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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信用评级机构则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比较而言,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二、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对的信贷风险及存在的问题
1.信用级别管理不严及住房贷款比例增大可能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者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相对于美国的信用等级而言,我国的借款人甚至达不到次级信用级别。我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银行为了扩展业务规模,按揭成数都比较高,近几年仍然维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一步进行法规及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数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这个数值还是偏高,依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
2.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致使商业银行过度放贷
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而住房按揭贷款又被我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3.信贷投放过于集中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房地产业促使风险加大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基于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宏观政策重点调控的行业。2006年以来,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使借款者低估了潜在风险;同时,贷款机构风险控制意愿下降,使行业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从紧的货币政策出台。2007年连续加息导致住房开发成本高,同时也推高了贷款买房者的还贷成本。随着次级债危机影响下的经济下行,收入预期下降,还贷压力增大,个人住房贷款者可能选择提前还贷或断贷,出现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上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形。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金融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参考文献:
[1]葛奇.次贷危机的成因、影响及对金融监管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
[2]宋琳,齐腾.次贷危机的传导及其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现代商业,2009,(06).
[3]谭燕芝.美国次贷危机与金融监管—兼论我国最优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J].江西社会科学,2009,(02).
[4]姚兵,张乐,任益民.从次贷危机看美国的金融监管[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8,(10).
[5]熊维强.从次贷危机看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与监管[J].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8,(06).
[6]廖岷.次贷危机下美国对于金融监管的最新反思[J].中国金融,2008,(07).
[7]李娜.从美国次贷危机反思我国的金融风险监管思路[J].时代金融,2009,(01).
[8]汪思冰,郝登攀.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时代金融,2008,(11).
[9]周纪恩.从次贷危机根源和实质看宏观金融风险监管[J].新金融,2008,(06).
(二)信贷人员专业素质有待加强。从选人用人上来看,一些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人员的选聘时,追求的更多的是量而非质,这就使得所招聘的从事信贷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没有树立信贷风险意识,最终导致基层信贷工作的开展停滞不前;同时,从管理与培训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往往并不重视对信贷人员进行业务有关的培训,使得原本综合素质偏低的工作人员更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仅如此,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忽视创建对信贷人员进行奖励与晋升的机制,使得行业中的一些资深人士为了自身的发展与利益,跳槽频繁。这也导致银行无法全面、持续的掌握客户信息。
(三)信贷过于集中。信贷过于集中是导致商业银行濒临破产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拿2008年的金融危机来说,包括一些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承受不了巨大的冲击,濒临倒闭。究其原因可以发现,信贷过分集中便是主因之一。假设银行信贷过分集中,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的极端风险上升,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情况下,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就目前我国现状来说,由于信贷资源的单一,使得商业银行将过多贷款集中发放于一些利好的行业。不仅如此,为了吸引大型企业的注意力,使其将存款存入本银行,商业银行也只能将贷款集中到这些企业的身上,势必产生信贷过分集中的情形。
(四)政府干预的风险。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不受政府管理与掌控,然而,这并不代表银行与政府毫不相关。我国商业银行从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信贷业务便是其中的代表。一方面,地方政府工作中主推的建设项目通常也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融资项目,具体由哪家银行操办取决于政府,因此,银行常常需要依靠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的要求常常会左右银行是否进行贷款,甚至使其降低贷款的门槛;当贷款方发生经营问题时,便没有能力还清银行贷款,此时,政府通常希望银行不予追究,最终使得贷款“打水漂”。另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成熟的企业破产救济机制,而机制的缺乏使得银行遇到贷款企业破产之类的问题时无法将风险平摊,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
(五)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当前,我国银行监管的立法尚不完善,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无法匹配,难以实现有效的银行监管。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多达4000余部,但仍主要依赖以《商业银行法》为代表的少数几部法律。这些法律建立的相对较早,且内容较为单一,无法适应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这些法律法规也为形成一个较为系统、完整的体制,无法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控探究成对金融体系的实际监管。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银行信贷的综合授信系统。要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进行行之有效的防范,从根本上来说便是要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假设能够建立并健全有效的授信系统,便能够成功掌控贷款的质量。综合授信指的是商业银行基于全面评估信贷相对方的财务情况以及信用状况,确定银行所愿承担的风险量,该风险量便是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对信贷相对方开展集中控制的制度。就综合授信来说,具有简单、有效的特征,基于既定的额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信贷的安全性,将信贷控制在银行可控的范围之内。该办法已经享誉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他们利用最多的是最小值核定法,银行依照贷款人所申请的授信业务余额对其真正的资金需求与还款能力等进行分析,并基于有关法律、规定等指标获取最小值,该最小值便是企业被核准的授信额度。最小值核定法是一种能够为国内金融机构所采用的好方法。
(二)建立并完善银行内部的监控体制。一方面,为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应当专设对风险资产进行管理的专业机构,从而确保信贷的质量。管理机构不但能够对信贷资金开展时时跟踪与管理,对于信贷资金,也能够进行行之有效的划分,同时,对于一些存有问题的项目与单位,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对于明确发现问题的贷款,可及时追讨。同时,要将贷款的追回责任落实到人,例如以停薪等方式处分问题贷款的负责人,力求贷款能够最大程度追回。另一方面,要将贷款的审查与发放的部门分开,两者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又各司其职。审查部门做好贷款相对人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了解其经济状况以及还贷能力、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而贷款部门则根据流程进行贷款的发放,并掌握好贷款发放的额度。两部门分开能够防止贷款权利过于集中,切实规避审批中所存在的风险。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将着眼点放在我国银行监管的实际工作中,同时运用国外先进的经验和管理办法。我国银行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就必须深入研究国外银行业监管领域在立法上成功的经验,并站在世界的高度用前瞻性的眼光看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将我国当前银行发展的现状与监管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打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特征的法律实践体系。一是要补足短板,完善不足,建立健全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法律制度。比如可以以银行信贷业务的性质与功能为基础,打造出授权分责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规范各类审批程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贷款的审批与发放有制度相支撑;又如可以根据规范化监督制约等原则,建立其行之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再如建立并健全资本金等制度,并基于这些制度的建立实现信贷资产质量的提升,结构的优化等,使内部控制制度在银行中发挥出积极的推动作用;还有以计算机等高新技术为保障而打造的金融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制度等等。二是要吸取教训,善于总结,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政策。
(四)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首先,应当拓展国际资本引入的途径,并发掘资本引进的深度,调整好商业银行调整结构。就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来看,国有企业常常是银行的大股东,处主导地位。这些企业由于自身的设计缺陷使得其在入股商业银行后,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治理结构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拓宽国际资本引入渠道,能够推动银行治理结构朝着良性方向改革,能够有效对信贷风险进行防控。其次,应当设立单独的、能够直接与高层对接的银行内部监控与评估部门,并打造出相应的信贷报告线路。该部门能够时时对银行运营管理开展卓有成效的监督,并就所发现的问题的情况直接向高层汇报。该部门还能够定期向董事会等高层汇报审计情况与信贷情况。由于及时获取了这些情况与信息,使得董事会等银行高层管理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信贷中所遇到的问题,并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得信贷款项被及时追回,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最后,商业银行应当将“经营风险”纳入企业的文化建设中,打造出相应的信贷文化。同时,必须健全与完全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制度为依托,切实让规章制度发挥效能。
(五)实行积极的贷款定价策略。在信贷管理中,假设银行要取得最佳的经济利益,就必须要对贷款进行合理、正确的定价。根据国外一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可以得知,贷款定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为各大银行所重视。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常常运用固定利率政策,贷款利率遵循统一的标准,因此无论是对大型企业还是小客户,不管企业的风险指数为多少,都采用同样的利率,这种固定利率政策使得银行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也使得资金无法获取最高的收益。对于一些风险与收益都非常高的贷款项目,基于固定的利率政策,让银行无法从中获取更多利润,致使银行积极性不高;而一些信誉不达标的企业同样也能获取这样利率的信贷,让银行风险进一步上升。特别是近些年,国际金融一体化的格局初步形成,利率市场化对我国而言不再遥不可及,我国商业银行在逐渐掌握定价的主动权。
2008年11月份以来中国的信贷呈现井喷性扩张。2008年11月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312725.13亿元,2008年12月份就达到320048.68亿元,2009年1月份更是达到创纪录的335997.235亿元。2008年12月份和2009年1月份的贷款余额达到23272.10亿元人民币。到2008年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4.17%,增幅比上月末高2.84个百分点,同比增速再创近年新高。银行体系对政府4万亿计划的积极响应,也让市场越发担忧不良贷款是否会激增,现在的巨额投放是否会对未来埋下隐患。
一、对贷款结构的分析
(一)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的贷款结构分析
我们对贷款结构的分析选取的主要是2008年10至2009年2月间的信贷数据。在2008年前10个月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贷款增幅不大,甚至在2008年5月、9月、11月还出现小幅回落。但随着2008年10月以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深,国家开始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放松银根。尤其在11月份以后,贷款增量明显加大。其中的贷款结构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中长期贷款、票据融资和短期贷款占很大的比重,尤其是票据融资增幅惊人。
票据融资在2008年前10个月一直表现得十分平稳,但在10月份以后迅速增长。短期贷款在前10个月平稳增长,在11月份突然大幅回落,但很快在12月份和2009年1月份反弹,但总体水平仍和2008年10月份相当。反而是中长期贷款一直平稳较快增长,在2008年最后两个月和2009年1月大幅增长,出现翘尾。票据融资激增的原因可能在于:1.银行和企业出于降低融资成本、降低风险的考虑,更多使用票据融资来代替短期贷款。2.也可能是由于企业财务的套利行为,由于票据融资利率短期内急剧下降到1.5%,已经低于3个月和6个月的官方的定期存款利率,企业可以直接票据融资后存到银行以赚取利差。
(二)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贷款投向行业的分析
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的贷款主要投向了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5个行业,以上5个行业的新增贷款为2608亿元、1508亿元、1407亿元、1125亿元和1073亿元,占各自全年新增贷款的比重分别为:25.7%、27.3%、36.6%、24.9%和20.7%,5个行业新增贷款合计占11—12月全部新增贷款的66.9%。2008年10月后,第三产业贷款增速明显。2008年12月,第三贷款同比增长18.3%,较10月末提高5.5个百分点。
中国-主要金融机构新增中长期贷款4526亿元,占全年新增中长期贷款的18.4%,中长期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行业(包括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和制造业,3个行业的新增中长期分别为2477亿元、281亿元和244亿元,占11—12月份新增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分别为54.7%、6.25%和5.4%,投向基础设施的中长期贷款占据半壁江山。
总结以上数据,联系同时期的宏观经济形式及政府的相关政策,我们可以推断出这次信贷激增的原因如下:
1.为配合4万亿投资计划而将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了政府刺激计划相关的行业、部门和项目。自从政府提出4万亿计划以来,新增的配套信贷资金也在增加。2008年11月总理提出4万亿投资计划,同期银行贷款余额也同比大幅增长。显示银行系统对政府投资计划的支持,而同期M2的高速增长也从侧面印证了政府的投资加大,4万亿投资计划的初期投资效果已经显现。
2.由于贷款的表内外腾挪也是贷款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两个因素是相互影响的。在2008年的信贷规模紧缩的情况下,大量银行将存量贷款通过信贷资产理财产品转出表外,这样对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是:如果企业得到融资后存入银行,银行的存款没有影响,而贷款却相应减少。而今年的情况恰好相反,企业提前终止信贷资产理财产品而重新借入贷款,银行的贷款增加而存款不受影响。高胜的分析认为,这一部分的贷款虚增可能高达人民币3000亿元。
3.票据融资的激增。2008年最后两个月的新增贷款中,票据融资4300亿元,2009年1月份票据融资6239亿元,2月份略有下降,仍高达4870亿元。银行选择票据融资也是因在经济走势不明朗,而资金面又较为宽松的情况下,加大发行风险小但相对收益高的票据融资的力度,以便通过增加信贷资金量来弥补由于利差缩小而对银行收益产生的影响。
二、银行风险控制能力的分析
经过几年的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已经今非昔比,是可以应对适量的信贷增长的。自2008年10月以来,已经先后有5家国有商业银行准备增发次级债。工商银行准备在2011年底以前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的次级债券,交通银行于2009年2月9号宣布将于2011年底前发行不超过800亿元的次级债券,建设银行于2009年2月24日宣布准备发行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债券,农业银行也宣布表示将发行次级债券来充实附属资本。
自2003年以来各个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在稳步上升的,因此发行次级债券并不是“近忧”,而是未雨绸缪。交行金融市场部预计,2009年银行贷款余额将增加约4.8万亿元。信贷规模的高位运行会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出现动态下降趋势,制约信贷资金发放。安信证券一位分析师指出,发行次级债,还表明商业银行正在为将来可能出现的资产质量下滑风险早做准备。国际金融危机传导和国内经济下滑,对国内银行业的影响还将继续显现。各个商业银行都在为未来的可能由于经济下滑而导致的风险提前做准备。
这张图显示的是各个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在第四季度锐减的不良贷款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下降幅度最大。联想同期金融机构的巨额放贷,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因此发行次级债券和大规模削减不良贷款也许都是在为投放巨额信贷资金做准备。这次信贷投放中,银行并不是完全被动接受政府发放贷款的指令,银行也有着自己的打算。首先现在处于低利率阶段,而低利率有助于企业增加对贷款的需求。而贷款利息收入仍在银行的盈利中占据重要地位,贷款的增加会增加银行的盈利,而且这次贷款发放主要有政府背景的项目,风险较小。其次降低存款准备金、减少央行票据的发行有利于使银行拥有了充足的流动性。最后,2008年12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项措施,内容除要求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外,还包括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等举措,这将改善银行信贷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稳步增长。自身利益和政策的支持也让银行有发放贷款的动力。
2、政府原因。政府职能转换缓慢,政企不分,国有商业银行自不完备,地方政府非理性地干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决策,倒逼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若干有悖于经营原则的无效或低效贷款,强化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信贷资金"供给制";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直接原因之一,
3、国有企业原因。国有企业由于受粗放式经营增长方式的影响,在生产经营上片面追求产值、追求速度,而忽视市场需求的研究,忽视产品质量的提高,致使产品积压,经营不善,造成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在企业沉淀、呆滞,加上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企业不能如期偿还银行的贷款,这是比较直观的原因。从深层考察,转轨时期国有企业控制权与融资结构的错位则是问题的根源之一。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看。他们的作法是,企业内部人、企业股东(或所有者)、企业债权人三者对企业生产和发展决策权、控制权的相互制衡,形成。"三权鼎立"的控制权结构安排,对于维护协调有关方面利益,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我国,国有企业远未形成如此控制权结构,致使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结构与融资结构呈现非对称性。
4、国有商业银行原因。
第一,从贷款投放环节看,在我国传统体制下乃至现在,确实存在着政府决策银行贷款的问题,政府强令银行贷款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但政府强令贷款也好,政府干预或决策也好银行也都同意货款了。虽然有些贷款银行可能迫于无奈,考虑与政府的关系,考虑今后业务发展需要政府支持怕不同意贷款今后业务不好开展,甚至个别的考虑怕丢官,明知不行也同意贷款了,结果形成了不良信贷资产。但是不可否认,有打些贷款投放时银行态度也很积极,也认为可以发放贷款,未经详细论证便匆匆决策发放贷款,而后来事实证明决策失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也就在所难免了,更不排除社会上不正之风对银行机体的侵蚀,“人情贷软”、"关系贷款"所引致的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上述种种,政府干预也好,"人情贷款"也好,银行经营决策失误也好,均可以归入银行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的范畴。因此,可以说银行缺乏健全的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决策失误,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最大的、最种耍的因素。
第二、从贷款使用环节来看,即使排除贷款决策失误的影响,即在贷款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在贷款运用过程中也是存在着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极大风险的。这里,既有宏观大环境的影响,也有企业因素的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贷款使用这一环节中,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也与银行有直接重要关系。这主要体现在银行对信贷业务"重贷经管"、"重贷轻帮"和"重发展轻完善"等几个方面上。
1、重贷轻管。贷款发完,只等收本收息,忽视对企业用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和健全对不良信贷资产的预警预报机制,只有贷款到期收不上来时,才发现问题,结果失去了转化和控制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良机。
2、重贷轻帮。银行的功能仅仅局限于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围绕信贷所进行的结算服务,没有发挥银行联系面广泛、信息灵通、经济咨询力量较强的优势,帮助贷款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协助企业发展生产、创造效益;如开展经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各种服务把握企业经营脉搏,特别是投入精力,参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结果不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控制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
3、"重发展,轻完善"。银行从自身发展考虑,偏重于布网点、增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忽视了信贷资产的质最管理,加之业务发展快,队伍扩大迅速,部分人员素质差,为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埋下了隐患。因此可以说在贷欺使用环节中,银行缺乏管理、监督、参与、帮助的机制;没有充分认识银行和企业兴衰共存的关系,则是引致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第三、在贷款回收环节中,企业、政府和其他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拖欠银行贷款,这是形成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外部原因和客观环境。从主观上分析,银行自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工作脱节,没有建立严格的信贷考核和奖惩制度,收货工作缺乏力度。(2)银行没有抓住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约有利时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投入较大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银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和的相应机制:没有取得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对银行收货工作的支持。(3)银行游离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活动之外,没有发挥金融部门对企业的参谋、桥梁和纽带作用;(4)银行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逃债、转帐提供了可乘之机。(5)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没有建立相互支持、相互依托的相关机制,不仅为企业拖欠还债和相互占用资金培植了土壤,而且加剧了银行间的矛盾。因此可以说,在贷款回收环节。银行缺乏应有的管理机制、良好的保护氛围、强烈的参与意识;合理法律手段的运用和银行间的合作机制,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重要因素。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着出,银行自身的不足或缺陷存在于信贷资金运用的每一个环节它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和主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5、改革不配套,法制不健全。企业赖债被诉诸法律,作为最大债权
人的银行往是胜诉而赔钱。有的利息收不到,有的本金收不回,有的还例赔进去了诉讼费和其它费用。而债务人丝毫不受损,法人代表并没有压力,处之泰然。对个别确实需要核销的呆帐,银行又难以核销。按照《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贷款本应实行有效财产抵押,但对过去信用贷款和手续不完善部分的贷款补办手续,有的企业不理解、埋怨、抵触、造成银行反倒求助于企业,工作难度大。对新发生的贷款实行抵押,既使处于主动的银行也由于各种原因在某些手续不齐的贷款上不敢"下斩",加之抵押又要经工商、房产、土地等部门过户,又因收费太高而使抵押"搁浅",难以落实。
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对策
1、改革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形成,客观上要求抛弃传统的集权投资管理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按照价值规律和讲求经济效益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投资管理体制。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决策行为,属于宏观的战略决策,国家权力适当扩大,属于微观项目,决策权相应缩小。因此,投资决策权应适当分散,建立分层次决策体系,逐步实现分级管理,责权相结合的方式,改变目前项目过于集中的状况,赋予地方、部门和企业一定的投资决策权。国家在宏观经济上制订科学的产业政策,指导投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及市场需求等,对企业投资无疑有极大的作用。防止盲目和粗糙的决策,有利于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2、财税体制改革要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主要是价值调控。而财税与银行信贷是影响和制约价值创造、价值分配、价值流通、价值增值的两大外部因素。两者各有分工,互为补充、互相协调,互相制约,作为一个整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作用。企业是国家宏观调控的落脚点。税收增则信贷减,反之亦然。要解决这个问题,掌握的尺度应该是:银行收得回本息,财政收得上税,企业有积累并能自我发展。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认为新的财税体制要面对企业银行的历史包袱,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同时要推动企业改革和银行商业化进程,促进新财税制度的完善。具体讲要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率。亚洲四小龙成功的奥妙就在于企业有自我积累,有造血功能。因小龙的企业所得税较低,台湾所得税为20%;新加坡为10%;香港为15%;我国企业所得税为33%,与亚洲四小龙比仍偏高,与西方发达国家比基本持平。降低所得税率在一定的情况下会使国家收入减少一块,但税赋的确定应该符合我国国情,用一定的时间放水养鱼,培养企业创造新的财源是必要的。
3、完善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切实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为了尽快适应市场调节机制,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保障银行贷款的安全性。要加快制定《信贷法》,《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管理法》等与之相关的法规。通过金融法规,界定市场调节的程度,规范财政与银行、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保证银行信贷向合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风险,提高银行经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建立起以信贷资金来源制约信贷资金运用的机制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收支管理中,只有贷款规模而没有资金来源,甚至不顾资金承受能力,强行发放贷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现象严重的根源之一是信贷部门只负责资金的筹措,贷款是否合理却管不着,所以,要真正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就必须坚持以信贷资金来源制约信贷资金运用的原则,要协调信贷管理与资金管理,使资金的所承受能力与抵御贷款风险损失的可能相匹配,坚决杜绝资金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贷款走的现象,从根本上保证实现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5、建立起贷款项目备选库制度和后评估制度
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的过程中,要改变以往就项目评估项目、坐等计划评估的做法,把项目评估工作与项目推荐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争取项目评估的主动性。实施项目备选库制度,其基础工作是要搞好项目库的建设,主动与政府综合计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通过及早介入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了解拟建项目的规划立项情况,掌握项目发展变化动态,将一些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通过预评估列入项目备选库。由于列入备选库的项目,已经经过了初选和预评估,在正式评估时,可以节约评估时间,提高项目评估的工作效率;加强和完善后评估制度,项目后评估是相对于贷款项目决策实施前的评估而言的,即在项目实施或建成投产后,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将项目实施过程或投产后的数据与项目决策依据--项目评估时的数据进行比较,判别当初预测生决策的正确程度及偏差度,分析成因,以总结有益的经验或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原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使项目获得最优的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后评估,可以掌握项目系统复杂的动态变化,使项目管理真正为国有商业银行全面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且,通过项目后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可以为今后同类项目的评审和决策提供参照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评估质量和贷款管理质量。
6、建立起贷款风险责任制体系
以往的贷款管理中,责任不清是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低劣的一个重要原因。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就必须明确贷款风险的责任与义务相对应。在具体的操作中,将贷款风险责任管理以责任系数方式量化分解到贷款管理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按项目类别和各级信贷管理人员所负责任大小确定不同责任系数,将决策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责任人头上,并按贷款实施效果和分散的责任系数进行奖罚,真正做到责、权、利挂钩。经办行每年对本行贷款风险和质量进行一次检查评价,评价结果经过经办行审计部门审计后,报上级行进一步审查,对风险度超标的行,责令其限期完成风险转化任务。并且实行压缩逾期和贷款回收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层层下达,落实到人,分阶段进行考核,调动经办行收货积极性。
7、坚持贷款集体审批制度,实行审货分离
集体审批贷款是实行审货分离的一个好办法,它能有效地扼制住"人情"贷款的发生。最主要的是运用了集体的智慧对信贷员提交上来的贷款申请和调查情况进行质疑式的提问,逐个排除风险,从最大限度上防范风险贷款的产生。
8、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对贷款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对贷款实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跟踪检查的"三查"制度,是从多年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贷款实行三查",实际上是对贷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是保证贷款高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下去。
9、建立贷款公证制度
贷款公证制度,是以法治贷的一项有力措施,对贷款合同进行公证,在法律手续上是对借款单位的一种制约。在法律观念上,加强了借款单位对贷款的法律认同。在法律程序上,如发现贷款有风险时,可以免去等阶段,直接进入执行阶段,由公证部门通知法院下令追缴,在时间上争取了主动权。
10、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加强对借款单位约束力。
实行抵押贷款,是对银行贷款确立物的保证,是银行贷款避免风险"的最佳途径。目前,我们应加紧贯彻落实《担保法》,对各项贷款尽量办理抵押,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对贷款实行抵押办法,将加强对借款单位的还贷约束力,保证贷款如期收回。
11、完善贷款操作程序,建立核保制度。
为了把贷款风险压缩到最低程度,应加紧完善贷款操作程序,建立对借款单位的保证单位进行的核保制度是一种较好的办法。
12、建立贷款低压保险制度,降低和转化贷款风险
为了尽量降低和转移贷款风险,还应对所有办理贷款的非证券类贷款低压物要求其一律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防止因其一时损毁造成的还贷难。对此类贷款在具体操作时,还应提交保险公司的保险单,作为办理低压贷款的比不可少的凭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和转移风险。
资料来源:
《金融市场》1996年5期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及对策陶云生
《四川国际金融》1996年7期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张兴江
一、中外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主要差异
外资银行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准入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和计量、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架构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或信贷政策委员会)、风险评估部门、风险审查和管理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内部稽核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专业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即由若干(一般为3到5名)信贷审批官共同背对背独立审批,全票通过或者达到有效票数后贷款审批通过。而行长主要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其审批流程强调独立、客观、公正。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垂直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和评估贷款风险,旧体制下信贷部“包办”信贷业务流程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的改变,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分工合作和相互制约不充分。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评估计量和防范,将管理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准入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风险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软件工具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对客户的第一性进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集中控制。4.通过对信贷资产组合进行评估,尽可能地选择多种相关度较小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如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和敏感性分析,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和波动性较大的贷款其五级分类评级将会下调,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渣打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稽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度量和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较少进行行业研究、地区市场分析和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突然的表现就是近几年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基础建设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带来较大的冲击。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审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信贷人员管理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垂直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并且十分重视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序列,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市场部门和行政方面的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在某些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提高贷款审批和风险管理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由于外部影响而无法尽职的可能。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分配实现人员间的权责制衡,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管理以控制信贷风险,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健全,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加大违规成本的方式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许多要求和规定相当严格,如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较为固定的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如在现有的风险评估部门、贷款管理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通过建立健全的信贷组织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分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是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信贷风险。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宇光,刘向暖.论资本与社会信用[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2]符习安.现代商业银行全方位信贷风险管理研究.求索[J],2005,(5).
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关联方的具体定义,但明确规定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这一判断标准给出了各方在横向和纵向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主要形式。从纵向看,关联方主要存在于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从横向看,当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该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该准则进一步规定,“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去也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而实现控制的方式包括:(一)通过一方拥有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确定;(二)虽未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和其他方式达到控制。
二、关联交易产生的根源
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自由竞争的加剧,导致生产、技术和资金的不断集中,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使得专业化和规模化成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模式。为获取最大化利润,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不断扩大规模,于是出现了集团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企业规模扩大的同时,为了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在集团地内部,专业化又成为一个基本特征.以往由一个经济实体完成的企业功能往往转由多个企业来实现,而由于是在同一个控制者之间,所以,这种分工和合作往往能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关联交易既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又适应了竞争的需要。而此时如果不存在独立第三者的利益,也就没有所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制度也在发生变化。股份制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制度,又为公司股东设置了风险防火墙。而这种企业法人制度恰恰成为不公平交易产生的制度根源。
从各国立法来看,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公司财产权利的独立性;(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3)公司独立人格的完整性;(4)资本多数决。这些基本原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些原则本身有其先天缺陷,很容易被滥用。例如,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使得“内部人控制”现象便成为可能,从而损害股东利益;又如,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利用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另外,“资本多数决”规则,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利用资本优势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的利益。
在我国,关联交易的产生尚有一些特殊原因:
(一)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的缺失。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平衡现代公司利益相关者之权益的基本规范,应包括两个关注点:一是股东权的保护与股东的平等待遇,二是董事会的监督与董事会的责任。
尽管我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多年,但很多企业在内部治理方面是“形似神离”,这点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偏差,导致上市公司“重融资轻治理”现象积疴难返、疾重难治。很多上市公司都是从国有企业通过剥离生产性资产改组而来,和控股母公司在人事任免、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都存在“混同”的现象,有的甚至就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母公司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使其成为母公司的提线木偶,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权益。而由于股权分置和一股独大,对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害在公司内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纠正。
(二)公司的外部治理不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是指当股东对该公司不满时,可以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这样,当股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市场必然引入新的投资者收购这家企业,更换公司的权力层和管理层。但是,由于目前国有股不能流通,股权过分集中,外部治理结构就无法发挥作用,公司的管理层就受不到来自外部的约束。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多以协议收购为主,这也给关联交易提供了存在的基础。
(三)公平竞争的缺失。成熟的市场经济,是经营主体之间是自由、公平和充分的竞争,任何限制竞争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都受到严格监管和限制。但现阶段,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为了吸引投资,竞相提供诸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将成本和利润在不同的税负地区之间相互调剂,从而避税,形成所谓的“税收洼地效应”,尽管税法对此也有所调整,但其征收和监管难度很大。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制及总分公司制得到广泛运用时出现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关联交易常常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在亚洲的一些家族企业和官营企业中,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掩盖亏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性质上看,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公平的关联交易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前者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后者则会损害其他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法规作要进行规范和限制的。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
(一)人格混同。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在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经营方面存在依附关系,被控制的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或者和控制公司是“一套班子,多套牌子”,也没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因此,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根据自身的利益操纵关联交易的条件。
(二)资本抽逃。我国实行的法定资本制度,遵循资本限额、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三原则,旨在保证公司的赔偿能力,对此《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所必须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和抽逃资本的法律责任。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很多关联企业在注册成立后,控股公司便通过各种方式抽逃下属企业的注册资金。尽管资本金的多寡和公司的赔偿能力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正相关关系,但资本金的抽逃至少增大了债权债务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表明了公司出资人对公司的信心和责任削弱。
(三)利益输送。交易的一方缺乏独立谈判的能力,导致交易条件往往显失公允。控制方企业往往可以按照其单方面的利益需求,将成本和费用通过合同交易方式转移给对方,从而操纵利润。
(四)交易虚假。很多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交易,捏造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中国的“银广夏”、“蓝田”、美国的安然等公司无不是通过虚假的关联交易,凭空捏造其收入增长的事实,欺骗投资者。而一些企业在面临债权人的追索时,利用合同进行不对价交易,转移公司资产。甚至直接或授意另一从属公司与被执行公司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使被执行公司财产转移到关联公司其他公司名下,或者在参与分配时占有较大份额
四、关联交易对银行信贷安全的影响
银行贷款作为目前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企业之间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往往对银行贷款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不正当关联交易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
1、信用膨胀、授信过度。有时从单个企业的贷款量看,可能并不会大,但关联企业成员往往串通其他成员,隐名获取贷款,规避法律,而且被控制企业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因此,从关联企业的整体上看,就会存在授信过度的问题。
2、担保虚化。担保制度可使债权的效力扩及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第二还款来源,转移债权人债的风险,为贷款债权提供安全屏障。表面上看,关联企业担保是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之间的独立行为,对贷款是有保证作用的。但由于关联和控制关系,被控制的一方对担保的做出和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控制方,因此,它对控制企业的担保效力和担保能力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3、信息失真,风险信号钝化。其一,借款人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可靠,银行在放款时无法准确判断贷款风险。其二,关联交易的隐秘性,使得银行无法监控借款用途。其三,贷款检查失效,风险预警钝化。
4、逃废债务。在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关联交易也是逃废债的重要途径。控制方企业往往通过前述的抽逃资金、剥离资产、悬空债务、转移财产等道德异化行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这样一种困境:碍于法人人格独立原则,无法向转移资产的幕后关联企业直索还款责任。于是,大量的贷款无法得到有效回收,金融机构蒙受极大损失。
五、国外对关联交易的法律控制
关联交易所导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世界各国都对此有深入研究,并在法律和其他方面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揭开公司面纱原则(theprincipleof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s)
日益增长的现代商业社会的复杂性,使人们认识到将每个公司都看作独立法人的传统观点与公司集团通过复杂的组织结构完成统一商业任务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因此而产生.这一理论旨在突破有限责任原则的严格限制,用现实的态度来解决集团公司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揭开公司面纱的核心是否定子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此基础上,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判决的基础和依据主要有包括:1、。2、母公司的不当行为。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充分控制。4、资产和事务的过度混合。即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和事务混合在一起,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对事务的决策权。5、公平和合理的考虑。
(二)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
又称“从属求偿”原则,是美国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深化和具体运用。其含义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分配破产财产时,将债务人的关联公司作为债权人的求偿予以推迟,直到其他债权人得到偿付后,再将破产财产的余额用来清偿关联公司的债务。国内有的学者也称之为“次级债权”原则。
由于银行这一行业的非凡性,可以了解到其他表使用者无法了解的信息,但企业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仍在银行信贷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采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披露程序的制约,也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大大减少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成分。在199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告非凡委员会完成的综合告——《改进企业告——着眼于未来》一书中,强调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完整的有效会计信息,这相对于以往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强调会计告为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大大前进了一步。所谓有效信息,是指有助于决策的信息,而不管其成本相对收益是否过高,有效信息应当是可靠的,不带偏见的,不加粉饰的。通过有效信息,决策人员可以更好地评价一个企业的发展前景。
“充分披露”作为财务表的一个重要原则,近年来往往在“可靠性”与“相关性”方面发生冲突,致使一些国家如美、英等国提出对现行财务告的批评。如,“企业告没有能够像人们期望的那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会计信息严重地不完整,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现行企业财务告只关注过去而不重视未来”:“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从十九世纪产业经济时代的企业告演变而来的,它无法满足二十世纪末期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等。针对这些批评,美国会计界开始面向客户,对会计信息的生成渠道和告方式等具体问题展开了研究和探讨,其中尤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告非凡委员会为代表。根据这一委员会的研究,今后企业告模式将出现这样几个变化:
1.从原来着重于财务信息,扩展到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如市场占有率、质量水平、客户满足程度、员工情况、革新情况等的有机结合,从原来着重于最终经营成果,扩展到企业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而且新增加的信息类型在企业告中占有很大比重,同时,财务会计与治理会计开始融合。
2.对财务告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重点是划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企业的发展趋势、机会和风险,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3.揭示企业告的不确定性。
上述告的新变化,必将有助于满足各类表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充分要求,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过多的考虑“相关性”这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有可能会损害其“可靠性”特征。为满足客户对有效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企业必须改进财务告模式。然而,由于受会计“相关性”与“可靠性”质量特征以及财务表重要性等具体原则的约束,目前尚难以将用户所需的有效信息恰到好处地纳入财务表原有的结构中去。为了圆满解决需求信息与提供信息间的矛盾,满足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要求,最可能及最便利的方式,就是通过财务表附注西方财务会计中的财务表附注相当于我国财务表附注加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来反映,揭示客户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恰好从一个侧面证实,财务表附注的重要性正在财务表体系中得到增强与提高。
为了便于人们对未来财务告模式的熟悉,以及对财务表附注地位的深刻把握,本文将陈毓圭博士翻译的“企业告模型的结构”一表摘录如下:
企业告模型的结构
Ⅰ、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
A财务表及相关信息
B治理部门用于治理企业的高层次经营数据和业绩指标
Ⅱ、治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数据的分析
A有关财务、经营、业绩的数据变化的原因,关键趋势的特征及其对过去的影响
Ⅲ、前瞻性信息
A机会和风险,包括关键趋势所引起的机会和风险
B治理部门的计划,包括影响成功的重要因素
C实际经营业绩与以前披露的机会、风险、治理部门的计划进行比较
Ⅳ、有关治理部门和股东的信息
A董事、治理部门、酬金、大股东、交易、关联方关系
Ⅴ、公司背景
A广泛的目标和战略
B经营活动和财产的范围及内容
C产业结构对企业的影响
二、财务表附注在未来财务表发展趋势中日益呈现其重要性
未来财务表的发展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基础上的,这种变化给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机遇与挑战。首先表现在:1.表外信息不断增加。财务表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非凡是现代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兴起,表内信息越来越难以满足决策者的信息需求。根据安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前主席葛罗夫斯的一项调查,美国公司的年度信息自1972年来平均每年以3.1%的速度增长,而同期财务表的增长速度则达7.5%。从我国目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告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中期告来看,表外信息同样有增无减。显然,在整个体系中,表外信息将越来越冗长,内容越来越丰富,信息质量和信息价值也将越来越高,这表明财务表愈益为人们所重视。2.非财务信息不断增加。诚如前面“改进企业告模型”中所展示的,现阶段财务表使用者正日益注重有关经营业绩等方面的非财务信息,这与高度发达的经济技术背景是相适应的。对此,我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也作了明确的规范。譬如在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治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告除了披露公司财务告外,还要披露公司治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化情况;公司提交给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的重要事项等。在第五十九条中对年度告则规定了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内容。尽管目前各国对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各有差异,然而,用发展的眼光看,为了适应使用者经济决策的需要,在财务表附注中披露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将是必然的。
其次,伴随着金融工具日新月异的发展,如何将这些金融工具尤其是创新金融工具从表外项目的一般揭示,转变为充分有效的揭示,对当前财务告包括财务表附注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单纯的“表外注释”可能难以实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要求,研究探讨财务表附注的新形式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此外,披露自愿性信息、猜测信息、分部信息,以及社会责任信息也越来越依靠于财务表附注。财务表附注将成为二十一世纪财务告模式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对知识经济熟悉的提高,人们已逐渐感受到了现代信息技术对财务表及其所提供信息的影响与作用。未来会计信息和传输将由现在的书面形式转向电子形式,一个全国性的,乃至全球性的会计信息收集、分析和检索网络将逐步形成。尤其是计算机联机实时系统的出现和运用,将使会计业务数据在发生的同时即可实地记录和处理。而信息使用者通过联机,可直接进入企业的治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所需的信息,不必等到分期告出来之后再去获取那些业经整合的、历史的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电子化,更加突出了财务表附注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只有对各种信息做出正确、合理的分析,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经营决策。可以深信,这种以文字为主,辅以数字分析的财务表附注将会始终居于财务告的核心地位。
三、正确熟悉会计表附注在信贷治理中的作用
诚然,企业告模式及财务表的未来发展趋向为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希望与可能。然而,由于受现阶段我国客观经济环境和会计治理体制的制约,欲使财务表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信息,仍将更多地依靠于财务表附注。当然,就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而言,必须对整个财务表体系加以改进,比如,国外有人提出“彩色告模型”与“会计频道”等概念或设想就是这种改革的信号。此外,随着财务表的发展,我国的财务表附注将有可能与财务情况说明书融为一体,这一点已基本在上市公司体系中实施,这实质上是财务表发展国际化要求的客观必然。同时,由于银行的行业非凡性,银行信贷治理者对会计信息的把握要求更为全面和真实,会计表附注在信贷治理中的作用也显得更为重要:
1.会计表附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便对企业的真实偿债能力进行判定。
依据企业会计规范编制的会计表,实际编制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不同时期的同一企业可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在实施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之间的不同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举例来说,某企业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始价值为10万元,使用5年后,废时无净残值。若这一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一年后,因某种原因从第二年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这样,从第2年到第5年两种折旧方法计提的年折旧的差异就会很大。
按平均折旧法,年折旧额=10-0÷5=20000元。即每年平均计提取折旧2万元;而按双倍余额递减,2—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万元。即该企业在第一年采用平均折旧法,第二至第五年采用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时,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元。这一年折旧额与平均折旧法下的各年平均为20000元折旧额的情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它对于这一期间利润额的形成和税款的缴纳等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也影响现金流量,从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通过会计表附注的补充披露就能为表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信息提供帮助,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比性,以便银行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监控。
2.会计表附注有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以适应我国当前信贷治理队伍的现状。
会计信息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理解这种逻辑关系需要把握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而银行信贷治理人员业务基础各异,假如能够看懂企业表,就可以通过会计附注对表中数字进行解释,将抽象的数据分解成若干个具体的项目,并说明产生各个项目的会计方法等。这样不但使熟悉会计的人士能深刻理解,而且使非会计专业的人士也能明明白白。如固定资产作为一个表项目,只能反映企业在过去时间内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无法反映其分布构成。通过附注就可以将各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工器具等原始价值分别反映,确定各类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比重及各类固定资产间的比例,判定投资结构的合理性。会计表附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表的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表,合理获得有用的会计信息。
3.会计表附注有助于会计表提供更为完整、全面的信息,以便更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二是银行在过去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现在基本上都成为不良贷款。在《商业银行法》未出台以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尚未确立,自主经营权没有落实,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特别是在成立国家政策性银行之前,各商业银行都承担了相当数量的政策性贷款任务,这些政策性贷款是经政府协调后银行对单户企业、单个项目发放的。这些贷款的绝大部分风险很高。目前贷款质量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第二,与国有企业负债过多、效益较差密切相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相当一部分流动资金,都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到80年代中期,实行“拨改贷”以后,财政基本不向企业增资,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从财政拨款转向银行借款。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占用逐步增加。但国有企业的折旧率普遍偏低,自我积累不足,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靠大量占用银行贷款维持生产经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困难,国有企业改革举步维艰,国有企业大部分亏损,经营状况不佳,而这些企业负债的主要部分是银行贷款,而且短期借款长期占用,资金实力严重不足,资金周转不灵,抗风险能力很低。当市场略有变化,营销出现困难时,资金运动立即受阻,偿债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风险势必会在相当程度上转嫁给银行。即使少数效益较好的企业,由于其资产负债率较高,利息负担较重,贷款到期也很难收回,企业能够按时支付贷款利息,不过是银行不断准予续借,贷款质量问题没有暴露出来而已。一旦银行停止续借,不良贷款立即显露出来。这是影响贷款质量的重要因素。
第三,与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有关。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在表述上将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将安全性放在次位,这对银行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效益第一的原则,使银行盲目追求效益,从而忽视贷款的安全性。因为国家财政每年给银行核定上缴利润指标,从财政部到总行,从总行到分行,层层下达利润计划,并将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与全行工资奖金、财务费用、基建支出等挂钩,完成利润计划成为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完成利润计划,贷款的安全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来换取现实的效益性。比如:有的银行采取放贷收息;有的在对企业还款能力没有深刻了解的情况下,发放高额贷款等。对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与对银行的利润指标管理存在矛盾。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企业效益很差,要很好地协调二者的关系非常困难,从而使牺牲前者而满足后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二是银行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责权对等的管理机制。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相似,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并没有真正建立起责权相当的管理机制,对有权决策人缺乏有效约束,有些个别商业银行甚至搞违规经营、帐外经营,加之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混在一起,银行自己经营权受到影响,一旦贷款出现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更谈不上追究责任。
因此,目前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既有银行内在原因,也有银行外部原因,两者综合作用、共同影响,使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日益严重,银行信贷风险越来越大。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贷款质量问题,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需要国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同时也需要银行自身努力,不断加强信贷管理,增强职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
第一,转变观念是前提。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首先要实现经营观念的转变。一是在经营指导思想上要实现由追求“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切实改变追求总量扩张,对安全、质量、效益较为淡薄的经营思想。因此,首先要树立安全、效益观念,把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视为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确立效益最大化和资产质量最优化的经营目标。其次,要树立竞争观念,正视银行的现实,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竞争,改变粗放式管理,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最后,要树立发展的观念,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实施规模经营战略,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二是对信贷资产的管理上要实现由“高风险、低收益”到“低风险、高收益”的转变。首先,充分利用目前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良机,支持和帮助企业实现资产重组。把风险承担的主体转移到高效低险的企业,降低风险系数,提高信贷资产的收益。其次,建立信贷风险防范预警系统。从贷前调查入手,通过确立科学的贷前调查分析指标,全面分析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可偿还性等指标,提出科学的贷前预报;贷后要建立跟踪检查系统,形成信贷资金网络风险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起到预警、报警作用。再次,健全贷款放、收一条龙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管理,逐步将过去追求规模、铺新摊子,以外延扩张为主的粗放式经营改变为注重效益,讲求效率,以内涵为主的集约化经营模式,从而使信贷资产达到高效低险。
二、样本数据和计量方法
(一)样本数据本文所使用的主要数据来源于2005年世界银行联合中国企业调查组织对中国商业投资环境和企业表现的调查数据(BusinessEnviron⁃mentandEnterprisePerformanceSurvey,BEEPS)。2005年的营商环境调查则包括了120个城市的12400家工业企业。该调查数据集合包含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同时排除了银行业、电力、铁路运输等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此外,在调查问卷的设计中,调查问卷的问题不仅要求企业报告了技术研发创新活动和研发投入资金,调查数据还包括了企业的财务绩效、企业员工总人数的自然对数表示的企业规模(Size)、企业存在年龄(Age)、企业本科以上企业员工的比例表示的教育程度变量(Edu)等。因此利用这一数据进行研究,能够更为全面和细致地反映企业的创新活动,这也有助于我们针对具体创新活动和企业绩效之间关系展开深入考察。
(二)关键变量的测算本文不仅采用了较为常见的企业财务绩效指标,(ROA,以营业利润和总资产比例衡量)还采用了劳动生产率(LaborProductivity,以企业人均产出的自然对数衡量)和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这两个指标。与ROA等容易受操纵的财务指标相比,生产效率是公司可否持续发展的更重要、更客观的评价指标(Schoar,2002;李捷瑜和江舒韵,2009;周方召等,2013)。因此,借鉴GorodnichenkoandSchnitzer(2011)的方法,我们测算了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
(三)计量模型本文首先以2005年世界银行中国营商环境调查数据为初始研究样本,我们着重关注外部融资约束、技术创新以及二者的交互作用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根据前面的理论研究内容和研究假设,利用以下的计量模型进行初步的OLS回归估计。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主要是衡量企业生产效率和企业绩效的三个指标,即衡量企业成长能力的全要素生产率(tfp)、企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LaborProductivity)和企业财务绩效指标(ROA)。在解释变量中,我们主要关心金融因素和企业技术创新这两方面。2005年的BEEPS中国企业调查数据提供了相应的企业自我报告的信息,即要求企业回答如下的问题:“贵公司是否获得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外部融资获得的难以程度对公司运营和成长的影响”?、“外部融资的利率成本对公司运营和成长的影响程度?”等问题,通过对以上问题设计虚拟变量可以用于计量回归模型。同时,调查数据还收集了企业近三年来有关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的信息,包括了技术研发决策和技术研发投入费用,也有助于我们的研究变量设计。
三、实证检验
我们首先进行了OLS计量检验,在表1的PanelA、PanelB和PanelC中分别报告了外部融资约束程度(AccessofFinance和Finan⁃cialCost)、是否获得银行信贷(BankLoan)、企业技术创新研发决策(R&D1)和技术研发强度(R&D2)对于各个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从表2的OLS估计结果来看,企业面临融资约束程度越高,则其绩效越低,外部融资约束变量(AccessofFinance和FinancialCost)对于企业成长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企业的技术创新变量(R&D1和R&D2)则对于企业绩效和企业成长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这一结果也与已有国内研究文献(周业安,1999;CullandXu,2005;李科和徐龙炳,2011;张杰等,2012)的结论相一致,再次表明了外部融资约束是影响企业绩效和企业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较为严重的外部融资约束和金融抑制会阻碍企业绩效的提升和长期成长。此外,在OLS估计中,企业是否获得银行信贷变量(BankLoan)对于企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和财务绩效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对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虽然为正,但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我们在以上的回归模型中分别引入金融因素和技术创新研发的交互项,为了节省篇幅,我们仅利用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作为被解释变量,其中,Interection1代表获得银行信贷(BankLoan)和研发投入决策(R&D1)的交互项,Interection2、Interection3分别代表了外部融资约束(AccessofFinance、FinancialCost)和研发投入决策(R&D1)的交互项;Interection4、Interection5分别代表银行信贷(BankLoan)、外部融资约束(AccessofFinance)和研发投入强度(R&D2)的交互项。企业规模(Size)是企业2004年雇佣员工总人数的对数值,企业年龄(Old)是企业自创立开始到2005年的持续年数。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决策和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各个模型中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均表现出较为稳定的正向影响,而外部融资约束和技术创新的交互项变量分别在5%水平上(Inter⁃ection2)和1%水平上(Interection3)显著为负,这说明由于外部融资约束程度加大会通过影响企业研发投入决策和研发投入水平而对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负面影响;此外,银行信贷变量和企业研发投入的交互项(Interection4)则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体现了金融发展和金融支持通过企业技术创新对企业成长起到正面影响,而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强度越大则能够有效缓解融资约束对企业绩效带来的负面作用(Interec⁃tion5在10%水平上显著)。以上结论验证了金融因素需要和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相结合才能够发挥提高企业业绩和促进企业成长的作用。企业规模(Size)和企业年龄(Old)两个变量对于企业成长(tfp)的影响均是显著为负的,这和Du等(2010)利用2002年的BEEPS调查数据实证检验的结论相一致;而本文得到的企业年龄对企业绩效影响的结果和蔡地等(2012)以2005年BEEPS数据为样本的实证研究结果一致,这说明企业年龄越大、持续时期越长就更安于现状而不愿意采取技术创新活动,相应地生产效率也自然会较低。
2.数据理解。数据理解的关键是数据源的选择。本示例为了获得现有的贷款拖欠数据,需要从名为bankloan.sav的数据文件中把流bayes_bankloan.str选择出来。然后为数据源添加一个类型节点,我们可以看出,影响default的因素有:年龄、学历、最近工作的工龄、收入、信用卡债务、其他债务。
3.数据准备。在构建模型时,有些目标字段的值不完整或者是空值,如果不经过数据的处理直接进行数据的使用,可能会导致预测结果的错误,为了排除这些观测值以防止在模型评估中使用,就需要对数据进行处理。在例中,我们为类型节点添加一个选择节点,并在在“条件”框中,输入default='$null$',这样就可以达到对数据进行缺失处理的目的。
4.模型建立。Clementine提供了多种预测算法,如C5.0、神经网络、Logistic回归等,本文中我们选用贝叶斯网络节点建模,具体的操作过程如下所示。Step1:将一个类型节点添加到源节点bankloan.sav,并将default字段的方向设置为输出,其他所有字段的方向设置为输入。Step2:由于我们构建了多个不同类型的贝叶斯网络,要对它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哪个模型具有最好的预测效果。因此我们在选择节点之后添加三个贝叶斯网络节点,将模型的名称分别设置为“TAN”“Markov”“Markov-FS”,其中第三个模型不仅具有马尔科夫覆盖结构,而且使用了特征选择预处理来选择与目标变量有重大关联的输入。Step3:通过运行上述三个贝叶斯网络节点就可以生成相应模型,在这里我们可以查看它们的详细信息,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左列包含节点网络图,可显示目标与其最重要预测变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预测变量之间的关系;右侧显示变量的重要性,它表示评估模型时每个变量的相对重要性。Step4:将TAN模型块附加到选择节点,将Markov模型块附加到TAN节点,将Markov-FS模型块附加到Mark-ov节点。Step5:为了避免输入,要重新命名评估图形上的模型输出。将过滤节点附加到Markov-FS模型块。在右侧的字段栏中,将$B-default、$B1-default和$B2-de-fault分别重新命名为TAN、Markov和Markov-FS。Step6:将评估图形节点附加到过滤节点上,然后使用图形节点的默认设置来执行它。这样就可以生成一个收益图表。图2显示,每个模型类型都生成了相似的结果,但是马尔可夫模型要稍微好一些。但是要检查每个模型的预测效果,我们更倾向于使用分析节点而不是评估图形。
二、模型分析
为了从多种模型中选择最佳预测效果的模型,需要利用预测集的数据来检验模型的准确度,对数据流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估。我们将分析节点附加到过滤节点上,然后使用分析节点的默认设置来执行。在完成模型实施阶段之后,数据流设计中的数据流图如图x所示。图3展示了数据挖掘流程的一个完整过程,这些步骤是在数据挖掘工具的指导下一步步自主建立的。完全符合CRISP-DM标准流程,并且将数据挖掘的流程可视化地展示在用户面前,能够让用户了解并指导数据挖掘的全过程。通过运行分析节点,我们可以得到每个模型的预测效果,具体结果如图4所示:图4显示了依据正确和不正确的预测百分比得出的准确性。就像前面的“评估图形”一样,本图显示马尔可夫模型在正确预测方面要稍微好一些,但是,Markov-FS模型仅落后马尔可夫模型几个百分点。这可能就意味着使用Markov-FS模型要更为方便一些,因为它计算结果所需的输入更少,因此节省了数据收集和输入的时间以及处理时间。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拨改贷”开始。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
政府几乎不再对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
当时的对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是要有政府批准的,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如此。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而大多是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投资。
第二,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政府也几乎不再给企业以财政补贴,而是国有银行对其债务进行延期或追加新债。这样,国有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以前由财政出钱补贴的办法改成了银行追加贷款的办法,这是造成银行坏债增加的一个基本的直接的原因。
可以看出,银行坏债实际上起到的是“财政补贴”的作用。国家建国有企业而不注入国家财政资金为其注资和补贴,而以政府的名义给予国有企业不需审查评定的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政府财政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政策性投资中充当了类似于“募捐者”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所能够回收的利息或者贷款利息总额很少,甚至会发生全部损失。
表2-1国有企业资产投资总额中各种融资来源所占比例(%)
国家预算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国外贷款
197075.323.90.8-
197564.434.41.6-
198044.736.511.77.2
198526.440.423.010.2
199013.243.223.620.0
199110.243.128.118.6
19945.051.025.718.3
19964.650.923.720.8
19987.049.923.319.8
200010.445.325.219.1
200112.347.923.116.7
2.2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
2.3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从前面两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国有银行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背负了特殊的使命,而在我国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又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而随着我国积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国有商业银行所背负的历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
政府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14000亿元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国家财政注入2700亿元资本金;设立银监会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贷款的硬指标,如2年内不良贷款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800亿元;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等一系列措施。可见国家在改变国有银行外部环境和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资产率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
然而,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改变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不相适应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尤其是和不良贷款形成息息相关的信贷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不良贷款一边剥离一边新增的现象。让我们看看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和信贷制度的特点。
3.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对我国不良贷款进行分析
3.1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特点及背景
工行2003年年报显示:2003年末,工行总资产为53000亿元,贷款余额33900亿元,不良资产8500亿元,不良贷款7200亿元。另有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工行不良资产率为14.9%,不良贷款率为19.6%.总的说来,其不良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不良资产手续大多严重缺失。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太长,每笔贷款的银行信贷员有不少的变动很多信贷员已经退休,致使贷款手续严重缺失;另一放方面,由于很多贷款是行政命令的结果,银行本身就没有完整的贷款手续,加之当时的法律不完善,很多贷款甚至没有借款合同。
二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信用贷款。而放款的数额其实已经严重超出了企业的偿还能力。
三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80%以上来自国有或集体企业,而这些企业大都已经停产或倒闭。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很多中型甚至大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不能适应市场而纷纷倒闭或生产停滞,而银行资产也随之形成不良。
四是由于贷款大都投向国有和集体企业。工商银行的不少不良贷款牵扯到不少社会问题,清收难度较大。由于工行的不良贷款大都来自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特点是人员多,负担重。如果按照一般的清收方法企业的话,很多社会负担将转移给政府,这样不但加大了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执行的过程也必将难上加难。
五是部分贷款由于时间过长加上银行没有按时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续债权,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也大多流失殆尽。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不良贷款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缩影,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工商银行的贷款受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银行职能不明确的大环境影响。
3.2从不良贷款的特点来看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从以上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中,我们可以逐条来分析出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信贷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在贷款形成过程中,许多贷款
是口头的指示,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加上发放贷款时和贷后管理的信贷员以及审批人和签批人频繁更换,导致贷款出现风险以后无法准确地确立责任人。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后果,必然使信贷人员和主管信贷的审批人存在侥幸心理,反正亏了是国家的,自己却没有什么责任,也没有几个银行领导因为形成不良资产而受到什么处罚,因此贷款发放时审查不严甚至为谋私利的情况并不少见。
二是银行没有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就是说没有一个严格的门槛。信用贷款是最好的例证,没有一条严格的限制,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放贷款,可以放多少贷款,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银行没有严格的对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盲目的发放贷款,往往使企业需要多少贷款或者领导说法多少贷款就放多少贷款。
三是银行贷款大都发放给国有企业或者一些大企业,以为企业越大风险越小。
以贷款投向的向大集中为特点,这种做法,不仅可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不一定能降低贷款风险。因为“大”不一定等于“好”,大有大的弊端,大企业易得“大企业综合征”,韩国的大宇、美国的安然等庞然大物的倒闭,就是明显的实,至今那些贷款银行仍心有余悸。贷款过度投向大企业,显然不利于分散贷款风险,何况我国的大企业,目前尚是国有成份占主导地位,由于产权虚设,易得“国企病”,一旦发生贷款风险,对银行所造成的冲击也会不少(过去国有企业曾给我们银行带来了不少的不良资产包袱)。由于贷款牵扯到的社会问题较多,当贷款出现不良以后也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的困难。
四是没有明确的贷后管理制度,致使贷后管理不善,出现风险不能很好的控制风险,使风险减少到最小化。当企业贷款出现风险以后,信贷人员不能及时地反映情况,不能把具体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不能及时的企业追偿贷款,一拖再拖,导致银行丧失两年的诉讼时效,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由抵押的贷款也是如此,由于贷款逾期以后银行不能及时地处置抵押物或者不能及时企业,导致抵押物年久失修,价值流失殆尽,给贷款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当然,我们只是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候看工商银行的信贷制度的缺陷,近年来,工商银行不断的完善信贷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工商银行信贷制度的缺陷中得到一些启示:那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商业银行自身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即历史因素和经济体制制度转变的影响不复存在的今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我们解决不良资产困饶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
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4.1借鉴对比和完善国有银行信贷制度的必要性
4.1.1不良贷款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不良贷款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在商言商,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采用利润冲销坏帐的方法来消化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总利润减去不良资产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
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贷款本金的损失!”举一个简单的例证:100万元的呆账,按年收益率2%计算(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年收益为两万元;如果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冲销还账100万元,则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补偿。如果考虑银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实践价值的因素、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来补偿。“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
首先是坏账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信誉对银行来说就是生命线,如果银行失去了信誉就像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采用的是负债经营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而银行的信誉如果受到影响,负债(简单一点说就是存款)就会在短时间在内减少,而银行放出去的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内收回,这样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从存款者的角度来讲,为了不使存款出现风险,显然不会放心的将存款放在一个频频出现坏帐银行或坏账相对较多的银行。
其次是坏账对社会诚信环境和贷款客户信用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两个客户在同一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一个客户贷款出现了风险,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该客户逃避债务50万元,那么另外的客户显然心里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银行的债务,这样的话银行的信贷环境就会恶化,则加了贷款出现出现风险的可能行。从大环境来讲,过多的不良资产的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的信用,使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受到影响。
其他方面:1.减少国家税赋收入。银行是国家税赋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不良资产增加,银行盈利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国家税赋收入就会减少。2.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3.诱发通货膨胀。4.影响社会经济信用制度。5.引发金融危机。等等。
4.1.2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实现不良资产的转化不仅使银行也是社会面临的严峻考验,然而,不良资产的转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2005年4月,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综合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从制度上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才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此消彼长的恶性循环。
怎样实现从总量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新增呢?关键是不断的完善国有银行的信贷制度,那么要建立什么样的信贷制度,怎样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呢?让我们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中寻找答案吧:
4.2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相比较来看,外资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贷风险防范的。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的制度化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贷款的出现和增加。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制度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
4.2.1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制度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纵横贷款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
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这样既实现了银行内部的商业化管理和权责制约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与外国银行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这种制度结构极易发生领导或者贷款主管人员利用政策进行非正式的贷款行为,最终形成新增不良贷款。
4.2.2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
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使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又多了一个复杂而又特殊的原因。
4.2.3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在国际金融论著里,银行的主要职能中有一条银行应该参与所贷款的企业的策略制定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指导管理企业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方法。在这方面我们仍需改进。
5.国内外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比较得出的借鉴和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上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与外资银行有着比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贷款的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
5.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我们应该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
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5.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
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5.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
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5.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当企业改制或关停并转破时,一定要认真积极主动参与,随时关注,坚决维护银行正当权益,防止企业趁机丢包袱、卸责任,搞“金蝉脱壳”或“过河拆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一方面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亡羊补牢”。对呆帐贷款进行认定和核销时,一定要追根到底,查出究竟,防止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废银行债务。
5.5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发放到帐户,银行可严格控制此笔贷款的支付,贷款单位如需支付使用,须先经信贷部门对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符合式核准后,会计部门才可办理付出。(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投入到企业并经第一次使用变成贷款单位的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后,银行更应加强贷款管理,严防贷款在周转使用过程中被逐步挤占挪用和转存他行。信贷部门除勤下贷款单位明查暗访贷款的实际周转使用情况和贷款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外,还应通过书面签约方式要求贷款单位将货款回笼到贷款银行,不得搞体外循环。同时,应通过参与企业管理,直接管理贷款的日常周转使用。(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凡贷款单位货款不回笼到贷款银行、违约使用贷款、不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或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危及贷款安全,银行可采取停止发放新贷、在帐户上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拍卖抵押品还贷、向担保单位收贷或登上企业黑名单等制裁措施,如果贷款单位逃避贷款银行制裁,贷款银行可要求金融同业联手制裁甚至采取法律手段收贷。
注释:
[1]华金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不良资产新视点。中国市场出版社,2004
[2]杨凯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王晓芳。银行信贷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季爱东。银行新存贷业务与法规。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易宪容。国内银行不良贷款原因新解释。香港商报,2003
[6]李杨,刘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技术。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7]肖汉奇主编《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
[8]郭俊秀主编《中国商业银行法律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9]注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