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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0 16: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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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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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课程实施

由于“思修”课的内容并不像其他专业课那么深奥,因此,在实施课程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让学生在课堂上有更多的体验。教师可以将每个小模块的教学内容设定为一到两个课堂任务让学生去完成,在做中学,使思想政治教育真正实现知行统一。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采取案例教学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藉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习者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习者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①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选取应当尽量贴近高职学生生活实际与现状,并且能够作为分析、讨论以及解决问题的基础,引发学生进一步的思考。在课堂教学模式上可以采用小组学习的方式,由学生分组讨论,各小组汇报发言,教师分析点评、总结提炼。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各小组成员可以分工、合作,查找相关资料,共同配合完成任务。这种教学模式能够真正实现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脑,改善了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同时,各个小组选派代表汇报发言,相互之间良性竞争,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学习热情。一个气氛热烈的课堂并不意味着学生能够在思想上有所升华,在充分尊重学生表达的同时教师需要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进行正确的引导,保证课堂任务按照既定的步骤、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最终实现教学目标。改革“思修”课的实施过程,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相关知识,学会运用正确的方法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用正确的是非观判断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同时还能够增强学生参与社会活动、人际交往、沟通和与人合作的能力以及独立收集和处理信息、自主学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服务于学生的就业与未来职业发展,帮助学生提高一般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篇2

(1)具体法律内容稍微不足。与2010年修订版的内容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进一步删减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内容,与2009修订版、2006修订版相比,具体法律内容更是少之又少。鉴于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逐步深入,笔者认为应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而不应一味的删减。

(2)教材编排较为死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两课”教材之一,有必要保持一定的严肃性,但是纵观历年修订版本,教材编排在排版、内容形式、用语等方面没有实质性进步,书中充斥着大量死板的教条、概念、条文等。这不但较难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兴趣,而且不能很好地去影响学生,无法达到国家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目的。

2.法律教育部分的教学

(1)教师教学方式。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讲述的过程,往往以教师单方面的授课为主要方式,缺乏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加之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认识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经常有逃课或不认真听讲的情况发生,课堂效率较低,学生们往往都是在老师的灌输下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而不是自己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06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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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含义

从词源看,“方法”的英文是“method”,德文是“methode”,该词源于希腊文“methodos”,其意为“某种事物的‘引申’”,“某种事物的内在逻辑与结构的‘追踪’”。什么是方法?概括地说,方法是指向特定目标、受特定内容制约的有结构的规则体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所采用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称之为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的总称。具体讲,教学方法是指向特定课程与教学目标、受特定课程内容制约、为师生所共同遵循的教与学的操作规范和步骤,它是引导、调节教学过程的规范体系。教学方法在完成教学内容,达到教学目标之间起着中介桥梁作用。教学内容能否完成,教学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方法的设计与选择。教学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增长和更新越来越快的今天,为了把越来越多的知识传授给下一代,就需要有现代化的、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一个体系,具有层次性。首先是一般方法,即哲学方法;其二是普通教学法,适用于各科教学的通用方法;其三是各种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就属于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是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对社会道德现象和自己与他人的道德行为进行分析、判断、体验、评价、对照、内省,帮助学生形成道德动机,促使学生的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进而形成良好品德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的一个大类,既是辅助课堂讲授的重要方法,又是延伸课堂教学、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修养的重要方法。

三、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教育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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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改思路探讨

(一) 指导思想

适应新时期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目标,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应着眼于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主渠道和多途径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和学两个积极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密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着眼于提高教学效果,努力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的改革,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实施方式

1.教学实践环节的设置

针对目前的社会大环境和形势发展变化的实际,根据学科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解决真学、真懂和真做的问题,真正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在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面前,如何进一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好地用发展着的指导新的实践,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教学实践中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改革,即保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有的教学时数的前提下,将每门课的教学分解为课堂教学、读书、社会调查与实践三环节。

课堂教学部分:贯彻“精讲”、“管用”的原则,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学生关系的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联系学生成长、成才过程的各种困惑与迷惘,使“两课”教学更具吸引力。同时要积极研制、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以实现课堂教学的最佳效果。

读书研讨: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读书。每门课程都要制定读书目录,学生要做出读书笔记或写出心得体会,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总成绩。

社会调查与实践部分:根据各门具体课程的特点,提倡实践形式多样化。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组织学生观看电视教学片;搞开放式课堂,请劳模、专家、企业家进课堂,给学生开办讲座和专题报告,开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相关的健康心理与人才成长、心理咨询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训练等课程供学生选修;假期组织学生进行调研,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社会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上述三个环节,实现讲(系统讲课)、读(读书)、听(听报告)、谈(讨论交流)、看(看录像)、走(参加社会实践)、写(读书心得、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多途径的结合。

2.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1)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相结合,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多媒体和网络教学等教学手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校内网络教学。

(2)课堂内教学与大学生读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3)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相结合。

3.考核与评价方式

以培养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为中心,重视教学过程的管理,采取口试、笔试、客观题、主观题、开卷与闭卷相结合以及课程论文等多种考试方式。(各门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择优决定)

4.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

为适应“两课”教师的转变,充分发挥“两课”教师的作用,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拟开出的主要选修课如下:

《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卫生与咨询学》、《人际关系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学生心理问题咨询》等。

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充分体现意识形态中的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的需要相结合,实现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为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志红.浅析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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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课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和谐校园文化是一种校园精神文化,以学生为主体,其主要内容是对大学生进行文化艺术和审美教育,组织各类艺术社团,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他们的文化艺术修养、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课堂教学中传授什么样的文化精神,必然会形成什么样的和谐校园文化氛围。和谐校园文化是从课堂教风、学风出发,进而发展提炼的文化;同时,和谐校园文化反过来对课堂教学有促进和帮助。因此,和谐校园文化要与课堂文化相辅相成。

1.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有益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从课堂教育出发,建设与和谐校园文化相适应的新型课堂教育,是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一种新的培养模式。传统课堂是以灌输教育为主,培养大学生规规矩矩老实听话为核心的文化,这显然不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在今天要培养大学生个性独立、勇于探索、敢于担当的精神。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有必要对课堂教育模式和校园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视与杀毒,哪些是需要弘扬的,哪些是需要抛弃的,哪些是需要改进的,通过检查,找出问题加以改进。学校是我们党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谐校园文化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影响。思想道德修养课是加强大学生修养、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主渠道。

2. 和谐校园文化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实效的重要途径。知识需要人在社会实践中获得并得到检验。换言之,无论新知识的探索还是现成知识的学习,都离不开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积极参与。学生学习掌握知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探究的过程、选择的过程、实践的过程和创造的过程,也是大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乃至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过程。因此,思想道德修养课改革要求课堂教学与校园文化相结合,教师要在课堂引导学生学会质疑、学会调查、学会探究,掌握独立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法。对于大学生来说,最重要的不再是被动接受和存储知识,而是学会主动探究和创新,以便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和谐校园文化是一个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观的汇聚,为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材料。

二、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的途径

90后大学生正处在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重要历史时刻,他们的学识本领技能和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高校肩负着培养党的期望、国家的重托,肩负着培养人才的使命,既要使大学生增长才干、提高能力和智力发展,又要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提高人文素质、丰富生活情趣。要做到这些,高校应该重视和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学,加强和谐校园文化的建设,努力实现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与和谐校园文化的结合。

1. 创建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与和谐校园文化结合的机制。为了实现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结合,必须建立全校性领导组织,在其统一领导下,学校的师生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将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纳入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之中,实现和谐校园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的有机衔接,课堂教学与业余文化活动相配套,促进校园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2. 探索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结合,要根据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育教学规律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结合方式。教学实践型即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学实践活动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教师指导型即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师参与和谐校园文化的组织和指导;专兼结合型,即思想道德修养课专职教师、和谐校园文化的兼职教师定期协商、研究和解决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与教学中的问题,制定计划,协调行动。课外活动型文艺体育型,即根据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的内容可安排适当的课外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如文艺演出、辩论赛、演讲等文化活动。

篇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三年制高职学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课程设置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三年制高职学生的入学年龄一般在18~19周岁之间,已经成年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拥有独立的见解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思想逐渐成熟。而且进入高职学习的学生,高考成绩一般不太理想,普遍低于本科的录取分数线。虽说高考成绩并不意味着一切,但是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方面的差异。几堂思想道德修养课很难达到树立正确的“三观”的效果。

一、当前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的教材内容

教材内容大同小异,无法体现高职特点,更不用说专业特色。教材的编写中较多理论陈述,较少实例,无法吸引对此类内容缺少兴趣的三年制高职学生。

2.课程的教学过程

许多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偏重理论阐述,缺少实例列举,不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内容不吸引人,教的也不吸引人,又遇到不太自觉的学生,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3.课程的设置时间

一般情况下,该课程一周仅两、三节课,和其他理论课程一样,仅对知识进行教导,鲜有渗透深入的过程,到了期末再通过考试检验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就算完成了思想道德修养的教育。如此的课程安排,较难达到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

4.课程的成效衡量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教学成效难以衡量,标准难以界定。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很难用形式单一的卷面成绩来体现,死记硬背的理论也不能说明学生已真正理解掌握并转化成为自身素质。

二、关于问题解决的思考

1.课程教材的内容要体现高职专业的特色

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内容的安排上,应注意处理好思想道德

修养课与专业课的关系。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要与专业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要求,在教学中结合学生的专业需求进行教学。

2.课程教学的过程要注重联系实际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重联系实际,例如,教学中注意多举实例,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课堂中可以开展案例分析的课堂讨论活动,就是只提供案例,不提供现成的结论,让学生经过思考和讨论自己来完成。教师则采用逐步引导的方式,使学生学会分析问题,独立得出结论,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教师在其中的主要作用就是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表达不同的想法和观点,并且引导学生在

这些不同的观点中学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3.课程设置的时间要贯穿整个学制

教学的时间要贯穿整个学制,分不同阶段对学生的思想道德

修养进行不同方面的教育。对刚进校的新生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对二年级的学生应注重法治教育,对三年级的学生应强调职业道德教育。

4.课程教学的成效衡量标准

让学生回答纯粹的理论题,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考核学生的

思想道德修养是违背初衷的,建议可以采用撰写小论文的方式,结合时事,让学生对某种问题、某种观点展开讨论,在此过程中可以看出其思想道德修养。同时,学生在课堂的表现,如,是否按时出勤,听课是否认真,回答问题是否踊跃,是否敢于表达自己的看法,作业是否按时完成等方面,可以对他们的素质做出评价。学生在课外的表现,如,是否乐于助人,是否勤劳勇敢,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是否作为志愿者参与公益活动等等,这些也可以作为素质评价的一部分。

三、课程教学的“以人为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成为一个思想品德优秀的人,爱护自己,尊重他人,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生活。但是你无法培养出模式化的学生,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其实都是开放的,处于变化中的。凡为教的目的在于达到不教,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让学生成长为一个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并会自我调整去适应变化的人才是目的所在,能够解放思

想,实事求是,方是实现了“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张云芳,王岳喜,刘蕊.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研究.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1(9):9.

[2]赵效萍.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创业教育探索.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2(4):2.

[3]徐建丽,王红芳.高职特色思政理论课考核体系的构建.职业技术教育,2010(32).

篇7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3-0295-01

法律意识是人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社会意识,能够充分反映出人们对现有法律的看法以及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程度,并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和日常行为。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需要受到高校的重视,因此,要求高校能够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增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规范其日常行为。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法律的学理性较强,没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难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1]。而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主要是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获得,但是很多高校在这一课程的安排上,课时相对较少,教授的知识内容也较为浅显,再加上学生过于注重学分,对课程学习的要求不高,能够通过考试即可,导致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仅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错误理解的情况。例如硫酸烧熊事件中的当事人曾表明,自己学过这一课程,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是并不知道用硫酸烧伤动物也算违法。由此可见,现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其法律知识水平已经难以支撑起自身法律意识。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法律意识单薄的情况,还需要学校能够加强教育,创新课程,是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加快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方法

(一)教学观念的创新

高校必须意识到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有自己的独立地位[2]。从而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并要求授课教师能够转变原有教学观念,实现自身观念的创新,明确认识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的过程,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作为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从以往教学中单纯理论知识的培养,拓展到知识运用等方面的教学,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方法是帮助教师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对提升学生学习效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加强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增强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传统教学方法过于枯燥、单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较为感兴趣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教学。例如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事情较为关注,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利用案例对学生实施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更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从而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同时刺激学生的视觉、听觉神经,以提升教学效果。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法律讲堂》、《社会与法》或者《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能够通过节目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支撑其法律意识。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创设情境的方法,设计课程相关的法律课题,为学生创设辩论、法庭等情景,使学生融入情境之中,切身体会法律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情感体验,从而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另外,还要求教师能够尽可能多的为学生安排教学实践活动,例如旁听法庭审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使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意识熏陶,引起其对法律的深思,实现其法律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考核制度的创新

为有效解决学生过于重视学分的问题,实现法律意识培养有效性,高校应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创新,采用多种考核方法,例如写论文、开卷考试等,并充分结合学生的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态度等对学生进行综合、公平的评价。

三、结论

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的必备素质,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因此,要求高校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作为培养途径,加强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以实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培养。

[参考文献]

[1]魏敏.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0,1(1):225-226.

篇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进的产物。作为打破传统教育方式在教学环节、教学设计等方面固有思维的课堂革命表现形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的产生和应用需要、行为动机理论、关联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等理论形式提供有力支撑。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应用原则

发端于学习管理、资源、学习管理系统、开放网络资源融合体的慕课,在具体应用过程中,要求设计者使用较具有吸引力的设计方式,如立题明确、内容具体凝练、契合学生心态、使用多元化授课模式等。

(一)贴近学生心理需求,增加课程内容吸引力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过程中,掌握学生心态的要求,使得教师必须使用问卷调查或访谈法,认真搜集不同学识水平、民族、年级学生的需求,总结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的典型案例,并借助互联网的辅助,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的吸引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以增加学习者思想政治素质和端正性,提升自我修养,塑造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好道德情操为基础,因此需要教师搜集符合学生兴趣并实用的话题,才能辅助学生更好的内化知识。授课教师课堂知识的充实程度应该以学生的心理需求和课程吸引力程度为衡量依据。作为课堂设计者和表演者,教师课程内容的吸引力不仅包含课程讲解内容,还包含教师本身的魅力,即教师如何以自身“灵动”的表演,来满足学生各类“苛刻”的要求。如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需要教师以游刃有余的表达技巧、娴熟精炼的语言技巧、风格的授课技巧、独具魅力的肢体语言等,展现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神形俱佳的优势,以最大化激发学生潜能,并对学生因势利导等。

(二)完成线上下课内外知识覆盖,拓展课堂讨论空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并非是单纯的获取知识,而是需要以启发学生的探究和思考意识,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将知识内化成符合当前主流意识形态的精神信念和伦理道德。因此需要将网络平台和实体课堂融合起来,进行有效融合及优势互补。具体如良好的转化“师本位”和“生本位”两者之间的相互观念,使教师成为教学的调控者、组织者、设计者,以教师为主导,让学生成为教学的新思想和新知识的创造者、探究者、发现者以及教学的互动参与者。国外慕课的操作方式要求慕课设计需要完成网下和网上、课程内外的全面覆盖,还需要课程设计将固有课堂模式向全天候模式转换,以增加课程慕课设计的有效性。正如慕课所要求的,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使用“提问-讨论-讲解-质疑”的方式进行双方的思想升华,因此在集中面授和小组讨论环节中,自由、宽松的学习空间需要为学生提供。

二、慕课原则实施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结构式讨论模式

(一)反思结构式讨论弊端,确定两者融合基调

机构化讨论方式一般常用的包含六顶帽子法、头脑风暴法、鱼骨刺图法、团体列名法、金鱼缸法等。主要是为克服学生和教师的综合性思维,将思维按照不同阶段的发展动态进行划分,并在尊重成员客体平等的基础上,使用建设性的规则强制性的要求各个小组成员加入到讨论中来,以保持讨论的正向性。所谓的综合性思维即使用提升、概括、综合等方法进行问题的分析,比如使用现象分析、问题说明的方式,以帮助学生快速认识到问题的关键点所在,但是此种方法在慕课中的应用时,往往会因为对以往方式的应用,而使得新问题受到原有工具的影响,导致重新思考的机会被忽视,一旦问题和原因两者出现混淆,则导致对问题真实性的认识有可能被误导。基于此,结构式讨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中的应用就必须重视此项问题,并尝试加以规避。

(二)设置专题模式,分组头脑风暴

正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应用以培养学生端正的政治思想素质及高尚的道德情操等为基本目标,在内化学生所学到的知识的过程中,可设置专题的模式来激发学生参与热望。比如按照生活实践情况及学生感兴趣、关心的内容选择一个关键词作为慕课设计的核心,围绕核心关键词邀请学生分组扩充成一个或者几个自己感兴趣的、连续的主题,以形成一个个问题探讨和追踪的思维链条,从而逐步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望和学习兴趣。比如教师引入“大学生创业”作为关键词,请学生按照自己对自己未来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关键词的拓展,教师的引导则为“未来的你是应该是怎样的?”———“一年之内如何落实此目标?”———“五年内如何完成?”———“十年内如何完成?”———“进入职场之后,机遇和收入你更看重哪个?”———“你如何看待杜拉拉?”虽然此类话题与小学阶段的“未来畅想”有相似性,但是正因为此成长阶段的学生,对自己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划性和期待性,因此在小组讨论的过程中,自己的想法有可能得到补充和拓展后,学生会潜移默化的得到启发。再比如,在课程中播放各类学生身边令人感动的榜样事迹可见,引发学生对正确价值观、人生观自我构建的思考。各届“感动中国”人物事迹的播放,则可作为引发学生对“如何生活”、“人生怎样才更有意义”等的思考和追寻依据。但是正如人类的大脑并非任意、随时可填满的容器,无论是自由思考还是智力激励,课上小组和课下小组、案例分析和课堂辩论等形式,也仅仅是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内容的丰富性而服务的。小组讨论并非仅限于教师课上关键词的设计,也可以在课下围绕学生成长而展开。比如以宿舍成员为小组,并推选某个代表作为讨论结果总结人,如此,小组在课下所讨论的结果就可以直接在课上反映出来,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通过学生按照小组的模式在课下的探讨和交流,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也会随之提升。同时,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合作能力、组织能力等也会同步提高。事实上,诸如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关的“人生应该肩负何种责任”、“道德和法律究竟哪个应该更具有效率”、“法不容情还是情有可原”、“大学生婚恋利弊”等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都可以纳入慕课中,尤其是课堂辩论环节,教师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环境,比如为学生提供国外此类问题的讨论平台、深入实际调查社会现象等的机会等。

(三)以思想启迪为导向,增加实践演练机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以学生的“问题意识”为引导目标,可尝试引入不同的教学平台和模块,此类平台和模块的应用仅以辅助教师和学生发散思维,进一步探究知识、思想、各项领域等。无论是六顶帽子法、头脑风暴法、鱼骨刺图法、团体列名法、金鱼缸法还是学生在思考中寻找成功的快乐的方式,均为学生和教师进修慕课设计的某种应用渠道或者目标,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事实上在慕课原则的辅助下,除学习模块的灵活引入外,学生在课前点开专题就可以随时进入相关阅读视频及资料的设计方式,更具有趣味性,更能帮助学生拓展视角和思维。此类视频可以是与专题相关的调查访谈、教师课件、教师收集到的各类资料、相关的影视剧,也可以是课程上需要使用的知识点。为鼓励学生课后学习,并监督学习进程,按照结构式讨论的要求,教师一方面可要求学生将讨论结果整理成文上传到评阅平台中,教师作为指导者、品鉴者、其他小组成员作为参评者,教师和学生同样可在线随时讨论,而另一方面学生还可以分小组的按照课程内容、专题内容进行短剧编排,亲自体验自己论点的正确与否,此编排过程及结果同样可作为视频和课题作业提交到网络交流平台,供大家相互学习、相互点评和互动交流。演练机会的增加并不限与大学课程中,实际上在中学和小学的此类相关课程中同样可以融入,比如课前5分钟知识、心得体会、讨论成果的共享课程,参与共享者需要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为其他学生提供可以引发思维共鸣的内容,并共同总结经验教训。虽然准备过程是分享讲述者自我反省的过程,但是其本身同样也是一个自我教育、自我反思并引发其他学生共同参与的过程,整个活动长期坚持下来,学生在相互经历、思想、思维等的分享过程中,还能进一步体味到有爱、合作、成长的艰难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向善情感及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和意识。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结构式讨论模式的反思

(一)辨识学生特性,师生共同成长

现阶段各类慕课形式的存在,的确可以辅助激活课堂互动性,但是在教研过程中,对于慕课的应用,已经有学者发现“90”后学生对传统授课形式表现厌倦的同时,对慕课本身的兴趣也会随着慕课趣味性和应用性的降低而逐步降低。正处于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代的学生,其对人生、学习、社会逐渐形成具有自身主观意识的判断和认知。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的确以学生为本位,以“问题意识”引导为主体,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本身具有思政性和法律性并未消减。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专业性并不如单独思想道德修养、法律专业。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上所需要了解的知识和技能,有可能远比教师所提供的,或者通过讨论得到的更多。鉴于“90后”,比“70后”和“80后”更具有自主性、独立性和个性,思政教师的慕课设计需要从学生思想和个性特点出发,将传统的管理和传教方式改变为引导学生、服务学生的形式,并虚心接受学生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教学双方的主观能动性,在头脑风暴、六顶帽子法等结构式讨论模式中,不断完善和提升自身的知识架构、思维能力,在引导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过程中,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

(二)明确模块应用个性需求,完善设计及时更新

在当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中,诸如试卷测评、网络测评、课堂表现等综合测评体系多被用来分析学生成绩及学习状态、水平等,以辅助学生使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知识运用程度和理解程度的展现。对学生所设定的综合性测评,尽管属于对学生全方位的综合考量,但是基于网络平台系统的稳定运行是此项考量良好运行的保障,因此此网络平台需要提供随时跟踪学生学习情况、课堂发言得分、按时学生作业完成、视频短剧得分、论文完成、批改状况、作业互评情况等以及教师及时管理、可以为学生提供弹性鼓励的功能模块。以此在模块引入和功能设计时,需要按照不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慕课设计的需要而对应性设计,不能一概而论,或统而用之。

参考文献:

[1]冯爱红,苏醒.专题课堂讨论及实践在思政课教学中的运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例[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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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教材内容进行合理的取舍、增删和重组,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详简安排,突出重点和难点。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我们重点讲“人是什么”“人生为了什么”“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重点放在“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而“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大学生择业与创业”略讲。

2.使教学内容体现时代性,与时俱进。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果以及学科的前沿动态来讲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报告精神引进课堂,引进学生的头脑。

3.联系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讲授。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实现有价值的人生?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如何加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在新时期如何认识爱国主义?这些问题引发了学生对自身和社会的思考。

4.注重对学生行为的引导。注重帮助大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由“知其然”上升为“知其所以然”,以体现教学内容的实践价值。

5.增加教学实践内容。从性质上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行为自律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而这又必须通过实践磨炼才能形成。为此,除理论讲授外,我们从2007级开始增加教学实践内容,在48学时中,用16学时进行教学实践,即开展社会调查,让大学生接触社会,拓宽视野。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

根据教材内容优化的总方向,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我们确定了教法改革的价值取向:既要利于学生“内化”思想道德原理、法律知识,又要利于沟通实践环节。为此采取了如下改革措施:

1.以案例分析教学法为主导。所谓案例分析教学法就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启发和帮助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知识与法律知识、法学原理的理解,从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它既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方法,又是贯彻启发式教学的一种形式。我们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的需要,从我校教学资源网站中挑选出典型的、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例展开教学和讨论。

2.吸取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合理因素来组织教学。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近年来西方流行的认知学习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提倡教师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为此,在上课前,我们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给学生布置任务,学生根据任务查阅相关资料,在课堂上由教师组织学生从设问出发展开讨论、交流,最后得出结论。

3.自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结合相关的音像资料,使教学更加直观、形象,体现先进性。多媒体课件增加了课堂教学的信息量,增强了知识的科学性、直观性和趣味性,寓教于乐,学生思维更加活跃,对理论的理解更深人,使课堂教学摆脱了抽象、枯燥无味的局面。

4.在实践教学的操作方面,制订出“全程化、序列化”的实践方案。即围绕教学总体目标,把实践教学融合到理论教学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确定系列主题展开实践教学,从而有效地促进高职高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用”结合,“知”“行”相融,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的。

三、考评机制的重构

如前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养成教育课,本课程考评制度的设计应当以课程教学目标为价值取向,结合养成教育的特点,注重对学生平时学习和实践过程的考查。为此,我们改变了“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70%”的传统考评方式,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试行“平时成绩x40%+期末考试x40%+实践成绩×20%”。主要内容如下:

1.平时成绩。占结业成绩的40%,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El常考察。占结业成绩的10%,即满分值10分。日常考察是对学生在课程学习期间校内校外El常行为的考察。考察依据以班主任和学工处提供的数据为准。对违法或违纪现象的扣分办法与学校《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相衔接。若行为既无违纪,也无违法,则记满分。(2)课堂表现。占结业成绩的15%,即满分值15分,课堂纪律和课堂提问各占7.5分。课堂纪律由任课教师考查,对迟到、早退、上课时看无关书籍者相应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如无上述现象,则记满分7.5分;课堂提问分即时回答和分组讨论后回答两种方式。任课教师针对教材内容提出问题或案例,要求学生口头作答。每位学生以5分为基础,教师根据学生参与发言的积极性及正确性给予适当加分,以7.5分为限。(3)课程作业。作业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结业成绩的15%。作业次数按教学计划安排,由任课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布置。学生经过一个星期的思考、阅读资料形成书面作业,由任课教师批改、评分,并向学生公布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2.期末考查。这是对学生课程知识的终结性和综合性测评。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卷面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结业成绩的40%。客观题和案例分析题相结合,融合教材不同章节的知识点,采取学校通行的办法进行改卷、统分。

3.实践成绩主要以社会调查方式进行,老师设计出调查主题和相应的调查问卷,供学生参考。要求学生分组,以组为单位选定主题,自行设计调查问卷;每位成员必须调查5个以上的对象。共16课时,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调查时间,实践地点不限。每组最终提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及原始调查数据和资料。实践分数占课程总成绩的20%。

四、改革成效与经验体会

通过两年多的教学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学生对任课老师的评价也较高。总结起来,我们有如下经验体会:(1)施教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是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程,对各专业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根本性影响。因此,施教者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教学成效。(2)施教者要有“不唯书”、敢于探索的勇气,才能激活教学改革思路。现行的全国统编教材具有高度的学术权威性和很强的实践指导j亩:义。但是,学术权威不等于实践权威,将学术理论应用到教学实践中本身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就容易犯“一刀切”的错误。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既要以现行教材为依据,又不能囿于现行教材。(3)只有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才能使改革取得好的成效。众所周知,理论联系实际是理论课教学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既定理论体系下,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使得“如何结合”成为比较难把握的问题。这就需要施教者全面细致地分析和把握所处的地区、学校及专业学生的特点,据此制订有关的教学改革策略和方案。(4)施教者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应当以平等、真诚、宽容的姿态和学生交流。这样,才能使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为提高课程改革成效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

[参考文献]

[1]吴潜涛,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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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上,把课程教学评价分为教学测量与教学评价两个环节,教学测量主要是针对学生的一种客观检验,教学评价则是建立在测量基础上的对教学成效的主观评定,具有反馈——调节和激励——动机功能。笔者在本文中,介于教学测量内涵、方式等的不断拓展,将传统意义上的教学测量与教学评价统称为教学评价。并认为,只有评价标准的客观全面,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教学真实现状,有效评定教学得失,促进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学生“学”的评价上,传统的评价拘泥于书本知识和内容的记忆与复述,忽视了形成的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并不是衡量学生德育优劣的好方法。更严重的是,学生可能为应付这样的考试而采取相应的“高效”的学习方法,重知识轻能力,重考试轻践行,与德育课程教学的目的背道而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主要是解决学生的思想观念问题,必须将学生的德育表现,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一些内隐的素质发展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应该考虑过程性评价(如平时课堂表现等),重视质性评价(如品质优良与否),突出表现性评价(如参加各项德育活动加分等),积极探索多元化评价。

在教师“教”的评价标准上,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传统评价标准主要关注教学基本要素的齐备(如授课计划、教案等的完备),教学环节的齐全(如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是否齐全,有无小测、下班辅导、听课、批改作业等);还有的学校将课时量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忽视质的评价;有的将教学督导、同行专家评教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将学生评价只作参考。这种评价仅是一种至上而下的教学监督管理,并不能有的放矢地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老师,基本素质应该高于一般,停留于基本教学管理的评价标准偏低。另外,忽视学生评价,这与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需要不相符合。

二、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评价标准创新思考

1.学生“学”的评价标准的创新思考

对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的评价,应强调教学内容和生活实践建立联系;倡导主动、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教学评价体系应关注学生德育的发展过程以及效果,使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评价达到和谐统一。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结合丰富多彩的课程教学,采取多样化评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要改变其枯燥的理论教学模式,必须积极探索多样化教学。而多样化教学,就必须进行多样化评价。如学生参与课堂讲座、案例探讨会,第二课堂的辩论演讲、知识抢答、社会调查、民族文化活动等多形式教学活动,应该结合其相应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该成为期评成绩的一部分。

(2)让学生进行课程学习的自我评价以及开展学生相互评价。通过学生进行自我学习评价,可以促使学生加强自我认识;在学生之间开展互评,可以促使学生通过比较反思自我,促进相互学习,自觉调整自身行为。

(3)重视过程性评价,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纳入评价体系。例如,可将学生整个学业成绩细分为:课堂提问占10%;课堂学习表现(含课堂纪律表现、参与学习的态度等)占20%;平时课后练习作业占10%;实践活动表现和成果占30%;期末考试占30%。使平时(含课堂表现、作业、实践等)过程性考核比例上升至70%,终结性考核如期末考试等占30%。

(4)建立学生德育成长档案,对学生的德育评价形成长效跟踪。德育档案的内容以记录学生在读期间参与各项德育活动以及平时的德育表现为主,可以采取积分制,每有一项参与和表现,均获得一定的分值,根据不同的分数评定为不同的等级(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有效的学生德育成长档案可成为学生评先评优评奖的参考。

(5)设定加分项,鼓励学生创新及积极地自我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于德育科目,而对学生的德育评定不应该拘泥于单纯的一场理论考试。可以在常规考察之外,再拟定加分项,促使学生自发地为自己加分表现。如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在家庭评价中表现优异(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老节俭)等等。学生的这些真实表现,是德育课程实效性的客观反映,应该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评价的内容。

2.教师“教”的评价标准的创新思考

对教师“教”的评价能够促使教师获取教学的反馈信息,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自觉进行反思和调整,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切实提高课程教学实效性。教师在进行教学评价时,要结合自己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环境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等设计适合自己的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评价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具体而言,结合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的实际,结合课程的实际,笔者提出以下之举措:

(1)注重评价标准中质与量的结合,评价标准内容中既要有对教务管理“规定动作”的评价,又要有对教师“创新动作”的评价。要将教师实践课组织及成效、创新教学方法等纳入评价体系中。

(2)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理念,将学生评价作为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提高其在教师评价中的所占分值和权重,结合同行专家、教学督导、同行教师的各种评价一起形成最后的综合评价。

(3)由于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师资薄弱,可鼓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任课教师积极提高自身教学水平。自觉进行学历教育、职称提升等的应该给予肯定评价,例如可在综合评分中给予加分。另外,对于老师参加教学比武,组织学生参加对外比赛获得优异表现的,应该给予加分。进行课题、专著、论文等科研活动的,也应该在教师评价中予以加分。

参考文献:

\[1\]冯忠良.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2\]孙喜亭.教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篇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门重要课程。在高校学生工作中,存在有两种误区:其一,是没有弄清思想政治问与法律问题题之间的区别与内在联系,把法律问题当成思想品德问题来处理;其二,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过分夸大心理健康教育作用的倾向,从而导致道德问题心理化,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偏离了正确方向。根据我们的教学实践,要提高该课程的教学与育人效果,需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学了解学生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起点

教育学生,首先应了解学生。了解学生是教育学生的起点,否则,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就无从谈起。因此,科学了解学生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育人的起点。教师要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与目标选择,了解影响他们思想和心理发生变化的各种因素。

一是要科学认识学生的需要。作为教师,要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达到应有的育人效果,就要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成长经历、学习需要和心理特征。

二是要根据学生的需要安排教学内容。一要突出对大学生自己的现实问题进行科学释疑。二要突出对一些问题解决的方法传授。三要突出对一些社会热点与大学生敏感话题的传道解惑。总之,只有在了解学生的前提下,将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紧密联系,学生才会主动参与到教学中,才会自觉接受知识并逐步内化为行动。

二、引导学生自觉深度参与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至关重要。“学生深度参与”就是一种将研究与讨论结合一起,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作用的教学方式。“学生深度参与”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它打破了“满堂灌”、“一言堂”和“灌输式”、“说教式”的课堂教学,是在教师具体指导下,通过学生的研究、分析和讨论,进行知识建构和价值认同的一种学习过程。“学生深度参与”教学方式的特点是重视发展学生的自主行为和个性特长,重方法传授,重能力培养,重学生主体作用和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从而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是以问题思辩引导学生课堂深度参与学习。教师要在课堂中善于组织一些讨论、辩论活动。

二是以个性化的作业促使学生课外深度参与学习。通过E-mail、QQ、手机短信、博客等方式向学生布置个性化的电子作业,如纯理论分析性的小论文、学习心得、社会调查报告、自制课件、生动案例(甚至可以是经认可的自行拍摄制作的图片、音频、DV等)等,从而使学生张扬自由个性中增加知识,陶冶情操。

三是以改革考核方式来促进学生全过程深度参与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同于一般的课程,它重在学生品德形成的过程和道德法律素质的实质提升。因此,考核方式应采取“开卷考查+课外小论文+课堂表现”(分值可按具体情况设定为一定比例)的方式。“开卷考查”是指课程结束后,设计若干道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等,以检验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课外小论文”是指每一章教学结束,拟出若干个小问题,由学生选择并完成,主要考察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判断与选择能力;“课堂表现”主要是考察学生出勤、课堂发言、讨论等表现,主要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习惯。

三、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课堂教学始终是教学的主要方法和形式,恰当运用多种方法,对学生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因此,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必须善于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一是要运用互动式教学法。可以采取让学生参与课堂讨论和演讲,组织学生与老师一起备课、写教案,让学生走上讲台上课等形式进行互动式教学。

二是要运用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主要是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启发、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思维,使学生积极主动掌握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师的作用是诱导启发,变简单的说教式、注释式为由情人理、循循善诱的引导。启发式教学也要以科学的理论尤其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教学,引导学生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分析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要运用情感式教学法。古人云:亲其师,则信其道。陶行知先生也说:“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与学生交流、谈心,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和谐融洽、相互理解、尊重的友好的师生关系,让学生觉得老师可亲可敬,学生就会敞开心扉,自觉地接受教育。

四、塑造教师自身的人格魅力是提商教学效果的客观要求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科学知识的传授者,是先进道德的示范者,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一是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教师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需要,关心学生发展,服务学生成才。在教学中要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只要真诚实意而不是“叶公好龙”式地关爱学生,就能以“无声的语言”和“无形的力量”教育人,在升华自己境界的同时,以带动学生进入思想和人格的更高境界。

二是要自觉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魅力源于实力。一名师德高尚、功底雄厚、知识渊博的教师自然会受到学生的欢迎。教师应苦练内功,提高理论素质,培养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与智能结构。要提高白己的教育科研能力,及时掌握学科的前沿动态,做“研究型”的教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的难度恰恰在于要对一些理论和实际问题有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那种只会照本宣科的教师不可能在学生的心目中有较高的地位,而且也难以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目标。

三是要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在思想政治工作视野中,人文关怀是指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关心学生丰富多样的个体需求,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不仅要成为学生的经师,更应成为学生的人师。要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需要,平等地、真诚地与学生交流,使学生能够充分表达、展现自我道德意愿,从而在这种自我表达与交流中实现道德意识的引导与提升。要有宽广的胸怀和海纳百川的气度对待学生的个性与发展中的问题,以“大爱”之心成为学生的心灵与学业导师。

参考文献:

[1]阮书云.高职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效果分析[J].西北职教,2008,(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