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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征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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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征论文

篇1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10月。

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田丁著:《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中国音乐》编辑部,2002年7月。

篇2

十九世纪初,欧洲文学艺术普遍形成了一种新的潮流、新的风格,音乐的发展也出现了不同的特点并产生了许多民族作曲家、音乐活动家,像罗西尼、柏辽兹、舒伯特等等。他们一方面汲取浪漫主义思潮中有益的部分,另一方面,在民间艺术中寻取创作素材,在作品中重视和反映民族的特点,用幻想的题材和形象来体现自己的愿望,并在创作手法上做了许多革新,在主题的音调上加强了抒情的因素,在器乐作品主题中贯穿了歌曲的音调,在声乐作品器乐伴奏里也增加了诗意的形象刻画,在音调中突出了民族民间因素的联系,加强和声和调性关系的色彩变化。如三度的调性关系、同主音大小调的转换等,特别是在创作手法和形式上做了大胆的革新,丰富和发展了古典的传统。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则是这个时期浪漫主义最突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六百三十四首艺术歌曲,八首交响曲,大量的弦乐四重奏,钢琴奏鸣曲和为数不多的室内乐,此外还有多首弥撒曲和价值影响均不大的歌剧。

一、主要作品

舒伯特对艺术歌曲的创作灵感像泉水一样,不停地喷涌。这和贝多芬有很大的不同,贝多芬的创作构思十分辛苦,不断琢磨和修饰且经常改动,甚至放弃原来的计划。舒伯特却从不做长时间的推敲,经常是一挥而就,一气呵成。传说他的那首著名的《听听!那云雀》就是在咖啡馆内的菜单上画上五线谱写出来的,他的谱曲十分神速,据创作年度统计,在1815年8月这一个月内,他一口气写出了二十九首艺术歌曲,两首交响曲,一首四重奏,四首奏鸣曲,两首弥撒曲和五部歌剧。有朋友问他是怎样作曲的,他只是说:“我写完一首乐曲,就开始写下一首。”然而,这决不是粗制滥造,每一首乐曲都是他心血的结晶,都产生自他的感时伤世的浪漫主义伟怀。他说过:“我的音乐是我的才能和悲惨境地的产物,世人最喜爱的,正是我以最大的痛苦写成的音乐。”

以下是在我国流行广泛、烩炙人口的作品:

声乐套曲《美丽的磨坊女》(1823年),这部声乐套曲和另一部声乐套曲(冬之旅》都是根据大诗人威廉?缪勒的名诗谱成。两部套曲的创作相距四年,但其风格气质和内心感受却有一脉相承的相似之处,像是姊妹篇,也具有很大的自传性成份。

《美丽的磨坊女》是一部爱情悲歌,它的内容大意是一位青年磨工偷偷爱上了磨坊主美丽的女儿,他每天向女孩倾诉他心里的秘密,把姑娘的名字刻在树枝上,把鲜花种植在姑娘的窗前。然而姑娘让一位英俊的猎手带走了,痛苦的小磨工只能与奔流着的小河作伴,最后在碧澈的河水中埋葬了他痛苦的灵魂。

声乐套曲《冬之旅》(1827年)是舒伯特去世前一年里的最后一部声乐套曲。它的悲剧色彩比前一首强烈很多,在音乐手法上也有更多的变化和发展,描写一个在生活中备受折磨,经历了种种痛苦的流浪者,在漫漫的冬夜踏上凄凉的旅途,四周是一片黑暗与冷酷,他追忆着过去的幸福,明媚的春天,企图作奋力的挣扎,然而现实无情,他万念俱灰,失去了一切希望。只有不断地祈求死亡,以得到最后的解脱。整个套曲的基调是消沉的,舒伯特自己也称这些歌曲是“可怕的歌”。这部套曲共由二十四首小曲组成,它们的标题是:晚安、风标、冻泪、冻僵,菩提树、泪泉、在河上、回顾、鬼火、睡息、、孤独、邮车、白发、乌鸦、最后的希望、在村中、风雨的早晨、迷惘、路标、旅店、勇气、虚幻的太阳、街头艺人。从这些标题中可以看出,这位冬日的流浪者的心境是多么的寂寞,生活是多么的坎坷。它的第五首菩提树是我们最熟悉的一首,也是最具有代表性一首,他情景交融,委婉动人,通过流浪者对家乡屋前菩提树的回忆,显示了他对昔日的美好生活的眷恋和旅途寂寞忧伤心情的对照。音乐含蓄朴实,结构严谨、匀称,常用同名大小调转调的手法来对比不同的心情。

二、创作特征及艺术表现

号称“歌曲之王”的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在同时代的作曲家中其作品更为敏感和细腻。他的一生虽然没有贝多芬的地位显赫,但翻开舒伯特创作的作品,就能摸索到他头脑中大量美丽歌曲的源泉。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以优美的旋律,朴素的织体,温暖而富于色彩的和声打动人心,作品突出音乐性、家庭性、通俗性,音乐形象鲜明。尤为突出的是他作品中超越时代的和声、开放式的调式变异、一体化多层次的乐队结构和他无比非凡的奇思异想。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不仅具有横向、细腻、歌唱性的旋律,还伴有意想不到的,突如其来的和声变化,而每一个和声又暗示着声部的不断进行,在看似平凡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敏感、丰富、脆弱的心灵。

舒伯特善于在艺术歌曲的创作中经常采用一种结构形式—分节歌,即:诗歌的每一段或每一节都重复使用相同的旋律。如旋律轻松、欢畅的《野玫瑰》和在清澈小溪中畅游的《缚鱼》及具有沉思般乐句所阐感又仿佛让人进人凝重的《小夜曲》等等。他善于冲破古典和声的严格束缚,达到完全自由的和声走向,冲出调式远近关系的限制,运用多声部、多线条的立体和声与复调、技法来表现旋律色彩的不断变化。从调式、声音、和弦到节奏的不断改变,达到音响色彩和谐而有规则的效果。这一切正是舒伯特音乐的强大艺术力量所在,这种强大的艺术力量能够体现出作曲家内心的祈求与挣扎。长期紧迫的生活压力和内心孤独感交织在一起,处处充满了希望与绝望、黑暗与光明、生命与死亡的抗争,从而获得一种活下去的坚强信念。舒伯特深信:一支动人的曲调本身就蕴藏着无穷的乐趣和魅力,它的经常出现无疑会令听者感到无比亲切和满足。“舒伯特的音乐用平易近人的语言诉说的不是后来浪漫主义者那种孤僻的主观世界,而是大家所熟悉的普遍存在的事物”。在叙述事物时,音调的直率和表现事物时音调的内在气质正包含着今天音乐所有的品质—和谐、美妙、高尚。

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他不仅善于创作优美的充满内在激情的旋律,而且还有意识地把和声及器乐伴奏等其它音乐因素提高到诗和旋律同等重要的地位,在诗的旋律的主体周围创造出一个均衡完整的音乐机体,使歌声与器乐伴奏水融。他的艺术歌曲的伴奏,既不是象往昔的歌曲那样只是简单的和声上的辅助,也不是象现代某些作曲家那样,只是从管弦乐的角度设想,把声乐部分纳人一个类似交响乐那样的结构中。他在伴奏乐器上所作的感情烘托,色彩和气氛刻划,包括对大自然、对心理上的刻划都是无以伦比的。“他的著名艺术歌曲《缚鱼》伴奏中的鱼跃与和声;他的《小夜曲》伴奏中对六弦琴分解如弦的音响模拟;他为歌德叙事诗《魔王》中的音乐气氛的心理描写,都是十分卓越的”。比如:在歌曲《魔王》一开始,钢琴伴奏就以持续不断的三连音和低音区简短的音阶走向,既模仿了急促的马蹄声和呼啸的风声,又渲染着毛骨惊然的阴森的气氛,音乐形象极为鲜明。它至今仍然是歌曲伴奏上难以涉及的典范。贝多芬当年也准备为歌德的这首诗谱曲,留下了一份草稿,他对这首诗的戏剧性有深刻的理解,但是却放过了歌德诗作中那种神奇的幻境。“舒伯特的《魔王》具有同样的戏剧性,然而却进一步用奇幻的音乐手法来捕捉他的意境,表现出十分生动的心理刻画和气氛刻画,产生出非常富于想象力的神秘幻觉。”冈他在古典主义沃土里培育出浪漫主义花朵,并使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如哈多爵士这样评价舒伯特的艺术成就:“就乐思与体裁的明晰度而言,他不如莫扎特的成就;就音乐的结构而言,他远逊于贝多芬;但就诗意的表现力及暗示力而言,却是前两者所不能及的”。的确,舒伯特的音乐既有浪漫主义的诗意,又有古典主义的光明。他是音乐史上浪漫与古典交替时期承上启下的人物。从他明确的思维和采用风俗色彩的写作手法来看,他属于古典乐派的作曲家;但从他的处世态度、对大自然的特殊爱好、以及音乐的歌唱性、抒情性和富于多变的舞曲性来看,他属于一个浪漫主义作曲家,他的交响性风格继承的是古典传统,但他的歌曲和钢琴曲完全是浪漫主义的。

三、历史贡献

舒伯特在艺术歌曲的创作上确实有着杰出的贡献,他第一次把歌曲创作提升到可与交响乐相提并论的历史地位,取得了非常卓越的杰出成就。在他创作的六百多首艺术歌曲中,其中有一百多首是以歌德的诗所谱写,其余的则采用席勒、海涅、缪勒等著名诗人的诗歌。舒伯特在旋律写作上有着极高的才能,尤其是歌曲的创作,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他写歌曲总是那么轻而易举,提起笔来不家思索。对于写成的东西,他从不再去反复推敲与修改,一切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在这一点上,他完全可与莫扎特相媲美。他常常手执名家的诗集在室内徘徊,然后突然伏案奋笔疾书,短短的几分钟又一首传世佳作诞生在人间。难怪有人说他的歌曲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生出来”的。

伴随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浪漫主义思潮随之席卷了整个欧州。他的实质是理想主义,音乐创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抒发具有个性的作曲家本人的思想感情。这种感情是复杂多样的,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对大自然的赞美,找不到出路的困惑及逃避现实的自我陶醉等等。

篇3

有人认为:绘画主要是表达他的艺术性、审美意志和相关的个人关照世界的方式。从这个角度看,无所谓艺术家用何种媒介材料来表达其意图。他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或多种是以的媒材随心所欲地宣泄。是指绘画这种平面型的艺术渐渐与空间的雕塑、装置或与实践性的影像、电子媒介相结合。艺术越来越没有清晰的分界,一切只为意图服务,但各画种分类依旧存在。

既然有分类,相应的各画种的媒介材料,并由此产生的特殊的艺术语言就是他们存在的主要的依据。正确理解一个画种的概念既不是单纯地以不同的工具来加以区分的,而是主要依据在通过特殊的思维方式下,运用能体现媒材性能的操作方式,表现出一种独一无二的具有审美价值的特性即一种绘画艺术的新格调,一种独特的“味”。其中对媒材的挖掘、开拓、利用也都是根据这一艺术格调的要求来进行的。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各画种的固有特征的重要性。水彩绘画亦是如此。水彩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画种的表现方式或形式技巧,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能丧失自己的固有特征。在历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不乏优秀的作品,有的追求油画的厚重,有的追求挂画的韵味,但都是在水彩的本身的基础上,有“度”的借鉴。第六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的金奖作品《天使餐厅》给遗失在使人眼花缭乱的水彩样式中的画者以极大的启示。这幅作品充分的体现了水彩的特色:透明、水分、清灵等等,是对当下轻视水彩特征现象的纠正。它让我们思考我们究竟在用什么作画?水彩在绘画中的独立价值是什么?水彩的固有特征是我们不断研究、探索的对象,对其的把握也应是画家最关键的创作能力之一。

一、水彩材料的特质

任何画种的材料和媒介,限定它的绘画特性,并由此外化出特定的艺术效果,这也是支撑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点。

正因为水彩颜料的透明性,所以在条配颜料颜色时,除了混合的方法之外,透叠成为重要的调色手段。直接调出的颜色与透叠后产生的颜色也许在色相上趋于一致,但所表现出的质感、量感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这种涂层与涂层之间的错落搭配会产生微妙的视觉,乃至心理上的丰富的感受。洁白的基底透过薄厚不同的涂层视乎是深邃永恒的光芒所在。

对于画笔,重要的是要看笔的储水力和湿润后的弹性。这与色彩的饱和度、水分的控制以及作画时留到画面的笔触息息相关,甚至影响到画家的艺术风格。

水彩画纸会对创作和作品的最终效果有很大的影响。例如19世纪初,水彩画的创作的兴盛是与纸制造工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比过去那些粗糙、质地不匀的纸,该时期的制造的纸,更利于颜色的薄涂。这对早期的现代水彩画大师们的风格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使鲜明的色彩、绝妙的薄涂成为诸如透纳这样的艺术家的独有特色。水彩纸的质地(纹理)不同也会产生丰富的肌理变化。如何创造出耐人寻味的肌理效果已成为许多画家的现实命题。现代的水彩纸有各种品牌,因为制作工艺的差别,不同品牌的水彩纸会有不同的特性。这给现代水彩的探索和发展留有很大的余地,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应与这些纸的特性相得益彰,以表达艺术家的审美意图。

水彩材质的特性导致水彩艺术的特殊性。水与色相互交融,在水彩纸上形成了水与彩的斑迹与色痕带有很强的随机性与抒情性,形成着奇妙的变奏关系,沉声了酣畅、淋漓、清新的视觉效果,与自然保持了和谐的灵动之美,构成了水彩画的个性特征,产生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水彩艺术。这也是它存在了500多年并依旧有其探索空间的理由。

二、水彩的艺术特性

1、水色结合

水彩除了在一些基本的绘画规律和油画有共同之处外,它应该归属于水彩自身的表现手法和欣赏趣味,有着水彩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画种的独特特征。17~18世纪的英国风景画,它的源头是16世纪的英国地形图。尽管地形图形成简单,色彩单一,但因为它是用水做媒介来绘制成的图画,所以成了今后水彩画的发展的基础。水彩画也是正是在特殊的媒介物——水的伴随下,开始了它漫长的历程。

古典时期的水彩画一直是按照油画的模式来绘制的。作为一个独立的画种看,水彩的独特性并不十分明显。水作为水彩画中的特殊媒介,它的特性还没充分的得到发挥,反而只是单纯地作为调和剂来调和颜色,采用层层叠加颜色的技法,像油画那样来描绘对象。但就其充分发挥水的特质,突出水彩画的鲜明个性来说,它还是处于萌芽时期。不能否认的是以水做媒介,水的一些特征在水彩画中会很自然地流露出来。透明、淡雅是这一时期水彩中最显著的特征。在水的其他特质——渗透、流动、融合还未在画面显示以前,透明,作为水的一种基本特征,一直在支撑着水彩画的发展。也正因为这一特性,才使得早期的水彩画和油画有着分别存在的审美价值。

从18世纪中叶起水彩画作为独立的画种一步步地走向成熟。成熟的标志:在发展古典时期的色彩效果的基础上,加深了对水的特质的认识、理解和运用。长期的经验使画家认识到,水除了有调和颜色这一基本功能外,它还有渗透、流动等特征。色彩和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使色粒随着水分的流动,颜色在画面的分布富于节奏变化和自然天趣。水不仅仅作为调和剂来运用了。很多画家懂得了利用水的易渗易透易流动的特征,渲染出画面的整个气氛和表达内心的感受。“湿画法”是对水的特质进一步认识的必然结果。在有水的白纸上,用笔自由地挥洒,水与色的相互融合、渗透、流动最易发挥水质的美感。另一方面,由“湿画法”派生出来的“渲染”、“擦洗”、“笔触”等技法应运而生,从而基本完成了水彩画自身性质的构建。水彩画真正地脱离了油画,按照自身的轨迹发展。

在现代水彩画中,水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不仅仅是单纯地用来调和颜色或渲染内心的感受,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充分发挥出水的特质。水融色的干湿浓淡变化以及在画纸上的渗透效果使水彩画具有很强的表现力。水可使笔和色间枯、焦、润、湿产生变化,直到泼、积、破的应用。这也是画家处心积虑,不知疲倦探索的问题。

水这一物质心态作为水彩的调和剂,它依赖颜色,依赖形象保持着自身的特质。水色形成那种难以名状、自然天成、亦幻亦真、神奇美妙的艺术效果。水的灵性、水的品格为水彩画带来了俏丽明快、清新的深情画意之美。善用水者,水随人意。在特定的创意精神驱动下,让情感的律动借助水色流淌、扩散、在聚集和分解过程中,纵情挥洒,畅叙请回,自如家奴,随机调控,因势利导,浑然天成;其色或浓或淡,虚实相间,朦胧飘渺。由于水性的“透明”和“流动”的特点,才产生了水色的渗融、湿润、朦胧、迷离、柔和、飘逸、洗练、洒脱以及沉淀肌理等艺术效果,这种独特的特性,可称之为“水性特性”。吴冠中曾论水彩“水彩,水彩,其特点就是在‘水’和‘彩’。不发挥水的长处,它就比不上油画和粉画的表现力度,不发挥彩的特点,比之水墨画的神韵又见逊色。但它妙在水色结合……”①水彩画独特魅力就在于水色结合,水色的变幻产生无限与勃勃的生机。水和水的交接,色和色的渗透,产生了奇妙的变奏。它使绘画过程更加奇异多变,相应的技巧也更加复杂。画家要充分利用水色的优越性,既利用水色的透明,以渲染浸润等技巧充分表现气韵、气势、意境这样的典型东方审美内容;有利用水色的流畅创造无以相匹的运笔艺术和造型工夫。水的特殊性、多样性为水彩艺术的多样性提供了可能。水彩淋漓挥洒的笔触,朦胧诗意的情境,表现大气的普所迷离,光芒的闪烁不定,极尽优美之能事。对现代水彩画的真正开山祖师透纳作品的第一印象是明亮的朦胧,但其中依稀隐藏着莫测。他的色彩明朗、稀薄而光滑,浓淡变化神秘莫测,水彩澄明清纯,似乎之留下眼花瞭乱的色彩漩涡和光辉闪烁的光波运动。他善于运用水彩和透明的油彩表现天光水色和迷茫动荡的烟雾,以至于康斯太勃尔认为他他是在以“有色的光流”②作画。水彩艺术家的个性特征也是和水质的多样性联系在一起的。对水性不同程度的运用或侧重点不同,使得水彩画家都有一套自己的作画方法和技巧。

水彩的发展、成熟,依赖于对水质特性认识的程度,对水性调和剂和有幸调和剂本质的区别。从不自觉到自觉到能动地利用水质的种种特性,构成水彩画历史的发展轨迹。

2、透明

透明的特质的水彩艺术产生依赖的标志性的特征之一。透明之感其实是利用光的透射作用发挥光色作用。

通过对色彩的条配,透叠、重置、晕染等手段的运用,使整个画面的色彩交错、混合,白色的基底忽隐忽现。涂层的交错使画面产生薄厚的对比,明亮与灰暗的对比。

水性调和剂具有易溶、易渍、易流的特性,透明的调和剂使色粒光波清晰,色粒在水中流动与渗透更使这些光波交相辉映,从而在洁白的纸面上呈现出明净淡雅之美。经验证明: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全部铺垫后的最后一笔,非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代表饱和亮部的最先一笔;前者用浓稠坚挺的颜色绘制受光物体,当然富有质感和力度,后者用渐次变深的透明重叠“让”出物体的亮部,更加璀璨而令人神往。

透明也是把握水彩艺术的极限的“度”。如果在求新求变中超越这一限定的“度”,可能失去水彩画存在的价值,成为其他画种的辅助手段,或者成为一个新画种。水彩画的诸多传统技法,作画方式乃至观察方式,以及它们所显示出的独特表现力及其美学特征,均由此透明特质而生。透明这种特质的表现不仅可以表达抒情、轻快、流畅、明丽、淋漓等优美的情愫,而且亦可表现雄浑、遒劲、苍茫、厚重等壮阔的情怀。

3、随机性与肌理

由水色及透明的特质产生的诸如画面的随机性、偶然性和肌理等的特性都是水彩艺术的丰富性的表现。水色的流动往往产生某些意料之外的效果,最难控制却能产生天成的画意。譬如漫流法就是利用水色的流动随机产生的痕迹,因势利导,完成作者的意图。这似乎是自然幻化的美妙画面,令人怦然心动。

水彩画肌理的产生是画家在作画过程中,随着各自不同的气质、风格和心境的发挥,以及各种媒介物的自然规律的作用而形成的炒作痕迹。水的流动,水的浸润,水的沉淀与冲刷,是画面孕育出新的视觉生命形态,这种人意与天气相结合的形态就是水彩画的肌理美。肌理之美是水彩画的独特风格的重要部分。种种肌理现象无不关系着人们的心里效应。如果将各种肌理纹样作为一种视觉信息转化成绘画语言,兼而传情达意,无疑将会丰富和提高绘画艺术的表现力,那么水彩画恰恰在绘画语言与心里效应之间达到了高度的吻合。肌理本身本身形成的形式美感,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义。这种特性使得市场在某种成都上存在一定的抽象性,人们“能够从这个概念中发生出一种意象,这种意象应比概念自身提供的意象更加完美”。③画家通过多种手段使用各种工具材料创造出特异的、幻觉的、力量的、冲动的、材质感的各种各样的水彩画技法肌理。美国著名的水彩画家、美术评论家乔雷思金说过,水彩画在画家的处理下,水滴和它明快性质所形成的幻想与造化,溅泼的痕迹,凝结的色快以及斑驳的粒状,虽然对于话的表现没有什么意义,但由于偶然产生的的梦境似的造化,清新的趣味,明丽的色调与轻柔的感觉,是其他材料所没有的。这也许不敬意地起到了使观察者“从透明的记忆仓库中唤出的知识和情感的导火线的作用”。④当代一些水彩画家除了运用传统的技法外,在水彩创造中还引进了新材料、符号语汇,充分关注色彩、材质、造型自身的表现性和直观性。例如他们采用中国画的宣纸、表面不吸水的卡纸、布、处理过的板材等来作画,靠表面的肌理而产生特殊表现效果。材料不同因此形成许多新的肌理形状,产生更多的艺术格调。在现代水彩画中,对水的特殊性的把握是主要的、能动的。肌理的制作,就是对水质能动性认识的结果。在水分还没有完全干透以前,利用不同的工具材料,比如:撒盐、喷水、渗进油性材料等等,制成不同形状的水痕,形成不同的肌理效果。它不仅能深刻地表现对象的质感,同时重复的水迹符号,不规则的排列组合,使人们从中感悟到水的特殊美感。

三、小结

随着艺术视野的更加开阔,水彩艺术其自身应该与其他艺术形式保持距离,使之走向水彩艺术特征的丰富性和独立性。特征的探索与把握是建构和完善,提高水彩艺术品质的关键。水彩画家就可以把握这一特征的底线上,在其之上艺术的表现自由翱翔。

注释

①袁振藻.中国水彩画史[M].第71页。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0.2.

②常又明.水彩画的起源及其在英国的发展[J].第71页。世界美术,1981.5.

③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M].第231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3.

④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第609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1.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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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本是指巫师制作的神佛之像,从哲学的角度可解释为幻象或假象。到今天它却演绎成为那些受众人痴速、充斥着商业包装人为炒作后所诞生的“明星”的代名词,实属荒诞。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艺术偶像是贯穿艺术创作过程始终的本原,它是艺术家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通过幻想的处理后,以其独特的艺术语言所呈现出来的一种象征性的形象。下文以艺术创作的三个阶段作为分析视角。试图阐述艺术偶像的基本特征。

一、艺术构思——艺术偶像形成时的特征

(一)模糊性厦瞬间性

以《雷雨》为例,成功地把握住了以一扇模糊的窗户为艺术偶像的事实说明:艺术偶像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艺术家的灵感。这种灵感很可能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像,若不对它进行迅速的把握和反复的捉摸,它极有可能稍纵即逝。曾经无数次面对艺术偶像的突然来临。我们该反问一下自己是否珍惜过他们:或放弃随之而来的世俗的欲望及杂念,好好地回味、琢磨过这份来之不易的艺术灵感。

笔者尤为推崇《阿甘正传》中塑造的憨厚的艺术形象——阿甘,在面对最心爱的人Jenny的不辞而别后茫然的看着Jenny送给自己的一双跑鞋。突然他的心中涌现出一种想跑步的冲动,他穿起爱人送的跑鞋一跑就跑了一年半。一路上无数费解的记者不断询问他:“你究竟是为了什么而跑?”“是为了环境保护吗?”“是为了教育基金吗?”在无数个“为什么”的背后,这帮习惯于用理性化的公式思考问题的记者谁会知阿甘此刻正在从事一项艺术创作?阿甘一句简单的回答“我只是想跑”充分体现出了他对自己灵感的珍惜。他把自己瞬间闪现出的一个想跑步的艺术偶像化为一种实际行动,用永不停歇的步伐来倾泄对心上人绵绵不断的爱。谁敢说阿甘这种表达自己爱意的方式不是一位艺术家所为呢?对比今天自称善于思考,善于分析的我们,有几个能像阿甘一样敢于去表现自己心中模糊的艺术偶像?理性的分析导致了多少宝贵的艺术灵感还没有来得及形成艺术偶像就被扼杀?所以,在艺术面前没有聪明与傻瓜的界限,它是一种人的天性。只看你是否用同样艺术的眼光来看待闪现于你脑海中的艺术偶像。敏感地捕捉这种稍纵即逝的感觉,用艺术的加工-使这种模糊的灵感逐渐成为一种清晰的形象。

(二)想象性特征伴随经验性特征

艺术的偶像必须是伴随着想象的特征诞生的。如果你的偶像不是你的想象力的结晶,那就必然是抄袭别人经验的结果。由于想象性特征是原始人类思维活动的基本状态,是艺术思维的基本特征之一。所以我们的艺术偶像在产生时必定是一种对现实的升华,而不是一种对现实的归纳。这也许正是“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真谛吧。我们的艺术偶像可以存在于诗歌中,而永远不可能产生于报告文学中,也正是这个道理。但同时,这种想象并不是一座空中楼阁。他是以艺术创作者个人的世界观、经验为基础,从而诞生出来的艺术偶像。曹雪芹不身处封建家庭的盛衰变故中,怎会创作出《红楼梦》这样的经典;钱锤书若不是有过海外留学、抗战流亡的经历,又怎会写出《围城》这样的佳作。虽然贾宝玉和方鸿渐都是作者幻想出来的偶像,但不难看出他们身上依稀留有作者的影子。

二、艺术传达——艺术偶像转述时的特征

(一)必须有艺术家独特的语言特征

艺术偶像一旦在创作者脑海中成型。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语言把这种偶像转述成一种可视的形象。这一步被称为艺术创作过程,往往它也是评判创作者是否可称得上艺术家的最见功力的一步。由于艺术家艺术语言的差异性,以及语言表现力的差别,艺术偶像是具备个性特征的。同样是对交响乐《天鹅湖》的解读。传统芭蕾《天鹅湖》、《男版天鹅湖》以及王玫老师创作的《天鹅湖记》所传达的艺术偶像却截然不同。传统芭蕾《天鹅湖》讲述了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把传奇性的色彩渲染到了极致。而《男版天鹅湖》天鹅湖却是以一些极为生活化,写实化的哑剧语言,把整个社会不同阶层人群的内心活动刻画得淋漓尽致。而《天鹅湖记》中,编导用最易懂的舞蹈语言把“中国舞蹈比赛”这一现象夸张丑化到了极致,从而引起我们舞蹈人对这一现象的反思。区别于借代别人经验偶像的蹩脚做法,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表述自己的艺术偶像时,所采用的语言必定是要有一定幅度的视野范围的。并要有举一反三的能力。他所创作出的偶像相反会成为其他人争先恐后模仿却又永远望尘莫及的艺术原型。同时,这种艺术语言的个性不应该仅限于对艺术偶像的一度创作中。这就是为何当不同演员在说着完全相同的台词,或是表演着同样的舞蹈动作时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偶像会大相径庭的本质原因。

(二)艺术偶像必须通过规定情境呈现

规定情境所指的是艺术偶像存在的相关背景。一个艺术偶像需要最贴切的时代背景、社会背景、环境背景来衬托,才能表现得淋漓尽致。试想《雷雨》如果没有兄妹、母子的情境为依托,何以一鸣惊人。离开了规定的情境的依托,没有时空限制的艺术偶像很难被恰如其分地转述出来。所以规定情境即起到了衬托、反衬艺术偶像的作用,同时也起到了限制艺术偶像的作用。

三、艺术欣赏——艺术偶像呈现时的特征

(一)艺术通感特征

行家道:“好的舞蹈应该能听得见,好的音乐应该能看得见。”这指的就是艺术偶像的通感特征。优秀的艺术偶像一旦呈现,其肯定不会局限于一种艺术形式的唯一性。记得小学时候学过的一首诗《画》“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人们常常沉醉于这首诗的意蕴中:它究竟是一幅画。还是一首诗?作为一首诗它却比一幅画还要形象逼真;而作为一幅画,它却比一首诗更加意境深远。它让人在“天人合一”的和谐中忘却了这个艺术偶像的呈现形式。由于艺术源于人类的想象的天性,优秀的艺术偶像自然是融会贯通于所有的艺术形式中。这就解释了为何张旭在观赏了公孙大娘舞剑后书法技巧大增。一位编导常常借助一些唐诗宋词来刺激自己创作古典舞的灵感,同时也钟意求助于几米的漫画和音乐来开阔自己想象的空间,他的作品往往潇洒、超脱,富于想象力与感染力。可见艺术偶像的表现由于具备了通感特征。由此可以达到触类旁通的境界。

(二)审美判断特征

艺术的审美判断特征指的是其象征性特征。由于“偶像”一词源于面具,所以在一开始他指的是一种视觉的象征形式。但其还有另外两大判断特征。

其一为性别审美判断特征。从原始社会起,虽然从母系到父系,性别的地位有所交替,但两性一直有着明确的绝然不同的社会分工形式。还是那句话,艺术源于人的天性。在河南博物馆中,笔者有幸亲眼目睹原始社会的一些文物。母系氏族时期所铸造的“鼎”,其三个支撑角显然是以女性为原型的。可见,在艺术起源时期,艺术偶像的呈现是突显性别特征的。在今天的艺术界中,却涌现出大批所谓“中性化”的艺术偶像。无性别即代表艺术偶像无人性,所以对于这种反自然,反人性的做法,我们是不应该苟同的!

其二则为民族审美特征。民族和性别一样具有人类性特征。不同的文化孕育了不同的民族。因此不同民族中的艺术偶像必须反映自身文化特征。“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谈到民族文化,不禁令人痛心疾首:唐朝妇女的服装成为日本具民族特色的和服;《春莺啭》等多部唐代乐舞舞谱如今只能在朝鲜的舞谱中才能找到;原属于我国的《兰陵王》却被朝鲜申请了专利,不允许我国进行“非法”演出。当看到龙门石窟的石象被凿得面目全非时,却又听说龟兹石窟多年失修,甚至还有住户在里面生火做饭。为何我们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博大的文化在不断丧失,却依旧如此麻木?难道真要等到我们的艺术偶像完全失去文化依托的那一刻,才会开始大彻大悟的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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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艺术高职院校里,摄影作为一门素质教育的课程,起着培养美学品味、提高审美水平的作用。要想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可从数码摄影理论与实践、摄影美学与摄影教学结合等方面予以加强。

一、摄形与美术的横向比较

在横向与美术比较,纵向与摄影历史发展比较的基础上,探讨摄影艺术的自律性及与兄弟艺术的联系性,能促使摄影眼光、品味和美学理论修养的提高。

美术的特性具有造型性、视觉性和空间性,在平面或三维空间塑造形体、创造可视性的艺术图象。论文百事通绘画雕塑具有瞬间凝固或静态的特性,与摄影关系最近。所不同的是媒介材料。美术思潮的写实技法、流派在摄影发明后,趋向更为主观的风格和流派的发展,甚至有意与摄影拉开语言距离。摄影以纪实性语言特性见长,深受美术的现实主义、写实风格等影响。

从媒介材料上看,摄影是光与影的色彩交响的瞬间组合。摄影通过光化学、数码等成像,极具感性特征,是主体和客体的空间交融。

以当今电脑技术数码影像占主导和统治地位的高科技为后盾的映像艺术(电视、摄影、计算机)昌形成规模,科学技术所产生的视觉艺术形象,不仅意味着它从根本上制约着设计艺术的更迭和演化(手绘、喷绘等手法己逐步被摄影图像、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现代高新技术所代替),反作用于美术、设计艺术,而且还对人的思维模式和情感体验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数字图像后期处理的方便,颠覆了传统暗房复杂繁琐的工艺。美术构成了新的设计艺术形成的技术基础,数码影像则是新的艺术形成产生的审美心理基础。

在这一单元中,结合美术与摄影的共同点,重点讲授构思构图、色调构图、风景人物静物等专题:同时,将美术与摄影碰撞交融所产生的流派风格等,融合在纯粹的技法传授中,使学生具有更开阔的眼界。

二、摄影艺术的本体性

摄影与美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对摄影自身语言特性及其艺术规律的研究,属于摄影美学的范围。

随着艺术思潮的发展和数字时代的来临,典型性的瞬间艺术,已成为传统艺术或一种流派风格的代名词,艺术图像越来越多元化了。摄影象美术那样,可以表达类似超现实主义、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多种图象,可以先设计构思,再摆放物体来摄影和后期进行特别加工。电脑数字软件使这类摄影变得越来越可行,更具有视觉传达效果上的陌生感。这类观念性图象的特征,是具有可计划性和可预见性;而且,摄影也可以象现代美术那样,表达一种多义化的“有意味的形式”。仅靠“纪实性”、“典型性”已远不能解释摄影的本体性了。因此,艺术摄影是包含着具有艺术真实的纪实性或观念性的图象信息,具有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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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反应时代的现象,且在各种意义上,艺术与时代革新或改造的根本精神,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感情的自发形成占了大部分,但在有些状态下理性的计划性成分亦占有相当的比例,尤其在新媒体、新美学观念、新素材及新的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以理性为诉求的创作灵感,已占有绝对的重要性及审美价值。

科技的革新,从计算机、网络到虚拟现实,在艺术创作上产生极大的变化,具有实验精神的先驱艺术家们热衷于新媒体与材料与新艺术形式的探求。从十九世纪末到今天,其中发生了难以计数的艺术运动,一部新媒体艺术史,几乎就是一部近代科技史,而我们仍然活在其中,变化日新月异,很难去归纳风格,或下任何定论。到目前为止,网络艺术、包括虚拟实境的交互式装置,似乎是互动艺术的主流。科学的发明与发现,大量地运用在改善人类生活上,不过是近五十年的事,却带给人类前所未有的便捷与刺激。改变的不仅是物质的层面,在精神上的意义也相当深远。

尤其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当电子媒体与计算机科技开始普及之时,媒体深深影响我们对世界的认知,人们视野变宽了,世界变小了。当时,艺术、科技与科学间的关系常受争议。艺术与科技运动吸引许多艺术家、科学家、工程师以及业者参与,意图发展出跨领域的合作架构,然而时至今日,这种系统化的合作模式,仍然只是一个理想。因为科技、艺术都是文化有机整体的一部分,原本就不容分割。

运用科技的视觉艺术,一个明显的议题便是科技带来的艺术品复制性与真实性的问题。一切展演都只是以复制品呈现,要观赏者破除原有的观赏习惯,在传统上的艺术价值包含了独创性、唯一性、与真实性,都将被重新思考。

数字化科技成熟后,讲求光与速度,去物质化的虚拟影像透过媒体四处传播,复制已经不再是模仿、替代真实或是真实的幻觉,数字世界已然成为另外一种真实。因为影像可被转换为数字语言,可被任意操弄,因而影像成为一种信息,于是艺术行为也大大不同于前,艺术家在庞杂的影像信息中,选择、过滤、重新组装,不只是利用技术来解决视觉问题,开发新的视觉经验,更利用新媒体去呈现人们生活中的种种困境,作品意义的产生存在于事件的脉络还有与观赏者的互动中。观赏者从最早的被动接受,到目前已然成为参与者,甚而是展演内容的提供者。以往视觉艺术的形式,可大分为平面的绘画与立体的雕刻,而影像的领域今后将与前述二者并列为视觉艺术的重要形式之一。未来随着计算机图像处理,多媒体、高画质等新媒体技术的高度发展,传统的录像技术也将面临新的整合。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高科技产品发展迅速,计算机、雷射光线、传真机、复印机、卫星传播等。这些尖端科学技术,都成为创造想象和架构的创作工具,这些新的媒介能仿真真实世界,也能创造出幻想境界中的奇景。高科技艺术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兴起于美国的新艺术。它是泛指以运用高科技创造的现代美术作品,诸如计算机艺术、雷射光艺术等作品,在美学领域中带来明显意义,结合了人类智能和科技产生的大量新颖技巧。潜藏在这种深具潜力的新视觉技巧下,有一个更深入的意义:在高科技的辅助下,视野更加瞭阔,并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新的美学向度,跳跃连结代替线性思考,多向度空间取代绘画透视,前所未有互动。

尤其是,自从计算机出现以后,因为可以储存、修改,容易重新绘制及复制,所有有关绘画的行为起了很大的改变。1952年美国的BenF.Laposky利用计算机做出一个抽象的图像,1956年才开始能创作出彩色的电子影像,1960年德国K.Alsleben及W.Fetter发表最早的计算机绘图作品,直至1994年网际网络开始盛行,四、五十年间,人们对于空间的思考模式随之改变,我们离开了复杂而趋向一个快速沟通、大纲式了解的理想。我们不再需要画一堆很复杂辅助线去处理放置一个三维物体于二维平面上的问题,计算机影像帮我们解决了这些问题。因此,艺术家已把兴趣放在如何避免复杂的建构,因为人们想象的空间已经改变,波浪的、拥挤的西方绘画已被纯粹的、无限空间的现代绘画所取代。

计算机对现代艺术造成的冲击及影响之巨,超乎想象。计算机一般被认为是一个空间可视化的简单辅助工具,但它不只是一件工具,一种媒体和材料,更重要的是一种新的美学方向,新的再现可能。多数计算机艺术的创作者,深信虽然计算机本来不是为艺术创作的理由而发明,但它会持续发展出特有的本质,继续为艺术家提供最好的工作伙伴。

通常,计算机比传统铅笔的方式更简单、便宜、快速地生产,计算机让艺术家与音乐创作者更快速的生产,这也就是我为什们称之为“罐头艺术”的原因。然后,计算机也可提供一种艺术替代品更快速的方法,这也是我为什么称其为“麦当劳艺术”。当然,计算机艺术有它的隐忧。虽然计算机为艺术带来发展的新契机,却也有不少令人不安的地方。:

第一:由于计算机也是科技的产物,自然有现代和传统的冲突,如何把过去的传统艺术,配合新的计算机媒材,加以融合表现出来,呈现附合时代的新风貌而被接受,是值的深思的问题。因为全世界都是用相同的软件和设备,如果一窝蜂的跟着主流,则艺术创作则会划地自限,而显露大量复制和类似的肤浅平面感,失去艺术的美感和深度。第二:如同前面提到的,工具的方便,却造成个人风格的丧失,并且失去敏锐度,因为一旦创作者习于依赖计算机的修改功能,创作的动力则渐渐退去,例如:惯用PHOTOSHOP的摄影者很可能因此,不在意拍照的决定性时刻,因为可以透过计算机仿真修改,不怕拍不好,但即使效果逼真,却失去艺术价值了。

第三:即是计算机艺术虽然有决然不同于过去的表现方式和媒体,但本质上,仍脱离不了过去模仿、拼贴等创作风格,如何走出过去的艺术观念,找到属于计算机艺术的观念、想法和创作空间,将会是影响他是否能自成一派的重要关键,而非只是为艺术带来新的表现法。身处一个新世纪的黎明阶段,审视当今现代艺术的表现形式,千变万化、无奇不有,可说是前所未有的新美学创作年代,传统的美学概念及体系,起了一些新的转机及变化,属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视觉美学体系,以包含瞬息万变的新美学思潮,是亟待建立的。

科技帮人类突破了心灵的藩篱,也改变了人们思考与创造的方式,但相对的,科技高度发展也带来了一些危险与不安。因为人们几乎忘了所处的地球仍然有其极限性,而艺术心灵的可贵其实是在于透过限制的穿孔,呈现出无穷的创造力。艺术的价值不在艺术品本身,而是艺术的哲思,有非常多科技艺术家同时也是大自然的爱好者,不管用的是高科技或低科技,自生活的智能与大自然的启发,才是艺术创作最好的素材。不论世界如何转变,也只有艺术家意志延伸的作品,才算是“高感度”的创作,也才有美学上的价值。

【参考文献】:

篇7

1874年,一群法国画家在巴黎举办了一个画展,其中展出一幅由莫奈①所作的,题为《印象日出》的风景画。从此,印象主义画派便逐渐产生、发展,画家们对于缥缈的事物情有独钟,把视觉印象以及物体周围的色彩、光影、气氛看得比轮廓分明的实物本身更为重要。把大千世界万物造化的生动与美感,统归于光与色的作用。

一、印象乐派的艺术特征

受印象主义绘画的影响,19世纪末,法国作曲家德彪西②创立了音乐的印象主义乐派,它在美学思想上与自然主义、快乐主义、直觉主义和经验主义等流派相通,在艺术观念上象征派诗人追求辞藻声韵的微妙效果。其在题材上专注于光和影的游戏以及一切美丽、愉悦和能给人以享受的东西,追求大自然中景物瞬间的交替和变幻,特别强调色彩轻淡与浓重之间的对比,强调音乐的明暗层次与浓淡色彩,制造出一种朦胧的与变幻莫测的气氛,并用绝妙的和声、音色将其表现出来。

德彪西认为,音乐比绘画更能有效地把印象主义的理想付诸实践,绘画只能表现光的静止状态,而音乐却能表达光的流动变化。莫奈需要一系列画幅才能绘出同一场景光的不同效果,而音乐却能在同一首乐曲中创造不间断的光的流动。在创作手法上,他的旋律多以零碎的片断或短句加以发展;他喜用不协和和弦,平行四五度,平行和弦,音阶常用全音阶,五声音阶和中古调式。和声上尽量减弱功能性,增强其色彩性。通过频繁离调、转调的使用,大大扩充了调性的范围。曲式结构则以三部曲式为主,体裁上也作了较多的创新,不是照搬传统的曲式体裁,而是把体裁的运用更加自由化,如交响素描《大海》第三乐章“风与海的对话”,结构就接近于回旋曲式。配器手法精致细腻,色调闪烁,变幻莫测。他善于捕捉光、影、水色的动态,借视觉式形象来表现听觉式幻想。所有这些手法的运用都是为了营造印象主义特有的朦胧、飘忽、空幻和幽静的意境。

二、印象乐派的代表——德彪西的钢琴音乐

德彪西的钢琴音乐艺术总结了印象乐派的音乐特征。从1880年第一首钢琴曲《波希米亚舞曲》问世到1915年用纯音乐写成的12首《钢琴练习曲》,35年中德彪西共写了包括以钢琴独奏形式发表的舞剧音乐《玩具盒子》在内的92首钢琴曲。其钢琴作品在艺术表现上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征:

1.绘景

音乐在诸种艺术形式中是最抽象的,由于受到印象画派的影响,德彪西在作品中大量地用音响材料进行“绘景”。《欢乐岛》是德彪西根据巴黎卢浮宫法国画家华托的名画《开往西代尔岛的航船》而创作的。《欢乐岛》恰似用音绘成的“音画”,曲中西代尔岛上旖旎的湖光山色跃然眼前。

2.渲色

在德彪西的音乐中,很重要的构成因素是色彩性音响,我们在德彪西的许多作品中都可感受到丰富的音响,如《意象集》第一首《水中倒影》右手在中高区持续运用和弦式琶音,宛如柔和的清风,在水面泛起阵阵涟漪,被她摇碎的水中倒影在阳光照耀下泛出彩虹般的光芒。这首乐曲在音阶素材上将自然音阶、半音阶、全音阶“化合”在一起,德彪西被人誉为“和声化学家”当之无愧。在钢琴套曲《意象集》中寻求音响色彩效果与揭示人的主观感受相结合的方法,并营造出一种梦境般的气氛和朦胧的音响效果。又如在《叶中钟声》中既听到树叶的沙沙声,还听到远方传来的钟声,造成钟声在树林中回荡的效果。

3.写意

一些印象画派的作品与中国古代文人画存在异曲同工之妙。在这些画中,富于强烈的感彩和个性特征,浓重的装饰意趣和高度艺术性的形式美感,尤其是国画中的泼墨大写意,都和法国印象画派的表现形式,有着某些相通之处。《版画集》第一首《塔》是德彪西1899年至1900年在巴黎举办的万国博览会上听到爪哇的加隆美及中国的音乐获得灵感而写成的。一个五声音阶主题以不同的节奏形式反复出现贯穿全曲,其表达方式受到东方音乐的影响,更多的是一种整体写意式的。

4.状物

有些作品,如《儿童乐园》是德彪西为女儿秀秀专门写的钢琴组曲,乐曲中他童心未泯,与女儿一起幻想、做梦。其中第二首《大象催眠曲》描绘主人翁手抱玩具象,嘴里哼看摇篮曲,最后不知不觉双双都一起进入梦乡。

有些作品印象乐派在表现时没有特定的含义,如德彪西的《练习曲》,他仿效肖邦的《练习曲》,是一种技巧性的艺术,艺术性的技巧。

5.演奏技术

德彪西用印象派手法创作的钢琴音乐,给钢琴演奏技术提出了崭新的课题。德彪西是继肖邦之后又一位挖掘钢琴内在音响潜能的钢琴家、作曲家。他主张使人忘却钢琴是以槌击弦而发音的乐器,力求在音色上做出精细而多样的“nuance”。③和他经常合作的钢琴家玛格丽特·隆在《和德彪西一起弹钢琴》一书中写道:“我怎能忘记他那柔软、、深沉的触键,当他的手指轻捷地,同时又穿透地滑过琴键时,他也以微妙的按压而获得一种特别富有表情的音色。”④演奏德彪西的作品在触键上需要使用极柔和抚摸般的触键,产生一种一掠而过的飘浮音响。弹奏时手指常需贴键,或几乎不离开键,给人一种绵延不断的感觉,有时在静谧的背景陪衬中需突出同样微弱和纤细的旋律与线条,此时,弹奏需要以放松而力量贯通的指尖如蜻蜓点水般触键,控制要恰到好处,音色应通透、柔美。

踏板被称为钢琴的灵魂,在德彪西脚下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首先要谨慎地使用右边的延音踏板,根据不同的音响色彩与音乐层次加以处理:有时延音踏板可能只踩下一半甚至更少;有时可能需要抬起时不完全换干净,保留一些必要的音响;有时需要快速地轻点踏板为求清晰和明快;有时也许会在不协和的和声延续中使用同一个踏板;有时可能为追求特殊效果在一些休止符和断奏中使踏板贯穿。在德彪西的作品中还大量使用了左边的弱音踏板以及中间踏板,使音响色彩更加变幻莫测。

结语

印象派音乐自德彪西之后,受其影响的作曲家有法国的拉威尔、西班牙的法利亚、意大利的雷斯皮基、俄国的里亚多夫、波兰的席玛诺夫斯基及英国的戴留斯等。印象主义像一颗璀璨的彗星,影响了20世纪的众多作曲家,其中包括现代作曲家鼻祖巴托克、韦伯恩、凯奇、梅西安、布列兹、施托克豪森等人,以及把音乐的疆界推向不可知未来的电子音乐作曲家们。

注释:

①莫奈(Monet,1840—1926),法国印象画派创始人之一。长期探索光色与空气的表现效果,在自然的光色变幻中抒发瞬间的感受。代表作有《睡莲》《帆船》等。

篇8

20世纪80年代流行起来的一句用语——“沙发里的土豆”形象地描述了那种逃避人际交往、整天埋在沙发里、在电视机前打发日子的人。而今,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信息时代,不加选择的“沙发土豆”越来越少了,人们需要快乐、刺激、实用,而更重要的是——需要演给自己看的电视!近年来,因特网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已经登堂入室了,而它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互动。陆地在《美国在线兼并时代华纳的启示》一文中写道:“由于因特网对传统产业的整合是由数字技术的革命引起的,并不具有政治的或者意识形态的特性色彩,因而具有无差别的普遍性意义。即是说,在发达国家发生的这场由信息技术引发的传播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迟早也会在中国发生。这就意味着中国电视业被因特网整合、收编,也不无可能,甚至已不太遥远。”也许这番预言有些“危言耸听”,但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第四媒体的崛起给电视提了个醒,要与网络竞争、拓展电视媒体的生存空间,就需要在“互动”上下工夫。

一、理解“互动”

“互动”是英语单词“interactive”的意译。Inter是拉丁语前缀,意思是“相互的”。“active”是“积极的,能起作用的,现行的”。近年来由于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互动”这个词也随之热了起来。实际上,很多人使用的只是“互动”的一部分含义,或者是在现代语言环境中延伸出来的意义。从对“互动”一词在语源和语意上的追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互动”是随着现代电子计算机科技的发展而形成的。从抽象层面上来讲,“互动”就是发生在两者之间的行为或行为的可能;而具体地来说,“互动”已经由一种计算机程序语言发展成为电视娱乐的一种形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够影响电视屏幕上发生的事件。

理论上当信息由传播者出发,单向地流往受传者时是没有形成“互动”;只有当受传者在接受了传播者发出的信息后,作出反应,并反馈(回传)给传播者时,这个信息的回路才得以形成。可见,“互动”产生的首要条件就是在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形成一个信息流动的回路。此外,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决不仅仅是交流沟通的关系,而是一种更为即时的反馈,它尽可能多地让观众参与到节目中间,并尽量多地使观众获得“内容”以便对电视节目产生影响作用。

二、“互动”观念产生的根源

所谓“观念”是思想意识或者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有时指表象)。要理解“互动”观念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就需要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来进行考察。

1.心理动因

受众是否具有“主动”的心理需求,是“互动”能否成立的心理动因。长期以来,人们都直觉地认为看电视是一个消极接受的过程,这个行为的认知卷入程度很低。在理论界,反应性理论一派认为观看电视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活动,观众的意图、计划、策略以及选择性在观看电视时很少起作用;而主动性理论一派则认为观看电视是一种主动的认知活动,它是观众、节目以及观看情境之间的一种主动的认识转换过程。结果是后者占据了上峰。后者通过研究脑电波入手,观察人脑的电活动与看电视之间的关系。最终证明了,“看电视和阅读相比,前者并不比后者在认知程度上被卷入的程度降低,就是说,看电视也是一个积极的认知过程”。

事实上,受众对媒介信息的认知是主动与被动的辩证统一。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主体意识也日益增强,受众认知的主动性和被动性的比例发生了变化,而主体趋势是从被动性向主动性发展。此外,互联网上的交互式传播方式对人们的认知活动趋向主动性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网上任何人都有可能参与到传播系统中来成为信息的主角,从而适应了现代人崇尚自主、渴望参与的心理要求。现代人的这种心理要求也同样反映在电视传播中间。

2.技术动因

“电视”——“Television”来自希腊语,意思是“从远处看”,电视的诞生正是源于“能使处于甲地的物体在任意一处乙地被看到”的设想。在电视从无线到有线,从黑白到彩色,从直播到录播再到直播的发展道路上,每一个前进的步伐都伴随着技术的完美配合。中国的广播电视技术也正逐渐与国际靠拢。当“互动电视”的风潮在欧洲、美国等地掀起时,中国也不甘示弱。现在,基于有线电视的网络双向改造已经在中国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了。2000年,国家级基础骨干网络一期工程提前完成,共建设国家级基础干线网22950公里,连接了24个省(市、自治区),从而将全国70%左右的用户连接入了一个大网,为多种增值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中央电视台也于2001年11月成立了“互动电视组”,九运会和冬奥会的某些赛事已经实现了“互动”播出。当技术与观念在现实中相互渗透、融合时,“互动”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3.美学动因

接受美学的重要贡献是对读者主体意识的充分承认,在这一点上,电视传播中对受众主体意识的认识过程可谓与之“心有戚戚”。正如美国学者戴安娜·克兰所说,“接受理论修正了对于大众文化理论来说至关重要的心灵操纵假说——文本意识形态含义被公众不加质疑地接受。公众成员没有被概念化为文化的傀儡,而是被概念化为能够重新阐释主导意识形态话语以满足自身需要的积极主体。”观众主体意识的增强,使得他们对电视传播的期待趋向多样化、复杂化。现代传播者也越来越意识到观众的积极、主动的收视与其期待视野能否兑现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只有观众自觉地、主动地接受,电视节目的意义和价值才能实现。电视传播的价值实现是由传受双方共同创作完成的。在文学作品中,作者的创作与读者的“再创造”这两个创作过程是相对独立和完整的。而电视传播的价值实现中,这两个创作过程却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它们互为因果、循环往复。国内有些学者将其命名为“期待介入”,“指的是电视观众在电视节目创造过程中完全处于主动地位,由于电视观众的介入,极大地影响着电视节目的创制及传播效果的情形。”事实上,这里所说的受众完全处于主动的地位,并不是一种绝对意义上的“主动”,因为传播价值的形成是传受双方相互作用的产物,即是一种“互动”的结果。

4.经济动因

在经济上,把观众作为电视业的中心,表面上看来是“以人为本”的传播理念的体现,其实也是消费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消费社会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行为是最重要的社会行为。而这一切,又都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所以收视率才成为了电视节目的一道生命线。正如喻国明教授所形容的那样:“‘传播’一词很容易使人以为它是单方面付出的一种行为——像阳光一样,只是给予,没有回收。其实,它一直是带着一根看不见的‘倒钩刺’的。它所回收的就是受众的注意力。”⑺

2002年2月《世界广播电视参考》杂志的《国际传播环境的新变化》一文中,分析总结了当今国外受众的信息消费特征:一是受众的主动选择性大大提高,二是受众对媒介的需求结构发生变化。主要表现为:“个性化信息为主,一般性公共信息为辅”、“对付费的信息服务和节目的需求逐步上升”、“通过媒介传播个人思想、观点的意识越来越强;通过媒介及其特定信息服务渠道履行知察权或知情权的意识越来越强;要求媒介对受众开放,积极参与节目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的意识越来越强。”等等。尽管这是作者总结的当今国外受众的信息消费特征,但其实这些特征在我国的一些发展较快的大城市中也同样存在,而且随着我国传媒事业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这些消费特征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在我国受众中间出现并普及。

5.社会文化动因

“互动”作为一种观念来说,它的产生与社会文化背景及其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产生的影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印刷时代下的媒体地位来源于对文化的垄断。在这一时期,媒体与受众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文化的掌握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媒体承载着启蒙的责任。于是,媒体本身就蕴涵着对文化的占有。随着这一意识,媒体积累下了被人们承认的话语权力,具有文化上的霸权地位。而到了电视媒体的时代,媒体的这种地位却遭到了挑战。电视对观众的文化层次要求不高,只要具备最基础的生理机能都能接受电视所传递的信息。于是电视实现了对媒体的信息垄断的颠覆,因而电视媒体并不蕴涵着印刷媒体所具有的文化权力,而更多的是一个话语的平台,为各种文化的交融创造交流的机会。在电视媒体的时代,媒体与受众之间的区别也不再是过去的文化人与非文化人之间的区别而仅仅是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区别。媒体本身不再蕴涵着启蒙的作用,于是观众对媒体的景仰也必然随之消退。人们开始把媒体视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再是神圣的。

当代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人们的价值观转变的同时,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和更新。人们具有了更多的社会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以及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自的要求也在进一步强化。而就电视文化的社会审美取向来说,也呈现出“由一元向多元、由单纯教化模式向自主选择的消费模式、由社会活动空间向私人娱乐空间的转换”。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观众通过媒体来反映自己的思想也显得十分自然。观众与媒体互动关系的产生,首先就产自于观众与媒体之间的平等关系得以产生。而这种平等,是直到电视时代才出现的。

电视观念的变革除了要受到社会生活环境变革和社会文化观念的冲击与影响之外,其自身也必然会进行着观念的变革。“尽管与物质层面的变革相比,观念层面的变革要艰难、缓慢得多,但物质层面与制度层面的变革,终究要极大地刺激、影响着观念层面的变革。而影视一旦在观念层面发生剧变,势必极大地反作用于影视的物质层面与制度层面,使其相应发生剧变。”

三、“互动”观念下的应用形式

“互动”是依赖现代科技实现即时信息交流的传播活动,“互动”是观众通过使用媒介获得“内容”的手段,而“互动”作为一种观念则是对于观众主体地位的确立,这种主体性在浅层次上表现为观众对于电视节目的个性化需求,在深层次上则体现为实现观众对于节目的主导权利。

1.互动电视——个性化需求的范例

互动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电视娱乐和信息服务形式,可以说是一个极佳的个性化需求的范例。它将使被动的电视收看体验变成真正的交互式体验,在接收复杂的用户命令的同时,可以按照观众的要求提供多种形式的媒体内容:

·互动节目向导,也称为电子节目向导;

·点播电视,可提供储存在头端视频服务器里的电影和其他节目;

·通过电视实现互联网功能,包括电子邮件和网络浏览;

·按需提供“珍藏”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是互动电视业务提供者储存的信息或其他内容,并通过特定的网络提供给用户;

·互动电视应用,比如:在收看比赛的同时,允许观众选择不同的摄像机角度;

互动电视的魅力就在于它是一个“个性化”的电视(无论是对节目内容的个性化需求,还是对收视时间、方式上的个性化需求)。这些需求,对于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都会产生一些影响。

(1)传统电视关于节目单的概念

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验,每个礼拜买回了广播电视报之后,就要好好研读一下下周电视节目的列表,并且在自己要看的节目上划上记号,以防忘记。然后我们会根据这个时间表安排看自己想看的节目,或者决定是不是要把它录下来。这种感觉有点像赶火车的感觉,你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否则你就错过了。在这里,电视报扮演的是一张节目单的角色,这些节目都是为观众事前设置好的,但是互动电视就更像是一个超市,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组织你的购物单,以及你的购物时间。当你在选择所要观看的节目时,互动电视甚至还提供关键词搜索的功能。例如,你今天想要看恐怖片,在你输入“恐怖片”之后,你就可以安心地等待搜索结果了。最后要做的就是在搜索结果中挑出你想要看的一部或几部影片来。

(2)传统电视关于“黄金时间”的概念

传统电视“黄金时间”的概念,在互动电视中演变成了“我的时间就是黄金时间”。这一概念的实质是电视从点对面的传播走向点对点的传播。

互动电视改变了人们传统意义上关于节目单的概念和关于“黄金时间”的概念,对于观众来说,当然是一个方便的举措,但是对于电视节目本身来说,是福是祸就很难说清楚了。现在的电视节目编排并不是随意而为的结果,节目的预先安排,是涉及到一个节目的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有新节目上了新的时间档,但是怎样向观众推广这个节目呢?可能最好的安排就是把它放在两个旧的收视率还不错的节目当中,这样,就会有更多的观众来尝试一下这个节目。有人曾经提出未来电视台就是一个大的节目库,观众要看什么就点什么。但是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当要推出新节目时,或者当想要改变一个节目的命运的时候,互动电视显然不是一个首要选择。互动电视方便了观众,但是对于从业者来说,这中间可能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给观众更大的选择余地的同时,也为自己留下发展的可行道路。我想互动电视并不会完全取代单向播出的电视节目,在我们推出一个新节目时,我们的首要选择仍然是在传统电视播出,当它造成一定影响之后,再移到互动电视中去,于是同时移植的是一个成熟节目的品牌效应和收视惯性。这样才能够为互动电视和传统电视节目创造一个双赢的模式。

(3)传统电视一次性消费的概念

虽然电视的传播范围很广,传播速度很快,却是一次性的、不可保留的。电视每天每时每刻都需要有新鲜的东西,而正是因为电视在内容上的大容量需求,加上电视台自己的制作力量跟不上,于是就造成了现在电视上大量充斥着信息量不大、内容上只为凑数、填充时段的节目,这些节目虽然也投入了人力物力,但是不具备再次消费的可能。互动电视则向电视节目制作人员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充分考虑节目的深度、广度和再利用的可能性。为了互动电视业务的开展,电视台必须要有丰富的、精彩的存量资源。所以随着互动电视业务的发展,精品意识将越来越强烈。

(4)传统电视家庭式的收视习惯如今电视机已经成了家里不可缺少的家具之一,收看电视也曾经是一种日常的家庭式收视行为。然而,现在这种家庭式的收视行为却正在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个人化的收视习惯。家庭电视普及率在一些大城市中已经可以约等于100%,在北京465%的家庭拥有两台电视机,有5台的甚至超过了1%。电视机家庭拥有量的增加,不仅是因为现在电视机价格的降低,更重要的是因为人们有此需要。也许这样的情景在你家中同样存在:晚上,父亲在电视机前收看新闻,母亲在另一个房间看着言情电视剧,而你则在自己的房间里收看足球比赛。甚至,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会在业余时间同时开着电视机和电脑。于是,现在很难再看到一家人聚集在电视机前共同收看一个节目的情景,而互动电视的出现则正是满足了人们的这种个性化收看的需要。

“互动电视”是传统电视在电视概念的边缘延伸,它并不是一种新的媒介,而只是一种新的样式。不过这种新形式必定会给电视带来巨大的变化,就像卫星电视造就了CNN、HBO、DISNEY等等家喻户晓的电视台和电视机构一样,互动电视也将给电视业带来新鲜血液。虽然互动电视带给传统电视业的并不是全盘否定式的颠覆,但互动电视带来的一些新观念必将对整个电视行业带来不小的影响。它促使我们电视从业人员去对以上这些原先所熟悉的一些概念进行重新考量和修整。

2.观众操纵下的电视节目——节目主导权的实现

所谓“观众操纵下的电视节目”并不是说观众操纵整个节目的制作、播出过程,而是观众参与到传播的环节中,成为节目创作的一个成员,而且对于节目的最终结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多分支剧情电视剧(例如:日本的互动电视剧《抉择》、浙江卫视的《人生AB剧》)是这类节目的一种。它可以很好地将观众的意见收入剧情发展之中,它也可以提供不同的叙事角度,给观众更多的思考空间。这实际上是借用了网络中“超文本链接”⑽的概念。这种链接关系和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是比较接近的。从叙事方式上讲,多分支剧情的电视剧突破了线性叙事的方式。剧作家可以在文本的任何一个地方打断、撕开,开辟新的叙事路径;也可以在文本的任何地方进行缝补、接续,保持文本叙事上的完整性;从叙事主体上,这种方式打破了剧作家对叙事权的垄断,有限度地将叙事权渡让给观众。观众可以有限度地决定情节的发展方向,尽管这种操纵感能给人带来极大的满足,事实上它仍然只是传播者制造的一种幻觉。因为所有的选项内容是确定的,观众能够改变的只是它们的组合方式和结果,但对于各个既定内容选项仍然是没有主导权的。观众就好像在导演设定的游戏情节内自娱自乐了一回。

另一个例子是南京电视台的《对抗俱乐部》。制作方安排几个富有对抗性质的游戏,节目开始时,电视机前的观众就可以拨打节目的热线电话,当你拨打的电话与电视节目现场连通后,电话键盘就成了一个游戏遥控键盘,作为参赛一方,你可以在家中遥控电视屏幕上的游戏,跟另一位拨通热线电话的观众进行实时的比赛。这种参与方式跟以往的热线电话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场外的观众通过这样方式的参与成了节目的主角。他虽然不在现场,但是现场的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他得到了所有人的关注。而且正因为他不在场,也更增加了现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对他的一种神秘感。就这个节目而言,它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互动”不仅是参与,互动是使场外的观众成为节目的主角,他跟节目的发展休戚相关,他可以部分控制节目的进程和结果。

四、作为技巧的“互动”与作为观念的“互动”

“互动”的本意中“双向”、“交互”是其重要特征。我们现在所说的“互动”,主要都是在强调观众由被动到主动的一种态度转变。关于观众是否能够真正拥有主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争议。例如,王岳川教授在《当代传媒的“后现代”盲点》一文中曾经说道:“大众传播的播出是单向度的,不像对话那样有情感心性的交流回应,这种‘无回应’的播出缺乏沟通,使大众传媒成为‘为了沟通’的‘不沟通系统’……当然,现实中的观众也可以转换频道或关掉电视机而行使自己的选择权,这似乎也可以算是一种回应,但这仅仅是对施予的接受或不接受而已,仍然没有足够的权力运作方式给施予者以对等的回应。就这一关键性问题而言,传播是对接受者自由选择的限定,因为说到底,大众传媒的受众只有收看或不收看的自由,而没有对答回应这种平等交流对话的自由。”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正是由于受众拥有这种看还是不看的权力,才使得媒体不得不通过给予受众更多的对答回应、创造平等交流对话的自由来留住受众手中的遥控器。现代社会中,媒介竞争已经愈演愈烈,而目前的竞争也不仅仅是媒介与媒介之间的竞争,更扩大到了媒介与人们各种生活娱乐方式的竞争。媒介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是有明确的社会分工的,试图完全改变两者之间的分工关系是徒劳的,更有意义的应当是考虑怎样在现实情况下,去改善这种传播关系,让受众拥有更多的平等交流权力,让媒体能够留住更多的受众。事实上,“互动”是传受双方的一种传播关系,必须由传受双方共同作用完成的。缺少任何一方的努力,“互动”都只能是孤掌难鸣。

作为技巧的“互动”能够实现的是更为及时的信息双向交流,能够让尽可能多的观众参与到节目中来,尽可能多地对节目产生影响。而这种功能的实现最终都体现为电视传媒所提供的信息质量的提高——不仅表现为信息内容的高质量,同时也应该表现为受众获取信息方式的高度便捷。

但若是将“互动”仅仅作为一种技巧来使用的话,由于这种技巧是先于观念而存在,就常常会造成为了互动而互动。于是观众进入了节目当中,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平等的地位。表面上看来电视观众似乎成了节目的主体,但由于传播者是这个“传播游戏”中的规则制定者,于是这种主体便只能是传播者营造出来的假象或者幻觉,于是便有人疾呼:“观众,到底是游戏者,还是被游戏者?!”其结果是造成节目将庸俗化等同于通俗化,致使广大知识阶层观众与电视节目的脱离现象日益严重。传播者若非抱着平等的“互动”观念,就不会将观众视为节目的主人之一,也就不能给予观众真正开放、自由的空间。于是技巧便会流于形式,而内容则仍然是一片空白!

作为技巧的互动,提供给观众的是直观的各类反馈方式,或者是呈现在屏幕上的多种信息的选择按钮;作为观念的互动,提供给观众的是主动选择的愉悦感,是一种个性得到张扬的满足感。它会使观众产生自己是媒介主人的意识,毕竟媒介本身就是一种工具,而对于这种工具,传受双方都应当具有同等的使用权。

参考文献:

1、陆地:《美国在线兼并时代华纳的启示》,《电视研究》,2000年第3期。

2、《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出版,第409页。

3、刘京林著:《大众传播心理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第27页。

4、[美]戴安娜·克兰著:《文化生产:都市与媒体艺术》,赵国新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4月,第96页。

5、胡智锋著:《中国电视观念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124页。

篇9

我们之所以将“艺术媒介”作为文艺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加以申说阐述,就是认为媒介是连通艺术家的内在运思与作品的物化表现的唯一通道。这可以视为诗(文学)与其他门类艺术的通则。对于媒介问题有深入阐述的一些杰出的美学家,如黑格尔、杜威、鲍桑葵、奥尔德里奇、古德曼等,都主张媒介是内在于艺术家的精神世界中,以其特定的媒介感觉来感受外在世界,兴发独特的审美情感,从而形成艺术的审美构形的。换言之,越是成熟的、卓越的艺术家,内在于心的媒介感觉越成为其产生创作冲动、审美运思的动力,在创作发生的感兴阶段,媒介就有着与生俱来的功能———这当然是对成熟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家而言。说到这里,可以明显看到,这是与克罗齐的观念截然相反的。恰在此处,艺术媒介与审美感兴相遇了,而且彼此贯通了。感兴是诗人(或艺术家)偶遇外物的变化而唤起了内心的情感从而产生创作的冲动,同时也就进入了内在的审美构形。在诸多对感兴的界说中,笔者认为宋人李仲蒙“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⑤最能概括“感兴”说的审美本质,这其中的关键要素,一是感兴的偶然性,二是心与物的遇合性。言感兴者,皆可见之。魏晋时期的孙绰就说:“情历所习而迁移,物触所遇则兴感。”⑥唐代诗人王昌龄所列诗歌创作“十八势”之第九“感兴势”:“感兴势者,人心至感,必有应说,物色万象,爽然有如感会。”⑦宋代大诗人杨万里以“兴”法为诗之上:“大抵诗之作也,兴,上也;赋,次也;庚和,不得已也。然初无意于作是诗,而是物是事,适然有触于我,我之意亦适然感乎是物是事,触先焉,感随焉,而是诗出焉,我何与哉?”⑧明代诗论家谢榛所说:“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⑨这些都是典型的感兴论。所谓“触”、“遇”、“适然”等,都有着明显的偶然性质。而这种偶然恰是诗人(或艺术家)与外物的遭逢之契机。感兴之所以在诗或其他艺术创作中起着重要的发动作用,成为创作的原动力,关键在于它不是事先立意,不是幽寻苦索,而是诗人以其敏锐的感受在外物的兴发下产生了淋漓澎湃的创作冲动,并由此进入了审美构形阶段。

从艺术创作的审美角度来说,感兴并非随便什么人都可产生,主体的艺术修养、艺术语言的谙熟和作为诗人(艺术家)的创作欲望,都是必备的条件。艺术媒介是内化在诗人的审美感受之中的,或者说,诗人是以其特殊的媒介感来感受和把握世界的。再从物性的角度来看媒介的性质及功能。艺术品的物性是探讨艺术媒介的重要理论支点。海德格尔于此说道:“一切艺术品都有这种物的特性。如果它们没有这种物的特性将如何呢?或许我们会反对这种十分粗俗和肤浅的观点。托运处或者是博物馆的清洁女工,可能会按这种艺术品的观念来行事。但是,我们却必须把艺术品看作是人们体验和欣赏的东西。但是,极为自愿的审美体验也不能克服艺术品这种物的特性。建筑品中有石质的东西,木刻中有木质的东西,绘画中有色彩,语言作品中有言说,音乐作品中有声响。艺术品中,物的因素如此牢固地现身,使我们不得不反过来说,建筑艺术存在于石头中,木刻存在于木头中,绘画存在于色彩中,语言作品存在于言说中,音乐作品存在于音响中。”⑩艺术品的存在并不止于物性,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它的客观存在却必须依凭于物性。所以海德格尔又说:“但是在艺术品中使别的什么敞开出来的唯一因素以及与别的什么因素结合起来的唯一因素,仍是艺术品的物性。这看起来,艺术品的物的因素仿佛是一屋基,其他的什么和本真的东西依此建立。艺术家凭他的手工所真正制造的不就是艺术品的物性吗?”瑏瑡物性与其物质性材料如音响、色彩、石头之类有直接关系,但并非完全是一回事。物性在我的理解中是艺术品的整体的客观性存在的性质。在这个意义上说,媒介是具有无可怀疑的物性的。媒介是离不开材料的(如音响、语言、色彩、石头等),但不等同于材料。黑格尔谈及媒介时说:“艺术品既然要出现在感性实在里,它就获得了为感觉而存在的定性,所以这些感觉以及艺术作品所借以对象化的而且与这些感觉相对应的物质材料或媒介的定性就必然提供各门艺术分类的标准。”

黑格尔以不同艺术门类的媒介提供了艺术分类的标准或者说是依据,并由此揭示艺术审美的感觉性质,这是颇为重要的观点。然而,黑格尔在这里并没有将材料和媒介加以区分,而20世纪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奥尔德里奇则明确指出媒介与材料的区别,把这个问题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即使基本的艺术材料(器具)也不是艺术的媒介。弦、颜料或石头,即使在被工匠为了艺术家的使用而准备好以后,也还不是艺术的媒介。不仅如此,甚至当艺术家在使用弦、颜料或石头时,或者在艺术家在完工的作品中赋予它们的最终样式中,它们也还不是媒介。在这种最终的状态中,基本的艺术材料已被艺术家制作成一种物质性事物———艺术作品———它有特殊的构思,以便让人们把它当作审美客体来领悟。当然,在创作的过程中,材料本身对于艺术家来说是物质性事物,而不是物理客体。艺术家并没有对它们进行观察。确切地说,艺术家首先是领悟每种材料要素———颜色、声音、结构———的特质,然后使这些材料和谐地结合起来,以构成一种合成的调子(compositetonality)。这就是艺术作品的成形的媒介,艺术家用这种媒介向领悟展示作品的内容。严格地说,艺术家没有制作媒介,而只是用媒介或者说用基本材料要素的调子的特质来创作,在这个基本意义上,这些特质就是艺术家的媒介。艺术家进行创作时就要考虑这些特质,直到将它们组合成某种样式(Pattern),某种把握了他想要向领悟性视觉展示的东西内容的样式。……在艺术家的创作经验中,每一种材料都被当成一种小的、基本的审美客体。因此,合成的审美客体并不是领悟主体和艺术作品之间的一种若有若无的障碍。审美客体就是在其种类外观下出现的按一定构思组合的物质性事物(艺术作品),这种外观是适合于领悟性知觉的。”瑏瑣奥尔德里奇这样一大段论述看起来有些夹缠不清,但其中的主要意思还是给人以深刻启示的。奥氏认为那些具体的材料如声音、颜料、色彩、石头等并非真正的“媒介”,而只是其中的要素,“媒介”是在不同的门类的创作中由材料构成的整体的样式或者说“调子”。

材料并非媒介的全部,媒介还有非物质性材料的成分,那就是呈现为物质性外观的整体样式。其实,美国著名哲学家古德曼在其代表性著作《艺术语言》中所说的“符号系统”(symbolsystems),或许可以更为明白地标示出媒介的这种性质,而与“艺术语言”这个概念相比,“媒介”更突出了它的物质性。将媒介与材料作这样的区分是十分必要的,在艺术创作中,材料是媒介的物质要素,但媒介是将材料呈现为艺术品的物质化外观的整体样式,媒介是在诗人(艺术家)的内在艺术思维中须臾不可离开的东西。从大的方面说,不同的艺术门类有不同的媒介,不同的媒介恰是区分不同艺术门类的依据与标志。黑格尔谈到艺术分类的标准时指出:“分类的真正标准只能根据艺术作品的本质得出来,各门艺术都是由艺术总概念中所含的方面和因素展现出来的。在这方面头一个重要的观点是这个:艺术作品既要出现在感性实在里,它就获得了为感觉而存在的定性,所以这些感觉以及艺术作品所借以对象化的而且与这些感觉相对应的物质材料或媒介的定性就必然提供各门艺术分类的标准。”瑏瑥我们要接着说的意思是,不同门类的艺术,依媒介的不同形态而划分,同时,也依据不同的媒介而进行创作,在其观念化的内在艺术思维过程中,不同的媒介就是不同门类的艺术家所凭借的最基本的工具。诗人(或艺术家)对于外在世界的感受,他们所赖以发生创作冲动的审美情感,就远非一般性的情感,而是伴随着媒介而兴发的。为了区别于艺术创作中的物化阶段的媒介,我们可以称之为媒介感。这种内在于艺术家思维中的媒介,英国美学家鲍桑葵称为“感觉的媒介”瑏瑦,这种媒介感使艺术家在触遇外界事物时产生了强烈的兴奋,正如鲍桑葵所揭示的那样:“因为这是一件无比重要的事实。我们刚才看到,任何艺人都对自己的媒介感到特殊的愉快,而且赏识自己媒介的特殊能力。这种愉快和能力感当然并不仅仅在他实际进行操作时才有的。他的受魅惑的想象就生活在他的媒介的能力里;他靠媒介来思索,来感受;媒介是他的审美想象的特殊身体,而他的审美想象则是媒介的唯一灵魂。”鲍桑葵在这里所提出的思想,正是笔者对于媒介的基本观念。诗人(艺术家)在其产生创作冲动、进入审美想象的阶段,就是以媒介为动力因素的,或者说是凭着媒介把握了外界事物的触点,从而得到了空前兴奋的投入状态,作品的胚胎便油然而生!这里所说的媒介也就是内在的媒介感。诗人(或艺术家)是凭着媒介来感受外部世界的。

与之联系的是审美情感与媒介的相生相依的关系。艺术创作的发生,离不开审美情感的动力作用,而审美情感是由自然情感变异升华而来的。中国古代艺术理论中如“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礼记•乐本》)、“诗缘情而绮靡”(陆机语)、“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刘勰语)等,都说明了情感对于创作的发生作用。而情感的审美化,是离不开媒介的功能的。正如鲍桑葵在反驳克罗齐的观点时所说:“但是我不由得觉得,他自始至终都忘掉,虽则情感是体现媒介所少不了的,然而体现的媒介也是情感所少不了的。”瑏瑨这对我们极富启示性。在艺术创作中,媒介的功用须有待于情感的发动,而审美情感的生成,更是离不开媒介的运动。进而言之,诗人(或艺术家)在与外物的触遇中兴发起灵感,进入创作状态,并且在神思方运中完成了审美构形,媒介是其所依凭的内在工具。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尔认为,那些杰出诗人的经典作品,并非只是强烈情感的迸发,而是凭着媒介形成了完整的结构,他说:“伟大的抒情诗人———歌德、荷尔德林、华兹华斯、雪莱———的作品所给予我们的并不是诗人生活的乱七八糟支离破碎的片断。它们并非只是强烈感情的瞬间突发,而是昭示着一种深刻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他又引用了歌德的相关论述清晰地表达了他的观点:“歌德写道:‘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和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形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只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

卡西尔非常明确地表达了他的观点,即:艺术创作绝非只是强烈情感的流溢,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来完成内在的审美构形的。杜威则是从经验的角度具体地谈到了艺术家以媒介的眼光来把握对象,从而创造出内在的审美意象,他说:“画家并非带着空白的心灵,而是带着很久以前就注入到能力和爱好之中的经验的背景,或者带着一种由更晚近的经验形成的内心骚动来接近景观的。他有一颗期待的、耐心的、愿意受影响的心灵,但又不无视觉中的偏见和倾向。因此,线条与色彩凝结在此和谐而非彼和谐之上。这种特别的和谐方式并非专门是线条与色彩的结果,而是实际的景观在与注视者带入的东西相互作用后产生的应变量。某种微妙的与他作为一个活的生物的经验之流间的密切关系使得线条与色彩将自身安排成一种模式和节奏而不是另一种。成为观察的标志的激情性伴随着新形式的发展———这正是前面说到过的审美情感。但是,它并非独立于某种先在的、在艺术家经验中搅动的情感之外;这后一种情感通过与一种从属于具有审美性质材料的视觉形象的情感上融合而得到更新和再造。”瑐瑠杜威的论述特别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他在这里是以画家与外界事物的接触遇合而产生作品的审美构形的,线条、色彩是内在于画家的媒介感,通过这种内在的媒介感来对眼前呈现出来的对象进行修正,因此,杜威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思想:“如果他是一位艺术家———如果他是一位画家,有着一种由于训练而对媒介的尊重,他就要通过他的媒介的强制力量,对呈现给他的对象进行修正。”(同上)杜威在这里如此具体地描述了画家的媒介感在创作的原初发动阶段时的重要功能,这是令人耳目一新的,也是符合艺术创作的实际情况的。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的感兴,是通过与外物的触遇而唤起诗人(或艺术家)的情感,这是在文论传统中的通常理解,这已经不需要更多的论证与诠释。

但是,本文要阐明的观点是,感兴的获得和创作冲动的发生,本身便是凭借着内在的媒介感的。刘勰论“神思”时所说:“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诗人这个“神思”腾跃的过程就是以文学的内在媒介感来进行作品的构思的。“辞令”不是一般的语言,而是能够表现物象特征的辞语,也包括声律,后面所说的“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都说明了“神思”不是与语言媒介无关的空洞想象,而是以文学的媒介感来进行运思的过程。(关于文学的媒介特征,在下面一节加以论述)绘画亦是如此,画家在感受对象时就是以颜色、笔墨和构形等绘画的媒介感形成了内在的独特画面的。如南北朝时著名画家宗炳论山水画的创作时所言:“况乎身所盘桓,目所绸缪,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也。”瑐瑡宗炳这里所说的是画家在晤对山水而进入山水画创作的内在构形阶段,画家身在山水之间,目与山水绸缪,以自己头脑中的形来写照山水之形,以自己头脑中的色来表现山水之色。前一个“形”、“色”,就是画家的内在媒介感。五代时大画家荆浩也在其论学山水画时说:“夫山水,乃画家十三科之首也。有山峦柯木水石云烟泉崖溪岸之类,皆天地自然造化。势有形格,有骨格,亦无定质,所以学者初入艰难。必要先知体用之理,方有规矩。其体者,乃描写形势骨格之法也。运于胸次,意在笔先。”瑐瑢荆浩认为,对于画家来说,“形势骨格之法”是属于媒介范畴的,“运于胸次”是画家在与山水晤对产生创作冲动时便以之进行。如此之论,在山水画论中最多,那是因为画家画山水多是与山水晤对而产生审美感兴的。如宋代画家董逌评山水画时便特重感兴,如其评李公麟画时所说:“伯时于画,天得也。常以笔墨为游戏,不立寸度,放情荡意,遇物则画,初不计其妍蚩得失。至其成功,则无毫发遗恨。此殆进技乎道,而天机自张者耶?”瑐瑣董逌多以“天机”论画,其实就是感兴。“凡赋形出象,发于生意,得之自然。”这也是说画家在“见于胸中”阶段,便以颜色、构图等内在的媒介感来运思了。而在董逌看来,它们都是遇物则画的“感兴”产物,即“天机自张”,得于造化。

这里要专门讨论一下诗(文学)的媒介特征,这样可以见出其与其他艺术门类的媒介的不同之处,同时,也更能发现其与感兴之间的内在联系。从理论的角度来说,感兴论在诗学中是首当其冲的。发掘诗学中的感兴论与媒介的内在联系,这是当代的文艺美学可以深入一步的重要契机。在笔者的理解中,文艺美学之所以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是超越了原来的文艺学那种以文学的社会功能为主的格局,而着力发掘艺术的内在审美属性。媒介是以物性为其特征的,而文学的媒介是语言,与其他门类的那些有着看得见摸得到的物质属性相比,文学的媒介就显得虚化得多。但文学的媒介仍然是媒介,而且同样是具有物性的。文学的语言当之无愧地成为一种艺术的媒介,是因为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保存流传,也是因为它是通过媒介而创造出来的客观存在物。文学的艺术语言看上去与其他文字的语言并无二致,其实是以特殊的构造法创造出作为审美客体的作品。鲍桑葵专门论述过诗歌语言的媒介性质,他说:“在雪莱看来,诗好像对付的是一种完全合适的而且透明的媒介,这种媒介并没有自己的质地,因此几乎不成其为媒介,而是想象从虚无中创造出来为想象用的。而别的艺术所运用的媒介,由于是粗鄙的、物质的、而且具有其本身的质地,在他看来,毋宁说是表现的障碍,而不是表现的工具。对于这种见解的回答就是我们刚才提过的。使媒介具有体现情感的能力的,是媒介的那些质地;诗的媒介是响亮的语言,而响亮的语言也恰恰和其他的媒介一样有其种种特点和具体的能力。”

鲍桑葵是坚决主张诗歌的语言也是一种具有物质性的媒介的,他认为语言本身并不缺乏作为媒介的属性。奥尔德里奇仍然从他区分媒介与材料为二物的观念出发,来谈论文学的媒介。他认为作品中的词和句等都还是文学的材料,如其说:“文学的材料从根本上说就是在最一般的情况中学会的具有各种静态和动态的词和句。”瑐瑦如何从文学的材料达到文学的媒介?下面的话也供我们领会他的意思所在:“一个熟练掌握语言的人,可以有意识地使语言脱离上述用法,可以通过语言本身的动态性媒介,而不是指称作为外部题材的事物的语言,来向想象性领悟展现事物。但是,这就说到了文学的内容和媒介。”瑐瑧“诗的媒介不仅包括属于语言静态方面的语言的音响度,而且还包括刚才作为语言普通用法的动态的伴随物而提到的各种情感、形象和意向。这些东西和词的音调性质一起,为诗人提供了作为诗人艺术的那种生动的语言描绘所必需的‘色彩’。就像画家运用他对颜料在各种调配中的性质所具有的领悟性眼光来加工颜料一样,文学艺术家也运用对这些要素以及语音形式的鉴赏力来处理他的语言材料。”瑐瑨媒介是和材料分不开的,但它们又不能等同。文学的媒介是运用材料而构成的动态性的整体结构。语言(词语)作为诗的艺术媒介,其与感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或许有人要问:这二者之间难道有什么内在的联系?本文认为,在创作的发生阶段,感兴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感兴是触物而起,并非事先立意,这才是真正的审美发生。主“感兴”论者都认为真正的杰作佳什,是“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不假绳削,故非常情所能到”的产物,而且,“诗家妙处,当须以此为根本”。瑐瑩而我们所理解的审美感兴,并非一般性的触物以兴情,而是诗人(作家)以其独特的艺术媒介来感受世界,在头脑中已经凭借词语、声律等媒介因素构拟出意象化的整体。刘勰论“神思”时所说的“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以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就颇为值得我们深入理解,因为它深刻揭示了诗的“神思”与媒介的关系。《文心雕龙》中《比兴》篇的赞语尤为值得我们注意:“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

篇10

有人认为:绘画主要是表达他的艺术性、审美意志和相关的个人关照世界的方式。从这个角度看,无所谓艺术家用何种媒介材料来表达其意图。他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或多种是以的媒材随心所欲地宣泄。是指绘画这种平面型的艺术渐渐与空间的雕塑、装置或与实践性的影像、电子媒介相结合。艺术越来越没有清晰的分界,一切只为意图服务,但各画种分类依旧存在。

既然有分类,相应的各画种的媒介材料,并由此产生的特殊的艺术语言就是他们存在的主要的依据。正确理解一个画种的概念既不是单纯地以不同的工具来加以区分的,而是主要依据在通过特殊的思维方式下,运用能体现媒材性能的操作方式,表现出一种独一无二的具有审美价值的特性即一种绘画艺术的新格调,一种独特的“味”。其中对媒材的挖掘、开拓、利用也都是根据这一艺术格调的要求来进行的。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各画种的固有特征的重要性。水彩绘画亦是如此。水彩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画种的表现方式或形式技巧,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能丧失自己的固有特征。在历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不乏优秀的作品,有的追求油画的厚重,有的追求挂画的韵味,但都是在水彩的本身的基础上,有“度”的借鉴。第六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的金奖作品《天使餐厅》给遗失在使人眼花缭乱的水彩样式中的画者以极大的启示。这幅作品充分的体现了水彩的特色:透明、水分、清灵等等,是对当下轻视水彩特征现象的纠正。它让我们思考我们究竟在用什么作画?水彩在绘画中的独立价值是什么?水彩的固有特征是我们不断研究、探索的对象,对其的把握也应是画家最关键的创作能力之一。

一、水彩材料的特质

任何画种的材料和媒介,限定它的绘画特性,并由此外化出特定的艺术效果,这也是支撑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点。

正因为水彩颜料的透明性,所以在条配颜料颜色时,除了混合的方法之外,透叠成为重要的调色手段。直接调出的颜色与透叠后产生的颜色也许在色相上趋于一致,但所表现出的质感、量感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这种涂层与涂层之间的错落搭配会产生微妙的视觉,乃至心理上的丰富的感受。洁白的基底透过薄厚不同的涂层视乎是深邃永恒的光芒所在。

对于画笔,重要的是要看笔的储水力和湿润后的弹性。这与色彩的饱和度、水分的控制以及作画时留到画面的笔触息息相关,甚至影响到画家的艺术风格。

水彩画纸会对创作和作品的最终效果有很大的影响。例如19世纪初,水彩画的创作的兴盛是与纸制造工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比过去那些粗糙、质地不匀的纸,该时期的制造的纸,更利于颜色的薄涂。这对早期的现代水彩画大师们的风格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使鲜明的色彩、绝妙的薄涂成为诸如透纳这样的艺术家的独有特色。水彩纸的质地(纹理)不同也会产生丰富的肌理变化。如何创造出耐人寻味的肌理效果已成为许多画家的现实命题。现代的水彩纸有各种品牌,因为制作工艺的差别,不同品牌的水彩纸会有不同的特性。这给现代水彩的探索和发展留有很大的余地,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应与这些纸的特性相得益彰,以表达艺术家的审美意图。

水彩材质的特性导致水彩艺术的特殊性。水与色相互交融,在水彩纸上形成了水与彩的斑迹与色痕带有很强的随机性与抒情性,形成着奇妙的变奏关系,沉声了酣畅、淋漓、清新的视觉效果,与自然保持了和谐的灵动之美,构成了水彩画的个性特征,产生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水彩艺术。这也是它存在了500多年并依旧有其探索空间的理由。

二、水彩的艺术特性

1、水色结合

水彩除了在一些基本的绘画规律和油画有共同之处外,它应该归属于水彩自身的表现手法和欣赏趣味,有着水彩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画种的独特特征。17~18世纪的英国风景画,它的源头是16世纪的英国地形图。尽管地形图形成简单,色彩单一,但因为它是用水做媒介来绘制成的图画,所以成了今后水彩画的发展的基础。水彩画也是正是在特殊的媒介物——水的伴随下,开始了它漫长的历程。

古典时期的水彩画一直是按照油画的模式来绘制的。作为一个独立的画种看,水彩的独特性并不十分明显。水作为水彩画中的特殊媒介,它的特性还没充分的得到发挥,反而只是单纯地作为调和剂来调和颜色,采用层层叠加颜色的技法,像油画那样来描绘对象。但就其充分发挥水的特质,突出水彩画的鲜明个性来说,它还是处于萌芽时期。不能否认的是以水做媒介,水的一些特征在水彩画中会很自然地流露出来。透明、淡雅是这一时期水彩中最显著的特征。在水的其他特质——渗透、流动、融合还未在画面显示以前,透明,作为水的一种基本特征,一直在支撑着水彩画的发展。也正因为这一特性,才使得早期的水彩画和油画有着分别存在的审美价值。

从18世纪中叶起水彩画作为独立的画种一步步地走向成熟。成熟的标志:在发展古典时期的色彩效果的基础上,加深了对水的特质的认识、理解和运用。长期的经验使画家认识到,水除了有调和颜色这一基本功能外,它还有渗透、流动等特征。色彩和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使色粒随着水分的流动,颜色在画面的分布富于节奏变化和自然天趣。水不仅仅作为调和剂来运用了。很多画家懂得了利用水的易渗易透易流动的特征,渲染出画面的整个气氛和表达内心的感受。“湿画法”是对水的特质进一步认识的必然结果。在有水的白纸上,用笔自由地挥洒,水与色的相互融合、渗透、流动最易发挥水质的美感。另一方面,由“湿画法”派生出来的“渲染”、“擦洗”、“笔触”等技法应运而生,从而基本完成了水彩画自身性质的构建。水彩画真正地脱离了油画,按照自身的轨迹发展。

在现代水彩画中,水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不仅仅是单纯地用来调和颜色或渲染内心的感受,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充分发挥出水的特质。水融色的干湿浓淡变化以及在画纸上的渗透效果使水彩画具有很强的表现力。水可使笔和色间枯、焦、润、湿产生变化,直到泼、积、破的应用。这也是画家处心积虑,不知疲倦探索的问题。

水这一物质心态作为水彩的调和剂,它依赖颜色,依赖形象保持着自身的特质。水色形成那种难以名状、自然天成、亦幻亦真、神奇美妙的艺术效果。水的灵性、水的品格为水彩画带来了俏丽明快、清新的深情画意之美。善用水者,水随人意。在特定的创意精神驱动下,让情感的律动借助水色流淌、扩散、在聚集和分解过程中,纵情挥洒,畅叙请回,自如家奴,随机调控,因势利导,浑然天成;其色或浓或淡,虚实相间,朦胧飘渺。由于水性的“透明”和“流动”的特点,才产生了水色的渗融、湿润、朦胧、迷离、柔和、飘逸、洗练、洒脱以及沉淀肌理等艺术效果,这种独特的特性,可称之为“水性特性”。吴冠中曾论水彩“水彩,水彩,其特点就是在‘水’和‘彩’。不发挥水的长处,它就比不上油画和粉画的表现力度,不发挥彩的特点,比之水墨画的神韵又见逊色。但它妙在水色结合……”①水彩画独特魅力就在于水色结合,水色的变幻产生无限与勃勃的生机。水和水的交接,色和色的渗透,产生了奇妙的变奏。它使绘画过程更加奇异多变,相应的技巧也更加复杂。画家要充分利用水色的优越性,既利用水色的透明,以渲染浸润等技巧充分表现气韵、气势、意境这样的典型东方审美内容;有利用水色的流畅创造无以相匹的运笔艺术和造型工夫。水的特殊性、多样性为水彩艺术的多样性提供了可能。水彩淋漓挥洒的笔触,朦胧诗意的情境,表现大气的普所迷离,光芒的闪烁不定,极尽优美之能事。对现代水彩画的真正开山祖师透纳作品的第一印象是明亮的朦胧,但其中依稀隐藏着莫测。他的色彩明朗、稀薄而光滑,浓淡变化神秘莫测,水彩澄明清纯,似乎之留下眼花瞭乱的色彩漩涡和光辉闪烁的光波运动。他善于运用水彩和透明的油彩表现天光水色和迷茫动荡的烟雾,以至于康斯太勃尔认为他他是在以“有色的光流”②作画。水彩艺术家的个性特征也是和水质的多样性联系在一起的。对水性不同程度的运用或侧重点不同,使得水彩画家都有一套自己的作画方法和技巧。

水彩的发展、成熟,依赖于对水质特性认识的程度,对水性调和剂和有幸调和剂本质的区别。从不自觉到自觉到能动地利用水质的种种特性,构成水彩画历史的发展轨迹。

2、透明

透明的特质的水彩艺术产生依赖的标志性的特征之一。透明之感其实是利用光的透射作用发挥光色作用。

通过对色彩的条配,透叠、重置、晕染等手段的运用,使整个画面的色彩交错、混合,白色的基底忽隐忽现。涂层的交错使画面产生薄厚的对比,明亮与灰暗的对比。

水性调和剂具有易溶、易渍、易流的特性,透明的调和剂使色粒光波清晰,色粒在水中流动与渗透更使这些光波交相辉映,从而在洁白的纸面上呈现出明净淡雅之美。经验证明: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全部铺垫后的最后一笔,非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代表饱和亮部的最先一笔;前者用浓稠坚挺的颜色绘制受光物体,当然富有质感和力度,后者用渐次变深的透明重叠“让”出物体的亮部,更加璀璨而令人神往。

透明也是把握水彩艺术的极限的“度”。如果在求新求变中超越这一限定的“度”,可能失去水彩画存在的价值,成为其他画种的辅助手段,或者成为一个新画种。水彩画的诸多传统技法,作画方式乃至观察方式,以及它们所显示出的独特表现力及其美学特征,均由此透明特质而生。透明这种特质的表现不仅可以表达抒情、轻快、流畅、明丽、淋漓等优美的情愫,而且亦可表现雄浑、遒劲、苍茫、厚重等壮阔的情怀。

3、随机性与肌理

由水色及透明的特质产生的诸如画面的随机性、偶然性和肌理等的特性都是水彩艺术的丰富性的表现。水色的流动往往产生某些意料之外的效果,最难控制却能产生天成的画意。譬如漫流法就是利用水色的流动随机产生的痕迹,因势利导,完成作者的意图。这似乎是自然幻化的美妙画面,令人怦然心动。

水彩画肌理的产生是画家在作画过程中,随着各自不同的气质、风格和心境的发挥,以及各种媒介物的自然规律的作用而形成的炒作痕迹。水的流动,水的浸润,水的沉淀与冲刷,是画面孕育出新的视觉生命形态,这种人意与天气相结合的形态就是水彩画的肌理美。肌理之美是水彩画的独特风格的重要部分。种种肌理现象无不关系着人们的心里效应。如果将各种肌理纹样作为一种视觉信息转化成绘画语言,兼而传情达意,无疑将会丰富和提高绘画艺术的表现力,那么水彩画恰恰在绘画语言与心里效应之间达到了高度的吻合。肌理本身本身形成的形式美感,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义。这种特性使得市场在某种成都上存在一定的抽象性,人们“能够从这个概念中发生出一种意象,这种意象应比概念自身提供的意象更加完美”。③画家通过多种手段使用各种工具材料创造出特异的、幻觉的、力量的、冲动的、材质感的各种各样的水彩画技法肌理。美国著名的水彩画家、美术评论家乔雷思金说过,水彩画在画家的处理下,水滴和它明快性质所形成的幻想与造化,溅泼的痕迹,凝结的色快以及斑驳的粒状,虽然对于话的表现没有什么意义,但由于偶然产生的的梦境似的造化,清新的趣味,明丽的色调与轻柔的感觉,是其他材料所没有的。这也许不敬意地起到了使观察者“从透明的记忆仓库中唤出的知识和情感的导火线的作用”。④当代一些水彩画家除了运用传统的技法外,在水彩创造中还引进了新材料、符号语汇,充分关注色彩、材质、造型自身的表现性和直观性。例如他们采用中国画的宣纸、表面不吸水的卡纸、布、处理过的板材等来作画,靠表面的肌理而产生特殊表现效果。材料不同因此形成许多新的肌理形状,产生更多的艺术格调。在现代水彩画中,对水的特殊性的把握是主要的、能动的。肌理的制作,就是对水质能动性认识的结果。在水分还没有完全干透以前,利用不同的工具材料,比如:撒盐、喷水、渗进油性材料等等,制成不同形状的水痕,形成不同的肌理效果。它不仅能深刻地表现对象的质感,同时重复的水迹符号,不规则的排列组合,使人们从中感悟到水的特殊美感。

三、小结

随着艺术视野的更加开阔,水彩艺术其自身应该与其他艺术形式保持距离,使之走向水彩艺术特征的丰富性和独立性。特征的探索与把握是建构和完善,提高水彩艺术品质的关键。水彩画家就可以把握这一特征的底线上,在其之上艺术的表现自由翱翔。

注释

①袁振藻.中国水彩画史[M].第71页。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0.2.

②常又明.水彩画的起源及其在英国的发展[J].第71页。世界美术,1981.5.

③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M].第231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3.

④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第609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1.

参考书目

篇11

这种能量的释放,首先表现在作为书法艺术最为基本形式语言的线条上。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把它与绘画作一比较,在以油画、水彩、水粉、素描等形式为主的西洋绘画中,“面”充当了其形式构成中最为重要、最为基础的艺术语言(光、色彩、明暗等要素都在一定程度上为“面”服务,当然它们最终都是要通过“面”而为整体服务)。在一幅油画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形状、色彩不同的面,它们以单元面的连续传接构成了整个画面,而这种连续传接则是通过每个单元面的边缘与邻近单元面紧紧咬合作为最基本的构成方式。相对其它单元面而言,每一个单元面都是一种放置的效果,它只具有空间性格而不具有时间性格。这里所说的时间性格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事实上它的完成也需要时间(物理时间)的延续,但对于观赏者来说,我们从它本身并不能观察到这一时间性格的存在,无论是蒙娜丽莎的“微笑”还是蒙克的“呐喊”都无法引导我们走进他们的时间序列。因为,作为观者,我们根本无法观察到它的“起”与“止”,它呈现给我们的只是一个面,一个空间感。而书法中的线条与它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书法中的线条运动按照运动属性的差异,我们可以将其划分成两部分:整体运动和内部运动。所谓积点成线,一条线无论有多长、多宽都是由点的运动构成的———点的位移构成了线。这种作为轨迹整体推进的运动我们称为“整体运动”。而书法艺术线条除此之外,还具有一种不易觉察的复杂的运动形式———内部运动。孙过庭在《书谱》中道是:“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

这种“于锋杪”的“起伏”、“于毫芒”的“衄挫”必然导致线条内部的复杂变化,这是一种特殊的“线内运动”,我们将其称为“内部运动”。线条作为点的运动轨迹(两类运动的共同作用)已经具备了时间与空间两种基本属性。所谓积点成线,线条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完全时间性格的过程,它不是被放置在某处,而是从“起”到“止”的流动中逐渐呈现出来的,我们能清楚的看到它形成的过程。然而,作为线条运动的两部类运动,它们的时间性格却有着不同的归属。作为书法线条运动的整体运动,它所具有的时间性格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与用钢笔画一根线的运动所具有的时间性格是同一种属性———绵延的时间(物理时间)。而线条的内部运动则不然,由于提按顿挫动作的存在,它所体现的是一种结构的时间,正如陈振濂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它不只是在时间的刻度上标明自己所花费的时间,而且还标明此举特别的质。”

笔者认为,这特别的质应该指的是一种运动节奏。正如上文所引孙过庭《书谱》之言:“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这“于锋杪”的“起伏”、“于毫芒”的“衄挫”便是线条节奏感产生的动因。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它使一根线条出现了“变”,出现了“殊”,有了“变”与“殊”线条就产生了差异,“异”即不同,乐调不同而生节奏,用笔有异也生节奏,艺理相同。姜白石《续书谱》云:“一点一画,皆有三转;一波一拂,又有三折。”这“三转”、“三折”便是“变”与“殊”的具体表现。在一根线条中出现了“三转”、“三折”的运动变化,必然使线条呈现出了一种节奏。其实无论是“三转”还是“三折”都离不开笔毫锥面的频频变动,正如周星莲所说:“书法在用笔,用笔贵用锋。”“锋杪”、“毫芒”即言笔锋,但这笔锋的“起伏”、“衄挫”,并非任意所为,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即如李雪庵谓:“落、起、走、住、叠、围、回、藏”之运笔八法(笔锋运动的形式)所带来的是一种生命的律动。然而这并没有触及到书法线条时间性的特质(因为书法和国画仅就单元线运动的时间性而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下文有专论)。因此,我们要进入它的核心,只有深入到书法线条集合体(线条的分割、组合)中去才能体验与领会书法线条时间特征的精神本质。

书法线条在分割组合中所具有的时间属性

我们曾不止一次地阐明中国书法以汉文字作为书写的载体,受到汉字理性的制约。如果说书法艺术中通过线条分割、组合所形成的空间受到汉字理性———结构这种机制的制约,那么书法线条在分割、组合过程中的时间性会不会受到这一机制的制约呢?答案是肯定的。线条在分割组合过程中的时间性不仅会受到结构的制约,还会受到笔顺规定的制约,同时它还会受到不可重复性这一书法艺术准则的要求制约。那么,它们对书法线条在塑造空间过程中的时间性格有着怎样的影响呢?

关于此,我们可以与它的近亲———国画作一比较。自古以来就有“书画同源”之说,确实如此,二者在工具的使用、线条的节奏、笔墨的意趣、意境的塑造等方面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和相近之处。但是,如果就其创作过程中而言,其线条的时间性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在国画中,线条也有来自其自身艺术准则的要求。

首先,我们来看线条的单元体。无论是在工笔画中还是在写意画中,线条作为单元运动同样具有不可重复这一内在的规定性。尤其是在工笔画中的勾线部分,如果线条一旦落下,绝无再次修改的机会。而在写意画中,线条落下之后虽然还有补救的可能,但它绝不是对即成单元线的重复,而是通过另一单元线去弥补即成单元线的不足。也就是说,这种补救虽然作用于即成单元线,但它并不是对即成单元线本身的修改。因此,仅就单元线运动这一点来说,国画与其它绘画部类有着质的不同,但与书法却有着某种共同之处。这是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特质。

其次,我们再看线条的集合体。在国画中单元线的运动虽然与书法保持着共同之处,但这些单元线在组合的过程中却与书法产生了质的不同。在一幅线条单元运动有着强烈时间感的《兰草图》中,兰叶的表现虽然有一个大致的顺序,但千百年来没有一个画家在画兰草时是按照一个一层不变的顺序去完成的。先画哪一笔后画那一笔完全出于个人的习惯和构图、形象塑造的需要。无论是一幅山水还是一幅人物这种情况亦然。由于国画在创作的过程中并没有受到像汉字结构和笔顺的规定这种严格的要求。因此,国画在线条的分割、组合过程中无法形成有序的线流,更谈不上线流在时间上的一次性。而书法则不同,书法线条在分割、组合中带来了空间,而空间又为时间的展开提供了基本元。主动空间(字内空间)的构成是以汉字结构作为依据,通过线条的两部类运动形成的,因此线条在分割、组合的过程中除了要受到来自自身艺术准则———不可重复性这一要求的规定外,必然还要受到汉字笔顺的规定这一要求的制约。正是因为有了笔顺的内在规定,所以线条在分割、组合的过程中就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按照各自的序列点进行有机的排列与组合。由此可见,各种长短不一,轻重各异,方向不同,徐疾有别的线条被很好的统一在一个有序的时间流程中。虽然,它们交织在一起,但对于有汉字识读能力的观者来说,它们看起来并没有丝毫的混乱,非但如此,而是井井有条的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和约定,共同为汉字的构成而努力服务着。可以说,正是汉字结构的规定为这一时间流程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平台,而书法线条不可重复性的规定,则使这一时间流程的一次性得到了绝对的尊重。同时,由于笔势的连贯,牵丝的映带,上字的线条穿过(或是一种暗示)被动空间(字外空间)和下字的线条连接在一起,最终形成线流。

在这流动中由于汉字结构这一机制的存在,一组线条与另一组线条之间形成了律动分明的节奏,线条就在这一次次的律动中激荡着完成了它的使命,“犹如山涧小溪,在岩石山缝乃至树隙之中汩汩绕出,历经沟、坎、坡、石、渚等等的阻隔,最后终于冲出山隘,汇入江河湖海,奔腾万里呼啸而去。”然而在时间的推移中,线条之流和这“奔流到海不复回”,只给我们留下“毕竟东流去”这一无限怅叹的江水相比不同的是,它通过有形之笔,蘸着乌金似地墨液,随着书写这一动作的介入,凝固在洁白如练的宣纸之上。在这里它留下的不是简简单单地僵死的符号,而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一种跳动的人心之美、万象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