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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高职教育过程中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学生管理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性环节,配合新时期各高校发展的新形势和学生新特点对大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更加需要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90后大学生因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快速发展,其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针对性,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已经远远不再适应现阶段的学生思维模式以及教育管理现状。这一时代的学生思维现状多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速食主义明显,探求问题只讲求表面现象而缺乏深度,二是思想独立反叛意识较为明显,相较于80后更加自我,以自我为中心,三是思想方面功利色彩明显,效益行为模式已经较为突出,四是内心丰富但过于敏感,情感思想较为浓重。随着我国现阶段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大众化倾向,而我国的高职教育作为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各行各业培养了众多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我国高职教育这些年的不断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所以,高职学生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许多新问题,高职学生无论在其学习方式以及就业方式方面都发生巨大变化,在新形式下,我们教职工作者应该通过何种新思维科学地教育管理学生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学生教职工作者面临的新问题。
王某与侯某2000年11月因感情不和离婚,经协商,孩子明明(化名)的抚养权归侯某,但事实上明明一直由母亲王某抚养。2004年6月,侯某将正在幼儿园的孩子带走,在家自行教育,一直没有让孩子入学。2006年,王某认为侯某的做法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对抚养孩子极为不利,遂上法院讨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维持父亲侯某的抚养权,同时也要求侯某尽快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此案审理的虽是父母的抚养权问题,但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在家教育这一新问题的关注。在家教育与义务教育的关系为何?是否为父母可以选择的一种教育形式?应当如何从法律的视角看待这一新的教育现象?
一、在家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homeeducation、homeinstruction或homeboundeducation),是指处于学龄阶段的儿童,不去公立或私立学校,而是选择在家,主要由其父亲或母亲进行教育和管理,接受其父母认为最适宜的教育。
在家教育最早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原是一种旨在传播的行为,而作为一场社会运动,则起源于20世纪中后期,最初的倡导者是莫尔和约翰·霍尔特(JohnHolt)。20世纪80年代莫尔夫妇出版了《在家中长大的儿童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学校》,认为“真正的教育”在强迫、高压下、竞争的学校环境中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而最文明的方式就是让儿童完全脱离学校,在家中接受教育。在家教育的先锋霍尔特致力推动在家教育作为公立教育之外的选择,主张由真实世界构成理想教室,依儿童的兴趣自主学习。
在家教育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在西方国家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争论期,其时存在主义的人文主义盛行,在家教育与反战、学生运动及妇女解放并列成为当时的反主流文化运动。著名的在家教育倡导者约翰·霍尔特及伊万·伊里奇点燃了对公立教育体制不满的火种,导致了学术界、教育界及新闻界对公立教育的鞭挞。这一时期对公立教育的批评与争论,提供了私立学校与在家教育的成长空间。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的对立期,大量在家教育案例出现,教育权的争议成为当时的重要议题,法院对于父母教育权与强迫入学法的判决结果造成了教育权在父母与政府之间的重大转移。20世纪80年代中期合作期,许多父母开始主动寻求与学区教委会、校长及教师进行合作,也有一些学区提出明确的合作政策,更多合作方案出台,奠定了在家教育的发展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强化期,随着网络系统的发展,在家教育的相关研究、刊物及教材陆续出版,一些组织相继成立,在家教育开始盛行。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区分期,在家教育逐渐区分为宗教派别、在家教育中心(NCHE)及坚持教育理念的全国在家教育协会(NHA)。
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家教育在西方国家呈快速发展趋势。据美国家庭教育调查(NHES)统计,1999年,美国在家教育的适龄儿童约为85万,占全美学龄人数的1.7%;到2003年,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统计,全美在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从幼儿园到12年级,5-17岁)达到大约110万,占同类在校学生人数的2.2%,四年间增长了29%。[1]美国在家教育法律保护协会(HSLDA)认为在家教育的人数还会增长。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丹麦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在家教育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过程,至今已形成为一种特定的与学校教育并行的教育形式,数量呈稳定上升,并形成了全国性的互助和资源网络系统。
二、在家教育的法理基础与法律规制
在家教育的法理基础是父母教育权的理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享有一定的权利,这是现代社会普遍承认的法律原则。根据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3项的规定:“父母有优先权利选择子女的教育方式。”1966年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第3项也规定:“本公约各缔约国应承诺尊重父母及法定监护人的自由,使其能为自由选择公立学校以外符合国家最低教育标准的私立学校,并确保子女接受符合其信仰的宗教及道德教育的自由。”进一步将父母的教育选择权确认为两个方面:一是为其子女选择非公立的学校,另一个则是确保其子女所受的宗教和道德教育与其自身信仰一致。至于父母是否有权选择在家教育以替代正规学校教育的问题,国际人权法没有确认,因此,这样一项权利是否存在主要是在国内法中决定的事情。
从教育法的法理看,由于教育乃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立法授予政府权力,以强调一定年龄之学童就学,如无特殊理由,父母不得有所异议,[2]强调国家的教育权。而在家教育则对这一观点提出了挑战。1972年,美国第一宗在家教育判例——尢德案出现,此案涉及到美国境内一支基督教的特殊族群——阿们宗派(Amish),他们坚信现代文明将使人类生活堕落,因此在美国各地过着工业革命前的纯朴农耕生活,并坚持其子女念完八年级即应辍学回家接受父母提供的职业教育,以应付未来的农耕生活,此举被认为违反义务教育法而遭威斯康辛州政府。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州固然有教育权,可以强迫学生接受基本的教育,但州的教育权必须与父母的教育权取得平衡。由于阿们宗派所提供的职业教育并非不适当,因而州政府宣称的利益受损并不明显,故判父母胜诉,为在家教育争取到合法地位。
但法院也指出,此案的判决是基于对阿们宗派宗教自由的尊重,仅适用于传统孤立的社区,并非确认父母可依自我的信仰为子女安排教育而完全不顾州政府的规定。因此直到1980年,美国仍有30个州不承认在家教育的合法性。但作为要求教育多元化、自由化、民主化,尊重父母教育选择权的一项教育改革运动,在家教育此后得到了迅速发展,经过短短13年,到1993年,全美50个州均将在家教育合法化。其他国家的在家教育也经历了类似的从不合法逐渐到合法的变化过程。
国家在决定是否允许在家教育的时候,不仅需要在国家教育权与父母教育权之间取得平衡,还必须在父母的教育自由与儿童的权利之间努力取得平衡。父母虽然在如何教育他们子女的问题上有免受国家干预的自由,但国家也有义务确保所有儿童接受能够促进“谅解、宽容、友好及在自由社会过有责任感的生活”的教育。[3]因此,父母的选择自由与儿童探索多种观点和思想的自由之间也存在一个平衡的问题。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决定了在家教育是否合法,也决定了国家对在家教育进行何种程度的监督。
三、在家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在家教育在我国属于新现象,也未形成如西方国家那样的潮流或运动,但侯某案的发生以及此前的上海孟母堂事件都传递出一个信息,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选择的重视,在家教育问题必须得到重视。侯某抚养权案审理的虽是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但因该案中考察抚养权归属的主要依据是侯某实施的在家教育是否有利于明明的身心健康并能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是简单以在家教育是否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来决定抚养权,还是对侯某的在家教育成效进行实际客观评价后再做出决定,既是本案的关键问题,也提供了一个审视在家教育法律地位的良机。转考察在家教育的合法性,可以从法律和宪法两个层面进行。在法律层面,由于本案发生在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之前,因此应以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作为判断依据。1986年《义务教育法》有两处规定与本案有关,分别是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以及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形式为“入学”,“学”可以是公立学校,也可以是民办学校,但不包括家庭;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唯一合法例外是“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此时由父母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予入学。由此,明明属于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如果他属于法律规定的“疾病或特殊情况”,可以由其父亲申请免予入学。但本案中,明明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疾病或特殊情况”,其父亲也未提出免予入学的申请,因此,其父亲侯某的在家教育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
若从宪法层面分析,我国宪法在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未明确将教育子女列举为一种权利,但这不意味着父母教育权没有宪法依据。因为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并不代表着宪法不保护。如现行宪法也没有列举生命权、身体健康权,但并不代表我国宪法就不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身体健康。[4]61父母教育权作为一种自然权利,是先于国家而当然享有的权利,即使宪法没有明确列举,国家也必须给予尊重和保护。而且根据宪法第4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协助儿童实现其基本权的父母,也理应具有教育自由。因此可以说,我国宪法本身并不排斥父母的教育权,也不必然排斥在家教育。
关键的问题在于,在我国宪法权利需要部门法细化和实体化的状况下,父母教育权的具体范围须从《义务教育法》及其他的法律规定加以确定。而我国无论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还是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都只是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入学接受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必须使其子女按时入学”,并未向父母提供选择在家教育的自由。对于这种状况,有研究者指出,有两种解决办法的途径,一是根据宪法来修改普通法律,使在家教育具有合法性;另一种则是努力在现行法律条文中寻找解释的空间,保持法的安定性。而解释的空间则在于,现行义务教育法虽未明确将在家教育列为例外,但也未明确排除。因此,如果在家教育达到了相当于学校义务教育的标准,就应具有合法性。[4]64-66
本案中,法院最终选择从判断侯某实施的在家教育是否对明明的身心健康有益作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法院在经过审慎的调查后,承认父亲侯某自行实施的在家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故判父亲侯某可继续其抚养权。但仍指出,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责任,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法律义务,是宪法对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体现。家庭教育虽然对学生个体更具有针对性,但毕竟不够系统和全面。家庭、学校应互相配合、密切联系,并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因此要求侯某应当尽快解决明明的上学问题,使其接受全面的义务教育。
因此,到目前为止,除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父母作为例外,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未赋予父母选择在家教育的自由。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选择多样化需求的日益增强,借鉴发达国家的教育立法经验,也有必要对父母的这种选择给予重视并保留可能的讨论和认可空间。
[本文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助课题“受教育权利研究”(项目编号:2003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NationalCenterforEducationStatistics.HomeSchoolingintheUnitedStates:2003[R].WashingtonD.C.:DepartmentofEducationinU.S.A,2006.
作者:李军 单位:江苏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科学系
通过抑制和学习无关的思绪和行为,这样学生的兴奋点迁移到相关的任务上,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的投入学习,兴趣可以提高学习的效率。作为引发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方式的任务任务情境,通过适度,新鲜有趣,引人入胜的任务条件,学生学习的兴趣被强烈地激发,学生将会有积极的认识倾向,强烈的动机去学习,使其具有浓厚的兴趣,并让学生始终具有这样的心态,始终处于这样一个积极学习的状态中。②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用于分析和解决问题。任务驱动教学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老师的指导下从任务分析到找到答案,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学习性,主动积极建构外界强加的信息,对教学内容不再是被动接受者,在意义建构过程中,学生认真思考,主动收集和分析有关信息和资料,借助新旧知识的联系,探索学习过程中所用的方法,从而发现建构意义。③改善提高学生人际关系技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体协作能力在任务驱动教学方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在通过小组互动教学,学生学习与人沟通,倾听,自我控制和与他人的和谐相处,提高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互动合作是这一进程的重要目的。
实施步骤:精心的设计任务。教师准备充分的具有典型的真实个案,运用多媒体工具,导入任务情境,指导学生思考。设计解决方案。学生思考如何完成任务,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引导学生提出问题,设计出解决争端的方案。例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明确任务后,使学生明晰完成的任务要找到哪些材料信息,如何解决争端,让学生提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最大化建议的计划。然后,根据学生在执行任务的角色学生合理分组。小组讨论。全班分组,分配到一组的学生应该具有不同的学习能力,学业水平和合作技能,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优势互补。以10人为一组,每三人为一小组分别代表权利方、侵权方和中立方对案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各组确定一名组长,分配角色,明确小组成员的任务和职责。该小组确定一名组长,分配角色,明确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职责。学生根据自己的角色做到以下几点:(1)收集信息,查找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整理资料。(2)解决方案的分析。(3)呈现各组的结果。在实施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交流,讨论,发现问题,回答学生的疑惑,鼓励每个学生表达他们的意见,积极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解决方案确定。每组学生根据所搜集的信息,进行法理分析,提出不同的解决纠纷方案,各组将处理过程和结果予以展示,最后由教师引导合理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的形成。学生利用有效的学习情境,通过再次分析任务,形成了自己的学习、思维方法,建立了新的知识结构。同时,引导学生自评,学生之间的互评必须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其成果通过教师的适当的点拨,进认知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就会得到提高。评价综述。对学生的任务进行评价,以及在类似情况下,解决相类似案件的步骤总结。当学生完成了任务,通过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群体之间的相互评估,修改完善完成任务情景中的不足之处。通过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注,学生可以更清楚的对完成这项工作的有效途径的明确。重新分析任务,利用有效的学习环境中,学生形成了自己的学习,思考的方法,新的知识结构的构建起来。与此同时,教师必须指导学生自评,学生之间互评,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认知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实施效果通过任务驱动的方法,在整个学习过程,学生自我探索参与学习,不仅掌握了民法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学生学会了学习方法,学习,探究的欲望的激发。学生解决了“任务”的实际问题,学会探索,解决了“为什么要学,学了有什么用”的问题。例如,关于民事权利变动这一情境中,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所产生的后果如何认识和把握,将内容转化为6个知识点问题,引导学生对理论知识点进行搜集整理;并将其运用于解决实际案件中。同时运用一些形象的比喻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比如把中止、中断、延长比作是给诉讼时效的优惠期间,把延长比作是中止、中断的救济空间,这样使得学生听起来生动,学习的兴趣更加浓厚。在引导学生分析问题时启发学生的思维,自己总结出中止、中断的区别,教学生学会如何分析实际案例,并自己找到解决的方法,最后再进行案例分析讨论,作归纳总结,使整个诉讼时效的内容形成“链条”,便于学生整体识记,又能灵活运用。总之,教师的教学设计,仔细权衡每个已知的任务知识点,综合分析,为学生设计,建构的典型操作任务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系列的知识,技能和方法,以其任务的完成。真正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培养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品质,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1.1学习目的明确
在授课过程中通过一个或几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技能素质。在所有授课过程中,通过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及图书馆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及管理,讲解数据库理论知识,学生能够学有所用,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项目中。
1.2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网络数据库中的案例来源于企业真实项目,通过分析讨论,学生会主动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活跃了课堂气氛。例如,我们在授课过程中引入东软等公司真实项目员工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及实现、网上购物系统数据库设计及实现等。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到较高的水平,有利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学生是主角,由过去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接受并积极去探索,便于学生掌握案例中所揭示的相关问题,通过认真思考,提出解决办法。
1.3较强的实践性
案例式教学过程中所选的案例必须与学生的实际项目需求相结合,所学案例要具有准确性及代表性,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应有较深刻的认识,选择适合教学需要的高质量案例。所选案例必须与学生的实践项目相结合,通过案例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具备一定难度的案例,激发学生进行深入仔细地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从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2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法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学生在学习中能够举一反三,对案例进行完善和扩展,符合高职院校对学生能力培养要求。案例式教学实现了教学相长,即教师在教学中不仅是讲授者和组织者,而且是讨论中的一员,通过交流,产生思维共振和学术共鸣。学生的思维如果都活跃起来,他们在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往往会超越教师,使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学习成为可能。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法法,积极实行启发式教学,对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运用已有的能力解决它,为学生提供在“做”中“学”的学习机会,为以后更快更好地适应就业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1.将高远的志向作为德育培养的目标。志向主要指的是一个人内心对某一事物或者目标的向往,并为这一向往而付诸努力的过程,能够突出展现学生对未来美好生活不断追求的一种积极昂扬的精神。高远的志向,不仅能够体现现代社会的内在层次性,同时还能够体现时代具有的前瞻性特征。因此在德育教育理论发展中,要将自强不息、不懈努力、奉献祖国等作为培养学生高远志向的主要内容,使得学生能够怀有远大抱负。2.将高雅的情趣作为德育培养的目标。情趣是一个人拥有的情调趣味,或者是这个人内在的情意、志趣,高雅的情趣和低俗的情趣对于一个人道德影响巨大。高雅的情趣是积极的、文明的、健康的,与现代社会发展的科学性和文明性相得益彰,同时也与法律规范和道德要求相符合。因此,在德育教育理论发展中,要明确地将培养学生高雅情趣作为办学目标之一,积极开办学校礼仪教育、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志愿服务活动等人文娱乐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健康审美观,增强学生对美的理解和欣赏能力,从而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创造美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养成高雅的情趣,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的同时,也能将未来的世界创造得更加美好。
(二)明确学校德育内容
学校德育内容的明确要求学校能够充分利用学校的物质文化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促进其在教育理论中的发展。1.物质文化资源层面的利用。物质文化主要指的是学校的建筑设计、空间设计、人文景观设计以及园林绿化情况等所展现的风格形态。一个学校的文化水平和文化样式主要通过物质文化资源呈现出来,因此可以说,物质文化资源是学校文化存在的基础。只有对学校的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才能够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凸显出学校本身及学生的自身道德价值取向。由此可见,学校德育的建设离不开物质文化资源的建设,学校应从各个场馆、校舍、广场、雕塑等文化建筑开始,丰富学校精神内涵,营造良好的学校文化氛围,使学校德育能够充分融于教育理论发展之中[3]。首先,在建设学校场馆及校舍等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将古典因素与现代元素结合起来的方式,展示学校浓郁的人文教学氛围,更新陈旧的配套设施,营造出新的教学精神风貌。通过建立学校博物馆、陈列馆、纪念园等能够展现学校发展历程的馆区、园区,充分凸显学校长久以来积淀下来的优秀文化传统,同时有效促进学校文明的继续传承。同时,学校还可以在本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文化的优秀内涵,进一步丰富学校的文化底蕴。学校广场的建设也是有讲究的,可以在广场的适当位置设置一些与学校校训、校风等密切相关的雕塑,凸显学校文化主元素,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另外,还可以通过积极成立心理咨询室、网络实验室、自动录播室、演奏厅、体育馆、创作室等能够充实文化内涵的专用教室,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德育情操,为学生的德育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其次,还可以对校园内的植物种类、园林广场、道路建筑等命名,充分展现出学校办学的“生态文明”、“和谐开放”、“开拓创新”等价值追求,例如可以将学校的主要道路命名为“致远路”、“求实路”、“思源路”等,将学校的主要建筑物命名为“格物楼”、“育才楼”、“知行楼”等。另外还可以在学校办公楼、行政楼以及宿舍楼等楼梯间的墙面上张贴一些能够展现学校校训、学校精神的名人格言以及学校美术班学生的毕业创作作品等,同时也可以在教学楼的楼梯间墙面以及教室墙面上将一些能够体现学校优良学风的人生格言、励志格言等张贴上去,通过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时刻陶冶学生以及教师的情操,从无形中帮助学生塑造高尚的人格,树立高远的志向[4]。最后,学校可以通过提倡学生对校园环境进行自主设计,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将学校的德育办学理念很好地灌输到学生的思想理念中,形成学校与学生在道德精神层面上的统一和融合。2.精神文化资源层面的利用。精神文化资源层面主要包括学校发展历史文化的沉淀、学校校训以及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首先,一个学校可以将其办学的理念浓缩在校训之中。校训能够很好地将一个学校的办学传统体现出来。校训不仅是一个学校文化与历史的积淀、人文精神的高度凝练,更是校园文化与教学理念的体现。校训作为校园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在制定校训时应该结合校园文化突出校园特色。以某高校的校训为例,“饮水思源,宁静致远”。该校训主要蕴涵三重含义,自强不息、精忠爱国、勇于承担。这种校训不仅能够激励师生的爱国情怀,更他们让对未来怀一种积极宁静的心态去创造。这对于学校、对于师生都是有积极的作用的。其次,历史是学校的根,文化是学校的魂,学校应该传承历史,丰富文化。将学校的历史文化价值不断地挖掘出来,建设以校友名人榜、校史课等为重点的课程,打造具有校园文化特色的文化品牌,突出体现老校的文化韵味,扎根文化基础,进一步发挥出文化的励志、继承作用。另外,还可以通过建设校史陈列室,将校园风云史、传奇故事以及名人校友提词等呈现出来,同时还可设置贵宾接待室,接待一些外宾或是历史研究人员。再者,还可以修建一些名人墙砖,将对学校有贡献、捐助者、优秀师生以及杰出校友的名字刻在墙砖上,介绍其光荣事迹,表彰其精神,让师生以此为榜样。除此之外,还可以开设相关的校史教育课程。把校史中经典的故事、人物事迹提炼出来,编排整合,作为教育新生的入学课程,为新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激励学生传承优秀的文化。最后,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理念是一个学校办学的核心和信念所在,体现了一个学校的办学方针及灵魂,是一个学校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以某高校的办学理念为例,“发展教育”,该教育理念总的来说,囊括了四个发展观。即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观、综合且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及增长极限观。从理念的操作层面来讲,可以将学生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即尝试发展、自觉发展以及超越发展阶段[6]。但就学生个体而言,“发展教育”的理念应该重点以学生为核心,让学生做到不断地挖掘自我、超越自我。从一个新的起点出发,去尝试、去发展、最后超越自我,从而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创新发展,达到学校教书育人的目的。
二、学校德育在教学实践中的发展途径
(一)构建学校德育教育体系
首先,联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种力量,建立起开放的德育体系。在学校方面,要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来统筹领导学校的德育工作,小组应当由校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德育处领导、团委领导和年级部主任等。在社会方面,学校应该充分利用政治资源、法律资源、科技资源、环保资源、军队资源等,促进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发挥作用,如可以聘请法律专家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等。在家庭方面,学校应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学校开放日、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加强与家长的互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到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中来。其次,将团委、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三股学生自治力量联合起来,建立起学生德育管理的自主体系。依靠团委、学生会和社团委员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三者对学生事务的管理协调作用,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德育教育工作中来,通过自主策划、组织和实施一些大型活动,如读书会、人文沙龙、体育竞技、艺术展览、志愿服务、科技大赛、暑期实践等活动,将德育教育的理念融入日常学生活动中。此外,在学生自主组织的学生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学校行政人员的管理协调作用和教师的指导作用,要鼓励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形成全员参与德育教育的局面,将德育精神普及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个角落,促进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构建学校德育办学模式
1.架构学校德育教育管理平台。学校德育教育要发挥学校德育教育管理平台的作用,就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在教师管理层面上要建立起三级平台的管理架构。第一级平台以班主任为核心进行班级管理,第二级平台以年级部为核心进行年级管理,第三级平台以学校德育处为核心进行全校范围的管理。三级平台协调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学生进行自我德育管理。要尽量避免包办式德育教育,重视激发学生自我德育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在学生管理层面上要建立起由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联合管理的学生自我德育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学校中学生自治的各个组织,如学生会、团委、学生社团、学生协会等为主力,立足于学生的利益,在学校的指导下和教师的协助下,进行德育教育工作的自我管理。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相结合,共同促进、共同进步,有利于学校德育教育的成功开展。2.营造学校德育教育资源网络。德育网络营造的关键在于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学校、家庭、社会等都是德育资源的重要来源。首先,在校内资源方面,要充分重视校训的作用,注重校训的内涵,将勇于承担、自强自立、精忠爱国等理念融入校训之中,通过校训感染学生;此外,编写相关读本,讲述校训精神、学校历史等等,作为学生德育课程的必读书目。选拔德育骨干对校训进行专题研究,开展校训解读课堂讲解研究成果也是发挥校训作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其次,在学校推进德育主题教育,可包含多个主题,如责任意识教育、法制知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感恩父母教育、爱护环境教育、公德意识教育等等。最后,将家庭和社会的德育资源与学校的德育资源相结合,建立起德育资源网络,让德育工作在家庭和社会中持续开展。3.铸造学校德育教育特色品牌。首先,要重视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心理辅导活动和心理知识培训活动。依靠学校负责心理教育的专职教师,建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打造有学校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其次,要重视学校师生的身体素质,规范体育锻炼活动和课间操活动,在体育锻炼活动中锻炼学生的纪律意识和团队意识,增强他们的体质,打造有学校特色的阳光体育;最后,注重学校德育主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其时效性,打造有学校特色的德育教育。
二、急救与护理方法
首先要保证保持呼吸道通畅,充分给氧,根据血氧饱和度、血气分析结果给氧浓度和流量。气管切开的患者要切实做好气管切开护理,在护理中,注意掌握吸痰的时间和正确的吸痰方法,当听诊肺部有痰鸣音、血氧饱和度下降时,及时吸痰,严格无菌操作,吸痰管一次性使用,室内定期消毒,气管内定时滴药,并根据痰液的粘稠度,决定湿化液量及雾化吸入,每4~6h从气管套管内注入5~10ml抗生素稀释液,以刺激患者咳嗽及冲洗气管,并协助患者翻身,咳嗽、排痰。本组气管切开3例,时间6~9d,无肺部感染发生。本组40例中行气管插管7例,较迅速地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及阻塞物,有效地维持了呼吸道通畅。对全身严重多发伤特别是合并颅脑损伤常因呕吐物混合血液、血块容易误吸造成窒息,此时应是迅速吸出口鼻腔、咽部的呕吐物、血块等异物,取出活动性假牙,及时充分给氧,根据血氧饱和度、血气分析结果予鼻导管或面罩高流量吸氧,做到充分给氧又避免氧中毒的发生,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行气管插管。患者伤后清醒回忆起当时坠落或车祸的恐怖场面,出现恐惧心理,面对不能动弹的双下肢及全身多根的管道,沉默悲观。此时,要运用全新的护理理念,在保证抢救护理过程中规范化、程序化的护理措施基础上,对患者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和沟通,言语温和、态度诚恳促进其配合治疗,达到尽早康复的效果。
三、结果
本组40例患者经术前的急救、术中的现代护理、术后的精心护理,痊愈24例占64.89%,病情好转伴伤残9例占21.22%,成为植物人5例占10.11%,死亡2例占3.78%。全新的护理理念在急救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有效的挽救了肢体严重伤残患者的心灵,为急救护理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基础。
四、体会
1、规范化、程序化的整体护理理念
随着医学模式转变,实行整体护理已越来越受到重视。严重多发伤伤情重,发展迅速,变化快,创伤后组织器官损伤广泛、失血量大、机体免疫及防御系统被破坏对全身生理扰乱严重,多伴发一系列复杂的全身应激反应并相互影响。容易发生休克、感染、低氧血症、代谢性酸中毒、颅内压增高、急性肾功能衰竭及ARDS等脏器并发症,一旦发生将直接威胁患者生命。预防ARDS发生的重要措施是尽快纠正低氧血症,及时采用正确的呼吸通气以改善通气和换气功能,建立和维持血流动力中的稳定性以减轻肺受损,早期足量合理应用广谱抗菌索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感染发生。
2、变被动为主动,重视心理疏导
抢救先于诊断和治疗而抢救的关键在于早期,因此,急诊抢救医护人员的调配分工合作,急救护理技能熟练,敏捷,急救药物的完善配置,抢救器械的正常工作状态,是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肢体残疾几率尽量减少并发症的关键。在救治过程中,不但要重视“急的疾病”,还应重视“急的心情”。护士应运用非语言交流手段,以从容镇定的态度,熟练技术,整洁仪表,稳重姿态,给予患者信任与安全感。同时应注意环境对患者的影响,对极危重者应安置在单间抢救室或用屏风遮挡,以免相互影响。并应同情关心患者家属,主动与其沟通,及时提供抢救信息,力求减轻家属心理负担,取得理解与支持。
3、充当医生的角色,提高早期认症识症能力
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教与学过程和教育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以实现教学最优化为目的,是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制高点和突破口。学校发展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开发教育软件,建设现代教材体系,在传统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基础上,研制以多媒体计算机为工具的教学课件,使之构成相互交叉的立体化教材格局。
多媒体教材,以其丰富、多样的信息承载形式,提供图文声像多重感官综合刺激,突破了单一教学媒体的局限;以灵活、方便的交互特点,提供界面友好、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对学生认知结构的形成与发展非常有利,因而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教学当中。
在高等院校化学课程改革中,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难题就是如何更新教学内容和手段,克服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与陈旧落伍的教学内容之间的矛盾。例如,化学课程的开设是实施学生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传统的《教学基本要求》和相关教材中,对“现代化学分析技术”这一集中反映当代化学学科研究方法的前沿技术却没有涉及。增加这部分内容,是培养高素质学生的需要,特别对于即将从事研究和改造物质世界的工科学生,更具有现实意义。
受实验仪器价格昂贵和教学时数限制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大多数工科院校尚未全面配备大型的现代化学分析实验仪器。某些院校即使已经配备,也很难为大面积的本科生教学服务。有些院校曾尝试过以课堂理论教学方式讲授这些内容,然而,单一的教学手法,不仅讲课难度大,消耗学时多,而且空对空的讲解,收效甚微。根据这种情况,我们研制了《现代化学分析技术》多媒体教材,满足了课程改革的急需,发挥了教育技术在当代教育中的制高点作用和突破口作用。
1重视发展性教学,把传授知识、发展智能与素质培养统一起来
《现代化学分析技术》多媒体教材依托的是“基、宽、新、用”的原则。“基”,即“面向基础化学教学”,做到难点分散,通俗易懂,提高学生整体的现代化学素质。“宽”,即“适应面宽”,增加近、现代科学基础知识和理论方法的介绍以适应较大范围的教学需要。“新”,即内容的取舍和制作手段具有“新颖性”,教材中出现的均为当前国内外较为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分析测试技术,在研制过程中充分运用多媒体视听结合、图文并茂的特点,增强了艺术效果。“用”,即“学以致用”,适当拓展应用范围、增加学科前沿动态以及重要学术成果的介绍,使学生全面了解“现代化学分析技术”在科学技术各方面的应用价值,激发学生的超前意识与创新精神。教材所具有的良好操作性和灵活性,体现了“面向21世纪教学”和高质量课件的要求。
《现代化学分析技术》多媒体教材除了包含专业知识,还融入了现代信息技术、新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学习方法。同时,它又是一件精心打造的艺术品(被誉为精品教材),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对这些内容的全面接受,有利于开发智力,培养能力,发展创造思维,提高整体素质。
2充分发挥学习主体的作用,激发学习兴趣,建造学习者可参与的环境
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和促进者,为学习过程创建必要的学习情景,使学生在相互协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实现意义学习。显然,在这种模式下,学生是认知的主体,学习强调的不再是对知识的记忆,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处理信息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教育技术,为创建这种以“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持。
《现代化学分析技术》多媒体教材采用了大量的三维动画形象地表现仪器的不可见结构、原子分子的微观结构、检测过程和工作原理的微观再现等;巧妙地利用视听教材制作手法,通过视频技术展示各种现代化大型分析仪器与实际操作;声画完美结合,达到烘托气氛,提高艺术效果的目的;采用交互式多媒体编程技术完成了课件的组织与跳转(操控),提供了连续播放和可控播放两种功能,在可控播放中又增设了段落或知识点检索以及快进、快退、暂停、前后翻页等功能,使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和具体时间调整学习进度,符合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的要求;虚拟实验情景的创设,向学习者提供了个别化的、高度合作式的教学环境,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完成学习过程;解说词与背景音乐可随使用者的需要灵活启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3注重对学生认知方法的培养,引导学生通过发现、探究和意义建构的途径获取知识
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通过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然后借助抽象思维,把握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现代化学分析技术》多媒体教材中,根据课程内容,充分利用声、画、视频等手段创设情景,化不可见为可见;化静态为动态;化抽象为形象;化繁琐为简洁,融知识性、趣味性、灵活性于一体,生动、直观地表现教学内容,突出教学重点。这种教学方式,体现了现代媒体的先进性,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发展。
教材的创作从一开始便抓住主要线索,围绕教学主题,从学生学习的角度出发,安排结构和知识点的展示,创设出具有启发性的问题情景,激发学生求知求真的欲望和要求,并适时以问题形式引导学生,使之思维认定活动始终向有利于知识意义建构的方向发展。这样,尽管各部分融入的教学内容(知识点)多,特技效果多,但画面的切换、解说词的转折与过渡都极为自然,达到了提出具体问题,讲解基础理论,剖析基本原理,观看实例演示,学会结果解析,明确应用范围等教学目的,使整体教材保持了协调、美观、连贯和流畅。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一)小学教育中合理惩罚分析
小学教育当中的合理惩罚要能够满足相应的条件,要合法以及合乎道德,还要合理化的惩罚还要能够体现出教育性,是为了孩子更好的发展,所以要能够和教育要求相符合。在教育中惩罚的要素主要有实施惩罚的主体,即教育者;对象则是违反纪律的受教育者;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维护纪律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1]。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有着对立性和有限性,其中在对立性方面主要是教育惩罚实施并无有固定方法和标准,要求灵活运用和因材施教,而有限性的原则则主要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小学教育中合理惩罚功能体现
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自身有着相应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的良好个性品质有着培养作用,合理的惩罚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够让学生对犯过的错误承担责任,并通过这一行为来培养学生的责任心,从而使得学生能学会对错误负责,从而促使学生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并有利于学生的社会化,在学生违反了纪律而受到了相应的惩罚时,能够避免学生在将来走向社会时由于不遵守社会规则而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或者是法律的制裁。合理的惩罚也能够有效维护课堂教学的秩序,如此才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从而使得教学顺利进行。
二、小学教育中合理惩罚的问题及实施策略
(一)小学教育中合理惩罚的问题分析
小学教育当中的合理惩罚对学生的学习以及自身的健康成长是有着其必要性的,实际中由于老师担心对惩罚的度控制不好给自身带来麻烦,所以就有着很大的顾虑。加上当前的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占有主体地位,而对惩罚的认识老师通常是认为消极的,是对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违背的,特别是对小学生而言更是如此。这一认识上的错误使得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的应用就存在着很大的难度[2]。另外就是对惩罚进行应用过程中,存有诸多不合理的现象,主要是体现在体罚现象还依然存在,这样就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损害。老师在惩罚运用的过程中,常常通过留校以及罚站等方式,这对学生的自尊心就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使学生内心产生厌烦和抗拒的心理,从而对学习也带来了影响。还有就是惩罚的目标定位没有准确的体现,对合理惩罚的教育功能没有得到充分认识,通常是只注重管理而忽视了“教育”。
(二)小学教育中合理惩罚实施策略
对小学教育中合理惩罚的策略实施要紧密的结合实际进行,要能在科学合理以及有着较强教育惩罚的细则上进行制定,充分的考虑学生的个性发展特征及年龄,要将惩罚和学生所犯的过错得到契合。对于违反班级规定的学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实施,在这一方面比较常用的就是表达失望以及记录反省问题和失去特权等,做出正式的惩罚决定前要对学生提出警告,将惩罚的手段分别对待学生所犯的过错。教师在这一过程中是惩罚规则的制定者以及实施者,所以教师要能将惩罚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从自身做起加强对惩罚运用的全面认识。教师要能够认识到惩罚的运用是对学生的个性品质的培养,惩罚的运用还要能够和学生间情感得到紧密结合,做到以理服人,让学生能够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教师还要能够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发展有一个了解,从而制定针对性的惩罚办法[3]。对教师队伍的建设要能得到有效加强,将教师的职业素养得到有效提升,教师要能够学习警示案例,从而对一些典型的案例加以处理分析,对教师的教育机智能力进行加强培养,指导教师学习教育学以及心理学等,从而也要能够重视教师的自我探索和创新。构建学生的个人信息资料库,对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以及优缺点等进行记录,这样就便于老师对学生的了解。小学教育中惩罚的执行过程中要能够结合实际依靠证据,教师在处理学生错误过程中要仔细谨慎,一定要能够找出问题的原因才能够下结论。对学生惩罚前要能听学生的辩解以及说明犯错的原因,还要对其它学生的意见,从而避免对学生的惩罚出现偏颇。从学校的角度来说,要能够对小学教育中惩罚加以优化,学校要能够制定科学合理而对校规并认真的将其得到落实,避免一些不合理的惩罚或者是体罚对学生造成的损害,树立正确的惩罚观,如此才能将惩罚的积极作用得到体现。
2教学方法的选择
理论、实践和创新结合的教学方法从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创新设计三个方面的学习的紧密结合来设计。
2.1理论教学方法
理论知识是学生继续学习研究的基础,是实践和创新开发的基础,主要以讲授法为最佳。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描绘情境、叙述事实、解释概念、论证原理和阐明规律的教学方法。它是教师使用最早的、应用最广的教学方法。可用于传授新知识,也可用于巩固旧知识,其他教学方法的运用,几乎都需要同讲授法结合进行”。讲授法并不是意味着老师讲,学生听这一简单的行为活动。言语的理解是一系列积极的、在经验知识指导下的操作活动。在讲授法的条件下,学生不是消极的接受知识,而是对教师语言的分析、理解和存储的整体的过程。综合看来,讲授法具有在短时间内提供给学生大量知识的优点,使学生能够快速地理解掌握本学科需要的知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实践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际操作为主,获得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组合。在《教育大辞典》中解释:实践教学是相对于理论教学的各种教学活动的总称,包括实验、实习、设计、工程测绘、社会调查等。旨在使学生获得感性知识,掌握技能、技巧,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各类型高等教育共有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工程训练、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并不是理论教学的简单的延伸,而是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将所学理论课知识得到感性的认识,增强对知识的理解,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动手能力。
2.3创新教学方法
创新教学,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引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作,使学生有思想、有智慧、有能力进行创新。创新教学方法就是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渗透到教学各个环节,贯串在整个培养过程当中。
2.4理论、实践和创新结合的教学方法
理论、实践和创新结合的教学方法把三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教学过程中各占一定的比例,不否定传统的讲授法和实验环节,在此基础上添加创新环节,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调节。
2.4.1案例让学生找
教师将理论知识的应用案例布置给学生,学生课下查找资料举出合适案例。首先学生只有深刻理解所学知识的意义才能找到合适的案例。其次学生在讲解的过程中更加深刻地理解知识的内涵和外延。最后,由于所占的角度不同,同学的讲解更容易理解的掌握,同时促使学生主动积极的参与课堂教学中,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培养学习兴趣。
2.4.2疑问让学生答
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疑问,教师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给予学生引导,让学生自己找出答案,并在总结答案的过程中提出新的想法和问题,再通过进一步的查找资料和相互讨论得到综合性的结果。通过这种方法促进学生动脑思考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开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
2.4.3鼓励学生提出创新思想,进行创新创作
鼓励学生依靠所学知识进行扩展,提出新的想法和新的理解,在课本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组织创新知识的演讲与讨论,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并及时给予学生肯定和表扬,让学生体会到自己思考、参与教学的乐趣;对学生的想法与创作进行记录备案,给学生奖励。通过这样微小的积累过程,可能刚开始学生并不能提出多么有创意的制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习惯了创新思维之后,就后收到很大的效果,使课堂不再是老师一个人的课堂,课堂教学方法不再单一,使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3教学过程的实施
首先,教师必须熟悉课程知识和相关行业知识,通过教学使学生能够快速地理解掌握本学科需要的知识,对学生创新设计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学生的讨论,对学生的创作给予评价和提出修改方案;对学生有耐心,课上讲解,课下交流,当学生遇到问题时能及时沟通,鼓励学生坚持下去,对学生的研究能给予正确建议;提高自身的创新思维,和学生一起研究探讨相关知识的发展与创造,达到师生共同进步的目的。第二,学生不再是倾听者,而是课堂的参与者。课堂上积极思考,课下查找相关资料、讨论总结所学内容,搜寻相关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大胆提出新的想法,新的见解,并经过实践发明创新。第三,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调整理以往考核比例,改为理论成绩+实践成绩+创新成绩三部分考核的模式。理论考核仍以期末考试为考核形式;实践成绩根据学生平时的实践过程表现给予打分,成绩由教师、学生代表和学生本人三部分取平均值,注重学生的平时表现能力;创新成绩由班级组的评估小组依据学生在课堂及课下的创新思想和创新作品打分,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形成规范的实践过程和创新设计的归档材料,以便作为考核依据和今后学生学习和借鉴的依据。让每个学生感受到自己的成果得到了充分的重视,更加认真去研究和实践,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能力的标准。
其次,法律人应该是法律的忠实践行者。法律作为国家惩恶扬善、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国家繁荣发展的有效工具,只有法律人严格遵守法律,坚持依法行事,运用其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的价值观、善恶观和是非观来指导自身实践,才能正确辨别孰是孰非,也才能将法律的初衷良好地践行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转型期,让法律成为人民的信仰还有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让人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工作者、相信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法律人是否运用正确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去解决人民面临的每一个需要法律人去解决的矛盾。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和法治中国的生存发展之道还有待时间来做进一步的磨合,法律人所能追求的就是尽量做到让每一个决定都有理有据,让每一条建议都于情于理能够被法律和当事人所接纳。最后,法律人应该是有着独立思维能力的个人。
法律文字的存在是帮助法律人进行是非判断和解决纠纷所能依据的相对客观的标准,法律人应当坚守自己的法律尊严,做到能够对每一个事件进行独立判断。法律人还应该对自己有着正确的定位,并且能够坚持捍卫法律尊严和保有不被收买的决心和信念。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方式之一在司法活动中有着其独特的影响力,法律工作者应当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去引导舆论方向,不让舆论的声音左右自己对事件的定位。我们国家有着同情弱者的传统文化观念,法律也并非不保护弱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客观事实和证据是法律人判断事件和作出决定的最主要依据,主观上的同情心和善良不能够成为支撑法律人做出抉择的重要支撑点。
二、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地位
先生著有《法律教育》一书,提出法律人应当具备三中素质:一为法律道德,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真正能够长治久安的稳定社会是法律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因此,要把法律职业和法律从业人员看得比一般职业和一般从业人员更为重要、更为崇高、在职业准入和认知要求上也更为严格的职业。①以培养“法律职业人”为宗旨的法学教育,承载着塑造法律人思维模式和教会法律人研习法律文字的重大责任,在法治社会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地位日益凸显。
首先,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的基础。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生涯的终身伴侣,接受了什么样的法学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一个人能够有着怎样的职业生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学校给老师和同学提供交流的空间,老师影响学生于有形和无形之中。法律人职业伦理未必以单独的一门课进行教授,但是从走进大学校门开始,同学们通过老师的授课内容和方式以及对于各种耳濡目染之学校和老师的行事作风,再加之阅读学校提供的各类相关书籍,便慢慢形成了一种思考习惯,当这种思考习惯根植于内心,也便成了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形成的要素之一。法学教育还是法律人从学校走进法律界的一座桥梁,法律人走得稳不稳,不仅要看法律人行的正不正,还要看桥梁结实不结实。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支撑每一位法律人走好自己职业生涯路的坚实后盾,所以法学教育作为法律人打基础的一个重要环节,有着其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
其次,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得以长期维系的有效保障。从1999年我国《宪法》纳入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到现在对法制中国的倡导,我国的法治进程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推进。但是,各类司法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人民大众对司法的信任仍然有待加强。我们不得不反思,社会大染缸为何一步步改变甚至腐蚀了一个个纯洁的法律职业者处于经济高度增长而社会生活剧变期的中国,又是如此急迫地需要法学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给。法学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等法律职业人自当担负起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对于形形的“以权压法”、“以钱诱法”和“以情融法”引致的各种司法腐败,知法懂法所以更熟知法律漏洞却目无王法的律师、滥用司法权污蔑司法权威的法官和检察官是不能以法制不健全而推卸责任的。这些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法律人职业伦理的缺失,而最能够填补这个缺失的恰恰是我们的法学教育。②倘若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人把法律职业伦理视为自己辨别是非曲直的一种习惯性出发点,并时时刻刻用自己习得的法律职业伦理观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那么法律职业队伍被老百姓所信任的程度就会越高,法制中国的建设也将会迈上更高的台阶。而法律职业伦理的观念形成以后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保障便是在法律人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个阶段加以巩固和强化。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应该是伴随着法律人一生的教育,学校不是唯一的学习场所,跟随者法律人职业生涯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也是让法律人曾经坚定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在踏入社会和工作岗位以后还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重要保障。最后,法学教育是完善和发展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外在动力。
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不是一经养成就万世不变的。知识的更新、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都要求我们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专业素养都能够与时俱进、扬长避短,不断地向前发展。法学教育是法律人形成法律思维的先导,亦是鼓励和教会法律人推陈出新的先师。人们的伦理观念在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改变,法律人在固守公平正义的底线的同时,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接受时代的进步。法学教育不仅为法律专业学生或是法律人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成长氛围,也在此氛围下激励着他们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巧,时刻进行教育与自我教育,给予了他们一股强大的成长推动力。
法制中国的建设促进着法律的变革,而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在在实践中得以良好运用,还得靠法律人来践行。法律人的阅读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此时便能够得以体现,而保证法律人能够正确把握立法目的和宗旨的关键不仅在于法律人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还在于法律人接受了何种教育以及内心秉承着何种理念去解读。在法律条文的规定缺失的状态下,法律从业人员又会秉承什么样的处理原则或是运用哪一条相关法律原则来加以解释和运用到具体情况中也要求法律人有着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去驾驭,这一切也离不开法学教育的跟进和督促。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养成、维系和得以发展的护航者和引路人,没有良好的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就容易缺失,法治中国的建设步伐就会变得尤为缓慢。法学教育在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方面有着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进而能够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一批批有法律道德、有法律知识和有社会常识的法律精英。法学教育推动着法律人紧跟时代步伐,不断进步和完善自我,培养了适应时展和符合法制中国建设之需的具备良好法律职业伦理的法律职业队伍。
三、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作用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法律人的职业伦理是法律人走入法律行业从事各类法律活动的思想基础,其形成和发展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培养。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净化社会法治环境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培养一批批有着较高职业伦理的高素质法律职业队伍的历史责任,能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塑造法律人的法律思维、强化法律人专业知识和提升法律人的法律职业技能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首先,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专业学生较为职业的法律思维法律职业队伍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严密的思维和紧密的逻辑是法律人必备的专业素质。公平正义是法律人必须始终恪守的思想理念,而法学教育正是教会法律人思考和运用法律的一种及其重要的方式。法理学、法制史和宪法学课程的开设从法学这门学科的历史演进过程到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再到对以往法律制度和现存法律制度的思辨和运用上都授予了法律专业学生一个法学领域内应有的法律思维模式系统图。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法理学的教育为学生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入门知识,塑造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学世界观,培养了他们对于人类社会法律生活的哲学态度。同时,通过法的基础理论、法的基本范畴和方法的研习,塑造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科学,这门课程的开设让学生了解了每一个法律条文背后的历史推动力和社会进步所需要做出的各种相应改变,帮助学生从历史的渊源上去寻求每一个法律部门和每一个法律条文的存在价值和发展方向。宪法规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和对宪法学的研究,学生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国家法治发展的状况和需要完成的目标,进而学会思索为推进我国法治进程而需要进行的努力。
法律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借以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法学教育是帮助学生以最快速和最有效率的方式走进法学的大门的首要选择方式。通过对法制史、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学习,学生更容易明白法之“平之如水”的内涵和坚持公平正义的意义。法学教育对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重大作用之一便体现在帮助法律专业学生塑造职业的法律思维,从而让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内心。其次,法学教育能够强化法律人的专业知识法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唯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才能在实践中很好地帮助国家和人民解决具体矛盾和问题。法学教育在我国分为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两个阶段,大多数有法律教育资格的学校在本科教育阶段都为法律专业学生开设了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基础性的法律部门的课程。法学教育不只是教会了法律专业学生研读法律文字的能力,而且帮助法律专业学生了解了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培养了学生融会贯通加以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法律功底和强化了法律专业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深入和细化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而研究生阶段大都有着不同的教育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于法学本科的同学进行有方向有目的的疏导教育,让学生在自己所报考专业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自己所学专业,从而在所学专业知识的研究层面和实践层面上都显得更为专业和更具效率。此外,法学亦是学生形成是非观、善恶观和价值观的一个客观参考标准,法学教育在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也是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和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源泉之一。最后,法学教育能够提升法律人的职业技能法学教育向社会输送着具备各种法律职业技能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等的法律职业人才。
唯有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的法律人才能胜任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即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人民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法学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向学生传授法律系统知识、原理和制度,也在于提高学生的职业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严谨的法律思维,更在于提升法律人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和技巧。法学教育活动中的模拟法庭的建设帮助学生提升了自己运用专业知识和运用法律逻辑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让还没有资格走进法律行业的法学专业学生也有机会体验作为一名真正法律人的感觉。一切以法律为依据,模拟各种角色来处理具体案件的教学形式在学生步入社会之前就培养了一定的思维直觉、思考模式和处理方式,并且能够得到资深老师的点评和意见,具备这些一定法律职业技能的学生踏入社会就一定不会是只会纸上谈兵而无法独立工作能力的初生牛犊。此外,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城市处理的各类公开审理案件的旁听也让法律专业学生对日后自己即将从事的行业有着身临其境的感受。从旁观者到日后的参与者,学生可以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在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上进行有目的的思考,也对法律专业学生今后走入法律相关行业奠定了一定的职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