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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工作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13 18: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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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工作方案

篇1

为确保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初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执法监察股、地籍股、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耕地保护股、财务股及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监察股股长弓潮兼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检查;负责与涉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收集整改工作中有关证明材料。

二、职责分工

为顺利完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按照问题所属股室和局领导分工,我局成立三个督办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及时督促完成分管股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二是配合县纪检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对分包乡镇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督办一组:组长:;责任股室:地籍股。

具体负责督办违规办理土地登记问题(表5)、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表6)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羊范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路罗镇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督办二组:组长:;责任股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财务股。

具体负责督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问题(表1)、土地出让收支不规范问题(表2)、批而未供问题(表4)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南石门镇、西黄村镇、将军墓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督办三组:组长:;责任股室:执法监察股、耕地保护股。

具体负责督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问题(表3)、违法用地未查处问题(表8)、违法用地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表9)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会宁镇、皇寺镇、晏家屯镇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各国土资源所职责。一是负责配合辖区乡镇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负责按照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斑确定需要复耕的土地位置;三是负责拍摄地块复耕前后的影像资料;四是负责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配合执法监察股对辖区违法案件按照“四到位”的要求处罚到位。

三、有关要求

篇2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地税工作会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督察,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中央八项规定、上级局及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督察范围

各分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三、督察内容

(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督察

1.是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2.是否购买寄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与年货节礼;

3.是否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及公车私用;

(二)开展省局、赣市局及我局重要工作部署专项督察

1.个人绩分管理是否切实执行;

2.项目管理创新是否落实;

3.绩效管理考核是否按规定开展。

(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察

1.是否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征求意见是否实事求是;

2.是否结合实际认真查摆“”问题;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问题;

4.每个环节各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四)开展我局机关财务执行情况督察

1.是否严格执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和赣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要求;

2.大额经费支出是否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3.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经费支出;

4.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

(五)开展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专项督察

1.是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公车派车制度;

3.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使用公函制度;

4.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超权限进行接待。

(六)开展作风建设督察

1.干部职工是否按规定着装,着装是否整洁规范;

2.干部职工是否遵守考勤纪律,有无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现象;

3.干部职工工作时间是否有打牌、下棋、在电脑上玩游戏、QQ、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看视频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干部职工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有去向登记,是否履行请休(假)手续。

(七)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督察

1.是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2.是否购买寄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与节礼;

3.是否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及公车私用;

(八)开展2014年税收执法监察

1.是否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

2.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3.是否严格执行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4.是否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九)我局领导临时布置的督察

三、督察方法

由我局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督察时间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五、督察组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全年督察实施方案,督察组要制定好工作计划,详细分解每一项督察工作的重点内容、督察方法和督察内容表格,明确督察要求,呈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示后开展实施。同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好每一次督察。

(二)认真进行督察。督察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督察工作,切实提高督察工作效率;要认真填写《督察工作记录表》,真实、准确反映被检查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督察结束后,督察人员和被督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督察工作记录表》上签字。

(三)及时做好总结。每次督察结束后,督察组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督察工作情况报告,连同《督察工作记录表》一并上交监察室。监察室将督察情况汇总后,形成专题监督检查材料,向党组和纪检组汇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根据需要,或以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或由监察室下达整改通知书。

六、督察组工作要求

篇3

浙江省台州市全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打假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公布了我市迎检打假工作督察方案,工商、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福田、南山、龙岗等区政府对前一阶段打假迎检工作进行了汇报。副市长卓钦锐在听取汇报后强调,此次打假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高质量完成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创建任务,用实实在在的成绩把全国文明城市的招牌擦得更亮,推动深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为促进各项打假迎检工作全面有效落实,会议部署了我市迎检打假工作督察方案。该方案要求,市打假办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成员单位打假迎检工作进行督察。督察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假工作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方案》的要求,分别于20xx年6月和20xx年7月展开。据悉,这次督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是否组织开展了制售假状况的摸底排查,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打假迎检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或重点工作;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打假迎检工作方案、计划或措施;是否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打假整治;是否组织开展了本辖区、本部门内部打假迎检工作的自查自评和检查督办;是否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要求,组织查找打假迎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要求报送打假迎检工作信息等。

卓钦锐在会上表示,自我市开展创建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各部门全力以赴积极开展打假迎检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目前的打假形势依然严峻。例如,一些产品的质量问题和假冒现象较为突出;无证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问题还依然存在。各部门必须集中精力排除这些隐患。

卓钦锐最后对打假迎检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二,不再产生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商品事件;三,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其中,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一票否决”项目。他强调,打假迎检任务能否完成、完成好坏将直接影响甚至是决定深圳能否申报参与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以及能否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现在,距7月份中央检查组正式复检的时间越来越近,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对照创建文明城市打假工作测评指标,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各相关部门必须全力

篇4

为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督促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明显改进和办事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督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是否对管理对象有吃拿卡要的现象,是否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

(二)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执行考勤制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会议签到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等情形;

(四)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情形,工作时间是否有上网玩游戏、炒股、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去向公示。去向公示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所在乡镇是否清楚本人去向;

(六)内务管理。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遗失、损毁情况,办公场所卫生情况是否良好,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桌面是否整洁等;

(七)司法所档案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卷宗材料收集装订是否按规定进行;

(八)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各部门对全局中心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九)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对象

各股室、处、所、中心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局目标绩效和干部作风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长

根据当月督查工作重心在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组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收集。

五、督查办法

1.督查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明查、暗访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可以通过听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和有关资料、调查问卷抽查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公开检查,也可以采取不通知被检查所,通过采取回访矫正对象、现场随机抽问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探访有关场所等方法进行暗访检查,还可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暗访检查。

2.督查工作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常规督查等形式。专项督查由年初工作方案确定,重点督查主要围绕本局中心工作,由分管领导和所分管股室确定当月督点工作,常规督查主要是组织纪律、工作环境、来信来访等方面进行。

3.每月上旬通报督查结果。局督查组在督查中要全面总结各部门的成绩,积极发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并要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对发现有问题的部门要责令本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六、结果运用

局督查组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县司法局2021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并进行全局通报。

七、工作要求

篇5

一、指导思想

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乡镇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检查范围和职责

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按照这次工作总体部署,县政府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乡镇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对各乡镇卫片图斑核查、数据汇总、案件查处等有关事宜负责。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评估验收,同时,对受约谈乡镇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接受国土资源部随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包括五个方面:

(一)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检查当年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擅自调整村庄、集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越权违规调整国家重点工程用地规划等问题,纠正规避法定程序越权审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

(二)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对卫片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情况逐批次、逐宗地进行核对,看是否存在批少占多、弄虚作假、非法批地现象,纠正违法违规审批土地行为。

(三)检查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对卫片涉及的招拍挂出让用地,逐宗核对供地方案和出让合同约定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供即用、低价出让、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批准改变用途行为,纠正规避招拍挂出让、规避法定程序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四)检查各类工业集中区用地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工业集中区用地的审批和实际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是否存在低于工业用地最低限价供地的违法违规问题。

(五)检查违法占地情况。检查卫片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租代征、未供即用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纠正各类违法违规侵占和破坏耕地行为。

五、工作步骤

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15日)。各乡镇对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培训执法检查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自查梳理阶段(3月16日-4月20日)。各乡镇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类型,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乱圈滥占等违法建筑实施,对查处到位能够补办手续的抓紧申报手续,以减少和降低土地违法比例。各乡镇务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第三阶段:查处整改阶段(4月21日-5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4月30日前,对各乡镇查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5月10日前,各乡镇将自查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报县国土资源局。5月11日至5月25日对未查处到位的违法案件进行督办整改。5月31日前完成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7月31日)。对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查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接受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小组的验收工作,迎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抽查验收。

第五阶段:分级问责阶段(8月1日-8月31日)。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是对我县实施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也是依据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联动、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县国土、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合作,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依法查处。各执法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坚决拆除一批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恢复耕地原貌,防止畏手畏脚或持观望态度,防止因查处不力形成被动。要形成强大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坚决把本辖区违法用地比例降下来。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破坏基本农田、未报即用、以租代征等非法占用土地案件。特别是对顶风违法、影响恶劣的,要敢于碰硬,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按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对卫片执法大检查涉及的案件立案率必须达到100%,结案率达95%以上。要注意区分各类情况进行整改处理,对已上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要先立即停工,接受查处,同时抓紧完善手续;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经过土地预审的项目,也应先停工,尽快完善手续;对无任何前期用地手续,擅自动工建设的,要坚决拆除恢复耕地原貌。

篇6

一、工作目标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交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道路顽瘴痼疾等重点工作督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维护我局安全生产稳定大局。

二、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主要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两次。

三、重点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批周报和每月一小结制度。

2.城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改落实情况。

3.各单位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台账记录情况。

4.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重点行业领城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和认知度。

对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会公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工作程序。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确保安全生产督查活动有序开展。安全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归档管理。

(三)强化整改落实。

篇7

二、时间安排

2007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三、督查的重点事项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2007]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2007]11号)。

(四)全县2007年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2007]4号)。

(五)全县十七大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十七大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政府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人大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六、督查要求

篇8

紧紧围绕中央、省、及我市经济工作和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我市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从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督查内容。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重点检查我市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15种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水平调控目标实现情况(详见附件),督查各项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畅通流通渠道,规范收费,缓解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影响等相关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行价格调控责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价格监管水平,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

2.督查方法。市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组将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抽查工作台帐、实地调查调控效果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二种检查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的督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不定期督查。

3.注重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要深入查明问题原因,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涉及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组织领导

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由市监察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共同实施。市发改委和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价格调控具体目标的实现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各项物价调控措施落实以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篇9

各镇人民县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东部生态文明旅行新区管委会,区人民县政府各部分和直属单位。

二、审核内容

(一)年度区《县政府工作申报》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年度市《县政府工作申报》触及区的工作任务;

(二)10件实事;

(三)区人民县政府34项主要工作;

(四)区人民县政府全领大会、常务大会、区长办公大会、专题大会议定事项;

(五)绩效治理特征目的(市、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处理);

(六)市、区指导指示件。

三、审核计分方法

按百分制计分方法进行审核,审核对象的政务督查初始分为100分,在此基本上执行加减分。

(一)增强组织指导,构建督查收集(5分)

各街镇场区、各部分和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要确定分担负责人和承当政务督查工作的科室,配有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1人以上。未落实承当政务督查工作科室的扣2分;未明确督查督办专职人员的扣3分。

(二)严厉处理时限,按时上报资料(15分)。

1.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申报》确定的工作任务等6项督查事项,无工作方案的扣2分;台账材料不完全的扣3分。

2.每月月底前,各责任单位上报当月市、区《县政府工作申报》确定的工作任务等6项督查事项的落实状况,未按要求实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累计3次未完成上报任务的加扣2分,扣完为止。

(三)扎实开展工作,按期完成任务(80分)。

1.年度区《县政府工作申报》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年度市《县政府工作申报》触及区的工作任务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2.区人民县政府为民为实事10分,未完成扣除该项一切分值。

3.区人民县政府阶段性主要工作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4.区人民县政府全领大会、常务大会、区长办公大会、专题大会议定事项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5.绩效治理特征目的(市、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处理)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6.市、区指导指示件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为保证审核计分科学合理、客观公平,相关单位未承当以上6项任务事项的分值,按比例转为其他承当任务的事项。

(四)处理工作奖励。

承办单位处理的政务督查事项落实迅速,办法得力,遭到市、区指导一定,并传递表彰的,执行奖励加分,每项加5分,总加分不超越20分。

(五)坚持督查台账。

区县政府督查室坚持督查台账,明确一切督查事项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办结时限,记入台账,依据上报资料和工作状况做好日常注销和相关项目标月计分工作。

(六)增强督查事项跟踪治理。

各责任单位对属本单位处理的政务督查事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指导、责任人、处理要求,跟踪治理。区县政府督查室明确联络单位责任人,增强督办。

(七)施行工作落实“销号”准则和月督查传递准则。

区县政府督查室对按要求完成的事项实时“销号”;对确因状况复杂等客观缘由需延期办结的,相关责任单位应实时以书面方式向区县政府督查室阐明理由和处理发展状况,区县政府督查室再次下达督办通知单,并扣除1分,直至“销号”为止。每月5日前,区县政府督查室编印《政务督查》将督查事项上月的落实状况传递全区。

(八)开展年关考评。

区人民县政府办公室年关组织专项审核,采取听汇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督查事项完成状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各责任单位审核得分。

四、审核后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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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突出“安全稳定,防控为主”的活动主题,唱响安全稳定是发展的主旋律,强化旅游行业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稳定监管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稳定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工作,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季促年的目的,为实现我市旅游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督查小组,办公室在综合法规处,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小组按照条线分工各负其责,督查组负责检查各小组履职情况。

第一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街区安全稳定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二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旅行社、星级宾馆、导服中心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三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乡村旅游区、工业旅游区、自驾游基地、农家乐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四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三、工作计划

各单位积极参加全市性的主要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营造“安全稳定、防控到位”的氛围,本次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与自查阶段(1月7日至2月6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等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稳定自查自纠活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环节、人员密集区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督导各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情况;市旅游局以“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抽查。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于2月6日前将本辖区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旅游局综合法规处。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2月7日至3月20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旅游局将对各县区旅游行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旅游安全稳定工作排查是否彻底、是否落实到每个旅游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场所。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解决旅游安全稳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提炼安全稳定工作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巩固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各督查小组于3月28日将督查工作总结报市旅游局)。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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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至17日。

二、排查巡查方式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省将派出8个暗查组,市派出10个暗查组,县成立7个巡查组对发现的焚烧火点、焚烧痕迹、焚烧异味、焚烧隐患进行督导、排查、巡查。按照“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本着“零容忍”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高铁高速沿线、红外监控未覆盖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环节、全覆盖督导巡查、排査整治。督导巡查监控系统拍摄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处置人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一)及时处置,夯实基础。“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是对禁烧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乡迅速成立专班,建立巡逻巡查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焚烧隐患、焚烧痕迹清理力度,从源头杜绝露天焚烧问题的发生。

(二)传达压力,压实责任。各村、各企业对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克服乡村干部麻痹思想,压实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24小时巡查值守力度,对巡查处置不到位造成露天焚烧火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发动群众作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有效手段,充分利用微信矩阵、宣传车、大喇叭广播、条幅等方式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将露天焚烧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鼓励群众举报,打一场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人民战争。

(四)严厉打击,从严处理。对发生的露天焚烧火情发现当事人的,要及时移交派出所、乡环保所进行处理、处罚。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因特殊原因未查找到违法责任人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限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倒查责任,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