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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4)02-0135-02
1 引言
遵循广电总局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立足于无线局对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信息化的实际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建设经济适用、安全稳定、符合无线局工作实际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提高无线局职称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高职称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无线局事业管理的创新和信息化发展做贡献。
1.1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无线局有数千名基层技术人员,每年有大量的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动态变化的数千人的职称管理工作任务,随着职称申报人数的不断增长,申报评审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利用WEB2.0互动性很强的特点,创建一个方便快捷的申报评审系统,提高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工作改进方案。
1.2 传统评审的弊端
基层台站每年都要进行职称申报评审,统计申报人员,填报各种表格资料,邮寄资料,评审…步骤繁杂,费时费力!
传统的评审方式一般是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在这其中可能产生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是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多向投入。
传统的评审方式,没有办法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性、不能很好的解决信息的及时和全面,并且可能要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显性成本。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用网络的思维来解决这些问题,简化这些工作是十分容易的一件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会为职称评审管理者和基层台站带来很多的便利!
1.3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可行性分析
依据广电总局《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要求,以及无线局《安全播出管理与自动控制平台可研报告》,无线局近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内网建设以及局台两端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为之后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为系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以无线局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以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信息化为目标,建立科学化规范化职称管理工作模式。无线局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已经非常成熟,已经形成了一套严格的过程管理体系。
因此,从业务、设备、技术、人员、规划等方面的情况综合来看,基于无线局内网平台,建立一套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实现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是完全可行的。
2 实现职称网络申报评审的优势
(1)可以充分的利用我局的内网系统,实现职称的网络申报、网络评审,减少纸质表的打印,不用再邮寄,符合国家提倡的节俭精神;(2)减轻职称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易于管理,方便管理;(3)专家评审方便,快捷高效,不需要额外的投票工具;(4)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快捷!只要可以登录系统,有相应的账户权限,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评审操作!
3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产生的效益
建立无线局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具有以下效益:
(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网络申报,网络评审,进行跨部门、跨区域申报和评审,可以节省申报和评审的成本,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交互式的数据信息管理,提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效率;
(2)降低劳动强度,减轻工作压力。利用自动化手段,降低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对人的依赖,提高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劳动强度,减轻工作压力;
(3)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对职称申报评审能够实时了解和掌握;能够综合分析数据,科学管理。
4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特点
4.1 实用性
无线局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本着实用、可靠、经济的原则,利用成熟技术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同时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该系统在建设中根据局人事处的实际应用需求设计,做到简单、实用、易操作、易维护。
4.2 先进性
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使原来很难实现或不能实现的系统目标成为可能,因此在系统建设中尽可能利用一些成熟的技术手段,使系统有更强生命力。运用网络和信息化技术成果,体现适应当今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提高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4.3 安全保密性
建立完善可靠的系统访问权限、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做好数据的安全保安密性。
4.4 评审工作更加简洁、公正
评审时,可以通过本系统随时方便而快捷的调出关于此人的其它相关信息,如工作经历、论文情况、主要工作业绩、获得的奖项等;
评审时,系统自动统计被评审者的个人得分,并进行适当的排名。
4.5 系统不受时间和地理位置的限制
系统设置在局端服务器上,只要是处在可以连接到服务器的网络中,不管何时何地,随时可以登录系统,随时参与申报或评审或更新自己的资料;而不用像传统的方式那样,填写职称申报表格再邮寄。
5 申报评审系统介绍
5.1 系统全局介绍
系统全局拓扑图如下图1所示。
由图1可知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所包括子系统如下。
人员信息管理:主要对申报人员信息、评审人员信息等进行管理。
论坛著作管理:对申报评审的论文著作进行管理。
申报管理:此模块又分为若干个申报资料提交模块,可以对申报资料进行填写并在线提交。
评审管理:评审人员使用指定账户对申报的资料进行评审。
系统管理:此模块主要用来设置系统的一些参数信息。
通过这些子模块所收集和提供的数据,可以详细的了解和掌握系统中有记录的任何一个人员的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将为评审者提供全面而详细的评审参考依据。
5.2 系统的子系统――论文著作管理
论文著作管理拓扑图如下图2所示。
由图2可知论文著作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
论文分类:对论文的类别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
论文管理:对论文进行增删改查等操作。
著作分类:对著作的类别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
著作管理:对著作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
5.3 系统的子系统――申报管理
申报管理拓扑图如下图3所示。
初中高级申报又分为不同的申报表和申报资料。
5.4 系统的子系统――评审管理
评审管理拓扑图如下图4所示。
初中高级评审的为对应职称的申报材料。
评审账户可以是现有的实名账户,也可以是随机生成的匿名账户,主要用来进行评审用。
5.5 系统的子系统――系统设置
系统设置拓扑图如下图5所示。
由图5可知系统设置子模块主要包括。
账户管理:对系统的使用账户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
角色管理:将系统的操作权限进行分组。
权限管理:可以对不同的账户赋予不同的操作权限。
部门管理:对部门信息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
职位管理:对职位信息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
6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应用于展望
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属于B/C模式,即将浏览器作为客户端,而不需要安装任何客户端软件,只需要可以访问本系统的电脑的IE浏览器中输入一个访问地址,就可以使用本系统;
利用计算机程序与数据库系统管理技术,建立集职称项目信息申报、处理、贮存、审批于一体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开展网上申报评审模式研究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系统的设计与应用评价。因此,开展基于B/S结构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6.1 通用性强
(1)本系统的申报评审模块兼顾了无线局所有的职称申报类型:初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申报;(2)在不同等级的职称申报里又分为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表、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推荐表等,并且本系统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扩展出更多的要申报的表格项;(3)申报评审的范围可以任意指定,申报人员和评审人员也可以任意指定;(4)评审的方式可以是打分式、单选式、多选式、投票式。
6.2 系统权限分配灵活而严格
每个用户对应一个角色组,每个角色组拥有不同的权限操作模块,通过此方式来达到权限控制的目的,系统的权限模块已经被固化,但组可以随意添加和修改,从而达到给每个用户灵活的分配不同的权限的目的。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一、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文件目录见附件1。
1.凡申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在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中成绩合格或在2011年度考试中成绩合格。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按考试专业申报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2.评委会设置及评审的学科专业参见《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分类表》(附件2)。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
申报妇女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妇产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医学全在线申报儿童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儿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执业类别为临床类,拟申报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统一归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也可在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取得“卫生系列(副)主任技师”资格。
3.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要求,2012年所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进行答辩,答辩内容由答辩委员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确定,每人答辩时间约为15分钟。答辩时间安排及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4.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的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5.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规定,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将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有关政策。
1.事业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2.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其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应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3.从国家部委、军队和外省(市)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原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发〔2010〕306号)的要求进行确认。
4.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执行。
5.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单,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6.申报材料的填写及审核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的论著鉴定仍采用“双盲”形成进行,提交鉴定的论文需盖去姓名后再复印。申报材料准备及装订的有关要求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载。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报材料。个人填报的表格见附件3,有关表格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下载,表格规格及填写以表格上的要求为准。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我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医学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发表的论文的期刊属于“一号多刊”的,该论文不能作为有效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查询结果随同论文、论著材料一起上报。
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单位审核。单位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等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相关栏目加具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的规定。同时,还要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是否相符,申报专业和考试专业及实际从事的专业是否相符。
2.审查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必填栏目是否空白(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证等,不得作为2012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及时退回。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申报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其他申报材料应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报送的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核数量。当场清点申报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与送评材料目录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2.审核程序。重点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委托评审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单位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是否有审核盖章,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单位审核时间之间是否矛盾等。
3.审核条件。按照省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条件。有严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限制的专业,还要审查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是否相符,其业绩是否依规取得。
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及时说明原因,并将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同时书面告知申报人。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6-7日为受理省直、厅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省卫生厅办公楼南座4楼会议室(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9月16日为受理各市、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学院申报材料时间,受理地点为广州市南沙资讯科技园(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2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四、评审收费
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另收取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 省(厅)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图分类号: G25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7-0057-02
一、白银有色集团职称评审工作概况
白银有色集团目前职称自主评审的范围有工程技术专业副高级、工程技术中级、政工专业中级以及集团公司现有专业系列中符合评审要求的初级专业系列。
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称评审制度正常开展,在评审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在以衡量个人专业技能、业绩成果为导向的前提下,采用评聘分开、量化考核的申报评审方式对申报人的资格、水平进行评判。经过不断地改革与完善,有效地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学术繁荣,起到了吸引人才、盘活人才资源的积极作用。
职称评审是一项内容繁琐、程序复杂、任务繁重的工作。随着集团公司“走出去”战略和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将呈大幅上升,职称申报评审人数也将不断增长,且因集团公司在国内外诸多分、子公司的成立,人数的增多尤其是地域的限制都对目前职称评审的方式提出了考验,材料申报、专业考试及论文答辩等环节已无法用传统方式进行。首先,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表、评审表、推荐材料、信息录入简表等纸质材料,以及证书、科研项目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而这些纸质材料的分类整理及审核都需要做大量工作,如按专业学科、申报系列、申报级别分开整理;申报人基本条件及申报的相应论文、科研、业绩等的审核确认;送审论文的整理送审等等。其次,专业不对口、学历达不到要求的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考试,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人员还须参加由专家评委组成的评议组组织的考评答辩,这对集团公司派驻在省外、国外工作的申报人员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对集团公司下一步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了考验。为化解矛盾,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建立一套含申报、评审、管理于一体的网络评审系统,使申报人通过网络轻松完成申报、身份审核、专业考试、论文答辩等环节已是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
二、Web 2.0概要
Web 2.0的概念最早是由O’Reilly媒体公司总裁兼CEO提姆奥莱理提出,是相对Web 1.0的新一类互联网应用的统称,是一次从核心内容到外部应用的革命。Web 2.0在模式上实现了由纯粹的“读”向“写”、“单方面的接收”向“共同建设”的发展;对于Web用户来说,能够从被动地接收信息向主动创造信息转变;从Web的构成单元上来看,是由静态“网页”向“发表实时信息”的发展;从使用的工具上来看,是由互联网浏览器向各类浏览器、RSS阅读器等内容发展;总之,Web2.0给人们带来的是可读可写、参与性、互动性很强的互联网世界。
三、评审系统与Web2.0结合的意义
以往,集团公司职称评审要使用大量的人工,工作量大,申报、评审的及时性、准确性也不容易达到预想的标准,尤其是集团公司近几年确立了“创新式规模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在国内、外已建成投产好几个矿业公司,这些单位的员工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靠原始的办法根本不能达到时效性。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开发一套基于Web2.0技术的集申报、评审、结果整理的职称网络评审系统,利用Web2.0的互动性强的特点,为充分展示申报人的条件,提高申报材料的审核效率、便于评委给予公正客观评价提供一个平台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四、网络评审系统构想
利用互联网技术,突破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分布广、远的限制,解决集团公司在省外、国外员工申报评审职称时要提供一大堆纸质材料且必须在集团总部参加考试、答辩等的不方便因素,从而实现如何展现申报人的各方面条件,全面反映申报人的工作能力、业绩水平,方便评审专家客观公正的给予评判是系统功能的重点,因此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如何根据这些特点进行合理的架构。
(一)用户分类和数据流程设计
评审系统以用户为中心,用户分类如图1所示。
系统的基本数据流如图2所示。
(二)申报、评审流程设计
1.申报人根据集团职称评审年度规划的时间要求,登录申报系统后可以方便快捷的在系统内填写职称申报数据信息,包括各类评审用表,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荣誉称号等,各级管理员可按申报程序逐级处理申报数据,按申报类型核对整理上报数据,确定是否符合评审条件、是否参加专业考试等,条件及材料审核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反馈给申报人进行整改,最终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
2.有专业考试要求的申报人将在规定的时间段在本单位专门的多媒体会议室登陆考试系统后统一参加对应自已专业、级别的考试,由系统评定考试成绩并反馈给申报人。
3.经集团职改办审核,对符合评审条件及有专业考试要求且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将由管理员对其送审论文转对应专业评委(2名)审阅并给出书面的论文鉴定结果等,申报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的还将通过多媒体系统和4-5名学术组专家面对面参加答辩,接受评委就其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成果、发展方向等的质询,同时查看发送的代表作以及申报人的其它论文科研情况,便于充分考察申报人的实际学术科研水平,最后在系统中给出答辩成绩。
4.经集团职改办审核,对论文鉴定及答辩成绩合格的申报人,根据申报人级别、系列分别组织召开一定数量评委参加的评委会,由主任委员组织,和其他委员一起,通过多媒体系统,根据申报人专业技术成果、业绩贡献等,采取差额评审的办法投票评审,评审结果经集团职改办审核后经系统确认公布。
(三)特色服务设计
根据用户类型的不同,用户所进行的操作也不同,可对申报人增加特色服务设计。对于申报人来说,系统将提供全面的展示机会,在登录系统后通过填写各种类型的评审用表完成申报,并且可以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
1.个人学术博客
在这里既可以撰写表达和阐述个人的学术观点的文章,也可以是对当前热点问题,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及方向的一些看法;既方便评审专家从学术科研角度方面评判申报人是否达到评审条件,也给专家提供了一个全面看待申报人条件的参考资料,同时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和学术博客也可以接受监督加强交流,便于进一步端正学术风气,提高学术水平。
2.定制服务
定制服务是为增加申报人对评审过程的了解,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开而设置的,申报人可以选择定制系统服务消息,如:了解评审工作进度,材料审核进展以及材料审核反馈情况。
(四)数据库服务
由于申报评审所涉及的表格类型比较多,数据量大,加上各种不同类型的用户权限的问题,数据服务将是系统设计的另一个重点,数据服务将根据申报数据接收系统的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相关数据进行整合、过滤、转换、消除不一致性,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比如数据一致性,安全,访问控制和数据管理等。
结束语
一、评审工作依据的政策文件
(一)民营科技机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依据陕西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民营科技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评审程序按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营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问题见《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5〕56号)。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省科技厅《关于报送*年度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陕科人发〔*〕75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3〕7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外语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7〕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申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3〕71号)和《陕西省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陕人发〔*4〕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一)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务必使用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制的统一表格。
(二)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并公开发表的论文三篇,申报中级需提供论文两篇。论文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刊物原件一起报送。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答辩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学术论文及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在1500字以内。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传一份。
(四)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分别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凡免试外语、计算机者,需提交《陕西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
(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十五份,用A4纸打印。
(七)填写《报送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材料袋上。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各民营科技机构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应将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企业公示,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二)报送评审材料须持有所属科技机构人力资源部门的函件。上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三)按照省人事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先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申报评审。
(一)《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审批表》原件3份;申报表中须亲笔签名的地方一律用蓝黑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签名,并必须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栏和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意见栏加盖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司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三)申报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六张(其中三张粘贴在表上,其它三张背后写上单位,姓名随申报材料上交);
(四)申报通信工程师需提交论文一式三份(论文评审要求可参照附件1-3);
(五)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需提交论文和技术报告各三份(论文评审要求可参照附件1-3);
(六)申报人须提交与表中“主要获奖情况”、“主要、论(译)着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申报人业绩成果须为担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其中着作复印件必须复印着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整齐;
(七)打印填写《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2);
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197号)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表格和申报材料要求可登陆我厅网站(),在“内设机构”-“人事处”-“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专题”栏目内查阅。
二、申报、审核和公示要求
(一)申报人应对照相关政策,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一次性向所在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之后一律不得再对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即是否符合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即申报材料是否与申请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即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的资格及其名称。
4.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符合要求的材料,由人事、财务等部门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加具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三)实行“双公示”制度。
1.评审前公示制度。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公布单位投诉受理部门与电话,公示要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和单位网站首页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2.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要求。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应按评审前公示制度要求再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职改)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凡经受理查实申报人存在严重弄虚作假和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取消今年申报资格,评审后查实的取消其获得的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申报人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本资格。
三、申报时间
8月16日至9月15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 [2002]101号)执行。
(二)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13]31号)执行。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3]37号)以及《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0]111号)执行。
(四)关于对2013年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3]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2004]38号)精神,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13]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6号)执行。
(六)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9号)执行。
(七)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在今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有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论文的要求:按照人事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
(三)关于破格的要求: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委员会同意后,报市卫生局核准,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四)关于网上申报问题:为了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与离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可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或下载离线录入版(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三、答辩评审时间
拟定于10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区县卫生局、市属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月20日—月21日
直属单位:月22日—月24日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区县卫生局提交区、县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评聘分开工作试点单位除外)。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委托代评函。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服务的书面证明(须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并加盖支援医院、接受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所在区县卫生局的公章)。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表中评审委员会意见不再填写)一份。
2、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送《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一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上一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3、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4、城市医生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5、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 一式二份
6、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一式一份
7、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一份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一份
9、破格审批表一份
10、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填写要求
(一)评审表封面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何职务任职资格”均须填写全称,如申报“高级工程师”不能简缩成“高工”,“工作单位”一栏直接填写“西南林学院”,不需要具体到院、系等部门。主管部门为“云南省教育厅”。
(二)表一“基本情况”应认真如实填写完整,“学历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一栏应填写完整,“职称外语考试情况”一栏属免考对象的则填写“免考”。贴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三)表四“担任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为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学、科研情况。
(四)表七“任现职以来主要著作、译文、论文、调查报告登记”中“本人承担部分”填写主编、参编,第几作者等排名。评审表中的内容和顺序和其他表格中此内容和顺序相一致,其著作、论文的顺序为:主编、参编、独撰或第一作者(SCI、EI、ISTP、SSCI、中文核心在前,其他期刊在后)、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依次类推。提交的所有著作和论文应该是正式出版和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期刊要目总览》(2004版),该目录见人事处网站。
(五)表八“任现职以来培养人才情况登记”为指导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情况。
(六)表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中“考核等次”应根据申报人员每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如实填写。
(七)表十“自我鉴定”用手写签名。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履职业绩一览表一、表二》填写注意事项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履职业绩一览表(一)》
表中“减免工作量情况”栏由所在部门核实,领导签字、盖章;“教学业绩”由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受聘人员额定工作量见《西南林学院指导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西林[2000]31号和《西南林学院受聘人员额定工作量》(试行)文件。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履职业绩一览表(二)》
1.表中“论著、论文”的内容、顺序与《评审表》中内容、顺序相一致。“论著、论文”栏由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科研项目”栏由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其著作、论文的顺序为:主编、参编、独撰或第一作者(SCI、EI、ISTP、SSCI、中文核心在前,其他期刊在后)、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依次类推。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期刊要目总览》(2004版),该目录见人事处网站。
2.“科研项目”
“科研情况”要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科研项目需要提交项目立项书或结题报告等有效证明,成果鉴定证书、专刊证书及各类奖励证书等,装订于“相关证件、业绩、成果材料”中,并制作目录,按目录顺序整理装订。
四、其它要求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2份,必须是16开双面打印以利于获得晋升后存档。根据云职改办〔2008〕1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不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
2.《述职报告》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履职业绩一览表表一、表二》资格审查时提供一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各复印25份,并按述职报告1份、履职业绩一览表一、表二各1份的顺序订成25份,以利于评审时每个评委审阅,《述职报告》、《业绩一览表表一、表二》16开单面打印后,复印扩大成8开。
3.“相关证件、业绩、成果材料”需要单独整理成册,顺序按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证明材料等顺序整理装订。
第一条:参加评审的论文应是以指挥部承担的工程施工、科研课题为研究对象。
第二条:论文应结合具体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理论性和前瞻性。
第三条:论文内容立题明确、技术性强,资料可靠,论据充分。
第四条:论文的评审,按总体技术水平、指导作用、应用价值,以及撰写质量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
第五条:撰写质量水平较高。
一、受理申报范围
省教育厅所设的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验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
在省教育厅以外设立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相应的评审权受理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评审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7号);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4号)。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
各地各学校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三、对职称申报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问题。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要求,组建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考核认定,通过人员按资格审批权限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颁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省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须报我厅人事处备案,考核认定通过人员报我厅人事处确认。
(二)关于教师资格问题。我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申报评审或认定讲师、高级讲师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已申请但当年还未获得批准的申报人员,可先提交申报材料,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申报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在当年各评委会学科组评审前获得通过(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查询结果为准),可作为有效资格对待,否则申报材料不予上会评审。学校引进、特聘的专业技能型人才暂未办理教师资格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可申报或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关于教师的继续教育。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现资格以来每年都应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记录,2011年参加的继续教育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关于论文代表作送审的要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人员须提交两篇代表作(论文或论著)。申报人将两篇代表作复印一式两份分别装入2个材料袋提交(每个材料袋装2份不同论文,不再退还),代表作原件与其他申报材料装入主材料袋提交。不按规定要求提交论文代表作送审的,一律按代表作不合格处理。
(五)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系列及专业的要求。申报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和专业,严格按照资格条件中有关“在职在岗”的规定。对不符合在职在岗要求的不予受理。已与学校签订了聘约(协约),实行了聘任管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符合我省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现工作单位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填写送评学科组名称时应严格按照我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高评委下设学科组名称规范填写,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应尽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中所列专业名称填写。
(六)关于缴交社保凭证的要求。申报教学、实验系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缴交社保的凭证,可由学校统一到相应社保部门开具。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真实准确报送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省的职称政策,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真实、客观、完整填报相关表格,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申报人同时须提供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任教课程及课时、科研项目(课题)、论文(论著、教材)以及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本人实践及指导学生实习、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承担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方面的情况出具的有效证明。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材料。申报人所填报的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人在取得现资格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必须在申报表的工作负面情况说明栏如实填写,不填写但经查实存在的,将视为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行为。
有关申报表格及填报要求可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1—1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应分别填报不同的《申报表》与《推荐表》(附件2—5)。我厅不接收不按规范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推荐表》)。申报时间截止后,我厅将不再接收申报人及有关单位补充的任何材料。
(二)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及公示工作。
1.各单位(学校)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指定专人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申报人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论文(著)、课时数、年度考核、获奖证明、本人实践及指导学生实习、担任班主任、承担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凡提交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人审查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学校)要本着对申报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在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评价意见完整填写到《申报表》、《推荐表》相应的栏目中。各学校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师德不端“一票否决”原则;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教学系列教师获现资格以来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或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教师本人的教学业绩,坚持把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单位的推荐意见要客观准确反映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推荐意见不能过于简单。
3.各单位(学校)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申报表》、《推荐表》)、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或网站张榜公示。不便于张榜公示的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校内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学校)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附件11)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各地、各校可统一报送本地、本校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前公示情况。公示期间凡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没有评前公示情况的申报人材料,我厅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应做好申报人材料报送工作。从今年起,各地的申报材料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集中报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报送。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职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含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对每一位申报者的材料逐份、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报送。经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应将申报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材料由我厅人事处审核。
(四)省教育厅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各地各校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初审主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受理。我厅按正式受理数通知各地或各校交纳相关评审费用。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或不属于本评委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同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当年不再受理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员不用缴纳论文鉴定费),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人450元。各地各校在报送材料被正式受理后,凭我厅师资管理处开具的接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有关凭证到我厅办公室财务室领取缴费通知单缴纳有关费用。
六、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地各校务必于9月17日至28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申报材料送达我厅师资管理处(省教育厅大院内高校教师住宅楼502房),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各单位和个人可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通知、申报所需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说明。申报人填报表格时不得随意调整表格格式。
附件:
1.送评材料目录表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4.教师进修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5.教师进修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6.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
7.证书、证明材料表
8.业绩、成果材料表
9.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