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17: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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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正如法国爵士乐研究专家吕西安·马尔松所述:“好像在欧洲,一些为养老院家庭舞会或者茶舞会的老小姐,苦于找不到顽皮的表达方法”(吕西安·马尔松, 2005:33)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文学艺术论文,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 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文学艺术论文,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 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文学艺术论文,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 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文学艺术论文,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MUSIC - Mendi + Keith Obadike[DB/OL]./blacknetart.com/Morrison.html,
[2]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5.4:33.
[3]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3.3:420.
[4]腾金秋.《黑人女性主义批评视野中的<宠儿>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07.
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正如法国爵士乐研究专家吕西安·马尔松所述:“好像在欧洲,一些为养老院家庭舞会或者茶舞会的老小姐,苦于找不到顽皮的表达方法”(吕西安·马尔松, 2005:33)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文学艺术论文,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 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文学艺术论文,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 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文学艺术论文,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 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文学艺术论文,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MUSIC - Mendi + Keith Obadike[DB/OL]./blacknetart.com/Morrison.html,
[2]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5.4:33.
[3]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3.3:420.
摘 要:艺术表现力是艺术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感染力,是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和灵魂所在.舞蹈作为一种源自自然、来自人类灵魂深处情感的生动肢体表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这种感染力是通过舞者而传达给观众的,使观众受到触动,从而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这对从事舞蹈专业学习的学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艺术实践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探讨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培养和提高.
关 键 词:艺术实践;舞蹈;艺术表现力
一、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教师不再是学生唯一的知识源.走出课堂,从社会这个广阔的舞台不断汲取舞蹈艺术灵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主动重组和重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让学习充满乐趣,这是每一名学生和教育者希望看到的.艺术实践正是舞蹈专业学生从被动学到主动吸纳的一种转变,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发掘学生的潜力,对培养舞蹈专业的学生的艺术表演力及综合能力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舞蹈艺术实践的定义及内涵
吕艺生在《舞蹈教育学》一书中,称舞蹈专业的艺术实践就是舞蹈实习,他认为舞蹈实习包括了舞蹈表演、编导、教学、写作等,舞蹈表演专业的实习主要是舞台表演,侧重学生舞台表演能力的锻炼.舞蹈教育专业实习的内容包括模拟教学、实际教学和论文.作者认为,舞蹈作为一门集音乐美、形体美、服装美、舞美设计等多项艺术于一身的综合艺术,以其高雅时尚的艺术品位和凝聚着中华文化的翩翩风韵,无论是生动活泼的舞台演出、还是严谨科学的教育教学、论文书写,对于从事舞蹈专业学习的学生来说都有着“感于外、发于心”的本质提高,是艺术表现力来源的沃土.
三、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作用
(一)舞蹈艺术实践是知识积累的过程,为艺术表现力的提高打下良好基础
舞蹈课和舞蹈实践活动(如舞蹈比赛)结合提高学生审美观舞蹈课是知识积累的过程,教学方式主要围绕讲解——训练——讲解进行,教师以主导地位的角色传授舞蹈基础知识,学生基本是被动接受者,周而复始,学生对舞蹈课学习的兴趣就会降低.为提高舞蹈课的教学质量,要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舞蹈艺术实践比赛活动,把课堂所学知识应用到舞蹈实践比赛中去,注重学生对舞蹈知识的应用,体验、赏析和创造.要强调艺术实践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它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也是对舞蹈课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检验,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注重舞蹈课和艺术实践比赛活动的相结合,为给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经常参加艺术实践比赛活动的学生同没有参加艺术实践比赛的学生相比,他们之间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通过一定的舞蹈知识学习后,要安排和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比赛活动,把理性认识上升为感性认识,激发学生对舞蹈知识更广泛的学习兴趣,达到培养舞蹈艺术表现力的目的.
(二)舞蹈艺术实践可以提高学生的模仿力,进而提高其艺术表现力
舞蹈是一门不仅注重形式美,同样还十分注重思想情感内涵的艺术,从这个意义上讲,舞蹈美不是一般的人体动态美.而是一种饱含诗情,富于乐感的人体动态美.学生在舞蹈艺术实践中通过对大自然和生活的创造性模仿,可以提高其表现力,如挤奶舞就取源于劳动,它是模仿牧民给牛羊挤奶的动作来表现人民的智慧、劳动的美.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如“三下乡”、“舞蹈采风”等方式,学生缩短了舞蹈与生活的距离,使学生逐渐通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作者认为,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意识形态的反映,它属于上层建筑,“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艺术的再现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离开了人类社会生活,离开了劳动实践,也就没有舞蹈艺术,在文字记载的几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经历了各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有过各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内容,舞蹈艺术正是在这些多种多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内容的基础上,伴随着历史的进程,时代的印迹,从无到有,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起来的.内容、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能进一步激发学生的表演和创作灵感,从而提高舞蹈的艺术表现力.
(三)舞蹈艺术实践可以提高学生创作、表演、欣赏水平,从而促进艺术表演力等综合能力的提高
舞蹈实践包括舞蹈创作和舞蹈表演,而这两者都经历着从客观现象到主观意象再到舞蹈形象这二种时空状态的两度转化过程.从素材到舞蹈艺术的转化就是创造过程.舞蹈艺术源于生活.人们在生活中会有很多感悟,但表达不清楚,而创造本领的前提就在于发现、升华,例如,讲解舞蹈《小金鱼》时,我带领学生走进自然,在大自然中观察鱼的形态、觅食、嬉戏的全过程,并要求低年级学生设计一组舞蹈造型动作.学生们的想象力很丰富,想象出的肢体动作也十分丰富,有身体的扭动、面部表情的夸张表演、手部动作的配合,十分具有创造力也十分可爱,回到课堂再度讲解《小金鱼》时,学生情不自禁的发出了“原来是这样”的感慨,学习效果十分好.对于高年级的学生,通过参加辽宁电视台春节晚会演出、 电视台“双拥晚会”、去日本昭和大学演出、去法国演出等一系列艺术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眼界、提高艺术欣赏水平,更能够提高学生的爱国热情、创作 、艺术表现力等多种能力,从而是各种艺术
四、艺术实践是艺术表现力的沃土,需要教育者不断探索艺术实践的新途径
学生的舞蹈感受力和艺术表现力,是学生的外部形态动作和内部情态动作的综合培养.只要教育者努力探寻舞蹈教育的发展趋势、发展规律和发展途径,创造性的开展艺术实践活动,那么,对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开展创造性的艺术实践活动,让学生创造性地运用外部舞蹈动作与内心情感语言的技能,来进一步创编舞蹈动作,发挥其表演才能,并不断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美的创造能力就不在是一句空话.艺术实践,对于每一位教育者来说,不仅仅是单纯的“演出”、“表演”;更应该是“教和学”的完美统一,是学生主动吸纳知识过程,更是“教学实践”、“舞台实践”、“创作实践”的沃土,每一位教育者都应该开拓思路,创造性的开展艺术实践活动,使舞蹈教育、教学告别“机械化”的操练,让学习充满乐趣,达到教育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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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舞蹈艺术方面的论文
摘 要:文章通过舞蹈常识、舞蹈编导个人素质、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等三个方面对怎样创作优秀舞蹈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舞蹈起源;舞蹈分类;知识型编导;舞蹈创新
1 舞蹈常识
1.1舞蹈的起源和发展
舞蹈是人类最早起源于劳动的艺术形式,最早的舞蹈多以模仿狩猎或欢庆丰收为主,随着社会文化发展,人们用这种丰富的肢体语言开始表达思想感情,继而反映不同的思想、信仰、理想和审美要求。一般研究者认为舞蹈始于旧石器时代。结合中国远古的传说以及世界各国的历史记载,舞蹈的演变经历了我国云南沧源岩画中等岩画中体现的上古时代原始舞蹈,随后在奴隶社会的图腾舞蹈,到了封建社会的宫廷舞蹈,史书上记载中国宫廷舞蹈发展的两个高峰的汉魏和隋唐时代,唐玄亲和南唐李后主等皇帝还亲自参加编制乐舞。以及从欧洲宫廷舞蹈中发展而来的古典芭蕾,直至20世纪出现的现代舞。
1.2 舞蹈的分类
舞蹈按照社会作用的不同可概括为两大类:①自娱性舞蹈。自娱性舞蹈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自我娱乐而跳的舞蹈。自娱性舞蹈剧具备广泛的群众性,例如,人数、场地、时间均由大家自己选择决定,同时更以群众舞蹈娱乐活动为互相交际为手段而到达交流感情的特殊性。②表演性舞蹈。表演性的舞蹈,是指专门为观众欣赏而表演的节目。这种舞蹈更多是具有了规范性,除了在个别的场合由专业的舞蹈工作者即兴表演之外,大多数一般都在舞蹈编导的精心的编排下,提炼出主题思想、故事情节通过舞蹈的表演形式来塑造人物,通过扮演者的表演来娱悦观众,让观众和舞者在精神上得到高度的统一。
2 舞蹈编导个人素质
好的舞蹈作品的稀缺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很多理由导致这种现象的产生,其中优秀编创人员的稀缺为主要的症结。培养一个优秀的舞蹈编导需要诸多的条件和因素。客观的教学条件到个人的文化素质形成了密切联系。所以在遵循舞蹈编创的规律法则制约下,切实提高编导的整体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2.1 舞蹈的文化内涵
最初舞蹈在舞台上拼的是技巧,再拼就是舞蹈的文化内涵。田露教授提出“在舞蹈编导、演的技巧,学养、文化人格等诸因素中,影响创作的终极因素是舞蹈艺术者自身的文化人格。”一个舞蹈的文化内涵完全取决于编导的个人内涵,他创作的作品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的传承。
2.2 做文化知识型编导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造就了很多具有文化特色的舞蹈,例如《雀之灵》《踏歌》《丝路花雨》《云南印象》等众多经典作品。目前社会提倡的是打造知识型社会,也就要求文艺工作者提高自身的知识性才能符合当前社会趋势的发展。一个能让人从舞蹈中读出知识读出文化的作品,无疑是一个具有深度的作品,这个舞蹈作品就更多得起到了社会的作用,让人们沿袭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同时,利用好这种广泛而又直接的艺术形式继续创新发展。伴随着近几年来电视的大力推广,各种各样的舞蹈都呈现在大家的面前,百变的样式、翻新的手法,让我们眼花舞蹈艺术方面的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zglww.net提供,转载请保留 .缭乱,但是我们看到的是舞蹈上的“腐化”,舞台上是让人看不透的在歇斯底里表演的演员,舞台下是稀稀拉拉面无表情的观众,这样的场面和舞蹈的编导有直接地关系,这种舞蹈缺乏知识,是一个浮躁的表现,以一种功利的表达实现自己的目的,但是它偏离艺术的本质。现在的状况更可悲的是一种自我意识的泛滥——搞自己的艺术,这些舞蹈编创者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个人知识的缺乏,盲目抄袭一味追求技巧上的难度以及绚烂的舞台效果,但是忽略了舞蹈的知识型。
2.3 舞蹈编导应当深入到生活中
当前舞蹈创作面对的很大一个理由是对生活的体味和感悟表现不足,舞蹈作品的主题被符号化和模式化,舞蹈来自生活但是又要高于生活,所以在舞蹈的编导中,编导只有在熟知生活中的细节,才能在生活中提炼并升华,在生活向舞蹈形象转化的过程中,有一项技能是编导们要学习的就是“模仿能力”,这种摹仿可以在编出的作品中得到体现,观众也可以从这种摹仿中揣摩出是什么样的情景,所以这个模仿要不到生活中体验生活是不可能很形象的。
2.4 舞蹈既要创新又要保持传统文化
我国的舞蹈资源丰富,有一些舞蹈文化经过艺术大师们的挖掘已经得到了保护和发展,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的遗产沉睡在民间中,这样就需要我们去挖掘,成功地挖掘后面对的就是怎么样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这样就要求我们在保持文化特色的基础上进行二次的创新,这种创新目的是为了让这些宝藏更好的发挥它的特色,适合社会的发展需求。
3 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
3.1 向知识舞蹈教学发展
一个定位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价值取向,所以作为当代的舞蹈演员们,更要着眼于未来,抛开功利心,舞蹈是经济建筑中的高层建筑,是一种文化的象征,所以所有从事舞蹈生涯的演员们应该以知识舞蹈为导向,转变观众对舞蹈就是“蹦蹦跳跳”的想法。舞蹈要求我们从事舞蹈的工作者们从自身的素质抓起,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这样既能更加快速理解编导的主旨,更能在舞蹈中恰如其分的表达舞蹈所带来的文化内涵。
3.2 学会体验感情
艺术设计的风格,一般是指艺术设计家在艺术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创作个性与艺术个性。它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审美观念、素质层次、民族文化的总体需求与反映。对于艺术设计风格,涉及艺术家主观方面,诸如思想感情、性格气质、生活经历、文化修养和审美理想的特殊性。而所有这些,又受到国家民族的物质、精神文明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特殊性影响,受政治、哲学、宗教和美学思想的影响。艺术设计风格的多样性,也来自审美需求的多样化。由于欣赏主体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层次、文化层次、年龄层次,属于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区,造成审美需要的千差万别,反过来刺激和推动着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
艺术设计风格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首先,艺术设计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必然要在艺术作品上留下艺术家个人的印记。艺术家作为艺术设计中的创作主体,他的性格、气质、禀赋、才能、心理等各方面的种种特点,都很自然地会投射和熔铸到他所创作的艺术品之中,通过创造性劳动使主体对象物化到精神产品之中,艺术家在艺术设计过程中或创作完成后的作品中都物化了艺术家的个性特点和认知原则。艺术风格是设计的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
一、时代风格
艺术的时代风格,是反映某一时期、某一时代的科技、文化、审美意识的写照,艺术设计时代风格,是一个时代的文化观念、审美意识和价值取向在设计上的物化表现。商周前期青铜器装饰性较强,幻想的成分较浓,形象也更为怪异,颇具凝重森严,威猛逼人的气势。中国古代的青铜器从总体上讲,都具有造型生动、纹饰精细、铭文清晰、装饰华丽等特点,但如果仔细区分,仍然可以从青铜器的风格中发现鲜明的时代特色。商周时代,是我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青铜艺术也随之达到了极盛的阶段,尤其是商代晚期和西周早期的青铜器,一般体积庞大厚重,尤其流行一种“饕餮”兽面纹,它既像牛头,又像虎头,既像某种凶猛的野兽,又像令人恐怖的妖魔鬼怪,它显出一种神秘的威力,一种狰狞的美,它带有明显的奴隶社会的印记,象征着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权威和秩序,这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正是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才出现了“鼎”这样整齐、规范、条理、秩序的造型形式。
例如在中国虽然商代和周代同属奴隶制,但商代与周代的文化特征还有所不同。商代的文化更突出地表现在祭祀方面,它的生活内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主要是围绕着祭祀来进行的。因此,殷商的青铜器,其造型的体积感和力度大大加强,以此适应祭祀的需要。而周代的“礼”,尽管也有祭祀,但它不同于殷商的“先鬼而后礼”,而是“敬鬼神而远之”,成为一种比较理性的、有着丰富伦理意识和严格的等级观念的礼仪活动。
又如中国明式家具在设计风格和审美特色上的迥异,也是由于不同文化的影响所造成。明式家具产生于明代私家园林这样一个特定的文化氛围和环境氛围里,而许多私家园林的园主,本身就是能书善画的文人墨客。他们以文人的审美要求和标准,对园林建筑内的家具设计风格进行整体规划,有的还亲自参与家具式样的设计。这就不仅使明式家具散发出浓浓的文人趣味和书卷气息,而且注入了更多的文人士大夫文化的内涵。明式家具是明代江南文人文化的一种物化。明代椅子由于造型所产生的比例尺度,以及素雅朴质的美,使家具工艺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家具整体的长、宽和高,整体与局部的权衡比例都非常适宜。明式家具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占有使用,例如有的椅子座面和扶手都比较高宽,这是和封建统治阶级要求“正襟危坐”,以表示他们的威严分不开的。因此,每一个时代设计风格的形成,都与当时的文化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一个时代的文化氛围,是那个时代设计发展的土壤,一个时代的艺术设计,又反映出那个时代文化的面貌和特征。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形式,它又自己创造出一种相对独立的宗教文化,使得宗教文化成为世界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也是世界文化发展链上的一个环节。在宗教文化中,包含着形形的宗教艺术。涉及建筑、雕塑、绘画等各门艺术。在中世纪,一本圣经是统治阶级的宝典,文化的传播地是教堂,教堂的设计最能代表当时的西方文化。德国的科隆大教堂、巴黎圣母院是其中典型代表。它们都是哥特式的风格,从外观上看,它那高耸的尖塔直刺青天使人敬畏,阴冷的墙面和框架式结构使人震惊。教堂内部狭长窄高的空间,以及一排排瘦长的柱子形成一种腾空而上的动感,使人产生超脱尘世向天国接近的幻觉,再加上教堂内墙壁或玻璃窗上的基督教故事绘画,采用彩色玻璃镶嵌的窗户设计,以红、蓝、紫色为主配置成《圣经》题材的玻璃马赛克,营造了浓厚的宗教氛围。
欧洲“巴洛克”艺术的诞生是16世纪末的文化现象,从17世纪初到18世纪开始兴盛起来,“巴洛克”艺术抛弃了严谨和谐的古典风范,致力于创造出富丽堂皇、丰满写实、富于强烈的动感和饱和色调的艺术境界。
“巴洛克”一词意为“畸形的珍珠”,它一反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追求高度写实与和谐端庄的人文主义传统,而追求华丽、夸张、怪诞和壮观的表面效果,以鲜明饱满的色彩和扭曲动荡的曲线,通过光线变化和形体的动感来塑造一种精神气氛,从而把现实生活和激情幻想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惊心动魄的趣味。
“巴洛克”建筑设计的风格是在形式上刻意追求反常出奇、标新立异的效果,外观自由奔放,线条曲折多变,建筑的构图节奏不稳定,常常不规则的跳跃,波浪形墙面都具有一种变化无穷的动势。爱用双柱,甚至以三个柱子为一组,开间的变化也很大。在装饰上“巴洛克”多取曲线,使用扭曲多变的纹样形式,成为复杂迂回的形状;喜用大量的色彩绚丽的壁画和姿势夸张的雕像,丰富和五彩缤纷的艺术结构,体现了神权中心的思想。
在建筑中,法国18世纪中后期路易十五统治时期兴起的一种“洛可可”(或“罗可可”)风格,其在建筑外形上显得粗巧、典型,富丽堂皇,注重繁锁的雕刻装饰,这种雕刻上的现象便是“洛可可”建筑以奢侈豪华的反映,“巴洛克”建筑风格中的现象和本质也存在着这一时代风格。“洛可可”艺充满了异国的情调和奇思妙想,追求自由舒展、轻快活泼的自然主义情调。
18世纪下半叶,随着启蒙主义思想的深入,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法国蕴酿着一场巨大的革命风暴。在这个新的时代,娇柔纤细的“罗可可”艺术已同时代氛围格格不入,人们呼唤能与新时代相吻合的新艺术的出现。德国美学家温克尔曼很早就对古希腊艺术进行了大量的认真研究。18世纪中叶发表了他有关古希腊艺术论文《关于在绘画和雕刻艺术里模仿希腊作品的一些意见》,以后又出版了《古代艺术史》一书,这些著述以及他有关古代艺术的美学思想在欧洲影响十分广泛。18世纪中叶在启蒙思想和科学精神的推动下,意大利和其它地中海沿岸的古城一个个被发掘出来,尤其是18世纪中叶罗马庞贝古城的发掘,人们看到了带有理性严谨特点和倡导英雄主义精神的新的艺术样式。18世纪下半叶在法国掀起了学习和研究古代艺术的热潮,出现了一场新的复古运动,这个运动在艺术史中被称为新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的源流是古代罗马艺术,意大利盛期文艺复兴艺术和17世纪以普桑为代表的古典主义。这些艺术都体现出一种宁静、典雅和理性主义的时代精神。
二、民族风格
艺术不仅仅是时代的,更是民族的,民族风格的形成,是由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审美心理、审美习惯在设计上的体现。民族性是指各民族各地区在设计中体现的差异,它是由本民族的地理环境、社会状况、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决定的,艺术风格的民族特色,体现出本民族的审美理想和审美需要,但归根结底还是根源于本民族的社会基础与经济生活。十九世纪法国著名艺术史学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一书中,认为种族、环境、时代这三个原则决定着艺术的发展。法国后期印象派画家的代表人物高更,如果不是因为厌倦了上流社会的生活,毅然放弃职业和家庭来到南太平洋的热带岛屿上,亲身体验和经历了带有神秘色彩的风土人情,也不可能创造出富有原始情趣的民族绘画风格来。人类的一切审美设计活动,说到底就是民族的审美活动,这种审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都打上了民族的印记。
设计要表达一种文化内涵,使之成为特定文化系统的隐喻并将时代的文化特色与社会现实融于设计中。斯堪的纳维亚的设计在30年代获得巨大成功,并获得了国际声誉。怀着创造美好生活的社会理想,斯堪的纳维亚的设计试着从家用产品着手,设计不仅要提供美观实用的生活用品,更要有力地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将德国的严谨的功能主义与本土手工艺传统的人文主义相结合,使斯堪的纳维亚设计在1930年的斯德哥尔摩的博览会上大放异彩。50年代,斯堪的纳维亚设计因其朴素而有机的形态及自然的色彩和质感而产生了新的飞跃,并深受大众欢迎。总体来说,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设计风格有着强烈的共性,它体现了期堪的纳维亚国家多样化的文化、政治、语言、传统的融合,以及自然材料的欣赏等。斯堪的纳维亚设计就是对生活的设计,本着功能实用、美感创新和以人为本的设计风格,其设计已触经进了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另外,斯堪的纳维亚风格也是一种现代风格。它将现代主义设计思想与传统的设计文化相结合,既注意产品的实用功能,又强调设计中的人文因素,避免过于刻板和严酷的几何形式,从而产生了一种富于“人情味”的现代美学,因而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漫长而寒冷的北欧严冬使斯堪的纳维亚人民偏爱自然的色彩与质感。他们视设计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物质文化,一种生活情调,从而产生了一种富于“人情味”的现代美学,因而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当代设计是一种开放的、多元的。走平民化路线,回归人性、关怀人类生存本质的设计成为设计界的新焦点。
世界上每一个民族,由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都形成与其他民族不同的语言、习惯、道德、思维、价值和审美观念,因而也就必然形成与众不同的民族文化。如德国设计的科学性、逻辑性和严谨、理性的造型风格,日本的新颖、灵巧、轻薄玲珑而有充满人情味的特点,以及意大利设计的优雅与浪漫情调等,这些无不诞生于他们不同民族的文化观念的氛围中。
以中外园林为例,在中国文化环境和土壤中形成的中国园林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和协调、相融相合,讲究自然意境、借景畅情,追求人与自然浑然一体、宛若天开的造园效果,被认为是东方自然型园林的代表。而凡尔赛宫花园,体现出一种人加工自然的状况,被认为是西方规则型园林的代表。总之每个民族都有自我实现的愿望和追求,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表现自己,借助有形的实体表达民族风韵。
三、融合性
融合性是指对设计风格的复合,有古今融合,东西融合,新旧融合等等,由于融合中设计师对文化形态的不同理解,出现设计上的不同选择,有时代背景,人文内涵,生活认知等。
被誉为“20世纪的米开朗基罗”的美国建筑设计大师赖特和德国现代主义设计大师米斯·凡德洛。他们的设计实践和设计思想,开创了现代主义建筑和艺术设计的先河,并为现代主义之后的设计运动、思潮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众所周知,米斯于1929年,为巴塞罗那国际博览会德国馆设计的“巴塞罗那座椅”,以其至简至纯的造型和设计动机,使他的“少就是多”之设计模式和原则得以有效的强化,并获得了经典性的意义。
当代美国华裔建筑师贝垏铭的作品法国卢浮宫扩建工程以明快的棱形金字塔式造型,用现代抽象形式和先进技术结合古老文化形态,融入历史悠久的风格,成为卢浮宫新的文化景观。
参考文献:
[1]李砚祖.艺术设计概论[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09
舒曼钢琴曲《蝴蝶》的浪漫主义特征
引 言:舒曼的浪漫主义在其一生的作品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丰富的阅历使得舒曼对当时音乐界腐朽、狭隘的世俗风气非常愤慨,舒曼生活经验及情绪化性格直接影响了他的音乐创作。舒曼的钢琴作品,使用了快速和弦节奏、非比寻常的踏板节奏、切分及交汇节奏、多重变化的伴奏音等。因此,舒曼的钢琴作品演绎起来是有难度的。
本次以代表作之一《蝴蝶》来进行研究分析,作品表现出的音乐特点及包含的情感,以及可以帮助演奏者技术提高的方法。
一、舒曼和他的《蝴蝶》
罗伯特·舒曼出生于1810年,在十九世纪成为以浪漫主义为特色的杰出钢
琴家代表之一。从小受到家庭氛围的熏陶,舒曼对文艺有着相当浓厚的兴趣,并是个天赋异禀的孩子。到了少年,因为家庭的变故,使他一度不愿接触外界,封闭自己,在后来的作品中,也能体现出这方面的情感。由于母亲让他专攻法律,大学期的舒曼痛苦不堪,一心只想着音乐道路的舒曼,毅然的放弃了法律这条道路,因为疯狂的练习指法,最后使得右手手指受到严重损伤,无法继续演奏,但这并没有磨灭掉他的音乐梦想,他继续在作曲的道路上前行着。
早年,舒曼不断专研、独立创新了弹奏手法,形成了钢琴套曲的新型指法。
舒曼在20岁时,为了《年少气盛》的最后篇章的假面舞会,创造了《蝴蝶》,它旋律生动,标题性强,给人们带来一种特定的意境,更好的去理解作品。将作品和舒曼的经历相结合可以发现,蝴蝶不仅代表假面舞会中的蝴蝶面具,还代表着舞会结束后,在黑暗中消失的蝴蝶。全曲由一个6小节序曲和12段小曲构成,每个标题都运用其特有的含义进行诠释,展现了假面舞会炫目的场景及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及心理表现。
二、《蝴蝶》演奏特征和技巧分析
引子。乐曲开始部分为我们描绘了舞会即将开始的画面,舞会准备就绪,这部分内容由疑问方式开始,上行琶音一气呵成。利用每个音符吊起人们的好奇心。
化装舞会。第一部分的形式是以D大调为音调隐性诠释,它融会贯通了整首音乐。旋律优美而轻柔,是非常具有特点的圆舞曲风格。八度音的连绵不绝,灵动的表现了一个宫廷舞会的繁华氛围。
瓦尔特。第二部分的形式主要采取2/4拍。演奏以E大调为主,演奏者双手并列扬起快速弹奏琶音,此处应当留心的是重量要放在指尖,然后将指尖贴键演奏,让手指可以更好的触碰键盘,双手往下替换八度进行演奏,表现出豪迈、自由的音乐理念,这时,应当运用肘部和手腕的力量,让指尖力量集中在一点,迅速按键,达到集中且透明的音质效果。
乌尔特。第三部分形式是十九世纪欧洲宫廷的木鞋舞蹈,演奏者在弹奏时应当使用对位法,双手进行交替八度演奏,再现乌尔特成熟稳重的气质。首先演奏者的低音处理时,整个手臂、手腕和指尖都要成为一个整体,同时垂直落键,应有弹性,不可以僵硬,这样才可使旋律保持流畅。
假面。第四部分形式是再现三部曲风格,描述了带着假面的两兄弟另一面的性格,音律轻柔羞涩,还显柔和。所以演奏者演奏时应当将整个手臂动作放轻松,柔缓的进行弹奏,保持指尖与键盘的亲密接触,这样才可使音色更为柔和。
维娜。第五部分形式依旧沿用再现三部曲风格,展现维娜出现时惊艳四座的形象,维娜和瓦尔特一见钟情,音律中采用了柔情蜜意的风格进行描绘,使人充满遐想,和弦和抒情性的音律营造出明显对比,这段曲调在弹奏时一但不注意声音的层次,就控制不好演奏时的爆发力和反弹力。
乌尔特之舞。第六部分形式采用了回旋曲曲风。主音调是F大调,是一首具有阳刚之气的曲风,刻画了乌尔特勇敢、正直的形象。所以演奏者在联奏前7小节两个和弦时,要一气呵成,到第一个和弦后,手指要沿着键盘顺下来,紧连第二个和弦,踏板处应落在重音处,到低音部放开,弹奏八分音符时要利用臂膀力量,用身体带动,将力量快速传递到下一个音符上。
交换假面。第七部分形式采用弱音控制,描述了瓦尔特接受了乌尔特的拜托,与之交换面具。展现出迷蒙且美妙的音色。
招认。第八部分形式采用了玛祖卡节奏的特色,描述了乌尔特和维娜共舞后的矛盾心理,因为维娜爱着的是瓦尔特。曲风在此时浑厚且有爆发力,这时手臂力量要将腕和指尖固定好,使两端的高低音适量。
匆忙。第九部分形式采用了降B小调,描述了两兄弟快速互换假面及服装的场景。音调在各音节中行走,所以,演奏者要弹奏出音乐的呼应感,这时可以利用腕部力量,使音律具有爆发力。
卸妆。第十部分形式采用了C大调。描述了假面舞会结束后大家以真实面目示人的场景。此处运用了激昂和婉转的两种情绪冲突。
一
关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认识论背景,国内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比较强调从莱布尼兹、沃尔夫到鲍姆加登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注:见邵大箴,《温克尔曼及其美学思想》,载《希腊人的艺术》,(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5—6。) 但是,西方研究温克尔曼的专家阿历克斯·波茨(Alex Potts)则认为,温克尔曼关于文化和历史的认识并不像是歌德、施莱格尔和黑格尔那样的德国唯心论者或浪漫主义者,倒是更接近于卢梭、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4) , p. 24. ) 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必要继续作一番研讨。
我们都知道,尽管温克尔曼在1738年进入曾是沃尔夫的讲坛所在地的哈雷大学学习神学,而且他还听过沃尔夫的学生、美学的创始人鲍姆加登的课,(注:鲍姆加登于1737—1740年间在哈雷大学任教。) 但是他对鲍氏的哲学很是不以为然。(注:见[德]西海·贝格瑙,《论德国古典美学》,张玉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页6。) 通观温克尔曼的著作,我们也会发现,尽管温克尔曼是在德国的学术中心哈雷大学接受了正规的神学教育,他也熟知莱布尼兹、沃尔夫一派的哲学理论,但是温克尔曼的著作中并体现不出德国哲学家擅长的形而上思考的特点。显然,从温克尔曼对待鲍姆加登的态度来说,他可能在他的著作中有意避免给人以鲍姆加登式的印象。然而,德国的理性主义传统对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形成所具有的潜在而深刻的影响却是不能因为作者的主观姿态而否定掉的。温克尔曼史学思想中的一些具体的问题——作为体系的艺术史、自由与艺术的繁荣、关于理想的美——事实上都与他之前的理性主义者的哲学思考有着密切的联系。温克尔曼把艺术史作为一个“体系”去进行思考首先就得益于他在德国所接受的哲学训练,这种探索体系形式的理论训练先是由莱布尼兹灌输到了德国哲学中,继而在沃尔夫那里得到了强调,最终影响到了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进程。而英、法的哲学在笛卡尔之后对于庞大哲学体系的建构则基本上持着一种排斥的态度。(注:关于德国哲学在体系思维上的训练及其与英、法哲学的区别的论述参见[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顾伟铭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页326—327。) 正是因为温克尔曼接受了这样一种训练,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不是已经在研究上走在前面的英法古物研究专家,而是德国人温克尔曼发明了现代的、综合的艺术史学科。在讨论自由与艺术繁荣之间的关系时,温克尔曼把“自由”这一基本的原则当作一个对于艺术之繁荣来说必须事先存在的理由,这本身就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在“美”的问题上,温克尔曼根据他对希腊艺术的研究勾画了一个理想的美——“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正是因为它的高高在上、超凡绝伦,因此一些学者把温克尔曼称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注:“美”的性质在温克尔曼思想的研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学者意见不一。克罗齐、韦勒克、贡布里希、朱光潜都把温克尔曼看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而文杜里则对此予以否认,黑格尔也把温克尔曼归为从经验的角度研究美的学者之列。相关论述见:[意]贝内戴托·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袁华清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页105;见[美]雷纳·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一卷),杨凯身、杨自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页199;Gombrish, Ernst, Ideas of Progress and Their Impact on Art, Ⅰ. From Classicism to Primitivism; Ⅱ. From Romanticism to Modernism. New York, Cooper Union( The Mary Duck Biddle Lectures) , 197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页118,鉴于朱光潜受克罗齐影响之深,有理由认为他的这一看法来自于克罗齐;[意]L.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迟轲译,(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页126;[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页19。本文同意文杜里和黑格尔的见解。) 然而,无论说温克尔曼的美是来自于夏夫兹伯里这个赞成理性主义的英国的新柏拉图主义者,还是说它来自于莱布尼兹对于“美”的理解,在我看来都只是看到了温克尔曼关于美的论述的一些表面的问题。恰恰是温克尔曼的这两位前辈在模仿普罗提诺,而温克尔曼则是通过分析、归纳和总结,使理想的美从具体的材料中生发了出来,也就是说,他把理性主义者的论述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颠倒过来了。
对于温克尔曼来说,经验主义的影响确乎更大。经验主义在当时整个德国的文艺理论界也是占优势的。18世纪初的德国思想对于温克尔曼的确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因为当时的德国学术比起英、法两国的学术来说实在是太薄弱了。(注:关于德国启蒙运动的一般状况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79—282。) 对于当时的德国思想界来说,更多的影响来自于英、法。当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在进行“古今之争”的时候,德国人考虑的问题却不是古今的优劣,而是他们的文艺是应该借鉴法国还是英国,足见当时的德国知识界在其文化上的不自信。以高特雪特委代表的莱比锡派与以波特玛和布莱丁格为代表的屈黎西派之争,本质上是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争在德国的延续,其结果则是以经验主义的胜利告终。(注: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82—286;以及[英]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页211—281。) 法国的启蒙思想对于德国的启蒙运动当然是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注:在这个问题上,德国的思想家当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收,这与其注重形而上思考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有着内在的联系。参见[英]柏林,《休谟和德国反理性主义的起源》,载《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页193—224。) 而在哲学史上,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事实上也更多地受到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影响。根据罗素的分析,造成这种影响的原因,除了英国优越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吸引,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牛顿对于宇宙演化的解释超越了笛卡尔使得人心偏向了洛克,洛克哲学在英法的胜利主要应该归功于牛顿的威望,而把英国以洛克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哲学传到法国去的主要人物正是伏尔泰。(注:见[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页175。)
1726—1729年,伏尔泰流亡英国三年,在后来的著作中,他曾写道:“尤其在哲学方面,英国人是其他民族的导师。”(注:见[法]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吴模信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页496。) 在自然科学方面,伏尔泰成为牛顿的信徒;在历史学的领域,他则创立了一种以《风俗论》(1756)为代表的新的方法论方案,也就是一种新的历史哲学。卡西勒指出,这种方案就是不让历史写作单纯的依赖哲学或者神学的建构力量,而是试图直接从生动丰富的历史细节中引出新的哲学问题。(注:见[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195。) 伏尔泰的兴趣不在于事件的前后相继,而在于文明的进步和它的诸因素内在的关系。伏尔泰抱怨历史知识较之自然知识而言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历史也应当能够类似于牛顿的科学,能把事实还原为定律。他打破了以前的历史以《圣经》作为基本的叙述结构的局面,而是要模仿牛顿的力学从最基本的历史材料出发建构新的历史模型。这个历史模型把人类的历史从神学的救赎史拉回到了世俗的世界,试图通过对人生活的环境气候、民族、风俗等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考察勾画一个世俗的人类文明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卡尔·洛维特把从鲍胥埃的《世界通史》(1681)到《风俗论》的转变称作是发生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欧洲精神史上危机的标志。(注:见[德]卡尔·洛维特,《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李秋零、田薇译,(北京: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页121。) 卡西勒对伏尔泰历史编纂观作了精到的分析,他认为伏尔泰并不否认理性作为一种人类先天的禀赋的存在,他的做法是通过一种新的历史模型使得理性能够在经验中显现、并能为自身所理解,也就是说在伏尔泰那里唯有分析的、经验的历史才能够充分地展现理性的发展。(注:[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页213—214。) 而伏尔泰是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的前导,熟悉伏尔泰的温克尔曼显然受到了前者的启发。事实上,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也表现出了与伏尔泰的历史逻辑相似的一面,尽管他深受德国理性主义哲学训练,却也用一种经验的方式去进行艺术史研究。
二
前述的认识论背景对于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构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古代艺术史》绪言中,温克尔曼说:
“我所着手写作的古代艺术史不仅仅是一部重要事件的编年史,也不仅仅是要说明在那些年代里发生了些什么变化。我是在一种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历史’这个词,这种意义就是它在希腊语中所具有的含义;而且我的目的是试图提出一种体系。在第一部分中——关于古代国家之艺术的论述——涉及到每个单独国家的艺术时我已经力图实施这个构想,这一点在论述希腊艺术时尤为显著。……”(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p. 107. )
这一段话的重要性在于,温克尔曼提出了他的艺术史不是一部罗列事件的编年史,而是“提出一种体系”。把艺术史作为一种体系去研究,也就是说要用一种体系性的思维去构架艺术史写作的结构,这无疑是温克尔曼的一个创造性的贡献。
“体系”显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涉及到图像、风格、文献材料的考据等一般的艺术史方法,它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一个重要的认识论问题。西方现代哲学史上,从莱布尼兹开始,德国的古典哲学大家们多倾其一生,努力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像康德、谢林、黑格尔这样的形而上学哲学家也被称作“体系哲学家”。海德格尔在对谢林关于人类自由的本质论述的相关研究中曾用相当的篇幅讨论过“体系”的概念及其历史,特别是“体系”在近代的形成史。我认为,这一渊博而又深刻的论述对于我们理解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很有帮助的,这一论述不只对谢林有效,因为体系的观念是近代哲学思维逻辑的一个基本的“语境”,所以我想首先简要地引述一下海德格尔的研究。(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0-65。)
海德格尔首先考察了何谓“体系”?“体系”来自于希腊语συνιστημι,意为“我来安排”,他有两个意义的指向:其一是内在的、给事情提供其根据与支点的结构;其二是外在的随意的堆积框架。后来“体系”这个词逐渐被使用于认识领域,由于其本来所具有的两种意义指向,从而使得人们一方面创造真正的哲学体系,另一方面也把一些随感堆砌起来,以“体系”的名义招摇。海德格尔简要地考察了古代和中世纪的哲学。他认为,西方哲学的开端,也就是古希腊,如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并不“具有”哲学“体系”,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伟大。在中世纪,像托马斯阿奎那的著名的《神学大全》也不算是体系,其概念十分的混乱,就连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也不及,更不用说是和像黑格尔、谢林那样的真正的体系相比,因而中世纪的各种神学“大全”不算“体系”,而是神学的教科书。接着,海德格尔对于“体系”的概念进行了集中的论述,他反对把“体系”当成是对现有的教学材料进行的划分排列,指出:“体系一般地首先并非是、也并非仅仅是给现有知识材料以一种次序,以期适当传达知识,反之体系是可知东西本身的内在安排,是给其以论证性的形态和展示,更真切地说,体系是对存在东西在其存在性内结构与衔合的合知识性的安排。”(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5。) 在海德格尔看来,真正的“体系”是在近代,也就是17、18世纪形成的,因为直到近代“体系”才具备了其形成所必需的条件,其中首要的就是数学的理性体系在人类思维中占据优势统治地位。在进行了以上论述之后,海德格尔指出,在从17—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思想变迁的过程中,“体系”是“整个哲学的主导词语”。(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55。)
从海德格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抽出一条最为核心的理念,即“体系”必须是某种理论内在的结构秩序。然而,海德格尔的论述是着重于德国的唯心论哲学传统。前文中,我强调了温克尔曼与经验主义的关系,那么,是否能够找到一个接近海德格尔所谓“体系”概念的实质,而与温克尔曼的联系又更为直接的论述呢?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提示,其中对“体系”一词有专门的词条解释,解释者正是那位伟大的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伏尔泰。伏尔泰说,“所谓体系,无非是一种艺术或科学中的不同因素按照一定秩序的组合,这种秩序使他们彼此相互依存;从其原始因素可以导致并说明其最终因素。那些用以解释其他因素的,称为原则,而原则的数量愈少,体系就愈完善,最好是减少到只有一个原则……在所有的体系中也只有一个首要的原则,而构成体系的各个因素都依存于它。”(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梁从诫译自[美]斯·坚吉尔的英译本,(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页349—350。) 伏尔泰认为在哲学家的著作中有三类原则,他们形成了三个类型的体系:第一类原则是一般的或抽象的原理,涉及此种原则的体系被称为“抽象体系”;第二类原则是一些假设,以此作为基础的体系称为假说;第三类原则是由事实所构成的,这些事实,是在实验中收集到并经过考察和鉴别的。伏尔泰认为“真正的体系是在最后一类原则上建立起来的;只有它们才有资格被称之为体系。”(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0。) 而且,真正的体系要以事实为基础,它要求有大量的观察,以使人有可能掌握各种想象之间的内在联系。伏尔泰坚信“没有任何一种科学或艺术是根本不能建立任何体系的。”(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3。)
伏尔泰的解释使我们意识到,“体系”的问题在17、18世纪是欧洲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说:“为了认知人类文化和社会某些关键层面的经验的多样性而精心构建一个体系是启蒙运动的一个中心课题。”(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 33. )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把温克尔曼与孟德斯鸠和卢梭相联系。的确,有许多思想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提到了“体系”,但是这些“体系”的概念和取向都是有区别的,并不像阿历克斯·波茨说得那么简单。从伏尔泰对于“体系”的解释看,“体系”的概念以及人们对于体系思维的认识在当时并不是唯一的,因而不能用一种笼统的趋势概括它在当时的发展和影响。卡西勒曾指出,当时的英、法正流行着一股反体系的潮流,对温克尔曼具有重要影响的夏夫兹伯里甚至说“体系是把人变成傻瓜的办法”。(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327。) 孔迪亚克在1759年发表了《论体系》一书,他强烈地主张在物理学中消灭“体系癖”,而17世纪那些伟大的形而上学大厦正是从这种“体系癖”中产生的。孔迪亚克反对任何基于表面的“物性”的一般的、任意的解释,而是主张必须直接对现象进行观察,通过对现象的经验性质的联系作出清楚的规定。接着,把牛顿奉为经典的伏尔泰也用这种理想向笛卡尔的物理学发难。(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51。) 伏尔泰在解释“体系”的词条时,实际上也就包含着反对以前的理性主义者主要通过演绎的方法所建立的形而上学体系,主张一种基于现象的观察建立的经验的体系的思考。按照伏尔泰的设想,关于艺术的研究显然也应该能够建立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当然应该是一个“真正的体系”,也就是基于观察的、由事实建立的体系。温克尔曼在大家都在反对“体系”的时候却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艺术史的“体系”,不管它是什么样的“体系”,这首先应该说是莱布尼兹灌注到德国哲学中“体系精神”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反应。当然,深受英、法经验主义哲学影响的温克尔曼不会把这个“体系”建构成“抽象的体系”,而是伏尔泰所说的那种新的经验的“体系”。
由于温克尔曼本人并没有对他的“体系”的概念作出说明,阿历克斯·波茨在研究温克尔曼的艺术史的“体系”概念及其理论结构时采用的方法是通过把《古代艺术史》“体系”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的“体系”原则相类比得出结论。(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p. 41-46. ) 本文在讨论“体系”的概念时没有按照他的方法,而是从海德格尔和伏尔泰的相关论述中抽象出来的,可以作为阿历克斯·波茨的相关论述的补充。涉及到温克尔曼的“体系”的逻辑方法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既是一个从那些作为自明真理的原则中推衍出来的概念结构,又是一个从实物证据中归纳出来的分类框架,这些实物证据联系于置于思考之下的现象,在他那里也就是古代艺术。”(注:Ibid. p. 33. ) 进而,他又对这一论点作了发挥,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尽管建立在一些基本的原则之上,却不能被完全认作是来自于先验原则的推演。他认为这个体系乃是为了认知经验的材料而组成的“假设的结构”(hypothetical constructs)。单是推演或归纳性的论述都不可能证明这个体系的任何一个方面,只能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做到。(注:Ibid. p. 41. ) 本文在前面说过,温克尔曼的思想从大处说乃是受到了在他之前的理性主义哲学和经验主义哲学的综合影响。理性主义注重演绎,经验主义注重归纳,在他的“体系”中,无疑也反映了这种影响。但阿历克斯·波茨的这种表述过于折中,而且从基本的原则往下推演逻辑方式涉及到温克尔曼的“美”和新柏拉图主义的问题。温克尔曼的“美”和“自由”并不是阿历克斯·波茨所说的“先验的原则”(priori principles),(注:Ibid. p. 41. ) 这些原则是可以“经验”的,而且在古希腊是已经“经验”过的,只不过对于当时来说像是一种“先于当下经验”的存在罢了。我赞成关于“体系”是一种思维综合的表述,但不是一种折中。我不否认这些原则在温克尔曼的脑子里先是作为一种预设的结构存在的问题,但我认为温克尔曼的这个“体系”中的原则都是由经验建构起来的,他以具体的艺术作品和史料为基础对古代遗留下来的艺术作品进行了仔细的考察和鉴别,其“体系”不是“抽象体系”,也不是假说,完全可以把他归入伏尔泰所谓的“真正的体系”。
三
温克尔曼的“体系”涉及到基本的原则、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以及具体的论证过程。古代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自由与艺术的繁荣之间的关系以及理想的美等问题都是构成温克尔曼的“体系”的基本原则;《古代艺术史》中比较初级的风格分析、题材与历史、神话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分析、辨别真伪的分析等问题都是具体的、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涉及到具体艺术作品、碑铭的论证则更多。我们可以把后两者全部归入到一般经验的领域,而组成“体系”的基本原则却是由这些最基本的经验论证所支撑的。作为思想范式的研究,我们只研究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中那些最基本的原则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首先是古代艺术的发展规律问题,也就是温克尔曼的历史叙事。这一叙事也就是古代艺术的兴衰模式,他说《古代艺术史》的目的“是要说明艺术的起源、发展、变化和衰落,以及不同的国家、时代和艺术家所具有的不同的风格,而且要尽可能地从现存的最古老的遗迹开始全面考察。”(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07. ) 他像以前的人一样,把艺术比作人和植物的自然生老的过程。但是,在温克尔曼那里艺术并非如瓦萨里所言来自于上帝的创造,他认为艺术以一种最为简单的形式出现,在所有孕育它的民族中以相同的形式起源,却没有证据表明艺术到底最早起源于哪一个国家和民族。(注:Ibid. p. 133-34. ) 表面上看起来,温克尔曼关于艺术发展过程的描绘在他那个时代几乎是陈词滥调,因为把历史的发展比作人或者植物的荣衰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但是在温克尔曼的表述下面却是不平凡的发现。首先,尽管温克尔曼继承了瓦萨里的艺术进步论,(注:See Gombrich, ' The Renaissance Conception of Artistic Progress and its Consequence' , in Norm and Form: Studies in the Art of the Renaissance, ( London: Phaidon Press, 1985) , p1. ) 但是他在解释艺术的起源和发展时却已经不像瓦萨里那样套用《圣经》的历史序列了。(注:见[意]瓦萨里,《意大利艺苑名人传》,中译本《中世纪的反叛》卷,刘耀春译,(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页21—23。) 他摆脱了一般的历史循环论,(注:德国学者汉斯·贝尔廷将温克尔曼与瓦萨里相比,认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仍然是循环论的模式,而阿历克斯·波茨则认为,比之一般的艺术史循环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一个例外。我认为,不能通过《名人传》和《古代艺术史》的简单比较就得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是循环论的结论。《古代艺术史》写的只是“古代”,而《名人传》则一直写到瓦萨里的时代,后者是能够全面反映作者史观的,而前者只是古代艺术的历史序列,不构成作者完整的历史观。温克尔曼对于当代艺术要朝着古典的“美”前进的观点是深信不疑的,他并没有讨论新的历史循环。启蒙的时代是历史进步论的时代,温克尔曼也是进步论的,只不过他的历史进步的目标是“好古”的罢了。关于贝尔廷和阿历克斯·波茨的观点,参见《艺术史终结了吗?关于当代艺术史和当代艺术史学的反思》,载《艺术史终结了吗?当代西方艺术史哲学文选》,常宁生编译,(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页295—298和Flesh and the Ideal, p. 39. ) 而把艺术的进程重新确定为对至高无上的理想的“美”的追寻。无疑,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温克尔曼跳出了瓦萨里无法逾越的属于中世纪的“上帝之城”。其次,他给整个古代世界的艺术发展勾画了一个合理的图景,这个图景也就是一个描述古代艺术的通史的结构。正是在这个通史的结构中,希腊真正成为古代艺术的典范,成为古代世界最为辉煌的缩影。哈斯克尔所说,“温克尔曼最重要且持久的贡献是为包括埃及人和伊特鲁斯坎人在内的整个古代艺术——主要是雕塑——制造了一个完整、综合而且清晰的年代学框架。”(注:Haskell, Francis and Penny, Nicholas, Taste and the Antique,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101. ) 温克尔曼不仅给古希腊勾画了艺术的兴衰,而且给整个他所了解的古代世界,在各个民族之间建立了一个关于艺术兴衰的参照体系,轴心是古代希腊的艺术,这是一个大跨度的人类精神实践的历史综合。他说,直到希腊人去发现之前,埃及人和波斯人的艺术如同一棵没人知道它的好,却被悉心照料的树木;伊特鲁斯坎人的艺术是湍急的溪流;而希腊人的艺术则像是一条穿越富饶峡谷的弯曲的河流,清澈的河水充满河道却不泛滥。(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33-134. ) 这一点对于他以后的西方艺术史的价值描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第三,他还给当时并不为人所了解的古希腊艺术勾画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轮廓,把古希腊的艺术分成了四个时期:第一种风格从远古到菲迪亚斯为止,相当于政治上希伯战争之前的时间,风格以直线和僵直的造型为特点,被称为“远古风格”。第二种风格延续到普拉克希特列斯、留西波斯和阿匹列斯,政治上相当于雅典自由城邦极盛的时期,风格是崇高的、多棱角的,被称为“崇高风格”;第三种风格随着上述三人学派的衰落而衰亡,政治上一直延续到亚历山大时期,风格是雅致的、波浪形的;此后就是衰落时期了,风格以模仿为主。(注:[德]温克尔曼,《论希腊人的艺术》,载《希腊人的艺术》,页173-201。) 以前的法国古物学家也想构建一个希腊艺术史,但是只有温克尔曼给希腊艺术拿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年代学框架,从而描绘了希腊艺术发展的历史序列,这个历史序列也就是希腊艺术风格演变的序列。这个风格序列的不平凡之处就在于:它是从具体的艺术作品出发,通过对风格的历史分析从而达到对古代艺术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