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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治理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1 17: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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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治理论文

篇1

一、城市污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乏资金支持

多数污水处理厂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国的经济水平还不是很强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整或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改善,长期以来只能依靠政府投资和国际援助,资金严重缺乏直接导至污水得不到治理以及污水处理的能力偏低,无法满足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再加上长期以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速度与人口增长、资源的开采速度以及环境污染处理和工业建设速度不协调、不适应,导致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承载。再加上城市污水处理的造价不尽合理,价位直线上升,对投资的利用状况令人堪忧。

2.缺乏长期规划

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造成污水处理规划的尖锐矛盾。由于既要考虑到远期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又要考虑到近期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最近实施的可能性、操作性,一直以来在针对污水的处理问题上到底是应该集中处理还是分散处理好,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态度。城市化的建设速度之快直接给污水处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如果对污水集中处理,可以节省资金,同时便于系统的管理和规划,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建设周期长,协调运作难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分散处理是开发商经营的小型污水处理厂就近对污水处理的策略,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污水处理的灵活性,更加便于资金和技术的管理及操控。但是由于缺乏大规模的资本后盾和技术支撑,分散式污水处理往往并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达不到污水治理的相关标准。由于污水处理方式的选择对城市污水的建设以及环境保护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直接导致了污水处理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的矛盾。

3.管理体制不善

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及体系建设不完善,污水处理厂的厂区绿化不合格。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环境保护的主要问题,是社会大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由于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机制不完善,一些城市的污水处理厂没有进行正常的运转。甚至在处理未达标的情况下,污水就已经排放,致使污水处理厂没有实现污水处理应有的目的。除了污水处理厂整体没有达到处理污水的标准要求、运行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以外,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岗位知识掌握不牢、综合素质不够高、环保意识不强烈、工作责任感薄弱,对相关的污水处理专业知识了解不全面,导致无法在工作中具体践行复杂的污水处理步骤,也不能够科学合理地掌握操作相关污水处理设备。这也是我国目前处理城市污水、保护环境急需解决的重中之重。

再一个问题就是污水处理厂的绿化面积不够。绿化面积的选择是衡量污水处理厂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我国,对污水处理厂的绿化面积有明确的规定,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必须与居民区相隔一定的距离。由于污水、臭水会随着风向的改变,而使得污水的恶劣气味飘荡在处理厂附近,因此污水处理厂必须建设有达标的绿化地带,以隔离污水处理厂与居民区。而实际情况是,很多城市污水处理厂位置选择上不恰当,处于上风向,且绿化地带的面积不达标,导致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引发区域内居民与处理厂的矛盾。

4.处理工艺有待创新

结合我国城市化发展规模和城市环境保护特点,我们必须开发出适合我国基本环境保护情况的处理污水的工艺来。我国是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城市环境保护中处理污水的能力还很欠缺。目前国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高达80%采用的是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普遍采用的污水处理方法有普通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AB法等,这些方法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污水处理技术与工艺几乎在同一水平上,所需要的投资费用和后期资本支撑十分高昂。这即不符合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特点,也与我们国家当前的经济实力是不相称的。因此,必须创新符合中国特色的污水处理工艺,走出一条社会主义特色污水治理道路。

二、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处理应对策略

1.强化污水处理投入的资金力度

要尽快建立科学的收费机制,推进城市水工业的企业化经营管理。以前仅仅依靠政府投资和援助是不够的,科学的收费机制是污水处理自身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污水长期发展的重要资金保障。还可以增加污水处理的融资渠道,从根本上保证污水建设资金的来源,包括个人投资、集资、社会募捐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2.加强污水处理长期规划

城市的污水处理应该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规划和社会长期发展计划。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应该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出发来认识长期规划的重要性,必须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开发思路。有了规划应创造条件尽快审批,即使规划上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也可先原则上整体批准,对局部问题再做个案研究,不可因对规划作尽善尽美要求而贻误审批时间,结果得不偿失。

有了规划应该及时公布于众,加强对规划及其法规的宣传,提高执法单位的自觉性,将因规划的滞后所造成的负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加强人员培训,健全管理体制

因为我国环境保护建设起步晚、水平相对还较落后、发展速度还比较缓慢,要健全污水处理厂管理调制首先应该从国外的已有的先进污水处理方法中汲取经验,努力开发出适合自己的污水处理程序,改变以往的照搬照抄国外污水处理工艺和旧处理超负荷的运行模式。政府应该随时随地了解污水处理厂的相关状况,给予相关的技术支持。污水处理厂应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国外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从管理制度和技术上解决污水处理厂设备多而复杂、没有有效的管理方式以至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低下的弊病。此外,污水处理的绿化面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在污水厂选址的问题上一定要经过科学考察分析后,在不影响居民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情况下,决定处理厂的位置。

而且厂领导要有长远的眼光,争取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可持续发展。

4.立足国情,创新处理工艺

要从我国的基本经济情况出发采用符合中国特色的污水处理工艺。从基建和运行费用两个角度分析,根据已建和在建污水厂的实际情况,吨水造价一般1500元~2000元之间,运行费在0.8Pm3 ~1.4Pm3 之间,即建成一座日处理规模50万m3 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次性投资费用约在7.5亿至10亿元之间,年运行费需数千万元甚至达亿元。因此,普遍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设计来处理城市污水,对于经济尚不发达的我国来言,是不堪重负的。必须立足基本国情,与时俱进,开发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污水处理新工艺。

三、结束语

通过分析我国污水处理厂目前存在的众多问题,我们认识到污水处理厂的改革与城市环境保护的进展息息相关。污水处理厂的重要职责不仅是处理污水、保护环境还在于改善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状况。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该重视研发、推广经济、节能、有效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我国的污水处理事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认识不足、解决问题,为保护城市环境做贡献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所在。

篇2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12-0081-03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工业化技术向农村生产领域的渗透以及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的转移,农民自身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城市环境趋于好转的同时,农村环境却逐渐恶化,这不仅干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更直接危害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环境问题没有城乡差别,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在波及城市环境的同时,更会通过农业食品链条给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因而,关注农村环境,致力农村环境问题解决,不仅仅是农民的事情,而应得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关注。

自上世纪以来,农村环境问题作为“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受到党和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话会议,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地位,而且随后国务院在其转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是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现阶段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1]以此为契机,农村环境问题治理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得以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大地轰轰烈烈地开展。与此同时,我国学者也一直关注农村环境问题,他们认真调查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仔细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并具体设计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体现出来,以供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践借鉴。

尽管我国政府对农村环境问题高度重视,我国学者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也极为关注,但我国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并未取得实际成效,农村环境问题依然严重,这一切都昭示着我国在农村环境治理环节存在着阻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某种问题,只有找出这一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推动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笔者在概览学者关于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学术文章的同时,又深入苏北农村地区进行调研,对苏北地区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种类及其成因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深入分析,发现我国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工作踟蹰不前的症结所在,那就是无论是我国政府,还是国内学者,其在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环节出现了偏差或错误,没有正确把握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涉及的范围、存在的类型以及产生的根源。为了消除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障碍,有效推动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认真分析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存在的认知误区并及时加以纠正,为此,笔者以在苏北地区农村的实际调研资料为基础,并对照我国学者有关农村环境问题的理解观点,对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环节中存在的关于农村环境问题的认识误区予以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纠正对策,以期能扫除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停滞不前的基础,以推动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和农村环境治理目标的最终实现。

二、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误区

由于受到传统环境保护和治理观念的影响,再加上社会各界缺乏对农村及其环境的深入了解,而且在当前“城市中心主义”的模式下,国内民众在用看待城市环境问题的眼光来看待农村环境问题的同时,又把本具有同质性的农村环境问题看作是不同于城市环境问题的异类,在此种观念和思维模式的影响下,国内民众在理解农村环境时难以避免地会出现认知偏差。具体而言,当前国内学者对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误区:

1.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范围不全面。由于人类最早接触的环境问题是污染问题,而且长期以来人们所关注的城市环境问题也主要是城市污染问题,再加上农村环境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而获得关注也是因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因此,我国学者在关注农村环境问题时便将农村环境问题等同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而忽视了农村环境问题所包含的另一重要内容,那就是农村资源和生态的破坏问题。与城市不同,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都直接和自然界发生关系,无论是农民的正常生活,还是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农业资源的合理维持和农业生态系统的有效维护,一旦农业资源和农村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其给农村乃至城市环境带来的危害并不亚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因此,要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就不仅要关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要关注农村资源以及生态保护问题。但事实上,我国民众在关注农村环境问题时,只关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资源及生态所遭受的破坏问题却少有涉及,反映出我国民众包括学者们目前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范围还比较狭隘,无法认识农村环境问题的全部。

2.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类型不彻底。为了充分认识环境问题,并依据不同环境问题的各自特征采取针对性的解决对策,经过对环境问题的逐步了解,我国学者按照相应的标准对环境问题予以相应分类。如依据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方式,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破坏问题;按照被影响的环境要素予以分类,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水环境问题、大气环境问题、土壤环境问题以及生物环境问题等。[2]依据上述分类,我国学者对环境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针对性解决措施,这对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上述分类还无法满足农村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那就是目前国内民众对面源性环境问题的认识仍然不足,无法满足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所谓面源性环境问题,和点源性环境问题相对,是按照环境问题产生源的确定与否而区分的一对环境类型,其中所谓点源环境问题,是能够具有确定产生源的环境问题,对于此类问题,只要查明该问题的源头并对其源头进行治理,环境问题即可消除。而对于面源性环境问题,由于其产生源无法确定,与点源环境问题有很大区别,而且由于面源性环境问题发现较晚,尽管目前学者对农村面源性的环境问题已有所认知,但还存在一些认知误区。具体而言,当前社会对面源性环境问题的认知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误区。首先,我国民众对面源性环境问题分布范围的理解有错误,许多民众认为面源性环境问题只存在于农村,城市里不存在面源性环境问题,甚而有学者把面源性环境问题作为农村环境问题区别于城市环境问题的重要特征加以研究,并主张要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来应对农村的面源性环境问题,但事实上是,在我国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环境问题,其中城市居民生活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就是典型的面源性环境问题;其次,尽管我国国内社会对农村点源环境问题和面源环境问题作了区分,但却没有厘清二者的实质不同,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环境问题时也没有有效的对策,要么避而不管,要么把点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和面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混为一谈,用点源环境问题的治理模式来处理面源环境问题,从而使农村的面源环境问题无法得到针对性的治理,阻碍了农村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

3.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认知不准确。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国内的学者展开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观点,而且有不少学者的观点具有一致性,看似发现了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但笔者通过对苏北五市农村环境问题的调研,发现上述学者的观点与农村环境问题的现实存在一定偏差,他们并未准确发现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真正根源。具体而言,当前我国学者对于农村环境问题根源的认知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误区。误区之一: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当前许多学者认为农民环境意识不强是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但笔者认为,尽管农民环境意识不强与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有一定的关系,但如果将其归结为农村环境问题存在的根源则实在言过其实,甚而存在错误。为了验证这一问题,笔者对苏北地区农村村民的环境意识进行了问卷调研,在笔者所做的调查问卷中,除了个别村民对农村的环境问题漠不关心之外,大部分村民在表示对过去良好农村环境的怀念和留恋之时,都表达了对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忧虑和关注,他们对农村大气、水、土壤以及生物资源发生的不利变化都有切身体会,都有改变当前环境状况的愿望但都苦于无能为力。这一调查结果充分表明了农民的环境意识并不缺失。而近期在浙江、福建以及江苏地区出现的群体性环境事件也直接表明了当地农村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以及对自身环境权益受侵的焦虑,同时也是对“农民环境意识不强”论的有力反击。由此可见,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并不能作为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也不能寄希望于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上面,因为农民的环境意识本来就不低。误区之二: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众多学者把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作为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认为当前我国环境立法体系中有关农村环境的立法缺失、农村环境执法体系不健全以及农村司法救济途径不通畅是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诚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城乡差距比较大,在法制建设方面农村地区滞后于城市也并非没有可能,而这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也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掣肘作用,但是,如把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作为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进行解读,则不仅无法发现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更会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引向歧途,反而会阻碍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因为农村环境问题的真正原因是城乡二元化模式造成的结果,要想真正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就必须消除城乡二元化模式,在城乡一体化视野下实现对城乡环境的同等保护、同等治理,[3]而那种“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以及对农村环境单独立法”的论调看似对农村地区予以特别优待、特别保护,但实质上依然是在延续着城乡二元论的基调,不仅有害,也无必要。这是因为,首先,从立法层面上讲,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和城市环境问题并无本质的区别,当前我国的相关环境立法不仅在城市地区可以适用,在农村地区也可以适用,如果立法有缺失的话,也应该是全国层面的缺失,而不会单单是农村地区缺失,因而没有必要单独为农村地区的环境立法;其次,对于农村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建设,目前的机构设置已足以承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任,如再在乡镇一级设立相应机构,不仅不能实质性地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执法和司法状况,而且还会增加农村地区环境执法和司法成本,白白浪费国家的执法和司法资源。由此可见,在农村地区,环境问题的处理并非无法可依,而环境执法机构和环境司法机关也并不缺失,反而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理论影响下,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无法在农村地区顺利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加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应引起国家、社会和学者的关注。

三、我国农村环境问题认知误区的纠正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误区严重阻碍了国家、社会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正确认识,导致国家难以针对农村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直接影响农村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因此,要想彻底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就必须纠正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存在的认知误区。

1.全面把握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要解决我国农村环境问题认知范围过窄的问题,就必须全面把握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同城市面临的环境问题不同,农村除了面临来自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工矿企业所带来的污染威胁的同时,还面临着上述环节所带来的资源退化、生态失衡等环境问题,而且由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特殊性,其对资源、生态的依赖性要远大于城市的生产、生活。由此可见,除了污染会对农村的生产、生活活动造成影响之外,农村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农村生态系统的维持平衡对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不仅要关注农村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更应关注农村地区的资源退化和生态失衡问题,而且我们在设计措施来防治工农业生产以及农民生活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的同时,更应关注农村资源以及农村生态系统的保护问题,在设计农村环境保护措施时,要将农村污染防治、农村资源养护以及农村生态保护综合考虑,将三者予以一体化的制度设计,如此方能有望全面彻底地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2.彻底认知农村环境问题的类型。如文中所言,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类型的认知误区主要存在于公众对农村面源性环境问题的认识层面上,因此,为了彻底厘清农村环境问题的类型,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明确农村面源性环境问题的相关内容。首先,要明确面源性环境问题并不是农村地区特有的环境问题类型,在我国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的环境问题,只有明确这一点,我们才不会把农村环境问题当作异类而将其孤立于城市环境之外,并且还可以从城市面源性环境治理实践中吸取有益的治理经验。其次,要深刻理解点源性环境问题和面源性环境问题的区别,从理论上讲,任何环境问题都有其产生源,因而从实质上讲面源性环境问题也是点源环境问题,只是由于面源环境问题的产生源具有随机性、移动性,难以查明和确定。另外,还有一些面源性环境问题的产生源单独不能造成环境危害,而是众多面源性环境问题的产生源共同交织作用才造成了环境问题,这都和传统的点源性环境问题有区别,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环境问题时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传统点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模式中使用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无法在面源性环境问题领域适用,需要对此种问题单独研究,单独处理。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城市面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经验,把面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当作公共服务而由国家承担,发挥政府在面源性环境问题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增加国家在面源性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以促进农村面源性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4]

3.正确认识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既不是农民环境意识不高,也不是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全,而是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上的差异所致。在此种结构模式的调控下,我国对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境实行差别化管理,致使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资金投入都低于城市,农民的合法环境权益也常常受到漠视,我国城市环境逐步改善的同时,农村地区的环境则趋于恶化,并使人产生了“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农村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不全为农村环境问题成因”的假象。[5]因而实事求是地讲,成因与其说是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倒不如说是城乡二元模式下农民合法环境权益被漠视,农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请求保护权得不到保障的结果;与其说是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倒不如说是城乡二元模式下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地位缺失,致使农村环境保护标准降低、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造成的,甚至在农村个别地区出现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因此,要真正消除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彻底解决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就必须要取消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实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实现国家对农村、城市环境的一体化考虑和同等保护。具体来说,对于农村地区的点源性环境问题,要严格执行现有的环境保护法规,真正发挥法律的调控作用,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环境权益;而对于农村地区的面源性环境问题,则要增强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主导性作用,增加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激励等物质引导措施向农村引入“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产生活方式,从经济上鼓励农民采取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利用财政支持在农业生产领域大力推广生态有机农业和循环经济模式的应用,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并减少废物向农村环境中的排放,只有如此,才能彻底解决农村地区的面源性环境问题。

结语

由文中的论述可知,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就要全面理解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彻底把握农村环境问题的类型并准确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这样,我们才能针对目前的农村环境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但正如文中所言,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只有废除这一模式,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可喜的是,伴随着人们对城乡二元结构弊端的深入认识,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并得到国家政府层面的认可和采纳,目前我国各地都围绕着户籍、经济、环保的城乡一体化问题开展了理论性探讨和实践性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已成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在此背景下,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让我们看到了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希望。

参考文献:

[1]徐培华,包文兵.当前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淮海文汇,2012,(1).

[2]吕忠梅.环境法导论(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6-7.

篇3

中图分类号:TP399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对城市环境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化发展,就必须有效地解决城市环境的管理问题,对城市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治理,建立完整的城市空间环境信息系统,可以对城市环境问题的管理力度进行提高①。

1 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开发的意义

随着数字城市的出现,城市环境信息工程也随之而来,并成为数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把城市环境的相关数据的采集、处理、应用以及、服务等作为一项具有明确任务的工程项目来做的,也就是城市环境信息系统。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的建立,有利于建立城市环境信息工程的框架以及基础应用,还有助于利用相关的理论、技术对整个系统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实现系统的最优化管理,来对城市环境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以及更多的需求进行满足,另外还可以利用系统思想把城市环境信息工程的复杂性和整体性进行分析,实现全市环境保护的有序化以及最优化。

2 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的开发模式

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是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以及其对象组件建立的,在现有的条件上,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WEB网站信息系统以及管理信息系统来构成。客户端的用户进行信息操作通过普通的浏览器即可进行,信息中心的服务器可以进行相关数据的管理,另外系统还可以对数据进行远程维护②。图1为把数据分析以及功能分解进行结合的空间信息系统的开发模式。

其中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的功能主要有:(1)实现地理信息系统的所有功能,即数据采集、数据变换、信息输出、图像图形显示、信息查询以及数据库管理等,主要就是进行就是进行数据输入、输出、浏览的基本操作;(2)实现了图文表的一体化。这一功能主要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的,对计算机的统计、可坏死化以及多媒体功能进行了充分的利用,不但可以进行双向查询、统计数据、分析数据,还可以对多媒体功能进行实现,并可以对网上地图进行;(3)实现了空间分析功能。主要是借助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分析功能来实现环境规划、环境预测以及环境模型分析的;(4)实现了决策支持功能。可以对不同专业领域的问题进行决策模拟运用,例如环境预警、环境预测、环境评价以及环境动态监测等。

3 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的应用

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是利用遥感技术对环境动态以及所采集的环境信息进行更新的,然后从环境治理的角度出发,对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其分析结果对污染源进行管理,对环境进行检测,以此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③。城市环境空间信息数据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①城市自然环境信息数据库,包含有城市地质、气候气象、土壤、水文、动植物以及生态等;②城市环境质量数据库,包含有水、空气、土壤、噪声、生态以及绿地等;③社会经济信息数据库,包含有行政区划、卫生、工业、教育、能源、交通运输、土地利用等;④环境标准和环境法规数据库,包含有城市大气、绿地、水等多源环境目标标准以及国家相关环境法规;⑤城市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包含有农业、工业、交通以及日常生活等之中的污染源数量、空间信息以及其污染的地域范围。下面本文就对宝鸡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的具体利用进行分析。

(1)宝鸡市地理环境信息的空间属性。系统设置的运行环境为:操作系统为Microsoft Windows NT4.0(2000server);Web服务器为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 4.0以上;GIS服务器为ArcInfo IMS3.0;客户端的操作系统为Windows95;浏览器软件为Internet Explorer5.0以上;电子底图采用的是1:50000的城市电子地图。环境空间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和属性为在地图上把大气质量监测点的分布以及相关的环境信息进行标注,然后运用其和数据库数据之间的关联,把大气不同质量的专题图制作出来;另外还要把地面水的监测断面分布进行标注,制作出不同质量地面水的环境专题图。

(2)宝鸡市监测环境空间信息图的制作。①把地图复制到硬盘上,并将其改为只读属性;②把ESRI中的Arc View打开,增加电子底图的blocka-d图层,也就是市区轮廓图,利用NEW THEME把创建主题对话框激活,把指定主题的特征类型作为点层;③对文件的输出路径和文件名进行指定,为C:\宝鸡地图\BJ\DQD.SHP,C盘会产生三个文件,分别是dqd.dbf、dqd.shx以及dpd.shp。④对视图中的dqd.shp进行编辑。把SHAPE主题激活,并把非编辑状态转换成编辑状态;给主题添加字段,并且给每条记录赋值;在编辑完成之后,选择THEME里的stop editing把编辑保存。⑤把大气的监测点位视图制作出来。点击VIEW;点击LAYOUT,对输出类型进行点击,产生宝鸡市的大气监测点位图。采用同样的方法,也可以把宝鸡市的地面水监测断面图制作出来④。

(3)宝鸡市环境监测空间信息图层的应用。①在DQD.shp视图窗口,设置图层操作以及有关参数:点击工具栏VIEW里的add theme增加其他图层;点击THEME里的table,可以把大气点位图中的所有记录显示出来;点击EDIT,对各图层进行编辑;点击THEME里的edit legend可以对图层颜色、形状、符号以及分级显示进行设置。②对视图分析查询功能进行启动,其查询功能主要有两大类,就以大气监测点视图为例,分别是:可以对地图对象中的查询地点监测点进行选择,以此对和其有关的环境信息进行查询,例如“三陆医院”,只要打开属兔工具中的查询键,把大气视图中的“三陆医院”点电机,屏幕就会显示出“三陆医院”的所有信息;可以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地点进行查询,并将此显示在地图上。例如想要查询二氧化硫≥0.044mg/m3的监测点位置的话,只要在大气视图中点击THEME、点击properties、点击查询,输入≥0.044mg/m3二氧化硫,确认,屏幕即可以显示结果。

4 结语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的应用研究水平,因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参差不齐,想要实现各城市环境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就要尽快赶上国际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由此建立一个统一的城市环境空间信息系统模式。

注释

① 万军明.城市环境信息工程理论及其应用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专业,2009.12.

篇4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 发展 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 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 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 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 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 英文 涵义是“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为“NIMBY”, 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 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 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 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 工业 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 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 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 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 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Fischer,1995) [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 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 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 美国的一些城市( 比如纽约) 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 城镇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 科学 技术进步, 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 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 自然 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总体上来看, 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 经济 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 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 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 是 现代 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 法律 条件下, 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 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 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 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 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 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 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风险, 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 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 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将随之而起, 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 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 政治 学、伦 理学 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 台湾 的张震东教授在其着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 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 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 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 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认为, 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 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 “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 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 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 少数人” 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 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 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 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 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 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 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 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 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 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 本文认为, 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 人们对于 历史 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 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 从实践经验看, 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 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 自从上个世纪90 年代, 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 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 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 科学 家的重视。同时,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 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 纳克, 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 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 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 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 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 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 论坛 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 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 二) 正常偏离的原因

篇5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 发展 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 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 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 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 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 英文 涵义是“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为“NIMBY”, 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 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 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 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 工业 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 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 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 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 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Fischer,1995) [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 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 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 美国的一些城市( 比如纽约) 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 城镇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 科学 技术进步, 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 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 自然 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总体上来看, 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 经济 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 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 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 是 现代 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 法律 条件下, 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 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 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 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 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 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 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风险, 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 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 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将随之而起, 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 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 政治 学、伦 理学 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 台湾 的张震东教授在其着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 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 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 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 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认为, 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 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 “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 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 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 少数人” 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 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 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 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 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 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 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 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 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 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 本文认为, 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 人们对于 历史 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 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 从实践经验看, 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 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 自从上个世纪90 年代, 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 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 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 科学 家的重视。同时,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 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 纳克, 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 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 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 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 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 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 论坛 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 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 二) 正常偏离的原因

篇6

“生态城市”是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首先提出了“生态城市”这一概念。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工业化的深入发展,诸如城市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地面沉降、噪音污染;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水资源短缺、能源紧张;城市的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宅短缺、土地紧张,以及城市的风景旅游资源被污染、名城特色被破坏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统一,就成为国内外城市建设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因此,建设生态城市已成为城市之间竞争的焦点,许多城市纷纷加快了城市转型发展的步伐,把建设“生态城市”、“花园城市”、“山水城市”、“绿色城市”作为奋斗目标和发展模式。

近年来,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研究成为国内外的热点话题。曾芳芳介绍了国内外“生态城市”的研究背景以及中外学者对其内涵的认识,重点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对其的研究理论,并提出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研究在生态城市评估方面的不足,为后期的生态城市发展理论研究起着重要的作用;李文君等以西安市为例,对西安市生态城市建设进行分析,为以后具体的生态城市的建设研究提供了借鉴等。

商洛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之一,加强对商洛生态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商洛市为研究对象,结合商洛市城市建设实际,构建商洛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深入探讨商洛市生态城市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因素,为打造中国西部最美的山水园林城市规划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一、生态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评价方法

(一)生态城市综合评价指标的选取

本文指标选取主要是通过频度统计方法,参考关于生态城市评价的相关研究论文中的指标体系,结合商洛城市建设的实际,坚持科学合理、针对陛强,反映生态城市发展本质的指标作为商洛市生态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评价,具体指标体系构建详见表1。

(二)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

指标体系所用原始数据来源于《商洛市统计年鉴》(2007-2016),城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统计公报、政府部门的调研数据等资料和相关文献资料、书籍、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

本文拟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通过对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3个子系统39个指标进行分析确定权重,综合评价商洛市生态城市发展水平。

二、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水平的实证分析

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项涉及到经济、社会、人口、科技、资源与环境等子系统组成的时空尺度高度耦合的复杂动态开放巨系统的系统工程。因此,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当中,要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生态城市的自身特点,不仅关注生态城市的整体发展,还要关注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子系统在“关系”上的协调。文章从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个子系统方面入手,通过SPSS19.0对这39个指标10年来的各具体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提取影响生态城市发展的因子,更好地为商洛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提供参考。

(一)经济子系统生态化建设水平的影响因素

对经济子系统的12个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确定两个主成分F1、F2,由表2分析可以看出各指标与各主成分之间的相关程度。

第一主成分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等指标相关程度较高,均达75%以上,且都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主要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F1中尤其是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相关程度高达97%以上,说明这几个指标在反映商洛经济发展水平上,对其影响更大。

第二主成分主要与GDP增长率、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指标有一定的相关性,这些指标相比第一主成分指标,相关程度所占百分比较低,但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又不可忽视。

经济被视为一个城市、区域、乃至国家发展的“硬实力”,其发展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在建设生态城市的同时,要统筹好影响经济发展的基础指标和潜在影响力指标因子,才能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发展基础和动力。

(二)社会子系统生态化建设水平的影响因素

通过对社会子系统15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确定三个主成分F1、F2、F3,由表3可以看出:第一主成分(F1)与人均保险费、在校大学生人数、城市化水平、卫生技术人员、医院床位数等指标相关程度较高,其相关程度都在90%以上,这些指标既是对城市功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成绩的反映,同时也是影响社会生态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中社会子系统生态化的发展要对上述指标不断优化和升,有利于商洛生态城市的总体建设。

与第二主成分(F2)相关程度较高的指标有:城镇恩格尔系数、农村恩格尔系数、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等指标,主要反映了商洛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社保障水平,这是对第一主成分的有力补充,其发展程度必然对社会生态化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主成分(F3)主要是常住人口、人均生活用水量、授权专利数指标,其中关于人口的发展又是对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等方面都起着巨大的影响。较多的人口可以为区域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和消费市场;但是过多的人口也会对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压力。所以,可以将第三主成分解释为人口质量与数量对商洛生态城市建设的影响因素。

(三)环境子系统生态化建设水平的影响因素

由表4可以看出,第一主成分(F1)与废气治理设施处置能力、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等指标其相关程度达到75%以上,这些指标主要说明工业三废的处理水平及环境质量状况。同时说明在生态城市的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应重点放在工业三废的处理方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第二主成分(F2)与污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人均水资源量等指标有较大的相关性,说明商洛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对水资源的保护及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程度。

第三主成分(F3)与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等指标有关,主要反映了城市环境治理后的天气状况。通过分析说明,商洛生态化城市建设中对环境的保护不仅要注重工业三废的处理,同时还要兼顾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保护防治,进而使商洛环境质量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三、结论

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经济、社会与环境系统的实证分析结果来看,生态城市建设涉及到各个方面,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不仅要注重整体发展水平,还要重视经济、社会、环境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共同促进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的步伐,促进商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篇7

作者简介:郑环(1971-),女,江苏徐州人,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讲师。(江苏 徐州 221000 )

基金项目:本文系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深度融合研究”(课题编号:YGJ1307)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5-0108-02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特别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农业环境已危害到农民的生活及生产,同时也对周围的城市环境及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的危害,因此农业环境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培养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治理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技能,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环境工程专业当前的教学改革要求,也是学生毕业后必备的实践能力。应用型高等院校环境工程专业教学委员会应在进行课程设置的时候特别关注一些农业“特色”课程的设置与建设。在开设环境类普及课的同时,开设一些类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这一特色性专业课程。让学生在了解农业环境的一些基本问题的同时,普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及实践途径,理解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密切关系,掌握农业环境污染的防治方法。专业领域内渗透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国家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准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课程设置的内容要求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它以生态学、农业系统科学和环境学为理论基础,是一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融合的边缘学科。它也是集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于一身的交叉学科,使学生了解环境科学的产生背景及其要解决的当前人类所面临的重大资源和环境问题;明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发展由来和目前在环境科学领域中的应用;掌握环境科学的基础知识;了解环境污染控制和管理的各种手段和方法;掌握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的基本步骤和方法;了解环境科学专业的知识框架;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的思考及治理方法,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必要的专业基础,有利于学生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今后形成合理的环境科学知识结构。[1]

二、课程设置的知识要求

1.理论知识要求

(1)了解:国内外农业生态环境基本状况;农业环境的基本特征;农业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当前农村所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和资源污染问题;农用化学品污染途径及其防治措施;农业废物的产生及资源化利用;农业污水灌溉与农业生产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酸雨对农业的危害;深刻认识清洁生产的重要性。

(2)熟悉:农业清洁生产的由来、内涵、特征;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传统发展理论的创新;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应用;国内外实施清洁生产的一些具体方法;环境伦理学在农业环境中的观念和主张等。

(3)掌握:农业土地退化与整治;农业环境的修复;农业环境灾害及其控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保护环境的主要途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各种手段和措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2.实践能力要求

通过本课程学习,可使学生掌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对环境问题的认知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及高度的人类环境忧患意识、如何在实践中充分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创新教学改革措施

课程选取的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适应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把国内外在本学科、本行业方面最新的科学知识、发展动态等传授给学生,尤其要善于运用网络资源,吸收最新的信息(农业环境问题引起的突发事件)传授给学生,在普及环境学理论的基础上重点利用案例教学及实践模拟,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1.以实际案例改革教学内容

在了解全球农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重点通过案例讲授当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出现的突出问题,比如农业资源锐减、生态严重破坏、环境污染加剧、自然灾害频繁等,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农业环境治理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加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树立全民的环境意识。同时让学生掌握目前农业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农用化学品污染及其防治措施,污水灌溉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等。同时利用实验及实践教学让学生更进一步理解农业环境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案例教材正在编写中。[2]

2.实践教学手段和实验教学方法的优化改革

(1)加强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及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在考虑“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等课程实验设置的基础上,学院安排了16 学时的实验,内容上主要涉及农业环境污染的特色性和与工业、城市环境污染的区别。做实验之前,设计好实验的要求及步骤,要求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并提出个人的实验想法,通过实验解决个人提出的问题,从而达到实验目的。

(2)加强案例教学。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最优结合是课堂教学的最高境界,案例教学有利于增强学生主体作用,优化师生间的互动,可以摆脱常规教学中教师讲理论,学生只听不记或只记而不思考的被动格局,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归纳、总结,让学生参与到实际环境问题中。同时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时,也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既要有博大精深的理论知识,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既要不断地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更新教学内容,补充不同类型的教学案例,又要重视不同区域的社会实际现状,洞察、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在社会实践中选择适宜教学又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因此,案例教学不仅能将环境的理论知识融会贯通,而且可以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性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习效率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3)加强实践训练。实践教学是理工科专业实践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实践训练,学生能正确认识到区域、行业在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从而寻找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类型、表现方式和发展趋势,在解决环境问题许可的原则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途径,同时培养学生认真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肃严谨的工作作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整合知识、融会贯通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4]为顺利开展和扎实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课程的教学实践活动,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与淮北市排水有限公司、宿迁市新源工业污水处理厂、邳州生态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通力合作,并制订详细的实践计划和实践的方式方法。让学生通过自己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来实际感受和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进而了解社会、学会学习,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学生可结合教师的科研课题进行实践分析,写出一些有独到见解的论文,教师再择优进行发表。这样,学生感到学有所用,锻炼了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也帮助教师考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素质。[5]

四、结语

农业生态环境教育是正在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一门学科,对大多数院校来说,它仍然是崭新的课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课程也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环境工程专业的特色专业课程,随着课程的不断开展,学院还应在教学思路和方法上不断进行创新探索,逐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提高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参考文献:

[1]钱易,唐孝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杨仁斌,铁柏清,郭正元,等.农业院校环境工程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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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 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 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 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 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英文涵义是“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为“NIMBY”, 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 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 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 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工业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 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 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 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 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Fischer,1995) [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 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 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 美国的一些城市( 比如纽约) 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 城镇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科学技术进步, 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 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自然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总体上来看, 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经济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 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 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 是现代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法律条件下, 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 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 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 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 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 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 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风险, 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 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 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将随之而起, 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 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政治学、伦理学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台湾的张震东教授在其著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 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 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 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 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认为, 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 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 “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 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 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 少数人” 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 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 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 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 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 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 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 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 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 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 本文认为, 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 人们对于历史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 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 从实践经验看, 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 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 自从上个世纪90 年代, 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 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 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科学家的重视。同时,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 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 纳克, 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 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 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 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 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 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论坛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 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 二) 正常偏离的原因

正常偏离意味着垃圾处理地的居民实际获得的收益少于应该得到的收益, 而实际支付的成本却多于应该支付的成本。根据基本的经济学原理, 政府应该通过环境补偿机制对处理点居民所承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根据“成本- 收益”这一基本分析框架, 当获得的补偿等于或超过了所受到的损失时, 集中处理点的居民会接受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例如, 台湾新竹市市政府执意要在原来掩埋场旧址建设焚化炉, 承诺焚化炉营运后将给周围居民种种回馈, 包括温水游泳池、运动场、社区公园、电费减免和回馈金时, 有些居民和议员就“松口”了。然而, 按照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 构建完善的环境补偿机制却是极其困难的, 这一判断基于以下原因:

1. 垃圾处理过程造成的“二次污染”的知识并不充分, 存在众多的不确定性。对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这样一种渐进的认知过程会在人们头脑中产生“污染严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的思维惯性, 进而导致补偿标准制定过程的复杂化。

2. 环境资源定价的困难性。垃圾处理外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造成环境污染, 减少处理地的环境容量, 必须对遭受损失的环境容量进行补偿。[8]然而, 产权、外部性和环境修复成本的不确定性和事后性都导致了环境容量定价的困难, 进而引起了政府与居民之间在确定环境补偿标准上的巨额议价成本, 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当然, 除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之外, 在操作层面上, 补偿资金的欠缺也是引致环境补偿机制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如果把垃圾处理设施看作人类社会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性目标的具体途径,邻避现象反映了这些途径对于人们现有的利益和权利结构的改变。本质上来说,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是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在现有的政治、经济、法律、技术条件下, 这种冲突往往会由于人们对垃圾危害认识的深入、负面新闻对于垃圾处理观念的扭曲以及环境补偿机制的缺失而深化和变得更为持久。本文认为, 破解垃圾处理领域存在的邻避现象基本思路是消除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在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上的差异, 其基本途径在于: 加强社会公众、技术人员和政府官员之间在垃圾处理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在公众中形成客观的垃圾危害观念; 消除负面新闻的观念扭曲效应; 建立和完善对于垃圾处理地居民的环境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Fischer,F.,1995, Hasardous Waste Policy, CommunityMovements and the Politics of Nimby:Participatory Risk Assessmentin the USA and Canada in F.Fischer&M.Black (eds) GreeningEnvironmental Policy:The Politics of a Sustainable Future, ST.Martin’ Press,165- 182.

[2]Michael Valenti, 1995, the early days of incineration,Mechanical Engineering, May95, Vol. 117, Issue 5, p72- 77.

[3]张震东. 托克维尔论民主社会之自由问题, 载于戴华, 郑晓时主编《正义及相关问题》[M]. 台北: 中研院社科所, 1991.

[4]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等. 美国地方政府[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12.

[5]陈俊宏. 永续发展与民主: 审议式民主理论初探[J]. 东吴政治学报, 1998, ( 9) : 85-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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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政管网建设管理技术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排水管网来说,按照“谁排污谁负责”的要求,管网系统基本上分为公用主干管网和专业管网两大类别,其中,公用管网一般由政府出资建设,由排水管理处进行审批、管理维护;而专用管网则由工矿、企业出资建设,其所有权属于工矿、企业。无论在功能还是在结构上,城市排水的管网系统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由于主干管网与专用管网之间管理主体的不同,造成了一些两类管网之间的衔接问题。

1.管网管理真空问题

如责任管理单位土地产权结构发生变化后,土地的使用权可由所有者自由支配,因此导致了专用管道的所有权及维护责任不清晰;又如随着一些工矿、企业的倒闭,其专用管网则将失去正常的维护保养;这些问题都会造成该部分专用管网成为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

2.管线情况复杂,排水设施存在未交接等问题

根据调查,新疆排水管理处现辖的人行道、房产直管房院内及开放式物业小区排水管线均未经过正式的交接验收,设施极不规范且管线情况不明,部分设施超期服役情况严重,养护维修困难;此外,近年新建的道路排水设施,由于施工单位众多,施工质量良莠不齐,造成交接困难,市民反应强烈。

3.责任单位不负责任问题

如在地下管线施工过程中,排水设施经常遭到破坏,由于排水管线出现问题后反映周期较长,发现问题后责任单位一般不能及时处理,造成了排水管理的被动和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这些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公用主干管网与专用管网之间管理的良好衔接,依赖于政府管理体制和方式的改进,依赖于政府与社会相关方面之间的无隙合作。

因此,如何借助于现代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结合国内外市政排水事业的运作模式和改革经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城市排水管网的长效管理机制,消灭城市排水管网衔接管理方面的空白和缺位,将是本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二、市政管网建设解决管理问题的对策

1.政府机构的调整

对于城市公共事业管理部门调整的依据,在理论上,依据系统集成方法,根据当前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程度,相互之间耦合程度较高的,可以通过重组形成新的系统,相互之间耦合程度不高,可通过设立公共模块,将其中的有一定相互关系的模块,构成非实体的子系统。而在实践当中,可以参考的重新调整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的依据是:管理的对象,如供水、排水管理部门管理对象是水及相关设施等;部门的职能,当前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规制定,法规的执行和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程度,即在发挥部门职能时,需要同其他部门进行配合的程度。

2.政府职能改进

为了使得当前具有不同资产属性的管网能够发挥协同效应,第三方的政府应在其中扮演相应的角色,除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执行之外,还包括下列的职能。

经济措施的支持,排水管网和附属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是关系到居民生活,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大事,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各级政府都通过各种经济措施支持其建设和运营,主要的方式有:政府直接投资。当前,我国政府的国债方面的一个重要的应用,主要就是在公共设施的建设上,未来应继续这方面的应用,并可以通过财政直接投资的形式加以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城市主干网等设施的运营企业,由于当前各地排污费尚未完全征收,征收标准也尚未到位,监管力度也尚未达到应有水平,这些原因都可能导致管网以及相关设施的运营企业出现排污费用不能弥补其运营费用的情况,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进行补贴。

加强对管网运营的监控,政府对管网运营监控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专用管网的监控。由于管网运营企业没有处罚的权限,因此,对于专用管网的监控就必须掌控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手中,通过技术的手段,对专用管网的排污情况进行监控。此外对于产权分散的业主所拥有的专业管网,需要对物业运营进行一定的监控,提前干预,以避免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对排水主干网的监控。监控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以资产所有人的身份,对于管网运营者的运营行为进行监控,并实施所有人的相关权限;其次是以政府管理者的身份,对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并接受投诉等,特别是对于资产可能不属于国有资产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进行有效地监控。

三、结语

城市排水是城市市政工程的主要基础设施之一,有效地控制城市排水,同时也是控制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对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影响。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对于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对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但从目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来看,或局限于污水处理领域,或局限于排水管网的技术性问题,对于多元责任主体下的管网管理模式的研究还基本属于空白,文章的研究将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对于更好的开展我国城市排水管理的实际工作,解决实际管理工作中的困惑和难点,更具特别的实践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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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包含重工业在内的第二产业迅速拓展,资源消耗量逐年增加,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负担,甚至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核心产业、区域建设规模、生态环境等均不相同,农村环境污染在形式、源头、布局、危害等方面独具特点。浙江作为我国经济较发达的东南沿海省份,农村土地面积较大,因农业不合理种植、工业生产等原因而形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凸显,生态环境被破坏,空气、土地、水源等都受到一定的侵害,威胁人体健康的同时也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妥善治理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至关重要,相关研究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

一、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一)农业生产污染

农业生产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和核心产业,规模巨大,不合理或不科学的农业生产方式会引发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浙江省农业生产污染主要表现在化肥、农药、农膜污染。

1.化肥污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对粮食生产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浙江省农田或相关土壤中的氮、磷污染即是因为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与流失。氮肥喷洒于田地内,土壤无法在短时间内有效吸收,若此时进行农田灌溉或遇到雨水天气,氮肥即可溶解并随着水流渗透至地下,污染地下水与河流。磷肥的使用与流失亦会导致上述后果。据调查,磷肥较难被农作物吸收,其吸收度仅为20%,剩余磷肥即会对农田、土壤及附加水源造成破坏与危害。浙江省2016年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地区于2016年共使用化肥87.52万吨,每公顷播种面积使用量达到359公斤。化肥的持续大量使用必然导致大量流失,不仅造成河流的富营养化、土壤酸化或板结等问题,更可能产生其他有毒物质,如亚硝酸盐。

2.农药污染

浙江省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的目的主要是防治害虫、控制农作物的生长。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为了彻底防患害虫的生长、蔓延,增加产量,农户往往会大量使用农药,农药的不恰当使用、蒸发与渗透等都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浙江省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地区2016年使用农药达5.65万吨,每千公顷耕地的使用量是0.00588万吨。农药在蒸发后可直接随大气流四处扩散,遇水落入土壤或河流中,即可污染水源与土地,并威胁人体健康;农药的喷洒亦会伤害其他有益生物或植物,破坏生态平衡。

3.农膜污染

农膜,即塑料薄膜,是由聚乙烯及其他树脂构成的薄膜。浙江省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将农膜铺设于土壤上,以达到增高温度与湿度的目的,同时抑制杂草形成。浙江省农村具有大量的农作物塑料大棚、温室大棚、蔬菜田等,农膜的使用量逐步增加。浙江省年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2016年使用农膜量分别为5.54、6.75万吨,而当年的耕地总量分别为996.59、960.22千公顷。浙江省农村耕地总量在减少,而农膜使用量却逐年增加。农膜是当前农村环境的主要塑料污染源,农膜无法彻底回收或不回收而埋藏于土壤内,难以被降解,即会导致土壤内的水分流通不畅,对土壤结构造成破坏。

(二)工业生产污染

随着浙江省乡镇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招商引资,大量乡村企业逐步形成,工业生产污染成为浙江省农村地区的另一重要污染源,主要包含废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

1.工业废水的排放污染

浙江作为我国最大的加工制造省份之一,其农村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中小型的加工制造企业。企业的生产运作离不开水,工业废水若未经过相应处理而直接排放,污水即会流经土地并渗透至土壤下,污染耕地和地下水,直接被排放至河流,会污染饮用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浙江省许多中小型农村企业排放出的污水均未受到一定的处理或中和,多含有大量的重金属,不仅无法被各种植物吸收,还会对附近土壤形成破坏,造成土壤中重金属超标、土壤酸化、板结等。此外,化工、肥料等生产企业甚至会排放出有毒污水,阻碍农作物和有益植物的生长。

2.固体废弃物的堆弃污染

固体废弃物,即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废渣。随着浙江省农村地区加工产业与电力能源、家用电器及塑料模具等机械用品生产行业的发展,各种固体废弃物显著增加。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并未设置相应的排污设施,甚至将废弃物直接堆弃在空地中或排放于河流内,固体废弃物经过雨水冲刷与侵蚀,即可能将大量的有机质和氮磷成分融入土壤中,导致土壤中的重金属超标,污染性物质不断聚集,污染土质或水源。

(三)农村生活污染

农村生活污染作为浙江省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第三大污染源,其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即农村常住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垃圾,包含厨余垃圾、废弃物品、人体排泄物等。随着浙江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物质生活逐步丰富,由此而形成的各类生活垃圾逐步增多,生活垃圾的处理与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目前,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染的关键是生活污水排放量大且分散,污水来源众多,如清洁废水、垃圾堆渗漏等。同时,大部分家庭或村庄并未设置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网,多直接倾倒在土地上或河流内,污水渗透进地下,污水中的氮、磷物质即会破坏土壤结构,污染水源。

二、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基层政府和村民的环保意识淡薄

浙江省农村基层政府、村民仍保留较为传统的生活观念,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一是村民在生活中仍保留着大量破坏环境与生态平衡的不良行为,同时随着农业耕作技术和生产模式的改变,村民为保护农作物、避免受到杂草、害虫的侵害、提高产量、降低劳动量,开始不断使用各种农药、化肥,破坏土壤结构,也污染了河流湖泊。二是农村基层政府环境保护观念不强,过于追求地方经济发展与个人政绩,盲目招商引资,缺乏对企业性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考量,也未设置相应的环卫设施,继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落后

农民因教育背景不足或科学文化水平较低,大多依照传统的生产方式、耕作经验实施农业生产,生产方式仍滞后,并未严格依照不同种子、农药或化肥的使用剂量、使用步骤或章程等,而是各自土地、各自生产。长此以往,这种耗竭式生产模式和随意施用化学制剂、地膜等,会形成大量的废弃物,污染土壤与水源,更会阻碍农作物的生长与人体健康,最终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失衡。农村环境污染因家庭生产经验不同而不同,点多、面广、分散且处理难。

(三)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规章不完善

就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国家并未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虽然浙江省依据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制定了相关规范章程,但是缺乏专业性和细致性,并未严格针对各个农村地区的具体环境污染问题形成防治措施和保护方式。同时,尚未对政府、乡村基层管理组织等在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问题治理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等做出规定,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评价考核制度等,这就增加了环保部门对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难度。

(四)农村环境保护体制的建设滞后

目前,浙江省已形成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制度是以城市和重点污染源为基础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体制的建设较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滞后不仅使得基层组织在解决当地环境污染问题上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工具,而且造成“环境保护并不重要”的错觉,让当地农村管理组织忽视环境保护问题。乡镇级别以下的政府管理机构基本未设置专门的环保部门或专业的工作人员,农村环境保护设施也较少,设置成本高且使用率低,地方财政投资不足。

三、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环保意识

对浙江省生产生活和经济结构而言,农村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其不仅是城市居民各类生活物质的供应地,更是广大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该省经济体系的关键主体之一。因此,维护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健康、有效防治环境污染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应积极转换观念,给予农村地区环境保护问题以足够的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基层组织和村民的环保意识。

1.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应增强环保意识

强化对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的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增强环保意识,形成科学的农村地区发展观,真正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纳入实际工作体系中。

2.政府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若想在短时间内促进农村居民形成较强的环保意识,政府应主动牵头,通过环境管理、农业生产、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广泛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科普宣传、文艺汇演等,增强村民的环境管理和保护观念。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规章,完善环保制度

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的缺位,不仅严重影响了区域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更使得地方政府缺乏重视,甚至形成忽视和纵容行为,加剧农村环境污染。因此,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制度是该省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国已形成的有关环境保护或治理的法律法规,均以城市环境污染或特大污染源为考察基础,针对农村地区的立法则相对空白,部分法律法规或章程中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了相关论述,但较分散、缺乏系统性。因此,浙江省在设计形成农村环境保护的法规、章程时应综合考量:以国家已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基础,紧密结合本省农村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立符合当地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活状态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置专业的工作人员,制定监督、奖惩机制,以保障现有法规章程的具体实施和效果。

(三)科学使用农用化学物,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生产污染是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应注重科学使用农用化学物、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1.科学施肥,合理把握耕地中的化肥使用量,降低化肥流失造成的污染

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村民收入,恰当使用各种有机肥料,如农作物秸秆、动物粪便等,减少化肥的使用。积极优化农业施肥技术,依据农作物所需肥料的类型和多少、土壤中所含肥料的成分与供应能力等准确评估施肥种类、总量和最佳时间,继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化肥的效能。

2.科学用药,降低农药渗透的环境污染

村民应严格依据《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规范科学恰当的喷洒农药,积极发展生物农药在浙江省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应用,减少化学性农药的使用,开发并促进广大农民使用预防害虫形成的农业生产方法。

3.采用降解技术,防治农膜污染

设计形成农膜使用标准与农膜污染防治规范,并制作成册,积极推广至各家各户,促进村民对于农膜污染和农膜危害的了解,严格控制农膜使用量。积极引进光降解、生物降解等农膜降解技术,降低每年农膜在土地中的残余量。

(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监管,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相比于浙江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系统显得贫瘠而不完善,尤其是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浙江省各级政府对城市的财政投入往往高于当地农村建设投入,针对保护农村环境、防治污染的资金投入更是不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地区的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因此,浙江省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地区的环保设施建设和工业生产监管,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1.积极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

在乡政府或重要村落设置垃圾中转站,在各个村里安装一定数量的垃圾箱,安排专人进行整理和清扫,并定期运送至中转站,而后进行科学的焚烧或掩埋。

2.有效治理农村污水

通过改厕、改厨、改栏等方式,治理农村污水,并积极试用湿地处理等先进的污水处理方式。

3.降低工业污染

基层管理组织应制定招商投资标准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标准,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严格工业生产过程的监管,降低工业污染。

四、结论

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是一个涉及层面较多的复杂问题,不仅影响着农村地区的土壤结构、水源质量、生活状态,而且关系着农作物的生长、产量,以及居民身体健康。各级政府应积极转变观念,将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切实纳入工作体系,制定相关规范章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同污染类型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合伟.浅谈农村环境问题[J].世界家苑,2012(7).

篇11

【关键词】循环经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模式

随着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的潮流,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并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推行环境会计、进行其信息披露对于加强我国环境保护,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循环经济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我国在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指出,循环经济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循环经济改变了传统经济“资源—产品—废物”的线性增长方式,取而代之的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实现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其重要意义在于: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循环经济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循环经济符合经济全球化和打破国际贸易壁垒的要求;循环经济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能够有效保护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有利于提升社会发展水平。

二、环境会计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作用

(一)环境会计可以客观评价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

环境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揭示企业对社会的环境责任与义务,评价企业的社会效益,以满足社会各方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因为对企业的评价不仅应以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为准,还必须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考虑其社会效益。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经济增长的GDP中,至少有18%是依靠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透支获得的,拉动GDP增长的几乎是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由于传统的会计核算未将环境资源的消耗和补偿列入国民经济的核算体系,不能充分反映企业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了GDP的虚增,国民经济的虚假繁荣。环境会计则恰好能弥补传统会计在这方面的缺陷,将涉及资源和环境的经济业务纳入核算对象,将企业在资源循环利用中发生的相关活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的影响进行充分的揭示,以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

(二)环境会计可以核算循环经济给企业带来的收益

循环经济模式强调对资源的不断循环利用,要求及时提供资源投入、产出、使用效率及环境变化的信息,而传统会计未将环境要素纳入其核算体系,提供的信息无法满足循环经济发展对环境资源信息的需求。而环境会计最终的目标是要提供并公示这些环境会计信息。循环经济要求将生产出现的废物尽量转化为其他生产的原料,这必然就节约了资金的耗费,而传统会计对此并未过多关注。环境会计则要求核算资源重复利用的成本,其中也就包括了循环经济模式下将产品变为再生资源的支出。同时,由于合理地利用了产品和废弃物,产生了一定的收益,如国家补贴、减少对稀有资源的购买等。

三、循环经济模式下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

我国目前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尚未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会计界有的将环境会计信息按传统会计的六要素,即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资本、环境收入、环境费用、环境利润来进行讨论。但其确认、计量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在操作上有相当的难度,可行性较差。借鉴世界各国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及结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应包括能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环境成本、环境收益以及不能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环境绩效两个方面,这样便于操作。

(一)货币化信息——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

1.环境成本

关于环境成本的定义,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认为: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或被要求采取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这一定义指出了环境成本的形成来自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据此,我国可以将环境成本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1)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是指为了直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而发生的成本。包括防止公害、保护环境、循环利用资源所发生的成本。(2)生产经营前后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是指为了抑制在生产经营之前及之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付出的成本,以及为了抑制包装物等的消耗和废弃而付出的成本。主要包括:购买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等发生的绿色采购成本;为了降低包装物等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发生的成本;为了对产品、商品等的回收、循环利用、再商品化及适当处理所发生的成本。(3)环境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成本,是指在保护环境的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为了降低不良环境影响所付出的成本以及与社会交流所付出的成本。具体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的完善及运行成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环境宣传成本;环境监测成本;环境教育经费;景观维护等改善环境措施而发生的成本。(4)环境保护的研究开发成本,是指用于研究开发的成本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成本。主要包括:环保产品及增加原产品环保功能的研发成本;材料选择、生产工艺流程设计、环保包装设计的研发成本。(5)社会环保活动中发生的成本,是指在社会活动中发生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成本,这些成本支出虽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但有助于企业提高社会整体环境保护效益。主要包括:对从事环保工作的社会组织、团体、个人等给予的捐赠、赞助;向当地居民提供环境信息所发生的成本。(6)环境损害成本,是指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给环境造成损害而发生的成本,即企业对环境损害作为补偿和赔付而支出的成本。主要包括:排污费、专项治理费用;赔偿金以及罚金。

2.环境收益

环境收益是指由于企业积极实施各种环保措施并参与环境治理给企业带来的能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是取得的实际收益。主要有:对回收的产品、商品进行处理后得到的有价物的销售收入;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收入;由于采取某种污染控制措施(如购置环保设备、环保技术研究等)而从政府取得的不需要偿还的补助或补贴;国家颁发的对环保作出贡献的奖金;国家拨给企业的用于治理环境的专项资金;接受环境保护方面的捐赠收入。二是费用的节减。主要有: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将会享受到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从而减少了税费支出;资源投入费用的节省。如由于循环利用或有效利用资源引起的原材料费用的节省,由于水的循环利用引起的用水费用的节省等;企业治理环境污染所发生的支出可能会低于过去交纳的排污费、罚款等支出;从金融机构取得低息或无息贷款,从而节约利息支出。

(二)非货币化信息——环境绩效

环境绩效是指企业所做的环境管理工作及其效果。例如,对国家环境法规执行得如何,对环境造成了多大的污染,对环境保护作出了哪些贡献,环境质量有何改善等等,有些难以用货币单位计量而只能采用某种技术的或实物的计量手段去衡量。

1.环境质量情况

环境质量情况是披露企业环境绩效的最重要的内容。环境质量主要包括以下项目:能源的耗用量;污染物排放量;使用过的产品、容器、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情况;主要环境质量指标的达标率;发生的污染事故情况及对环境的危害情况等。2.环境污染治理情况

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时,自然就要进行污染治理,因此,披露环境污染治理情况也是反映企业环境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项目有:污染治理情况,包括污染治理投资额、项目完成数、污染物处理能力、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等;从事环境治理、检测、研究的机构和人员情况;建立治理污染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情况;污染物回收利用情况等。

3.环境法规执行情况

我国按照协调发展、预防为主、环境责任和公众参与这四项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法律、法规。那么企业的执行情况如何也应反映。主要包括:“三同时”制度的遵守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情况;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事项、原因、分配的责任指标及其完成情况,以及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的取得情况等。

4.其他

其他还有如企业执行的环境政策、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计情况等等。

四、循环经济模式下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模式

根据上述分析,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可分为货币化信息和非货币化信息,其披露模式就可以从货币化信息披露模式和非货币化信息披露模式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货币化信息的披露模式来源于/

1.在现有财务报告框架内披露

(1)在现有财务报表内披露,但不单独立项。这是将货币化环境会计信息融合到现有财务报表的有关项目之中予以披露,而不单独立项的一种披露模式。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和实务中采取的就是这种做法。例如,将企业交纳的排污费视同一般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用于环境保护的设备列为一般的固定资产,不作特别披露。这种方式下无法体现企业环境管理的状况和水平,而且会使那些注重环境管理的企业因环境支出导致费用增加、净利润减少,挫伤企业的环保积极性。显然,这种做法不能适应环保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并不可取。

(2)在现有财务报表内披露,并单独立项。这是一种把货币化环境会计信息直接添加到现有的会计报表正式项目中予以披露的一种模式。即在现有的会计报表内增加项目,以某种合适的项目名称对货币化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单独披露。例如,在利润表中增设如排污费、环保研究开发费、政府发放的污染治理补助等专门项目,以反映发生的环境成本以及披露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所导致的收益。

(3)在附注中披露。货币化环境会计信息除了可以在财务报表内反映外,还可以在附注中披露,这些补充资料可以是文字的或是数字的,详细的或是简略的,相互连贯的或是独立的。

2.编制单独的环境成本报表和环境收益报表

前两种披露模式都是将环境会计信息与传统的会计信息合并披露,并没有对原有会计报表的模式和结构进行太大的改动,便于操作,易于为会计人员所接受。但是,这种模式容易引起混乱,导致对会计信息的错误理解。因为传统会计信息和环境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如果将二者合并在一起,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无法对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而准确的评价,并降低了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如在附注中加以说明,等于把环境会计信息置于传统会计信息的附属地位看待,这与目前循环经济对环境信息的需求很不相称。因此,为了强调突出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便于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一目了然地了解到与环境问题有关的货币化信息,企业可以编制单独的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报表,单独披露在环境方面的耗费和收益。

(二)非货币化信息的披露模式

由于环境绩效信息主要以非货币性信息为主,而且环境科学方面的技术指标值非常专业,因此一般应以编制单独的环境绩效报告为宜,使环境绩效的披露更加集中、全面和系统。在编制初期,为易于操作,不妨先以文字、图形、表格和实物数量、技术指标等为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环境绩效报告应以列示一系列环境技术和经济技术指标为主,并逐步过渡成为一种通用、正规、严谨的信息报告工具,以便同时满足多方面的信息需求,使企业对外披露的环境信息能够发挥最大程度的效用。

基于以上分析,在环境会计实施初期,以及环境问题并不突出的行业,利用现有的披露形式(不单独立项的做法除外)予以披露是可行的,但是随着环境会计理论与实践的逐步成熟,特别是在环境问题突出的行业里,最终还是应该编制独立的、通用的环境会计报告书。

在借鉴国外环境会计理论的基础上,我国一定能够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而有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