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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投资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1 1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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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投资论文

篇1

清政府沿袭前代遗留下来的货币制度,即白银和铜钱(亦称制钱)两种货币同时在市场上流通,具有同等合法性。“银与钱相为表里,以钱辅银,亦以银权钱,二者不容畸重。”8这两种货币有各自不同的使用范围,一般情况下,国家财政收入、官员俸禄、兵饷、商人大笔交易多使用白银,而民间零星交易则使用铜钱。由于中国银矿藏量很少,政府无法铸造统一的银币,所以白银只能作为称量货币流通。其成色、重量,各地都不一样,政府基本上没有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完全由商人自由掌握。白银数量的变化、流向,直接受到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影响,政府缺乏调控白银货币的能力。而对于铜钱来说,政府则有较强的控制力,可以不断发掘铜矿,从外国购买铜材,垄断铸币权力,随时调整制钱的数量,以及使用范围,使之发挥实际作用。

白银和铜钱不仅表示两种货币,而且又是两种金属商品。银和铜自身的商品价格,决定货币的价值。由于两种金属商品的价格,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波动,使得两种货币的价值也不能稳定不变。如果其中“一种比过去有了更大的需求,那么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就会很快改变它们之间的比价。”9因此,白银和铜钱的货币价值,也就与银和铜本身的价格同时不断升降,这就形成了白银和铜钱的市场价格,同时也产生了两种货币的市场比价。为了垄断货币权,控制货币价值,清政府继承前代政府规定银钱固定比价的方法,顺治四年规定钱值,“每十文,准银一分,永著为令。”10即规定铜钱与白银的比价为1000:1。一般来说,政府努力维持官定比价的操作,体现在对市场上流通货币数量的调控,同时也是政府推行货币政策的过程。

政府认识到,“民间钱多则价贱,钱少则价增”,11这个货币理论的基本道理。其货币政策就是通过对货币的生产、流通、管理三个方面来实现的。在生产方面,政府根据市场上银钱比价的波动,不断增加或减少铸币数量,从而控制流通中总的货币量。对于京城二个铸钱局,政府规定每年生产制钱的数额,采取增减铸币数量,和增减铸炉数量的方法,进行控制。据统计,从顺治至嘉庆年间,京局大约增减铸币数量十四次,以后因库存铜材不足,每月逐渐少铸。12

收购私钱13和官方减重的小制钱,回炉铸造标准制钱。顺治三年,“禁用旧钱,送部者,每斤给价八分。”14十八年,在京师等地方,“收买私钱及旧钱、废钱,使民间无法搀和使用。”15康熙十年,收购旧钱、废钱,“每斤照铜价给值六分五厘,解局销毁改铸。”16二十八年,下令“民间私钱,在京城限六月交送户部,照铜价每斤给银一钱收买改铸。”17乾隆二十二年,还分别规定了收换废钱的条例。18

在流通方面,清代前期多数时间里,市场的银钱比价低。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改变原来在税收和分配中,完全使用白银的情况,征收或配给一定数量的铜钱,来调整流通中的铜钱数量,起到平衡银钱比价的作用。政府规定在税收中,“银钱兼收,以银七钱三为准。”但在实际纳税时,多“随民便”。19在发放八旗兵饷和官员俸禄时,搭放制钱。20政府用平粜米粮的铜钱,减价兑换白银,调节市场上的银钱比价。八旗、内务府,在京城共设米局27处,政府一方面发给各局银两作为资本,使其收买米谷,另一方面也发给各局米谷,让其平粜,收买粜卖所得铜钱,在市场上减价兑换白银。乾隆二十七年统计,户部库存平粜钱八万五千余串,五城各厂存钱一万三千余串。“京城内外有此十万余串钱文,以资流通,而每日平粜钱文,又可源源转运,岁底钱价自可不至加增。”21政府还设立官钱局,并利用钱铺、当铺等金融机构,以低于市场比价,易换银两,调节市场中的制钱数量,使银钱比价接近官方的标准。

政府发放生息银两,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顺治年间,“为了解决官商周转资金的困难”,政府向“商人放贷帑银并收取本息,”形成一种生息银两制度。康熙时,继承这种制度,创设了“恩赏制”、“公库制”和“广善库制”。“恩赏制是把库帑管理经营所取得的利息赏赐给有关人员,受赏者没有偿还帑银本息的义务。公库制和广善库制则是将帑本直接贷借给有关人员,”借款者要偿还本息。22雍正七年,政府“为京城八旗兵丁人等生计,”“家中红白之事,经费不敷,”特别拨发“内库之银,交付王大臣转用滋息,以备兵丁不时之需。”23“到乾隆初年更有所发展,公项开支在利息银中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遂使生息银两收入蜕变成为公项开支的一种固定的财政来源。”24从货币流通的角度看,发放生息银两就是把放置在国库中的货币,投放到市场中。“最盛时期,户部库银总额有5000万两,而八旗公库生息本银的拨款前后几达1500万两。”25政府把占库存的30%白银,投放到市场,无论是用于旗丁生活消费,地方政府的经费,还是投资或提供其他需求,无疑都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作为中央政府发放生息银两的制度,大概在乾隆时期就结束了。26但是,用公款生息的方法,至道光年间仍然使用,而且已经成为各地方政府、书院、学校、救济等项经费的主要来源。可见,生息银两也是政府调控货币的一项很有成效的措施。

在管理方面,政府通过增减每文铜钱的重量,也就是增减每文钱的含铜量,使铜钱增值或贬值,以达到防止私销和私铸的目的。政府利用牙行在市场上平衡银钱比价,康熙六十一年,“于大、宛两县设立官牙,将钱价议平买卖。”27防止宝泉、宝源局炉头、工匠私自铸造钱币。对钱商、钱铺、当铺加强管理,防止他们贩卖、囤积制钱。乾隆九年,政府令京城各当铺,将所积制钱,“酌钱数送局”,由官钱局在市场上易白银给还。28当市场上钱票盛行时,政府企图把钱票控制在京城范围内流通。但是对私铸、私销、囤积、贩卖等各种政府认为的非法经营活动,官方的严禁则是有限的,常常是禁而不止。但是也不能因为禁而不止,就否定政府对货币的管理。

以上三方面的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上冬伊等议得数条,试行于京师。数月以来,钱价渐减,似有微效,民间称便。”29“前因京师及各省钱价日贱,由于小钱充斥,节经降旨饬禁,并立限收缴,乃自查禁以来,已逾年余,而京城钱价,近又减落”。30台湾学者郑永昌研究指出:京师对私钱流通“管理与控制较完善”,31有一定道理。

如前所述,政府之所以制订和实行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原因。“今各省开炉太多,铸造不精,以致奸民乘机盗铸。钱愈多而愈贱,私钱公行,官钱壅滞,官民两受其病。”所以“各省铸炉一概停止,独令京局鼓铸。”32“如遇京城钱价高昂,发八旗米局,照市价平减,零星易换,则钱可通流,与民有益。”33“以京城钱价昂贵,复设官钱局。”34以后又因京城“钱价渐减,奸民每以在京贱买之官钱,运至近京钱贵之地,兴贩射利,议将官局停止。”35嘉庆四年,因为“自增卯以来,钱价仍未甚平,所有户、工二局,俱著全复旧卯。”36市场上钱少,则增加铸钱量,钱多则减少铸钱量,政府根据流通中货币的需求量,下达定额。在兵饷、官俸中搭放制钱,是因为“京城钱价昂贵”,“俟钱价稍平,停止。”37“近日京师钱价颇昂,兼值雨水连绵,食物甚贵。”38“此项钱文,兵丁零星使用,自然散布流通,钱价可期渐减。”39“将卖米所收制钱,令五城照市价易银交库,俟钱价稍平,即行停止。”40照这种办法,“将搭放兵饷之钱文,令八旗于五城各设一局,兑换与民,照铺户之数,多换数十文,以银一两,换钱一千文为率,如此则钱价不待禁约,自然平减,于民用似有裨益。”41设立官钱局,无非也是“京师钱文昂贵,朕不得已,设立官局,以平市价”。42由此可见,市场中流通的铜钱过多,或者铜钱货币过少,就会引起物价变化,为了稳定物价,就必需调节钱价,这就是政府增减铸币数量的原因。那么,市场上铜钱数量的多少,又是什么原因决定的呢?

在市场上,人们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如果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其实际价值超过了名义价值,也就是当制钱含铜量高,市场银钱兑换率低(比价低),私人销毁制钱能牟取更多的利益,就会有人大量熔化铜钱取得铜,到市场上售卖,或者制成铜器出卖。但当制钱含铜量低,市场银钱兑换率高(比价高),铸币费低廉,民间私铸铜钱比较容易的时候,人们为了获取更多的货币,就私铸大量铜钱出卖。乾隆时,“铜价每斤直银一钱四、五分,计银一两,仅买铜七斤有余。而毁钱一千,得铜八斤十二两。即以今日极贵之钱,用银一两,换钱八、九百文,毁之为铜,可得七斤七、八两,尚浮于买铜之所得,何况钱价贱时,用银一两,所换之钱,可毁铜至十余斤者乎!”43可见,私销、私铸的出现与铜钱本身的轻重有直接关系。而政府原本为防止私销,减少制钱含铜量的措施,则给私铸造成机会;为防止私铸,增加制钱重量的政策,又造成私销的猖獗。政策、法律之所以无法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关键因素就是市场在其中起作用。

市场调节的作用反映在私销私铸,制钱贩卖、囤积等民间的货币经营活动中。顺治年间铜钱数量少,不能适应流通中的需要。所以,“奸民开铺市钱,多以前朝废钱插入,又每千短少六文,作为绳底,以致街市使钱,每银一钱至一百四十文以外。”44特别在“都城辇毂之下,天威呎尺之地,公然市井之徒,将民间废钱作铜收买,插和制钱之内,以一废钱当一制钱,是以废钱日见其多,钱数日见其增,钱本日见其亏”。45这种情况到雍正时,仍然如故。“京师钱局,每岁鼓铸,则制钱应日加增。今虽不致缺乏,而各省未得流布,民用不敷。是必有销毁官钱,以为私铸者。”46雍正四年,京城步军统领在“崇文门外,拿获销毁制钱之人。”47以后,因“于京城内,屡次拿获销毁制钱之奸民”,所以,京城“钱价已觉稍平。”48私铸、私销行为不仅在民间有,而且官局也有,炉头、工匠偷漏减重,假公济私,非法私铸。顺治十年,“向来官炉夹带私铸,尤为病国。”49乾隆时,宝泉、宝源二局,“所铸钱文尚不能无轻减分两等情弊。”“不肖官员,将官钱私行减少,额外多铸小钱,希图盈余肥橐。该管上司曾不顾问,或且从中分润”。50通常,私钱流通都是在货币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发生。而京师没有发现大量私铸、私销现象,可能是货币数量比较充足,减重制钱的收购,铜材的管理都比较严格的原因。与私钱流通同样违法的是制钱的贩运和囤积。雍正九年,有人发现:“京城内有奸民勾通经纪,预发本银于大小铺户,收买制钱,多藏堆积,俟钱贵始行发卖,名为长短钱。”51雍正十三年规定,“傥有不法奸商,专贩私钱,运载至数十百串出京货卖,及在京铺户人等,将钱囤积在家,俟价昂始行出售者,查拿究治。”52但到乾隆年间,贩运、囤积之事仍不断。“京城都会之地,各省经营贸易,络绎往来,奸商将钱装载出京,于价贵处,兴贩射利。再闽广商船,由海洋直达天津,回空时,概用钱文压载,运至本地买货。又各省漕粮回空,亦多载钱文,兴贩获利。”53同时,“近京直隶所属各村庄、集镇,每多富户,将粮草货物卖钱去串,堆积一室,以防盗窃。此等乡愚,只图一己蓄积,遂致钱文不能流通。”54

从以上私钱流通和私贩囤积的现象中可以看出,银和铜两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对私钱流通、制钱贩运、囤积起到决定作用。换句话说,是市场的价值规律起到调节作用。私钱流通是“制钱不足导致市场自我调适之现象。”55一些学者肯定了私钱流通的积极作用,“尽管私铸规模很大,私铸形质低劣,但并未严重影响银钱比价,形成恶性通货膨胀,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官钱不足给商民日常贸易带来的不便。应该说,它对当时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56

市场不仅调节了私钱的流通,而且也决定了钱票的流行。钱票是一种私人信用工具。“由于银铜本位货币无法适应经济发展之需要,导致私经济部门采用私人信用工具以利交易。在私人信用工具中,钱庄、当铺以及有实力的商号纷纷发行钱票、私票和私帖,在地方上通行,这在清代是很普遍的事。”57“钱票的发行自将增加铜钱的供给”,起到补充铜钱供给短缺的作用。58这说明钱票的产生,完全是市场需要信用工具的结果。在钱票流行的过程中,看不到政府的作用,说明市场在其中起主导作用。59

政府货币政策的目的,是政治性的,为其统治服务。各代铜钱都标有不同的年号,在这里货币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象征,当顺治年间,有人看到明代货币搀和在清代货币中流通,“禁之不止,诛之不胜诛”时,提出“凡市上行使,每废钱二文,当制钱一文”,由国家收购前代废钱的方法。户部大臣反驳称:“明季废钱,岂可并行?”60不同意用此办法,似乎使用明钱,有损清国。

其次是为了财政收入,保证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铸钱有时可以获得比较多的铸息。顺治年间,清朝还没有统一国家,战争需要大批经费。瑞士学者傅汉思指出:“政府从铸钱活动中获利是比较大的。对于有代表性的那些北京钱局而言,其结果是十分令人惊异的:直到1695年,那些钱局场是获利的,利润占铸钱成本的4—4.2%。然而,1700年以后,那些钱局都没有利润,反而受到严重亏损,那时北京钱局的亏损达到铸钱成本的16—63%。只是采办比较便宜的云南铜以后,北京钱局的形势又有了改善。但是其利润却是微不足道的,还不到钱局成本的5%。随着国家对云南铜矿补贴的增长,铸钱成本再次上升,最后再出现铸钱总经费高于铸钱收益的情况。”61

再次是为了社会稳定。按照货币经济理论,物价与货币有着重要关系。物价高低取决于流通中的货币量,当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时,则物价下跌;反之,货币量减少,则物价上涨。如果官方兑换率和市场兑换率的差别过大,就会使物价变动,给百姓生活带来困难,也可能导致社会冲突,甚至。因此,为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政府维持官方银钱的固定比价,稳定铜钱通货,就显得十分重要。

清代前期的政府是专制体制下执行权力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巩固统治,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定,很难说政府是为推动商品流通的发展,而制订货币政策的。但是为了达到政治、军事目的,政府提出的货币政策,也离不开经济。换句话说,政府的各种职能是相互关联的,经济作用离不开政治、社会和军事作用,而货币政策落实的结果,则体现在经济方面。当然,也并非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货币政策,只是为了论述方便,这里按照现代货币理论,把政府对货币的有关措施与管理归纳起来,以期从历史事实中,客观评价政府的政策。

政府货币政策的特点之一,是因时制宜,随着市场变化而不断改变的。例如:对市场作用产生的私钱流通,政府一方面在法律上严令禁止,另一方面又采取了相对灵活的政策。“乾隆初期,由于制钱供应不足导致钱荒的压力下,政府对私钱流通采取的基本方针是一种放任或弛禁的态度。至乾隆中叶以后,当制钱的供应逐渐稳定,各省呈报市场钱价日益平减的时候,处理私钱的政策才正式展开。采用的方式是多面性,但其中与历代政府的‘严刑峻法’政策迥然不同之处,是采用一种较温和的收买政策。”62又由于政府是根据市场中流通货币数量的变化,而推行货币政策的,所以,这些管理措施也是审时度势决定的。有人说,清朝货币规章多变,正反映了政府这种随时应变的能力。

发放生息银两是政府货币政策的又一大特色。康熙前期,全国经济不景气,有效需求不足。63但到后期,经济复苏,物价也开始回升。日本学者岸本美绪说:这是因为“康熙二十二年降服了郑氏,占领了台湾,再开海外贸易,从而自然地丰富了货币。”64理查德(RichardVonGlahn)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65他认为,“康熙朝的萧条与银的流向似乎并无简单的关系,中国国内物价的降低早于日本禁银出口,而物价回升也未受白银流入的刺激。”“铜钱价值下降并不能明确的与白银流入量的变化相关。”66笔者同意理查德的意见。从解除海禁的康熙二十二年到康熙后半期,大概有十年的时间,白银流入量是否能在这样短的时期内起到丰富货币,影响物价上升的作用,值得怀疑。笔者认为,起到丰富货币作用的,主要不是国际白银流入,而是国内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增加。这就是康熙时期开始的为使官兵摆脱生活困苦,而发放生息银两的政策。雍正七年,上谕称:“为京城八旗兵丁人等生计,朕悉心揆度,若逢家中红白之事,经费不敷,着实困迫堪悯。特着用内库之银,交付王大臣转用滋息,以备兵丁不时之需。兹念外省驻防之满洲、汉军兵丁亦应一体恩赐。”“其他各省督、抚、提督标下兵丁,亦循此例。”67从京城八旗到各地驻防之满洲、蒙古、汉军等官兵,都有生息银两之利息,作为生活补贴。当然,清代前期的政府不会想到,用这种政策可以摆脱经济停滞现象,但在客观上生息银两确实使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增加,扩大了需求,促进了消费,使康熙后期的经济开始复苏。到乾隆时,发放的生息银两本金,已经基本归还。68可见,货币滋息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对拉动内需的确很有成效。

关于在货币流通中,政府起主导作用,还是市场起主导作用的问题,理查德认为,“明代主导货币事务的是市场而非政府。主控货币的是市场,而非国家。”69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罗威廉(WilliamT.Rowe)似乎不同意他的结论。“我关于十八世纪货币政策的研究,使我对他的结论持谨慎态度。虽然象理查德表明的那样,当时的国家对它管理通货的能力失去了信心,但不管怎样,清中期官员们使用了广泛的间接方式――调整铜币的大小和含量,通过大量的技术手段,在不同的货币地区,控制银钱的相对供应量,高度选择性的反利用――作为一个市场的参与者来保证货币稳定,刺激了与人口同量扩张的经济生产力的发展。”70理查德的研究止步于康熙时期,罗威廉的研究重点在雍乾时期,虽然他们对于整个清代前期政府的货币政策、管理、执行情况,都没有全面研究,但是他们的结论都是有根据的。

一般来说,清代前期是政府与市场共同控制流通中的货币量。政府的货币政策确实起到一定作用,特别是在某些时期里,甚至起到主要作用,如前述发放生息银两,增加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就是市场在短时间里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但是,政府的货币政策是调控流通中的货币量。当市场上铜钱数量减少时,政府可以增加铜钱的数量,反之,政府也可以减少铜钱的数量。市场上货币流通量,又受到铜材的影响,当市场上铜材短缺时,政府可以增加铜材生产,或向外国购买。由于铜钱货币流通量是随着市场上铜材价格的波动而变化的,所以,货币流通量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官方按照市场银钱比价的变化来调节货币数量,政府的货币政策总是跟在市场调节的后面起作用。日本学者黑田明伸的研究指出,“私钱跨省性的流通则呈显传统中国货币流通的另一面貌。”“显示出‘私’的经济相对于‘公’的经济对穿越政治疆界的活力。”71如果把“私”看成市场调节,把“公”看成政府调控,那么,从长时期看,正是“私”钱流通冲破城市之间、省际之间的地域,起到左右整个货币流通的主导作用。

从整个清代前期来看,政府货币政策的干预能力呈下降趋势,乾隆时期钱票的盛行,就证明政府并没有能力决定钱票的流通,完全听凭市场调节。特别是道光时期,“新旧朝钱币一起流通及洋钱可用以缴税,表示当朝所铸的钱币不是那么成为王权的象征。”72低色洋银内流,国内白银外流,在一些地区洋钱与制钱同样使用。这时,政府提出了禁止中外贸易使用白银的反市场规律的政策,难于施行,就更表明货币流通越来越被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价值规律所操纵。

注释

1《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5。

2咸丰九年九月十六日工部尚书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张祥河等奏折,见清代钞挡,钱法,道光朝。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图书馆。

3《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4陆世仪《论钱币》,见《清朝经世文编》卷五十二,钱币上。

5汪宗义、刘宣辑录《清初京师商号会票》,载《文献》1985年第2期。

6“钱票是一种信用票据,由钱庄、银号等信用机构签发。它在一定范围内流通,起着代替货币职能的作用。”张国辉《清代前期的钱庄和票号》,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4期。“钱票的起源,也无法考据。当初可能也是一种期票,临时填写,其和银票不同的地方,大概只在于银与钱的分别。也许银票的面额大一点,钱票的面额小一点,因此钱票的流通性要更加大一点。”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557页。

7张国辉《清代前期的钱庄和票号》,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4期。

8《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六,钱币四,考5002。

9约翰·洛克《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1691年致一位议员的一封信》商务印书馆1962年中译本,第101页。

10《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6。先定为七文准银一分,后改为此比价。

1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46。

12参阅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户部,钱法;《清朝文献通考》钱币。

13私钱包括私人非法铸造的货币;官局中炉头工匠偷工减料,铸的低于法定重量或成色的钱;前代的货币。参阅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14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

15《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70。

16《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四,钱币二,考4972。

17《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四,钱币二,考4975。

18《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七,钱币五,考5012。

19《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8。

20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十四,户部,钱法,搭放京饷。

2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50。

22张建辉《关于康熙对生息银两制的初步推广及其在八旗军队中的运用》,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23《雍正朝镶红旗档》宿字三十九号,转引自韦庆远《雍正时期对“生息银两”制度的整顿和政策演变--对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研究之二》,载《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24韦庆远《清代乾隆时期“生息银两”制度的衰败和“收撤”-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过程研究之三》,见《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89年。

25张建辉《关于康熙对生息银两制的初步推广及其在八旗军队中的运用》,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26韦庆远《清代乾隆时期“生息银两”制度的衰败和“收撤”-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过程研究之三》,见《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89年。

27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

28《清高宗实录》卷二二六,乾隆九年十月壬子。

29《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30《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十九,钱币一,考7686。

31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32《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8。

33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十四,户部,钱法。

34《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六,钱币四,考5000-5001。

35《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六,钱币四,考5000-5001。

36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

37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搭放京饷。

38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搭放京饷。

39《清仁宗实录》卷一六一,嘉庆十一年五月甲子。

40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

4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46。

42《清高宗实录》卷,乾隆三年三月丁巳。

43陈廷敬《杜制钱销毁之弊疏》,见《清朝经世文编》卷五十三,户政二十八。

44顺治八年正月户部尚书巴哈纳题本,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中华书局1981年,第7辑,第169页。

45顺治九年十月户部尚书车克题本,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7辑,第178-179页。

46《清世宗实录》卷三二,雍正三年五月癸丑。

47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禁令。

48《清世宗实录》卷六一,雍正五年九月乙卯。

49《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一,考4968。

50《乾隆朝上谕档》第十七册,乾隆五十九年六月十二日,页958、976。转引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51《清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二,市籴一,考5146-5147。

52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零,户部,钱法,钱价禁令。

53《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54《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二,乾隆十年正月辛巳。

55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56王光越《试析乾隆时期的私铸》,载《历史档案》1988年第1期。

57潘敏德《中国近代典当业之研究(1644—1973)》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专刊(13)1985年,第292页。

58林满红《嘉道钱贱现象产生原因‘钱多钱劣论’之商榷-海上发展深入影响近代中国之一事例》,载《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五辑,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3年,台北·南港。

59“道光年间,清廷也曾设立政府的信用机关,由内务府在北京设立官钱铺五家,发行钱票。”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649页。政府发行官钱票,比民间使用钱票晚得多,而且在前期是否起了作用,待进一步研究。

60顺治九年十月户部尚书车克题本,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7辑,第178-179页。

61(瑞士)傅汉思《清代前期的货币政策和物价波动》,载《中国钱币》1995年第3期。

62郑永昌:《清代乾隆年间的私钱流通与官方因应政策之分析――以私钱收买政策为中心》,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7年第25期。

63(日本)岸本美绪认为,康熙前期禁海和政府的紧缩政策,使流通中的白银减少,造成全国性的经济不景气,有效需求不足,出现康熙前期“全面物价下跌及与之相伴的滞销、收入下降等不景气的”情况。岸本美绪《康熙年间的谷贱问题-清初经济思想的一个侧面》,载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康熙前期经济不景气,有效需求不足是事实,但形成的原因不一定是政府紧缩政策。据日本学者百濑弘的研究,“至康熙三十六年皇室开支尚不及明朝一个内廷官署的经费。乾隆朝在清朝财政盛世的时代中,也只不是60万两。”百濑弘《清朝の異民族统治に於おける财政经济政策》,《东亚研究所报》,第20号,1943年。转引郑永昌译文《清朝的财政经济政策》,载《财政与近代历史论文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年。可见另有原因。

64岸本美绪《康熙年间的谷贱问题-清初经济思想的一个侧面》,载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65FountainofFortune:MoneyandMonetaryPolicyinchina,1000-1700.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96.338pp.台北南天书局翻印本1997年。

66转引刘翠溶书评,载《新史学》一九九八年九卷三期。

67《雍正朝镶红旗档》宿字三十九号,转引韦庆远《雍正时期对“生息银两”制度的整顿和政策演变--对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研究之二》,载《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68参阅韦庆远《清代乾隆时期“生息银两”制度的衰败和“收撤”-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兴衰过程研究之三》,见《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89年。

篇2

在20世纪以前西人所寻求的中国商品中,唯有茶叶在中西贸易中长期居于支配地位。茶叶为西方贸易商带来了巨额利润,使他们认为:“茶叶是上帝,在它面前其他东西都可以牺牲。”〔1〕虽然早在公元前2世纪中国人就开始种植茶树,但直到16世纪中叶才为西方人所知。1559年,威尼斯商人拉莫修(Giambattistaramusio)在其出版的《航海记》(NavigationeetViaggis)才首次提到茶叶。〔2〕1606年,荷兰人首次从万丹将茶叶输往欧洲。〔3〕在此后一百余年间,茶叶并未成为输往欧洲的重要商品。1704年英船“根特”号(Kent)在广州购买470担茶叶,价值14000两白银,只占其船货价值的11%,而所载丝绸则价值80000两。〔4〕1715年,英船“达特莫斯”号(Dartmonth)前往广州,所携资本52069镑,仅5000镑用于茶叶投资。〔5〕1716年,茶叶开始成为中英贸易的重要商品。两艘英船从广州携回3000担茶叶,价值35085镑,占总货值的80%。〔6〕18世纪20年代后,北欧的茶叶消费迅速增长,茶叶贸易成为所有欧洲东方贸易公司最重要的、盈利最大的贸易,当时活跃在广州的法国商人RobertConstant说:“茶叶是驱使他们前往中国的主要动力,其他的商品只是为了点缀商品种类。”〔7〕

从17世纪20年代起,英国东印度公司(EIC)在绝大部分年份中,所购买的茶叶都占其从中国总进口值的一半以上。在1765—1774年十年平均每年从中国进口的总货值中,茶叶占71%。在1785—1794年中,这一比例提高到85%。〔8〕虽然瓷器、漆器、丝绸和其他中国商品的需求由于欧洲“中国风格”(Chinoseries)的流行仍在增长,但公司宁可让这类商品的贸易由其船长和船员利用他们的“优待吨位”(Privilegetonnage)去经营,本身则集中全力经营茶叶贸易。〔9〕19世纪以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每年从中国进口的茶叶都占其总货值的90%以上,在其垄断中国贸易的最后几年中,茶叶成为其唯一的进口商品。

茶叶贸易不但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存在生死攸关,而且对英国财政也至关重要。从1815年起,公司每年在茶叶贸易中获利都在一百万镑以上,占其商业总利润的90%,〔10〕提供了英国国库全部收入的10%。〔11〕

荷兰是18世纪西方各国中仅次于英国的最重要的对华贸易国。荷兰人对中国商品的需求主要有五类:茶、瓷器、粗丝、纺织品(包括丝绸、南京布等)、药材杂货等。〔12〕虽然荷属东印度公司(VOC)最早将茶叶从中国运往欧洲,但直到18世纪40年代初,其输往欧洲的茶叶主要购自来到巴达维亚的中国帆船。在18世纪最初的十年间,荷印公司在与巴城中国帆船的易货交易中每年尚有10—50万盾的盈余。〔13〕随着欧洲对茶叶需求的迅速增长,荷印公司已不满足于中国帆船运往巴城的茶叶数量。1728—1734年,在巴城茶叶贸易继续进行的同时,荷印公司从荷兰派出11艘船,直接前往广州购买茶叶。其中两艘船中途遇难,另外9艘船运回总共1350000荷磅(1担=125荷磅)的茶叶,价值1743945荷盾,占全部货值的73.9%,获纯利2334459荷盾。〔14〕由于用来购买茶叶的白银短缺,1734年以后,荷印公司董事会放弃从荷兰直接派船到中国的努力,改为每年从巴城派两艘船到广州购买茶叶,同时仍鼓励中国帆船在巴城的茶叶贸易。1740年,荷兰殖民者尽屠巴城华人,巴城华商贸易网络破坏无殆,〔15〕茶叶贸易随之衰落。到18世纪50年代,巴城茶叶贸易停止。〔16〕1757年以后,荷印公司重开对华直接贸易,直至1795年荷人因拿破仑战争而退出对华直接贸易。从18世纪20年代到90年代,茶叶均是荷人从中国输出的最重要的商品。在这一时期的大部份年代中,茶叶占荷人输出的中国商品总值的70—80%,有些年份甚至超过85%。

资料来源:Jorg,Prcelain,P.217-220.

从第一艘美国船到达中国起,茶叶就是其寻求的最重要的商品。1784年,美船“中国皇后”(EmpressofChina)号首航广州,带回3002担茶叶,价值66100两白银,占该船总货值的92%〔17〕然而,美船并不象同期的欧洲船只那样几乎主要从事茶叶贸易。1792年,6艘从广州回航的美国船的总货值为317270两白银,其中茶叶11538担,价值为165440两,略高于总货值的一半。〔18〕1840年,美船在广州购买货物总值2766240两白银,茶叶价值1411391两,仍是略高于总货值的一半。〔19〕在19世纪初到30年代的大部分年份,美船在华出口货物中,茶叶价值约占30—40%。至1837年,美船的茶叶货值首次超过60%,达到65%。〔20〕1840年,美船购买19333579磅茶叶,占其在华购货总值的81%。〔21〕

在18世纪其他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瑞典、丹麦、美国的对华贸易中,茶叶所占的中国货值比率也高达65—75%不等。〔22〕由于英国茶叶进口税高达100%,欧洲大陆国家购买的茶叶历来靠走私进入英国获利。1784年英国国会通过抵代税条例(CommutationAct),英国本土茶叶消费税由100%降至12.5%。〔23〕欧洲大陆国家的白银来源逐渐枯竭,加上走私茶叶入英国已无利可图,他们在1885年以后逐渐退出茶叶贸易。广州的茶叶贸易为英人所支配,小部分为美国商人分享。前几年,广州每年出口茶叶350000担,价值94450000银元,占中国出口货值的70%。〔24〕二、白银:西方购买茶叶的主要支付手段

当18世纪20年代以后欧洲各东方贸易公司竞相从事对华贸易时,他们均面临同样的问题,如何来支付购买茶叶的费用?欧洲产品几乎在中国找不到销售市场!18世纪的中国经济建立在手工业的农业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发达的手工业和国内市场使中国在经济上高度自给自足。一百多年以后主持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人赫德(RobertHart)在其《中国见闻录》(ThesefromtheLandofSinim)中仍写道:“中国有世界最好的粮食——大米;最好的饮料——茶:最好的衣物——棉、丝和皮毛。他们无需从别处购买一文钱的东西。”〔25〕经济上高度自给自足和相对较低的购买力使欧洲产品的中国市场非常狭小。然而,唯一例外的是中国对白银的需求。亚当·斯密(AdamSmith)说过,当社会财富增长时,对白银的需求有两个层面的动力,一是作为货币促进商品的流通,二是作为奢侈品的标志。〔26〕在当时的中国,对白银的需求主要源于第一种动力,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作为主要通货的铜钱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交易,世界上尚无第二个国家象中国这样如此迫切地需要白银。而欧洲人对茶叶的需求仅能用白银支付。大规模的中西贸易由此找到的支点:西人用白银交换中国的茶叶!

甚至早在古罗马时期,西方已需要用贵金属购买丝、丝绸与香料。〔27〕16世纪末以后,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从日本、欧洲和美洲运来大量白银购买中国丝绸。〔28〕18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成为最大的茶叶买主,18世纪末,美国成为第二大茶叶买主。从18世纪20年代至前,流入中国的白银绝大多数由英、美人输入,主要用于购买茶叶。

17世纪中叶以后直到18世纪末,银元一直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输华的主要商品。也如其他西方国家一样。英人的银元源自西班牙的美洲属地。银元通常被装箱输往中国。每箱一般装4000个银元,1637年英船首航广州,就携带62000西班牙银元(realsofeight)〔29〕在18世纪初,中国贸易规模尚小,英人对华输出只相当于对印度输出的十二分之一。〔30〕167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及其官员在和印度的贸易中投资430000镑,其中实物部分为111000镑,白银320000镑,其投资的利润率为100%。〔31〕在1708-1712年间,英人每年对华出口商品值仅5000镑,而出口白银则高达50000镑。〔32〕从18世纪中叶,白银占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输出货值的90%。

资料来源:1760-1799年的数字见:Pritchard,P.399;1800-1823年的数字见:W.ECheong,"MandarinsandMerchants,JardineMastheson&Co.aChinaAgencyoftheEarlyNineteenthCentury",p.19,Bangkok,1979.

1700—1753年间,英国东印度公司共有178艘船前往中国贸易。我们已知其中的65艘船共载7099068两白银或每船平均携带白银109226两。〔33〕若以109226作为178艘英船每船携银的平均数,则在1700—1753年,英船共运19440000两白银到中国。

18世纪中叶以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扩大对华的货物出口,主要是铅、锡和棉花,白银在总货值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然而,由于对华贸易,特别是茶叶贸易迅速增长,白银输华的绝对量仍持续增加。1758—1762年,公司每年对华输出货物值174000两,白银219000两。〔34〕1760—1770年,公司对华输出总值中,白银约占50%。到1795-1799年,这一比例下降到13%。〔35〕但由于每年对华输出总值高达5373015两,白银输出每年平均仍有739994两。

如果1754—1759年英人平均每年输华白银与1758-1762年相当。即每年219000两,则在1754-1759年间,英人共输1314000两白银到中国。通过以上推算,我们可估计,1700—182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共输53875032两白银到中国。1823年以后,英人已无需再运白银前往中国了。荷兰人在18世纪也输出大量白银到中国。但在18世纪50年代以前,相对于其他西方人,荷人是唯一无需主要依靠白银来购买茶叶的。虽然荷印公司也曾从事过荷兰与广州的直接贸易。由于荷兰开拓了大片东方殖民地,拥有在中国市场上畅销的热带产品,如胡椒、锡、香料等。荷兰人坚持对华易货贸易的战略,以热带产品与中国帆船交换茶叶,这一战略在巴城中国帆船贸易时期似乎实行得相当成功。随着欧洲市场对茶叶需求迅速扩大,荷人拥有的胡椒之类热带产品在中国市场之外也相当畅销,因此,荷人不得不从欧洲或亚洲其他地方商馆调运白银到巴城,其中一部分用来购买茶叶。〔36〕从18世纪初到19世纪30年代,每年从荷兰运往巴城的白银多达6800000—7900000荷盾。〔37〕1728—1734年,有9艘荷船从荷兰直接驶往广州,其总货值为2533359荷盾,白银占96%。〔38〕1735年后,荷印公司决定放弃荷兰与中国间的直接贸易,改为每年从巴城派两艘船到广州,购货资本为每船30万荷盾,〔39〕其中部分资本用来在巴城购买胡椒等产品以便销入中国,换取茶叶。在18世纪30年代后期,荷人每年在广州销售胡椒约50万荷磅,在40年代,每年在广州销售胡椒达150—200万荷磅。在50年代的某些年份,胡椒销售额高达300万荷镑。〔40〕300万荷镑胡椒约值180000两,相当于荷人在广州购买的茶叶价值。由于三角贸易使荷人在巴城购买的茶叶费时较长,茶质也差,难以在欧洲市场上与其他西方公司竞争。1757年以后,荷印公司重开荷兰与中国之间的直航贸易。然而,正如其他西方公司一样,荷兰产品也无力在中国打开销路,因此公司决定,从荷兰出发的船只每艘携带30万荷盾的银元前往中国。〔41〕从此以后,荷人也象其他西方人一样,主要以白银购买中国茶叶。

虽然美国商船迟至1784年才到中国,但不久之后,他们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茶叶买主和最大的白银供应者。在中美贸易初期,美商提供的大量洋参与皮毛在中国销路颇佳,其货值足以支付所购买的中国商品的货值,19世纪初以后,美商的皮毛来源逐渐枯竭,其在广州的皮毛市场也受到英人的激烈竞争,白银成为美国支撑对华贸易主要手段。美船在欧洲购买制成品销往拉丁美洲,换取白银后,绕南美合恩角前往广州购买茶叶、丝绸和瓷器。在1805—1840年间,美商共运61484400两白银到广州,每年平均1607899两。

根据以上估算,在1700—1840年间,从欧洲运往中国和美国人运往中国的白银约17000万两。〔45〕

欧人和美人输华的白银都来自西属美洲。美洲白银生产集中于两个地区,即上秘鲁(UpperPeru,现玻利维亚)和新西班牙(现墨西哥)。从16世纪70年代到17世纪30年代,秘鲁所产白银占西班牙属美洲输出白银总量的65%。〔46〕1581—1600年,仅是上秘鲁的波多士银矿(Potosi)每年就生产白银254吨,约占全世界产量的60%。18世纪初以后,黑西哥成为世界最大的白银产地。1803年,黑西哥所产白银占全美洲的67%。〔47〕从18世纪以后,80—90%的美洲白银都由西班牙的“银船”运往欧洲。由于欧亚贸易的迅速扩大,从美洲输往欧洲的白银大部分又转输到东方。研究美洲白银流通史的著名学家威尔逊教授(CharlesWilson)指出,“毫无疑问,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欧洲出口的白银至少与其接受的白银一样多。”〔48〕

欧洲对华贸易,特别是茶叶贸易的迅速发展导致西班牙银元大量持续流入中国,银元在中国,特别是在沿海地区,越来越多地取代银块作为通货使用。广州的商务交易主要用西班牙银元结算。美洲白银持续流入欧洲成为欧人对华贸易的基础。然而,西属美洲的白银产量与迅速增长的西方对华贸易所需的银元数量并不同步增长。由于很多银矿枯竭,从1790年以后,美洲白银产量开始下降。1811年,西属美洲爆发独立革命战争。这场持续15年的革命战争摧毁了很多银矿,美洲的白银产量大为减少。

另一方面,欧人的殖民扩张活动的费用也增加了白银的消耗。1784年以后的20年间,英人在印度扩张直接统治地盘,在美索尔(Mysore)以及和马哈拉特(Maharattes)的战争使英属印度政府财政支出,对现金需求愈为迫切。〔49〕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停止从伦敦运送白银到广州。白银的短缺使其他欧洲国家逐渐退出对华贸易,将地盘留给英国人和美国人。因为前者在19世纪初以后找到了以鸦片取代白银作为对华贸易的支柱,而后者除部份鸦片贸易外,依靠他们与西属美洲革命者的友谊,在西属美洲独立战争期间及以后仍可获得白银。

三、鸦片:取代白银交换茶叶

就如其他麻醉品如吗啡、海洛因一样,鸦片也是罂粟属植物果实(PapaverSomniferum)的制成品。鸦片种植的起源时间和地区尚未确定,但在欧洲出现之前很久,就已在中东种植。古埃及人保存了最早有关鸦片的记载:6000多年以前中东的苏美尔人(Sumerian)就已种植罂粟花作为观赏之用。公元一世纪,鸦片经希腊传入欧洲大陆。在小亚细亚,种植鸦片已成为一种行业。〔50〕在中世纪,作为东西方贸易中介的阿拉伯商人将鸦片种植及其功能的知识传遍东方各个角落。鸦片于唐代经阿拉伯商人传入中国。中文“阿芙蓉”,“鸦片”,“芙蓉”等名称即源于阿拉伯语“Afyun”。在西方向中国的商务扩张过程中,葡萄牙人最先将鸦片作为商品输入中国。葡人以澳门为基地,将印度麻洼产的鸦片运入广州,葡人对华鸦片输出规模尚小,在1767年以前,每年输入中国约200箱。〔51〕可以说在英人于18世纪60年代开始其鸦片贸易之前,中国稍具规模的鸦片贸易尚不存在。

18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对华进出口贸易迅速扩大,贸易逆差也日趋严重。1765—1766年度。英国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输入的商品是对华出口商品值的302%。在1775—1776年间,这一比值是256%。英国国会通过替代税法后的1785—1786年度,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值(主要是茶叶)比对华出口的商品多328%。〔52〕尽管其间英人不断输入白银,但仍不足以弥补迅速扩大的中国商品进口造成的贸易逆差,导致公司在广州资金周转屡屡发生困难。1784年公司在广州的财库尚有214121两白银的盈余,到第二年,就出现了222766两的赤字。1786年,赤字高达864307两。1787年,更达904308两。〔53〕为了平衡茶叶贸易造成的巨额逆差,公司不惜采取任何手段,无论其合乎道德与否。从英属孟加拉运送鸦片到中国的计划最先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高级职员华生上校(ColonelWatson)提交给公司的加尔各答董事会,并得到该董事会成员,公司重要官员惠勒(Wheeler)的支持。该计划的初衷原为增加税收以弥补英属印度政府的财政。〔54〕由于公司的广州财库日益支拙,公司驻广州监理委员会(Supercargos)要求英属印度总督给予财政援助。其具体作法是:英属印度政府鸦片批发给有鸦片特许经营权的散商,这些散商在广州出售鸦片后将收入纳入公司的广州财库,广州财库支付散商伦敦汇票,后者可于英国将汇票兑换成现金。〔55〕英属印度总督和公司董事会接受了这个计划,东印度公司专门成立鸦片事务局(OpiumCorporation),垄断印度鸦片生产和出口。

麻洼(Malwa),比哈尔(Behar)和比纳莱斯(Benares)是印度主要的鸦片产地。比哈尔和比纳莱斯处于英国印度政府的直接管辖地,因此英人较容易地建立起一套鸦片强迫种植制度。公司每年丈量种植鸦片的土地,确定其地界,再通过中介人和居住在鸦片种植区域的农民签订合同。根据合同,鸦片种植者可得到公司的预付款,收成时再将产品以合同确定的价格卖给公司。如当地农民未和公司签订合同就擅自种植和出售鸦片,其财产就立即被没收。〔56〕农民交付公司的粗鸦片尚需在公司专设的鸦片工厂里精炼、干燥、称重、装箱,每箱约重140英磅。〔57〕强迫种植制度使公司仅以每箱300卢比的价格得到鸦片。〔58〕这两个地区所产的绝大部分鸦片都沿冈吉斯河(Ganges)运到加尔各答港,以便出口到中国。1779年,鸦片在广州的售价每箱为500—600银元,三倍于其最初的价格。〔59〕鸦片运销中国原由公司船只进行。由于中国政府于1800年明令公司的广州监理会,禁止他们输入鸦片,公司船只进行。由于中国政府于1800年明令公司的广州监理会,禁止他们输入鸦片,公司船只遂不再直接经营鸦片在中国的运销。转而在加尔各答拍卖给向公司申请到鸦片经营特许权的散商,由他们具体经营运销鸦片往中国。〔60〕麻洼则在印度土邦政府的管辖下,在其境内,鸦片就如稻米和棉花一样,可以随意种植与买卖。麻洼鸦片少部份由葡人运至葡属狄莫恩(Demaun)港出口中国,大部份由当地人运至孟买出口。孟买为麻洼鸦片的主要集散地,距麻洼约400—500英里,从麻洼到孟买须经过英属政府的直接管辖地。公司在其管辖地实行一种“鸦片转运税”缺席制度(Transitaduty),每箱鸦片过境需付200—400卢比。通过强迫种植和“转运税”制度,英国东印度公司不但基本上垄断了印度的鸦片生产和运销,而且也解决了在广州的金融问题:印度鸦片在中国销售的收入用于代替白银,支付购买茶叶的款项。

在18世纪最后十年中,每年从印度销往中国的鸦片约为2000箱。〔61〕1800年以后,每年输入中国约4000箱。1822年以后,英人加速对华鸦片输出,当年输华鸦片7773箱。1832年达21605箱,到1838年更高达到40000箱。

美国商人也不择手段地为弥补其对华贸易逆差及与英国人竞争而努力,虽然美船在世界各个角落寻求能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以便购买高利润的中国商品,但仍无法获得足够的商品来代替白银以平衡对华贸易。当美国商人获悉可带来巨额利润的鸦片后,也毫不犹豫地加入对华鸦片输出。印度是鸦片的主要产地,但却被其对手英国人牢牢控制,美国人因此转向土耳其的士麦那(Smyrna)——其地所产鸦片虽质量稍次,但仍为中国瘾君子所接受。在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834年解除对鸦片运销的垄断之前,是美国人获得鸦片的唯一地方。美人何时开始对华输出鸦片尚不清楚,但至少不迟于1805年。当年三艘美船从士麦那携带120箱鸦片前往中国。〔62〕两年以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已警觉美国人在鸦片贸易上的竞争。〔63〕1805—1808年,美船每年从土耳其运出的鸦片不少于200箱。1816年,美船“狮子号”(Lion)携带11万银元和60箱鸦片来到广州。〔64〕1817年,土耳其出口的鸦片高达1900箱,次年的数量更多,主要为美人贩运。〔65〕由于英人垄断了鸦片主要产地,美人输华鸦片数量远远落在英人之后。1818—1833年,美人总共输入中国的鸦片价值4925997银元,平均每年307875元,只相当于对华出口的10%,而同期英人输入中国的鸦片价值104302948银元,平均每年6518934元,〔66〕等于东印度公司从中国的全部出口商品总值。〔67〕

根据马士的统计,1800—1838年,输入中国的鸦片达422676箱,每箱平均价约750银元。〔68〕18世纪最后十年共有20000箱鸦片输入中国。因此,从1790—1838年,输入中国的鸦片价值239045040两。

对于美国人,鸦片贸易收入可部份取代用于购买中国商品的白银。1827年以后,美人加紧对华输出鸦片。输华的白银随之剧减。1821-1830年十年中尽管中美贸易有所扩大,输华白银则仅有4064400两,只相当于,前十年的21.5%。

对于英国人,对华鸦片输出使他们平衡了50多年以来持续的对华贸易逆差,再也无需运送白银到中国。相反的是鸦片贸易的收入不但扭转了对华商品贸易逆差,还有大量盈余可换成白银运出中国,正如当时一位美国商人抱怨:“鸦片贸易不但使英人有足够的钱购买茶叶,而且使他们能把美国人运到中国的白银运回英国。”〔69〕1807年,英属印度总督指示孟买、马德拉斯槟榔的英国殖民地首脑,原先各地准备运往中国的白银都改运加尔各答,因为公司广州监委会已有足够财力应付交易。当年,从广州运抵加尔各答的白银有2431000两。〔70〕此后公司不断从广州运出白银。

从1812年以后,公司为英国散商提供汇票服务,以转移其鸦片利润,运送盈余白银的事务主要由散商进行。

对于中国、鸦片非法输入导致严重的后果。首先是对人民身心、财产和社会安全的损害。19世纪初以后的30年间,吸食鸦片恶习从沿海迅速扩展到内地,从城镇到乡村,从士农工商到达官贵人,无处不在。“一经嗜烟,刻不可离,中人之家往往破产。”〔71〕由此激发的罪案更不可胜数。其次,导致白银外流。这又引起银贵钱贱。19世纪初银一两约合铜钱1000文,到前夕,银两竟达钱1600文。农工、手工业者和高人平时所得为铜钱,交付各种赋税则需折成白银,负担大为加重,各省拖欠赋税日多,造成清政府财政危机。第三,破坏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吸食鸦片使社会购买力降低,白银外流引起金融混乱,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市场交易。1838年林则徐在调查苏州、汉口等商埠后上疏,“近来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剩得半数。问其一半售于何货,则一言以蔽之曰:鸦片烟而已矣。”〔72〕鸦片对中国的危害深为朝廷有识之士所悉,他们激烈主张朝廷应严禁鸦片。1839年道光皇帝派湖广总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往广州禁烟。既然鸦片贸易提供了英属印度政府七分之一的财政收入,既然鸦片能代替白银,维持每年给英国政府提供了300—400万英磅财政收入的茶叶贸易,既然鸦片是英印中三角贸易的基石,英国总理鲍美斯顿爵士(LordPalmerston)对中国政府禁烟的反应是毫不迟疑地诉诸武力。

结论

在工业革命以前,西方人不能为其东方贸易提供除白银之外的任何有较大市场的产品。直到18世纪后期,英国人运往中国的印度棉花才在中国市场上有一定销路,然而,销售印度的产品收入远不足以购买中国商品。为了购买以茶叶为主的中国商品,从事对华贸易的西方国家都在18世纪运大量的白银前来中国。当西属美洲白银产量下降以及西方的殖民扩张费用增加时,欧洲大陆国家难以维继贸易平衡,纷纷退出对华贸易行列。只有英国人依靠印度的鸦片重建其对华贸易结构,在对华贸易中获取巨大利润。当中国政府厉行禁烟的措施使以鸦片为中心的中英贸易结构面临崩溃危险时,英国政府立即诉诸于战争。并非象西方的中国学权威费正清所说的“是一场根源于中西方间不同的经济形态、政治制度与国际秩序观念的文化冲突”,〔73〕而是英国追求经济利益而强加给中国的战争,与西方在殖民扩张时期于印度、美洲、非洲发动的战争在性质上并无任何不同:从商务扩张到武力征服。当时的一位善品中国茶叶的英国人是这样评述这场用武力强迫中国接受鸦片交换茶叶的战争的:“一场从一开始就是非正义的、不择手段的,使英国人蒙受长久耻辱的战争……。不列颠的旗帜从此成为保护交通的海盗旗帜。”〔74〕

注释:

〔1〕EarlH.Pritchard,"TheCrucialYearsofEarlyAnglo-ChineseRelations,1750-1800",p.163,Washigton1963.

〔2〕这位威尼斯人所知的“茶叶”并非目睹,而是从一位到过中国的威尼斯人处得知。“ThemaThee"p.13.museumboymans-vanbeuningenRotterdam,1978.

〔3〕乌克斯(Ukers)则认为荷人在1610年从日本和中国输入茶叶。WilliamUkers,"AllaboutTea",vol,1.p.23,p28,NewYork1935.

〔4〕H.B.Morse,"TheChroniclesoftheEastIndiaCompanyTradingtoChina1635-1834",vol,1.p.144.Oxford,1926.

〔5〕Morse,"Chronicles",vol.1.p.148.

〔6〕其中“苏珊那”号(Susanna)所载货值54000两白银,茶叶1565担,价值45000两,见:Morse,vol,1,p.157,K.N.Chaudhuri,"TheTradingWorldofAsinandtheEnglishEastIndiaCompany",P.538,Cambridge,1978.

〔7〕LouisDermigny,"LaChineetl''''Occident.LeCommerceaCantonauXVIIIeSiecle,1732-1833",3vols,vol,2.p.545,Paris,S.E.V.P.E.N.1964.

〔8〕Pritchard,"CrucialYears"p.395-396.

〔9〕MichaelGreenberg,"BritishTradeandtheOpeningofChina,1800-1842",p.3.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51.

〔10〕A.J.Sargent,"Anglo-ChinaCommerceandDiplomacy,P.51,Oxford,1907;Prichard,"GrucialYears",p.163.

〔11〕Greenberg,"BritishTrade",p.3.

〔12〕C.J.A.Jorg,"PorcelainandtheDutchChinaTrade",p.217,TheHage1982.

〔13〕KristofGlamann,"Dutch-AsiaticTrade",p.215,TheHage1958.

〔14〕DeHullu,"OverdenChinaschenhandelderOostindischeCompanieindedertigjaarvande18eeeuw",in"BijdragentotdeTaal-,Land-enVolkenundevanNederlandschIndie(BTLV),vol,73,P.42-43,TheHage1917.

〔15〕如:巴城华人甲必丹,大茶商连富光即在1740年被荷人逮捕流放。见:B.Hoetink,"NiHoekong,KapiteinderChinezenteBataviain1740",inBTLV,vol,74,1918.

〔16〕LeonardBlusse,"StrangeCompany:ChineseSettlers,MesizoWomenandtheDutchinVOCBatavia",p.137-138,Leiden1986.

〔17〕Morse,"Chronicles",vol,2.p.95.

〔18〕Morse,Chronicles",vol,2.p.204.

〔19〕茶叶的数量与美国船货总值数字引自:FosterRherDulles,"TheOldChinaTrade",p.210,NewYork1970,茶叶货值系推算而出,从19世纪初到30年代,广州茶叶价值每担在23-26两之间,在此以中章价245两计算。

〔20〕Yen-pingHao,"TheCommercialRevolutioninNineteenth-centurychina:TheRiseofSino-WesternMercantileCapitalism",p.16,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Berkeley1986.

〔21〕TimothyPitkin,"AStatisticalCiewoftheVommerce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Harford1816,Reprintedin1835,NewHaven,P.301.

〔22〕ZhuangGuotu,"InternationalTradeinChineseTeain18thCentury",p.30-33,APaperPresentedtothe34thInternationalCongressontheAsianandNorthAfricaStudies,HongKong,1993.

〔23〕该条款同时也规定,英国东印度公司必须供应本土足够的茶叶,并以不超过成本加法定利润的价值出售见:HohcheungandlornaH.Mui,"TheManagementofMonopoly;aStudyoftheEastIndiesCompany''''sConductitsTeaTrade,1784-1833",p.xi,UniversityofBritishColumbiaPress,Vancouver1984.

〔24〕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70-1875》,卷1,第258页,北京,1962年。

〔25〕Greenberg,"BritishTrade",p.5.

〔26〕AdamSmith,"AnInquairyintotheNatureandtheCausesoftheWealthofNations",p.188,NewYork1937。

〔27〕H.A.CrosbyForbes,JohnDevereuxKernanandRuthS.Wilkins,"ChineseExportSilver1785to1885".p.22.MuseumoftheAmericanChinaTradeMassachusettes,1975.

〔28〕参见:庄国土《明季中国丝绸的海外贸易》,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中国和海上丝路国际讨论会论文集》,1991年,福建人民出版社。

〔29〕Morse,"Chronicles",vol,1.p.21.p.307.

〔30〕Sargent,"CommerceandDiplomacy",p.49.

〔31〕Morse,"Chronicles",vol,1.p.71.

〔32〕Sargent,"CommerceandDiplomacy",p.49.

〔33〕Morse,"Chronicles",vol,1.p.307-313.

〔34〕Sargent,"CommerceandDiplomacy",p.49.

〔35〕Prtichard,"Crucialyears",p.394,396,399.

〔36〕C.C.F.Simkin,"TheTraditionalTradeofAsia",p.231,NewYork1968.

〔37〕Glamann,"DutchAsiatictrade",p.243.

〔38〕ibid,p.69.

〔39〕Jorg,"Porcelain",p.27.

〔40〕Glamann,"DutchAsiatictrade",p.243.

〔41〕Jorg,"porcelain",P.35.

〔42〕Dermigny,"Canton",P.521-524.

〔43〕18世纪下半叶欧洲商船较以前大,但所携白银在输华货值中的比例也稍低,这两方面出入可能大体互相抵消。

〔44〕在对美国1805-1944年对华商品和白银输出额估算时,各家所据资料不同,其结果也稍不同,Yen-PingHao引用的是参议院档案(U.S.SenateExecutiveDocument31.19thCongress,lstSession)以及Homans所著《历史统计资料》(HistoricalandStatisticalAccount)。Morse引用的是K.S.Latourette所著的《1784-1844年美中早期关系史》(TheHistoryofEarlyRelationsbetweentheU.S.andChina1784-1844)载于"TranslationsoftheConnecticutAcademyofArtsandScience",vol,28,NewHaven1927,Cheong在其所著的“MandarinsandMerchants”(P.54)也引用相同资料。

〔45〕这个数量不包括西班牙人经马尼拉输入中国的白银。

〔46〕D.A,Brading,"MexicanSilver-MiningintheEighteenthCentury:TheRevivalofZacatecas".LatinAmericanseries,No.277.UniversityofCalifornia,Berkeley,Reprintedfrom"TheAmericanhistoryReview,vol,L.No.4.Nov..p.666.1970.

〔47〕A.Kobata,"TheProductionandUsedofGoldandSilverinSixteenth-SeventeenthCenturyJapan",in"EconomicHistoryReview,"SecongSeries,vol,18.No,2.p.247.August,1965.

〔48〕CharlesWilson,"Trade,SocietyandtheState",inE.E.RichandC.H.Wilson,eds,"TheEconomyofExpandingEuropeintheSixteenthandSeventeenthCenturies",p.511,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67.

〔49〕W.E.Cheong,"TradeandFinanceinChina:1784-1834",in"BusinessHistory'''',p.40,January,1965.

〔50〕J.m.Scott."TheWhitePoppy:AHistoryofOpium",p.5,London1969.

〔51〕"ChineseRepository",vol,5.p.546,April,1837,Morse,"TheInternationalRelationsoftheChineseEmpire",vol,1.p.173,Shanghai1910.

〔52〕Prichard,"CrucialYears",p.143.

〔53〕Morse,"Chronicles",vol,2,p.95,100,118,135.

〔54〕M.D.NathanAllen,"OpiumTrade",p.12,reprintedinBoston1973.

〔55〕Prichard,"CrucialYears,"p.217-218.

〔56〕"ChineseRepository,"vol,3.p.238,Feb,1837.

〔57〕CarlA.Traocki,"OpiumandEmpire:ChineseSocietyinColonialSingapore,1800-1910'''',p.53-55,CornellUniversityPress1990.

〔58〕Allen,"OpiumTrade",p.10.

〔59〕"ChineseRepository",vol,5.p.546-547,April,1837.

〔60〕Dulles,"Old,ChinaTrade",p.115.

〔61〕〔62〕Morse,"InternationalRelation",vol1.p.238.

〔63〕TylerDennette,"AmericansinEasternAsia:ACriticalStudyofUnitedStates''''PolicyintheFarEastinthenineteenthCentury'''',NewYork1992,reprintedin1963p.115.

〔64〕Dulles,"Old,ChinaTrade",p.147.

〔65〕Dennette,"AmericansinEasternAsia",p.115,120.

〔66〕Dulles,"Old,ChinaTrade",p.147.

〔67〕Dulles,"Old,ChinaTrade",p.148.

〔68〕严中平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第11页,北京,1955年版。

〔69〕Morse,"IteratioalRelatios",vol,1.p.238-240.

〔70〕Dulles,"Old,ChinaTrade",p.147.

〔71〕Morse,"Chronicles",vol,3,p.54-56.

〔72〕御使章沅奏折,《史料旬刊》第9期,天字第311页。

篇3

陈志武(耶鲁大学教授):朋友说:现在经济学论文那么数学化,看不懂,走偏了!/这是好事,如果经济学术论文让不搞这专业的也能随便看懂,那只说明经济学还不是专业学科。有两种不同经济语言,一是传播语言,以讲故事、案例把已证明的道理介绍给大众,通俗即美;一是经济学者间的专业语言,数学语言为其一,不通俗不妨。(省略/chenzhiwu)

徐建平(东吴基金总裁):[防止经济增长明显下滑] 通胀侵蚀经济肌体,紧缩政策累积效应逐步显现。投资、消费、净出口实际增速均有不同程度回落,特别重要的是:由于三大需求的减弱,引发社会库存调整,从而导致经济增长的明显回落。受通胀预期影响今年以来社会库存增加较多,对生产形成积极拉动,库存调整,倒过来必然对生产形成反向作用。(省略/1943342045)

李迅雷(国泰君安研究所所长):【信贷虽又增长,经济即将回落】4月新增信贷接近7400亿,但主要是短期贷款增加1360亿,中长期贷款增加不多。表明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经营压力明显增加;这从进口增幅大减,M1增速降至12.9%及工业增加值回落至13.省略/lixunlei)

徐刚(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当前影响A股走势的几大不确定因素】一国内通胀高点和回落时间不确定;二政策收紧程度不确定;三欧洲债务问题和欧元区稳定程度不确定;四阿拉伯世界某某花革命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不确定;五日本核危机的程度及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不确定。因此,建议二季度休生养息。多调研,多思考,多交流,少操作。(省略/xugangcitics)

篇4

一、电影融资渠道介绍

我国电影业主要使用的电影融资方式有八种:金融贷款、版权预售、政府出资、电影基金、间接赞助、个人融资、广告投入、风险投资、以及海内外企业投资等。随着电影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香港、美国、日本、韩国、英国、荷兰、加拿大地区的资金也逐步进入中国制片领域。而随着这些资金的逐步进入,单一的资金制作的影片比例已经越来越小,混合资金运作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电影融资的主要形式。

二、案例分析

(一)广告投入的代表——华谊集团。

华谊公司与冯小刚合作的多部电影,如《手机》、《大腕》、《天下无贼》等将广告投入这一融资渠道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以新片《非诚勿扰》为例,影片5000万投资里有一大半是来源于广告收入。(另有招行的独家贷款。)在过去的几年中,华谊兄弟保持100%增长率,占据了国内制片市场40%的份额、电影发行市场30%的份额。从2000年至今,华谊兄弟先后获得来自太合集团、TOM集团、雅虎中国、分众传媒等机构的资金总计4亿多元,这些资金保证了华谊兄弟能够持续不断地投入到扩大再生产中。2009年,华谊兄弟正式上市成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认为,“华谊”兄弟的上市将为国有公司的新一轮发展带来契机。“

(二)海内外企业投资代表——中影集团。

由韩三平领导的中影集团把我国的国营制片厂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仅08年一年,中影集团发行的影片票房总收入高达27亿元,占全国票房总产值67%。中影集团以独家、联合、、协助等不同形式发行了国产影片150部,共产出票房19.5亿元,比07年狂增10亿元,全年8部过亿影片中影集团参与。从08年的《赤壁》到09年的《建国大业》,有了中影集团在背后做力盾,影片吸引到许多国内外的影视公司融资。拿《赤壁》为例,总投资额8000万美元的影片投资方包括中国电影集团、美国狮门山制作公司、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橙天智鸿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大春秋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日本AVEX、韩国Show-box等11家单位。该片采取“主打中国文化、集合亚洲资源、全球营销”的制作模式,涵盖了国有、民营、社会、境外等多种渠道的资金,影片上映不到一周内地票房即突破1.5亿元,创造了新的记录,同时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等地上映后均位居首周票房榜之首。

此外,以《建国大业》、《长江七号》、《宝葫芦的秘密》、《投名状》、《面纱》、《玉战士》、《风云2》为代表的一批影片,就吸引了美国、芬兰、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一批具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制片公司。中国电影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打好全球营销的王牌,中影集团自然稳坐我国电影业的龙头宝座。

(三)银行金融贷款。

在金融贷款这一融资渠道方面,目前已有招行、交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

行介入文化产业融资市场。北京地区文化产业融资气氛活跃主要与大环境有关,目前北京市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获得商业银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的企业,按照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10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这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北京银行以版权质押方式为华谊兄弟提供一亿元的电视剧打包贷款,共14部456集电视剧,包括张纪中的《兵圣》、胡玫的《望族》、康洪雷的《我的团长我的团》等。为控制风险,北京银行与华谊兄弟约定,银行贷款不能超过其投资总额50%。08年,北京银行还为《画皮》提供了1000万元版权质押贷款。在这个项目上,北京银行不仅在贷前对借款人提出严格的用款计划、还款措施,采取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等有效的担保措施,贷中、贷后还采取了十分严格的监管措施。截至2008年9月末,北京银行累计审批通过文化创意企业贷款46笔,8.53亿元。《长江七号》、《赤壁》、《深海寻人》、《白银帝国》、《爱情呼叫转移》等影片都获得了北京银行的融资支持。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消息,一些新的融资模式也正在进入我们的视野。香港国际影视展及HAF(香港亚洲电影投资会)已经成为亚洲最重要的影视展以及电影投资会,以外,亚洲电影节及韩国釜山PPP计划、东京影展及东京国际映画节、中国台北金马影展等也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

三、发展中国电影投融资体系的建议

客观上说,我国电影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国家已经明文提出一定要发展好中国电影。这也给中国电影的良性发展带来了很好的政治气候。

因此,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电影业应继续在投融资的体系上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推动我国的电影投融资模式的建立。在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的同时,要对它们的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此来完善我国投融资体系。

篇5

一、电影融资渠道介绍

我国电影业主要使用的电影融资方式有八种:金融贷款、版权预售、政府出资、电影基金、间接赞助、个人融资、广告投入、风险投资、以及海内外企业投资等。随着电影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香港、美国、日本、韩国、英国、荷兰、加拿大地区的资金也逐步进入中国制片领域。而随着这些资金的逐步进入,单一的资金制作的影片比例已经越来越小,混合资金运作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电影融资的主要形式。

二、案例分析

(一)广告投入的代表——华谊集团。

华谊公司与冯小刚合作的多部电影,如《手机》、《大腕》、《天下无贼》等将广告投入这一融资渠道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以新片《非诚勿扰》为例,影片5000万投资里有一大半是来源于广告收入。(另有招行的独家贷款。)在过去的几年中,华谊兄弟保持100%增长率,占据了国内制片市场40%的份额、电影发行市场30%的份额。从2000年至今,华谊兄弟先后获得来自太合集团、TOM集团、雅虎中国、分众传媒等机构的资金总计4亿多元,这些资金保证了华谊兄弟能够持续不断地投入到扩大再生产中。2009年,华谊兄弟正式上市成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认为,“华谊”兄弟的上市将为国有公司的新一轮发展带来契机。“

(二)海内外企业投资代表——中影集团。

由韩三平领导的中影集团把我国的国营制片厂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仅08年一年,中影集团发行的影片票房总收入高达27亿元,占全国票房总产值67%。中影集团以独家、联合、、协助等不同形式发行了国产影片150部,共产出票房19.5亿元,比07年狂增10亿元,全年8部过亿影片中影集团参与。从08年的《赤壁》到09年的《建国大业》,有了中影集团在背后做力盾,影片吸引到许多国内外的影视公司融资。拿《赤壁》为例,总投资额8000万美元的影片投资方包括中国电影集团、美国狮门山制作公司、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橙天智鸿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大春秋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日本AVEX、韩国Show-box等11家单位。该片采取“主打中国文化、集合亚洲资源、全球营销”的制作模式,涵盖了国有、民营、社会、境外等多种渠道的资金,影片上映不到一周内地票房即突破1.5亿元,创造了新的记录,同时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等地上映后均位居首周票房榜之首。

此外,以《建国大业》、《长江七号》、《宝葫芦的秘密》、《投名状》、《面纱》、《玉战士》、《风云2》为代表的一批影片,就吸引了美国、芬兰、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一批具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制片公司。中国电影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打好全球营销的王牌,中影集团自然稳坐我国电影业的龙头宝座。(三)银行金融贷款。

在金融贷款这一融资渠道方面,目前已有招行、交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介入文化产业融资市场。北京地区文化产业融资气氛活跃主要与大环境有关,目前北京市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获得商业银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的企业,按照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10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这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北京银行以版权质押方式为华谊兄弟提供一亿元的电视剧打包贷款,共14部456集电视剧,包括张纪中的《兵圣》、胡玫的《望族》、康洪雷的《我的团长我的团》等。为控制风险,北京银行与华谊兄弟约定,银行贷款不能超过其投资总额50%。08年,北京银行还为《画皮》提供了1000万元版权质押贷款。在这个项目上,北京银行不仅在贷前对借款人提出严格的用款计划、还款措施,采取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等有效的担保措施,贷中、贷后还采取了十分严格的监管措施。截至2008年9月末,北京银行累计审批通过文化创意企业贷款46笔,8.53亿元。《长江七号》、《赤壁》、《深海寻人》、《白银帝国》、《爱情呼叫转移》等影片都获得了北京银行的融资支持。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消息,一些新的融资模式也正在进入我们的视野。香港国际影视展及HAF(香港亚洲电影投资会)已经成为亚洲最重要的影视展以及电影投资会,以外,亚洲电影节及韩国釜山PPP计划、东京影展及东京国际映画节、中国台北金马影展等也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

三、发展中国电影投融资体系的建议

客观上说,我国电影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国家已经明文提出一定要发展好中国电影。这也给中国电影的良性发展带来了很好的政治气候。

因此,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电影业应继续在投融资的体系上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推动我国的电影投融资模式的建立。在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的同时,要对它们的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此来完善我国投融资体系。

篇6

DOI: 10.16758/ki.1004-9371.2016.04.007

明中叶以后,商业呈现繁荣发展态势,相关研究颇为可观。同一时期,帝制权力体系虽然经历王朝统治更迭,但基本统治功能长久持续,在康雍乾时期出现“盛世”,其间皇权统治与官僚政治基本架构甚至出现强化局面,此点大致为学界公认。设若前述两点各自构成基本事实,二者之间关系,即明清时代――这里主要指明初至之前时期――的商业与帝制国家体系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必须深入考察但却未经透彻讨论的问题。

国内外学术界的大量研究,或显或隐地把明清商业发展视为明清时代中国的既有社会体制、形态――无论将之称为“封建社会”与否――向某种具有“现代”意味的社会体制、形态演变的主要动能――无论是否采用“资本主义萌芽”这一概念。然而很有可能,明清商业在发展中与帝制体系融通,形成了一种相互契合的格局。否则,为什么在明中叶商业呈现发达状态约100多年之后,会出现一个为时一个多世纪的帝制体系强化与商业继续发展并存的康雍乾盛世呢?可能,明清时代商业的发展,在具有一些冲击、溶蚀既有社会制度、关系的作用之外,在总体上也具有强化帝制体系的作用。如果是这样,明清时代商业发展必须与帝制体系功能状态结合起来考察,才可能显示出其真实的社会与历史含义。进而,如果明清时代的商业已经包含了一些现代性要素,这种要素也会因为与帝制体系的契合关系具有了别种前景与功能。楔入了商业“现代性”的帝制体系不可能是完全抑制商业的,国家权力会介入商业,商业也会渗透到国家权力体系,社会精英的群体内涵会发生改变,从而衍生出一种保持帝制结构同时又包容商业发展空间的帝制农商社会。

整个问题需要通过大量实证考察来做出肯定的判断。学术界对相关的许多史事,已经做出比较扎实的研究,亦有一些实证性研究尚待深入、细化。本文尽量将学术界相关研究与前面提出的基本问题相互印证,梳理出所涉基本事实和问题系列的范围,对尚未澄清而于本题具有重要性的论题做出尝试性说明,并尽量提出关于前述基本问题的尝试性解释框架,以为今后具体考察及综合分析的基础。

一、商业是帝制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

明清时代商业发展与帝制体系强固长期并存的现象提示,商业与帝制体系可以实现长期共生关系,商业发达实现的社会财富增殖,也可以成为帝制体系强化与延续的基础。这种现象本身是显而易见的,但其背后的历史逻辑,其所以如此的原理,可能触及关于商业特性的惯常理解,还需要重新揣摩。

商业从交换关系基础上发展而来。人类社会一旦出现社会分工,交换关系就可能发生。交换关系常态化就可能成为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一个专门化的领域,从而出现商业,从事该领域活动的人就可能成为商人。因而从逻辑上说,商业是人类文明早期就可能发生的现象,并不构成与农业基础或农业文明对立的社会成分。从历史经验的角度看,无论中国还是西方,都在古典文明形成之前就发生了商业。中国商代与周代前期,似乎商业与商人受到政府控制,所谓“工商食官”,其程度如何,是否在官府控制之外没有民间商业与商人,尚待澄清,但商业在该时代肯定已经成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门类。结合当时货币流通的大致情况,和对外部贸易的迹象看,绝不能排除商业存在于政府控制之外的可能。基于商周时期已经存在的商业、货币流通基础,春秋战国时代的商业已经肯定地成为中华文明共同体经济系统中的重要门类,商人已经被列为上层贵族以下“士农工商”四个主要社会人群之一,不仅已经存在临淄之类较大规模的都市市场,而且各政权体系之间的贸易已经经常化、规模化,多种货币流通,并出现了陶朱公、玄高、吕不韦、巴寡妇清之类并不归属于官营资本系统的大商人。在帝制时代之前,中国经济就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然的农业“自然”经济体系。即使农本原则不断被统治者强调,但商业的必要性已经明显体现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中。这其实意味着,大规模的农业文明系统内部,不可能没有商业。

春秋战国数百年的社会变迁,以王制变为帝制收场,其背后的结构性因由中,应该包括商业贸易发展对更大市场体系诉求的因素。因而,秦统一之后,立即推行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与货币之类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便于实现大空间国家控制。但此类举措,在强化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同时,改善了全国交通系统,为大规模物流和商贸活动提供便利。帝制体系既便利了商业系统的发达,也需要商业实现懋迁有无,乃至增加财政收入,甚至需要商业来文化的整体性。这种结构性需求的力量,超过地方势力为保持割据或半割据利益而维系地方壁垒而做的努力,所以地方性的旨在与外部隔绝的经济政策,总是难以持久。帝制体系的突出特征是集中行使的权力。权力集中必然带来人口集中,大量集中的人口一般会带动城市形成。帝制时代的城镇,虽然常与行政设治、军事驻扎有关,但一旦人口聚集,便有商业兴起。所以帝制时代的一个突出现象,是都市的繁荣。都市不能自给自足,必须依赖乡村,也必须依赖市场,呈现城市与乡村互补、国家与社会相需的结构关系。抵至帝制时代后期,由地方集市及远近贸易推动而至繁荣的纯粹商业性城镇比例大增,但并不独立于帝制体系之外。

帝制体系既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之上,也建立在商业基础之上。两者的比例,肯定是农业为主,商业为辅,但商业所占比例呈现波浪式上升趋势。尤其是明中期以后,海外贸易在国际化航路开通之后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商业发展就取得了一种全球性背景,超出前代的范围、规模。帝制国家尽量将之纳入自己的管控范围,其间既有压制,也有推动,要在能够从中汲取利益,其统治的基础也因而更大程度上超过农业经济而着落在农商综合结构上。

二、对明清时代国家商业政策的基本判断

商业既为帝制体系必要的基础之一,又是一种比农业带来更多社会流动性因而增加社会控制成本的经济成分,控制商业就成为帝制国家政治考量中一个不断带来困扰的话题。通帝制时代,始终存在“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言论和政策表现。然而,历代政府商业政策虽然不同,但如果把《史记・平准书》、《史记・货殖列传》,与后来历代“正史”的“食货志”排比起来,看不到根除商业的政策,政府总体而言是商业发展的受益者,也没有一个政权是商业发展所颠覆的。从演变的趋势看,政府对于商业的控制,大体由严格转向宽松;政府对商业的依赖性,大体趋于提高;商人的地位,大体由特殊受限制人群向普通庶民转变,至明清时期,甚至一定程度地与士绅混合;商业活动的时间与空间限制,趋于消亡。

明清时代农业依然是社会经济的第一基础,农业人口依然是帝制国家统治的基本对象,所以“重农抑商”的言论与政策表现都依然存在,在某些特定语境下甚至表达得很激烈。但是“农商皆本”的言论已经表达得很清晰,并且愈来愈成为朝野共识;“利商”、“惠商”而非“抑商”,成为国家政策的基调。如明朝大学士张居正指出:“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1王守仁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2此类言论在明中叶以后,比比皆是。

明朝初年,曾颁布一系列与商业相关的政策,其中有被误读为抑制商业政策者。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曾谕户部:“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尔宜申明天下庶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3明代“游食”,并不等于经商,“庶民各守其业”包括商人继续经商,并非禁止人民经商。其他如初入商业需有一定规模的资本,坐贾需在营业地占籍等政策,都是从稳定社会成员职业、地域性征,从而稳定社会秩序角度出发的政策,具有抑制商业的实际作用,但并非以抑制商业为最终目标。其次,明初商税并不沉重,大致三十税一,同时对军民婚丧嫁娶丧祭所用物品及舟车丝布之类免税。明中期以后,商税名目增多,收税机构增设,税率也有所提高。不过,万历中期矿监税使四出,盘剥商民现象,是出自皇权滥用,并不体现明代基本政策,所以遭到朝野一致反对,并在万历帝死去后立即终止,故在将万历皇帝派出矿监税使作为明朝抑商证据的时候,要注意其复杂性。通明一代,商税趋于由轻到重,但商税总额与社会商业总规模相比,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而且,万历初将“一条鞭法”推行全国,赋税负担更大程度地落实在土地上面,使得一些富商大贾以“无田而免差”,规避大量赋税负担。

陈支平、林枫认为,“明代商业税制已基本实现了对不同商业领域、不同商品流通环节的全方位监管。”4他们以明万历时期数字为中心,综合明代盐茶税、市舶税、狭义商税即盐茶、市舶以外的国内商品通过税与营业税进行统计,判定每年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约344万两。当时夏秋两税年收入折合银两计算大约为22217358两,农业税以两税为主,但尚有其他,商税在政府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不到15%。而且,商税中计入的盐茶税为专卖收入,狭义商税所占比例更小得多。清朝稳定以后,海关等收入大幅度增加,年商业税收在19世纪末达到5750万两上下,相当于万历商税收入的16.7倍。1

相对于商业规模,明代商业税率偏低而非偏高。这种情况,一方面表示明朝政府财税观念仍然盘桓在农本经验之中,没有调整明白;另一方面表示明朝政府并无意于通过高税收压制商业,使之难以发展。清朝人口大幅度增加,商业规模也较明代更为庞大,而且朝廷随着商业税收增加而日益看重商业税收在政府财政中的地位,相应管理制度也从涣散仅取其大意转向精细严格。

明清外贸政策,曾经多受诟病,被一些学者视为“闭关锁国”。然而近年大量研究表明,此种认识,夸大了该时期的封闭性。综合官方、民间、海路、陆路贸易趋势,并考虑到明清时代前所未有的全球贸易对中外经济往来的影响,应视为“有限开放”更为贴切。2

三、白银货币与金融体系缺失

商品经济以货币为价值尺度和流通媒介。帝制国家控制商业的手段,除了超经济强制性的法规――如界定商人社会地位、户籍及垄断个别生产与交换部门等之外,最重要的手段是税收政策、货币政策和金融体制。中国帝制时代大多数时期,政府控制货币的制作、发行、各币种比价。政府对货币的一般控制,包括统一货币和控制货币供给量,对于维系市场秩序关系甚巨。这是帝制体系与商业长期共生的基础之一。但货币既被政府权力牵系,更由经济本身左右。即使集权专制的政府,也不能完全控制货币运行。一般说来,商品经济愈发达,货币运行控制的复杂性愈高;市场开放性愈强,政府对货币的控制力愈弱。明代以前,铜钱、纸币、白银皆已经作为货币使用,但相关的理论皆不甚透彻,很大程度上处于经验的水平。明前期参酌前代经验和政府需求,试图以完全由政府发行的纸钞作为主币,以铜钱为辅币运行,通过货币较大程度地控制社会财富。此种企图,盘剥社会的幅度过大,遭遇市场和社会抵抗。各种诉求博弈的结果,出现白银为主币、铜钱为辅币,伴随政府强行保持的少量纸钞有限法偿的局面。政府在货币流通领域地位的弱化,实际上部分消解了政府对商品经济的强控制,扩大了市场本身的自由度。稍后,大量域外白银进入中国,逐渐成为主要流通货币。3

贵金属货币一般比铜币能够支撑更活跃的商品经济。但是明代的白银货币不是政府发行的,而是以银块的形态作为流通货币进入市场,所以,白银在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媒介的同时,通过摆脱政府铸造与发行过程,严重瓦解了帝制国家对商品市场的控制力。这其实是明代商品货币经济长足发展但明朝统治并没有从中汲取到巨大效益的主要原因。明朝政府难以通过货币发行调控货币供给、物价,更难以运用通货膨胀手段实现借贷或者隐性收取社会财富,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主要是增税,或者通过裸的掠夺,于是明朝迅速彻底失去社会支持。4明朝后期的财政危机,乃至明朝的崩溃,与此关系甚大。5中国帝制国家体系通过各种中央集权机制实现社会控制,然而在明中期市场经济大幅度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的当口,政府失去了调控市场的最重要手段,因而也就失去了操控社会财富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明朝的瓦解,是雪崩式的。当时试图挽救明朝统治的士大夫绞尽脑汁,不惜牺牲生命,但既没有看到问题的症结,实际上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手段。

货币发行、流通、回笼是最基本的金融运行内容,如果此种运行扩展到信贷、资本融聚、投资,就能构成功能比较充分的金融体系。发达的金融体系是发达的商品市场经济必备的经济结构条件。明代后期,个别地区出现了票号,但局限在个别商户的信用汇兑活动,资本融汇的功能尚未展开,远没有覆盖全国,与货币发行、流通、回笼的关系更为遥远。发达的金融体制需要一种普遍的法律秩序来保障,而提供和保障法律秩序的是国家,对于以中央集权为基本特征的帝制体系而言,更是如此。明代国家,未能掌握主要货币的发行权和流通控制,也就不具备金融运行的能力,但又受到货币、金融状态的重大影响。明代货币、金融体制功能状态,滞后于商品市场本身的发展。从这一角度说,明代后期的帝制体系不仅远不具备现代国家的功能,而且与社会经济处于深刻的矛盾状态。

清代前期依然保持称量白银主币,铜钱辅币体系,并没有发行纸钞,国家对社会经济的控制似乎平稳,晚明梦魇般的财政危机也在清朝的秩序重组过程中逐渐化解。此间关节何在,迄今未见透彻说明。尝试思考这一问题,至少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首先,国家财政状况与特定政府关联,清朝虽然接继了明朝的统治地位,但作为一个曾经与明朝并存的政权,清朝从明体系外部控制明朝权力体系,并非完全从明朝体制内部生长出来,这使得清朝并未完整继承明朝的财政,而是重建财政。其次,清初财政实际处于战时体制,承平时期合法政府维系社会均衡及财税负担合理性的种种掣肘对于刚刚入关,挥军南下的清军说来并不重要,可以采用掠夺、强征的手段满足需求而将其社会后果留待政权抵定之后再加处理,战利品成为主要收入来源。第三,清朝版图扩大,人口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来源也有所扩展。第四,明朝中央财政收入最大支出是北边军费,此项开支在清代已经消失。第五,清初在晚明临时加派基础上开征赋税,虽有所蠲免,但并没有恢复加派前的赋税标准,而社会渴望秩序,造反的社会能量已经在晚明农民反叛中释放,较高赋税额度在社会秩序重组过程中被社会承接下来。第六,清朝将商业税收体制精细化,商业税收大幅度增加。第七,社会稳定之后,生产水平和社会财富总量提高。第八,造成明朝政府维系东南沿海防卫主要开支,并造成抗倭援朝战争巨大开支的倭寇消沉,日本进入闭关锁国状态。第九,清前期政府行政能力高于晚明政府。

这些情况,与可能尚未纳入考虑视野的其他因素一起,足以使清朝不至于落入晚明政府财政危机的泥潭,但并不意味着清朝对于货币、金融体制实现了根本不同于明朝的掌控机制。清代作为主币的白银依然是称量形态,民间金融业的萌芽比明代明显,但依然没有覆盖社会经济体系,与流通货币若即若离,政府信誉与普遍社会信誉也没有成为其运行基础。这种问题在清前期因为政府赋税收入总量的大幅度增加而没有威胁清朝统治。但到19世纪以后,使用称量白银为主币而没有货币的体制就成为现实的大问题,成为西方殖民势力瓦解中国经济系统的一个便于操控的杠杆。不发达的金融体制也为外国银行进入中国提供了一个软肋。

如上从金融货币角度观察,表明明清时代帝制体系虽有专制性政治权力,具有对社会的巨大统治功能,能够为商品经济提供一般性秩序环境,但是却不能随心所欲地左右社会经济,也没有完全顺应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诉求,且与商品经济发展在若干领域形成具有矛盾性的关系格局。

四、权力与市场――政府的商业参与

如前所述,明清时代的帝制体系对商业依赖性趋于增强。这促使帝制国家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商业,以求实现较为有效的控制,并从中尽量获取较大收益。帝制国家从来不是商业活动的袖手旁观者,也没有仅仅充当维持秩序和收取赋税者的角色,而是在提供商业一般秩序环境的同时尽量将商业纳入帝制权力控制架构,在控制中尽量实现政府、皇室及权贵阶层利益最大化。帝制国家最大规模的商业介入在食盐领域。明清两朝都继承更早时期已经形成的传统,垄断食盐生产与销售。盐是自然物,食盐是人类生产的产品,又是生活必须品,其生产局限于若干特殊自然环境区域,绝大多数人口无法用“自给自足”的方式获取食盐,必须通过市场来满足食盐需求。所以,食盐本来是最易于市场化的产品,是市场发展的一个助力。同时,食盐具有产地有限、易于控制的特点,任何势力控制了食盐产销,就控制了大量社会财富,同时可能借此强化社会控制。明朝不仅严格控制食盐产销,而且连食盐生产者――灶户或称亭户也严格控制起来,以特殊户籍使之世代承袭,以官产、官收与特许商人运输、指定区域销售方式经营。明朝甚至把食盐垄断作为一个工具,来实现西北边地开发和军事防御的手段。明中晚期以后,朝廷对食盐产销的控制增加了一些灵活性,实行纲法,但食盐产销仍在朝廷掌控之中,并构成政府财政收入中一项重要收入。清代重建食盐专卖制度,主要通过控制盐产量、销售地、销售量、特许销售的方式运行,食盐的市场化程度提高,但政府的总体控制依然稳固。帝制国家在以超经济方式控制盐业基础上,操控食盐的市场运行,其重要手段之一,是与特许盐商合作。此类商人从政府包买食盐运销特权,通过分享政府垄断权益获取巨额商业利润,同时把食盐营销收入的一部分提供给政府作为财政收入。从食盐产销角度看,明清政府与大商人群体是利益相关者、合作者。明清时代资本最雄厚,在市场经济中获利最大的商人其实正是此类与帝制国家合作的盐商。明代势力最大的徽商、晋商都涉足食盐销售。1清代的大商人也以特许盐商及行商为最凸显,皆以与帝制国家合作为基础。这些商人与政府的合作瓦解,其显赫地位也就消融于无形了。

盐业以外,帝制国家直接控制的还有对边缘区域的茶马贸易。茶在内地供应充足,且虽为人民生活重要消费品,但不是必需品,在周边游牧民族生活区域则是生活必需品,因而成为帝制国家调控与周边游牧民族关系的一个杠杆。马是明朝需要从边疆区域补充输入的军用品,要用以茶为主的多种内地产品与边疆区域交换获得。政府对茶马贸易实行垄断,同时利用垄断权调动、利用商人参与来落实政府的茶马贸易政策,其间国家与商人的合作关系,与在食盐领域的格局异曲同工。

明代牙行主要是民间商人,经营商业中介和停居存储或者包购分销业务。此类商人在清代依然存在,同时因为海外贸易规模扩展和指定口岸外贸体制及贸易必须通过行商处理的制度,促使一批外贸商行利用与帝制国家体制的合作关系而优先发展。此类商人拥有政府专门委托的涉外贸易处置权,半官半私,体现出更明显的帝制国家与商人合作的精神。在所有官商合作事务中,官永远处于主导地位,从而明清时期商业领域的很大一部分,其实处于政府控制之下。其间自然会发生诸多官府或官员盘剥商人的情况,但权力与商人合作的基本结构并不因此而改变。

明清政府还控制部分生产机构,如官办铁冶所、官营织造局、御窑、官资矿业等等,皇室和政府建筑工程大量招商运行,大批皇室与政府物资采购佥派或招募商人运行。这些都是帝制国家与商人、商品市场常态化联系的机制。

明清政府皆会向商人出卖一些功名、政治权益甚至官职,以调动商人向政府输送所需的资源,一般称为捐纳。明代捐纳主要在特殊情况下实行,清代捐纳则常态化。这实际上构成了商人与帝制国家之间的一种交换性纽带关系,也构成帝制国家卷入市场的一个途径。

此外,明清贵族、官僚大量涉足商业及与市场交换关联的农业生产。明朝建立之后不久,政府即涉足建立塌房,为往来客商存储发卖货物提供便利,借以管理商业秩序,并从中牟利。后来出现官店、皇店。中间虽有整饬,但迄于明末,并未消除。2清代皇室、贵族、官府资本商业运营比明代更为发达。

由于存在前述种种情况,审视明清经济结构的时候,不应将帝制体系与商业、市场、商人做两元对立观,更不可以为二者之间为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二者盘根错节,构成明清商业秩序环境、商业特性、国家功能,以及社会形态演进前景的复杂结构性基础。

五、商业制度环境与商人社会空间

明初制定的《大明律》对商人服饰做出限制性规定,其中肯定包含压制商人炫耀财富的含义。明代后世皇帝不能更改祖制,并未删除该项法规,但实践中并不严格推行。清代沿用明朝基本法律,在其基础上另制种种则例,作为法律行使。其中,乾隆二十六年至四十一年(1761―1776年)间编制的《钦定户部则例》涉及商事尤多。明清时代,商人不得穿着绸缎绫罗之类条款,一直存在于法律文本之中。但是,《大明律》中许多条款在明中期以后就已经不再构成社会行为法则。明中叶迄于清末,商人服饰实际上毫无限制,炫耀奢华反而是常见的现象。有学者对明代商人的法权地位进行总体考察,认为商人在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中地位归属于庶民,并非处于被歧视或被排斥地位。1清朝对商业于帝制统治关系之重要性的了解超过明朝,商人与权贵关联也更为深切,商人法权地位更非低于庶民。

明清两代政府皆曾推行大量旨在维系平稳市场秩序的政策。如皆规定牙行评估物价必须公允,如明初规定有“凡买卖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专取其利,及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为奸计,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者,杖八十。”2清顺治八年(1651年)上谕吏部:“榷关之设,国家藉以通商,非以困商。关税原有定额,差一司官已足,何故滥差多人?”令各关只设官一员,添设者悉行裁去。3康熙五年(1666年),令各地将应征商税额数刊于直省商贾往来关口孔道木榜,“遍行晓谕”,防止官员自行加征。4雍正时期曾对这些政策再加重申。其后历朝也曾屡次申明对官吏敲诈商人的惩罚措施。5商业交换领域发生纠纷,民间自行调解不成,一般要诉诸司法解决。明清政府承认商人合伙经营的权利及商人在民间融资的权利,这是明清时代诸多资本雄厚的商帮存在与发展的制度环境。明清政府也承认商人为商业经营目的而结为社团的合法性。从明中晚期开始出现商业性会所,到清代大批商业、手工业会所发展起来,其制度环境大致保持一致。6

明清政府权力在维系比较平稳的商业运行秩序同时,也会发生干扰商业的作用。其突出表现,包括官资本直接进入商业构成特权经营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政府对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严格控制,政府对矿业很长时期的垄断,政府对外贸过于严格的管控,税收标准公平性的欠缺,以及权力腐败造成的官吏对商人的敲诈与盘剥。所有这些,都没有使得明清时代商品经济窒息,但市场也从来没有能够获得完全依照经济规律运行的环境,没有达到普遍公平的境况。在这种制度环境下,明清已然存在的商业契约精神,始终受到权势原则的挤压,并未成为支配商业运行的普遍价值体系。

除了明朝初年一段短暂时期以外,明清时代商人的社会活动是基本自由的,商人身份的改变也取决于商人本身,而非为超经济权力所固定。基于帝制体系构成商业发展的一个恒定的强大权力架构,以及商人身份相对自由的属性,明清富有商人普遍倾向于借助财富力量融入士绅阶层。结果出现商人上层与士绅上层合流,商人家庭普遍谋求成员入仕以实现权力与财富兼得、以权力保障财富的倾向,并保持着对土地经营的兴趣,这又造成绅、商、地主三位一体的社会人群。清初人屈大均描述称,广东地方“民之贾十三,而官之贾十七……民贾于官,官复贾于民,官与贾固无别也,贾与官亦复无别。无官不贾,且又无贾而不官,民畏官亦复畏贾。畏官者,以其官而贾也。畏贾者,以其贾而官也。”1沉浸在与权势与财富融通的社会环境中,明清时期商人,并没有表达出独立的政治诉求。适应帝制体系而不是改造帝制体制,是他们的基本选择。

明中叶以后,商业总体趋于发达,不仅构成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内容和社会体制的重要基础,而且其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皆为社会体制与文化所承认。帝制体系在明清商业发展中,逐渐调适,由一定程度的限制,转为放任,甚至鼓励,直到实现与商业繁荣之间相互需求、支撑的结构。明清帝制国家始终参与商业,其程度趋于加深。帝制体系与商业繁荣之间的基本契合,提供了明清商业一定程度发展的条件,扩展了帝制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商业税收无论绝对数额还是在整个政府财税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都趋于增加,因而强化了帝制体制的经济基础。明清商人也在这种环境中演化,与帝制体系交融,呈现出绅商地主三位一体的精英人群,构成社会支配阶层演变的一个侧面。然而,此种契合关系的另一面,则是商业较大幅度地被纳入帝制国家体系控制范围,使得市场经济难以充分自由地演变,商人也在此环境中异化为帝制体系的社会基础。明清时代这种商业与帝制体制契合发展的复杂局面,与一般所说的早期资本主义体系虽有若干相似处,但并未进入同一轨道。

1 张居正:《张太岳集》卷8,《赠水部周汉浦榷竣还朝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99页。

2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5,《节庵方公墓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41页。

3《明太祖实录》卷175,洪武十八年九月戊子,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

4 陈支平、林枫:《明代万历前期的商业税制与税额》,《明清论丛》(第一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第396―413页。

1 陈支平、林枫:《明代万历前期的商业税制与税额》,《明清论丛》(第一辑),第396―413页。

2 参看赵轶峰:《论明代中国的有限开放性》,《四川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赵轶峰:《清前期的有限开放――以贸易关系为中心》,《故宫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6期。

3 关于明代白银输入及其作为货币行用的情况,参看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与明朝兴衰》,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明史研究论丛》第六辑,合肥:黄山书社,2004年,第395―413页;万明:《中国的“白银时代”与国家转型》,《读书》,2016年第4期。

4 参看赵轶峰:《明代白银货币称量形态对国家―社会关系的含义》,《史学月刊》,2014年第7期。

5 参看赵轶峰:《论明末财政危机》,东北师范大学1984年硕士学位论文,载赵轶峰:《明代的变迁》,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第232―277页。

1 参看范金民:《明代地域商帮的兴起》,《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3期。

2 参看郑克晟:《明代的官店、权贵私店和皇店》,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明史研究论丛》,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73―184页;韩大成:《明代的官店与皇店》,《故宫博物院院刊》,1985年第4期。

1 参看常文相:《明代商人的法权地位》,《古代文明》,2013年第4期。

2 刘惟谦等:《大明律》卷10,《户律・市廛・把持行市》,《续修四库全书》第86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84页。

3《世祖章皇帝圣训》卷5,顺治八年闰二月乙卯,《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1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36页。

4《钦定皇朝文献通考》卷26,《征榷考》,《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32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12页。

篇7

随着我国进一步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账户的放开,目前的政策机制也将面临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新挑战。我国的 金融 发展 模式将从现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汇率稳定+资本管制”向“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自由流动+浮动汇率”转变。内外部的不平衡矛盾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并将集中表现为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冲突和协调。

一、短期协调方案

(一)稳住汇率

提高汇率是一项长期的政策,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全面而深远。

1、稳定人民币升值预期

如果人民币汇率大幅度波动对金融稳定将会带来较大的冲击,不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核心目标应在稳定人民币币值的前提下缓解升值压力。如果市场对升值预期过高,大量的投机性热钱流入,其本身就会导致升值压力。因此,必须稳定币值,减少市场遐想空间。如果大幅升值,那么一次升多少合适,这恐怕难以 计算 ,如果一次性升值幅度不够,就存在进一步升值的必要,这必将在客观上强化升值预期,投机资金更会大量涌入。如果一次性升值幅度过大,国内经济形势就会急转直下,升值结束之时就是人民币贬值的开始。因此,在升值问题上动不如静。

2、着力疏导升值压力

首先,加快建立战略性物资储备制度。近年来,美元持续贬值,黄金、石油、铜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一再飘升,我国的外汇储备正面临着不断缩水的风险,可考虑在适当时机适量购入黄金、石油、白银和铜等战略性储备物资,以有效化解外汇储备缩水风险。如果美元贬值,以美元标价的主要战略物资的价格会上涨;如果美元升值,主要战略物资的价格会下降。这样,把手中的美元花出去以后,本币升值压力会相应减小,无论美国的货币政策走向如何,我国的外汇储备不至于成为牺牲品。

其次,小幅适度加息,鼓励资本流出。从2006—2007年的货币政策操作效果来看,市场投资主体对资金运用成本不是很敏感。大幅度加息对有些地方以政府为背景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自有资金实力雄厚的垄断 企业 的融资成本影响不大。但是,众多的民营中小企业却很可能因为资金链条的断裂而被市场淘汰出局,这样会造成逆向淘汰的结果。因此,对投资的调控应主要着力于能耗、环境、土地和产业政策等方面。不能过高地估计了加息的作用。此外,大幅度加息对吸引国际游资的效果比较明显,会进一步加大本币的升值压力。

(二)全面紧缩国内市场资金的流动性

1、可考虑进一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尽管央行在2007年已连续10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累计5.5个百分点,但是下一步仍有提高的空间。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流动性较好的银行只需进行微幅的资产匹配调整,减少1个百分点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增加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即可。

2、应继续加大发行央行定向票据的力度

应进一步加大央行定向票据的发行力度,虽然会增加发行成本,但比起直接升值后导致外汇储备缩水和出口大幅下挫的损失,这个损失是很小的。从上半年的政策执行效果看,发行定向央票不但有总量紧缩功能,还有结构调控的优点。建议适当延长票据发行期限,并照顾商业银行利润因素,适度提高票据利率。

(三)进一步加大央行窗口指导的作用

首先,高度重视贷款过快增长可能产生的风险,合理控制贷款投放。其次,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优化贷款结构,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比例。既要严格控制对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又要加强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此外,要强化资本约束机制,防范票据融资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二、中长期协调方案

(一)完善货币市场与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渠道

1、发展货币市场

实现通过货币市场和利率传导货币政策,对于货币调控模式的转变具有决定性意义。

(1)增加货币市场主体,鼓励货币市场创新,建立货币市场做市商制度。

一是通过增加货币市场主体,扩大传导货币政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使之包括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逐步增加参加外汇市场的成员。二是鼓励金融创新,发展新的货币市场工具。只有不断增加货币市场工具,才能满足不同金融机构和经济主体的需求,增大货币市场的影响力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三是建立做市商制度,活跃市场交易。做市商在货币市场上进行买卖双边报价和交易,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活跃交易活动,满足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和金融机构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需要。

(2)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市场,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形成完善的货币市场体系。

一是把票据市场的发展作为我国货币市场发展的重点。我国票据市场发展落后,是限制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原因。应当从完善票据市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入手,以发展具有贸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为重点,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票据专营机构,扩大中央银行再贴现,整顿票据市场秩序等手段,加快票据市场的发展。二是调整国债发行结构,发展银行柜台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市场。通过发展银行柜台交易,使中小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形成与货币市场的密切联系,形成统一的国债市场,扩大货币市场的覆盖范围。三要研究借鉴国外货币市场基金的做法,发展我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一方面与货币市场金融机构直接交易,另一方面与众多的中小投资者、企业等直接交易,能够促进货币市场交易,并增大对货币政策传导的效力。

2、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

(1)发挥货币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体系,完善利率调节机制。

一是要在推动货币市场发展的同时,在建立统一的货币市场基础上,形成有机的货币市场利率机制。我国货币市场相互分割,导致货币市场各个子市场利率之间缺乏紧密联系,同时货币市场发育不充分,限制了货币市场利率对整个利率体系的引导作用。应当尽快消除各个市场之间的各种障碍,首先形成统一的货币市场利率,并确定出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

二是改革当前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管理办法。

三是 总结 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教训,加快证券发行的利率市场化。

(2)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调整金融机构、企业、居民个人的资产结构。

一要继续把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强对银行的约束,建立完善的经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商业银行内在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称,在资金供求和利率变化时,做出符合市场规则的反应,传导货币政策的意图,扩大货币政策的效应。

二要加快国有 企业 改革,提高投资活动的利率弹性。在国有企业机制不能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利率难以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产生足够的影响。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 经济 的比重和结构,使国有企业真正作为市场主体通过竞争获得资金,使利率发挥出对投资的调节作用。

三要调整企业、 金融 机构特别是居民个人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 发展 对居民个人的信贷业务,扩大居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深度,鼓励金融创新,调整居民资产结构,改变居民金融资产过度集中于银行储蓄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的收支活动也会相应增加利率弹性。

(二)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当放宽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

实行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可以让汇率动起来,这样保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的任务就落到汇率政策上。采取灵活的稳定汇率政策是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变化的国内经济状况。汇率稳定政策不能以扭曲市场机制为代价,要通过更为市场化的干预和管理来实现汇率稳定,同时应在人民币实现管理浮动的情况下慢慢增强对人民币的信心,为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其他配套措施

1、完善国内金融市场,扩大远期外汇交易市场,规避汇率风险

银行间的远期外汇买卖主要是基于对客户的远期外汇买卖,主要起到平仓和补仓作用,远期汇价以即期汇率加升贴水表示,根据利率平价理论并结合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的现实,远期汇率可根据即期外汇供求状况, 参考 央行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来决定,我国央行应视市场实际运作情况,少“托市”干预,适度参与外汇买卖,更多地运用利率杠杆调控外汇市场。

2、调整外汇储备,改革结售汇制,促进外汇市场发展

必须调整外汇储备,增强外汇市场供求自我调节能力,加快结售汇制度的改革,由强制结汇过渡到按比例结汇,再过渡到意愿结汇,促进外汇市场发展。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外汇指定银行结算周转外汇余额上下限比例的方法,来发挥其“蓄水池”功能,增强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自主性。国内企业结汇的比例也可以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进行灵活调整。

3、放开货币衍生品市场,让商业银行成为稳定汇率的第一道蓄水池

汇率体制改革的“渐进性”不在于汇率制度本身在健全和完善上的渐进性,而在于银行体制(商业银行是否真正成为风险管理主体,并具备完备的内控机制)、衍生品市场建设等配套制度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汇率制度改革必然是渐进性的。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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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水江文书的抢救

1.清水江文书的现状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工作主要是政府部门在开展。(1)领导机构。2006年,贵州省和黔东南自治州分别成立“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副省长、副州长担任组长,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县、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2)抢救保护实施机构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主要由各县档案馆承担。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锦屏、天柱、三穗、黎平、剑河、岑巩、台江7县档案馆收藏进馆保护的清水江文书达8万件。其中,锦屏县档案馆收藏有35万件,已经抢救修复2万余件。2011年2月22日,锦屏文书成功入选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程名录》。(3)抢救手段。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仅限于部分县档案馆的征集、进馆、修整、裱糊、编目、装盒等基础性工作。(4)保护设施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助项目、总投资1800多万元、建筑面5400平方米的“锦屏文书特藏馆”正在建设之中。

2.抢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清水江文书的家底不清;(2)民间家户散藏的文书,折叠破损、虫蛀、霉变程度严重,存在火灾隐患,亟需探索民间抢救保护的新机制和新手段;(3)县档案馆征集文书模式的抢救力度赶不上“自然流失”的速度;(4)县档案馆的抢救资金投入得不到保障,影响抢救保护成效;(5)县档案馆的保护技术落后,存在再破坏。

(二)清水江文书的整理

1.现有整理成果。目前,清水江文书的主要整理出版物,先后有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言语文化研究所2003年出版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共3卷,整理文书853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009、2011年先后出版的《清水江文书》共3辑33本,整理公布文书约14万件;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整理文书800余件。其他整理的文书有谢晖、陈金钊主持《民间法》第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收入契约130余件。

(1)编辑体例。三家出版物的编辑体例各不相同。《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全文排版并列,用铜版纸印制,每件之首撰有简约著录文字。按照:A.山林卖契;B.含租佃关系的山林卖契;C.山林租佃契约或合同;D.田契;E.分山、分林、分银合同;F.杂契(包括荒山、菜园、池塘、屋坪、墓地之卖契及乡规民约、调解合同等);G.民国卖契的顺序编辑文书,构成前两卷“史料卷”。第三卷是“研究卷”,是契约文书的研究专题论文的汇编。《清水江文书》采用文书原件影印出版,一般不对每件文书全文判读,但是每件文书都有标题(含事主、事由、文书种类及时间四大要素)。对于图黑的文书,则整理出文字,附在文书图片旁。它的编辑以村寨为单位,每个村寨给一个顺序号,村寨之下根据不同的家族或家庭分卷,来自同一家族或家庭所收藏的文书为一卷。同一卷之下按照收藏者的原有分类,再分别列为若干帙。每一帙内的文件则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辨读全文放在一起,按契约和其他文书依次分为两大类,契约部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其他文书包括官府文告、分银单、记账单等,也是按时间先后排列。

(2)分类标准。《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将契约按性质,分为前文所述的7大类。其分类标准不是统一的,属于不完全的、概略的分类。《清水江文书》将文书按性质分为10个大类:契约文书、族谱、诉讼词稿、山场清册(坐簿)、账簿、官府文告、书信、宗教科仪书、唱本、誊抄碑文等。但是,每一大类内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清晰的分类标准。其所拟定每件文书标题中的要素之一是“文书种类”,其含义是指约、字、合同、清单等不同的类别,是完全基于文书内容所包含的表述的分类。比如“约”的种类,来自文书内的表达就包含“立断山场杉木约”。《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将契约不完全分类为:卖木契、卖山契、卖木并山契、卖田契、卖菜园、卖屋基契、卖地契、佃契、分银合同、分山合同、借契、借当契等。

2.现有整理成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理的成果,反映了整理者对清水江文书的整体把握和认识深刻程度。《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的整理者,显然认为林业契约是清水江文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但是,单纯依靠林业契约,不足以全面、深刻地认识清水江流域的社会历史变迁。《清水江文书》的整理者,则试图全面整理所有的文书,不局限某一类或某一领域的文书,似乎认为文书都有同等的价值,要留待研究者去挖掘和评价。但是,它需要足够的经费和队伍的持续支撑,研究者需要自己判读,难以利用。《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的整理者,认为契约是清水江文书的精华部分,选取一家保存最好的作为典型,但是难免“管中窥豹”。所以存在的问题是:(1)不同机构的整理者标准不同,没有共同的学术规范;(2)不同机构整理的成果有重叠,三家出版物整理文斗寨的文书,两家整理平鳌寨的文书,浪费学术资源和经费;(3)不同机构的整理者都是通过各种途径到文书保存地收集,存在恶性竞争,“割肉式”整理,破坏文书的信息内在联系和完整性;(4)没有对清水江文书中苗族、侗族等文化符号(单位、名物)进行训诂和考释,影响文书的正确判读和深化研究;(5)没有建立起清水江文书全文数据库。

二、清水江文书的研究

自杨有赓1988年发表研究论文以来,清水江文书的研究,国内著作有6部,论文200多篇;研究人员主要有杨有赓、张应强、王宗勋、单洪银、徐晓光、罗洪洋、梁聪等专家学者。目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有凯里学院龙泽江的“贵州锦屏文书研究―以清代黔东南苗侗土地契约文书为中心”(2009),贵州大学吴述松的“清水江文书制度与苗侗经济研究”(2011年)。

国外研究清水江文书的学者主要有唐立、武内房司、相原佳之、寺田浩明、岸本美绪等。代表论文有唐立《清代清水江流域苗族植树造林的开始――林业经营兴起的各种因素》、武内房司《从鸣神到鸣官――清代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见苗族的习俗和纷争处理》、相原佳之《清代・中国清水江林业经营的一侧面――平鳌寨文书事例》、岸本美绪《贵州的山林契约文书与徽州的山林契约文书》等。以上论文均被收集在《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第3卷中。另,相原佳之《从锦屏县平鳌寨文书看清代清水江流域的林业经营》发表在《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年第1期上。

三、代表性成果述评

(一) 杨有赓执笔的《侗族社会历史调查》(贵州民族出版社,1988年)及系列论文。杨有赓的相关论著均是清水江文书研究领域的开创性、奠基性、资料性的开山之作。一是首次对林业契约中的佃契、卖契作了解读,是以后深入研究的基础;二是依据官府文告、诉讼状稿等,对 “清江四案”(皇木案、当江案、白银案、夫役案)进行分析;三是对山客、水客、木行、排夫等木材交易主体及其行规进行了介绍;四是对木材交易和运输环节中的“技术性规则”(木材独特计量方法、单位等)作了介绍;五是民国时期的木材税收资料丰富。当然,该书阶级矛盾分析方法贯穿始终,有其局限性。杨有赓其他5篇论文也是在以上问题中展开的。

(二)张应强的研究。2002年,中山大学张应强发表了论文《从卦治〈奕世永遵〉石刻看清代中后期的清水江木材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03),以碑刻和民间文书为据,考察了清水江下游木材市场的交易制度。随后,又相继发表了论文《清代中后期清水江流域的村落与族群――以锦屏文斗寨的考察为中心》(《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05)、《清代契约文书中的家族及村落社会生活――贵州省锦屏县文斗寨个案初探》以及专著《锦屏》(三联书店,2004年)和《木材与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市场、权力与社会》(三联书店,2006年)比较全面的展示了清水江流域苗族村落的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木材市场流通历史概况。

(三)单洪根和王宗勋的研究。二人均是黔东南本土学者,前者长期担任锦屏县和黔东南州的行政领导,注意对本地契约文书的收集和研究,20062007先后出版《木材时代-黔东南林业史话》(林业出版社,2008年)、《清水江木商文化》(世界社会文献出版社,2009年)等著作及《锦屏林业契约文书――清代林业生产关系的活化石》(《凯里学院学报》,2007/05)、《林业契约与林权改革》(《林业经济》2010/08)等论文,比较系统的对锦屏林业契约进行了分类,初步揭示了清水江木商文化的特点,并对林业契约在当前林权改革重大作用进行了研究。后者一直在锦屏县档案馆和史志办工作,长期接触一手资料,在收集和整理文书的基础上先后发表整理和研究的论文有20余篇和专著《乡土锦屏》(贵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一书,该书对锦屏各乡村的自然、文化、历史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四) 罗洪洋的系列论文。20032007年在《民族研究》发表4篇论文,以《清代黔东南文斗侗、苗林业契约研究》(《民族研究》,2003/03)为代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卖契、佃契、分合同和处理山地林木纠纷契约四种主要的林业契约。同时它指出“以林业契约为主的习惯法”起到了调整和保护林业产权、形成经济预期的作用。林业商品生产实践产生了法律意识,催生了林业契约样式。他还援引罗马法,来论证市场经济实践出法律意识的普适命题。至于其引申得出的“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淡薄”,则缺乏严密论证,且与林业契约的“契约设计的精妙”的结论似有冲突之处。罗洪洋还认为清水江林业经济只能是家庭私有制经济。

篇9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给付资金压力不断增加,使得加快培育养老保障体系其他支柱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面对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养老保障需求,必须利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解决养老需求和财政负担之间的矛盾,动员各方力量提高养老保障整体水平,可以说建立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日益成为一个内涵丰富、意义重大的课题。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有助于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增强保障水平和效率,同时也是适应国际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趋势,破解我国养老保障难题,形成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与投资分布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支柱,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障起着补充的作用。企业年金从2005年8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放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以来,年金市场发展迅速,到了2011年末已经发展到了3 570亿元的市场规模(资料来源: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index. html)。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第11号令,2011年2月12日)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其他类资产。由于每一家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公司、每一个企业年金的投资组合、每一个投资时点的资产分布情况都各不相同,且绝大多数都是属于非公开资料,所以我们以较典型的某企业年金某投资组合2012年第2季度投管人报告中的关于投资资产分布情况、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部分为例进行分析,来分析我国企业年金投资基金投资分布的特点。

上表显示,该企业年金投资组合呈现出了以下的特点:

1.系严格按照第11号令中关于投资比例的限制来进行资产配置。各项资产的分布均符合第11号令中投资比例的要求,满足了各项投资监督的要求。

2.保持了一定的流动性。表1可以看到该组合流动性资产的比例占到了10.86%,足以应付正常的投资提取。并且其中债券回购占到了4.84%,占了较大比例,使得流动性资产的收益得到了相对的提高。

3.权益类资产的占比非常小。股票投资和股票基金的投资中和加起来只有6.34%,这说明该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秉承了绝对收益的理念,在当前的股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选择了规避风险,降低股票类资产的投资配置的比例,以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配置为主的投资理念。

4.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中,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占比之和高达54.64%,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占到了10.23%。这样,存单和保单加起来接近了整个投资组合的三分之二,企业和职工缴费给投资管理人运作的企业年金基金绝大部分的资金是躺在银行吃利息,等保险公司分红利,这与普通老百姓把钱存银行或者是买保险相比,并不能体现出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的优势和实力。这一方面说明企业年金由于是职工退休后的养命钱,投资管理人投资时比较谨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第11号令中所包含的投资范围里,适合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的工具实在太少。为了更好地让企业年金保值增值,扩大企业年金基金适合的投资工具,势在必行。

二、我国企业年金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近几年企业年金保值增值的情况不十分理想,2011年企业年金的整体投资收益率更是出现了负数,企业年金基金加权平均收益率为 -0.78%。21家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中,只有5家实现了正的加权平均收益率,分别是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华夏基金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加权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09%、2.63%、0.95%、0.44%和0.3%。剩下的16家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全年加权平均收益有不同程度的亏损,从-1%至-8.66%不等。这其中既有投资管理人投资理念的问题,投资水平的参差不齐,和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不准确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上规定的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过于狭窄。一些适合的投资工具没有加入到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中,以至于在行情不好的年份里,企业年金基金由于可以投资范围过窄而不能通过分散投资风险,也不能在多个市场中发现投资机会,为企业年金保值增值作出贡献。

1.企业年金投资范围过窄。我国企业年金目前除了可以投资于定期存款、保险和货币市场工具外,主要可以投资的就是股票、债券和基金。2011年以来由于股市、债市都出现了下跌的行情,这就使得企业年金的平均收益率出现了负数。企业和员工缴费参加的企业年金计划不但没能保值增值,还出现了亏损,这给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委托人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也给企业年金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根据发达国家相关经验,扩大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将更丰富的金融工具加入到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中来,将有利于分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风险,提高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一些更有利于企业年金保值增值的投资产品(例如:贵金属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加入到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后,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投资风险过于集中、绝对收益无法保证的尴尬局面。

2.投资管理人的选择对企业年金保值增值的影响。在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过程中,投资管理人是具体负责日常投资事务的,其对于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的影响往往是非常大的。投资管理人投资研究能力、风险控制意识、合规经营、对企业年金的重视程度、人员配置、计算机系统等等,都会对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产生直接影响。以2011年为例,在股债市场形势一片惨淡的情况下,有的投资管理人取得了3%以上的年化收益率,非常稳健,而有些风险意识淡漠的投资管理人则亏损严重,收益率在-8%以下,严重损害企业年金收益人的利益,两者差距竟达到10%以上。

三、提高企业年金保值增值水平的建议

1.扩大企业年金投资范围。在众多的投资品种中,从能够较好地抵御通货膨胀、收益稳定且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利率,又适合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的思路出发,我们认为可以将贵金属投资和银行理财产品纳入到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中来。

(1)贵金属种类主要包括黄金、白银、铂金,投资方式包括账户贵金属和实物贵金属,企业年金采用贵金属投资中最典型的黄金投资,以账户金(又称纸黄金)的方式加入到企业年金投资范围中,将有利于企业年金基金长期的保值增值。对企业年金基金来说,投资一定比例的黄金,从长期来讲,可以抵御通货膨胀,随着纸币发行量的增加,黄金总会根据纸币贬值的比例自动上调其自身价值,获得购买力上的保护,对于职工退休后的“养命钱”的保值增值,具有极佳的抵御通货膨胀的效果。从短期来讲,账户金的投资操作简单,没有税费,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可以根据账户金的波动赚取差价。与此同时,账户金T+0交易,流动性极好,不用担心缴费、待遇支付的频率造成的资产流动性压力。与我国A股股票投资相比,也比较公平,由于账户金价格与国际接轨,操控难度极大,几乎不可能。所以,通过黄金投资,企业年金不但长期可以抵御通货膨胀,短期还可以通过黄金价格的波动来获取价差。投资工具的增加,也分散了投资的风险。总之,如同一个国家需要黄金储备一样,企业年金也需要一定比例的黄金投资作为战略配置来为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2)除了贵金属账户金投资以外,银行理财产品也应该加入到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中来。近几年存款理财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个人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取比银行定期存款高的利率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银行的私人银行部为其高端客户理财也主要通过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我们认为,企业年金也应该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其投资工具以获取比银行定期利率更高的收益。企业年金是风险的高度厌恶者,同时对于保值增值又有着强烈的需求,保本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的银行理财产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有高于相应期限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对于企业年金是个不错的选择。试想,如果企业年金基金的年化收益目标是保5%争6%,那么企业年金只要将大部分的资金购入一个保本且预期收益在6%左右的银行理财产品,即可轻松完成保值增值的目标。由于购买理财产品,基本不用投资管理人操心,所以还可以在投管合同中约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部分的投资管理费率采用一个较低的费率,进一步实现企业年金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保值增值。银行也可以研发适合企业年金购买的保本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企业年金的托管银行应该抓紧研发,企业年金基金可以直接购买托管行的理财产品,这样不但托管行有积极性,更是对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十分有利。

扩大贵金属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保本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作为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可以改变对企业年金收益率不高的现状,对企业年金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建议人社部将账户黄金投资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纳入到企业年金基金可投资的范围中来,允许企业年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获取较高的固定收益;允许购买账户金,长期持有抵御通货膨胀,或者通过黄金价格的波动赚取差价。相信通过扩大这两项投资工具,企业年金近几年年化收益率保5% 争6%的目标将有望顺利实现。

2.加强企业年金受托人管理。受托人加强对企业年金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年金基金控制风险,防止收益率出现重大偏离,激励投资管理人合规勤勉投资运作有着重要作用。2011年有专业的受托机构,通过加强受托人管理措施,把管理的企业年金的平均收益做到了3%以上,远超业内平均-0.78%。

(1)首先,受托人可以通过细化投资指引,规范投资管理人的行为。如提请投资管理人注意投资过程中的各类注意事项,合法合规、着力控制下行风险,实现企业年金资产管理的整体目标,以实现绝对收益目标,并推动改进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对投资资产配置的提示,使投资管理人规避风险资产的投资,牢固树立绝对收益投资理念,防止与业绩基准的重大相对偏离。其次,加强对投资管理人的考评机制,对于投资业绩以定量分析为主,兼顾定性分析,奖优罚劣,起到激励投资管理人的作用。由于投资管理的管理费与企业年金基金的规模成正比,所以通过对投资管理人的考评与投资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将促使投资管理人把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做好,这将有利于企业年金保值增值。再次,受托人应该对企业年金建立止损机制。事先明确规则、过程中分级提醒、触发后严格执行。防止在资本市场出现大幅下跌时,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净值出现大幅度的缩水。

(2)加强考评机制和投资分配。受托人考评的原则是:公平对待各家投资管理人,对于投资业绩以定量分析为主,兼顾定性分析,除了业绩排名之外,更要重视投资管理人是否达成受托人指定的投资目标。

在考评流程上,首先定量分析,对于各个企业年金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指标进行排名打分;其次定性回顾,对于投资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业务变化、与受托人合作情况等进行回顾;再次根据定量与定性分析结果,对年度/合同期表现进行评价并予以确定;最后奖优罚劣,根据评价结果、下一年度资产配置策略、计划现金流情况作出奖罚措施。

通过考核评估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季度评估结果决定增量资金分配,年度评估结果决定年度存量资金分配,合同期评估结果决定投资管理人续聘及合同期初存量资金分配。由于投资分配的规模与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费成正比,能否续聘与投资管理人的收益和声誉都有直接影响,所以,受托人加强考评机制,并且将考评机制与投资分配密切联系起来将对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产生重要影响(参见下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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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jcnkizgsc201613052

一、中美保证金制度的差别

我国和美国的保证金制度有很大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管理理念的差异。对此CME归纳为“保证金的两种哲学”。美国的保证金管理理念是“效率与风险”并举,即保证金的设置既要有利于提升市场的效率,又要能够防范市场风险,其保证金设置与调整的主要依据是期货价格波动率的大小。我国期货市场的保证金管理理念侧重于风险控制,其总的特征是保证金水平相对固定。

第二,保证金种类的不同。CME的保证金可以分为两类: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和维持保证金(Maintenance Margin)。初始保证金是市场参与者在其清算公司开启头寸时必须支付的保证金;维持保证金,即市场参与者随着时间推移维持其保证金水平的最低要求。①我国的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结算保证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最低余额由交易所确定。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第三,保证金收取方式的不同。美国期货市场的保证金通常按每个合约收取固定数额的方式,我国是按合约价值的比例收取,同时采用梯度保证金制度。

第四,保证金计算方式的不同。美国CME是直接以期货合约价格的实际变化(价格波动)为基准建立的,所以保证金水平是以货币单位计价。我国期货市场在设计合约保证金水平时,有“板金配”这样的传统。假设我国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6%,那么交易所保证金水平一般就设为合约价值的8%。

另外,CME的保证金计算方式采用“总额保证金”计算方法,具体到应用上,采用标准组合风险分析(SPAN)系统,核心为基于模拟的资产组合,允许头寸对冲、将具有关联性的不同商品风险抵消、并且将期权和期货的收益(损失)进行汇总。最后,现有文献通常将欧美市场为代表的保证金体系称为动态保证金体系,原因在于维持保证金的设定根据是过去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样本区间中的合约价格波动性。另一类是以中国为代表,为使合约风险隔离,针对单个合约设置固定比例的保证金制度,也称为静态保证金制度。实际上我国期货交易所也会根据合约运行情况和节假日来调整保证金设置。动态和静态保证金的区别主要为样本的时间窗口,前者基本为程序化的滚动窗口样本,后者的调整频率取决于交易所,具有不确定性。

二、组合保证金的优势

以CBOT 200810―201410主要农业期货品种价格走势和收益率的一日波动率为例,大豆收盘价一日波动率均值为116%、小麦为217%、玉米为225%、NYBOT2号棉花为281%。同时间段,我国相关农业期货合约一日波动率均值,大豆为114%、强麦为073%、玉米为072%、郑棉为103%。可以看到的是美国期货合约的波动率均值其实高于我国。

如果依照我国按单个合约收取保证金的方式,理论上对举例的商品期货,美国需收取的保证金其实更高。但如果按照商品组合的方式收取,商品间有风险抵消的可能性。理论上,以下几种情况均可冲抵保证金。

第一,当期货品种价格显著正相关时,投资者反向持仓。其中主要包括三种情况:同品种不同时期的合约价格显著正相关时,投资者反向持仓;不同品种同时期的合约价格显著正相关时,投资者反向持仓;不同品种不同时期的合约价格显著正相关时,投资者反向持仓。②

第二,当期货品种价格显著负相关时,投资者同向持仓。其中主要包括三种情况:同品种不同时期的合约价格显著负相关时,投资者同向持仓;不同品种同时期的合约价格显著负相关时,投资者同向持仓;不同品种不同时期的合约价格显著负相关时,投资者同向持仓。

三、我国使用组合保证金的实证分析

下边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1个月(见表1)、6个月(见表2)的价格相关性为例,研究保证金抵消,提高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的可能性。当不同品种的价格相关度在(05,1)区间时,认为正相关度较强;当不同品种的价格相关度在(-1,-05)区间时,认为负相关度较强。

从短期(1个月)来看,价格相关的情况出现的普遍性要低于长期(6个月)。商品间价格相关度的实际为一个动态的过程。例如会出现铜、黄金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时间段为价格负相关,2015年4月1日―2015年9月30日时间段为价格正相关,期间还有价格不显著相关的情况出现。结合价格相关度的动态特性,允许风险抵消,按商品组合收取保证金的制度出现在以美国为代表,使用动态保证金的国家有其必然性。

表1 主力合约结算价价格相关系数(1个月)

锌线材锡铜螺纹钢天然橡胶燃料油铅镍铝石油沥青热轧卷板黄金白银

对于同产品,黄金主力合约到170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11;白银主力合约到113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26;热轧卷板主力合约到71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01;石油沥青主力合约到80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28;铝主力合约到213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19;铅主力合约到96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25;燃料油主力合约到216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00;天然橡胶主力合约到212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23;螺纹钢主力合约到222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00;铜主力合约到166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18;线材主力合约到210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07;锌主力合约到57个交易日时,价格自相关度为05044。同品种的价格自相关性持续的时间较长。

四、美国保证金制度可给我国的借鉴

美国保证金制度给我国的借鉴:一是保证金计算方式上的借鉴;二是保证金可用资产范围的借鉴。

(一)保证金计算方式上的借鉴

以CME为代表的交易所采用的是SPAN以商品组合为基础来计算保证金的系统。在我国还没有期权的情况下,SPAN中的商品组合内的跨月价差风险、商品组间的可对冲风险是可本土化应用的两个方向。

(二)保证金可用资产范围的借鉴

根据CME③负责规定履约保证金可接受范围,一共分为4类:第一类包括Cash现金、T-Bills短期国债(小于或等于1年)、TFRNs(USTreasury Floating Rate Notes)浮动利率国库券、T-Notes中期国债(1~10年期限)、T-Bonds长期国债(10年以上);第二类包括IEF5④ (Cash with Interest),Letters of Credit信用证;第三类包括USGovernment Agencies合资格的美国政府结构证券、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合资格的以房地产抵押做担保的证券、TSTRIPS(USTreasury Strips (Principal & Coupon)债券现金流包括息票现金流和到期的面值支付、TIPS(Treasury Inflation-Protected Securities)通货膨胀保值债券;第四类包括IEF2 (Money Funds Program)、Gold黄金、Exchange-Traded Funds交易所买卖基金、Stocks股票、IEF4 (Corporate Bonds)、Foreign Sovereign Debt外国债务、Canadian Provincials(Selected fixed-rate,nominal Canadian Provincials of Ontario and Quebec)加拿大安大略和魁北克地区选定的固定利率债务⑤。可抵扣的比率有具体的规定。可以看到美国可用为保证金的资产范围远广于我国。

美国结算机构拥有保证金的制定权,包括使用具体的压力测试和风险值计算工具。《多德-弗兰克法案》对此提出了更具体的定性要求:用于设定保证金标准的模型和参数必须基于风险并定期复核。CFTC只有在认定保证金标准不符合核心原则要求的原则时才会要求结算机构修改。美国的原则性规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的原则要求基本相符。

我国规则制定权集中在监管机构,很多规则都需要监管机构决定、制定或审定。这种情况和台湾的比较接近,例如保证金水平制定权限由期货结算机构订立,经主管机关核定。有价证券占应缴结算保证金总额的比例由主管机关决定,有价证券抵缴的折扣比率,由期货结算订立,报请主管机关核定。但台湾现行的保证金制度也是基于风险的动态保证金体系。

美国采用的赋予监管层管辖权,由交易所提供保证金的可用范围,实际上给了交易所综合、全面评估结算会员的途径,在此基础上的结算会员信用保证金制度才更有可执行性。加上破产法给予结算机构对保证金的优先处理权这样的保护措施,对市场的风险管理提供切实的法律支持。

注释:

①资料来源:CME网站,http://wwwcmegroupcomcn-sclearing-services/margin-changeshtml

②同品种同时期的合约,投资者反响持仓的情况对单个投资者几乎不可能出现。

③资料来源:http://wwwcmegroupcom/clearing/financial-and-collateral-management/

④本文所指IEF均为CME推出的孳息产品(IEF基金系列)。

⑤CME未指明为债务,但在注释中有Canadian Provincial debt这样的说明。

参考文献:

[1] 戴光懿,毕鹏,任洁中美期货保证金制度差异的探讨[N].期货日报,2014-01-08

篇11

已有文献表明,贸易差额思想产生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最早地反映了西方经济学界对国际贸易的认识。重商主义者围绕着贸易差额思想形成了相应的理论观点及政策主张。在此之后,经济思想史上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对该思想做出了重要的评价,提出了鲜明的观点。笔者对此做简要的梳理与比较,以期对相关研究作一定程度上的理论参考。

一、贸易差额思想的起源

15世纪末、16世纪初,西欧封建制度瓦解,代表新兴政治力量的民族国家产生,与此相适应的新的经济力量——商业资本日益兴起。这个时期的商业资本已经成为不断冲击自然经济并因此而发展壮大的力量。重商主义就是这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剧烈变化在经济理论和政策上的反映。

“贸易差额”概念最早出现在1549年的《使英格兰王国繁荣富裕的政策》论文中,当时该文使用的是“贸易剩余”这个词。此后,“贸易差额”一词频繁地出现于17世纪最初几十年,弗朗西斯·培根于1615年使用了这个词。在许多场合,贸易差额代表商品贸易差额。尽管人们在很早的时候就列出了收支差额所有各项的明细表,但却迟迟没有为此创造出一个新词。1697年,波勒克斯芬才开始使用“账目差额”一词,詹姆斯·斯图尔特于1767年首次使用“收支差额”一词,在此期间,人们在讨论贸易差额时,常常是指“收支差额”。这里面有特殊的原因,按照熊彼特的解释:在当时的情况下,贸易差额是最重要的项目,也是最容易处理的项目,因此,一个实际上关心收支差额的经济学者,很可能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贸易差额上。

此外,当时的巨商大贾、政府官员、学者都认为世界的资源是有限的,本国商人、制造业和航海业为获得足够多的利润而不断扩大业务的结果是必然地会和其他国家发生经济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政治军事冲突,政府要维护本国利益,就必须保持国家强大。国家积累财富的途径除了对外掠夺之外就是贸易顺差,而贸易顺差则是最可靠、最有效地积累财富的途径。贸易差额的思想由此产生。

二、贸易差额思想的主要观点

早在四百多年前,重商主义者就着重研究了贸易收支问题。他们把研究贸易差额的重点放在金银的输入和输出上,认为只有对外贸易才是国家获取财富的真正源泉,必须遵循多卖少买,多收入少支出的原则,以保持对外贸易顺差。重商主义者首次采用了贸易顺差这一概念。在他们看来,财富并不在于保有更多的金银,而在于比世界上其他国家保有更多的份额,通过贸易差额获得的一定数量的白银比新开采出来的同一数量的白银更能增加一个国家的财富。贸易差额是增加一国在世界财富总额中所占份额的唯一手段。然而,在如何保持顺差问题上,重商主义者们产生了分歧。

以英国的斯塔福德(Stafford)和法国的孟克列钦(Montchrestien)为首的早期重商主义者们认为,积累财富的主要途径就是对外贸易顺差,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使每笔交易和对每个国家都保持顺差,以使金银流入本国;而在顺差中流入本国的金银必须窖藏起来,以通过金银积累实现国家力量的增强。另一方面,为了增强国力,应阻止本国金银货币外流,禁止金银输出。因此,早期重商主义也称为“货币差额论”。以托马斯·孟(ThomasMun)为代表的晚期重商主义却认为,国内商业只是对外贸易的一种辅助,并不能使国家致富,只有对外贸易才是使国家致富的手段。他说:“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托马斯·孟还进一步提出了贸易差额论。他认为,在对个别国家的贸易中,应该允许贸易收支逆差存在,只要总的贸易差额保持顺差就可以了。为此,他提出了增加本国的商品输出和减少本国对于外货的消费的特殊途径和手段。

三、关于贸易差额思想的一些简评

在经济思想史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自由放任和国家干预这两大对立的思潮一直贯穿于其中。重商主义是最早的国家干预经济思想的体现,后者在历史的不同阶段对贸易差额思想持有不同的观点和评价。

(一)李斯特的贸易差额思想

古典学派认为,进出口贸易量的大小只决定于在交换中任何物品的价格比率,决定于物品是贵还是贱;外汇失调会有利于国家的输出,它的作用就像是对出口业务的一种奖励,足以使输出量增加;因此,金属货币存量与进出口贸易之间的平衡以及国家的一切经济情况,都会在事物的自然演变下,以最稳妥的方式,自动获得调节。

关于贸易差额可能产生的影响,亚当·斯密认为,一个国家可以不断地增加金银的输出,减少贵金属流通,扩大纸币流通,增加对别国的负债,而同时仍然能够稳步地走向繁荣。李斯特对此列举了一个现象加以反驳。俄国和美国在一段时间内工业品输入激增,接连好几年发生了极度不利的贸易差额,紧接着就在国内经济上发生了大规模的动乱,然而,自从对绝大多数本国所需的工业品能自己生产以来,就能持久地保持有利的贸易差额,从此以后就没发生过大的经济动乱,国力也得到了不断的增强。李斯特认为,支配和控制着独立国家进出口贸易差额的并不是像古典学派所说的上述那种自然趋势,而主要是国家的商业政策和力量,是这些因素对世界格局、对外国与外国人所发生的影响和国内信用的建立。在独立自主的各大国之间,贵金属大量外流以后,国内的信用系统和物价状况必然会发生重大变动,作为一个大国长期在贸易上居于显著逆差地位是危险的,因此,必须保持某种性质的贸易平衡。

(二)凯恩斯的贸易差额思想

凯恩斯认为,关于贸易差额,经济理论家和实践家大约在200年来都深信不疑贸易顺差对于一个国家特别有利,而贸易逆差则有严重的危害性,尤其是当贸易逆差引起贵金属外流时,危害性就更大了。而信奉自由贸易论观点的经济理论家都认为,从长远看,对外贸易具有自我调节机制,无论什么人想干涉这一机制都是徒劳的,而且还会由于丧失国际分工的益处而变得穷困。

在对贸易差额的认识上,凯恩斯把重商主义和自由贸易论进行了比较。他指出,实行重商主义所取得的好处仅限于一国,而不可能遍及全世界。在凯恩斯看来,古典经济学理论以充分就业为假定前提,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非自然性失业,若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只集中优势产业的生产,停止不具有优势产业的生产,而优势产业刚好是非劳动密集型产业,则该国的失业问题会进一步恶化。实际上,由于不存在充分就业,贸易顺差能增加收入,使资金流入,利率降低,投资提高,从而促进就业。

在贸易差额对一国经济的影响上,凯恩斯和李斯特持同样的观点:贸易顺差且差额不太大将对一国经济有刺激作用;而贸易逆差会使一国出现持久性的经济萧条。事实上,贸易顺差对宏观经济具有调节作用。总需求等于总供给,由于进口等于国内产品的需求流失,供给增加;出口等于对国内产品的供给流失,需求增加。所以,当总供给小于总需求时,可以通过增加进口(提高国外供给)与减少出口(减少国外需求)来同时调节供给与需求,使之平衡;当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可以通过增加出口(提高国外需求)与减少进口(减少国外供给)来同时调节供给需求,使之平衡。

(三)熊彼特的贸易差额思想

熊彼特在总结了前人对贸易差额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所有有关“贸易差额”的错误都集中在一个命题上,这个命题可以在三个不同的层次上加以表述:第一,贸易差额是衡量一个国家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利益或遭到的损失的尺度;第二,贸易差额是国际贸易中利益或损失之所在;第三,贸易差额是整个国家获益或受损的唯一根源。

熊彼特指出,贸易差额这个概念是一种分析工具,与价格或货物不同,它不是具体的东西,也不是一般人能觉察到的,需要做出一定的分析努力才能看到它,才能觉察到它同其他经济现象的关系。

贸易差额是诊断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经济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十七和十八世纪,商品和劳务的贸易差额是收支差额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它具有后者的一切重要性。理解贸易差额的困难在于:作为一般经济分析工具,它本身不起作用,原因是,如果人们只知道进出口数字(往往包括劳务数字),并不能根据这些数字推论出任何东西或结论。例如,贸易“顺差”既可能意味着繁荣和就业,但也可能带来相反的结果;贸易“逆差”既可能是财富增加的征兆,但也可能是财富减少的征兆。只有同其他资料结合起来,贸易差额才具有征兆意义和因果意义。只凭贸易差额来推理和采取行动,除了偶然巧合,是不可能正确的。因此,坚持贸易顺差的政策,由于最终将引起国内物价上涨,这种政策必然归于失败。

四、结语

贸易差额思想是西方最早的国际贸易理论内容之一。贸易差额思想产生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是西方经济学界对国际贸易的最早的理论说明。其论点代表了当时处于上升时期的商业资本的利益,因此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此外,贸易差额思想还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它最早地为西方构筑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对外贸易政策体系,至今仍然影响着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比如:政府干预对外贸易,利用关税,实行奖出限入的保护贸易政策等。

然而,贸易差额思想在理论上是不成熟的,有些甚至是错误的。具体表现在:第一,理论基础是脆弱的。贸易差额思想建立在重商主义的错误的财富观基础上,因而不能说明国际贸易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国际贸易的原因和利益问题。第二,理论方法是肤浅的。贸易差额思想对国际贸易的理论说明仍停留在对国际贸易活动的表象的描绘上,因而无法把对外贸易看成是一国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更看不到对外贸易对一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相反还得出了贸易是财富的源泉的错误结论。第三,理论体系是破碎的。贸易差额思想没有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在逻辑上也是混乱的,因而,无法对国际贸易活动做出系统的理论概括。第四,理论观点基本上是不科学的。贸易差额思想认为财富就是金银,价值和财富来源于流通领域,对外贸易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而生产不过是创造财富的前提等等看法都是错误的,没有能够抓住生产过程这一事物的本质,只满足于对经济活动现象的简单描述。

贸易差额思想在理论上的不成熟,除了理论自身的原因外,还受到了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比如,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尚未成熟;商业资本具有严重的历史狭隘性;国际贸易活动还处于初始阶段等。总之,贸易差额思想无法脱离已经给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对国际贸易活动做出超越时空的理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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