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金融法学论文

金融法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0 16:26:3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金融法学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金融法学论文

篇1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不确定性概念的认识,进入30年代以后产生了大量对金融决策问题的研究成果,同时这些成果又积极推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在本文以下部分简要概述与评价了这一时期的重要研究成果。

(一)不确定性研究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1.证券组合理论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在整个金融分析的框架中,不确定性概念的引入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最早Kenes(1936)和Hicks(1939)提出了风险补偿的概念,认为由于金融产品中的不确定性的存在,应该对不同金融产品在利率中附加一定的风险补偿。随后,VonNeumann(1947)应用预期效用的概念提出了解决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选择的方法,在此基础上Markowiz(1952)发展起了证券组合理论,他认为投资者选择证券组合时关注的只是未来现金流的均值与方差。他假设投资者的预期效用符合二次分布或者是多项式分布。Markowiz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最优的投资决策是分散化持有。Tobin(1958)认为投资者出于自身流动性偏好的不同选择收益与风险的均衡。这进一步完善了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的框架。

在资产定价领域另一著名的理论模型就是资本定价模型(CAPM),Sharp(1994)和Lintner(1995)用公式简明地表述了资产组合的价值与无风险利率以及资产的风险水平之间的关系。Black(1972)推出了即使在不存在无风险资产的情况下,Sharp和CAPM公式仍然成立,只是无风险利率被包括整个市场上所有资产的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代替。与CAPM模型同时代出现的资产定价模型还有Ross(1977)的套利定价模型(APT)和Lucas(1978)典型资产定价模型。

以CAPM为代表的资产定价模型,为资产定价提供了一个简洁的计算方法,并且得到了一些在实证方面的研究的支持(FamaandMacbeth,1973),但是对现实中的一些异常现象仍然缺少有效的解释能力,Brennan(1989)认为CAPM是建立在所有投资者对投资的预期与风险都具有共同的估计与判断,并且所有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一致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假设与现实不一致,这是导致CAPM对一些现实问题缺少解释力的根本原因。以后正是对这些假设的质疑,推动了信息不对称概念的提出与研究。

2.市场有效性假说

市场有效性假说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不存在不对称信息与市场摩擦,影响未来平均收益的只是投资风险的不同。在20世纪60年代有大量研究工作者对市场有效性假说进行了检验,Fama(1973)通过对美国证券市场的实证检验,认为有效市场假说是成立的,但是很多研究人员发现了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市场有效性假说或者CAPM模型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例如,Basu(1977)发现资产的平均收益除了与CAPM中的β系数有关外,还与资产的价格盈利比率(P/E比率)有关,在相同β系数下,价格盈利比率高的股票(成长型股票)的市场价格好于价格盈利比率低的股票(价值型股票);Benz(1981)发现股票的市场价格还与上市公司的规模有关;Stattman(1980)发现股票的价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P/B比率)也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Fama和French(1993)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因素模型,即在影响资产价格的β因素外,加入了P/E比率和P/B比率因素。

另外,许多研究人员从时间序角度研究也发现了一些市场有效假说与CAPM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Pozeff和Kinney(1976)发现的所谓“一月效应”;他们发现在纽约证券市场的指数在一月期间的存在明显低于其他月份的现象;还有就是Cross(1973)和French(1980)发现存在类似的“星期一效应”,以后许多研究人员在世界范围内验证了这两种现象的存在。

对这些异常现象的解释,有效市场假说显得无能为力,有人曾经试图将“一月效应”解释为到年末税收流出的影响,但是在英国、澳大利亚等税收年度不在12月份的国家,仍然存在“一月效应”就无法解释了。有些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这些异常现象,例如,Dreman(1982)将股票价格的P/E比率效应解释为,由投资者总是过高估计具有高成长性股票的成长性,导致市场中具有高P/E比率的股票的价格被高估了,这是导致股票收益率低的原因。

3.连续时间模型

在资产定价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假设是:证券市场总是在连续过程中,在这一假设前提下,Merton(1969,1971)将CAPM发展为瞬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ICAPM),同样在信息对称、无摩擦的市场中,资产价格的变化符合Ito过程,在这种条件下,资产的价格与投资者的效用偏好无关。在随后的研究中Merton(1973)和Black(1973)应用以上连续时间模型成功地得到了期权定价公式,这一公式后来被大量的实证研究所证实,并且被广泛在实践中应用。

(二)不确定性研究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金融分析研究的另外一个重要领域是公司财务管理,主要研究公司在投资决策中的有关负债与权益比例选择、公司的红利政策等问题。最早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由Modigliani和Miller(1958)作出,他们的研究显示,在完全市场中(没有市场摩擦与信息不对称存在)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比率无关(M-M定理)。类似的研究结论还有,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无关。显而易见,这些研究结论与现实中的事实不符。依据M-M定理的结论,公司在利润分配时,由于派发现金红利会有现金流出,公司将更愿意选择股份回购的政策,而不是红利政策,而在现实中,许多公司更愿意选择分红而不是股份回购,这一现象被Black(1976)称为“公司红利的困惑(DividendPuzzle)”,对此Miller(1977)所能给出的解释是,M-M定理的结论之所以与现实不同在于税收与所谓的破产成本对财务结构的影响,是由于一定的负债可以使公司达到税收减免的作用,另外由于对高负债率公司存在着破产的风险,所以负债率对公司股票价值存在影响,Miller以及其他的学者对这些财务问题做出的解释总体来说都不很令人满意,直到后来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后,似乎才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取得了突破。

二、金融中的不对称信息问题的研究

正如前文所述,对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很难单纯用不确定性(风险)来得到满意的解释,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引起了人们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关注,加上在20世纪60年代以博弈论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研究方法的突破,使得许多学者在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研究中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别是用不对称信息可以完美地解释许多有关财务结构方面的问题。以下仍然分两部分概述这方面

的成果,首先是在财务决策方面的成果,接下来是在资产定价方面的成果。

(一)不对称信息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红利信号模型

关于公司红利决策的困惑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除了以上提到的公司更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愿意将利润用于股份回购的异常现象之外,Lintner(1957)还发现公司在进行红利决策时,由于受累进税制的影响,更愿意使各年的红利平滑些,所以公司每年的红利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值波动,有关税收减免的理论解释较为理想,并且在以后被许多学者用实证方法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例如:FamaandBabiak,1968)。但是税收效应并没有很好解释公司为什么更愿意支付红利的困惑。

最早Miller(1961)注意到红利可能是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号,但是直到Bhattacharya(1979)才应用博弈论方法建立起了红利模型,Bhattaeharya成为第一个将博弈论引入金融分析的学者,Bhattacharya认为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景与其他普通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管理者通过公司的尽可能高的红利向普通投资者传递信息,如果公司红利水平高意味着公司投资项目的未来前景好,而对于无法支付高额红利的公司将不得不向银行贷款,从而担负过高的财务成本。以后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模型又进行了一个改造(MillerandRock,1985;JohnandWilliams,1985)。但是仍有学者质疑认为,按照以上模型认为只有在公司需要为新项目向市场融资时,才有积极性支付高水平的红利,但事实上模型的红利支付水平并不受公司是否有新项目的影响。也就是说,上面的信号模型不能很好解释红利的平滑性。为此,Kumar(t988)发展出了一个粗糙信号(CoarseSignaling)模型,其结论认为公司在一定的利润范围内会支付同样水平的红利,直到公司的利润水平超出了这一范围,公司管理者才会调整红利支付水平。红利信号模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为什么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是股票回购。Ofer和Thakor(1987),Barclay和Smith(1988)用逆向选择原理解释了这一现象,他们认为公司更愿意在市场上自己股票被低估时回购股票,所以回购股票行为向市场传达了股票价值被低估的信号,所以会引起股票价值的上涨,从而使公司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而用红利分配利润不存在这一逆向选择问题。

2.资本结构

正如上文提到的,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在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前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论。应用博弈论描述公司资本结构的决策过程,大大推动了对公司基本结构决策研究的发展。

最早Ross(1977)建立了一个公司负债决策的博弈模型,其中公司通过负债率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未来经营前景的信息,由于高负债率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的风险加大,而一旦公司破产将为公司的经营者带来损失,所以只有公司管理者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收益乐观时才会在资本结构决策时选择贷款,提高负债率。而前景乐观的公司提高负债率的决策是前景悲观的公司所无法模仿的,所以对资本市场来说,高负债率是公司发展前景乐观的信号。随后在Myers(1984)的模型中,认为如果管理者在公司项目发展需要融资时,如果管理者认为目前市场上自己公司股票价值被市场高估了,会选择通过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方式,而如果管理者认为公司股票价值被低估了,就会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所以说公司增加发行股票向资本市场传递的是公司目前股票价值被高估的信号。Myers认为经营者在面对新项目需要投资时首先选择的是用自身盈利积累完成投资,其次是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最后才会选择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这被称之为“融资顺序理论(Peckingordertheoryoffinance)”。

在金融分析中应用博弈论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就是所谓的问题的研究,Jensen和Mecking(1976)指出公司中存在两类问题,其一是债权人与股东的矛盾,其二是股东与公司管理者的矛盾。债权人与股东间的矛盾表现在股东总是扩大公司投资风险,因为项目成功了超额收益全部是股东的,而如果公司经营失败,破产的成本由债权人与股东共同负担。Diamond(1989)通过研究认为,在长期重复博弈条件下,股东的声誉可以在一定程度改善股东和债权人间的矛盾。股东与管理者间的矛盾是由于股东不能有效控制管理者的经营行为,因而管理者会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可能会损害股东利益。

在80年代末与90年代,出现了有大量关于问题的研究成果,Hart和Moore(1989,1994,1998)研究发现当企业家计划投资新项目而需要向外融资时,与投资者签订贷款合同是最优合同,得到这一结论的关键在于虽然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在项目未来进展的各个时期都可以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情况,但是第三方(例如:法官)无法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此时贷款合同是最优融资合同,并且Hart认为由于贷款人在企业家不能偿还贷款时可以控制公司的资产,所以企业家有积极性偿还贷款。

3.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

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概念最早是由Manne(1965)提出的,他认为为了有效的配置资源,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是必要的,现代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在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中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是多样化的,包括:收购、兼并、股票的发行以及委托关系的变化等手段。在传统的完全竞争、无摩擦的资本市场假设下,很少考虑公司所有权转移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而事实上每次兼并收购活动都会引起公司股票价值的大幅波动。直到进入80年代以后非对称信息概念的引入,使得人们认识到了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对资本市场影响的内在机制。

Crossman和Harl(19803研究了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存在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FreeRiderProblem)”,他们认为当收购方发现一个目标公司的运营效率低下,而决定收购目标公司时,面对外部的标购,原有的股东知道收购者通过收购后公司在新的经营者经营下,效率会提高,所以会自发抵制收购,等待收购价格的升高,直到收购价格升高到在新经营者的经营水平下的合理的价格时,原有股东才会出售手中股票。考虑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搜集信息、组织收购是有成本的,所以采用标购行为实际上为收购方带来了损失。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如果收购方在标购目标公司以前就已经持有了目标公司的一定股票,可以解决上述“搭车问题”的困惑,收购方可以用自己手中股票的增值弥补收购带来的损失。然而Shleifer和Vishny的结论并没有在实证中得到证实,反而Desai和Kim(1988)的实证结果认为大多数的收购方在标购前并没有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研究方面的另外一个困惑就是收购行为往往导致股票价格的大幅上涨,例如:Jennings和Mazzeo(1993)发现收购发生时的收购人对目标公司的首次出价,大多数高于收购前10天的股票价格的20%。Fishman(1988)将这种现象解释为是由于有潜在竞争者随时会加入收购,较高的出价是为了阻止竞争者加入。

4.新股发行(IPO)

在1963年在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组织的一项研究中,首次发现在新股上市后的短期存在着明显的超额回报的现象,以后许多学者在许多国家发现了这一现象,例如:Ibbotson和Ritter(1995)统计得出美国纽约证券市场1960-1992年发行新股的首日的超额回报是15.3%。在许多年中IPO现象成为挑战市场有效性假说的又一个证据。

对IPO现象最早的解释是由Rock(1986)作出的,Rock认为IPO现象实质是个逆向选择问题,新股上市时市场上存在着两类投资者,一类是具有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一类是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只是在新股定价低于其真实价值时才购买,而当定价高于其真实价值时只有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才会参加购买,所以平均来说,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购入了较大比例的被过高定价的股票,为了在市场中留住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公司在初次发行新股时常常有意低定价。类似Rock对IPO超额回报问题的解释,许多研究人员给出了这一问题的其他合理解释,例如:Allen和Faulhaber(1989)以及Grinblatt和Hwang(1989)将新股发行低定价解释为公司未来前景良好的信号;Hughes和Thakor(1992)认为公司新股发行低定价是为了规避诉讼风险;Ruud(1993)认为新股上市后的短期高回报是由于承销商的价格稳定活动造成的。

在IPO领域中的另外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就是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不好。Ritter(1991)研究发现,在1975-1984年间发行的新股在发行后3年间的回报比正常股票的回报至少低15%。以后Loughran(1993,1995)再次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Shiller(1990)用所谓“主持人效应”解释新股长期回报不好的现象,他认为新股上市的初期承销商出于对自身声誉的考虑会创造短期超额需求的假象,随后随着承销商从市场的退出,导致了新股长期回报不佳的现象。

(二)不对称信息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Grossman和stiglitz(1980)最早将非合作不对称信息的概念引入资产定价领域的研究中,建立了所谓资产定价的理性预期均衡理论,他们认为资本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从市场价格的变化中获得信息(所谓的学习过程),并且每个参与者的行为不会对市场价格构成影响。在80年代初期这一理论成果主要用于解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直到Kyle(1985)以及Kyle和Milgrom(1985)研究做市商制度下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成果出现以后,不对称信息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才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关注,以后在KyleMilgrom框架的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由于在这一框架下的价格决定机制不同于ModiglianiMiller的市场均衡机制,是通过研究具体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所以常常将这部分研究成果称为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Kyle研究了在做市商制度下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在Kyle的模型中,市场由三类参与者构成:风险中性的做市商、噪音交易者和信息交易者,噪音交易者出于自己的流动性需求进入市场交易,信息交易者根据自己的信息交易,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信息交易者选择自己在市场上的交易数量。与Kyle不同之处在于,Milgrom建立的序贯交易模型(SequentialTradeModel)中交易者每次交易的数量都是固定的,即每次都只能买入或卖出一个单位的资产,做市商根据交易指令的类型来设定买卖价差,在均衡条件下,由于有竞争做市商的存在,买入报价是做市商收到卖出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卖出报价是做市商收到买入交易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因而交易者的交易指令将促使做市商调整其买卖报价,这种调整从本质上是一种贝叶斯学习过程。

Easley和O''''Hara(1987)在Milgrom模型的基础上考察了交易规模对做市商价格行为的影响,其结论是做市商的定价策略会依赖指令的规模,数量比较大的指令往往以比较差的价格成交。以后Easley和O''''Hara(1992)又考察了交易时间对价格行为的影响,发现交易时间会影响价格,并且交易间隔影响交易价差的大小。

现代金融理论方法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金融难题得到解释。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至今对许多问题的解释还很难令人满意,例如:对P/E比率和P/B比率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的现象至今还没有合理的解释,对IPO以及基金中的折价现象的研究结果也没有较为统一的认识,另外市场中是否存在信息操纵问题也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释,将进一步推动金融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Allen,F.(1999),ComparingFinancialSystem,MITPress,Cambridge,Massachusetts.

[2]Banz,S.(1981),TheRelationshipBetweenReturnandMarketValueofCommonStock,Journal

ofFinanceEconomic9.

[3]Ferson,W.(1995),TheoryandEmpiricalTestingofAssetPricingModels,inJarrow,Maksimovicand

Ziemba.

[4]Glosten,L.andMilgrom(1985),Bid,Ask,andTransactionPricesinaSpecialistMarketwithHeteogeneously

InformedTraders,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3.

[5]Harris,M.andA.Raviv(1991),TheTheoryofCapitalStructure,JournalofFinance,46.

[6]Kyle,A.(1985),ContinuousAuctionaandInsideTrading,Econometrica,53.

篇2

国内研究者(马元月、郭广忠,2009;玉素浦,2010;王飞,2012;王晓光,2012等)大都赞同金融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思维性,认为以“教师为核心、以学生被动接受”的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是一种必然趋势,金融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应当从学生培养定位角度出发。尽管独立学院的学生相对基础较差(尤其表现在英语和数学)、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毅力较为薄弱,但也具有思维活跃、爱好广泛和社交能力较强等优势。因而教学方法应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学习层面。依据维斯顿和格兰顿的教学分类法师生之间的交流模式可以划分为四大类,即教师中心型、相互作用型、个体化型和实践型,每种模式之下都有一些具体的教学方法。本文重点探讨各教学模式的优缺点,详见表1。每种模式都有其优缺点,选择何种模式的关键在于:教学方法的最终目标需与独立学院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相吻合,即具有操作能力和熟悉金融业务的专业人才,能独立运用金融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各模式是否适合独立学院学生和金融学专业,如何有效运用和合理搭配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是教师需要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核心。教师中心型模式适用度高,但需配合其他教学方法以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的参与度,提高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相互作用型模式需要在控制时间和讨论人数的情况下进行,教师需进行概括,强化知识;个体化型模式使用前需进行前期理论学习的配合;而实践型适应度高但依赖于基础设是建设和维护以及师资力量,即教师本身金融事务操作能力和经验。就具体教学方法而言,案例教学、探究式教学、模拟教学等方法注重“创造力”的培养,克服了讲授式等“注入式”教学法的束缚。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课可采用综合化的教学方法,根据课程特点的不同,专业基础课更多的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探究式教学,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可更多的采用模拟教学法。

(二)教学方法的实践———以课堂讨论为例

课堂讨论是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模式中的重要方法,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和教学效果十分有意义。另一方面如果该方法使用不当也会削弱效果,适得其反,金丹(2011)认为突出问题体现在一是讨论仅停留在表面,目的性不强;二是学生可能没有做好准备,讨论的参与度不够;三是人有学生发言,教师缺乏必要的引导。因而要使课堂讨论这种方式达到最佳效果,论题的选择、讨论的流程的引导、对学生讨论结果的点评等都需要教师精心安排:首先论题选择方面要兼顾以下特征:一是论题需与课堂所传授的理论紧密联系,使学生能顺利将理论应用在讨论中,感受到理论的学习具有指导解决问题的意义,对理论学习产生信心;二是论题容易理解并尽量有趣些,较为学生熟知,能让学生在进行简单准备后有话可说;三是没有确定的结论,让学生可以通过讨论对问题有更加宽泛和深入的认知。教师可以选择与课程相关的经济发展的最新事件,给学生一周的时间进行准备,在合适的讨论人数范围内进行(5人左右可能最佳),可以采取抽选两组课前准备,课上展示讨论结果的方式,其中PPT演示的方式最佳,既能锻炼学生的口才和胆量,也可使其熟练PPT的使用和演示,还能很好的展现学生的创造性;选择两组比一组一般而言较好,对同一问题不同的小组一般会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分析,而且同时展示可以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做的更好。教师在课堂讨论中需要控制讨论节奏、总结发言并点评,给予学生鼓励的同时也需指出不足之处,并提示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等等。

二、金融专业考核方式的适应性分析

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目前法商学院的成绩组合方式为40%平时成绩和60%的期末成绩,而期末考试大都是以闭卷为主。传统的考核方式使许多学生认为学习只是期末突击式复习,不注重日常积累。因而绩效考核方式的多样化将有助于提高日常教学的质量,落实综合素质培养的教学目标。黄孝武等(2007)深入分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课业考核模式,该模式认为在课业考核环节可采取学习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成绩的评估方面主要利用分组讨论学习的方式,教师对小组下达表现性任务,包括表达性的(口头陈述)、操作性的(模拟股票操作)和思考性的(如分析新闻事件)三大类,让小组任务进行15分钟的报告;期末还是通过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其研究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相关性不高,期末成绩更多反映了对知识的记忆,而平时成绩反映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能力。借鉴该研究成果,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的考核可突破传统的的闭卷为主的方式,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权重可适当进行调整,如50:50甚至以上的比例,突出对学习能力的考核。如可采取口试检验学生的表达、概括、运用知识的能力;专业理论课可要求学生就热点问题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报告等;用小组讨论、随堂测试等方式来督促学生日常学习。另在考核时也应突出对学生技能的评估,如利用各种交易软件(如证券、期货模拟交易教学软件、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软件等)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给予测试;还有通过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亲身实践的机会,并获得实践机构技术或管理人员对学生的评估意见。上述考核方式的宗旨是通过多样化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发自内心感受到学习金融专业并非纸上谈兵,而是演练技能的竞赛。

三、教学方法与绩效评估体系构建建议

(一)教学双向互动的教学方法体系

教师在传道授业解惑时,更应重视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发挥双方的主动性,激发合作、竞争的学习氛围,使学生能够在掌握理论知识后较好的向实践转化。在课程设计中始终体现“教学互动”,将教师讲授和学生展现学习成效的时间控制在合适比例。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的教学方法体系的构建需考虑以下因素: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实际特点、教师自身素质等,并根据上述依据进行最优化选择。对于强调实际应用能力的课程,如《证券投资学》、《金融衍生产品》、《外汇交易》等,首先应在课堂教学中可通过案例教学、可探讨讨论等方式强化对重要理论知识的学习,然后通过足够的实验室教学课时对课堂理论知识进行巩固。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如《投资经济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等可通过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等方式将枯燥的理论与现实有机结合,使学生在主动学习、有趣的案例和议题中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并增强应用能力。

篇3

2.思考案例在整个案例系列会起到巩固强化的作用。我们在讲授债券市场风险管理这一章时,选取了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导入案例选择的是欧洲债券危机事件,属于宏观层面的债券市场风险。选择这个案例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该事件是近几年国际金融市场的重大事件,虽然欧债危机的最黑暗时期已经过去,但导致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依然存在,仍然有关注研究的价值。二是它主要涉及到债券的信用风险问题,这是最常见的风险,在未来的金融实践中学生还会大量地面临此种风险,因而他们会产生强烈的学习兴趣,搞清楚相关各方究竟如何来化解信用风险。讲解案例选择的是武汉钢铁集团2002年公司债券案例,属于微观层面的债券风险案例,主要引导学生着重分析发行主体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避险措施的选择,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充分揭示公司债券面临的各种风险,充分理解债券条款设计的合理性。思考案例同样选择的是微观层面案例,超日太阳公司2014年债券价格急剧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学生深刻理解除了债务人直接违约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也会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不利影响。

篇4

金融市场信用缺失反映出了其市场交易的特殊性,从民法学的角度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期待权的特殊性

权利为可以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实力,通常所说的权利大多为确定的既得权利,权利人现时即可享受某种法律上的特定利益,被称为既得权。但也有很多权利并非能完全地现时享有,须待特定事什的发生或一定时问的经过,权利人才可以完全行使其权利并享受特定的利益,此类权利则被称为期待权。我国《合同法》在总则lf1对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予以详细规定:在分则的买卖合同部分确立了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制度,从而大大拓展了期待权的生存空间。期待权的构成应该具备以下条件:~是对未来取得某种完整权利的期待,二足已经具备取得权利的部分条件。

对于期待权的类型,不同的学者有不列的观点,暂且不去细究。从金融市场的各项交易合同中,包含着大量的期待权。例如:存款储蓄合同中,存款人对于利息的债权:贷款合同中,银行对于贷款人H口将支付的利息的债权;债券交易中,持有者对债券利息的债权。这些属于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股票交易,持有者对于行情看涨时取得分红的权利或者转让后取得差价的权利;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对于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保险金取得权。这些则是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权利。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合同中存在大量的期待权,与金融市场上的信用缺失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首先看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格式化的合同中所约定的是投资者的期待权。这种期待权一方面反映了金融市场的融资特性,一方面又赋予投资者相当的信用风险。因为期待利益的实现必须以一定条件为前提:即投资的收益性。投资收益性可以说是一个具有结果性的条件,这个结果性条件的发生依赖于筹资者大量的经营活动。正是由于条件产生的复杂性,为筹资者的违背信用提供了相当大的操纵空间。这便是信用缺失问题的解释之…。再来看看保险市场。保险合同etl受益人对于保险金取得权的前提性条件是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不论是财产还是人身,都是与受益人密切相关,或为其所有,或是其本人、家属。无论人与物都与保险公司无必然联系。因此,他们发生风险的可能性、真实性、损失的大小在保险公司获知前都悉数由受益人了解。受益人或者投保人的信用就成了维系合同的唯一动力。那么从白利的角度出发,发生信用缺失就不难理解了。由此可见,期待权的大量存在与金融市场上的信用缺失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财产权的模糊性

我国的金融市场一直以国有企业为主导,财产权的模糊性是国有财产权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

篇5

1行为金融学理论

行为金融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综合现代金融理论,它是金融经济学家在研究金融市场“特异性”过程中形成、完善并把人的有限理性引入其中的理论体系。它从微观个体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更深层次的心理、社会动因来研究、解释和预测资本市场的现象和问题,本质上,行为金融是深入研究被标准金融理论忽略的决策黑箱,它把投资决策看成是投资者在一种心理上计量风险与收益并进行决策的过程,是经济行为科学化研究方法的一种价值分析回归。长期以来,传统金融理论是以投资者理性、市场完善、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等作为假定前提,认为证券市场的价格不仅是理性的,而且包含了所有市场信息。

行为金融学和传统金融学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2对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行为偏差的分析

2.1过度反应

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研究最早是由德邦特和撒勒(1985)进行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倾向于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

中国股票市场不仅波动幅度大,而且波动的频率也相当高。股市的剧烈波动导致了投资者的过度交易与市场投机心理,而市场浓烈的投机氛围则反过来会推进股价波动幅度与频率。因此,中国股市的频繁大幅度波动性从侧面反映了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的过度投机行为。

2.2处置效应

斯特曼和谢弗林研究发现,处置效应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投资者认知偏差,表现为投资者对投资赢利的“确定性心理”和对亏损的“损失厌恶心理”,在行为上主要表现为急于卖出赢利的股票,轻易不愿卖出亏损股票的现象等。实际上,处置效应正是前景理论的应用,因为赢者呈现给投资者的是盈利前景,投资者此时倾向于接受确定性结果,而输者呈现给投资者的是损失前景,投资者此时倾向于冒险,于是投资者持有已套牢股票更长时间,持有已获利股票较短时间。

我们认为处置效应反映了投资者回避实现损失的倾向,在很多情况下,处置效应主要是受到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影响,这会削弱投资者对投资风险和股票未来收益状况的客观判断,非理性地长期持有一些失去基本因素的股票,使得投资者盈少亏多。

2.3噪音交易

行为金融学家对噪音交易现象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在噪音交易者和短期性投资者存在的市场中,交易者都拥有自己的信息。在他拥有的信息集合中,利用其中某一信息的投资者越多,他就越可能利用该信息获利,这些信息可能是与基础价值有关的信息,也可能是与基础价值毫无关系的噪音,这就是所谓的信息聚集正溢出效应。而这一效应可能使努力获取新信息的交易者无法得到相应的回报,不利于信息搜集与资源配置。

中国股市中噪音交易者太多,1999年纽约交易所的年平均换手率在20%—50%之间,而1998年—2000年我国沪深股市流通股的年平均换手率分别是395%、388%和477%,噪音交易太多导致股票市场系统风险所占比例太高,同时总风险太大。平均而言,沪深股市系统风险占总风险的比例为39%,这一数字显著高于美国、英国、香港等成熟股市。

2.4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并模仿他人的决策。行为金融学家从人类的从众心理、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有限理性等角度来探讨其内生机制。在股票市场上的羊群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两种:(1)基于信息的羊群行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金融理论的一个前提假设,但事实上,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的判断来进行决策。这样就形成了羊群行为。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大量的“跟风”、“跟庄”的投资行为就是典型的羊群行为。(2)基于名誉与基于报酬的羊群行为。这种现象在基金经理中相当普遍,由于雇主不了解基金经理的能力,同时基金经理也不了解自己的投资能力,为了避免因投资失误而出现的名誉风险和自己的报酬,基金经理有模仿其他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动机。如果许多基金经理都采取同样的行动,羊群行为就发生了。我们股市中投资基金投资风格雷同显示出羊群效应的普遍存在。

3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投资方法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3.1反向投资策略

反向投资策略是行为金融理论针对羊群行为而产生的一种积极的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当庞大的个人投资者群体的联动推进投机性正向及负向泡沫放大时,基金经理可以利用能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进行套利交易。行为金融理论认为反向投资策略是对股市过度反应的一种纠正。

由于市场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基金经理不但需要良好的洞察力和应变力,更需要直面市场以及同业压力的勇气。基金经理在投资理念中融入行为金融的投资理念,一方面防止自身的羊群行为,一方面利用大多数投资者的行为偏差对市场整体走向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并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出基金经理们的投资运作水平。

3.2利用行为偏差策略

行为金融学认为市场是非有效或不完全有效的,由于投资者受经验法则的谬误和情绪因素的影响,将会导致证券的市场价格偏离理论价格。通过发现这些偏差,买入低估的股票,卖出高估的股票,可以获得超额的收益。例如,根据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市场中的投资主体可能会对市场中的信息反应迟缓,在利好消息造成某种证券价格上涨后,这种上涨的趋势就有可能会持续一定的时间。因此,买入价格开始上涨的证券,卖出价格开始下跌的证券的惯易策略就成为基金经理可以选择的投资策略。惯易策略是首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市收益和交易量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定义的惯易策略源于对股市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Jegadeeshkg和Titman(1993)发现,资产股票组合的中间收益呈连续性,即中间价格具有向某一方向连续的动态效应。事实上,美国价值线排名就是惯易策略利用的例证。基金经理只有对投资者的心理,对市场延迟反应影响的性质和程度,以及证券价格变动的趋势和持续时间有深刻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才能在合适的时机买入和卖出证券。此时,对于投资者大众心理的研究和把握就成为优秀的投资基金经理必备的一项能力。

3.3投资组合策略

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势有效)。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3.4购买并持有策略

个人或者机构投资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入一支股票时,应详细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指定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3.5捕捉并集中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理论下的投资者应该追求的是努力超越市场,采取有别于传统型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从而获取超额收益。要达到这一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一是尽力获取相对于市场来说超前的信息优势,尤其是未公开的信息;二是选择利用较其他投资者更加有效的模型来处理信息。而这些模型也并非是越复杂就越好,关键是实用和有效;三是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识偏差等心理特点来实施成本集中策略。一般的投资者受传统投资理念的影响,注重投资选择的多样化和时间的间隔化来分散风险,从而导致收益随着风险的分散而降低。而行为金融投资者则在捕捉到市场价格被错误定价的股票后,率先集中资金进行集中投资,赢取更大的收益。

4结语

行为金融学虽然在国外产生并发展起来,但由于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许多规章制度都不完善,基本上是个无效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进行研究,要结合中国的自身特点加以发展和利用,探索出适合中国广大股民投资行为、投资策略,以更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魏法明.行为金融框架下的证券投资策略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07).

[2]张兵.行为金融理论述评及其在中国股市的应用[J].经济学动态,2007,(05).

[3]王家琪,林日其.行为金融理论与证券投资策略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3,(02).

[4]郑庆茹.我国证券投资者行为及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基于行为金融理论分析[J].当代经济,2007,(05).

篇6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公司、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公司与金融法律从业者;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学习时间】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和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篇7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公司、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公司与金融法律从业者;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学习时间】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和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篇8

2016年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1952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曾被分为多所单科性学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

为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需要,帮助学员掌握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部开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每班人数为60名;

2. 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号楼112室(杭州市之江路51号),邮编:310008;

3. 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上课地点:a,、杭州市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杭州班)

b、温州市浙江工贸学院1号楼(温州班)

三、录取事项

1. 录取审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2. 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依据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

1. 学习年限两年。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2.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民商法学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公司与金融法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刑法学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经济法学方向)

五、主要专业方向及课程

民商法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民法总论、债权法学、商法学(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国际法学、硕士生英语、民商法专题、民事法律与特别法、法律行为专题、刑事法专题、行政法专题、商事案例研习、服务合同专题、侵权案例研习、票据法专题。

公司与金融法:法学前沿、民法总论、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硕士生英语、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刑法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法学方法论、刑法原理、各罪研究、民法总论、国际刑法、证据法学基础理论、犯罪学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刑事侦查与司法鉴定专题、行政法专题等。

经济法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法学方法论、经济法专题、商法专题、行政法专题、民法专题、刑法专题、诉讼法专题、知识产权法研究、金融法研究、国际经济法、劳动法学、环境法研究、财税法、企业法等。

六、结业与学位申请

1. 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2. 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篇9

金融法学是一门高年级法学本科生的专业选修课。一直以来,高年级专业选修课普遍呈现出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选修率较低的状态。为改变学生的学习状态,提高课堂效率,笔者参考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方法设计出四步课堂教学法(简称四步法),获得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方法改革专项课题的立项。经过3年金融法课程的实践,该教学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除部分学生在金融法学专业领域获得学界奖励之外,选修人数从一直以来的30多人直线上升为147人(当届学生人数为149人),获得超高选修率。

一、接受式金融法学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课堂采用的是接受式的教学方式,即教师以定论的形式讲授教材,学生以听讲的方式学习课程。这样的教学方式进程快且容易施行,一直是课堂教学最主要的手段。但对于大学高年级学生而言,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以金融法学为例,笔者通过多年一线教学实践,总结出以下几点:

1.大学生的学习目的与课堂教学宗旨脱钩:大学的课堂教育应以学生全面掌握课程知识,提升思维能力为宗旨,从而使大学生学会不断地从不同方面丰富自己的经验世界,努力实现个人的经验世界与社会共有的精神文化世界的沟通和富有创造性的转换。但当前多数大学生学习目的功利色彩较浓重,以考试取得学分作为学习任务,把课堂当做取得分数和学分的工具,而对于课程本身则没有太多兴趣。自从我校实行学分制之后,这样的现象更加明显:所谓“大一大二混学分,大三大四忙实习”。开设在大三学期中的金融法学,在教改前选修率低下,课堂沉闷。学生基本只关心考试内容。这样的状态下,学生掌握的往往只限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述内容的一部分,即只与考试有关的那一部分。

2.大学课堂的授课形式与时代、社会脱钩。接受式教学模式的特点是:⑴由教师讲述理论为主,而不是以启发、诱导为主。⑵师生在课堂上缺乏实质性的交流:在这种授课形式下,教师很少、甚至不安排让学生发问的时间。长期采用这样的授课模式,会使教师对在课堂上只讲不导的状态习以为常,而学生也会对学而不思的状态形成依赖。在教改前金融法学课堂上,教师一旦采用不点名的提问方式,面对的往往是无人应答的场面。

这种只讲不导的教学模式和只学不思的学习模式,导致了大学毕业时这样的尴尬场景:一边是大学生感慨学不到东西,或学的东西没用;一边是招工单位抱怨高校向社会输送的是什么都不会的大学生。实际上在当前知识更新换代速度飞快的时代,如果学生只掌握了应试用的知识点,没有自我学习和思考的能力,那么在其走出校门的那一刻,即面临掌握的理论已经过时,又或者理论与实际不能结合使用的境况。更使人深思的是:学生主动性人格的丢失,使得“大学生引领时代潮流”的风气,变为大学生落在时代之后的悲剧。

3.课堂之外的学习缺失。在课堂之外,大学生中也普遍存在着被动的学习状态,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受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们一般已习惯于做具有确切答案的作业,课后便不再进一步学习。人文社科类教师一般会在课程开始之时为学生列出推荐书目,这是教师指引学生课余学习的近乎唯一的手段。推荐书目中书籍的阅读就完全靠学生自觉。那么具体阅读情况如何,笔者曾连续对几届大三的学生做调查,请他们写出入大学以来阅读的全部书籍,结果发现学生列出的书单中与专业相关的书籍很少。

4.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没有在课堂中发挥应有的功效。如果要说当前大学课堂教育最大的改变,那就要算多媒体引入了课堂之中。现在每个教室都有多媒体设施,大多数老师已经选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但是,学校花费大量资金取得的现代化教学手段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笔者在对部分学生进行“对多媒体的看法”调查时听到了令人吃惊的意见:不少学生愿意选择教师不使用多媒体,回到板书时代。原因是:多媒体被认为只是板书的替代,只是老师将要板书的内容提早写入PPT,而教师照PPT宣科。学生认为这是效果最差的授课方式,由于PPT播放速度快,不能顾及学生的理解速度。加上使用PPT的教室光线黑暗,更容易打瞌睡。

存在以上问题的课堂,教学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二、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与思考

以上四种现象的存在,说明传统的课堂教学需要反思。

1.学生对课程知识兴趣的缺失

无论是在课堂上做不动脑筋的听众,还是课外不再进一步自学只满足应付考试的作业,都表明学生对所学课程知识本身缺乏兴趣。以至于大学生的学习还只是得知、记住的“learn”状态,而非努力钻研的“study”状态。而导致学生对学习无兴趣的原因,除与当前一部分学生的功利思想有关之外,还与学生受到的接受式的课堂教学方式有关。接受式的课堂教学往往采取满堂灌的方式,学生完全沦为学习的客体而非主体,处于被灌输的境地。在学习自主性受到压抑的情况下,学习兴趣自然渐渐消失。

2.教师对学生本身关注不足

学生对课程知识缺乏兴趣与教师的认识有关。传统的课堂中,教师往往对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没有充分的认识。通常教师更关注的是课程本身,也就是教学内容及其进程。这样的课堂教学实际上是“知识本位”而非“学生本位”,过度的知识本位的课程只会让学生沦为知识的奴隶。当教师只注重作业的正确率与考试成绩而对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习以为常时,最终会导致学生对学习越来越无兴趣,教师授课效果越来越差的恶性循环。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只有在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时,才可能关注学生本身,进而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只有让学生对课程知识本身充满兴趣,才能产生自主研究的动力。而在自主研究的过程中,学生的潜能会得到充分发挥,进而深刻地认识事理,充分地掌握知识。

三、四步法改革课堂的实践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针对以上四种不足现象,本次教改引入部分研究性学习的理念来改变传统接受式的课堂。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学生主动探索问题、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方法,同时也是一种提倡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观念。采用研究性学习的方法,即在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教师采取有效手段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自主性与积极性,促进学生对课程知识进行探索与应用。本次实践,采用4个步骤(四步法)革新课堂教学。

选择金融法学为实践课程,是因为金融法学属于高年级课程,高年级学生已完成核心课程的学习,具有一定的专业思维能力。此外,由于金融法与时代经济紧密相联,因此,它的理论能与实践紧密结合,其学科特性也适合让学生自主探求知识。

1.用交流式授课方式落实研究性学习的目标

课堂交流不仅能活跃课堂气氛,更能促使学生开动脑筋,加深对问题的理解。交流式授课首先要求教师以平等的身份加入到学生中去与学生共同探讨问题,如果教师不能从课堂的主宰者转化为课堂的指导者,那么课堂交流的本质将依然是原有的提问回答式。其次教师需要在课前通过各种调查手段,了解学生当前的知识基础、思维能力与关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来设计讨论的问题。

本次教改实践参考了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授课模式,在课程开始前或结束后设置一部分专门讨论时间,教师以平等的身份与学生讨论当前经济金融热点问题。讨论的问题由教师事先与学生商量确定,让学生提前一周准备。这样的交流有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真正体现高校教学的前沿性与尖端性。同时加强了学生与教师的交流沟通,使得教学相长更好地落到实处。

2.改进教具,充分合理的利用多媒体等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改进教具,改变只有文字的课堂是使课程丰富多彩的必要手段。教师应重视学生对课堂教学工具使用情况的反应,在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上来选择使用教具。

本次教改具体方案首先为充分利用多媒体,通过多媒体使用图片、影像等资料来说明或提示问题。由于图片和影像资料能更直观、形象地描述现象和事物,而多媒体教室使它们在短时间内得到展示成为可能,极大地提高了课堂效率。其次为直接在课堂中展示实物材料,让学生更直观地接触到真实世界。实物材料比图片和影像资料更为直观,然而一般限于条件难以取得,需要教师长时间的收集、整理。比如,在说明恶性通胀问题时,于课堂上出示恶性通胀下的外国货币;阐述铸币贬值问题时,出示真实古代的钱币。当这些实物材料在课堂上一经展示,所需要解释的问题能被更快更好地理解。通过实践,发现学生直接接触实物材料的效果比通过教师口头讲述或者多媒体图片更好。

3.课堂指导课外,引导学生进一步阅读与研究

大学学习的本质应是学生的自主研究。尤其是高年级课程,由于学生已经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具备自主研究的能力。课外的大量时间是学生自我研究和开展自由交流的好时机。由于课外阅读相关书籍是大学生继续学习的重要环节,也是学习的延伸体现,教师对此应加以重视。

本次教学改革采用“课堂推荐”法来改变以往教师推荐参考书的方式,即把列在黑板上的推荐书目变成课程的一部分。教师选择部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书籍,课堂讲授到相关内容时,以课程内容为切入点,向学生介绍相关经典书籍的内容和历史地位,以此激发学生兴趣。教学改革后,在后半学期,往往会接到学生主动发出的邀请,希望能安排课外时间开展读书交流。

课堂推荐之余,课后交流是必要的。通过与学生开展平等的交流,可以再一次发现学生阅读推荐书籍存在的困难。因为学术经典书籍本身存在一定的难度的,比如,由于经典名著的写作时间往往比较久远,写作的时代背景与当前不同,由此带来的隔阂常常造成学生们理解困难。又比如,有许多书籍因为翻译和表达的原因,容易造成理解上的歧义。这些在阅读中产生的问题一旦被解决,学生们可以重新恢复对阅读的热情。

4.带领学生接触学术前沿

高年级学生已具有一定的钻研能力,部分学生已能思考学术前沿问题。但教师常常因为授课时的限制,无法涉及前沿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抑制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本次教改策略是分三步走:首先,在课程中加入介绍学术前沿所关注的问题,以提出问题的方式启发学生思考;或者鼓励学生探索感兴趣的话题,并引导其进一步深入思考。第二,鼓励学生在自我研究的基础上写作小论文,并加以批改。第三,部分学生对学术前沿问题思考较深入,教师在提出修改建议后,或是鼓励投稿,或是带领参加相关的学术年会,以各种形式使学生走向学术界。

通过三年的教学改革,效果显著,学生学习积极性和独立思考能力都得到明显的提升。金融法学作为一门选修课,不仅取得良好的选修率,也让不少学生收获到发表与得奖的成绩。

结论

本次教改试点,除以上对课堂教学的认识与实践之外,对现有的成绩评价方式也有一定的思考和改革。

在教学实践中,对学生学习成就的评价,不应只是书面的考试成绩,还应参考学习态度、兴趣、习惯、创造力、鉴赏力、道德感等等。如缺少了这些内容,评价就不可能做到全面。传统的学生评价方式一般只是考试成绩,而考试内容往往是学科的基础知识。不少学生认为只要把书本内容记住即是优秀。这样的评价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抑制学生尤其是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年级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不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教育、教学目标的达成。本次实践对评价方式的改革思路是考查学生思考问题的态度与能力,着重表扬和嘉奖思路活跃且对问题有独特见解的学生。因此,评价方式并不局限于考试或考查分数,论文或课堂讨论中答辩的质量,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符合现代教育评价的要求,不仅重视测量学生的知识,也重视测量学生的智能与品德;不仅重视总结性的评价,也重视形成性的评价。

参考文献:

[1]皮连生.学与教的心理学[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5

[2]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5

[3]余清臣.研究性学习[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6

篇10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现状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金融业总体上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不过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了“但书”,即“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使得在银行业基础上组建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有了一定的法律空间。金融业界和理论界对于与国际金融业接轨,修改《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法中的相关限制,逐步发展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呼声日益高涨,并且也有一些切实可行的立法与政策建议。此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2003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并签署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该《备忘录》第8条规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初步确立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牵头监管制度。 

二、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盲区 

1.我国金融法制构架中缺少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仍旧秉持传统的立法观念,按照“宜粗不宜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开展立法活动。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立法问题上,直接导致立法严重滞后,以至于在金融控股公司实践了数年之后,尚无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计划。 

2.我国现行金融法制中监管漏洞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缺位且制度设计失灵。首先监管制度供给不足。根据对上一问题的分析,我国目前尚无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的专门法律制度。《备忘录》虽然规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但仍存在《备忘录》不是法律,对金融控股公司没有强制力;对产业资本控股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定不明确等问题。 

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之探讨 

1.立法模式 

我认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形式应当借鉴这种整体修法的先进立法技术制定一部单独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利用整体修法的立法技术在《金融控股公司法》整合和修改《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中不符合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所必需的条款,加入经营规则、监管制度等内容,从而形成内容完备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现代金融法律。 

2.从法律上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 

在我国,金融监管技术和手段并不发达,更应当将企业和银行分离,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可参照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相关规定,其本质特征有二: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是纯粹控股公司。母公司不从事具体的金融业务,而专事整个集团的战略管理和风险控制,主持和协调各子公司的合作;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是以股权控制为纽带组建的金融集团,由于母公司没有具体业务,其全部资金可用于对子公司的控股上,因此其在资本运作方面具有较高效率。 

3.监管机构之选择 

目前学界有一个共识,就是应当由综合性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进行全面监管,而且该综合性监管机构还应具有协调各专业监管机构的职能。但目前对综合性监管机构采取新设一个金融监督委员会,还是将综合性监管职责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仍有争议。我赞成采取将综合性监管职责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的做法比较可取。因为,“一行三会”是我国当前金融监管机构设置的客观现实,赋予央行综合监管职能适应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势,也避免了新设金融监管机构所带的未知影响。 

4.经营规范之构建 

总的来说,对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制定,其中亦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的经营规则: 

(1)转投资的限制。金融控股公司是以投资、控制及管理金融相关事业为目的的,一般而言,其转投资的对象只能以金融相关事业为限,从而保证金融控股公司以经营相关业务为主,以防止其跨业于实业部门。 

(2)资本充足性要求。资本是金融机构赖以从事一切业务的基础,也是应付意外事件的缓冲器。我国金融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不高,在资金实力不足的情况下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会把已经很脆弱的银行风险扩散到整个集团,危险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危,因此,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中有必要根据巴塞尔协议制定对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的基本要求,以适用于银行和控股公司的并表资产状况。 

(3)内部防火墙的制度安排。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中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管“防火墙”条款,如设置资金、业务和规模的“防火墙”,设立信息安全的“防火墙”,设置市场化管理的防火墙。 

(4)子公司的救援机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与其子公司在财务上应视为一体,所以金融控股公司应当成为其子公司的力量源泉,当其子公司财务发生困难时立法应当规定集团公司有救援的责任,以免金融子公司倒闭而造成金融市场的不安。 

 

参考文献: 

[1]黎四奇:《金融企业集团法律监管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2]西:《尽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中国金融,2008年第七期. 

篇11

[3] 周明勇,肖宏伟.生态民间借贷制度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4,(1).

[4] 肖宏伟,易丹辉,周明勇.中国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关系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

[5]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http:///zcfb/zcfbtz/2010tz/t20100527_349482.htm,2014年元月8日访问.

[6] 周明勇,易丹辉.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3,(4).

[7] 徐孟洲.耦合经济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8] 黄卫平,胡玫.美国次贷危机与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对美国次贷危机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5).

[9] 搜狐新闻.湘西集资案:曾成杰担责最重数十政商人士受处.http:///20130718/n381 982879.shtml,2013年12月8日访问.

[10] 曾鸣.神木民间借贷调查:所涉官员高至厅局级有人获利2亿.http:///shendu/nfz- m/detail_2013_07/25/27902117_0.shtml,2014年元月2日访问.

[11] 张成.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碳排放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学位论文,2011.

[12] 武俊奎.城市规模、结构与碳排放[D].上海:复旦大学学位论文,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