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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挖掘技术在网上银行促销活动中的运用
随着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网上银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网上银行系统以计算机网络为交易平台,各种新型的促销策略,使网上银行业务得到迅速拓展。但是,和四大行相比,一些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近年来,网上银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某些网上银行业务在应用过程中出现了促销成本不断增加,而促销效果不理想的状况,数据挖掘技术在网上银行促销活动中的运用,要积极解决这些问题。
2.1提高营销质量当前,很多银行都逐渐加大了网上银行促销力度,但是促销活动的效果却不明显,单纯的依靠赠送礼品或者各种优惠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会提升促销成本,并且难以真正地吸引客户。在网上银行促销活动中应用数据挖掘技术,分析不同促销活动的特点,根据网上银行系统自身的特点和优化,对不同客户进行组合促销,将不同的网上银行业务或者产品联系起来,有针对性地对有意向的客户进行促销,合理安排网上银行促销活动内容和时间,尽量在电子商务交易高峰时段之前,实现网上银行促销活动的目标。
2.2优化客户结构一些商业银行不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在发展潜在客户时,缺乏针对性,网上银行促销活动的交易需求较弱。因此要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挖掘一些隐含的信息,明确哪些客户对网上银行的哪些产品或者业务有需求,挖掘潜在的、有实力的客户,将这些客户作为网上银行促销活动的重点客户。
2.3优化促销活动流程在网上银行促销活动中运用数据挖掘技术,采用运用关联分析,挖掘传统银行渠道重点产品和网上银行系统重点产品的业务数据,挖掘非网络银行系统和网络银行系统业务以及网络银行系统不同业务或者产品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寻找符合网上银行系统运营条件的关联关系,探索网上银行系统不同产品和业务之间的依存性或者相似性[2],由此将网上银行系统的某一项业务或者产品作为重点促销产品来拉动其他业务和产品的销售,并且可以将一些业务或者产品组合起来进行有针对性的促销,提高网上银行促销活动效果。另外,挖掘优质、有潜力客户特征,优质客户可以银行提供大量的业务收入和交易量,因此可以通过数据挖掘技术的聚类方法分析银行系统的客户构成,挖掘优质客户的共同特征,为网上银行促销活动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协议
网上银行业务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能否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内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网上银行的需要和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业务协议规范,尽可能做到详尽和具体化;对于银行和网络服务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对于银行与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同时拟订的协议必须兼顾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合理、合法。
2.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作案方式也更加隐蔽和复杂,网上银行因其交易对象金融货币的特殊性,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犯罪日益渗透,危害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而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原则,量刑也较轻,对网上银行犯罪的威慑力较弱。因此,目前迫切需要顺应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针对新的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3.促进行业联合,共同发展
对于尚处在发展初期的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其发展的当务之急在于充分利用了网络低成本高速度和跨越时空的优势,强强联合,从而实现共赢。网上银行的创立和发展,仅仅依靠一个银行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其发展需要的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基础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这包括了金融网络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维护、支付交易协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消费理念的转变等等。因此,强强联合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增加合并后组织和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同时,现在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跨时空性和即时性等也为这种强强联合提供的必要的前提。因此,这就要求国内的银行要在传统银行的基础和条件下,依靠自身优势,制定简洁、快速、安全的网上银行运营策略,联合其他机构,全力打造有特色的网上银行。从而开拓未来市场,以求共赢。
4.加强内控,完善管理机制
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旧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银行若要通过网上银行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必须对传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从垂直结构到交互式扁平结构的转化。当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通过集中化管理实现全行管理资源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通过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使银行更加贴近市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增强差异化服务能力;通过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实现银行各种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调配合。
5.切实解决电子银行的安全技术问题
技术问题早已不是发展电子银行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技术,我国信息应用技术与国外的差距并不是很大,有些方面还比较领先,所需的是进一步加强。为此,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信息产业、工商企业、银行及公安等部门的协商配合,完善安全技术和硬件设施,把网络通信技术和现代密码技术结合起来尽快建立客户终端浏览器码处理技术、防火墙技术和保护交易中枢不被入侵的三重安全防护措施。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网络系统的事前防护。加快网络加密技术的创新、开发和应用,包括乱码加密处理、系统自动签退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并且,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实现统一授信的监控。同时,建立一整套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电子银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具体重大事件内容,处理程序,着力解决好安全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在业务发展时,要时刻注意风险防范,努力为银行的客户创造一个安全的服务平台。
6.对网上银行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进行准确定位
一、我国现阶段网上银行的发展状况
2006年,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迅速,网上银行的交易额和交易笔数大幅增长,企业网上银行仍然占据市场主体,但个人网上银行市场潜力巨大。2005年企业网上银行的交易额占了总交易额的96.7%,达70.2万亿元,较2004年增长21.3万亿元。2005年中国个人网上银行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个人用户增长率都超过50%。个人网上银行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很快,增长率已达到300%。个人网上银行用户增长速度更快,截至到2005年底个人网上银行用户已达3460万户,较2004年增长103.5%,占互联网用户的38.7%,交易额也从2004年6000亿元增长到2.4万亿,增长率在300%。未来四年内,企业网上银行市场将呈平稳增长态势,而个人网上银行市场将继续快速增长,在2007年-2008年之间,市场交易额将接近成倍地增长,之后有所平缓,到2010年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额预计有望超30万亿。
面对竞争与市场的变化和挑战,赛迪顾问的《2006-2007年中国网上银行行业研究年度报告》,将从以下方面帮助业界厂商、投资者、产业链条更精确地把握中国网上银行行业发展应用价值变迁轨迹——精炼主要银行2006年竞争分析,从各网上银行功能、竞争格局、竞争策略评述等多个维度总结网上银行成败得失,评点市场领先要素。
二、我国现阶段网上银行的技术模式和实现方式
从纯技术角度看,目前国内网上银行基本技术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一家银行总行统一提供一个网址,所有交易均由总行的服务器来完成,分支机构只是起到接受现场开户申请及发放有关软硬件工作;二是是以各分行为单位设有网址,并互相联接,客户交易均由当地服务器完成,数据通过银行内部网络联接到总行,总行再将有关数据传送到其他分支机构服务器,完成交易过程。第一种模式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为代表;第二种模式则被建行、招商银行所采用。从实现方式看,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的交易原理几乎一样,无非是借助的媒体不同。银行将客户端口直接铺设到政府、企业、个人手中,实现了交易便利,客户无需再到银行。
三、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策略选择
由于银行之间的不同差异,特别是网络状况、技术条件相差很大,我国商业银行选择网上银行的发展策略应该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为又有所不为。
国有银行由于其众多的经营网点,占有市场80%左右的市场金额,对传统经营依赖很强,长期以来与客户建立的合作关系和信用评价体系需要银行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这些是无法用计算机代替的,因此短期看国有银行网上银行发展的重点宜在涉及面不大的支付结算领域。从另一方面讲,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问题较多,如股份制改造、不良资产过高、减员增效等,当务之急是近几年内先解决制度弊端,其次才是技术问题。
实际情况也基本如此,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其网上银行业务主要有:对公对私的查询、对私同城行内转账,手机电话缴费、结售汇等,服务内容仅限柜台业务。据报道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每日交易量已超过40亿元,绝对量在所有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但相对量恐怕不足工行全天交易金额的1%,很显然,目前网上银行仅做为国有银行业务品种的一种补充,是为客户提供差别服务的一种手段,增强与客户接触渠道,旨在适应网络化发展趋势,树立银行科技形象。
相比较而言,中小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历史包袱和较多的共性特点,推行网上服务无论深度和广度都应较为可行,关键是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模式,在什么时机将网上银行服务做大。有资料显示,招商银行45%的对私业务和15%的对公结算业务已成为非柜台业务,并且形成了网上支付的系列产品,在应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业务方面走在了各家商业银行前列。中信实业银行已开始开发较高级的网上银行服务,不久可推出网上贷款和委托理财的服务。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对其网站进行了改造,希望网上银行做为其主要竞争手段。浦发银行、深发展银行网上银行正在建设中,相比较而言,上海作为正在崛起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率先在国内建立起区域性的认证中心,因此浦发银行有较大的经营优势和客户发展潜力。
一、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现状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商银行推出的,以因特网为媒介,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产品。客户通过互联网访问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网站,可进行账务查询、转账、外汇买卖、银证转账、网上购物、账户挂失和账户管理等。工商银行通过安全的加密技术,确保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2007年以后,我国的所有银行业务都要对外开放,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完善自己目前存在的问题,适应国际化网络发展的需要。
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善方案设想
1.从职能机构问题入手找问题
任何业务的发展,都需要落实到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网上银行业务也不例外。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全面负责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虽然经营管理更单一,其成绩也可更明显的显现出来。但在业务开展时不可避免的遇到以下一些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稀缺,应当注重内部培训与外部吸收。网上银行客户数量众多、交易频繁、牵涉到的银行内部的部门广,而且要求对电脑网络技术有一定了解,更需要协调各方面进行有效的售后服务来处理客户的投诉、咨询及管理。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成立不过只有两年,从事电子银行业务人员较少,部分二级分行从事电子银行业务的专门机构至今还未成立。在内部大幅裁减员工的势状下存在大量员工身兼数职的情况,部门之间一度在职责上较混乱。
(2)业务拓展中对客户的准确定位是避免重复劳动的关键。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业服务手段的提升,具有普遍性。这决定了此业务拓展的整体性。第一,网上银行业务开拓由单一部门进行所造成的重复劳动;第二,卡类分散、介质多样影响网上银行的客户注册;第三,建立统一的客户系统,加强市场营销力度。
(3)激励机制应以部门协作为前提。为拓展业务,提高效益,中国工商银行引进了激励机制,运用新增客户数量、业务占比、收入占比等指标对行内各部门先进绩效考核,涉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但其考核标的是结果,不是手段、过程。网上银行部用为独立的经营部门时,无论按产品、按收益、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经营成果很难准确划分。此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会违反公平原则,影响银行的整体凝聚力,不利于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2.合理规划是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收费问题的重点
为了增加银行的收益,银行服务收费已经悄然上台。目前,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未正式收费,但相信距离收费也不会太远。那么,通过网上银行收费应该注重长远利益、体现多层次和灵活性的原则。
(1)注重远期收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服务工具,代表未来金融服务的趋势,对商业银行改变营销观念、创新服务手段有着重要作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设备、人工。但是,由于国内银行同业竞争较为激烈,企业与公众又缺乏金融服务付费意识。此时,网上银行业务应首先致力于优化、升级现有系统,方便客户使用;提高客户对现代高科技金融服务的认知、依赖,以便发展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2)建立多层次的收费制度。首先,按收费品种划分,应包括答约手续费、电子转账费、金融服务费。其次,从客户层面划分,主要包括一般客户收费与重要客户收费。一般客户可在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时约定有关收费事宜,重要客户在签订银企服务协议时可将其作为一项条款列明。再次,从费率角度划分,可分为一般费率、优惠费率及一揽子费率。
(3)收费方式的灵活性。网上银行业务的收费方式应包括逐笔收费和定期付费,分别适用于潜力客户与非潜力客户。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宜采取定期集中付费方式,辅之以优惠费率等措施,以增加其忠诚度;对无发展潜力客户宜实行按交易发起方逐步自动扣费方式,以确保当前收益。
(4)收费的透明度。在收取网上银行服务费时,应体现收费的透明度,公开收费标准,以保障客户利益。增减收费项目或金额时,需要提前通知客户。通知方式可以包括:第一,将收费的宣传资料放置于对账单中一并寄送;第二,可以在银行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第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第四,在银行网站上有关信息。
在从不收费到收费的过度期,银行应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对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3.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单证管理问题需要立法解决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属于无纸化交易,由电子数据代替了纸式交易凭证记录,但根据现行会计法、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计凭证、记录需要保留纸式档案,以备检查之用。并且,银行出具的盖有印章的各类回单,仍然是客户用于记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目前,在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纸式的回单可以明确表明资金流向,界定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义务,避免双方的法律纠纷。各种网上银行代缴费业务的回单,是证明客户享受某类服务已付对价(电话费、煤气费等)或是已履行某项义务(税收、非税规费等)的凭据。这类纸式回单客户理应得到。因此,网上银行的无纸化交易与业务过程中的有纸化需求形成了矛盾,解决应对方法是分步式的:
4.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应根据顾客的需求来不断完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日益完善,系统帮助、注册卡账户信息、对外转账等功能体现了服务人性化的要求。但使用的顾客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越多,所以网上银行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和完善。目前有待实现的功能有以下两方面:
(1)错账冲正问题。网上银行是银行柜台的延伸,由于其自质,其中的柜员、客户两者一体。顾客在操作系统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例如:输转账业务,记账串户。按各银行现行规定,因客户录入错误造成的错账均由客户承担,银行原则上不负责调整。
(2)定期存款功能。从需求方面分析,定期存款功能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客户希望银行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服务,能够通过网上银行方便地进行理财活动。事实上,除了技术方面的因素,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一功能实现的制约因素在于银行如何出具合法单证的问题。目前,我国银行对个人定期存款按是否确定期限分别开立整存整取存单或定活两便存单;对单定期存款开立存款证实书,注明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当然,相应业务流程,免不了出具纸式单据,提示、检查等面对面的处理环节,造成网上银行发展的阻碍。
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环节是确立新票据载体。可以采用非纸式的、功能强大的IC卡。它可以同时管理多个账户,以活期存款作为主账号。客户如愿意将多余的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可以通过定期存款的开户功能录入金额、设定存期,系统自动提取对应利率、开立新账户,自动建立新账号与该客户住处的对应关系。
5.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应该争作“标准”的制定者
“谁是标准的制订者,谁就具有产品竞争的优势和市场的优势。”这句话绝对适用于网上银行的竞争中。可是要在这场竞争中胜出就不仅要依靠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自身的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者提高服务水平,还要在竞争中不断地研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一系列的网上银行行业标准。在网上银行竞争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竞争的层次将不再简单局限在产品、技术、服务上了,待业标准的竞争是必然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在网上银行的行业标准竞争初期可以将重点集中在网上银行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充分学习借鉴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参照国际标准或惯例,加强自身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包装后进行逐项申报,通过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认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获得法律上的保障,以本身的待业标准来应对外资银行的标准挑战。
目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处在稳步发展阶段。业务通过分支机构输的传统模式正在改变。网上银行将来可能会成为中国工商银行核心部分。根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网上银行已是最为成功的商务之一。因此,应把握机会,合理地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建立全新的中国工商银行。
参考文献:
[1]张博:网络银行:发展与监管.环渤海经济了望,2006年第四期
[2]胡奎张黎:网上银行发展的法律思考.杭州商学院报,2007年第一期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的现状
自1995年10月加拿大皇家银行在美国建立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以来,网上银行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也纷纷推出网上银行服务,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无疑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热点。
从1996年中国银行首次将传统银行业务延伸到Internet上,目前国内几乎所有大中型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网上银行或在Internet上建立了自己的主页和网站。2005年,中国排名规模最大的50家商业银行中设立银行网站的已有37家,提供网上银行业务的有25家。一些目前尚未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正在加快网上银行建设步伐。中国的网上银行业务正保持着快速发展之势,截至2005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数更是飙升至3000多万户,网上银行业务已高达72.6万亿元,网上银行已成为各商业银行实现业务创新、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主要方式。
在网上银行数量和规模扩张的同时,网上银行业务品种也在不断增加。国内网上银行除了普遍提供一般信息服务外,大部分银行都能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账务查询、资金转账、账户管理、支付、网上支付、银证转账、挂失等服务。一些银行对企业集团客户还能够提供资金监控、指令转账、财务管理、资金划拨等服务,对个人客户提供电子汇款、国债买卖、外汇交易等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网上银行业务还是一种新鲜事物,如何看待将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走向,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处理的好就会像脱胎换骨一样得到重生,处理不好反而会割伤自己,所以对待网上银行这个敏感问题有待我国商业银行去摸索和总结。
1.我国商业银行安全性与立法制度的滞后
网上银行是新生事物,我国的各家银行可以说是仓促应战,相应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及时到位。目前,我国涉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有关金融法规更少。《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业务,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致使银行在可能发生的与客户的纠纷中处于无法律依据的尴尬位置。电子合同形式是否合法,电子记录可否作为证据等均无明确规定。
2.我国银行电子化基础薄弱,网络环境存在技术风险
按照《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融机构要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由经过人民银行认可的独立的、权威的、有能力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估。但由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在前,《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后,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部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评估,安全状况堪忧。
3.我国还没有就网上银行业务制定可行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
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网上银行业务的核心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各家银行各自保密,互相制约。更有甚者,某一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其各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网上银行业务,自己建立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后患无穷。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
4.行业的经营水平不高
我国尚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网上服务大多通过金融机构自己的网站和网页提供,业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同时,我国的网络金融各业发展不平衡。银行业、证券业的网络化程度大大高于保险业及信托业,这种结构的不平衡,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业的整体推进,还有可能会影响网络金融的稳定及健康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的对策分析
1.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
要想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是指对银行内部操作网上银行系统、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建立逐级管理和分级授权的制度。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1)建立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机制。如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进行审核一样,商业银行总行或管辖分行对下属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营业机构也需具有相应的报批和验收手续,进行业务、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和安全评估。只有满足规定技术条件和具有良好风险防范措施的营业机构,才能取得受理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申请、处理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各种交易的资格。
(2)对网上银行业务内部人员的管理。虽然网上银行的各种交易由客户通过网络发起,但进入银行内部网和业务主机系统后,一般仍需由银行内部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后续处理,如打印网上银行的交易凭证,然后通过同城交换或电子联行等资金汇划渠道将付款人的指令发送收款人。例如中行的网上报税业务,因为是时实走帐,选择的业务人员就是熟悉网络和业务操作,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处理客户提交的交易税单,定期与客户核对交易信息,避免未出帐、走错帐或重复出帐。
2.加强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
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是指银行对哪些客户可以使用网上银行,客户可以使用哪些网上银行服务,以及客户操作网上银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对客户的管理是网上银行管理最为重要的环节,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对申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资格条件的审查。鉴于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性,商业银行应对申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规定严格的申请和审批手续。申请网上银行的客户分为单位和个人两大类。单位客户又可分为一般客户和集团客户(如总公司或母公司)。由于账户管理和结算制度方面的要求不同,银行一般对单位的资格审查严于个人,对集团客户严于一般客户。另外,银行还需依据《合同法》等法规,制定规范、严密的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协议文本,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银行与客户在网上银行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2)网络银行可以使客户群体进行重新划分并对银行业务范围重新定位。网络银行为银行吸引主力客户创造重要条件,频繁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是那些已经成为网民的年轻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客户群体,能为金融服务业带来丰厚利润。抓住这个客户群体,将是银行提高效益,降低成本的重要策略之一。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网络银行与资本市场在资金层面的互动对接,必然导致两个市场业务的交叉产生,所以,带动金融业务范围逐步向资本市场边缘业务、部分核心业务甚至衍生业务拓展。3.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和营销
网上业务创新应该从方方面面体现,而体现的是否完美就只能从实践入手,使网络银行可以提供更具价格竞争力的金融产品。
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了《巴塞尔协议III》,随;t银监会了《巾国银监会关于中P1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银行全面风险能力。违约风险作为第一支柱内的重要内容,建立违约风险内部评级模型对银行来说至关重要,然而无论是初级的还是高级的内部评级法,都要求商业银行能够独立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概率作为量化违约风险的关键参数之一,其有效度决定了商业银行控制违约风险的能力。能有效估算违约概率的方法和模型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抓住时机脱颖而出、做大做强。
在传统业务上,巾小企业普遍经营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自有资本较少,因而不易获得贷款。并且商业银行多采取“信贷配给”的信贷模式,信贷人为了减少坏账隐患,便严格控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因此中小企业面临着很大^融资困难。但是近年来为了寻求业务的增长,供应链金融被我国众多商业银行人力发展。作为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型金融产品,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银行以及学术界重视。银行为了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会利用自身资源为核心企业挑选合适的中小企业,或者为部分中小企业配对强势的核心企业,这样既有利于双方企业经营发展,又增加了银行的业务。但是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还并不成熟,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认识还远远不足,其中中小企业违约风险更是银行面临的最严峻的风险,而违约概率测算是商业银行进行违约风险管理的首要条件。银行在挑选中小企业时需要合理的评估其违约风险。
在银行和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融资往往变成一种博弃行为。尽管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推出各自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但是国内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管理方面仍然比较落后,传统的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管理的需要,违约风险评估的模型不完善,风险管理人员素质,观念跟不上业务发展需要等。这对于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来说无疑存在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如何有效评估并控制违约风险、提高利润成为许多银行的迫在眉睫的难题。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较新的概念,国内学者对其违约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际研究还比较欠缺,这增加了违约风险管理的难度。木文的选题就是在以上背景下形成的,分析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特征,研究评估违约率风险的模型和风险防范方法。这对于有效解决我P1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将国外对供应链金融的理解进行总结和综述,丰富了国内对供应链金融内涵及其风险的理解。
第二,分析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风险,并构建供应链金融下违约风险的评价指标,通过比较分析选取适合我国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评估的方法,通过实证分析验证模型的有效性,这对银行如何有效控制风险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提供参考。
第三,研究期权契约在预付款模式中对风险防范的作用,这为银行防范风险提供了新的思路。
第四,在实践方面,通过选取现实中的汽车行业销售商的巾小企业数据,评估它们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违约风险,这有助于银行开展汽车供应链金融业务。
1.3研究思路与方法
木文研究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论述了国内外有关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的研究现状和主要观点,最后论述了作者的写作思路、主要内容及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第二章阐明了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评估的理论依据及评估指标的构建,并比较分析违约风险度量模型。
第三章针对供应链金融基木融资模式进行分析,挖掘出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违约风险的相关信息,分析其生成机理,构建适合本文研究的风险评估指标。
第四章为实证部分,根据上文选择的分析方法,利用构建的评估模型,对汽车供应链金融中违约风险进行分析。
第五章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措施,其中针对预付款模式融资模式,研究期权契约对风险防范的作用。
第六章为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简要总结,并提出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以下是本文的技术路线图:
本文主要运用了以下分析方法。
1、文献归纳法
收集当前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管理和相关文献,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为本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研究思路和理论依据.
2、因子分析法
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对大量的指标数据进行处理,使得指标降维,简化指标结构,对后续的模型建立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模型建立法
在被因子分析已处理指标数据的基础上,通过Logistic回归建立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评价模型。
4、对比分析法
通过对比融入期权契约前后的预付款融资模式,探讨期权契约对供应链金融的影响,分析期权契约对风险防范的作用。
5、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定性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供应链金融理论方面的应用演绎,力求从理论上对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与比较。定量研究主要是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违约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定量、科学地揭示供应链金融的融资优势及其内涵。
1.4创新与不足
1.4.1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国内对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供应链金融在实践中也逐渐收获成果,本文所提出的基于银行视角的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的研究是紧密联系实际的产物,在以下方面做了探索性工作:第一: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建立主体评价和债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尝试用因子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方法建立违约风险评估模型。在样本选取方面,本文和其他研究有很大的不同,之前的所有的研究都是选取我国中小版的企业数据,没有根据中小企业特点寻找合适的核心企业,并且企业间上下游关系不明确。本文选取国内有代表性的汽车品牌企业,而各个经销商却是融资难的中小企业,根据各企业与经销商的供应链关系来研究供应链金融融资的违约风险,对不易获得的数据采用打分方法,力求科学、合理的分析中小企业违约情况。
第二:根据供应链金融各融资模式中风险点,研究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中针对预付款融资模式特点,考虑期权契约对控制违约风险的作用,这为银行防范风险并扩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了新的思路。
1.4.2不足和需要改进
第一,本文的指标体系是根据各银行现有的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结合各参考文献分析得出的,这只能是一般性研究,在实践中需要各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重点调整和改进。
网上银行又被称为“3A银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1]。
二、中小商业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分析
中小商业银行无论在资金还是规模方面都与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差距,因此,要想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更好的生存发展,必须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大力开展网上银行业务。
从国际形势来看,中国已加入WTO,已有并将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将使银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这些外资银行由于进入中国的时间短,其营业网点少、人力资源不足,因此他们将运用新的发展战略,采取自身比较占优势的信息网络技术来抢占市场。
从国内形势来看,中小商业银行历史较短,在机构网点数量、设施建设、人才及管理体制方面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都有很大差距,只有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同时利用自身特点开发具有特色的服务,才能更好的争取客户、赢得市场。
首先,从中小商业银行自身来看,由于其发展的历史较短,内部管理及技术结构不像国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那样复杂,更易直接采用新的技术手段,更新设备来发展业务。
其次,从网上银行的特点来看,网上银行尤为适合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网上银行具有如下特点:第一,降低业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第二,提供多样化服务,永久留住客户;第三,升级维护方便,创新品种增多。
此外,庞大的市场需求及国外的成功经验也为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提供了可能。
三、中小商业银行开展网上银行的策略分析
我国网上银行业务起步较晚,但已形成一定的业务体系,不但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部分中小商业银行也已经开展,尤以招商银行为典型,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数量日趋增加,并且业务分类及市场定位也日益成熟。
一、国外网上银行的发展情况
网上银行最早起源于美国,其后迅速蔓延到internet所覆盖的各个国家。美国安全第﹁网络银行(sfnb)从996年就开始了网上金融服务,美国银行业6%一7%的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系统。
目前,国际上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机构分两种:一种是原有的负担银行(incumbentbank),机构密集,人员众多,在提供传统银行服务的同时推出网上银行系统,形成营业网点、atm、pos机、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综合服务体系;另外一种是信息时代倔起的直接银行(directbank),机构少,人员精,采用电话、internet等高科技服务手段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现举例说明这两种银行的发展情况。
(一)高效、快速发展的直接银行:德国的entriumdirectbankers。
entriumdirectbankers,990年作为quelle邮购公司的一部分成立于德国,最初通过电话线路提供金融服务,998年开辟网上银行系统。目前已经成为德国,乃至欧洲最大的直接银行之一。截至999年底,拥有客户77万,其中使用网上银行系统的客户达5万;资产总额38.8亿美元;控制德国直接银行界30%的存款和39%的消费贷款。
entrium没有分支机构,员工共计370人,依靠电话和因特网开拓市场、提供服务。370人服务77万客户,人均资产达000万美元,大大高于亚洲的领先银行水平(新加坡发展银行人均资产580万美元,中国农业银行人均资产50万美元);而且entrium认为现有系统完全可以满足50万客户的需求,这一连串数字足以给我国人员臃肿的商业银行敲响警钟。
entrium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消费信贷、循环周转贷款、信用卡、投资、在线交易等。虽然目前仍以电话服务为主,但正在加速发展网上银行服务,它的网上银行发展战略十分明确:将entrium从拥有网上银行服务的领先的电话直接银行转变为拥有电话银行服务的领先的网上直接银行。entrium的成功归功于它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开拓市场、联络客户、处理业务。
(二)美国银行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优秀代表:wellsfargo。
根据国际上一家权威的电子商务评价公司,gomezadvisors,从使用性能、客户信任程度、网上资源、关系协调、成本等方面对美国、欧洲等地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进行的评比,wellsfargo是999年度网上银行系统使用性能最好的银行,综合评分名列第wellsfargo是美国第七大银行,资产总额8亿美元,拥有595个分支机构,资本收益率高达34%。目前,它被认为是美国银行业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优秀代表,网上银行客户数量高达60万,银行网站每月访问人数96万(并非人次);接受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占其全部客户的0%。
wellsfargo的网上银行系统不仅节约成本,更主要的是带来新增收入和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素质好、收入高、账户余额大、需求种类多,银行赚取的收益和手续费收入相对较多;在60万网上银行客户中,5%是由网上银行服务带来的新客户。
wellsfargo取得的成功归功于几个因素:()及早地开发和使用高科技,包括internet。wellsfargo早在994年就开始投资网上银行,并不断扩大、提高其网上银行的服务。()方便、多渠道的服务网络。该行认为,客户需要的是一个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网络,internet仅仅是其服务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服务品种覆盖面广。提供服务的种类包括:账户管理、投资服务、保险、贷款等各个方面。(4)客户关系维护与客户群体系。wellsfargo认为这一体系对市场开发至关重要,它严格划分客户群,其尊贵客户仅占全部客户的%,并得到特别的关注与服务。
wellsfargo是一个传统的机构银行,它成功地步入网上银行的轨道,可谓亚洲的负担银行开拓网上银行服务的范例。
目前国际金融界的发展状况表明,尽管不同的银行有其不同的发展战略,目前正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随着internet的不断发展,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创新,网上银行必将包含银行所有的业务,成为银行主要的业务手段。
二、中国网上银行的发展现状
中国internet发展较晚,但速度较快,预计000年底,internet用户将达到500万户,pc普及率达到总人口的%。
网上银行以现代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实现了“3A”服务模式,即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way)享受网上银行的服务。与传统的银行交易相比,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1网上银行方便快捷
网上银行与传统银行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将先进的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于金融服务。与传统银行8小时制的营业时间相比,网上银行实行全天24小时、一年365天不间断营业;与传统银行柜台办理业务需要长时间等待相比,网上银行是在电脑终端进行操作,没有银行营业网点数量限制,客户完全根据自己的日程安排和需要,自由选择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操作。
1.2网上银行成本降低
网上银行主要利用公共网络资源,不需要设置物理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减少了人员费用,提高了银行后台系统的效率。同时,网上银行实现无纸化交易,原有的票据大部分被电子票据代替,原有的纸币被电子货币代替。根据国内某商业银行对单笔交易成本的统计,营业网点单笔交易成本为3.06元,自动柜员机单笔交易成本为0.83元,而网上银行的单笔交易成本仅为0.49元。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网上银行交易成本会更低。
1.3网上银行全球化
传统银行是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国际市场的,而网上银行只需借助因特网的力量,便可以将金融业务延伸到世界的每个角落。这是金融运营方式的革命,拥有先进网络技术和营销经验的国际性银行可以不在其他国家设立分支机构而利用网上银行争揽金融业务,抢占当地的金融市场。它使得银行竞争突破国界变为全球性竞争。
2网上银行交易的法律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我国网上银行交易额达到300万亿元,国内多家银行的网银业务已经占到传统柜台业务的30%以上。伴随着网络银行的迅速发展,在网银交易中由于账户被盗导致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常见的网银被盗案件主要集中在客户身份信息泄露导致账户被盗、银行系统漏洞导致客户账户被盗、黑客攻击网络导致客户账户被盗,以及网银外包服务商失职导致客户账户被盗等方面。
2.1客户身份信息泄露导致账户被盗
客户身份信息,是指银行在网络交易中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信息,包括客户号(用户昵称、证件号码等)、密码、电子证书、网银盾、动态口令、签约设置的主叫电话号码、签约设置的手机SIM或UIM卡等。客户身份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客户自己保管不善或在操作时不注意防范被他人获取了身份信息;二是银行对客户信息没有尽到保密义务使信息泄露。对于前者,因客户有意或无意泄漏交易密码,或者未按照服务协议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与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银行可以根据电子服务协议的约定免于承担相应责任,即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客户自己承担。对于后者,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由此可知,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对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因为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客户信息泄露,致使客户账户资金被盗的损失应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2.2银行系统漏洞导致客户账户被盗
银行系统自身存在漏洞,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网络银行的硬件出现问题,导致交易错误或交易不能;二是由于网络银行软件或具体操作程序出现问题,导致服务迟延、服务不当或服务不能。对于前者,银行有保障自身计算机硬件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当硬件设施事故导致客户利益受损时,银行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硬件设备本身质量不合格,银行在对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后,可向设备销售者、生产者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后者,银行对客户安全服务的承诺中也包括对技术安全的承诺,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所以银行软件或具体操作程序出现问题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的,银行应向客户赔偿损失。
2.3黑客攻击网络导致客户账户被盗
与攻击难度高、代价大的银行系统相比,更多的不法分子将目光转移到使用网络银行交易的终端用户身上。客户账号被盗案件数量呈迅猛上升趋势,2009年美国网络银行客户因账号被盗而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5.59亿美元。我国黑客盗窃银行账户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对于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以及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对于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的行为;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对于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行为以及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的行为,都应依据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4网银外包服务商失职导致客户账户被盗
网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不过受到资金和技术等因素的限制,有些中小银行无法独立完成网银业务,将网银业务外包给有实力的IT服务商。金融业的特殊性决定了银行对外包服务商的选择有严格的要求。如果银行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没有建立完整的业务外包风险评估与监测程序,没有审慎管理业务外包产生的风险,没有建立针对网络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的应急计划,在发生意外情况下不能够实现外包服务供应商顺利变更,致使客户财产受到损失的,银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如果银行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尽到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和安全管理的相应职责,但因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外包服务商失职等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则由外包服务商承担相应责任,银行除协助客户处理有关事宜外并不承担责任。
3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分析
网上银行除了具有传统银行运营中的各种风险,还产生了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系统风险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的业务风险。要保证网上银行安全、平稳运行,除了参照传统银行的监管标准外,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建立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
金融机构必须满足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以及开展跨境电子银行服务。如果金融机构开办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网上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等业务,除了应当具备开办一般电子银行业务的条件外,还应达到更高的标准。其一,在基础设施设备方面,网上银行应保障电子银行的正常运行;其二,在电子系统方面,网上银行应具备必要的业务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客户适时业务处理的需要;其三,在记录保存方面,中资网上银行的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资网上银行的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可以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置在境外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可以记录和保存业务交易数据的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金融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要求,在出现法律纠纷时,能够满足中国司法机构调查取证的要求。
3.2建立网上银行业务的审批制度
二、互联网支付对商业银行市场势力影响的实证探究
本文利用新实证产业组织经济学的HR模型测度商业银行勒纳指数,引入互联网支付变量考察互联网支付对商业银行市场势力的影响,并采用中介效应的检验方法,验证该影响在业务层面的传导机制。
(一)假设提出
基于前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两点假设以备验证:假设一:互联网支付的发展与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呈负向相关;假设二:互联网支付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影响其市场势力。
(二)实证模型
(1)市场势力测度模型的选择
过去国内关于商业银行竞争程度的研究都采用企业集中度(CRn)或行业赫芬达尔指数(HHI)来反应产业内部垄断竞争的程度,并不能直接测量市场势力。新实证产业组织经济学的出现使得市场势力的直接计量成为了可能。目前用来测度银行业市场势力的方法有:Panzar-Rosse(PR模型)、Bresnahan-Lau(BL模型)和Hall-Roege(rHR模型)。本文将采用Roeger(1995)对Hall基于索洛余值(Solow,1956)直接估计市场势力溢价的模型改进后的HR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2)商业银行生产函数的考察
Holod和Lewis(2011)将银行的经营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银行运用劳动力和资本投入从资金出借方那里获取存款,此时存款被视为产出;第二阶段,存款成了生产贷款等金融产品的投入品,被视为中间产品。
(三)数据来源与变量设定
1.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中国所有16家上市银行的企业层面数据,限于数据的可得性,样本中并未包含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但所选银行资产总额(以2013年末为标准)占中国所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80%以上,能代表中国商业银行的总体运营情况。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国泰安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和各家上市银行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报表。2013年第三季度之前没有互联网支付的官方统计数据,中国人民银行曾援引艾瑞咨询公司的相关数据,因此本文的互联网支付数据以及中国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交易数据均选自艾瑞咨询的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年度监测报告和中国网上银行年度监测报告。2005年起,中国互联网支付的规模和发展速度迅速提高,支付宝在整个互联网支付行业中始终占市场份额接近50%(截止到2013年底为48.7%),为反映互联网支付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现实情况,兼顾样本选取的合理性,本文选取2005年到2013年这一时间区间内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2.变量选取
本文所需的变量可以分为以下六类,分别为产品产出、中间产品投入、劳动投入、资本投入、互联网支付的发展程度以及中介变量。
(1)银行产品产出的核算。由于仅考虑利息收入将低估银行市场势力的大小,本文没有采用Rezitis(2010)只考虑贷款利息收入的方法,而是采用银行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作为银行金融产品产出的衡量指标,即银行产品产出的核算包括了利息收入和银行中间业务收入。
(2)中间产品成本的核算。本文将利息支出作为存款的成本价值,免除了存款总额和存款利率单独核算的困扰。
(3)劳动投入的核算。本文选用了银行现金流量表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一项,作为劳动投入的变量。尽管现实中有部分劳动成本被银行以非现金福利的形式发放给了员工,但本文认为银行薪酬结构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与现金收入相比,非现金奖励的占比较小,因此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来核算劳动投入,对劳动投入的低估也较小。另外,虽然目前国内关于银行市场势力的测算多采用业务及管理费用作为劳动投入的指标,但在银行会计核算中业务及管理费用一项除了包含员工费用,还包含了折旧、摊销和租赁等营业网点扩展相关费用,使得资本投入的项目被重复核算,造成投入成本的高估。
(4)资本投入的核算。本文选用现金流量表中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一项作为资本投入成本费用。本文没有使用平均固定资产净值与折旧率相乘来计算资本的使用成本的方法,因为该方法要假设一个相对恒定的折旧率,但是现实中不同企业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并不相同,会出现估算误差。
(5)互联网支付的发展程度。由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与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之间的市场融合主要体现在个人业务领域,而且企业网银多是银企之间或企业之间大额的转账业务,无形中放大了网上银行交易金额的规模,会在一定程度上低估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影响,所以本文采用互联网支付金额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交易额的相对比值来表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对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影响。
(6)中介变量。本文选择中间业务收入作为互联网支付效应的中介变量,其数据来源于银行利润表中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文采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与总资产之比、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与营业收入之比两种方法对中间业务收入进行处理,在衡量中间业务收入发展程度的同时消除了量纲的影响。
(四)实证结果分析
1.互联网支付与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
本文采用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来进行回归分析。对于不同类别的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客户群体以及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不同,其受到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冲击的影响也有差异,所以本文在全样本回归的基础上,还针对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进行了分组回归。全样本回归计算出的银行业勒纳指数为0.634,而且显著性非常高,这说明对我国银行业整体而言,存在明显的市场势力,市场尚没有达到完全竞争的状态。代表互联网支付对商业银行市场势力影响的系数为负,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这表明对16家上市银行的整体情况来说,互联网支付能够有效削弱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增加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分组回归结果显示,互联网支付对两类银行的竞争效应存在明显差异。国有银行样本中互联网支付的系数并不显著,表明互联网支付对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冲击极其有限,尚不构成威胁;互联网支付对股份制银行的影响效果非常明显,而且系数为负,表明在互联网支付竞争效应的传导当中,股份制银行受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最为严重。这与我们通常认为的国有银行体制僵化,难以承受快速灵活的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这一结论恰恰相反。另外,虽然分组回归中国有银行互联网支付效应不显著,但是显示为正值。互联网对于国有银行自身效率提升的影响显著高于股份制银行。互联网支付带来的技术外溢可能从另一个方向提高了国有银行的效率,降低了国有银行的运营成本,促进了其存贷款业务的发展。在竞争与垄断效应的双重叠加下,国有银行反而得以维持住自身的市场势力溢价水平。
2.互联网支付竞争效应的传导机制
因为互联网支付只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显著的影响,所以在中介效应的检验中,我们只选取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观察值。前面已经验证了互联网支付与商业银行市场势力之间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满足了中介效应检验的条件I;考虑方程(10)回归系数对于两种方法统计的中间业务收入变量(C&F_a和C&F_b)均显著,条件II得到了满足;方程(9)在方程(8)的基础上引入了中介变量(C&F),结果显示C&F_a和C&F_b的系数均为正值,且分别在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但是在方程(8)中显著的互联网支付(InternetPay)系数此时变得不显著了,这符合检验中介效应中的条件III,于是中介效应的三个条件都得到了验证。同时互联网支付的系数不仅仅是减小,还变得不显著,这说明中间业务收入是完全中介变量。综上,互联网支付对商业银行市场势力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影响上,互联网支付通过增强中间业务市场的竞争水平,降低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拉低了银行业的市场势力溢价。
三、结论与建议
1.互联网支付通过降低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的竞争效应来实现对其市场势力的削弱。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有着不同的表现。国有银行虽然目前受互联网支付的影响非常有限,但是应该注意到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在互联网金融的助推下日益临近。在资产管理兴起的时代,人们不再满足于仅仅是把闲散的资金存在银行里获得存款利息,而是在网络接入愈发便捷的条件下,将资金从银行转移到风险级别与存款相似,但是收益率更高的产品当中去。国有银行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在未来将无以为继,必须将业务模式向中间业务转型,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随着国有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支付领域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股份制银行的市场势力也将被进一步削弱。
2.要利用学习效应
互联网金融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技术外溢,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实践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刺激和推动作用。商业银行应该克服自身组织结构僵化、反应速度缓慢的缺陷,通过“干中学”不断向第三方互联网金融企业学习,同时提高自身的金融创新能力,降低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竞争效应的影响。
针对商业银行忽略的80%的中小储户的理财需求应运而生,它的创新在于既能满足客户高流动性的需要,又能兼顾到高收益率的需要。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客户流失,抢占了部分商业银行原有的小额活期储蓄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客户群构成了威胁。
2网络借贷侵蚀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利润商业银行难以利用传统的服务模式推进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网络信贷所受的监管相对较弱,可以提供“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小额贷款,所以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热捧,迅速发展起来。商业银行的部分客户被这种手续简便、方便快捷、效率高的网络信贷所吸引,从而加入网络信贷。
3第三方支付模式影响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完成商品交易对大多数人来说已十分熟悉,业务由最开始的互联网支付、货币兑换,发展到现在的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多种类型,已经浸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第三方支付牌照从201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第一批,发展到现在央行共发放了五批,持牌单位更是达到269家,逐步挤占了商业银行的市场,严重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创新模式
1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
商业银行应借鉴互联网金融经验,利用其建立的平台积累大量客户的交易和信用数据,通过大数据对客户进行有效分析并不断挖掘其个性化要求,以此建立一种科学的可以量化的流动性评估模式,既掌握了客户的金融需求,又降低了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如果缺少大数据这种信息技术,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内的创新很难有所突破。
2借鉴互联网金融经验
开发更加贴近客户的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低成本、高效率的挖掘大量数据,积累客户交易信息,从而进行客户的金融需求分析和风险评价。针对互联网企业获得信息的优势,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互联网新业务,将线下业务转为线上业务,增强现有业务能力,改善业务结构,加强与客户直接的交流,稳定现有客户群体。相较于刚刚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拥有其独特的优势,如金融知识全面、人员数量庞大、物理网点多、监管严格以及客户对其高度信任。这些优势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短期之内无法企及。利用这些优势,商业银行可以在互联网建立自己的电商平台,更加贴近客户需求、增强与客户之间的粘稠度、全面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相竞争。
3商业银行应发挥自身优势
主打安全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与大多数互联网企业相比,具有雄厚的资产实力,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商业银行通过数十年的发展,资产规模从28万亿增长到151万亿,年增长率为21%。尽管目前互联网金额产品势如破竹,发展迅速,但是无论在资产规模还是从交易总量上都无法与商业银行媲美,而且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地位在人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可以主打安全牌。
4推进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
搭建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作为金融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银行来说,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措施就是要增强客户黏性,不断创新业务模式。一方面,发展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联盟,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从而增强客户的黏性;另一方面,在战略联盟的基础上,整合上下游资源,建立合作共赢、互补发展的共生关系。