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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06 14:32:4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药物临床试验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药物临床试验

篇1

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的专业性相对较强。药物临床试验档案能够初步评价出药物对人体的安全性,检测出人体体内的抗药能力并促进药代动力学的进一步研究,为制药方提供了有效的临床依据。药物临床试验档案在临床治疗中属于评价阶段,其作用是对药品使用者进行用药评价并进行相关记录,通过试验结果确定药品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明确用药风险,为药品申请生产提供有效信息。药物临床试验是由申请人自愿参加药品应用型研究,其目的是为了监测药品的临床效果以及药品使用后的相关不良反应,评价普通患者和特殊患者使用药物的经济能力和安全性。在试验结果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患者药品用量,降低患者体内的抗药性[1]。药物临床试验档案应分类保存并保证其信息的完整性。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的原始资料较为复杂且信息量较大,在管理药物临床试验档案时,要有序的整理档案确保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将药物临床试验档案完好无损的保存在档案室。信息记录人员要保证试药者信息的保密性,保护一手资料,从源头上杜绝试药者信息的外漏。试药者的个人信息、新型药品的处方、药品的制作工艺等都受法律保护,其保密性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药物临床试验部门应该申请信息的保护,实验的相关资料只对国家药监机构、临床试药部门、申办方开放,不得私自将信息外泄[2]。

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目前我国存储档案空间不充裕,大量的临床资料虽然会保存在电子档案中,但是大量的原始资料和纸质版档案仍然需要巨大的档案存储空间。每一位试药者,其体检结果、用药时间、用药剂量、临床效果等信息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存储于档案室,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足够大的档案存储空间,档案存储空间有限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记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电子病历需要进一步的升级,实现原始病例的电子录入并实现新技术的普及。有效的对药物临床试验档案进行管理,电子档案和数字化档案逐渐取代纸质版档案,在降低对档案存储空间的同时,也实现了高效的档案调取和档案管理[3]。科学技术与医疗管理相结合,实现高效管理药物临床试验档案。临床试药的时间相对较长,长时间高频率的记录就提高了对于管理的有效性的要求。长时间高频率的记录信息就要求信息采集者具有^高的责任心,同时应具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仔细整理档案并保存。信息的收集是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管理的重点,也是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管理的基础。只有清晰的收集到信息,才能对药物临床试验档案进行高效的管理。与此同时,档案管理人员还要重视药物临床试验后试验结果的总结,并对信息采集不足之处进行及时的补充。

管理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的工作人员需要有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责任心且有一定的管理能力[4]。在试药者用药之前,试药者必须做全身检查,确保其身体条件符合试药要求。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现有档案进行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的管理流程,重视原始信息的收集,保证其真实性和安全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中不仅要细心仔细,还要具有不断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进而促进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的有效管理,为医学研究事业提供有效的信息,加快我国医疗产业的发展[5]。

参考文献:

[1] 杜彦萍,黄习文,杨忠奇,等. 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管理[J].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1,09(5):135-136.

[2] 吴建元,邹晓h,黄建英,等. 机构办公室加强药物临床试验规范化管理探讨[J]. 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1,24(2):86-89.

篇2

从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归档资料中检索2008年1月~2014年10月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40项,受试者病历1351例,门诊病历927例,住院病历424例。

1.2方法

对药物临床试验归档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记录药名、临床试验时间,分析各项目受试者招募方式、招募策略、招募完成率以及影响因素。对受试者尤其是脱落病例的资料进行总结,分析脱落的原因以及因受试者个人因素、治疗环境、疾病、药物因素等影响受试者依从和脱落的情况。

1.3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输入SAS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国内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招募情况比较

40项药物临床试验中,34项为国内申办方发起的临床试验,6项为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均完成预期的受试者招募计划,而国内项目中有88.2%项目完成招募计划,有11.8%项目延长招募期后仍未完成招募计划。招募方式均以我院患者数据库为主,除此之外,国际多中心均设计有招募广告等其他招募方式,16.7%对招募策略进行了描述,而国内项目20.5%设计有其他招募方式,均未描述招募策略。国际多中心项目均委托国内合同研究组织(CRO)承接,且针对各项目配备专职的临床研究协调员(CRC)。而国内项目只有38.2%委托CRO负责,只有17.6%项目配备CRC。

2.2受试者脱落原因分析

1351例受试者中,脱落受试者76例,总脱落率为5.63%。其中,国际多中心项目受试者152例,脱落9例,脱落率为5.92%;国内项目受试者1123例,脱落67例,脱落率为5.97%。对每例受试者的脱落原因进行分析,以失访和疗效欠佳为主要的脱落原因。

2.3受试者脱落影响

影响因素分析经分析发现,某些受试者个人因素、环境因素、疾病因素以及药物因素均对受试者脱落产生影响。受试者个人因素中,年龄和地理因素是影响脱落的主要因素,其中,年龄>65岁者、外地受试者的脱落率高于其他受试者(P<0.05);环境因素中,门诊受试者的脱落率高于住院受试者(P<0.05);疾病因素中,病情严重者的脱落率要高于病情较轻者(P<0.05);药物因素中,口服药物的脱落率高于注射和吸入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受试者的脱落率高于其他受试者(P<0.05)。

3讨论

3.1受试者招募管理影响因素及其对策

3.1.1受试者招募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受试者招募是临床试验开展的第一步,其效果直接影响整个临床试验的进度和质量。本次调研发现,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招募质量优于国内项目,可能与其委托CRO承接项目、配备CRC专职参与招募、设置多样化招募方式等有关。CRO是通过合同研究形式对制药企业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机构,CRO的参与可使临床试验专业化和高效率化。而国内临床试验基于经费等原因,大多数不委托CRO,申办方本身对临床试验的专业度不够,有些项目虽然设计了招募广告,但缺乏招募策略,许多只流于形式,在受试者招募工作中并未真正发挥作用,这些均影响国内项目的招募质量。制订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受试者招募策略可提高招募效率及质量。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首先考虑适应证,预估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招募难度。如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受试者招募相对比较容易;而发病率较低的危重、急性病的招募则相对比较困难。然后,应根据试验特点及招募难度,选择一种或多种招募方式以期招募到足够数量的受试者。传统的招募主要依靠本试验机构研究者的患者资源,广告或网络等其他招募方式也可利用。不同的招募方式各有利弊。如招募广告,具有较强针对性,但无法保证招募数量。而社区义诊专家咨询会,可在短时间内招募到大量患者,但针对性较弱。第三步,制订招募策略,即针对不同的招募方式,确定招募人员、场地、招募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第四步,招募的实施。受试者的招募工作主要包括招募受试者、筛选合格的受试者和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三个环节。研究者作为主要的招募人员,其与受试者的交流是招募成功的关键因素。

3.1.2受试者招募管理对策

为了提高受试者招募效率,针对招募管理的各个环节,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3.1.2.1优化试验方案要求

主要研究者必须参加方案讨论会并有相应的记录,主要就是积极参与试验方案的设计,对其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进行反复论证和必要的咨询,优化方案,尽可能减少随访频次,利于受试者的管理。如纳入排除标准过于严格容易导致受试者招募困难。

3.1.2.2接待潜在受试者

各专业设置专门的药物临床试验门诊招募窗口,张贴及发放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宣传资料。专业门诊处指定研究护士负责接待来访受试者或感兴趣的患者,由其引导至专科门诊室进行进一步的知情同意。或者利用专线电话对咨询患者进行疑问解答。

3.1.2.3发展潜在受试者

各专业科室设置专业秘书1名,专业研究护士1名。①建立患者数据库,对于临床患者,记录其病史、治疗史等,定期进行电话随访,指导其治疗,产生良好的医患关系,从而培养潜在的受试者。②建立受试者档案,对所有参加过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建立专门数据库,记录受试者的一般信息、参与临床试验信息以及对临床试验的认同,对其参与的试验依从性进行评估并记录在案。一方面有助于研究者对受试者进行招募及筛选,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避免职业试药人的纳入。③发展社区医院,各专业科室与有条件的社区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定期到社区开展健康讲座和义诊活动,通过不断的宣讲和沟通,使患者逐渐从当初的不理解和抵触转变成了积极参与和宣传。

3.1.2.4充分知情,提高招募质量及效率

启动培训时,应使研究者熟悉知情同意及纳入排除标准,以保证招募质量。为研究者制作纳入排除标准口袋卡,并配备专职的CRC,以协助研究者完成招募工作。

3.2受试者依从性管理影响因素及其对策

3.2.1受试者依从性管理影响因素

受试者的依从性是保证试验方案用药的关键因素,直接影响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受试者的依从性往往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受试者本身的因素、环境因素、疾病因素以及药物因素等。不依从或依从性差,常导致脱落的发生,从而引起结果偏倚。本次调研即以脱落病例为基础,寻找影响受试者依从性的因素。①受试者个人因素中,年龄大和外地受试者可能由于记忆力差或距离远而造成依从性低。但受试者文化程度和既往临床试验经历未发现与脱落有关,与以往结果有所出入,可能是本次调研试验项目数量有限,或者脱落与依从性差并不完全等同,有待以受试者的依从性为指标进行深入研究。②环境因素中,我院门诊受试者脱落率高于住院患者,主要原因可能是医护人员直接督导的缺失。③疾病因素中,病情较重的受试者脱落率较高,可能是患者对试验药物期望较大,若服药后症状无立即缓解或症状加重,就会对试验药物产生怀疑,从而抵触试验。但病情较轻的受试者也容易依从性差,如某些患者常自觉已康复而拒绝继续服药或回访。④药物因素中,不良反应未及时处理,易造成受试者对服药的抗拒心理,导致依从性差。另外,我院受试者中口服药物的脱落率最高,可能与其多为门诊受试者有关。

3.2.2受试者依从性管理对策

我院通过本次调研识别可能发生不依从的各种潜在因素,并对受试者进行了贯穿全过程的依从性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3.2.2.1重视试验早期受试者依从性管理

①筛选时进行依从性预评估:研究者应熟悉受试者脱落的常见因素,根据受试者的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对其依从性进行初步评估,尽量选择依从性佳的受试者。②充分的知情同意:充分地获得知情同意可以帮助受试者正确理解临床试验的意义和目的,了解整个试验,增加受试者完成试验的信心,为后续访视的良好依从性提供保证。③入组后依从性教育跟进:对存在依从性高危因素的受试者,要重点加强受试者及其家属的交流,使其加强对药物和治疗的理解,明确表明依从性的重要性及其益处,并发动家属监督。

3.2.2.2重视试验进展各阶段的细节管理

①建立受试者联络表,登记固话、手机、住址等信息,确保与受试者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防止其因移居或更换手机造成的失访与脱落。②建立受试者随访卡,以其入组时间为基线制订访视时间表,由研究护士或CRC提醒受试者按时回访。对未按时随访者,及时电话追踪。对老年受试者及易忘事者注意增加提醒频次。③建立爱心贴,爱心贴上注明受试者参加试验概况、禁忌药物,以及研究者或CRC的联络方式,贴在受试者的常用病历上,一方面便于受试者在外院就诊时提醒医生避免使用试验禁用药物;另一方面,在研究者与受试者之间建立良性信息反馈途径,增强了受试者主动参与试验的热情,提高受试者依从性。④建立用药日记卡,主要针对门诊口服或吸入试验药物,以访视期为单位,要求受试者自行记录服药时间、药物剂量、不良反应和合并用药等,实现受试者的自我管理及自我监督。⑤坚持持续督导,每次访视时,与受试者一同点药,检查用药日记卡,了解受试者服药情况,既可检查受试者的依从性,又可强化依从性教育。

3.2.2.3重视配套的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

①各专业利用壁报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发放健康教育手册,普及疾病防护知识,向受试者及家属进行疾病知识、用药方法、注意事项和日常生活管理方面的宣教,提高受试者及家属对疾病及治疗的认知水平。针对特殊的用药群体,如老年受试者或理解能力差的受试者,应作为用药教育的重点。②提供咨询服务,受试者对于病情、治疗或试验药物存在的不理解或错误认识,研究者应及时解答,不仅可以在医患之间形成一个良好的信息反馈体系,而且可掌握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使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感到安全、放心和被重视,预防不依从的发生。尤其是针对不良反应,研究者除了及时处理外,还必须详细解释,争取受试者的理解与合作,可减少不依从的发生。

篇3

药物临床试验是新药研究开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研究结果的各项数据为新药审评和批准上市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依据。试验用药物是指临床试验中用作试验或对照的药物、药品或安慰剂,包括试验药物及对照品(安慰剂或阳性对照药物)[1]。试验药物(上市后研究除外)均未上市,仅用于入组该临床研究的受试者,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也不能将试验药物交给其他非临床试验者。由于试验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的不确定性,为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加强试验用药物的管理至关重要。建立一套完备的药物管理体系,加强研究药物的全过程管理是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本文对目前临床试验药物的管理以及各个环节的注意要点进行探讨。

1临床研究药物管理模式

目前临床研究药物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三类,专业组管理模式(目前已很少使用)、机构与专业组共同管理模式和临床研究中心药房管理模式。传统的药物管理采用专业保管、机构监管的模式,由专业组药物管理员负责药物的接收、储存、发放及回收等,机构办不定期到各专业进行检查。该种管理模式存在较多问题,如专业组温湿度记录不及时,未实行专人专柜专锁管理等,较易造成药物存放温湿度不达标,或非受试者有机会接触研究药物等,客观上无法保证受试者的用药安全。因此,试验药物的中心化管理将成为大势所趋。

2研究药物的管理要点

2.1药物管理员的授权与管理

由于中心药房药物管理员参与临床试验药物的接收、发放及回收,因此主要研究者(PI)需对即将参与该试验药物管理的所有药物管理员进行授权,药物管理员参加项目启动会[2],由申办方根据方案进行药物管理培训,确认工作流程、处方及表格等,必要时可对药物管理员进行单独的药物管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药物的特点、保存条件以及管理要求。建议项目组仍授权一名药物管理员,负责与中心药房的联系与协调,对项目组领取但还未发放给受试者使用的药物进行保存、发放、回收等。

2.2药物的接收

药物的接收实际上应该有药物的验收和交接两个过程。在验收过程中需要注意:①药物管理员核对所接收药物的名称、剂型、剂量、规格、有效期、批号、数量、包装与标签、贮存条件、药物检验报告及试验用药物运货单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临床试验批件和与试验方案规定相一致,有无破损;②该药物的生产方是申办方还是申办方委托其他单位生产,需详细查验生产方的资质、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中审批的剂型是否与试验药物剂型一致;③对于初始生产的申办方没有GMP证书,申办方是否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试验药物在达到GMP要求的车间里生产;④应仔细核对随药品附送的温湿度记录仪所记录的运送过程中的温湿度记录是否符合药物保管的要求,并导出或打印留存,如不符合要求应拒收,并及时与申办方联系处理事宜;⑤对于特殊保存条件的药物,在验收过程中应在满足其温湿度条件的场所进行验收,以保证温湿控不断链;⑥阳性对照药必须是已被批准上市使用的正式产品并且有产品合格报告。双盲双模拟试验研究药物的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是否与安慰剂一致。药物在交接的过程中应注意:①需要与申办方一起验收和交接,如为快递,申办方需随药物提供已经签字的药物验收与交接单,药物管理员需同时保存交接单和快递单据;②药物的数量应以最小包装为计量单位,并同时规定在以后的保存、发放、使用、回收、销毁记录中以相同的计量单位,以免无法核对药物的数量;③如为专业组管理药物,机构药物管理员需将验收合格的药物分批次转交给项目组的药物管理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2.3药物的保存

药物的保存对临床研究中心药房有硬件要求:①配有专用药柜和药品冷藏箱,要求专柜专锁专人保管;②药物的贮存环境要求避光通风,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配置加湿器和除湿机(或空调除湿)调节温湿度,且有双路电源控制等保护措施;③设置阴凉库和常温库,满足试验药物的储存温度要求;④中心药房需配备数字化温度监控系统(有计量部门的校准证书),管理人员通过手机短信报警监控,发现设施与条件达不到储藏要求的,及时报告和维护;⑤如为中心药房与专业组共同管理的模式,药物交接到专业后,由专业组药物管理员进行记录,原则上记录每天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其目的是确认药物在存放过程中是否有超温情况的发生;⑥如果药物管理员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记录温湿度,而且也无法委托授权其他药物管理员进行记录时,可先行委托临床协调员(CRC)、研究生或者其他医师代为记录温湿度并签字,之后药物管理员对温湿度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切不可伪造温湿度记录;⑦配备数字化温湿度监控系统的中心药房需定期导出温湿度记录,并由药物管理员签字确认。如遇超温报警等,药物管理员需及时调整温控,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换备用冰箱,打开空调等,并将此次超温报警详细记录,交机构办、申办方等确认研究药物是否可以继续用于临床试验。

2.4药物的发放与使用

研究者负责药物的使用和处方(医嘱)的开具。药物发放时,药物管理员需注意:①核对受试者姓名、性别、年龄、药物编号、数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研究者签字等。②药物发放数量以最小包装计算,研究者开具处方(医嘱)后委托研究医师、研究护士、经授权的CRC或受试者取药。③对于门诊受试者,研究者开具一次访视期的用量,可由受试者自行领药。如受试者不方便亲自取药,需由受试者指定的人员代领药,并签字注明关系。④药物管理员按照患者来的先后顺序,依照随机表依次发药,随机入组,避免任意选号[3]。⑤药物领取后由受试者自行保管,药物管理员和研究者需向领药人解释药物的用法用量、药物贮存条件等。⑥研究者需在研究病历(或门诊病历)中记录受试者使用药物的情况,受试者需填写申办方提供受试者用药日记卡(如有)。⑦对于住院受试者,研究者开具一天的试验药物用量,由研究医师、研究护士或CRC取药。研究者需在住院病历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受试者试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在住院医嘱中开具试验用药物,执行医嘱的研究护士应在住院病历中记录执行情况。⑧根据目前的医疗常规,药物领取后存放在专业组药物储存设施中,并记录保存期间的温湿度。⑨研究者、研究护士、已授权的CRC领药后,需与受试者进行交接,确认药物的编号、数量等,由双方签字确认,做好交接记录。⑩在受试者每次随访时,研究者需在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系统)中查询受试者本随访期是否在门诊就诊过或者是否住院,同时要仔细询问受试者是否到其他医院就诊或住院,详细记录就诊或住院的诊断[判定是否记录不良事件(AE)或严重不良事件(SAE)]、开具的药物(记录合并用药),并签字。

2.5药物的回收与销毁

受试者下次来药房取药时,需将上一个访视期的剩余药品及空包装返还药房。药物管理员在回收药物时需注意:①仔细核对药物数量至最小包装,检查药物是否有缺失,如有药物缺失,药物管理员需详细记录药物遗失原因,并对受试者进行教育,嘱咐其妥善保存药物。②注意回收药物的包装,并将药物回收及空包装回收信息详细记录。③保存完整的回收和销毁记录。试验结束后,药物管理员记录剩余药物的品名、规格和数量,注意回收药物的包装、性状及规格,按原定试验方案退回申办者,药物回收单上需由药物管理员及申办方共同签字确认。④机构不得自行对药物及空包装进行销毁,通常由申办方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并将销毁证明返还给机构办存档。⑤对于注射剂没有用完的药液,药物管理员或执行医嘱的护士按照医院的医疗常规进行倾倒或其他处理,并保存好记录。对于细胞毒类药物、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等空包装确实具有污染环境、对人身造成损害的,空包装可以按照医院的医疗常规进行销毁,但需要申办方对剩余药物和空包装自行处置的授权,药物管理员需要保存好与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详细交接记录和申办方的授权记录。

2.6资料的归档

试验结束后,药物管理员需仔细核对是否有完整的药物库存表、发放及回收记录表、温湿度记录、销毁记录、处方等,并将上述资料在试验结束后及时交机构办存档。

3临床试验药物的质控检查与监查

对于药物保存、发放、使用、回收的质量控制由机构办质量管理员在进行项目质量检查时进行监管。机构办质量管理员需不定期的到中心药房和专业组进行质控,质控的重点包括:①药物的发放、使用、回收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是否记录到最小包装,能否做到帐物相符;②温湿度记录是否及时,如遇超温报警,是否上报;③药物保存是否做到专柜上锁,专人负责;④是否按试验方案进行发药,如是否破坏随机、药物用法用量是否与方案一致等;⑤所有药物是否均在效期内;⑥关键数据有无异常修改;⑦是否回收药物和空包装;⑧特殊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⑨药物管理员是否从事超出该研究项目授权范围以外的工作。发现上述问题后,由机构办质量管理员出具质控反馈,药物管理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反馈报告上交机构,由机构办质量管理员再次进行检查,完成质量环(PDCA)循环,直至问题解决。监查员来研究中心进行监查时,需到中心药房监查研究药物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药物管理员及研究者沟通,并在中心药房留存监查记录,待试验结束后归档。药物管理员需随时配合申办者的监查工作,接受监查员对研究药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回收全过程的监查。临床试验中研究药物的管理贯穿试验于全过程,加强研究药物的管理是避免试验结果的偏差、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作为临床试验质量管理部门,需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且兼具可行性的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真实性,从而不断提高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EB/OL].2003-08-06[2015-12-01].

篇4

【中图分类号】R712.1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3-0071-01

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专业、多学科、多部门联合行动协调完成的复杂工程。它所获得的结果必须符合科学性和真实性。在工作进行中要求严格按照试验方案执行并且满足安全原则、科学原则、客观原则和合理原则。到目前为止,全国也仅有390家左右的医院获得了药物临床试验资质。面对我国巨大的药品市场和众多的药品生产企业的需求,繁重的试验任务又使得这些医院略显力不从心。故如何标准而高效地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任务摆在我们面前。解决这个艰巨任务的关键就在于创新式管理临床试验。

1 药物临床试验

1.1定义

药物临床试验是按照制定的方案组织偌干受试者进行治疗和获取数据从而对治疗药物进行评价的科学试验活动。此活动还必须符合伦理学要求;此活动必须基于治疗疾病为目的。

1.2药物临床试验的宗旨

药物临床试验必须在安全、科学、客观、可行的条件下进行,且得到的结果必须科学和可靠为原则。其中的安全性要求指的是保证受试者的生命安全,使其最大限度受益和给其带来的损伤要尽可能的低;客观性要求是指真实体现客观情况不加入意愿倾向;科学性要求指的是临床试验应符合科学规律;可行性要求指的是该试验的可实现程度要好。[1]

1.3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情况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体系从1997年初创构架。该体系自从建立就承担着繁重的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同时它又经历着从刻板照搬美国欧盟管理模式逐渐向据有中国特色和地区特点的方向更新发展过程。对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的要求(复核验收)[1]从真实性为准逐渐过渡到目前的规范性标准。面对我国目前市场对新药数量、品种的需求,药物临床试验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同时,随着医药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成熟医学服务的规范性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工作面临的局面是任务繁重、必须发展。

2 药物临床试验的内容

从神农尝百草的简单试探性验证法到今天系统而规范的科学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到目前,临床试验工作已成为多人群、多专业协调运行的复杂学科。[2]

2.1药物临床试验涉及的专业

从药物临床试验的流程顺序来归纳,其涉及的专业和部门有:生物统计学、医学、护理学、药学、社会伦理学、生物检测学、化学检验学、信息管理学、数理统计学、财务管理学、文献档案管理学以及数理统计部门、专业科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B超室、CT室、计算机信息中心、财务部等部门。整体上看,药物临床试验是一个要求协调性非常高的工作。[3]

2.2药物临床试验涉及到人群

从临床试验的从属关系看它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执行试验人群)如:医生团队为主的研究者人群;申办方代表为主的研究申办人群;试验相关检验、检查人群;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人员等。第二部分为受试者人群。

2.3药物临床试验流程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经过多年的摸索与调整目前基本定型为三个部分:预备阶段、运行阶段、总结备案阶段。

预备阶段:申办企业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组织牵头和参加单位进行方案讨论会、准备试验药物、签订合同(申办方与研究单位)、交接物品与药物。

运行阶段:申办方或其代表(CRO公司)到研究单位召开启动培训、筛选受试者及执行试验方案、进行规定的访视和相应检查、监查、质量控制管理。

总结阶段:最后一名受试者的末次访视为总结阶段的开始,收集整理试验数据并报统计中心、统计中心发出置疑与研究者答疑、研究者出具试验小结表、召开所有试验参加单位总结会、结题备案、财务部发放试验劳务费、试验文件备案和维护。[4]

3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工作较为复杂,但可按流程的三个部分进行分段。其中试验预备阶段的管理比较简单和相对固定,不易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最复杂而繁琐的阶段为运行和总结阶段。往往运行阶段的问题会成为继承性问题出现在总结阶段而增加处理的难度甚至无法处理而宣告试验失败。[5]

3.1目前运行的试验管理模式

不知从何时,药物临床试验都固定在今天通行的模式,也就是对临床试验整体管理呈横截面式检查管理模式。这样的管理和监查会出现如下几种情节:①参与试验各部门都没有问题或有些部门或专业并没有试验内容;②部分部门出现问题但不体现与其他部门或专业有连带关系的问题;③大部分部门和专业同时出现问题造成混乱。[6]以上情节可以导致两种错误:第一,问题可能在管理监控时间遗漏或不能发现相关联的潜在问题。第二,多种、多个问题同时出现增加管理和解决问题的难度。再有一个弊端就是管理人员在同一时刻要多次转换思维跳跃在各个试验相关专业中,产生失误和顾及不到的结果。综上所述,目前通行的管理模式和这种模式下的管理表格增加了试验管理的复杂性和失误率。[7]

3.2高效的“三线式”管理方法

如果我们把试验工作内容从试验起始点分工,再沿着时间轴贯穿到试验结束,这样就会有了试验管理的延续性和事物逻辑性,出现的问题也有了条理性。比如:我们把药物和物品作为一个关注项目,再按照时间轴跟踪管理就会形成一条药物及物品的流动线和在这条线上各个时刻节点上发生事件的记录;那么把药物临床试验的“各人群”做为第二个管理关注项目,把试验状(态包括安全性、设备情况、不良事件等)做为第三个关注项目,在整个试验的时间段跟踪管理就形成了“三线”管理模式。经过我单位5年的实际运行验证,这种管理有操作简便、条例清晰、容易发现问题而解决问题简便,并且不易出现管理错误的优点。如果形象地理解这种模式,它就如同一列火车,两条铁轨分别是物流线和人群流动线,整列火车就是试验状态,各个交换点和访视点就如同车站。

4 结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的终极管理单位,只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而从未发行统一的模式、模板,这其中深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意思:

首先统一模板会限制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发展。

其次,各地区有着不同经济基础和管理水平,模板难以完全统一。

另外,统一模板可使真实性和可操作性降低。综上所述,掌握临床试验宗旨的前提下,各研究单位积极创建具有本单位特点的管理模式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EB/OL] http:///ws01/cl0053/24473,html,2003-08-06

[2]郭韶洁、赵秀丽.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存在若干问题的探讨,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3.2.29(2):155-157

[3]李建民.对我国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探讨,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09.3.25(2):169-171

[4]元唯要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探讨[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3.4.29(4)310-313

篇5

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由于临床试验的受试者为人体,具有区别于其他试验的特殊性,必须特别重视对受试者权益的保障。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之一,所以如何在临床试验中实施知情同意更应关注。

1知情同意的含义

知情同意是指向受试者告知一项试验的各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确认其同意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须以签名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

2知情同意的要素

知情同意包括“知情”与“同意”两部分,受试者在知情的基础上,才能同意,应符合完全告知、充分理解、自主选择的原则。在对患者知情同意的过程中,有4个要素不容忽视:必要信息,充分理解,完全自愿,书面签署[1]。

3知情同意的实施

知情同意包括知情同意书的撰写,知情同意过程和知情同意书的签署3个主要部分[2],它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贯穿整个临床试验。

3.1知情同意书的撰写:

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临床试验的研究性质及目的;试验的内容和方法;预期的受益和风险;告知受试者参加试验的义务与不便;告知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告知受试者目前此种疾病的其他诊治方法及每种方法可能的受益和风险,以便受试者更好的选择;试验费用、保险、赔偿与治疗;告知受试者试验期间可随时了解与其相关的信息资料;试验的自愿原则及保密原则等[2]。除此以外,一般还包括如下项目:临床试验名称;受试者信息,包括临床试验中心名称或编号、病人编码、病人姓名;受试者声明条款;在受试者发生问题或需要咨询有关问题时的负责医生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病人签字及日期位置(需要时,包括见证人签字及日期位置);研究者签字及日期位置[2]。

3.2知情同意过程:

知情同意应当在安静和独立的环境下进行,以便受试者减少压力,更好的阅读知情同意书,并对不明白的问题及其他与试验有关事项进行提问。必须给受试者充分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愿意参加。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人可以是研究者或其委托的有资格的专业人士,如研究护士。原则上应使用受试者的母语,充分告知,知情同意书以通俗易懂的文字书写,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不能出现使受试者放弃合法权益的语言,也不允许含有为申办者或研究者开脱过失责任的语言。无论研究者本人还是试验有关人员均不能胁迫或不正当地影响受试者做出是否参加试验的决定。

3.3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绝大多数情况下应受试者本人或由其法定人(大多数情况为其直系亲属)签字。如受试者或其法定人均无阅读能力时,需一名见证人在场,受试者或其合法人作口头同意,并由见证人签名和注明日期。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人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4]。如果受试者、见证人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均未取得,则必须由研究者将上述情况和不能取得的详细理由记录在案并签字。研究者应当将所有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作为试验资料存档,同时向每一受试者提供一份双方都签过字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4知情同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1存在的问题:

①医院伦理委员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医院监督管理欠缺,相应的支持配套不健全[3],②研究人员不完全或不正确履行告知义务,如告知不充分、不准确、不通俗易懂、不及时,告知对象或告知信息错误等,有些研究者忽视对具有部分表达自我意愿能力的智障患者和儿童履行告知义务,③知情同意书存在缺陷,内容不全面、不详细,④告知与知情过程流于形式,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欠规范[4]。

4.2对策:

①完善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建设,提高监督审查能力;②完善医院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管体系,实行机构办公室、专业负责人、专业质控人员的三级质量控制,完善特殊情况和特殊群体知情同意的管理;③加强研究人员的法律法规、伦理培训,提高保护受试者权益的意识,建设专业的研究队伍;④根据医院实际,结合不同时期的临床试验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化、格式化的知情同意书模板,规范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5结语

知情同意和知情同意书仅仅是GCP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具体措施之一,随着药物临床试验日趋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要真正实现GCP保护受试者权益这一目标,还需要每位研究者及其他临床试验参加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探索。

参考文献

[1]田少雷,邵庆祥.药物临床试验与GCP实用指南[M].2版.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0:149-151.

[2]柴倩云,费宇彤,王聪聪,等.临床研究中知情同意实施过程的要点及建议[J].世界中医药,2014,9(10):1269-1271.

篇6

[中图分类号] R195[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9701(2011)25-75-02

Statistical Applications in Clinical Trials

LI Lin

Beijing Rongchang Drug Research Institute,Beijing 100078,China

[Abstract] An overview of statistics in clinical trials. Describes the main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clinical trials and clinical trials group significance test:test of superiority,non-inferiority testing, equivalency testing and switching between superiority and non-inferiority. Statistical applications in the safety analysi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and clinically differences in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Keywords] Clinical trials;Statistics;GCP

在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中,受试者是人。人是具有变异性的生物体,而研究具有变异性的事物或现象的变化规律,需要应用统计学的思维方法和技术手段。统计学是在收集、归类、分析和解释大量数据的过程中完成使命的。

1统计在药物临床试验中的重要作用

在临床试验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统计原则,否则所获得的试验数据结果将非常糟糕。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需要按照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的原则实施临床试验来加以确证[1]。GCP对临床试验统计学的要求包括四个方面:统计学设计、统计分析计划、数据管理和处理以及临床和统计学报告。统计人员要与临床试验其他专业人员密切合作,以确保在药物临床试验中能恰当地应用统计原则。

2统计学与试验设计

临床试验按其目的大体可分“验证性(Confirmatory)”试验和“探索性(Exploratory)”试验。验证性试验是控制良好的试验,总是预先定义与试验目的直接有关的关键假设,并且在试验完成后对此进行检验;验证性试验必须提供疗效和安全性的可靠证据。新药临床试验中大部分是验证性试验,验证性试验包括所有的Ⅲ期试验、大多数Ⅳ期试验以及一些晚期的Ⅱ期试验。但一个临床试验常具有验证性和探索性两方面。

对于每一个支持上市申请的临床试验,所有关于设计、实施和统计分析的要点应当于试验开始前在试验方案中写明。试验方案中的统计学设计包括试验设计、样本量的确定和为避免偏差而采用的技术。试验样本量的确定有很多种计算方法,其中验证性试验大多都是建立在假设检验基础上的研究设计,因此对其样本量的计算主要基于检验假设、显著性水平及把握度等。试验中为避免偏差而采用的随机化、对照原则技术。

3临床试验中统计学分析人群[2]

3.1PP人群(per-protocol)

一般定义为所有按方案要求完成相关观察并符合下列条件者构成PP人群:①依从性在80%~200%者;②试验期间未服禁止药物;③符合入选标准不具有任何一项排除指标;④完成全部计划访视且完成CRF规定填写内容。

3.2FAS人群(全分析集)

主要疗效指标的最终评价同时进行FAS人群分析。FAS人群为根据ITT(intention-to-treat analysis,意向性分析)分析原则确定的理想受试者人群。所有经随机化入组,至少服用过一次研究药物的人群,并至少有一次疗效评估的人,都将计入ITT人群。主要疗效指标的缺失,将采用最后一次观察结果转结的方法,即LOCF(Last Observation Carry Forward,简称LOCF)法,使各组在终点时评价疗效的受试者数与试验开始时保持一致。

3.3安全性分析(Safety人群)

指所有经随机化入组,至少服用过一次研究药物的人群,用于安全性评估。所有来自受试者的安全信息记录都会予以评估,包括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4临床试验中显著性检验

临床试验目的是判断试验组的有效性时,首先要对试验组与对照组的疗效差异进行显著性检验。

4.1优效性假设检验

当对照采用的是安慰剂对照或空白对照时,临床试验的目的主要是确定试验组的疗效是否比对照组好,或者当采用标准对照,研究者想了解试验药物疗效是否优于对照药物,这时两组疗效差异的显著性检验需用优效性检验(传统的假设检验)。通常优效性试验取的都是双侧0.05显著水平。可通过双侧0.05显著水平或双侧95%可信区间两种方法来实现,当然优效性试验要求P<0.05或两组疗效(治疗-对照)之差的95%可信区间的下限大于0。

a.建立检验假设

以T代表试验组的疗效,以S代表标准对照组的疗效。

H0:μT=μS,即实验组与对照组疗效相同。

H1:μT≠μS,即实验组与对照组疗效不同。

b.计算统计量。

c.确定P值,做出结论。

4.2非劣效性假设检验

如果临床试验时对照组采用的是肯定有效的传统药物进行治疗(称标准对照或阳性对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新的治疗方法的疗效是否不比“标准”治疗方法差,以便确定是否能用新的治疗方法替代传统的治疗方法,则两组的疗效比较要用非劣效性假设检验(non-inferiority test)。

a.确定非劣效性界值:非劣效性界值,用δ表示。当新药与标准药物疗效的差值在此范围内时,我们认为新药疗效不比标准药物差,否则,认为新药疗效不如标准药物。δ值根据专业知识由临床专家来确定[3],一般把专业上或公认有临床实际意义的差值作为δ值。

b.建立检验假设:以T代表试验组的疗效,以S代表标准对照组的疗效。

H0:μT-μS≤-δ,即试验组疗效不如标准对照组。

H1:μT-μS>-δ,即试验组的疗效不比标准对照组差。

c.计算检验统计量。

4.3等效性假设检验

如果对照组采用的是标准对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新的治疗方法的疗效是否与“标准”治疗方法相等,则两组疗效的比较要用等效性假设检验。

a.确定等效性界值:新的治疗方法与标准治疗方法的疗效相比,最低不能低于多少以及最高不能超过多少才可认为是“等效”,称为等效性界值。

b.建立检验假设:T代表试验组的疗效,S代表标准对照组的疗效。

c.计算检验统计量。

4.4非劣效性假设检验与优效假设检验的转化[4](图1)

从非劣效性试验向优效性试验转换是可行的,前提是:

a.试验要按照非劣效性试验的严格要求正确地设计和执行。

b.提出优效性的实际P值以独立评价证据的力度。

c.最大限度地强调按照ITT原理分析。

图1非劣效性转换为优效性

4.5优效性试验转化为非劣效性试验[4]

如果优效性试验未能检测出治疗组间显著性差异,可以再证实非劣效。国外指导原则建议在所有优效性试验设计中,设计期间就在方案中事先指定非劣效性边界。当研究方案含有一个可接受的、前瞻性确定的非劣效性边界-Δ时,下调目的在方法上不会有很大的问题。见图2。一定要注意有些医学领域内,与阳性对照相比的非劣效性不能作为唯一的或主要的疗效证据,还需要安慰剂对照的试验。

图2优效性转换为非劣效性

我国目前新药研况是自主创新药品较少,而仿制国外已上市药品占多数,对于国内尚未上市的药品,无论是创新药还是仿制药,如选安慰剂为对照则应证实其优效性,如选国内已上市的同一治疗领域的药物作为阳性对照药,则应至少验证其具有非劣效性。

5安全性分析

临床试验中需要常规地进行实验室检查,一是作为基线测量,再是考察有无实验室指标上的疗效和毒性。从安全性评价考虑,常规的实验室数据综合包括①根据一组参考值范围制定实验室指标的等级;②构建从基线等级到最严重等级或治疗结束时等级的变化表;③对均数或均数百分数变化进行统计学检验;④绘制反映实验室指标变化的统计图。对实验室指标在不同中心测量的结果,必须考虑各实验室测量单位或参考值范围不同的情形。

许多临床试验中更多是关心从正常变化为异常的情况。所以经常将实验室指标分为正常、异常无临床意义和异常有临床意义。统计学人员缺少不良事件判断的医学知识,而医生受过医学专业训练 ,对安全性考虑更切合实际。因此统计学人员需要与医疗同事密切协作以便进行临床意义上安全性分析。

6统计学差异与临床差异[5]

统计学差异是指该差别不大可能单纯由偶然因素导致,临床专业差异则指从专业角度判断两者差别有意义。二者概念上的区别在于前者与随机性(概率)有关,后者则主要与药物的具体特性相关。若专业上与统计学上均显著或均不显著,作出的结论就很明确,没有理解上的歧义。然而,临床专业上与统计学上结论不一致的情形也不少见,试验因素的变异度较大及样本含量不足,可能是试验结果不一致的原因。

[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S]. 2003-8-6.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S]. 2005-3.

[3] EMEA Guideline on the choice of the non-inferiority margin London[S]. 27 July 2005CPMP/EWP/2158/99.

篇7

Discuss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the institutions of drug clinical trials

Liu Shao Xuan,Zhang Hua,Wu Qing,Xie Dan Hong

【Abstract】Clinical trial is an indespensable phase of new drug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t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evaluation of new drug's efficacy and safety.How to carry it in line with repulation and ensure the accuracy of the trial data,the reliablity of the conclusion arethe common concern of the drug regulatory and R & D department. We described the management of the Clinical trial institution in our hospital in three phases: pre-,during and post- trial to discuss the importance of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in clinial trials proceeding.

【Key words】Clinical TrialsStandard ManagementQuality

随着我国制药工业高速发展,每年都有大量新药上市,从客观上要求大力开展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我国贯彻实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1]十年来,加快了新药临床试验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对新药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各个层面的监督管理均达到了较高的层次。但是和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起步晚,规模小,质量控制欠完善,无法适应日益增长的药物临床试验要求。近年来,药害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视。新药临床试验质量对于保障新药上市后人们的用药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加强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医疗机构,对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化的意义不言而喻。

我院自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以来,为了使药物临床试验的运行过程合理、规范,并具有可操作性,我们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对临床试验管理进行了初步探索,逐步形成一套具有特色的管理模式。下面就试验前准备阶段、试验进行中、试验结束后三个阶段,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管理进行探讨。

1 临床试验前准备阶段

1.1加强临床前的试验资料审核[2]

质量过关的药品是保障临床试验安全的首要条件,因此在临床试验开始前严格审核申办者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资质是十分必要的。机构办公室作为临床试验接洽把关单位,要严格审查申办者的GMP 证书、所有试验用药品的检验报告,所委派的监察员的GCP 培训情况,或所委托的合同研究组织资质及委托书等。

1.2加强研究人员资质的审核

研究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都应是经过GCP 培训及专业知识培训的、具有在医院从事医务工作资格的人员。为保证研究的质量和速度,机构办公室通常根据研究项目特点和研究者在研项目情况确定合适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本专业的高级技术职务,要求能充分领会 GCP的深刻内涵,具有科研严谨性,有充足的研究时间,能带领、协调好本专业研究人员对试验方案和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SOP)的执行,保证对整个临床试验的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根据以往完成临床试验的质量、经验、责任心和严谨态度来选择项目负责人。通常同一时间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不应超过二项。一旦确定项目负责人,机构办公室则积极配合开展临床研究。

1.3配合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2]

保护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首要任务。我院伦理委员会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CP)的有关规定,以及《赫尔辛基宣》为指导原则而建立的。伦理委员会是对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的保护措施和条款负责进行审查、监督的机构,并受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机构办公室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部门承担起了提供临床试验材料,协助伦理审查会议的开展,配合伦理委员会各项伦理工作的审查,以确保伦理审查的可靠性和及时性,为临床试验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1.4做好药物临床试验前培训

在每一项临床试验启动前,要召开药物临床启动会,由机构办公室组织对拟参与临床研究的所有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药物管理员、检验人员、影像、医技人员等进行临床试验项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GCP知识、临床试验方案、SOP、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原始病历和 CRF的填写要求,药品管理要求,相关检验、医技操作等各项操作规程,对容易出错和关键的环节做详细说明,使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了解试验项目的情况,为临床试验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临床试验阶段

2.1健全药物临床试验的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标准操作规程

有效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SOP) 作为基础。我院按照GCP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建立了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药物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在进行临床试验过程中不断完善这些管理制度。为有效实施和完成药物临床试验中的每一项工作,我院修订了各项SOP ,如药物临床试验SOP、受试者知情同意SOP、研究病历填写SOP、试验用药物管理SOP等。

2.2加强管理,构建三级质控体系[3]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重要手段。我院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建立了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在每个项目组内,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项目质控员进行该项目临床试验的“一级质控”。专业质控员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认真把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第一关,要求每一份研究病历都合格,保证研究数据及时、完整、准确的填写,然后由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名确认。在每一个专业科室,由专业负责人指派一名专业质控员对本专业所有临床试验项目进行“二级质控”。 二级质控人员随机抽查部分研究病历,发现是否严格执行临床试验方案,对不良事件、不良反应是否及时记录下来,对严重不良事件是否及时上报给药监主管部门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并查看药物的接受、储存、发放、回收是否符合药品管理要求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研究者,进行更正或补缺,对典型的问题要告知其他研究人员,防止再犯同类错误。机构办公室秘书对所有在研项目实施“三级质控”,负责对所有在研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对在研项目进行结题前的终末质量检查。查看是否按GCP 要求全面进行临床试验,是否按SOP进行操作,知情同意书签署是否规范。核查原始病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与CRF表格内容的一致性。总结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反馈给主要研究者,进行整改。

2.3充分调动监查员积极性[4]

监查往往是由申办者发起的、对研究者所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各方面的检查,是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监查员是申办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1],机构办公室要督促监查员进行项目的监查,充分调动监查员的积极性,让监查员不时地跟进、探访和督促研究者,不时地跟研究者保持联系,至少每月监查一次,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探讨,并撰写监查报告。有效的监查一方面保证研究者的依从性;另一方面也可了解研究人员对方案的熟悉程度、入选受试者的数量、研究进度、受试者知情情况、知情同意书签署情况、受试者对研究药物的反应,查看研究药物的有效期,提前更换过期药品等。

3临床试验结束阶段

3.1审查总结报告

药物临床研究报告是反映药物临床研究设计、实施过程,并对试验结果作出分析、评价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评价药物是否具有临床实用价值(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是药品注册所需的重要技术资料。在药物临床研究中,撰写表达方法、方式的失误常会直接影响到受试药品安全、有效性评价。因此,研究试验报告的撰写方法和方式十分重要。每项临床试验结束之后,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对总结报告中的数据进行核查,并详细审阅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地描述事实,科学、准确地分析数据,客观、全面地评价结局。

3.2临床试验资料归档

对临床试验资料的保存,我国GCP规定研究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终止后五年[1]。由于临床业务科室人多事杂,为保证临床试验项目资料和文件的完整性,我院特建立临床试验资料室。在临床试验项目结束后,研究者将所研究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临床研究批件、伦理委员会批件、已确定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研究者手册、临床研究合同、临床试验记录、病例报告表,试验用药发放及回收记录等,一并交到机构办公室统一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4 总结

自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以来,我院按照GCP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临床试验项目进行严格管理,通过规范化的运行模式,将管理措施深入到临床试验的每一个环节,强化质量管理,在充分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基础上,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的科学可靠,提高了我院临床试验技术水平,为我院与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接轨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S].2003

[2] 熊宁宁.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J].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003,8(4):477480

篇8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为了评价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在人体(患者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和揭示试验用药物的作用及不良反应等。临床试验是新药研究开发的必经阶段,对评价新药的疗效和安全性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其研究资料和结果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新药审批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依据。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始于20 世纪70 年代末,随着对药物研发过程的熟悉,对药物研发规律的理解和实践,特别是实施GCP及国际交流的广泛开展,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逐步走向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与此同时,随着药品监督管理法规日臻完善并趋于国际标准化,人用药品注册方法的不断规范和统一,人类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临床试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按GCP标准完成临床试验的经验和教训使所有临床试验的参与者认识到,临床试验的质量是临床试验能否达到试验设计目的的关键。

2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2.1 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

在药物临床试验工作中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强化试验管理和保证试验质量。我院成立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建立了医院-机构办公室-临床专业组三级管理体系,以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临床试验由医院统一管理,全面规范工作流程,以指导全院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实施,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规范、有序。

2.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科学规范的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Operating Procedures,SOP)

为确保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我院强化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管理。临床试验过程的每个步骤、每项操作都应依据GCP、试验方案、技术规范、工作职责及管理规定等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SOP,如制定SOP 的SOP、试验方案设计的SOP、知情同意书准备的SOP、伦理委员会申报和审批的SOP、研究者手册准备的SOP、研究者选择和访问的SOP、临床试验程序的SOP、实验室SOP、实验室质控SOP、药品管理SOP、不良事件记录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SOP、数据处理和检查的SOP、数据统计与检查的SOP、研究档案保存和管理的SOP、研究报告撰写的SOP等。同时,要求临床各专业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具有专业特色的方案设计规范、SOP、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等,对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每一环节、每一步骤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案可查,控制到位,全面保证临床试验质量。

2.3 严格执行GCP 和现行法规

GCP 作为质量管理规范,其宗旨就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所以,在临床试验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GCP的要求,同时还要了解并遵循现行有关药品研究的法规(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药品临床研究的规定、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等),以避免有违法规而导致对研究结果的拒绝或延误。

2.4 严格遵循试验方案和各项SOP

新药临床试验方案是试验设计者及各中心专家共同讨论制定的,是一项新药试验最关键的指令性文件。要保证新药试验的质量及一致性,各中心试验研究者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方案进行试验,以降低各种操作变异和试验误差。而严格遵循预先制定的SOP,可保证不同研究人员和同一研究人员在不同时间的操作的统一性,减少出现偶然误差的可能性。

2.5 加强研究队伍建设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的保证,实际上很大程度依赖于研究者的素质。加强对研究者队伍的培训和梯队建设是保证试验中各项SOP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3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几点建议

3.1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监查员(Monitor)准入制度

监查员是申办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一般是由申办者指定的,有适当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必要训练,熟悉GCP及现行管理法律法规,熟悉试验用药物临床前和临床方面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文件的人员。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监查员是申办者(Sponsor)和研究者(Investigator)之间联系沟通的主要渠道,除了专业知识,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如出色的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组织能力、数学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有人将一个合格的监查员比喻为管理者、推销员、谈判者、监督者、鼓动家、外交家、培训员。监查员不只对申办者负责,更重要的是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有关法规。因此,应建立健全监查员准入制度,必须是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和掌握一定组织能力和沟通技巧的的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后才能担任这项工作。

3.2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三级质控制度

监查是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临床试验的质量有直接联系。除申办方监查员外,我院设立了机构办公室质控员、项目质控员和各专业组质控员进行临床试验的三级质控。各级质控人员应进行培训,拟定监查时间表,监查形式尽可能全程化、动态化,根据试验进度随时监查,避免终点管理的陈旧模式。经过多层次、多环节、全过程质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试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

3.3 临床数据电子化管理

电子化数据管理是以电子病例报告表(e Case ReportForm,e-CRF)的形式收集数据,并通过电子数据采集系统(Electronic Data Capture,EDC)实现临床试验全程信息管理的自动化,可极大地提高临床研究效率,节省时间和成本,比传统纸型CRF 能更好地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这些软件具有规范化的研究设计、电子CRF的设计、电子数据的获取、全面的临床试验信息管理、在线受试者招募和基于Web 技术的加密的数据传输等功能,能帮助研究人员更好地实现临床试验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发达国家的临床数据管理电子化已经形成了较为可行的标准和规范。1999 年4 月,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制定了关于临床试验中使用计算机系统的行业规范,同时在其联邦法规21 章第11 款对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和电子签名作了详细规定。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在2000 年11 月通过了个体病例安全性报告电子传输的信息规定,并于2003 年11 月在ICH第6 次会议上讨论了如何使用电子公共技术文件(e-CTD)来优化电子申报的过程。说明数据电子化是新药临床试验的必然趋势,并能更好地提高新药的临床研究水平。

3.4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申报平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筹建全国性的药物临床试验申报平台。各申报单位申报的临床试验项目、委托的合同研究组织(CRO)、承担试验的单位和主要研究者、试验进度和完成情况、药品监督部门核查的结论等和临床试验有关的所有信息,均可在申报平台上进行管理和查询。另外,申办单位也可在申报平台中对全国认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CRO承担的临床试验项目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查询。通过药物临床试验申报平台,可以使临床试验质量的监管体系公开化、透明化,从而使临床试验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3.5 进一步推行临床研究协调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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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物能进行全程化、精细化的管理是本系统的特点之一,将试验用药物的发放、回收、销毁和储存以及医师开药、退药处方全程纳入管理软件中,还包括药物有效期的提醒、药物清查、盘库等信息化管理。通过系统管理,每片药的来源去向清晰可查;药物有效期会自动提醒,保证了用药安全;按不同方案个性化维护药物基本信息和包装,也为处方自动生成、自动判断退药数量提供了保证。

1.2项目执行过程管理

项目管理包括接洽、立项、启动和结束等过程的管理。管理部门及科室可以随时了解到在研项目、项目入组进度、纳入受试者或者脱落情况等。通过建立受试者档案库,可自动提示某名受试者是否是重复参加试验项目者。由于不同项目所做的检验项目不同,而且不同试验阶段所做的检验项目也可能不同,研究者通常不能清晰明白地开具检验医嘱;而通过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医嘱模板,研究者只需选择模板名称即可完成开嘱,并在此基础上系统自动生成检验检查申请单,不但方便了研究者,而且减少了因书写不规范导致的错误。因此,本系统还可对检验检查医嘱进行信息化管理。

1.3数据共享

该系统实现了试验数据即时传输、永久保存,可随时查阅入组进度、检验结果、心电图信息、药物有效期等。

2药物临床试验管理系统设计

2.1系统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包括用户注册、用户信息管理、用户角色及权限管理。药物临床试验管理系统是面向多用户的开放系统,涉及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药物管理员和管理人员等。不同的用户对访问程序和数据的要求是不同的,可将具有相似特征的用户归为某一角色。因此首先要对用户分类,根据管理及用户不同的应用需求,分出不同的角色,分别授予权限。药库管理员具有维护药物及包装信息、药物入库、出库、退药给申办者、药物清查(包括有效期)、统计查询等权限;而药房管理员有接收药物、药物发放、接收退药、退药给库房、药物清查(包括有效期)、统计查询等权限。其次,每个用户登录的位置不同,访问的数据则不同。如登录消化专业可看到消化科承担的临床试验项目,而其余科室的项目则不能显示。在本系统中,用户/角色/权限管理采用基于角色的用户权限配置设计模式来实现。用户的身份管理采用二级管理,第一级为机构办公室(简称“机构办”),第二级为科室负责人。机构办添加各个相关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再添加本科室研究人员(用户)。用户要在自已的登录界面维护研究者履历,信息相关数据项是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中对研究者履历的要求进行设计的,可随时更新打印。用户与项目关联,不是每个用户都可以参加所有开展的临床试验,也并非每个项目需要所有的用户参与。只有被授权参加某个项目的用户,才能成为这个项目的有效用户。项目启动后,由项目管理员在系统将参加人员标志激活,此时被激活的用户才能参加到这个项目。对参与人员授权分工后,可自动生成人员授权分工表,打印后签字存档。

2.2试验项目管理

2.2.1项目接洽流程

各个机构的项目接洽的流程不尽相同,或与机构办联系,或与研究者联系,各有优缺点。我机构目前接洽流程大致如下:申办者与机构办联系,机构办对接洽项目进行初评,若初评同意,由机构办与科室研究者商讨共同确定,填写《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承接意向书》。机构办对全院的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宏观管理,对项目的种类和研究者的资质进行把关;研究者对试验方案有充分认识,可从项目的价值和可行性进行把关。按照机构办事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了此管理过程的信息化管理。项目发起者可以是申办者,也可以是机构办代为操作,试验批件、方案等电子文档可以上传作为附件存储;机构办审核该专业目前承担的项目情况,填写初评意见,发送给某专业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审阅方案等文件,对研究项目的价值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填写意见,返回机构办;科室负责人和机构办多次沟通过程将记录在系统中;最后可按照预先设计的审批路径请上级领导审阅。

2.2.2建立受试者信息库

入组受试者时,需要建立受试者与项目的关联,受试者信息可以从HIS获得。输入受试者在HIS中的登记号,受试者信息自动导入,研究者可补充和修改受试者一般信息,见图1。通过建立受试者信息库,如果某受试者在3个月内参加另一项临床试验项目,系统会自动提醒。

2.2.3启动前维护药物信息及检验医嘱模板

项目启动前,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对试验用药的单次剂量、频次、用法以及需要进行的化验检查项目预先做好维护,搭建起项目构架,方便研究者开处方及检验检查医嘱。通过启动前项目关键环节设置,减少了执行过程中对方案的违背。药库负责维护药物信息,专业科室负责维护检验检查模板,机构办负责审查。

2.2.4统计查询

管理人员及主要研究者可随时了解项目的入组进度以及受试者情况。这样,每个项目可自动生成受试者入选/筛选表、鉴认代码表,打印后签字存档,减少了手工登记填写的烦琐。

2.3试验用药物管理

药物管理指药物从进入医院到回收整个过程的管理,包括入库、出库、发药、回收、退库、退回申办者等,贯穿了药物临床试验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如果是手工管理,在药物包装、数量、保质期等方面易出现问题。而应用软件管理系统,则可准确记录药物各级包装及内含药物,定期提醒近效期药物,并可知晓每片入库药物的来源去向。

2.4检验检查医嘱管理

2.4.1检验检查医嘱模板

传统手工操作经常出现研究者检验检查项目开错、少开或者多开的情况,造成化验检查值缺失,违背方案,或者做了不必要的检查而造成浪费;研究者在开具医嘱时面临的问题就是每个项目观察的检验检查项目不同,而且在导入期,治疗前、中、后的不同阶段观察的项目也可能不同。因此在项目启动前,每个项目需要做不同访视期的医嘱模板。这样研究者按项目和访视期选择不同的模板后确认即可,方便研究者开医嘱,也保证了研究者对方案的依从性。

2.4.2检验检查单

系统按照医嘱信息,自动生成受试者的检验申请单,研究者不必逐份填写受试者的一般情况及检验检查项目,既节约了时间,减轻了工作量,同时也避免了由于字迹潦草、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出现的漏查、误查或张冠李戴等现象。

2.4.3与LIS、心电信息系统等系统接口

手工操作的时候经常出现检验检查单上受试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错误,影响数据溯源;由于受试者信息需要手工录入,检验科室的人员也常抱怨处理药物临床试验的标本太麻烦。为了使数据可溯源,减少错误,方便研究者和检验检查科室人员的工作,我院将药物临床试验管理系统与LIS、医学图像存储和传输系统(PACS)、心电信息系统建立了接口。研究者开完医嘱,检验检查科室自动接收,自动读取数据。这样避免了手工录入常见的错误,也减轻了检验检查科室录入的烦琐,同时便于统计工作量。更重要的是,实现了检验、心电图、放射等数据存储,任何联接内网的计算机,经过授权后都可以查阅受试者的信息,研究者可以及时了解到受试者的检验结果,以便作出医疗判断。尤其是与心电信息系统建立接口后,实现了心电医嘱自动接收、心电图像信息在系统中的存储,解决了心电图信息不能溯源、热敏纸记录的心电纸在时间较长后颜色变淡、甚至不显示、难以储存信息的问题。

3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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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8-0037-02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药物临床试验违规行为不断被外界以及监管部门发现,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行为已成为药监部门的重要议题。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行为,关键在于找出影响药物临床试验规范性的主要因素,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对策。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药物临床试验规范性影响因素已做了不少研究,为了便于更多学者进行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研究,有必要对现有研究进行综述。依据现有文献,本文从药物临床试验参与主体的角度将其归纳为政府监管因素、研究人员自身因素、临床试验机构因素和申办方因素等几个方面。

1 政府监管因素

1.1 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体系

法律规范是人们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也是政府行政执法的基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规范人们的行为有重要的作用。早在1991年Allen就指出制定完善的药物临床试验法律法规,对于规范研究人员行为、保护受试者权益、保障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准确有着其他途径无法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临床试验法规建设时间尚短,诸多不完善之处对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缺乏对受试者知情同意权和研究者的说明义务的详细规定,缺乏对研究人员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研究人员在试验中淡化、忽视受试者的知情权益,甚至违规操作临床试验。

1.2 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在药物临床试验中,作为药物临床试验法律法规重要补充的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是无数医药研究经验的科学总结,在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相关参与主体的行为方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邵颖(2008)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现状发现,目前发达国家药监部门均制定了种类繁多、内容系统的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全面阐述了药物临床试验的客观规律,国外药物临床试验参与主体均会主动参照执行这些指导原则,从而保障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临床试验结果的可信性。相比于外国,我国这方面的工作刚刚起步,指导原则偏少,尚不能很好地引导药物临床试验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

1.3 临床试验行政监管能力

药监部门行政监管能力也是影响药物临床试验规范性的重要因素,监管能力的强弱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知识结构、能力、执法资金支持力度、行政执法手段等。孙轶康和阮秀芳(2010)指出,目前我国临床试验检查人员很少,而具有丰富临床试验监管经验的检查人员更是少之又少,然而我国每年开展的临床试验数以千计,检查工作量大,又缺乏信息技术的支持,无法在检查之前对被检查机构作全面分析把握检点,从而导致现场检查效率不高、针对性不强。此外,在监管模式上,我国主要采取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和药物临床试验的注册核查两种方式,但这两种方式检查内容较为相似,对日常监督管理也缺乏具体的要求和操作标准,政府的监管能力还不够强,难以保障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完全按照政府的法规要求开展试验。

2 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自身因素

2.1 研究人员职业道德

目前,学术界已有不少文章对医学临床研究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研究。李文(1990)的研究中指出,临床科研职业道德是临床医学研究人员的最基本准则,具备良好的医学科研道德是高质量完成医学临床研究的前提。Shumaker & Dugan等人(2000)通过调查发现,一些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价值取向发生扭曲,在试验的过程中不尊重受试者,忽视临床试验的社会效益,在临床试验的科学性、社会性与受试者权益冲突的选择中往往优先选择前者,由此带来临床试验操作过程中一系列的不规范行为。而一些缺乏基本职业道德的医学科研人员,往往名利思想严重,将科研工作与医疗工作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为获取某些资料、数据,不顾患者及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危,在他们身上进行不合理的科研工作,甚至弄虚作假。

2.2 研究人员临床试验能力

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的试验能力也是影响药物临床试验规范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主要体现在研究人员是否具有扎实的医药专业知识、临床试验法规知识和临床试验实施经验等方面。田少雷(2004)和蒋涛(2007)认为,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只有掌握了与临床试验项目有关的医药专业知识,才能设计出较为完善的临床试验方案,在临床试验假设、设盲、受试者招募标准设置、剂量选择以及终点指标选择上做出正确的决策。其次是研究人员对临床试验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有些研究人员对GCP知识缺乏了解,不懂法规要求,在临床试验随意变更临床试验方案,忽视临床试验中的不良事件,提前破盲。而Koji Oba(2006)的一项社会调查也显示出临床试验过往经验直接影响研究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前参与过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操作规范性要强于未曾参与过任何项目的研究人员,并且参与临床试验的次数越多,其试验技能越强,操作越规范。

3 临床试验机构对研究人员的影响

3.1 研究人员的选择与培训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作为临床试验项目的承办方,选择合适的研究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对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有着重要的作用。许卫华和梁伟雄(2009)等人的研究认为,药物临床试验程序十分繁琐,研究人员在试验的过程中要填很多表格,并且要不时的与受试者沟通,这些都致使研究人员的任务加重,从而导致研究人员不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方案开展,降低临床试验质量,因此,他们认为选择有充足时间和精力的研究人员,能够大大降低药物临床试验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汪朝晖(2009)等人认为,如果选取的研究人员医学基础知识和GCP知识的掌握欠缺,或者缺少临床试验经验,在实施试验过程中对遇到的问题考虑欠周,必然也会影响到试验试验的质量,因此需加强对他们的培训。

3.2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闻素琴(2009)等人论述了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对规范临床试验的重要性。实践性强的SOP有助于严格控制影响试验结果的主、客观因素,避免研究人员操作上的随意性,减少偶然误差,保证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缺乏SOP指导的临床试验,则容易引发诸多的问题,如试验设计粗糙,技术人员不按临床试验方案操作,不能保证如实记录、报告,管理人员不能严格评审数据资料等等。

3.3 机构质量控制体系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质量控制体系在规范临床试验行为方面有很大影响。众多的研究都表明,临床试验机构实行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机构办公室的三级质量控制,通过明确各级质量控制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工作内容,能够对研究人员的临床试验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力。

4 申办方对研究人员的影响

4.1 临床试验监查

申办方作为临床试验的发起单位,临床试验结果直接关系到其产品能否成功上市,因此,申办方通常会对研究者所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进行各方面的监查,以保证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具备适当医学、药学及药品法规方面知识的监查员,在经过适当培训后,他们能够更加有效地发现研究人员临床试验中的不规范行为,从而督促研究人员进行改正,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4.2 临床试验利益冲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已经对临床研究人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研究人员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面前往往难以做出正确的决定。Rochon(2010)研究发现,在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普遍性地存在着利益冲突,即研究人员出于对个人经济收入的考虑,会做出有利益实现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判断倾向。这是因为研究人员负责的临床试验项目经费主要由申办方(主要指制药企业)承担,他们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给予研究人员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费用,并且给予的金额随着临床试验结果的好坏有较大的浮动。正是这种利益的驱使,致使研究人员通过各种违规途径获得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如修改临床试验方案、篡改临床试验数据等。

5 结论与研究展望

众多学者已对药物临床试验规范性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成果。纵观这些研究,大多是从较为宏观的角度进行研究,后续的研究可以从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的微观角度展开。在整个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研究人员作用最为核心,他们参与了整个临床试验的实施过程,包括从最初的临床试验设计、受试者招募、试验实施到最后的临床试验报告撰写等环节,临床研究人员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整个临床试验的质量。因此,学者可以通过研究各种因素对研究人员行为的影响对此主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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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李利清,虞坚尔,张新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体系构建[J].环球中医药,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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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据统计表明,我国儿童约占总人口数的20%,但属于他们的药物只占总药品数的2%。而阻碍儿童药物的生产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水平一直没能得到有效的突破。随着儿童疾病的不断增多,人们对于这一特殊群体的身心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大,如何有效的做好儿童疾病的治疗,如何保障儿童疾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如何在儿童患者能够在接受药物治疗中最小化的发生不良反应,这都是我们相关科学医疗工作者为之努力攻克的难题,也是我们社会各界所关注的重中之重。在这样的形式背景下,进行有效的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成为了保障儿童群体使用药物安全的一大保障,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本文就从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实验这一方向进行一番探究。

关键词 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概述;现状;跟踪监测;建议

我国每年由于儿童疾病而导致的死亡人数一直高居不下,儿童药物不良反应导致的死亡更是形式不容乐观。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是成人的2 倍,新生儿更是达到4 倍,而中国每年死于不良用药者的1/3 都是儿童。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俨然成为了儿童的“隐形杀手”,而儿童药物之所以存在着如此高的不良反应率以及存在着如此严重的隐患和后果,究其原因,是儿童药物在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固有的弊端导致的。如何才能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让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得到有效的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科学研究意义和社会价值。 本文就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这一问题从儿童药物不良反应概述、尽量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现状以及如何做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跟踪监测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一番剖析和论述,并对儿童药物不良反应问题的解决方法提出可行性建议或意见。

1 儿童药物不良反应概述

药物不良反应,是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复杂多样,药物种类繁多,用药途径不同,服药患者体质、年龄、性别等都是影响因素之一。儿童群体,特别是婴幼儿,由于自身代谢功能、免疫系统等还没有发育完全,在服用某些药物的中更易产生不良反应,这也是儿童在服用药物的时候一般在药量上相对成年人要减量的原因。虽然大多数药物正常使用的过程中都是安全的,但是还是有许多儿童在使用药物的时候出现有如呕吐、出皮疹等不良反应。作为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药疹是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中最常见的症状,可分湿疹、荨麻疹、剥脱性皮炎等; 过敏反应则是有接触药物的部位发炎水肿、全身奇痒、皮疹,儿童在服用抗生素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2 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现状

由于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高居不下,儿童在使用药物中自身辨识力有限等原因,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试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如何有效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试验则一直是困扰着我国儿童药物探究和研制的重要因素,儿童药物已然进入了“药物危机”。而其中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是攻克难题的主要环节之一。而在当下,许多儿童药物在进行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试验者大多数是成年人,由于成年人在代谢功能、免疫功能、年龄以及身体体质等方面都不同于儿童,因此在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不能等同于儿童,因此,药物在生产中存在着很多的局限性,也导致其药效不能得以很好的保障,儿童在使用药物时候不良反应隐患直线上升。这同时也导致了这些药物在审批过程中程序十分的麻烦,反过来则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于儿童药物的研制和生产感到力不从心,久而久之,直接使得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的作用十分有限。

3 如何做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跟踪监测的建议

要想儿童药物的研制和生产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首先必须解决有效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问题。第一,在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试验者的招募中,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机制尽可能的找年龄较小的试验者,最好是同年龄的儿童试验者,这样可以有效保障在临床试验中对于药物的临床试验效果;第二,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需要尽可能获得较多的样本数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对于药物不良反应进行足够的临床试验、症状观察和分析,从而保障后续探究能够更好的对儿童药物进行进一步的研制和改进。第三,对于临床试验者,不但需要在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对于其表现出来的特征进行观察和记录,同时还需要对其在回到日常生活中的是否表现出有关症状进行跟踪监测。总而言之要从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前、试验中以及试验后这三个阶段全方位、全时段的进行跟踪监测,而这则需要我们从政策保障、政府机制以及社会层面等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4 结语

儿童药物不良反应形势不容乐观,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已然刻不容缓。建立有效的机制,加大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力度,全方位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跟踪监测,在儿童药物研制过程中将药物不良反应的机理弄清,将其不良反应隐患杜绝在源头上是解决儿童药物不良反应问题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