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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教学模式
要想让差异化教学得以进行,教师就要不断优化教学模式.一方面,教学中要充分凸显学生的教学主体性,要创设更多引发学生参与的教学活动,这样才能够提高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另一方面,在教学活动的创设上,应当设计梯度性的学习任务,这样才能够让每一个层面的学生都参与进来,并且透过小组合作有效地完成整个任务.此外,在教学提问时,教师要注重提问内容与提问方式的合理选择,针对不同层面的学生,让他们思考难易不同的问题,这既是差异化教学的直观体现,也能够给每一个层面的学生都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促进更多的学生在课堂上有收获与进步.例如,在讲“动能定理”时,教师可以让成绩较差的学生回答什么是动能定理,动能定理的基本公式;中等层次的学生,解决一个力做功情况下动能定理的应用;较高层次的学生,解决分析多个力做功情况下动能定理的题目.这样,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应有的提高,从而提高他们学习的信心.教师只有不断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才能够更好地体现差异化教学的基本理念,进而让每一个层面的学生都在课堂中得到应有的重视,让学生的能力都得到有效的培养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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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物理教学论文范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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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财务技术决定财务服务。管理与创新就是基于技术和技术创新而言的,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实际上是利用技术和人的智慧来创造方便、快捷的财会服务,在提供所需信息的同时,计划和监控资金的有效使用,以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关于实施校园一卡通工程,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国内外已有先例值得借鉴。
一、美、英、中三国有关高校实施校园一卡通的概况
美国Florida大学于1996年夏天首先推出校园智能卡,同时也是首所通过校园卡为学生发放奖贷学金、助学金的学校,该卡可用于查阅资料、购买图书、在娱乐厅、洗衣房、游泳池、快餐厅等收费场所消费,信息反馈显示,不仅教职工和学生对新卡的功能非常满意,而且明显提高了管理效率。英国各院校也对“一卡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积极筹备实施。ThamesValley大学于1997年9月最先实施,Exeter大学和York大学在Modex公司的技术支持下,开始试运行“一卡通系统”。这时的校园卡被赋予新的内涵,卡上包含学生的姓名、照片、学号,可用作图书证、门禁检验、选举卡、消费卡。持Modex卡的学生家长还可通过电话为其子女的卡上加款。随着校园卡功能全球化、社会化,未来的校园卡不再随着学生生涯的结束被注销,而将伴随使用者一生,其内涵与外延的拓展更是意义深远。
在我国,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推广,“一卡通”也开始在许多领域得到应用,尤其在高校,校园一卡通的建设逐步得到重视。目前,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湘潭大学等高校近年来均已推出特色各异的“一卡通”。中山大学于2002年9月在中山大学本部推出“牡丹———中山大学联名卡”为学生省却了许多麻烦,其功能从银行、邮局到自助转账圈存和财务结算;从餐厅、超市、小卖部到上机上网、图书借阅和医院就诊;从通道、门禁出入到宿舍考勤和保安巡逻,共涉及12个分系统,是目前国内“一卡通”应用项目最多的系统。
二、校园一卡通系统的技术特点与功能
目前IC卡应用系统的日渐成熟为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立提供了技术保障,校园内实现一卡通管理已成为校园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技术更新速度加快,市场上存在着多种规格与技术的管理卡。学校内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求,分别建立本系统的管理卡应用系统,由于其采取的技术与规格不统一,造成了各种校园卡应用系统无法兼容的问题,为学校的统一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此需要从系统的角度对校园一卡通进行整体设计。
校园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是针对各类学校的综合管理而设计开发的。该系统综合先进的IC卡技术及网络通讯技术,使一卡通管理得以实现,从而满足学校不同管理层次的需求,解决各种规格管理卡的兼容问题。
校园IC卡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的特点是利用高科技产品———非接触式IC卡作为载体,结合电子技术、非接触IC卡技术、单片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数据库技术等诸多高新科技,在校园网中起着通行桥梁的作用,通过与其它各个管理系统模块的信息连接,将整个校园网有机、高效地带动起来,使得校园各个方面的工作因IC卡的高效、简便而更加顺利。
校园IC卡管理系统的基本职能包括身份验证、代币和信息管道等,各个职能的实现建立在办公自动化和校园管理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学籍注册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的基础之上。IC卡的身份验证职能建立在教师、学生档案的基础上;代币职能建立在财务管理及其相关系统的基础上;信息管理的职能建立在校园管理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教务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由上述各个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和内容,然后形成对某个人的全方位综合信息的了解。根据一般高校的特点,校园卡设计为人像证卡、条码卡、IC卡“三合一”的组合卡,卡基材料选用PVC材料,美观、大方、耐用。该校园卡可代替学校目前使用的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借书证、医疗证、会员证、餐卡、存折、体育设施使用卡、计算机房上机卡、信道出入证件等,教师、学生只要带一张卡即可在校内食堂、娱乐厅、洗浴中心、洗衣房、游泳池、商店等收费场所消费,可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借阅书籍,可去机房上机,去校医院看病,去复印室复印资料,去总务处领用财物等,从根本上实现“一卡在手,走遍校园”的设想。同时,校园IC卡还可带动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的电脑化管理,通过校园信息网,逐步将各处的电脑联成一个比较大的数据网,实现全校各类数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从而提高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校园一卡通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学校财务管理涉及全校日常活动的各个环节,与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校园卡的广泛使用,必然也会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变化。校园卡对财务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财务信息的输入、财务信息内部处理、财务信息的输出以及闲散资金管理这几个方面。
1.规范信息来源的格式,提高信息录入的质量,使财务核算与其他部门联系更紧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取得更及时。比如说,学费管理系统、学生奖贷助系统需要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成教学院等部门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工资管理系统需要由人事、水电、房产等部门提供职工的各种信息。使用校园卡后,各个部门的管理系统的数据编码都会遵循统一的格式,使信息能够共享,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也会变得更加容易。
2.改进财务管理方式,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一卡通包括金融卡部分,每个校园卡的用户都将拥有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学费的收缴就可以方便地由传统的学生交现金方式转变为银行代扣的方式。银行代扣即由银行按照每个学生的应交金额从其个人账户扣交学费,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然后将已扣交学费的学生信息通知学校财务处,这种方式提高了学费收取的效率。职工工资的发放、学生奖学金、贷款、助学金等的发放也可以直接划入个人账户,免除了发放现金的烦琐。校园卡中的电子钱包方便了学生交纳重修费,补交学费等小额的零星交费,减少了现金的流动。以上事例表明,就财务信息的内部处理而言,校园卡的使用将改变财务处某些事务的处理方式,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
3.促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改善财务服务的质量。校园卡的使用对财务信息化建设影响较大,为满足校园卡应用的需求,需要对已有的财务信息的输入、输出以及内部的数据格式做必要的修改,以方便与其他单位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如学费管理系统和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等。财务信息具有高度的机密性,仅靠输入用户代码和口令来确认用户的合法性是不够的。校园卡的身份认证和在校园卡中保存的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为用户提供一种可靠的身份、权限范围的认证,从而大大提高财务信息查询系统的安全性,为全面建设和实施“基于校园网的财务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提供了新的安全保障,促进了查询系统的建设,而该系统的使用,可以大大改善财务服务的质量。
4.规范全校收费管理工作,杜绝小金库。校园卡的电子支付功能,使校园内的现金流量大大减少,校内的一些有偿服务机构不再收取现金,而是将所得收入都直接划转到相应的财务账户之中。这样一来,在规范了校内收费管理的同时,还减少了经办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也使各个服务机构的收入全部透明,杜绝了收入不入账、账外循环的部门“小金库”现象。校园卡带来的校园消费的变化,可以将所有提供有偿服务机构的账户资金集中起来,有利于学校调度这些闲散资金,改善学校资金运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收益。
5.缓解恶意拖欠学宿费问题,及时收回资金。学宿费难以收回是部分高校目前面临的问题之一。随着高校近年来的扩招,在校人数高达数万,难免有部分学生钻空子,恶意不交学宿费,或者无人催交就干脆不交。通过严格的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对贫困生和临时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费的学生可以减免或缓交,不属于“恶意”范围)以及校园卡的网络信息功能,针对恶意不交学宿费的学生,控制好该卡每学年投入使用的第一关,不交学费就无法进行学籍注册、成绩登录以及其他活动。通过“被动方式”提高学生的主动性,确保学校能够及时收回资金,减轻高校经费不足的压力。
当然,我们应该学会用辩证的观点看问题,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可能带来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校园一卡通也不例外。使用一卡通对财务管理来说,主要产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一卡通在操作上高度电子化,不论是资金的流入还是流出,只需在相关的电子设备上刷卡输入数据即可完成,因而不能留下字面财务证据。二是输入信息一旦有误,则更改手续很复杂,可能会牵涉到校内很多部门甚至是外部银行。最小化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对我们高校的财会人员提出了高要求: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态度,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专业素质强是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的。
总的来说,校园一卡通的不利影响可以克服,而其对财务管理带来的正面影响更是我们所关注的。“一卡通”对理顺高校财务关系,强化财务管理,实现高校财务管理现代化,财务信息实时化,实现服务的高效率和优质化,有效解决办事手续繁杂和效率低下的局面所提供的支持是不言而喻的,规范化的管理、优质的服务,推进高校财务管理一体化系统逐步完善,从而使高校财务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四、建设校园一卡通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对策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国内电子信息系统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校园一卡通的推行之路并不平坦。校园一卡通的推行有赖于学校与银行、电信部门之间的合作,而且利益如何分配,尚无定论。同时,它必然会导致学校内部旧有的储蓄所等部门面临“下课”,人员的安置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需普及相关知识,防范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1.高校筹备实施校园一卡通,应与银行合作。一卡通是电子货币的一种,与国家金融有着密切联系,他们在实践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校园一卡通的筹建,可起指导作用。
2.应注意安全和保密。校园一卡通由于是采用电子信息管理,不可能排除一些高技术人员可能进入你的账号,窃取你的密码。因此,安全问题不容忽略。当然,校园一卡通的推行还有赖于电子信息系统的健全和安全网的建立。
3.推广校园一卡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进行全面的论证和周密的设计。高频次使用的卡与低频次使用的卡混为一谈,在技术路线上很难做到最优化。通常,学生使用最频繁的卡是就餐卡,平均每餐要用一到三次,一天要用五次以上,一年超过千次。而借书证平均一年用五次左右,医疗证平均一年使用两次以上,学籍注册和选课则是每学期一次。所以,它们之间的使用频次和使用的环境都相差悬殊,在技术上合为一张卡虽可做到,但不合理,非最优化设计。而且校园卡在校园内的使用往往针对不同的管理部门,尤其是后勤社会化之后,还会面对不同的法人单位。
4.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面临挑战,财务信息化建设需加强。校园卡的使用对财务信息化建设影响较大,为满足校园卡应用的要求,需要对已有的财务信息的输入、输出以及内部的数据格式做必要的修改,以方便与其他单位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如学费管理系统和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等。
概言之,校园一卡通是信息时代高校的必然产物,尤其是在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之时,这种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电子信息产品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应当相信,随着我国信用机制的逐步建立,电子信息系统日趋健全和电子科技的迅猛发展,校园一卡通所面临的问题将迎刃而解,其安全性能也必然会大大增强。对于扩招导致的学生人数大幅增长,以及对学校原有管理模式提出的挑战,高校率先使用校园一卡通则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的明智选择。
[参考文献]
[1]康莉。校园一卡通系统设计方案。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2,(2)。
[2]袁新辉。校园卡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浅析。事业财会,2002,(7)。
[3]上海泽宇,校园IC卡一卡通系统。
关键词:高中物理 课堂教学 提问艺术
物理学是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它研究的是物质的基本结构、最普遍的相互作用、最一般的运动规律及所使用的实验手段和思维方法。高中物理课程应体现物理学自身及其与文化、经济和社会互动发展的时代性要求,肩负起提高学生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任。那么,如何在此基础上加强高中物理教学呢?我认为在课堂教学中,应该多对学生加以提问,让“问”贯穿课堂,让“问”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问”中思考、探究、实验。通过“问”,帮助学生学习物理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使学生逐步树立科学态度与科学精神。
有效的课堂提问,往往能把学生带入一个奇妙的问题世界,使学生积极思考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相反,如果教师提问不当,会使学生情绪受抑,思维受阻,造成课堂“冷场”。恰如其分的课堂提问能使学生集中精力、积极思维,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所以,我认为高中物理教师的提问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一、提问要面向全体,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
课堂提问的目的在于调动全体学生积极的思维活动,让所有学生都感受到教师的关注、期待,培养所有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例如,对成绩好的学生的提问要有一定难度,比如一些发散性的、综合性的问题,鼓励其钻研;成绩一般的学生则提问一般性问题,帮他们掌握书本知识、提高学习学趣;对于待进步生适宜问一些浅显的,如简单判断性的、叙述性的、比较直观的问题,并设法创造条件启发其思考,使其增强学习的自信心。
二、提问时候题意要表达清楚、准确严密。
含糊不清的问题很难让学生展开思维,不确切的问题必然会产生多种回答而引起混乱。例如:已知磁场方向和导线运动方向,如何确定导线中的电流方向?此题因果关系不明,学生很难回答,是由于导线做切割磁力线运动而产生感应电流,还是由于通电导线在磁场中受到安培力的作用而发生运动?又如假设地球是一半径为R的球体,一矿井深度为d,已知球壳对壳内物体的引力为零。问:矿井底部和地面处的重力加速度大小之比为多少?这题目存在问题,学生难以解答,因为地球内部的密度是不均匀的。所以要计算出这题目,必须先假设地球的密度是一样的。所以,要使提问达到启发学生思维的目的,所提出的问题必须题意清楚、准确严密。
三、提问要以现实生活为背景,紧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
课标指出:高中物理教学应贴近学生生活、联系社会实际。家庭、社会中有大量学生感兴趣的物理问题,比如家庭中各种电器的物理原理;手机等交通工具中某些新装置的物理原理等。教师在提问时,应选择与学生生活联系密切的问题。这样可以增强学生对物理课的亲切感,也有利于学生把所学物理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结合起来研究周围的生活和社会现象,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例如:对家乡水电站进行调查,学生能够结合所学知识,进一步深化理解能量转化的估算、发电和配电设备、发电功率等物理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
四、提问时要讲究效率,注重问题的质量。
在进行提问教学时,要注意课堂教学的效率。教学中我们常可以看到,老师提出的问题非常多,学生很快能回答出来。但是,在进行当堂检测的时候,很多学生都不会。这种只追求课堂“热热闹闹”效果的方法是低级的,因为教师所提的问题没有任何质量,不需要学生任何思考能算出来,不能有效发展学生的思维。有时当老师提出问题之后,班级一片寂静,原因是所提问题太难,所有学生都无从下手。所以,这里我们强调在课堂教学中,所提的问题要有质量,既不能太简单,又不能太难,要实现当堂教学目标。提问时,一定要考虑教学目标的达成度,不能追求表面的热热闹闹,也不能教师提问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知识是多么渊博,使得提出的问题学生一个也不会。总之,一句话,就是提问的时候,要让学生跳起来能摘到桃子。
五、教师提问时,要富有感情,辅助以肢体性的语言进行。
师生之间的感情对提问的效果有很大的影响。教师提出问题后,要用和蔼可亲的目光唤起全班学生的思维,对那些注意力分散的学生多看几眼,使其预感到老师马上要叫他回答问题。还有教学提问时,不能只关注几个学生,要面向全体。要用鼓励和试探的目光和学生交换意见:“你能否站起来回答问题?”认真思索而没有结果者皱眉,害怕老师指名者低头,对问题已弄清者常微微点头,根据学生各种表现,教师找到点名对象。教师伸出右手,掌心向上,面带微笑:“好的,我们请这问同学试下。”学生回答正确,教师脸上要露出喜悦之感,伸出右手,掌心向下,做出结论:“很好!完全正确,谢谢你。”当学生回答不准确或不能回答的时候,教师要用鼓励的目光和表情,让学生感觉轻松。这样,虽然教师没有批评,但学生看到老师那种安慰的表情和目光,会感到非常惭愧,更认真地听讲。
告知义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履行的义务。我国《保险法》第17条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但该条款内容存在缺陷和不足,应加以修改和完善。本文试就该问题展开探讨。
一、关于告知义务主体的范围
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因为他是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的相对人,所以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对这一点无任何疑义。
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承担人,各国立法例规定的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规定告知义务人为投保人,如德国1、意大利2、越南3、俄罗斯4等;有的国家区分不同情况,如《日本商法典》区分损失保险和人寿保险,其第644条规定,损失保险的投保人,负如实告知义务;其第678条规定,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负如实告知义务;有的国家规定告知义务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韩国则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负有告知义务。5瑞士也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负告知义务。6
美国保险立法对于如实告知义务的承担人,并没有完全一致的规定。但是,在美国各州的保险实务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地位并未加以明确划分,通常将被保险人列为如实告知的义务人,实际包括在投保人内。7
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投保人负如实告知义务。本文认为,在保险活动中,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应课以告知义务。首先,就财产保险而言,被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受损人及受益人,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理所当然。同时,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往往最了解保险标的物的状况及危险发生情况,便于告知义务的履行。其次,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状况的了解更为透彻,比投保人负担告知义务的理由更加充分。再次,考虑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之危险事项有比投保人更为透彻的了解,特别是有关被保险人的个人或者隐秘事项,除被保险人本人以外,投保人难以知晓。若不使被保险人负担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人估计危险难免会有所妨碍。既然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利害关系人,要求其承担如实告知义务,其妥当性不应受到怀疑。所以,本文认为保险法告知义务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二、关于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
关于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各国立法均明确规定为“保险合同订立时”,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亦作出如此规定。在解释上,学者们认为,“订立契约时”泛指保险人为承保意思表示之前,义务人于投保时及投保后契约成立前应负告知义务。8
我国《保险法》关于告知义务履行时间的规定则显得较为模糊,但多数学者认为告知义务的履行应于保险合同订立时进行。9我国《澳门商法典》第973条第1款更是明确规定为投保人“最迟应于订立合同时”履行告知义务。但也有学者认为保险合同订立后,特别是在保险合同复效时、续约时、合同内容变更时也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10本书认为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应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就告知义务的性质而言,告知义务属于先合同义务,即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前应履行的义务。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对于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询问应如实告知。”依该条可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合同订立时履行告知义务,本条之所以规定“订立合同时”在于区别如实告知义务的性质和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负通知义务的不同。所谓“订立合同时”应泛指保险人做出承保意思表示之前。即“合同成立前的告知义务”。
三、关于告知义务的内容
告知的内容,主要是指重要事实的告知。11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8条第2款规定:“所有影响一个谨慎的保险人确定保险费或决定是否承担某项风险的情况均为重要事实。”在英国,具体讲,必须告知的重要事实有:121、所投保的风险,就其性质或险别比人们通常预计的要大;2、同样,外部因素使得风险大于通常状况的;3、导致预期损失金额大于通常估算的金额;4、以往其他保单项下发生的损失和赔偿;5、以往投保时曾遇到其他保险人的婉拒或提出的不利条件;6、因被保险人免除第三方本应承担的责任而影响到保险权益转让的事实;7、是否存在其他非补偿性保险单,如寿险或人身意外险保单;8、与保险标的有关的全部事实及相应的介绍。
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为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从该条可以看出,告知的内容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事实;第二种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13
判断“重要事实”的标准是什么?美国的保险法律中有两种证明重要性的方法:一是风险增加法,二是影响损失法。14
1、风险增加法。这是一种使用较为普遍的方法。按照这种方法,一个事实要构成重要的事实必须引起承保风险的增加。纽约州保险法规定:除非保险人了解到不实陈述的事实会导致其拒绝达成(保险)合同,否则不能被看作是对重要事实的不实陈述。在确定重要性时,(法庭)允许以保险人签订合同时是否会接受,抑或拒绝类似风险的习惯做法作为证据。马萨诸塞州保险法规定:除非不实陈述增加损失风险,否则不能视为对重要事实的不实陈述。使用这种方法,如果投保汽车保险,家中有一个20岁的青年人与投保人共开一辆车,而投保人告诉保险人家中没有25岁以下的人开车,由于汽车保险人按惯常做法对于年轻、单身驾车人收取较高的保费,显然,投保人所陈述的事实已经增加或严重影响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构成了被保险人的不实陈述。
2、影响损失法。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方法使用不如前一种广泛。这种方法通常规定:不论事实本身的重要性如何,如果这种不实陈述从本质上并未造成承保财产损害的增加或导致其灭失,就不能使保险合同失效。
本文认为判断事实重要性的标准不能依义务人或保险人的主观意思决定,须依事实的性质综合各种情况进行客观的、全面的考察。假如该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承受危险的决定时即为重要事实,而义务人主观上认为不重要,在询问时未作出告知,也产生告知义务的违反。对于有关事项的未告知或告知不实,保险人须证明其重要性。假如发生争执时应当由法院就危险的性质加以判断。但是如果保险人对此问题已以书面标明的,可以视为重要事项;反之如果保险人只概括地在书面上询问“是否有其他疾病?”或类似的文句,则不得视为该问题已经“书面标明”。投保人对之是否有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仍须由其所未告知或不实告知的事实是否为重要事项而定。
四、关于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
各国的保险法都规定了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不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由于各国的法律传统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不同,告知存在两种制度15:一种是询问告知制,即只有在保险公司询问的情况下,投保人才有义务如实告知;另一种是主动告知制,即不经过询问,投保人也应当将与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及费率高低有关的重要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有隐瞒不告知或者告知不实,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保险法》规定的询问告知制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我国适用的是询问告知制。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填写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作为对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个别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就投保单之外的有关事项进行询问,无论这种补充询问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投保人都应当如实告知,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国的询问告知制是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以及我国广大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相符合的。
(二)《海商法》规定的主动告知制
我国《海商法》第222条规定:“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显然,依照《海商法》的规定并对之作文义解释,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之履行不以保险人的询问为前提,不论保险人是否询问,除非保险人已知或者应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将有关保险的重要情况“主动”告知保险人。16至于何者构成重要事项,为事实判断问题,因保险标的和承保险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投保人无需告知的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事项,仅以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事项为限。可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于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不论保险人是否询问,均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三)对两者的比较
本文认为,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居于有利地位,对于哪些事项事关保险危险的发生或其程度,在判断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应当由其就这些事项对投保人作出询问也在情理之中。如果其没有就这些事项作出询问,表明此等事项并不重要,或者可以推定保险人已经知道这些情况或者虽不知情但免除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自然没有必要主动进行告知。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对海商法上关于如实告知的规定,应作宽松的解释,即投保人只对保险人关于重要事项的询问有如实告知义务;而对保险法第17条应作反面解释,即如果保险人没有询问投保人的事项,投保人没有必要告知保险人。
(四)对《保险法》第17条第1款的修改意见
建议将该款修改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
五、关于告知义务的免除
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免除,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除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许多国家在规定了投保人负有告知义务的同时,亦尝试在某些情况下免除告知义务。如美国《加州保险法》第333条的规定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2条的规定。17
对于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事项,投保人没有义务告知保险人,但对于保险人询问的事项,投保人并不负担无限告知的义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应当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知道的有关保险标的危险情况的重要事项(即直接影响保险费率的确定和危险发生的程度的事项),以保险人在投保书中列明或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询问的事项为限。例如,投保人在订立人寿保险时,有关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住所、职业、收入、健康状况、有无重大疾病、心理健康状况、家族病史等事项,应当为重要事项。保险人已经询问的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知道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告知义务。18
告知义务的免除制度,我国保险立法尚未确立,不过,许多国家的保险立法已倾向于由保险人自身承担因过失而放弃或不知本应知道的事实的责任。对此我国台湾地区张某诉保险公司一案的判决可以反映此种立法潮流。19
张某于1995年5月向台湾某保险公司投保终身寿险300万元,约定被保险人发生癌症时赔付50%,身故时赔付50%。投保书健康告知栏中有关于过去5年是否患有癌症以及现在是否患有良性肿瘤,恶良性不明肿瘤的询问,投保人张某均填写“无”。同年6月,张某因感冒内耳积水就诊,经检查得知已患初期鼻咽癌,张某因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审核,发现其住院病历中张某主诉自觉颈部有硬块约2个月(即投保前)。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在投保前已自觉肿块而未如实告知为由予以拒赔。张某不服,至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保险人不能举证证明投保人在投保前曾有鼻咽癌就诊记录,应认为张某投保前未经证实已患鼻咽癌,因此也就不存在投保人不实告知的问题,故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理由是,投保人在投保之初,已经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体检,有专职负责体检的医生进行详细检查后,就有关部门是否有肿块或肿胀,均填写“无”,由此可以认为,投保人在投保时无颈部肿块及肿胀。保险公司提出的拒赔理由主要为,病例上记载有投保人自述颈部有硬块约2个月,对此张某认为,此属主治医生误记,主治医生已予以证实,保险公司不能凭一次的记载即作出不利于被保险人的认定,从而对保险公司以违反告知义务为由的拒赔决定不予支持。
本文认为,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我国《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免除似有补正的需要,但对此不宜简单照搬。
六、关于违反告知义务的要件
告知义务的违反,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方可构成。主观要件指义务人未告知或作不实的告知,是否为故意或过失所致。其客观要件,是指告知义务人不告知有关重要事项或有关事项作不实说明。关于违反告知义务的主观归责性,立法例多采过失主义,20日本和意大利更是将此种过失限于重大过失。21
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可见,我国立法对违反告知义务的主观归责性亦采过失主义,而将告知义务人主观上无过失的情况排除在外,此种立法主张值得肯定。纵观各国立法,违反告知义务的客观构成要件,大体有两种体例22:因果关系说和非因果关系说。
第一种,因果关系说。此说主张,若投保人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的事项和保险事故的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保险人才可以解除合同,不负保险赔偿责任。若已赔偿的,保险人可请求返还。至于未如实告知事项和保险事故发生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须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证明。未能证明彼此间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可解除合同并不负理赔责任。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及美国Kansas、Missouri、Rhode三州采此说。23
第二种,非因果关系说。此说认为投保人只要有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不论其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保险人都可以据之解除合同,免负保险赔偿责任。此说又称危险估计说。因为其重点只在于投保人的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可能影响保险人在订约时的危险估计,至于事后是否影响保险事故的发生不在所论之列。法国及美国大多数州皆采此说。24
针对上述两说,本文认为,非因果关系说只论投保人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表面事实,而不论事实上是否影响保险事故的发生。这与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即投保人所告知的范围以重大事项为限的立法本意是不相符的。因而是不可取的。
如果采因果关系说,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投保人未将所知或所应知的事项如实告知,已违反“诚信原则”,若所涉及的事项属重大而影响保险人的危险估计,保险人可解除合同,并保留收取保费的权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事故的发生无关联,那么,保险人仍应负保险赔偿的责任。这种法理可由我国保险法第37条的规定得知。25保险法第37条第2款规定的宗旨是,危险增加本应依同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保险人,否则应负特定的不利法律效果,但若后来损害的发生不影响保险人的负担,投保人的通知义务可以免除,保险人不得主张本可主张的法律后果。换言之,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解除权未行使或危险增加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及保险人的给付范围无影响,保险人仍应负给付的义务。据此,因果关系说似较合理。
告知义务人违反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两者间如果没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可否解除契约?美国法院近来已有区分险种的做法,即在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保险人固不必证明有因果关系即可解除契约,但在人寿保险,则须违反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始得解除契约。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在1992年修订时特别增加“……,但要保人证明危险之发生未基于其说明或未说明之事实时,不在此限。”26换言之,对此持否定观点,即告知义务人违反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因果关系,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对违反告知义务的客观要件,应采因果关系说。基于此观点,本文认为,应对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2款和第4款作如下修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估计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亦同。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证明保险事故的发生未基于其不告知或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时,不在此限。
七、关于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告知义务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各国立法的规定不尽相同,有规定合同无效者(如俄罗斯、法国),有规定合同终止者(如韩国),有规定合同撤销者(如意大利),但多数国家均规定由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我国《保险法》亦作如此规定。
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并不产生保险合同无效的后果,保险人只是有条件地取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取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称之为保险人的解约权。因为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使得保险人承保风险后实际处于很不利的地位,保险人是在没有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同意承保,法律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对保险人不公平,反而会鼓励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应当取得相应的补救。
因违反告知义务所产生的解除权,在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即已发生,不问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是否已经开始。另外,此项解除权不限于保险事故发生前,才能行使,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也可以行使。保险人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才发现有违反的事实,此时即有解除的必要。但为使法律关系早日确定起见,保险法应规定解除权的除斥期间。
台湾地区保险法对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作出了相关规定。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5条规定,由保险契约所生之权利,自得为请求之日起,经过二年不行使而消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期限之起算,依各该款之规定:(1)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危险之说明,有隐匿遗漏或不实者,自保险人知情之日起算。(2)危险发生后,利害关系人能证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3)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人之请求,系由于第三人之请求而生者,自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受请求之日起算。
对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本文认为应作如下修改: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以上的除外。
注释:
1德国《保险契约法》第16条
2《意大利民法典》第1892、1893条
3《越南民法典》)第577条
4《俄罗斯民法典》第944条
5《韩国商法典》第651条
6陈顾远:《保险法概论》,正中书局印行,第121页。
7施文森:《保险法判例之研究》(上册),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75年版,第183页。
8江朝国:《保险法论》,瑞兴图书公司1990年版,第197页。施文森:《保险法总论》,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56页。
9参见:李玉泉:《保险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8页;羊焕发、吴兆祥:《保险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10周玉华:《保险合同与保险索赔理赔》,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219-221页。
11施文森:《保险法判决之研究》(上册),五南图书出版公司,第187页。
12李玉泉:《保险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7页。
13徐卫东:《保险法论》,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第336页。
14陈欣:《保险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第58页。
15李宝明、鞠维红:《保险索赔理赔规则》,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第16页。
16李政明、贾林青:《海上保险合同的原理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
17邹海林:《保险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第125页。
18RaoulColinvaux,TheLawofInsurance,5thed.,Sweet&Maxwell,1984,P95.
19邹辉:《保险纠纷案例》,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第44页。
20参见《德国保险契约法》第16-19条;《韩国商法》第651条;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8、20条。
21参见《日本商法典》第644、678条;《意大利民法典》第1892、1893条。
22《保险合同与保险索赔理赔》,周玉华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243页—第244页。
23《德国保险契约法》第21条规定:“若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解除合同的,若告知义务的违反并不影响保险事故的发生或保险人应负责任的范围时,其给付义务仍不改变”。
《日本商法典》第645条第2款但书规定:“但经投保人证明危险的发生并非基于其告知或不告知的事实的,不在此限”。
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第2款但书规定:“但投保人证明危险的发生不是基于告知或未告知的事实时,则不在此限”。
美国各州的规定,参考陈世义(台),现代保险15期,91页。
一、探究式教学的构成要素
1.提出问题
即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能够认真观察发现存在于日常生活、自然现象或实验现象中的与物理有关的问题,并且能够简单表述这些问题。
2.猜想与假设
即敢于思考,大胆假设。根据生活经验或是已有的知识储备尝试对提出的问题提出猜想,并猜测和假设可能出现的结果。
3.制定计划与设计实验
根据假设与猜想制定出实验计划。初步考虑探究的方法及选择需要的实验器材,再考虑影响猜想的主要因素,确定实验的变量问题。
4.进行实验与收集证据
在实验的过程中能够主动收集数据,通过搜集信息、资料,可以自主评估相关信息的科学性,要求掌握一些简单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能够准确记录实验数据。
5.分析与论证
根据所见现象描述实验数据并记录,然后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简单的比较论证,因果推理。
6.评估
根据所得结论进行评估,注意根据假设与探究结果间的差异来改进探究方案,可以从评估中吸取经验教训。
7.合作与交流
最后写出探究报告,要求要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在合作中能听取别人的意见,以进一步改进自己的探究方案。
二、探究式教学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改正
1.教师要进入“探究”角色
现在一些教师还是习惯于传统讲授式的教学方式,他们往往“穿新鞋走老路”,在自己长期的教学生涯中形成了自己的课程讲授和评价方法,往往不愿意尝试也不敢于去打破自己的体系。当然还是有一大部分教师敢于尝试,不过即使他们已认识到探究式教学的独特优势,也看到了其实施的必然性,但是由于还没有完全深刻理解新课程,探究式教学仅停留在文字上。因而表现在课堂教学中就是有些教师会把学生引导进入自己事先设计好的教学思路中,而使得学生没有足够的自由空间去思考探究,所以首先教师要改变这种定势,转变观念,自己先进入到探究中,积极主动地学习有关探究的教育理论。例如在《牛顿第三定律》这一课:第一步,确定本节课的内容即牛顿第三定律的建立及实际应用。第二步,由内容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了解其主要推导过程并理解其意义,可以自主发现解释现实生活中的现象,注意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抽象思维能力及运用定律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步,收集有关牛顿第三定律的物理知识的资料,以及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第四步,研究学生思维特点。第五步,采用片段探究的方式,运用课堂实验法再现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两种现象,最后提出探究式问题:力与作用力是不是一样大小?有何不同?
2.建立探究背景环境
在讲授时为学生创设情境,与生活现象相联系。可以引入本节课的学习,例如探究牛顿第一定律的时候,可以拿两个鸡蛋,一个生蛋一个熟蛋,让学生们判断。把鸡蛋放在桌上,用手把鸡蛋迅速扭动。离手后观察它的转动情形:如果鸡蛋转动得很顺利,则为熟鸡蛋;反之,如果转动得不顺畅,则为生鸡蛋。因为熟蛋被扭动时,蛋白蛋黄全部一同被扭动,故转得顺利。反之,生蛋被扭动时,只是蛋壳受力,而蛋白和蛋黄几乎未受力。由牛顿第一定律可知,蛋白和蛋黄因惯性几乎停留不动。于是,蛋壳的转动就被蛋白拖慢了。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探究积极性,从而为探究本节的内容打下基础。
3.多样化探究方式
幽默诙谐的语言往往能够激起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学习动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恰当引入一些蕴含物理知识的谚语寓言、故事等,通过这些生动的形式引起学生的兴趣,在快乐的环境中学习探究。例如:“真金不怕火来炼,真理不怕争辩。”是因为从金的熔点来看,虽不是最高的,但也有1068℃,而一般火焰的温度为800℃左右,由于火焰的温度低于金的熔点,所以金不能熔化。还可以借助多媒体,将学生亲身尝试和体验的探究内容,用图片或视频的形式来展示,从而为学生营造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然后再用一些实验器具供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发现。
一、创新服务理念、更新管理制度。
(一)创新服务理念
创新服务理念,就是要从“以书为本”转移到“以人为本”的轨道上来,从“图书馆轴心论”向“读者轴心论”转化,从“以馆藏为中心”向“以读者为中心”的模式发展,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即实行图书馆人性化服务,把方便读者利用文献信息资源摆在图书馆各项工作的首位。图书馆人要尊重、关心、理解、爱护和帮助读者,满足读者的需求、实现人的价值、追求人的发展、体现人文的关怀,为读者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天候、多元化、深层次的服务模式,这是现代化图书馆发展所追求的一种新型的服务理念
(二)更新管理制度
科学、有校的制度创新是提高图书馆运行效率的关键所在,图书馆制度的建立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要让读者理解和感受到他们实际上是这些制度的最终受益者。因此,图书馆的制度应本着尊重读者、方便读者的原则,减少各种关卡,实行便利读者的藏、借、阅一体化简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读者监督制度,如:建立读者意见信箱,公布馆长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建立申诉制度和仲裁制度,让读者明确维权的方法与途径,使读者真正成为制度的主人。
二、创新服务模式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数字化信息资源在图书馆领域的普及应用,图书馆从传统服务模式向开放式、网络式的信息服务模式转变,图书馆人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开发新的能够让读者更加方便并乐于接受的服务模式,才能更有效地为读者提供新颖、快捷、具有个性化、人性化、专业化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服务模式
主动接近读者,实现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的转变。1、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通过多种途径与读者沟通,让读者了解我们的馆藏、我们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以及如何获得这些服务。如通过网络等途径介绍图书馆的服务机制、服务内容、服务手段等,指导读者充分利用图书馆。2、通过图书馆主页、E-mail 、和主动上门的服务方式开展读者信息需求的调研,了解读者的现实需求与潜在需求,及时做好各种形式的辅助服务和延伸服务。3、及时跟踪信息资源、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并将这些最新的理论与科学技术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推送给读者。
(二)IC信息共享空间服务模式
互联网和Web技术的快速发展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学习方式,以往主要通过书本来学习,而今他们更喜欢通过网络来获取知识。与此同时,教学模式也发生着变化,学生与教师通过更直接联系和快速地搜索网络资源而灵活地参与学习过程。因此他们非常希望有为他们特意设计的学习、交流、创作和研究的环境,从学习或研究任务的开始制定、准备资料、交流讨论和最后写作都在一个相对方便和舒适的环境内完成。信息共享空间IC(Information Commons)服务模式就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这样的学习环境。IC服务模式以用户为中心,把空间、信息技术、信息资源、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和服务等众多因素整合在一个相对无缝的环境中,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它既是学习中心,也是交流的场所,它以内容最为丰富的知识库,将校园内的学生、教师、技术专家、图书馆员、写作指导教师、教育设计师和其他读者团结在一起,并将参考咨询、网络技术服务和多媒体资源结合在一起,为读者提供一个促进学习交流、互动合作、研究创新的信息共享环境。
(三)应用CRM管理服务模式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CRM应用于图书馆管理的重要前提,首先要建立对读者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规范以读者为核心的业务流程,提供以读者为驱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图书馆要与读者进行经常性的、适时的交流和沟通,通过双方的互动,既促进图书馆服务价值最大化的实现,还可以引导用户需求与合理调控用户行为,满足用户需求,促进用户的忠诚,实现图书馆的平等服务,如:应用客户关系管理对读者的知识结构、心理倾向、信息需求和行为方式的分析,按用户的个性、习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数字化信息资源及传统的文献资源,向读者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能满足读者个性化信息需要的特色服务:向读者提供信息咨询、信息导航、信息推送、查新、信息服务定制等等,通过服务的集成可以方便不同的用户真正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文献信息。使图书馆拥有更多高价值的、回头的、满意的用户。
三、服务内容的创新
网络化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赋予高校图书馆新的服务内容,高校图书馆应充分利用馆藏、网络信息资源、现代化技术及人才的优势,创出自己的服务品牌。
(一)网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网络信息资源为高校的文献信息传播和获取开辟了极为广阔的前景,也是图书馆开展服务创新活动的物质基础。图书馆应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及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网上虚拟资源的整序、开发、传递和利用工作,将有限的馆藏和无限的网络资源共同构成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基地。采用多种方法,如:内容分析法、新信息联想法、多种信息综合法、预测法、评估法等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加工,使信息有序化、知识化、系统化,以备读者之需,这样才能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为广大读者提供更方便、全面、新颍、快捷的具有个性化、人性化、专业化的信息服务。
(二)加速特色数据库建设,实现文献资源共享
任何一所图书馆都不可能将世界上所有文献信息都收集齐全,所以,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图书馆要根据本校特点、围绕本校教学科研需求和重点学科发展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光盘数据库和网络数据库的购买、建设工作,其次图书馆应加强与学校各院部的联系和沟通,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专业性,并利用本馆特色资源与学院各资料室合作开发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网上特色数据库,如:科研成果数据库、学生论文数据库、学术会议资料数据库等, 并推广特色服务:如提供关键词、著者、篇名、专业等检索点供读者检索使用。如:我馆除购买世界煤炭数据库和煤炭图书馆信息网的使用权外,还开发了采矿工程电子图书、煤炭技术与煤矿安全等数据库和本校研究生论文、学术会议资料数据库等,并上网服务,使我校图书馆成为安徽省教育图书文献保障系统(ALISA)的重要节点之一。
四、服务手段的创新
(一)现代化图书馆信息服务
现代图书馆服务系统是一种多种媒体资源、多系统平台运行、多种服务方式共存的开放式复杂过程系统,图书馆应添置必要的硬件设备,改善服务条件:1、实现工作环节的自动化、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全方位做好优质文献信息服务。2、借助网络开展多种Web站点服务,如提供网上预约、催还、续借、咨询等;3、开展网上新书通报、馆藏推介、馆际互借、和网络的信息传递服务,并且提供各类数据库的下载浏览、导航服务和网上定题咨询服务4、建立网络参考咨询服务平台。5、开展在线咨询服务。6、开展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7、采用Internet的E—mail远程登录服务等,使图书馆网上信息系统成为图书馆重要的服务手段和服务窗口之一。
(二)加强馆员队伍建设
高质量的信息服务,需要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信息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引进和培养大批既能充分掌握和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同时又具有图书馆学知识和专业学科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当前高校图书馆面临的当务之急,也是图书馆创新服务成败的关键所在。只有建立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且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才能把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计量化和条理化。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赋予发展以科学的内涵;科学发展是为了更好地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吴雯娜,张翼燕等.图书馆服务创新的时间与探索.中国信息导报,2006 (9)
[2]宋 琼.论信息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创新之根本.现代情报,2008(4)
[3]陈利民.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初探.图书情报工作,2009年增刊(1)
1 五年高职高专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是两方面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思想观念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冲击。首先,手机最初的功能是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后来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智能手机出现了,而且更新换代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功能也是越来越多,联系的功能反而不再占主要地位。其次,网络的快速发展给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便利,他们可以通过网络查找学习资料,了解最新的学习信息,接触多样的学习资源。但是五年高职高专的学生毕竟是十五六岁的孩子,他们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抵制不住游戏等的诱惑,在使用网络学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沉迷于游戏中而无法自拔。在教室里,因沉迷手机游戏而不能认真听讲,在宿舍里,因沉迷网络而不能按时就寝导致第二天精神萎靡不振、注意力不集中、上课时睡觉等等问题。二是,高职高专教育管理队伍数量严重不足导致不能有效教育管理。第一,管理人员数量上不足,一名管理人员要管理多个班级几百人,时间、精力不够,直接影响了教育管理的有效性;第二,管理人员专业管理知识不足,在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管理技能上没能有效地进行教育管理。这种情况下,任课教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比如课间或与课堂学习内容相关时的课上,对学生进行单独的、简单、深刻的教育管理。
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学生五年高职高专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培养社会所需的实用性人才,就要运用恰当的教育管理思想来指导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而人本教育思想就是合适的教育思想。
2 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
现代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是一个包括众多教育流派的庞杂体系。从狭义上说,它特指20世纪60、70年代盛行于美国以罗杰斯等为代表的人本主义教育思想。这一教育思想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发展人的潜能和树立自我实现观念,主张教育是为了培养心理健康、具有创造性的人,并使每个学习者达到具有满足感和成就感的最佳状态。
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在五年高职高专学生教育管理中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五年高职高专的学生来自初中毕业生,这时的学生年龄在十五六岁,他们活泼、热情,自我控制力较差,自我认识不足,人生观、世界观都还不成熟完善,学习基础不扎实、学习知识掌握不牢固,已有的学习习惯不足以让他们自觉地习得更多的知识,但是他们的可塑性很强,善于和老师、同学交流,有较强的积极向上的意愿,也较容易接受来自老师、同学正能量的影响。
3 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在五年高职高专学生教育管理中运用的研究
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核心就是要“以人为本”。在五年高职高专学生教育管理中,就是要以学生为本,而不是以教师为本。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3.1 促进每个学生个体的潜能的发展
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估量的无限潜能。学生最终的知识量的多寡、学习能力的高低等等,取决于学生个体潜能激发的程度。以学生为本,重视学生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积极能动性,最终激发学生的学习能力、为人处世的潜能,学生将来工作的高度、生活的质量。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3.2 承认、尊重个体差异,展现学生丰富多彩的个性世界
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事物,人也不例外。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有的学生属于会学习型的,轻松学习(相比较那些埋头苦读而言)就能获得理想的成绩;有的学生属于善于交际型的,可以和不同性格的人友好相处;有的学生属于领导型的,对于学生工作做起来得心应手,等等。这时,作为教师,要看到学生个体的差异,尊重这些差异,不一刀切,不统一标准、要求,要以学生为本,营造更多的、多种多样的氛围,强调学生“自我实现”,让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
3.3 注重培养学生的健全的人格,智商高不如情商高。
五年高职高专的学生中的大多数人的学习习惯、学习模式、学习能力已经基本定型,而且根据我国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对此类学生的培养重点应该是实用技能的培养,那么,这一阶段的学生的教育管理的重点也应该是注重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而知识的传授应该次之。培养学生成才之前要先成人,成为人格健全的、乐观的、积极向上的人。
长期以来,高中物理难教难学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初高中物理衔接阶段,台阶效应的存在,使学生一下子从机械学习变成主动学习,从简单记忆变成深入理解和灵活应用,学习物理的时候便往往不知所措,导致学生在高一物理的学习过程中,不论是在客观的知识衔接方面,还是主观的学生的学习心理过渡方面,都给高中物理教学工作尤其是高一物理教学工和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一、初高中物理教材之间的不同
物理学科是初高中教学衔接的重点学科。初中物理教材内容多是简单的物理现象和结论,而且常常与日常生活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以观察、实验为基础,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定义与解释简单粗略,研究的问题大多是单一对象,单一的、静态的简单问题。而高中物理学习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比初中有了很大的增加,研究的物理现象比较复杂,分析物理问题时不仅要从实验出发,有时还要从建立物理模型出发,要从多方面、多层次来探究问题。高中物理教材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表述严谨筒捷,对物理问题的分析推理、论述科学严密,教材可读性自然大打折扣,学生阅读难度大,不易读懂。高中教材有别于初中教材的特点都是:(1)知识量增大。学科门类高中与初中差不多,但高中的知识量比初中的大。(2)理论性增强。这是最主要的特点。初中教材有些只要求初步了解,只作定性研究,而高中则要求深人理解,作定量研究,教材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大大加强。(3)系统性增强。高中教材由于理论性增强,常以某些基础理论为纲,根据一定的逻辑,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结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前后知识的关联是高中物理教材的一个表现。另外,知识结构的形成是另一个表现,因此高中教材知识结构化明显升级。(4)综合性增强。学科间知识相互渗透,相互为用,加深了学习难度。如分析计算物理题,要具备数学的函数,解方程等知识技能。(5)能力要求提高。在阅读能力、写作能力、运算能力、实验能力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与培养。
二、初高中学生的认识与思维发展规律存在明显的不同
在整个中学阶段,初中生的思维与高中生的思维是不同的。初中生的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经验型,他们往往要借助于生活中的亲自感受或习惯观念等进行思维活动,根据这种思维习惯,初中的物理教材大量地安排了演示实验,并举了大量生活中的实例来引入物理概念,强调从实验得出结论,因此定性的感性的知识多,定量的理性的逻辑内容少。而高中生的思维则要形成抽象思维,属于理论型的,对他们要求能够利用理论作指导来分析归纳综合各种事实材料,掌握一定的逻辑思维的程序,利用判断推理等手段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领域,并发展成一定的知识体系。
有关研究表明从初中到高中思维的发展存在着关键期与成熟期,有的文章材料提出初二阶段是思维发展的关键期,从初二开始,学生的思维开始由经验型水平向理论型水平转变,到了高二年级这种转变初步完成,这时中学生的思维成分、个体差异水平基本上趋于稳定状态,思维发展变化的可塑性渐小。初二是思维转变的质变阶段。但由于新教育大纲的实施,初中物理大量降低了理论思维水平,强调从演示实验与生活常识出发学习物理,因此将这种思维的转变,在物理学科中向后推移到高一,因此高一学生的智力表现、思维水平、成绩变化大起大落的情况还是较为常见,且在数理化等抽象要求较高的学科出现了大面积的不及格现象,与初中的相对稳定有很大的变动,而到高二以后则又相对比较稳定,因此从这一变化情况来看,高一是思维质变的关键期,与此相适应的高中教材思维要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也是相当一部分同学进入高一适应的原因。
三、初高中学生学习物理的心理过程
中学生物理的学习,通常是从生动的物理事实出发,认识这些物理事实所反映的物理本质而形成物理念、物理规律;这是由感性到理性是第一个飞跃。利用物理概念与物理规律来解决一些具体的物理问题则是由理性到感性的第二个飞跃。因此中学生学习物理一般需经过以下心理过程。
(1)从物理感觉到物理知觉,感觉是认识的初级形式,知觉是大脑对客观事物的初步分析和综合的结果,是感觉与思维之间的重要环节,学生通过眼鼻耳舌身对物理现象、物理实验形成物理感觉,从中了解到某些属性和特点形成物理知觉,这是感性认识的初级阶段。
(2)从物理知觉到物理表象。在物理感知的基础上,有可能建立物理现象之间的联系,形成物理表象,是物理事实非本质属性与外界的联系,它虽具有一定的概括性,但仍属于感性阶段,是事物的直观特点的反映,是从具体的物理感知到抽象的物理思维形成物理概念和规律的过渡和桥梁。
(3)从物理表象到抽象思维,多数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由于内涵和外延因素的隐蔽性,仅靠物理表象是不能形成的,必须在物理表象的基础上,抓住反映物理事实的本质因素,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这就需要抽象思维,这是形成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的关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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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叶金福.物理教学中如何处理好初高中的衔接[J],福建教育学院学.2008,(12).
新课程的初中教学改革已开展多年,而现行的高中教学难以适应在新课程影响下的学生的教学,初中生升入高中以后,“物理难学”似乎成了学生们的普遍呼声,我们从根本上改变教学观,革新教师的教学方式,注重学生的发展,加强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针对初中教学不到位的知识点,要给予必要的讲解和补充
由于物理教学的阶段性,学生初中接触到的有些物理知识是有局限性和不严密的,然而这些知识却会使学生形成思维定势,例如初中阶段学到的物体对接解面的压力,经常遇到的是水平状态的情形,结果使不少学生有“压力等于重力”的片面认识,这对他们进一步学习高中物理产生了负迁移。另外,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错误的感性认识,往往顽固地存在于学生的头脑中,尽管他们经过了初中物理的学习,但并没有真正地排除这些错误的认识,随着时间的迁移,正确的东西遗忘了,错误的认识又会浮出水面,如对牛顿第一定律的学习,初中教材的叙述是“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而对于力和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关系,并没有确切表述,所以学生对“力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而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的理解不到位,很多学生受生活经验的影响,还要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认知水平采取螺旋式的方法,降低知识的梯度和学生接受知识的难度。
二、转变教育观念,调动学生学习能动性
传统的教学模式,在某些环节上学生也参与了一些活动,但总体上教师一直处于主导和主体双重地位,学生只是很被动地接受。我认为课程改革实施下教师应做到如下两点.
1.教师角色合理定位,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
如何在新课程标准下构建合理的新课标教学模式.是新时期教育工作者面对的一个现实的问题。因此,教师的角色是调动学生主动思维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创设条件,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探究。多数初中学生,跟着老师转,死记硬背教师布置的内容,没有预习教材、和进行有关的课外阅读以及实验观察的习惯,所以在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过程中,导致个别学生只注意表面现象,不探究现象的实质,这样的学生在考试中往往也能取得较好的成绩。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组织者、帮助者和引导者。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把问的权力交给学生,把读的时间还给学生,把讲的机会让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使他们学得主动,学得轻松,使其个性、特长自由发展,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2.注重学生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情商
1995年和1996年,美国哈佛大学的行为与脑科学专家科尔曼相继推出《情感智力》和《情绪脑》,认为人有两种不同形式的智力:理性的和情感的。人的成功与否,不仅仅取决于智商(1Q),还取决于情商(EQ),对经典的智力概念提出了挑战,对传统的教育观念更是形成了极大的冲击。因此,教育必须要对学生情感给以应有的关注,在发展学生智力的同时,必须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情感,发展学生的情感智力。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的发展绝不仅仅取决于其知识、智力,而是取决于其综合素质。这种综合素质包括人的身体、知识、智力、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个方面。过去我们的物理教育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强调更多的是为了应付考试的知识基础和智能基础,而对情感基础、态度基础、价值观基础等都不够重视。
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习兴趣是学生对学习活动或学习对象的一种力求认识和探索的倾向,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时,就会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就会全神贯注、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对所学知识加以关注和研究。
1.提倡学习多样化
要尽快让更多的学生适应高中的学习和生活,让他们课后相互讨论,共同通过网络等途径查阅相关信息,并在下一节课中,留出适当时间,鼓励学生充分发表自己所查阅到的内容,然后全班同学都共同分享每一位同学的成果。教师可让学生课后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资辩或解决问题,旨在鼓励他们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动手、并增强处理和收集相关信息的能力,还可以增进同学间的交流和友谊。教师要尽量为学生多提供一些学习信息,如网络学习物理知识,讨论物理问题,探索物理新知,拓展物理视野,介绍开拓物理思维的网址,介绍好的参考资料、科普刊物、科学名著、科幻读物、科学小发明启蒙读物等等。
2.充分利用物理实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实验是物理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只有重视实验,才能使物理教学获得成功,学生只有通过实验观察物理事实,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知识。上课前引入简单易行、随手可做的实验,学生情绪高昂,注意力集中,才能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一是上课时演示实验讲究趣味性。如在讲大气压时,可在装满水的杯上用硬纸片盖住并倒过来,发现水并不流出,纸片也不下落,使学生确信大气压的存在。接着让两个学生探索马德堡半球实验(可用小吸盘代替),使他们感觉到巨大的大气压力,这样就会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感兴趣、印象深、理解透、记得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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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鹏涛.初高中物理教学衔接问题研究[D].学位论文,2006.
【论文摘要】新课程更加关注科学主义价值观和人文主义价值观的双重体现,为更好的实现课程目标,我们要用科学人文主义指导高中物理教学。我们要充分发挥高中物理新课程设置的优势,在授课的同时将人文知识传递给学生,同时,要从“发挥美育功能”、“加强科学价值取向指导”等角度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的培养。
新课程理念更加关注科学主义价值观和人文主义价值观的双重体现,以形成“科学—人文主义”的价值观。 科学人文主义是一种以科学主义为基础和手段,以人文主义为方向和目的的人的发展观和社会发展观。高中课程领域之一是《科学》,其中物理这个学科的理科性较突出,其人文教育作用则更需要挖掘。为了实现物理课程标准,提高学生科学素养,教师应当努力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践,用科学人文主义指导高中物理教学。
一、充分发挥高中物理新课程设置的优势,在授课的同时将人文知识传递给学生
高中物理新课程,不论是目标设置还是课程标准上,都体现着了鼓励学生“学习终身发展必备的物理基础知识和技能”,我们物理教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的课程和文化活动,为学生提供人文文化的土壤。
1、倡导物理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开展。
研究性学习通过富有启发性的问题或能激起问题的事物或现象,驱动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观察、实验、收集事实证据,提高质疑、推理和批判性地思考科学现象的能力。近两年来,我校物理教师指导的研究性学习的课题有:《从力学角度研究球鞋用料和性能》、《厨房里的物理》、《光污染的危害与防治》、《中国古代船技术评析及模型制作》、《刀具上的力学》、《直升机主旋翼对飞行姿态的影响》,这些物理类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开展对学生应用物理规律和知识解决问题提供了表现的平台。
2、精心设计问题,由问题引导学生了解物理基础知识在生活生产中的应用。
在学习高一物理新课程第一章是“探究自由落体”时,我编制了一道开放性问题:
水火无情,人所皆知。发现火灾后,人们为了阻止大火沿着电气线路蔓延,都会拉闸停电,所以万万不可乘坐电梯(消防电梯除外)逃生。跳楼求生的风险很大,只在楼层比较低,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使用,并且一样要注意方法。首先,可把棉被和床垫丢出窗下,以便身体落地时减少受伤。其次,爬到窗外,双手抓住窗沿,身体竖直下垂,然后放手,双脚落地跳下。这个姿势比蹲在窗沿上,直接跃下去受伤的可能性小一些。请你用物理规律解释为什么这两种落地的方法受伤的可能性小一些。(写出必要的公式)
让学生了解火灾中自救的方法,是很实用的知识。学生普遍反映,做完此题就更正了许多火灾逃生时错误的想法。
留心积累材料事例,精心设计引导意图的习题,就能在授课的同时将人文知识传递给学生,发挥新课程改革的“终端”的角色。 "
二、用科学人文主义指导物理教学,人文精神是最核心的东西
在人文文化中,人文精神是最核心的东西。人文精神是人文文化的精神理念,是人文知识、人文素质的内化和升华,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取向。
物理科学技术往往可以在短短几年内成倍的发展,而人文文化却不可能“速效”生成。人文文化和精神的缺陷和隐患就像慢性恶化,关系到民族兴衰,千万不可走到岌岌可危的地步,才去重视它!为此,我们在物理教学中要重视以下几方面:
1. 发挥美育功能
物理何来美呢?物理是很美的!高一物理教材以力学为主要内容,高二以热、光、核为主要内容,无不充满客观事物的和谐美。比如说,运动与静止、反射与折射、电磁光三者的相互关系,体现了物理理论的对称与统一,充满哲学美;又有谁能说三棱镜的色散、光的衍射、干涉等形成的图案,不是充满科学密码的天然美?反粒子存在的预言、相对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高度统一,更加是科学之美!
物理教学内容虽然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规律,充溢其间的是概念、公式、定律和定理,但让学生领悟其中的简洁、对称、和谐、统一,发挥美育功能,能进一步加强学生对物理知识的理解,对自然的认识。这种融合了自然界客观事物的规律之美在美术、语文等诗情画意之美中又如何感受得到?唯有物理教师才领悟得到!
2.加强科学价值取向的指导
物理教学使人掌握真理,具有理性。目前,大学生、中学生生活态度的畸变和接连不断的校园暴力事件令人吃惊,如果我们能够将科学的理性影响扩展到学生的价值观中,引导他们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并学会用联系、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那么,青春的困惑和不良诱惑难道不会得到更好的处理途径吗?科学价值取向的指导可以擦亮孩子的眼睛,对科学的爱恋可以增强孩子对社会不良风气的“免疫力”。
一个“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并注意将科学人文主义运用于物理教学的老师,将为学生的一生播下幸福的种子,使之受益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