从古语“乐而不,哀而不伤”中可以反应出古人的这一思想。大自然馈赠人类,人类要服从于自然,才能共同存在,长远发展。对于儒家学派来说,天人合一,人顺于天,才是生态美学的终极体验与目标。根据马斯洛的相关理论来看就是:人与自然是彼此最为重要的组成内容,这就要求人类必须与自然保持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才能在自然中持续获得持续长久的发展……而且人和超越他的实体之间其实不存在任何绝对化的间隔。这一观点打破了以为生态观下对生命认识的局限性,它是从生命的普遍性这一角度出发,对生命之间的联系进行认识,以实现不同生命体与结构之间的协调性。
(四)“德”
我国儒家生态理念的重点是坚持以德性为中心,从爱民普及到爱万物,达到“仁者”与世间众生统一的思想境界。在这里所说的“仁”,就是仁爱。在《论语》一书,第一次对“仁者,爱人”的思想内涵做了一个概述,反映了儒家生态哲学的观念。从儒家学派所反应的生态哲学中我们可以对人类在宇宙中的重要地位和价值有初步的认识。儒家思想观念中,人是万物之首。孔圣人曾经说过“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这就反映了儒学中仁爱的三层内涵:第一是爱亲人,第二是爱祖国,第三是爱世间万物。儒家学派的继承发展人孟子也曾说过遵循规律,按时播种,粮食年年有余;不用过密的欲望,放过小鱼仔则鱼鳖年年充足;山林砍伐采摘有度,则材木山货用之不尽,只有这样民众才可以获得长远富足的发展,这也是治国之道也。从孟子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儒家学派不但将仁德看做是人类的本质品性,而且希望能够将这一品性推及到世间其它物种,包括宇宙自然的万物,让作为个体的人具有一种普世的价值情怀。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儒家思想在号召仁德的同时,给予世间所有的生命以尊重和爱护。儒家思想中顺天时,万物生生不息,尽天命的观念与态度,为当今人类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足而有力的理论支持,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平等和谐发展提供了指导作用。
三、结语
总而言之,中华传统儒家文化中蕴含有丰富的生态文明哲学思想,儒家以仁德出发“亲亲,仁民而爱物”的生态伦理观,以及儒家的“天人合一”辩证思想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宇宙万物和谐共生,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我们要认真分析、学习儒家文化中的“仁”、“德”精髓,结合当下生态环境现状,重新审视人类的生产发展模式,转变无规划、无限度地索取大自然的粗暴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在文学批评的领域里。法国批评家希波里特·泰纳(nipplm AdolpheTable,1828—1893)以其大名鼎鼎的文学演变受制于种族、环境、时代三要素的理论而闻名于世。他的理论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且不说l9世纪后期的许多批评家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理论,就是在当今我国的很多文学读物和教科书里,依然可见泰纳那种社会学文学理论的影子。虽然泰纳的这种从外部进行文学研究的理论的弊端早已为西方的学者所批判,但是它毕竟是社会学文学理论的先声,因此时至今日仍不乏其追随者。作为一位博学多识的学者,泰纳在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方面均有造诣,仅就文学批评的领域而言,除了“种族、时代、环境三要素”理论。泰纳关于文学问题的讨论还有很多,其中很多不常被人论及。这些论述散见于他的《拉封丹及其寓言》(E.,m/SUAr脚deLaFonm/ne1854)、《英国文学史》(H/sto/rede/af妇盘鹏ang/a/se,l一4vol1864一l869)、《艺术哲学》(P^del’art1865—1869)等有关文学批评的著作里。其中,《艺术哲学》一书虽不是专论文学的理论著作,但是它将文学置于“艺术”的总体范围之下,并从这个角度对文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这样的一些讨论,对于说明泰纳的文学思想仍然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从文学批评的角度,仅就《艺术哲学》一书,谈谈较为显著的几个问题。
一、文学艺术耍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
泰纳抓住了艺术要表现事物的普遍性这个问题,对艺术的本质进行了讨论。既然是一部“艺术哲学”,必然要从艺术的总体概念出发,去探讨艺术的特点和规律,进而去说明各个艺术形式。泰纳从对艺术作品的定义这一角度去考察艺术的本质,并对艺术形式做了分类。他认为,一切“艺术品的目的都在于表现某个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在诗歌、雕塑、绘画、建筑、音乐这五大艺术形式中,泰纳将前三者界定为“模仿的”艺术,因为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总体”与实物相符;后两者界定为非模仿的艺术,他们表现的是“各个部分”间的数学关系。泰纳强调“模仿的”艺术,并非照搬现实,而是要抓住最能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的因素,对这些因素进行模仿。他认为一切上乘的艺术品都不拘囿于现实,因为现实不能充分表现特征,必须由艺术家来补足。相反,艺术家如果缺少这种善于抓住事物主要特征的天赋,也就与临摹的工匠毫无二致了。因此对现实进行一定的夸张和歪曲,以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在艺术作品,特别是优秀的艺术作品中是十分必要的。泰纳这里所谈的“诗歌”即文学,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虽然关于文学究竟是“模仿的艺术”还是“表现的艺术”是一个复杂的话题,不能简单而论,但是泰纳提出模仿并非照搬现实,至少肯定了文学作品中那些不同于现实生活的因素。当然,泰纳所举的文学方面的例子都紧紧围绕他的“艺术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这一论点,并没有深入到文学的虚构性问题,可是这种讨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为说明“文学真实”与“生活真实”的不同奠定了基础。而反对艺术创作单纯地摹仿自然,要求艺术抓住事物的普遍性,这也正是黑格尔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从历史角度看待文学问题
在《艺术哲学》中,关于艺术以及文学诸问题的讨论始终是放在历史的具体角度进行分析和考察的。泰纳深受黑格尔思想的影响,而其中“最重要的影响(认识论问题另当别论)体现于……泰纳的历史观念,这样一种历史的眼光和角度与他的“时代”这一术语相类似,也正是其历史观念的体现。简单地讲,这种历史眼光就是:认为文学作品产生于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文学批评也由于经历了历史的积淀才得以确定和趋于合理,因此只有将具体的文学作品及其相关批评,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才能对文学问题得出比较科学、公允的结论。正是对泰纳关于艺术作品的产生、评判以及作用等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他文学观上所反映的历史意识。
艺术品的产生受到当时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这是泰纳在《艺术哲学》中着重论述的一个问题。而文学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自然也是如此。泰纳花费了大量的精力、笔力去说明意大利画派和尼德兰画派,古希腊雕塑等艺术形式是如何在他们那独特的“气候”下产生的。这“气候”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历史环境。
从分析绘画艺术的产生人手,泰纳总结了艺术的产生规律,继而将这一规律推广到各个艺术形式中去。因此对艺术的产生问题的讨论,同时就包括了对文学作品如何产生的认识。泰纳认为,艺术品的产生及其作用都与历史的具体形势密切相关。泰纳说:“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uJ他认为,首先有一个“总体形势”,其次是总体形势产生的特殊倾向于特殊才能;然后这些才能与倾向造就一个中心人物;最后,声音、形式、色彩或语言这些艺术材料,把中心人物变成形象,或对中心人物的倾向与才能进行肯定。
关于“总体形势”,泰纳描述为:在古希腊是好战与畜养奴隶的自由城邦;在中世纪是蛮族的入侵,政治上的压迫,封建主的劫掠,狂热的基督教信仰;在l7世纪是宫廷生活;在l9世纪是工业发达,学术昌明的民主制度……而“特殊倾向”和“特殊才能”则表现为爱好体育或耽予梦想,粗暴或温和,战争的本能,说话的口才,追求享受等错综复杂的倾向,具体来说:在希腊是肉体的完美与机能的平衡,不曾受到太多的脑力活动或太多的体力活动扰乱;在中世纪是幻想过于活跃,漫无节制,感觉像女性一般敏锐;在17世纪是专讲上流人士的礼法和贵族社会的尊严;到近代是一发不可收拾的野心和欲望不得满足的苦闷。
所谓的中心人物,就是表现了“特殊才能”或“特殊倾向”的典型人物:这个人物在希腊是血统优良、擅长各种运动的青年;在中世纪是出神人定的僧侣和多情的骑士;在l7世纪是修养完美的侍臣;在我们的时代是不知厌足和忧郁成性的浮士德和维特。按照泰纳给艺术的分类,艺术作品或是表现中心人物或是诉之于中心人物。而文学和雕塑艺术一样,被他划分为模仿的艺术,它们表现中心人物。他认为,古代雕像中的《梅莱阿格尔》和《尼奥勃及其子女》和拉辛悲剧中的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一样,都是表现中心人物的。同样,文学和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一样,其产生受特定历史条件影响。因为从泰纳对予“总体形势”、“特殊倾向”和“才能”,以及“中心人物”这些术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时代精神”和“周围风俗”无非都是特定的历史环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们所代表的含义也不同。而按照他的推论,正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才产生了表现不同的典型形象的文学作品。
从艺术品的产生来看,文学作品的出现受到了历史环境、特定社会风貌的影响,同样,从艺术批评的角度来看,关于文学作品的合理评价也是一个历史积淀的过程,而文学批评也应回到历史中去,参考特定的历史背景,从而对文学作品作出一个合理的理解和评判。泰纳在谈到如何形成对艺术品的公允判断时谈到:先是与艺术家同时的人联合起来予以评价,这个意见就很有分量,因为有多少不同的气质、不同的教育、不同的思想感情共同参与;每个人在趣味方面的缺陷由别人的不同趣味加以补足;许多成见在互相冲突之下获得平衡;这种连续而相互的补充逐渐使最后的意见更接近事实。然后,开始另一个时代,带来新的思想感情;之后再来一个时代;每个时代都把悬案重新审查;每个时代都根据各自的观点审查;倘若有所修正,便是彻底的修正,倘若加以证实,便是有力的证实。等到作品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法庭丽得到同样的评语,等到散处在几百年中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大概是可靠的了;因为不高明的作品不可能使许多大相悬殊的意见归于一致。也就是说,在历史积累中形成的价值判断是一个趋于真理的结论,正如我们“今日每个人都承认,有些诗人如但丁与莎士比亚,有些作曲家如莫扎尔德与贝多芬,在他们的艺术中占着最高的位置。”这样的一个结论正是在数百年来众多意见和判断的不断修正、不断积累中所产生的。因而也是一个比较公正的结论。那么当代的批评家又如何去考察判断一件艺术品呢,泰纳认为,艺术品产生于历史环境之下,因此批评家对待历史的第一件工作是为受他判断的人设身处地,深入到他们的本能与习惯中去,使自己和他们有同样的感情,同样的思想,体会他们的心境,又细致又具体地设想他们的环境;凡是加在他们天生的性格之上,决定他们的行动,指导他们生活的形势与印象,都应当加以考察。这样一件工作使我们和艺术家观点相同之后能更好地了解他们;又因为这工作是用许多分析做成的,所以和一切科学活动一样可以复按,可以进行改进。根据这个方法,我们才能赞成或不赞成某个艺术家,才能在同一件作品中指责某一部分和称赞另一部分,规定各种价值,指出进步或偏向,认出哪是昌盛、哪是衰落。
虽然这种历史主义的口吻有滑向相对主义的危险,但是毕竟道出了批评工作的_丌一分真意。正如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一书中所说的:“实际上,我们是从自己认识中的一个部分建立一个更高标准出发去批评自己认识的另一部分”。从当代的批评视角出发,回到历史中去体察作品的原生态,继而在一个动态的价值尺度中综合考察和重新认识作品本身,这正是泰纳在19世纪对批评工作所作的概括,也是与韦勒克等人所倡导的“透视主义”(pempcctMsm)相类似的地方。
不仅文学的产生和文学批评受制于历史环境,泰纳认为,文学的作用也体现在对于时代精神与风俗的反映上。而对于历史时期的主要特征表现得越充分、越生动、越深刻,作品所占的地位就越高,泰纳将这样的作品称为“历史的摘要”。他认为,文学作品,特别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可以补足历史研究的文献缺漏,可以提供各个时代的思想感情、重大事件和民族特性。,虽然我们不能同意将文学作品当成历史研究中的文献资料,但是,承认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世纪的掠影,它更具代表性地体现了历史进程中的民族性和时代性,认为通过阅读文学作品可以感受历史环境,则是不无道理的见解。既然越是伟大的文学越是表现事物的本质特征,而这种本质特征无疑是历史性地存在的,因此艺术所表现的真理也必然是历史的真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泰纳的历史主义眼光的确渗透在文学研究的每个基本层面,无论是文学的产生、评价,还是对于其作用概括和价值的判断,虽然其中有些观点未免极端,但从总体上看还是有很多合理成分的,这些观点也的确道出了文学的特点,为我们更好地研究文学本身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三、价值强调对历史相对主义的克服
正如我们上文所说的,泰纳的历史主义贯穿于《艺术哲学》,也渗透在他的文学观念之中。然而历史主义很容易导致彻底的相对主义,但是在《艺术哲学》中,泰纳却避免了相对主义的错误。他并没有过分注重作品的历史价值而忽视其艺术价值,相反,他致力于对文学价值判断标准进行界定,强调即便是同一时期的相同题材的作品,由于艺术家运用了不同的手法,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从而使艺术品分出高低等级。他将衡量艺术价值的标准规定为,对于“显著特征”的表现,以及对特征的效果集中程度的表达。“显著特征”分为“重要的特征”和“有益的特征”。“重要特征”主要指更接近事物本质的特征,泰纳认为,文学价值的每一等级都相当于精神生活的等级,别的方面都相等的话,作品的精彩程度则取决于它所表现的特征的重要程度。而人类精神生活中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一个民族、种族的主要特征。“有益的特征”则与人的道德等级相关,泰纳认为,文学价值的每一等级都相当于道德价值的等级。因此,作品所表现的道德等级越高则其艺术成就越大。但是泰纳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往往将作品中人物的道德等级等同于作品的道德等级,这种逻辑上的谬误不仅在例证上损害了他理论的合理性,更成为其理论的一大硬伤。当然,作品具有显著特征也并不一定就会成为伟大的作品,还要看如何去表现这些特征,这就涉及到效果的集中程度的问题。要达到作品效果的集中,泰纳认为要做到三个方面:在塑造人物性格时要表现他的“精神地层”,也就是人物性格的典型与集中;构思情节要与人物的性格相符,要能够表现人物;最后,作品的风格要与人物性格以及情节相配合,做到人物、情节、风格的统一。虽然泰纳的论述并不算深入,所持观点也并不新颖,但是却体现了他对艺术的自身规律及其价值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_IzEJI~Y他理论上单一的历史标准,避免了相对主义的弊端。
哲学领域关于天人关系的上述见解势必会对传统养生文化产生深刻影响,这一方面是由于养生学直接以人体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则在于传统养生文化是以古代哲学作为自己的深厚底蕴。事实上,天人关系也确实在中国养生文化中占有一席特殊地位。我们完全有理由把它视为传统养生文化赖以生成的哲学基础。
早在中国传统养生理论的奠基作《黄帝内经》中就明确指出:“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灵枢・经水》)又说:“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可见古代养生家在天人关系学说的影响下,已经直观地感觉到人类处在天地之间,生活于自然环境之中,只能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存在。既然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也就与自然万物之间存在一种相通相应的关系。所谓“人与天地相参”,强调的正是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这种统一关系在传统养生文化中,至少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得到充分印证。
1.人体的生理过程与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存在同步关系。《灵枢》提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气之常也,人亦应之。”这就是说,人体的生理活动会随着四季的交替而发生生长、收藏的相应变化。《素问・金匮真言》还认为:“东风生于春,病在肝”;“南风生于夏,病在心”;“西风生于秋,病在肺”;“北风生于冬,病在肾”。意思是说,人的内脏的生理功能分别与四季不同的风向相联系,不同季节的风向往往会引起相应的内脏器管发生一定的病理反应。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人体的生理过程是与自然界的运动变化相同步的。
(2)人体与自然万物同受阴阳五行法则的制约,并遵循同样的运动变化规律,俞琰《周易参同契发挥》对此作了详尽的阐述:“人身法天象地,悉与天地造化同途。《素问》:‘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已闭。’又云:‘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月廓满,则血气实,肌肉坚;月廓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是故天地有昼夜晨昏,人身亦有昼夜晨昏:天地有晦朔弦望,人身亦有晦朔弦望。其间寒暑之推迁,阴阳之代谢,悉与天地胥似。’”上述观点的核心,就是把天地视为一个大宇宙,把人体当一个小宇宙,大小宇宙之间存在着一种息息相关的对应关系。
(3)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构成物质。我国古代哲学家大多认为“元气”是构成世界万物的基本物质。《老子》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指阴阳二气冲荡而化合成万物。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万物之一,同样也是由“元气”化生而成的。《素问・宝命全形论》所说的“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正强调了人和万物一样,都是天地之气合乎规律的产物。事实上,在传统养生理论,特别是《黄帝内经》中,人的生命过程,包括生、长、壮、老、死等各个阶段,都被归结为“气”的发生和聚散的必然结果。
也许正是因为古代养生家充分认识到了人与自然万物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统一关系,所以无论在养生理论或实践方面,他们都极力主张把研究人体与探讨自然统一起来。所谓“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素问・举痛》),正是上述主张的典型概括。
科学发展史曾经一再告诉人们,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哲学,都必然采用一定的认识方法,而所采用的哲学认识方法的性质又会对该学科的理论及实践产生深刻影响。考察中国养生文化史可以发现,“天人合一”的观念几乎渗透到了其中的每一个角落。首先,“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或自然与人事是相通、相类和统一的。也就是说“天人合一”论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天人相通,皆以“天道”,为“人道”之根本,天人是相互贯通的;二是天人相类,认为天人在形体性质上都是相似的。如《吕氏春秋・知分》曰:“人物者,阴阳之化也;阴阳者,造乎天而成者也。”人既是天之阴阳所化生,故天人同类而相应。这便是古代养生家探讨人体奥秘的理论武器。如前所述,“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在养生领域一般转化成一种关于天地与人体各为一个相对独立而又彼此对应的所谓“天人大小宇宙”理论。古代养生家往往依据这种理论,从观察宏观的外在大宇宙入手,来指导探索人体的内在微观“小宇宙”。俞琰在《周易参同契发挥》中就指出“古之修丹者,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中以稽于人心;于是虚吾心,运吾神,回天关,转地轴,上应河汉之昭回,下应海潮之升降,天地虽大,造化虽妙,而其曰月星辰之著明,五行八卦之环列,皆为吾摄入一身之中,或为吾之鼎器,或为吾之药物,或为吾之火候。反身而观,三才(日、月、星)皆备于我,盖未尝外吾身而求之他也”。至于《黄帝内经》对人体构造的认识,更是明显地带有“天人合一”哲学观念影响的烙印。《灵枢・邪客》称:“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音声;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藏:天有六律,人有六府;天有冬夏,人有寒热……”总之,在《黄帝内经》作者看来,自然界这个大宇宙有什么,人体小宇宙也就必然会有一个部分或一种机能与其对应。这种对人体奥秘的认识,今天看来尽管包含了不少牵强附会的主观臆测成份,但它的产生对于传统养生理论和实践方法的确立,无疑提供了一种直观的理论依据。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心血管内科于2015年5月~2016年5月收治的患者20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入院顺序编号分组,实验组与对照组各100例。对照组中男58例,女42例;年龄32~79岁,平均(59.868.24)岁;疾病类型:冠心病22例,高血压14例,风湿性心脏病23例,心肌梗死17例,心律失常13例,心绞痛11例;合并症:糖尿病17例,COPD 9例。实验组中男59例,女41例;年龄31~80岁,平均(61.248.36)岁;疾病类型:冠心病24例,高血压18例,风湿性心脏病21例,心肌梗死14例,心律失常14例,心绞痛9例;合并症:糖尿病12例,COPD 6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患病类型等一般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
1.2压疮风险评估
患者入院后,由临床医师对患者的压疮发生风险进行评估,责任护士要观察患者局部皮肤的变化情况,尤其针对长期受压迫的部位要给予重点观察,评估内容有皮肤颜色,温润,皮肤潮湿度、周围皮肤是否受污染等[4]。另外还要对患者进行全身评估,包括卧具、心理状态、营养情况、基础疾病等,了解患者局部发生压疮的可能性。利用评分制进行评估,评分分值越低,说明患者出现压疮的可能性越大[5]。
1.3护理措施
对照组患者则进行常规护理:①促使患者活动或移动,对于长期卧床的患者,经常变换卧位,2 h定时协助翻身,必要时半小时1次。翻身时注意技巧,勿拖拉以免损伤皮肤,应观察受压部位皮肤情况,给予按摩。建立翻身登记卡,对于能够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在家属的帮助下进行肢体锻炼,促进血液循环[6]。②对于消瘦、长期卧床的患者,应根据情况给予气垫床、软枕,保护骨隆突处给予泡沫垫、气圈可减少或舒缓局部压力[7]。③保持床铺平,干燥,清洁,无渣屑,被服,病号服干燥,如有污染应及时更换,加强基础护理。④加强营养,给予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水肿患者应限制水和盐的摄入。脱水患者应及时补充水和电解质。对于不能迸食者给予鼻饲或静脉外营养。实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预防性中医护理对策。①观察病情:祖国医学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来观察和收集患者的病情资料,所以应用四诊,及时、仔细的观察长期卧床或久病体衰的患者的病情,以便积极评估患者情况和及时了解压疮发生的危险因素是否存在,对有压疮危险的患者提供因人制宜、辨证施护的个性化护理。②防压工具:中医取用天然食药作为材料制作各种防压工具以减少局部组织的压力,有些甚至还能起到活血化瘀的作用。采用北方盛产的糜子制成糜袋子;将荞麦皮装入棉布袋内制成直径为20 cm,中心直徑为10 cm的空心圆枕;采用自制黍子(未脱壳的黄米)褥垫预防压疮,取得满意效果[8]。用将谷粒制成谷粒袋,中医认为谷粒性情温和,加之其圆润光滑灵活,对皮肤也有轻微的按摩作用,故可促进局部的血液循环还可以使患者的受压部位不会固定在一个点。③中医调理:压疮是由于各种疾病导致患者活动不便、长期卧床,抵抗力、免疫力低下所造成,故平时应加强调理,重视饮食,增强体质,情志舒畅,防止发病。a.起居调理:病室应整洁、安静、室温适宜、通风良好;床单应平整干燥、被褥柔软、床面不得有碎屑或渣子,以免磨损皮肤;由于患者体质较差,要经常作按摩、抹身、翻身,所以还得要注意保暖,以免受凉;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必须消除其原发病因。b.饮食调理:患者由于长期卧床,气血虚衰,湿邪困脾,故饮食上宜清淡,忌肥甘厚味、生冷、辛辣之品。加强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的摄人,以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来预防压疮的发生。c.劳逸结合:压疮是年老体弱、营养不良、大手术后或恶病质患者,尤其是昏迷、瘫痪患者高发的并发症,所以这些高危人群需要足够的休息,以减少体力的消耗。中医认为,适当的运动有助于气血运行,对压疮的预防有很好的作用。在原发病允许和不影响疾病治疗情况下,应鼓励患者积极活动,如患者自己经常更换卧位、做些简单的减压运动、早期下床活动,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活动,采用劳逸结合的休息方式。这样既可预防压疮的发生,又能防止因长期卧床而导致的其它各种并发症和促进疾病的早日康复[9]。d.中药制剂:选用具有舒筋活络,祛风散瘀功效的活络油;将中药红花30 g加入50%乙醇800 ml 浸泡,浸泡液变为桔黄色即可使用;采用自制红花酒精局部按摩,防治丁字鞋压疮;采用自制中药洗剂湿敷受压处皮肤,取得了预防压疮的显著效果。另选用山茶油、龙血竭粉混合,调和成糊状,用无菌纱布包扎,效果显著[10-12]。
1.4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患者出现压疮的情况,分析压疮发生率。采用本院自制的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开展护理满意度调查,采用分级评价标准,8~10分为满意、5~7分为一般、4分以下为不满意。满意度=(满意+一般)例数/总例数100%。难免压疮是指虽经精心护理,但因患者自身条件,如严重水肿、恶病质、有医嘱禁翻身等,难免要发生的压疮。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9.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护理效果的比较
实验组的护理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
2.2两组患者护理总满意度的比较
实验组患者的护理总满意度(95.0%)明显高于对照组(7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
3讨论
压疮是临床住院患者比较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压疮的发生可作为对医院护理质量进行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有利于充分展现医院的护理质量与水平。祖国医学在总结古代劳动人民与压疮作斗争的经验中,中医对压疮的治疗原则重在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已经认识到了预防压疮的重要性。早在《内经》中就有了治未病的思想,强调防患于未然,所以,国内观点认为:压疮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院内压疮发生率应为0。目前,有研究表明,患者的压疮通过护理干预,能够得到有效预防,针对院外带入压疮的病患,也可促使其创面得以愈合[13]。压疮的发生与多种因素相关,包括摩擦力、剪切力、压力等因素,除此之外,患者的运动受限、营养状况、皮肤、感知、精神状态、年龄等因素也与压疮的发生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