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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十六大关于经济特区要在体制创新上有新突破的要求,同时也为了加快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的重大战略步骤实施,厦门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5月进行新的行政区划调整,设立翔安区。在新修编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空间拓展时序安排上,翔安区的发展设计是:翔安区作为厦门未来城市发展的新辅城,远景发展为城市副中心。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入调整,翔安区已进入快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区域生态系统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正处在全方位的改造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面临着更多压力和挑战。如何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的生态安全格局,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矛盾,是促进翔安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厦门市开拓城市发展空间、建设生态城市的需要,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2生态安全格局问题辨识
目前存在的主要威胁翔安区生态安全的问题包括:
首先,林地和农业用地不断减少,使这两种组分所担负的生态功能被削弱。随着城市化过程,自然和农业用地类型向建设用地转移的趋势仍将延续,生态稳定性维护用地总量不足的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区域生态系统就会变成一个稳定性维护机制非常脆弱的系统。
第二,城镇建设用地的持续扩张,区域交通系统的发展,形成了大量线型景观,建成区逐渐连成片,割裂了原有大片的生态空间,导致了区域景观破碎化趋势,影响到了区域生态稳定性。就目前发展趋势看,人类对自然景观的干扰改造活动还会继续下去,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区域的植被覆盖度,也使得各自然景观组分之间的物质和能量交换受到阻碍,降低自然生态系统对区域生态安全性的维护功能。
第三,养殖业的旧有规模,使得滨海滩涂和浅海水域集中分布区分隔,降低了自然湿地景观的连通性和整体性,显著增加了海岸带生态脆弱性程度。
第四,由于现代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原有的安静的田园气氛被彻底打破。大量土地被开发利用,致使绿色空间不断下降,生物保障能力损失严重,形成了上述各种生态安全问题,再加上各种污染物质的排放,全区环境的舒适性和美学价值已大打折扣。
第五,随着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进行,未来翔安区的经济和社会也会以超常的速度发展,对于区域生态系统的改造也将出现前所未有的强度和幅度。这会使本区在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以前缺乏必要的生态可行性论证,建设的同时又大都没有考虑必要的生态恢复和补偿建设,如此的强度和速度致使其对局部生态系统的影响己经超出了生态系统自身的忍耐限度,使局部的生态系统往往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生态安全性极低。
3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的资源基础分析
安全格局的构建必须建立在全面了解自然本底状况和现状景观组成及空间布局的基础上。生态景观组分及可利用土地的现状分布是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前提。区域的自然骨架包括大的植被地带、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水体廊道、小的块状绿地等人为廊道。它们构成了区域性与局部人工环境的保护体系与保护屏障,是区域生态安全的前提条件。
3.1植被带
全区自然植被主要分布在境内的五块地区,即东北部的溪园内区、大帽山林场区以及东部的白云飞-锄山林区、鸿渐山、香山。但是由于周围地区土地开发活动的蚕食,使得大片的植被区逐渐被道路或城镇建设用地所隔断,呈孤岛状分布。林地的覆盖率偏低,树种单调,林相结构单一,缺乏观赏价值。
3.2土地资源
翔安区仍有大量适建用地可供城市发展,土地的可塑性很大。区内目前仍存在着一定规模的农田,其面积占总面积的44%,从空间分布上看,全区农业耕作地的集中分布区已随着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张而逐渐缩小。翔安的工业用地分布比较散乱,存在规模小、土地浪费严重的现象。翔安区的滩涂资源丰富,目前有49.73km2,集中分布在翔安区南部,沿着海岸分布大量的养殖池塘,近些年来盐田也不断转为他用。
3.3绿地
城区目前公共绿地严重缺乏,无成规模的社区绿地及街头绿地。
3.4水库坑塘
区内仅有曾溪水库和古宅水库等小型水库,地表水和地下水缺乏。就近期供水基本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但从长远来看,水资源缺乏将成为本区发展的制约因素。区内散布大大小小的坑塘,也受到人工干扰影响及自然因素影响,不稳定而变化明显。东坑湾已经成为区内最大的人工围堰内湾水域,作为区域开发的重点,应对东坑湾进行大规模的水域环境整治工程。
3.5河流水系
区内较大的河流为九溪,它作为翔安难得的生态开敞空间,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和价值。多年来九溪水质污染严重,农业、养殖业等侵占河道现象明显;河流的连续性较差,河流的保护宽度很窄;部分河段被人工固化,水陆交界带的自然生态过程被破坏。
3.6交通道路
交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路网结构不成系统。整个区域的交通道路,仍然在完善建设中。
4生态安全格局的构建策略
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是区域生态安全网络的建设过程,加强生态安全关键点和关键地区的建设,在生态节点与节点之间应形成生态走廊,使得一定区域的生态战略点之间保持良好的结构和功能联结,从而为研究区域的城市化过程建立维护城市人居环境、维护景观生态过程安全的有效生态网络。网络通常由廊道、节点、廊道效应区组成。
4.1区域关键地段的辨识和生态建设
所谓关键地段,是指这些维持景观的连续性具有战略意义或者瓶颈作用的景观地段。通过这些关键地段的景观保护和建设,有效提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并使人类为保护生态系统所付出的经济代价降到最低。通过生态健康格局评价,来辨识整个区域的关键区。
4.1.1生态健康关键区
①翔安东北溪园内-大帽山林区、白云飞林场、香山风景旅游区:在这些区域植被集中覆盖区,要严格约束其内部的开发活动,以避免自然植被破坏和损失。
②曾溪水库、古宅水库:它们是翔安区重要的水源地,加大植被覆盖度,发挥涵养水源的作用。
4.1.2生态亚健康关键区
翔安区发展的空间结构为“一心、五片”组团式的城市空间结构、“十字形”轴线分布的产业空间结构(“一心”指城市中心区,“五片”指新圩农业保护片区、马巷工贸片区、东坑湾高档居住片区、刘五店-澳头港口物流园区、大嶝-莲河对台特色产业园区)。分布格局正好处于目前生态亚健康状态区域。这些生态亚健康状态的点和局部,包括:
①崎头-下潭尾-琼头地段、下后滨,澳头,莲河等滨海岸段:这些岸段目前以水产养殖功能为主,今后应对养殖业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规范养殖;局部地段可以用恢复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等植被来改善和恢复岸线的自然属性。
②马巷、新店、大嶝等城市组团。
通过合理的规划手段,约束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展方向和空间分布,对城市建设区形成良好的分割。尽量利用现有的生态基础建立组团之间的生态隔离带,可以利用人工林地、园地和农田等生态空间构架这样一些组团隔离带。在适合地段引入适量的绿地类型景观。注重居住区和工业园区的绿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景观形象。通过建成区内部的土地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增加开放空间和绿地覆盖。要合理选择持久、稳定存在的林种、树种,一般以乡土植被为宜。
4.2生态节点建设
生态节点又称踏脚石(steppingstone),是整个区域生态体系或者景观格局中,一些面积较小但至关重要的区域。这些节点一方面形成区域安全网络的关键保护点,对区域生态安全起着控制点的作用,另一方面对改善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具有重要价值。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节点。农业面对快速扩展城区空间的压力,农业土地资源消耗很快。保留一些重要的基本农田,一则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再则可与城市绿化隔离带相结合,成为城市绿色的开敞空间,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②东坑湾水域、澳头滩涂节点,这些区域作为重要的湿地鸟类物种栖息地加以保护。
③鳄鱼屿、刘五店海域,作为重要海洋珍稀物种中华白海豚和文昌鱼的栖息地保护区。
④下谭尾、九溪入海口的红树林恢复区,作为重要生态系统恢复区加以保护,防止填海造地等开发活动对其破坏。
⑤区域内面积大于1km2的坑塘水体。
⑥生态廊道网络的节点,主要指生态空间网络系统的交叉点处形成的生态节点,特别是大型立交桥周边地区形成的绿化空间节点,也包括与绿色通道相连的公园、湿地等;
⑦建成区内独立的开敞空间,主要指是一些建成区内集中分布区的大型城市公园或绿化广场。这些节点也是区域生态安全网络建设的有益补充。
区域生态节点的保护和建设,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区域生态空间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有助于区域植被覆盖度的增加,有效地约束城市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减少局部地段的景观破碎度和城市化速率。
4.3生态廊道的建设
自然生境之间的生态连通性是衡量区域生态稳定性的重要指标,而生态廊道则是实现和维持生态连通性的主要手段。廊道的结构是影响廊道生态功能的重要因素之一,无论是河流廊道还是道路廊道,都应该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出发点,植物的配置以乡土树种为主,最好是将周围的植物群落引入到廊道结构之中,在树种搭配上乔、灌木结合,使廊道结构趋向于自然状态或者半自然状态。
4.3.1河流廊道的建设
针对九溪展开生态与景观综合整治十分必要,主要措施包括:
①保持河道的自然地貌特征,保护自然形成的浅滩、沼地;
②满足物种栖息地的多样性植被群落;
③水质治理,严格控制河流的水污染;
④建设生态驳岸,保证河岸与河流水体间的交换与调节,具有一定的抗洪强度;
⑤划定河岸两侧100m范围为河流的缓冲区,限制人类活动;河岸两侧30m内的范围作为河流廊道必要保留的宽度,其范围内必须保证良好的植被覆盖度,保持和恢复生态群落的完整性。
4.3.2交通廊道的建设
交通廊道对于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或者特定区域来说,是一种干扰型的廊道,在廊道设置方面,要有意识地减少这些干扰,尽可能避开生态系统完整且脆弱的区域;尽量避开野生动物的生态廊道,不影响野生动物的生存;在道路两旁建设一定宽度的绿色植被廊道。
4.4区域安全格局的生态网络及其建设
4.4.1生态网络构架
整体生态空间格局的连续性程度是衡量城市生态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生态网络的增加被认为是提升城市开放空间系统生态价值较适宜的方法。生态安全格局的构建在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评价和趋势分析基础上,加强生态安全关键点和关键地区的建设,在生态节点与节点之间形成生态纽带,使一定区域的生态战略点之间保持必要的联结,从而形成区域生态安全网络。就翔安区而言,就是利用组团分隔带、山地林地和滨海自然保护区,形成相互联系的生态空间构架,以增强防灾(台风、虫灾)、消除热岛效应、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功能。
因此,合理组合全区现有的以生物生产过程为主的生态系统类型,并结合上述关键点与关键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改造,建设具有区域意义的大型生态轴线,实现对全区现有以及未来城市建成区的有效生态分隔。生态轴线的具体构成如下:
①溪园内-大帽山林场-白云飞轴线;
②澳头-刘五店-鳄鱼屿滨海滩涂轴线;
③小嶝-大嶝-澳头浅海滩涂轴线;
④香山-东坑湾轴线;
⑤九溪及其生态缓冲区轴线。
4.4.2区域生态轴建设
山地林区轴线是生态保护的关键地区之一,对于维护全区生态稳定性具有其他景观类型无法替代的作用。完善林地组分结构和功能,建立未来景观舒适性。增加各生境斑块的完整性和连接度,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功能。并通过溪流廊道和交通廊道,将自然引入城区。
对于滨海滩涂浅海轴线,应科学确定岸线和海域功能分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者总体效益最优化。尽可能保留和恢复自然景观和自然生态岸线,如珍稀海洋物种栖息地和红树林、滩涂湿地等特殊生境。控制海域污染,适合地段恢复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
以九溪两侧绿带为竖轴,以香山-东坑湾绿化渗透空间为横轴,构成翔安城区十字形的绿化主轴。
5结语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是将景观生态学原理和规律比较合理地运用于实践。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条件下,规范无序的超强度的城市建设行为,使其对区域的生态安全不致造成无法逆转的破坏。以经济和高效的景观要素的配置状态,使自然空间与城市空间各得其所,相互协调,维护生态过程的健康与安全,实现区域经济、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从翔安区目前的景观组分比例和空间分布形势来看,基于现存的生态景观,以有限的土地资源来进行安全格局的构建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海湾型城市建设过程中总体生态安全水平下降的趋势,最终实现区域生态安全状况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陈鹏.基于遥感和GIS的景观尺度的区域生态健康评价——以海湾城市新区为例[J].环境科学学报,2007,27(10):1744-1752.
1加强林业部门对林业生态公益功能的经营管理
1.1森林分类经营与林业可持续发展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的战略问题。我国林业部门也根据这一战略分别制定了国家及各省区的21世纪林业行动计划。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林业分类经营有密切的联系。林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来实现,只有通过对林地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向。
1.2林业分类经营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做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林业分类经营其实质是林业经营的集约化与细分化。通过分类经营,可使经营对象整体功能发挥最佳,实现高效经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即有利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2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2.1提高生态认识,加强管理
(1)一是从加速生态建设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
(2)二是从减轻危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的严重发生,直接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发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损失,保护森林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3)三是从实现新世纪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担负着支撑保障任务,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2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林业部门应该坚持把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工作放在首位,对辖区内的全部森林资源进行病虫害调查监测,要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病虫害动态作为基本目标,确定专人、固定地块、明确对象、指定方法、定时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坚决避免平时不调查,等到发现已是严重危害的局面。从发展看,全国要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以省、市重点测报点为骨干,以县级测报点为基础,尽快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国的、健全的预测预报网络体系。不仅要能够及时掌握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发展动态,进行区域性短期预报或预警,而且能够结合林木资源状况、气候气象条件等相关资料,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通过对主要森林病虫害的一般调查和系统观测,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建立起数据库,用高新技术和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开展监测与预报工作。当前,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市重点测报点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手段的提高和管理制度的健全,要达到仪器设备现代化、技术先进、管理科学规范,使监测和测报能力能够适应防治工作的需要。
3完善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为了保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确实有利于使我国的林业发展从木材林业向生态林业转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对该项制度加以完善。
3.1尽快完成森林分类区划
由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森林分类区划标准与方法,各地按照区划标准与方法尽快完成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在将森林资源区划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基础上,将公益林进一步区划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重点公益林,将商品林进一步区划为天然商品林和人工用材林。
3.2根据森林分类区划制定不同的限额采伐措施
对于重点公益林特别是国家重点公益林,实行禁伐,严格保护,只能进行抚育性采伐或者改造性采伐;对于天然商品林实行限伐措施,确保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额度。对天然商品林和人工商品林分别编制采伐限额并执行。
3.3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对公益林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对集体及私人业主营造的林木被区划为公益林的,由国家收购,不愿意被区划为公益林的,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与集体或私人业主签订禁伐、限伐协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私人业主营造的商品林,其不愿意继续经营又不能转让给他人的,也应当由国家予以收购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逐步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缴纳制度,要求生态公益林使用者、直接受益于生态公益林的供水、风景旅游、林地矿产开采、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等经营单位或个人缴纳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3.4加强采伐限额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2天然橡胶种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天然橡胶种植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生态问题。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掀起了一股植胶热,出现了毁林植胶的行为,导致热带雨林面积的锐减。另一方面,还忽略了天然橡胶自身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橡胶种植区域几乎寸草不生,引起气候土壤的变化以及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减少。现从这两个方面详细分析,以求正确认识天然橡胶种植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具体影响。
2.1人为原因导致生态破坏在天然橡胶种植进程中,因为经济利益的刺激,出现了大规模毁林种胶的行为,导致海南天然林遭受严重破坏。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近日消息称,基于实地调查及遥感数据分析,海南中部山区的热带雨林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消失了7.2万hm2,占整个中部山区原有天然林总面积的近1/4(近100多万亩)。该组织认为,导致海南天然林大面积退缩的原因主要是违法违规种植浆纸人工林、橡胶林和农业经济作物,以及其他商业开发行为[2]。可见,毁林种植天然橡胶导致天然林面积锐减。与之相伴的是严重破坏了天然林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的功能,也破坏了生物物种的遗传、更新和生态平衡。
2.2天然橡胶的自身属性导致生态破坏
2.2.1对气候的影响研究表明,橡胶的宜林地正好是热带雨林的分布地。随着橡胶种植面积日益扩大,天然热带雨林逐渐缩小。目前,因为天然橡胶、浆纸林等人工林的种植已经导致海南100多万亩的热带雨林的消失。这种土地利用的变化也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改变,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区域气候的改变。胶乳70%以上的成分是水,橡胶林没有蓄水的功能,反而需要大量吸水。据国内热带雨林研究专家许在富的研究显示,橡胶林的水流失量是同面积天然热带雨林的3倍,土流失量则是同面积热带雨林的53倍[3]。天然橡胶吸水的特性,将导致橡胶种植区的气候正在从湿热向干热方向转变。
2.2.2对土壤的影响在对土壤的影响方面,将天然林与橡胶林相比较,保持养分的效益是相差最大的,天然林是橡胶林的2.11倍。热带雨林的林冠能有效地增加对降水的缓冲和截留,其截留林外降水较橡胶林高16.75%。橡胶林增大了降水对土壤的溅击和地表径流对林地的冲刷,减低了森林的蓄水能力。单一橡胶园的水土流失及地表径流是热带雨林的40倍。橡胶林土壤有机物浓度和土壤总氮量浓度及储量都有显著的减少,氮矿化速率也显著降低[4]。这样一来,是土壤变得贫瘠,涵养水源的能力也下降,破坏了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
2.2.3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同时,天然橡胶林里没有灌木,几乎寸草不生。这种林因植物单一的结构也必将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破坏物种的多样性和稳定性。典型热带雨林样地的植物物种数约为153~171种,但是橡胶园的植物种数不到70种,森林变成橡胶林后,物种丰富度下降了60%[5]。天然橡胶的大量种植破坏了生物的多样性系统,但是天然橡胶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关系着国防安全,其保有量的种植十分重要。所以,急需在天然橡胶的种植过程中进行生态保护,以维护整个海南的生态系统。
3 海南天然橡胶的种植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3.1种植现状据了解,我国天然橡胶总种植面积达1600多万亩,其中有一半在海南。具体数据显示,目前天然橡胶种植面积已达761万亩,年产干胶39.5万t,产量占全国的一半。近10年间,在国际橡胶市场价格的驱动和国家支持政策的带动下,海南天然橡胶得以快速发展[6]。中央财政对天然橡胶产业支持政策中能够覆盖海南省地方民营橡胶和农垦农场橡胶两大系统、所有植胶个人和企业。2013年海南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超16万亩。然而,回过头看,特别是海南农垦通过体制改革真正成为企业后,海南橡胶产业的现状,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好好反思。
3.2存在的问题海南天然橡胶呈上升的趋势,产量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防用胶的安全。但在天然橡胶种植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生态保护问题则越来越严重,具体如下。
3.2.1种植过程中的生态保护的法律规定空白对海南橡胶的规范管理,除了适用《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一系列相关的林业法规、规章的规定外,1991年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了天然橡胶的保护管理包括橡胶树的种植、培育等生产秩序的保护。对此,《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分别从橡胶林木盗伐及砍伐的禁止、橡胶园的保护及灾害预防工作等方面,对天然橡胶的保护管理作出了规定[7]。这些规定仅是从对天然橡胶种植可能引发一些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角度出发,对一些对环境不利的行为进行规制。但是忽略了其种植过程中的生态保护问题,即没有注意到天然橡胶种植自身对环境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对一些诸如毁林植胶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并没有进行规制,急需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
3.2.2种植布局不合理及执行不力在种植布局方面,存在部分不合理的现象。海南天然橡胶的种植区主要为南部万宁、琼海、陵水、乐东、保亭等县,北部有文昌、临高、昌江、澄迈等县。但是万宁、琼海、陵水、文昌等县,受台风等自然灾害、种植品种以及防护措施不力的的影响,使得每次台风侵袭之后,受害胶树可达数万株,乃至上百万株,开割树受害率有时达到30%以上,造成重大损失。这种严重风害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胶园单位面积保存株数的减少,从而严重影响天然橡胶的产量。1973年9月14日在琼海登陆的0714号台风,风力达60m/s,开割胶树三级以上受害率达24.3%。1996年8月21日在陵水登陆的9612号台风,风力达40m/s,开割胶树三级以上受害率达25%,造成当年减产干胶2.8万t。2005年9月26日在万宁登陆的0518号台风“达维”中心风力55m/s,开割胶树三级以上受害率达42.1%,连同当年严重旱灾,当年减产干胶7.1万t[8]。同时,还存在种植布局执行不力的问题。2002年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25°以上的陡坡地和20°以上直接面向水库集水区的荒坡地上开垦种植影响水土保持的农作物。2005年海南省林业局曾也提出“25°以上坡地种黄金也不行”的口号,可见对生态保护的重视。但在实践中执行不力,在西北部和东南部高海拔地区天然橡胶有些种植在坡度40~60°的陡坡上,极易受台风的侵袭,导致大规模的损失。西北和东南该海拔地区天然的热带雨林次生林资源丰富,在该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天然橡胶的种植会直接导致原有的热带雨林面积的锐减。对于违反第十一条的规定的处罚,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全坡面全垦方式整地造林或者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的坡地违法开垦耕种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可按开垦面积或水土流失面积处每平方米1元以上2元以下的罚款。这种罚款力度显然是不够的,违法成本低,不能有效的抑制在25度陡坡进行不符合规定的种植。
3.2.3缺乏绿色补贴绿色补贴又称环境补贴,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各国政府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本国企业在治理环境、改善产品加工工艺的投入进行补贴,以提高本国产品竞争力的一种产业补贴。对于天然橡胶的补贴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措施。2009年6月2日《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对云南、海南和广东三大植胶区内的农场及植胶户(包括单位和个人)实施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试点工作。2013年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13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随之,为确保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制定了《2013年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07年海南试点开办了橡胶树风灾保险。2010年中央财政对海南橡胶树风灾保险的保费补贴占其总保费的40%[9]。除此之外,还有农资综合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扶贫苗资助等。由此看出,国家对海南天然橡胶种植的补贴政策主要在于提高橡胶质量和激励橡胶种植,其中并没有涉及绿色补贴的项目。鉴于天然橡胶的种植过程中会产生诸如水土流失、破坏热带雨林等环境问题,对其施行绿色补贴很有必要,有利于加强橡胶林对环境的正面影响,减少负面影响;还有利于橡胶林下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3.2.4种植者的生态保护意识不高近两年随着天然橡胶价格的回升,提高了人们天然橡胶种植的积极性。但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土地资源的限制,适宜天然橡胶种植的面积有限。滥伐热带雨林的情况大有存在,已造成100多万亩的热带雨林消失,威胁着天然橡胶种植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以至于对整个热带雨林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不少村民在边角零星地方见缝插针的种植橡胶的情况。这凸显出胶园选择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这将给橡胶长期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整体经济效益不高。反映了人们不顾对橡胶种植区域的生态破坏的不利影响,盲目开荒植胶,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形,这是人们橡胶种植生态保护意识低下的集中体现。除此之外,这种生态保护意识不高还体现在,大多数人对天然橡胶种植自身会产生对土壤、气候、生物等严重危害根本没有认识能力。
4海南天然橡胶种植的生态保护的对策
4.1完善《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是着眼于对天然橡胶自身保护,其实质是保护橡胶的种植量。但《条例》对天然橡胶种植区的生态保护规定处于真空状态。随着大多数人对天然橡胶种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认识加深,生态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激烈。通过法规的形式对天然橡胶种植过程中的生态保护问题予以规定,规范天然橡胶种植过程中对生态的损害问题,从而谋求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成为必要。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在《条例》中可规定:天然橡胶在种植过程中应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禁止以破坏性和掠夺性的手段获取天然橡胶种植地,严守在坡度25°以上的区域种植天然橡胶的标准,保护好该区域的热带雨林资源,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以维护整个热带雨林生态系统。
4.2合理布局尽管天然橡胶对生态环境存在一些不利的影响,但是天然橡胶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又不能毅然放弃。在现有橡胶种植量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布局,不但有利于保障天然橡胶的产量,同时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海南的东南部是热带风暴和台风频繁登陆地区,为趋利避害优化配置,应实行橡胶发展东退西进的转移战略,在东部地区减少橡胶种植面积,而改种其他热带高效作物;西部地区则增加橡胶种植面积,为提高单产打好基础[10]。同时,因为天然橡胶林与天然林相比,具有吸水性强导致固土能力弱的劣势。所以,应坚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定。但具体到海南的实际情况,省林业局提出禁止在25°以上陡坡种植天然橡胶。所以,应该严守该标准,严禁在西北部和东南部25°以上海拔较高的地区进行橡胶种植,以达到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热带雨林的生态目标。鉴于种植布局的执法不力的问题,首先应该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九条进行修改,每立方米罚款1元以下2元以下,违法成本低下,不能遏制违法行为的滋生。急需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加大处罚力度。其次,还可以建立相关工作人员问责机制。执法不力,不仅与处罚力度不够有关,相关工作人员未切实履行职责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需要建立问责机制来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还可以施行奖励机制,对举报违法进行天然橡胶种植的人进行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从反方向促使违法行为得以减少。
4.3对天然橡胶进行绿色补贴天然橡胶的种植和一般的人工林一样,会产生诸如土壤肥力下降以及涵养水源能力减弱等问题。同时,人为的滥砍滥伐对热带雨林的严重破坏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以及整个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失衡。可以看出,天然橡胶的种植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一种关系着国防安全的战略资源,仍然应该保持一定量的天然橡胶的种植规模。这就要求我们在种植橡胶的过程中做好生态保护的工作,以求对环境造成最低的损害。对此,通过对天然橡胶种植业进行绿色补贴,有助于鼓励胶农选择农家肥,减少化肥的使用。同时,提高农民的种植和割胶技术,提高橡胶的产量和胶树的寿命,提升橡胶林对土壤和水资源的正面影响。随着全世界对橡胶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橡胶林的种植规模和范围也不断扩大,而栽培措施又无法得到更好的指导和保护,导致橡胶人工林的生态脆弱性进一步凸现,对橡胶种植业进行绿色补贴,可促使胶农提高栽培措施保护橡胶林生态系统,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11]。通过对天然橡胶进行绿色补贴,不仅会将改变绿色补贴缺失的这一现状,还会促使胶农采用先进的栽培技术,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从而为保护整个海南生态系统做出贡献。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还应当对实施绿色补贴的条件予以规定,比如说可规定因橡胶种植而取得的绿色补贴必须用于恢复橡胶种植区域的生态环境和采用对环境不利影响较小的技术,以求取得生态保护的实效。
二、推广植物保护技术的重要性
植保技术是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条件,将其应用于生态农业建设中具有积极意义,具体表现在:其一,植保新技术转变了传统植保方式。植物生长所需酸碱度、温湿度、渗透性等指标是植物生长的必须条件,受土质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影响,土壤难免出现害虫、真菌、细菌,这就要求及时处理各种危害。传统植保多采用喷洒农药的方式进行杀菌除害,虽然起到了杀菌抑害的目的,但由于化学农药含有有害物质,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问题等。植保新技术在栽培上推广“三免”技术,田间管理上推广“三避”技术,植保措施上实施“三诱”技术,这有效避免了传统植保技术的负面效应。其二,植保技术的应用推动了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关注于综合效益的实现,植保新技术的推广益于生态农业发展。首先,植保新技术可有效防治农作物病害,减少病虫害带来的环境危害、生态损害及经济损失;其次,植保新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业生产力投入,节省了农业生产成本,且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提升了农作物产量与附加值,利于实现农业的经济效益。最后,运用植保新技术可有效控制生态保护成本,减轻环境污染,对实现生态农业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植物保护技术在生态农业中的应用
当前植保新技术从防治角度来看,主要包括生物防治技术(天敌昆虫、病原微生物、昆虫信息素、植物源农药等)、物理防治技术(光、高温、电磁波、物理阻隔、人工器械防治等)及化学防治技术,在植保措施上主要为“三诱”技术,即为频振式杀虫灯、黄板和性诱剂。下面说明“三诱”技术的应用。频振式杀虫灯。杀虫灯应用效果已被确定,其能够杀死吸果夜蛾、斜纹夜蛾、小菜蛾、甜菜夜蛾、地老虎等多种害虫,且在夏季高温季节能够诱杀成虫700多头,其杀虫范围极广,杀虫量极大,促使其广泛应用于生态农业之中;同时,在本季度害虫量减少的前提下,下季或来年虫口密度减少,这对减少虫害防治成本,降低虫害所带来的生态问题具有积极作用。通过对比可知,在未用杀虫灯前,高温季节每月需喷洒农药4~5次以杀死螟蛾科害虫、金龟子,使用杀虫灯后,可不用农药防治螟蛾科害虫,其他科害虫防治只需喷洒农药1~2次,这既减少了劳动时间与强度,又减少了农药用量与成本,利于实现农业生产效益与效率。再就是,频振式杀虫灯在其作用中无污染,且对人畜无害,使用安全性较好。黄板。黄曲条跳甲是叶类植物害虫之一,且较难防治,若要药效防治,则需农药药性极大,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的生命安全;黄板对趋色害虫,尤其是趋黄害虫具有较强的诱杀作用,如小白菜应用黄板杀虫调查中,一张黄板一般可粘黄曲条跳甲83~241余头,贴近蔬菜、加大用量后可达364头。由此可见,使用黄板可有效避免高毒农药在叶类蔬菜中的应用,减少化学农药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且利于保护人体健康;黄板使用过程中,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适度调整用量,靠近蔬菜,以提升黄板粘虫量,减少虫害,促进农作物成长。性诱剂。性诱剂诱杀害虫效果较好,如1个防治周内,小菜蛾性诱剂可在1个甘蓝生长季节诱杀成虫853头,在1个诱芯使用期内,斜纹夜蛾性诱剂可诱杀成虫384头,小食蝇诱剂诱虫效果也较好。
四、植物保护技术的发展前景
生态农业重点关注农业生态效益,这需要借助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农产品的质量与生态性。植保新技术在使用过程中,表现出显著优势,如减少了化学药物对土壤成分的危害,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土质,延长了土壤使用年限,有效控制了虫害,且对人畜不产生或产生极小危害,利于产品安全与人畜安全。且随着植保新技术研究的深入,此技术结合了生物技术中的细胞、基因成功经验,从细微层面改善植物生长条件,不但去除了病原微生物,且力求从根本上控制病原微生物对植物的破坏,这对提升农作物生产率与生产量具有重要作用,而农作物产量的提升,利于实现农民增收,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因此,植保新技术对推动生态农业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发展前景广阔。
依法办矿是煤矿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前提,也是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底线。煤矿企业的建立不仅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还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相吻合。必须证照齐全,有一套完善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在煤矿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坚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动摇,做到不违规、不违法。
2.推进规范管理
一套规范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为绿色矿山建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因此,为了建设一个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矿山,需要企业首先在企业内部的管理方面做一个全方位的提升,实现管理程序、指标体系以及作业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一步步建立起适应企业绿色发展需要的长效机制,构建一个合理、高效的公司组织架构。
3.争取资源的综合利用
积极应用最新的科研成果,采用先进的开采工艺和开采设备,争取实现对资源的综合利用。例如,可以通过引进“采区化水力机械化采煤”新工艺,完成水利机械化采煤技术的改造,在改造完成后不仅可以显著的提高煤矿的产量,也使得矿井回采率达到了极大程度的提升,从而满足了矿产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也使三率指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此外,还可以引进煤矸石井下分选充填技术,以实现煤矿企业“来自与地下,再还给地下”的绿色开采理念。最终,通过一整套先进的开采工艺和开采机械的运用,达到建设一个绿色矿山生态体系的目的。
4.大力执行节能减排
大力推行节能减排工作,坚持走资源节约型的发展道路,不仅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实际进行开采的过程中,需要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标准化的处理。在对废水进行处理时,需要努力提高废水的二次利用率,可以利用矿井涌水补充洗煤厂用水,使洗煤废水在管道内形成一个闭路循环,严禁发生意外排放。在对废弃进行处理时,可以在锅炉内安装麻石高效除尘器,用湿法除尘的原理提高除尘效率。经过净化处理后的锅炉烟气应当满足国家颁布的《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中二类区II时段的标准要求。在对噪声进行处理时,需要根据噪声的来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进行治理。比如购置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针对噪声比较大的设备,应当采取设置隔离间的方式,降低噪声对工作人员以及周围环境的危害。在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面,可以对矿井实施煤研石井下分选充填项目,以减小地面对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
5.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土地复垦是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手段。煤矿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一套行之有效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根据国家的要求贯彻落实土地复垦工作,保障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坚决避免因为不科学的开采行为而对土地造成的永久性破坏,以保障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矸石山,企业应该因地制宜,通过加工改造变废为宝,实现煤矸石的综合开发与应用。利用煤矸石的可燃性,可以与附近的煤矸石发电厂进行联系,将煤矸石用于发电的过程,还可以与当今的砖厂进行沟通,将煤矸石作为制作建材的原材料出手卖给对方。剩下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可以用来进行坍塌区的回填,为覆土造田工程做贡献。在进行土地复垦工作时,需要严格依据以下的流程进行:规划表土层剥离回填煤矸石推平压实垫土回填表土层复垦。
二、严格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管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及治理工作,不仅需要煤矿企业自身的努力,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落实自己的监管职责,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管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三同时制度,以便从源头上预防矿山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对于已投入使用的矿山加强过程控制,实时做好在煤矿企业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察与检测工作,贯彻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以提高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对于已经停产的矿山,要加强闭坑后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此外,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政策的协调整合工作,把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编制出台生态环境监管与评价能力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制度,强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为煤矿企业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生态补偿最早是一个自然科学的概念,后被引入到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生态补偿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经济手段,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开始出现并逐步成为环境政策的一个重要领域,其核心内容是生态保护外部成本内部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改善、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调整相关利益者因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活动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以内化相关活动产生的外部成本为原则的一种具有经济激励特征的制度。
财税视角下的生态补偿涵义更加广泛,其政策涵义是一种以保护生态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的,运用财政税收手段,调节生态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财税政策是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财税视角下考察生态补偿路径,有助于拓宽生态补偿的理论思路和操作渠道。
一、生态补偿与生态税收政策
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渠道是多方面的,但生态税收收入是其中重要的来源。借鉴国外先进的生态税收建设经验,完善生态税收政策,建立与生态补偿机制相适应的生态税收体系,是税制改革的要求,也是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需要。
(一)完善资源税
1拓宽资源课税范围。(1)应扩大资源课税的课征范围,征税范围除包括自然资源中矿产资源(非金属矿原矿、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盐之外,应开征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2)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3)将稀缺性的可再生资源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4)扩大土地征税范围,将在农村占有土地用于非农业生产纳入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之中,对于农民居住用地给予税收优惠,平衡城乡之间土地使用税的税收负担。
2建立多层次的资源课税体系。完善的资源课税体系应该涵盖开采者开发资源、生产者耗费资源、消费者消费以资源为原材料而生产的产品及对其产生的废弃物处置的整个过程。可在各个环节,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置相应的税种,形成协调统一、目标一致的资源税体系。(1)在开采阶段,可以设置资源税。引导资源的合理开发,限制在资源开采过程中发生“采富弃贫’’的现象。(2)在生产阶段,设置生态税。首先在生产过程中限制使用稀缺资源以及不可再生资源,对以稀缺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进行生产的行为征税;对生产过程中使用替代品行为给与一定的税收优惠。其次根据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限制生产行为对自然环境产生的污染,避免走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所走的“先污染,再治理”的弯路。(3)对产品的消费行为,可以通过科学地设置消费税税目,对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进行限制或鼓励,通过引导消费行为,诱导消费方向,间接影响资源品在生产中的运用和资源的开发。这种间接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果更好。(4)对废弃物的处置征收环境保护税,使企业产生的外部成本通过税金的形式集中起来,为国家治理环境提供资金保证。通过上述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3合理设计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对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的合理配置可以考虑分两个层次进行:首先以开采量为计税依据,设计合理的定额税率,在这一层次主要解决对绝对地租的分配问题。即所有权垄断应取得的收益;然后,再按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设计合理的比例税率,在这一层面上解决相对地租,即经营垄断带来的超额利润。将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从销售数量改为开采量,使企业积压的资源产品也负担税收,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使企业从关心本企业微观效益角度合理安排资源的开发,引导企业珍惜与节约国家资源,避免过度开采。以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使资源课税的税额随着资源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价格杠杆和税收杠杆相互协调,发挥调节作用。
(二)调整消费税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筹措生态补偿资金,应对现行的消费税进行改革。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将天然气、液化气、煤炭等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的能源类产品作为应税消费品;把一些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产品(如电池、杀虫剂、一次性塑料用品等)纳入征税范围,达到以较低的成本刺激厂商或个人减少污染。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铅汽油的消费,推动汽车燃油元铅化进程。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适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别对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绿色”燃料的汽车免征消费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
(三)开征环境税在生态经济建设过程中,各国都在努力寻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税制建设的最佳结合点,环境税收政策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各国政府的生态环境税大致可分有以下几种:
1对污染排放物进行课税。征收此类税的目的是利用税收政策限制或禁止某些经济活动。主要税种有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固体废物税、垃圾税等。
2对有污染环境后果和资源消耗较大的产品征税。征收此类税的目的在于通过课税促进企业最大效率地利用能源、燃料和原料,并能回收循环使用,减少废物的遗弃与排放,减轻环保压力,并能节约能源。主要税种有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等。
3对造成其他社会公害的行为征税。如为了控制噪音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危害,针对飞机和工业交通所产生的噪音,根据噪声水平和噪声特征征收噪音税;为减少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市区环境开征拥挤税。㈨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在我国开征环境税已经非常必要。目前,我国环境税课征对象可暂定为排放的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于一些高污染产品,可以以环境附加税的形式合并到消费税中。在开征环境税的初期,为易于推行,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也不宜太复杂。可考虑将现行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噪音等收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发挥税收对环保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完善排污收费制度
逐步扩大排污收费的范围,将各种污染源纳入收费范围内,制定严格的征收标准,加大收缴力度。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将环境要素成本量化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公平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优化生态补偿财政投入政策
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态补偿资金丰腴程度不同,补偿能力差别较大,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是生态补偿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最容易实施的手段。
(一)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的几个相关问题
1转移支付规模。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时,首先应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一方面在总量上要有足够的数量保证,解决生态补偿公共支出责任的纵向不平衡和缓解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各地的基本生态补偿公共支出的均衡;另一方面,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应有上限,如果转移支付规模太大,超出了合理范围,会在资金分配过程中造成交易成本无谓增加和效率损失。财政转移支付的额度应使财政收支的纵向不平衡达到既能保持上级政府的控制力,又使损失的效率最小化。
2转移支付对象。中央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应在全国范围内根据需要确定重要支持对象。西部和三江上游地区的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对全国的生态安全至关重要,应成为国家财政进行生态补偿的重点地区。各级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在本级预算范围内确定辖区内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对象。
3转移支付结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污染情况的加剧,在加大财政调控力度的同时,应优化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以科学发展为主线,注重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构建多层次的生态补偿财政分担体系
1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在安排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主要针对全局性的补偿问题,将全国作为一盘棋,通盘考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生态效益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改进转移支付办法,突出对生态地区的转移支付,设立重点生态区的专项资金和西部生态补偿与生态建设基金。对欠发达县实行税收增量返还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省级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应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向、规模,明确投资重点、分配使用原则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等内容。重点是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关注本省欠发达地区的生态补偿的落实。设立环境整治与保护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在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市级各部门明确倾斜性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结合年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安排项目。根据当地排污总量和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污染物治理成本测算,安排补偿资金的额度,原则上应按上年度辖区内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偿资金。各省、市等地方政府可以就本地区生态环境项目设立地方补偿资金,并可在补偿计划上单列出对物权受限人的补偿。设立这种多层次的补偿资金可以对地方环境保护起到刺激作用,同时形成上下多层的互动机制。
3建立乡镇财政保障制度。首先,针对由于分税制改革带来地方乡镇财政收入减少的现状,县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足乡镇生态补偿资金缺口。其次,针对部分乡镇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所做的牺牲,县财政应将增加生态保护补偿预算资金,列入每年度财政预算。
财政投人是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应根据不同的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的要求,以不同的形式,制定不同的财政补偿投入政策,采取不同的措施,加大对环境保护建设的投入力度,补偿维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公共资金。
(三)建立财政补贴、财政投资有机融合的财政补偿机制
对于外部效应较大的公用设施、能源、交通、农业以及治理大江大河和治理污染等有关国计民生的产业和领域,财政投资应采用直接投资方式进行,以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对于收益率较低的生态保护项目,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有限,应采取财政补贴方式,使这些项目的收益率能够有利于调动投资者参与生态保护项目的积极性。财政补贴的方式可以直接的补贴方式支付给投资于生态保护和生态维护的项目或投资者,也可以隐蔽的财政贴息的方式提供补贴,或者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提供补贴,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建立生态补偿财税政策的配套措施
(一)完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生态补偿的各种法律规定散见于一些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生态补偿的基本法律或行政法规,以对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主体、对象、范围、标准、方式、资金来源等作出总体性规定,而且,现行的生态补偿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生态补偿政策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政策与法律相比缺乏安定性、连续性与强制性。
要解决生态服务提供者与受益者之间在环境资源利益分配上的不公平问题,应该尽早实现在生态补偿领域国家层面的立法,明确补偿主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创建和完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就是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由生态服务功能的受益者支付生态效益的相应费用,解决无偿享有生态服务或环境效益的问题,并弥补生态环境保护者的损失。同时,在法律上进一步完善由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承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负外部性或将外部性成本内部化,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罚,提高违法成本。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法律制度作为必不可少的“硬约束”,在生态补偿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建立多层次生态补偿资金渠道
除了通过生态税收筹集生态补偿资金外,应使生态补偿资金多元化,为生态补偿提供充足的资金。
1推行绿色金融贷款。合理利用信贷资金,引导信贷资金支持生态补偿项目;有效利用国债这一有利的筹资手段,动用社会闲置资金进行生态补偿,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考虑发行中长期特种生态建设债券或彩票,筹集一定的资金;提高金融开放度、资信度和透明度,保持投资制度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吸引国外资金直接投资于生态项目的建设。
2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对新建或正在开采的矿山,应以土地复垦为重点建立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所有企业都必须在交纳一定数量保证金后才能取得采矿许可,保证金应根据每年生态损害需要治理的成本加以征收,要能满足治理所需全部费用。保证金可以通过地方环境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收上缴国家。也可以在银行建立企业生态修复账户、政府监管使用的方式交纳。若开采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生态补偿义务,政府可动用保证金进行生态治理。
3建立生态补偿与生态保险协调体系。针对生态风险引入生态保险,建立生态风险分散机制,并通过生态保险筹集生态补偿资金。生态保险在保护参保双方利益的同时,对由于环境污染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并对保障生态安全的措施进行补充拨款。保险机制可以成为使生态环境损失大大降低的风险调节器与管理手段。这种直接的经济激励机制的应用可以作为对社会与自然相互关系调节的传统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的有益补充,也是污染者付费原则得到实施的生态经济手段。生态保险实质上不仅是用来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对投保人来说是生态环境损害的预先安排,保证生态损失发生后能够有效消除损失。
(三)建立财政、税收、环保三部门联动机制
为加强排污费的管理,应完善排污费的核定、征收、使用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并建立财政、税收、环保三部门联动机制。排污费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染者排污的种类、数量和排污
费数额进行核定,地税部门负责代为征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从根本上解决环保部门吃排污费的问题,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新机制。
(四)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社会参与和统一操作平台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加剧。降低经济增长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政府责任重大。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多管齐下。本文主要分析政府依靠财政税收这一经济手段,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降低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
一、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
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过去的15年中,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0.1%,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解决我国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造成的后果,政府责任重大。
1.我国生态环境严峻形势必须改变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造成环境恶化。一些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结果,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五分之一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十一五”时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使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些目标,体现了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国家长远利益的要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确保完成。
2.经济增长的高环境成本必须降低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土地退化”等现象。许多地方生态脆弱,环境承载力降低。2006年我国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报告指出:仅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可见,如果再不重视保护环境,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会更高,政府必须下决心改善生态环境。
二、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手段
保护生态环境,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律,针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灵活运用财政税收手段,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1.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消费保护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通过制定财税政策,鼓励使用、消费环境标识志产品、环境认证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有利于消费环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政府机构实行绿色采购、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全社会自觉抵制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增加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1)财政资金转向绿色采购
形成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财政资金要优先购买对环境有利的绿色产品,形成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政府所购物品: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车辆等办公用品,都必须达到特定的环保标准,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这有利于带动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必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2006年11月我国公布了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它涉及汽车、打印机、彩电、板材、家具等14个行业获得中国环保标志认证的上百种产品的采购清单。它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2)税收政策促进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节约资源和能源。消费者作为绿色消费的主体,进行绿色消费还存在一些障碍,还需政府出台财税加以引导。
①减少税收鼓励购买环保产品
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它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民间组织依据环境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标志产品受到重视,消费者更注重购买环保产品。但是有很多不法厂商,擅自在产品包装上印刷环保认证标志,消费者难辨真假。本来,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一方面通过环境标志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另一方面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引导企业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但是市场上假冒的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质量低劣,成本低、价格低,不利于消费者对真环保产品的购买。
鼓励绿色消费,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假冒环境标志产品的打击力度,而且要对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减免税收。通过减免税收,增加其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共有近200家企业,40多个大类,5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对这些产品减免税收,降低其生产成本,增加其降价空间,使其在价格上处于有利地位。不仅能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环境认证产品,而且能鼓励生产者生产绿色环保产品。
②消费税限制购买非环保产品
促进绿色消费,减少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必须完善消费税制度。去年4月1日,我国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大排量轿车提高了消费税,限制对其消费。还有许多产品,消费者看不出它对环境的危害,然而,生产中对环境危害巨大。例如,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很少知道它对环境的危害。黄金生产中的氰、砷、汞、浮选药剂、悬浮物、重金属,腐蚀性气体、粉尘、尾渣、废石及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危害极大,尤其是汞和氰,严重污染空气和水。对这类生产中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政府应提高消费税,限制百姓对它的消费。
2.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生产保护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推行绿色生产。企业是绿色生产的主体,政府要制定财税政策对企业加以引导。
(1)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绿色生产
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就要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一方面,强化从源头防止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现状,就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清洁生产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就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鼓励企业在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环保相关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鼓励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参与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政府财政资金都要予以支持。
①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发电
国家环保局公布,去年上半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增长4.2%,大大高于“十一五”规划环境目标所要求的每半年降低1%的目标。2006年11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单位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以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计,中国2.9公斤,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为1.1公斤。我国煤炭消费高速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大幅度增加。燃煤电厂又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的问题,一方面,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财政资金要支持绿色发电。政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使用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财政资金投向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绿色发电项目。
②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交通
丹江口水库是我国水质最好的大型水库之一。2004年2月,南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在丹江口水库随机取出样品水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25项指标除了总氮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外,其他24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其中,铜、锌、镉、硒、砷、铬(六价)等14项指标在国家规定监测方法内未检出(也就是说完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PH值8、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溶解氧、氨粪大肠菌群,完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总体上达到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以上。
但是,随着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库区生态环境正在恶化,影响水质的潜在因素正在凸现,水质稳定在二类标准,需要艰苦的努力。
1.1水土流失
严重的水土流失的形成既有自然因素,更有人为因素。根据2000年全国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资料,南阳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强度流失面积446.87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7%,中度流失面积1369.7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1.5%,轻度流失面积1552.44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4.5%,三者合计3369.0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53%,年平均土壤侵蚀量990万吨,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938吨/平方千米,水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从自然因素上看,一是地形,该地区山地和岗地面积广大,其中坡度25。以上的坡地就占到山地和岗地总面积的52%。二是成土母质,该地区的成土母质多为易风化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沙砾岩,一旦遭遇强度大的降水,极易造成土层坍塌,泥沙顺水而下,形成泥石流。三是植被,由于库区居民大规模的垦林开荒,地表,提供了大量的泥砂源,同时,部分山区特别是丘陵地区植被稀疏,土壤凝固力差,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四是降水,库区处在夏季降雨的中心,每年5—9月份暴雨频繁且强度较大,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动力因素。
从社会因素看,丹江口库区的森林植被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是该区水土流失最重要的社会因素。主要表现为:第一,经济建设对木材的巨大需求。当地政府因为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森林进行大规模的开发,但由于对木材的采伐缺乏计划性以及对再生林的培养缺乏更新性,使得森林资源面积越来越少。仅在西峡县,国家就设置了三个国有林场,先后采伐了2万多公顷的原始森林,而属于死保护区的林区,现在也所剩无几。第二,农业用地对森林植被的强夺。丹江口库区90%都是生活在深山的农民,当地居民人均耕地不足0.43公顷,靠这仅有的土地根本养活不了自己,又不能从农业之外的产业中找到摆脱贫困的出路,就只好把矛头转向林地,不断地伐木毁草,不断地开辟土地。这种农民收入完全来自农业的经济结构,必然导致经济—生态陷入“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砍光了就去山上开荒”的恶性循环,使得森林面积急剧减少。除了森林植被的大面积锐减,人们在进行生产建设的过程中,肆意地开山炸石,任意地弃渣置物,都会造成库区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雨季泥沙俱下,大量的泥沙在库底淤积,使得水库的库容减少,工程效益降低。据有关资料统计:1968—1988年20年间,丹江库区淤积泥沙达12.1亿吨,已占水库库容的8%。即使按着这样的淤积速度,水库的使用期也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泥沙携带了大量的养分、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进入库区水面,使水库水质富营养化,加剧了水体污染,这将严重影响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安全运行。
1.2水质污染
丹江口水库入库干、支流汉江、堵河、天河、浪河、淄河、神定河、泅河、官山河、剑河、老灌河等河流的沿岸城镇废水大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库区已受到了汽车制造、机械加工、化工、建材、造纸、食品、采矿、制药等多行业的污染。据估计,库区城、乡和工业企业向丹江口水库年排污水量达1亿吨,加上不适当使用化肥、农药,使库区局部有富营养化发生的趋势。
据南阳市环境监测站对丹江口水库水质的多次连续监测,综合数据表明:丹江口库区总磷总氮明显超标。其中总磷浓度为0.02—0.05毫克/升,总氮浓度为1.48—1.60毫克/升,分别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和劣V类,达不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类水质和调水水质的要求,有明显的富营养化趋势。库区近年已检测出微量有机物达200余种,从历年库区底质检测还发现有含量极微的毒害物及重金属。由此可见,丹江口库区的生态环境开始出现退化。水体一旦富营养化,就很难治理和控制,势必影响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质量,这样投入巨资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水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
(1)工业废水污染
丹江口库区经济相对落后,工业门类不多,且多以污染大、耗水多的重工业为主,而缺乏低污染或无污染的轻工业。例如浙川县的造纸厂、化肥厂、冶炼厂,都是排放污水的大户,由于这些企业的治污技术和设备比较初级,致使大量矽废水、污水无处排放,只好顺流而下,汇人丹江,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就会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
(2)城市生活污水污染
仅以丹江所依托的淅川县县城为例。浙川县城区人口约有8万多,年排放生活污水1314万吨,污水中含有的COD、N、P等多种有机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造成河道污染呈加剧趋势。
(3)农药化肥污染
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丹江口水库的辐射区域都是重要的农耕区,农民在进行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因经济利益驱使,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肥农药,未经作物吸收利用的农药、化肥,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渗透等方式,进入库区水体,从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丹江水体的污染。
2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现状
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实施,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引起政府和企业的重视,近两年来,已经关、停了部分严重污染的企业,各项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也开始进一步实施。但是,当前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2.1没有库区生态管理信息系统,缺乏水量、水质和生态环境综合变化趋势信息。
到目前为止,参与库区生态环境管理的各个部门和团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大多在独立行事,根本没有库区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大多没有任何现代化的环境监测系统,对整个库区生态环境的认识和管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缺少库区生态环境、水质等的综合数据,环境决策缺乏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
2.2当地居民生态意识淡漠
生态环境效益是一种开放性的公共效益。生态环境好的地区不能从中得到直接即期的回报,就会对生态环境保护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逃避心理。因此,生态环保意识难以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也就缺乏其内在的动力。尤其是在经济落后、耕作业为主的丹江口库区,当环保意味着限制耕地、减少采伐而牺牲眼前经济利益的时候,从地方各级政府到普通的老百姓,就都没有了环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另外,退耕还林、还草这些直接恢复生态环境的政策虽然有着巨大的长远意义,但在短期内却解决不了水源区260万居民致富和经济发展问题。而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即使花大力气把生态环境恢复了,也还会再度破坏。
2.3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较差
丹江口库区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毁林、开荒、围库造田、乱捕乱杀,使得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农药、化肥、污水的滥用乱排,使得土壤板结退化。由此可见,诸多因素综合导致库区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较差。
关键词:环保;税收制度;和谐社会
1完善环保税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和谐社会是社会系统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状态,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及公共治理的和谐,是绿色生态性社会、公平性社会和创新性社会的综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建立绿色生态性社会、公平性社会和创新性社会。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实现和谐社会的综合目标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我国环保税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我国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主体税种。
我国现行多为征收环境费,地方为了保护其利益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私下给与保护,降低排污标准而且征收标准偏低,征收依据落后,在征收方式上也不规范,排污资金的使用效果不理想,对保护环境起不到高效调节作用。目前现行的资源税并不是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税率过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征收的范围狭窄,只是针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矿产品和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实质上是属于矿产资源占用税的性质,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税制内外有别,不利于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
(2)主体税系缺失。
各种环保性质的条文散落在各个部分和相关的法规中,没有一个合理和科学的体系,各种法律的不同的立法的目的使得各个法条具有不同的标准甚至彼此之间产生适用竟合的问题难以得到解决。目前我国所征收的环保税收的征收范围只是众多自然资源的矿产资源和盐,对我国其它需要保护的其他重要对环境要素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对我国整个环境保护作用有限,难起到税收本该发挥的作用。
(3)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的税收优惠单一,缺少针对性、灵活性,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均可应用于环保税收政策中,以增加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而我国几乎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4)税收分配管理体制的不合理。
如资源税由于在分配管理体制采取省、地、县三级共享的分成制度,造成各级税务机关对该税种的征收管理偏松和代征代扣未能真正到位,很多地方甚至采取放弃管理。同时由于分配体制的不合理导致大部分的开采利益流向央企和上级财政,造成基层财政对资源税的征管失去积极性。
3国外建立绿色税制的经验与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为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全面“绿化税制”有税制。
3.1设立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主体税种
(1)对废气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如美国70年代开征的二氧化硫税,法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按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征收的氮氧化物税。
(2)对废水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如前西德从1981年起开征水污染税。
(3)对垃圾排放课征的污染税或垃圾税:如挪威1974年开征的饮料容器税,规定对不能回收的饮料容器征收30%的从价税,美国、法国、挪威、澳大利亚等国在轮胎的生产或销售环节征收的旧轮胎税。
(4)对噪音污染征税:如美国征收的噪音税。
(5)对农业污染物征收的污染税。如比利时、芬兰、挪威、瑞典等国都对农药和化肥征收污染税。
3.2调整原有税制,建立多形式的税收优惠制度
(1)对消费税的调整。包括:区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调高含铅汽油的消费税税率,鼓励使用无铅汽油;提高污染型能源的消费税率;在原有消费税基础上,对能源另征能源税或能源消费附加税;取消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税收优惠,对清洁能源减税。
(2)对所得税的调整。对环保投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或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鼓励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环保设备加速折旧;公车私用的税收措施调整。
(3)对机动车税的调整。征年机动车税时对节能车予以优惠;节能车销售税的税收优惠。
4完善我国环保税收制度的措施
4.1建立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主体税种
(1)建立环境污染税类的主体税种。
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固体废物污染税、垃圾税、噪音税、开征燃油税。
(2)建立资源保护税类的主体税种。
增强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将那些必须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如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自然资源;调整计税依据,以实际开采、占用数量或生产数量为计税依据,并适当提高单位计税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并入资源税,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也并入资源税.
(3)建立消费税类的主体税种。
消费税:对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对导致环境危害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进行征收,发挥消费税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功能。
(4)建立环保关税。
出口税对国内资源(原材料、初级产品及半成品)征收。进口税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甚至对其进行贸易制裁。
(5)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种也应体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环保税收理念。如要取消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税或低税征收的规定,要取消有毒农药、农膜低税率的规定。
4.2建立合理的环保税收体系,包括合理的法律体系和执行体系
建立以资源税收为核心的税收的体制,以针对环境改造行为为主,把资源的开发利用所造成的对环境的影响算入到资源利用的成本中来的制度,对环境改造活动征收而不是对已经形成污染的结果后作出的行政罚款不同,环境税作为一种保护环境的措施,更多是预防性。
4.3贯彻环保税费激励机制,建立多形式的税收减免体制
(1)增值税优惠。对整治污染和利用污染生产的企业实施优惠。除了现行的对“三废”利用的税式支出,还要对从事城市污染和垃圾处理的企业实行零税率,对循环利用资源和节能生产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优惠。
(2)消费税减免。对环保产品、清洁产品给予税收优惠。(3)关税优惠。对环保产品出口,应给予鼓励,不征税。同时,在国内退税方面应给予优先,争取早退税、退足税。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治理污染设备、环境监测和研究仪器免征进口关税。
(4)营业税、所得税和印花税减免。
(5)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消费型增值税政策。
4.4完善税收分配管理体制,保障我国循环经济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