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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支持文化建设发展的总量不足尽管辽宁省财政对文化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文化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但就总体而言,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作为衡量文化建设投入的两项重要指标,即文化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事业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比重都偏低。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首先,在财政投入的用途上,工资等维持性开支所占比例较高,而用于发展文化建设的经费严重不足,因此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其次,财政支出项目结构不尽合理,导致有限的财政支出未能全部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
(三)财政投入的城乡、区域结构失衡辽宁省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无论是经费的基数,还是经费的增长速度,都存在明显差距。从城乡结构来看,省会沈阳及其它中心城市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较多,增长较快;而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则长期缺乏必要的财政投资,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比较明显。
(四)公共财政在促进文化建设发展中的定位模糊地区文化建设主要由公共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部分组成。公共财政对这两方面发挥的作用应当有所区别,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依托,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等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而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应当以市场调节为基本手段,以经济效益为第一目标,通过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为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文化产品产业化。
辽宁省文化产业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包括:对于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发挥长效激励作用,针对文化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时效有限,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驱动力;税收优惠力度偏小,难以成为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增长点;公共财政的扶持在社会实践中主要偏于实力比较强大、拥有雄厚政治资源的国有文化企业或国家控股文化企业,而对于比较弱小、相对更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文化企业扶持力度较小。在无形资产难以有形质押的情况下,相对安全的投资对象必然获得有限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金融资本的青睐,愈是资金困难的民营中小文化企业获得融资愈是困难。“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二、优化辽宁省文化建设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增加财政投入基于前文分析,辽宁省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建设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比重都偏低,因此,应当逐年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绝对量,提高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同时应当进一步拓宽文化建设投入来源渠道,重视文化事业费等专项用于文化改革发展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省内具有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的文化项目,对省内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文化项目,对知名文化品牌和具有领军、先导作用的文化项目,对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潮流和方向的新兴创新型文化产业,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事业应当予以重点扶持。
(三)加强文化领域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大批掌握最新科学知识和精湛专业技能的文化人才。文化建设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增强文化建设“软实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文化人才的培养。因此,财政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应当协调文化、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文化人才工程”,鼓励各类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要制定优惠资助政策,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省内发展;扶助省内高等院校人文学科和文化艺术类专业,提高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文化后备人才的培养;设立专项财政资金鼓励基层文化骨干人员进修培训。
二、关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过程公平
随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上升,高等教育规模不断壮大,国家财政投入及资助力度持续加大。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引起关注。高等教育的资源利用效率是影响学生平等享有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的决定性因素。国家的财政政策开始关注如何提高高等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过程公平。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政策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资源的利用情况。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后4%时代怎么办成了社会热点。其中最引起关注的是投入的经费如何支配,也就是资源利用的问题。从投资体制入手,国家进行了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方式的改革。中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经历了从“基数加发展”到“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再到“基本支出加项目支出预算”的变革历程。1955年至1985年,中国采取“基数加增长”的高等教育拨款模式,但这种模式不利于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控制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1986年,国家开始采取“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等学校经费的利用效率。但是,没能切实核算高校的实际成本,导致各高校过多地依赖在校生人数作为拨款的参考依据,只注重学生规模的扩张,忽视了办学质量。2002年至今,“基本支出加项目支出预算”模式得到应用。基本支出预算是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则是学校某些专项业务活动所需要的经费,在高等学校核算中需要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4]。拨款方式的改革,目的在于提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而提高效率的价值追求并没有否定促进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教育公平并不是说要将教育资源平等分配,而是教育资源有效分配,满足高校运转需求及项目的开展,使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学生享有其该享有的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即促进高等教育过程公平。高等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是确保每位学生平等享有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是学生公平地分享学校的教育资源,以满足和平衡每个人不断发展的需要,从而使受教育过程处于公正合理状态的决定性因素。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关注,实际上是对于高等教育过程公平地追求,政策中折射出公平的价值取向。
三、方向:加强投入产出率的评估,实现结果公平
教育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的最终体现在教育结果公平上,教育结果公平是教育实质性的公平,也是衡量大学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5]。起点公平一直被视为教育公平的核心组成部分,过程公平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起点公平和教育公平成为中国以往制定政策时的主要目标导向。增加投入、提高资源利用率,最终目的是要提高投入产出效率,而机会公平与过程公平的最终结果需要用结果公平来考证。在中国当前主要强调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的教育公平政策中,教育结果公平可以作为一种客观的政策评价和监控的工具。同时,教育结果公平也将为中国教育公平的未来发展提供新思路和启示[6]。结果公平应该成为今后制定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目标和导向。加强对高等教育投入产出率的评估,不仅是对高等教育投入资金与其所创造价值之间的关系的评价,而且也是对教育质量的评估,包括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是促进高等教育结果公平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财政政策促进教育结果公平,以产出机制拨款的财政政策可以激励大学提高教育质量,使更多的注册学生完成学业,促进高等教育结果公平。
四、行动:以公平为取向,构建高等教育财政政策体系
(一)明确政府高等教育拨款的主体地位,加大投入
《国家教育与发展纲要》中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本世纪末达到4%”[7]。这个本世纪末是指20世纪末,然而,直到2012年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28%,首次实现4%的目标[8]。目前,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的均值为4.8%左右,中低收入国家的这个均值反而更高些。从高等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支出来看,2009年,该比例首次突破7%,达到0.79%,成为历史最高值,但2010年又有所下降。中国高等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始终没有超过0.8%,而该值是目前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公共支出占GDP的比例的平均值,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已经超过了1%,主要发达国家平均为1.7%。很明显,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中国财政压力不断增大。但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保证更多的适龄青年公平的享有高等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仍然需要财政拨款发挥其主导性作用。
(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是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区域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是最主要的促进公平的财政政策。由于中央财力和地方财力的差异,教育部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的经费数量差异明显,各地方政府财力不同,不同地区的地方高校的所得财政拨款也不同。这样就造成了高校间发展的不均衡,造成各地区高等教育的学生在享有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而高校毕业生涌向发达地区,又使欠发达地区在投入高等教育的收益降低,造成欠发达地区在财政上和人才流失上的双重风险。这种不公平问题,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高等教育财政支付转移要以公平为导向,并以法律形式给予保证。支付的程序及算法要体现公平原则,具体来看要加大中央政府对不发达地区的纵向转移支付,并不断推行省级政府间的横向支持。增加过渡性的转移支付金额的数量,根据各地实际支付能力与全国平均生均经费标准间的差异,给予各地发展高等教育所必须的经费补偿。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资源的差距,保证不同地区的学生享有高质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机会。
(三)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
2政策效果分析
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作用明显。从1998年到2004年的7年间,GDP增长率分别为7.8%,7.6%,8.4%,8.3%,9.1%,10%,10.1%;有效扩大了对外出口和消费需求,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1999-2003年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由6.8%上升到25%;出口商品增长率也处于6.1%~34.7%之间,说明虽面临通货紧缩状况,积极财政政策给我国乃至亚洲经济都带来了正面的影响。第二轮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将处于低迷期的经济拉回到平稳较快增长轨道,2009年GDP增长率达到9.2%,2010年为10.3%,2011年达到9.3%,2012年也保持了7.7%的增长率,居民消费需求也呈现逐渐扩张态势,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情况看,2009年以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保持了14%以上的增长速度,特别是2010年增速达到了23.3%。政政策实施期间,固定资产年投资额与递增率均呈现上升趋势。拉动经济增长,集中力量建成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西部大开发迈出实质性的步伐;特别是2008年后,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付诸实施,使得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5%,2009年则达到了30.1%,为199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3积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问题分析
3.1赤字问题
赤字财政政策是在经济运行低谷期使用的一项短期政策,在短期内,社会若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闲散资源并未充分利用时,财政赤字可扩大总需求,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刺激经济回升。但财政赤字也可能增加政府债务负担,引发财政危机。从1998年的第一轮财政政策实施以来,财政赤字问题一直存在。1998年至2002年连续5年财政赤字年年递增,2002年更是达到了3149.51亿元。2008年以来的第二轮财政政策实施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从1998年到2012年的15年间,只有2007年财政是盈余的。这反映出以中央财政投资性支出为引导,地方投资性支出为配套的财政支出规模的扩大直接导致了财政赤字规模的扩大。另外,赤字财政政策还可能诱发通货膨胀,进而引起社会动荡。
3.2经济结构失衡问题
可发现我国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期间的GDP与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特征:首先,第一产业比重在下降,而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在上升;其次,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增长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第三,我国目前产业结构中第一、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偏低,且内部结构不合理、效率偏低。而2005年美国的三大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0.4%和78.6%。自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很大部分是依靠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在2012年更是达到了70.23%。国家发改委的资料证明,2008年以来的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资金投入安排中,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电网改造的资金安排占总资金的比重达到了37.5%,而用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比重只占3.75%,这样一种偏向于基础建设和重工业的投资方式,强化了产业结构失衡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问题。
4对策及建议
4.1国外经验借鉴
4.1.1美国奥巴马经济振兴计划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美国出现了银行倒闭风潮,并且危机到了实体经济。国内生产总值下滑,失业率持续上升,自2008年8月以后,CPI和PPI变化率皆表现为紧缩状态。鉴于经济快速下滑,奥巴马政府于2008年12月提出了经济振兴计划的初步方案。主要包括:大规模改造联邦政府办公楼、大力投资公路和桥梁建设、大规模改造学校硬件设施、安装节能系统、在美国各地推广宽带网络应用、改善医院等设施等5个方面。另外,奥巴马政府在2013年年初调整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4.1.2欧盟联合应对策略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盟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应对。财政政策方面,采取了直接作用于欧盟经济、扩大内需的财政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则注重协调各成员国财政政策,尽量将各国政策措施纳入统一框架,以整合全欧盟资源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从2008年至今,欧盟的财政相关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8年至2009年末金融危机发生并不断恶化,欧盟在这一阶段将政策重心放在大规模经济刺激上;第二个阶段是2009年末希腊发生债务危机及随后出现的欧债危机,欧盟将政策重心放在救援债务危机国家和建立安全网;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欧盟将政策重心放在强化财政纪律上。
4.1.3俄罗斯稳健财政政策俄罗斯普京政府实行中性稳健的财政政策,利用减税来促进经济增长、财政收支平衡、稳定财政。并设立财政稳定基金,将政府在资源丰沛期获得的一部分“超额”收入存储起来,以备资源枯竭时使用,以便化解财政收支不可持续性带来的财政风险,保持政府预算长期稳定。出于这一目的,俄罗斯于2004年开设稳定基金。短短几年内,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攀升为俄罗斯稳定基金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全面下行的情况下,储备充沛的俄罗斯稳定基金有效发挥了抑制经济波动、减缓经济衰退、加速经济复苏、保障国家预算平衡、防范财政金融危机发生的积极功效。
4.2几点建议
第一,慎用赤字财政政策,特别是连续使用。政府采用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发行国债扩大政府投资、刺激经济增长是必要的,但从中长期来看,正向的政策效用不一定大于逆向效用,也不会总是可持续积极的。因为赤字财政政策以国民经济中存在闲置资源为前提,但闲置资源毕竟有限,长期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超过经济承受能力,会导致经济过热,引起通货膨胀。故而,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必须审时度势,谨慎而行,政策调整要留有余地和空间。第二,权衡短期与中长期发展,调整财政收支结构,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经济结构调整考虑,调整财政政策,努力改变我国经济增长主要由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投资、出口、内需三驾马车共同拉动的局面,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系统规划,进行全面绩效管理。增加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实质上扩大内需,以解决民众的后顾之忧,从而带动消费拉动内需,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内需不足的问题。第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财政政策运行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等,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的运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财政倾斜于民生,保障并改善民生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灵活就业
虽然每一年我国财政在就业方面的资金投入都有较大的增长,但这并不能满足我国愈加严峻的就业形势。因此,政府应当以公共理财理念为出发点,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行政管理费用支出进行大力的整顿和压缩,将公共财政倾斜到民生领域,增加就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建立长效的就业财政机制,促使就业工作取得保障性强的、长期的财政支持。新形势下,小群体创业及中小企业等在解决自身就业问题时为社会大众提供了良好的劳动力需求空间。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扶持它们,在信贷、资金及税收等各个方面为他们提供支持,逐步形成中小企业群体,致力于将社会的不同素质、不同层次的劳动者广泛吸收到这一群体里来,确定灵活就业的行业标准及范围,完善税费减免措施,从而健全财税扶持政策。对于灵活就业范围内的自谋职业人员,政府可以给予重点的财税支持,鼓励人们积极创业,从而有效带动就业。
(二)加快社会保障改革,完善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支持
在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所有群体里面,农民工遭受的损失最大,一旦他们失业返乡,就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即便他们能够享受家庭保障机制及农村土地保障机制等,但依旧无法将他们的生活影响降低,从而造成农村的消费能力低下,不利于实现刺激消费等宏观的经济调控政策,严重时甚至会冲击社会和谐。因此,政府应当加快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培训农民工,鼓励并支持他们自主创业,通过财政拨款加大对农村公用设施的投入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其一,将农民工吸收到工伤保险体制里面,将农民工遭受的职业风险有效分散甚至化解;其二,针对农民工构建医疗保障体系,帮助因病陷入生活窘境的农民工化解风险;其三,构建养老保险政策,为农民工的晚年生活提供财政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真正的养老待遇。
三、健全消费税政策,加快发展对外贸易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改革并健全消费税政策:适当扩大消费税范围,将裘毛皮制品、高档美术制品、高档实木家具、保健品等纳入到消费税征收范围之内;一些洗涤、洗浴等企业消耗水资源较大,应当对它们征收消费税;公共汽车轮胎、酒精等一部分人民生活、卫生的必需用品应当停止消费税的征收。与此同时,要针对持续完善的消费税制度构建立法程序,将国内税收负担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促进国内制造企业积极生产并进行出口贸易活动,加快发展对外贸易。
四、全力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持久战
重点开发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来刺激其经济潜能的发挥,财税政策应当通过特定的作用方式和工具组合,注重以经济杠杆来重新调度和倾斜配置一部分经济利益,起到引导、激励和约束当地政府和企业加快经济起飞和形成新兴中心区域的作用。对于国家鼓励的产业和投资领域,实施税收优惠、投资补贴、加速折旧、贴息等优惠措施;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二)针对限制开发区实施支持补偿型财税政策
限制开发区的开发潜力不大,重点应落在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上来,财税政策应当对这类区域加大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并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减免税收主要用于发展限制开发区的特色产业;设立专门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修复和维护;对于直接受益主体收取适当费用来充实相应生态补偿基金,考虑采用从水资源费、水电费、旅游收入等渠道筹集受益者补偿资金,加快建立按照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量征收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征收机制。
(三)针对禁止开发区的保障———补偿型财税政策
禁止开发区必须杜绝各种开发活动,但地方行政职能的执行需要必须得以满足,对此类区域,财税政策的定位是以转移支付等保障地方政府的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加大生态补偿的力度。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转移支付,加强生态修复。
二、构建与我国主体功能区发展建设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体系
(一)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1、改革现行税制,使财政收入规范和稳步增长。第一,通过税费改革,理顺税费关系第二,将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分配方式转换为大多采用共享税方式的形式,以有利于调动各省建设主体功能区的积极性。第三,适时开征新税种,扩大财源。
2、优化税制结构,建立促进生态环境管理的税收体系。第一,利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调节导向,引导人们的消费结构。第二,调整资源税,开征环境税,加大环境污染惩处力度。第三,积极推进适合各主体功能区的财税体制改革试点。
(二)构建与主体功能区相协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科学合理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企业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2、构建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
3、构建针对主体功能区的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可通过多种形式,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资源保护区倾斜。
4、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三)构建与主体功能区政策相适应的预算投入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据统计,1991~1995年,中国污水处理能力年增长率为8%,但达标排放量的年增长率仅为1%。由此可见,我国有限的环保投资并未产生应有的效益。这一问题的产生,除了环保设备技术含量较低外,主要在于以下二方面:一是环保资金使用过于分散且缺乏监督。目前我国环保投资的大部分都用于各个点源的污染治理方面,用于区域性综合防治的投资很少,这种“撒糊椒粉”式的环保投资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大大削弱了环保投资效益。而这种资金使用分散的状况又与资金来源分散有很大关系。作为污染治理资金主要来源的“三同时”环保投资主要来自各企业,又用于各企业,排污费也是以环境保护补助金的形式返还给企业使用。这样的运作过程必然使得整个社会疏于综合利用,造成资本和资源的极大浪费。此外,由于环保资金的使用缺乏预算约束机制和有效的监督考评制度,许多企业把应该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挤占或挪用,或将治污资金的相当比例用在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人头费及其它装备上,而不是用在排污设施方面。二是现行环保投资的行为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严重滞后于社会整体的市场化进程。由于规模经济、技术特征和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环保投资带有极强的社会福利色彩,属于国家垄断性行业,既不允许国内社会资金的有效介入,又缺乏一套严格规范的、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以保障投资主体的合理权益。这种机制在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的同时,也使环境公用部门普遍出现低效率现象。
二、促进环保投资发展的财政政策取向
从促进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的财政政策来看,其思路应是:国家财政除应直接承担起市场不能或不愿介入的投资责任外,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各种财政手段,推动环保投资的市场化改革,这是增加环境保护投入,提高环保投资效益的治本之道。具体举措如下:
(一)增列环保支出预算科目,建立财政环保投资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对重大环境问题的调控力度
经济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这些国家的环保投资占其总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中国财政环保投入由于在国家预算中不被单列,因而既不利于统计,也不利于监督,更不用说保证其占预算总支出的比例了。为此,笔者建议在国家财政预算科目中单列环境保护支出项目,在此之下具体分列新建项目防治污染的投资、老企业工业污染治理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等项目,并立法规定其支出额度和增长幅度,以确保国家在环保问题上的宏观调控力度。
财政直接参与环保投资,如下二点至关重要:一是财政应是在划分各投资主体环境事权的基础上,承担起一些公益性很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污染综合治理以及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等方面的投资任务,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囊括应由企业和个人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原则承担的环保投资。二是财政的投资行为也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贯彻“自负盈亏”的原则。
(二)运用各种激励性财政政策,调动企业和个人环保投资积极性
以当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现状,要想在一定的时间内遏制环境整体恶化的势头,仅仅依靠国家有限的财政支撑不仅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合理的。“解铃还需系铃人”,引导市场力量自觉防范、治理污染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为此,财政可运用以下政策:(1)提供优惠贷款,即对企业环境投资项目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2)对企业投资于防污设备给予投资抵免、税前还贷、加速折旧等多种形式的税式支出。许多发达国家常用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政策刺激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财政除对废物利用给予直接税收减免外,还应允许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如无公害的生产设备、特定基础材料产业结构改善用设备等实行加速折旧制度,这样不但可以把污染的可能性扼制在萌芽状态,还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先进技术,加速设备的更新换代。其次,应加强税收支出对治污领域里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推动作用,将政策优惠的重点从事后鼓励转为事前扶持。(3)在环保融资中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地说,可发行环保债券或建立环保基金,对个人或企业购买环保债券或存入环保基金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所筹集资金主要贷给企业购买环保设备,实现环境达标。(4)利用财政资金或专项基金对环保产业和有明显污染削减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贴息。此外,政府还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的援助。
(三)改排污收费制度为污染征税制度
为改变目前环保资金使用分散及监督不力所造成的低效率,有学者认为可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排污费纳入预算管理,由政府集中统一使用,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但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对超标企业的惩罚性消极手段,不能激励企业主动积极降污,也就是说,该项政策带有先天缺陷。而对污染课税不仅能激励企业积极创新,提高治污水平,使社会生产达到最适点,而且便于形成由政府统一使用的、有着严格预算约束的专项环保资金来源,因而以对污染课税来代替排污收费制度,不仅能带来效率生产,而且还能有效解决排污费等使用分散和缺乏监督所造成的环保投资规模不经济问题。
第一,财政政策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需要高额的资金投入,现有财政政策支持的主要手段为财政补贴,包括直接补贴、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研究与开发委托费和财政基金等形式。政府部门通过财政补贴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金融部门对其技术创新项目的投入。通过财政补贴来满足金融部门盈利的需求,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通过金融融资来满足其技术创新项目的资金需求。除财政补贴外,税收也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税收优惠来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成本,降低创新风险,促进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第二,财政政策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培育。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普遍存在成本较高而消费市场认同度低的问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培育也相应地成为其自身发展的瓶颈。通过财政政策中的政府采购拉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需求,有利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市场。
第三,财政政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利用。资源的利用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内的现有资源能耗、设备利用等,同时还包括对于人力资源的利用。财政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等手段促进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流动,有利于发挥财政政策的资源配置功能。第四,财政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阶段的成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阶段是其发展过程中各组成要素在某一点上发展程度的集合,包括技术要素、创新路径、主导设计、产业规模和市场环境五个方面。政府利用财政政策各种政策工具组合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投入和产业市场形成,从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阶段的进一步成熟。综上所述,财政政策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培育、资源利用和发展阶段四个方面均有推动作用,而这四个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效果。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效果的四个要素需要多个指标描述,利用多指标讨论财政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市场培育、资源利用和发展阶段的影响,可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来实现:财政政策ξ为本模型的外源潜变量,x表示外源指标组成的向量,Λx表示外源指标与外源变量之间的关系,δ表示内源指标x的误差项。η表示内生潜变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效果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培育、资源利用和发展阶段四个内生潜变量进行度量,y表示内生指标组成的向量,Λy表示内生指标与内生潜变量之间的关系,ε表示内生指标y的误差项。B表示内生潜变量间的关系,Γ表示外源潜变量对内生潜变量的影响,ζ表示结构方程的残差项,反映了η在方程中未能被解释的部分。
二、模型效果测度与实证检验
1.模型观测变量的设计、收集与效果测度就本文的研究主题而言,缺乏现成的二手数据,因此,本文的数据收集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文献阅读及专家多次讨论的方式,针对潜变量最后确定了21个观测指标。采用Likert的7点量表法通过直面企业、相关会议论坛和网络形式发放问卷,调查对象主要针对企业层面管理人员、部分经济科技部门的政府官员和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根据收集的数据,利用AMOS6.0和SPSS16.0对每一组潜变量与相对应的观测变量之间的关系分别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分析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个别指标的信度评估中,观测变量的标准化负荷绝大多数大于0.6,建构信度C.R.大于0.6。各潜变量的Alpha值大于0.7。因此,对潜变量的测量表现出了良好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对于建构效度,如表1所示,潜变量因子负荷均大于0.5的接受门槛值,显示本研究量表潜变量聚合效度良好。而且,通过计算潜变量的AVE值,达到0.5的门槛值,这表明测量指标的解释力超过其误差方差,达到足够的效度。表2对各个潜变量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从绝对拟合指标来看,χ2/df最大为3.247,小于5,表示模型可以接受;各个指标的GFI、AGFI、NFI、CFI和IFI绝大多数大于0.9,虽然个别小于0.9,但也在0.8以上,接近于0.9;RMSEA均小于0.08,达到要求。从整体上看,各个因子模型拟合良好,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可以接受。2.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经验分析本部分将对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初步拟合与求解,并针对结构方程模型初步拟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最后对其假设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在初步得到因子分析的结果以后,我们将使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因子进行验证,并求出因子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模型包含5个潜变量,其中21个观测变量分别与5个潜变量之间存在关联。财政政策是外源变量,技术创新、市场培育、资源利用和发展阶段是内生变量,使用AMOS6.0软件对结构方程进行初步拟合检验,结果如表3—表5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对财政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初步拟合后,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载荷系数除发展阶段中的y45略低于门槛值0.5以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大于门槛值,达到可接受程度。从表4可以看出,模型中存在统计不显著即t值比较小的路径,如财政政策市场培育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049(t=0.235)。因此,模型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修正,剔除统计不显著的路径。从表5可以看出,χ2/df=2.754,该值小于5,表示财政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理论模型拟合可以接受;GFI=0.936、AGFI=0.910和IFI=0.908均大于0.9,拟合参数较好;NFI=0.814和CFI=0.827均接近0.9;RMSEA=0.074略低于门槛值0.08,因此,该模型拟合参数还不是很理想。
总之,从财政政策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结构方程模型初步拟合情况来看,该模型初步拟合不是很理想,需要对模型进行进一步修正。初始模型不能非常精确地反映财政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机理,因此,本文对其进行逐步的改进,从M1到M3共进行了两次修正,最终得到了一个较为理想的作用机制模型,具体改进如表6所示。在模型拟合过程中,根据修正系数MI(ModificationIndex),发现最大修正因子存在误差相关,因而转向最大的修正因子,发现观测指标y45对于潜变量市场培育和资源利用的修正因子分别为12.090和10.900,为了保持各描述指标的单因子属性并保持模型的精简,决定删除这一指标以替代增加该标识路径,模型被修正为M2。在M2中,NFI=0.903,CFI=0.914,RMSEA=0.063,不显著,因此,支持删除财政政策市场培育路径,模型被修正为M3。在M3中各自有估计参数均显著,虽然还存在几个误差相关对应的MI较大,但是因为缺乏依据可以让这些误差相关自有估计,因此,M3为财政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效果的最终模型,各拟合优度指标也比较理想,如表7所示。从表7可以看出,财政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结构方程初始模型修正后,各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载荷系数均达大于门槛值0.5,达到可接受程度。
三、结果与建议
根据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近年来,积极的财政政策仍然是必然的选择。但是,若这种政策只是靠增发国债来带动政府投资的扩张,财政债务风险会不断加大。所以,寻求化解财政风险和解决需求不足的有效措施和研究积极财政政策创新问题,至关重要。
积极财政政策取向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大的战略调整期。2003年GDP增长9.1%,从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看,主要是投资和出口。在9.1%的经济增长率中,投资拉动的贡献为70.95%,远远高于2001年的49.3%和2002年50%的水平。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盲目上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投资过多。2003上半年中央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额同比实际下降了7.7%,而地方政府的投资额同比增长了41.5%。以房地产为代表的一些行业已经出现投资过热,连续三年增幅均在20%以上。2003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8512亿美元,增长37.1%,其中出口4384亿美元,增长34.6%,进口4128亿美元,增长39.9%,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增长。在强劲需求拉动下,价格总水平开始上升,通货膨胀的压力开始凸现。面对中国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今后一个阶段内,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是在控制总量的同时,根据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从调整结构入手,适时适度地调整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和实施的力度。财政政策应由政府直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到解决长期性、战略性、结构性的问题上来。
首先,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适当地减少长期建设国债规模,并逐年适度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
其次,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的要求,紧紧围绕“五个统筹”,把机制创新作为积极财政政策调整的重心。主要是通过改革财政投入机制,拓宽积极财政政策来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思路。财政政策要更多地发挥税收、贴息、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多种财政杠杆,随着改革的深入,积极财政政策将逐步融于公共财政政策中去。
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增加有效供给
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基础十分簿弱,现代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下;工业和建筑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在这种状态下,增加需求仅仅依靠积极财政政策肯定是很难凑效的,必须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来实现。
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首先,用长期建设国债进行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特点,它不仅可以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启动农村消费市场,而且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最佳路径。其次,加大防灾、生态保护的投入,加强生态建设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这些项目社会效益好,主要靠财政投资。再次,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要依赖于农业科技的进步,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农户教育水平的提高,国家应尽早启动农村教育扶贫工程。这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最后,利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等手段来引导和扶持那些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农业投资项目。积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对第二产业传统部门的产品升级换代,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
调整结构,保证重点。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目标,除了保证国家重点基础产业的投资外,还应支持工业战略改组、优化与升级,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以全面收缩国有企业的经营战略,使其尽可能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让位于具有更高效率的其他企业。这不仅是国有企业自身和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集体企业、个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需要。对那些经战略性改组后有必要续存下来的国有企业,除少数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继续保持独资外,对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要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功能。当然,在结构调整与升级过程中,财政增量投入总是有限的,重点是盘活存量资源,使存量资源在不同产业、地区之间流动,而存量资源的流动是资本重新优化组合的结果。关键问题是目前我国一方面缺乏资本退出的必要条件即产权的市场化;另一方面又缺乏资本补偿的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结构调整和升级相联系的资本补偿就需要财政政策支持。财政可以通过发行长期专项国债来收购、封存或淘汰那些生产能力过剩的资本,使过剩领域的资本得到全部或部分补偿。
采取措施治理一些地方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首先,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尽快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行业准入的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不达标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在建工程进行清理整顿,对未达标的,责令限期改造达标。其次,要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对省以下土地实行垂直管理。凡是不符合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用地。再次,要加强监管,严格控制银行贷款。银监会要加强监管,中央银行要强化窗口指导,商业银行要增强风险意识,严格贷款审核,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扩张的行业,要从严控制贷款。最后,要加强税收执法力度,禁止任何地方和部门擅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不得越权减免税收。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重工业化时期,此次经济的重工业化是消费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以及政府政策引导的结果。今后我国扩大内需的重点应该从直接投资转向扩大消费,充分发挥消费结构升级对社会消费的促进作用,财政政策应侧重于支持汽车、通讯、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服务等新兴消费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重点扶植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工程产业、教育产业以及旅游产业的增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减少对第三产业的准入限制,向民间资本开放第三产业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使各种各类民间投资主体在优化产业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以全面提高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切实增强第三产业的有效供给。
要合理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的核心问题是资源、劳动力、投资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政府采购作为市场中最大的购买者,它可以引导生产要素向产业结构的合理方向流动。通过有计划有目的政府采购,使得需求结构处于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态势。目前我国房地产,汽车等投资增长过快,如果政府采购在一定时期内不抑制这些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必然促使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在目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就可能产生通货膨胀的危险。当然,在短期内,政府仍然需要有计划地适量增加投资过热的产业的消费需求,来消化投资过热产业的投资产品。否则,会导致生产产品过剩,很有可能形成经济滞胀。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启动消费
连续实施六年的积极财政政策,虽然保持了经济的较快增长,但消费需求不足的现象仍然突出。其主要原因是居民的社会经济预期对供求关系的影响力加大,居民的低收入、高支出预期,已成为扩大即期和中远期消费需求的障碍。因此,近期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对启动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一是尽快建立健全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消除大多数居民增加消费的后顾之忧,提高消费信心和消费水平,促进经济良性发展。二是稳定居民的收支预期,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继续贯彻执行企业“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体的财政扶持力度。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选择可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效地解决农村消费不足的问题。四是消除限制消费的体制性、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启动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深化税制改革,促进投资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对消费行为减税,以刺激消费
当前,一般性消费品已在我国城市家庭趋于饱和,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居民的消费倾向已开始向汽车、住房、教育等更高级的消费升级。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为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将减税政策与银行的消费信贷结合起来。对政府鼓励的特定消费行为如居民购买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贷款利息允许抵免个人所得税。因此,建议政府应尽快制定消费贷款利息允许抵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达到扩大内需,引导社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的目的。
对投资行为减税,鼓励投资,特别是吸引民间投资
为了鼓励企业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可以将减税与扩大投资需求结合起来。
进一步扩大企业所得税的抵免范围。对企业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和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投资都应按一定比例允许抵免企业所得税,以鼓励企业投资,推动国内企业技术装备的进步,提高其竞争力。
逐步推进增值税制改革,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从1994年起实行的一种生产型增值税。这种生产型增值税使得企业外购设备的投资越多,不能抵扣的税金就越多,这样就抑制了投资和设备更新及技术进步,导致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税负重。而且生产型增值税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使得国内产品税负重于国外产品,税负不公,不利于公平竞争。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缴纳增值税允许抵扣,不仅可以鼓励企业投资,带动民间投资,增强企业自主投资的动力,逐步形成社会自我投资的增长机制,而且可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企业的供给水平。增值税转型后,应尽快对纳入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定。
继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费改税”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费,进一步规费收费。二是逐步从以税代费改为费税全免。为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应逐步降低农业税率,直至取消农业税,实行城乡统一的税制,即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农民只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征农业税。三是对农民个人和个体工商业户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时,进行适当地税收减免照顾,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启动农村消费市场。
参考资料
其次,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方面,消费需求增长的后劲不足。特别是今年以来,消费增长势头明显疲软,上半年,我国GDP实现7.8%的增长率,投资和出口分别增长21.5%和14.1%,而占最终消费较大比例的消费品零售额,今年1—7月仅增长了8.6%,增幅分别比2000年和2001年同期降低1.4和1.6个百分点。居民储蓄率仍居高位,有关资料显示,到今年7月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8.3万亿元,同比增长18.4%。尽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总体上消费需求有所回升,但主要靠的是政策拉动,在目前居民对社会经济预期并未实现根本好转、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新的消费增长点尚未最终形成的情况下,如果立即取消政策支持,消费需求则很难保持继续增长。应当看到,这几年我们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发行长期建设国债,使投资保持了一定幅度的增长,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中,国债投资一直是社会投资的主体,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带动效应仍有待提高。据统计,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1%,其中,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为12.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1.55%,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投资增长分别为8.1%和12.7%,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8.45%。今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势仍然强劲,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45万亿元,同比增长21.5%,其中,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投资增长24.4%,集体投资增长15.8%,个体投资增长19.4%。国有投资仍是今年投资增速上升的主要力量,而城乡集体、个体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资本市场发展不力,致使货币传导机制近期内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但国有经济没有进一步扩大投资的能力和动力,民营中小企业投资也得不到必要的金融支持。在缺乏有效引导机制、激励机制和相应体制环境的情况下,投资的自发增长动力明显不足。因此,现在如果停止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社会投资总量可能会变得起伏不定,甚至迅速下滑。在这些涉及体制、结构等深层次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之前,难以形成经济发展的自主动力,积极的财政政策也就不能中止。
第三,我国财政状况仍然可以承受。虽然1998年至今,我国累计发行了66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财政赤字有所增加,但据统计,都在安全线以内。从我国今年1—7月份的情况看,国家财政收入1.03万亿元,增长10.6%,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将增长10%以上。尽管这一数字与前两年相比有明显回落,但仍高于GDP增长率,只要适当控制财政支出,估计今年财政赤字可能略超过但不会远远超过3%的警戒线。更何况,可以用来衡量一国资金供给能力的国民储蓄率在我国长期保持40%左右的高水平,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这意味着我国可动员的信贷资金相当充裕,承受赤字和债务的潜力较大,略高于3%的财政赤字率完全可以承受。在具备一定承受力的前提下,为了避免经济出现停滞,政府主动承担适当的结构性赤字,反而有利于避免将来发生更为庞大的周期性赤字,从而维持相对稳定的经济增长。因此,目前国债发行还有一定的政策空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中长期化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上述分析可知,目前我国物价低位运行,内需自主扩张动力不足,经济回升的基础并不稳固,通货紧缩仍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就退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势必影响今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关键时期,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是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和改革开放顺利推进的基本前提。我国GDP增长率已从几年前的1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7%左右,一旦落入“低增长循环陷阱”,再恢复快速增长必然要花费更大的成本,我们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将受到损失。因此,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一定的政府支出规模成为当前最现实的选择。况且,目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步伐、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保证国家安全等,还都需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支持的力度;另外,银行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亏损挂账,社保欠账,在现阶段也只能靠财政解决。
目前,我们选择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仅是出于启动国内需求的需要,也是为了保证合理经济发展速度、维持宏观经济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等多方面需要,而最终得出的结论。从这个角度上讲,在我国所处的特殊经济发展阶段,只有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才能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及其成效。因此,目前还不是探讨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否应该淡出这一问题的时候,当务之急,要认真研究如何通过调整其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完善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使其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中,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此,要从原来将积极财政政策作为应急的、短期的政策选择,逐步转向以启动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为主要目标的中长期政策,把着力点放在解决有关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在降低积极财政政策中长期化会引发的负面效应的同时,力求保持我国经济和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1.继续发行一定数目的国债,把握国债投向;强化国债管理,提高国债的使用效率。在国债发行数
量上,一方面,为巩固前期政策效果,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必须继续实施以发行国债、扩大内需为主要内容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另一方面,又要适度控制国债发行规模和增长速度,2002年维持1500亿元,2003年可以继续发行建设国债,但规模不宜扩大。
在国债投向方面,增发的国债首先必须用来保证在建项目如期竣工投产,严格杜绝“半拉子”工程。其次,要用好中央支持西部大开发的专项国债,建设好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为了配合国企改革并更直接地拉动内需,可以适当增加国债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贴息规模、扩大贴息范围,加强对科技发展的支持。特别是要增加对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市场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研究开发投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
在国债管理方面,不但要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坚决防止重复建设,而且要通过不断完善工程招标监理制度和完工审计程序,切实提高国债资金的效益;对用于技改的项目也必须合理选择、科学论证、谨慎决策。除此之外,国债的使用方式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做出调整。比如,可以适当加大国债投资资金中转贷给地方使用的比例,使地方独立地对自己的负债行为承担责任。这样不但能够减轻中央的财政负担,而且有利于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发挥其对社会投资的基础性、带动性和引导性作用。
2.不断完善积极财政政策的运作方式,切实扩大政策实施效果。根据经济学理论和国际治理通缩的经验,积极财政政策的运作方式有两种:扩大支出和减税。要进一步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下工夫。
一要调整政府支出范围,优化支出结构。为了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效率,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政府财政支出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为使积极的财政政策与市场化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必须尽快改变竞争性领域政府行政性配置资源的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搞好经济的宏观调控,以便从体制上和制度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的问题。政府的宏观资源主要用于增加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科学教育、环境保护、国防等方面的支出,为经济持续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通过支持财政贴息、税费改革以及其他必要的优惠性措施,切实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减轻社会负担,为优化经济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并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二要灵活运用税收杠杆,有效启动投资和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在当前国内需求不振的形势下,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发展成为积极财政政策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必然走向。由于目前我国税负水平并不高,税收占GDP比重这一指标与国际相比是偏低的,而增支的压力却很大,因此,我们不具备全面的减税条件。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有针对性地调整税收结构和不断完善税收制度,努力培育和扩大税源,在不至于大幅增加财政赤字的同时,切实扩大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此,首先要对目前不合理的税制结构进行调整,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局部减税。其中,包括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以增强企业的活力,并调动投资、生产的积极性;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形成公平的税负,激发国内企业的投资热情;完善个人所得税,建立综合汇总征收制度,同时改革税扣标准,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征收力度,促进收入分配趋向公平;按照不同领域税负水平有增有减的原则,对环境污染等存在外部负效应的行为需要加征重税;尽快解决目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对股息红利所得的重复课征问题。其次,要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种走私活动,严格杜绝偷税、漏税、骗税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渠道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变被动纳税为主动纳税,使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轨道。第三,加快各项税费改革的步伐,取缔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减轻社会负担,以求扩大和培育国内需求。
区域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离不开区域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又称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而制定的旨在促进资源在空间的优化配置、控制区域间差距过分扩大、以协调区域经济关系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的总和。政府制定和实施区域经济政策的目的,是纠正市场机制造成的国民经济空间结构的某些缺陷,以达到经济增长和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两个相互关联的总目标。区域经济政策从其所采取的政策手段来看,它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区域产业政策、区域外贸政策等。区域财政政策作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能从指导资源宏观配置、产业空间布局的实施、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等多方面发挥作用。本文就区域税收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区域投资政策等区域财政政策进行初步的探索,以就教于同行。
一、区域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国家区域税收政策,是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央政府经常实施的一种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在某些特定区域,主要是在政府希望经济需要更快发展的区域,通过政府税收部门对全部企业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区域税收政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尤其是税收通过影响投资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它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调节主要是通过选择性税收政策来实现的,即有重点、有选择地运用优惠或限制性的税收措施来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某些突出问题,可以强烈地体现某一阶段政府的经济政策意图。正确运用税收政策可以对区域均衡发展起积极作用,通过对不同区域的差别税收政策,限制发达区域的过度膨胀和鼓励落后区域的快速发展。
税收是调节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它的主要职能是为特定区域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他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由于国家区域税收政策并不会给制订有关政策的中央政府带来额外的财政负担,这种政策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中央政府财政能力较弱的国家往往成为最重要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如果中央政府想要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或减缓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速度,就可以实施相应的税收政策,从各方面改善企业发展外部条件较差区域的投资环境。从这一点看,国家区域税收政策应是一项临时性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很难成为象国家区域财政政策那样的具有长期性国家区域经济政策。
第一,不同的税收会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吸引力。一般说来,税收优惠宽一些,税负就轻,投资者的税后收益率高;反之,税收优惠严一些,投资者的税后收益率就要低一些。显然,要改善落后区域的投资环境,加快这些区域的经济快速发展,中央政府在统一税法的前提下,应当对经济发展落后区域尽可能多给一些税收优惠。如果在经济发达区域与落后区域之间实行同等优惠政策,这样会不利于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形,前者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后者宽,对后者更是“雪上加霜”。税收政策在用于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调控时,主要是对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在某些特定区域,主要是国家希望经济更快发展的区域,通过政府税务部门对全部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国家税收政策的主要职能是为特定区域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它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责。除了区域税收优惠外,同时还可以实行行业税收优惠。通过行业税收优惠落实对区域的优惠,扶持落后区域有关产业的发展,推进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行业税收优惠相对于区域税收优惠而言,能在不破坏行业内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下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同一行业实行相同税率,有利于公平竞争。但由于各地产业结构不同,行业间的差别税率往往能表现为区域间的税收差别。对落后区域主要行业的税收优惠能促进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而又不影响行业的公平竞争。
第二,税制结构对区域财政、经济发展的影响。一国政府如何选择主体税种和实行什么样的税制结构,对地方经济和财力的影响不同。一方面是税制结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广大落后区域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是,自然资源丰富,企业效益低下,管理落后。如果政府税收采用以商品劳务税、资源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这些区域的税源就比较充裕,税收收入不受企业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有利于保证落后区域的财政收入。这些收入对于增加当地公共积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各项事业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是税制结构对经济落后区域企业负担的影响。通常情况下,采取商品劳务税、资源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有利于减轻落后区域企业的负担,因为商品劳务税、资源税属于间接税、转嫁税。采用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地方政府既可以从中取得稳定、可靠的收入,而且纳税企业又可以将税款打入商品、资源产品价格向购买方收取,自己不用负担税款。显然这种税制使经济落后区域从中受益。通过这种税制能起到调节发达区域和落后区域之间的财政利益的作用。
第三,税收政策在贯彻国家的产业倾斜政策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国政府均根据本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水平来确立国民经济中各个产业的优先发展顺序,并通过建立有利的税制结构来予以保障。国家对不发达区域基础产业倾斜的税收政策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与不发达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转移支付政策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它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具。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状况。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财政转移支付的目的是使贫困地区能够达到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水准,即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均等化,这一标准是全国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最低标志。因此它是促进各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平衡各区域财政能力的有效手段。中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只负责援助那些低于全国最低标准的区域,而不负责已高于全国最低标准的区域,以使中央有限的财政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所承担的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平分配的职能。中央政府没有必要去追求市场所追求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必要去援助那些大大超过全国公共服务最低标准的发达区域。中央政府对不发达区域的援助目的是促进和帮助这些地方政府实现中央的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它的钱只能用于人力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两大方面。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和由富裕区域向贫困区域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无论是纵向转移支付制度还是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其实质都是“抽肥补瘦”。一般性补助转移支付量过大,财力平调过多,既挫伤发达区域的积极性,又会使不发达区域产生依赖性,将损害整个国家的发展动力和效率。因此,转移支付更多的是专项转移支付和分类转移支付。尽管它们同样会导致效率的损失,但相比而言更加公平和合理。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应该加强中央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力度,抑制区域间差距的过分扩大,调整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横向不平衡,促进地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落后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为落后区域的经济起飞创造条件,达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目的。可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种重要的援助手段,对不发达区域改善社会公用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缩小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转移支付制度能促进一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使不同区域的人民能享受到大体平等的公共服务,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一,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地抑制日趋扩大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缓解“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实现社会公平是财政分配的重要职能。公平不仅仅指个人收入方面的公平,还包括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方面的平等权力,如义务教育、公共交通服务、基础设施等。这些服务如果只靠当地政府来解决,或者在财政体制中缺乏这种社会公平的机制,就必然出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要很好地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必须有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种富裕地区援助贫困地区的长期稳定的机制,实现我国各区域人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大体平等。第二,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对中央财政来说,可以通过长期努力多集中一些财政收入,提高中央政府对区域发展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并通过对地方政府不同形式的补助,贯彻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增强财政资金的边际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建立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更可以使中央财政从与各省博弈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宏观调控。对地方财政来说,可以在划清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通过分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弥补贫穷地区由于财力不足所带来的财政功能不足的缺陷,并使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得到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如果没有这样的转移支付,落后区域永远是发展不起来的。
第三,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正确调动地方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使地方经济走向良性循环。由于缺乏规范的转移支付的办法,地方政府往往将精力和时间放在同中央财政的讨价还价、以及在“关键时候”采取不正当手段如突击支出或突击收税等方面,而懒于发展区域经济。这些不正常的增收和多支,不仅造成中央有限的财政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导致了政府行为的错位,给市场发出错误的信息,使供求平衡产生波动。在税收方面长期存在的政出多门、随意减免、乱开税法口子的混乱现象,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些区域将相当一部分精力用在与其他区域攀比,以及“跑部向钱”上面,而且确实得到了实惠。这种现象很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地克服以上弊端,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应有的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严肃税法,提高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真正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从而配合中央政府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显然,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促进落后区域经济发展,缩小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区域投资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国家区域投资政策是具有基础设施及生产性项目建设投资决策权的中央政府习惯于实施的一项区域经济政策。国家的投资在各区域之间的分配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影响极大,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国家投资主要从两个方面影响全国的经济布局:一是由国家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诸如解决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供电、供水、住宅等方面问题,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为工业化、城市化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在一些重点区域建设和布局一批工业企业,以谋求区域经济增长和区际经济相对均衡发展。可见,财政投资是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加快落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加大对落后区域,尤其是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可以提高其经济实力,加快发展速度,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增长。
区域投资是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保证之一。区域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可归结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区域间的共同富裕。区域投资为实现其目标提供了保证。调整重大生产力布局,支持和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促进全国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也需要政府适当进行投资。可以说,没有投资的实现,就没有区域生产力的发展,其他变量的增加和改善也就难以实现。不仅如此,区域投资还具有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作用。投资既然是生产能力的生成活动,就必然包含着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因此,投资的作用对象是多重的,它同时对人、财、物等诸要素及社会各方面产生影响,一方面对它们提出量的要求,另一方面还对它们提出质的配合。政府通过对落后区域投资,兴建一些重大的投资项目,对落后区域经济发展起到刺激作用来增加一些区域的经济实力和这一区域的社会总产出,提高落后区域固定要素集中程度,增加流动性要素的潜在边际生产力,吸引流动性要素的进入,而且能够改善区域的产业结构。
区域投资是实现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纽带和桥梁。如果区域投资能充分地体现区域生产对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就能有效地利用科学技术的既有成就,投资效益就会有很大提高。不仅如此,区域投资的规模和投资方向还决定着区域各产业的固定资产拥有量,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再生产结构。区域投资方向合理,就能适时地促成新兴产业兴起,加快某些薄弱产业的发展,以及产业内部结构的改善,从而建立起产业间新的比例关系,逐步改变和不断调整区域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可见,投资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各种主要比例关系的协调,有助于同时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也就是说中央政府能够利用它们在基础设施及生产性项目建设上的投资决策权,选择一部分区域作为基础设施及生产性项目建设的重点投资区域,通过它们所属的投资机构注入建设资金来促进这些特定区域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具有耗资较大、工期长、利润低、见效慢等特点,地方政府和企业往往无力独立承担其中较大规模的项目。正因如此,中央政府可以从财政总收入中专门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负责对基础设施中规模较大的水利工程、铁路建设、电力工程等项目的投资。政府在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方面的资源配置职能,就是通过财政投资分配,直接为不发达区域提供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当然,单纯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投资尚难以满足各区域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要求,为此,政府还可以考虑从金融政策方面对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予以倾斜。例如,可以成立与项目相联系的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以拓宽资金融通的范围和渠道,或通过财政政策供给引导外部区域的技术、人才等资源流入不发达区域,间接为之提供服务,对不发达区域的市场和资源配置形成弥补作用。
投资在不同经济体制的国家会有不同的情况。在计划经济国家,不仅是基础设施所需的资金全部来自财政投资,大部分生产性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也来自财政投资,中央政府在这些方面具有很大的投资决策权,因而国家区域投资政策往往成为这些国家所制订的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计划经济国家而言,市场经济国家的区域投资政策的力度要小得多,生产性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一般都来自私人机构,即使这方面的政策被纳入了国家的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也仅仅是起引导投资的作用,而缺乏有效的实施手段。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中国的生产性项目的投资开始来自市场,中央政府的国家区域投资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局限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也开始弱化。
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作用都将重新予以明确和具体定位。规范体制环境,引导企业主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将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能。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权和事权划分上的逐步明确和规范化,对于东部沿海地区来说,其投融资环境比较好,投融资渠道比较广泛,政府管理机制比较灵活,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比较强,有利于把中央的宏观调控与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结合起来。相应地,西部内陆地区投融资环境虽比不上东部沿海地区,但也要积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配合中央的宏观调控,充分利用国家的区域投资政策,促进自身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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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者调节的作用机制存在差异性财政政策更关注经济公平,货币政策更体现经济效率。这是因为,尽管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调控的都是货币资金,但其资金的性质明显不同。货币政策调控的资金为借贷资金,具有明显的偿还性,其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会使经济的运行更富有效率;相比之下,财政政策的货币资金较具有无偿性。通过资金的无偿占有和使用,调节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社会的公平。
3.两者调节的时滞存在差异性从政策制定角度来看,财政政策的制定时滞较长,而货币政策的制定时滞较短。政府制定和修订财政政策要经过立法机关审议和批准,有一整套极其严格的程序,不允许随意变动年初的财政预算,因此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货币政策的制定和修订由中央银行决定,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所以政策的变动时滞较短。从政策执行角度来看,货币政策时滞较长,财政政策时滞较短。货币政策的实施要有传导渠道承载,无论通过利率渠道传导还是通过信贷渠道传导,都需要较长的传导链条,因而货币政策部分乃至全部效力的发挥要有较长的时间分布间隔。财政政策一般通过政府直接安排收支,且政策实施具有某种强制性,其达到的效果也较易在短时间内显现。
4.两者调节的方式存在差异性尽管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以间接调控为基本特点,但财政政策能够由政府直接调节和控制来实现,因而更具有直接性,特别是在调节经济结构领域,通过财政支出的增减变动和税率的大小变化,可以直接作用于投资和消费的结构与规模。相比较而言,货币政策的间接性较强。政策的实施不仅需要畅通的传导路径为依托,还需要商业银行的紧密配合,且政策效应的发挥还受到企业管理经营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以及居民的消费意愿等因素的制约。综上所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既具有一致性也存在差异性,表明二者之间密切相关,在宏观调控中不可替代和相互补充。因此在实践中,只有根据自身特点将两者有效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容易和准确地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
二、财政与货币政策搭配的理论综述
1.封闭经济条件下IS-LM模型IS-LM模型是由JohnRichardHicks和AlvinHansen(1937)在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基础上得出的一个经济分析模型,用于反映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均衡的条件下,国民收入和利率的关系,该模型广泛应用于财政与货币政策研究。IS曲线用来描述产品市场均衡,根据封闭经济国民收入等式:Y=C+I+G可以获得关于收入和利率关系的向右下方倾斜的IS曲线。LM曲线用来描述货币市场均衡,根据等式M/P=L1(r)+L2(y)可以获得关于收入和利率关系的向右上方倾斜的LM曲线。IS与LM曲线的交点意味着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均衡时的利率和收入水平。然而这一均衡并不是充分就业时的均衡,因此需要财政与货币政策进行调节,其中财政政策改变IS曲线的位置,货币政策改变LM曲线的位置,通过IS和LM曲线位置的变化,实现充分就业下的均衡状态。伴随着IS-LM模型的诞生,经济学家对它的批评和指责就不绝于耳。例如,模型的创始人J.R.Hicks就公开表达了对该模型的不满:IS曲线表示的是流量均衡关系,而LM曲线表示的是存量均衡关系。若要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在一年中同时达到均衡,则在整个过程中货币的供给必须与需求保持相等,这只有在不确定的预期每天都正确的情况下实现,这显然不可能。A.Leijonhufvud的批评指出:IS-LM模型的一个假设是两种市场的均衡相互独立,一条曲线的变动不会引起另一条曲线的变动,这种假设不正确,IS和LM应该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尽管各种对IS-LM模型的批评不无道理,但并没有因此撼动该模型在现代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地位。无论是后来的货币学派、理性预期学派还是供给学派,其理论都没有取代正统的IS-LM模型,反而被纳入该模型,丰富和拓展了该模型。因而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证明IS-LM模型的巨大价值,是政府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
2.米德冲突开放经济下,宏观经济政策不仅要实现内部均衡,还要实现外部均衡。当一种经济政策面对两个宏观经济目标时,就会出现内外冲突的问题。詹姆斯•米德最早研究了这个问题,称之为“米德冲突”。他详细分析了两国为维持内外均衡的金融政策之间存在的冲突:设定两个国家A和B,在A国的国内支出上出现了自发紧缩,其结果导致了A、B两国国民收入的紧缩,并且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于A国的方向变动。在这种情况下,A国需要采取政策性膨胀来实现内外均衡。具体地说,就是一方面停止国内的萧条以实现内部均衡,另一方面抑制A国进口需求的缩减和A国的贸易差额移向顺差以实现外部均衡,对A国来说,这不会产生政策冲突问题。但如果A国不这样做,B国就会面临严重的政策冲突。为了实现内部均衡,B国的国内支出需要有政策性膨胀来制止经济萧条,但为了外部均衡,B国又要求国内支出有政策性收缩,以便在A国对B国出口需求缩减的同时,限制B国的进口需求。这就存在尖锐的政策冲突,稳定国民收入的政策性膨胀会导致国际收支更加不均衡,可使国际收支达到均衡的政策性紧缩又会加剧国民收入的下降。可见,在米德的分析中,内外均衡的矛盾表现为国内总需求紧缩和国际收支逆差之间的矛盾。由于政府只能运用金融政策一种工具,因此必然导致调控中左支右绌的情况。以上米德的论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在开放经济中内外均衡的冲突十分常见和频繁,单一的金融政策无法解决内外均衡冲突的两难困境,运用政策搭配才是治本之道。米德的这一思想构筑了政策搭配理论的基石。随后经济学家们在此领域的研究都是以米德冲突理论为依据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