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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1 17: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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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论文

篇1

首先,应该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论文也是培养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任何一种教育方式都不应受到歧视。 

其次,知识散乱系统性不强,隐性知识有待显化。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社会技术型人才和有专业技能的从业人员为目的,颁布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技能证书,人才多复合型。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理论,组织管理能力,公关协调方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而目前的高等职业教育则片面强调单一或简单的培养模式,虽然没有放松对学生的实际操作技术培养,但是对于理论知识的教育却有所缺失,造成了学生的理论体系混乱,知识散乱,缺乏组织性。教育应以学生为本,高等职业教育也应积极探索更合适的教育方式,培养出真正的高等技术型人才。 

再次,师资力量有限。师资力量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近几年来新型的一种教育模式,起步晚,教学经验不足,力量有限。而教师的教学方法,课程跟进的模式,以及在经验等的方面有所欠缺,不能完全适应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再加上高职教师的来源限制,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偏老龄化,使得思维模式僵化,创新力度不够,新的教育模式及理论更新慢,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速度。这些问题都成为限制高职发展的问题与矛盾。 

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问题和挑战 

(一)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体系不健全 

职业教育以职业资格为导向,突出实践环节,强化专业技能训练,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不同产业的诸多不同岗位和工种,专业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是一个复杂的教育系统,难以形成一种普适性的教学方法,而短期内整合出一个完整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体系也有难度。近年来,在介绍和引进国外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上进展较快,如德国的行动导向教学法的理念及相关教学方法。但由于我国职业教育体制、教学模式、职教学生等情况与之相似度极低,简单模仿或生搬硬套国外的职业教育方法,显然行不通。怎样吸收国内优秀的传统教学方法,同时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经验,进行有效的整合,形成我国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体系势在必行。 

(二)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缺乏 

职业教育质量不高,依然处于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与缺少高水平的双师素质队伍有一定的关系。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大部分高等职业学校由普通中专转型过来,这部分教师的学历整体较差,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很低,学术素养较弱,在学术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能力方面较差。受到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新进的教师大多来自普通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部分甚至是本科毕业生,缺乏企业工作经验,这些教师动手能力较差。社会对职业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偏见,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教育,职业教育地位较低,吸引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难度还较大,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整体偏低,与企业的待遇差距过大,聘请优秀的企业优秀技能人才作为兼职教师也比较困难。名师出高徒,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的缺乏,“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改革难以有效推进,专业课综合性的实践项目难以有效开发,严重制约了教学方法的改革,影响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三)教学资源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束缚 

近年来,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加剧了教学资源的紧张状况,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水平不断降低,有些学校甚至连国家规定的指标都难以达到。实践教学中,难以满足人人都能动手、人人都能参与的教学需要。职业教育强调技能学习,需要投入大量实训设备,以便学生进行实践,相对其他类型的教育,投入要求更多。然而,我国职业教育的生均拨款水平较低,办学经费的不足,制约了职业学校在教学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仿真工厂和实训场所不足,直观性教学难以开展,教学做一体化教学难以实施,制约了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运用。 

职业教育注重技能学习,突出实践环节,要求打破学科课程体系,进行项目化教学、多元评价考核。这就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管理方式。然而,我国职业教育学校绝大多数是公办学校,受国家教育体制的限制,实行的是整齐划一的办学制度和评价方式,从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督导检查、考试安排等,教学管理模式已经固化,这种固化的模式难以调动教师教学方法改革的积极性,教学方法改革实施难度较大。 

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和创新对策 

(一)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构建教学方法体系 

首先,深入开展教学方法的理论研究。以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为基础,深入分析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特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研究适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理论基础,为具体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提供理论支撑与指导。其次,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分类与整合研究。以现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为研究对象,科学分类,同时,吸收借鉴国内外其他教育类型的教学方法,构建出适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体系和职业教育一般性教学方法。再次,进行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实验研究。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研究不应停留在经验和理论的探讨层面,还要通过科学实验的方式开展研究,探索不同教学方法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影响水平,总结不同教学方法的主要特点、适用范围、操作步骤,为职业教育具体教学方法的选择提供依据。最后,进行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成效的评价研究,鉴于人才成长的滞后性,科学制定教学方法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体系,合理的评价标准才能有力地推动教学方法改革。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教师是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实施者,教师队伍水平是决定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是保障教学方法改革的基础。首先,对于已有的师资,主要是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能力包括知识能力、技术能力、教学能力。知识能力的提升可以通过进修、学历提升等形式进行;技术能力的提升需要有计划地实施教师进企业顶岗实习,了解和把握企业的最新技术发展情况;教学能力提升需要抓好教研活动、教学竞赛等,以活动为载体,促进教师对教学的反思与学习借鉴,提高教学能力。另外,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学习也是必要的。其次是对新进的师资,不仅有学历方面的要求,更要强调有企业的工作经历,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就要达到企业技术人才的优秀标准,借鉴国外职业教育师资准入制度的成功经验,提高我国职业教育师资准入资格与条件势在必行。再次是聘请高水平兼职教师,职业教育强调职业性和技术性,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新的应用技术要不断充实到教学中,学习内容与职业岗位要求对接,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要达到这样的要求,仅仅依靠职业学校自身的教师难以达到,必须借助行业、企业力量,聘请行业、企业优秀的技术能手,组成一支专兼合理的教学队伍共同完成。职业教育教师应既是技术的能手,又是教学能手,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才是教学方法改革的有力推动者。 

(三)营造适宜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环境,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篇2

二、高职教育国家制度的建构

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强调要建立职业教育的国家制度。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多次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挖掘和深入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经验,将成功案例上升为国家制度。④从目前来看,我国高职教育的国家制度虽未成型,但已开始建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决策与管理制度,即什么样的国家机构对高职教育的发展负责,并实施对高职教育的管理;质量标准及保障制度,即国家如何通过建立统一的质量标准来保障高职教育的发展质量;国家课程及考试制度,即是否存在一个统一的课程与考试制度,以保障国家教育目的的达成;高职教育的资源配置制度,即国家通过什么样的资源配置形式来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

1.决策与管理制度。高职教育在管理上一向以省级政府为主。近年来,国家通过成立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将高职高专处由高教司划归职成教司统筹管理,支持和引导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运作,直接介入高职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使得中央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指导不断强化,对高职教育宏观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强,教育改革的主导权逐渐由地方转为由地方和中央政府共同掌控,体现出浓厚的“国家化”倾向。

2.质量标准与保障制度。2000年以来,我国通过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质量评估标准、教学标准、专业设置信息等措施,初步构建了高职教育的国家质量标准与保障制度。2000年,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从领导能力、师资队伍、办学规模等方面规定了高职院校的设置标准。2008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方案颁布,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有了正式标准,并进入常态化阶段。2012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出炉,标志着高职质量评价体系的初步建立。同年,高职教育领域410个专业有了国家统一的教学标准。此外,国家还建立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平台,对全国专业分布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这一系列标准、评价体系的与实施,我国形成了国家政策引导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制度,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办学起到了规范引导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质量标准与保障体系使国家意志开始强力介入高职的办学领域,对于破除地方利益、引导高职办学为国家利益服务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3.国家课程与考试制度。国家课程是指在国家统一标准下讲授、实施国家教育目标的课程,如语文、数学、外语等公共课就属于国家课程。目前,在高职教育的专业课程领域还没有统一的国家课程,但中央财政支持的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以及高职教育国家精品课程都对高职教育的教学目标、课程内容起到了规范与引导作用。如果说公共课等课程是“显性”国家课程,那么共享资源库和精品课程就构成了“隐性”国家课程,通过“显性”与“隐性”的国家课程建设,我国建构起高职教育的国家课程体系。在考试制度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国家考试制度的作用,在技能大赛中获奖就相当于获得了“资格认证”或“升学凭证”。例如在某些省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奖的参赛者经过相应的理论考试后,可以直接取得高级工资格认证或技师职业资格,有些可以入本科院校就读。对于这种现象,周济同志表示“,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揭示了技能大赛具备国家考试制度的性质。国家课程与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央集权的标志,有利于保障国家教育目的的实施,对构建民族共同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4.高职教育资源配置制度。长期以来,高职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2004年之后,高职教育的办学经费逐步多元化,特别是来自中央政府的经费开始增多,中央开始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方式推进高职教育的发展。2004年,中央投入专项资金启动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财政大规模支持职业教育的重大项目,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已投入38.6亿元支持该项目。⑤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投入40亿元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支持976所公办高职院校的1812个专业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同时,“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至少26亿元专项资金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上计划中央投入累计已超过120亿元。中央政府投入的加大,意味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影响日益加深。高职教育国家制度的初步成型,意味着国家建立了相对统一的高职教育办学方针、管理体制、质量标准,并对课程内容和教育目标进行控制。高职教育国家制度建立的过程,是国家不断强化对高职教育干预的过程,也是高职教育“国家化”趋势加强的过程。

三、高职教育“国家化”方式、方法的形成

近年来,中央对高职教育进行宏观调控的方法越来越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

1.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实现国家对高职教育的管理。在这方面,我国建立了一整套规范高职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如《教育法》规定由国家举办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包括高等职业学校,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系列中的法律地位。此外,《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也建构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制度框架,《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近期也已纳入国家立法规划。总体上,近年来中央政府针对高职教育的立法意识不断加强,立法层次由片面化走向综合化,从单项教育立法逐渐转向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法体系,教育立法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大幅度提高,国家对高职教育的管理和规范也更具深度和广度。

2.运用拨款和项目等激励手段,不同于以往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在这方面,中央政府娴熟运用拨款、项目激励等多种方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激励高职教育达到国家设定的目标,自动、自觉地为国家服务。在拨款方面,中央政府不负担高职院校的常规性经费,高职院校拿到的国家经费主要是专项拨款,但这种专项拨款往往带有附加条件,是国家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在项目激励方面,近年来,中央政府越来越频繁地通过各种项目支持、引导高职教育建设。如2006年以来启动的国家示范校、骨干校项目、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以及高职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等,都由中央财政支持,这些项目投入巨大、覆盖面较广、涉及点多,极大提高了高职院校的硬件条件与服务能力,也使国家意志深深嵌入高职教育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实施过程中。

3.确立高职教育“国家化”的典范。这方面的典范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示范校建设具有典型的“国家化”色彩,首先,它在理念上凸显“中央引导”的原则,中央对各地的示范校提出“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等全局性建设目标,并对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模式、教学质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彰显中央对高职教育进行宏观调控和质量监控引导的意志。其次,在操作方法上,示范校建设由中央扶持,中央财政分期投入24亿元专项资金,撬动地方财政投入60亿元,形成了中央引导、带动地方的“四两拨千斤”的建设模式。再次,中央对示范校的建设、实施、质量进行严格监测,保障国家意志在示范校建设中的体现,形成了高职教育实施国家意志的监测与保障模式。最后,示范校在招生上打破了高职院校一般在办学区域招生的常规,明确规定要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招生的全国化对于突破高职教育的“地方化”具有重大意义。通过示范校建设,中央对高职教育的宏观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强,国家意志在高职教育领域得到更深入的执行,一批由中央扶持、为国家战略服务,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等层面接受中央指导,招生全国化的典型高职院校成长起来,高职“国家化”的典型案例得到了确立。在示范校的辐射、引领作用下,受中央政府影响的高职院校越来越多,高职教育的“国家化”趋势得到巩固。总体而言,中央政府运用立法、拨款、项目激励、确立典范等方式和方法,设定高职教育目标并进行质量监控,加强了国家对高职教育领域的控制。

四、高职教育“国家化”趋势的影响

高职教育领域的“国家化”趋势实际上代表了中央政府在这一领域的集权倾向,虽然这种集权倾向在提倡教育分权的时代显得吊诡,但正如挪威教育家波•达林所说“:有分权发生的地方就需要重新定义中央的作用。分权和日益强烈的中央控制有可能在同一系统内同时发生,结果将形成更加紧密结合的系统”⑥。换言之,分权和集权不过是硬币的两面,无论是进行分权或者集权,其共同目的是使教育活动更有效率,更能促进教育的发展。在这方面,高职教育的“国家化”对高职教育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概括来说,高职教育“国家化”对高职教育的发展有三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高职教育市场从区域分割走向统一。在高职教育领域,由于管理体制以省为主,各省高等教育系统各自为政,形成了高职教育“地域分割”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高职教育存在“诸侯经济”和“马太效应”两种现象,造成高等教育资源流动的区域壁垒,不仅影响人才的自由流动,加剧高职教育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而且严重妨碍教育质量的提升,不利于教育公平。有鉴于此,当前各地高职院校纷纷抱团成立区域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例如130多所高职院校共建“长三角”高等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但这种自发成立的区域联盟有其不可避免的松散性,还有赖于国家力量的整合来建立更为规范、统一、稳固的高职教育市场。中央政府作为全局性的教育宏观调控者,可以通过颁布国家职业教育规划、国家标准、职业资格考试等措施,打破高职教育各自为政的行政壁垒,推动高职教育统一市场的形成。同时,中央政府还可以制定竞争规则,维护竞争秩序,为高职教育提供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是有利于高职教育形成系统、科学的管理模式。当前,高职教育一些好的经验只能在小范围开展,难以形成国家制度。同时,高职教育的管理仍然以简单直接的方式为主,普遍缺乏规划。根据笔者统计,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有专门高职教育规划的地区不足1/3。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职教育迫切需要优化高职教育的管理系统和制度建设。在这方面,国家可以组织力量,对各地的经验探索进行提升、凝练,形成理论概括,并进一步上升为国家制度,推动形成科学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模式。同时,国家可以依据区域经济发展、企业用人需求、求学需求,制定全局性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并从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管理职业教育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出进一步规定,使地方政府的管理有法可依,推动高职教育管理的系统化。

篇3

2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后项一体化的必要性

2.1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地位的提升

在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历程中,相当长的时间其人才培养一直定位在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要从专科层次向本科以及研究生层次的高职教育方向拓展,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其在教育、社会认识等方面地位低下的现状,才能形成在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平等的地位,才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中关于对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类型的表述相吻合,并且以“学术目的为主”的普通高等教育并存于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各层次教育的论述相一致,形成在形式、层次上并驾于普通高等教育,不能在意识上贬低高等职业教育,认为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层次上只有专科层次.

2.2有利于高职教育完整体系的构建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在学历层次和结构上有所完善与提升即后项一体化,使高等职业教育在学历结构上形成一个体系:不仅要有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更要取得延伸,研究者认为高等职业教育以目前的高职高专形式的专科教育为主体;以普通高校的高职专转本为本科教育的通道;以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为研究生教育延伸,在形式上形了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社会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养体系,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要.如果高等职业教育只有专科层次的教育,虽然有利于培养人才对职业性、技术性的需求,但是对于技术的再认知将出现不合理的现状,对于一些高精度、高要求,通过师徒式传授的技术将出现断层现象,因此高等职业教育有必要向上层发展,有利于技术的总结与传授.

3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后项一体化策略

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建立与发展,虽然缓解了各地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需要高级技术型、应用型人才的迫切矛盾,但同时也给人们在意识上留下了职业教育就是培养劳动力的场所.高等职业教育应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应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高等职业教育要和普通高等教育要并存于高等教育中,它的发展趋势必然也应该包括本科阶段的教育、研究生层次的教育,而不应该只是作为一个单一的专科教育层次来培养人才,和更高层次的教育进行脱离.为了缓解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不合理矛盾,南京一直在致力于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后项一体化的举措.

3.1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后项一体化之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3.1.1继续加大力度推行“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教育

在南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中有部分院校已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更加强调实训、实习能力的培养这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有异曲同工之处,从本科层次分化出职业教育类型是一种共同趋势.为了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加快推进江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2年江苏首次推出“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学生读完3年专科,经考核合格升入相对应的本科院校再继续读2年,获本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2年参与“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共有11所高职院校,其中5所位于南京分别是: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与苏州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合作,进行分段招生.2013年参与“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高职院校南京增加了3所:分别是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以上“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就是南京对举办本科层次教育的新探索.自2012年江苏首次推行“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来,参与该项目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越来越多,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提供了继续接受本科教育的机会,在高校和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教育是高职院校举办本科高职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希望教育主管部门今后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行“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教育.

3.1.2借助普通本科高校进行高职专转本教育

目前普通本科高校接收高职教育数量自从1999年以来迅速上升,南京本科高校招收专转本学生多达17所之多,给高职教育提升至本科层次创造了一定的条件.普通本科高校一般采取高职学生毕业后取得专科阶段的毕业证书,经过专转本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高职毕业生转入本科学校继续学年,通过至少二年的学习,主要是学习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通过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的等环节的考核达到本科层次的水平,最终实现高职专转本教育.可见,专转本教育也是举办本科高职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希望今后有更多的本科高校以专转本的形式加入到接收高职院校毕业生的队伍中来.

3.1.3鼓励高职院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

高等在职业教育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上和国外的很多高校在培养目标上是一致的,这就为高职院校和国外的高校进行合作办学,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基于这样的办学愿景,2009年由江苏卓越国际交流教育基金会专门开发、专门为广大专科生前往国外大学取得本科学历以及本科后学历的绿色通道的“海外本科直通车引”项目,江苏有11所高职院校参与该项目,其中至2013年参与该项目的南京高职院校有6所,为江苏省专科学历学生赴发达国家攻读本科以及本科后高层次学历提供难得的机遇,为我国培养各类亟需的专业性、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搭建平台.可见,与国外发达国家进行高校合作办学,对高职人才进行培养是举办本科高职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鼓励更多的有条件、有能力的高职院校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本科高职教育,在政策方面予以支持,把相关本科院校引导向职业化培养,在资金方面予以帮助,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的硬件和软件;学校自身要构建职业化体系的理念,在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中体现职业化和专业性.

篇4

Abstract:Theessay,undermarketeconomy,makesaelementarydiscussionabouttherightrelationin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henceitexpatiatestherelationofthebasicrightrelation,thecorerightrelationandtheproceduralrightrelation.Theessaystatesthattherightrelationinthefield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isoneoftheadmixtureofpublicrightandprivateone,ofbothantinomyandunification,amongwhichprivaterightrelationisfullofrichconnotationasitisinthevaluecenter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relationundermarketeconomyandconstitutesacorerightrelation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

Keywords: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basicright;coreright;proceduralright

在高等职业教育由最初的国家福利性质向市场福利性质转变的过程中,市场力量的介入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形成了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不同的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这种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最重要的特征是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利内容的多样化①。认识和把握这种新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权利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首先存在着一种基础性权利关系。这种基础性权利关系,决定了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等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主体各自的权力、权利及义务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内容。

首先是公权利②关系。此处公权利指法律所表达的由高等职业教育过程和结果所体现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及社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既是为了从一个方面满足公民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此系政府责任,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此系全体社会成员义务。在高等职业教育活动中,就政府、学校而言,是通过权力的运作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就学生及其家长作为公民来说,是以积极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职业教育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均为义务主体,都必须为特定的公权利的实现而承担相应的义务。

此外,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公权利还包括学生作为公民依《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职业素质与技能,而职业素质与技能通常需要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获得。因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可以说是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的具体结合)。学生作为公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仍属于公权利。公民可以依《宪法》及《职业教育法》(第五条)向政府主张的权利,此时,公民是为该项公权利的主体,而国家负有给付义务,政府应通过行政权力运作,满足学生作为公民的该项权利要求。

但是,当高等职业教育在较大程度上由国家财政福利转变为市场福利之后,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至少已不完全是公共产品,而属于准公共产品甚至私人产品。近十余年来,政府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正是在不违背高等职业教育公共性原则的前提下,以选择性而非普遍性的资源分配取向和分担式的支付方式进行的,从而逐步形成目前有限财政拨付、个人给付、市场供应的局面。

我们认为,如果个人全额给付或者给付比例足够大(这同时意味着学校没有获得政府财政支持或财政拨付额度极为有限),则学生与接受给付的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了教育伦理上的契约关系外,还存在双方作为权利主体的以财产利益、精神利益为客体的私权利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或其他民间财团作为办学主体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后,其经营可以是赢利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实际上确认了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在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时,享有向学生收取高于其经营成本的费用的权利。该权利主体即民间财团或学校(法人)本身,而义务主体应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在这样一种权利关系中,双方均为平等主体,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当属于私权利。

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权利关系,是上述公权利与私权利对立统一的混合权利关系。其中的私权利关系内涵丰富,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的价值中枢,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私权利关系主要表现为学生与学校之间所缔结的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权利关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最现实、最具体、最直接的双边权利关系,因而可视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因合同主体之不同而大体上有三种:一是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

实践中,最主要也最典型的,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又分别有三种不同情况:在双方义务呈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真正双务合同;在双方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非真正双务合同;在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则为不充分的双务合同。学生同完全以市场方式运作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的义务呈对价关系;学生同公益性质的职业学校(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范围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义务不构成或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1]。

对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对价关系作出上述区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对价关系及其充分程度,将具体决定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比如,在为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享有充分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利,在为非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学生作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其履行抗辩权利就要受到严格限制。

在这种合同权利关系中,对学校一方来说,作为合同权利要素的,首先是财产利益,包括学校一方按规定所应收取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其次是学校一方基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而产生的其他权利要求,比如要求学生遵守学校某些规章制度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遵守学校所制定的与实现特定的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一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合同权利表现在学生一方,其标的是由特定的职业教育结果所包含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

学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而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尽管以人身为载体,但并非人身组成部分,因此不属于人身利益范畴。就其内在价值而言,主要还是一种财产利益,我们甚至可以按一般标准,对该财产利益的市场价值进行测定①。

①比如数控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数控技工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其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35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空乘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空乘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则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50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job/JobInfor588.aspx)

这种可能性使附着于人身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质,可以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的,并且可以形成明确的合同对价关系。

此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准的良好职业资质,不仅可以在经济意义上为个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条件,还包含某种预期或潜在的精神利益,比如较高的社会地位,良好的职业声誉,等等。

因此,就学生一方来说,合同权利包含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利益成分,一种兼括财产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复合权利,并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鉴于学校一方处于强势地位而学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律应向后者倾斜,当然也不能以牺牲学校一方合同利益为代价。也就是说,学生应对学校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一般不可以打折扣。只有在双方相互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才能最终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双方才能实现自己的合同权利。

实践中,在学生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些义务的情况下,学生可以免除该义务,但是该义务本身不能缺省。比如,当学生无力支付学费或者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学费时,学校只能针对极少数的贫困生减免学费或允许其延缓交纳学费,并以不影响学校基本财政状况为限。而多数学生的该项义务可以在政府或社会公众的帮助下得到履行,如政府提供的奖学金,金融机构对学生的助学贷款,还有来自社会公众的对学生或学校的捐赠,等等。这些做法实际上可视为直接、间接地代学生履行给付义务。这也正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的具体体现。

就学校来说,如果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况,比如学校方面未尽义务而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没有达到相应的职业素质与技能的培养标准,则学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中,除了退还学费、免费补课或“召回”外,鉴于教育的不可逆的特殊时效性,还应包括特定精神利益方面的损害赔偿(精神利益损害赔偿不同于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属于广义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限于侵权行为领域;前者则可以纳入违约责任范畴。理由是:职业技术人才的规格与价值存在一个通行的市场标准,学校对学生的培养不符合依合同可预见的市场标准而致学生精神利益如社会地位、职业声誉等损失,大体上是可以确定的,学生对学校所履行的给付义务与这种特定的精神利益同样构成对价关系,故应将其视为学生的合同利益之一,一旦学校违约致其受到损害,理应赔偿)。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来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三、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程序性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还存在两种重要的权力关系。其一是政府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关系,其二是学校作为法律授权组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关系。

第一种权力关系有法可依,自无问题。第二种权力关系则较为特殊,故法律没有也不可能对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学校主要还是依传统的教育伦理规范而制定校规,并依校规对学生行使教育管理权力。

一般说来,校规除了可能存在实体意义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外,更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无视学生作为相对人在具体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多年来,高校学生诉学校当局及教育行政管理行为违法的案件甚多(最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有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文燕诉北京大学案[2]),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程序违法,不尊重甚至恣意剥夺学生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当查实被告确系程序违法,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允许被处罚者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未直接向被处罚者宣布或送达,等等,一律判决被告败诉。至于原告在案中有否应受行政处罚的违规情节,在所不论)。

赋予并保障学生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其意义有二:其一是程序性权利所具有的“工具”价值,能使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得到更为有效的维护,进而从一个方面更好地巩固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核心权利关系;其二,程序性权利本身还具有另一些独立的价值,这些价值包括民主参与、个人尊严、理性、公正等等。在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无论实体结果如何,学生都应受到公正和富有尊严的对待。教育管理行为过程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教育,一种合法、合理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非常有利于学生的人格培养和民主意识的培育。

因此,确认并保障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也是教育本身的价值体现。

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听证权。从一般意义上讲,听证的内涵就是在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从而保障相对人平等有效地参与有关决定。就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学生作为相对人的听证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一是行政处罚。

在收费方面,传统的做法是,基本学费标准由政府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决定,其他收费额度由学校决定。

学校既为行政主体,同时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的一方而为民事主体。在兼有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主体身份的情况下,学校与教育部门共同或由学校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不能绝对保证公平合理。所以有必要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教育收费听证的内涵就是要求收费一方,主要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听证会上说明收费的理由。而交费的一方,主要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则应该说明反对收费的理由或者是提出自己的收费方案。听证的结果应该是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不仅仅是学生及其家庭权益的保障,当然更不是维护教育部门利益的保护。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收费听证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高职专业门类较多,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别。通过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费合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实际上可以将收费听证过程视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双方就收费条款磋商或谈判的过程。因此,听证程序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权利关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保护机制。

在行政处罚方面,现行法律没有就学校当局对学生的行政处罚作出特别的具体规定。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出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要求,学校拟对学生处以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书面告知拟被处分的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拟被处分的学生要求听证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学校应组织召开听证会。我们认为,除开除学籍以及勒令退学外,作出其他较重的处分决定,也应实行听证制度。

学生因为违纪违法被学校开除或受到其他较重处分,他理所应当享有提出申辩或异议、请求校方减轻或取消处分决定等权利。但以往的情形常常是,学校开除学籍的决定一旦正式作出,就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被开除的学生即便深感委屈,也只能被动接受。在学校与学生“实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这个决定从程序意义上讲则可能是不公平的。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一则可以弥补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在程序意义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为拟被开除的学生提供了一条权利救济渠道,将有助于推动学校权力和学生权利之间的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行使听证权,应当由违纪学生本人决定。学校在送达违纪学生的处分意见书中须明确告知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该违纪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校处分意见书中关于其违纪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拟给予的处分并无异议,或者认为听证无必要,则可以书面申请放弃听证权。学校应当尊重其放弃听证的决定。

其次是要求学校说明理由的权利。当学校对学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必须向当事学生说明作出该处分决定的理由,包括事实理由与法律理由。整个程序的进行,应当是一个说理和以理服人过程。当然,也可以是当事学生不断抗辩的过程。虽然行政处分本质上是行政强权的表现,但是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的过程中的强权主义作风是非常有害的。

最后是申诉权(程序抵抗权)。学生申诉权是《教育法》赋予学生的一项法定权利。它是指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过程中,认为其受教育权以及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职员工的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学生申诉权作为学生的一种救济权,本身是一种抵抗权、监督权,它在权利结构体系中起着安全通道和反馈调节的作用,同时是对学校管理权的一种抑制和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制约程序主持者操作程序时的恣意和专横,从而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与其他权利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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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在国务院的直接推动下.高等学校开始大幅度地扩大招生规模,高等教育在我国已经南“精英教育”发展到“大众化教育”阶段。高等学校的规模迅速扩大,2008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达到559万人,是2001年Il5万的近5倍,给本来就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同家整个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加丁基地,是为{_十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种以培养职业技能、解决就业、服务于经济建设为目的的教育机构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成败的标志之一,是对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直接检验。闪此,存针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就业指导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就业指导队伍,提高毕业生的求职技能和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l加强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

1.1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劳动用T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市场经济客观要求通过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作为人才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其就业也就必然走向了市场.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掸的方式就业,最终走向全面的自主掸业。这是市场经济内在的客观要求,它给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造就了大显身手、参与竞争的机会但是,由于过去我国长期实行汁划经济的影响,毕业生等待学校和国家分配工作的被动型掸业心态与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竞争性和主动性已经越来越不相适应,毕业生的市场经济和现代化所需要的竞争观念、创新观念等还十分缺乏,南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从思想上、理论上、实践上给予指导。因此.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已刻不容缓,这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1.2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必须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运行机制,根据丰.十会的需要设置专业,根据职业的需要安排教学内容,不断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IfJ高素质、高质量的懂技术、会操作的实用型人才.当他们进入市场后就成为社会主义人才市场巾的特殊商品,就必然会通过供求关系和竞争来实现就业。要顺利地实现就业,就必须加强就业指导,使毕业生学会自我推销,并且对推销的过程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树立正确的掸业观.有针对市场而进行的准确的自我评价;有良好的心理索质,并掌握择业的技巧。这些邡迫切地要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求职的技能技巧,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1.3是高职技术教育毕业生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要求

人生的价值首先在于对丰十会的贡献.职业岗位是个人施展才华的舞台。但是由于学生没有进人社会.对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具体趋势缺乏了解,对自己的能力缺乏准确的评价,就业心理准备不足,在职业选择巾缺乏正确的择业导向.使得他们在择业和就业的过程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闪此,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要加强就业指导工作,根据毕业生的就业心理和追求动向,正确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了解自我,主动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毕业生顺利就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建功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巾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要求。

2目前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就业指导工作没有在学校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相继建立了就业指导机构.开展就业指导方面的工作,但普遍流于形式,缺乏实效。

(1)学校教育与职业定向脱节,缺乏行之有效的职业观念的教育。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与生产实践、劳动就业相脱离的现象仍然存在,学校只管学生培养、不管市场需求和只管毕业、不管学生去向的现象还很普遍,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与社会所需存在着差别,学生入学时的专业选择存在着盲目性.毕业生缺乏有关社会分工及社会职业方面的知识。职业意识很淡薄.就业心理准备不足.择业和就业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2)就业指导机构不健全,职能不完善。就业指导包括教育、指导、管理、服务等多种职能。目前不少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就业指导机构挂在招生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等职能科室.缺少办公和活动场地,缺少固定的经费,缺少办公和管理所必需的设备.缺少应配备的人员等,使得就业指导机构不健全、职能不完善。

(3)缺乏争职就业指导人员,指导教师的素质有待提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就业指导_T作起步较晚,缺乏专职的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有关工作人员对职业指导的理论和实践还缺乏比较系统的了解。由于人员少、丁作量大、忙于应付.使得就业指导人员很少进行培训、学习、充实和提高,影响了就业指导工作实效。

(4)缺乏完整系统的就业指导内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不少学校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但内容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没有贯穿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过程。就业指导方法也比较简单,对学生的了解和分析少,对社会职业状况了解和分析少.使得就业指导内容不充实、针对性差、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就业指导的真正目的。

3就业指导工作的革新措施

就业指导丁_作好坏直接关系着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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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应当是“职业技术”

尽管在许多情况下,高等职教与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在名称上是相同或近似的,如技术等,但事实上,它们却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普通高校,专业名称常表示高校的研究领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学科;而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名称则更多地表示一个“职业领域和与之相对应的专业劳动”。

在普通高等教育(以工程教育为例,但可迁移到农学等其他学科)中,专业教学内容取材于对应的工程学科,是一种“纯粹的”、与人的职业活动联系不太紧密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专业教学以技术知识为导向,具有较浓厚的技术决定论(autonomoustech-nology)色彩。专业课内容是工程师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反映了工程师和工程科学家的职业实践。

而高职教育专业和研究的内容则是“以职业形式存在的、从事实践活动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劳动”,是产生于职业劳动实践的技术人员的职业知识和技能,是以技术人员的专业劳动为导向的。因此,高职的专业教学应当更加注意劳动和职业的关系,更加考虑劳动组织方式及其变化对技术人员能力的要求,更加注意克服工程学科教育的局限性(如理论上的电气技术并不代表实际中的电气技术)。

在教学和研究内容上,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区别之一,是“职业技术”和工程技术的区别。笔者曾就“职业(性)技术”的定义,它与“非职业(性)技术”,即工程技术的区别及其对职业教育的意义等发表过一系列看法①。简单来说,职业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研究对象都是专业技术,但技术的内涵是不同的,典型的例子如汽车技术,就包括与职业行为联系较少的发动机技术、传动技术等设计制造技术以及与从业人员职业活动和职业能力关系较大的故障诊断技术等。

工程技术是和技术工具等客观事物的反映,而职业技术还包括主观能动性较强的经验性知识、经济社会利益的体现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导致的实现手段等②,它与人的行为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

总体上讲,技术是人类借以改造和控制自然的操作体系,它与它所存在的职业劳动形式以及与此相关的从业人员素质和教育培训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技术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执行着意识形态的功能。技术的发展是技术的可能性与社会的现实性(如从业人员素质、经济社会基础、文化认同、政策法规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典型证据就是80年代以来由精益生产(leanproduction)和CIMS技术等引发的产业革命,就是信息技术、以小组作业为基本特征的后福特劳动组织方式和一专多能型技术工人综合作用的结晶。

因此,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职学校的教学内容是否具有高职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是否遵循技术决定论的原则,即:是技术人员的职业劳动,还是自然科学技术决定教学内容?当然,由于职业劳动是一种由自然规律控制的社会现象,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但它直接反映的却是技术和劳动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

二、“职业技术”的最大特点是劳动过程系统化

职业教育学和工业心的研究成果表明,职业技术的最大特点是遵循劳动过程系统性原则,而不是学科系统性原则。这里首先是一个行为社会学的理论,即完整的行为方式,人类的实践行为(包括职业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过程总是按照所谓“完整的实践”模式进行的,它可划分为获取资料信息、制定工作计划、做出行动决策、实施工作计划、控制保证质量和评价工作成就等六个步骤,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买菜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理论教学所传授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方式,即“职业技术”,应当是完整的职业行为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因此在强调打破学科系统性原则的基础上,必须强调建立与劳动过程的直接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劳动过程的系统化,即按照实际劳动过程的基本程序,如确定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决定—完成工作任务—检验工作结果并改正错误—评价工作过程与工作成果—记录—反馈等进行编排。职业技术是关于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劳动组织形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具体知识。这些知识自始至终都与具体的职业实践相对应,技术和专业理论不再抽象,而是、社会和技术工人个人相互作用的具体体现。

三、“职业技术”与工程技术的区别

作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和科研的“职业技术”与工程技术,可从对象、研究目标、表现形式和认识等方面加以区别。

(一)研究对象

“职业技术”的研究对象是由人类建立的技术体系,如建立健全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工程技术的研究对象是纯粹的体系,即利用自然的观点和研究成果来使用自然资源、生产制造人工材料以及利用自然力来满足人类的需求。

(二)研究目标

研究和“职业技术”的目的,是获得有关设计、操作和评价技术系统(如机器设备、工艺流程等)的知识,因此,它的主要功能是方法功能;而研究和学习工程技术的目的是获得有关物质和自然界的知识体系,因此,工程技术的主要功能是解释功能。

(三)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

“职业技术”的研究成果常常是由科学规律推导出的工艺和操作方法,是规范性的职业行为,多以操作标准和工作计划的形式出现;工程技术的研究成果则表现为描述和解释自然界现象、物质和规律的概念、定律和等。

(四)认识方法

工程技术的研究和认识方法是独立的。按照科学学的原则,一门工程技术科学之所以成为独立的学科,就必须有其独立的认识方法和方法论基础。工程技术的研究方法是以“反映”为导向的,即选择研究方法的基础是为了反映客观的事实和规律。因此,工程技术反映的是一种“原因—结果”的关系。

作为职业技术学研究对象的职业劳动过程,不但是一个技术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过程。因此,单独的社会学、学和工程科学的研究方法都不可能满足这一要求。与职业技术的综合性质一样,职业技术的研究方法也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综合。值得指出的是,70年代中期美国兴起的“劳动(studiesofwork)”研究,将准确描述劳动过程、确定劳动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以及确定标准劳动过程模式与实际劳动过程的差异作为研究对象,为职业技术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重要方法。

由于劳动分析未能将劳动经验和“劳动过程知识”界入其研究范围,而过分强调被动的适应,带有过强的技术决定论色彩,因此对职业技术研究方法的贡献也只是基础性的。

“职业技术”的研究方法是以“”为导向的,即职业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应用科学规律去解决实际,因此,“职业技术”反映的是一种“目标—手段”的关系。

从技术的角度明确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和科研内容上的区别,是举办各种层次高等教育的重要理论基础,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同济大学职教学院的多位博士生已经在他们各自的技术领域(如机械、电气和土建等)中对职业技术的研究中找到了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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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教育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以人为本同样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以学生为核心,把学生的要求作为思考工作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学校同样也要强化对创业教育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逐步提升职业化、专家化队伍建设水平,从而更好的为学生服务。

1.2针对性原则

高职院校学生群体规模大,全体的创业教育必不可少,但针对学生个体的创业教育也必不可少,并且针对在校不同阶段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选择不同的载体,做到全体和个体的互为补充,全程和阶段的相互融合。

1.3信息化原则

随着新媒体应用的不断渗透,学生对信息化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新媒体移动终端的普及使得有效信息的收集和成为可能。在实施创业教育过程中,要顺应时展的要求,搭建符合学生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的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升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效。

2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模型构建

结合工作重心和高职院校实际情况,创业教育模型构建应包含五个关键要素: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载体、服务人员、跟踪评价机制。五个关键要素的总体关系概括为:通过强化服务过程、载体和人员的精细化程度,辅以跟踪评价机制的反馈激励,持续改进为服务对象提供创业教育的工作水平。3.1服务对象。创业教育服务对象的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避免出现学校创业指导人员片面关注学生、学校这一服务对象,而忽视了创业教育的市场环境。二是要对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学习阶段、不同性别以及不同心理特征的学生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指导和培训。

2.2服务过程

创业教育重在过程,高等职业院校的创业教育应该贯穿学生在校的三年,并要做好后续的跟踪服务。根据在校三年不同年级学生特点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创业教育工作。大一新生初入大学,创业教育的重心应该是帮助其转换角色。结合职业兴趣测试软件,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启发他们的创业意识。大二学生已经适应了大学校园生活,创业教育关注重心应该是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通过开设专题讲座、个体咨询等形式加强专业形势和创业方面的信息传递,启发学生投身专业学习的主动性,为创业储备知识和技能。大三学生如果有号的创业想法和项目,鼓励入住相关创业孵化基地。

2.3服务载体

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载体的建设可以概括为“一主两辅一平台”。“一主”指的是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在高职院校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是最主要的创业教育载体,同时也是学生受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载体,但是开设的创业教育课程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创业教育课程内容、改善教材内容的呈现方式、更新教学方法。“两辅”主要指的是各种创业教育活动、竞赛和创业咨询。依托学校或社团开展创业大赛、就(创)业知识竞赛等是对职业指导课程的有效补充和生动实践。创业咨询是对全员普适性创业教育的延伸,并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创业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一平台”是指创业教育的信息化平台。结合数字化校园建设搭建好创业教育工作的信息化平台,要求涵盖的主要模块有创业教育网络课程、创业政策、案例分析等,从而有效拓展创业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2.4服务人员

为保障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必须建立一支管理能力强、专业知识精并掌握心理学、教育学基础知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高等职业院校从事创业教育的专职教师较少,相对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创业教育要求还远远不够,所以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指导兼职教师应吸收专业课教师、辅导员、院系及相关职能处室领导和大型企业工程师或人力资源经理参加,并且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力求取得心理咨询师或创业指导师资格证书,这样可以保证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对学生进行较为全面的创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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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师的老龄化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状况,不论是高等职业学校还是普通高等院校,教师的年龄都比较大,受传统教育方式熏陶的时间比较长,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教师自身的教学方法对于当今的教学需求已经无法满足。这些教师虽然有着十分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但是对于基层的实践锻炼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在教学的过程中很难将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结合,使其讲授的内容大都是以理论为主,比较枯燥,严重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1.2办学经费短缺

因为教学经费投入不足,使得学校很难置办先进的教学设备,使得实践教学受到了影响,严重的影响到了教育教学的质量。随着高职院校不断的扩招,学生数量的大量增加,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足,使学校补录时无论在师资力量方面还是人才培养方案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很难有效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质量。

2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的方法

2.1更新教学质量管理理念

想要提高教学管理质量首先要做的就是将对质量管理理念进行不断的更新,所以,教师就必须要对相关的质量管理理论有着明确的认识,对于高等职业学校的本质很规律有着明确的认识。其中最为主要的有两点:第一点,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高等职业学校的立校根本就是对人才进行培养,而教学质量就是学校发展的根本,要坚决将教学质量作为教学发展的中心,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加强,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保障的制度,正确处理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第二点,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识,建立一套比较健全的工作认知制度,在全体教师的心中树立起正确的教学质量意识,对教学质量进行掌控,保证教学质量的责任在教学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

2.2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进行完善

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直接关乎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所以学校应该对现有的规章制度和一些其他的影响因素进行不断的完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监控,以此发挥其最大的效果。为了能够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一定要对教师素质、专业设置、时间环节考核、教材建设以及学业评价机制等方面加大力度。同时在对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还要与实际的社会生产生活相结合,因此在选择教材时一定要慎重,选择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以及连续性的教材。

2.3加强师资力量的建设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从而对高职院校教师素质进行全面的提升。师资队伍的力量直接影响着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和教学质量,为此应该从各个方面着手,增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招聘具有专业技术和理论知识的教师。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让教师掌握最新的专业知识、信息动态以及技能操作要求。同时,与企业进行商讨,让企业将优秀的技术人员派遣到学校当中兼职教师,将最新的操作方法和工作经验传授给学生,做到合作办学,将学生按期的送到企业当中进行实习,更多的参与到实际的工作之中。

2.4加大办学经费的投入

就我国目前的高等职业教学来说,基本都是以政府投资为主,但是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学校所需要的资金越来越多,政府的财政很难进行支撑,如果想要使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得到持续性的发展,国家就必须要调整经费投入的比例,确保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有着足够的资金支撑。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投资,改变传统政府投资的单一模式,拓宽融资的渠道,使学校的资金得到有效的保障,保证高等职业教育能够正常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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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师资方面,很多高职院校的室内设计专业并没有建立起一支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大部分教师本科或研究生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高职院校教书,缺乏实际室内设计工作经验,缺乏对市场,对装饰工程,对于客户沟通,对新材料新技术的认识。加上高职院校的盲目扩招导致师生比严重失衡,高职院校的教学工作压力很大,又很少能够有时间进入到企业进行培训或接揽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在生源方面,高职院校的学生素质普遍偏低,美术基础深浅不一,不知道什么是审美,不知道什么是设计,甚至连基本的几何体透视都没有画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探究性欠缺,难以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也激发不起学习的热情。而为了得到毕业证书,学生又不得不勉强应付,这样的现象在很多高职院校比比皆是。

(二)教学方法枯燥,实训教学不足

高职室内设计专业教学的理论课照本宣科的现象较多,理论知识缺乏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教学显得枯燥、抽象。基础课缺乏与专业课的衔接,造型基础、色彩基础等课程依旧是老师摆好静物,学生画着十几年不变的石膏几何体、石膏像,学生在课程结束后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画这些东西,不理解所画内容和以后工作岗位技能之间有何联系,导致学生学习专业基础知识被动,兴趣不高。在方案设计课程中,老师也基本上将教材的章节内容讲完,按照课后习题布置一个练习,学生下次课交上一个作业完事。对如何做设计,要考虑什么条件,如何改进方案等等几乎很少涉及。对于设计软件的教学,往往只是教会了学生如何使用软件作图,而缺乏与应用课程的联系,学生在真正使用软件制作一个项目的图纸或效果图时,却又不知如何下手。在实训教学方面,受到场地、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的限制,学生很难在学校期间对一个室内设计方案从构思到通过材料工艺构造转化为实际项目。在高职室内设计专业的校企合作方面,由于室内装饰公司多为私营企业,和学校的合作兴趣不高,接受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参与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以及提供教师兼职岗位较少,造成实践教学无法真正落实到位。综上所述,现阶段高职室内设计专业在培养目标、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培养对象以及教学方法诸环节均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无疑为教学质量埋下了隐患,严重妨碍了高职室内设计专业合格人才的培养,因此亟待予以改革。

二、对高校室内设计专业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对室内设计课程要进行学科整合

室内设计是一门综合学科,涉及建筑、结构、工程、材料、环境、审美等方方面面,且各学科之间密切相关。任何一科教学的独立独行,都不适应室内设计学科的实际需要。所以教师需要在教学中进行课程整合,必要地重组多学科的知识。教学中尽量消除界限差别,把各学科知识进行相互渗透,最终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二)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

室内设计这门课程中的理论知识是很多的,学生一定要把设计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学透。但是如果教师机械地讲解枯燥的设计理论,那么学生对知识的吸收效果就很不好。教师讲解室内设计理论要时刻联系设计的实践,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兴趣,用生动的、直观的、形象的多媒体手段强化学生的认识,使教学内容丰富多彩,这样学生的学习效果就会事半功倍。比如,教师可以采用生动直观的情景教学法、说服力极强的案例教学法、实物模拟设计实验教学和讨论的探究教学法等,激发学生积极性。这样他们不仅将理论知识记得牢,还能对室内设计技能、技巧进行灵活应用。

(三)注重实践教学

现代化的教学不是闭门造车,尤其是室内设计这种很具实践性的学科。以往的实践课程大多局限于校园内部的教学资源,单一的课堂教学更多的是产生理想主义的作品,存在可操作性薄弱和对设计作品的材料、工艺及实施分析等问题的忽略。这种教学模式培养的学生由于在校期间没有真刀真枪的参与实践,专业知识面较窄,缺乏专业内和跨专业知识集成锻炼,缺乏社会的实践技能,缺乏超越专业的眼界和能力,毕业后很难适应复杂的就业市场。因此,调整加大实践教学的比例已迫在眉睫。在适当条件下,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工地和设计公司,身临其境地体会,现场积累经验,弥补课堂上的不足。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到实地参观学习、实地测量、绘图,把课堂从学校搬进企业,在实地训练中应用理论知识,围绕实际课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教学;利用工地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热情,培养学生的空间尺度感,启发学生对专业理论认知的兴趣,使学生明白设计作品的完成转化过程。

(四)更新创意理念

室内设计的电子化,使得设计手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完善。设计不光是设计手段的应用,即使设计工具使用得再好,也不见得一定能得到好的装饰效果。其中主要的原因是设计理念,或者说是设计者的创意,一个好的创意,往往比各种设计手段、方法或工具软件更为重要。因此,单纯学习设计软件,并不能成为一个好的设计师,还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提高综合能力,提高美学素质,增强和客户的沟通能力,在设计中有与众不同的创意,才会得到不同凡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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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经济发展的现状

枣庄市虽然面积很小,但在山东省是较早设立地级市的中等城市。枣庄是“因煤而兴,因煤而立”的老工业城市,计划经济时代,煤炭工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处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形成了以单一煤炭开采为主、其他相关产业为补充的产业结构体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枣庄市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九五”期间和“十五”的前4年,全市GDP保持了年均10.3%和16%的较快增长速度;商业、服务业日益繁荣,新兴产业迅速壮大,2006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达205.8亿元,比2000年年均增长12.6%,产业结构实现优化。

2存在的问题

枣庄市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靠其自然资源优势和劳动力、资金的大量投入而取得的,而不是建立在人才资本投入和技术创新基础上之上。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形势下,枣庄市“因煤而兴”,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工业结构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成为枣庄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2.1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产出趋向低加工度化

虽说煤炭、建材、纺织和机电是枣庄市的四大支柱产业,但是自2001年以来,“一黑二灰”(即煤炭和水泥)仍是枣庄的主要产业,这一趋势还在不断增强。这种相对单一的产业结构给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3个制约因素,即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环境的污染性和受市场波动影响的经济的不稳定性。

2.2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工业集约化程度低

枣庄科技人才少,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在一项调查中显示,枣庄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仅占12%,大学专科的占36%,高中占65%,48%的从业人员是初中文化程度,因此人才资源缺乏是制约枣庄经济发展的瓶颈。其主要表现就是枣庄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偏低。

2.3思想观念保守,对外开放程度低

(编辑整理)由于受地理环境和国有工业基地传统的影响,枣庄市信息相对闭塞,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对外开放程度低。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积极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综合素质。

3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长期以来,理论界对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及高等职业教育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一直存在争论。许多西方学者认为资本才是经济增长的最根本因素。他们认为,只要一个国家有了足够的资本,就能使经济快速发展,反之,则不然。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着是生产性投资还是消费性投资的争论。

3.1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辨证关系

20世纪60年代后在“第三次浪潮”的冲击下,教育对经济的巨大作用才充分显示出来。日本和联邦德国出现的经济奇迹更使人深刻地认识到,教育同经济之间存在着高度的关联性,人力资源的质量及其应用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而人力资源开发和应用的关键在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在此背景下,关于教育对经济作用的研究和探索进入全面、系统、深入的阶段。综合各派观点,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可以表述如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对区域经济产生深刻的影响;同时,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二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1-2]。

3.2区域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支配作用

一是政府财政拨款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调节作用。高等教育说到底是经济教育,需要相当的财力支撑。支撑区域国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财力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支持,即教育经费。从根本上说,教育经费既是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调节机制。二是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投入规模。高等职业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因此除了政府财政拨款外,还需要社会通过投资、交纳学费、捐赠等多种形式的支持,而这种支持力的大小有赖于居民经济实力和消费结构水平。三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影响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就业状况。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推动高职院校的招生发展规模。反之,人才的富足又可以为社会扩大再生产提供充足的高素质劳动力,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

3.3区域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美国经济学家丹尼森指出,美国在1929—1957年的经济增长中有20%是由教育引起的,现在教育投资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33%;1955年,日本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达22%。区域高等职业教育通过2种方式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是区域高等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企业所在的地区如果是高校密集,就有可能比其他地区的企业优先得到高新技术和高素质人才。二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可以形成区域新产业。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可以带动当地饮食、文化、旅游、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兴起,较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3.4办好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枣庄经济发展的方式

一是教育产生经济增长的生变量。二战后,遭受战争重创的西欧和日本之所以能迅速重建和强大起来,关键在于其教育普及程度高,拥有大量受过良好教育的现代劳动力和专门人才。亚洲四小龙的崛起也与其重视教育和人力资源分不开。二是教育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教育消费理论认为,通过扩大教育的规模,可以刺激教育消费及其相关投资,进而在短期内起到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三是教育调节经济增长。当经济繁荣、就业容易时,许多人就会选择先就业,然后再在工作中接收高等职业教育,这时高等教育规模就比较小;相反,当经济不景气、就业竞争激烈时,许多人就会走进校园或继续留在校园,进行磨刀深造,以提高就业竞争力,这时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就比较大[3]。

4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枣庄经济发展的措施

从国际上看,高等职业教育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日益受到人们重视;从时间上看,高等职业教育对城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也是显著的[4]。枣庄地区也应当重视搞好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枣庄经济发展。

4.1扩大枣庄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走好外延发展之路

一是尽量多建高校。枣庄市已建立了枣庄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等几所高等职业教育高校,为高等职业教育奠定了基础。二是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这几所院校的招生规模连年扩大,特别是枣庄职业学院正以每年增加5个专业的速度递增,招生人数连年大幅增加。

4.2抓好枣庄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走好内涵发展之路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信条,努力抓好高等职业院校的师生素质和教育质量。一是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把教师培养成“四有”新人,以达到“其身正,不令而行”之效。二是努力把学生塑造成高素质人才。通过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考试纪律以及督促学生高质量地考取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证书等措施具体实施。三是提高学生就业率和专升本率。学生一进校就给他们提出具体目标,这样压力变动力,学生的积极性就会提高。良好的就业率和专升本率又会大幅提升学校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学子报考该校,进而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综合素质。

4.3搞好高职院校学生消费,使其成为区域经济的新增长亮点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年均消费额至少为5000元,如果枣庄在校高校学生有3万人,那么这些学生对枣庄市经济产值的直接贡献就是1.5亿元,可以解决数千个就业岗位。

4.4加大高校基建投入

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助推器。高职教育的发展,需要加大基本建设投入。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的设置标准,如果增加1名大学生需要新增基本建设费3.8万元左右,以枣庄的高职院校每年扩招1000人计算,应该投入的基本建设费用就是3800万元,再考虑部门的产出乘数,则对枣庄的经济贡献可达7000万元,可解决600个就业岗位。用于创建和扩建高等职业院校的各种贷款无疑都会对枣庄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5参考文献

[1]陈庆.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J].考试周刊,2010(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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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内环京津,外环渤海,是一个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教育大省。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在办学规模、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张,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也在不断调整。尽管通过专业调整使专业设置逐渐与河北省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专业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名称缺乏规范性

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有几百个,2004年最多时有591个。在这些专业中,某些专业所涉及的学科、行业、岗位却是基本一致的,只是不同的学校所确定的专业名称不同而已。2004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为《指导性专业目录》)之后,专业名称有所规范,但在2007年的390个专业中,仍然存在部分专业名称与《指导性专业目录》不一致的情况(见表1)。

不同专业的划分,在于各专业培养的人才不可互相替代。也就是说,每个专业所培养的人才都有其相应的、区别于其他专业的核心能力,有其对应的职业岗位。虽然相近的专业就业岗位可以相互延伸,但是各专业所培养的人才的核心能力是不可以互相替代的。但是,在2007年的390个专业中,同样也存在着界限不清的专业(尽管这些专业是《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通信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畜牧、兽医、畜牧兽医等。

(二)专业内涵不一致

在2007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的390个专业中,既有专业目录内的专业,也有目录外的专业。虽然《指导性专业目录》对每个专业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能力以及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学校并没有完全按此执行,从而造成了同一个专业在不同的学校培养目标并不完全相同的现象,(见表2,仅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例)。

(三)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不对接

招生与产业人才需求不相适应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人数按产业分布比例如表3所示。由表3可以看出,在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中第三产业的比例偏高,而第二产业招生比例偏低,这与河北省的人才需求是不相适应的(见表4)。近几年来,许多高职院校为了通过新增专业来维持规模扩充,一些投入相对较少的理科、文科专业,如会计学、法学专业等上得较多较快,而与河北省经济建设紧密相关的应用型专业发展却相对缓慢,因为与第二产业有关的专业大多都要求较高的办学条件。另外,如农业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等与第一产业相关的专业的发展亦相对缓慢。

招生与行业人才需求不相适应从行业分布看,专业设置与人才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也不相适应(见表5),招生数最多的10各行业)。总体而言,文教、卫生、文化娱乐、租赁和商务服务(主要是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行业的专业设置较多,其中,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重复率(开设某专业的院校数/院校总数)最高,分别为55.7%和54.5%。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学校都设置了这两个专业,而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的设置重复率也都超过了40%(见表6)。

第三产业专业招生与人才需求不相适应从专业招生情况而言,虽然招生人数最多的专业都集中在第三产业,与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是一致的,但具体到各专业而言,招生与社会需求却并不一致。如2007年需求缺口最大的人员是推销展销、营业服务、家庭服务、保险业务、餐饮服务、计算机软件等,而招生人数最多的专业却是护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等,而护理、财会、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则是需求最少、严重供过于求的专业(见表7)。

专业调整对策

(一)规范专业设置

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系统应建立有行业专家和教育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机构,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进行规范。一是规范专业名称。对于专业名称与专业方向、专业范围不相符的专业要进行规范,防止某些不具备办学条件的院校单纯为好招生、好就业而在专业名称上做文章,影响教学质量;对于不同院校专业范围、专业方向相同或差别不大的专业要统一专业名称。二是规范专业内涵。对于不同院校名称相同专业的专业范围、专业方向、主要课程、能力与素质标准、办学条件等作出统一的规定。

(二)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

《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对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发展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医药、建材建筑、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现代物流、旅游等十大主导产业。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决定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河北省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必须与河北省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规划目标相适应、相协调。一是加强为河北省现代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医药、建材建筑、纺织服装行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专业的建设,在加大投入、提高毕业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专业数量和招生规模;二是调整相应于第三产业的专业结构,缩小会计学、法学、商务英语以及护理类和计算机类的专业数量和招生规模,增加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现代旅游业、推销展销、营业服务、家庭服务、保险业务、餐饮服务、计算机软件的专业数量并适当加大招生规模,以适应河北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三是适应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调整,在加强相应于第一产业的专业建设的同时,应增加与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相应的专业,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提供支撑;四是适应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开发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以及低碳行业相关的专业。

(三)在专业建设与调整中,处理好急需专业、新兴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关系

一是要突出急需专业。要适应河北省新型工业化的需要,根据十大主导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专门人才的需求,着力建设与十大主导产业相关的急需专业。二是要培育新兴专业。科技进步不断促进着行业发展和职业岗位变迁,新的岗位不断出现,因此,高等职业教育要适应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的要求培育新型专业。三是要打造特色专业。根据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特色,特别是要以唐钢、邯钢、曹妃甸港区与循环经济示范区为依托,做强与现代钢铁业、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旅游业相关的专业,办出特色,形成品牌。

高等职业教育是面向行业、面向职业岗位的高等教育,其人才培养是从专业设置开始的。专业设置以及专业招生人数是否与行业、产业的人才需求相适应,将直接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河北省是教育大省,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已经超过了高等教育总规模的一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针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招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及专业招生比例,培养满足行业与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任温涛,丁桂芝,吴建宁.教育部高等院校高职高专计算机类专业目录调整调研报告[r].教育部高职高专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09.

[2]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力市场2009年第一季度供求状况分析[eb/ol]./gb/data/2009-05/13/content_302520.htm.

[3]河北省廊坊市2007年第二季度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eb/ol]./gb/data/2007-08/20/content_1928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