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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来说,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建立了“农业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金农工程“的实施和开展,为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目前,全国所有的省级、97%的地市级、近80%的县级农业部门设置了农业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47%的乡镇成立了信息服务站,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建立了局域网和农业信息网站,81%的地级和38%的县级农业部门建立了局域网,83%的地级和45%的县级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业信息服务网站。
近年来,我国农业电子商务虽然有一定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上网的农户少。虽然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11亿,但其中绝大部分是城市网民,达到9168.6万。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2%,却占有网民总数的82.6%,普及率达16.9%。农村网民的总规模1931.4万,占全国58%的人口中却只有17.4%的网民,普及率仅为2.6%。
从行业分布看,农、林、牧、副、渔业仅占2.3%,从职业分布看,农、林、牧、副、渔业仅占1.21%。由于农户整体素质偏低,上网农民少使得广大农民不能从信息时代的主干渠道获得信息,还停留在传统的电视、广播方式上。除此以外,现阶段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基础设施落后虽然我国在农业商务中建立了一些大型数据库,但真正投入运行的不多,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软件方面,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的限制,使得一些相关人员不愿意去农村去,因此导致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短缺,影响其发展。
(二)农产品的属性、标准化、品牌化障碍农产品具有易腐烂、易变质的自然属性,鲜活农产品在标准化方面没有统一标准和要求,导致在农产品交易中掺假、鱼目混珠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信息开放程度低且有实用价值的少尽管在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上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大部分网站内容和形式雷同,缺少特色,能够给农户提供决策、指导生产的信息就更少。
(四)商务立法滞后电子商务的特性,使其的运行涉及到海关、税收、知识产权及个人隐私等诸多法律问题。但我国的电子商务标准、法规尚不健全,使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缺少法律保障。
发展新农村电子商务的对策
(一)发挥政府在新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要带动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要发展,关键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管理理念的更新。只有使农民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者的观念转变了,才能推进农业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农业保险覆盖地区从2007年试点的内蒙、吉林等6个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保险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2007-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1亿亩,占播种面积的45%;承保主要粮食作物从1.7亿亩增加到9.35亿亩,占播种面积的56%;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年均增速34.5%,参保农户达2.14亿户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二)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杠杆撬动作用
凸显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到2013年,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3大类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油料作物、畜产品等。各级财政对保费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5%-50%,个别地方甚至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2013年补贴126.88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放大效应近100倍。
(三)农险供给形式多样,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目前,全国有2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除上海外,每个省市都有多家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业务,适度竞争的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例如,江苏省实施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浙江以政府推动为主,实行共保体统一经营形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通过创新互助共济的体制与机制,探索了互助农业保险模式。陕西、湖北也在局部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农作物生产成本保险、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基础上,各地还创新开展了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制种保险以及淡水养殖保险等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四)保障水平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难满足
目前大部分省农业保险的保额都是参照2007年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的,远远低于农民的实际成本支出。例如,黑龙江省大豆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元,小麦125元,玉米145元,水稻200元,不足物化成本的1/3。很多省份农业保险设定了高达30%左右的免赔率,导致农业风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大,生产成本中还要加上每亩几百元的土地流转费,资金投入量很大,他们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在上海,水稻的保险金额虽然已提至每亩1000元,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仍感觉保障力度不够。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的同时,也带来了比分散经营更为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农业风险。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保险有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
(一)农业保险促进土地稳步流转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在基本功能上逐步拓展衍生出防灾减损、信贷支持等多种功能。通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生产稳定功能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生产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土地流转。
1.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功能。农业保险在补偿损失、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共为46.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04亿元。2014年辽宁省发生特大旱灾,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达9.7亿元。2014年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全省农业保险估损2.2亿元,已赔付3745.64万元。农业保险为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防灾减损功能。农业保险将政府临时性的被动救灾救济行为,转化为一种市场机制参与的制度化的主动灾害应对,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了必要的防灾防损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客观上起到防灾减损的效果。黑龙江农垦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由357门高炮、135部火箭发射装置、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和1200多名作业指挥人员组成的独具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已累计为农户减少损失14亿多元。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在2012年“海葵”台风来袭前夕,设立25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投保大棚设施的农民主动割膜,既为农民保住了大棚设施,也为公司避免近2亿元预期赔付损失。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针对2014年小麦赤霉病高发态势,在农户实施“一喷三防”基础上,出资159万元购置农药对丹阳市48.5万亩小麦进行统一防治,遏制了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爆发,既减少了农民损失,也大大减轻了灾后赔付压力。
3.信贷担保增信功能。与分散经营相比,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需要金融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服务,特别是信贷资金方面的需求。农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会减少对于农业的信贷额度并严格信贷流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增加信用,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与信贷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于土地流转的驱动作用,解决了困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上海市“银保联合”项目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开展支农贷款保证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家庭农场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累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2247笔,贷款额达到14.4亿元。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也于2014年9月在徐州、镇江、宿迁等三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帮助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需担保和抵押的贷款资金近400万元。
(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1.提升农业保险发展需求基础。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保险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保险深入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主体为分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小、投入总量小、受灾损失小等特点,加上农户本身缺乏农业风险分散的意识,导致其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相对较小。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农业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经营导致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风险更为集中。加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市场化方式决策,固定资产投入多、生产规模大、市场风险被放大,承担的风险水平更高,因而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高。而目前的“保成本”式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户对于风险分散的需求,势必寻求更高的保障水平,这有利于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改善农业保险发展的环境。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有效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逐步向少数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集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减少,单位承保规模提升,保险机构在展业、查勘、理赔、承保宣传等业务中的投入减少,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土地流转集中后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客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提高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抗风险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重风险防范、高效收益的理,能够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三是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效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效率。在传统的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展开以及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由个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的意愿更加明确,风险管理的意识和交易的约束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有效提高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
三、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
针对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可按保物化成本、保完全成本、保基本收益等设计多档次多样化保险保单,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
(二)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增信作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
一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入合作,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探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多种合作形式,鼓励银保互动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度融合。二要鼓励开发银保合作产品,推广“生产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模式。合理设计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中的权责分配和制约机制,政府对保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1.1.1全市经济总量增长较快。
2010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85.0亿元,比上年增长7.1%,是“十一五”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农业产值366.6亿元,增长7.9%;牧业产值364.2亿元,增长6.5%;林业、渔业和服务业产值为23.0亿元、15.7亿元和15.5亿元,分别增长4.6%、4.8%和6.3%。
1.1.2粮食生产能力快速提升。
从“十一五”时期的情况看,我市粮食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连续三年突破100亿公斤,2010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25.9亿公斤,比2005年增长35.4%。
1.1.3畜牧业生产增势加快。
全市大牲畜、生猪、家禽存栏分别达到203.4万头、397.7万头、5914.1万只,同比分别增长4.1%、7.7%、6.2%,分别高于“十一五”。肉类、禽蛋和奶类产量分别达到75.0万吨、34.5万吨、143.1万吨,奶类低于“十一五”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
1.1.4县域经济贡献率提高。
我市10县(市)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4.7亿元,10县(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达到2.9%,比“十五”末期提高0.7个百分点,县域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1.3%,比“十五”末期提高4.6个百分点。
1.1.5农民人均收入增加较快。
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10年达到8020元,同比增长18.4%,增幅高于“十一五”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
1.1.6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及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
全市农业经济总量占全省份额的1/3左右,主要经济指标多居全省前列。2010年我市肉类、奶类产量居全省十三地(市)和农垦之首,粮食产量、禽蛋产量位居农垦之后。在有资料的14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粮食产量、牛奶产量始终居首位,牧业中肉类总产量位于长春、成都和沈阳之后排在第4位,禽蛋产量位于沈阳、长春和济南之后排第4位,农民人均纯收入仅高于西安和长春排在第12位。
1.2县域经济发展现状
1.2.1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2010年初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大力实施“两改”工程,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上半年,县域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8.7亿元,同比增长7.9%,对县域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3%,拉动县域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
1.2.2工业生产快速增长。
各县(市)抢抓“强县”发展机遇,不断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着力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县域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6.1亿元,同比增长19.6%,高于全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5.6个百分点,对县域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0%,拉动县域经济增长5.8个百分点。
1.2.3服务业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以来,各县(市)加快实施民生工程,以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了第三产业稳步发展。上半年,县域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39.7亿元,同比增长10.8%,对县域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4.7%,拉动县域经济增长5.8个百分点。
1.2.4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上半年,我市县域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额124.2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市固定资产总额的23.5%。投资额超10亿元的县(市)有六个,分别为宾县、五常、尚志、双城、巴彦、通河,其中宾县、五常投资额超20亿元。
1.2.5消费市场繁荣兴旺。
全市消费品市场受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及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拉动,全市县域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83.1亿元,同比增长17.1%。从绝对值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前三位的是尚志、双城和五常,分别实现零售额33.3亿元、31亿元、29.6亿元。从增速看,零售额增速高于县域平均水平的分别是依兰、五常和尚志,增速分别为20.6%、18.8%、18.7%。
2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业生产基础薄弱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从水利基础设施情况看,我市属于缺水较重城市,全市水资源中3/4以上为地表水且多为过境水。二是土地流转规模不大,形式单一,流转规模是以中小型为主,流转的土地主要集中在种植业。
2.2畜牧业生产规模不高
一是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几年我市畜牧业规模化程度逐年提高,但与省外部分城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缺少牵动力较强龙头企业。
2.3农业产业化规模小,精深加工能力不足
一是龙头企业规模较小。辐射牵动作用不够。二是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多以粗加工为主,产业链短,精、深加工品种少,农产品加工增值转化率低。三是利益联结不够紧密。
2.4县域经济总体实力偏弱
一是经济总量偏小。二是结构调整滞后。三是强县地位弱化。
3促进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3.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水利发展为契机,加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设;围绕50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加快建设高标准良田、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机装备和深松整地补贴力度,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工程,积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加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3.2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加强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逐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产业链条;引进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培育扶持本土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全力打造“哈尔滨食品”大品牌。
不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在国际市场上,农产品的质量与价格都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重点[3]。根据消费者的这一需求,应逐步规划并建立一系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生产基地中,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的培植,建立一个绿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除了培植较为常见的品种之外,还可以在生产基地中培育一些因地域限制不易在室外存活的农产品品种。在农产品的招商方面,应给予潜在商家一定的优惠政策,让商家能够通过最小化的投入实现最大化的收益。同时,也为无业人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1.2提高农业人才储备
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在市场上投入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与高素质人才。只有不断提高农业人才的综合素质,才能提高农村企业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高水平发展。在农业人才的选拔上,应实行竞争上岗制度,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对于企业内部的高水平人才,应通过物质奖励等方式进行激励,遵循贡献越高回报越高的原则。同时,对所有人才实行淘汰制,做到奖惩分明。企业内部应定期进行培训,做到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人才储备。
1.3建设龙头企业
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使农村企业实现了产业化经营。农村工业化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方向[4]。因此,应按照传统的工业发展模式,在农村企业成员中,着重培养一些龙头企业,不断推动农村经济向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不断将先进的科技与一流的管理模式应用到龙头企业的建设中,坚持企业自身的特色,提高企业在农业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企业的市场规模,也能获得较好的市场效益。在龙头企业的建设过程中,应建立农副产品的生产与加工基地,保证农产品与副产品投入市场的品质,使其受到市场的欢迎。
1.4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我国在加入世贸后,市场的规范化使我国的市场农业经济体系日趋完善。然而我国农产品的流通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5]。由于我国农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我国还没有完善的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缺失,使市场无法对农产品进行有效的评级。同时,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产品的经营与销售进行规范。为了保证市场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应根据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完善我国市场农业经济体制的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产品的销售行为。
1.5结合市场需求
在市场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应围绕市场,根据市场的需求开展农业生产,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与农村企业的集团化发展。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针对市场需求量比较大的农产品,应按照地域优势规划并建立一系列农产品生产基地。对于主导该农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建设企业的龙头,推动企业集团化发展。农村企业的集团化发展,更有利于农产品资源的集中,实现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同时,也有利于农副产品的开发,实现农产品增值。此外,应不断转变思想,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及时对市场的消费能力做出预测。由于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依然受到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导致农产品生产者一味追求产量,而忽视了市场的消费能力。农业市场经济想要获得发展,企业就必须按照市场的消费水平来决定产量。
农业水利设施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该保持一定的公益性,因此,具有公益性工程的水利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投入资金。但是实际情况确实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享受政府供给的时公共产品少之又少。中央财政部门主要将资金和工作的力量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对于农村地区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投入只是少量的。虽然最近几年,国家高度重视财政对农业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是真正用于农业建设的财政资金缺少少得可怜,这种不良情况的存在势必会导致农业水流工程建设力度不足,将会给当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
1.2基层财政投入力度不足
在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之后,基层地区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获取上级部门提供的财政资金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而上级部门实现了对财政的绝对控制,使得基层财政工作开展情况面临严重的阻碍,在基层政府部门,其每年的财政收入大概只能满足自身的日常开销等,要想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更是显示出了力不从心。再加上分税制改革之后,省级以下的财政部门的财权和人事权存在严重的不协调的情况,因此本地区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很多猫腻现象。而即便是有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样也很难有效解决好基层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样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的缺口势必也会越来越大,再加上乡镇地区筹集资金的能力不足,因而导致水利设施投入不足的现象在很多地区普遍存在。
2解决对策
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想更好的解决好农业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率。首先,应该从政府角度出发,必须从行动和思想认知方面提高农村地区群众对水利设施的保护和重视程度,并能够保证农民群众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工作中去,将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要工作去抓。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建设有着十分巨大的作用,其能够有效的低于各种极端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的产量和效率。因此,将农业水利工程建设放在农作工作首要位置上是十分有必要的;其次,农业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还应该有效的发挥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下去。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将管理工作更好的落实到位,需要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通力合作,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二、明确农情信息调度工作的任务及重点
农情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各种农情信息,对上准确反映各地政策落实、工作进展、生产动态、形势预测等重要行情、民情和灾情,对下提供政策、生产、市场、品种、技术、经验等信息服务。根据农情工作基本特点,在工作重点上,突出“四个强化”,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农情工作的系统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1.强化农情体系建设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农情工作手段,提高农情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农情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农情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或部门领导支持,配备电脑、传真及必要的农情观测仪器设备,满足农情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等基本需要,改善农情部门工作条件和手段,逐步实现信息采集标准化、传输处理自动化、分析预测智能化的新型农情信息采集体系。二是拓宽信息处理收集渠道。建立农情信息定点调查制度,确定一批县、乡、村、户农情联系点,围绕大宗作物和特色作物,在集中产区和生产基地确立定点联络员,跟踪相关信息,真正确立起布点合理、管理科学、动作高效的农情调查点,增强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三是加强农情队伍建设。针对县级以下农业部门没有统一的农情信息机构状况,县级农业部门要明确主抓农业生产的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农情统计与上报工作,乡级要明确熟悉农业生产情况的业务人员1-2名作为专职农情工作人员。加强农情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将农情人员培训纳入“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范围,提高农情人员工作水平,建立一支组织有力、反应迅速、工作高效的农情队伍。
2.强化农业生产动态监测
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及时掌握生产进度和生产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指导生产提供依据。一是认真填写农情调度月历表。农情人员要随时查阅省农情信息调度系统,了解当前应该填报的相关农情信息报表及文字信息上报内容及时间,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信息数据统计要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增强农情数据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认真研究筛选所获信息资料,科学分析判断,兼顾实用性、实效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对农作物布局变化、农业结构调整趋势等要多渠道开展农户种植意向调查,确保准确掌握变化趋势。二是加强关键生产阶段工作动态调查。在春耕生产、夏收、秋收秋种以及主要农作物的关键生育阶段,除了农情调度月历表规定的内容外,要及时掌握本地区的工作措施进展、农民田管动态、苗情、病虫害等发生情况。要深入基层、广泛调查,对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进度以及产量形势等要有准确判断,及时形成简要文字材料,及时上报。三是加强农业生产指导,在准确掌握生产动态的基础上,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全面掌握农业生产信息,通过召开专家会商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制定生产管理技术措施,指导农业生产。
3.强化农业灾情监测指导
农业灾情监测预警是农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情信息在灾情监测、指导抗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构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体系。一是加强灾前监测。加强与气象、水利、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作,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提前预测预报,加强灾前预警信息的搜集与,及时提出灾前防御措施。二是加强灾情进展调查。灾害发生后,农情部门要立即启动灾害应急体系,及时掌握灾情发生、农作物受灾面积、受灾程度、抗灾措施落实等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灾情。发生区域性重大灾害时,要设立值班制度,并对灾情动态一天一报。灾情上报要坚持实事求是,既不能夸大灾情,也不能隐瞒不报。三是加强灾后补救。要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会商,研究制定抗灾救灾措施,指导农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根据受灾程度合理制定救灾物资分配方案,协助开展救灾物资发放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区损失。
4.强化产业发展调查研究
针对种植业产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开展针对性调研,增强农情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是加强主要农产品供求形势和种植效益分析。密切当地主要农产品生产变化、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分析供求形势,为领导决策结构调整和指导农民合理调整布局提供参考。分析主要农作物、不同种植方式等种植效益,分析种植业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对政策落实、种植业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高效种植模式、生产方式变化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题调研。三是认真完成各项突出调研任务。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安排的其他专题调研,认真组织开展,切实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形成调研报告。
三、建立健全农情信息调度工作保障机制
农情信息调度工作涉及面宽、要求高、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农情工作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农情信息调度工作保障机制,为农情调度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扎实工作,确保农情信息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1.加强农情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农情信息工作,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农业部门特别是县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情信息工作,把农情信息工作作为掌握农业生产动态、宣传农业典型、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来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农情工作,实行农情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本地区上报的农情信息数据负责把关,确保农情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科学制定农情体系建设规划,把农情体系建设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农业年度工作同安排、同布署;完善农情信息工作制度,明确农情信息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关责任,稳定农情工作人员队伍,特别是对乡(镇)农情工作要定岗定人,把农情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对农情工作的扶持力度
县、乡农情信息体系建设总体来说处于起步阶段,与现代农情信息体系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偏僻山区县,多数乡镇农业部门无办公场所,更谈不上有专门电脑,缺乏现代化信息沟通手段,致使数据、信息传输反映缓慢,严重影响县级及时汇总上报。县级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情信息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上级下拔的农情经费要专款专用,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对农情的投入,把农情信息调度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县、乡农情工作设施装备;同时也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在农情信息工作经费投入逐步向乡级倾斜,帮助配齐乡镇农情人员的电脑设备,实现乡级与县、市、省信息传输网络化。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实践,广西农村金融体系已逐步形成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局面。目前,正规性金融机构和非正规性金融机构共同为广西提供农村金融服务。正规性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等;非正规性金融机构则有高利贷、民间自助借贷、合会等形式。
2.广西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通过实证统计,2012年广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3490.72亿元,2003年为1030.89亿元,增长了2.3倍。其中,2012年广西农业产值为1724.05亿元,2003年为500.82亿元,增长了2.4倍;2012年广西林业产值为245.26亿元,2003年为53.80亿元,增长了3.5倍;2012年广西牧业产值为1072.77亿元,2003年为342.83亿元,增长了2.1倍;2012年广西渔业产值为331.74亿元,2003年为115.53亿元,增长了1.8倍。通过上述数据的计算,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业经济发展势态总体良好,尤其是2003年以来,广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较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个百分点。从上述实证数据可以看出,随着广西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西农林牧渔业产值逐年增长,广西农村金融深化指数也逐年提高,广西农村金融深化与农业经济增长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广西农村金融深化对农业经济增长具有正效应,即农村金融深化能有效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
二、政策启示
1.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政府应该坚持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逐步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首先,重新整合已有的金融机构体系,使各部门、各机构明确自己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扮演的角色和所承担的职责,引导和促使金融组织在农村金融业务上充分发挥作用;其次,引导多种结构和形式的金融机构在农村市场有序发展,增强金融机构对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实现农业生产组织结构的有效创新,进一步放开农村市场;最后,增强金融方面的保险市场对农业的保障作用。保险市场对农业的扶持,在很大程度上能弥补由于农业高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稳定农业的健康发展。
2.完善农村金融相关法规和政策
首先,完善农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引导,明确各有关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义务和责任;其次,大力实施对涉农金融业务的减税、免税等政策扶持,调动涉农行业服务“三农”的积极性,激励其对“三农”的服务行为;再次,建立政策性金融支农机制,使农村金融机构更好的落实国家相关的“三农”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最后,完善农村消费信贷的政策,拓展农村费消信贷产品,提高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水平,活跃农村市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农村金融创新力度
金融创新已经成为现代金融业发展重要的手段。金融机构应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不仅要对农村金融产品、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方面进行创新,还要在农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和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管理制度,保证农村金融创新健康发展,推动农村金融深化的进程。
4.建立农村信用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政府部门作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的主导者,应积极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坚决打击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快农村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建设,为农村和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建立广泛、有效的农村信用体系,为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保驾护航。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于1982年正式恢复,由于缺乏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主要走商业化的道路,在经历了几年运行之后,不断萎缩。2004年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全面铺开,上海安信、吉林安华和黑龙江阳光等农业保险公司相继获批成立,江苏、浙江、四川、内蒙古等省份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始启动。2006年,全国多数省市区采取多种模式和渠道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2007年,中央财政注入10亿元资金于首批被列为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的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四川六个省区。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60.5亿元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这一数字比2007年增加近两倍。尽管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仍是处于起步和试点阶段,险种不足、覆盖面不广的问题突出,正式制度的创建问题并没有解决。
二、部分省市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与问题
(一)农业保险试点模式及经验
1、“以险养险”的大农险模式
保险公司不但经营农业保险,而且经营农民健康保险、农民财产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一系列事关“三农”问题的保险业务,在扩大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实现以赔付率较低的险种(如住房险)养赔付率较高的险种(如种植业险)。这种模式以上海、吉林为代表。
上海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是: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以险养险,即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商业险种的收益来弥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上海模式是目前运行较好的农业保险模式,但这种模式其它地区很难复制。
2、黑龙江“互助制模式”
黑龙江省的阳光农业保险公司是一家“相互制”性质的保险公司。该公司在日常运营中较重视投保人的利益,且名义上不通过公司的对外经营获取利润,所以保险公司的规模和资金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一旦出现灾年,保险公司需赔付的资金较多,而且需要得到赔付通常都是参保的农民。只靠参保农民之间筹措的资金,明显不足以满足高赔付资金的要求。资金受限是相互制保险模式的保障能力比其他类型的农业保险弱的原因。
3、以“共保”为主的浙江模式
2006年,浙江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原则,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采取“互助合作”和“共保经营”两种模式。共保经营是主体模式,由省内10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成立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以“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为管理核算制度共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共保”模式是国内外保险界应对罕见巨灾和损失概率不确定的重大项目的一种较为理想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可以降低独家公司承保的风险,提高应对巨灾风险时的承受能力。但存在试点的区域过小,无法在空间上分散风险的问题。
4、四川省的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模式
四川省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公司自办的代办模式。试点地区政府均采取以财政奖励代替补贴的政策,即农户可在投保后可持相关证明到有关部门领取保费补贴,为保费补贴的及时到位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种模式实施中,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意识较浓。保险公司一方面愿意积极参与试点,把试点作为抢滩农村巨大市场的契机;但另一方面又想把试点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客观上造成了保险产品单一、条款不尽科学合理。
(二)农业保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补贴问题
从长期来看,要发展农业保险,无论采取上述何种农险模式,如果没有充足的财政补贴,只能起到有限的保障作用。在浙江、上海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财政资金雄厚,而农业占地区GDP的比重较小,无论采用“共保体”模式,还是实行“大农险”模式,政府补贴充足,能够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低、政府补贴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2、农民购买力与购买愿望较低的问题
我国农户家庭生产规模小、收入水平低、保费支付能力不足,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主要从事小规模种植业的农户,大多缺乏为其农牧业生产项目投保的支付能力。
3、农业风险无法分散的问题
保险的大数法则,即投保主体越多,则保费越低,保障的风险也越低。农业风险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就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造成跨区域的保险对象同时受灾。因此,要想分散农业风险,就必须在更大地域甚至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然而由于国家扶持力度有限,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尚未大面积铺开。
4、农业保险法和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缺失
农业保险虽然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但仍缺少专门的农业保险法规或相关的保险的实施条例。农业保险体制相关规定的缺失,使得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使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导致了在实际运营中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过于集中,很难实现农业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各试点地区的农业保险公司都面临着农业再保险缺失的问题。一旦巨灾发生,农业保险公司由于面临巨额索赔而存在破产的风险。国家在农业再保险领域和农业风险基金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与我国农业大国的地位、“三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不相称。
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保险的发展之路
(一)建立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
农业产品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发展农业保险应遵循“国家财政支持、商业化运作,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并逐步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和市场监督机制,建立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即:政府对保险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险业务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依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经营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业保险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1.1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有所改善,在农村建立起正规的中小学,推广义务教育,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使得适龄儿童都有学上,上得起学,在初等教育上跟得上,打下文化基础,为农村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不会因为没钱上学而错过受教育的机会,这样对于农民文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1.2统筹城乡发展,落实扶持政策切实落实“三农”政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新技术、新人才,把经济建设作为核心,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拓宽销售渠道,打通城乡合作,积极帮助农村居民早日步入小康行列。
1.3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科技保障结合科技的发展,将新技术引入农业生产中,改变农村现状,用科技实现高产,在良种培育、防虫防害等方面都有良好的效果,机械自动化等节省了劳动力,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引入新技术,用科技的力量推动新农村经济发展。
1.4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如此才能稳定、可循环,保证经济发展不占用下一代生活资源,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在发展中要重视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发展经济的同时提高生活质量。
1.5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在农村经济发展之初,没有完善的农业机制,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没有多渠道的信息资源,销售渠道少等问题难以解决,需要政府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农业投入,帮助农民建设新农村,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完善生产机制。
2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中长久存在的制约问题,农业经济管理都提出了相应有效的管理方法,对于农村实际需求做出了详细的分析,要采取积极的管理手段,确实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制度的保证、提供理论的引导、解决其制约问题,令农村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2.1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保证在农业经济管理下,结合农村现有条件和经济情况,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制度,产生了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制度的保证。规范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行为,使得农业的发展满足农村经济的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行为得到良好科学的规范,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效果。优化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使得农业的发展具有合理的制度保证,采用优化的制度才能最大化的发展经济,保证农业生产的质量和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使得农业的发展得到有效的管理,经济发展达到较高的水平,在农业经济的管理下,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制度上的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有了高水平的发展。
2.2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在应用方面,农业经济管理也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有了明确的引导,农村经济有目的性的发展,加速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农业经济管理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市场经济地位,明确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组成成分的农村经济,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重点发展,明确经济地位,更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2.3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了制约问题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制约问题,然而农业经济管理为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或者缓解了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农业经济管理实现了农村发展方案的合理规划,为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发展方法,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发展资源的有效性,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节约人力物力,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和快速。
由于投入不足、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造成了部分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性落后,农田的有效灌溉率低,灌溉能力普遍减弱。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方用电不保障,安全隐患多。基础条件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基地建设,制约着产业化的发展。
1.2土地流转难度逐渐加大
农业现代化就是为降低生产成本,为农民获取更大的利润,而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必经之路.长期以来,农民思想上形成的土地是赖以生存的根本这个观念还没有改变。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承包纠纷处理较难等因素,影响土地连片流转的正常进行。进而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1.3农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大部分初中以上的毕业生都转移出去或从事别的行业,在家务农人员文化学历不高,年龄偏大,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符合。
1.4产业化经营拉动力低
农业仍以农户家庭经济为主体,产业仍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大部分农产品以原料形式外销,产业链条短,产品科技含量、商品率及附加值低。农产品种植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相当一部分农产产品仍停留在低层次、低效率的发展阶段。由于龙头企业偏少,对农业生产促进作用不明显,这些都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推动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2.1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设施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要下力气搞好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扩大灌溉覆盖面,提升灌溉质量。要完善投入体系,引导农民投资投劳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兴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2强化素质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和农民工培训工程,让农民学得一技之长,增强农民向第二、三产业流动的能力。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另一方面,普及素质教育。依托城职联校,加大科技知识普及力度,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1.1产业化组织竞争力弱
与发达地区相比,农产品加工企业无论是规模还是经济实力均比较弱,以肉食加工为主的圳通公司与潍坊得利斯集团不可比,得利斯也是一家潍坊地区的肉食加工龙头企业,目前总资产达21亿元,年销售收入高达27亿元,创利税1.6亿,安排职工就业4500人。以肉鸡加工为主的诸城外贸集团,年实现销售收入更是高达61亿元,利税2.1亿元。
1.2市场建设速度慢,规模小,担当不了龙头地位
近些年,通榆县各种市场建设速度很快,也有了一些规模,但与发达地相比真可谓小巫见大巫。如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占地43.3hm2,投资2.8亿元,是全国“十大”农贸市场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该市场为全国蔬菜的集散地,每天上市的蔬菜中只有10%的量是寿光本地生产的。蔬菜进入寿光批发市场,先进行检质,合格后检斤,然后进入市场,价格固定。不存在讨价还价问题,质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市场。但经过整理后走出这个市场就成为名牌的蔬菜进入国内大型超市和国际市场,高效益随之产生。如几毛钱一斤的大葱,经过简单加工包装,就成了日本大葱,价格也从几角钱变成一美元。
1.3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
通榆县目前农村各类经济中介组织数量少,发展缓慢,起的作用也不充分。与发达地区差距大,如山东潍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及市场4360多家,各类农民中介合作组织占基地农户比例12%,而且中介作用十分明显。如各类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每年与基地农户签订生产订单,每年返还一定比例的企业利润给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能否履行合同,有无违约以及违约责任的追纠,这些工作均由农民中介组织去实施。如果农民这种组织化程度太低,就制约了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的健全和完善。
2通榆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对策和建议
鉴于通榆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产业化规划和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些工作。
2.1下大决心做好基地农户的规模化生产
通榆县是吉林省省最早的畜牧县,全县大牲畜、牛和羊的存栏数早在改革开放初,虽然存栏分别只有16万头、7.6万头和21万只,但均在全省前列。但发展到2004年这些指标虽然发展到16万头、11万头和50万只,但均下降到了全省中等水平。说明速度太慢了。通榆县号称30hm2万亩耕地,人均水平全省最高。但也就是这一优势导致全县农民养成了广种薄收的粗放经营习惯。因此,在做好基地农户规模生产上应下大决心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抓住百万亩优质高效基本农田建设这个契机,下决心把多余的耕地退出来。全县6万农户有这6.67万hm2高产稳产田足矣,其余耕地一律还草、还林、使一望无际的荒漠变碧波万顷的草原。只有这样才能大力发展通榆农村优势产业——牧业。真正回归到风吹草低现牛羊的美丽景象。到那时,每户农民精耕细作一垧地,放牧一群牛羊,或养鸡或养大鹅。牛羊等大牲畜存栏规模迅速扩大,猪鸡鸭鹅等家畜养殖大户遍地开花。到了那时候,各种大型的龙头企业才能落户通榆,牧业的龙型经济才能直正起飞。因此,没有基地规模这棵梧桐树,就根本引不来龙头企业这样的金凤凰。
2.2把精力放到培植龙头企业,形成主导产业基地
搞好检验检疫,推动标准化生产等服务上来。为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要坚持国有、集体、民营、外资一起上,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个体私营大户、转产后的乡镇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吸引外地和国外客商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坚持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培育主导产业。政府要搞好区划布局,对龙头企业在资金、税收等方面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现代营销业,鼓励扶持名优产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用。
2.3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要制订农业地方标准,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操作规范。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专业执法队伍,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保鲜、贮藏、运销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质量监控。加上实施品牌战略,全县要加快推进“无农药残毒放心食品生产基地”的认证,培训懂得生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农民技术员,加快绿色食品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