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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6:2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药品包装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药品包装论文

篇1

二、游戏在儿童药品包装中的重要性

儿童具有一种天赋——游戏天赋,玩具或者游戏是他们这个阶段不可或缺的小伙伴。对于儿童,剩余精力尤其旺盛,它们必须通过一种途径释放出去,于是便有了游戏;也有人认为游戏更多的起到了“放松”的作用。尤其对于儿童,身心尚在萌芽阶段就需要面对复杂的外部世界,十分容易产生疲劳,这时就更需要游戏来为其放松。儿童药品包装可以适当的考虑加入游戏元素,让包装不再只是简单的药品载体,将药品包装或者说明书设计成可供孩子玩耍甚至学习初级知识的载体,当然游戏一定要简单,并且具有安全性,同时也要考虑到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引导互动,家长可以在喂孩子吃药的过程中通过包装既可以向孩子教授简单的知识,又可以通过互动来培养亲子之间的良好情感,更使得孩子在学与玩的过程中快乐得把药吃掉,这何止是双赢,简直是多赢。

篇2

(2)视觉需求。药品包装所谓,“药品无声的推销员”,现如今琳琅满目的自选式药店超市模式,不再是售货员推销时代,而是要靠产品自身的无声宣传,人们购买自选药品,通过同类药品对比,观赏外包装,阅读说明书,最终达成购买。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人们的审美也有了提高,包装设计成为艺术,文化,产品品质的结合产物,只有构思巧妙加上现代技术的完美结合,这样的药品才能在诱导消费者,提高同类产品的竞争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药品包装设计是一种与消费者沟通的语言,这种无声的语言,用包装材料,用图形用颜色等等来构成,从形式美组合成药品的视觉形象,正是人们有了这种视觉需求,才更能推进设计师对药品包装设计的进步。

(3)使用需求。厂商创造出引导人们购买的产品,恰好产品外观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购买就产生了,凭借第一感觉、良好印象购买以后,吸引人们能够重复购买,主要靠使用需求,产品的使用,产品性能,效果如何。旧时药品包装比较软,糖衣片类多,容易脱衣,裂片。这样的产品会令人们丧失继续购买的信心,对企业信誉产生怀疑。厂商制作出消费者人性化的设计,充分考虑到使用与保存,从包装原材料选择都做到无害、科学、人性化,如包装可以重复密封使用的拉链结构,小剂量独立包装,特殊要求的药品做到防潮防光,还有紧急救援药品做到方便开启。婴幼儿药品辅助剂量工具,如刻度滴管,剂量瓶盖等。说明书设计字体适宜视力弱人阅读。

2药品包装设计的元素运用

为满足大众的需求,药品的包装设计中需要综合运用多种元素,将各元素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既符合美学理念又能准确传达药品信息的成功设计作品。

2.1独特的视觉元素自然界中,各异动物拥有不同的识别特点,大象鼻子长,熊猫黑白色,等等。在药品包装设计中,也需要考虑到产品自身的卖点,运用不同的视觉元素,来达到与众不同的识别效果。设计师从视觉的角度考虑如何从包装上科学、准确地传达信息,才能设计出有利于消费者的作品来。通过外形、文字、图案色彩等等这些视觉元素来完成传递的任务。这些视觉元素都是作为独立语言来进行产品与消费者的沟通。获取到最大的信息资源,就显得尤为重要,就会产生最终购买。

2.2色彩运用经过药品柜台,首先进入视野的是各种颜色不同的包装,我们会发现很少有药品用全黑色的包装,黑色被大部分国家认为是死亡的象征,服用药品原本是延年益寿,所以规避了这类颜色。各类颜色在一些人性化设计的药品包装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中国红在传统医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有一些药品不适合用红色包装,肺病类不适合红色。胃寒、肾虚药品包装适合用暖色调,给人温暖阳光的感受,如橙色、黄色等类似暖色调。治疗发热类药品,适合用绿色、蓝色,有着安全、放松、镇静、催眠和退热的色彩效果。再如紫色,艳丽、突出、神秘,代表柔和,给人以宁静、镇定,常应用于大脑疾病及精神紊乱类的药品包装。

篇3

2011年4月,江苏80后男子王某与陈某通过网络结识后,商量合伙制造冰毒(甲基苯丙胺)。2011年6月初,两人在南京溧水租赁房屋,分几次购买了大量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即新康泰克),利用购买的设备、试剂提炼制毒原料伪麻黄碱,制造出冰毒。2011年6月29日,两人在出租屋内被抓获。王某、陈某共同制造冰毒95克,两人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一、用于药理学及临床用药指导教学

新康泰克为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药,分为红色装和蓝色装,案例中用于提取伪麻黄碱的为新康泰克蓝色装。

红色装即美扑伪麻片,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和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其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可消除鼻黏膜充血引起的鼻塞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引起的过敏症状。红色装主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鼻塞、咳嗽和咽痛等症状。

蓝色装即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盐酸伪麻黄碱9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可减轻由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等。

二、用于药事管理与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教学

(一)用于药品包装管理教学

对照案例中的药品包装图片讲解药品的名称。

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是药品的通用名称。通用名称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组方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不可用作商标注册。新康泰克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注册商标,具有专属性,为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专有。毕业论文

药品包装标签中应当显著、突出药品的通用名称。注册商标应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文字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二)用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教学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制造海洛因(白粉)、甲基苯丙胺(冰毒)、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质。麻黄碱、伪麻黄素、甲基麻黄碱、去甲麻黄碱等麻黄素类产品作为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我国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对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出台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案例中犯罪分子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麻黄素类作为冰毒制毒原料,因此通过各种手段骗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中提炼用于制毒。

(三)用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教学

近年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正常药用渠道流失被用于制毒的问题频发,此类药品已被列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药品监管、公安、卫生等部门先后多次发文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毫克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如本案中的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被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三、用于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教学

药物的化学结构是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教学过程中适时引入此案例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麻黄碱类药品化学结构的记忆。

四、用于远离、珍爱生命教育

近年来高职院校学生中吸毒现象时有发生,青少年学生吸毒占我国吸毒总人口的近80%。在教学过程中还可用此案例拓展生命教育,列举吸毒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严重危害,教育学生远离、珍爱生命,积极参与宣传禁毒,增强社会责任感。

篇4

药品是一类特殊的商品,关乎国民健康之大计。由于近年来,每年审批下的新药的品种和数量较多,市售的药品使用名称不仅杂乱,而且与商标之间的界限也不甚清晰,实践中容易混淆。药品名称与商标名称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果对其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会给临床用药及消费者购买造成极大地不便,也会引起许多的侵权纠纷。所以,处理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问题迫在眉睫。

一、药品商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关系

(一)药品名称概念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由于药品的特殊性,WHO(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药品国际非专利名称(INN),即国际通用名称。无论各国的专利名称和商标名称如何,都可使全世界范围内一种药物只有一种名称。我国与之对应的中文通用名即法定名称,即药品的通用名称或称药品的法定名称。

药品商品名称是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注册药品时,根据自身需要而拟定的药品名称。06年药监局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通知》中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定的通用名称之外,另行拟定商品名,报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该商品名作为商标注册;药品商品名称须经药监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药监局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不得使用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药品商品名称的特殊性在于实行审批制度,由国家食品药品临督管理局负责。严格来说,“药品商品名称”并非是知识产权上的法律概念。在注册为商标之前,它仅是某个药品的通俗名称,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是知名药品的特有名称,才作为一种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一旦成为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后,实质上可以称之为“药品商标名”。所以,药品商品名并不应视为药品名称,而是定性为商业标识更加准确。

(二)与商标的比较

由于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特征,不能使用直接表示药品功能等特点的标志,但药品商品名称却可以体现其自身的特点和功用。

药品商标虽与药品名称同为使用在药品上的标记,但两者的功能有所区别:药品的商品名称不同,则意味着处方药名、赋形剂、原料质量、生产过程等不同;药品商标则用于识别不同药品生产厂商或药品品种、剂型,同时具有品质担保功能,保证药品的同等质量,维护其良好声誉;另外,还兼有广告性和宣传性。

药品名称和商标可能互相转化:药品商品名称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后可作为商标注册;而商标也可能因为使用不当而丧失显著性,从而演变为药品通用名称,如阿司匹林、仁丹等,都曾是注册商标,但最后丧失了显著性特征。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可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商品名。

二、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

(一)“可立停案”案情简析

原告为九龙公司生产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在1994年1月由原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其商品名为“可立停”。2003年2月,九龙公司重新申请并取得了药监局颁发的包括“可立停”商品名在内的新的药品登记证书。1999年至2005年期间,康宝公司就其“可立停”糖浆广告的画面及其文字内容多次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批,并获得该局的广告投放批准。2000年6月6日,康宝公司提出争议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对争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本案经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一审、二审判决及最高院驳回再审的申请后,终于落下帷幕。

(二)冲突表现

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主要是药品商品名称与商标之间的混淆及纠纷,表现为:

1.在实际使用中,消费者极易混淆药品包装上的药品商品名称与商标,在发生侵权纠纷时,应如何断定文字标识所代表的内容是商标或药品商品名称?

本案中,九龙制药厂生产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的商品名为“可立停”,康宝公司在其糖浆药品上注册了“可立停”为商标,如何判断“可立停”字样是商标还是药品商品名称?根据本案二审判决意见,康宝公司虽以注册商标方式在其糖浆药品上使用“可立停”字样,但由于“可立停”文字的位置、字体和颜色比通用名称愈酚甲麻那敏糖浆更突出和显著,使消费者误认为该药品的名称为“可立停”。因此,认定了康宝公司是以该药品商品名称的方式来使用“可立停”文字。所以,判断文字标识是商标标识还是药品商品名称,应以相关消费者的认知为标准。[2]

实践中许多商标名由于标示或宣传等原因实际被作为商品名称使用,注册商标和药品商品名称并没有明显的区别,由此引发侵权纠纷,同时也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所以,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商标只能在包装的左上角或右上角使用,不得使用在商品名的位置上。如作为商品名使用,必须经药监局有关部门批准后下发批件,才可作为商品名使用。

2.药品商品名称是否具有独占使用权和注册商标申请权?药品商品名称是否属于在先权利,将药品名称完全相同的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在同类商品(药品)上,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案中九龙公司在先经药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获得使用“可立停”药品商品名称的权利,最高院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载明:“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药品名称管理规定,药品商品名称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获批企业对这一药品名称享有独占使用权和将其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保护的在先权利之一。本案九龙公司获准‘可立停’口服液药品商品名符合国家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应认定为九龙公司自其核准之日起享有‘可立停’药品商品名称权和注册商标申请权……但考虑到药品商品名称需获药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能使用的特殊情况,康宝公司应该知晓九龙公司已在先获准“可立停”为其药品的商品名称……在此情况下,康宝公司将与九龙公司药品名称完全相同的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在同类商品(药品)上,损害了九龙公司对‘可立停’商品名称的独占使用权和注册商标申请权,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行为,故争议商标应予以撤销。”

据此,最高院认定了药品商品名称在经过使用并获得一定影响之后,被商标法保护,可以撤销他人对药品名的恶意模仿的注册商标。

三、药品名称与商标权冲突的避免

《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其命名应当符合《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的规定。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当中也明确规定,药品包装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药品是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类别之一。相较于上述两种标识,药品的商品名称则并非强制标注,比如西药常有商品名,而中药一般却没有商品名。不仅如此,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份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份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根据上述条文,药品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如果不是按照新药申请管理的,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份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就不应当使用商品名称;而且不允许不同的药品,使用同一商品名称。并且在药品广告宣传中也不允许单独使用商品名称或是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上述规定表明了药品监督部门为解决和改善药品名称混乱、一药多名、异药同名等问题,加强了对药品名称的监管。这项规定可以令药品种类在使用中更加清晰、准确的被辨明。

通常,对普通的商品名称不应限制,企业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名称描述,以增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但药品作为一类特殊的商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不可单纯把吸引消费者购买作为其唯一目的。况且,普通消费者一般不会区分药品包装及说明书上载明的标识究竟是商标还是药品商品名称,从认知药品的角度来说,同时使用这两种标识只会令辨别药品难度增加。两种药名,更易引起混淆,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毕竟这是攸关生死存亡之大事,相较于商业利益来说,用药错误才是大忌。所以,药品名称应该真实的反映其功能特点,而不需带有太多的独特性。为使用药更规范,应削弱商标和药品商品名在药品辨认中的作用,避免一药多名、一名多药。

总之,药品应该令不同标识承担各自的不同功能,药品名称只作为区别各种药品的种类;而商标用于区别药品生产厂商、药品品种或剂型。一种药品只需因功效而对应于一种通用名称,从而分辨药品的种类。药品名称当谨慎为之,以实现其应有之价值,同时还可以有效避免药品商品名称是否属于在先权利的争议,减少因商品名称和商标近似,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或混淆的纠纷。

篇5

    药品是一类特殊的商品,关乎国民健康之大计。由于近年来,每年审批下的新药的品种和数量较多,市售的药品使用名称不仅杂乱,而且与商标之间的界限也不甚清晰,实践中容易混淆。药品名称与商标名称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果对其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会给临床用药及消费者购买造成极大地不便,也会引起许多的侵权纠纷。所以,处理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问题迫在眉睫。

    一、药品商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关系

    (一)药品名称概念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由于药品的特殊性,WHO(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药品国际非专利名称(INN),即国际通用名称。无论各国的专利名称和商标名称如何,都可使全世界范围内一种药物只有一种名称。我国与之对应的中文通用名即法定名称,即药品的通用名称或称药品的法定名称。

    药品商品名称是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注册药品时,根据自身需要而拟定的药品名称。06年药监局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通知》中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定的通用名称之外,另行拟定商品名,报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该商品名作为商标注册;药品商品名称须经药监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药监局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不得使用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药品商品名称的特殊性在于实行审批制度,由国家食品药品临督管理局负责。严格来说,“药品商品名称”并非是知识产权上的法律概念。在注册为商标之前,它仅是某个药品的通俗名称,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是知名药品的特有名称,才作为一种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一旦成为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后,实质上可以称之为“药品商标名”。所以,药品商品名并不应视为药品名称,而是定性为商业标识更加准确。

    (二)与商标的比较

    由于商标必须具有显着性特征,不能使用直接表示药品功能等特点的标志,但药品商品名称却可以体现其自身的特点和功用。

    药品商标虽与药品名称同为使用在药品上的标记,但两者的功能有所区别:药品的商品名称不同,则意味着处方药名、赋形剂、原料质量、生产过程等不同;药品商标则用于识别不同药品生产厂商或药品品种、剂型,同时具有品质担保功能,保证药品的同等质量,维护其良好声誉;另外,还兼有广告性和宣传性。

    药品名称和商标可能互相转化:药品商品名称通过使用获得显着性后可作为商标注册;而商标也可能因为使用不当而丧失显着性,从而演变为药品通用名称,如阿司匹林、仁丹等,都曾是注册商标,但最后丧失了显着性特征。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可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商品名。

    二、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

    (一)“可立停案”案情简析

    原告为九龙公司生产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在1994年1月由原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其商品名为“可立停”。2003年2月,九龙公司重新申请并取得了药监局颁发的包括“可立停”商品名在内的新的药品登记证书。1999年至2005年期间,康宝公司就其“可立停”糖浆广告的画面及其文字内容多次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批,并获得该局的广告投放批准。2000年6月6日,康宝公司提出争议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对争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本案经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一审、二审判决及最高院驳回再审的申请后,终于落下帷幕。

    (二)冲突表现

    药品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主要是药品商品名称与商标之间的混淆及纠纷,表现为:

    1.在实际使用中,消费者极易混淆药品包装上的药品商品名称与商标,在发生侵权纠纷时,应如何断定文字标识所代表的内容是商标或药品商品名称?

    本案中,九龙制药厂生产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的商品名为“可立停”,康宝公司在其糖浆药品上注册了“可立停”为商标,如何判断“可立停”字样是商标还是药品商品名称?根据本案二审判决意见,康宝公司虽以注册商标方式在其糖浆药品上使用“可立停”字样,但由于“可立停”文字的位置、字体和颜色比通用名称愈酚甲麻那敏糖浆更突出和显着,使消费者误认为该药品的名称为“可立停”。因此,认定了康宝公司是以该药品商品名称的方式来使用“可立停”文字。所以,判断文字标识是商标标识还是药品商品名称,应以相关消费者的认知为标准。[2]

    实践中许多商标名由于标示或宣传等原因实际被作为商品名称使用,注册商标和药品商品名称并没有明显的区别,由此引发侵权纠纷,同时也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所以,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商标只能在包装的左上角或右上角使用,不得使用在商品名的位置上。如作为商品名使用,必须经药监局有关部门批准后下发批件,才可作为商品名使用。

    2.药品商品名称是否具有独占使用权和注册商标申请权?药品商品名称是否属于在先权利,将药品名称完全相同的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在同类商品(药品)上,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案中九龙公司在先经药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获得使用“可立停”药品商品名称的权利,最高院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载明:“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药品名称管理规定,药品商品名称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获批企业对这一药品名称享有独占使用权和将其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保护的在先权利之一。本案九龙公司获准‘可立停’口服液药品商品名符合国家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应认定为九龙公司自其核准之日起享有‘可立停’药品商品名称权和注册商标申请权……但考虑到药品商品名称需获药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能使用的特殊情况,康宝公司应该知晓九龙公司已在先获准”可立停“为其药品的商品名称……在此情况下,康宝公司将与九龙公司药品名称完全相同的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在同类商品(药品)上,损害了九龙公司对‘可立停’商品名称的独占使用权和注册商标申请权,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行为,故争议商标应予以撤销。”

    据此,最高院认定了药品商品名称在经过使用并获得一定影响之后,被商标法保护,可以撤销他人对药品名的恶意模仿的注册商标。

    三、药品名称与商标权冲突的避免

    《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其命名应当符合《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的规定。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当中也明确规定,药品包装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药品是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类别之一。相较于上述两种标识,药品的商品名称则并非强制标注,比如西药常有商品名,而中药一般却没有商品名。不仅如此,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份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份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根据上述条文,药品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如果不是按照新药申请管理的,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份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就不应当使用商品名称;而且不允许不同的药品,使用同一商品名称。并且在药品广告宣传中也不允许单独使用商品名称或是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上述规定表明了药品监督部门为解决和改善药品名称混乱、一药多名、异药同名等问题,加强了对药品名称的监管。这项规定可以令药品种类在使用中更加清晰、准确的被辨明。

    通常,对普通的商品名称不应限制,企业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名称描述,以增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但药品作为一类特殊的商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不可单纯把吸引消费者购买作为其唯一目的。况且,普通消费者一般不会区分药品包装及说明书上载明的标识究竟是商标还是药品商品名称,从认知药品的角度来说,同时使用这两种标识只会令辨别药品难度增加。两种药名,更易引起混淆,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毕竟这是攸关生死存亡之大事,相较于商业利益来说,用药错误才是大忌。所以,药品名称应该真实的反映其功能特点,而不需带有太多的独特性。为使用药更规范,应削弱商标和药品商品名在药品辨认中的作用,避免一药多名、一名多药。

    总之,药品应该令不同标识承担各自的不同功能,药品名称只作为区别各种药品的种类;而商标用于区别药品生产厂商、药品品种或剂型。一种药品只需因功效而对应于一种通用名称,从而分辨药品的种类。药品名称当谨慎为之,以实现其应有之价值,同时还可以有效避免药品商品名称是否属于在先权利的争议,减少因商品名称和商标近似,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或混淆的纠纷。

篇6

      药物的有效期是指在一定的贮藏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制定药品的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稳定性的不同,经过样实验观察而合理制定的。医院药物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治疗效果以及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而药物管理最为重要的便是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为探讨研究医院内药物有效期的合理管理方式,本文对本院2006年9月起至今所采取的有效期管理方式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

   1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药物有效期的管理不仅仅局限于时间范畴内,其管控是否有效到位,与管理人员、储存环境等条件均息息相关,现将目前药品管理中存在的有效期主要相关问题总结如下。

1.1药品包装以及存放混乱医院药房药品种类较多,存放空间有限。因此时常出现两种甚至以上药物婚房的现象,这一情况在病区尤为常见;存在药品批号以及包装混杂的情况,批号与产地各异造成药物难以归类存放。

1.2药物存储条件不合理药物的储存条件往往有着相应的规定:例如需冷藏存储药物(如肝素钠、白蛋白、胰岛素)则应领出后第一时间放人冰箱;对于需避光保存药物如左氧氟沙星等则应严格遵照储存条件进行。

1.3药物管理无专业人员负责对于毒、麻、剧、限类药物必须安排专业对口人员专职负责管理,对于药物的出入库、药物的补购以及药物有效期的检查均应归人专项责任管理,并将其工作内容与岗位描述以文件的方式清晰描述并加人流程纳人固化管理。

    除此以外,超过有效期的药物因管理方式的纸漏与个人的疏忽往往导致未能及时处理,从而使得未能及时处理造成了使用时的安全隐患。而新药物的品种逐步增多,用量逐步增大,也直接造成了医院药物的积压或过期。

2药物管理的有效方式

2.1规范执行药物的存储条件药物贮藏环境必须遵照执行方可保证其有效期限内的用药安全。例如需凉暗处(<20。c)保存的药品,如缩宫索、头抱呱酮钠等药物需在低于常温(20度)阴暗处存放;而肝素钠等则需要在2-8度冷藏存放。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所规定的“室温”、“冷处”以及“常温”的温度定义,以免药效受到影响。同时药物管理人员应对提供存储环境的设备如冷柜等进行定期运行校验维护,以保证存储环境的受控。

2.2专人分区管理药物按照片区将药房工作人员进行划分,并在程序上确保落实责任到人。个人对各人片区内的药物进行有效期、存储条件的整理记录,专人可通过设定excel统计表格的方式对所管辖药物进行列表管理,并设定有效期及时预警程式。对临近失效的药物及时下架处理,以免误使用带来医疗事故。

2.3合理计划并验证为了保证医院药物的充足且不积压,则需要各临床科室药房进行药物的需求计划,一般每周提交一次。然后单位药房统一进行药物购置的主计划并进行实施。对各药房的周需求计划与周实际用量宜定期进行比对并计算符合程度,对于长期计划与实际用量差别较大的科室应沟通提醒,以促进其药物需求计划的预测与提交的规范性。

2.4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通过对专业药物人员的定期专业培训及业务组织学习,不断促进药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职业素养的提升。例如组织人员由药剂科临床药师进行授课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并通过签到机制确保人人参与。讲解药品的使用、保管、疗效以及药物不良作用等相关知识。通过设立具体的岗前人职培训、岗位强化培训以及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每季度一次的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强制性提升药物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还可以通过鼓励药物管理人员参与各类学历教育或者继续教育,弥补专科业务技术的不足,从根本上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并可将此作为人员晋升的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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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D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3-0006-01

目前国内外条码技术的发展,各种成熟的二维条码技术等用于药品防伪,其中PDF417条码应用最为广泛。虽然PDF417条码有这么多年卓越的性能和广泛的应用,但PDF417条码需要占据商品包装上一块专门的区域,且其视觉效果不太理想,影响包装装潢。同时其容易伪造,防伪效果不太乐观。而隐形条码技术是直接将条码以不可见的形式,藏于图片(可以是商标)或照片上,既不破坏包装装潢整体效果,也不影响条码特性的目的,同样隐形条码由于其不可见性,一般制假者难以仿制,其伪装效果很好。[1]

1.隐形红外油墨的配制

1.1 油墨的构成要素[2]

①颜料(色料)

无机颜料具有遮盖力大、比重大、吸油墨量小、着色力低、价格便宜的优点,但其色彩的鲜艳度、耐光、耐酸碱性都不如有机颜料,所以仅在非彩色油墨中使用。

②连接料

连接料是油墨中的流体组成部分,颜料颗粒均匀地分散在连接料中成为浆状胶体,印刷后在承印物表面干燥并固定下来,形成油墨,并使印刷制品有一定的光泽度。

③充填料

充填料是白色、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粉状物质,是油墨中的固体组成部分。它的使用是为了降低一些颜色的饱和度,减少颜色的用量,降低油墨的成本。同时,调节油墨的性质,如流动性、粘度等。常用的填充料有:氢氧化铝、硫酸钡、碳酸镁、碳酸钙、铝钡白等。

④辅加剂

辅加剂的种类很多,加入辅加剂主要是为了改善油墨的印刷适应性。常用的辅加剂有干燥剂、调油墨、冲淡剂、撤粘剂、提色剂等。隐形油墨的核心技术是油墨中的染料(或颜料)。本论文采用化学燃烧法制备的稀土离子 Er3+/Yb3+ 共掺杂 ZnO 粉末作为隐形油墨的染料(或颜料)。

1.2 制作工艺

首先将选好的比重为10-15% 红外上转换材料比重为10-20% 白色蜂蜡、比重为5-10% 乙基纤维素、比重为1-3% 抗氧化剂按所述重量比备好,置于球磨机中球磨至纳米级,再将比重为40-60% 透明植物油、比重为1-3% 抗氧化剂与上述纳米级粉末混合研磨,将其密封包装即为成品油墨。

2.条码的隐形

隐形条形码有以下特点:

①隐形条形码是用一种特殊的油墨印制的条形码,它的印迹无色、透明,覆盖在印刷品上不影响原件的外观效果;

②由于人眼是无法直接观察到条形码,所以不易被仿冒,也不可复印或复制。其高保密性实现了自我保护的防伪功能;

③隐形条形码识读系统采用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半导体激光技术和微弱信号检测技术、条形码智能化识读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

3.防伪条码在防伪包装盒中的应用

首先,可以将隐形条码印刷于包装盒外,以防止产品在流通时出现窜货的现象,保证条码与产品唯一对应。其次,还可以在摇盖与包装盒开启处用印有隐形商标的标签封连,这样的设计就可以达到开启需破坏标签的作用,从而既可以可防止产品在运输、销售时,被倒货的现象,又可以杜绝条码被再次使用。第三,为了保证条形码与商标在运输,销售时受污损,可在印刷好的条码与商标上涂覆一层塑料透明薄膜以保证条形码与商标在运输,销售时不致污。[3]

如图1所示的防伪防窜货包装盒。首先,包括盒体1,包装盒体1至少一侧设置有隐形防伪条码2。该条码可以是一维条码,或二维条码。其次,这种防伪防窜货包装盒,盒盖开启处设有连接摇盖与盒体的防伪标签3,防伪标签上印刷有厂家商标。第三,为保证查伪的准确性与灵敏度,整个商标4均在摇盖或盒体那一面的标签上。

如图2所示的截面结构示意图。隐形防伪条码和厂家商标均由隐形油墨a直接印刷于基材b上。隐形油墨可以选择隐形红外油墨,隐形紫外油墨等。其中隐形红外油墨为最优选,原因是隐形红外油墨才在研究的起步阶段,用隐形油墨印刷的图文目前不易被仿制,并且用隐形红外油墨印刷的条码识读主要依靠红外识读设备,而这类设备目前已经很成熟了,易于制造。此外,红外线比紫外线安全性更高。为进一步保护条码在运输、销售时不致污损,防伪标签与盒体上的条码均覆有透明塑料薄膜c。将塑料薄膜涂上粘合剂,与印刷品经加热、加压后粘合在一起。[4]

该设计在传统的包装盒生产结构上增加了防伪标签设计,在包装盒生产工艺上增加了防伪印刷,实现了条码隐形,商标隐形等技术。首先,每一包装盒都有自己唯一编码,其次,装入其中的产品与包装盒之间形成了一种开启包装必须破坏防伪标签的关系,从而,产品与包装盒唯一对应,保证产品与编码唯一对应,既有防伪作用又有防窜货作用。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保证商家利益,保持市场稳定。

这种防伪包装盒可广泛应用于药品、食品、烟、酒以及各类化妆品等包装并实现其在物流运输、销售中防伪防窜货的功能。

结语

本文提出采用市场上还很少使用的红外上转换材料作为颜料。原因有三。第一,红外上转换材料发光特性好。第二,红外上转换材料有好的理化特性。第三,红外激发光光源、发光材料以及检测器(人眼)能够达到良好的匹配。使用合适的配方来配制隐形红外油墨,用这种油墨可印刷条码、商标,就可做到使所印制的图案一般情况不可见,在红外激发光照射下方可显现出来,用这种技术设计的防伪防窜货包装盒就能很好的解决上述三点不足。

参考文献

[1] 李维安.国外药品包装情况.食品包装技术.2007,6:54.

[2] 朱崇恩.隐形红外油墨的配制和应用.化工进展.2002,21(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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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方营销理论的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发展大致。分为一个阶段:第一是量的消费时代;第二是质的消费时代;第三是感性消费时代。感性消费趋州在西发达围家消费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近年来,我国消费者需要的感性化趋向也在逐渐萌芽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药品的感性消费有其特殊性药品的本质是治病救人.祛病强身.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对其实际效用的需要即它的物质性消费永远是处于第一位的这就决定了药品的感胜消费必须依赖下其实际效用的发展而发展.不能独立于其物质性消费而单独存在。即药品不可能如时装、技术晶或其他商品那样成为单纯的感商品研究药品感性消费的意义

l、是人们获得个性的满足、精神的愉悦、舒适厦优越感的需要

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也有了普遍提高.人们使用药品也从维持生命和挽救生命的观念转变为善待自己、优化生活的需求并表现出时代的特点,这就足药-的感性消费目前,广大消费者对现代药品的包装"至药品的口味、色彩等面的重视程度正与日惧增。在笔者两午莳曾做过的800位被调查者的调查中:有72.1%的诮费者依赖名牌药晶,585%的消费者非常注意药品的剂型。少数消费者也在注重药品的疗效、质量、价格等素中把药品的包装、味道、色泽作为鞍重要参考指标之一:而且在交淡中不少孩子家长表示,希望药品能做得又好吃又好看,不仅孩子爱吃,大人也会比较省心省力。消费者追求“良药不再苦口”的意愿越来越明显。这此正预示着消费者感性消费意识的萌芽一

2、是为了使药物速到优化状态的需要

从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基本观点出发,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实际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生物因素,即药物的效应由药物的理化性质、药理、药化作用所决定,并受病人的年龄、性别、遗传特眭个体差异等因索的影响:一种是心理因素,即药物的效应受病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心理状态、对药品的承认程度,药物形象等多种心理效应的影响。如药品的品牌、剂型颜色、味道、包装等能否在用药前让病人从心理上乐于接受,对药物疗效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心理因素对药物代谢动力学的影响目前国内外研究甚少事实上,不良的情绪反应常能干扰胃肠遭的生理功能,改变药物的茸肠道吸收,从而增强或碱弱药物的体内效应。有调查结果表明,病人对剂型的心理选择顺序依次为糖农片、冲剂、胶囊、普通剂;埘药品颜色的心理选择顺序依次为白色、浅黄色、浅红色浅绿色;对药品味道的心理选择顺序依次为甜味、无味、香味;传统的丸剂、合剂散剂已很少有人喜欢,而棕色、黑色、紫色的药品基本不受欢迎

3、是适应我国医药生产企业新产品开发韵需要

药品感性消费的出现为我国医药企业的发展特别是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新的契机在当今社会.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一体化的不断发展.随着我国让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八WTO,新产品的开发越来越成为制药企业赖生存、发展和占领市场的关键:一般来讲,创新产品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市场新产品,一是技术新产品。对于医药产品而言,前者主要是改变产品的包装、外观及剂型等,属于部分创新,其所需费用较低且容易办到。这种创新对于小规模制药企业尤为适台。后者则完全是一种发明.需要高投资和长阁期,而且风险大。没有雄厚资金基础的制药企业难以完成:而我国的制药企业多数规模较小.资金及科研力茸都比较薄弱,生产能力利用率低尽管我国目前正在加快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投资产重组、但是.我国医药产业的落后现状决定r在今后很长·段时间.新药开发能力的不足将一直成为制约我国医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环节药品感性消费的出现和发展将为我国医药企业的新药创新提供新的方向。药品生产企业不能再仅仅追求消费者对药品的疗效和质量等功能性消费的满足而是在此基础上更好地让消费者对药品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心理及感观上的满足。因此,手置国的医药生产企业应充分重视这种消费趋势.并认真、细致地研究和分析消费者的感性消费心理,准确把握药晶消费趋势,此为基础,结合感性营销策略,开发出适应市场并引导市场的新产品:

4、是加强医药企业竞争力的需要

重视药品感性消费有利于我国医药企业与国外企业进行竞争。众所周知,我国有荷极为广阔和诱人的医药市场.这对于国外的各大医药企业来酩无疑足莫大的诱惑一据有关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国内市场有_二成的药品是进扣药品。而我国已加入WTO.国外的各种医药产品必将蜂拥而至,迅速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医药企业必将在失去国家政策保护的条件下.直接面临国际医药企业的激烈竞争。另外,国外进口的新药、好药必然使我国人民的药品消费得到推动和发腱。药品感性消费的趋势也将日趋增强。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新药l升发能力不足且缺乏优势品种的国内制药企业来说,麻及时改变竞争策略以避重就轻、避其锋锐为原则,把药品感性消费作为突破氟之一&时而有效地研究其表现及特征,同时制定出与自身企业相适应的生产开发及营销策略。从而以能够引导消费者需求且极其特色的感性药品来适应市场。这将成为我国妊药企业在与国外企业竞争中立于败之地的一个极为有效的竞争战略。

药品感性消费的初步表现

药品的感性消费一般包括两个部分。部分是产品本身,另一部分是指与产品相关的一系列服务。而且两者之间相互依托,有着密切的联系。

医药产品本身的感性消费在目前市场中所出现的药品感性消费的主要倾向,在于通过医药产品奉身的外观、包装、口味以及剂型等方面的更新改进在感观上使消费者得到精神巴的恼悦和满足。当然,消费者跗药品使用的方便性及安全眭的追求也成为药品感-眭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药品包装是消费者对药品的最初印象从心理学上讲,一个人对于事物的最初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而药品的包装正是消费者对于一种药品的最初印象所在。妥善而科学的包装无疑会避免或减缓药品的变质因此包装对医药产品质量的保证有着重要的意义质量是保证疗效的前提,也是保证药品的感性消费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商品流通的高速发展和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包装的装饰和美化对医药产品的陈列和销售显得日益重要,起到“沉默推销员”的作用。这时产品的包装物不仅仅只限于产品的容器和包装物,而且成了宣传品,成了引起消费者购买兴趣的促销工具。而这种购买兴趣正是基于消费者的感性消费而产生的因此,药品包装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药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2、药品的外观及口味是又一感性消费内容过去,由于对药品的外观缺乏重视.致使大多数药品的外观都比较呆板、单调,片剂尤其如此,无论是什幺品种、用于治疗什么疾病.都是单一的扁圆形白片。这样的药品外表不美观.无法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更不用说为患者带来美感和精神上的安慰了。另外,由于各种药的外观都极为相似,表面又没有特殊的标记,因而在几种药品混在一起时,即使是有经验的医生和护士也很难分辨出来,更不用说普通患者了:这样就会给服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因为服错药而绐患者造成生命危险。由此可见.注重对药品外观的改进与更新有着特殊的意义。首先要注重对药品外观与所治疗疾病的不同进行设计,因为药品的色彩对调解和控制病人的情绪有很大的暗示作用同时,其设计还应注意与消费者的年龄、性别、风俗习惯、等吻合,不得发生抵触。因为同一色彩对于不同心理喜好的消费者来说,心理效果可能截然不同。因而,搭配适宜的色彩其作用不仅能使患者,特别能使儿童减少对药品的恐惧心理,冲淡对药品的厌恶情绪:而且能为患者提供一种心理上的安慰,使患者精神愉悦,从而促进药鼓的发挥,有利于患者的康复。

有些遵循消费者心理需要及喜好所进行的外观设计和色彩选择之所得到许多消费者的认可,也正是其适应了这种感性消费趋势的结果:同样.良好的E1味有利于消费者对药品的接受,常言说“良药苦口,但是当今社会.广大的消费者所需要的却是“不苦口的良药”,对于儿童来说尤其如此。对于儿童,药品只有口味宜人,才能使其接受,是一种功能性消费。对于成年的消费者来说,良好的u味完全是一种在物质性消费之上的一种更高的追求,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上的追求。然这也是一种感性消费的表现。而对于这一消费需求,以日前的技术水平,不论是使用矫昧剂还是馥变剂型都是可以做到的,而加强对药品口昧改良的重视,便以使厂家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从而使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

3、药品使用的方使性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在现代社会,时间对于人们来说有着空前的重要性。于是药品使用的方便性也就成为人们对于药品疗教的需求之外的又一种需要。这种方便性不仅可以使消费者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可以从侧面缓解^们的压力和生活的紧张感,从而满足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及个性的实现=由此可见.这种方便性”也是药品的感性消费的需求之一。而这种方便性主要体现在给药系统的变化上。

4、与产品相关的服务也是感性消费内容。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服务也是商品。因此.企、出售的不应只是产品本身,而且还应该包括与产品相关的一系列服务。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开发和利用节_场的关键之一在于搞好服务.提高信誉。对于名牌产品,更要有名牌服务。这种“名牌产品+名牌服务”大大提高r企业信誉和用户的忠诚度,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人们对这种名牌服务的追求正是一种感性消费心理的体现,这种服务对于医生和患者而言同样重要。一本印刷精美、内容详尽、规范的药品说明书,能使医生对该企业产品的了解更深人细致,从而保证r临床用药的准确、安全和有效,使企业在医生心日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而且间接促使医生对病人用药,扩大了消费:另一方面,随着人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制度的逐步推行,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医疗意识正在逐步加强,消费者急切要求摆脱被动用药的地位,因而对医药产品知识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这就需要一些与该药品有关的产品知识的介绍:由于一般f肖费者不是专业人员,面对他们的药品说明书和宣传小册子应该通俗易懂。企业在提供这种一般的同时.还可以用一定篇幅展示自己的科技及经济实力.让消费者在接受知识的同时接受企业。

药品的感性营销策略

在目前的药品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主要还处在药品的物质性消费阶段,但向着感性消费阶段迈进已有所萌芽,尤其在保健品上表现的较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随着社会竞争使人的紧张感和忧郁感的上升,人们越来越倾向于选择既能治病强身又能使心理得到满足的药品,尤其是保健品和OTC药。在这种趋势下,企业家如何给自己的产品加上情感的外套.如何给自己的产品注人丰厚的文化内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制药企业的发展。我们正处于一个时代的人口,谁能抢先一步,准就独领。

首先,要研究感性消费者心理,创造感性设计。如果说在“量的满足”时代里,消费者所需要的是“消费极大化”即“越多越好”的话,那么现在他们所需要的是心理上的满足这就要求制药企业首先要认真研究不同层次消费者的特有心理因为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直接影响其对药品的评价和购买行为:通过研究.区分需求不同的消费者.区分在寻找和评价不同的消费者,区分使用量大小不同的消费者及购后行为不同的消费者.有目的地开展刨造活动,开发出某方面有独特的、非寻常的、有创造性特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选择需要

其次,要深人进行未来市场与消费的设计研究。它要求企业的产品设计既要符台人们对产品的物质功能的要求.又要满足人们心理方面包括审美情趣的要求。在产品的设计开发中寻找替代性的象征事物,然后通过别具特色的感性设计给产品赋予某种气氛、情感、趣睬、思想等,凭借感性的力量去打动、诱发消费者。在感性消费时代里,制药企业所营销的产品可能完全相同,但创新独特的市场定位就会给顾客截然不同的新鲜感受:如泰诺林是上海强生制药公司的一十消炎镇痛药。它有成人用药及专门针对儿童的滴剂和溶液剂。它的片荆广告点睛之笔为:“繁琐的家事,有时会引起头痛等身体不适…头痛问题,至少泰诺林可缓解”。“泰诺林”把感情注八产品,使消费者在感情上产生共鸣,从而拉近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泰诺林”上市不久,即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占有了可观的市场份额。

2、对立请导消费的观念,引导需求创追市场。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有三十明显的特征:顾客导向、整体营销、通过满足需求来获利。但它过分强调适应顾客需求,没有把“引导消费,剖造需求”作为重点明确提出,因而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药品市场上,尤其是感性商品市场上稍有不足。“引导消费.创造需求”就是生产厂家在消费者还没有提出新的消费需求前,主动的引导其需求向更高层次和更广泛领域发展,在市场上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消费机会。企业要更新营销观念,摒弃那种以生产为中心的生产导向和用户为中心的市场导向的营销观念,树立诱导消费的营销观念:通过姜感意识诱导、产品诱导、知识诱导等有效形式,更新人们的消费观念,能动的引导需求,并通过弓I导需求、创造需求进而创造市场。

2l世纪,概念的营销是最大的营销。一个概念就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一个概念成功地被消费者所接受就意味着一大批相关产品会被消费者所接受。“芦荟就是一个被成功炒作的概念=芦荟是一种集医疗、美容、保健、食品及观赏为一体的天然药用植物。现代社会,快速的生活节奏和时尚文明,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活质量,渴望健康长寿,保健美容意识也越来越强;从消费心理看,人们越来越偏爱天然绿色产品.希望回归大自然。芦荟倡导的是:天然、绿色、保健、美容。这正暗合了现代人的心理需求,很容易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行成一个全新的消费点。如今,芦荟已超出了一般药用植物的范畴,形成了药品、化妆品、食品等系列产品。据统计,1998年全世界芦荟产业产值达到了6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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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13-08-07

基金项目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3ZX09303301)

通信作者 *吴萍,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医药科研和管理工作,Tel:(010)88001362,E-mail: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是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研究中使用的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 product)包括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其管理者则包括申办者(sponsor)、药物临床试验机构(drug clinical trial institution)、研究者(investigator)、监查员(monitor)等[1]。由于试验用药品的安全及疗效具有不确定性,试验用药品的科学、规范管理,不仅是保证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受试者利益的重要保障。因此,有必要明确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中各方关于试验用药品管理的责任,以及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管理要求。

1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法规要求

现阶段,我国并未建立健全专门的关于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法规和技术要求,有关内容夹杂在其他法规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内容比较零散。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第35~36条规定了试验用药品的生产条件、检验方式:试验用药品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GMP的要求。试验用药品经自行检验、委托检验或指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抽查检验。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1]第6条、第17条、第29条、第37条、第47条、第56~60条、第66条规定了试验用药品管理的基本要求,内容包括:申办者、研究者、监查员参与试验用药品管理的职责;试验用药品制备、包装和标签的要求;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的要求;临床试验方案关于试验用药品的要求;受试者依从性的要求;双盲临床试验、多中心试验关于试验用药品的要求;剩余试验用药品的处理要求等。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3]第6条规定了试验用药品接收和使用记录的核查要点;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对试验用药品制备条件及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其进行抽查检验。

《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4]第20条规定,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期间,根据研究情况可以调整制剂工艺和规格,若调整后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能有影响的,应以补充申请的形式申报,并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

为帮助相关人员更好的执行GMP有关章节,美国FDA于1997年2月《新药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技术指导原则》,涉及临床试验用样品的成分控制、生产和工艺控制、收率计算、设备的识别标志、包装盒贴签操作、留样、记录保存等内容。我国在制定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制度时,可借鉴上述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

2 中药新药试验用药品管理常见的问题

近些年,部分参与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根据试验用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和模式。但由于缺乏专门的、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在试验用药品的管理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5-7] 。

试验用药品制备管理的常见问题:试验用药品制备的条件和环境不符合要求,以至药物纯度达不到标准,临床试验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疗效较对照药差;样品的制备工艺与生产不一致,临床试验难以反映生产样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不同阶段临床试验或不同中心试验用药品的质量差异过大,给临床疗效及安全性的评价带来困难;安慰剂与试验药物的外观性状相差较大,难以有效实施双盲;未根据临床试验需要制备多种供选择的规格等。

试验用药品临床研究管理的常见问题:验收时不核对或不登记厂家、批号、效期;检验报告所检批号非试验用药品批号;试验用药品储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试验用药品过于分散,不便于集中管理;未签署知情同意书就让受试者使用药物;将试验用药品转交非临床试验参加者;药物分发不当,未按药物编号依入组时间顺序发放药物;受试者不依从服药方案或不归还试验用药品;试验用药品的验收、发放、回收数量与病例报告表中记录的数量不相符;无试验用药品管理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未保存试验用药品运货单;急救药品超过有效期或试验用药品过期仍用于临床试验;试验结束后在研究机构仍查见试验用药品等。

3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闭环管理模式的建立

闭环管理是综合闭环系统、管理封闭原理、管理控制、信息系统等原理形成的一种管理方法[8]。如公司“供、产、销”闭环管理系统[8],文件制作、发放、传递、复制、使用、保管、销毁的闭环管理模式[9]等。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闭环管理,则是通过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试验用药品从制备生产,经过供应、验收、储藏、发放、使用、回收等中间环节直至其销毁的过程中,每个步骤都能做到清晰可控。

在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闭环管理模式中,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并保证质量合格;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建立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研究者负责试验用药品的使用,并保证其剂量与用法遵照试验方案;监查员负责督促、保证临床试验按方案执行,并核实试验用药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供应、储藏、分发、收回。所有参与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机构或人员各司其职(图1)。

图1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闭环管理模式

Fig.1 Closed-loop management model of clinical investigational product for new drug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3.1 试验用药品的研究 申办者应研究并确定试验用药品的储藏温度、储藏条件、有效期,如为静脉滴注给药产品,应给出重组溶媒、重组步骤及给药装置。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过程中,若试验用药品的处方、工艺或规格有调整,则应在使用新制剂前评估这些变更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

3.2 试验用药品的制备 申办者应严格按照GMP规范和相关要求制备试验用药品,软硬件及制备过程均应符合GMP要求,包括相关的厂房、设施及设备的验证工作等。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应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申办者应保证试验用药的质量和稳定性,试验用药品只有在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临床试验。

3.3 试验用药品的包装 申办者负责对试验用药品做适当的包装与标签。试验用药品一般按每一受试者单独包装。包装的数量包括必要的质量检验和留样用量。所用包装在运输以及不同试验场所的储藏过程中应不发生变质。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开启或外包装的撤除行为应当容易识别。不同批次产品的包装材料外观应无差异,避免无意的破盲。标签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或研究者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剂型、给药途径、数量以及在开放试验中药品的名称、标识符和规格或效价;盲法试验中不能直接标出药品名称;批号或确定内容物或包装操作的数字编码;受试者识别码/治疗码以及相关的随访次数;用法说明(可附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说明);“仅用于临床试验”或类似字样;储藏条件;有效期等。

3.4 试验用药品的编盲 在盲法试验中,应建立用于试验用药品包装的随机码的生成、保密、分发、处理和保留程序以及解码方法。设盲前应建立并保持设盲和揭盲系统,以保证必要时能够识别已设盲的产品。试验用编码系统应包括在紧急医学情况下能迅速破盲的机制。在双盲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

3.5 试验用药品的留样 每批试验用药品应按相应法规规定的期限留样。只要产品稳定性许可,应尽可能长时间保留样品至试验数据分析完成,或依现行法规保留,按两者中较长者决定,以保证试验的某一部分得到不一致的试验结果时能够确定产品的身份。试验用药品要有足够的留样,同时保存各批样品分析结果。

3.6 试验用药品的供应 申办者要及时提供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的试验用药品。提供试验用药品前,申办者应确定该研究已获伦理委员会批准。申办者提供的文件应包括对试验用药品的适当、安全的储藏,分发,从受试者处回收并向申办者归还剩余试验用药品的方法。申办者应保存详细的发货清单,特别要注明发货地址和编号。

3.7 试验用药品的验收 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应委派专人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记录。核对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生产企业等。检查包装及标签是否适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及时核对检验报告所检批号是否与试验用药品批号一致,记录药品有效期。盲法试验,应检查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观、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方面是否一致。

3.8 试验用药品的储藏 试验用药品应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帐册”管理,严格按照申办者确定的条件储藏,如低温、避光、干燥等,并对储藏场所或设施的温湿度情况做好监控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采取相应调整措施。每个试验项目的药品按药品编码独立存放,各项标识清晰明确,避免混淆或误用。定期检查试验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避免因药品储藏不当或供应不及时而影响试验进程。注重药品效期管理,定期查看是否有近效期药品仍在进行试验。

3.9 试验用药品的分发 研究者不得将整个试验周期的试验用药品一次性发给受试者,也不得提供给受试者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在分发过程中,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受试者收取费用。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保证受试者的姓名、编号与药品编号一致,保证给药途径、剂型、剂量、时间准确。保留试验用药品分发的详细记录,包括受试者的姓名缩写及代码;分发各受试者的数量、包装编号及日期;用药开始、停止的日期;用法用量等。

3.10 试验用药品的使用 研究者应向每位受试者详细解释试验用药品的正确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确保其按照试验方案用于受试者。研究者应做好试验用药品使用的记录,定期检查药品使用情况,清点药品数量,要求账物相符,若账不符应查找原因并作出说明。试验用药品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总量应与受试者用药原始记录、临床试验报告一致。

3.11 试验用药品的回收 临床试验过程中任何原因产生的剩余药品,以及空安瓿或包装应统一回收,集中处理。总的原则是试验用药品的收、发、余、退在数量上保持平衡。若不一致,应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并做好相应记录。对于门诊受试者,每次回访时,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其服药情况,清点剩余药品及空包装数目,记录漏服、多服以及丢失的数目。对于住院受试者,应于用药后24 h内将试验用药品的空包装回收。因破损退回的药品要提供破损残骸。

3.12 试验用药品的销毁 回收的药品和包装积累到一定数量或试验结束后,研究者应将剩余药品退还申办者。申办者应选择适当的销毁方法,避免污染环境。试验用药品的销毁应有见证人,销毁完毕见证人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总之,试验用药品的规范化管理是确保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成功的关键环节,只有在试验用药品管理中形成真正的闭环,明确各方责任,统一标准操作规程,才能保证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各项行为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管理效果,从而保障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更科学、更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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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在针对实施项目化教学重要条件的调研中,学生们将项目设计排在首位,说明项目设计水平是项目化教学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真实项目是由教师和企业共同研制与开发的,项目设计贴近生产与生活实际,往往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但目前国内企业参与高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课程建设并不充分,使得模拟项目在众多高校的项目化教学中占有极大比重。对于模拟项目而言,教师成为项目设计的主体,很多教师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的不足使得项目设计形式大于内容,缺乏典型性、真实性、完整性,使得高校艺术设计专业在实施项目化教学中面临困境和质疑。

2.项目化教学重授之以渔,轻授之以鱼

项目化教学在提高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创造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方面确实及时、有效,但是需要思考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化教学法是否具有普适性,并不是全部课程都适应于项目化教学模式。二是项目化教学和传统教学的关系问题。现在有的教师形成了一种误区,认为项目化教学旨在提高学生技能,对传统的理论知识的教学内容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或者“由于开发技术的不完善,任务系列化、项目系列化问题没解决好,导致项目中知识的消失”。理论虽源于实践,但理论也指导实践,理论知识的欠缺势必会造成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不足。

3.项目化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形成

如何建立科学的项目化教学考核评价体系是项目化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尽管“过程评价+效果评价”是目前项目化教学考核的普遍方法,但仍存在种种问题。如:有的教师将考核细则设计的过于琐碎,考核过程复杂;艺术设计专业课程的复杂性和项目类型的差异性,使得单一化的项目教学考核评价体系难以满足要求。

二、艺术设计专业项目化教学改革与创新

1.根据课程性质合理选择项目类型

目前我国多数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其课程体系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三大模块构成。面向大一、大二学生开设的基础课程解决的是设计学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因此并不适合采用具有实际工作性质的项目化教学。面向大三学生开设的专业课程,其学习是循序渐进式的,既有理论知识的讲授也有技能的进阶训练,而企业实际项目往往是要求较高的生产性综合项目,很难在课程一开始就导入。此外,大多院校目前的教学管理模式很难满足企业实际项目的需求,仅以专业课程的排课来看,时间安排往往不能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灵活处理。加上教学资源不平衡,很多地方院校很难引入能够满足教学需求的合适的企业实际项目。因此,专业课程的项目化教学应当以系列化的模拟项目为主,辅以竞赛项目和企业征集项目,以保证理论课时的讲授和技能的全面训练,打好坚实基础。进入大三下学年和大四学年,随着课程设计和快题训练之类的实践课程增多,课时安排自由度较大,可以依托工作室或校企合作基地将企业实际项目纳入教学,并以竞赛项目和企业征集项目加以辅助,提高实战经验。

2.专业课程项目设计应体现出进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典型性

根据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进行课程分析是顺利开展项目化教学的基础,可以保证项目开发的系统性、目的性和有效性。尤

(1)进阶性。打好基础,循序渐进。项目设计初始难度不宜太大,以免超出学生的能力范围,应根据课程知识体系以及学生的认知和技能水平做到由易到难、由单一到综合的进阶。以笔者所讲授的“包装设计”课程为例:从教学内容上看,在72学时内需要讲授包装设计的历史以及基本概念、包装的创意及设计、纸盒结构设计、容器造型设计、品牌商品系列化包装设计、包装材料以及印刷工艺等诸多知识点;从商品分类上看,包括了日用品类、食品类、化妆品类、医药类、五金家电类、儿童玩具类等;从包装材料上看,包括了纸、塑料、金属、玻璃、木、陶瓷等。应该说涉及到的知识和技能相当繁杂,为了实现教学目标,考虑前后递进关系,笔者设计了三个难度相对较低的单一性项目和一个难度较高的综合性项目,以逐步提高学生的能力。讲授完包装设计的历史以及基本概念、包装的创意及视觉设计、纸盒结构设计的知识点后导入第一个和第二个单一性项目:基于纸张材质的××商品的包装设计(两个项目要求商品类别不同);讲授完容器造型设计的理论之后,导入第三个单一性项目:基于非纸张材质的××商品的包装设计;讲授完系列化包装、包装材料以及印刷工艺后,导入第四个综合性项目——完成××品牌商品的系列化包装设计。

(2)真实性。很多教师进行模拟项目设计时倾向于自由命题,学生自行选择具体选题。事实是,学生不是客户,对市场需求缺乏了解,很难达到项目真实性要求。也有教师重创新,轻微创新,动不动就要求“学院派”的大创意设计,忽视商业设计的实际需求,似乎让学生完成项目的难度越大,项目化教学就越成功,导致学生进入社会实际工作往往无所适从。项目化教学的着眼点应该是务实的,在真实的平台上提供学生创意想象的空间。项目设计的真实性应通过项目内容、项目要求、项目目标三个方面来实现(见表1)。笔者在“包装设计”课程的前两个单一性项目设计中采用了既定命题,即教师就是客户,要向学生介绍该商品,并提供给学生真实可信的商品图文信息。在后两个项目设计中则采用自由命题,让学生自行选择探索内容,只提出项目要求和项目目标作为引导,凸显学生“主体性”,激发学习兴趣。如果有合适的企业征集项目和竞赛项目,就将其纳入项目选题。例如笔者在“项目一”中曾设置过“北欧欧慕多士炉包装设计”这一选题,向学生介绍了商品的基本情况并提供该商品的基本图文信息(包括产品尺寸规格、品牌标志、产品文字信息、产品摄影图片等),要求学生设计出至少三种风格完全不同的包装方案。学生们在此基础上自由发挥创意,从纸盒结构到文字、图形、色彩搭配以及纸张材质进行多方位的思考和探索,最终设计出了各具特色的包装作品。

(3)典型性和完整性。项目设计的典型性是指项目要具有普适性。完整性既指每一个项目的完整性(真实再现实际工作流程),又包括对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的完整体现。在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已被设计渗透,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艺术设计类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日益丰富繁杂。以包装设计为例,商品种类繁多,食品包装和医药品包装无论是在创意构思、视觉元素表现还是在包装材质上的要求都截然不同。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对商品包装提出了人性化包装设计、绿色包装设计、民族化包装设计等新观念、新要求,需要教师通过科学的项目设计有意识地加以引导。在“包装设计”课程中,笔者会在前两个单一性项目设计中有意识地选择两种不同的商品类型,如食品、日化品、五金家电等较为大众化的商品。而在后两个项目设计中则要求小组选题时在商品类型和包装材质上要有区别,这样学生可以通过小组间的不同项目相互学习,引发思考,尽可能达到教学的完整性。此外,在最后一个综合性项目设计中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学生从项目选题到完成的设计作品能够体现人性化包装、绿色包装、民族化包装等设计理念,鼓励设计创新(见表1)。3.项目化教学应“渔”、“鱼”兼顾任何形式的学习都应该是反思性的,鼓励回顾和批评以前的学习以及新近构建的观点。因此,项目化教学应当遵循设计教育“实践—认知—再实践—再认知”的基本认知规律,既要授之以渔,也要授之以鱼,只是授之以鱼中“授”的方式必须改革:一是由“主导式”转向“引导式”。专业课程项目化教学初始理论教学仍需要以教师为主导,导入设计项目后则转向引导式,实践课程的项目化教学则以引导式为主,以提高学生自我学习能力。二是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互动化”。教师不再完全以自己的意愿进行授课,而是根据学生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传授知识与观念,与学生交流,引导学生进行一定的文献阅读,既达到了因材施教的效果又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还可以在项目结束后要求学生进行设计提案,并以提交总结报告或小论文的形式进行归纳总结,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口述表达能力、逻辑思考与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实现高素质、可持续发展人才的培养目标。

篇11

我国药学本科教育培养的目标之一是培养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较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药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无论是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工作,还是从事药品咨询、临床药学等药学服务工作,都要以实践为基础,因此,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围绕应用型这条主线实施教学改革,从实践教学入手,不断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持续不断地加快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课程模块分为理论和实践两类。其中理论课程突出药学类学科的系统性,实践课程根据学生实际工作需要,突出实用性。此外设计药学实践模块。按照补充、增加和强化原则,科学分配各模块课程时数,以达到加强课程间的知识渗透与融合,保证知识结构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的目的。通过实践性模块环节学习,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团结互助、乐于奉献和遵纪守法观念。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将就业岗位(如医院、药检所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按照要求完成实践性模块课程的学习,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实习进行巩固、加深、充实、应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求职竞争能力[1]。

一、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践性课程的学习,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密切联系实际,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通过实践性课程学习,独立完成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实验研究及论文写作。

二、实践性课程内容

(一)医院

掌握临床常见疾病合理用药;掌握普通制剂室药品的制备、质量控制;熟悉药房药政管理的基本知识,参与或了解临床药代动力学发展情况。

1.药房

(1)了解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管理的规章制度。

(2)了解药品的保管、排列方法,各科用药的规章制度和发放方法(如摆药制度及病房小药柜制度)。熟悉特殊药品、贵重药品的管理等有关制度。

(3)掌握处方的调配过程及注意事项。

(4)熟悉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格式与内容。

(5)熟悉临床常用药品的作用机理、副作用,体内过程、用途、禁忌证、注意事项、剂量(包括常用剂量、成人儿童剂量范围、用药间隔、特殊情况下病人超剂量的审查)。

(6)熟悉常用药物的剂型及特点;了解新药及新剂型的特点、临床应用情况。

2.制剂室

(1)了解内部设置、有关规章制度与药房各科室的关系。

(2)基本掌握一般药剂、散剂、软膏等常用制剂的配制方法及质量控制。

(3)熟悉制备普通制剂的常用器械及容器的使用和处理方法。

(4)通过配制普通制剂,要求掌握各种药品的粉碎、过滤、混合、加热、溶解、乳化、浸取、分装等基本技能。

(5)了解常用普通制剂的操作规程。

(6)了解新剂型使用情况。

(7)中草药的来源与鉴定;中草药的提取、浓缩、精制方法及相应制剂的配制;常用剂型的工艺流程、注意事项、操作要点、含量测定及质量控制的方法。

(8)掌握医院普通制剂的质量管理全过程。

3.药品质检室

药品质检室的实习参照药检所实习部分。

4.药库

通过实践性课程学习,熟悉药库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和管理制度;了解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与验收制度;掌握药品的保管方法。

5.临床药学

学习和了解临床药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医院药学情报工作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临床药学实验室的工作及基本设备、药师参与临床查房的内容、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等。

6.了解药品的计算机管理

(二)药检所

在化学合成药物或化学结构已明确的天然药物及其制剂质量控制、中药制剂质量控制等方面得到实践锻炼,研究控制药物质量的规律及探索制定药物质量控制技术标准,药物及其制剂质量控制的现代分析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1.熟悉药检所作为药品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及与各部门的关系。

2.熟悉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报批及审批手续等。

3.了解药检所的工作内容及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4.掌握2―3种原料药或中间体制剂分析的全过程及操作方法。

5.了解1―2种药物的生物效价测定法。

6.掌握常见中成药质量标准的控制方法。

7.熟悉常用卫生学及安全性检查方法。

8.熟悉净化车间微粒数和微生物数检测方法。

9.熟练掌握常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使用、贮存要求及操作技能。

10.基本掌握常用分析仪器的原理、使用及维护方法。了解目前药品质量监控方法的现状和进展。

(三)药品生产企业

在药物及其剂型、制剂、制剂新技术和新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工艺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方面得到实践锻炼,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科研创新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1.了解内容

企业简史:企业的性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厂史及其发展状况;产品种类及其供销情况;有关技术改革情况介绍。

质量管理:企业及各车间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职能。

生产管理:着重生产全过程的管理。

安全制度:各种具体措施及危险的防止。

三废处理:三废来源、处理方法、排放标准。

2.熟悉生产品种的生产工艺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格式及内容;了解其他管理文件的格式及内容。

3.熟悉GMP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应用。

4.生产车间实习

通过车间实习必须掌握生产的全过程,如操作的关键及有关质量要求等,详细了解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维修使用。

(1)注射剂车间。

熟悉注射剂车间的位置,内部布局,生产空气净化的设备和设施。

基本掌握注射剂大生产流程(如生产中常用的浓配法、稀配法、过滤的介质的类型及型号、过滤的方法,注射用水的制备,安瓿的处理,灌封、灭菌、检漏、包装等操作规程)。

掌握注射剂半成品、成品的车间质量控制,企业内控标准和国家药品标准。

了解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情况。

(2)片剂车间。

了解片剂车间位置、内部布局及生产设备。

基本掌握片剂大生产的生产流程(如片剂原、辅料的预处理混合,软材的制备,粒度大小的控制,干燥,压片的操作等操作规程,包衣(糖衣和薄膜衣)过程和操作要点)。

掌握片剂半成品、成品的车间质量控制,企业内控标准和国家药品标准。

了解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情况。

(3)生物发酵、提炼车间及化学药物合成车间实践性课程的要求。

生物发酵、提炼车间要求:了解生物发酵的流程、操作规定、菌种保藏及保证种子质量的方法:了解保证正常生产的操作方法和措施,如接种、消沫、通气、温度、倒种、补料等;了解染菌和检查方法及防止染菌的措施;了解空罐、实罐和边罐消毒方法及空气过滤所用介质、消毒操作:了解一种抗生素的提炼过程及岗位操作法;了解从发酵到提炼的设备及管道的连接。药物化学合成车间,应了解化学药物合成的工艺路线、反应设备及管道设计等。

(4)其他制剂车间。

根据所学药剂学理论与技术,加强对其他相关制剂的生产等实际工作的熟悉和了解。

(四)药品经营企业

1.了解内容

企业简史:性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营规模、经营模式等。

质量管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职能。

经营管理: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

2.熟悉内容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产品购进、验收、检验、储存、保管、养护、出库、销售工作程序及各环节管理要点。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店堂布局、处方调剂、药学服务等工作程序及各环节管理要点。

药品GSP在实际经营中的应用。

(五)专题科研实践

1.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注重学习实验设计、操作方法、创新思维。培养刻苦严谨、一丝不苟的科学作风及创新能力。

2.通过实践,掌握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将已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验技能与科学研究实际相结合,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措施保障

以上药学实践教程新模块建立后的运行,需要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保障,如建设药学实践课程的专门教材、建立独立的药学实践教学中心、改革实践教学的模式、建设校内外实践基地等[2]。整合药学专业多学科实践教学,拓展学生实践空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一个与原有的实验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着重大区别的新型实践教育模式的诞生,培养新一代创新药学人才,促进21世纪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